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写随笔(精选20篇)

时间:2023-12-02 19:09:02 作者:BW笔侠

优秀作文不仅仅是语言优美、结构完整,更要有独特的思想和深度的感受。下面是一些著名作家的优秀作文摘录,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示。

特喜欢杂文随笔特喜欢杂文随笔的作家

惊蛰前一天,傍晚,大风突起,像支十万大军的铁蹄卷起漫天风浪,风势汹汹,雨点噼噼啪啪争先恐后地砸向房屋、树叶和地面。往常的此时,窗外马路边香樟树上鸟鸣如潮。风卷急雨,鸟鸣遁迹。春天有纤细,春天也有狂暴。对马塞尔·普鲁斯特来说,春天与他无缘。

马塞尔·普鲁斯特自九岁那年起,因患哮喘痉挛症,他不能再踏进春天,不能在春天的傍晚散步。这里说到普鲁斯特的春天,不是气象意义上的春天。单就《追忆似水年华·在斯万家这边》第一卷来说,普鲁斯特用于描摹花草植物的笔墨像春天树枝上的新绿,层出不穷。虞美人、蓝芙蓉、犬蔷薇、丁香花、旱金莲、凤仙花、瓜叶菊等五十余种从早春开到秋末的花朵植物,簇拥在他或长或短的句子里,花的色香形以凝固或流动的姿态开在栏杆、纹饰、女孩的身上,带着少年特有的敏感和柔软。

普鲁斯特笔下有极为丰富的隐喻和比喻,以及明喻隐喻之间的转换,如豰纹不休的春水,层层荡远。

英国山楂花在他笔下是暗恋的意象,如同工笔画描摹的笔触里,少年的心思曲折细腻。同是暗恋,阿根廷的科塔萨尔有个短篇,写一个少年暗恋隔壁小姑娘,送给她一盆栀子花。少年借口要照顾栀子花,这样就可以和小姑娘多说几句话。暗恋情愫如汀草滋生。“我是在玛利亚月喜欢上英国山楂花的。”五月的春天,遇见女孩,山楂花的层层绿叶,白得耀眼的蓓蕾在普鲁斯特眼里是一位“活泼可爱的白衣少女。”想来,世上最为细腻应当算是少年或少女的心思了。科塔萨尔的暗恋少年,假期结束时察觉小姑娘喜欢的是他的表哥,那盆栀子花在某天枯萎死去。没有人知道是少年假借熏蚂蚁,毒死了栀子花。普鲁斯特的山楂花有“巴旦杏甘苦兼备的气味”,那是长着小雀斑的樊特伊小姐面颊的气息。暗恋情愫仿如春天。最为伤感的春天,是少年隐抑的暗恋,恰如春天的绚烂不及正当热恋的中人。

相对山楂花而言,椴树花茶的笔墨略微少点,或者说它隐藏在小马德莱娜蛋糕后面。小马德莱娜蛋糕触发了少年遥远绵长的记忆,泡蛋糕的茶水是椴树花茶。椴树花茶的记忆中有母亲,茶水的回忆中有姑妈,以及贡布雷的街道和斯万先生的花园。那份著名的普鲁斯特问卷中,13岁的普鲁斯特在回答“你认为现实中的幸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时,他写出生活中那些喜爱的事物中,包括美丽的大自然。对一个狂热喜爱大自然的人来说,仅仅只能在封闭的车内,透过剥离窗用眼睛抚摸他喜爱的花朵。或许,因禁足的`缘故,大自然里花的颜色、形态和香气在他缠绵的回忆中获得了永不凋谢的生命。

坐在丁香花阴影下的少年,五感六觉的世界是属于他的花园和春天。大栗树、龙蒿叶是男子身上的气息;凤仙花里的老年女性;梦中的紫色或淡红色;云朵是瓜叶菊的蓝;鸢尾、矢车菊与河流、建筑有关;他喜欢的女孩的名字有山楂花的香气。绵长句子中的花香、花色和味道交叠于时间和空间转换,摇曳在回忆中。绵密的比喻和意象,仿佛看见一个少年的背影,徘徊在开满旱金莲的小径中,站在苹果树下,坐在长满鸢尾花的河边。

喜欢的随笔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每次坐在电脑前都会看你在不在线,而心里又多么希望你能发给我几条信息。哪怕是一句,你好,我都会很高兴。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想你的时候眼睛里只有湿润。然而那些飘雨的日子里,总会把你深深地想起。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梦里常常会有你的出现,也只有在梦中我才可以没有任何顾忌。勇敢的说出我想你,我喜欢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风起的时候多么希望它能够把我的想念带给你,却又不想让你知道。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漫天飞雪中多么的希望我就是那数不清的雪花中的一片,飞到你的窗前,去看你幸福的模样。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当太阳升起我都会想念你,想你若是太阳该多好,那样我就会每天都能看到你了,只可惜你不是太阳。然而我也不是每天都能看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时间的钟摆在面前滴滴答答不停作响让我想起了你。就好像时间把你我越拉越远,直至消失在我的视线,而我却拼命地向你靠拢,任凭我怎么努力都不能够把你留住,所以我怕有一天你真的离开了我的视线,那样我会更加的想念。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总会不经意的说出你的名字。尽管在人多的场合,只要看到你,我都会冒失的说出你的名字,好像失去了意识,感觉自己很神经,很痴呆。你是否明白一切都因为我喜欢你。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一听到你喜欢的歌曲,就会把你想起。深深地把你想起。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看到让人感动的电视剧,我就会想起你,因为我觉得这个剧情演绎的就是你和我。

我没有很想你,可是在我决定忘记你的时候,你的一切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无法除去,但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不是很想你,只是在不该想起你的时候想你,想你与我那点点滴滴说得不太多的话语,好像每一句都代表着某种意义,其实我知道,你只是随口而说,而我却想得好多,也好美。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会永远保持这种喜欢你而不去打扰你的心态继续想你,继续喜欢你,默默地将你藏在我心灵的最深处,我不会让你知道我有多想你,我有多喜欢你,但是我会让你感觉到在离你不远的地方,依然有个人为你默默祈祷祝福着。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小时候喜欢药店里的铜臼,金光明润,摆在柜台高处,后边透出隐隐的药名:半夏、当归、荆芥穗、紫花地丁……一重重的小抽屉直达屋顶,就像佛殿后边的小观音像一样,多到无穷。在我的印象里,药店和佛殿都有一种气氛,这气氛让人得小声说话,当阳光透进来时,心里格外平静。

