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文书规范(通用18篇)

时间:2023-12-18 05:22:06 作者: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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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鉴定文书规范。

补充鉴定的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除应遵守一般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规范外,还应该反映补充鉴定的特点。由于补充鉴定一方面与初次鉴定有一定的联系,而另一方面在鉴定范围、委托与受理程序方面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制作补充鉴定文书时应该反映它与初次鉴定的联系与自身的特点。补充鉴定文书应该在前言部分对初次委托鉴定的要求及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情况,补充鉴定的范围、要求与初次委托鉴定情况作出说明,同时要求对受理补充鉴定的理由及范围等进行说明。补充鉴定一般由原鉴定机构的原鉴定人进行鉴定,但也可以由原鉴定机构的其他鉴定人进行鉴定,因而鉴定人签名或盖章可能与原鉴定不同。补充鉴定文书应该带“补充”字样,编号可以在原鉴定书编号上加附号,也可使用专门的补充鉴定书编号。

(一)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四种。其中,司法鉴定书是基本文书,其它三种文书是其派生文书。

1?司法鉴定书(缩略语为“鉴”):

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鉴定文书。出具司法鉴定书的'基本条件是: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检材料齐全,实验条件(技术方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

2?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缩略语为“检”):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检验对象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报告书。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基本条件是: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客观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

3?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缩略语为“证”):

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根据所委托审查的书面资料,通过分析、比较而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审查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一般不对具体的对象进行直接的检验,而是对书面材料的一种客观审查。

4?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缩略语为“咨”):

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对委托咨询或者难以形成鉴定结论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分析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因资料不完整、检材不符合条件、技术条件限制等而不能得出鉴定结论。

(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复核鉴定文书、重新鉴定文书四种。

司法鉴定书是接受委托方的初次委托后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

2?补充鉴定书:

凡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和客体的、原鉴定项目有遗漏的、原鉴定结论不全面充分准确的,

经委托方委托,可由原司法鉴定人或者其他司法鉴定人作补充鉴定,并出具补充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是对原司法鉴定文书的补充,要一并装订和使用。出具补充鉴定文书应注明“××鉴定补充鉴定书”。

凡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而需要委托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的,可由司法鉴定人出具复核鉴定文书。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凡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的、送检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原鉴定结论不科学准确的、当事人或者委托方不同意司法鉴定结论而需要委托再鉴定的,可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出具重新鉴定书。

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

为贯彻落实和细化国家发改委发改价[]239号文件精神,中牟县发改委组织价格认证中心全体人员对《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版)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

本次学习的内容包括有:必备文书与可选文书的使用范围,勘验记录的主要内容,各种文书的填写说明规范、部分文书的常用式样及示范文本等。

通过本次学习,为进一步推动价格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提高价格鉴定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促进价格鉴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来源:中牟县发改委段二丽)。

为贯彻落实和细化国家发改委发改价[2010]239号文件精神,中牟县发改委组织价格认证中心全体人员对《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20版)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

本次学习的内容包括有:必备文书与可选文书的使用范围,勘验记录的主要内容,各种文书的填写说明规范、部分文书的常用式样及示范文本等。

通过本次学习,为进一步推动价格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提高价格鉴定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促进价格鉴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来源:中牟县发改委段二丽)。

为贯彻落实和细化国家发改委发改价[2010]239号文件精神,中牟县发改委组织价格认证中心全体人员对《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2010年版)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

本次学习的内容包括有:必备文书与可选文书的使用范围,勘验记录的主要内容,各种文书的填写说明规范、部分文书的常用式样及示范文本等。

通过本次学习,为进一步推动价格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提高价格鉴定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促进价格鉴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来源:中牟县发改委段二丽)。

文书鉴定

答:能做鉴定,只有是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就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在第二张纸上写过字(碳素笔)那么会在第三张上留下印记吗,

