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读后感(通用18篇)

时间:2023-12-09 06:50:11 作者:梦幻泡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书中的人物形象和情节,从而更好地领悟作者所要表达的主题和思想。请看以下一些读者的读后感,他们对作品的独特理解和情感表达,或让我们产生共鸣,或让我们有所思考。

《孙正义传》读后感

其本贯为一直孙氏(朝鲜语/韩语:일직손씨),祖先来自中国福建莆田,是中国南北朝时期南朝的刘宋时一支孙氏始祖孙凝移居高丽王朝大邱[3]。至其祖父孙钟庆,由朝鲜半岛移居日本九州。

1957年出生于日本,国际知名投资人。软件银行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1978年,孙正义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1981年创建软银集团,短短33年成了一个信息技术帝国。美国《商业周刊》杂志把孙正义称为电子时代大帝(cybermogul)。9月16日,随着阿里巴巴登陆美股市场,孙正义的财富净值涨至166亿美元,跻身日本首富。

孙正义23岁时创办软银集团,不到就缔造出日本最大的网络和投资帝国,他在投资雅虎和投资阿里巴巴已分别成为投资传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最值得创业者学习的孙正义的十大商业法则。

1、和龙头企业合作。

如果能与龙头企业达成合作,就算默不作声也会一路顺利。孙正义总是选择与龙头企业搭档,是因为可以借此享受到龙头企业的品牌号召力、价格竞争力等优势。和龙头企业合作并不简单,对软银而言,有时也会面临苛刻条件,但长远来看,这仍是成就事业最为可靠的方法。

2、别问“为什么做不到”

企业在扩张时,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此时,领导者不能问“为什么做不到”,而是必须不断向自己抛出问题,即“怎么样才能做到”。同时,领导者也不能疏远那些会解释“为什么做不到”的下属,如果公司里没人回答这个问题,公司就会在带“病”的状态下发展,导致问题越滚越大。

3、要做成一件事,必须用减法。

孙正义总是先设定好最终目标,再通过减法确定过渡目标,然后才开始迈步。普通人制定计划通常是“首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而孙正义的思考方式是反常规的:“要实现某项目标,在目标的前一阶段要做到什么,而要做到这一点,又要在它的前一阶段做到什么。”

比如,他希望最终涉足移动通信业务,但一开始却是先推出宽带业务,接着收购固定电话运营商,最后才收购日本沃达丰。若非如此,就算他开始就有心收购日本沃达丰,一是筹措不到数额庞大的资金,二是收购了也缺乏相关的管理人才。

孙正义。

4、提供自己认可的产品。

自己骗不了自己,最难说服的对象就是自己。软银推出的手机,孙正义都会亲自了解一番,只有那些能被他认可的型号才会成为软银推出的产品。孙正义和他人谈判合作之前,都要先和公司内部人士充分探讨,制定双赢的方案。否则一味追求己方利益,缺乏令对方信服的理由,只会让自己心虚对方戒备。

5、70%法则。

如果觉得自己在某项事业上有90%的概率获得成功,可能已经有同样有把握的竞争对手存在,这时动手为时已晚。如果成功率在50%,就市场的生命周期而言,可能时机尚早,同时也意味着自家企业与竞争对手相比并未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业内第三方将无法判断应当追随哪一方。因此,70%的成功率是个重要的参考指标。

6、做出1000套商业计划后再来。

创业者做商业计划时通常会基于营业额数据做出乐观、平庸和悲观三套方案,但孙正义认为三套商业计划不够,需要“1000套”。这似乎是强人所难,但孙的背后含义其实是,制作出1000套方案的关键就在于,找出方案的主轴,即用户获得率、客单价、设备投资额、用户获得成本等前提数据。

新兴市场没人知道竞争对手会采取什么样的商业战略,对方是采用低价策略,还是推出新服务提高客单价,可能性不胜枚举,只要找到方案主轴,才能摸索出正确的答案。

7、10秒内想不清楚的事先不做。

孙正义进行决策时,总会瞬间做出结论。不过有时他也会因一时“无法决定”而将相关事项暂时搁置,“无法决定”的因素要么是当时未掌握立刻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要么是尚在洽谈中,还有继续洽谈的必要。经营者每天需要自己做出决策的事情数不胜数,如果思考良久依然无法得出结论,还是不要给出结论的好。