总之,这铜臼迷住了我,我拿着装橘子皮的口袋(干了的橘子皮可以卖到四毛钱一斤,是我整个冬天的收入),站在柜台附近定定地看它,我发现在铜臼上围着铜杵,还盖着一圈小皮子,可以防止药粉迸溅出来,周围放着小方纸,捣好的药面儿就一味味堆在上面。铜杵因为经常使用,亮到了顶点,而药粉的气息自然好闻。

这光亮和味道使我产生感情,使我在路上恍惚,在课堂上用整堂课的时间细想——要是能把臼翻过来,厚厚的、重重的,让药粉无声地流到纸上该多好……我几乎相信那个捣药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了。

铜臼能捣所有的东西,把一切变成粉,无限地捣,光是这种想法就让我感到过瘾。我只有在秋天松果落地时,才能用一块旧布包上一些干树叶揉搓,变出一些粉来。然后我拿着装树叶粉末的小瓶子晃来晃去,想着沏成茶水给父亲喝。有一回我真的就这么做了,我把“茶”捧给刚下班的父亲(粉末都已滤干净)。父亲虽然对我的好意略感奇怪,但还是喝了,喝完就趿拉着鞋过来找我。我和母亲在大房间里笑,他一来,我们就笑倒在地上。他说:“这是什么?我死了你们都要倒霉!”

后来,一想到父亲认为国家会替他申冤报仇我就想笑,一直笑到去山东下放的路上。那时,我正在收集花生皮和果核,准备做成动物饲料。

我养鸡、兔、乌鸦和山羊。我捣饲料的杵是石头的,臼也是。臼多用潍河以东一百里东山上的石料凿成,新的很浅,旧的深,当然旧的石杵就磨短了。我的臼是借来的`,有一道细细的裂纹,不是很好,但依旧迷人。说好的借三天,那三天我就一直用杵捣,然后用粗纱布把捣过的东西罗成粉,剩下的再捣。我蹲在床边忙这件事,床边还堆着玉米叶和地瓜干,那是配方。捣过的粉很细,有一种磨坊里和地里的土味。我把捣好的成品装进一只旧鞋里,每次用小勺计量,一天两次喂兔子。兔子饿得不耐烦了,母亲就把地瓜干直接丢到兔窝里去。地瓜干未经过粉碎、计量,就直接被兔子吃下去,这让我不快。但这种不快还来不及达到恼恨的程度,石臼就要还给别人了,我的“食品加工业”就停了产。

石臼摆在集上,三块钱一个,粗粗的、白白的。而用过的则会显出一种绿色,浅绿,里边的石色也因此显出细致和光润来,有斑纹,摸上去是凉的。这样一种好看的石质(实质)引起了我的另一种崇拜,让我想到了磨光的石头、城里的石台、庙宇光洁的样子、台阶上稳重而斑斓的花纹,就更不要说图章店里那些清凉的印章了。要是把一块做臼的石头镶到王府井百货大楼的台阶上,一年就被磨光了吧。我没觉得这是在买卖中,而感觉自己像进入了一个庄严的展览,每一块石头都甜润动人。

家人拒绝买石臼,理由是贵,并且太重。我家搬离北京的时候,母亲对重东西恨透了,而这个只能是被看成玩具的石臼,重得就实在不能再重了,她于是决定不再惯着我——我当时已经赖着不上学了,便拒绝给我买:“有什么出息!”我父亲呢,在三里以外的连队里住着放猪,想回一趟家都难,这石臼我是别想了。

脑子是个怪物,你让它别想,它并不会不想。终于,机会来了。一个傍晚,过节,邻村二甲宣传队的人来演《沙家浜》,我们村的人都早早地招呼着去场上看戏了。房东来叫了两回,因为这部戏我在城里已经看过多次,便只是应着,并没动身。一会儿村里门环响动,家家户户走得空无一人,只有狗在墙下趴着,用尾巴打墙土。当时风平浪静,晚霞绯红,映得院子恍恍然,我和母亲堵了鸡窝,关好兔子,理理柴草,再抬头天就暗了,淡色的云下露出了一点星光,一天的事算了了。回屋点上灯,油灯明明的,刚用热碱水洗过的灯罩很干净,新剪的灯芯露出蚕豆一般饱满的火苗来……远处传来了锣鼓声,戏开场了。

我们不知道说什么,就说到戏上来。戏词儿是早背下了,所不知的是村剧团的简陋程度,鼓是有的,锣也有,二胡呢?幕布呢?谈话忽然激烈起来,母亲说有幕布,我说没有。其实都是随口说的,但既出口就要坚持下去,争的情形回忆起来历历在目,我们最后竟急起来,说要去看,打赌,如果没有幕布,母亲就给我买石臼。“那如果有幕布呢?”母亲问。有?我这时死也不相信会有幕布,怕母亲反悔,就押上了最可怕的赌x:“如果有幕布,我就去上学!”

我和母亲在村里走着,进了大队的场院,有梆子声,我从汽灯的光影中看见了胡传魁和刁德一都低着头,都一样瘦瘦的,我一下呆住了,我不相信会有的幕布,就在那儿,颜色和胡传魁穿的衣服差不多。

快到院门口的时候,母亲忽然说:“那就算了吧,不上学就不上学x。”

那一刻我记着,我自由了,虽然我后来又钻进了许多罗网,但那是我自己的罗网。

那一刻我自由了,就再也没有被捉住过。我得到了自由的日子,也给自己套上了枷锁,但在任何时候,我都可以说:“我要走了,我不是你们的,我还有好多事情。”

后来我有了许多东西:邮票、砂轮、印章、沼气池,还有大堆的石头,准备筑成炮台。我小时候想要的几乎都有了,但是我一直没有石臼或铜臼。我知道,以后也不会有。

我喜欢跳舞随笔

我从小就有音乐细胞,从一岁大点儿会站立开始,只要听见音乐,就会兴奋地扭起小屁股,扭得可好看了。大人们都夸我长大跳舞肯定有天分,果然预言真的就出现了,我十分喜欢舞蹈。

