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大全(18篇)

时间:2023-12-18 18:57:09 作者:梦幻泡

优秀作文揭示了作者的独特观点和深入思考,让人深感作者的才情和能力。优秀作文是人们用语言文字来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方式,优秀的作文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在写一篇优秀的作文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思考和准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今天,奶奶买了两双拖鞋,一双是再普通不过的红色棉拖鞋,另一双是十分俏皮而又可爱的小熊拖鞋。红色棉拖鞋除了全身穿着红袄外,再无别的装饰,而小熊鞋两只耳朵支楞在那儿,好像要聆听家里每一个角落的声音,两只透明发亮的眼睛好像要看遍家里每一个角落。它的鞋底很厚,上面盖了一层漂亮花布。

我毫不犹豫地穿上小熊鞋,去向父母炫耀,可不过一会儿,我就把它们脱了下来。原因是两颗“眼珠”杠着脚背,十分难受,鞋底又笨又重,尽管盖了一层布,凉气还是不断的由脚底板渗入。

我换上了红色棉鞋。“哇!好舒服啊”,我不由赞叹道。这鞋十分柔软,而且穿一会儿,就很温暖了。

这时,我有事出去一下,两双鞋开始了“窃窃私语”。

小熊鞋:“主人真是没眼光,竟然不穿我!我那么漂亮,那么可爱,主人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主人竟然会穿你那个乡巴佬,真是不懂主人到底在想什么!”

红棉鞋默默地听着小熊鞋发的牢骚,一句话也不说。

“你怎么不说话啊,乡巴佬?"小熊白了它一眼,道“我和你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主人怎么会看上你!”

红棉鞋终于开口了,它语重心长的说:“内在美才是真正的美,这是人类经常说的,但对于我们,内在舒服才是真正的舒服。主人不喜欢你是有原因的,其实主人很喜欢你,但是她的脚不是这样认为,只要穿着舒服,它们就会喜欢你了。与其把外面弄的花里胡哨的,不如向里面多添一些棉花!”

小熊鞋听了,红着脸钻进沙发下,不让主人找到。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妈妈的高跟鞋、宝宝的小童鞋、爸爸的大皮靴都穿旧了,妈妈把它们全都扔进了垃圾箱。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旧鞋子在垃圾箱里发生的事情吧!

在垃圾箱里的高跟鞋叹了口气,说:“要是我们一直在这里的话,会被活活饿死的。”大皮靴听了,镇定地说:“应该不至于吧,运气好,说不定能找到一点吃的。”小童鞋说:“垃圾箱里的食物脏死了,谁想吃啊!”高跟鞋也说:“对呀,谁想吃这种脏兮兮的东西嘛!”大皮靴看到这样的情景,无奈地摇摇头,走了。

春天,大皮靴在垃圾箱里捡来一片破得不成样子的小花瓣,给小童鞋和高跟鞋做床。高跟鞋瞪了它一眼,大皮靴瞬间看懂了高跟鞋的意思,只好拿去给自己做床去了。

夏天,大皮靴从垃圾箱找来一片已经枯黄了的叶子,给小童鞋做扇子。高跟鞋看到这破烂的“扇子”,一脚就把“扇子”踢飞了。大皮靴见了,只好把枯黄的叶子拿去自己当扇子。

秋天,大皮靴在垃圾箱里捡到一个脏兮兮的果子,给小童鞋吃。高跟鞋看了,破口大骂:“你咋这样的?我说过垃圾箱里的东西我们不吃,听到了没有,你给我滚。”大皮靴听了,只好拿着小果子,走了。

冬天,大皮靴从垃圾箱里找来一个掉了很多毛的小毛球,给高跟鞋和小童鞋保暖。高跟鞋见了,压不住心中的怒火,一下子把小毛球撕成两半,一半扔到垃圾箱外面,一半扔到大皮靴旁边,让它快点走。大皮靴见了,只好将地上的一半小毛球捡起来,给自己保暖了。

已经过了一年,高跟鞋早就被活活冻死了,只有大皮靴在这一年里,坚强地活了下来。一个简朴的清洁工发现了它,把它领回了家。从此以后,大皮靴又有了一个新主人。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两个星期前买了一双鞋,和闺蜜一起买的,说是好姐妹的见*。

鞋子是米白*的,非常漂亮。一起穿着走到每个人的面前我们都要秀一下。

刚买的当天下午就下雨了。朋友说:“下雨了你的新鞋没关系吧?”我挑了挑眉:“没关系,这可是我们友谊的见*,坚韧着呢!”确实,鞋走的很踏实,很稳。

第二天朋友拿着鞋子给我看。“你看,鞋底磨掉了不少。我看这双鞋穿不了多久。”还真是有点磨,不过应该没关系吧!我笑笑,说:“鞋底磨损也是正常的啦,没关系,看不出来的。”朋友也笑了笑,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第三天,我与好朋友吵了一架,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隔得远远的。回到家,我抱怨鞋子的不好。弟弟听烦了,应了句:不喜欢就不要穿。

对啊,不喜欢干嘛还穿着?脱了呗!于是,我脱下鞋子,赤脚上了楼。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傍晚一个小女孩站在鞋店前看着橱窗里那双白色运动鞋,心里很是喜欢。

但想到母亲每天替别人家修理花园、水洗衣物,这样辛苦工作赚到的钱还不够让他们家吃饱三顿饭,而父亲又常年卧病在家,她始终没有提出想要一双新鞋的要求,哪怕她的鞋已经破旧不堪,补了又补,修了又修。

“你这个臭孩子,打了水也不往家里走,站着干吗?”妈妈不满的说,边说边把她往前推。孩子知道妈妈今天又被顾客投诉了,也没有多说什么,默默往家走去,可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

“几点了,起床给我上学去。”妈妈把女孩从床上拉了起来,推向门外。“妈……“”女孩小声说,“干嘛,一天天的事儿怎么这么多。”母亲不耐烦的说。“我午饭的钱……”“拿去拿去,一天到晚就知道向家里要钱。”边说边塞给女孩两块钱。

