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的尊严开学(汇总14篇)

时间:2023-12-18 08:14:37 作者:LZ文人

优秀作文是作者用心灵的火花点燃了文字的火焰,将思想和情感融入其中。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的好词好句,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4)罗素: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5)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都只是因为放不下一个人。——张小娴。

7)。

8)一个人的尊严并非在获得荣誉时,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这荣誉。——亚里士多德。

9)我们可以把我们的财物、生命转借给我们的朋友,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是,转让尊严之名,把自己的荣誉安在他人头上,这却是罕见的。

10)托·伍·威尔逊: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

11)没有诚实哪来尊严。——西塞罗。

12)擦地板何洗痰盂的工作何总统的职务一样,都有其尊严存在。——尼克松。

13)生命的尊严正是超等价物的一切事物的基点。——池田大作。

14)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托·伍·威尔逊。

15)没有自我尊重,就没有道德的纯洁性和丰富的个性精神。对自身的尊重、荣誉感、自豪感、自尊心,这是以块磨练细腻的感情的砺石。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4)苏霍姆林斯基:没有自我尊重,就没有道德的纯洁性和丰富的个性精神。对自身的尊重、荣誉感、自豪感、自尊心――这是一块磨练细腻的感情的砺石。

5)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

7)对别人的意见要表示尊重。千万别说:“你错了。”

8)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骄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评精神的同义词。自尊心强的人不是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而只是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克服自己的缺点。

9)屠格涅夫:自尊自爱,作为一种力求完善的动力,却是一切伟大事业的渊源。

13)自尊自爱,作为一种力求完善的动力,却是一切伟大事业的渊源。

15)对人来说,最最重要的东西是尊严。——普列姆昌德。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2、自重人格天平上的砝码,质地越纯,价值越重。佚名。

4、只有伟大的人格,才有伟大的风格。歌德。

5、一个人必须剔除自己身上的顽固的私心,使自己的人格得到自由表现的权利。屠格涅夫。

7、教师的人格就是教育工作者的一切,只有健康的心灵才有健康的行为。乌申斯基。

9、人格的完善是本,财富的确立是末。佚名。

11、忍诟二字,古人名言,学者可以详思而致力。(元)许名奎。

12、丧失人格的诗人比没有诗才而硬要写诗的人更可鄙,更低劣,更有罪。雨果。

23、应当把荣誉当作你最高的人格的标志。牛顿。

25、患难与困苦是磨练人格的最高学府。苏格拉底。

26、读书在于造成完全的人格。(英国)谚语。

29、保持人格不仅靠功劳,也要靠忠诚。歌德。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尊严,是每个人生存的基础;尊严,是推动每个人不断前进的动力;尊严,是支撑一个巨大拔地而起的有力支柱。尊严,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但对我们却是无比重要。我们必须为了我们的尊严,而努力奋斗,誓死捍卫。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翻开五千年中华古国的历史,它飘然不群,特立独行的伟岸身影随处可见。

从不食嵯来者身上,我们曾仰慕“贫贱不能移”的高风;从“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中,我们赞颂过“威武不能屈”的亮节;从伟大的人民总理身上,我们景仰着“富贵不能淫”的贞操。

这一切,。古人一直称道的“礼、义、廉、耻”,有人把它说成是“骨气”,这“骨气”中无不闪耀着尊严的光辉!

尊严是做人的高贵,尊严是生命的价值。

毛泽东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说的也和尊严有关吧?尊严与人性相关,尊严与国运相连。守住尊严,便守住人性的良知;守住尊严,便守拄生命的希望,守住尊严,便守住未来的美好:

为了尊严,每个人,每个种族,每个国家都竭尽全力去拼搏奋战了,因为他们知道,尊严是生存的基础。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1.有尊严的人,有信仰,他可以为理想死去,而无怨无悔。

3.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

5.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认定自己有多幸福,就有多幸福。

7.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勇于不惜一切地去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这个国家就一钱不值。

8.尊严是发自内心的光华,他照亮人生的旅程,有了尊严,人生中就有了一份亮丽和丰盈。

9.尊严是上帝赋予的丰厚的天机,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他扎根于人的心灵,被自信所浇灌,为智慧所滋润,受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哺育,折射出民族精神的灵光。