从我上幼儿园开始,每到要表演的时候,我没有一回不参加的,而且每次我都是主角。上一年的时候,奶奶让我去练中国舞,每次压腿的时候,其他同学都“哇哇”直哭,而我却根本没有哭过。每当有客人来我家的时候,爷爷奶奶就会让我表演一下我学过的舞蹈,每次都会得到客人的赞扬。每当这时,我就会很得意、很自豪。在练功方面,别人不敢做动作,我敢做。每到星期天上舞蹈课的时候老师总让我来做示范,今天也不例外,为此我很开心。

我喜欢跳舞,因为跳舞能带给我快乐,也能带给我自信。

我喜欢跳舞随笔

我不喜欢跳舞是有充分的理由。跳舞是一种艺术的升华,可我并不喜欢。以前学跳舞是父母逼迫的,说什么会有气质,不会坨背,我还小,所以都听父母的。以前,我喜欢美术,曾经梦想着画遍祖国的大好山河,然而,这个希望终究破灭了,当时的我很懵懂,很天真,没有坚持我那伟大的理想,放弃了,在那段烟雨迷蒙的日子里,没有一个听我说话的朋友,我很孤单。现在,父母又想让我学美术,我不明白,也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当初要扼杀我那纯真美好的梦想呢?现在是想“死灰复燃“吗?我现在已经12岁了,六年级的毕业生了,我有自己的看法和理解:既然他们知道我喜欢,就应该去培养我的兴趣爱好,而不是一味的扼杀。再说到跳舞,我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不愿意就是不愿意,无话可说。或许,我的态度过于偏激,但,这是被逼的`。因为它关系到自己的一生。

朋友,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我喜欢跳舞随笔

五原一小五二班祁淼舞蹈的种类很多,如:印度舞、孔雀舞、芭蕾舞……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风格,吸引人们的眼球。我最喜欢的舞蹈是印度舞。

要想跳好舞,必须付出汗水与泪水。基本功是第一标准,如:软度好,跳的就棒;软度不好,跳的就差。只有每天坚持不懈的.练习,不怕疼痛,付出辛苦,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舞蹈员。记得我刚开始学舞蹈时,老师给我们挨个压腿,我痛得都哭出来了;后来压腿,泪水仍在眼眶里打转转。通过我每次长时间的练习,压腿对于我来说已经非常轻松了。

舞蹈不仅可以增加我们柔韧性,还可以锻炼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不畏疼痛,坚持到底的意志。舞蹈还是一项健身的好方法,它不仅可以让你拥有好身材,好的气质,也可以使我们的性格变得开朗,心情愉快。练舞蹈也很危险。练习基本功时若不听老师指挥,很容易导致腿抽筋,胯歪,骨折等,所以练舞时需要我们要按老师的指挥小心地练。舞蹈是一个很好的运动项目,希望更多人能加入到跳舞的行列中,健康每一天。

我喜欢大海随笔

喜欢无边无际的大海,喜欢它的风平浪静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我喜欢大海随笔,希望您喜欢!

有人喜欢峰峦雄伟的泰山,有人喜欢水平如镜的西湖,有人喜欢风景迷人的海南岛,但我却喜欢波澜壮阔的大海。

海滩不仅景色迷人,而且物产丰富,你看,鱼虾在此遨游,海螺在此居住,螃蟹在此觅食,海鸟在此欢聚……再看那橄榄树上,海鸟在树上唱歌,螃蟹在树下打洞,海螺则悄悄地隐藏在树根底下。你只要在海滩上一转,便可得到这些可口的海鲜。

百川到东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是啊!时间就像流向大海里的水一样,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不能让时光白白浪费,要像海中的石粒一样在贝壳里随着时光的流逝,把自己磨练成一颗晶莹的珍珠。

落日的余晖笼罩着海滩,我和爸爸妈妈恋恋不舍地回家了,我想大海不仅景色迷人,而且给了我们许多生活的启迪。

我最喜欢看海上日出。在太阳还没升起时,我就早早的起床,跑到海边,坐在石头上,等待着日出。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在海天交的地方出现了一道红霞,接着有一团火球在跳跃。啊,那是太阳!他一纵一纵的想上升,慢慢的越升越高,最后,它完全跳出海面,出现在天空中。这时,大海被太阳映红了,好像给大海披上了一层红纱。海面上闪耀着五彩宾纷的光圈。

我还喜欢晚上的大海。晚上还是深蓝色的。月光照再海面上,就像给大海披上一层银沙。我漫步在沙滩上,海风轻轻的吹拂着我,注视着那微波亃亃的海面,听着那哗哗的海浪声,只觉得心昇神诒。

我爱家乡,更爱家乡的大海。

我喜欢无边无际的大海。海水满盈盈的,照在夕阳下,海涛像顽皮的小孩似的,跳跃不定。水面上泛着点点金光。

在风平浪静的时候,我喜欢在海边散步,浪花梳理着脚边的细沙,海风轻轻地抚摸着,抬头望着大海,此时的浪花像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我也喜欢刚大海的汹涌澎湃的气势,这时候的大海成了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大将军,有着不可抵挡的气势。

我喜欢大海,喜欢它的风平浪静,喜欢它的奋勇拼搏,喜欢大海留给我的美好回忆!

我喜欢跳舞随笔

舞蹈室一种通过肢体和表情来表达语言的艺术。我在一次音乐课上有幸看到了。

起初,随着音乐轻柔地响起,一个女孩在明亮的白色灯光下翩翩起舞,金色的贴身衣服反射出光芒,闪亮得耀眼,身体轻巧地在舞台上翻了几个跟斗,发出微微的碰击声。突然身后同样身穿着金色衣服的女孩围拢在一起齐声大喊:加油!然后一个像弹簧般的跳上了半空中,似乎是接收到了胜利的信息高兴到了极点的精灵。可是音乐逐渐变得低沉、伤感,悲伤传染到了那些快乐的精灵身上,立刻低垂着脑袋。一个女孩不知从哪里拿出来了一个球,走到台中央,周围一双双眼睛好奇的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女孩将足球抛向了空中,划过一条完美的弧线后落了下来,音乐进入了高潮,开始几月起来,入海们涌向那颗球,争夺者,混论中一双手悄然得接住了。女孩们沸腾起来。她们排成一条直线,从身后拿出一张长方形红布条上面写着:中国队,胜利!末尾音乐大了个特重音,最后,停止了。

