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格的尊严开学(专业18篇)

时间:2023-12-15 10:22:28 作者:梦幻泡

优秀作文不仅仅是写得好,更要站在读者的角度思考问题,让读者在阅读中得到启发。这些优秀作文涉及了各个领域的话题,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维护人格尊严教学反思

一、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让学生了解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使学生能根据所给的案例,判断是哪方面的人格尊严权受到了伤害,并能根据所学的法律知识依法进行维护。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让学生充分意识到人格尊严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自己作为未成年人享有法律的特殊保护;懂得当自己在这方面的权利受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护。与此同时,自觉尊重别人的人格尊严,做一个懂道德、讲文明的合格小公民。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三、教学用具:多媒体幻灯片、视频播放等。

四、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小品表演等。

五、教学课时:一课时。

六、教学程序:

(一)小品导入:《为什么这样呢?》。

案例:小良因为上课时间画丑化老师的肖像图,受到老师的批评,并罚写5000字的检查,个别同学知道了此事后,议论纷纷,指指点点,他的好朋友也因此将他以前曾画过谁的丑化图都透露出去了,这更是雪上加霜,原本以为回家可以透透气,结果是父亲的痛打,因为老师早已将事情通报给了家长了,可怜的小良左思右想很是郁闷:“为什么会这样?”

学生思考:(1)看了小品后你发现了几个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小良侵权:老师的肖像权。

他人侵权:老师、父母侵犯小良的人格尊严权、同学侵犯小良的名誉权,好友侵犯小良的隐私权)。

教师总结:这些行为都属于侵犯了我们公民的人格尊严,我们该勇敢地用法律武器来捍卫我们的权利。那该如何做?具体又有哪些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利呢?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要学习的内容:

二、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板书)。

(二)情境研讨――你的人格尊严受到伤害了吗?p36。

学生看书思考:1、小良遭遇的这些行为,你曾经遭遇过吗?当时你的感受如何呢?

2、你还了解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现象呢?

1、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表现(板书)。

在家庭:打骂体罚、冷落、不理睬等。

在社会:不关注、不理解、随意批评等。

在学校:辱骂、歧视、体罚等。

当遭遇以上情形时,你会如何做?

学生活动:自主阅读、归纳总结、回答问题。

(三)层层推进:

教师活动:当我们遭遇不公正对待时,同学们的反应都很强烈,打架骂人离家出走等行为都出现了,可见,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健全,容易冲动,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的原因。

2、为什么要特别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呢?(板书)。

请同学们阅读书p38,指导学生划书。

教师总结: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人格尊严受到伤害,其精神健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有一个高中二年级男生,18岁生日那天,他为了庆祝自己成年,邀请了几个好朋友到家里举行生日宴会。一位好朋友唱了首歌:

“祝你生日倒霉,

祝你蛋糕发霉,

祝你出门见鬼,

祝你越长越肥。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4)罗素: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5)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都只是因为放不下一个人。——张小娴。

7)。

8)一个人的尊严并非在获得荣誉时,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这荣誉。——亚里士多德。

9)我们可以把我们的财物、生命转借给我们的朋友,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是,转让尊严之名,把自己的荣誉安在他人头上,这却是罕见的。

10)托·伍·威尔逊: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

11)没有诚实哪来尊严。——西塞罗。

12)擦地板何洗痰盂的工作何总统的职务一样,都有其尊严存在。——尼克松。

13)生命的尊严正是超等价物的一切事物的基点。——池田大作。

14)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托·伍·威尔逊。

15)没有自我尊重,就没有道德的纯洁性和丰富的个性精神。对自身的尊重、荣誉感、自豪感、自尊心,这是以块磨练细腻的感情的砺石。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3.人们不太看重自己的气力——这就是他们软弱的原因。——高尔基。

4.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托·伍·威尔逊。

5.擦地板何洗痰盂的工作何总统的职务一样,都有其尊严存在。——尼克松。

6.既不要忘自菲薄,又不盲目自夸。——茅盾。

7.没有自尊心的人,即近于自卑。——莎士比亚。

8.人类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帕思卡尔。

9.尊严美德却许多美德之母。——柯林斯托姆。

10.没有尽看的处境,只有对处境尽看的人。——哈尔西。

11.不可能”这三个字只存在与愚人的字典里。——拿破仑。

12.根本不该为取悦别人而使自己失敬于人。——卢梭。

13.珍视思想的人,必然珍视自己的尊严。——苏霍姆林斯基。

14.除了人格以外,人生最大的损失,莫过于失掉自信心了。——培尔辛。

15.自尊心是一个人灵魂中的伟大杠杆。——别林斯基。

16.尊重人的尊严,是一件很干净很美好的事!——萨特宁。

17.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萧伯纳。

18.生命的尊严正是超等价物的一切事物的基点。——池田大作。

19.为人粗鲁意味着忘却了自己的尊严。——车尔尼雪夫斯基。

20.假如没有自信心的话,你永远也不会有欢快。——拉罗什夫科。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1.有尊严的人,有信仰,他可以为理想死去,而无怨无悔。

3.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

5.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认定自己有多幸福,就有多幸福。

7.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勇于不惜一切地去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这个国家就一钱不值。

8.尊严是发自内心的光华,他照亮人生的旅程,有了尊严,人生中就有了一份亮丽和丰盈。

9.尊严是上帝赋予的丰厚的天机,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他扎根于人的心灵,被自信所浇灌,为智慧所滋润,受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哺育,折射出民族精神的灵光。

10.尊严是人类灵魂中不可糟蹋的东西。

11.珍视思想的人,必然珍视自己的尊严。

13.君子宁为维护尊严而死,不为苟且偷生而寡廉鲜耻。

14.当你没有空休息的时候,就是你该休息的时候。

15.我们可以把我们的财物生命转借给我们的朋友,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是,转让尊严之名,把自己的荣誉安在他人头上,这却是罕见的。

16.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

17.科学所以叫作科学,正是因为它不承认偶像,不怕推翻过时的旧事物,很仔细地倾听实践和经验的呼声。

18.诚实是力量的一种象征,它显示着一个人的高度自重的内心的安修正感与尊严感。

19.我们的尊严不在于我们做什么,而在于我们懂得什么。

20.古往今来的中国人总在权势面前屈膝,毁掉了自己的尊严,也毁掉了自己的聪明才智。

21.虽然尊严不是一种美德,却是许多美德之母。

22.人的尊严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他的信念。……它比金钱、地位、权势,甚至比生命都更有价值。

23.人受到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的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

24.我已经没有多少尊严了,给我一点小小的骄傲吧……。

25.祖国的尊严高于一切,人民的利益重于一切,为了祖国和人民,我们愿意献出一切。

26.那种必须为之竞争的尊严比争吵更无价值,因为真正的尊严,其本质就是容忍。没有一个人的尊严在竭力维护时会毫无损伤。

27.生命的尊严正是超等价物的一切事物的基点。

28.自我尊重就道德的纯洁性和的个性精神对自身的尊重、荣誉感、自豪感、自尊心。

29.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30.人受到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的、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

