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精选19篇)

时间:2023-12-02 14:17:40 作者:JQ文豪

自查报告的撰写可以促使我们对自身的学习成果、工作成绩或者生活品质进行深入思考。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一些精彩的自查报告片段,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

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大多数报告是在事情发生或完成后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并且是在事后或过程中撰写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按照州编办《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近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通过法宣在线答题等系列活动多形式、多内容拓展了学习的深度。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充分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条例》的纲领性及权威性,深刻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重要意义。要对照《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财政预算执行等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和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机构编制审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推进我州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

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

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

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

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

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

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xxx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规范人员管理,结合我镇实际,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将公示结果于7月23日至29日进行公示。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1、根据中共xxx县委办公室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县xxx镇党委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中共xxx县xxx镇委、xxx县xxx镇人民政府组织机构设置符合地方组织法规定,级别正科。内设机构5个,名称分别为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宜居办公室,农业和经济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统计站牌子),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挂综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经费形式财政核拨。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室、农业和经济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5个机构,核定编制数合计xx人(含工勤编制xx人),实有人员xx人(含xx名工勤人员),暂未配备正、副主任职位。

(三)下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为:

1、xxx县xxx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挂镇环保和规划管理所牌子)。根据《xxx县xxx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改革方案》要求,xxx县xxx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xx人,实有人员xx人;领导职数1正1副,暂未配备正、副主任职位。

2、xxx县xxx镇农村劳动力服务中心(挂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牌子)。根据《xxx县xxx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改革方案》要求,xxx县xxx镇农村劳动力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xx人,实有xx人;领导职数1正1副,暂未配备正、副主任职位。

3、xxx县xxx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挂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水利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站、林业站、林业推广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文化站牌子)。根据《xxx县xxx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改革方案》要求,xxx县xxx镇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xx人,实有xx人;领导职数1正4副,暂未配备正、副主任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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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查结果说明。

经过认真审核上述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暂无发现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违规增加编制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违规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擅自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吃空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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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履行机构编制执行和运行工作情况的自查评估报告范文

为严肃查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按照《关于开展“小微权力”专项整治进一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萧纪发〔2018〕247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权力”治理工作方案。

采用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规划信息公开机制,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健全完善常态教育提醒机制等多种方式,打好“组合拳”,发挥整体功效,从源头上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落实到每一位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开展“微权力”治理工作。

(一)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开展“微权力”治理的单位全面清理干部岗位职权,按照构建一份职权事项目录,一份权力清单、一份责任清单,若干权力流程图、若干风险防控图等“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厘清“微权力”事项,优化“微权力”流程,制定“微权力”清单,定责明权防控风险。

(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微权力”清单,针对权力运行流程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并对梳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实行动态监管。

(三)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内容、运行流程、运行结果“三公开”机制,进一步落实亮权、制权、督权,强化便民监督、实时监督、阳光监督。

(四)健全完善常态教育提醒机制。把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常态化开展思想道德、党性党风、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灯教育,强化日常教育提醒,强化“面对面”教育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五)建立完善惩防衔接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建立基层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五个一”治本机制,即查处一个案件,警示一批干部,建立一套制度,规范一个区域,治理一个源头。

第一阶段2017年4月上旬前,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各科室(队、所)干部岗位职权梳理,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等工作。

第二阶段2018年9月-10月,运行并及时完善“微权力”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机制,强化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18年10月-11月,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一)“微权力”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

实施“微权力”治理的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要把“微权力”治理工作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每月对照清单完成任务,不得缺项漏项,保持长抓的耐心和常抓的韧劲,把压力传导下去。

(二)强化监督,确保落实。

局机关党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具体负责“微权力”治理的监督落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和监督检查,强力推动主责单位落实好“微权力”治理工作各项任务。

(三)注重实效,促进作风转变。

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实际,编制的权力清单要简明扼要,出台的制度规定要实际管用,设置的办事流程要高效快捷。通过“微权力”治理工作,切实纠正行权不规范的行为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有效规范干部职工权力运行,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作风转变。

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集合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制定的,是为了加强党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的建立,巩固党的执政的组织基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按照州编办《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近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通过法宣在线答题等系列活动多形式、多内容拓展了学习的深度。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充分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条例》的纲领性及权威性,深刻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重要意义。要对照《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财政预算执行等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和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机构编制审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推进我州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

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

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

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

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

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

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第三条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条党的组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七)坚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八)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

中央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

第六条党中央决定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工作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组织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全面领导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党中央一般每5年召开1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七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

(六)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三)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负责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人才的联系服务;

(六)负责公务员工作的统一管理;

(七)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

(八)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完成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第九条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第十条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

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

第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的地方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整体功能,提高领导水平,把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

第十三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把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实基本保障,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应当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划分若干党小组。

第十四条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推动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围绕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发展党员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

党员教育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

党员管理应当严格做好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组织处置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党内表彰,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

第十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各级组织任期等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完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十八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提高纪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第四章干部工作。