太好了,每天两块钱,午饭花掉1块5,还剩下5毛钱,再加上奖学金,我很快就可以凑足钱了!”女孩高兴极了。

“沙拉,一起去吃午饭吧。”另一个女孩对她说。来到食堂,那个女孩点的是大鱼大肉。很豪爽的付了5元钱,而沙拉吃点青菜与包子,虽然沙拉知道,这样不顶饱,但为了那双鞋她可以忍。

“你那本漫画书看完了吗?”沙拉问。“看完了。”那个同学边说边把漫画书递给莎拉。晚上沙拉又被妈妈骂了,她觉得沙拉看这些闲书会影响学习。第二天沙拉就将漫画还给了那位同学。

三个月以后,沙拉终于存够了买鞋额钱,等他兴高采烈的准备回家时,被那位同学拦下了:“你把我的书弄坏了,得双倍赔偿。”“我……我没有……”沙拉大声回答跟那个同学。可那个同学一口咬定是莎拉干的,说不赔偿,就告诉校长把她开除,沙拉一听这话顿时害怕了,只好把辛苦存下来零花钱给了那个同学,这才走出了学校。

伤心的沙拉低着头走回家,脸上还挂着泪痕。回到家,父亲将沙拉叫到床边,地给她一个漂亮的小盒子,原来,父亲早已发现她想要一双新鞋,这就是给她准备的惊喜。抱着新鞋,沙拉的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小男孩皮皮有一双新球鞋,浅黄色的鞋面,上面各画着一只可爱的蓝猫,配上一对洁白的鞋带,真是可爱极了。皮皮可喜欢这双漂亮的球鞋了,整天穿着它上学、游戏、跑步,晚上还要仔细把鞋子擦干净,放在鞋柜里摆整齐才会睡觉。

这天晚上,夜深了,四周静悄悄的。突然从鞋柜里传来一阵争吵声。“你看我,多美啊!如果不是因为我漂亮,小主人会选择你吗?”鞋子神气十足地说。“谁说的?是因为我一身洁白,小主人才会选择你的,没有我,你以为你能得到小主人的青睐吗?”鞋带毫不示弱。

原来是鞋子和鞋带为了小主人更喜欢谁而发生了争吵。

“哼!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没有我,要你那臭鞋带有什么用?”鞋子又说,“要不是我轻快合脚,小主人跑步能得第一吗?”

鞋带发怒了:“你就别吹了!没有我,就你那臭鞋子小主人才不会穿你!”

“你别小看我,没有你鞋带,我鞋子照样能得到小主人的欢心!”

“臭美吧你!没有我,我看你怎么得意!”

它们俩谁也不让谁,一直争吵到凌晨才罢休。

清晨,皮皮出门上学又穿上了新鞋。可是今天的鞋子真奇怪,没走几步,鞋带就散了,这鞋带一散,整个鞋子就掉下来了。原来,昨晚鞋子和鞋带吵完架后,就决定不再相互理睬、相互合作了。正巧,皮皮学校有一场跑步比赛,而一向跑步得第一的皮皮,却因为跑步时鞋带散了,鞋子飞了出去,最后竟得了倒数第一,还摔了一大跤。皮皮怒气冲天,一回到家,就生气地把鞋子连鞋带一起抛出门外。

“砰——”鞋子和鞋带被摔进了垃圾箱,身上满是又脏又臭的垃圾,这时它们才知道自己错了,要学会正视别人的长处和优点,要学会和别人快乐合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长处和本领,也不至于被淘汰、抛弃了。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儿子参加运动会,说要换一双跑鞋。夜里独自一人,读着书,忽然又想到这事,就想到我在少年时的情形。对于那时有关穿鞋的事,事实上很模糊的,只记得平常不会穿新鞋,新鞋只是在过新年时才能穿,确切的说是在大年初一。平时穿的要么是补过的要么是脚趾露出一两个的,底也相当的薄,泥路上有高低突出的地方,比光着脚板踏下去更不好受。所以只要不是太冷的天气,常常能不穿就不穿鞋,光着脚板倒来得舒坦,因而很多情况下是能不穿就不穿鞋,反而觉得爽。如果下雪或下雨,印象中有自己制作的高跷和木屐,应该有过雨靴,但脚长得过快,没多久就穿不上了,让给弟妹穿了。

爷爷那时会打草鞋,倒也不错,适应几天后就不刺不硌脚了,无论晴雨天,穿着还算比较舒服。至于球鞋,那时只有一种解放鞋,草绿色的鞋帮和同样色彩的橡胶底,我只有羡慕的份。也许上了初中后穿过,但没多大印象了。记忆中穿得较多的是一种松紧鞋和一种冬天穿的老棉鞋,这一直延续到我大学毕业、工作。找对象时还是以这样的鞋作为认人的“符号”。通常松紧鞋是在春秋季节穿的,而老棉鞋是在冬天穿的。倘若冬天没有棉鞋穿,就只能穿单薄的“松紧鞋”。小时候似乎比现在更冷,没有棉鞋意味着更会或更早长冻疮,并且会变成烂冻疮,常常,冻烂的皮肉粘着鞋子,一想到脱鞋或穿鞋,就有点发麻发怵、心惊肉跳。那时也极少有得穿袜子。这种冻疮往往一烂再烂,在脚上留下一些永久的疤痕。

冬天没有棉鞋穿,主要是母亲没时间为我们做鞋,那时运气好的话,会有人送来他们孩子穿不上了的破棉鞋。但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很少。

