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16篇)

时间:2023-12-25 07:39:33 作者:灵魂曲

优秀作文不仅仅是纸面上的文字,更是一种思想的传递和交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从学习打篮球开始,四年的时间里我换了六双球篮球鞋,但我印象最深的一双就是在小升初假期时买的"詹15"。从小升初到现在,初二马上要结束了,我一直没有更换过这双篮球鞋。

买鞋的那天,我开心地笑了有两三个小时,因为我妈给我买的是我期望了一个学期的"詹姆斯15",那时的我看到詹姆斯穿着这双黑金色的专属战靴,凭借一举之力打败了对手,赢得总冠军时,我就对这双鞋产生了特殊的情感。

当我第一次穿着这双鞋训练时,兴奋的不得了,脚仿佛踩着云一般,穿上鞋后,感觉跑得比之前快了不止一点点!

穿了半年,原本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篮球鞋,已经变得暗淡了不少,原本青蓝色的鞋底也已经变成了土黄色。从前把训练当成享受的我,开始变得懒惰起来,原本凭借一己之力打败勇士队的詹姆斯也输掉了自己的总冠军戒指。我也想放弃篮球,不再去受那个累,但看着地板上那双已经蒙了一层细灰的篮球鞋,我又打消了放弃的念头。

在市中学生篮球比赛中上场时,我又找回了当初穿着新篮球鞋时的开心和自豪!打完比赛后,再看我的鞋底儿,原本的土黄色又变成了渐变粉,原本金光闪闪的鞋带头也有了一点点锈迹,鞋底那精致的纹路也一点点被磨平了,但是脚上的篮球鞋已经幻化出了眼睛看不到,但是我能感受到的光彩。

这双篮球鞋我现在还能穿,但我却因为伤痛暂时无法穿上。他们总说球星的穿的篮球鞋叫战靴,其他花花绿绿的只叫做篮球鞋。原本我并不理解,但我穿了"詹15"这么长时间并且不舍得换,我就明白了,所以别人问我为什么不换鞋的时候,我总是说因为詹姆斯就是穿着黑金战靴拿到总冠军的,我也是因为这双鞋,学会了不抛弃不放弃的道理。我的好朋友和我有着同样的癖好,他脚上的"库里4"也穿了一年多,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偶像都是穿着脚上的战靴去赢得总冠军的!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每个人都要穿鞋子,因为鞋子可以保护,装饰我们的脚,所以,鞋子非常重要。

那天,我的鞋子被一根坚硬的钉子刺了一个小洞,我回家给妈妈看了一下,还好有鞋子的保护,不然,脚可要别刺穿一个小洞了。只不过,这双鞋不可以穿了,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双回力鞋,虽然不怎么好看,但是价值却非常大哦!

有一次,我约了几个小朋友出去跑步比赛,"一,二,三,开始!"我飞快的向终点跑去,就像一阵风,后面你也知道是我赢了。原来我穿了运动鞋,其他人穿的鞋不适脚。有的穿拖鞋,有的穿凉鞋。只有我的鞋帮我的大忙。所以我获得了第一名,这都是运动鞋的功劳。

鞋子的故事可真多呀!

鞋,你我都不陌生。我们每天都穿着它。走来走去,现在,让我来说说鞋的那些事儿。

还有穿不到或者以后才有可能穿上的鞋的感觉。比如:我非常羡慕能穿上带轮子鞋子的人。因为他们不必穿笨重的旱*鞋就可以划来划去的玩。要是我能穿上这样的鞋,我会很兴奋的。

鞋还给我们一些回忆:有一次。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打开鞋柜,琳琅满目的鞋子——冬天穿的靴子、夏天穿的凉鞋、舒适的运动鞋、漂亮的小皮鞋……我情有独钟的是这双妈妈美国带回来的小白鞋,它可是一双具有魔力的鞋子呢!