第十九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统筹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建设,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二十条干部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事权划分、行业领域属性特点、机构设置和业务管理体制以及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干部管理职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理论武装,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保持班子稳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锻造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突出政治素质,注重分类分级,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把思想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治理能力,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政绩观,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基本任务,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统筹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注意掌握干部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的表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任职回避等制度,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地方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综合运用援派、挂职等方式,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选派干部支持力度。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聚焦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突出对干部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加强日常管理和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监督,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正确对待、合理使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完善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制度,健全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和完善干部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干部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十七条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从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成长路径,建立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机制,完善适时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措施,推动年轻干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基层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第二十八条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工作领导体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等制度,构建规范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第三十条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做好完善领导管理体制相关工作,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有机衔接。

第五章人才工作。

第三十一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党中央设立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政策创新、重点推动、督促检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组织部。

地方党委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和政府所属系统内承担人才工作职能较多或者人才比较集中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设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三十三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第三十五条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第三十六条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加强对各方面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广大人才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及时听取人才的意见建议,关心人才的工作生活。

第三十七条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对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第六章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切实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组织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统筹协调各方面,形成做好组织工作的合力。加强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政治上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组织部门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组织部门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部务会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四十条组织部门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十一条组织部门应当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让党中央放心、让党员干部人才信赖、让人民群众满意。

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清正廉洁,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第四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津编办发〔20xx〕125号、津编办发〔20xx〕126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完善档案、纠正问题、建章立制等方式,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含工勤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天津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92]108号);。

4.《关于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20xx]19号);。

5.《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xx]124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教育部教发[20xx]2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2556,其中管理岗位数383,专业技术岗位数20xx,工勤岗位数128。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273人,专业技术人员1214人,工勤人员209人,合计为1696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2,现有2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7,现有7人;县处级正职42,现有40人,县处级副职职数83,现有60人;乡科级正职职数153,现有126人,乡科级副职职数58,现有43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没有编外用人情况。

[参考]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字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职责履行机构编制执行和运行工作情况的自查评估报告范文

201x年,全市组织系统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建组织工作各项部署,进一步选贤任能、固本强基、聚才汇智,为我市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加快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组织工作得到刘云山、赵乐际、夏宝龙、廖国勋等中央、省委领导同志批示13条次,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675条次,省级以上工作简报刊发信息111条次。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领导示范,高质量上好专题党课。市委书记率先带头讲专题党课,联系实际指出不严不实问题,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树起来。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第一时间跟进,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亲自动手准备党课讲稿,直截了当点问题,联系实际提要求,专题党课触动思想、讲出效果。在市领导示范带动下,全市共有823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多种形式讲专题党课。

2、坚持以知促行,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制定下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围绕三个专题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24位市领导进行交流发言,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举办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班,组织809名县处级党员干部分4期开展专题轮训。深入开展“向身边的典型学习”活动,积极挖掘宣传一批查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的先进单位、推进“双百”专项行动的先进典型、“勇于担当”的干部群体,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向省优秀共产党员黄群超同志学习,查找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坚持边查边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查摆,列出问题清单,查找不严不实方面的具体问题2892个,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举措,一项一项抓好整改。组织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联动开展信访集中督查专项行动,实行领导干部领衔督查、专案督导,督查信访事项545件,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扎实推进建章立制,重点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权力运行约束等方面制定长效机制,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

4、坚持实际实效,全面推进“双百”行动。组织172名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助推209个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优化部门服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组织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领衔破解192个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办好民生实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建立领导领衔、部门助推、协调联动机制,市、县区领导共走访企业1106家,召开现场协调会174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31个。强化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现场督导,倒逼工作落实,切实用专题教育的成效推动改革发展,用改革发展的成果检验专题教育成效。

1、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研究制定《xx好干部示范引领标准》,突出强调“创新”、“实干”、“担当”等好干部本土化要求,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对照剖析、激发干劲。坚持围绕发展选干部,深化完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强化常态分析队伍、动态监测班子、定点聚焦干部,把有闯劲、有干劲、有能力、有魄力的干部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加大市级部门、县区干部调整交流力度,有效盘活干部资源,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结合派驻纪检机构改革等,全年共调整配备市管干部278人次。加大干部“下”的力度,全面推行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反向提名”,采取调离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对53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切实重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全市配备35岁以下乡镇(街道)党政正职18名,其中党委书记2名。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眼从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干部工作“1+6”文件。完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相关工作在全省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探索开展定向选拔县处级副职预备人选,强化组织把关,采取推荐人选直接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有效破解“以分取人”难题,相关做法被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刊发。深化实绩导向型年度考核试点,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实绩记实和公示公议工作的意见》、《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实绩考核考察体系。深化完善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全市共公开36批464人次,有6名干部因申报情况与核查情况不符被中止提拔程序。