我却还未从刚才的表演中苏醒过来。

我喜欢跳舞随笔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姑娘,有很多兴趣爱好,踢毽子、打羽毛球、滑冰、画画等等样样在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跳拉丁舞,它已陪伴我渡过了5年的美好时光。

爸爸说我小的时候只要一听到音乐响就会手舞足蹈,经常逗得大人们哈哈大笑。在我4岁那年,爸爸说:“你那么喜欢跳舞,就给你报拉丁舞吧”,我听后,一蹦三尺高,从那时起,舞蹈就成了我亲密的伙伴。

教我们拉丁舞的是一个男老师,对我们要求可严格了,不许我们缺一节课,还要穿上正规的拉丁舞服和拉丁舞鞋,上课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根长长的竹棍,谁要是不用心跳或动作没跳到位,那根竹棍就在会谁面前晃来晃去,经常吓得我们心惊胆战,一节课下来,我们累得腰酸腿痛、汗流浃背,但也学到了不少舞蹈动作,在老师的严格要求和自己的辛苦努力下,我现在已从初级班的新生变成“精英班”的老队员了。去年“六一”儿童节时,舞蹈老师精心为我们编排了拉丁舞节目,我的精彩的表演得到了全校师生的好评。我还参加过很多比赛,去年5月,参加了“汉南领秀”杯大赛,取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暑假,我还去西安参加了“西舞杯”全国第四届拉丁舞新秀公开赛,取得两个一等奖的好成绩。

我深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今后,我一定要继续努力,多下功夫,争取登上拉丁舞更大的舞台。

对喜欢的随笔

一生之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去喜欢,以下就是来自随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喜欢的随笔,欢迎阅读和借鉴。

有句话是: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

淡淡的爱很真、很纯,喜欢就是如此。喜欢一个人或事物,表露出来的就是淡淡的爱。就仿佛你喜欢阳光下静静绽放的花儿、喜欢雨后带着雨滴的玫瑰……喜欢,就是喜欢,那么简单,那么随性。那爱是什么呢?首先,爱的程度远比喜欢要深沉,深深的喜欢,那便是爱了。喜欢一朵花,你会摘下它;而爱一朵花,你会为它浇水,呵护它的成长。所以,爱是远比喜欢的程度要深,爱更多体现的是一份责任、一份付出、一份坚守。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心中有了一丝好感,就会产生喜欢的情愫,或许,不必为了这份喜欢去负责,只需在心中淡淡的爱着就可以;而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需要完全去接受对方,爱他优点的同时,更需要爱他的缺点。优点,大家都爱,无可厚非,但是,当你真正的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连同他的缺点也一并爱上的。想起一句话:爱上一个人,或许从爱上他的缺点开始。是啊!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不会讨厌他的缺点,相反,你会因为他的缺点而更爱他,并且,也不想改变他,只是,完全接受他,这样的爱,才可以被称作是深深的喜欢吧!所以,当你真爱一朵玫瑰的时候,你也不会厌恶她的刺。

喜欢,如此简单,或许,只要静静的,远远的欣赏你就好;爱与之相比,就会复杂许多,但是,你不会因为爱的复杂而不敢去爱。真爱上一个人,哪怕不能在一起,你们也会祝福各自安好。在相爱的世界里,你可以完完全全的做自己,而不必为了取悦对方而改变自己,因为,爱就是完全的接受对方,既然,是完全的接受,你就不会想着去改变他。真爱一个人,是我们各自保留自己,做自己,并与对方和谐共处,产生美好的共鸣。若是单方面的爱,就会比较尴尬。所以,爱有它的复杂性,只有两情相悦才会令人愉快!

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淡淡的爱,深深的喜欢,喜欢与爱着会感到幸福,因为,喜欢与爱里都有刚刚好的幸福的温度。

我喜欢上的,终究不是现实,终究只是幻想,终究只是虚构。

我跟许多人说过,我很喜欢尹智厚,喜欢他最悲剧的结局,是的,我知道,最能抓住人心的不是只有悲剧的结局才会让人印象深刻,让人难以忘怀,让人久久思虑,让人深思其中的原因。所以,我会喜欢那个剧中的尹智厚,那个完美的悲剧王子,可是,我并不喜欢现实生活中的那个金贤重,那个很脱线,很努力地追求自己梦想的大男孩。不,也称不上是不喜欢,只是没有感觉,没有对剧中尹智厚的感觉,那种为他心疼的感觉。只是,看到他就想哭,其实,应该说很心疼他为丝草做消防员,做救生员,可是丝草却做不了他的谁!

我也和许多人说过,我喜欢单君昊,喜欢他细腻的心思,喜欢他高高在上的唯我独尊感,可是,同样地,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明道也没有这种感觉。而我明明也知道明道的优秀之处以及他为了成为演员所付出的努力,我在《读者》上看到那篇介绍他成长历程的文章时也很感动,可就是比不上对单君昊的感觉。我明明也不是不喜欢明道啊!

银白色的灯光照耀着我的全身,我不敢动弹,嘴角颤抖无法开口。“拍拍拍”台上响起了熟悉的掌声,我紧张的看着下面为我鼓掌的你,深吸一口气,双手紧握着话筒,理了理那离乱的思绪,想起那我准备已久的歌词,看着台下微笑的你,我张开了口,歌声也在这音乐室里开始回荡着。

我喜欢你的名字,你的名字有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喜欢你洒脱的笑容,喜欢你那会说话的眼睛,喜欢你嘴角经常勾起的坏笑,喜欢我把你的手紧紧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不曾想象自己能拥有你。

以前,我经常上网看着别人讨论你的话题,看着你越来越多人喜欢,我的心里又高兴又伤心,这种不知所措的感觉至今还遗留在我的心里。现在,你终于从照片里走了出来,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又似观音座下的金童,妖媚而又帅气,让我无法分清楚你是男是女,深深吸引着我的眼球,占据了我整个心里。你看着我,嘴角勾起了弧度,缓缓向我走来,我无法抗拒的站在那里。

“这位小姐我有这个荣幸请你舞上一曲吗?”你的声音轻轻划过我的耳边。

我小心翼翼的把手搭在了你的手上,我不敢想象那修长白皙的双手正拉着我那双笨拙粗糙的手,我的脸瞬间红透了。我呆呆的任由你来操作,而你身上的独特的香味让我整个心都变得十分的柔弱。