呵呵,那要看你的纸质量怎么样了,有没见过你的纸别人怎么知道能不能留下印记。

文件制成时间检验即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定可疑文书的绝对或相对形成时间,从而确定该文书的真实性。文件制成时间是指,文件的形式、内容等各个方面形成的'时间范围,包括文件字迹的书写时间,文件打印与印刷时间,文件物质材料生产时间,文件盖印时间,文件装订时间,文件发行与使用时间,以及文件在使用、保管过程中的变化,因主观因素变更其部分内容,或增加附加标记、注释的时间总称。文件制成时间检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确定某一文件或文件中的某部分是什么时间制成的,即文件形成至今经历了多少时间,多此称为文件绝对制成时间.二是确定某一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文或某几个文件是否同时制成,即它们之间形成的先后顺序,称为文件相对制成时间。

1、墨水、印油的时间检验案件墨水、印油的时间检验是指两个方面,一个是要鉴定墨水、印油的绝对书写(盖印)时间,即墨水、印油是何年、何月,或在哪个时间段被书写或盖印在文件上的;再一个是要鉴定墨水、印油的相对书写、盖印时间,即比较两份文件或一份文件的两部分是否同时形成的。墨水、印油的绝对时间检验一般不需要样本;相对时间检验,则需要收集合适的样本:一要收集文件标称时间的样本,二要收集可疑时间的样本。如果要检验文件笔迹的书写时间,则要收集与检验字迹墨水相同成份的墨水字迹材料,墨水成份不同,不具备可比性,不能检验。同时要保证样本的保存条件、形成条件要与检材基本一致。印油的时间检验,目的是检验文件上的印文或使用印油捺印的指纹是何时形成的,同样要保证样本印油与检材印油的成份相同,保存条件、形成条件基本相同。

2、印章印文、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时间检验可以用物理方法对印章印文、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形成时间进行检验,即收集印章印文、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历时样本,从印文历时变化规律和留下的疵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特征变化来判断印文、打印文件、复印文件应该是在哪个时间段形成的,样本文件的时间密度越小越好。

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类别的标题:一般2号或者小1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3号仿宋体,居中排列)。

声明。

(2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1.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4.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声明内容:3号仿宋体)。

地址:××市××路××号(邮政编码: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4号仿宋体)。

共页第页。

标题(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小2号黑体,居中排列)。

编号××司法鉴定中心[200×]×检字第×号。

(编号:包括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年份、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方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5号宋体,居右排列。编号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

一、基本情况(3号黑体)。

委托人:××××(二级标题:4号黑体,段首空2字)。

字标识。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1.”等顺序排列。下同)。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鉴定地点:

在场人员:

被鉴定人:

二、检案摘要。

三、检验过程。

四、检验结果。

一般采用文字或者图表形式。例如:

共页第页。

××××××。

×××××××××。

×××××××××××××××××××。

×××××××××××××××××××。

(表格一般采用三线表,居中排列,图表说明和表内文字居中排列,5号宋体)。

五、落款。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文书的格式具有自身的规范性,因而鉴定人制成的司法鉴定文书应该符合格式规范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由封面、目录、正页、副页、图片(图谱)等依顺序组成。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采取打印方式制成,一个部门及所属的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文书应按具体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统一名称、字体、字形、字号、分类及编号、署名方式、单位名称等。

司法鉴定文书的内容部分包括文字叙述部分和图片说明部分,文字叙述部分一般由前言、检验、论证、结论四部分组成,而图片部分由检材、样本的全貌照片或复制件,特征比对照片、图谱或者是确定一定事实的照片等组成。司法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文字叙述部分和图片说明部分。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案情概况。

主要介绍建筑工程概况、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情况,造价纠纷的原因,委托方及委托鉴定的要求等。

鉴定依据。

详细地列出鉴定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执行的计价依据、材料价格、现场勘验记录、案情调查会议纪要等等。

鉴定说明。

鉴定结论。

根据鉴定要求,明确列出属于鉴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鉴定结论,并列出适合各专业造价、单方造价、主要材料消耗量的鉴定造价汇总表。

工程造价鉴定书(附件一)。

这是工程造价鉴定最主要的附件,应按专业分别提供,如跨年度工程执行不同版本定额,还应提供分年度的工程造价鉴定书。

其它必要的附件,如现场勘验的照片、勘验记录等等。

(二)文书的出具。

正式鉴定文书用a4纸打印后装订成册。封面和鉴定报告的落款处加盖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的印鉴;在工程造价鉴定书上加盖第一鉴定人、第二鉴定人和复核人的印鉴。