31.有尊严的人,在困境中不堕落,他永远看见希望,而奋进不辍。

32.只有当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而又没有其他办法时,漂亮的衣服才能派上用场。

33.不要让一个人去守卫他的尊严,而应让他的尊严来守卫他。

34.一个真正伟大、骄傲而又勇敢的民族宁可面对战争的任何灾难,也不愿在牺牲其民族尊严的情况下换得卑贱的繁荣。

35.对别人的意见要表示尊重。千万别说:“你错了。”

36.一个人的尊严并非在获得荣誉时,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这荣誉。

37.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严,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别人的尊严。

38.人与人之间需要一种平衡,就像大自然需要平衡一样。不尊重别人感情的人,最终只会引起别人的讨厌和憎恨。

39.自尊迄今为止一直人所必备的德性凡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在服从于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40.想要增加自己的信心和尊严,只要多作实际行动,实际行动可以表现自己的才干,同时你会懂得和洽地与人相处。

41.幽默乃是尊严的肯定,又是对人类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证。

42.塑造更好的形象,赢得别人对自己的肯定,赢得集体和社会的赞扬,这就是自尊的表现。

43.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

44.尊严是崇高人的精神,他是一种风度,是一种神圣,也是一种豪情。

45.个人的体面与尊严,平等,自由等等概念,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是没有的。

46.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

47.文化,看似只是不起眼的泥土,然而我们期待的文明而有尊严的社会,就是从这里生根,抽芽,一片叶子一片叶子长出来的。

48.幽默乃是尊严的肯定,又是对人类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证。

49.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

50.只有气度小的人,才会处处维护自己的尊严。

51.自暴自弃,这是一条永远腐蚀啃嗤着心灵的毒蛇,它吸走心灵的新鲜血液,并在其中注入厌世和绝望的毒汁。

52.人的尊严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他的信念……它比金钱地位权势,甚至比生命都更有价值。

53.自尊自爱,作为一种力求完善的动力,却是一切伟大事业的渊源。

54.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骄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评精神的同义词。自尊心强的人不是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而只是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克服自己的缺点。

55.在文学上,年轻人常常从担任法官开始他们的生涯,只有当智慧与经验到来时,他们才终于获得了受审的尊严。

56.一个人开朗豁达,就会感受到自尊的快乐。

57.尊严不但指人受到尊重,它还是人价值之说在。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3.我已经没有多少尊严了,给我一点小小的骄傲吧……台湾女作家,原名陈懋平三毛。

5.人们将永远赖以自立的是他的智慧、良心、人的尊严。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

6.幽默乃是尊严的肯定,又是对人类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证。罗曼尼·葛瑞。

7.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严,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别人的尊严。德国诗人席勒。

24.

人格的尊严开学作文

1)席勒: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勇于不惜一切地去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这个国家就一钱不值。

2)尊严是人类灵魂中不可糟蹋的东西。——尼高美德斯·古斯曼。

3)要人敬者,必先自敬。——陶行知。

4)人类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帕斯卡尔。

5)在我死后,请将我站立着掩埋,因为我跪着活完了一生。——吉卜赛人。

8)陈家琪:尊严是文明,但又像一层贴在脸上的东西一样容易脱落。

9)不要让一个人去守卫他的尊严,而应让他的尊严来守卫他。——爱默生。

10)君子宁为维护尊严而死,不为苟且偷生而寡廉鲜耻。——瓦鲁瓦尔。

11)人必自悔然后人悔之,家必自毁然后毁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孟子》。

13)幽默乃是尊严的肯定,又是对人类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证。——罗曼尼·葛瑞。

14)工作,独立获得食物是尊严。——何炅。

16)伊·谢·科恩: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骄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评精神的同义词。自尊心强的人不是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而只是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克服自己的缺点。

17)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严,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别人的尊严。——席勒。

18)王小波:尊严就是你走在任何地方,都被当作一个人物而不是一个东西来看待。

19)只有当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而又没有其他办法时,漂亮的衣服才能派上用场。

20)傲慢是一种得不到支持的尊严。——巴尔扎克。

人格尊严的格言

1、托·伍·威尔逊: 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

2、桑塔亚那:诗人的想象力支配现实的程度,说到底,是衡量他的价值和尊严的精确尺度。

3、车尔尼雪夫斯基:为人粗鲁意味着忘却了自己的尊严。

4、席勒: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勇于不惜一切地去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这个国家就一钱不值。

5、亚里士多德:一个人的尊严并非在获得荣誉时,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这荣誉。

6、人必自悔然后人悔之,家必自毁然后毁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 《孟子》

7、约翰·高而斯华馁:人受到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

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的、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

8、卢梭: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

9、罗素: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10、苏霍姆林斯基:没有自我尊重,就没有道德的纯洁性和丰富的个性精神。对自身的尊重、荣誉感、自豪感、自尊心―――这是一块磨练细腻的感情的砺石。

11、屠格涅夫:自尊自,作为一种力求完善的动力,却是一切伟大事业的渊源。

12、伊·谢·科恩: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骄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评精神的同义词。自尊心强的人不是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而只是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克服自己的缺点。

13、汤因比:人要想对自己的尊严有所觉悟,就必需谦虚。的确,人性是尊严的,但这样说还是不甚明确的,也是不完整的。说人是尊严的,这只限于没有私心的、利他的、富于怜悯的`、有感情的、肯为其他生物和宇宙献身的这种情况。

14、陈家琪:尊严是文明,但又像一层贴在脸上的东西一样容易脱落。

15、蒙田:我们可以把我们的财物、生命转借给我们的朋友,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是,转让尊严之名,把自己的荣誉安在他人头上,这却是罕见的。

16、李小龙:有时,尊严是不容易得到的,为了某些利益,可能会抛弃一切尊严;或为了虚名,尊严也不顾了。总括地说,世人一般所热心的是沽名钓誉。

17、王小波:尊严就是你走在任何地方,都被当作一个人物而不是一个东西来看待。

侵犯人格尊严权案件

被告徐州市新佳商业有限公司。

2004年3月6日,原告陈燃携带一背包、两个方便袋到被告徐州市新佳商业有限公司购物,行至一楼电梯处,被被告店员伸手拦住,限制原告进入购物区域。虽然原告向该店员解释为赶火车,购物后就走,但该店员向原告言明必须存包方可进入购物。原告在存包处存包后,才入超市购物。此后,原告于2004年3月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原告陈燃诉称:由于被告强制原告存包,导致原告精神不振、失眠、精神受到损害。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权。因此,要求被告在徐州范围内通过媒体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0元。