8、首先要采取行动。

未来是不确定的,比方说无法预测产品推出后竞争对手的反应、成本的变动等。只需要按照自己预定计划去做,就算做得不好,任何一件自己做过的事,也会为将来的自己积累经验。

9、公布目标鞭策自己。

公布目标并努力实现,风险虽更高,却值得一做。其他企业也可能默不作声闷头苦干,但人家的经营资源可能足够丰富。风险型企业却必须从聚合资源开始,公布目标有利于聚合人力、物力、资本、信息等经营资源,反而可能走得更远。难点在于,目标定到什么程度而不至于让外界根本不会相信。

10、先覆盖、后挖掘。

创业企业很难两者兼顾,成立之初,应先以争取用户和市场份额为首要考量。比如雅虎日本,一开始就是个按类别划分的门户网站,然后才又增加了购物、网上拍卖等业务。

孙正义的成功有其偶然性,他是凭借手中的美元在守株待兔。——网友。

那时雅虎的许多人都认为他疯了,在192月花1亿美元是要有很大闯劲才行的,但我却认为他的成功不是靠运气,他是个能前瞻到20年的人物。——杨致远(雅虎创始人)。

《诗性正义》读后感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可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

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今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己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诗性正义》读后感

正义与诗性,看似两个极端:最理性和最感性,最抽象和最形象,最逻辑和最直觉,但两者可融为一体。正义,法律运作之崇高目标;诗性,人生追求之至善境界;诗性正义,对法律事业与诗意生活兼顾并重。正义的事业,沉重而艰巨;诗性的生活,轻快而浪漫;人生需时轻时重,适时转换。既追求正义,也踏实生活;既理性思考,也偶发诗性;既苦修专注,也情怀浪漫;既充满劳绩,也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这本书是作者徐昕将近的随笔集结,既写人写事写物写景,也写感写情写思写意。

正义,并非一种先验观念,苍茫大地、宇宙万物,是非善非恶的.,自然与正义无关。所以正义,只是人类社会政治中的建构产物,它必然受制于历史条件与意识形态的变迁。当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成本―收益为基本模型的经济学功利主义正在成为一种泛滥的社会与法律原则,这种经济理性人的假设有着将人“物化”的危险,冷漠无情的原则体系往往对弱者的诉求视而不见,作者对这种公共领域中经济学主导一切的话语权作出了批评,并提出了“诗性正义”的概念。

圆圈正义读后感

历时一个月,断断续续地,读完了罗翔老师的《圆圈正义》。不想为自己的懒惰找任何借口,直入主题,谈谈读后感受吧。

感触蛮多,由点连成面,渐成一片美丽的湖泊,各处都有摄人心魄的美,这种美便是罗老师在法律写作中展现出的思想深度与人格魅力。在罗老师心中,有一个超验的圆,她的名字叫“正义”。

书籍以“正义”为名,也是围绕“正义”这一话题展开论述的,但可爱的你若把这本书当作古板的“正义说教”,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此书并没有一本正经地劝人向善,而是从一个法律从业者的视角,讲述现实案例所折射的法律局限,探讨形形色色的道德难题:情与理发生了冲突,如何解决?舆论能够绑架司法吗?法律如何体现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诉求?如此种种,不一而足,由浅入深,层层递进。书籍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加之法律人细密的逻辑,严谨的措辞,直让人拍案叫绝。

说理,并不是此书的终极目的。本书随处可见的理论碰撞与思维激辩,体现了罗老师更深层次的表达诉求——从超验的哲学高度,普世的.道德角度,寻找永恒的人间正义与世间真理。书中也不乏“劝人”“警世”的佳篇名句,饱含着一代教书育人者“改良社会”的殷切期望。

作者一笔一言,情感真挚,有时下笔难免过于用力,教人找出了“说教”的痕迹,但这并不妨碍读者体会此书激荡的争辩与细腻的哲思,也不妨碍读者去领略道德的崇高、法律的美妙。