10.尊严是人类灵魂中不可糟蹋的东西。

11.珍视思想的人,必然珍视自己的尊严。

13.君子宁为维护尊严而死,不为苟且偷生而寡廉鲜耻。

14.当你没有空休息的时候,就是你该休息的时候。

15.我们可以把我们的财物生命转借给我们的朋友,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是,转让尊严之名,把自己的荣誉安在他人头上,这却是罕见的。

16.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

17.科学所以叫作科学,正是因为它不承认偶像,不怕推翻过时的旧事物,很仔细地倾听实践和经验的呼声。

18.诚实是力量的一种象征,它显示着一个人的高度自重的内心的安修正感与尊严感。

19.我们的尊严不在于我们做什么,而在于我们懂得什么。

20.古往今来的中国人总在权势面前屈膝,毁掉了自己的尊严,也毁掉了自己的聪明才智。

21.虽然尊严不是一种美德,却是许多美德之母。

22.人的尊严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他的信念。……它比金钱、地位、权势,甚至比生命都更有价值。

23.人受到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的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

24.我已经没有多少尊严了,给我一点小小的骄傲吧……。

25.祖国的尊严高于一切,人民的利益重于一切,为了祖国和人民,我们愿意献出一切。

26.那种必须为之竞争的尊严比争吵更无价值,因为真正的尊严,其本质就是容忍。没有一个人的尊严在竭力维护时会毫无损伤。

27.生命的尊严正是超等价物的一切事物的基点。

28.自我尊重就道德的纯洁性和的个性精神对自身的尊重、荣誉感、自豪感、自尊心。

29.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30.人受到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的、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

31.有尊严的人,在困境中不堕落,他永远看见希望,而奋进不辍。

32.只有当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而又没有其他办法时,漂亮的衣服才能派上用场。

33.不要让一个人去守卫他的尊严,而应让他的尊严来守卫他。

34.一个真正伟大、骄傲而又勇敢的民族宁可面对战争的任何灾难,也不愿在牺牲其民族尊严的情况下换得卑贱的繁荣。

35.对别人的意见要表示尊重。千万别说:“你错了。”

36.一个人的尊严并非在获得荣誉时,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这荣誉。

37.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严,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别人的尊严。

38.人与人之间需要一种平衡,就像大自然需要平衡一样。不尊重别人感情的人,最终只会引起别人的讨厌和憎恨。

39.自尊迄今为止一直人所必备的德性凡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在服从于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40.想要增加自己的信心和尊严,只要多作实际行动,实际行动可以表现自己的才干,同时你会懂得和洽地与人相处。

41.幽默乃是尊严的肯定,又是对人类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证。

42.塑造更好的形象,赢得别人对自己的肯定,赢得集体和社会的赞扬,这就是自尊的表现。

43.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

44.尊严是崇高人的精神,他是一种风度,是一种神圣,也是一种豪情。

45.个人的体面与尊严,平等,自由等等概念,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是没有的。

46.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

47.文化,看似只是不起眼的泥土,然而我们期待的文明而有尊严的社会,就是从这里生根,抽芽,一片叶子一片叶子长出来的。

48.幽默乃是尊严的肯定,又是对人类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证。

49.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

50.只有气度小的人,才会处处维护自己的尊严。

51.自暴自弃,这是一条永远腐蚀啃嗤着心灵的毒蛇,它吸走心灵的新鲜血液,并在其中注入厌世和绝望的毒汁。

52.人的尊严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他的信念……它比金钱地位权势,甚至比生命都更有价值。

53.自尊自爱,作为一种力求完善的动力,却是一切伟大事业的渊源。

54.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骄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评精神的同义词。自尊心强的人不是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而只是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克服自己的缺点。

55.在文学上,年轻人常常从担任法官开始他们的生涯,只有当智慧与经验到来时,他们才终于获得了受审的尊严。

56.一个人开朗豁达,就会感受到自尊的快乐。

57.尊严不但指人受到尊重,它还是人价值之说在。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3.人们不太看重自己的气力——这就是他们软弱的原因。——高尔基。