对于新鞋的美好印象应该在8——10岁,也就是1974年左右。入冬后,母亲抽空弄了些鞋帮样和不知哪儿搞来的报纸和硬板纸,要我们兄妹踩在纸上先画样。这时我们充满了希望又兴奋又甜蜜,比现在加工资还要激动。再后来母亲调制了些浆糊,粘来糊去糊出一只只底样,放在阳光下曝晒。那时玩累了,看到它们在光线下,或在屋里放着,就像有双新鞋摆在眼前,内心的感觉真是美妙!而最让人激动的时刻是将近年关。鞋底已经纳得基本就绪,鞋帮也缝得差不多了,这样到年夜里肯定能见到一双崭新笔笃的鞋子,不管是松紧鞋还是老棉鞋。不过即使到时一切完备,新鞋子是不能穿插着落地的,往往只能被允许试穿一下,穿着它们在床上走上一会儿,母亲催着脱下鞋,我还有点相当的不舍。只有大年初一才可以大大方方穿上新鞋,踏到地面,母亲在看我们穿插上新鞋子时,还会叮嘱几遍,要当心弄脏。刚穿上一段时间,我们兄妹常会走走看看,步子自然跨得相当小心,生怕有泥土不小心沾上鞋面。在年初一能穿上新鞋是很荣耀、显摆的事。

至于化钱买鞋,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一双硬塑料凉鞋。那年我上高一,整个春天,母亲和父亲在摘桑养蚕的空隙,用木榔头敲已经摘光了桑叶的桑条,桑条的皮与梗敲得脱壳,就把皮剥下来,再在太阳下晒干。我已不记得那时供销社里收购这种会是几分钱一斤,反正后来不知剥了晒了多少,当然全卖掉了,一大捆又一大捆的。用卖桑条皮换来的三块多钱,母亲到小镇上为我买了双新凉鞋。父母亲的手一方面要养蚕、干其它农活,另一方面又剥桑条皮,很多地方皲裂了。在把这双凉鞋放在我面前时,他们却像做一桩惊天动地的事。如今想来却是一阵酸楚。而真实情况是,这双鞋打脚,我穿了不到半天就起泡,很疼。但我一直没说起,直到现在。

工作了,自己经常买鞋。结婚后,常是妻子帮我买鞋。从刚开始的几十元到上百元,每次买鞋,无论是什么样的鞋,我总免不了想起以前买过和穿过的鞋,油然而生一丝丝的酸一丝的甜。

不管如何,有新鞋或没新鞋穿,穿草鞋还是穿布鞋或后来的皮鞋、运动鞋,我走着走着长大了,几十年岁月一晃就过去了。这让我时时感到幸福。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哟!多漂亮的一双鞋啊!”一位女士突然叫了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商场里炸响,作文鞋子的故事。

那真的是一双很美的鞋:通体的紫*,在灯光的照耀下淡淡地荧着光,浪漫而又幻妙。一圈金黄的流苏,次第而下。一颗晶莹的钻石镶嵌在中间,如此高贵而特别。它被高高的放在众多鞋子的中间,如众星捧月一般。

“呵呵,madam,怎么称呼?”售货员笑容满面地跑了过来。女士疑惑地转头看向售货员,说:“售货员小姐,叫我张女士好了。”售货员忙说道:“张女士,这双鞋呀,可是法国进口。以前要卖1500元呢!现在是清仓大甩卖,打6折,只卖900元——您要不要试试看?”张女士点点头。

张女士换上它后,整个人更增添了几分雍容华贵的气质。

张女士皱着眉头,捏着钱包的手紧了紧,又不甘心的说道:“我真的很喜欢这双鞋啊,妹子。就便宜一点儿,好吗?拜托了!”

售货员有些着急与无奈,几分踌躇之后重重地点点头。

“呼——”张女士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脸上的神*也轻松了许多。“875元,如何,张女士?”售货员抹抹汗,说道。张女士喃喃着“875”这个数字,又说道:“太少了,850元,怎么样?”

售货员瞪大了眼。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每当我看到那双鞋,我总会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奶奶在黑夜中为我一针一针地缝着。那个身影我永远不能忘记,那个藏在鞋子里的爱。

奶奶从小都非常关心我,为我缝鞋子。那时候,我们还在农村,还没有搬到城市去生活的时候。奶奶天天为我缝鞋子,遇到邻居都说:“我孙子穿着我做的鞋子啊!”说着便笑了起来。我私底下便在偷笑,认为奶奶做的鞋子不值一提,私底下全都扔掉。

某一天,我对妈妈说:“奶奶做的鞋子太难看、太差劲了,不酷。我又不是老八路,整天给我穿布鞋,搞得好像自己的鞋子质量很好的样子。”

接着,我从房间里出来,看见奶奶脸上的慈祥没有了,嚼着嘴,一脸沮丧的样子。我这时候才看见,那是一个布满苍伤的脸,白花花的头发稀少而枯槁,沟壑般的皱纹张显出岁月的流逝,曾经结实的牙齿也有些松动,但她的眼神告诉我:“老了,不中用了。”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

半夜,当我去上厕所的时候,我看见奶奶房间里的一盏灯。我轻轻地推开了门,只见奶奶戴着老花镜,端坐在竹椅上,一手拿针线,一手抓住鞋子,拉着线的针儿在鞋子上进进出出,仿佛缝纫机一般,针针线线,轻柔无比。但看奶奶的手,奶奶也有过一双光滑、灵巧的手,她曾经用手为我绣过花儿,为爸爸缝衣服,为妈妈织过毛衣,她曾用那双利索的手,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奶奶60多岁了,额头上的皱纹像“三”字,眼角的皱纹像鱼尾巴,下巴的皱纹像个“王”字,我看到了岁月的沧桑。

奶奶为我缝的鞋,那个疲惫的身影,那个藏在鞋子里的爱。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从学习打篮球开始,四年的时间里我换了六双球篮球鞋,但我印象最深的一双就是在小升初假期时买的"詹15"。从小升初到现在,初二马上要结束了,我一直没有更换过这双篮球鞋。

买鞋的那天,我开心地笑了有两三个小时,因为我妈给我买的是我期望了一个学期的"詹姆斯15",那时的我看到詹姆斯穿着这双黑金色的专属战靴,凭借一举之力打败了对手,赢得总冠军时,我就对这双鞋产生了特殊的情感。

当我第一次穿着这双鞋训练时,兴奋的不得了,脚仿佛踩着云一般,穿上鞋后,感觉跑得比之前快了不止一点点!