此书,需要遇上“适合”她的读者,因她所讲的虽本就是现实生活,却与金钱、权力、地位、人脉统统不相干,换句话说,她并不能教我们如何实现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故而,阅读者有之,但弃之者更甚。希望那些半途而废之人,有一天能够偶尔回想到阅读的美好,重新拾起这类并不“讨喜”的书。

《诗性正义》读后感

任何文化的源头对该文化始终具有规约性的意义.海德格尔从现象学的`诠释学角度出发,通过对早期希腊思想的诠释,发现希腊思想的源始性意义是存在的“无蔽”,这一意义在后来的形而上学传统中久被遗忘和背弃,于是要回到哲学之思,只有倾听源始,让存在自行显现,入于澄明,才能达到思与诗的合一,才能回到真正的哲学,也才能真正领悟人的此在.正是基于对古希腊思想的倾听,海德格尔扭转了传统的诠释学方向,启迪了现代思想并昭示出现代哲学的基本转向.

作者:雷升录雷红霞作者单位:雷升录(安康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陕西,安康,725000)。

雷红霞(安康教育学院,陕西,安康,725000)。

刊名:安康师专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ankangteacherscollege年,卷(期):14(4)分类号:b516.53关键词:海德格尔哲学希腊思想诠释无蔽存在

《诗性正义》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集》,书中有一篇《正义》的文章,读好这篇大作带给我的感受很深。

文章吸引我的是那个精彩的开头——“人间的正义是在哪儿呢?”

是呀,到底正义在哪理呢?文中有人谈到“正义在我们心里。”我反复读了这句话,思索了好久也悟到自己一点体会:“正义”深藏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有些人做着一些罪恶的事情,嘴里却是喊着“正义”这个词语。这种人的罪恶迟早要被人们发现的,也必将会被一代代的人唾骂。

在文中还有一句话——“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的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壁辉煌的签条送了去。”像这样伪装自己的人,我最讨厌!

“正义”人人都是明白这理,可为何就偏偏有那么一些人,举着“正义”之旗为所欲为,唱得避说得还好听,他们真是太可耻,太可恶,太可恨!

圆圈正义读后感

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罗翔老师真实的内心,看到一个真正高尚的灵魂,我看到一个时刻在自省,时刻在反思,不放纵自己的人,我看到一个将正义看得无比重要并且时刻为之努力的人,一个将人性置于最高处并时刻和邪恶的`灵魂作斗争的人。我知道人并不能每时每刻都做到这些,虽不能至,心向之,一个人能有这样的觉悟,在我心中便已经能称得上是一个高尚的灵魂了。一个战胜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战胜自己不是一个时刻而是每时每刻。

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文明之一,现在的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深有体会。法律约束着我们的行为,给我们的行为设置了一个框架,所有人都不得越界,但是法律只不过是对人性的最低要求,没有触犯法律的恶人也比比皆是。所以在法律之外,我们人类更伟大的是我们在对抗人性恶魔中达成的共识,即道德约束。这也是体现人类尊严的地方,他让我们脱离原始的粗鲁,给我们带来了安宁的生活。

最后,我为人们因为自己卑鄙的猜测和无端的诽谤使得罗翔老师退出网络感到心痛。走在正义和道德这条路上,罗翔老师一定也很辛苦,在此,向罗翔老师示以由衷的钦佩。借以这本书,共勉。

《诗性正义》读后感

当初在选择阅读与介绍法律有关的书籍时,《木腿正义》这个名字最先吸引我的眼球。我总觉得这个名字有极大的新颖,有难以言语的魅力。为了满足不断萌发的好奇心,我毅然选择了阅读这本书。

下面我先简要介绍一下作者以及作品内容。

作者冯象,0年代生。获北大英美学硕士,耶鲁法律博士。曾经从事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等领域的法律业务。主要研究法律与宗教、法律与伦理、法律与学、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代表作有《政法笔记》、《木腿正义》和《创世纪:传说与译注》。而《木腿正义》一书,共有1篇,分上下编。上编16篇谈法律,带有学术性;下编1篇谈学,有较强的学术性。整本书作者运用法律和学的个体案例,向我们展示了法律与学、法律与社会的关系。

