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写随笔(汇总20篇)

时间:2023-11-30 17:34:38 作者:碧墨

优秀作文具有独特的写作风格和个性特点,能够抓住读者的神经,引发共鸣。接下来是一些优秀作文的摘录,它们以其独特的风格和深刻的思考备受赞赏。

喜欢的爱情随笔

晚饭后我收到一封信,是一年前去到远方的一位好友。字迹潦草了些,语气却也有少许变化。尽管与她相处的时日不短,相互来往之间也稍显默契,但都未捅破“好友”这层纱,我不擅长眉来眼去的把戏,她更不会作这些思量,打闹时倒是疯狂,微微过界的玩笑也开过不少,可我狠不下心来改变我们之间的关系。后来想想还是自己没有足够胆量吧,倒不是怕她拒绝——她总不会拒绝我。怕的只是关系的转变带来的种种后果,当然,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做朋友更自得其乐的事了。

这一年来断断续续给我写过几封信,每一封都在闲暇时认真读过了。其实好几次都有想过回信的,但是每次提笔都找不到写东西的灵感,所以一拖再拖,下一封信却又寄到了。

我在地图上找过她的城市,离我有些远,但我并不忌讳距离的。我有想过去找她,在短信里隐约向她表达了这样的想法,她的意思是随时都可以来。可总归是等不到那么一点时间过去,假日里嫌平常累了想歇歇,窝在家里打打游戏时间就那么过去了。本该在些许四五天的日子里去证实她信中说的还好的样子,这途中去去回回也好让我留点期待与不舍,抚抚她的头发,闻闻她的气息。

我们认识稍早,十五六岁总是最自以为是的年龄,看她站在我身旁,以为会这样过一辈子,但我比同龄人看得更透彻,并不迫切想得到些什么,包括她。无忧无虑的时光总强过刚刚萌芽的欲望,前者来得快也去得快,后者却是永恒的。我对她说,这世界上的风景不属于任何人,而人却被风景拥有着。到后来我才发现她比我更懂,因为她就是这风景。

身边的朋友渐渐清醒,我也不可能独善其身。这个时候常有人问我跟她的关系,我敷衍不过,索性跟他们谈,我说她是我的人,但不是女朋友,是朋友。有人追她我管不了,从中作梗她管不了。这话传到她耳朵里,便跑过来跟我撒娇,问我要如何作梗,我故作邪恶,笑而不答。一天之后她拿来一封情书递给我,我还未看便说不答应,仔细看过之后才知道是有人跟她表白,这人是她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是敌人。

也受之影响颇深。不是嫉妒,也不是难忘,写这些字的人虽然未曾见过,但我却感觉到他的表情仿佛挣扎般的爬上我的`脸,他想告诉她的,不是爱也不是想念,而是近乎绝望的距离。我问这是信吗,她朝我点头,说不远千里而来。胸口微微有些凉意,便再也不忍看她。千里之外太远了,远得你都到不了,这才是绝望的根源吧。我折好这张纸还给她,她不接,要我念给她听。我笑着说当作是我写的么,她说,其实是写给你的。

其实过了许久的日子,有时候觉得太过于平淡了,同别人聊天时常常在心里想着自己如果能同他那样生活就好了,然后计算着自己往日有哪些回忆,以后的行程,加上些许期望,每天醒来都把这些期望折一折,把日子折一折。我想以后的时间会有她在的,不知不觉就养成了习惯,也就自作主张的把自己同她的以后搭在一起。

她不是不喜欢我的,我也很想喜欢她,可这种喜欢,就像拍电影时临时加进去的台词,有了可能会是神来之笔,没了,也丢不掉精髓。我不做不确定的事,但会情不自禁,可笑的是当一个人不成熟的时候,往往觉得自己已经是超乎同龄人的成熟,而真正成熟了,才发现自己原来多么的幼稚。所以年少自视甚高的我,已不知在眼里把她吻过多少遍,却在嘴上说着不痛不痒事不关己之类的话。

喜欢的随笔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每次坐在电脑前都会看你在不在线,而心里又多么希望你能发给我几条信息。哪怕是一句,你好,我都会很高兴。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想你的时候眼睛里只有湿润。然而那些飘雨的日子里,总会把你深深地想起。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梦里常常会有你的出现,也只有在梦中我才可以没有任何顾忌。勇敢的说出我想你,我喜欢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风起的时候多么希望它能够把我的想念带给你,却又不想让你知道。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漫天飞雪中多么的希望我就是那数不清的雪花中的一片,飞到你的窗前,去看你幸福的模样。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当太阳升起我都会想念你,想你若是太阳该多好,那样我就会每天都能看到你了,只可惜你不是太阳。然而我也不是每天都能看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时间的钟摆在面前滴滴答答不停作响让我想起了你。就好像时间把你我越拉越远,直至消失在我的视线,而我却拼命地向你靠拢,任凭我怎么努力都不能够把你留住,所以我怕有一天你真的离开了我的视线,那样我会更加的想念。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总会不经意的说出你的名字。尽管在人多的场合,只要看到你,我都会冒失的说出你的名字,好像失去了意识,感觉自己很神经,很痴呆。你是否明白一切都因为我喜欢你。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一听到你喜欢的歌曲,就会把你想起。深深地把你想起。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看到让人感动的电视剧,我就会想起你,因为我觉得这个剧情演绎的就是你和我。