4.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托·伍·威尔逊。

5.擦地板何洗痰盂的工作何总统的职务一样,都有其尊严存在。——尼克松。

6.既不要忘自菲薄,又不盲目自夸。——茅盾。

7.没有自尊心的人,即近于自卑。——莎士比亚。

8.人类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帕思卡尔。

9.尊严美德却许多美德之母。——柯林斯托姆。

10.没有尽看的处境,只有对处境尽看的人。——哈尔西。

11.不可能”这三个字只存在与愚人的字典里。——拿破仑。

12.根本不该为取悦别人而使自己失敬于人。——卢梭。

13.珍视思想的人,必然珍视自己的尊严。——苏霍姆林斯基。

14.除了人格以外,人生最大的损失,莫过于失掉自信心了。——培尔辛。

15.自尊心是一个人灵魂中的伟大杠杆。——别林斯基。

16.尊重人的尊严,是一件很干净很美好的事!——萨特宁。

17.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萧伯纳。

18.生命的尊严正是超等价物的一切事物的基点。——池田大作。

19.为人粗鲁意味着忘却了自己的尊严。——车尔尼雪夫斯基。

20.假如没有自信心的话,你永远也不会有欢快。——拉罗什夫科。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1)席勒: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勇于不惜一切地去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这个国家就一钱不值。

2)尊严是人类灵魂中不可糟蹋的东西。——尼高美德斯·古斯曼。

3)要人敬者,必先自敬。——陶行知。

4)人类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帕斯卡尔。

5)在我死后,请将我站立着掩埋,因为我跪着活完了一生。——吉卜赛人。

8)陈家琪:尊严是文明,但又像一层贴在脸上的东西一样容易脱落。

9)不要让一个人去守卫他的尊严,而应让他的尊严来守卫他。——爱默生。

10)君子宁为维护尊严而死,不为苟且偷生而寡廉鲜耻。——瓦鲁瓦尔。

11)人必自悔然后人悔之,家必自毁然后毁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孟子》。

13)幽默乃是尊严的肯定,又是对人类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证。——罗曼尼·葛瑞。

14)工作,独立获得食物是尊严。——何炅。

16)伊·谢·科恩: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骄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评精神的同义词。自尊心强的人不是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而只是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克服自己的缺点。

17)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严,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别人的尊严。——席勒。

18)王小波:尊严就是你走在任何地方,都被当作一个人物而不是一个东西来看待。

19)只有当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而又没有其他办法时,漂亮的衣服才能派上用场。

20)傲慢是一种得不到支持的尊严。——巴尔扎克。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3.我已经没有多少尊严了,给我一点小小的骄傲吧……台湾女作家,原名陈懋平三毛。

5.人们将永远赖以自立的是他的智慧、良心、人的尊严。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

6.幽默乃是尊严的肯定,又是对人类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证。罗曼尼·葛瑞。

7.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严,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别人的尊严。德国诗人席勒。

24.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教案

(1)教学重点和难点:

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2)课前准备:发放表格评选最满意老师和班级星级学生并做统计。

(3)教学过程。

第一步: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

1、(事件背景介绍: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侵犯人格尊严权案件

被告徐州市新佳商业有限公司。

2004年3月6日,原告陈燃携带一背包、两个方便袋到被告徐州市新佳商业有限公司购物,行至一楼电梯处,被被告店员伸手拦住,限制原告进入购物区域。虽然原告向该店员解释为赶火车,购物后就走,但该店员向原告言明必须存包方可进入购物。原告在存包处存包后,才入超市购物。此后,原告于2004年3月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原告陈燃诉称:由于被告强制原告存包,导致原告精神不振、失眠、精神受到损害。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权。因此,要求被告在徐州范围内通过媒体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0元。