3、强化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首次面向清华、北大、浙大等6所全国著名高校开展选调工作,择优录用11名优秀硕博毕业生,落实导师结对帮带、跟踪培养。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三支队伍”推选工作,加大各类干部梯次储备。深化“南太湖年轻干部成长助推计划”,推行“一人一策”差异化培养,选派74名干部上挂外派锻炼,40名干部到市直部门和县区乡镇(街道)双向交流挂职锻炼,1572名年轻干部参与项目建设、“治水治气”和城市治堵等重点工作,让年轻干部在基层一线历练成长。制定出台《挂职干部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挂职工作记实制、挂职情况季报制,促进挂职干部真挂实干。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善“三问一会商”培训教学计划生成机制,举办市委主体班次26期,培训各级干部2098人次,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322人次。强化党性教育,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实施“一把手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关键少数干部培训,分4期组织全市189名市直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到复旦大学进行区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坚持需求导向,由市领导点题,针对性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等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干部实际领导能力,推动中心工作落实。

5、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和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开展六大整改行动,逐条逐项落实工作举措,消化超职数配备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48职、科级领导干部144职,清理规范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市直机关混编混岗,对6名“带病提拔”科级干部选任过程实施倒查。对县区、部分市直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行县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事前预审、事后备案制度。对10名一把手实施“三责联审”,强化结果运用,对相关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开展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802名市管县处级干部档案审核。集中开展部委分片联系走访活动,深入广泛接触干部,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做好公务员招考工作,首次开展选调生村官和人武专干学员招录工作。稳妥推进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启动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

1、深入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落实“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要求,全面部署开展农村基层党建“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健全“村情档案”,落实“一村一策”。大力推进40%的村党组织晋位提升,全面建设50个先锋示范村,打造10个整乡提升的先行示范乡镇(街道)。大力推进软弱落后村党组织整转,从市县机关部门选派233名优秀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其中60名派驻软弱落后村。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建立市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市直部门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党建报表,健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书记领办党建项目等制度。

2、着力加强“领头雁”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市委裘书记领办的“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基层党建项目有关任务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举办全市首届美丽乡村带头人论坛,办好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全面完成1263名村(社区)书记集中轮训。建立村干部年初定诺、季度示诺、半年评诺、年末奖诺的“四诺履职”制度,组织开展村级组织“回头看”,调整不胜任岗位村党组织书记32名。加强关爱激励,制定出台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政策,大力宣传培育103名“百姓喜爱好书记”群体,评选表彰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优秀带头人”15名,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全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出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若干意见》,推行领导干部民情体验、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等9项措施。全面落实“三个走遍”要求,深化乡镇(街道)“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对29个乡镇1450户农户走访情况进行第三方抽查,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坚持村干部包片入户,强化村级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行坐班值班、全程代理等服务制度,真正让村民“办事不出村”。深化“双带双创”活动,注重“造血式”帮扶,在全市推广建立810个党群创业互助会,筹集650万元建立全市“困难党员群众创业帮扶基金”,帮扶2300户困难党员群众脱贫致富。深化村级“阳光治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五议两公开”和“阳光村务七步法”,深化推行“乡贤参事会”“新居民家庭”党建服务模式等经验做法。

4、全面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认真落实“四项保障”要求,全市各级财政投入基层党建经费3.85亿元,比上年度增加6717万元。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提高标准,明确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标准为12万元/年;市县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统一提高至10万元/年,全部落实财政兜底政策。全面建立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市县乡财政投入9663万元保障村主职干部的基本报酬和养老保险待遇,年人均报酬达5.9万元。开展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平均面积685.3平方米。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五年强村计划”,积极推广“异地集中、组团脱贫”模式,建成98个村的110个物业帮扶项目,每个项目年均增收10万元以上。强化基层党建骨干力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推进“远教入企”试点工作,培育示范站点20个,基础型站点100个,201x年共整合开发课件108部,其中《民情体验》电教片获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二等奖。

5、不断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助发展”等六大专项行动,市、县区联动选派105名“退二线”领导干部和379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出台《xx市两新组织“党员人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创建“党员专家工作室”20家,开展各类技术培训1295期,组织开展全市首届“十佳党员人才创新成果”展评活动。持续推进全市两新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和星级评估工作,培育158家市级“党建强、发展强”先进两新组织党组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分别由90.99%、76.6%提升至95%、85.2%。制定出台“你有梦想、我有行动”社会组织公益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成功举办首届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大赛和公益论坛。创新工作方法,成立了“xx两新党建微盟”,办好xx两新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扁平化管理服务。

1、不断强化人才工作宏观管理。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运行机制,谋划制定《201x年度人才工作总结》,健全绩效导向、分级分类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每月例会交流、季度通报制度,有力促进目标任务落实。市、县区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均达到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的2%以上。积极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制定出台xx开发区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10条意见,在全市84家重点骨干企业推广人才职称评审改革、人才贡献奖励年金、人才股权激励等试点工作。实施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阳光工程”,建立绩效评估、人才券、人才项目经费专账管理、信息公开和第三方监管等五项制度。