我没有很想你,可是在我决定忘记你的时候,你的一切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无法除去,但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不是很想你,只是在不该想起你的时候想你,想你与我那点点滴滴说得不太多的话语,好像每一句都代表着某种意义,其实我知道,你只是随口而说,而我却想得好多,也好美。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会永远保持这种喜欢你而不去打扰你的心态继续想你,继续喜欢你,默默地将你藏在我心灵的最深处,我不会让你知道我有多想你,我有多喜欢你,但是我会让你感觉到在离你不远的地方,依然有个人为你默默祈祷祝福着。

喜欢的随笔

那年夏天,男孩女孩在合唱团遇见,男孩四岁,女孩三岁。男孩被女孩的美貌所吸引,男孩走上前去,绅士的伸出了手:“你好,交个朋友吧。”女孩从来没有见过眼睛如此漂亮的男孩子,也把手伸了出去。

男孩十七岁,女孩十六岁,但因为男孩的强烈要求下,他和女孩同年级同班同桌。男孩上课老是睡觉,但成绩从来没有从年级第一下来过。女孩是校花,男孩是校草。郎才女貌,还是青梅竹马。有一天,一个与男孩相貌不相上下的男生出现了,把女生叫了出去,还和她嬉皮笑脸的。男孩半眯着眼看着他们,等女孩回到了座位上的时候,他揉揉眼睛假装一脸疲惫的问道:“你男朋友?”女孩说:“没有啦,就是普通朋友。”可男孩不经意间瞥见了女孩手里的信封。

放学后,男孩跟在女孩的后面,女孩果然是去找那个男生,他们站在一起,显得格外搭调。男孩内心冒出一股火气,握住拳头就想上去给那个男生两拳,但他的理智阻止了他。这时,男孩还是没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女孩。

那天放学,男孩叫住女孩:“放学一起走?”女孩说:“不了,跟朋友有约。”“男的女的?”男孩黑着脸问。“女的啊!”女孩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到。男孩还是跟在了女孩后面,女孩到了咖啡厅,对面坐着那个男生,两人有说有笑的。男孩从后面绕进咖啡厅,问老板:“你好,请问门口那两个人是经常来吗?”“对啊,天天都来。”老板笑着说。男孩对老板说:“老板,我想来打工!”老板愣了一下,仿佛明白了男孩的心思,说:“那你今天开始上班。”

男孩换上了工作服,端着一杯咖啡一杯奶茶走向女孩。女孩看见他,愣了一下。男孩的脸黑到不能再黑了,用冷冰冰的语气说道:“上齐了,还要什么吗?”男生不自在的摇摇头,说:“不用了。”男孩走去厕所,猛砸了墙壁一下,无力的瘫坐在地上。

这时,外面的两人,女孩说:“怎么办,他是不是误会我们了?上次我写给他的情书没给他,他好像以为是你给我的。”男生说:“他那么在乎你啊!”女孩说:“怎么办怎么办?”男生握住女孩的手:“这么些年来,你眼里只有他吗?”女孩愣住了,慌忙挣开他的手:“你……你这是什么意思?”男生说:“我喜欢你,但为什么你从来没有注意过我呢?为什么,我哪点比他差?”女孩快要哭了,这时,男孩冲了出来,一拳往男生脸上打去,吼道:“我不管你们什么关系,你敢让她哭我就不放过你!”男生笑了笑,擦了擦嘴角的血,拍了男孩肩膀一下:“以后要对她好。”说完,他就走了。

这时,女孩放声大哭,男孩把女孩搂进怀里,摸着她头说:“没事了啊,我在呢。”这一刻,男孩终于知道了女孩对他来说有多重要。女孩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正是男孩那天看到的那个。女孩说:“我知道你从来不会接受,但是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男孩笑着接了过来,说:“谁说我不接受的?你例外啊!”女孩笑了,钻进男孩怀里。

特喜欢杂文随笔特喜欢杂文随笔的作家

刚刚看了一遍文章,是关于人性渴望。作者写到:

摘自网络。

你热爱什么,你的精力就集中与什么,你的生命里就蕴藏着什么。

譬如我,除了热爱写作,我还喜欢看一些娱乐新闻,八卦之类的。我并非追星族,纯粹是个人兴趣。当我看到一些娱乐新闻,心情就很轻松,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满足感。

这应该与我爱看电视剧有关。从小我就是个电视迷,人送外号“电视大王”。只要是我看过的电视剧,我不仅知道剧中人物的名字,而且记得住扮演者的姓名。所以以前我对演员们演的电视剧如数家珍。

现在的我只熟悉一些相对老些的明星,至于小鲜肉啦,流量小花只知道一点。

曾经我幻想着自己能成为一名娱乐记者,访问自己喜欢的演员。因为喜欢看电视剧,常常深陷其中,甚至不能自拔。

这就是因为喜欢,所以爱屋及乌吧。

而今天我更乐意把看娱乐新闻的时间,让路于读书,写文字。因为通过读书写文,我能遇见另一个自己。而这个自己,是我一直追寻的'那个自信、勇敢乐观的“我”。

但世人往往是: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亦是如此。

“莫嫌天涯海角远,但肯摇鞭有到时。”因为喜欢,心有不甘,2018希望遇见更好的自己!