曲终了,我停住了那凌乱的脚步,抬头望了望你,你的微笑从来没有从你的脸上消失过,还是那么淡淡的笑着,我整了整裙子,挥动着双手想把脸上那两片红晕压下去,可是滚烫的脸蛋始终保持着“高烧”的状态。

“小姐,我很开心,今天谢谢你了。”你再一次开口了,我微微的愣住了,看着你脸上那更深的笑意,我不好意思的低头傻笑。

“咚咚咚”外面的钟声想起了,十二点准时到了,你挥了挥手,示意自己要回去了,就像灰姑娘到了十二点离开王子一样,我紧紧地追随着你,直到你消失不见,却没有给我留下可以再次寻找到你的水晶鞋。

你和我说过你的名字里面藏着的意思是“沉静的爱”就像是我们俩一样,这份爱情随无法延续,但却十分的沉静。

舞台下的你等待着我唱完那首歌时,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微微的笑了下,是的这就是最沉静的爱。

梦醒了,我望着那盆曾经种过白色风信子的花盆,似乎我又想起了你。风信子,沉静的爱,也许只有我们俩明白。

我喜欢你,白色风信子。

很喜欢夏七夕,喜欢那些小小的浪漫,懵懂的悲伤,静静的等待。喜欢在每篇问章中寻找她的身影,喜欢在同一本杂志上等待故事的结局。喜欢给她留言,轻轻的打上一句:深蓝,喜欢你。

却不知道,你会不会看到。喜欢她的《蓝色气球和苏夏》《海是倒过来的天》《带着眼泪去流浪》……喜欢她用最华丽的语言编制出的一个个受伤的故事。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在这个夏天,七夕姐姐写的——《我不是你的多啦a梦》,喜欢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有来世的话,那么我会在佛前祈求上天,让我出生在幸福健全的家庭,不会遭遇天灾人祸,生离死别,重新将你遇到,陪你好好的活一遭。只是那时你还会记得我吗?我喜欢,在这个并不快乐的夏天,带着忧伤的心情,读你的长篇小说——《后来我们都哭了》,喜欢她的封面,她的文字,她的青春。七夕姐姐,我很喜欢你的样子,喜欢你空间中的生活照。那么清纯的面容,可是……你的眼神总显得那么夏伤。七夕姐姐,有很多人都说你是悲情女王,可我觉得,那是错的,你的文章总让我感到莫名的温暖,莫名的夏伤,莫名的痛楚,却不知自己为什么会那样。我,可以用很多的话心疼一个人,却不及你的一句话来的伤情。

你们可以去七夕的博看,是她的11月5日写的博文:微博上有个好玩的投票问,你妈嫌你什么?选项五花八门,我妈嫌我太懒惰,我妈嫌我乱花钱,我妈嫌我爱上网,我妈嫌我长不大,我妈嫌我没有男朋友等让人忍俊不禁。但看到朋友回的一句话后,我立刻泪崩,她说,我妈嫌我离家远。或许现在的很多寄居父母羽翼下的人并不懂这句话对一个漂泊的人的含义。但我不介意告诉你们,当有一天你耳边没有了父母的唠叨,你远赴千里的大学不再能轻易尝到妈妈做的饭,你谈恋爱受伤后哭得一塌糊涂却找不到人倾诉,你茫然走过一条又一条的大街,你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你身上只剩两元钱吃饭,你生病无人照顾只能躺在床上望天花板,你始终不习惯开火而总是泡面应付一日三餐,你在公司被人两面三刀算计,你在社会上行走艰难时,你一定明白家的存在意义。……我喜欢,有很多人喜欢七夕,我喜欢,喜欢七夕。我喜欢花火,买他们的花火,让他们无处可买花火。

喜欢静静地,倚在阳台边,呆看着蓝天白云,绿树红花,看鸟儿从眼前飞过,然后又消失在天边。

喜欢黑夜,独自一人站在星空下,数着那正散发着光芒的星星,寻找那颗最亮、最美的那颗,然后安慰自己:“我不孤单,看,天使正朝着我微笑呢。”

喜欢做梦,看梦里美好的世界,看梦里微笑的自己,看梦里真挚的朋友,然后轻轻告诉自己:“我有朋友啦,不是虚伪的,而是真诚的。”

喜欢歌唱,把所有忧愁都融合在里面,让它随风消逝,然后高声大喊:“我不悲伤,我快乐!”

喜欢朋友,无奈,却发现她们好虚伪。于是,我学会了伪装,假装,很快乐。

特喜欢杂文随笔特喜欢杂文随笔的作家

刚刚看了一遍文章,是关于人性渴望。作者写到:

摘自网络。

你热爱什么,你的精力就集中与什么,你的生命里就蕴藏着什么。

譬如我,除了热爱写作,我还喜欢看一些娱乐新闻,八卦之类的。我并非追星族,纯粹是个人兴趣。当我看到一些娱乐新闻,心情就很轻松,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满足感。

这应该与我爱看电视剧有关。从小我就是个电视迷,人送外号“电视大王”。只要是我看过的电视剧,我不仅知道剧中人物的名字,而且记得住扮演者的姓名。所以以前我对演员们演的电视剧如数家珍。

现在的我只熟悉一些相对老些的明星,至于小鲜肉啦,流量小花只知道一点。

曾经我幻想着自己能成为一名娱乐记者,访问自己喜欢的演员。因为喜欢看电视剧,常常深陷其中,甚至不能自拔。

这就是因为喜欢,所以爱屋及乌吧。

而今天我更乐意把看娱乐新闻的时间,让路于读书,写文字。因为通过读书写文,我能遇见另一个自己。而这个自己,是我一直追寻的'那个自信、勇敢乐观的“我”。

但世人往往是: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亦是如此。

“莫嫌天涯海角远,但肯摇鞭有到时。”因为喜欢,心有不甘,2018希望遇见更好的自己!

《因为我喜欢》随笔

鹰,是天之骄子,拥有坚韧不拔的品质与搏击长空勇气。我喜欢雄鹰的品质与勇气,它激发我前进的持续动力。

还记得那是一个阴雨天气,我们一家子来到了海拔一千多米的神仙居,远远望去,山地被乳白色的浓雾包围着,若隐若现,一条石阶蜿蜒而上,消失在云雾的`尽头。我望着高高耸立在云雾之中的山峰,摆出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架势,率先开始登山。一路上,两旁的树木青翠欲滴,溪流清澈见底,远处从山顶倾泻而下的瀑布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声响,真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感觉!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们来到了半山腰的观景平台,我早已累得气喘吁吁,望见一旁的告示牌上写着此处距离山顶还有600多米。我刚才的“牛犊”气势全没了,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早知道这么累,刚才还是选择乘缆车了。”我正想开口说原路返回时,爸爸笑着对我说:“你不会是还没登顶就想要下山了吧!若真是这样,那你跟你的偶像——鹰比起来可就差远了!”