看似平常的小白鞋,其实暗藏玄机。这个机关就是在鞋子侧面有一粒小的几乎用肉眼无法一眼就发现的小按钮,只要用手开启或脚碰到这个按钮,鞋子底下透明圈就会亮起来,它的颜色还能根据你的喜好和衣服搭配变换不同的颜色呢!如果你是一个个性张扬的人,还能开启所有颜色交替闪烁的炫酷模式,保证你在人群中独一无二,回头率百分之百。

魔力鞋除了会变换颜色,它还和其它普通会发光的鞋子不同的是:我们穿的会亮的鞋子只要电池一耗尽,它就不会再亮;而魔力鞋却是它们的升级版,它和我们的手机一样,是可以充电的,当你发现它能量不足时,只要接上连接线,再往插座一充电,立马“满血复活”。所以你永远不用担心它因为没电而不亮了吧!

魔力鞋除了高颜值还很实用呢!比如你走在陌生而又漆黑的楼道里,你只要轻轻一按开关,虽然不能把楼道照得灯火通明,但你起码不用担心脚下踏空而摔倒了。

你一定会问我,魔力鞋雨天适合穿吗?据我的体验,下雨天穿它没问题,它具有正常的防水功能。但如果是大暴雨或台风天我觉得还是小心为妙。

当然,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魔力鞋也有它的短处,比如你要是穿它去上体育课或参加剧烈运动,可能会有一到两颗小灯泡会变得不听使唤。我的建议是不要穿上它参加体育运动,它更适合用来扮酷。

听完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有一种想拥有它的冲动呢?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小男孩皮皮有一双新球鞋,浅黄色的鞋面,上面各画着一只可爱的蓝猫,配上一对洁白的鞋带,真是可爱极了。皮皮可喜欢这双漂亮的球鞋了,整天穿着它上学、游戏、跑步,晚上还要仔细把鞋子擦干净,放在鞋柜里摆整齐才会睡觉。

这天晚上,夜深了,四周静悄悄的。突然从鞋柜里传来一阵争吵声。“你看我,多美啊!如果不是因为我漂亮,小主人会选择你吗?”鞋子神气十足地说。“谁说的?是因为我一身洁白,小主人才会选择你的,没有我,你以为你能得到小主人的青睐吗?”鞋带毫不示弱。

原来是鞋子和鞋带为了小主人更喜欢谁而发生了争吵。

“哼!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没有我,要你那臭鞋带有什么用?”鞋子又说,“要不是我轻快合脚,小主人跑步能得第一吗?”

鞋带发怒了:“你就别吹了!没有我,就你那臭鞋子小主人才不会穿你!”

“你别小看我,没有你鞋带,我鞋子照样能得到小主人的欢心!”

“臭美吧你!没有我,我看你怎么得意!”

它们俩谁也不让谁,一直争吵到凌晨才罢休。

清晨,皮皮出门上学又穿上了新鞋。可是今天的鞋子真奇怪,没走几步,鞋带就散了,这鞋带一散,整个鞋子就掉下来了。原来,昨晚鞋子和鞋带吵完架后,就决定不再相互理睬、相互合作了。正巧,皮皮学校有一场跑步比赛,而一向跑步得第一的皮皮,却因为跑步时鞋带散了,鞋子飞了出去,最后竟得了倒数第一,还摔了一大跤。皮皮怒气冲天,一回到家,就生气地把鞋子连鞋带一起抛出门外。

“砰——”鞋子和鞋带被摔进了垃圾箱,身上满是又脏又臭的垃圾,这时它们才知道自己错了,要学会正视别人的长处和优点,要学会和别人快乐合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长处和本领,也不至于被淘汰、抛弃了。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两个星期前买了一双鞋,和闺蜜一起买的,说是好姐妹的见证。

鞋子是米白色的,非常漂亮。一起穿着走到每个人的面前我们都要秀一下。

刚买的当天下午就下雨了。朋友说:“下雨了你的新鞋没关系吧?”我挑了挑眉:“没关系,这可是我们友谊的见证,坚韧着呢!”确实,鞋走的很踏实,很稳。

第二天朋友拿着鞋子给我看。“你看,鞋底磨掉了不少。我看这双鞋穿不了多久。”还真是有点磨,不过应该没关系吧!我笑笑,说:“鞋底磨损也是正常的啦,没关系,看不出来的。”朋友也笑了笑,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第三天,我与好朋友吵了一架,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隔得远远的。回到家,我抱怨鞋子的不好。弟弟听烦了,应了句:不喜欢就不要穿。