我喜欢跳舞随笔

五原一小五二班祁淼舞蹈的种类很多,如:印度舞、孔雀舞、芭蕾舞……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风格,吸引人们的眼球。我最喜欢的舞蹈是印度舞。

要想跳好舞,必须付出汗水与泪水。基本功是第一标准,如:软度好,跳的就棒;软度不好,跳的就差。只有每天坚持不懈的.练习,不怕疼痛,付出辛苦,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舞蹈员。记得我刚开始学舞蹈时,老师给我们挨个压腿,我痛得都哭出来了;后来压腿,泪水仍在眼眶里打转转。通过我每次长时间的练习,压腿对于我来说已经非常轻松了。

舞蹈不仅可以增加我们柔韧性,还可以锻炼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不畏疼痛,坚持到底的意志。舞蹈还是一项健身的好方法,它不仅可以让你拥有好身材,好的气质,也可以使我们的性格变得开朗,心情愉快。练舞蹈也很危险。练习基本功时若不听老师指挥,很容易导致腿抽筋,胯歪,骨折等,所以练舞时需要我们要按老师的指挥小心地练。舞蹈是一个很好的运动项目,希望更多人能加入到跳舞的行列中,健康每一天。

我喜欢大海随笔

喜欢无边无际的大海,喜欢它的风平浪静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我喜欢大海随笔,希望您喜欢!

有人喜欢峰峦雄伟的泰山,有人喜欢水平如镜的西湖,有人喜欢风景迷人的海南岛,但我却喜欢波澜壮阔的大海。

海滩不仅景色迷人,而且物产丰富,你看,鱼虾在此遨游,海螺在此居住,螃蟹在此觅食,海鸟在此欢聚……再看那橄榄树上,海鸟在树上唱歌,螃蟹在树下打洞,海螺则悄悄地隐藏在树根底下。你只要在海滩上一转,便可得到这些可口的海鲜。

百川到东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是啊!时间就像流向大海里的水一样,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不能让时光白白浪费,要像海中的石粒一样在贝壳里随着时光的流逝,把自己磨练成一颗晶莹的珍珠。

落日的余晖笼罩着海滩,我和爸爸妈妈恋恋不舍地回家了,我想大海不仅景色迷人,而且给了我们许多生活的启迪。

我最喜欢看海上日出。在太阳还没升起时,我就早早的起床,跑到海边,坐在石头上,等待着日出。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在海天交的地方出现了一道红霞,接着有一团火球在跳跃。啊,那是太阳!他一纵一纵的想上升,慢慢的越升越高,最后,它完全跳出海面,出现在天空中。这时,大海被太阳映红了,好像给大海披上了一层红纱。海面上闪耀着五彩宾纷的光圈。

我还喜欢晚上的大海。晚上还是深蓝色的。月光照再海面上,就像给大海披上一层银沙。我漫步在沙滩上,海风轻轻的吹拂着我,注视着那微波亃亃的海面,听着那哗哗的海浪声,只觉得心昇神诒。

我爱家乡,更爱家乡的大海。

我喜欢无边无际的大海。海水满盈盈的,照在夕阳下,海涛像顽皮的小孩似的,跳跃不定。水面上泛着点点金光。

在风平浪静的时候,我喜欢在海边散步,浪花梳理着脚边的细沙,海风轻轻地抚摸着,抬头望着大海,此时的浪花像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我也喜欢刚大海的汹涌澎湃的气势,这时候的大海成了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大将军,有着不可抵挡的气势。

我喜欢大海,喜欢它的风平浪静,喜欢它的奋勇拼搏,喜欢大海留给我的美好回忆!

我喜欢跳舞随笔

我不喜欢跳舞是有充分的理由。跳舞是一种艺术的升华,可我并不喜欢。以前学跳舞是父母逼迫的,说什么会有气质,不会坨背,我还小,所以都听父母的。以前,我喜欢美术,曾经梦想着画遍祖国的大好山河,然而,这个希望终究破灭了,当时的我很懵懂,很天真,没有坚持我那伟大的理想,放弃了,在那段烟雨迷蒙的日子里,没有一个听我说话的朋友,我很孤单。现在,父母又想让我学美术,我不明白,也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当初要扼杀我那纯真美好的梦想呢?现在是想“死灰复燃“吗?我现在已经12岁了,六年级的毕业生了,我有自己的看法和理解:既然他们知道我喜欢,就应该去培养我的兴趣爱好,而不是一味的扼杀。再说到跳舞,我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不愿意就是不愿意,无话可说。或许,我的态度过于偏激,但,这是被逼的`。因为它关系到自己的一生。

朋友,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喜欢的爱情随笔

2003年,非典,中考后的我如愿上了中学,在那里,遇到了你,此刻的你,可还记得我们的相逢?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收到了你的第一封信件,绢气秀丽的字赫然印入眼帘,想着背后的你必须是张眉清目秀的脸,我们这就算是相识了,但你认识我,我却只认识你的字。

我们就这样在信中成为了彼此的好朋友,我甚至都开始对你有了依恋,青春期的你我,对感情充满的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渴望见你一面,只此一面,也别无遗憾,而你,却早已见我千万遍。

