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写随笔(优秀13篇)

时间:2023-12-04 16:33:31 作者:碧墨

作文是语文学习中最重要的一项技能,可以提升我们的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优秀作文的精彩篇章,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我喜欢跳舞随笔

五原一小五二班祁淼舞蹈的种类很多,如:印度舞、孔雀舞、芭蕾舞……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风格,吸引人们的眼球。我最喜欢的舞蹈是印度舞。

要想跳好舞,必须付出汗水与泪水。基本功是第一标准,如:软度好,跳的就棒;软度不好,跳的就差。只有每天坚持不懈的.练习,不怕疼痛,付出辛苦,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舞蹈员。记得我刚开始学舞蹈时,老师给我们挨个压腿,我痛得都哭出来了;后来压腿,泪水仍在眼眶里打转转。通过我每次长时间的练习,压腿对于我来说已经非常轻松了。

舞蹈不仅可以增加我们柔韧性,还可以锻炼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不畏疼痛,坚持到底的意志。舞蹈还是一项健身的好方法,它不仅可以让你拥有好身材,好的气质,也可以使我们的性格变得开朗,心情愉快。练舞蹈也很危险。练习基本功时若不听老师指挥,很容易导致腿抽筋,胯歪,骨折等,所以练舞时需要我们要按老师的指挥小心地练。舞蹈是一个很好的运动项目,希望更多人能加入到跳舞的行列中,健康每一天。

我喜欢跳舞随笔

舞蹈室一种通过肢体和表情来表达语言的艺术。我在一次音乐课上有幸看到了。

起初,随着音乐轻柔地响起,一个女孩在明亮的白色灯光下翩翩起舞,金色的贴身衣服反射出光芒,闪亮得耀眼,身体轻巧地在舞台上翻了几个跟斗,发出微微的碰击声。突然身后同样身穿着金色衣服的女孩围拢在一起齐声大喊:加油!然后一个像弹簧般的跳上了半空中,似乎是接收到了胜利的信息高兴到了极点的精灵。可是音乐逐渐变得低沉、伤感,悲伤传染到了那些快乐的精灵身上,立刻低垂着脑袋。一个女孩不知从哪里拿出来了一个球,走到台中央,周围一双双眼睛好奇的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女孩将足球抛向了空中,划过一条完美的弧线后落了下来,音乐进入了高潮,开始几月起来,入海们涌向那颗球,争夺者,混论中一双手悄然得接住了。女孩们沸腾起来。她们排成一条直线,从身后拿出一张长方形红布条上面写着:中国队,胜利!末尾音乐大了个特重音,最后,停止了。

我却还未从刚才的表演中苏醒过来。

我喜欢跳舞随笔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姑娘,有很多兴趣爱好,踢毽子、打羽毛球、滑冰、画画等等样样在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跳拉丁舞,它已陪伴我渡过了5年的美好时光。

爸爸说我小的时候只要一听到音乐响就会手舞足蹈,经常逗得大人们哈哈大笑。在我4岁那年,爸爸说:“你那么喜欢跳舞,就给你报拉丁舞吧”,我听后,一蹦三尺高,从那时起,舞蹈就成了我亲密的伙伴。

教我们拉丁舞的是一个男老师,对我们要求可严格了,不许我们缺一节课,还要穿上正规的拉丁舞服和拉丁舞鞋,上课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根长长的竹棍,谁要是不用心跳或动作没跳到位,那根竹棍就在会谁面前晃来晃去,经常吓得我们心惊胆战,一节课下来,我们累得腰酸腿痛、汗流浃背,但也学到了不少舞蹈动作,在老师的严格要求和自己的辛苦努力下,我现在已从初级班的新生变成“精英班”的老队员了。去年“六一”儿童节时,舞蹈老师精心为我们编排了拉丁舞节目,我的精彩的表演得到了全校师生的好评。我还参加过很多比赛,去年5月,参加了“汉南领秀”杯大赛,取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暑假,我还去西安参加了“西舞杯”全国第四届拉丁舞新秀公开赛,取得两个一等奖的好成绩。

我深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今后,我一定要继续努力,多下功夫,争取登上拉丁舞更大的舞台。

我喜欢荷花随笔

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我喜欢荷花随笔,希望您喜欢!