对啊,不喜欢干嘛还穿着?脱了呗!于是,我脱下鞋子,赤脚上了楼。

几米说,当你和一个人交往时,你只是他的一个选择,而不是唯一;同样,他也只是你的一个选择,而不是唯一。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偶尔看到三毛的散文集《背影》里的一篇文章《鞋子的故事》,感觉很是亲切,便想起了我的鞋子与我。

我喜欢白球鞋是从上小学时开始的。雪雪白的球鞋,常常洗,晒干后便是闪眼的白亮,衬上白袜子,真是非常清洁美丽的,走路的时候低头一看,便觉得那白色在阳光下直晃眼,晃得人晕晕的,晃得整个世界都变得白花花的了。那走路的姿势、步伐也优雅、轻盈起来了,自觉人格和灵魂都高尚纯洁了些似的。小时候我的鞋子基本是这一种,上学的路也仍是那一条。小小的世界里,除了家庭、学校外,任何都没有接触。社会的纷繁复杂、人生的变化无常、欢乐和痛苦、相聚与别离,都是小说里看来的。我的生活,就像那双球鞋似的——一片雪白。

白色的鞋子我固然喜欢,但美中不足的就是它容易被污染,藏不住一点瑕疵,要保持它的洁净并非易事。

白驹过隙间,我已是一名高二的学生了,生活和想法都不再像从前那样简单,但我仍爱穿白球鞋。与从前不同的是,没有人再像我那样喜欢白球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惊讶和不解的眼神——为什么我到现在还在穿着这样过时的鞋子?那不足十元的价格,那朴素的式样,怎么会吸引我对它的情有独钟?我的回答只是淡淡一笑:“我喜欢”。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哟!多漂亮的一双鞋啊!”一位女士突然叫了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商场里炸响,作文鞋子的故事。

那真的是一双很美的鞋:通体的紫*,在灯光的照耀下淡淡地荧着光,浪漫而又幻妙。一圈金黄的流苏,次第而下。一颗晶莹的钻石镶嵌在中间,如此高贵而特别。它被高高的放在众多鞋子的中间,如众星捧月一般。

“呵呵,madam,怎么称呼?”售货员笑容满面地跑了过来。女士疑惑地转头看向售货员,说:“售货员小姐,叫我张女士好了。”售货员忙说道:“张女士,这双鞋呀,可是法国进口。以前要卖1500元呢!现在是清仓大甩卖,打6折,只卖900元——您要不要试试看?”张女士点点头。

张女士换上它后,整个人更增添了几分雍容华贵的气质。

张女士皱着眉头,捏着钱包的手紧了紧,又不甘心的说道:“我真的很喜欢这双鞋啊,妹子。就便宜一点儿,好吗?拜托了!”

售货员有些着急与无奈,几分踌躇之后重重地点点头。

“呼——”张女士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脸上的神*也轻松了许多。“875元,如何,张女士?”售货员抹抹汗,说道。张女士喃喃着“875”这个数字,又说道:“太少了,850元,怎么样?”

售货员瞪大了眼。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咦?我的洞洞鞋呢?”被伙伴们用水枪夹击,仓惶“逃”上船的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的鞋子不翼而飞了。忽然,一个个大问号闯进我的脑袋,难道它罢工隐退啦?还是跟我捉迷藏?还是……不能再干等了,救“鞋”要紧!

“哈,洞洞鞋,你终究是我的手下败将,不管你跑到天涯海角,还是浩瀚的宇宙,我都会把你抓回来继续陪伴我。我看你还是老实些……”听了我苦口婆心的教育,鞋子在风中微微地点了点头。我如获至宝,将它牢牢地穿在脚上,再也不舍得离开它了。

从此,每当我看着这双洞洞鞋,都会想起这段有惊无险的有趣故事。因为它,我越发喜欢洞洞鞋了,我会一直珍藏着它!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傍晚一个小女孩站在鞋店前看着橱窗里那双白色运动鞋,心里很是喜欢。

但想到母亲每天替别人家修理花园、水洗衣物,这样辛苦工作赚到的钱还不够让他们家吃饱三顿饭,而父亲又常年卧病在家,她始终没有提出想要一双新鞋的要求,哪怕她的鞋已经破旧不堪,补了又补,修了又修。

“你这个臭孩子,打了水也不往家里走,站着干吗?”妈妈不满的说,边说边把她往前推。孩子知道妈妈今天又被顾客投诉了,也没有多说什么,默默往家走去,可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