第一次见面我们约在了路边,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唯你进入了我的眼,高大的身材,秀气的眉眼,加上一副眼镜显得更加具有内涵,不知不觉间,你,早已进入我的心间。

往后的时光是那么五彩斑斓,我们手牵手走过操场、走去食堂,走在潮流般的人群间,你的眼眸永远是那么深邃,那么让人迷恋。

然,时光虽好却难抵挡你我的分别,你高我两届,注定要先走,分别临近,我们异常珍惜在一齐的每一个瞬间,每一次都将彼此抱得更紧,深怕松开便再无机会,却还是注定了分别。

你走的那天我没敢去送你,却在宿舍哭到爬不起,我明白你的不舍,但分别是必然,之后的日子,我们只能在电话中再续缠绵,你说,两年后你在天津等我,我却失了约。

我没有选取去你在的城市,因为我听到了你跟别人的传言,其实我就应相信你的,但此刻,说一切已觉得太晚,刹那芳华间已躲但是轻轻浅浅的流年,感情于你我早已无关。

可曾记得你的誓言,五年后,让我凤冠霞帔,做你的新娘,倾你一世温柔尽缠绵,而今,阴差阳错我嫁你邻边成为了守护你的那株木棉,我们再无交接。

十年间,我们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直至今日的陌生人,爱人已走远,年华liuxue86。却永恒的定格在了那最美的流年,再见面,我们已成为了陌路,连朋友都谈不上,我们刻意避着对方,好怕想到当年,然而那早已升华的亲情却已无法将你我割断。

听到爆炸的消息,我的脑袋也像炸裂般疼痛难忍,我不敢想象你在那边的状况,也许你离那里很远,也许你就在那里附近,也许……你就在那群人中间,但我还是祈求上苍能够怜悯我们那已经年迈的父母跟我对你深深的挂牵,望你一切安好,便是晴天!

随笔喜欢

(正文共1011字,预计阅读时长:1分10秒)。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要生活得好,不仅是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还要活得舒心快乐,而旅游则是对心灵最好的调剂和抚慰。

旅游,不一定非得出远门,近处也有美丽的风景。比如,离淮安市区不远的盱眙,就有第一山、铁山寺、明祖陵、老子山安淮寺等多处名胜古迹,风景都很秀丽。去年秋天游览铁山寺,被那满山遍野的斑斓色彩所迷醉。那火红的枫叶、苍绿的松柏、墨绿的茶园、翠绿的竹林、金黄的银杏、那或黄或紫或白的野菊花,纷呈在你的眼前,让你目不暇接,感觉不似仙境胜似仙境。

今年春末夏初,我们小区十多个退休老同志相约一起乘公交去游览了位于洪泽湖东岸的“水釜城”景区。置身城内,我们在错落有致的仿宋建筑中穿行,移步石桥,登楼观景,戏台寻清音,香舫觅古韵。放眼城外,大湖碧波荡漾,风光旖旎,鸥鸟翱翔,帆影点点,呈现出“城随水生,水伴城流”,“水乡泽国,人间仙境”的动人画卷,大饱眼福。中午,我们在街区的一家饭店吃鱼虾蚌等湖鲜,又大饱口福。来回仅用大半天时间,车费加饭钱,平均每人才三十多元,玩得开怀开心,个个都说不虚此行!

旅游,也不一定去风景区,我常把回老家看风景当着一次旅行。那片曾经养育我的热土,那些仍然记得住我乳名的乡亲,那些伴着我成长,伴着我的苦和乐,酸与甜的淮河、东滩、芦苇荡,都是我终身难忘魂牵梦绕的`。去年夏天,我们几个故乡的战友相约游览了老子山后,特地在山腰上的那片小竹林里歇息,回忆淮河边的童趣流年。竹林里凉风习习,鸟鸣蝉唱,我们一边吃自带的午餐,一边神聊童年时一起在大柳树上掏鸟蛋,在淮河滩地的芦苇荡里逮鱼虾的童趣,不亦乐乎。一位老战友说,人生旅途,各有各的活法。有一种活法,叫在路上,他特喜欢。“文革”中,他扒过火车,去过北京。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在学校工作,每年寒暑假他都会出去旅游,一路走来,那些风景,是对心灵的慰藉;那些经历,是人生积累的财富,可以当作可诗吟诵,可以当作茶细品。

旅游,我喜欢不受约束和限制的自驾游、自走游。旅途中,碰到自己感兴趣的景致,可以随时停下来,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人各有所好。我眼中的美景别人也许不以为然,同样,别人感兴趣的东西,我也可能感到素然无味。自驾游、自走游更自由,更能游出好心情,游出意想不到的收获。

“偷得浮身半日闲。”和喜欢的人去喜欢的地方,感受祖国名山大川的秀美,感受各地各具特色地理生态和人文气息,感受外面世界的丰富多彩,感受家乡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使深一脚,浅一脚,我也喜欢在路上。

随笔喜欢

但是,每个人都是你生命中美好的遇见。遇见,是世界上美好的存在。

当你对一个人的感觉仅仅停留在喜欢的那个层面,不考虑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也不考虑过多的复杂元素。有时候,单纯的喜欢更弥足珍贵。