牡丹花国色天香,兰花清香素雅,玫瑰花真情永存,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在这些花中,我最喜欢的是荷花。

荷花非常美丽,一朵朵盛开的荷花站在淤泥中,就像一位穿着漂亮舞裙的公主,一片片绿油油的荷叶下隐藏着白里透红的花骨朵,如同一个害羞的小姑娘。

荷花不仅十分美丽,而且还有很多用处。荷花的莲子可以做红枣莲子粥,红枣莲子粥有美容的作用。荷叶可以做荷叶饭,白白的大米饭里透出一阵荷叶的清香。还有,荷花的茎——藕可以做菜吃。荷花的花瓣和嫩叶可以当作材料使用。

我喜欢荷花不仅是因为它的用处和美貌,而是因为它那顽强的生命力。在1952年时,我国科学家们从辽宁省普兰店东五里处新金县普兰店的洼地里,1-2米深的泥炭层中,挖掘出了古莲子。经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专家测定,这些古莲子的寿命约在930-1250岁之间。此后,科学家们开展了-系列实验,企图使古莲子发芽。1953年,他们将古莲子已浸泡了20个月之久,却发不出芽来。后来,专家们将古莲子的外壳钻上一个小洞,再进行培养,奇迹便出现了。大部分的古莲子竟抽出了嫩绿的芽子!古莲子这顽强的生命力让人们震惊。

我喜欢荷花,因为它很美丽,而且有许多的用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它顽强的生命力了。

我喜欢得花有很多,有富贵的牡丹,味道清香的茉莉,芳香馥郁的小苍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出污泥而不染,清香远逸的荷花。

荷花花大叶丽,花瓣有粉的,白的,黄的。圆圆的大叶子好像小姑娘的裙摆一样。细细的梗上面还有许多小毛刺。

夏天,小花蕊被包在花瓣里秋天,等到荷花的花瓣落下了就露出淡黄色的小花蕊,小花蕊长在莲蓬里面慢慢的就结出许多莲子,整体一看好像一位荷花仙子。

荷花全身皆宝,藕和莲子都能食用,莲子,根茎,藕节,荷花及种子的苤芽等都可入药,可治多种疾病。

夏天,骄阳似火,富贵的牡丹失去了神采,牵牛花偃旗息鼓,不过圆明园里的荷花还非常精神,时不时还有一条鱼蹦出水面溅起的一颗颗水珠落到荷叶上,好似美丽动人的珍珠。晚上有一种荷花还可以发光呢!

我爱那美丽的荷花也羡慕它的那么多神奇作用,荷花用自己身上的东西来帮助别人,默默奉献。我们要学习荷花这种品质来帮助别人。

当炎热的太阳照耀着大地,天气已经慢慢变热的时候,夏天正迈着轻轻的脚步到来了。然而,荷花也随着夏天的到来慢慢开放了。

荷花五彩缤纷,有粉的,有白的,还有黄的。白色的荷花洁白无瑕,粉色的荷花高洁淡雅,黄色的荷花更是黄澄澄的,好看极了。还有那碧绿的荷叶,大大的,圆圆的,好像一个个大圆盘衬托着荷花一般。池里的荷花好像一个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站在池中央。一阵微风吹来,一池的荷花好像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它们的动作那么轻盈,像那小鸟在天空灵活的飞翔。看到眼前这幅景象,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句。

荷花千姿百态,洁白无暇,像水晶一样纯洁。它们有的已经盛开了;有的才绽开两三片花瓣,露出了嫩绿的小莲蓬;还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饱胀得马上就要破裂似的。荷花发出了一阵阵淡雅的清香,引来了一群蝴蝶,它们在荷花丛中翩翩起舞,玩耍嬉戏。调皮的蜻蜓也扇动着翅膀飞来了,从这一朵花飞到那一朵花,又从那一朵花飞到这一朵花,与荷花快乐的嬉戏着。

荷花,我赞美你!