被告徐州市新佳商业有限公司对原告陈燃于2004年3月6日在其超市存包购物的事实无异议,但认为:被告有关存包购物的规定非强制性,被告店员只是建议或要求原告存包,并未强制其存包。原告因在被告成功店购物而精神不振、失眠,是原告自尊心太强、过于敏感导致的。被告员工建议其存包的行为未侵犯原告的人格权,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要求原告存包后购物,相对于被告,这是超市的一项制度性规定;相对于原告,存包是原告必须履行的义务,原告不履行这一义务,则无权进入超市购物,因此,被告要求原告存包后购物构成强制。原告认为强制存包,是将其当成潜在小偷看待,进而认为强制存包是对其人格尊严的侵犯。而人格尊严是一种人的主观认识,是公民、法人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这种认识基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自身价值,它来源于自身的本质属性,并表现为自己的观念认识。原告对强制存包是将其当成潜在小偷的认识是原告对强制存包主观的内心感受,自我感知。这种感知仅是人格尊严的主观因素反映,并不能构成对人格权的侵犯。因为,人格尊严即具有主观因素,又具有客观因素。所谓客观因素是他人、社会对特定主体作为人的尊重,是对人的价值的评价,对人的最起码的作人资格的评价,这种评价与人类所处的时代、社会的文明程度不可分离。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犯,应以人的主观认识和客观评价相结合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能简单地以主观因素为主,客观因素为辅作为判断标准。因此,被告强制原告存包,虽有原告主观上感知人格自尊受到侵犯,但社会和他人并没有因原告存包购物而不尊重原告,被告强制原告存包没有侵犯原告的人格权。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陈燃对被告徐州市新佳商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告陈燃不服一审判决,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是:新佳公司不顾顾客意愿,只顾自己利益,强制顾客存包,既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也有悖于公序良俗原则,其行为系违法行为;新佳公司将消费者定位在潜在的小偷的位置,主观上存在过错;新佳公司的行为具有损害后果,因为确认人格尊严是否受损应立足于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只能作为补充和参考,强制存包使上诉人自我感觉被当作潜在的贼,导致精神不振、失眠等症状,也使公众对上诉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新佳公司的行为与上诉人的人格权受侵害具有因果关系。综上,新佳公司侵犯了上诉人的人格尊严,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新佳公司侵犯人格权成立,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新佳公司辩称:新佳公司要求上诉人陈燃存包的行为并非违法行为,存包是为上诉人购物提供方便,也是为了所有顾客的方便与安全虽有防盗的意图,但在现有科技水平还很有限的情况下,这是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的体现,也是依交易习惯要求消费者履行协助的附随义务,符合法律规定;被上诉人主观上并无过错;上诉人也没有损害后果,其称出现失眠、精神不振且人格症状没有病历等书面证据证实,所提供的证人证言显然虚假,而且人格尊严是否被侵犯应主要考察社会和他人的客观评价,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其被要求存包造成了社会对其评价降低,不能认定其人格尊严受到侵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承担侵犯人格(尊严)权的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具有侵犯人格尊严的损害事实、行为具有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个要件,其中具有侵犯人格尊严的损害事实尤为重要,无损害即无责任。而人格尊严确实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反映出民事主体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不同的民事主体基于地位、能力、年龄、性别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主观上尊严感会有所不同。但正如双方当事人所共同认可的那样,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而这个“最起码”的限定,一方面表明人格尊严具有客观的考察标准,其取决于一定时期的社会上大多数人的价值判断,并会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意味着人格尊严权不应被滥用,因为权利之间总会存在着冲突,正如上诉人陈燃为了保全证据而未经他人允许进行录音录像,可能使被录音录像方主观上感到人格尊严受到损害一样,法律必须对过于膨胀的权利欲望进行限制,以使包括人格权在内的个人权利与其所负有的社会责任协调一致,维护整个社会的基本秩序。

具体到本案而言,由于在当今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文明程度下,要求消费者存包是超市采取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经营措施,新佳公司要求陈燃和其他消费者一样存包后方能进入购物区,虽然陈燃主观上可能感到尊严受损,但不能认定其因此丧失了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最起码的社会尊重,换言之,不能认定新佳公司的行为侵犯了陈燃的人格尊严。否则,在社会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如果因为个别消费者认为超市要求存包侵犯其人格尊严而取消存包制度、认为超市进行电子监控侵犯其人格尊严而取消监控设备、认为超市店员巡视监督侵犯其人格尊严而取消巡视,那么将危及整个超市业的正常发展,并最终损害包括上诉人陈燃在内的所有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被上诉人新佳公司应该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采取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尽可能地兼顾到各个层次消费者的不同感受,不断提高对消费者人格尊严的重视和保护程度,但在现阶段,新佳公司要求陈燃进入超市购物区前必须存包的行为不构成对上诉人陈燃人格尊严的侵犯,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的纠纷源于原告在被告超市内存包后购物。原被告在庭审中以被告是否强制原告存包购物为争点,论证强制存包购物侵犯人格权。本判决正是对被告是否强制原告存包,以及强制存包是否构成侵犯人格权作出法律价值判断。

一、从原告的证据来源,考量原告诉讼之目的。

本院对被告是否强制原告存包作出判定之前,已无须再对原告提交的vcd光盘、磁带,及证人李娟娟的庭审证言的证据效力作出认定。因为,原被告对原告是在被告要求下存包购物的事实没有异议。而强制与否,是法律价值判断,并非事实之认定。但在对被告行为是否构成强制作出法律价值判断之前,本院必须对原告的证据来源进行分析,在还原事情发生经过的同时,探究原告诉讼之目的,化解被告心中之疑虑(被告认为原告的取证是一种陷阱)。