被告徐州市新佳商业有限公司对原告陈燃于2004年3月6日在其超市存包购物的事实无异议,但认为:被告有关存包购物的规定非强制性,被告店员只是建议或要求原告存包,并未强制其存包。原告因在被告成功店购物而精神不振、失眠,是原告自尊心太强、过于敏感导致的。被告员工建议其存包的行为未侵犯原告的人格权,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要求原告存包后购物,相对于被告,这是超市的一项制度性规定;相对于原告,存包是原告必须履行的义务,原告不履行这一义务,则无权进入超市购物,因此,被告要求原告存包后购物构成强制。原告认为强制存包,是将其当成潜在小偷看待,进而认为强制存包是对其人格尊严的侵犯。而人格尊严是一种人的主观认识,是公民、法人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这种认识基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自身价值,它来源于自身的本质属性,并表现为自己的观念认识。原告对强制存包是将其当成潜在小偷的认识是原告对强制存包主观的内心感受,自我感知。这种感知仅是人格尊严的主观因素反映,并不能构成对人格权的侵犯。因为,人格尊严即具有主观因素,又具有客观因素。所谓客观因素是他人、社会对特定主体作为人的尊重,是对人的价值的评价,对人的最起码的作人资格的评价,这种评价与人类所处的时代、社会的文明程度不可分离。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犯,应以人的主观认识和客观评价相结合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能简单地以主观因素为主,客观因素为辅作为判断标准。因此,被告强制原告存包,虽有原告主观上感知人格自尊受到侵犯,但社会和他人并没有因原告存包购物而不尊重原告,被告强制原告存包没有侵犯原告的人格权。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陈燃对被告徐州市新佳商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告陈燃不服一审判决,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是:新佳公司不顾顾客意愿,只顾自己利益,强制顾客存包,既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也有悖于公序良俗原则,其行为系违法行为;新佳公司将消费者定位在潜在的小偷的位置,主观上存在过错;新佳公司的行为具有损害后果,因为确认人格尊严是否受损应立足于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只能作为补充和参考,强制存包使上诉人自我感觉被当作潜在的贼,导致精神不振、失眠等症状,也使公众对上诉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新佳公司的行为与上诉人的人格权受侵害具有因果关系。综上,新佳公司侵犯了上诉人的人格尊严,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新佳公司侵犯人格权成立,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新佳公司辩称:新佳公司要求上诉人陈燃存包的行为并非违法行为,存包是为上诉人购物提供方便,也是为了所有顾客的方便与安全虽有防盗的意图,但在现有科技水平还很有限的情况下,这是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的体现,也是依交易习惯要求消费者履行协助的附随义务,符合法律规定;被上诉人主观上并无过错;上诉人也没有损害后果,其称出现失眠、精神不振且人格症状没有病历等书面证据证实,所提供的证人证言显然虚假,而且人格尊严是否被侵犯应主要考察社会和他人的客观评价,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其被要求存包造成了社会对其评价降低,不能认定其人格尊严受到侵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承担侵犯人格(尊严)权的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具有侵犯人格尊严的损害事实、行为具有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个要件,其中具有侵犯人格尊严的损害事实尤为重要,无损害即无责任。而人格尊严确实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反映出民事主体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不同的民事主体基于地位、能力、年龄、性别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主观上尊严感会有所不同。但正如双方当事人所共同认可的那样,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而这个“最起码”的限定,一方面表明人格尊严具有客观的考察标准,其取决于一定时期的社会上大多数人的价值判断,并会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意味着人格尊严权不应被滥用,因为权利之间总会存在着冲突,正如上诉人陈燃为了保全证据而未经他人允许进行录音录像,可能使被录音录像方主观上感到人格尊严受到损害一样,法律必须对过于膨胀的权利欲望进行限制,以使包括人格权在内的个人权利与其所负有的社会责任协调一致,维护整个社会的基本秩序。

具体到本案而言,由于在当今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文明程度下,要求消费者存包是超市采取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经营措施,新佳公司要求陈燃和其他消费者一样存包后方能进入购物区,虽然陈燃主观上可能感到尊严受损,但不能认定其因此丧失了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最起码的社会尊重,换言之,不能认定新佳公司的行为侵犯了陈燃的人格尊严。否则,在社会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如果因为个别消费者认为超市要求存包侵犯其人格尊严而取消存包制度、认为超市进行电子监控侵犯其人格尊严而取消监控设备、认为超市店员巡视监督侵犯其人格尊严而取消巡视,那么将危及整个超市业的正常发展,并最终损害包括上诉人陈燃在内的所有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被上诉人新佳公司应该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采取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尽可能地兼顾到各个层次消费者的不同感受,不断提高对消费者人格尊严的重视和保护程度,但在现阶段,新佳公司要求陈燃进入超市购物区前必须存包的行为不构成对上诉人陈燃人格尊严的侵犯,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的纠纷源于原告在被告超市内存包后购物。原被告在庭审中以被告是否强制原告存包购物为争点,论证强制存包购物侵犯人格权。本判决正是对被告是否强制原告存包,以及强制存包是否构成侵犯人格权作出法律价值判断。

一、从原告的证据来源,考量原告诉讼之目的。

本院对被告是否强制原告存包作出判定之前,已无须再对原告提交的vcd光盘、磁带,及证人李娟娟的庭审证言的证据效力作出认定。因为,原被告对原告是在被告要求下存包购物的事实没有异议。而强制与否,是法律价值判断,并非事实之认定。但在对被告行为是否构成强制作出法律价值判断之前,本院必须对原告的证据来源进行分析,在还原事情发生经过的同时,探究原告诉讼之目的,化解被告心中之疑虑(被告认为原告的取证是一种陷阱)。

原告为证明被告强制其存包,提供了一张vcd光盘、同步录音的录音磁带一盘、证人李娟娟的证明,并对证据来源陈述道:原告经常在超市购物,但每次在被告超市购物时,要求必须存包方能进入超市购物,对这种不便利的购物方式感到不满,因此,在2004年3月6日,原告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将原告在被告存包购物的情景现场录制,形成了提交法庭的vcd光盘及磁带。

被告对原告提交的vcd光盘、磁带质证认为:2004年3月6日原告拍摄的vcd光盘、磁带,是采取秘密手法拍摄的,取得是不合法的。同时,原告言称为赶火车而购物,却与委托代理人拍摄存包购物前后的场景,作为一名正常的消费者购物,是不可能随身携带录音摄像设备进行拍录的。因此,vcd光盘、磁带不具有真实性。此外vcd光盘、磁带所录制的内容也不能反映出被告强制存包。至于证人李娟娟的证言,原告录制的光盘中是否有该证人不得而知,证人陈述有两个人为原告抱不平,但录音录像上没有反映,因此,证人是在作虚假陈述。

对于原告未经被告许可录制了原告在被告存包购物的经过,所形成的vcd光盘、磁带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该视听资料是否具有合法性,涉及到对非法证据的认定,换句话说,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音的资料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的问题。2002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明确了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即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故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不得视为非法证据。本案中,原告虽未经被告同意,但为证据保全而录制了vcd光盘、磁带,其取证行为并未侵犯被告的合法权益(录像中并不能清晰地反映被告商品信息、法院至今未听说原告为获取利益翻录光盘在外兜售)。原告是为收集证据而录音录像,与其赶火车并不相矛盾,虽然被告可以作合理怀疑,但该怀疑并不具有法律意义。