穿了半年,原本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篮球鞋,已经变得暗淡了不少,原本青蓝色的鞋底也已经变成了土黄色。从前把训练当成享受的我,开始变得懒惰起来,原本凭借一己之力打败勇士队的詹姆斯也输掉了自己的总冠军戒指。我也想放弃篮球,不再去受那个累,但看着地板上那双已经蒙了一层细灰的篮球鞋,我又打消了放弃的念头。

在市中学生篮球比赛中上场时,我又找回了当初穿着新篮球鞋时的开心和自豪!打完比赛后,再看我的鞋底儿,原本的土黄色又变成了渐变粉,原本金光闪闪的鞋带头也有了一点点锈迹,鞋底那精致的纹路也一点点被磨平了,但是脚上的篮球鞋已经幻化出了眼睛看不到,但是我能感受到的光彩。

这双篮球鞋我现在还能穿,但我却因为伤痛暂时无法穿上。他们总说球星的穿的篮球鞋叫战靴,其他花花绿绿的只叫做篮球鞋。原本我并不理解,但我穿了"詹15"这么长时间并且不舍得换,我就明白了,所以别人问我为什么不换鞋的时候,我总是说因为詹姆斯就是穿着黑金战靴拿到总冠军的,我也是因为这双鞋,学会了不抛弃不放弃的道理。我的好朋友和我有着同样的癖好,他脚上的"库里4"也穿了一年多,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偶像都是穿着脚上的战靴去赢得总冠军的!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两个星期前买了一双鞋,和闺蜜一起买的,说是好姐妹的见证。

鞋子是米白色的,非常漂亮。一起穿着走到每个人的面前我们都要秀一下。

刚买的当天下午就下雨了。朋友说:“下雨了你的新鞋没关系吧?”我挑了挑眉:“没关系,这可是我们友谊的见证,坚韧着呢!”确实,鞋走的很踏实,很稳。

第二天朋友拿着鞋子给我看。“你看,鞋底磨掉了不少。我看这双鞋穿不了多久。”还真是有点磨,不过应该没关系吧!我笑笑,说:“鞋底磨损也是正常的啦,没关系,看不出来的。”朋友也笑了笑,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第三天,我与好朋友吵了一架,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隔得远远的。回到家,我抱怨鞋子的不好。弟弟听烦了,应了句:不喜欢就不要穿。

对啊,不喜欢干嘛还穿着?脱了呗!于是,我脱下鞋子,赤脚上了楼。

几米说,当你和一个人交往时,你只是他的一个选择,而不是唯一;同样,他也只是你的一个选择,而不是唯一。

历史上的元朝故事

元睿宗拖雷(1193年—1232年),成吉思汗正妻孛儿台之第四子,蒙古族。拖雷正妻唆鲁禾帖尼,生元宪宗蒙哥、元世祖忽必烈、旭烈兀、阿里不哥四子。1231年11月,蒙古军假道南宋境,沿汉水而下,1232年初与金军在均州(今河南禹县)遭遇,三峰山役毕,拖雷与自白坡渡河南下的窝阔台军会合。同年北返,死于途中,年四十一岁。

拖雷在成吉思汗及窝阔台时期曾经发挥过重大作用,当时人认为“拖雷之功,著在社稷”。但这样一位战功卓著,在蒙古汗国举足轻重的人物在41岁时突然“英年早逝”,其死因究竟何在呢?《元史·睿宗传》记载说:1332年“五月,太宗不豫。六月,疾甚。拖雷祷于天地,请以身代之,又取巫觋祓除涤疾之水饮焉。居数日,太宗疾愈,拖雷从之北还,至阿剌合的思之地,遇疾而薨,寿四十有(一)”。《元史·太宗纪》记载:“九月,拖雷薨。”它说明拖雷之死距离他饮“圣水”的时间相隔已经3个月,导致拖雷死亡的“疾病”是否与那杯“圣水”有关,也不得而知。《史集》的记载与《元史》大同小异,只是比《元史》详细得多,并比较清楚地说明了拖雷之死与那杯“洗病的水”有直接关系,因为正是在拖雷喝了那杯水才“过了几天,他就得病去世了”。而当拖雷的遗孀多次讲到拖雷是“为了合罕而去世”时,并没有遭到任何人反驳,包括窝阔台大汗也感到欠了拖雷夫妇的情。从《蒙古秘史》第272节记载来看,让拖雷喝下“诅咒的水”是巫师们有意安排的,又是窝阔台大汗直接批准的,在这种情况下拖雷不得不喝;而喝过这杯“诅咒的水”后只过了片刻,拖雷便去世了,说明这杯“诅咒的水”是一碗置人于死地的毒水。

但以上论述仍然属于推论,拖雷的死因究竟何在呢?国内外史学界有几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是说拖雷忠君爱兄,是真心实意地代兄领罪而亡,在《元史》、《史集》和《蒙古秘史》的作者眼里,拖雷生前死后都是一个值得效法的英雄,并没有对其死因提出疑问。

另一说法认为,窝阔台和拖雷都是愚昧的,他们实际上是被那几个萨满巫师愚弄和陷害了,那杯治疗疾病的巫水正是一杯毒酒,但当时窝阔台、拖雷都被蒙在鼓里。

第三种说法是窝阔台是知情者和主使者,他“害怕拖雷的威望和势力继续增高,构成对自己的威胁而设此骗局将拖雷害死”。

总之,史料中记载了元睿宗拖雷死亡有多种因素,究竟哪种说法合乎情理、实际,还有待考究。

历史上的诚信故事

董贤其人本是皇帝御殿的一名侍从(有官职但很小),出身京城贵族之家.因绝世美貌为皇帝赏识,于是侍寝到了龙榻.汉哀帝对其相当宠爱,加官近爵不说,连董贤的家人都享受了丰厚的皇家俸禄.