正式鉴定文书一般一式四份,分别由委托人、当事人双方、鉴定人各执一份。

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清代经过康乾盛世后,到乾隆年间和嘉庆年间,中国开始闭关锁国禁止对外贸易经过康乾盛世到光绪年间,清朝已经步入衰退的局面,清代铸币主要以黄铜为主,到光绪年以后以银作为钱币铸造为主要成分、光绪铜币成为千古年来,最后一版以铜制造钱币的朝代。

光绪皇帝在位34年,而清朝最后一位皇帝溥仪年号为“宣统”只在位三年时间,期间也铸造了为宣统年号的钱币,多数为银币,少数也有以铜制造的宣统三年钱币,清朝在袁世凯当权后灭亡,民国开始。以铜铸造钱币的时代从此绝版,也预示着封建社会统治从此画上句号。

故宫博物院钱币鉴定资深专家张淑芬老师表示,小小一枚铜币之所以值钱是因为钱币属于文物艺术品,钱币自古以来都是物品交易,割地赔款,金融,经济发展的命脉。每个皇帝登基更改年号,都会发行有自己年号的货币,通过不同时期的钱币就能了解到每个朝代每个皇帝的执政期间的兴盛衰败。了解钱币就了解了中国封建时期的历史文化,这也是古钱币为什么值钱的原因。

年清代钱币的交易价格一览表:

年顺治通宝交易价3万元。

2016年顺治通宝交易价50万元。

顺治通宝存世量大约50枚。

2013康熙通宝交易价格5万元。

康熙通宝交易价格60万。

2016年康熙通宝交易价格88万。

(康熙皇帝在位61年,创造了历史上著名的康乾盛世,所流通钱币范围广,铸造量大,存世量大,但很多买家青睐于康熙帝的丰功伟绩,康熙通宝也成为热门的收藏钱币。)。

2013年乾隆通宝交易价格5.5万。

20乾隆通宝交易价格69万。

2016年乾隆通宝交易价格98万。

(乾隆皇帝在位60年,是中国历史上实际掌国家高权利时间最长的皇帝,也是中国历史上最长寿的皇帝,在位期间康乾盛世达到高峰,也是中国历史上最长寿的皇帝,买家青睐于小小的一枚乾隆通宝的原因是因为乾隆在位期间的盛世喻义自己生意上顺风顺水。)。

光绪元宝交易价格:

2016年福建官局造光绪元宝库平七钱二分交易价格320万(属于中国清代古钱币交易价格居第二位)。

2016年广东省造光绪元宝银币双龙寿字币库平重一两交易价格380万(由两广总督张之洞率先引进英国铸币机器铸造银元和铜元,之后各省纷纷仿效。共有十九个省局铸造,除中央户部,地方省所铸铜元,皆在其正面上缘镌写省名。)。

2016年四川官局造光绪元宝每枚当钱二十文铜币交易价格320万(是我国最早铸造后发现的错版币,存世量稀少)。

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价格鉴定行为规范。

5月1日,《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版)》(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在全国施行。6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杨向群副主任一行赴北京市昌平区,通过听取汇报、开展座谈、实地参观等形式,就昌平区学习贯彻、组织落实《行为规范》情况开展了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昌平区发展改革委对贯彻落实《行为规范》高度重视,区价格认证中心行动迅速,采取了一些好的做法。《行为规范》尚在转发过程中时,区价格认证中心就从刊物上将其复印,做到相关工作人员人手一份,并专门组织了学习。与此同时,还将《行为规范》中价格鉴定原则、程序、不予受理情形等有关内容制成宣传板,悬挂在专门接待委托单位的受理室,既便于价格鉴定人员时刻学习,也方便委托单位办理手续并进行监督。为提高工作效率,昌平区还结合本地实际,将价格鉴定程序部分内容细化,如将委托标的分成数码电子产品、电脑、自行车、机动车、饰品、果树林木等类别,同时区分有实物和灭失物的不同,分别设计委托表格,分类明确委托方所需提供的信息、资料,方便委托单位填写,也便于鉴定人员快速检查委托内容是否遗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对上述做法表示了肯定,并对区价格认证中心在理解、实施《行为规范》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予以了解答。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邢晓峰参加了座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杨春贵、王一民同志陪同参加了调研。