我喜欢跳舞随笔

我不喜欢跳舞是有充分的理由。跳舞是一种艺术的升华,可我并不喜欢。以前学跳舞是父母逼迫的,说什么会有气质,不会坨背,我还小,所以都听父母的。以前,我喜欢美术,曾经梦想着画遍祖国的大好山河,然而,这个希望终究破灭了,当时的我很懵懂,很天真,没有坚持我那伟大的理想,放弃了,在那段烟雨迷蒙的日子里,没有一个听我说话的朋友,我很孤单。现在,父母又想让我学美术,我不明白,也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当初要扼杀我那纯真美好的梦想呢?现在是想“死灰复燃“吗?我现在已经12岁了,六年级的毕业生了,我有自己的看法和理解:既然他们知道我喜欢,就应该去培养我的兴趣爱好,而不是一味的扼杀。再说到跳舞,我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不愿意就是不愿意,无话可说。或许,我的态度过于偏激,但,这是被逼的`。因为它关系到自己的一生。

朋友,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对喜欢的随笔

一生之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去喜欢,以下就是来自随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喜欢的随笔,欢迎阅读和借鉴。

有句话是: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

淡淡的爱很真、很纯,喜欢就是如此。喜欢一个人或事物,表露出来的就是淡淡的爱。就仿佛你喜欢阳光下静静绽放的花儿、喜欢雨后带着雨滴的玫瑰……喜欢,就是喜欢,那么简单,那么随性。那爱是什么呢?首先,爱的程度远比喜欢要深沉,深深的喜欢,那便是爱了。喜欢一朵花,你会摘下它;而爱一朵花,你会为它浇水,呵护它的成长。所以,爱是远比喜欢的程度要深,爱更多体现的是一份责任、一份付出、一份坚守。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心中有了一丝好感,就会产生喜欢的情愫,或许,不必为了这份喜欢去负责,只需在心中淡淡的爱着就可以;而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需要完全去接受对方,爱他优点的同时,更需要爱他的缺点。优点,大家都爱,无可厚非,但是,当你真正的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连同他的缺点也一并爱上的。想起一句话:爱上一个人,或许从爱上他的缺点开始。是啊!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不会讨厌他的缺点,相反,你会因为他的缺点而更爱他,并且,也不想改变他,只是,完全接受他,这样的爱,才可以被称作是深深的喜欢吧!所以,当你真爱一朵玫瑰的时候,你也不会厌恶她的刺。

喜欢,如此简单,或许,只要静静的,远远的欣赏你就好;爱与之相比,就会复杂许多,但是,你不会因为爱的复杂而不敢去爱。真爱上一个人,哪怕不能在一起,你们也会祝福各自安好。在相爱的世界里,你可以完完全全的做自己,而不必为了取悦对方而改变自己,因为,爱就是完全的接受对方,既然,是完全的接受,你就不会想着去改变他。真爱一个人,是我们各自保留自己,做自己,并与对方和谐共处,产生美好的共鸣。若是单方面的爱,就会比较尴尬。所以,爱有它的复杂性,只有两情相悦才会令人愉快!

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淡淡的爱,深深的喜欢,喜欢与爱着会感到幸福,因为,喜欢与爱里都有刚刚好的幸福的温度。

我喜欢上的,终究不是现实,终究只是幻想,终究只是虚构。

我跟许多人说过,我很喜欢尹智厚,喜欢他最悲剧的结局,是的,我知道,最能抓住人心的不是只有悲剧的结局才会让人印象深刻,让人难以忘怀,让人久久思虑,让人深思其中的原因。所以,我会喜欢那个剧中的尹智厚,那个完美的悲剧王子,可是,我并不喜欢现实生活中的那个金贤重,那个很脱线,很努力地追求自己梦想的大男孩。不,也称不上是不喜欢,只是没有感觉,没有对剧中尹智厚的感觉,那种为他心疼的感觉。只是,看到他就想哭,其实,应该说很心疼他为丝草做消防员,做救生员,可是丝草却做不了他的谁!

我也和许多人说过,我喜欢单君昊,喜欢他细腻的心思,喜欢他高高在上的唯我独尊感,可是,同样地,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明道也没有这种感觉。而我明明也知道明道的优秀之处以及他为了成为演员所付出的努力,我在《读者》上看到那篇介绍他成长历程的文章时也很感动,可就是比不上对单君昊的感觉。我明明也不是不喜欢明道啊!