董贤很知道感恩,对皇帝也是尽心尽力,两人感情与日具增.某日,皇帝与懂贤一同午休,醒来时发现懂贤枕在他的衣袖上睡得正酣,于是皇帝毫不犹豫的抽出挂在床头的宝剑,把衣袖给割了.后来,皇帝嫌懂贤住得远,每天往返耽误他看美人的时间,就在寝宫旁边划了个房间给他,叫他和老婆一同入宫侍奉皇帝。

不过这位享尽宠爱的美男子性情及其温和,老实本分并没有利用这种关系弄权,反而处处忍让.像很多老套宫廷剧一样,多数的皇族权贵对他相当不满,在那个时代,皇帝有没有子嗣是国家大事.然而,年轻的皇帝自从董贤之后便冷落了后宫嫔妃......

再后来,随着宠爱的加深,朝野上下反董贤的声势也逐渐强烈.皇帝一意孤行,把三位以退还官爵威胁他远离董贤的权臣的爵位全部封给董贤.不过,好景不长,哀帝一向病弱,年纪轻轻就病死了.(我猜是因为纵欲过度,呵呵)。

临死前,还欲将帝位让给董贤,他身边那一纵皇太后,皇后,权臣自然不干拉.董贤在得知帝崩后也在家里上吊自尽.他的亲属,被抄家的抄家,流放的流放,下场悲惨.

他死后也不得安身,据说被鞭尸,草席一裹,扔在城郊。

历史上的励志故事

齐桓公即位后,听取了鲍叔牙的意见,拜请管仲为大夫,主持齐国政务。齐桓公五年(公元前681年),齐国出兵攻鲁,鲁败。鲁庄公请求将鲁国的遂邑献给齐国以求和,齐桓公答应了。于是,齐、鲁两国在柯地订立盟约。待到鲁国国君将要在盟约上签字的时候,鲁将曹沫突然拔出匕首逼着齐桓公说:“您如果不还给侵占鲁国的地盘,我就杀了您。”齐桓公迫于无奈,只好答应了。曹沫则又退回到作为臣子的位置上。这时,齐桓公很后悔刚才被威胁所作的许诺,想不还给鲁地并欲杀了曹沫。管仲马上献谋说:“您被劫持答应了曹沫的请求,然后又背信杀了曹沫,仅仅是除掉了一时的心头之恨。这样做,您作为一个国君就会失信于各国诸侯,得不到天下人的声援。您切不可这么做。”齐桓公顿时大悟,于是就把过去三次打败曹沫所获得的鲁地均还给了鲁国。当各国诸侯得知齐桓公守信还地的事,都觉得齐国是一个守信重义的国家,纷纷依附于齐国。到齐桓公七年,各国诸侯与齐会盟于甄地,齐桓公终于被推举为霸主,使齐国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历史上的元朝故事

公元1038年至1227年间,在中国的西北部,有一个与宋、辽(金)三足鼎立的少数民族王国——大夏封建王朝,史称“西夏”,都城为兴庆府(今为宁夏银川市),其统治范围大致在今宁夏、甘肃、新疆、青海、内蒙古以及陕西的部分地区,其疆域方圆数千里,东尽黄河,西至玉门,南界萧关(今宁夏同心南),北控大漠,幅员辽阔。西夏王朝存在了189年,共有十主,即:元昊、谅祚、秉常、乾顺、仁孝、纯、安全、遵顼、德旺和末主,期间经历了重武尚勇、安民求和、崇文虔佛、国道中落、族灭国亡的曲折过程,最终灭亡于成吉思汗之手。鲜为人知的是,地震帮了成吉思汗的忙,使西夏很悲催。

13世纪初,蒙古部乞颜酋长铁木真(也就是后来的成吉思汗),以杰出的军事才能,击败了西起阿尔泰山东至兴安岭,南起阴山北麓,北至贝加尔湖的漠北草原各游牧部落,于12创建了蒙古汗国,结束了漠北数百年的分裂历史。

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蒙古漠北地区无法获得生活亟需的农产品及其他更多的物资,为了满足经济上的需要,代表草原游牧贵族利益的成吉思汗,向四邻地区发动了一系列掠夺战争。最初,成吉思汗的主要目标是女真族建立的金国,目的是反抗、摆脱金国的统治。但是,作为战略家的成吉思汗,“深沉有大略”、“未敢轻动”,审时度势,没有首先把矛头指向当时尚能击败南宋的金国,而是选择了在辽、北宋及金、南宋两大势力斗争夹缝中求生存的西夏为突破口。

成吉思汗曾6次攻打西夏,从第一次进攻西夏的12算起,到1227年蒙古军第六次出征彻底征服了西夏,前后经历22年,时间延续如此之久,并非蒙古军无力征服西夏,而是在此期间,他征服和统一了境外诸部落,无暇顾及西夏之事,更无全力进攻西夏的可能。另一方面,西夏始终不甘心臣服于蒙古汗国,每当蒙古军出兵攻打时,在力不能支的情况下,则无奈求和归降,一旦势力有所恢复,形势对自己有利和有机可乘时,就“礼意渐疏,消极纳贡”,“阴结外援,蓄异图”。在23年的战争中,西夏毁约反叛多次,因而蒙古也用兵多次,由于西夏的伪降,使情况更加复杂化,形成了一打就降、一撤就叛的局面。加之蒙古军远征欧、亚的广大地区,无法尽早地解决西夏问题,这就是成吉思汗征灭西夏的战争为何用时较长的根本原因。

1205年,成吉思汗率领的蒙古军第一次向夏国发动进攻。这年三月,铁木真借口西夏收纳了蒙古逃人亦刺哈桑昆,率兵攻入河西,破西夏力吉里寨。并纵兵至瓜、沙诸州进行掳掠。四月,蒙古军在退兵时经过落思城,又大掠人口、牲畜而去。昏庸的夏桓宗纯佑对蒙古军的突然进攻束手无策,只得任其蹂躏。待蒙古大军撤退后,纯佑庆幸危机已过,于是下令大赦。修复经过战争被毁坏的城堡,改都城兴庆府为中兴府,表示夏国经过大难之后,必将中兴。同年十一月,纯佑听到蒙古军进攻金国,与金将河东监军完颜天骥相持不下,即领兵也进入金境,行数日一无所获,后得报金兵被蒙古军击败,遂遣兵救援,知力不胜撤兵而还。