仅仅是面对着喜欢的.人笑,看着就已经是一种享受,就连打情骂俏也显得特别地可爱。这种时光如此美好,可却像琉璃珠一样,脆弱易碎。

喜欢就是喜欢,可那并不是爱。当你了解到这一点的时候,你已经长大。转瞬间,你会发现曾经的迷恋只是一时的年少轻狂。

从一开始,仅仅是喜欢,相互安慰的喜欢。

我喜欢杂文随笔

轻盈晶莹。

润泽剔透。

下雨的时候。

可以肆无忌惮。

可以放纵优思。

娇柔艳丽。

花期可待。

花开的时候。

可看蜓蝶飞舞。

可以轻嗅花香。

柔软万化。

可滴石穿。

浮入水中的时候。

可以柔和整颗身心。

可以净化所有尘埃。

绿叶青翠。

落叶多姿。

阳光照耀的树底下。

闪动片片银光。

挑起缕缕秋思。

徐徐无影无踪。

凉凉无所不在。

起风的时候。

树叶沙沙作响。

拂过寸寸肌肤。

吹散所有愁思。

如雨如花。

如水如风。

如落叶飞絮。

如新叶生发。

我想要。

化身为风。

无形无迹。

不被谁所知。

跟在你身旁。

生生世世。

《因为我喜欢》随笔

河马很安静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爬呀爬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真的没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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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喜欢那份宁静淡远,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季室内玻璃上贴附的水汽,喜欢在上面写下所思念之人的名字。

我喜欢雪连下几天之后去登山,俯瞰披着银装的世界,心里空灵无比。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积有厚厚松针的小径,挥洒手中的鲜花,内心若孩童。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爬到树上唱歌,喜欢风起时在梨花树下与梨花共舞。累了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梦里有梨花轻落在我眉间,它告诉我我能飞,能策马奔腾,也能在绳子上睡觉。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水的阳台上,河对岸稻浪推涌,稻香翻腾。我喜欢在此时捧一本书,轻轻念出声来。

我喜欢蝉儿热情洋溢的歌声,也喜欢黄莺的婉转多情,更喜欢蛙声如浪。

我喜欢秋天里满山飘飞枫叶,在水边上,山坡上,红得热烈而凄凉。

我喜欢母亲每次回家看到家里窗明几净时,不露声色的愉悦;喜欢父亲每日惦念我做的西红柿汤;喜欢外公浅饮我泡的菜,以及嘴角的笑意;我喜欢语文老师,喜欢她的从容幽默、手舞足蹈及眉飞色舞;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地去拜访他们,尤爱在雨天去叩湿湿的门;我喜欢母亲和外婆在幽暗天光里,我将醒未醒之时,温暖流淌在谈话声中。

我喜欢辛弃疾,喜欢他“少年不识愁滋味”,心疼他在西风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我喜欢听着周杰伦的歌,用细瓷杯暖手。

我喜欢楼下奔五十的夫妇早晚上下班时的自行车声,喜欢短发齐耳的女生……。

我喜欢活着,并且十分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家的窗台上有一盆花,它有一个吉祥的名字——“一帆风顺”。

你看,它的茎又细又长,颜色绿绿的,用手摸一摸,特别光滑。它们一根根聚在一起,努力地向上生长着,你长我也长,好像在比看谁长得最高。从外面看不到它的根,它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

花还需要绿叶陪衬,有了绿叶陪衬,花才能变得更美丽。叶子是深绿色的,油亮油亮的,太阳一照,简直能发出光来。它的形状像一根羽毛,叶脉错落有致,像我们身上的.毛细血管。叶子一层层地向上舒展着。看到这一切,爱慕之心油然而生。

它的花更是与众不同。它的花瓣是白色的,看上去是那么纯洁、高雅。它含苞欲放的时候,像一个小月牙,在羞涩地看着我们。我轻轻地扒开叶子,呀!还有几个花骨朵躲在叶丛中睡觉呢!我仔细一看,有一朵花张开了小嘴,露出了黄色的花蕊,像一根狼牙棒。可惜它没有完全开放,我闻不到它的香味。我真希望它快点开放,好看一看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走到远处,再看一看,它就更美了。洁白的花像一只丹顶鹤,层层叶子如同丹顶鹤的羽毛,微风一吹,叶子轻轻地抖动,好像要飞起来。

看到这盆花,我被迷住了。它美丽素雅,还带来美好的祝福。我喜欢“一帆风顺”。

随笔喜欢

我80岁的父母每天坚持看养生节目,各个频道换着看。

一边看还一边做笔记,戴着老花眼睛,非常认真的做笔记。

看到我们,就翻着他们的笔记本追着我们说,哪样哪样吃了对身体哪里哪里有好处。

或者吃饭的时候,说,这个对胃有好处,这个对眼睛都好处,那个清血脂那个降血压、、、

这让我非常不以为然。

吃个东西,为什么一定要因为对身体某个器官有好处才吃呢?

为什么不是因为喜欢呢?

这是不是目的性太强了?显得太功利了?

好比交个朋友,好比恋爱和结婚,要因为对方的条件呢?

为什么不是因为喜欢呢?