原告为证明被告强制其存包,提供了一张vcd光盘、同步录音的录音磁带一盘、证人李娟娟的证明,并对证据来源陈述道:原告经常在超市购物,但每次在被告超市购物时,要求必须存包方能进入超市购物,对这种不便利的购物方式感到不满,因此,在2004年3月6日,原告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将原告在被告存包购物的情景现场录制,形成了提交法庭的vcd光盘及磁带。

被告对原告提交的vcd光盘、磁带质证认为:2004年3月6日原告拍摄的vcd光盘、磁带,是采取秘密手法拍摄的,取得是不合法的。同时,原告言称为赶火车而购物,却与委托代理人拍摄存包购物前后的场景,作为一名正常的消费者购物,是不可能随身携带录音摄像设备进行拍录的。因此,vcd光盘、磁带不具有真实性。此外vcd光盘、磁带所录制的内容也不能反映出被告强制存包。至于证人李娟娟的证言,原告录制的光盘中是否有该证人不得而知,证人陈述有两个人为原告抱不平,但录音录像上没有反映,因此,证人是在作虚假陈述。

对于原告未经被告许可录制了原告在被告存包购物的经过,所形成的vcd光盘、磁带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该视听资料是否具有合法性,涉及到对非法证据的认定,换句话说,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音的资料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的问题。2002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明确了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即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故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不得视为非法证据。本案中,原告虽未经被告同意,但为证据保全而录制了vcd光盘、磁带,其取证行为并未侵犯被告的合法权益(录像中并不能清晰地反映被告商品信息、法院至今未听说原告为获取利益翻录光盘在外兜售)。原告是为收集证据而录音录像,与其赶火车并不相矛盾,虽然被告可以作合理怀疑,但该怀疑并不具有法律意义。

对于证人李娟娟,原告提交的vcd光盘中,是否有其身影,不是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条件。被告否认证人身份,没有依据。被告以证人陈述的有两个为原告抱不平的人亦不在录像中,质证李娟娟的证言是虚假的,理由过于牵强。

因此,原告提供的vcd光盘、磁带,与证人李娟娟的陈述相互印证,具有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原告以被告强制其存包,侵犯其人格权为诉因,提起侵权之诉,是寻求司法的救济,主观上并无损害被告商业信息、商业秘密之意图。

二、被告是否强制原告存包。

强制与否,是法律价值判断。

被告对其行为未构成强制抗辩道:被告要求原告存包,是被告履行己方的告知协助义务,告知顾客超市设有自动寄存柜和人工存包服务,顾客可以自由选择寄存方式,这是给顾客提供方便。而建议或要求原告存包,是被告作为商业经营企业行使自主经营权的一种体现,是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本院注意到,被告在论述其行为不构成强制性时,强调原被告作为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关系,是附条件合同关系,存包的规定是合同所附的条件,消费者可以接受,接受的结果即是存包后入超市购物;消费者也可以不接受,不接受的结果即是不在超市消费,另择其他超市购物。同时,又论述,原告在与被告建立商业服务合同关系后,存包是原告的附随义务,存包后能够避免碰落损害物品、碰伤他人及忘记付款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原告应履行存包的附随义务。不言而喻,被告的论证是自相矛盾的,被告一方面抗辩其要求原告存包购物不是强制的,一方面又要求原告在被告处购物必须接受其所附存包购物的条件;一方面陈述存包是商家就合同所附的条件,一方面又陈述存包是原告的附随义务。

说到“强制”,人们就会联想到暴力。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强制的。强制,用政治或经济力量强迫。然而,对强制的理解,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认识。强制,作为日常生活中的用词,是形容词。使用时,表现为一种状态。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作为法律语言,强制有其不同的法律意义。如,在法律规范中,就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而且必须履行,不允许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或双方以任何方式加以变更或改变,通常表现为禁止性和义务性的形式。因此,作为法律语言,不同意而为之,即构成强制。正如被告委托代理人的陈述,强制含有“必须”的意思,同时,强制行为的作出,皆使强制相对人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而只能被动的接受。本案原告在与被告建立服务合同关系后,原告只能按照被告的要求,选择存包后再行购物,而别无选择。