2、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组团赴美加日、台湾、欧洲招才引智,成功举办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专家xx行、外国专家智力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引进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和人才166个,入选“国千”7名、“省千”21名、省领军型创新团队3个,数量均位列全省前3位。建立“9360”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战略合作联盟,与国内49所高校、72个专业院系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引进紧缺急需人才1685人。加快院士专家智力集聚,新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柔性引进“两院”院士12名,新入选省级工作站1家,新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8家。

3、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金象金牛”大企业、工业“双高”企业培育,加快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举办企业发展战略与人才团队建设等培训班次255期,培训1.51万人次,选派54名新生代企业家参加挂职培训。深入推进1112人才培养工程,入选省151人才工程17人。探索建立“6+6+n”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新增高技能人才1.63万人。加强各支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农村“两创”实用人才1.39万人,新增社工师、助理社工师262人,遴选培育宣传文化优秀创新团队16个,引进培养硕博士医疗人才157名,新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50个。新选聘大学生村官50名,考核招聘进入乡镇事业单位5人,部署开展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电子商务活动,提升电商服务能力。

4、持续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功能,建立89项服务清单,实现服务清单、服务流程、服务网站“三统一”。深入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项目成长助推“七大”行动,启动实施上市挂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48家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201x年,“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项目产值、销售收入均同比增长100%以上,利税、利润均同比增长140%以上。实施“xx服务绿卡”扩面升级工作,新发放“xx服务绿卡”250张。落实《优化企业人才服务十条举措》,开展首批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为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问题。

1、着力优化作风形象。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深化落实组工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开展组工干部“三走进、兴三风”下基层调研活动,部机关干部100%参与,走访慰问党员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注重调研创新,抓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3个课题获中组部和全国党建研究会优秀调研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项2项;3项工作获全省组织系统特色工作。坚持从严治部、严格管理,制定出台《市委组织部部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部务会工作规则》,扎实推进部机关岗位风险防范管理,严守各项纪律要求。加强干部关心关爱,开展部机关“家风尚”竞赛活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文体活动。

2、注重提升专业化能力。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日、支部学习会、组工论坛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教育培训,突出组工业务重点,举办全市组工干部暨基层党建骨干培训班,对市县区委组织部干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全市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共计216人开展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选派24名部机关干部参加党校主体班次跟班学习,认真组织参加省“组工讲堂”系列讲座,推动组工干部开阔思路、钻研业务。

3、持续打造“阳光组工”。整合组工网站、官方微博、“阳光之家”手机app等信息化载体,打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的全媒体平台。与浙江在线合作开展网络舆情动态监测,建立网络动态日报、网络舆情周报机制,及时开展专题引导20余次。注重加大与市内外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在xx日报刊发“阳光组工”专版。继续深化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活动,打响“天天微心愿”服务品牌,发布困难党员群众微心愿200余个,认领办结率均为100%。

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提出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我办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针对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学习,营造氛围。我办制定了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中央、省、市、区会议文件精神。学习时做好笔记,使大家进一步解读十八大精神的深刻内涵、重要意义和重大决策。通过学习,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全办党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办的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利用网站、报纸、广电等传媒和通过图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十八大精神和工作动态,努力营造学习氛围。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工作,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全办所人员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会议等一系列制度,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全办干部工作日不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整洁。

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同城不接待,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倡导全办干部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不搞铺张浪费。

四是加强廉洁自律。全办开展集中学习,不断加强道德教育,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追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通过制定请假、考勤、会议等七项制度,要求全办人员都能对照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

通过这次自查,我办全体人员都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

费的要求,积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全办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我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精神,xx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纠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我院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结合医院自身情况建立“三重一大”制度,坚持对“三重一大”事项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对医院重大决策事项、财务预决算、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大型基建项目、干部选拔任用和晋升等实行公示,保证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医院民主科学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无利用职权进行不正当交易的行为,无药品促销行为,无收受红包现象。

四是医院职工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过度诊疗行为,医疗服务态度有所改善。

五是医院职工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和考察交流等出差期间,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差旅费,没有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借学习培训、学术交流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六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1、少数职工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

2、少数职工工作纪律观念不够强,有时态度欠缺,工作积极性不强,缺少上进心。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一)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分解责任,实行分级负责。

(二)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持续深化认识、细化措施、实化成效,全力以赴把党支部承担的主体责任履行好,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

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

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

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

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

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

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督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中央和省、市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我行于3月12日-16日对我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以**县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督查方案》为重点,我行领导积极安排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相关内容,同时通过与每位员工谈话,让其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针对我行自身业务特点,我行对以下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

1、文件简报精简规范情况良好;。

2、会议精简规范情况良好;。

3、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执行情况良好;。

4、会议精简压缩情况良好;。

5、经费预算管理情况良好;。

6、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执行情况良好;。

7、领导干部用车标准执行情况良好;。

8、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执行情况良好。

在全行的监督中,我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内容,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发生。

无。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2、认真履行职责,把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3、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良好形象。