刚开始欣赏该书时,我总是在想为什么作者要以“木腿正义”定名该书。幸运的是我在书中第一篇就找到了答案。故事是这样说的:马丹在儿子出生后不久突然离家出走,但是八年其妻子以及双亲未能得到任何消息。苦于疾病缠绕,临终前两位老人选择宽恕马丹并决定把全部家产继承给他,暂时拖由其叔叔皮埃尔照管。夏一个自称马丹的人与他们相认。但不久这个新马丹因遗产问题与皮埃尔发生争执并把皮埃尔告上法院。皮埃尔因没得到田产而认定新马丹是骗子。最终皮埃尔找到了证据把新马丹告上法院,虽然新马丹沉着冷静,口才了得,但一个木腿人――真正的马丹闯进了法院,彻底破灭了假马丹的诈骗梦,假马丹最终受到应有制裁。这我才明白“木腿”原指的是故事主人公马丹,而“正义”正如书中所说即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的矛盾。而读完这个故事,我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邪恶可维持一时,不能够维持一世,邪恶终究会被正义所吞噬。

书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我在这本书看到的故事中最喜欢的一个。这让我生发一个疑问:法律、法治要怎样尽可能做到完美?故事引自一部叫《秋菊打官司》的电影,秋菊的男人和村长吵了架并骂村长“断子绝孙”,由于村长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他听后大怒并踢了对方“要命的地方”。秋菊要村长认错但他坚决不肯,她就一级一级往上搞去讨她的“说法”。后秋菊难产,但是村长救了她的命,她百般感恩,决定邀请村长出席儿子的满月酒席,但就在酒席的那一天村长就因被上级查到了秋菊男人的伤处而被政府抓走,秋菊无比难堪。诚然,法律有权对伤人事进行制止并对伤人者进行制裁,(fsir)但是我觉得法律并不能像机器那样呆板。既然秋菊、秋菊的男人以及村长之间已经达成和解,那为什么还要有村长被抓走这样的结局发生呢。法也是要合理变通的,正如书中所说:国家法律的.现代化过分强调与国际“接轨”而压制民间法及其他传统规范。民间法、传统规范也是有合理的一面,况且中国法律是从西方引入,既然这样为什么要过分呆板地强调法律呢?为什么不结合自身实际,而盲目把别人的客观实际所制造的产物运用到自身实际呢。我想,中国的法律及法治要尽可能做到完美,必须注重自身客观实际,懂得与自身的合理的传统规范相结合,避免法律成为呆板机器人。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们要避免成为第二个秋菊,因为秋菊严格说是一个“法盲”,这正是推进法治所忌讳的。秋菊只想到法律保障的是个人权利,保障她那所谓的“说法”,但是却没想到法律要制止违法事。案例中村长踢中秋菊的男人的“要命的地方”显然是侵犯了别人的生命健康权,如果秋菊有较强法律意识,就算其与村长已达成和解,她也不会觉得村长被抓走是一个令她难堪的结果。

愚以为,此书一个较大的亮点是增加了漫画,这有助于增加读者的兴趣,提升读者欣赏漫画的能力。通过欣赏漫画,读者可以加深对故事的印象,甚至可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另一方面,作者凭借其深厚的法学与学功底,使得故事讲述极为流畅严谨,在加深读者阅读兴趣的同时更能提升读者的写作表达能力。

总之,我觉得此书最觉得关注的就是那个讲述秋菊的故事了。因为它对于现代法律、法治化进程都有一定程度的借鉴意义。而且,在法制观念越越深入人心的当今社会,秋菊这个形象更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反面教材,那就是避免“法盲”,积极做法律的学习者。

《正义的理念》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正义的理念》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正义?往往人们理解的正义便是,当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时,有人站出来说话,解决事情,这便是正义。但的确现实世界中,没有绝对的正义。阿马蒂亚·森认为“我们需要寻找的并非是绝对的正义,而是致力于减少明显的非正义;正义需要关注实际的生活与现实,而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制度和规则上; 正义应强调公共理性和反思,而不是寻找一成不变的公理性答案; 正义需要开放的中立性”,需要超越地方、国家的边界,在全球范围内评价一国内部的公正。”