天庆十三年(1206年)正月二十日,长久以来图谋篡位的镇夷郡王安全与纯佑的生母罗太后合谋,发动宫廷政变,废黜了纯佑,安全自立为帝,改元应天元年。三月,纯佑暴卒于宫中,死因不明,终年30岁。

为扫除征讨西夏障碍,使西夏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在进攻西夏之前,成吉思汗已将西夏邻邦盟友——乃蛮部、蔑乞儿部、乌梁海部各个击破。同时在此次征讨西夏时成吉思汗还特别注重研究攻城中的心理战法。在万事俱备、志在必得的情况下,128月,成吉思汗再次进兵西夏,攻克兀剌海城,兀剌海城就是今天的乌拉特中旗新忽热古城,这是成吉思汗从漠北南下、6次征伐西夏时第一个攻克的城池。新忽热古城北依阴山、南控河套平原,是重要的交通枢纽,更是兵家必争之地。这次征讨,蒙古兵在西夏境内掳掠数月,最后因作战线过长导致粮草不济而退兵。

123月,成吉思汗亲率大军,再攻西夏。在贺兰山中段的克夷门遭到西夏军重创,蒙古军伤亡惨重。相持两个月以后,蒙古大军还是包围了中兴府。西夏国主亲自上城督战,守城将士拼死防御。两个月后,蒙军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趁天降大雨、河水暴涨之机,引水淹城。中兴府被围困达一月之久,城中居民淹死者无数。后来,城墙坍塌,决堤的河水四溢,蒙古军队也受到洪水的淹溺,在万般无奈之时,借夏主纳女求和之机,顺水推舟,同意退兵议和。

1212月与1224年9月,成吉思汗又分别两次调集兵力征伐西夏,西夏两位圜主遵顼、德旺虽调兵遣将拼死抵抗,皆因军事实力过于悬殊而屡战屡败,以请降遣人质作为条件,换取蒙古军退兵。此间,西夏军队广大将士誓死保卫自己的疆土,打过不少胜仗,给蒙军以沉重打击,一度极大地鼓舞了西夏军民的斗志。但是,就蒙夏之间整个战局而言,还是以西夏王国尽失西域的河、瓜、甘、肃、凉诸州而告终。

公元1226年2月,成吉思汗又借口西夏迟迟不纳人质,以65岁高龄统兵十万第六次攻打西夏。虽然西夏的各处守将忠心竭力,守城御敌,但最终抵挡不住蒙占铁骑,被—一攻破。同年11月,成吉思汗大军直扑中兴府的北方重镇灵州城。守城的将领是西夏名将嵬名令公,他在灵州城西黄河沿岸层层设防。然而天助成吉思汗,干里黄河,朔风成冰,蒙古铁骑冲过黄河杀将前来。嵬名令公率军迎战,西夏将士倒下一批,又冲上一批,以死相拼。终于阻住了蒙古军如潮的攻势,蒙古军开始拨马往回逃了。成吉思汗见了逃兵,不禁大怒,挥刀砍死几个逃兵,重整旗鼓,再次猛攻,这才歼灭了西夏守军。这场战争非常惨烈,是蒙古军队东征西讨所遇到的最顽强的抵抗。因而激怒了成吉思汗,他发誓要荡平西夏,于是就挥师包围了中兴府,同时派军队把外地的西夏守军各个击破。并于12月命令蒙古军队攻克盐州(西魏置,治所于五原,即今陕西定边,后入西夏,蒙古废之),派兵四处烧杀抢掠,西夏民众“免者百无一二,白骨蔽野”。

1227年1月,成吉思汗留一部分兵力继续围攻中兴府,自己带领大部分军队渡黄河进攻积石州,以彻底卡断夏军后路。夏军日夜在都城坚守、抵抗。多次打退蒙军的进攻。5月,成吉思汗回师隆德,因天气炎热,在六盘山避暑休整,派人前往中兴府谕降。

历史上的励志故事

陶侃幼为孤子,家境贫寒。陶母含辛茹苦,靠纺纱织麻维持生计,供养陶侃读书。陶母时常诫子务“使结交胜己”。(交朋友要交比自己强的人.)古书有载:同郡范逵素知名,举孝廉,投侃宿。於时冰雪积日,侃室如悬罄,而逵马仆甚多。侃母谌氏语侃曰:“汝但出外留客,吾自为计。”谌氏头发委地,下为二髲,卖得数斛米,斫诸屋柱,悉割半为薪,坐诸荐以为马革。日夕,遂为精食,从者皆无所乏。逵知谌氏所为,既叹其才识,又深愧其厚意,语曰:“非此母,不生此子。”逵至洛阳,遂称之於羊晫、顾荣等人,大获美誉。陶母截发延宾,锉荐喂马之事乡里传谈,以为贤良。官府特为陶母住所立坊,名为延宾坊,命屋边之桥为德化桥,以此嘉彰这位贤母。北宁范仲淹知饶州时,曾下令于德化桥头立“延宾坊故址”巨碑,供人瞻仰,以此宣传陶母“截发延宾”的事迹。

历史上的传奇故事

历史是一门人文学科,。

学习。

历史能够让人了解世界的发展变化,丰富自己的知识积累,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在初中阶段的学习尤为重要。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带来的历史上的传奇故事,希望对您有帮助!