通过此次自查,我行认真全面学习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内容,使得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两个责任落实到人,为进一步加强我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此报告。

职责履行机构编制执行和运行工作情况的自查评估报告范文

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全部(局)党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聚焦首责主业,强化责任落实。我们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部(局)的主责主业来抓,坚持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政绩”的责任意识。成立了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4次,落实目标任务16项;带头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建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8份。

(二)夯实组织建设,强化战斗堡垒。学习贯彻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抓实“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让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年,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5次,开展集体研讨5次。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用好用活党建工作“三本书”;与帮扶贫困村(海螺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实行组织共建、人才共育,今年共联合培养后备干部3名;持续加大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强化制度建设,抓实干部监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社区双报到”、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将支部党员履职尽责情况纳入积分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收缴党费6891元,开展志愿者活动6次。

(四)用心用情,抓实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服务群众的头等大事,聚焦“一超、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制定好年度帮扶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到所帮扶的贫困村,开展常态化入户走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细化帮扶措施精准施策,落实帮扶成效,巩固帮扶成果。二是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引导贫困人员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实施产业脱贫计划,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确保被帮扶群众真脱贫、不返贫。全年,共组织党员进村入户300余人次,利用“走基层”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20余件,同时从紧张的办公经费当中挤出10余万元全部用于脱贫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先后12次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宜,主动上党风廉政党课1次。二是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责任落实,4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4次。

(二)严格教育监管。组织干部学习《准则》、《条例》等党纪法规,在节假日前坚持廉政提醒,每季度坚持开展廉政党课、反腐倡廉宣传、观看《荣辱两重天》《阳光问廉》等警示教育宣传片4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三)转变作风不止步。始终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抓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不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开展个人约谈和提醒谈心谈话,教育党员干部常照镜子、常正衣冠。从走基层、进村入户、干部管理等制度入手,规范干部行为。严控“三公经费”,防止“四风”反弹,营造崇俭拒腐、干净干事的廉政氛围。

(一)强化责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xx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组织专题研究4次,牵头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研判工作机制。

(二)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学习清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集体研讨4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1篇。

(三)严格舆论宣传。坚持积极引导,正面宣传,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和发布制度,利用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等媒介,宣传党的好政策,传播社会正能量20余次。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管理机制,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全年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党建工作虽然能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但在如何做到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缺乏深层次思考、缺少新举措、新办法;在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部分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为了学而学”思想严重。二是党组织生活单调缺少活力。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形式单一,仅满足于一般的政治说教、催交党费等,致使开展党组织活动对党员吸引力不强,干部激情不高。

下一步,我将与党委班子成员一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全面推进基层党建。树立“抓党建树政绩”理念,将党建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抓好“三会一课”“农民夜校”等常规性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党员管理考核工作机制。将党员参加教育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实现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三是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采取领导干部、老党员带头上党课等形式,提高干部思想素质。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按照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县监察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学区及时召开教师会议,并成立了小川学区机构编制工作自查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安排我学区教师对《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了为期xx天的认真学习,xx月26日组织全学区教师参加了成县机构编制知识考试。通过学习和测试,我学区全体教师对机构编制知识有了全面了解,结合前一阶段在教育系统开展的效能风暴工作和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大家都认为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效提高了大家的机构编制意识,营造出了良好的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氛围。

按照文件精神,领导小组对全学区教师岗位按照xx年9月份工资册进行了详细清理,我学区在册教师xx6人,依据编委办核定我学区124名的编制数额,我学区教师缺编。现我学区有副科级校长1名,小高职称教师23人,小一职称教师37人,助教职称教师6人,技术员职称23人,专科见习16人。在这xx6人当中,5人按照有关文件享受待遇提前退休,xx年9月由人社局调出3人,成县教育局借调1人,县招生办借调1人,成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借调2人,城关中学借调1人,陈院学区借调1人,县幼儿园借调1人,1人死亡。我学区实际现有正式在岗教师90人,不超编。在成县编委办的指导下,我们将根据学区实际情况上报相关空缺岗位编制,申请组织解决我学区教师缺编的问题。

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按照中共金昌市金川区人社局转发《关于开展关于对市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金区人社发[20xx]2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立即对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我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我校为隶属于金川区的公办初级中学,举办单位为金川区教育局,根据《金川区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核定金川区中小学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金区机编发[20xx]37号)和《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金川区教育局所属各学校首次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金区人社发[20xx]123号)文件精神,我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91人,学校实有人数82人;核定领导职数3人,学校实有领导职数3人;核定行政管理人数3人,学校实有行政管理人数3人;核定专业技术人员88人,学校实有专业技术人员79人;无工勤技能岗,无内设机构;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置核查工作。

学校办公室认真参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时间节点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金川区人社局要求,学校根据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同时,办公室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手册》、《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等级变动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查表》及《xx市xx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核查表》等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人社局局人事科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置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定期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统一公开招聘。做到了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设置等诸项工作,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金昌市金川区双湾中学。

