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文书规范(优质15篇)

时间:2023-12-08 17:18:08 作者:翰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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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鉴定文书规范。

补充鉴定的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除应遵守一般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规范外,还应该反映补充鉴定的特点。由于补充鉴定一方面与初次鉴定有一定的联系,而另一方面在鉴定范围、委托与受理程序方面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制作补充鉴定文书时应该反映它与初次鉴定的联系与自身的特点。补充鉴定文书应该在前言部分对初次委托鉴定的要求及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情况,补充鉴定的范围、要求与初次委托鉴定情况作出说明,同时要求对受理补充鉴定的理由及范围等进行说明。补充鉴定一般由原鉴定机构的原鉴定人进行鉴定,但也可以由原鉴定机构的其他鉴定人进行鉴定,因而鉴定人签名或盖章可能与原鉴定不同。补充鉴定文书应该带“补充”字样,编号可以在原鉴定书编号上加附号,也可使用专门的补充鉴定书编号。

(一)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四种。其中,司法鉴定书是基本文书,其它三种文书是其派生文书。

1?司法鉴定书(缩略语为“鉴”):

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鉴定文书。出具司法鉴定书的'基本条件是: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检材料齐全,实验条件(技术方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

2?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缩略语为“检”):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检验对象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报告书。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基本条件是: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客观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

3?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缩略语为“证”):

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根据所委托审查的书面资料,通过分析、比较而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审查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一般不对具体的对象进行直接的检验,而是对书面材料的一种客观审查。

4?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缩略语为“咨”):

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对委托咨询或者难以形成鉴定结论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分析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因资料不完整、检材不符合条件、技术条件限制等而不能得出鉴定结论。

(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复核鉴定文书、重新鉴定文书四种。

司法鉴定书是接受委托方的初次委托后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

2?补充鉴定书:

凡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和客体的、原鉴定项目有遗漏的、原鉴定结论不全面充分准确的,

经委托方委托,可由原司法鉴定人或者其他司法鉴定人作补充鉴定,并出具补充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是对原司法鉴定文书的补充,要一并装订和使用。出具补充鉴定文书应注明“××鉴定补充鉴定书”。

凡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而需要委托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的,可由司法鉴定人出具复核鉴定文书。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凡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的、送检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原鉴定结论不科学准确的、当事人或者委托方不同意司法鉴定结论而需要委托再鉴定的,可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出具重新鉴定书。

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清代经过康乾盛世后,到乾隆年间和嘉庆年间,中国开始闭关锁国禁止对外贸易经过康乾盛世到光绪年间,清朝已经步入衰退的局面,清代铸币主要以黄铜为主,到光绪年以后以银作为钱币铸造为主要成分、光绪铜币成为千古年来,最后一版以铜制造钱币的朝代。

光绪皇帝在位34年,而清朝最后一位皇帝溥仪年号为“宣统”只在位三年时间,期间也铸造了为宣统年号的钱币,多数为银币,少数也有以铜制造的宣统三年钱币,清朝在袁世凯当权后灭亡,民国开始。以铜铸造钱币的时代从此绝版,也预示着封建社会统治从此画上句号。

故宫博物院钱币鉴定资深专家张淑芬老师表示,小小一枚铜币之所以值钱是因为钱币属于文物艺术品,钱币自古以来都是物品交易,割地赔款,金融,经济发展的命脉。每个皇帝登基更改年号,都会发行有自己年号的货币,通过不同时期的钱币就能了解到每个朝代每个皇帝的执政期间的兴盛衰败。了解钱币就了解了中国封建时期的历史文化,这也是古钱币为什么值钱的原因。

年清代钱币的交易价格一览表:

年顺治通宝交易价3万元。

2016年顺治通宝交易价50万元。

顺治通宝存世量大约50枚。

2013康熙通宝交易价格5万元。

康熙通宝交易价格60万。

2016年康熙通宝交易价格88万。

(康熙皇帝在位61年,创造了历史上著名的康乾盛世,所流通钱币范围广,铸造量大,存世量大,但很多买家青睐于康熙帝的丰功伟绩,康熙通宝也成为热门的收藏钱币。)。

2013年乾隆通宝交易价格5.5万。

20乾隆通宝交易价格69万。

2016年乾隆通宝交易价格98万。

(乾隆皇帝在位60年,是中国历史上实际掌国家高权利时间最长的皇帝,也是中国历史上最长寿的皇帝,在位期间康乾盛世达到高峰,也是中国历史上最长寿的皇帝,买家青睐于小小的一枚乾隆通宝的原因是因为乾隆在位期间的盛世喻义自己生意上顺风顺水。)。

光绪元宝交易价格:

2016年福建官局造光绪元宝库平七钱二分交易价格320万(属于中国清代古钱币交易价格居第二位)。

2016年广东省造光绪元宝银币双龙寿字币库平重一两交易价格380万(由两广总督张之洞率先引进英国铸币机器铸造银元和铜元,之后各省纷纷仿效。共有十九个省局铸造,除中央户部,地方省所铸铜元,皆在其正面上缘镌写省名。)。

2016年四川官局造光绪元宝每枚当钱二十文铜币交易价格320万(是我国最早铸造后发现的错版币,存世量稀少)。

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为提高价格鉴定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动价格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于2010年10月19日至2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了价格鉴定文书格式修改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杨向群、福建省物价局总经济师赖碧涛出席了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综合部、价格鉴定部、复核裁定部和北京、内蒙、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14个省(区、市)价格鉴证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讨论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价格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会议讨论稿),并就制定全国统一的文书格式的`必要性、规范的细化程度以及发文形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还探讨了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相关工作办法的思路。

福建省福州、厦门、宁德等9个地市价格鉴证机构的负责人列席参加了会议。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我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粤价〔〕5号)下发后,部分地区价格认证中心致函、致电我局,反映在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中遇到一些问题,经过对全省情况的调查研究,现就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价格鉴定文书规范》的有关规定,各地在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价格鉴定文书的格式内容可以根据鉴定工作性质、特点作适当调整,并报省局认证中心备案。

二、价格鉴定文书示范文本中没有列举到的文书格式(如发文稿纸、价格鉴定测算说明、价格鉴定结论明细表等),各单位可依据《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三、部分地区使用价格鉴定系统网络操作平台办公,需要对软件系统内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进行改版,按规定时间执行《价格鉴定文书规范》确有困难的,可推迟至6月1日执行。

规范价格鉴定文书格式是推动价格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基础性工作,是规避价格鉴定工作风险的重要保障。请各地根据上述意见,抓好《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的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价格认证中心反映。

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白求恩遗传医学中心,专业权威的亲子鉴定机构,中心可开展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基因检测、遗传病筛查等项目。中心拥有国际最新最先进的dna测序仪、pcr扩增仪等现代化大型仪器及完整的技术支撑系统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化流程进行操作,采用国际上最先进的仪器设备,确保鉴定结果快速、准确、可靠。

随着人们对亲子鉴定了解越来越多,作亲子鉴定的也多起来了,现在作亲子鉴定的不仅仅有婚姻关系的,还有非婚姻关系的;有高级知识分子,也有打工的农民。”根据白求恩遗传医学中心李主任讲,平均每天都会有几个人来本中心进行亲子鉴定,而大部分是父亲自己带着孩子私下来做的。

国内现在做亲子鉴定的地方很多,特别是由于一些民间亲子鉴定机构的出现,各种收费标准也层出不穷,多则几千元少则几百元,更有甚者有人公开在网上出售亲子鉴定服务,只要邮寄毛发、血液或者牙刷,钱汇到马上就可以知道结果,而价格也是十分低廉。

对着这样的鉴定服务,国内比较权威的亲子鉴定机构―白求恩遗传医学中心李主任告诫广大消费者,千万不可盲目相信网上的各种亲子鉴定机构,因为正规的亲子鉴定需要十分昂贵的仪器和很严密的技术操作,这样才能保证结果的真实准确,而一般的公司是不能做dna亲子鉴定的,所以我们竭诚的告诫大家如果要做亲子鉴定一定要到正规的亲子鉴定机构去做,这样才能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亲子鉴定可以在小孩出世前做吗?