这真的一个有趣的疑问。

我经常听到一些年轻人说,他们要找什么什么样的人。

大都有一定条条款款。

要有房有车。

要高学历。

要有稳定的工作,最好是公务员。

要对自己百依百顺。

因为朋友有关系人脉广,我办事情便捷所以我和他(她)成为朋友。

因为朋友是医生,方便我去医院看病所以我和他(她)成了朋友。

因为朋友是有钱人,我可以跟着他(她)吃香喝辣,所以成了朋友。

说起来好像都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但是,听的多了,我不禁好奇,为什么不首先是因为喜欢呢?

好比食物,我们对食物最初的要求是满足身体需要,后来物质极大丰富了,人们开始追求高品质了。

要对健康有益的了。

这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

只是后来慢慢性质就变了。

变成了因为对身体某个器官有好处,人们才食用某些食材。

变成了因为对方有房有车是富二代,所以才嫁给他。

变成了因为姑娘长得漂亮所以才娶了她。

变成了因为对方有利用价值,所以成为朋友。

看看,问题就出在了这里。

本末倒置了嘛。

我反对单纯因为对健康有益才食用某些食材。

我也反对仅仅因为对方可以利用才成为朋友。

我更反对因为一方某些条件优越,才与他(她)建立婚姻关系。

我觉得我们吃东西,对食物的基本尊重是因为喜欢。

不单单因为对健康有好处才食用。

我们选择对方作为自己的结婚对象,更是因为喜欢。

不是因为你各方面条件好我们才结婚。

我们成为朋友是因为彼此欣赏,相互懂得。

不是我遇到事情,你可以帮我摆平。

前年我看了一部李汝建导演的纪录片《苹果树》,产生了强烈共鸣,并对种植苹果的胡大哥一家产生了深深的同情和敬佩。

以至于我们看了后禁不住想,以后要多买苹果多吃苹果。

但是问题是,我不大喜欢吃苹果。

在所有水果里,我最不怎么喜欢的是苹果。

我不喜欢的原因其实只是觉得苹果太难得咀嚼又太甜了。

最喜欢的橘子或香蕉,仅仅是它们几乎不需要咀嚼。

我说要多吃苹果,不过是因为被纪录片感动了。

生活往往就是这样——你再感动,也不能取代真实感受。

我不会因为感动而天天吃苹果。

也不会因为苹果对身体有好处而爱上苹果。

所以道理就是——。

如果因为感动选择和苹果结婚,显然是欺骗自己,也是对苹果的不尊重。

我和橘子结婚。

就是因为我喜欢。

作者:阿秋。

公众号:青衣街的阿秋。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写文章时,那笔尖“沙沙”地磨砺纸张的声音,清脆,悦耳,温馨,仿佛我写下的是整个世界。

我喜欢,读书时,那耳边萦绕的“嗡嗡”回声,入心,入情,入境,仿佛我在和许多伟大的人物在无距离对话。

我喜欢,对每一次经历,做一个总结,然后告诉自己,微笑地面对痛苦和感伤;也会告诉自己,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不如昂起高傲的头颅,拉起上扬的嘴角,轻松的面对。因为我们要学会承担,更要学会坚强。

我喜欢,带着无畏的心,带着坚定与自信,当一次短暂而又帅气的英雄。因为,我们是花季的少年,蔚蓝的天空风轻云淡,可以任由我们张开稚嫩的翅膀,肆意地翱翔。也许我们飞不到自己想要的高度,也许我们会折翅而返,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年轻就是资本,九十九次不成功,我们就做第一百次的努力!

我喜欢,犯下的错误,自己来承担。即使不承认,错误依然存在;选择了逃避,那就是懦夫。不躲不藏,勇敢地站出来,承担错误的后果,让自己的心更加安然与恬淡。

公众号:太和教研。

喜欢的随笔作文

我的相机里有许多照片。其中,有一张是我最喜欢的,看到它,我就想起一段美好的回忆。

那是今年三月在老家六王草丛边的沙滩上照的。老家门前有一条弯弯的小河,河水清澈见底,一眼就可以看到河里的沙子和石头,还有许多小鱼,小鱼看见我就成群结队地游过来,像是欢迎我回老家,河里还有几块石头像只螃蟹趴在那吓唬小鱼。河边有许多紫紫的小野花,一小片一小片的`,美丽极了。我握着冲锋枪站在沙滩上,像一个小猎手,又像一个小战士,神气极了。一阵阵河风吹过来,爽极了!我开心地跑到沙滩上,爸爸“咔嚓”一下,就找下了这个美丽的画面。

我一想起那时的情景就像回到了老家六王。我最喜欢这张照片啦。

《因为我喜欢》随笔

夏天,最直观的优点就是葱葱郁郁,到处都是绿色点缀,青纱作衣,给人视觉上舒服的感觉。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我喜欢的是夏天。尽管夏天的热度是四季中的最高,让汗水粘衣,给人不爽的感觉,但夏天的风景是最迷人的,给人的感觉也最宜人。