20xx年3月25日。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成立于x年(编委,x编[]号文件)。xx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x牌子)(x编[]号)。

内设机构共xx个(编委,x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x牌子。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xx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名,群团事业编制xx名。(事业编制xx名)。

现实有xx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xx人,群团事业xx人,工勤xx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xx人,工勤离岗待退xx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xx人,其中编外聘用xx人,统发工资不占编xx人。占编不在岗xx人,。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xx人,高配至xx级。兼职领导xx人,xx级,所兼职务。

离岗xx人,其中:正科级xx人;副科级xx人;其他xx人。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通过这次核查工作,对我委从成立至今的机构沿革有了清楚的`认识,同进对文件进行了系统的归档,对缺少的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进行了收集,便于以后机构情况的。统计汇总。

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补齐了与我委机构沿革相关的文件9份:朝委发【1983】105号、北委办发【20xx】47号、北编发【20xx】6号、北编办【20xx】14号、北编发【20xx】13号、北编发【20xx】43号、《关于中共xx市纪委申请临时聘用工勤人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北编办发【20xx】4号、北编发【20xx】35号。通过人事工资20xx软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委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情况做出准确汇总:委内行政编制33人,实有在职人员23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退"二线"人员2人,占编2人;临时聘用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为了方便以后及时掌握部门内编制和人员情况,我委还及时对相关文件和与人事、编制有关的材料进行了归当,并装订成册;及时与市编制办更新人员工资台账做到了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机构编制实名制"保持一致。

通过这次编制工作核查,发现在工作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门成立至今时间跨度大,经手该项工作的人员较多,很长时间以来工作人员没有对有关人员编制及部门沿革有关的文件进行系统的归档,并且涉及的文件较多,个别文件时间较久远,查找起来非常困难,增加了编制核查的工作量。

(2)人员变动次数较多,编制台账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以致于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的记录不一致。

(3)部门下属事业单位:xx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进度缓慢,截至核查工作开始,尚未完成登记,未能及进申请到公益域名。

针对此次核算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对人员编制工作的管理:

(1)通过核查工作对部门成立至今有关人员编制部门沿革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系统归档,以方便随时核查。

(2)人员发生变动时,除正常的工资调转关系和组织关系外,还要及时上报市编办、更新台账,保持与编制办台账一致,做到账账相符。

(3)收集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过程当中所必需的文件、材料、资料,抓紧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履行行业职能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员情况。我局人员编制共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内职数按县委规定配备,纪检组长1名;股级干部职数4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7名。

(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蓬府办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核定内设机构4个。目前,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立了办公室、综合股、政策法规股、督查股。

(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1个: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编制27人。设大队长1名,实有在编人员20名。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立了赤城中队、城南中队、园区中队、规划中队、特勤中队、蓬南中队、金桥中队、文井中队、天福中队9个中队。

(二)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xx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编制18个,实有在编人员16名。

机构启动运转情况:我局按照“三定”要求设置内设机构,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已到位到岗。

职责履行情况:我局不存在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不存在履行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内设机构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人员编制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范围。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政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以及领导职数配备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编〔20xx〕278)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正职2名、副职5名),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20xx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技能人员:人。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组织架构,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和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xx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我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船舶机驾人员处于短缺状态,队伍老化比较严重,青黄不接。

二是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

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xxx县委编办:

根据《中共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开展20xx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委编办〔20xx〕67号)文件精神,我镇围绕督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在自查工作中,组成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自查小组,对镇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镇行政编制39个,截止20xx年6月,在编在职33名,借出2名,缺编4人;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0人,共有编制内人员15人,缺编5人,其中,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5名,现有4名,缺编1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3名,现有3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12名,现有8名,缺编4人。我镇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2、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社事中心、村镇建设中心、计生中心已登记的单位3个,已登记的单位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我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

近几年,国外培训机构进入中国培训市场的步伐加快。特别是20xx年,由于距离我国全面开放教育市场的时间越来越近,境外培训机构更是加快了进入中国培训市场的步伐。

(一)用个性化的培训理念打造品牌。

理念主要体现为思想、精神、观念、信念等。理念识别系统是教育培训机构一切活动的基础和灵魂,也是教育培训机构形象识别系统的核心部分。培训品牌的理念提炼既基于对教育理念的共性认识,如对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教育基本职能的认识,又要结合教育培训机构的现实情况。如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既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又重点的突出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个性特征,提出“教育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高质量、高效益、高层次”的办学指导原则,以中高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为主要培训对象,强调继续教育要“面向国家人才队伍建设、面向高层次人才职业能力的提升、面向学习型社会的构建”,这些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和办学方法,较好地体现了清华教育培训品牌独具特色的理念识别体系。

(二)以自己的精品培训项目为核心,滚动发展,形成特色明显的自有培训项目品牌。

(三)把国外培训品牌移植到国内对于国外的培训品牌,除了课程的汉化以外,课程体系一般不作较大的改动,因为考虑到这些课程比较成熟,师资上也是要经过总部的培训和考核,从而保持国际化的培训质量。这类品牌往往是在金融、it类等认证培训项目居多。