可以.用dna鉴定,亲子测试可以在小孩未出世前进行,dna测试可通过cvb胎盘素,常在怀胎10到13个星期,或用抽羊水方法在怀孕14到24星期内进行.任何一种手术要由一位ob/gyn医生实施,如果母亲没有ob/gyn医生,我们可代为介绍.测试过程费时约2周.如怀孕妇女要商讨胎期dna亲子鉴定问题,请联络你的ob/gyn接生医生或致电本公司.

8月21日上午,离婚案的合议庭两位法官(出于必要尊重,此处暂时不提名字)找我谈话,传达了该院对鉴定问题的意见。我考虑再三,觉得必须将谈话内容公开。

一、关于鉴定范围问题。

法官明确告诉我,该院最终将鉴定范围确定在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王杰”签名上的指纹,不同意对其他事项进行鉴定。此决定十分微妙,我很觉突然,便问法官:刘娅申请对12月31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签收人栏“王杰”签名真伪进行鉴定,而法院却不同意,为何?法院是否采信我方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可法官的回答却让我震惊不已:“王杰的签名真实与否与本案没有关联。”对于是否采信我方的司法鉴定意见,法官不予回答。签名真伪果真与本案没有关联?本案争议的焦点不就是指纹和签名是否真实两个问题吗?只鉴定指纹真伪,不鉴定签名真伪,原因在哪里?我心中产生了一个大大的“?”号!可是,本律师从业超过16年,办理案件无数,我当然清楚其中的奥秘!(出于职业道德的考虑,此处不作评价。)。

二、关于鉴定机构选择问题。

三、我方被-迫临时增加一项鉴定申请。

鉴于法院突然改变鉴定范围,考虑到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需要,我当场代表王杰要求对19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和月31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上三处“王杰”签名真伪进行鉴定。我们的考虑是,如果法院不采纳我方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法院不采纳一方当事人的鉴定意见,可以找出一万个理由的),我方将陷入极大被动,案件将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但是,法院总不会不采纳自己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吧?谁知道呢!

中午,我向王杰转达了法官的意见,王杰立即形成了一份声明,严正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和立常现将该声明全文发表如下:

关于鉴定问题的严正声明。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本人不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贡井民一初字第44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一案,本案审判长和审判员于208月21日上午与我的代理律师谈话,表达了以下意见:1、在四川省高级法院鉴定机构名录中选择鉴定机构,不从外省选择鉴定机构。2、仅就年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上“王杰”签名上的指纹进行鉴定,不对刘娅提出的对年12月31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签收人栏“王杰”的签名进行鉴定,不对本人提出的对保存自贡市自流井区档案馆和自流井区民政局的所谓婚姻档案的形成日期进行鉴定;对此,我严正声明如下:

1、本人已多次表示,为了减少人为因素对鉴定的影响,我不同意选择本省鉴定机构对本案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在案件进度和公正性问题上,公正性显然更为重要,而案件进度应为公正性服务。按照二审审限3个月计算,本案显然已严重超期,应已两次延期,你院现在却选择鉴定机构这个关键问题上强调起审限问题,显然没有站在公正立场上处理问题。只要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使案件能得以公正处理,我们愿意等待权威鉴定机构派出专家到自贡取样进行鉴定。