我喜欢在夏天的傍晚,走在林阴道上,炙热的太阳留在树叶上的温度,通过气味传感到心里,那是夏天特有的绿色的味道,给我一种美妙的感觉。

用双手触摸着低垂的枝叶,擦过我的手指,任绿叶飘肤我的肌肤,闻着青涩的味道,感受着叶尖上的温度,若有晚风,凉习习地吹来,拂过我的'身体,我能感受到似在人间仙境。

春天和秋天也是有绿叶的,春嫩秋黄,都不是绿叶最盛的时候,那种特有的气味是闻不出来的,再有春寒和秋寒,那种枝叶上的温度也是感受不到的。冬天是更不行的了,置身于光秃秃的枝干间,怎么也不会有仙境的氛围。

夏天,绿色枝叶下皆有人走动,人们喜欢在这个季节散步,我想除了觉得天气热,也是有喜欢夏日绿叶的味道和感受绿色的视觉。

我常常在绿阴道上,碰到散步的孕妇,小情侣,老夫妇,他们笑魇丛生——是任何季节里看不到的最舒展的笑容。

这个季节,也是运动的季节,也是老人出户的季节,也是生命最繁盛的季节,它让生命最舒展,不用再收收缩缩,生命的味道也就是在个时候绽放无遗。

我喜欢着夏天,不仅是有绿色的环境和清爽的味道,也有着生命的强盛和拼搏的精神。

随笔喜欢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喜好,吾之喜好,便是读书。闲暇之时,最惬意便是能捧上一本心仪的书,静静地阅读那些带有音符的文字。一部精彩的小说,一篇优美的散文,一首绝美的诗歌,或是一册充满智慧的科普文献,一段充满着生活情趣的生活摘录,一则反映生活五味的杂文,都能将我的心,暂时从尘世的喧嚣中剥离,融入到书香之中,美妙的文字,便如一滴滴清亮亮的山泉,静悄悄地将我的心湖蓄满。情到深处,或浅笑嫣然,或喜笑颜开,或扼腕长叹,或捶胸唏嘘,或抑天望月,或泪洒衣襟……与书中的主人同喜同乐,同悲同泣,同忧同虑……,痴迷于忘我境界,于不知不觉中,洗去心灵尘埃,领悟人生真谛,遍阅世间情愫,透视人间喜乐。不亦乐乎!

年年岁岁,斗转星移,几十年过去了,沿途丢下了许多,性情变了,兴趣改了,心境淡了,唯有读书习惯,一直伴随着我。书,依然和我不离不弃,充实着我的生活内涵,丰富着我的人生履历,成了我朝夕相伴的朋友。读书,成了我生命必不可缺的部分,也是最能让我沉迷,让我忘忧,让我奋进的事,更是让我获取知识,丰富生活的源泉。从小到大,只要得到一本好书,便不择条件,或端坐书桌,或歪靠窗前,或侧立门框,寻一光线明亮处,随处品味,即地默读,手不释卷,沉迷书中,绝妙处拍案叫绝,激动时喜悲交极,兴奋时通宵达旦,忘情之时便拥书而卧。

当然,最惬意的是,秋日的傍晚,置一把藤椅至阳台,放上一个矮凳,再沏上一壶清茶,然后手棒一本心仪的书,舒服地坐在藤椅上,放松双脚,置于矮凳,在秋日午后懒懒的阳光下,淋浴着轻风,一页页地翻,慢慢地品,让心,与智者交流,与贤人低语。间或,扪一小口清茶,让淡淡的茶香,伴着书韵,魂绕心头,那真是一种幸福。或是夏日的雨夜,斜靠着软软的枕头上,就着开一盏橘黄的灯,听着淅淅沥沥的雨点儿落在树叶儿上的沙沙声响,将心埋在书中的故事里,忘却红尘纷争,隔绝尘世喧嚣,放下世俗浮躁,将一日的紧张、烦闷、劳累,释放得干干净净。这便是一种享受。

在我所读的书中,以中外名著为最多。因为,文学,既来源于生活,又是异于自身另一种生活的文体写照。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在他的红与黑中曾有这样的一句名言:“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仿又或许不同,但它是一面镜子,能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炫丽又或黯淡,成功亦或失败,颓废或许顽强,平凡或者伟大……,我们均可透过书中人物的生命历程,结合自己的人生轨迹,取之鉴之,使我们获益良多。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我们可能通过这样的映照,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让自己的人生之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

书读多了,慢慢地就有了收获。书读多了,视野便更加地开阔,就有写作的冲动,总想把身边的人或事记录下来。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变成文字储藏起来,当将一个个文字串连成行,变成一篇篇记录心境的文章时,喜悦也随之而来,心胸也顿时为之开阔。还记得我上中学之后,因为喜欢读书,作文水平明显进步。每篇作文后面,老师都会用红笔圈圈点点,多是溢美之词,加以鼓励,还常让在班里朗读。老师越是鼓励,我便越是有信心,越是喜欢,到后来,自己会见到什么写什么,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其数量,远远超过了老师的作文要求,于是,老师布置作文作业,就不包括我了,因为,我早已将他要求的作文,提前完成。以至毕业以后多年,老师见着我,还嘱咐我:不要放弃写作!