对于证人李娟娟,原告提交的vcd光盘中,是否有其身影,不是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条件。被告否认证人身份,没有依据。被告以证人陈述的有两个为原告抱不平的人亦不在录像中,质证李娟娟的证言是虚假的,理由过于牵强。

因此,原告提供的vcd光盘、磁带,与证人李娟娟的陈述相互印证,具有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原告以被告强制其存包,侵犯其人格权为诉因,提起侵权之诉,是寻求司法的救济,主观上并无损害被告商业信息、商业秘密之意图。

二、被告是否强制原告存包。

强制与否,是法律价值判断。

被告对其行为未构成强制抗辩道:被告要求原告存包,是被告履行己方的告知协助义务,告知顾客超市设有自动寄存柜和人工存包服务,顾客可以自由选择寄存方式,这是给顾客提供方便。而建议或要求原告存包,是被告作为商业经营企业行使自主经营权的一种体现,是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本院注意到,被告在论述其行为不构成强制性时,强调原被告作为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关系,是附条件合同关系,存包的规定是合同所附的条件,消费者可以接受,接受的结果即是存包后入超市购物;消费者也可以不接受,不接受的结果即是不在超市消费,另择其他超市购物。同时,又论述,原告在与被告建立商业服务合同关系后,存包是原告的附随义务,存包后能够避免碰落损害物品、碰伤他人及忘记付款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原告应履行存包的附随义务。不言而喻,被告的论证是自相矛盾的,被告一方面抗辩其要求原告存包购物不是强制的,一方面又要求原告在被告处购物必须接受其所附存包购物的条件;一方面陈述存包是商家就合同所附的条件,一方面又陈述存包是原告的附随义务。

说到“强制”,人们就会联想到暴力。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强制的。强制,用政治或经济力量强迫。然而,对强制的理解,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认识。强制,作为日常生活中的用词,是形容词。使用时,表现为一种状态。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作为法律语言,强制有其不同的法律意义。如,在法律规范中,就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而且必须履行,不允许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或双方以任何方式加以变更或改变,通常表现为禁止性和义务性的形式。因此,作为法律语言,不同意而为之,即构成强制。正如被告委托代理人的陈述,强制含有“必须”的意思,同时,强制行为的作出,皆使强制相对人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而只能被动的接受。本案原告在与被告建立服务合同关系后,原告只能按照被告的要求,选择存包后再行购物,而别无选择。

很显然,被告要求原告存包购物,构成了强制。

三、被告强制原告存包是否侵犯原告的人格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以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以及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各种权利。而自然人的人格权中,包括具体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和抽象人格权(一般人格权),即宪法中确立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人格尊严权,它涵概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把人格尊严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加以规定。1991年12月23日,发生在国贸中心惠康超级市场的搜身事件使立法者看到保护人格尊严、保护一般人格权的必要性。由此,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过程中,就人格权及一般人格权的保护给予专条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超级市场缘何会发生搜身事件呢?源于法国家乐福1963年创建的超级市场的大型综合超市,首次将生鲜食品超市与大型非食品折扣店有机结合,倡导“超大的营业面积,一站式的购物消费、超低的价格体系、自助式的消费方式、以家庭消费为目标客户”的经营理念,自60年代来起风行于欧、美及东亚,目前已逐渐成为国际零售业发展的主力军之一。自1996年,国际零售业巨头纷纷抢滩我国,也将大型综合超市这一业态带入我国。经过数年的时间,大型综合超市已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0年连锁业前60强中,有18家是经营大型综合超市的企业,占连锁业前60强的28%.而超市的自助式购物,给消费者带来购物便利、商家薄利多销的同时,也必然因物品的毁损、失窃使商家经营损失。因此,从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强化总部管理,保证超市企业经营业态顺利发展的角度出发,商家制定了种种规章制度。可以看到,商家在超级市场内通过监控装备、安检门、存包、加强保安力量、查验购物小票、挑选商品时“人盯人”等等防止物品丢失、毁损的措施,防范经营风险。这些制度的建立,是企业行使自主权的表现。但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更不能侵犯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国贸中心惠康超级市场的搜身事件是为了防范经营风险,但该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人格尊严权。

而存包制度,不同与搜身。存包制度在超级市场运作初期,多体现为免费的人工存包,且必须存包。随着市场发展的逐渐成熟,人们文明程度的日渐提高,电子防范系统的不断普及,“自助存包、自主存包”逐渐取代现有的“必须存包、人工存包”。本案被告开业时,即提供了人工存包和自助存包两种方式。从初期的大小包均要求存放,到现今的只要求大件物品存放。存包制度设立目的,不仅体现了企业为防范经营风险采取的自救措施,而且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服务,免费服务中为消费者购物带来的便利。

原告认为存包购物是不便利;强制存包,是将其当成潜在小偷看待,进而认为强制存包是对其人格尊严的侵犯。而人格尊严是一种人的主观认识,是公民、法人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这种认识基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自身价值,它来源于自身的本质属性,并表现为自己的观念认识。原告对强制存包是将其当成潜在小偷的认识是原告对强制存包主观的内心感受,自我感知。这种感知仅是人格尊严的主观因素反映,并不能构成对人格权的侵犯。因为,人格尊严即具有主观因素,又具有客观因素。所谓客观因素是他人、社会对特定主体作为人的尊重,是对人的价值的评价,对人的最起码的作人资格的评价,这种评价与人类所处的时代、社会的文明程度不可分离。就原告在2004年3月6日在被告存包购物,客观上,存包是面向全体消费者,而非原告本人,公众不会因此认为原告是小偷,原告也没因存包而减低在同学中的公信力。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犯,应以人的主观认识和客观评价相结合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能简单地以主观因素为主,客观因素为辅作为判断标准。因此,被告强制原告存包,虽有原告主观上感知人格自尊受到侵犯,但社会和他人并没有因原告存包购物而不尊重原告,被告强制原告存包没有侵犯原告的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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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教案

本单元讲我们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而本课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底线权利,因此,对学生讲述这部分知识,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十分必要。

二、教学设计。

1、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能力目标: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觉悟目标: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2、本课安排依据。

(1)学生所处的情况:在道德、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我们也不难看到我们的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他们的一些权利并未得到真正的维护和落实,如在学习过程中有意无意,善意恶意的会受到来自同学、老师的歧视,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社会和家庭对未成年人在人格上的伤害等现状依然存在,导致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安全感、无助感、自卑感,甚至做出违法的行为。因此,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明确他们的人格权受法律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他们去尊重他人的人格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新课标的要求:“我与他人的关系”的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中指出: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逻辑分析和课时安排。

本课线索:围绕我们的权利——侵害权利的行为表现——侵害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来讲述。具体为:

法律权利法律行为法律责任。

人格尊严权名誉权侮辱、诽谤等如是违法行为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轻者承担道德责任)。