2、你院仅对1997年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上“王杰”签名上的指纹进行鉴定,不对其本人和刘娅提出的其他申请鉴定事项进行鉴定,会将案件导向错误。每一项鉴定都有自身要求,检材指纹的完整性和清晰度直接影响着是否能够鉴定的问题,不完整、不清晰的指纹是无法进行指纹比对的,也无法得出鉴定结论。比较而言,笔迹只要基本清晰,则是可以完成鉴定的。故,指纹鉴定的成功性往往低于笔迹鉴定的成功性。你院法官今天解释说,笔迹是否王杰所写与本案没有关联,故不对笔迹进行鉴定,我们大感震惊!按照你院审理案件的思路,假如指纹鉴定无法进行,将如何认定我和刘娅是否办理了结婚证?是不是因指纹鉴定无法进行,就认定我和刘娅办理结婚登记了,而不管签名是否真实呢?我们再次提请你院:本案笔迹完全具备鉴定条件,可你院却不鉴定,显然是一场赤裸裸的司法预谋,案件朝着某些人掌控的方向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3、鉴于上述原因,以及你院不对刘娅提出的笔迹鉴定申请进行鉴定的情况,本人现增加一项鉴定申请,即,要求对1997年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和2001年12月31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上三处“王杰”签名进行鉴定,请你院依法办理。

此声明。

声明人(签名):王杰。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

为贯彻落实和细化国家发改委发改价[]239号文件精神,中牟县发改委组织价格认证中心全体人员对《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版)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

本次学习的内容包括有:必备文书与可选文书的使用范围,勘验记录的主要内容,各种文书的填写说明规范、部分文书的常用式样及示范文本等。

通过本次学习,为进一步推动价格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提高价格鉴定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促进价格鉴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来源:中牟县发改委段二丽)。

为贯彻落实和细化国家发改委发改价[2010]239号文件精神,中牟县发改委组织价格认证中心全体人员对《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20版)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

本次学习的内容包括有:必备文书与可选文书的使用范围,勘验记录的主要内容,各种文书的填写说明规范、部分文书的常用式样及示范文本等。

通过本次学习,为进一步推动价格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提高价格鉴定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促进价格鉴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来源:中牟县发改委段二丽)。

为贯彻落实和细化国家发改委发改价[2010]239号文件精神,中牟县发改委组织价格认证中心全体人员对《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2010年版)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

本次学习的内容包括有:必备文书与可选文书的使用范围,勘验记录的主要内容,各种文书的填写说明规范、部分文书的常用式样及示范文本等。

通过本次学习,为进一步推动价格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提高价格鉴定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促进价格鉴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来源:中牟县发改委段二丽)。

价格鉴定文书规范

申请人:

住所地:xx市xx路xx号。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xxx的位于##(房产证号:##)进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因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目前在xx人民法院审理,案号:##,继承纠纷房产为(具体情况协商,证号、面积、位置),现因需要分割该房产但无法确认其价值,特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屋进行价值评估,以方便查明事实进行遗产分配。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涉案物价格鉴定行为,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涉案物价格鉴定,是指依法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对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仲裁机构办理的各类案件的涉案物价值进行估算、鉴别和认定的活动。涉案物包括各种涉案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服务产品。

第三条市、区、县级市涉案物价格鉴定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涉案物价格鉴定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涉案物价格鉴定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级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涉案物价格鉴定活动实施管理。工商、财政、税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经批准的价格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仲裁机构的委托,对下列涉案物进行价格鉴定:

(一)刑事案件中涉案物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

(三)执法部门办理的案件中以价格数额作为处罚依据而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涉案物当事人认为需要对涉案物进行价格鉴定的,可以委托价格鉴定机构进行价格鉴定。

第八条申办涉案物价格鉴定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二)有不少于三名具有涉案物价格鉴定资格的人员;。