童年时对小人书的惊喜狂热,少年时看“”时的饥不择食,青年时博览群书的孜孜不倦,中年后对读书的冷静赏阅的读书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读书对人生的意义。在我看来,读书,能怡性。书读多了,心性便慢慢变得豁达、空灵,知性而温婉,“养性莫若修身,行乐不如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而且思维也变得丰富、易感,遇见美好的事物,看见美丽的风景,便会情不自禁,心中便生出“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的感念。也会常常会冥思苦想,种种有关于情与爱的文字,意与志的片段便从脑海中一串串地冒出来,一种无语的宁静、便缓缓流淌至全身,融进“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意境中,即便是身处嘈杂的环境中,也能做到物我两忘,心无旁骛,而且,由于心性的豁达,对生命变得更宽厚仁慈,希望世间处处充满和平、热爱和真诚;希望人与人能彼此相亲相爱;希望每个人生活过都过得宁静而又美好,希望人与人之间,没有尔虞我诈的争斗、没有欺骗和陷阱……。

知识如海洋,而阅读,则如小溪的流水。只有通过阅读,让无数的小溪源源不断地汇入大海,方能保证大海的不枯竭,无数的科学家,作家,伟人用他们的人生证明了这点。家喻户晓的美国科学家爱迪生一生的发明达两千项,被誉为“发明大王”。这与他广泛的阅读和勤学是分不开的。他常常通宵达旦地读书,困极了,就以书为枕,在实验里睡一会儿。因此,有人风趣地说:“怪不得爱迪生有那么多知识呢,原来他在睡梦中也在学习呀!”成功的科学家往往是勤奋的读书人,勤奋的读书实现了他们的博学,而他们的博学则为世界创造了奇迹。

在我看来,喜欢读书的人,温润。如玉。他们没有金银的喧哗和光芒,却有玉石一样的润泽和透彻,行走人海亦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他们虽春意盎然,魅力无限,却媚俗不染,保持竹之傲骨,梅之高洁,兰之幽韵,松之清雅之态,任脚下污泥无数,耳边流言无穷,仍纯洁依然,绕开世俗媚香的馥郁,隔绝百花俗艳的侵袭,以坦然的姿态悄然绽开在阳光下,向世间奉献唯美神奇之幽香;他们安静,如美丽的石头,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却思维敏悦而活跃,善于思考,不会人云亦云,听风是雨,良好的文化底蕴,让他们有能力辩别每一种声音的可信度;他们宽容、豁达,更懂得爱,灵魂深处,视情爱为人类最美好的情怀,分外珍惜生命里那些不可以遗忘的感动,懂得包容、理解、甚至迁就别人的不足,却会时时反思自己的言行。他们人在尘世中,心在尘世外,善于用自己的德行,积极的引导别人的人生,是朋友迷茫时温情的路灯,是事业低谷里最好的向导;他们外秀慧中,聪盈可人,少言,但却不乏味,因为长期得到知识的浸润,语言凝炼而哲理,沉着而理性,决不会因一时的冲动而影。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爱阅读的人?我不清楚。

对于阅读,我的最初印象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幼儿园的老师每周都会来给我们一本精装的图画书,指着书上图片给我们讲述有趣的小故事。

或许是出于对故事的喜爱,或许是因为对新事物的好奇,再或者只是为书上精美的图案所吸引,我回家让母亲也给我买上两本这样得书,一到晚上就趴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翻看这两本书,看着好看的图片,听母亲把故事讲给我听。

那是我真正喜爱的是读书还是看图呢?我已经记不得了。

长大一些,已经识字了。记忆犹新的,地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一套四大名著。收到礼物时是心潮澎湃,可后来把每一本打开的最终结局都是翻不过第三页。

那时的我最喜欢的只有两种书,一种是所谓的“校园文学”,记得那时在学校里也是大受欢迎的。那些书其实不过是些无厘头的笑话构成的小说而已。还有一种说出来都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连环漫画,常常是看得入迷。

当时读我觉得自己是很喜欢阅读的,当时并不关注一本书的价值有多大,更多在乎的是这本书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和我口味。我那时看书很快,看完一本买一本,家里的书很快堆成了小山,不过读得快的同时忘得也快,没有几本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可能并非是真的喜爱阅读,也许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罢了。

初中可能是我的阅读灾难期了。那时觉得小学的读本太幼稚,再难读一点的又枯燥乏味,于是那段时间的我变得无书可读,唯一的阅读可能就是每天的报纸,那也只限于一些娱乐新闻和一些我感兴趣的时事。

现在回想起那段时间,最多的是后悔:有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用来阅读?那么多优秀的作者为什么不尝试去深入了解?不过这也是后话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极既不爱阅读的,甚至可以说是拒绝阅读。

再次燃起阅读之心是在遇见高一的语文老师后。他向我们推荐许多的好书,不只是书名,还有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的身世一并都告诉我们。我就这样被书吸引了,我开始走进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走进把栏杆拍遍的辛弃疾、乱世中的美神李清照,走进拯救犹太人的辛德勒、肖申克监狱里追寻自由的安迪……我慢慢地接收到了阅读给我带来的种种感受,不止是喜悦与轻松,更多是感动与深思。

我走进最深的当属《红楼梦》,就是那本我在之前没有翻到过第四页的名著。一开始依旧是不知所云,后来带着老师对后面情节的透露而产生的兴趣,硬着头皮读了下去,之后便是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不舍得放下,读过之后总是长久地回味里头人物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

也许现在是我最喜欢阅读的时候吧,不止是书本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阅读给我带来的思考。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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