年5月1日,《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10年版)》(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在全国施行。6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杨向群副主任一行赴北京市昌平区,通过听取汇报、开展座谈、实地参观等形式,就昌平区学习贯彻、组织落实《行为规范》情况开展了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昌平区发展改革委对贯彻落实《行为规范》高度重视,区价格认证中心行动迅速,采取了一些好的做法。《行为规范》尚在转发过程中时,区价格认证中心就从刊物上将其复印,做到相关工作人员人手一份,并专门组织了学习。与此同时,还将《行为规范》中价格鉴定原则、程序、不予受理情形等有关内容制成宣传板,悬挂在专门接待委托单位的受理室,既便于价格鉴定人员时刻学习,也方便委托单位办理手续并进行监督。为提高工作效率,昌平区还结合本地实际,将价格鉴定程序部分内容细化,如将委托标的分成数码电子产品、电脑、自行车、机动车、饰品、果树林木等类别,同时区分有实物和灭失物的不同,分别设计委托表格,分类明确委托方所需提供的信息、资料,方便委托单位填写,也便于鉴定人员快速检查委托内容是否遗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对上述做法表示了肯定,并对区价格认证中心在理解、实施《行为规范》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予以了解答。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邢晓峰参加了座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杨春贵、王一民同志陪同参加了调研。

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为提高价格鉴定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动价格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于2010年10月19日至2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了价格鉴定文书格式修改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杨向群、福建省物价局总经济师赖碧涛出席了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综合部、价格鉴定部、复核裁定部和北京、内蒙、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14个省(区、市)价格鉴证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讨论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价格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会议讨论稿),并就制定全国统一的文书格式的`必要性、规范的细化程度以及发文形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还探讨了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相关工作办法的思路。

福建省福州、厦门、宁德等9个地市价格鉴证机构的负责人列席参加了会议。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我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粤价〔〕5号)下发后,部分地区价格认证中心致函、致电我局,反映在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中遇到一些问题,经过对全省情况的调查研究,现就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价格鉴定文书规范》的有关规定,各地在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价格鉴定文书的格式内容可以根据鉴定工作性质、特点作适当调整,并报省局认证中心备案。

二、价格鉴定文书示范文本中没有列举到的文书格式(如发文稿纸、价格鉴定测算说明、价格鉴定结论明细表等),各单位可依据《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三、部分地区使用价格鉴定系统网络操作平台办公,需要对软件系统内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进行改版,按规定时间执行《价格鉴定文书规范》确有困难的,可推迟至6月1日执行。

规范价格鉴定文书格式是推动价格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基础性工作,是规避价格鉴定工作风险的重要保障。请各地根据上述意见,抓好《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的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价格认证中心反映。

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白求恩遗传医学中心,专业权威的亲子鉴定机构,中心可开展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基因检测、遗传病筛查等项目。中心拥有国际最新最先进的dna测序仪、pcr扩增仪等现代化大型仪器及完整的技术支撑系统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化流程进行操作,采用国际上最先进的仪器设备,确保鉴定结果快速、准确、可靠。

随着人们对亲子鉴定了解越来越多,作亲子鉴定的也多起来了,现在作亲子鉴定的不仅仅有婚姻关系的,还有非婚姻关系的;有高级知识分子,也有打工的农民。”根据白求恩遗传医学中心李主任讲,平均每天都会有几个人来本中心进行亲子鉴定,而大部分是父亲自己带着孩子私下来做的。

国内现在做亲子鉴定的地方很多,特别是由于一些民间亲子鉴定机构的出现,各种收费标准也层出不穷,多则几千元少则几百元,更有甚者有人公开在网上出售亲子鉴定服务,只要邮寄毛发、血液或者牙刷,钱汇到马上就可以知道结果,而价格也是十分低廉。

对着这样的鉴定服务,国内比较权威的亲子鉴定机构―白求恩遗传医学中心李主任告诫广大消费者,千万不可盲目相信网上的各种亲子鉴定机构,因为正规的亲子鉴定需要十分昂贵的仪器和很严密的技术操作,这样才能保证结果的真实准确,而一般的公司是不能做dna亲子鉴定的,所以我们竭诚的告诫大家如果要做亲子鉴定一定要到正规的亲子鉴定机构去做,这样才能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亲子鉴定可以在小孩出世前做吗?