肖像权恶意毁损、玷污、丑化肖像;

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

隐私权(第五课内容)。

课时安排:两课时。

4、教学方法:

通过讨论和案例分析法,让学生明确我们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及侵害人格权必须承担的道德、法律责任。

5、教学具体活动。

维护人格尊严教学反思

本次所讲《图说计算机硬件维护》一课(课堂实录)的教学反思,从讲课前选课,编写教学设计、导学案,制作课件;包括调查问卷调查设计、印制、发放、回收和分析;以及讲课过程的摄像和后期的加工制作,课后讨论和反思工作。每一位老师都有所付出,在参与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大家都感觉自己收获良多,从设计思想到付诸实践,无不经过深思熟虑。在本次活动中,课题组的4位老师在面对困难时能齐心协力、互相帮助、共渡难关。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定能顺利完成课题任务。

一、人员和工作分配。

课前课题组4位成员共同讨论并选定讲课课题,申晓娟老师和雷丛军老师先写出教学设计初稿,然后由课题组4人讨论,反复修改直到满意为止;雷丛军老师根据教学设计制作相应的教学课件;同时王龙老师和冯娟老师设计课前调查问卷,并印制发放及收集调查问卷,整理和反馈相关信息,为上课的老师了解学生学情,有针对性的展开教学做好准备。

本节课雷丛军老师负责主课,申晓娟老师负责组织学生,安排学生、协助上课老师维持秩序。冯娟老师负责多媒体设备调试和运行,王龙老师负责摄像和后期的制作光盘工作。

课后课题组4位成员老师共同参与,对本节课的得失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完成本节课的课后反思。让各老师对任务驱动教学法做到心中有数,对课题组所研究的任务驱动教学的五个环节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得到巩固和加强。

二、设计意图和思想。

本节课主要运用任务驱动教学法进行教学,也是对课题组所研讨的任务驱动教学的五环节过程在教学实践中的一次实践验证,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具体过程。“任务驱动”教学法最根本的特点就是“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改变以往以教定学的教学模式,代之以以学定教、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的新型学习模式。

本次教学采用的'教学理念是:任务驱动――教师首先创设情境、引出任务――分析呈现、明确任务――自主探究、完成任务――汇报任务、总结评价――拓展任务、提升创新五个基本环节。让学生以完成任务的形式来学习新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本节课的基本环节和三个内容。

引言,计算机是现代人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密的电子设备,维护好计算机硬件不但能延长它的使用寿命,也能让计算机较长时间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便让计算机能更好地服务于我们。但是如果不能维护好计算机就有可能导致预定的工作无法完成,频繁的修理和更换,让自己的工作陷入烦乱状态。众所周知简单的说教并不能引起学生的注意,课前如果能出示相关的不正确使用计算的照片,就能让学生从视觉和心理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习惯。随后让学生通过自学教材完成任务。

养成良好的计算机使用习惯以下六点:

内容二、计算机常用部件维护时间:8分钟。

计算机分为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本节课是常见的硬件系统的维护其中包括以下几点:

4.磁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

内容三、计算机常见硬件故障及排除方法时间:8分钟。

计算机的硬件故障时不可避免的,我们要教给学生的处理计算机故障的方法,除过书中的几种办法以外,我们应该拓展学生的思维,鼓励学生尽可能在网络上去寻找相应的排除计算机故障的一些方法,以拓展思维和增长知识。

1.利用搜索引擎检索计算机硬件故障排除方法的网页,并做简要记录。

2.排除计算机故障的一般方法。

(1)先静后动:先分析产生故障的原因及故障部位,然后动手排除。

(2)先外后内:首先检查计算机外部电源、设备、线路然后再开机箱。

(3)先软后硬:先从软件判断入手,然后再从硬件着手。

在课程结束之前,教师要对学生完成的任务进行小结和评价,对典型的问题加以点评,让学生对自己的做法有一个相对明确、清晰的认识。

四、教学过程分析。

情景的创设能使学生觉得新鲜有趣,学习会更有兴趣。在本节课一开始的时候,情景的创设环节有利于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如果只是老师简单的说教,不但不能引起学生注意,而且会让学生产生抵触心理。

本节课教学注意了任务的提出,所提出的问题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学生对提出的问题,通过看书或者与人合作的方法来寻求答案,教学效果明显。另外,在学生完成一个个的任务的过程中,教师在教室不断巡视,发现对完成任务有困难的学生,结合本节课的知识要点进行个别辅导,让学得不扎实的学生也能尝到成功的喜悦,让更多的学生爱上信息技术课。

本节课老师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任务的提出、解决、完成,评价等,整个教学思路清晰、明朗,采用的方法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从整个的教学过程来看,本节课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顺理成章、轻松自然。

五、不足之处。

1.评价和小结教师很难关注到每个学生,不了解部分学生的实际操作情况和真实需求,加之时间的限制,点评显得有点仓促和草率。

2.在摄像的过程中发现投影设备的效果不是很好,可能会影响拍摄视频的画面效果。在学生的上机网络操作部分,检索计算机硬件故障排除方法,由于网络不给力,导致只有部分同学查找到了相关的内容。

总之,每一次的努力都会有新的收获,或许有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在完成课题研究的道路上我们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以后的路可能更艰辛,但我们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就一定能完成我们的“任务”。

人格尊严的故事

有尊严的活着,能让你坦然面对真实的自己,尊严与活着休戚与共。你有着。

生命。

的同时也同样拥有尊严,他们相互缠绕,唇齿相依般不可分开、剥离。若你狠心将尊严从生命上拔出,生命便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了。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人格尊严的故事精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当你在社会上没有任何作为的时候,没有人会承认你的自尊。

我在北京读的大学。刚上大一的时候,我看到学校的东门外有个摆地摊卖水果的小伙子,旁边的是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也摆了个地摊,卖的是发卡、卡通娃娃、电池、小工艺品等。

东门属于学校的偏门,所以,学校的保卫人员管理并不严格。没有驱逐在大门外摆摊的这对情侣。离东门一百多米,有个小吃一条街,出去吃饭的学生经常会在这对情侣的地摊上买水果或者其他的东西。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这对情侣非常能吃苦,脾气也出奇的好,特别是那个小伙子,脾气好得接近于窝囊了。因为有些在饭馆里喝酒喝多的男生借着酒劲,说话凶巴巴的,但是,卖水果的小伙子一般是很尴尬地赔着笑脸示好,从来不据理力争或者针锋相对,所以,从来没有听说他和别人发生过什么大的争执,有些喝酒喝得找不到北的人在他面前粗声大气地耍几下威风也就离开了。

那个时候,感觉这对情侣。

生活。

比较艰苦,我经常见他们吃着馒头就若成菜,渴了,就喝大塑料杯里自己带的凉白开。

大二第一学期的时候,这对情侣已经成为夫妻了。两人从大门外转移到大门内,在校内租了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房子开办小超市。学校内已经有两个大型超市了。每个超市的营业面积都在600平方米以上。夫妻俩以勤劳制胜:那两个大超市晚上9点关门,但是,夫妻俩的小超市一般是凌晨1点才关门。学生精力充沛,晚上12点多了,还三五成群地在校园路灯下晃悠,想买东西了,大超市已经关门,于是就到小超市买。