银白色的灯光照耀着我的全身,我不敢动弹,嘴角颤抖无法开口。“拍拍拍”台上响起了熟悉的掌声,我紧张的看着下面为我鼓掌的你,深吸一口气,双手紧握着话筒,理了理那离乱的思绪,想起那我准备已久的歌词,看着台下微笑的你,我张开了口,歌声也在这音乐室里开始回荡着。

我喜欢你的名字,你的名字有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喜欢你洒脱的笑容,喜欢你那会说话的眼睛,喜欢你嘴角经常勾起的坏笑,喜欢我把你的手紧紧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不曾想象自己能拥有你。

以前,我经常上网看着别人讨论你的话题,看着你越来越多人喜欢,我的心里又高兴又伤心,这种不知所措的感觉至今还遗留在我的心里。现在,你终于从照片里走了出来,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又似观音座下的金童,妖媚而又帅气,让我无法分清楚你是男是女,深深吸引着我的眼球,占据了我整个心里。你看着我,嘴角勾起了弧度,缓缓向我走来,我无法抗拒的站在那里。

“这位小姐我有这个荣幸请你舞上一曲吗?”你的声音轻轻划过我的耳边。

我小心翼翼的把手搭在了你的手上,我不敢想象那修长白皙的双手正拉着我那双笨拙粗糙的手,我的脸瞬间红透了。我呆呆的任由你来操作,而你身上的独特的香味让我整个心都变得十分的柔弱。

曲终了,我停住了那凌乱的脚步,抬头望了望你,你的微笑从来没有从你的脸上消失过,还是那么淡淡的笑着,我整了整裙子,挥动着双手想把脸上那两片红晕压下去,可是滚烫的脸蛋始终保持着“高烧”的状态。

“小姐,我很开心,今天谢谢你了。”你再一次开口了,我微微的愣住了,看着你脸上那更深的笑意,我不好意思的低头傻笑。

“咚咚咚”外面的钟声想起了,十二点准时到了,你挥了挥手,示意自己要回去了,就像灰姑娘到了十二点离开王子一样,我紧紧地追随着你,直到你消失不见,却没有给我留下可以再次寻找到你的水晶鞋。

你和我说过你的名字里面藏着的意思是“沉静的爱”就像是我们俩一样,这份爱情随无法延续,但却十分的沉静。

舞台下的你等待着我唱完那首歌时,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微微的笑了下,是的这就是最沉静的爱。

梦醒了,我望着那盆曾经种过白色风信子的花盆,似乎我又想起了你。风信子,沉静的爱,也许只有我们俩明白。

我喜欢你,白色风信子。

很喜欢夏七夕,喜欢那些小小的浪漫,懵懂的悲伤,静静的等待。喜欢在每篇问章中寻找她的身影,喜欢在同一本杂志上等待故事的结局。喜欢给她留言,轻轻的打上一句:深蓝,喜欢你。

却不知道,你会不会看到。喜欢她的《蓝色气球和苏夏》《海是倒过来的天》《带着眼泪去流浪》……喜欢她用最华丽的语言编制出的一个个受伤的故事。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在这个夏天,七夕姐姐写的——《我不是你的多啦a梦》,喜欢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有来世的话,那么我会在佛前祈求上天,让我出生在幸福健全的家庭,不会遭遇天灾人祸,生离死别,重新将你遇到,陪你好好的活一遭。只是那时你还会记得我吗?我喜欢,在这个并不快乐的夏天,带着忧伤的心情,读你的长篇小说——《后来我们都哭了》,喜欢她的封面,她的文字,她的青春。七夕姐姐,我很喜欢你的样子,喜欢你空间中的生活照。那么清纯的面容,可是……你的眼神总显得那么夏伤。七夕姐姐,有很多人都说你是悲情女王,可我觉得,那是错的,你的文章总让我感到莫名的温暖,莫名的夏伤,莫名的痛楚,却不知自己为什么会那样。我,可以用很多的话心疼一个人,却不及你的一句话来的伤情。