(三)从事价格评估工作三年以上;。

(四)近三年未因评估失实受到罚款以上处罚。

第九条申办涉案物价格鉴定业务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

(二)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和价格鉴定人员资格证书;。

(三)近三年的业务开展情况报告、人员现状和典型评估实例。

第十条申办涉案物价格鉴定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并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符合条件的报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回复申请人;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批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价格评估资格等级认定部门履行专项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涉案物价格鉴定业务的管理,实行许可证和年检制度。

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涉案物价格鉴定业务。

第十二条经批准从事涉案物价格鉴定的机构,可以从事民事、行政案件中涉案物价格鉴定业务;但从事刑事案件涉案物价格鉴定业务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专门批准。

第十三条价格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涉案物价格鉴定有关资料有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鉴定人员按国家规定取得涉案物价格鉴定资格,方可从事涉案物价格鉴定业务。

第四章鉴定程序。

第十五条委托人委托价格鉴定机构对涉案物进行价格鉴定时,应当提出涉案物价格鉴定书面委托。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鉴定案由和基准日;。

(二)涉案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来源以及生产、购置、使用时间;。

(三)鉴定要求;。

(四)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委托书应当有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委托人可以是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涉案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第十六条价格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时,应当对涉案物价格鉴定委托书载明情况进行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书。

第十七条价格鉴定机构办理涉案物价格鉴定,应当指定两名以上涉案物价格鉴定人员共同承办。

第十八条涉案物价格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委托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涉案物价格公正鉴定的。

涉案物价格鉴定人员的回避,由价格鉴定机构负责人决定;价格鉴定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其主管部门决定;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要求回避申请被驳回的,委托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议一次;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做出复议决定。

第十九条价格鉴定机构接受价格鉴定委托后,应当及时进行鉴定。对刑事案件中的涉案物价格鉴定,应当在五日内作出价格鉴定结论书;对其他案件的涉案物价格鉴定,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价格鉴定结论书。委托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涉案物价格鉴定结论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价格鉴定的原则、依据、方法、过程、结论。

涉案物价格鉴定结论应当真实、合理。涉案物价格鉴定结论书应当由涉案物价格鉴定人员签名和加盖价格鉴定机构印章。

第二十条对涉案物价格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涉案物价格鉴定结论书之日起七日内,向原价格鉴定机构提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向高于原价格鉴定机构资格等级的价格鉴定机构提出重新鉴定。

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应当提出理由并提供证据和有关资料。

原价格鉴定机构对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经审核后,有权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决定。

第二十一条价格鉴定机构接受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后,对刑事案件,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结论书;其他案件,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相应结论书。委托时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涉案物价格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结论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理由;。

(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依据、方法、过程、针对性问题的说明、结论。

涉案物价格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结论书应当由涉案物价格鉴定人员签名和加盖价格鉴定机构印章。

第二十二条对涉案物价格重新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涉案物价格鉴定收费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鉴定依据。

第二十四条价格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基准日当地同类标的的价格、涉案物的质量状况和新旧程度进行价格鉴定。

第二十五条已进入流通领域的涉案物,属于政府定价的',按政府定价鉴定;属于政府指导价的,按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鉴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按市场平均价格鉴定。

第二十六条尚在生产领域的涉案物,按完工程度、成本折算和合理的利润鉴定。

第二十七条无法追缴的涉案物,以委托人提供的有效凭证,根据其实物形态依照本章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

第二十八条涉案的无形资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其性质分别采用收益法、成本法、市价法等方法进行鉴定。

第二十九条涉案的服务产品,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进行鉴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根据服务产品发生的成本,结合市场平均价格水平鉴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价格鉴定机构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四)违反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法定期限提交价格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结论书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弄虚作假致使鉴定或重新鉴定结论失实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涉案物价格鉴定许可证的处罚;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价格鉴定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涉案物价格鉴定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八条规定,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泄露秘密的,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其价格鉴定机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程序提请取消其涉案物价格鉴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工商、财政、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负责监督处理。

第三十五条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9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广州市涉案物品估价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正规范文鉴定证明

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

日期:

签名笔迹鉴定规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二审法院对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_________________由牛永贵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与__________年元月__________日分别以担保人名义所行成的两张借条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该两张借条书写资料与落款年月日所构成的时间做出鉴定;。

第二、该借书些资料与盖章的先后顺序做出鉴定。(字压章还是章压字)。

第三、借条书写资料与担保人“牛永贵”的签名是否属于同一人牛永贵所写做出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__年2月20日被上诉人起诉申请人要求偿还他们的款项,一审时被上诉人称该借条是后盖的章,既然如此那么就应时章压字了,但时从肉眼就能够看出时字压章。说明原告在说谎!申请人从来没有借过被上诉人的钱,更没有让牛永贵做过什么担保人。但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20__)清法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不顾事实却认定了两张借条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次判决清水河县新岗冶炼有限职责公司败诉。

事实上该两张借条是__________年由原告在起诉时伪造的,为了能准确查明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如何规范司法鉴定收费

导语: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应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同时引入相应的制约机制,形成多方发力的大管理格局。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时事新闻吧。

近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抓紧制定、科学制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加强司法鉴定收费专项管理,加大处罚工作力度,严厉惩处乱收费行为。

司法鉴定是不少民事诉讼得以有效进行的基础,规范司法鉴定费用、杜绝“天价司法鉴定”现象,是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必要组成部分。因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列为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司法部等相关部门正在抓紧落实。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就明确表示要从源头上解决“天价鉴定费”问题。但要规范司法鉴定收费,既要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也要引入相应的制约机制,形成多方发力的大管理格局。

从国家层面而言,规范司法鉴定收费的态度坚决、行动也有力。首先,是将收费标准交由省一级统筹。以前,司法鉴定收费是全国一盘棋,参照的是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但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订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专门下发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原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被废除,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应于2016年5月1日前制定出台本地区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其次,加大了治理力度,光去年一年就在全国撤销了132个鉴定机构、4400多鉴定人的资格。

但与此相比,省一级的配套工作良莠不齐。时至今日,有部分省份连自有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仍未制定,这一基础条件都不具备,规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了。希望尚未制定的省份严格按照此次司法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当然,前提是必须确保质量。

收费标准明确后,严格管理才会真正产生实效,如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那“天价司法鉴定”仍然难以有效杜绝。这就需要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对不规范收费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必须严惩不贷。

此外,作为其他诉讼费用的'一种,司法鉴定费用应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或由当事人分担。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曾出现鉴定费用应与争议标的倒挂的现象,让当事人难以接受。如曾有媒体报道,霍先生妻子骑车与一小型客车发生碰撞,手镯破碎;经鉴定机构鉴定,玉镯价值在1.5万到2万元之间,但鉴定费却高达2万元。最后法院依法判决玉镯损失和鉴定费均由被告负担。规范这类鉴定收费,除了在标准上应予以明确外,还要杜绝不必要的鉴定项目,应有条件地赋予对方当事人一定的异议权,防止一方提出的鉴定申请人为加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一、安全生产工作,在大家的共同的努力下,抓得扎实,各作业班组都坚持班前安全活动,将此活动开展得好,希大家继续努力。

二、目前主体施工要求木工组、钢筋组严格按施工方案作业,要求在作业中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三、机械作业组必须做到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在施工中机械的正常运转。

四、外架工对外脚手架的维护,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节日期间,注意工人的思想动态,各作业班组要开好收心会,做到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

单位:绵阳普明建设有限公司时间:

工程名称:绵阳惠东商务中心地点:工地办公室会议主持人:

参加会议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专业班组负责人。

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第十五条在对大坝安全进行分析评价和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专家组应认真审查,充分讨论。对大坝的安全作出综合评价,并评定大坝安全类别,提出安全鉴定报告书。安全鉴定报告书格式见附件。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部颁规范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大坝工程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大坝安全,不能正常运行的坝。