爸爸的話,一下子激起了我的斗志,我红着脸说:“才没有呢!”说罢,我又开始登山了,爸爸、妈妈紧随其后。尽管山路越来越陡,有的石阶落差甚至超过了一米,我咬咬牙,拄着登山杖,慢慢爬上去,此刻有一股力量在鼓舞着我,支持着我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不断前进,每登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又能看到不同的风景。

大约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的眼前豁然开朗了,我们到达了神仙居的顶峰。此时浓雾渐渐散去、太阳出来了,站在观景平台的边缘,缕缕薄雾犹如给神仙居披上了一层薄纱,在微风的吹拂和阳光的照射下,异常美丽动人!我不禁感慨万千:雄鹰只有抛下恐惧,才能在天空翱翔;人也是如此,只有坚韧不拔,才能谱写辉煌的一页!

品读雄鹰,让你坚韧不拔;品读雄鹰,让你充满勇气;品读雄鹰,让你领悟生命的真谛!我喜欢读雄鹰!

我喜欢杂文随笔

轻盈晶莹。

润泽剔透。

下雨的时候。

可以肆无忌惮。

可以放纵优思。

娇柔艳丽。

花期可待。

花开的时候。

可看蜓蝶飞舞。

可以轻嗅花香。

柔软万化。

可滴石穿。

浮入水中的时候。

可以柔和整颗身心。

可以净化所有尘埃。

绿叶青翠。

落叶多姿。

阳光照耀的树底下。

闪动片片银光。

挑起缕缕秋思。

徐徐无影无踪。

凉凉无所不在。

起风的时候。

树叶沙沙作响。

拂过寸寸肌肤。

吹散所有愁思。

如雨如花。

如水如风。

如落叶飞絮。

如新叶生发。

我想要。

化身为风。

无形无迹。

不被谁所知。

跟在你身旁。

生生世世。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写文章时,那笔尖“沙沙”地磨砺纸张的声音,清脆,悦耳,温馨,仿佛我写下的是整个世界。

我喜欢,读书时,那耳边萦绕的“嗡嗡”回声,入心,入情,入境,仿佛我在和许多伟大的人物在无距离对话。

我喜欢,对每一次经历,做一个总结,然后告诉自己,微笑地面对痛苦和感伤;也会告诉自己,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不如昂起高傲的头颅,拉起上扬的嘴角,轻松的面对。因为我们要学会承担,更要学会坚强。

我喜欢,带着无畏的心,带着坚定与自信,当一次短暂而又帅气的英雄。因为,我们是花季的少年,蔚蓝的天空风轻云淡,可以任由我们张开稚嫩的翅膀,肆意地翱翔。也许我们飞不到自己想要的高度,也许我们会折翅而返,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年轻就是资本,九十九次不成功,我们就做第一百次的努力!

我喜欢,犯下的错误,自己来承担。即使不承认,错误依然存在;选择了逃避,那就是懦夫。不躲不藏,勇敢地站出来,承担错误的后果,让自己的心更加安然与恬淡。

公众号:太和教研。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家的窗台上有一盆花,它有一个吉祥的名字——“一帆风顺”。

你看,它的茎又细又长,颜色绿绿的,用手摸一摸,特别光滑。它们一根根聚在一起,努力地向上生长着,你长我也长,好像在比看谁长得最高。从外面看不到它的根,它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

花还需要绿叶陪衬,有了绿叶陪衬,花才能变得更美丽。叶子是深绿色的,油亮油亮的,太阳一照,简直能发出光来。它的形状像一根羽毛,叶脉错落有致,像我们身上的.毛细血管。叶子一层层地向上舒展着。看到这一切,爱慕之心油然而生。

它的花更是与众不同。它的花瓣是白色的,看上去是那么纯洁、高雅。它含苞欲放的时候,像一个小月牙,在羞涩地看着我们。我轻轻地扒开叶子,呀!还有几个花骨朵躲在叶丛中睡觉呢!我仔细一看,有一朵花张开了小嘴,露出了黄色的花蕊,像一根狼牙棒。可惜它没有完全开放,我闻不到它的香味。我真希望它快点开放,好看一看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走到远处,再看一看,它就更美了。洁白的花像一只丹顶鹤,层层叶子如同丹顶鹤的羽毛,微风一吹,叶子轻轻地抖动,好像要飞起来。

看到这盆花,我被迷住了。它美丽素雅,还带来美好的祝福。我喜欢“一帆风顺”。

随笔喜欢

但是,每个人都是你生命中美好的遇见。遇见,是世界上美好的存在。

当你对一个人的感觉仅仅停留在喜欢的那个层面,不考虑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也不考虑过多的复杂元素。有时候,单纯的喜欢更弥足珍贵。

仅仅是面对着喜欢的.人笑,看着就已经是一种享受,就连打情骂俏也显得特别地可爱。这种时光如此美好,可却像琉璃珠一样,脆弱易碎。

喜欢就是喜欢,可那并不是爱。当你了解到这一点的时候,你已经长大。转瞬间,你会发现曾经的迷恋只是一时的年少轻狂。

从一开始,仅仅是喜欢,相互安慰的喜欢。

随笔喜欢

我80岁的父母每天坚持看养生节目,各个频道换着看。

一边看还一边做笔记,戴着老花眼睛,非常认真的做笔记。

看到我们,就翻着他们的笔记本追着我们说,哪样哪样吃了对身体哪里哪里有好处。

或者吃饭的时候,说,这个对胃有好处,这个对眼睛都好处,那个清血脂那个降血压、、、

这让我非常不以为然。

吃个东西,为什么一定要因为对身体某个器官有好处才吃呢?

为什么不是因为喜欢呢?

这是不是目的性太强了?显得太功利了?

好比交个朋友,好比恋爱和结婚,要因为对方的条件呢?

为什么不是因为喜欢呢?