“几点了,起床给我上学去。”妈妈把女孩从床上拉了起来,推向门外。“妈……“”女孩小声说,“干嘛,一天天的事儿怎么这么多。”母亲不耐烦的说。“我午饭的钱……”“拿去拿去,一天到晚就知道向家里要钱。”边说边塞给女孩两块钱。

太好了,每天两块钱,午饭花掉1块5,还剩下5毛钱,再加上奖学金,我很快就可以凑足钱了!”女孩高兴极了。

“沙拉,一起去吃午饭吧。”另一个女孩对她说。来到食堂,那个女孩点的是大鱼大肉。很豪爽的付了5元钱,而沙拉吃点青菜与包子,虽然沙拉知道,这样不顶饱,但为了那双鞋她可以忍。

“你那本漫画书看完了吗?”沙拉问。“看完了。”那个同学边说边把漫画书递给莎拉。晚上沙拉又被妈妈骂了,她觉得沙拉看这些闲书会影响学习。第二天沙拉就将漫画还给了那位同学。

三个月以后,沙拉终于存够了买鞋额钱,等他兴高采烈的准备回家时,被那位同学拦下了:“你把我的书弄坏了,得双倍赔偿。”“我……我没有……”沙拉大声回答跟那个同学。可那个同学一口咬定是莎拉干的,说不赔偿,就告诉校长把她开除,沙拉一听这话顿时害怕了,只好把辛苦存下来零花钱给了那个同学,这才走出了学校。

伤心的沙拉低着头走回家,脸上还挂着泪痕。回到家,父亲将沙拉叫到床边,地给她一个漂亮的小盒子,原来,父亲早已发现她想要一双新鞋,这就是给她准备的惊喜。抱着新鞋,沙拉的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历史上鞋的故事作文优选

儿子参加运动会,说要换一双跑鞋。夜里独自一人,读着书,忽然又想到这事,就想到我在少年时的情形。对于那时有关穿鞋的事,事实上很模糊的,只记得平常不会穿新鞋,新鞋只是在过新年时才能穿,确切的说是在大年初一。平时穿的要么是补过的要么是脚趾露出一两个的,底也相当的薄,泥路上有高低突出的地方,比光着脚板踏下去更不好受。所以只要不是太冷的天气,常常能不穿就不穿鞋,光着脚板倒来得舒坦,因而很多情况下是能不穿就不穿鞋,反而觉得爽。如果下雪或下雨,印象中有自己制作的高跷和木屐,应该有过雨靴,但脚长得过快,没多久就穿不上了,让给弟妹穿了。

爷爷那时会打草鞋,倒也不错,适应几天后就不刺不硌脚了,无论晴雨天,穿着还算比较舒服。至于球鞋,那时只有一种解放鞋,草绿色的鞋帮和同样色彩的橡胶底,我只有羡慕的份。也许上了初中后穿过,但没多大印象了。记忆中穿得较多的是一种松紧鞋和一种冬天穿的老棉鞋,这一直延续到我大学毕业、工作。找对象时还是以这样的鞋作为认人的“符号”。通常松紧鞋是在春秋季节穿的,而老棉鞋是在冬天穿的。倘若冬天没有棉鞋穿,就只能穿单薄的“松紧鞋”。小时候似乎比现在更冷,没有棉鞋意味着更会或更早长冻疮,并且会变成烂冻疮,常常,冻烂的皮肉粘着鞋子,一想到脱鞋或穿鞋,就有点发麻发怵、心惊肉跳。那时也极少有得穿袜子。这种冻疮往往一烂再烂,在脚上留下一些永久的疤痕。

冬天没有棉鞋穿,主要是母亲没时间为我们做鞋,那时运气好的话,会有人送来他们孩子穿不上了的破棉鞋。但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很少。