很显然,被告要求原告存包购物,构成了强制。

三、被告强制原告存包是否侵犯原告的人格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以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以及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各种权利。而自然人的人格权中,包括具体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和抽象人格权(一般人格权),即宪法中确立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人格尊严权,它涵概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把人格尊严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加以规定。1991年12月23日,发生在国贸中心惠康超级市场的搜身事件使立法者看到保护人格尊严、保护一般人格权的必要性。由此,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过程中,就人格权及一般人格权的保护给予专条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超级市场缘何会发生搜身事件呢?源于法国家乐福1963年创建的超级市场的大型综合超市,首次将生鲜食品超市与大型非食品折扣店有机结合,倡导“超大的营业面积,一站式的购物消费、超低的价格体系、自助式的消费方式、以家庭消费为目标客户”的经营理念,自60年代来起风行于欧、美及东亚,目前已逐渐成为国际零售业发展的主力军之一。自1996年,国际零售业巨头纷纷抢滩我国,也将大型综合超市这一业态带入我国。经过数年的时间,大型综合超市已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0年连锁业前60强中,有18家是经营大型综合超市的企业,占连锁业前60强的28%.而超市的自助式购物,给消费者带来购物便利、商家薄利多销的同时,也必然因物品的毁损、失窃使商家经营损失。因此,从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强化总部管理,保证超市企业经营业态顺利发展的角度出发,商家制定了种种规章制度。可以看到,商家在超级市场内通过监控装备、安检门、存包、加强保安力量、查验购物小票、挑选商品时“人盯人”等等防止物品丢失、毁损的措施,防范经营风险。这些制度的建立,是企业行使自主权的表现。但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更不能侵犯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国贸中心惠康超级市场的搜身事件是为了防范经营风险,但该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人格尊严权。

而存包制度,不同与搜身。存包制度在超级市场运作初期,多体现为免费的人工存包,且必须存包。随着市场发展的逐渐成熟,人们文明程度的日渐提高,电子防范系统的不断普及,“自助存包、自主存包”逐渐取代现有的“必须存包、人工存包”。本案被告开业时,即提供了人工存包和自助存包两种方式。从初期的大小包均要求存放,到现今的只要求大件物品存放。存包制度设立目的,不仅体现了企业为防范经营风险采取的自救措施,而且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服务,免费服务中为消费者购物带来的便利。

原告认为存包购物是不便利;强制存包,是将其当成潜在小偷看待,进而认为强制存包是对其人格尊严的侵犯。而人格尊严是一种人的主观认识,是公民、法人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这种认识基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自身价值,它来源于自身的本质属性,并表现为自己的观念认识。原告对强制存包是将其当成潜在小偷的认识是原告对强制存包主观的内心感受,自我感知。这种感知仅是人格尊严的主观因素反映,并不能构成对人格权的侵犯。因为,人格尊严即具有主观因素,又具有客观因素。所谓客观因素是他人、社会对特定主体作为人的尊重,是对人的价值的评价,对人的最起码的作人资格的评价,这种评价与人类所处的时代、社会的文明程度不可分离。就原告在2004年3月6日在被告存包购物,客观上,存包是面向全体消费者,而非原告本人,公众不会因此认为原告是小偷,原告也没因存包而减低在同学中的公信力。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犯,应以人的主观认识和客观评价相结合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能简单地以主观因素为主,客观因素为辅作为判断标准。因此,被告强制原告存包,虽有原告主观上感知人格自尊受到侵犯,但社会和他人并没有因原告存包购物而不尊重原告,被告强制原告存包没有侵犯原告的人格权。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人格尊严的格言

尊严是一种正气,他压倒一切妖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人格尊严的。

格言。

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1.有尊严的人,有信仰,他可以为理想死去,而无怨无悔。

3.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

5.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认定自己有多幸福,就有多幸福。

7.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勇于不惜一切地去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这个国家就一钱不值。

8.尊严是发自内心的光华,他照亮。

人生。

的旅程,有了尊严,人生中就有了一份亮丽和丰盈。

9.尊严是上帝赋予的丰厚的天机,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他扎根于人的心灵,被。

自信。

所浇灌,为智慧所滋润,受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哺育,折射出民族精神的灵光。

10.尊严是人类灵魂中不可糟蹋的东西。

11.珍视思想的人,必然珍视自己的尊严。

13.君子宁为维护尊严而死,不为苟且偷生而寡廉鲜耻。

14.当你没有空休息的时候,就是你该休息的时候。

15.我们可以把我们的财物。

生命。

转借给我们的朋友,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是,转让尊严之名,把自己的荣誉安在他人头上,这却是罕见的。