我比较赞同他其中一个观念“正义需要关注实际的生活与现实,而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制度和规则上。”如果整天空口叫嚷着正义,公平,而与现实生活脱节了,这样的`公平是理想化的,是不切实际的。而如今,我们无论是制度还是规则都叫嚷着要改革,我认为,如果改革脱离了现实,那这样的改革带来的不是现实的公平,而是权力的绝对化,又将陷入另一个怪圈。

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公平了,我们每个人的能力有限,我们不可能解决一切不公平的事情,唯有遇见时能够不躲避,不逃避,真正真正地向邪恶亮剑,为正义拼搏。

话虽如此,但每天我们都被无数反应黑暗现实的新闻信息所包围,从小月月到郭美美,从拼爹到拼干爹,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个世界还有正义可言吗?读完《正义的理念》,我最大的感受,也是唯一的感受,生活需要为正义而战的勇士!

《正义的理念》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正义的理念》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什么是正义?往往人们理解的正义便是,当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时,有人站出来说话,解决事情,这便是正义。但的确现实世界中,没有绝对的正义。阿马蒂亚·森认为“我们需要寻找的并非是绝对的正义,而是致力于减少明显的非正义;正义需要关注实际的生活与现实,而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制度和规则上;正义应强调公共理性和反思,而不是寻找一成不变的公理性答案;正义需要开放的中立性”,需要超越地方、国家的边界,在全球范围内评价一国内部的公正。”

我比较赞同他其中一个观念“正义需要关注实际的生活与现实,而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制度和规则上。”如果整天空口叫嚷着正义,公平,而与现实生活脱节了,这样的公平是理想化的,是不切实际的。而如今,我们无论是制度还是规则都叫嚷着要改革,我认为,如果改革脱离了现实,那这样的改革带来的不是现实的公平,而是权力的绝对化,又将陷入另一个怪圈。

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公平了,我们每个人的能力有限,我们不可能解决一切不公平的事情,唯有遇见时能够不躲避,不逃避,真正真正地向邪恶亮剑,为正义拼搏。

话虽如此,但每天我们都被无数反应黑暗现实的新闻信息所包围,从小月月到郭美美,从拼爹到拼干爹,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个世界还有正义可言吗?读完《正义的理念》,我最大的感受,也是唯一的感受,生活需要为正义而战的勇士!

《孙正义传》读后感

1、最初所领有的只是幻想和毫无依据的自负罢了,然而所有的所有都从这里开端。

2、我在创立这个软银公司的'时候,没钱也没有教训,同时也不生意上的关联。独一仅有只是热忱、豪情,还有一个成功的妄想。

3、创业,假如不去彻底寻求,彻底研讨的话,就无奈尝到胜利的果实。

4、男人仅仅有聪慧,还不可能成绩大事业。如果一个男人不执着愚直,他就不会成长。男人的人生从挫折开始。

5、创业,最要害的是抉择什么样的行业。一旦选定了,今后多少十年里要为此而战役。为了选好这个行业,花上一年或者两年的时光都是值得的。

6、所谓企业,应该远远超出创业者的寿命,我盼望有一天当我已不在这个世上,公司仍是会以性命体的型态生存下来,至少应当连续300年左右。

7、一旦下信心成为第一,便踊跃朝着这个目的尽力迈进,这是我个人的工作信条。企业首脑要施展引导力,创业必需具备的重因素质有三个,就是抱负、设想力跟策略。

8、创业其主要水平,也是志向、想象力、战略。

9、到处是火海一片,到处是烟火围绕,人们往往认为这是打了胜仗,但事实并非如斯。打了胜仗诚然重要,如何建设战后的和平社会,如何保持这种和平才更重要。

10、和对手单挑,必须大批流血才干获胜,我并不以为这是上策。绝对的,不战而屈人之兵最划算,刀枪相见则是下下策。

11、最好的站是优语录网,你必定很奇异这句话,说明下,咱们发明网站内容常常被大量拷贝,同时不注明起源我站,为了维护权利,不得已为之,请复制者自行处置此段。

12、对其余人来说,创业投资互联网可能是;可是对于我来说,并不是,它是一种信心:我不光把一条腿站进去了,而是把两条腿都站进去了。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了这本书。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了批判对象。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