第十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主管部门即应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和安全鉴定报告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全部鉴定资料成果均应存档,长期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大坝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根据安全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运行意见和有关措施,对三类大坝,应即立项,安排计划,进行除险加固,限期脱险。在未除险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大坝管理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列经费解决。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大坝安全鉴定制度,保证大坝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坝高小于15米、库容1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发电和过船建筑物。

第三条大坝安全鉴定实行分级负责:大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70米以上的中小型水库大坝由盛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中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米以上小型水库大坝由地(市)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型水库大坝,由县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水利部直辖的水库大坝,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织鉴定。

第四条大坝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对大坝按期进行安全鉴定。大坝建成投入运行后,应在初次蓄水后的2~5年内组织首次安全鉴定。运行期间的大坝,原则上每隔6~组织一次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期鉴定的,属违章运行,导致大坝事故的,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鉴定的组织和程序。

第五条大坝的安全鉴定应逐个分别进行,鉴定工作由组织鉴定的主管部门负责主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第六条大型水库的安全鉴定专家组一般由9~11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中型水库的专家组人数一般由7~9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3名。小型水库专家组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2名。专家组应包括下列各方面的人员:

1.大坝主管部门的`技术负责人;。

2.大坝运行管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运行管理单位的专家;。

3.有关设计和施工部门的专家;。

4.有关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的专家;。

专家组中应含有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等各方面的专家。

大坝安全鉴定专家的资格应经上级大坝安全主管部门认可,认可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大中型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应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小型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程序可适当简化。

1.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主管部门下达安全鉴定任务,编制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计划;。

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大坝安全鉴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进行一次,鉴定材料《大坝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按本办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五)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七)其他相关职责。

第九条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一)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三)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六)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

果树鉴定行为规范心得体会

果树是人们生活中的常见植物之一,其种类繁多,形态各异。为了正确鉴定果树,保护和利用果树资源,我们需要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近日,我参加了一次果树鉴定培训班,深感这次学习对我的启发和帮助。通过学习和实践,我积累了一些关于果树鉴定的心得体会。下面,我将分享一些心得,希望能对更多人对果树鉴定行为规范有所帮助。

首先,熟悉果树的基本知识非常重要。在学习果树鉴定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果树的相关知识。比如果树的生长环境、习性,以及果实的形态特征等。只有对这些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才能更好地进行果树鉴定工作。在培训班中,老师通过讲课和实地考察的方式,使我们对果树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我通过仔细观察果树的叶子、花朵和果实等特征,并结合老师的讲解,逐渐学会了鉴别果树的方法和技巧。熟悉果树的基本知识可以提高我们的鉴定准确性,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果树资源。

其次,果树鉴定需要注重细节。果树的鉴定过程中,细节决定着准确性。比如果实的大小、形状、颜色,果实的切面和种子的特征等。这些细节虽然看似微小,但却是判定果树种类的关键。在培训班中,老师强调了细节的重要性,并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实际操作的机会。通过实践中的反复演练,我逐渐学会了观察细节的技巧,提高了自己的鉴定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也时刻牢记着细节的重要性,尽量将果树鉴定做到准确无误。

此外,果树鉴定需要调动多方面的知识。果树的鉴定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知识。除了对果树本身的了解,还需要了解植物学、生态学、地理学等相关知识。比如,在鉴定果树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果树的地理分布情况,了解果树的生长环境和生长条件,以此判断果树的品种和类别。在培训班中,老师给我们介绍了一些果树和其他植物的相关知识,并结合实地考察,增加了我们对果树鉴定的专业性和全面性。调动多方面的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进行果树鉴定,并提高鉴定水平。

最后,果树鉴定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果树的鉴定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持续积累经验。在培训班结束后,我并没有停止对果树的学习和探索,而是继续不断地进行自主学习和实践。我积极参加果树鉴定活动,利用每个机会不断提升自己的果树鉴定能力。通过不断努力,我发现自己的鉴定准确性和独立性都得到了提高。果树鉴定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只有保持对果树的热爱和学习的态度,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鉴定水平。