你们可以去七夕的博看,是她的11月5日写的博文:微博上有个好玩的投票问,你妈嫌你什么?选项五花八门,我妈嫌我太懒惰,我妈嫌我乱花钱,我妈嫌我爱上网,我妈嫌我长不大,我妈嫌我没有男朋友等让人忍俊不禁。但看到朋友回的一句话后,我立刻泪崩,她说,我妈嫌我离家远。或许现在的很多寄居父母羽翼下的人并不懂这句话对一个漂泊的人的含义。但我不介意告诉你们,当有一天你耳边没有了父母的唠叨,你远赴千里的大学不再能轻易尝到妈妈做的饭,你谈恋爱受伤后哭得一塌糊涂却找不到人倾诉,你茫然走过一条又一条的大街,你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你身上只剩两元钱吃饭,你生病无人照顾只能躺在床上望天花板,你始终不习惯开火而总是泡面应付一日三餐,你在公司被人两面三刀算计,你在社会上行走艰难时,你一定明白家的存在意义。……我喜欢,有很多人喜欢七夕,我喜欢,喜欢七夕。我喜欢花火,买他们的花火,让他们无处可买花火。

喜欢静静地,倚在阳台边,呆看着蓝天白云,绿树红花,看鸟儿从眼前飞过,然后又消失在天边。

喜欢黑夜,独自一人站在星空下,数着那正散发着光芒的星星,寻找那颗最亮、最美的那颗,然后安慰自己:“我不孤单,看,天使正朝着我微笑呢。”

喜欢做梦,看梦里美好的世界,看梦里微笑的自己,看梦里真挚的朋友,然后轻轻告诉自己:“我有朋友啦,不是虚伪的,而是真诚的。”

喜欢歌唱,把所有忧愁都融合在里面,让它随风消逝,然后高声大喊:“我不悲伤,我快乐!”

喜欢朋友,无奈,却发现她们好虚伪。于是,我学会了伪装,假装,很快乐。

喜欢的爱情随笔

2003年,非典,中考后的我如愿上了中学,在那里,遇到了你,此刻的你,可还记得我们的相逢?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收到了你的第一封信件,绢气秀丽的字赫然印入眼帘,想着背后的你必须是张眉清目秀的脸,我们这就算是相识了,但你认识我,我却只认识你的字。

我们就这样在信中成为了彼此的好朋友,我甚至都开始对你有了依恋,青春期的你我,对感情充满的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渴望见你一面,只此一面,也别无遗憾,而你,却早已见我千万遍。

第一次见面我们约在了路边,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唯你进入了我的眼,高大的身材,秀气的眉眼,加上一副眼镜显得更加具有内涵,不知不觉间,你,早已进入我的心间。

往后的时光是那么五彩斑斓,我们手牵手走过操场、走去食堂,走在潮流般的人群间,你的眼眸永远是那么深邃,那么让人迷恋。

然,时光虽好却难抵挡你我的分别,你高我两届,注定要先走,分别临近,我们异常珍惜在一齐的每一个瞬间,每一次都将彼此抱得更紧,深怕松开便再无机会,却还是注定了分别。

你走的那天我没敢去送你,却在宿舍哭到爬不起,我明白你的不舍,但分别是必然,之后的日子,我们只能在电话中再续缠绵,你说,两年后你在天津等我,我却失了约。

我没有选取去你在的城市,因为我听到了你跟别人的传言,其实我就应相信你的,但此刻,说一切已觉得太晚,刹那芳华间已躲但是轻轻浅浅的流年,感情于你我早已无关。

可曾记得你的誓言,五年后,让我凤冠霞帔,做你的新娘,倾你一世温柔尽缠绵,而今,阴差阳错我嫁你邻边成为了守护你的那株木棉,我们再无交接。

十年间,我们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直至今日的陌生人,爱人已走远,年华liuxue86。却永恒的定格在了那最美的流年,再见面,我们已成为了陌路,连朋友都谈不上,我们刻意避着对方,好怕想到当年,然而那早已升华的亲情却已无法将你我割断。

听到爆炸的消息,我的脑袋也像炸裂般疼痛难忍,我不敢想象你在那边的状况,也许你离那里很远,也许你就在那里附近,也许……你就在那群人中间,但我还是祈求上苍能够怜悯我们那已经年迈的父母跟我对你深深的挂牵,望你一切安好,便是晴天!