16.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

17.科学所以叫作科学,正是因为它不承认偶像,不怕推翻过时的旧事物,很仔细地倾听实践和经验的呼声。

18.诚实是力量的一种象征,它显示着一个人的高度自重的内心的安修正感与尊严感。

19.我们的尊严不在于我们做什么,而在于我们懂得什么。

20.古往今来的中国人总在权势面前屈膝,毁掉了自己的尊严,也毁掉了自己的聪明才智。

21.虽然尊严不是一种美德,却是许多美德之母。

22.人的尊严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他的信念。……它比金钱、地位、权势,甚至比生命都更有价值。

23.人受到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的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

24.我已经没有多少尊严了,给我一点小小的骄傲吧……。

25.祖国的尊严高于一切,人民的利益重于一切,为了祖国和人民,我们愿意献出一切。

26.那种必须为之竞争的尊严比争吵更无价值,因为真正的尊严,其本质就是容忍。没有一个人的尊严在竭力维护时会毫无损伤。

27.生命的尊严正是超等价物的一切事物的基点。

28.自我尊重就道德的纯洁性和的个性精神对自身的尊重、荣誉感、自豪感、自尊心。

29.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30.人受到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的、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

31.有尊严的人,在困境中不堕落,他永远看见希望,而奋进不辍。

32.只有当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而又没有其他办法时,漂亮的衣服才能派上用场。

33.不要让一个人去守卫他的尊严,而应让他的尊严来守卫他。

34.一个真正伟大、骄傲而又勇敢的民族宁可面对战争的任何灾难,也不愿在牺牲其民族尊严的情况下换得卑贱的繁荣。

35.对别人的意见要表示尊重。千万别说:“你错了。”

36.一个人的尊严并非在获得荣誉时,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这荣誉。

37.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严,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别人的尊严。

38.人与人之间需要一种平衡,就像大自然需要平衡一样。不尊重别人感情的人,最终只会引起别人的讨厌和憎恨。

39.自尊迄今为止一直人所必备的德性凡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在服从于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40.想要增加自己的信心和尊严,只要多作实际行动,实际行动可以表现自己的才干,同时你会懂得和洽地与人相处。

41.幽默乃是尊严的肯定,又是对人类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证。

42.塑造更好的形象,赢得别人对自己的肯定,赢得集体和社会的赞扬,这就是自尊的表现。

43.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

44.尊严是崇高人的精神,他是一种风度,是一种神圣,也是一种豪情。

45.个人的体面与尊严,平等,自由等等概念,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是没有的。

46.国家的尊严比。

安全。

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

47.文化,看似只是不起眼的泥土,然而我们期待的文明而有尊严的社会,就是从这里生根,抽芽,一片叶子一片叶子长出来的。

48.幽默乃是尊严的肯定,又是对人类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证。

49.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

50.只有气度小的人,才会处处维护自己的尊严。

51.自暴自弃,这是一条永远腐蚀啃嗤着心灵的毒蛇,它吸走心灵的新鲜血液,并在其中注入厌世和绝望的毒汁。

52.人的尊严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他的信念……它比金钱地位权势,甚至比生命都更有价值。

53.自尊自爱,作为一种力求完善的动力,却是一切伟大事业的渊源。

54.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骄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评精神的同义词。自尊心强的人不是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而只是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克服自己的缺点。

55.在文学上,年轻人常常从担任法官开始他们的生涯,只有当智慧与经验到来时,他们才终于获得了受审的尊严。

56.一个人开朗豁达,就会感受到自尊的快乐。

57.尊严不但指人受到尊重,它还是人价值之说在。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2)课前准备:发放表格评选最满意老师和班级星级学生并做统计。

(3)教学过程。

第一步: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

1、(事件背景介绍: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

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加入网评。

摘录或及时捕捉学生评论的思想火花。如:

我心飞翔:我为乞丐要尊严喝彩。

冰糖葫芦: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

总结: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目的在于:1、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贵富贫贱、年龄大小;2、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地位及具体内容;3、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