总之,参加果树鉴定培训班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经历。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了解到果树鉴定的重要性和技巧。熟悉果树的基本知识,注重细节,调动多方面的知识,以及持之以恒的努力,这些心得都对我今后的果树鉴定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能够更好地参与果树鉴定,并为保护和利用果树资源做出自己的贡献。

果树鉴定行为规范心得体会

果树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对于果树的鉴定十分关键。近日,我参加了一次果树鉴定行为规范的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地认识到果树鉴定的重要性,同时也领会到了行为规范对于果树鉴定工作的重要影响。

第二段:果树鉴定行为规范的重要性。

果树鉴定行为规范是指果树鉴定人员在果树鉴定过程中应该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规范。果树鉴定涉及到果树品种的特点、果实的外观和内部结构等多个方面的判断,只有在一定的行为规范下,鉴定结果才能准确可靠。比如,在果树鉴定时,鉴定人员应该仔细观察果实的大小、颜色、纹理等特点,并与品种标准进行对比,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同时,鉴定人员还应遵守保护果树的原则,不随意剪伐果树、采摘果实,以保持果树的正常生长和发展。

第三段:果树鉴定行为规范对果树鉴定工作的重要影响。

果树鉴定行为规范对果树鉴定工作的影响不容忽视。首先,行为规范能够提高果树鉴定的准确性。在果树鉴定时,如果鉴定人员能够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并把握好鉴定技巧,就能够有效地减少因主观判断而导致的错误结果。其次,行为规范能够保护果树资源。果树是宝贵的农业资源,行为规范能够保证鉴定过程中不对果树进行无谓的剪伐或损伤,减少对果树的影响,保护果树的生长繁衍。最后,行为规范能够提高果树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只有具备良好的行为规范,果树鉴定人员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自身的鉴定水平,为果树鉴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段:果树鉴定行为规范的体会与感悟。

通过参加果树鉴定行为规范培训,我深刻地认识到果树鉴定的重要性并体会到行为规范对鉴定工作的重要影响。作为果树鉴定人员,我深感责任重大,应该时刻保持谨慎和认真的态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遵守行为规范,提高自身的鉴定水平和专业素养,为果树鉴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会积极宣传果树鉴定行为规范,引导更多的人认识和重视果树鉴定工作,为果树的保护和产业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第五段:总结。

果树鉴定行为规范是果树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行为规范的遵守能够提高果树鉴定的准确性,保护果树资源,并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通过本次培训,我对果树鉴定行为规范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并对自己以后的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我相信,在广大果树鉴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果树鉴定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为果树产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由水利部修订分布,8月1日起施行。水库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事关重大,危险性高,在日常运行管理上必须保证其安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按本办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五)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七)其他相关职责。

第九条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一)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三)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六)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

(三)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五)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上述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也可以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鉴定承担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业绩表现差,成果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鉴定承担单位应当取消其承担大坝安全评价的资格。

第十二条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由大坝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的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四)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根据需要由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五)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履行职责。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查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运行资料,对大坝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的重点和建议,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第十四条大坝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

大坝安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需要补充地质勘探与土工试验,补充混凝土与金属结构检测,对重要工程隐患进行探测等。

第十五条鉴定审定部门应当将审定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及时印发鉴定组织单位。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及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结果汇总后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调度管理措施,加强大坝安全管理。

对鉴定为三类坝、二类坝的水库,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可能出现的溃坝方式和对下游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采取除险加固、降等或报废等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并限制运用。

第十七条经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类别改变的,必须自接到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大坝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第十八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鉴定组织单位负责筹措,也可在基本建设前期费、工程岁修等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要求进行大坝安全鉴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监管不力,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8月1日起施行。1995年3月20日发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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