随笔喜欢

(正文共1011字,预计阅读时长:1分10秒)。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要生活得好,不仅是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还要活得舒心快乐,而旅游则是对心灵最好的调剂和抚慰。

旅游,不一定非得出远门,近处也有美丽的风景。比如,离淮安市区不远的盱眙,就有第一山、铁山寺、明祖陵、老子山安淮寺等多处名胜古迹,风景都很秀丽。去年秋天游览铁山寺,被那满山遍野的斑斓色彩所迷醉。那火红的枫叶、苍绿的松柏、墨绿的茶园、翠绿的竹林、金黄的银杏、那或黄或紫或白的野菊花,纷呈在你的眼前,让你目不暇接,感觉不似仙境胜似仙境。

今年春末夏初,我们小区十多个退休老同志相约一起乘公交去游览了位于洪泽湖东岸的“水釜城”景区。置身城内,我们在错落有致的仿宋建筑中穿行,移步石桥,登楼观景,戏台寻清音,香舫觅古韵。放眼城外,大湖碧波荡漾,风光旖旎,鸥鸟翱翔,帆影点点,呈现出“城随水生,水伴城流”,“水乡泽国,人间仙境”的动人画卷,大饱眼福。中午,我们在街区的一家饭店吃鱼虾蚌等湖鲜,又大饱口福。来回仅用大半天时间,车费加饭钱,平均每人才三十多元,玩得开怀开心,个个都说不虚此行!

旅游,也不一定去风景区,我常把回老家看风景当着一次旅行。那片曾经养育我的热土,那些仍然记得住我乳名的乡亲,那些伴着我成长,伴着我的苦和乐,酸与甜的淮河、东滩、芦苇荡,都是我终身难忘魂牵梦绕的`。去年夏天,我们几个故乡的战友相约游览了老子山后,特地在山腰上的那片小竹林里歇息,回忆淮河边的童趣流年。竹林里凉风习习,鸟鸣蝉唱,我们一边吃自带的午餐,一边神聊童年时一起在大柳树上掏鸟蛋,在淮河滩地的芦苇荡里逮鱼虾的童趣,不亦乐乎。一位老战友说,人生旅途,各有各的活法。有一种活法,叫在路上,他特喜欢。“文革”中,他扒过火车,去过北京。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在学校工作,每年寒暑假他都会出去旅游,一路走来,那些风景,是对心灵的慰藉;那些经历,是人生积累的财富,可以当作可诗吟诵,可以当作茶细品。

旅游,我喜欢不受约束和限制的自驾游、自走游。旅途中,碰到自己感兴趣的景致,可以随时停下来,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人各有所好。我眼中的美景别人也许不以为然,同样,别人感兴趣的东西,我也可能感到素然无味。自驾游、自走游更自由,更能游出好心情,游出意想不到的收获。

“偷得浮身半日闲。”和喜欢的人去喜欢的地方,感受祖国名山大川的秀美,感受各地各具特色地理生态和人文气息,感受外面世界的丰富多彩,感受家乡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使深一脚,浅一脚,我也喜欢在路上。

《因为我喜欢》随笔

河马很安静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爬呀爬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真的没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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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喜欢》随笔

夏天,最直观的优点就是葱葱郁郁,到处都是绿色点缀,青纱作衣,给人视觉上舒服的感觉。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我喜欢的是夏天。尽管夏天的热度是四季中的最高,让汗水粘衣,给人不爽的感觉,但夏天的风景是最迷人的,给人的感觉也最宜人。

我喜欢在夏天的傍晚,走在林阴道上,炙热的太阳留在树叶上的温度,通过气味传感到心里,那是夏天特有的绿色的味道,给我一种美妙的感觉。

用双手触摸着低垂的枝叶,擦过我的手指,任绿叶飘肤我的肌肤,闻着青涩的味道,感受着叶尖上的温度,若有晚风,凉习习地吹来,拂过我的'身体,我能感受到似在人间仙境。

春天和秋天也是有绿叶的,春嫩秋黄,都不是绿叶最盛的时候,那种特有的气味是闻不出来的,再有春寒和秋寒,那种枝叶上的温度也是感受不到的。冬天是更不行的了,置身于光秃秃的枝干间,怎么也不会有仙境的氛围。