晚上9点到12点,是夫妻小超市的黄金营业。

时间。

校内大超市是早晨八点半开业。早晨六点的时候。小超市就开始营业了。每天只休息五个多小时。睡眠不足,夫妻俩就在中午生意相对清冷的时候,轮流趴在柜台上打盹。

大二的第二学期,男老板把自己的妹妹从老家叫来,帮助他的妻子看守小超市,他自己去附近一条街开了个水果店。

我多次经过那个水果店。发现他的生意挺好的。男老板买了辆新面包车去水果批发市场进货,平时,面包车就停在店门口。

我大三那年,女老板生了孩子,男老板的母亲过来帮助照顾孩子,女老板自己经营着大学内的小超市。男老板在稍微远些的居民小区,又开了个水果店。把商业街的店让妹妹看管。

大四的时候,我们都忙着找工作,听说这对夫妻在西四环买了房子。他们买房子不是住的,而是出租(现在随着房价的飞涨,这套房子肯定增值了很多)。

学校的教授每次谈起这对小夫妻,非常佩服,连连感叹:“能吃苦,踏实!”学生们进小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对女老板也高看了一眼。

这对来自四川绵阳、只有初中文化的小夫妻赢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现在再说下我的一个同学。这个男生本科毕业后,父母为了让他有个好的前途。让他去澳大利亚留学。三年毕业归国后,这个同学老想着创业,但是,家里没有资金。同学在家待了两个多月,不愿意出去打工。周围的人都劝他出去工作,在大家的劝说下,他终于开始求职。他寻求高薪工作却屡屡碰壁,也很正常,毕竟没有工作经验,凭什么拿高薪啊。

既然高薪拿不到,那就拿低薪吧。可是,我同学却不乐意去找工作了,说出国留学几年,回来干待遇一般的工作,自己丢不起那人,自尊心受不了,于是宁愿在家闲着。

于是,为了照顾自己的自尊心,这个海归已经回来两年多了。居然没有工作过一天,整天就是在家看电视、打游戏度日。生活上靠父母“赞助”。

以前与他关系很不错的同学逐渐都疏远了他,觉得这人年纪轻轻的待在家里太不靠谱了。

比尔·盖茨曾经说过:“当你在社会上没有任何作为的时候。没有人会承认你的自尊。”

那对在大都市里拼搏出成绩的小夫妻以及我这个海归同学的故事,对比尔·盖茨的这句话给予了非常详细的解释。

我是1965年8月从上海支边去新疆的,当时被分在农二师勘测队。1969年,我们同去的28个知青,20多个都下放到了农场,其中包括我的室友老蒋。

20xx年退休后我回到了上海,从同是当年知青的老陆那里,打听到老蒋居住在上海郊区的芦湖港五七农场。老陆告诉我,老蒋患有严重的关节炎,全身疼痛,关节僵硬,行动极度困难,连头都不能随意转动。不久前,老陆邀了两三个同事去看他,老蒋执意带他们到农场唯一的小饭店用餐,当了东道主,尽管他行走十分艰难。我提议再去看看他。“你知道,老蒋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最怕麻烦别人。而且,我们老是去看望他,会把他当成一个要人关照的弱者,不经意间让他产生一种自卑感。”老陆说,“要去看他,再等等吧。”我想想也有道理。

去年11月,当年同在新疆的老朱夫妇从美国回来省亲,乘此机会,我们在沪的知青举行了聚会。想不到那天老蒋也来了,我们已分手40多年,故友重逢别提有多高兴了。只是老蒋显得苍老,简直有些形容枯槁。我们会餐是aa制,我对组织者老邵说,就让老蒋免了吧。老邵说好,好!一旁老蒋赶忙说:“开什么国际玩笑!这不是丢我的人吗?”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显得十分生气,老邵只得按标准收了他的钱。

吃饭时,老蒋坐在我身边,显得很兴奋,总是侃侃而谈,喜笑颜开。在他的身上,丝毫看不出病痛的影子。为了欢迎老朱夫妇远道归来,增添欢乐的气氛,老蒋特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兴高采烈地说:“我给大家出道。

谜语。

谜面是奥运火炬照珠峰,谜底打我们勘测队的两个人名猜中一个奖励50元,当即兑现”说着,他立马从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放在桌子上。

场面一下子热闹起来。开始,大家胡猜乱答,天南海北,不着边际。这时,老蒋笑着提醒说:“各位注意,要缩小范围。”后来,大家果然抓住了要害,两个人先后猜中。谜底一个是我们当年勘测队的老领导周祥云,一个是炊事员李太明。老蒋总结说:“对,祥云火炬,照亮珠峰,比喻太明亮了。”他递上那100元,猜中的两个人哪儿好意思拿,于是老蒋给了餐厅服务员,再加上两盘菜。看得出,老蒋是那样高兴,甚至有点悠然自得。

不错,那天老蒋是我们当中处境最差、身体最弱的人,却也是最活跃、最显眼、最开心的人。我想,如果当初免了他的餐费,也许他会心神不安,甚至沉默不语、郁郁寡欢,绝对会是另一种情景。

我想,一个被人小看抑或缺乏。

自信。

的人,是很难挺胸走路,扬眉吐气的。一个人,有尊严才有快乐。

一对二十七八岁的情侣,围着珠宝店的柜台转了一圈后,女生小声地说:“请问有没有那种不带宝石的戒指?”一听便知,到了定情的紧要关头,男生让女朋友自己来挑一枚心仪的戒指,而女生则想着尽量替男朋友省钱。他们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对方的尊严,因为对方值得他们这样做。

在当下的语境中,尊严变成了一个很大的词儿。有些人对“尊严”的理解就是:办事儿不用求人,人们都得求我,到哪儿都是vip。其实很多时候,尊严不在于别人对你如何,而取决于你自己如何做。

去年到青海湖旅行,认识了一个司机。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是每天都穿着干净整洁的西装衬衫,永远提前10分钟到门口等候客人。车子每天擦,座套每天换,车上免费提供垃圾袋、矿泉水、湿纸巾和睡觉盖的薄毯。他甚至自带一个单反相机,默默拍下客人观景时的背影或远景,离别时一一送给客人。所有坐过他车的人,都非常尊重他。

做家具时认识一个木匠。生意做得很大,但手工活极慢,而且对我所想出来的所有省事又提速的主意都嗤之以鼻。虽然我订的两件东西并不贵重,但是量尺寸时他亲自来,为的是“看看你家的壁纸究竟是啥颜色,用这个木料行不行”,送货时他也亲自带着徒弟来,生怕安放得不合适。发现我准备放的位置不合他意,他焦虑得要命。等家具放好了,他抚摸着光滑的木板,满眼爱意。那一幕,我很难忘。