对于新鞋的美好印象应该在8——10岁,也就是1974年左右。入冬后,母亲抽空弄了些鞋帮样和不知哪儿搞来的报纸和硬板纸,要我们兄妹踩在纸上先画样。这时我们充满了希望又兴奋又甜蜜,比现在加工资还要激动。再后来母亲调制了些浆糊,粘来糊去糊出一只只底样,放在阳光下曝晒。那时玩累了,看到它们在光线下,或在屋里放着,就像有双新鞋摆在眼前,内心的感觉真是美妙!而最让人激动的时刻是将近年关。鞋底已经纳得基本就绪,鞋帮也缝得差不多了,这样到年夜里肯定能见到一双崭新笔笃的鞋子,不管是松紧鞋还是老棉鞋。不过即使到时一切完备,新鞋子是不能穿插着落地的,往往只能被允许试穿一下,穿着它们在床上走上一会儿,母亲催着脱下鞋,我还有点相当的不舍。只有大年初一才可以大大方方穿上新鞋,踏到地面,母亲在看我们穿插上新鞋子时,还会叮嘱几遍,要当心弄脏。刚穿上一段时间,我们兄妹常会走走看看,步子自然跨得相当小心,生怕有泥土不小心沾上鞋面。在年初一能穿上新鞋是很荣耀、显摆的事。

至于化钱买鞋,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一双硬塑料凉鞋。那年我上高一,整个春天,母亲和父亲在摘桑养蚕的空隙,用木榔头敲已经摘光了桑叶的桑条,桑条的皮与梗敲得脱壳,就把皮剥下来,再在太阳下晒干。我已不记得那时供销社里收购这种会是几分钱一斤,反正后来不知剥了晒了多少,当然全卖掉了,一大捆又一大捆的。用卖桑条皮换来的三块多钱,母亲到小镇上为我买了双新凉鞋。父母亲的手一方面要养蚕、干其它农活,另一方面又剥桑条皮,很多地方皲裂了。在把这双凉鞋放在我面前时,他们却像做一桩惊天动地的事。如今想来却是一阵酸楚。而真实情况是,这双鞋打脚,我穿了不到半天就起泡,很疼。但我一直没说起,直到现在。

工作了,自己经常买鞋。结婚后,常是妻子帮我买鞋。从刚开始的几十元到上百元,每次买鞋,无论是什么样的鞋,我总免不了想起以前买过和穿过的鞋,油然而生一丝丝的酸一丝的甜。

不管如何,有新鞋或没新鞋穿,穿草鞋还是穿布鞋或后来的皮鞋、运动鞋,我走着走着长大了,几十年岁月一晃就过去了。这让我时时感到幸福。

历史上的诚信故事

屈原为友殉情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然而人家更多地记住了屈原的伟大与才华,却忽视了他原来也是个性情中人。

历史上,关于屈原的故事记载不多,我们只能通过他的作品来了解他的为人,知道他盛年时丰姿秀美,才华超群,深得楚怀王的宠信,除了任官三闾大夫以侍奉内庭外,还被委以外交重任。后来由于列靳尚之流争宠于楚怀王,中伤屈原。屈原清高的人品使他难以随波逐流,以致哀怨难平,愤而投入汨罗江。

楚怀王与屈原随时君臣,但关系非同一般,雪中送炭的来源就与他俩有关。

那时候,正好是楚国的隆冬,到处都下起了鹅毛般的大雪,十分寒冷。于是,楚怀王就命令宫人在宫殿的各个地方都点上了火炉,并将火烧得旺旺的。可是,即使楚怀王穿上了厚厚的皮毛大袄,身旁有着许多的暖炉可以取暖,他也依然感到十分寒冷,手脚冰凉地直打着颤。

大概这个时候的楚怀王心情十分愉悦吧,也或许他是真的想到了自己肩上所负的责任,他竟然十分慷慨地颁布了指令:楚国所有的贫困的百姓以及到楚国来游玩的人们,都可以得到免费提供的煤炭。就这样,贫困的百姓们得到了楚王送来的煤炭,得以平安地度过了这个寒冷的冬天。人们对楚王的行为十分的感动,也十分地感激,纷纷称赞他是一位难得一见的好君主。

楚怀王在大雪纷飞的时候,命人将炭火送到了贫穷的百姓的家中,让百姓们能平安过冬。

中国历史上爱情故事

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故事为主线,描写了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钗为中心的正邪两赋有情人的人性美和悲剧美。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默契、爱情让所有人都想真心的祝福他们。然而,贾母的一个错误的决定,却乱点鸳鸯,拆散了贾宝玉和林黛玉,阴差阳错之下却好心办了坏事,无意间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让宝玉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而贾宝玉知道林黛玉死了之后,便出家了,让贾府走向了灭亡。