(四)实施严格的全面质量管理,打造机构品牌规章制度是教育培训机构内部理念共识的一种规范化、制度化体现,是确保教育培训质量的一个基本前提和保证。一套科学合理的教育培训制度体系,有助于规范机构成员行为,使各项工作有据可依。目前,北大青鸟等国内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已经意识到这一点,纷纷引进iso9000质量认证,借此完善教育培训质量保证制度体系,明确教育培训质量标准,规范教育培训实施流程,形成教育培训机构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相对明晰的管理机制,按国际标准建立起教育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并最终塑造教育培训品牌。

与高校专业院系以行业精英人士为对象,以自身学科发展为导向,面向相关行业中高层人士开展高品位、相对专一的教育培训相比,教育培训专门机构所从事的培训项目是以职业发展为导向,旨在为在职人员更新知识,提高素质,提升能力,谋求更好的工作岗位服务,其培训对象为大众型、实用型高层次人才。其培训项目更加注意知识的整合,学科的融合,视角的新颖和理念的前沿,体现了鲜明的复合型、综合化特征。

随着培训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培训机构普遍觉得生存压力加大,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另辟蹊径,谁就能争取到新的商机。于是,个性化培训渐成主流。英语培训市场出现了金融英语、猎头英语、行业英语等“专业户”;it培训市场开始分化为“白领培训”和“蓝领培训”两大阵营;ceo培训则出现了针对女性ceo、ceo太太的培训项目;企业的内训分管理培训、项目管理培训、销售培训、技术培训等等。培训项目、课程越来越个性化的发展趋势预示:差异化竞争态势已经开始形成,培训的市场细分天下的时代已经来临。就目前的发展态势观之,差异化竞争之路可以通过课程设置等手段来实现。以个性化课程的逐渐完善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逐渐的打破培训机构之间的同质化竞争格局。突出实战性,从课程的设计到培训过程,都是尽量让其具有良好实用价值和针对性,更符合学员的个性化需求。

根据wto协议,中国的教育市场要到20xx年后才全面放开,但随着中国培训市场“金矿”效应的日益凸现,境外培训机构纷纷提前行动,争抢中国培训市场这块大“蛋糕”。这导致了中国培训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程度的加深。

(一)国外培训机构加快进入中国的步伐据20xx年在北京召开的科技博览会第二届教育峰会论坛的消息,身价高达50亿美元的超级教育机构——美国阿波罗集团专门派人进入中国进行前期市场调查,并正式宣布进军中国市场;国外培训机构之所以纷纷进入中国市场,看中的是中国培训市场的巨大潜力。据教育专家、北京世纪教育集团总裁马玉文分析:我国居民储蓄已超过8万亿元,其10%准备用于教育支出。如果这部分储蓄有一半用于教育投资,那么,中国教育市场的潜在份额就已高达数千亿元。目前,我国尚未完全放开教育市场,对境外培训机构的办学方式、审批程序、投资回报仍有诸多限制,但是一旦20xx年我国教育市场全面“解禁”后,国外培训机构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办学途径更为通畅,预计培训市场的“洋军团”的规模将进一步壮大。

(二)教育培训国际化给培训市场带来的变革国外培训机构进入中国教育培训市场的数额虽然还不多,但是,涉及面却很广。据统计,在上海的1400家非学历办学机构中,洋机构的比例是不足10%,但是其项目的*****却相当高,几乎占了上海市非学历培训市场的“半壁江山”。国外培训机构的进入,促进了教育培训国际化程度的加深,也引发了教育培训市场的深层次变革:一是带来了先进的办学方式;二是带来了国际化的培训内容;三是营造了超一流的培训环境。

(三)国际教育培训合作的领域及亮点近几年,国外培训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不断加快,涉足的'领域也日益宽广,涉及到学历学位教育、幼儿教育、it教育、外语、金融、管理、市场类职业培训等诸多领域。面对五花八门的洋培训,国内的求学者如何选择?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洋培训具有以下四大亮点:一是外语培训;二是it培训;三是管理培训;四是职业培训。