宪法第38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

第二步:从评选活动谈个人名誉。

1、说说自己评选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的依据。

2、根据统计结果公布大家选出的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名单,并说说你对他们的具体评价。

(目的在于:通过评选活动让学生明白,名誉就是社会对一个人品德、才干和信誉的评价,评出的老师和学生就是我们对他们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认可)。

3、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问题。)。

品行表现 评价所用的词 名誉。

优良 (诚实、善良、正直等) (好的名誉)。

不良 (奸诈、邪恶、卑鄙等) (坏的名誉)。

问题一: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可联系小故事:在日本打工的学生和卖瓜的小男孩:得出好的名誉能获得尊重和经济效益;坏的名誉使人寸步难行。)。

问题二: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受到相应的评价吗?

第三步:带着问题二分析案例。

1、见书本:受冤枉的大江(组织学生利用材料针对问题二展开讨论)。

老师引导学生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加以说明:

从理论上讲: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

从现实中讲: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要求学生分析得出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任意践踏他人名誉的行为依然存在着。然后在讨论中达成共识:在维护自身名誉的同时要维护他人的名誉。)。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

第四步:案例分析——君子动口不动手也违法吗?

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于是小林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张正面吵,又怕打架受处分,终于想了一个操作简单的万全之策:在网上臭骂小张。小林骂的解气,越骂越过瘾,可第二天小张难过了,面对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他是有口难辩,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最终请病假在家休息。小张还得意的说:“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不犯法。”

讨论:1、小林的做法和说法对吗?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对这件事该如何判决?

3、你的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 具体表现 造成的危害 应承担的后果。

1.侮辱 谩骂他人  。

2   。

3   。

通过案例分析和表格填写使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要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

维护人格尊严教学反思

1.初步了解人格尊严的含义和内容,了解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的具体内容。

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人格尊严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

3.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权。

(二)能力目标。

1.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行为;

2.了解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受保护的法律规定,学会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人格尊严权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犯者的法律责任。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让学生懂得人格尊严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中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伤害时,要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个人道德修养,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二、学情分析。

1.针对的问题: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对人格尊严权的认知较差,对发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有关事件,中学生甚至不懂得判断是否侵犯他人或自己的人格尊严。

2.学生的需要:学会重视维护他人和自己的人格尊严,形成和发展尊重人格尊严的情感,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道德和法律素质。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四、教学过程。

(一)课前准备。

教师:

1.根据教材的需要收集案例、新闻,并制成课件。

2.认真学习有关人格尊严的法律条文,收集法律依据。

学生:

1.寻找发生在身边的有关侵犯人格尊严的事件。

2.查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二)教学设计。

(一)、新闻视频导入新课。

1.通过三个新闻回放片段:

2.思考:看完新闻回放,有什么感想?

尊严,是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的。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二)、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内容(让学生自主学习,找出什么是人格尊严权?它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法律如何规定?)。

(三)、通过情景剧场加深对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的理解。

(四)、学以致用:通过对具体事例的判断,进一步掌握相关的知识点。

你来当法官:判断以下行为侵犯什么权利?

案件一: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教材p37)。

案件二: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

(五)、教师小结。

人格尊严的初中作文最美丽的尊严

在东图书店所在的那个十字路口,总有几位发传单的小姐,如果我接过了传单,一向是走到传单小姐看不见的地方,把传单随手扔进垃圾桶里。

可是有一天,我这熟练的举动被一位传单小姐看见了,幸好这时公交车来了,我跳上车,谁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到了路边,那位小姐捡起帽子递给了我。我连忙说了好些声谢谢。我看见她的脸因为受到我的尊重而闪闪发亮。这时,公交车开了,我只得匆匆看了她最后一眼。

从此,我再也没看见那位小姐。(初中作文)。

其实,在我没有尊重她的情况下,她完全可以不捡我的帽子,这也是大多数人没有受到尊重后的'选择。而她,她选择了更高尚的方法:用自己的行动来换取别人的尊重。这样做的人少之又少啊。对呀,有几个没受到尊重的人会放下不满去用实际行动争取尊严?思考一下。的确,那样的人很少,因为它太难太难了,但是请再想一想,如果,那一天你做到了,用行动打动了别人自私,冷酷的心,那在别人赞赏,尊重的目光下,你会多么快乐。也许,你用行动争取来的尊严与尊重会是你一辈子的骄傲。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