历史上的诚信故事

“神仙”这个修饰词对于丘处机这个级别的道士来说似乎是不会太在意的。这是成吉思汗在会晤了这位道界高人之后,对其发出的由衷赞叹。是什么样的人会让成吉思汗这等重量级的人物佩服得五体投地,更不可思议的是,对于信奉喇嘛教和萨满教的成吉思汗为何接受了这样一位道教人士的指点迷津并且有了“迷途知返”的迹象。

史书曾将蒙古军队的招安和丘处机“刀下救人”概括为“一言止杀”。“一言止杀”在一定程度上使蒙古统治者在人性化统治方面有了一些进步的认识,有助于恢复中原地区的经济,缓和了一些民族矛盾。客观上为元朝统一中国做出了贡献。这些内在的,即所谓的“软作用”是再多的千军万马也无法达到的。

丘处机19岁入山学道,拜师王重阳,是著名的全真七子当中的一位。他曾在北京的白云观传道,在镇平县创建太极观,到内乡县石堂山普济宫修行(丘处机修真洞依然存在)。他光大了全真教,为龙门派的创始人。丘处机不仅仅是一位高道,更是一位情操高雅、满腹经纶、通晓古今的有志之士。而在金庸的小说《射雕英雄传》当中,丘处机被描写为一个豪迈奔放、武艺高强的道士,这也使他更为大众所知。

宗教往往是人们精神的一种寄托,也是在人们寻找精神依靠时所产生的。当时,北方的大片土地沦入金人之手,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社会动荡不安,人们生活也十分困苦。这种社会环境,促使人们开始寻求精神避难所,全真教正是在这种特定历史环境下而产生的。丘处机则继承了他师傅王重阳所创全真教的宗旨,成为了一代宗师。作为全真教领袖的丘处机在当时的声望极高,人们也将全真道视为自己的救星。甚至山东杨安儿、耿格的起义,政府官员也要请他出面止乱。

成吉思汗的异军突起,打破了各方的实力模式,他自己拥有了强大的军事力量并实施着他的大一统计划。俗话说,“打天下容易治理天下难”,成吉思汗也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决定选招贤能之人治理天下。他得知丘处机博古通今,才能超群,于是想招其为国师,帮助自己安国治天下。成吉思汗两次遣使召见丘处机,可是丘处机隐居山林,深入简出,避而不见。

成吉思汗求贤若渴,不肯放弃。于12第三次派遣近侍臣刘仲禄备轻骑素车、携带手诏请丘处机出山,演绎了自三国以来又一个帝王虔诚躬迎,礼贤下士的故事。成吉思汗不远千里三派朝臣请丘处机出山,丘处机终于被成吉思汗的诚意所打动。公元12,他审时度势决定西行拜见成吉思汗。此时成吉思汗正忙于对花剌子模的战斗。对于丘处机来说,在被成吉思汗诚意所打动的背后,肯定还有他自己的考虑。此次西行,他试图通过这一方式影响成吉思汗“罢干戈致太平”,劝说成吉思汗早日回军。

历史上的元朝故事

而元朝,才做了别的朝代没敢做甚至没敢想的事情:先后于1274年和1281年,两次跨海东征日本。尤其第二次,分别从朝鲜和舟山群岛出发,总兵力达十四万人,船只共4400艘,被称为“迄至近代世界史登场以前最庞大的渡海部队”。黄仁宇说:“在现代社会出现之前,很难能有一个陆上强国也可以同时成为一个海上霸王。”这两次跨海作战都以失败而告终,更像是理想主义的行军:草原的骑士渴望成为大海的水手——并且不计代价地这么干了。这种豪赌(并且连续赌了两次),是别的民族无法想像也无力承担的。虽败犹荣的蒙古人啊,曾经是海上的堂吉诃德——把大海当作敌对的巨人了。