这真的一个有趣的疑问。

我经常听到一些年轻人说,他们要找什么什么样的人。

大都有一定条条款款。

要有房有车。

要高学历。

要有稳定的工作,最好是公务员。

要对自己百依百顺。

因为朋友有关系人脉广,我办事情便捷所以我和他(她)成为朋友。

因为朋友是医生,方便我去医院看病所以我和他(她)成了朋友。

因为朋友是有钱人,我可以跟着他(她)吃香喝辣,所以成了朋友。

说起来好像都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但是,听的多了,我不禁好奇,为什么不首先是因为喜欢呢?

好比食物,我们对食物最初的要求是满足身体需要,后来物质极大丰富了,人们开始追求高品质了。

要对健康有益的了。

这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

只是后来慢慢性质就变了。

变成了因为对身体某个器官有好处,人们才食用某些食材。

变成了因为对方有房有车是富二代,所以才嫁给他。

变成了因为姑娘长得漂亮所以才娶了她。

变成了因为对方有利用价值,所以成为朋友。

看看,问题就出在了这里。

本末倒置了嘛。

我反对单纯因为对健康有益才食用某些食材。

我也反对仅仅因为对方可以利用才成为朋友。

我更反对因为一方某些条件优越,才与他(她)建立婚姻关系。

我觉得我们吃东西,对食物的基本尊重是因为喜欢。

不单单因为对健康有好处才食用。

我们选择对方作为自己的结婚对象,更是因为喜欢。

不是因为你各方面条件好我们才结婚。

我们成为朋友是因为彼此欣赏,相互懂得。

不是我遇到事情,你可以帮我摆平。

前年我看了一部李汝建导演的纪录片《苹果树》,产生了强烈共鸣,并对种植苹果的胡大哥一家产生了深深的同情和敬佩。

以至于我们看了后禁不住想,以后要多买苹果多吃苹果。

但是问题是,我不大喜欢吃苹果。

在所有水果里,我最不怎么喜欢的是苹果。

我不喜欢的原因其实只是觉得苹果太难得咀嚼又太甜了。

最喜欢的橘子或香蕉,仅仅是它们几乎不需要咀嚼。

我说要多吃苹果,不过是因为被纪录片感动了。

生活往往就是这样——你再感动,也不能取代真实感受。

我不会因为感动而天天吃苹果。

也不会因为苹果对身体有好处而爱上苹果。

所以道理就是——。

如果因为感动选择和苹果结婚,显然是欺骗自己,也是对苹果的不尊重。

我和橘子结婚。

就是因为我喜欢。

作者:阿秋。

公众号:青衣街的阿秋。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爱阅读的人?我不清楚。

对于阅读,我的最初印象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幼儿园的老师每周都会来给我们一本精装的图画书,指着书上图片给我们讲述有趣的小故事。

或许是出于对故事的喜爱,或许是因为对新事物的好奇,再或者只是为书上精美的图案所吸引,我回家让母亲也给我买上两本这样得书,一到晚上就趴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翻看这两本书,看着好看的图片,听母亲把故事讲给我听。

那是我真正喜爱的是读书还是看图呢?我已经记不得了。

长大一些,已经识字了。记忆犹新的,地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一套四大名著。收到礼物时是心潮澎湃,可后来把每一本打开的最终结局都是翻不过第三页。

那时的我最喜欢的只有两种书,一种是所谓的“校园文学”,记得那时在学校里也是大受欢迎的。那些书其实不过是些无厘头的笑话构成的小说而已。还有一种说出来都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连环漫画,常常是看得入迷。

当时读我觉得自己是很喜欢阅读的,当时并不关注一本书的价值有多大,更多在乎的是这本书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和我口味。我那时看书很快,看完一本买一本,家里的书很快堆成了小山,不过读得快的同时忘得也快,没有几本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可能并非是真的喜爱阅读,也许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罢了。

初中可能是我的阅读灾难期了。那时觉得小学的读本太幼稚,再难读一点的又枯燥乏味,于是那段时间的我变得无书可读,唯一的阅读可能就是每天的报纸,那也只限于一些娱乐新闻和一些我感兴趣的时事。

现在回想起那段时间,最多的是后悔:有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用来阅读?那么多优秀的作者为什么不尝试去深入了解?不过这也是后话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极既不爱阅读的,甚至可以说是拒绝阅读。

再次燃起阅读之心是在遇见高一的语文老师后。他向我们推荐许多的好书,不只是书名,还有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的身世一并都告诉我们。我就这样被书吸引了,我开始走进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走进把栏杆拍遍的辛弃疾、乱世中的美神李清照,走进拯救犹太人的辛德勒、肖申克监狱里追寻自由的安迪……我慢慢地接收到了阅读给我带来的种种感受,不止是喜悦与轻松,更多是感动与深思。

我走进最深的当属《红楼梦》,就是那本我在之前没有翻到过第四页的名著。一开始依旧是不知所云,后来带着老师对后面情节的透露而产生的兴趣,硬着头皮读了下去,之后便是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不舍得放下,读过之后总是长久地回味里头人物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

也许现在是我最喜欢阅读的时候吧,不止是书本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阅读给我带来的思考。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喜欢的随笔作文

我的相机里有许多照片。其中,有一张是我最喜欢的,看到它,我就想起一段美好的回忆。

那是今年三月在老家六王草丛边的沙滩上照的。老家门前有一条弯弯的小河,河水清澈见底,一眼就可以看到河里的沙子和石头,还有许多小鱼,小鱼看见我就成群结队地游过来,像是欢迎我回老家,河里还有几块石头像只螃蟹趴在那吓唬小鱼。河边有许多紫紫的小野花,一小片一小片的`,美丽极了。我握着冲锋枪站在沙滩上,像一个小猎手,又像一个小战士,神气极了。一阵阵河风吹过来,爽极了!我开心地跑到沙滩上,爸爸“咔嚓”一下,就找下了这个美丽的画面。

我一想起那时的情景就像回到了老家六王。我最喜欢这张照片啦。

随笔喜欢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喜好,吾之喜好,便是读书。闲暇之时,最惬意便是能捧上一本心仪的书,静静地阅读那些带有音符的文字。一部精彩的小说,一篇优美的散文,一首绝美的诗歌,或是一册充满智慧的科普文献,一段充满着生活情趣的生活摘录,一则反映生活五味的杂文,都能将我的心,暂时从尘世的喧嚣中剥离,融入到书香之中,美妙的文字,便如一滴滴清亮亮的山泉,静悄悄地将我的心湖蓄满。情到深处,或浅笑嫣然,或喜笑颜开,或扼腕长叹,或捶胸唏嘘,或抑天望月,或泪洒衣襟……与书中的主人同喜同乐,同悲同泣,同忧同虑……,痴迷于忘我境界,于不知不觉中,洗去心灵尘埃,领悟人生真谛,遍阅世间情愫,透视人间喜乐。不亦乐乎!