夏天,绿色枝叶下皆有人走动,人们喜欢在这个季节散步,我想除了觉得天气热,也是有喜欢夏日绿叶的味道和感受绿色的视觉。

我常常在绿阴道上,碰到散步的孕妇,小情侣,老夫妇,他们笑魇丛生——是任何季节里看不到的最舒展的笑容。

这个季节,也是运动的季节,也是老人出户的季节,也是生命最繁盛的季节,它让生命最舒展,不用再收收缩缩,生命的味道也就是在个时候绽放无遗。

我喜欢着夏天,不仅是有绿色的环境和清爽的味道,也有着生命的强盛和拼搏的精神。

随笔喜欢

我80岁的父母每天坚持看养生节目,各个频道换着看。

一边看还一边做笔记,戴着老花眼睛,非常认真的做笔记。

看到我们,就翻着他们的笔记本追着我们说,哪样哪样吃了对身体哪里哪里有好处。

或者吃饭的时候,说,这个对胃有好处,这个对眼睛都好处,那个清血脂那个降血压、、、

这让我非常不以为然。

吃个东西,为什么一定要因为对身体某个器官有好处才吃呢?

为什么不是因为喜欢呢?

这是不是目的性太强了?显得太功利了?

好比交个朋友,好比恋爱和结婚,要因为对方的条件呢?

为什么不是因为喜欢呢?

这真的一个有趣的疑问。

我经常听到一些年轻人说,他们要找什么什么样的人。

大都有一定条条款款。

要有房有车。

要高学历。

要有稳定的工作,最好是公务员。

要对自己百依百顺。

因为朋友有关系人脉广,我办事情便捷所以我和他(她)成为朋友。

因为朋友是医生,方便我去医院看病所以我和他(她)成了朋友。

因为朋友是有钱人,我可以跟着他(她)吃香喝辣,所以成了朋友。

说起来好像都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但是,听的多了,我不禁好奇,为什么不首先是因为喜欢呢?

好比食物,我们对食物最初的要求是满足身体需要,后来物质极大丰富了,人们开始追求高品质了。

要对健康有益的了。

这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

只是后来慢慢性质就变了。

变成了因为对身体某个器官有好处,人们才食用某些食材。

变成了因为对方有房有车是富二代,所以才嫁给他。

变成了因为姑娘长得漂亮所以才娶了她。

变成了因为对方有利用价值,所以成为朋友。

看看,问题就出在了这里。

本末倒置了嘛。

我反对单纯因为对健康有益才食用某些食材。

我也反对仅仅因为对方可以利用才成为朋友。

我更反对因为一方某些条件优越,才与他(她)建立婚姻关系。

我觉得我们吃东西,对食物的基本尊重是因为喜欢。

不单单因为对健康有好处才食用。

我们选择对方作为自己的结婚对象,更是因为喜欢。

不是因为你各方面条件好我们才结婚。

我们成为朋友是因为彼此欣赏,相互懂得。

不是我遇到事情,你可以帮我摆平。

前年我看了一部李汝建导演的纪录片《苹果树》,产生了强烈共鸣,并对种植苹果的胡大哥一家产生了深深的同情和敬佩。

以至于我们看了后禁不住想,以后要多买苹果多吃苹果。

但是问题是,我不大喜欢吃苹果。

在所有水果里,我最不怎么喜欢的是苹果。

我不喜欢的原因其实只是觉得苹果太难得咀嚼又太甜了。

最喜欢的橘子或香蕉,仅仅是它们几乎不需要咀嚼。

我说要多吃苹果,不过是因为被纪录片感动了。

生活往往就是这样——你再感动,也不能取代真实感受。

我不会因为感动而天天吃苹果。

也不会因为苹果对身体有好处而爱上苹果。

所以道理就是——。

如果因为感动选择和苹果结婚,显然是欺骗自己,也是对苹果的不尊重。

我和橘子结婚。

就是因为我喜欢。

作者:阿秋。

公众号:青衣街的阿秋。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喜欢那份宁静淡远,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季室内玻璃上贴附的水汽,喜欢在上面写下所思念之人的名字。