这两次渡海东征的最高指挥者,是元世祖忽必烈。他占据北京,摒弃了金亡后的中都城,另起炉灶,于1266年开始营造以北海琼华岛为中心的新大都,历时十九年竣工。北海、中南海乃至什刹海,顿时都成为这位雄视天下的霸主私人的金鱼池。元大都就是今天北京城的前身,在《马可·波罗游记》里称作“汗八里”(汗王之城的意思):“大汗平时住在都城,在每年三月离开此地,向东北方前进,一直瞳到距海仅两日路程的地方……当大汗向海滨前进时,会有许多富于趣味的事件伴着狩猎活动而出现,这真可以说是世界上其他任何游戏所无法比拟的。”

从这段叙述里,能管窥出忽必烈对大海的向往与好奇——不知他一生中是否亲眼目睹过真正的海?对于他来说,恐怕只有征服才是最刺激的游戏——他一直很认真地玩着。他在北海的湖心琼华岛(又称万岁山)指点江山,挥霍一生,不仅命令麾下乘胜攻取了南宋小朝廷苟且偷生的杭州西湖,而且孕育了更为膨胀的欲望:向真正的大海进发,向日出的地方进发,抢渡日本列岛——这是天之骄子对海之骄子的挑战。北海的波光与涛声哟,曾经为他心游万仞的豪情伴奏。北海中的琼华岛,是根据“蓬莱仙岛”的传说设计的,忽必烈最喜欢住在山顶的广寒殿——这是他的月宫。一位住在月亮上的帝王,连梦想都是那么缥缈,清高乃至浪漫。

明成祖朱棣建都北京,基本上沿袭了元故都的规模与格局。把中南海、北海包括在皇城之内——爱称为太液池(“太液秋风”是燕京八景之一)。又把皇城之外的什刹海尊称为玄武池——因为什刹海彼岸有一座供奉玄武神的火神庙,系唐代遗留的古建筑。到底是汉人的皇帝,连结湖泊起的名字都引经据典,别有涵义,好像有多大学问似的,而且多多少少带一点实用主义——太液池和玄武池的命名,都有防火除灾的寓意。其实,防不胜防。

我还注意到这样的落差:蒙古人把湖称为海,豪迈中不无夸张——如同他们面对世界的那份主人般的狂放;汉人则把湖比喻为池塘了(是养鱼池呢还是游泳?)象征着人在神面前的谦虚乃至自我贬低。前者是天地的主人,后者是神的奴隶。据说每逢火神诞辰或皇宫发生火灾时,明朝的皇帝必定特派大臣去玄武池畔的火神庙叩头朝拜,祈祷神灵多加关照。所以即使在给事物的命名方面,这个民族也不敢夸大其辞,文雅有余而野性不足。果然,明朝是最热衷于修长城的一个朝代,对外扩张的野心也是最小的。虽然有郑和下西洋(由一个太监而不是由一个将军担任船长)的伟迹,外交和外贸的色彩较浓,大相迳庭于蒙古人远征日本的那种赌徒式的悲壮。当然也可以说,这是文明的进步。但对于历史而言,一次失败的赌博或许比一桩成功的贸易更荡气回肠,更令后人嗟叹。我想,明朝正是因为骨子里的保守与懦弱而亡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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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爱情故事

《白蛇传》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白素贞是修炼成人形的蛇精,在西湖断桥边游玩时巧遇书生许仙,结为夫妻。金山寺法海和尚看出白娘子是妖精,就让许仙逼迫白娘子喝雄黄酒,白娘子喝酒后现出原形。白娘子为救吓死过去的许仙,不顾自己怀孕,来到昆仑圣山盗回起死回生的灵芝草。法海和尚又把许仙骗进金山寺,白素贞在营救许仙时不敌法海,被法海收进金钵,压在雷峰塔下,两人被迫分离。

历史上的教子故事

历史之于人们既是真实存在的过去,又充满着神秘和未知。史学家们执着于记录真实的过去,而影视编剧们一方面在享受着史学家的成果,另一方面又在大胆探索着(改变着)历史的未知(面貌)。那么你知道哪些历史上的教子故事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历史上的教子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孟子。

小的时候,放学回家,他的母亲正在织布,见他回来问道:“。

学习。

怎么样了?”孟子漫不经心地说:“跟过去一样。”孟母见他无所谓的样子,十分恼火,用剪刀剪断织好的布。孟子害怕极了,就问他母亲这样做的原因。孟母说:“你荒废学业,如同我剪断这布一样。有德行的人学习是为了树立名声,问才能增长知识。所以平时能安宁,做起事来就可以避免于祸害。现在荒废了学业,就不免于做下贱的劳役,而且难于避免祸患。”孟子吓了一跳,自此,从早到晚。