可以.用dna鉴定,亲子测试可以在小孩未出世前进行,dna测试可通过cvb胎盘素,常在怀胎10到13个星期,或用抽羊水方法在怀孕14到24星期内进行.任何一种手术要由一位ob/gyn医生实施,如果母亲没有ob/gyn医生,我们可代为介绍.测试过程费时约2周.如怀孕妇女要商讨胎期dna亲子鉴定问题,请联络你的ob/gyn接生医生或致电本公司.

8月21日上午,离婚案的合议庭两位法官(出于必要尊重,此处暂时不提名字)找我谈话,传达了该院对鉴定问题的意见。我考虑再三,觉得必须将谈话内容公开。

一、关于鉴定范围问题。

法官明确告诉我,该院最终将鉴定范围确定在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王杰”签名上的指纹,不同意对其他事项进行鉴定。此决定十分微妙,我很觉突然,便问法官:刘娅申请对12月31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签收人栏“王杰”签名真伪进行鉴定,而法院却不同意,为何?法院是否采信我方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可法官的回答却让我震惊不已:“王杰的签名真实与否与本案没有关联。”对于是否采信我方的司法鉴定意见,法官不予回答。签名真伪果真与本案没有关联?本案争议的焦点不就是指纹和签名是否真实两个问题吗?只鉴定指纹真伪,不鉴定签名真伪,原因在哪里?我心中产生了一个大大的“?”号!可是,本律师从业超过16年,办理案件无数,我当然清楚其中的奥秘!(出于职业道德的考虑,此处不作评价。)。

二、关于鉴定机构选择问题。

三、我方被-迫临时增加一项鉴定申请。

鉴于法院突然改变鉴定范围,考虑到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需要,我当场代表王杰要求对19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和月31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上三处“王杰”签名真伪进行鉴定。我们的考虑是,如果法院不采纳我方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法院不采纳一方当事人的鉴定意见,可以找出一万个理由的),我方将陷入极大被动,案件将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但是,法院总不会不采纳自己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吧?谁知道呢!

中午,我向王杰转达了法官的意见,王杰立即形成了一份声明,严正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和立常现将该声明全文发表如下:

关于鉴定问题的严正声明。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本人不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贡井民一初字第44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一案,本案审判长和审判员于208月21日上午与我的代理律师谈话,表达了以下意见:1、在四川省高级法院鉴定机构名录中选择鉴定机构,不从外省选择鉴定机构。2、仅就年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上“王杰”签名上的指纹进行鉴定,不对刘娅提出的对年12月31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签收人栏“王杰”的签名进行鉴定,不对本人提出的对保存自贡市自流井区档案馆和自流井区民政局的所谓婚姻档案的形成日期进行鉴定;对此,我严正声明如下:

1、本人已多次表示,为了减少人为因素对鉴定的影响,我不同意选择本省鉴定机构对本案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在案件进度和公正性问题上,公正性显然更为重要,而案件进度应为公正性服务。按照二审审限3个月计算,本案显然已严重超期,应已两次延期,你院现在却选择鉴定机构这个关键问题上强调起审限问题,显然没有站在公正立场上处理问题。只要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使案件能得以公正处理,我们愿意等待权威鉴定机构派出专家到自贡取样进行鉴定。