冰糖葫芦,酸甜适口,老少皆宜,它不仅好吃,而且还十分好看,红彤彤的山植果按大小排列穿在竹签子上,外面裹着晶莹透明的糖稀,出售它的人往往把一只只糖葫芦串插在特制的木棍上,像一颗结满硕果的小树,煞是诱人。

早些年在北京春节的庙会上,厂甸里,还时常看到串得长长的糖葫芦,最顶上贴着一面小彩旗,一串上足有百十来个山植果,被红红的果实压弯了的竹签子,拿在手中一颤一颤的,更增添了节日的热闹气氛。提起冰糖葫芦的来历,还得说说南宋的宋光宗皇帝呢。

宋光宗,名赵停(公元1147——1220xx年),是宋孝宗赵慎的第三个儿子。公元11对年,孝宗立他为皇太子,任临安府尹。公元1187年10月受孝宗内禅而继位,第二年改年号为“绍熙”。

赵伸长期。

生活。

于深宫,不达世务。即位时,他43岁,却已满头白发了。臣下献上何首乌,说服后能使头发转黑,但他不肯服用,说:“我头发已白,可叫天下人知道我是老成的。”即位后,他为李皇后所左右,罢免周必大、辛弃疾等主战派大臣,起用留正为宰相,朝政为主和派所操纵。

赵倍和大上皇孝宗的关系长期不和,孝宗死后,他不去服丧,致使丧礼无法进行,满朝大为骚动。知枢密院事赵汝愚和知阁门事韩化胄上奏,建议太皇太后下诏令赵停退位,传位于其子赵扩,由赵扩主持孝宗丧礼。太皇太后同意赵停禅位,称大上皇,闲居寿康宫。他每回忆在位时的事情,总要自言自语地咒骂,有时还会痛哭。

公元1220xx年春,皇帝赵扩从郊外祭礼回来,鼓乐之声传入深宫。赵停问是什么事,左右回答说是街上百姓在奏乐游戏。赵悼大怒道:“你们这些奴才也如此欺骗我!”一拳击去,因收制不住而跌倒在地,从此不起,8月辛卯日,病死于;阳安寿康宫。葬于永崇陵(今浙江省绍兴县东南35里处宝山)。

那是绍熙年间,赵停最宠爱的黄贵妃有病了。她面黄肌瘦,不思饮食。御医用了许多贵重药品,皆不见什么效果。皇帝见爱妃日见谁淬,也整日愁眉不展。最后无奈只好张榜求医。一位江湖郎中揭榜进宫,为黄贵妃诊脉后说:“只要用冰糖与红果(即山植)煎熬,每顿饭前吃五至十枚,不出半月病准见好。”开始大家还将信将疑,好在这种吃法还合贵妃口味,贵妃按此办法服后,果然如期病愈了。皇帝自然大喜,展开了愁眉。

后来这种做法传到民间,老百姓又把它串起来卖,就成了冰糖葫芦。原来,山植的药用功效很多,它能够消食积、散淤血,驱绦虫,止痢疾,特别是助消化,自古为消食积之要药,尤长于消肉积。也许是黄贵妃所食山珍海味积住了食,做下的病,小小山楂解除了病痛。明代杰出的医药学家李时珍也曾经说过:“煮老鸡硬肉,入山植数颗即易烂,则其消向积之功,盖可推矣。”

今人研究证明,山植还有降血脂、降低血清胆固醇等作用。因此而更加受到人们的青睐,山植食品也花样翻新,品种繁多。但酸甜香脆的冰糖葫芦直至今日仍是受人们喜爱的吃食。

尧的生活非常节俭。传说他住在用茅草盖的房子里,屋内的大梁和柱子,都是用连刨也没刨过的原木做的,架起来就算了事;吃的是粗米饭,喝的是野菜汤;冬天穿着鹿皮做的袄,夏天穿着麻布衣裳;用的器皿也不过是些泥碗土钵之类,一点也没有特殊的地方。

可是尧对老百姓却充满了深厚的仁爱之心。如果有哪一个人挨了饿,尧就说:“这是我使他挨饿的呀!”如果有哪一个人受了冻,尧就说:“这是我使他受冻的呀!”如果有谁犯了罪,受了惩罚,尧就说:“这是我使他陷入罪恶的呀!”在尧做国君的70年间,先是遇到过大旱,天上同时出现10个太阳,大地上的草木和庄稼都干枯了,尧就命羿射下9个太阳,解除了旱灾。后来又遇到了特大的洪水,九州大地一片汪洋,尧就命禹去治水,用了20xx年的。

时间。

终于把洪水治服了。所以那时人民虽然也过了些苦日子可是百姓对尧始终是衷心爱戴的一点也没有怨言。难怪后来像孔丘这样的圣人对尧也大加赞扬他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这段话的大意说;尧这位国君真伟大呀!最崇高最威严的是上天唯有尧能像上天那样爱抚人民。那种对人民的宽厚坦荡的爱呀老百姓不知怎么说才好。

物以稀为贵,天下牦牛多为黑色和杂色,而生存于天祝这块神奇高原的白牦牛,就自然成为世界牦牛珍稀畜种。“天下白牦牛,唯独天祝有”。白牦牛这一广告因而闻名于世。成为天祝高原。

奉献。

给人类的一件稀世珍宝。

关于天祝(亦称华锐)白牦牛,在民间曾有这样一个传说。

说是古时候,华锐人的祖先华秀居住在西方遥远的巴颜喀拉大雪山下,牛羊众多,草原就显得不够用了。华秀和哥哥阿秀商量,去寻找新的草场。于是华秀告别哥哥,祈祷山神给他和部落指出一条路。

这时,一个身穿战袍,骑着白骏马的神灵出现在天空中,他在半空中随一朵五彩云向东方飘动。华秀便告别故乡,带领部落的男女老少赶着大群牛羊向彩云飘去的方向出发。当部落和牛羊快要走出一个石峡时,那些黑色的牦牛们,叫出了一阵阵非常痛苦悲切的声音,人们都知道这些牲畜和人一样,对故土难舍难分。当时,整个牛群叫成一片,谁也不愿前行。牧民们见此情景,也禁不住泪流满面,放声大哭。

正在这时,从身后那巍峨的雪山深处出现了一头白牦牛,它像雪一样洁白,十分漂亮、威武,就像一团洁白的云。白牦牛大吼着,向石峡口奔去。说来也怪,看见了白牦牛,其它牛停止了哀叫,随着白牦牛一齐向峡口奔去。整个部落便又开始前行。