我喜欢雪连下几天之后去登山,俯瞰披着银装的世界,心里空灵无比。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积有厚厚松针的小径,挥洒手中的鲜花,内心若孩童。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爬到树上唱歌,喜欢风起时在梨花树下与梨花共舞。累了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梦里有梨花轻落在我眉间,它告诉我我能飞,能策马奔腾,也能在绳子上睡觉。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水的阳台上,河对岸稻浪推涌,稻香翻腾。我喜欢在此时捧一本书,轻轻念出声来。

我喜欢蝉儿热情洋溢的歌声,也喜欢黄莺的婉转多情,更喜欢蛙声如浪。

我喜欢秋天里满山飘飞枫叶,在水边上,山坡上,红得热烈而凄凉。

我喜欢母亲每次回家看到家里窗明几净时,不露声色的愉悦;喜欢父亲每日惦念我做的西红柿汤;喜欢外公浅饮我泡的菜,以及嘴角的笑意;我喜欢语文老师,喜欢她的从容幽默、手舞足蹈及眉飞色舞;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地去拜访他们,尤爱在雨天去叩湿湿的门;我喜欢母亲和外婆在幽暗天光里,我将醒未醒之时,温暖流淌在谈话声中。

我喜欢辛弃疾,喜欢他“少年不识愁滋味”,心疼他在西风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我喜欢听着周杰伦的歌,用细瓷杯暖手。

我喜欢楼下奔五十的夫妇早晚上下班时的自行车声,喜欢短发齐耳的女生……。

我喜欢活着,并且十分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爱阅读的人?我不清楚。

对于阅读,我的最初印象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幼儿园的老师每周都会来给我们一本精装的图画书,指着书上图片给我们讲述有趣的小故事。

或许是出于对故事的喜爱,或许是因为对新事物的好奇,再或者只是为书上精美的图案所吸引,我回家让母亲也给我买上两本这样得书,一到晚上就趴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翻看这两本书,看着好看的图片,听母亲把故事讲给我听。

那是我真正喜爱的是读书还是看图呢?我已经记不得了。

长大一些,已经识字了。记忆犹新的,地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一套四大名著。收到礼物时是心潮澎湃,可后来把每一本打开的最终结局都是翻不过第三页。

那时的我最喜欢的只有两种书,一种是所谓的“校园文学”,记得那时在学校里也是大受欢迎的。那些书其实不过是些无厘头的笑话构成的小说而已。还有一种说出来都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连环漫画,常常是看得入迷。

当时读我觉得自己是很喜欢阅读的,当时并不关注一本书的价值有多大,更多在乎的是这本书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和我口味。我那时看书很快,看完一本买一本,家里的书很快堆成了小山,不过读得快的同时忘得也快,没有几本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可能并非是真的喜爱阅读,也许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罢了。

初中可能是我的阅读灾难期了。那时觉得小学的读本太幼稚,再难读一点的又枯燥乏味,于是那段时间的我变得无书可读,唯一的阅读可能就是每天的报纸,那也只限于一些娱乐新闻和一些我感兴趣的时事。

现在回想起那段时间,最多的是后悔:有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用来阅读?那么多优秀的作者为什么不尝试去深入了解?不过这也是后话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极既不爱阅读的,甚至可以说是拒绝阅读。

再次燃起阅读之心是在遇见高一的语文老师后。他向我们推荐许多的好书,不只是书名,还有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的身世一并都告诉我们。我就这样被书吸引了,我开始走进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走进把栏杆拍遍的辛弃疾、乱世中的美神李清照,走进拯救犹太人的辛德勒、肖申克监狱里追寻自由的安迪……我慢慢地接收到了阅读给我带来的种种感受,不止是喜悦与轻松,更多是感动与深思。

我走进最深的当属《红楼梦》,就是那本我在之前没有翻到过第四页的名著。一开始依旧是不知所云,后来带着老师对后面情节的透露而产生的兴趣,硬着头皮读了下去,之后便是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不舍得放下,读过之后总是长久地回味里头人物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

也许现在是我最喜欢阅读的时候吧,不止是书本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阅读给我带来的思考。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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