勤奋。

学习不休息,把子思当做老师,终于成了天下有大学问之人。

欧阳修的母亲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她家穷志不穷,靠自己辛勤劳动,一心养儿长大。欧阳修五六岁了,他母亲就教他。

读书。

识字,教他。

做人。

的道理。没钱买纸笔,就用芦杆代替,把沙铺在地上当纸,一笔一画教欧阳修写字。

一年大一年的欧阳修逐渐懂事了。他很体谅母亲,一边读书,一边尽力分担家务。欧阳修尽管已经懂事了,但他不明白母亲怎么有那么大的决心和力量来抚养自己。

一次,欧阳修问起了这件事。母亲深情地说:"你父亲死后,我能守寡抚孤,是因为我了解你父亲的品德高尚。我爱他,也爱你,我决心把你培养成像你父亲那样的人。为了你,再大的苦我也能吃。"之后,她对欧阳修又讲起了自己的身世和欧阳修父亲的为人。"我嫁到欧阳家的时候,你奶奶已经去世了。可是,我从你父亲对你奶奶的纪念中,知道他是个很孝敬长辈的好人。你父亲在家尊敬长辈,在外当官的时候,对公事严肃认真,从不马虎。他白天办公,晚上还要看公文和案件材料,往往熬到深更半夜。对于死刑的材料,总是反复调查、核实。他常说,人命关天,马虎不得。后来由于劳累过度,积劳成疾,他知道自己不行了,就对我说:'我不能看孩子长大了,希望你今后把我的话告诉孩子:人不要贪财图利,生活上不要过分追求,要孝敬长辈,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是你父亲的遗言,望你好好勉励自己。"欧阳修听到这里,抽泣着对母亲表示:"我一定继承父亲的遗志,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后来,欧阳修做了官,任参知政事。庆历三年,他因积极支持范仲淹、维持新法被贬职。欧阳修的母亲说:"为正义被贬职,不能说不光彩。我们家过惯了贫寒的生活,你思想上只要没有负担,精神不衰,我就高兴。"。

孟母不仅重视客观环境对少年孟子的影响,而且十分注重言传身教,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来启发教育孟子。“买肉啖子”的故事,讲的就是孟母如何以自己的言行对孟子施以诚实不欺的品德教育的故事。有一次,邻居家磨刀霍霍,正准备杀猪。孟子见了很好奇,就跑去问母亲:“邻居在干什么?”“在杀猪。”“杀猪干什么?”孟母听了,笑了笑,随口说到:“是给你吃啊。”刚说完这句话,孟母就后悔了,心想邻居不是为了孩子杀的猪,我却欺骗了他。这不是在教他说谎吗?为了弥补这个过失,孟母真的买来了邻居的猪肉给孟子吃了。

岳飞十五六岁时,北方的金人南侵,宋朝当权者腐败无能,节节败退,国家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岳飞投军抗辽。不久因父丧,退伍还乡守孝。

1120xx年金兵大举入侵中原,岳飞再次投军。临行前,姚太夫人把岳飞叫到跟前,说:"现在国难当头,你有什么打算?"。

"到前线杀敌,精忠报国!"。

姚太夫人听了儿子的回答,十分满意,"精忠报国"正是母亲对儿子的希望。她决定把这四个字刺在儿子的背上,让他永远铭记在心。

岳飞解开上衣,露出瘦瘦的脊背,请母亲下针。

姚太夫人问:"孩子,针刺是很痛的,你怕吗?"。

岳飞说:"母亲,小小钢针算不了什么,如果连针都怕,怎么去前线打仗!"。

姚太夫人先在岳飞背上写了字,然后用绣花针刺了起来。刺完之后,岳母又涂上醋墨。从此,"精忠报国"四个字就永不褪色地留在了岳飞的后背上。母亲的鼓舞激励着岳飞。岳飞投军后,很快因作战勇敢升秉义郎。这时宋都开封被金军围困,岳飞随副元帅宗泽前去救援,多次打败金军,受到宗泽的赏识,称赞他"智勇才艺,古良将不能过",后来成为著名的抗金英雄,为历代人民所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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