去理发时,碰到一个发型师,收费比大部分人贵,但是绝不提议让你染发或烫发,也绝不向客人推销任何东西。他的理由是:第一,用最简单的方式能让客人满意才算手艺;第二,我是剪发的,不是推销的。这位从不推销的发型师,有很多老主顾。

20xx年来,家里一直用同一个保姆。前几天,她第一次提出请假一周。她走之后,我发现厨房的垃圾桶被认真地套上了7层垃圾袋。

我深深地迷恋每一个人全情投入于自己手艺时的样子,不管这手艺是写代码还是扫大街。那一份投入无关乎任何人,自己就是最大的理由,不苟且、不应付、不模糊,把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当作与世界呼吸吐纳的接口。这,就是尊严的来处。

《我们的人格尊严权利》说课稿

《维护人格尊严》是粤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第六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的第二课题。在初二开设法律常识课的目的,是帮助青少年提高法律素质。而提高法律素质的重点,是使其懂得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权利和义务,知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知道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怎么的,知道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怎样寻求救助,知道如何保护和实现权利。依据《课程标准》“我与他人的关系”中“交往的品德”和“权利与义务”的相关部分,正确保护法律公民的人格尊严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在这个法制治的国度里,人格尊严越来越受到重视,所以学好本框题内容是有重要意义和指导意义,为后面所要学习的内容起到铺垫作用,在全书中处于重要的地位,是有承上启下,前后衔接的作用。

二教学目标。

结合教材特点,依据新课程标准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本课的“三准目标”:

1、知识目标:了解人格尊严的含义和内容,区别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的具体内容。

2、能力目标:能够根据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判断侵犯公民人格尊严中的哪些权利;学会保护自身的人格尊严和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教学,使学生明白人格尊严的内容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这些权利与每个公民生活息息相关。当自己的尊严受到伤害时,懂得依法维权,加强个人道德修养,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三教材重点、难点。

1、教学重点:学会判断生活中哪些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严。

确认依据:新课程理念、内容,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即权利意识浅薄。

2、教学难点:如何应对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确认依据:新课程理念、内容,学生的法律意识薄弱的情况。

二、说学情。

1、认知结构方面:“人格尊严”是比较抽象的内容,在日常生活中,未成年对这些权利的认知水平低。对发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有关事件,青少年学生不懂得判断是否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严,不当做一回事。

2、情感方面:在法治社会里,人格尊严越来越得到重视,中学生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事情与被他人侵犯人格尊严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要教育学生重视维护他人和自己的人格尊严,形成和发展尊重人格尊严的情感。

3、生活背景方面: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本校学生大部分文化素养不高,也不注重个人道德修养,缺少家庭教育,与父母的.素质修养有关。在日常生活中把别人的人格尊严当做自己的快乐,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因此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

三、设计理念。

对课堂的设计,我始终努力发挥“两个主体”的作用。以知识为基础,以能力与方法为全线,培养学生乐于探究、合作、学习的新理念。

四、教法、学法。

1、教法。

根据新课程理念:教材内容的特点,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学目标,采用的教学方法有:

(1)情境教学法: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性。

(2)问题导学法:其基本模式是“展示案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归纳结论”。

(3)归纳法:本框题内容理论不强:教学上主要防止出现简罗列的现象,要注意把握人格尊严所包括的几种权利的内在联系。

2、学法。

(1)阅读法:通过阅读思考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2)讨论法: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教学过程。

本节课我的教学程序分为七个环节:第一环:节情境导入;第二环节:各抒己见:第三环节:案例研讨;第四环节:真情表白;第五环节:学以致用;第六环节:课堂小结;第七环节:板书设计。

1、情境导入。

(1)你经历过类似这样的事件吗?

(2)如果有,请谈谈你当时的感受?

设计目的:以贴近学生的生活事例,营造轻松愉快的课堂气氛,设计两个简单的问题导入本课内容——我们的人格尊严权利。

2、各抒己见。

你认为这样的事件侵犯了你的人格尊严吗?你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你还知道生活中哪些侵权人格尊严的行为吗?

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侵犯了人格尊严的例子,到底什么是人格尊严?

老师归纳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和内容(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其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设计目的:将感性的素材上升到理性认识,从而更深刻的理解生活中的一些现象。

3、案例研讨。

引用教材个案研讨“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作为学生讨论的问题。

归纳肖像的含义和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他的肖像,报社没有侵犯小陆的肖像权。

设计目的:使学生明确法律保护肖像权的含义,对是否构成侵权行为能有正确的认识,突出重点。

4、真情表白。

当你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你将如何应对?

同学们,你们的应对方法好多,但是,你们在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的时候却又侵犯了别人的人格尊严,所以你们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时自觉尊严他人的人格尊严。

设计目的:使学生学会依法维权,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不做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事情。突破难点。

7、板书设计。

(1)肖像权。

(2)名誉权。

(3)荣誉权。

(4)姓名权。

人格尊严的初中作文最美丽的尊严

在东图书店所在的那个十字路口,总有几位发传单的小姐,如果我接过了传单,一向是走到传单小姐看不见的地方,把传单随手扔进垃圾桶里。

可是有一天,我这熟练的举动被一位传单小姐看见了,幸好这时公交车来了,我跳上车,谁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到了路边,那位小姐捡起帽子递给了我。我连忙说了好些声谢谢。我看见她的脸因为受到我的尊重而闪闪发亮。这时,公交车开了,我只得匆匆看了她最后一眼。

从此,我再也没看见那位小姐。(初中作文)。

其实,在我没有尊重她的情况下,她完全可以不捡我的帽子,这也是大多数人没有受到尊重后的'选择。而她,她选择了更高尚的方法:用自己的行动来换取别人的尊重。这样做的人少之又少啊。对呀,有几个没受到尊重的人会放下不满去用实际行动争取尊严?思考一下。的确,那样的人很少,因为它太难太难了,但是请再想一想,如果,那一天你做到了,用行动打动了别人自私,冷酷的心,那在别人赞赏,尊重的目光下,你会多么快乐。也许,你用行动争取来的尊严与尊重会是你一辈子的骄傲。

《我们的人格尊严权利》说课稿

大人们常说自己不争气的.儿子是“龟儿子”,用乌龟骂人是现代人经常用的。但我们有权利嘲笑乌龟吗?乌龟是慢,但它能持之以恒。《龟兔赛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乌龟之所以能赛过快它百倍的兔子,靠的就是它的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有人说过:天下之人,因难而放弃者有十分之一,因懒而放弃者有十分之九。各位“乌龟”们啊,别嫌自己不如人,也别在因此而自卑了,与其自哀自怜,不如抓紧时间行动起来吧!