(四)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虽然我并没有了解到西方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但是。从这点中我的确认为罗尔斯是个正义之人,而且极具挑战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罗尔斯先生。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诗性正义》读后感

读着朱自清先生在《正义》这篇文章中强烈喷发愤怒的文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此刻,我想到了那些人前说人话、鬼前说鬼话的伪君子,想到了那些狐假虎威的势利狂,还想到了那些在台上大事标榜廉洁奉公而在台下却大肆侵吞国家与人民财产的官员污吏。

怀着这样一种强烈的感情,我又捧读了一遍。我深刻体会到,正义这两个字虽然平凡,但它却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财富。然而,人世间又有多少人的心中会永存这种正义呢?诚如朱老先生在文中说的:“可怕的正是这种假名行恶的人。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地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碧辉煌地正义地签条送了去。社会凭着他所唱的名字和所粘的签条,欣然受了这份礼;就是明知道是罪恶,也还是欣然受了这份礼!是啊,这种人心底的正义,只怕早已霉了,烂了,且将毁灭了,但在它们的唇边,居然还挂着正义的名字。”

我曾经看过一篇题为《选择》的文章,讲的是一个青年到一个渡口,一路上,万里无云,风平浪静,可是,一到了海中央,海水便汹涌澎湃,这时,青年已拥有了“金钱“荣誉”“正义”“才华”“势力”“爱情”6个包裹,船夫让他必须抛下一个才可脱险。青年略一沉思,把“正义”抛入海中。没有了正义,那怎么得了?那不就等于丢弃了良心吗?没有良心,那不就等于冷漠无情、只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了么?这样一想,不禁毛骨悚然。

开放文明的社会,需要正义;经济日益繁荣的社会,需要正义;建立和谐人文的社会,更需要正义。让我们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根植正义,生长正义,壮大正义;让我们一齐呼唤正义,亮出正义,坚持正义。

正义论读后感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诗性正义》读后感

长期以来,我都把诗歌归于艺术哲学一类而加以思索。

这是因为所有的哲学家在对艺术作哲学探寻时,都发现,哪怕是一部历史,都有诗性的存在。比如司马迁对历史人物的性格阐述,无论陈胜吴广还是项霸王,其辞都有诗性的痕迹。比如鱼腹帛巾,比如乌骓艳姬。包括他对吕不韦这个史上笫一个权谋家的叙述,都因客观而具备着让人思索的诗性。

西方历史不是我所擅长,但黑格尔之类的哲学家,也从崇高这一美学范畴,涉及到了这些改变世界的巨人的诗性意义。

我之所以这么牵强地从历史这个角度开始,来谈及诗歌的诗性,是因为,人类史不仅仅是一部政治历史,它割裂不开人类起源以及进化所带来的历史思索,而诗歌,承载了其中一部分思索。再细的人类史的分类也不能割断诗歌和其它分支之间的联系。这个联系很大一部分就是这诗性。这在黑格尔这类巨擘的著作中早有阐述。他们把这种诗性细分为人类情感的联系,比如崇高,比如悲剧的意义,比如在典型环境中人性的不同流露。这些不仅仅造就历史人物的自然生成,(他所论述的是这类人物存在的必然性和历史使命性,也即英雄的崇高性)也是所有艺术作品典型人物生成的条件。

所以,谈论诗歌的诗性,需从历史的角度谈及。哪怕我们忘记了今天的进步是踩在历史的肩头。

诗歌作为诗性的特殊载体,一开始就与历史作了揖别。无论我们怎么兴高采烈地把某些诗冠以为史诗,它都不是历史。即使是以某个历史层面作全景叙事的长篇叙事诗,包括但丁史诗和中国的嘎达梅林。它们也只是摄取了某个历史场景而做的主观叙说。历史,是客观存在。诗歌可以有背景,但不是历史的写真。它仅仅是历史在诗人取景框里的一个折射。