2、你院仅对1997年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上“王杰”签名上的指纹进行鉴定,不对其本人和刘娅提出的其他申请鉴定事项进行鉴定,会将案件导向错误。每一项鉴定都有自身要求,检材指纹的完整性和清晰度直接影响着是否能够鉴定的问题,不完整、不清晰的指纹是无法进行指纹比对的,也无法得出鉴定结论。比较而言,笔迹只要基本清晰,则是可以完成鉴定的。故,指纹鉴定的成功性往往低于笔迹鉴定的成功性。你院法官今天解释说,笔迹是否王杰所写与本案没有关联,故不对笔迹进行鉴定,我们大感震惊!按照你院审理案件的思路,假如指纹鉴定无法进行,将如何认定我和刘娅是否办理了结婚证?是不是因指纹鉴定无法进行,就认定我和刘娅办理结婚登记了,而不管签名是否真实呢?我们再次提请你院:本案笔迹完全具备鉴定条件,可你院却不鉴定,显然是一场赤裸裸的司法预谋,案件朝着某些人掌控的方向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3、鉴于上述原因,以及你院不对刘娅提出的笔迹鉴定申请进行鉴定的情况,本人现增加一项鉴定申请,即,要求对1997年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和2001年12月31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上三处“王杰”签名进行鉴定,请你院依法办理。

此声明。

声明人(签名):王杰。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鉴定文书规范

文书鉴定收费基准。

浙江省物价局、司法厅3日公布的一份通知指出,司法鉴定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在规定幅度内协商确定。

记者注意到,浙江省物价局的网站已经公布了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基准标准。

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是经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对诉讼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运用其专门知识或借助各种科学仪器和设备,进行分析、鉴别作出的,其具有较强的证明力。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有下列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从这一规定可知作为定案证据的鉴定结论,亦必须查证属实才能够采信。对于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违反客观规律或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明显不一致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鉴定、补充鉴定或依据其他证据予以认定。

第二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附后)。

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适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龋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龋。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

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需要预收或者垫支费用的,应当事前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单方邀请专家参与鉴定或者出具咨询意见的,其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承担,但经委托人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在为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给司法鉴定人的异地鉴定差旅费,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后交付司法鉴定机构。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费用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相关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收龋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所需鉴定费用应当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司法鉴定机构,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鉴定费用,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结算代其支付的相关费用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清单及合法票据。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鉴定费用。

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酌情减收或者免收相关的司法鉴定费用。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司法鉴定收费违法行为,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条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司法鉴定机构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二十一条因司法鉴定收费发生争议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果树鉴定行为规范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果树鉴定员,我们在工作中一直秉持着准确、公正、客观的原则,努力为果树品种鉴定提供专业的服务。然而,在长期的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行业规范对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今天,我将就果树鉴定行为规范这一主题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首先,果树鉴定行为规范的严谨性是决定鉴定结果准确性的关键。其次,果树鉴定属于专业性的工作,鉴定员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最后,果树鉴定行为规范体现了鉴定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鉴于果树鉴定行为规范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工作。第一,鉴定员应当对果树品种的鉴定依靠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在果树鉴定中,我们要善于运用显微镜、鉴别书籍和各种检测设备,通过对果实形态、组织结构和等性状的观察和测定,来判断果树品种的真实性。此外,我们还要善于记录和整理所获得的鉴定数据和信息,以备后续的分析和参考。

在果树鉴定中,我们必须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果树鉴定是一门科学的技术活,需要鉴定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我们不能受到个人喜好、主观偏见或外部压力的影响,做出不准确的鉴定结论。鉴定员应当以公正、客观的态度来进行果树鉴定,不偏不倚地付出努力,为果农提供准确的品种鉴定报告,为果树产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果树鉴定行为规范不仅仅是对专业技能的要求,更是对鉴定员整体素养和职业道德的考验。作为鉴定员,我们要保持良好的仪表仪态,尊重果树品种鉴定的客户,坚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始终本着为果农服务、为果树行业做贡献的原则。同时,我们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保持对果树品种的最新信息和技术的了解,以适应果树产业的发展需求。

总之,果树鉴定行为规范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和准绳。通过秉持规范,我们可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规范也体现了鉴定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要求我们始终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果树品种的鉴定,并为果农提供准确的服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完善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自身的鉴定能力,为果树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由水利部修订分布,8月1日起施行。水库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事关重大,危险性高,在日常运行管理上必须保证其安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按本办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五)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七)其他相关职责。

第九条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一)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三)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六)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

(三)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五)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上述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也可以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鉴定承担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业绩表现差,成果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鉴定承担单位应当取消其承担大坝安全评价的资格。

第十二条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由大坝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的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四)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根据需要由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五)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履行职责。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查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运行资料,对大坝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的重点和建议,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第十四条大坝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