装扮自己的外表,不如充实自己的头脑,有一个聪明的大脑远比有一个漂亮的外表在当今社会上更能站的住脚,不要做一个“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想做”的人,“天生我才必有用”不要嘲笑任何人,做好自己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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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人格尊严权利》说课稿

一、本课题在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课题是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第四课的第一框,本单元讲我们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而本课生命健康权是首要人身权利,人格尊严权是人身权利中的核心权利,它是作为“人”应享有的最起码的底线权利,学习本框知识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十分必要。

二、学情分析。

现实生活中侵犯学生人格尊严权的行为时有发生,但由于学生对人格尊严权认识不足,因此不能意识或分辨出一些行为已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严权,依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权就无法谈起,所以,加强学生对人格尊严权了解、认识十分必要;由于受家庭社会的不良影响,部分学生唯我独尊,不懂得尊重他人,造成人际交往上的障碍,使学生认识到自觉尊重他人既是道德的要求,又是法律的要求,学会尊重他人,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非常必要。

三、教学目标。

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确定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了解人格尊严权利和名誉权的内容,明确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能力目标。

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使学生增强珍爱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的法律意识,能自学尊重他人,承担维护他人人格尊严权的义务。

四、教学重点、难点。

1、根据新课标要求: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所以我确定本课重点为: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2、根据初二学生实际情况,因为人格尊严权中,名誉权最容易受到侵犯,所以我确定难点为: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五:教法与学法:

1、根据新课标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本课的教法是:合作探究法、情景案例分析法等。

2、学法是:自主学习法、合作探究法、讨论法等。

六、教学过程:

首先从导入开始,课堂导入的好坏,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陶行知先生说:“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

故事导入,有感而发,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

1、学生阅读材料,根据这件事,在网上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老师指导学生加入网评,让学生动脑、动手发表见解,培养学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得出人格尊严不可辱,点明课题。

2、学生列举身边侵犯人格尊严的现象,老师展示图片。通过这项活动让学生认识人格尊严权,培养学生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3、结合课文34的案例,让学生控掘生活中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例,分组讨论让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出主意自主合作讨论学习,老师点评,充分肯定学生见解,学生归纳总结进一步认识人格尊严不可辱,归纳人格尊严的含义、地位及其内容。为了加深学生印象,增强学生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指导学生阅读法律条文,呈现书上法律条文。

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名誉权最容易受到他人的侵犯。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了解名誉权。

1、小组评价,生活再现,从评价活动谈个人名誉。

小组任选几位老师和同学对他们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引导得出名誉的含义,使学生从感性认识好的名誉的益处,明白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一个人的良好表现。

2、七嘴八舌,情景辨析,带着问题分析案例。

(1)组织学生看书,36----37案例:受冤枉的大江,教师引导学生讨论分析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加以说明,老师点拨:使学生懂得: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老师进一步提问,面对不公平的评价你应该怎么办,让学生自由发言,老师与学生一起解决这一问题,并且指出侵害名誉的危害。

(2)、再通过38页案例分析,填写表格内容,让学生明白生活中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的表现及其后果。培养学生归纳整理知识的能力,让学生懂得我们享有法律规定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从而突破难点。

(三)尊严无价,知识延伸,拓展提高。

展示“尊严无价”材料,学生阅读后思考,自主探讨,从中让学生懂得维护自己、他人尊严,升华到维护国家民族的尊严,使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得到增强,培养学生的爱国热情,争做一名有尊严的中国人!

(四)为了巩固重点知识、培养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树立维权意识,将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突破难点,同时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我设计了知识运用“维权行动”。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教案

(1)教学重点和难点:

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2)课前准备:发放表格评选最满意老师和班级星级学生并做统计。

(3)教学过程。

第一步: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

1、(事件背景介绍: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2)课前准备:发放表格评选最满意老师和班级星级学生并做统计。

(3)教学过程。

第一步: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

1、(事件背景介绍: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

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加入网评。

摘录或及时捕捉学生评论的思想火花。如:

我心飞翔:我为乞丐要尊严喝彩。

冰糖葫芦: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

总结: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目的在于:1、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贵富贫贱、年龄大小;2、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地位及具体内容;3、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

宪法第38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

第二步:从评选活动谈个人名誉。

1、说说自己评选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的依据。

2、根据统计结果公布大家选出的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名单,并说说你对他们的具体评价。

(目的在于:通过评选活动让学生明白,名誉就是社会对一个人品德、才干和信誉的评价,评出的老师和学生就是我们对他们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认可)。

3、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问题。)。

品行表现 评价所用的词 名誉。

优良 (诚实、善良、正直等) (好的名誉)。

不良 (奸诈、邪恶、卑鄙等) (坏的名誉)。

问题一: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可联系小故事:在日本打工的学生和卖瓜的小男孩:得出好的名誉能获得尊重和经济效益;坏的名誉使人寸步难行。)。

问题二: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受到相应的评价吗?

第三步:带着问题二分析案例。

1、见书本:受冤枉的大江(组织学生利用材料针对问题二展开讨论)。

老师引导学生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加以说明:

从理论上讲: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

从现实中讲: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要求学生分析得出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任意践踏他人名誉的行为依然存在着。然后在讨论中达成共识:在维护自身名誉的同时要维护他人的名誉。)。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

第四步:案例分析——君子动口不动手也违法吗?

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于是小林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张正面吵,又怕打架受处分,终于想了一个操作简单的万全之策:在网上臭骂小张。小林骂的解气,越骂越过瘾,可第二天小张难过了,面对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他是有口难辩,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最终请病假在家休息。小张还得意的说:“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不犯法。”

讨论:1、小林的做法和说法对吗?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对这件事该如何判决?

3、你的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 具体表现 造成的危害 应承担的后果。

1.侮辱 谩骂他人  。

2   。

3   。

通过案例分析和表格填写使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要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

维护人格尊严教学反思

1.初步了解人格尊严的含义和内容,了解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的具体内容。

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人格尊严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

3.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权。

(二)能力目标。

1.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行为;

2.了解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受保护的法律规定,学会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人格尊严权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犯者的法律责任。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让学生懂得人格尊严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中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伤害时,要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个人道德修养,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二、学情分析。

1.针对的问题: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对人格尊严权的认知较差,对发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有关事件,中学生甚至不懂得判断是否侵犯他人或自己的人格尊严。

2.学生的需要:学会重视维护他人和自己的人格尊严,形成和发展尊重人格尊严的情感,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道德和法律素质。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四、教学过程。

(一)课前准备。

教师:

1.根据教材的需要收集案例、新闻,并制成课件。

2.认真学习有关人格尊严的法律条文,收集法律依据。

学生:

1.寻找发生在身边的有关侵犯人格尊严的事件。

2.查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二)教学设计。

(一)、新闻视频导入新课。

1.通过三个新闻回放片段:

2.思考:看完新闻回放,有什么感想?

尊严,是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的。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二)、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内容(让学生自主学习,找出什么是人格尊严权?它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法律如何规定?)。

(三)、通过情景剧场加深对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的理解。

(四)、学以致用:通过对具体事例的判断,进一步掌握相关的知识点。

你来当法官:判断以下行为侵犯什么权利?

案件一: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教材p37)。

案件二: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

(五)、教师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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