(一)培训内客体系从以课程培训为核心向咨询、培训服务一体化转变目前,在继续教育培训市场上,一般是以课程为中心开展培训活动。往往是某一培训机构或某几个人,预计到某一培训项目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就攒出几门课程,然后进行招生,组织培训。由于这些课程往往是大众化课程,没有针对性,因而难以持续发展,只能是“打一*换一个地方”,其弊端显而易见。为克服这种情况,一些有实力的培训机构开始探索改变这种以单纯的培训产品(课程)为中心的培训模式,而采取一种集咨询、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培训模式——咨询式培训模式。所谓咨询式培训,就是培训机构协助客户(企业)培训主管,理清客户(企业)未来的重点业务方向,形成中长期工作计划、长期规划,分步实施。长期计划重点主要是,在企业诊断的基础上有效地建立起完整的培训规划体系,推进企业长期业务发展;短期计划重点主要是,做到有的放矢,达到快速推动业务发展的目的。它与一般培训业不同之处在于,一般培训业短期内可能根本看不出培训的效果来,而咨询式培训中的短期计划一般奉行“百天计划”,即在通过业务诊断后,有针对性地给出培训计划,直接而快速促进公司短期业务。客户不再接受培训机构照猫画虎、东拼西凑地攒出来的课程,而要求其要有自己的研发能力与专业人员,在充分调查与分析的前提下,为客户(企业)量身定做培训计划,并有始有终地执行与实施。传统的服务流程与承诺面临挑战,培训公司与顾问公司的概念与界线越来越模糊。培训公司必须从过去守着几门课程的产品路线或中介公司逐渐转型到为客户带来增值的咨询式培训。有效地发现客户需求,提供满足企业整体培训的解决方案是培训公司未来的生存之道。

(二)培训运行机制由产品时代向营销时代转型企业的营销发展史是从最初的产品时代,逐步发展到现在的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时代,其区别在于产品时代只提供企业所能够生产的产品;营销时代则是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发现客户需求来提供满足客户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培训作为一种产品目前正处于产品时代向营销时代转型期,这也造成培训市场比较混乱,目前的市场表现为:——初级的产品提供者。培训公司的培训产品,就是讲师所提供的培训课程。在许多培训公司中,培训讲师就是企业的总经理或合伙人。他们利用自己多年累积下来的专业培训课程向客户(企业)提供擅长的一门或几门课程,由于业务量及生存空间有限,因此讲的课程多是大众类课程,没有针对性,但由于有一定的知名度,许多客户(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也冲着讲师的知名度去邀请他们。——虚假营销的中介公司。目前许多培训公司都号称培训作为一种服务产品,必须要针对客户(企业)的具体特点进行专门的个性化服务。其实这些培训公司并没有自己的培训讲师,只是在与客户(企业)进行访谈后,根据客户(企业)提出的指明性课程,然后充当经纪人去联系相应的讲师,他们所赚取的利润也只是中介费用。——品牌营销的咨询培训公司。这是培训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与高级阶段,这种类型的公司已开始跳出培训产品本身,开始打造自己的培训品牌。虽然注重讲师,但他们更注重的是培训的价值流程(包括售前的客户需求咨询,售中的课程客户化提供,售后的跟踪服务),而不仅仅注重某一点。这类培训公司提供的是一种咨询式培训,通过各种咨询手段及现代管理体系进行客户(企业)诊断,发现客户的真正需求与业务需要,然后出具咨询报告,向客户提供全面的业务解决方案,从而使培训有针对性地系统解决客户(企业)的业务问题。这种咨询式培训的思路是打造培训公司品牌的长期竞争力,向客户提供的也许不是最好的产品(某些知名讲师的课程),但一定是客户最适合的(根据客户量身定制)。

(三)招生模式从面向个体的社会化招生向面向组织的会员制培训服务转变,培训走向大众化在20xx年上海培训市场上,出现了一个培训新模式————会员制。它们基本上是通过俱乐部形式,推出“学习卡”、“会员卡”。“一卡式”培训,主要用于培训公司提供的企业内训课程。企业可以先到培训公司购买相应规格的“学习卡”,根据卡额可自主灵活安排一定的员工参加内训课程学习。“学习卡”金额从几千元、几万元甚至到几十万元不等,可供几人、几十人、上百人接受培训。推出“学习卡”的主要原因是希望帮助公司实现规模化经营,降低常年组织内训企业的成本。公司在服务的同时,也带来了固定的客户。

有专家认为,现在培训公司虽多,但超过100人的公司却屈指可数,培训公司如何持续吸引学员的注意力?如何做大?价格战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可以说,会员制带给培训市场另一种思路,通过强强联手的方式,搭建一个培训平台,通过规模效应,既能降低企业学员的培训成本,又能保证培训公司的利润,保证课程质量,使得培训走向大众化。

目前,培训方式手段的创新,一是体现在培训方式上,传统的培训方式更多的是课堂培训,后来各类培训机构也纷纷开始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包括网上培训、到客户现场内训,以及量身定做一些专门的培训项目;二是体现在多种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三是体现在多种培训方法的整合:实习式、演讲式、游戏式、个案分析式等培训方法综合运用。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严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切实规范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纪律自查工作的要求,我乡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对全乡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我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乡党委政府内设11个办公室:党政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扶贫作战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计生办、交管办。下属事业单位8个: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畜牧兽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天然林保护站。

人员编制情况。基本情况:我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x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其中:行政编制x人,事业编制x人,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二、事业单位运行规范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的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

三、做好实名制管理我乡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乡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我乡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切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五、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乡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是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

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六、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今后,我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此我乡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分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严格按照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积极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学校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

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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