大坝安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需要补充地质勘探与土工试验,补充混凝土与金属结构检测,对重要工程隐患进行探测等。

第十五条鉴定审定部门应当将审定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及时印发鉴定组织单位。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及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结果汇总后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调度管理措施,加强大坝安全管理。

对鉴定为三类坝、二类坝的水库,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可能出现的溃坝方式和对下游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采取除险加固、降等或报废等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并限制运用。

第十七条经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类别改变的,必须自接到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大坝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第十八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鉴定组织单位负责筹措,也可在基本建设前期费、工程岁修等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要求进行大坝安全鉴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监管不力,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8月1日起施行。1995年3月20日发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同时废止。

水闸安全鉴定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水闸安全管理,规范水闸安全鉴定工作,保障水闸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水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滞洪区)、灌排渠系、堤防(包括海堤)上依法修建的,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水闸。

小型水闸、船闸和其它部门管辖的各类水闸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闸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超标准洪水、强烈地震、增水高度超过校核潮位的风暴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如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的,应及时进行安全鉴定。闸门等单项工程达到折旧年限,应按有关规定和规范适时进行单项安全鉴定。

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其直属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水闸安全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水闸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水闸的'安全鉴定工作(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闸主管部门应督促鉴定组织单位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分级管理原则对水闸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及其直属水闸的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中型水闸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管理机构审定其直属水闸的安全鉴定意见。

第七条 水闸安全类别划分为四类:

一类闸:运用指标能达到设计标准,无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按常规维修养护即可保证正常运行。

二类闸:运用指标基本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一定损坏,经大修后,可达到正常运行。

三类闸: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

四类闸:运用指标无法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重建。

第二章 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八条 水闸安全鉴定包括水闸安全评价、水闸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和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三)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

第九条 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制订水闸安全鉴定工作计划;

(二)委托鉴定承担单位进行水闸安全评价工作;

(三)进行工程现状调查;

(四)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五)筹措水闸安全鉴定经费;

(六)其它相关职责。

第十条 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三)按有关规范进行工程复核计算,编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

(五)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水闸安全评价

签名笔迹鉴定规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女,汉,____岁,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幢_____室,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________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__________”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________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____________”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何规范司法鉴定收费

导语: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应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同时引入相应的制约机制,形成多方发力的大管理格局。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时事新闻吧。

近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抓紧制定、科学制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加强司法鉴定收费专项管理,加大处罚工作力度,严厉惩处乱收费行为。

司法鉴定是不少民事诉讼得以有效进行的基础,规范司法鉴定费用、杜绝“天价司法鉴定”现象,是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必要组成部分。因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列为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司法部等相关部门正在抓紧落实。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就明确表示要从源头上解决“天价鉴定费”问题。但要规范司法鉴定收费,既要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也要引入相应的制约机制,形成多方发力的大管理格局。

从国家层面而言,规范司法鉴定收费的态度坚决、行动也有力。首先,是将收费标准交由省一级统筹。以前,司法鉴定收费是全国一盘棋,参照的是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但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订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专门下发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原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被废除,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应于2016年5月1日前制定出台本地区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其次,加大了治理力度,光去年一年就在全国撤销了132个鉴定机构、4400多鉴定人的资格。

但与此相比,省一级的配套工作良莠不齐。时至今日,有部分省份连自有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仍未制定,这一基础条件都不具备,规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了。希望尚未制定的省份严格按照此次司法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当然,前提是必须确保质量。

收费标准明确后,严格管理才会真正产生实效,如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那“天价司法鉴定”仍然难以有效杜绝。这就需要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对不规范收费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必须严惩不贷。