当人们尾随着牛群走出峡口时,眼前却一片惨景。其他的牦牛全倒下了,那头白牦牛正和一条黑色巨怪角斗,斗得大地沙石飞扬,天昏地暗。人们非常惊恐和紧张,都在为白牦牛担心。突然,黑色巨怪惨叫一声,不知去向。白牦牛用它的勇猛和尖利的犄角战胜了巨怪。

一头受伤的小牛不停地哀叫,白牦牛看见了,走过去用舌头,一下又一下舔着那可怜的小牛,舔着舔着,黑色的小牛突然变得通身雪白。

这时,天空中传来骏马的嘶鸣,大家仰头看时,那穿白袍的神灵重新出现在头顶。痛苦绝望的华秀和部落的牧民们,便又继续前行了。走啊走,不知经过多少艰难险阻,也不知走了多远、走了多长时间。有一天,天空中的山神和白马突然降下地面,人们面前便横亘起一座雄伟壮丽的雪山,这就是马牙雪山。华秀对大家说,这雪山下就是我们的家乡!

大家便不再前进,永远在这儿定居下来。

这儿草场广袤,草盛林茂,溪水潺潺,山泉叮咚,确实是一块驻牧的好地方。从此,华秀和他的部落便很。

幸福。

地生活在这里,那喝了马牙雪山泉水的牦牛更白了,一群又一群,像天上飘荡的白色云朵。

天祝便成了白牦牛的故乡,白牦牛更是天祝(华锐)人的骄傲。白牦牛的美名扬天下,它被正式命名为“天祝白牦牛”,作为世界牦牛稀畜种,由畜牧科研部进行保种选育。

中国历史上爱情故事

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故事为主线,描写了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钗为中心的正邪两赋有情人的人性美和悲剧美。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默契、爱情让所有人都想真心的祝福他们。然而,贾母的一个错误的决定,却乱点鸳鸯,拆散了贾宝玉和林黛玉,阴差阳错之下却好心办了坏事,无意间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让宝玉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而贾宝玉知道林黛玉死了之后,便出家了,让贾府走向了灭亡。

历史上的元朝故事

而元朝,才做了别的朝代没敢做甚至没敢想的事情:先后于1274年和1281年,两次跨海东征日本。尤其第二次,分别从朝鲜和舟山群岛出发,总兵力达十四万人,船只共4400艘,被称为“迄至近代世界史登场以前最庞大的渡海部队”。黄仁宇说:“在现代社会出现之前,很难能有一个陆上强国也可以同时成为一个海上霸王。”这两次跨海作战都以失败而告终,更像是理想主义的行军:草原的骑士渴望成为大海的水手——并且不计代价地这么干了。这种豪赌(并且连续赌了两次),是别的民族无法想像也无力承担的。虽败犹荣的蒙古人啊,曾经是海上的堂吉诃德——把大海当作敌对的巨人了。

这两次渡海东征的最高指挥者,是元世祖忽必烈。他占据北京,摒弃了金亡后的中都城,另起炉灶,于1266年开始营造以北海琼华岛为中心的新大都,历时十九年竣工。北海、中南海乃至什刹海,顿时都成为这位雄视天下的霸主私人的金鱼池。元大都就是今天北京城的前身,在《马可·波罗游记》里称作“汗八里”(汗王之城的意思):“大汗平时住在都城,在每年三月离开此地,向东北方前进,一直瞳到距海仅两日路程的地方……当大汗向海滨前进时,会有许多富于趣味的事件伴着狩猎活动而出现,这真可以说是世界上其他任何游戏所无法比拟的。”

从这段叙述里,能管窥出忽必烈对大海的向往与好奇——不知他一生中是否亲眼目睹过真正的海?对于他来说,恐怕只有征服才是最刺激的游戏——他一直很认真地玩着。他在北海的湖心琼华岛(又称万岁山)指点江山,挥霍一生,不仅命令麾下乘胜攻取了南宋小朝廷苟且偷生的杭州西湖,而且孕育了更为膨胀的欲望:向真正的大海进发,向日出的地方进发,抢渡日本列岛——这是天之骄子对海之骄子的挑战。北海的波光与涛声哟,曾经为他心游万仞的豪情伴奏。北海中的琼华岛,是根据“蓬莱仙岛”的传说设计的,忽必烈最喜欢住在山顶的广寒殿——这是他的月宫。一位住在月亮上的帝王,连梦想都是那么缥缈,清高乃至浪漫。

明成祖朱棣建都北京,基本上沿袭了元故都的规模与格局。把中南海、北海包括在皇城之内——爱称为太液池(“太液秋风”是燕京八景之一)。又把皇城之外的什刹海尊称为玄武池——因为什刹海彼岸有一座供奉玄武神的火神庙,系唐代遗留的古建筑。到底是汉人的皇帝,连结湖泊起的名字都引经据典,别有涵义,好像有多大学问似的,而且多多少少带一点实用主义——太液池和玄武池的命名,都有防火除灾的寓意。其实,防不胜防。

我还注意到这样的落差:蒙古人把湖称为海,豪迈中不无夸张——如同他们面对世界的那份主人般的狂放;汉人则把湖比喻为池塘了(是养鱼池呢还是游泳?)象征着人在神面前的谦虚乃至自我贬低。前者是天地的主人,后者是神的奴隶。据说每逢火神诞辰或皇宫发生火灾时,明朝的皇帝必定特派大臣去玄武池畔的火神庙叩头朝拜,祈祷神灵多加关照。所以即使在给事物的命名方面,这个民族也不敢夸大其辞,文雅有余而野性不足。果然,明朝是最热衷于修长城的一个朝代,对外扩张的野心也是最小的。虽然有郑和下西洋(由一个太监而不是由一个将军担任船长)的伟迹,外交和外贸的色彩较浓,大相迳庭于蒙古人远征日本的那种赌徒式的悲壮。当然也可以说,这是文明的进步。但对于历史而言,一次失败的赌博或许比一桩成功的贸易更荡气回肠,更令后人嗟叹。我想,明朝正是因为骨子里的保守与懦弱而亡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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