年年岁岁,斗转星移,几十年过去了,沿途丢下了许多,性情变了,兴趣改了,心境淡了,唯有读书习惯,一直伴随着我。书,依然和我不离不弃,充实着我的生活内涵,丰富着我的人生履历,成了我朝夕相伴的朋友。读书,成了我生命必不可缺的部分,也是最能让我沉迷,让我忘忧,让我奋进的事,更是让我获取知识,丰富生活的源泉。从小到大,只要得到一本好书,便不择条件,或端坐书桌,或歪靠窗前,或侧立门框,寻一光线明亮处,随处品味,即地默读,手不释卷,沉迷书中,绝妙处拍案叫绝,激动时喜悲交极,兴奋时通宵达旦,忘情之时便拥书而卧。

当然,最惬意的是,秋日的傍晚,置一把藤椅至阳台,放上一个矮凳,再沏上一壶清茶,然后手棒一本心仪的书,舒服地坐在藤椅上,放松双脚,置于矮凳,在秋日午后懒懒的阳光下,淋浴着轻风,一页页地翻,慢慢地品,让心,与智者交流,与贤人低语。间或,扪一小口清茶,让淡淡的茶香,伴着书韵,魂绕心头,那真是一种幸福。或是夏日的雨夜,斜靠着软软的枕头上,就着开一盏橘黄的灯,听着淅淅沥沥的雨点儿落在树叶儿上的沙沙声响,将心埋在书中的故事里,忘却红尘纷争,隔绝尘世喧嚣,放下世俗浮躁,将一日的紧张、烦闷、劳累,释放得干干净净。这便是一种享受。

在我所读的书中,以中外名著为最多。因为,文学,既来源于生活,又是异于自身另一种生活的文体写照。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在他的红与黑中曾有这样的一句名言:“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仿又或许不同,但它是一面镜子,能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炫丽又或黯淡,成功亦或失败,颓废或许顽强,平凡或者伟大……,我们均可透过书中人物的生命历程,结合自己的人生轨迹,取之鉴之,使我们获益良多。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我们可能通过这样的映照,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让自己的人生之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

书读多了,慢慢地就有了收获。书读多了,视野便更加地开阔,就有写作的冲动,总想把身边的人或事记录下来。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变成文字储藏起来,当将一个个文字串连成行,变成一篇篇记录心境的文章时,喜悦也随之而来,心胸也顿时为之开阔。还记得我上中学之后,因为喜欢读书,作文水平明显进步。每篇作文后面,老师都会用红笔圈圈点点,多是溢美之词,加以鼓励,还常让在班里朗读。老师越是鼓励,我便越是有信心,越是喜欢,到后来,自己会见到什么写什么,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其数量,远远超过了老师的作文要求,于是,老师布置作文作业,就不包括我了,因为,我早已将他要求的作文,提前完成。以至毕业以后多年,老师见着我,还嘱咐我:不要放弃写作!

童年时对小人书的惊喜狂热,少年时看“”时的饥不择食,青年时博览群书的孜孜不倦,中年后对读书的冷静赏阅的读书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读书对人生的意义。在我看来,读书,能怡性。书读多了,心性便慢慢变得豁达、空灵,知性而温婉,“养性莫若修身,行乐不如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而且思维也变得丰富、易感,遇见美好的事物,看见美丽的风景,便会情不自禁,心中便生出“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的感念。也会常常会冥思苦想,种种有关于情与爱的文字,意与志的片段便从脑海中一串串地冒出来,一种无语的宁静、便缓缓流淌至全身,融进“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意境中,即便是身处嘈杂的环境中,也能做到物我两忘,心无旁骛,而且,由于心性的豁达,对生命变得更宽厚仁慈,希望世间处处充满和平、热爱和真诚;希望人与人能彼此相亲相爱;希望每个人生活过都过得宁静而又美好,希望人与人之间,没有尔虞我诈的争斗、没有欺骗和陷阱……。

知识如海洋,而阅读,则如小溪的流水。只有通过阅读,让无数的小溪源源不断地汇入大海,方能保证大海的不枯竭,无数的科学家,作家,伟人用他们的人生证明了这点。家喻户晓的美国科学家爱迪生一生的发明达两千项,被誉为“发明大王”。这与他广泛的阅读和勤学是分不开的。他常常通宵达旦地读书,困极了,就以书为枕,在实验里睡一会儿。因此,有人风趣地说:“怪不得爱迪生有那么多知识呢,原来他在睡梦中也在学习呀!”成功的科学家往往是勤奋的读书人,勤奋的读书实现了他们的博学,而他们的博学则为世界创造了奇迹。

在我看来,喜欢读书的人,温润。如玉。他们没有金银的喧哗和光芒,却有玉石一样的润泽和透彻,行走人海亦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他们虽春意盎然,魅力无限,却媚俗不染,保持竹之傲骨,梅之高洁,兰之幽韵,松之清雅之态,任脚下污泥无数,耳边流言无穷,仍纯洁依然,绕开世俗媚香的馥郁,隔绝百花俗艳的侵袭,以坦然的姿态悄然绽开在阳光下,向世间奉献唯美神奇之幽香;他们安静,如美丽的石头,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却思维敏悦而活跃,善于思考,不会人云亦云,听风是雨,良好的文化底蕴,让他们有能力辩别每一种声音的可信度;他们宽容、豁达,更懂得爱,灵魂深处,视情爱为人类最美好的情怀,分外珍惜生命里那些不可以遗忘的感动,懂得包容、理解、甚至迁就别人的不足,却会时时反思自己的言行。他们人在尘世中,心在尘世外,善于用自己的德行,积极的引导别人的人生,是朋友迷茫时温情的路灯,是事业低谷里最好的向导;他们外秀慧中,聪盈可人,少言,但却不乏味,因为长期得到知识的浸润,语言凝炼而哲理,沉着而理性,决不会因一时的冲动而影。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