此外,作为其他诉讼费用的'一种,司法鉴定费用应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或由当事人分担。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曾出现鉴定费用应与争议标的倒挂的现象,让当事人难以接受。如曾有媒体报道,霍先生妻子骑车与一小型客车发生碰撞,手镯破碎;经鉴定机构鉴定,玉镯价值在1.5万到2万元之间,但鉴定费却高达2万元。最后法院依法判决玉镯损失和鉴定费均由被告负担。规范这类鉴定收费,除了在标准上应予以明确外,还要杜绝不必要的鉴定项目,应有条件地赋予对方当事人一定的异议权,防止一方提出的鉴定申请人为加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水库位于××××××××的城乡结合部,地理位置为东经××××××′,北纬××××*′。××××水库距××*河约1km,水库所在河流为××河的支流××河,属××*海流域,控制流域面积××*km2。,××河东西横贯××*市区,是××××河的一级支流,全长××××km。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的小(*)型水库,工程始建于××××年,××××年竣工。水库下游保护对象有:*个村庄、××××口人、××万亩农田。

主要建筑物由大坝、坝下泄洪涵洞组成。

大坝为粘土心墙坝,坝顶全长××××m,最大坝高××××m(现淤积地面为基准),坝顶高程××××*m(平均高度),防浪墙顶高程××××*m,坝顶宽度××*1m(平均宽度),上游坝坡为*:××××(平均坡度),采用干砌石护坡;下游坝坡为*:××××(平均坡度),采用草皮护坡。

泄洪涵洞位于坝下,为矩形涵洞,断面尺寸为××*m(宽×高)。采用拍门式钢制工作闸门,进口已淤积不能起到泄洪作用。

大坝现场安全检查大坝现场安全检查发现:

1、大坝存在*处渗水点。大坝建于××年代,填筑时就地取材,施工质量差,致使大坝存在渗水点;大坝上游干砌石护坡受风浪冲刷,破损严重。下游草皮护坡全部损坏,水土流失严重;大坝防浪墙为浆砌石结构,现已全部损坏。

2、坝下泄洪涵洞现已淤积,闸门已经堵塞,不能起到泄洪和灌溉的`作用。

3、水库无管理房。

大坝安全分析评价工程质量评价现状上游坝坡为1:××*,下游坝坡为1:××*。坝体心墙为粘土,干容重为*.*g/cm3,渗透系数××*×××-6cm/s。坝壳料为粉土质砂,干容重为*.××g/cm3,渗透系数为*.*×10-3cm/s,填筑质量基本合格。

坝顶宽度为3.××1m,不满足规范要求,上游为干砌石护坡已损坏。坝基与坝肩存在。渗漏问题,未做处理。

坝下泄洪涵洞进口已经淤积,不能泄洪。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不合格。

运行管理评价。

友谊水库从建库以来一直由××*管理,后由××××水务局管理,运行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通讯、报警器材及交通车辆等。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的规定,大坝运行管理综合评价为“差”。

防洪标准复核。

根据现状库容曲线,经调洪计算,大坝防洪能力仅为*年一遇洪水,不满足防洪要求。

水库大坝现状的抗洪安全性级别评为*级。

价格鉴定行为规范

2010年5月1日,《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10年版)》(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在全国施行。6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杨向群副主任一行赴北京市昌平区,通过听取汇报、开展座谈、实地参观等形式,就昌平区学习贯彻、组织落实《行为规范》情况开展了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昌平区发展改革委对贯彻落实《行为规范》高度重视,区价格认证中心行动迅速,采取了一些好的做法。《行为规范》尚在转发过程中时,区价格认证中心就从刊物上将其复印,做到相关工作人员人手一份,并专门组织了学习。与此同时,还将《行为规范》中价格鉴定原则、程序、不予受理情形等有关内容制成宣传板,悬挂在专门接待委托单位的'受理室,既便于价格鉴定人员时刻学习,也方便委托单位办理手续并进行监督。为提高工作效率,昌平区还结合本地实际,将价格鉴定程序部分内容细化,如将委托标的分成数码电子产品、电脑、自行车、机动车、饰品、果树林木等类别,同时区分有实物和灭失物的不同,分别设计委托表格,分类明确委托方所需提供的信息、资料,方便委托单位填写,也便于鉴定人员快速检查委托内容是否遗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对上述做法表示了肯定,并对区价格认证中心在理解、实施《行为规范》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予以了解答。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邢晓峰参加了座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杨春贵、王一民同志陪同参加了调研。

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大坝安全鉴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进行一次,鉴定材料《大坝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按本办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五)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七)其他相关职责。

第九条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一)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三)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六)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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