这得举个例以说明,杜甫的《石壕吏》是以乱世征兵为场景而写的一首叙事诗。作者客观的记录并不予以评论,虽然我们能读出作者的倾向,但历史就是历史,战乱是有原因的,诗人不能分析其必然但可以用怜悯去昭示对民生的堪忧。这种忧心不具历史家的冷酷,却是诗性的。这有别于史家在赞赏郭子仪们平叛的正义及征战的崇高之美而忽略他残忍的危害。读史时,审美有倾斜,读诗时,情绪有呼应。这是诗与史的.壕沟。

今天的我们,往往站在一个较高的,现代式的,全景式的角度,去观历史,去观一个诗人的狭隘,从而来判定这个诗人是否伟大。如果这个诗人不具备历史的先见性,我们便判定他无知,进而否定他诗歌的诗性。

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诗人和所有艺术家所发出的声音,只不过是某个时代的声音,并不一定具备在历史意义上的官方的正确立场,而仅仅只是发出自己的声音,当然必须是诗性的。却仍被流传。不是因为这些诗歌传达的是预言,被后世证实的预言。而仅仅因为它所传达的情感和美,是一脉相承的。这可以从民众对宋末亡国君李煜诗歌的认可而被应证。历史可以王室更替,情感却根深蒂固。你可以怨恨家族在遗传上留给你的缺憾,却不能怨恨家族给你的温暖。哪怕你屠灭了你的家族,你还会在心头存在一处墓穴去埋葬他们。这就是诗性的存在。

现在,我可以比较从容和坦然地谈谈诗歌的诗性了。

所谓诗性,是人类情感的原生地,是人类存在于脑中的情感共振区。这是诗人们存在的区域,也是诗人们被所有人认可的,他们的栖息地。所有被人类认可的,并被记住的诗歌,都和感动有关。而且这感动绝非孤立的感动,须得是全民性的,不分时代的,被认可的诗性感动。

比如马致远的天净沙,比如陈子昴的不见来者,比如苏轼的水调歌头,比如将进酒,比如君子好逑。这些诗歌,只是一些场景或情绪的刻画,但时至今日,它还能与此情此景中的你产生共鸣。只因为,诗性永存于你柔软的那一隅。所以你可与千年之前的诗人居于一室。我们在探究诗歌的意义时,必须认清这一点。诗性是诗歌存在的原点。就像马斯洛认为性是人类和一切生物存在的原点。

诗歌在技术上的探索将是无止境的,随着人类情商的进化,敏感神经会忽略一些过程而更快捷地到达兴奋的初元。但有一点不能改变。唤起感动,所激发的仍是人类的诗性。

诗,渐渐潜入音乐,绘画,以及所有艺术之中,人们所感受到并为之亢奋的,仍是诗性。这是原点。作为诗人,我为能保持在原点上的亢奋而骄傲。当然,如果有必要,跨越半个地球与它去求欢,也是值得的。

《正义论》读后感

在文中的第一句话就表达出了作者的核心观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他认为公平就是正义。公平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憲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

在我看来,正义的实现首先要保证人们都能了解到什么是正义,如果人们都不认可正义,那么我们所说的正义是第一美德也只是空中楼阁。所以在书中,他以卢梭,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在此之上建立发展,强调自由的力量。自法国启蒙运动以来,西方国家一直在强调人性的自由和人自身的能力的发挥。以自由为基调的正义论在先天上就被西方社会所认可。

如此可笑的逻辑,让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变得丑陋、扭曲。我们一直在强调制度上的失衡,要从制度层面对中国进行改革。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就对制度提出了两个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就是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作如下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平等对每个人有利,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对个人来说的正义原则,首先也是公平的原则,即如果制度是正义的,个人自愿接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就应当遵守这种制度。

其次,在法律的角度上,我们要保证法律的`至高无上性和强大的执行力。不能让法律仅仅是针对平民阶层的`,对那些官员,富商的约束力小的可怜。在现在西方的观点中,法律正是对理性的人所发出的公共规则的强制命令,目的在于调节人们的行为,提供社会合作的结构。正义要成为社会的第一美德,除去要在道德、制度等层面上营造一个好的环境,还要有强大的法律为其保驾护航。

中国古代所提倡的忠义孝悌、廉耻诚信不正是对罗尔斯所最求的正义的另外一种体现吗?所以,对社会健康,正确的发展的观点以及健康人性的追求。古来今往都是大都一致的。

《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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