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优秀16篇)

时间:2023-11-28 16:11:46 作者:笔舞

自查报告不仅是对过去工作学习的总结,更是对自己成长的认知和对未来的规划,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发展自己。想了解优秀自查报告的写作技巧吗?下面是一些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参考]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字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职责履行机构编制执行和运行工作情况的自查评估报告范文

县委依法治县办: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试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本人高度重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全面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年终总结会上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法。现将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惠东县审计局依法治国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成立以本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审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审计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审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贯彻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具体要求,不断推动审计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扎实做好我县依法审计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惠州市“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惠东县“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本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惠东县审计局关于惠东县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9月依法代县人民政府草拟《关于惠东县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根据20xx年上半年及20xx至20xx审计年度计划安排,我局按计划完成17个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送审计文书或向社会公开。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惠东县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完善制定了《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试行)》、《惠东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二是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在审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业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本人高度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审计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做为审计质量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审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惠州市伟伦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合同执行、土地征收补偿、工程项目建设、国家政策执行等各个审计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审计执法的公正性。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二是所有审计报告均按规定上报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党内、监察监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审计报告、审计执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执法业务质量进行检查,接受上级监督。

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及制度建设工作。一是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按照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报告。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根据省、市审计机关新的审计内部管理制度,从审计项目计划、质量考核、责任追究、项目审理等方面出台一批改革配套管理制度,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三是推动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推动我县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四是借力机构改革,健全审计职能。通过县级机构改革,健全内设机构,优化职能,增加编制,做到审计“四分离”,增加重大项目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审计职能,加强审计力量。五是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审计全覆盖。通过摸清审计对象基数,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先进审计技术,整合各方审计资源,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审计全覆盖。六是扎实推进人财物改革,强化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地位。扎实推进《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优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主要表现为:县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管理,省编办统一管理全省审计机关机构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及完成情况由省厅统一管理,重大事项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等方面。七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要求,结合本局审计工作实际,探索开展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开展对县铁涌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及对龙门县龙田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一)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审计。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二)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目前尚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及诉讼事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本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并指定局法规审理股负责办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具体事项。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审计人员以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充分利用审前调查、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延伸调查、内审培训、整改监督等环节,边审计边普法。

(三)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学习国家各项法法律法规,努力在审计全过程中宣传国家有关审计及财经各项法规:如在审计(调查)进点会上,宣传审计依据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在审计中,严格按照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审计法律法规、财经法律法规、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审计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通过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问题,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普及法律知识。将依法文明审计贯穿始终,将法制宣传融入工作的每个环节。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通过惠东县电台行风热线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审计职责、权限,审计标准、程序等法律知识。在单位周边设置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公务员法、禁毒法、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热情为各单位财会人员及上门群众答疑解惑,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财经法律难题。

上年度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部分制度规定与审计机关改革后的新职能、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如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未制定相应制度,如《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因制定时间较长,部分规定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我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6项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制度,对《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中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健全我局审计制度体系,强化自身管理,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

接下来,我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审计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完善审计体制机制,努力推进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任务,为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

20xx年,我镇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结合《年机构编制工作考核内容及考评细则》,逐条分析,认真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经常自查自纠,遇到不懂处,主动向上衔接,寻求办法。同时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合法合规。

1、机关按规定设置机构,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部门内设机构规范;挂牌规范,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严格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职责开展工作,增加、减少、转移职责落实到位。

3、严格按规定借出借入人员,本单位无“吃空饷”人员,截止xx月份,我单位共借出人员x名,在我镇的督促下,此x人已更新完善借调手续。

1、严格规定执行用编计划,深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按照用编计划新进人员,本单位不存在超编用人现象。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未发生过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现象,无超职数配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现象。

2、按《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设置行政事业人员岗位,确保岗位职责明确,无混编使用人员情况。

3、认真督促协助做好新进调入人员入编手续、调出人员下编手续及岗位变动聘用人员合同变更手续,并按规范建立我镇档案台账。

职责履行机构编制执行和运行工作情况的自查评估报告范文

按照上级纪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xx镇着力在全镇xx个行政村推行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势下,随着制度政策的不断严格和规范和群众法治、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因行使“小微权力”引发的腐败和信访问题越来越凸显。2019年,市纪委、市组织部、县委纪委、县组织部先后联合印发的《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我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操作方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镇村两级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致认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市委、县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镇因村级小微权力不规范造成的“微腐败”、群众误解、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出现,因此抓好小微权力运行,势在必行。

(二)抓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图册、利用网格微信群、村广播、党员活动会等方式做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应公开尽公开。编印下发《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及流程图》小册500本,农村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印制5万份主题明白纸,发放到各村所有农户;各村在显著位置,制挂“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展板;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媒介,在镇村主干道等显著位置书写或悬挂宣传标语,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传遍千家万户,走进百姓心中,确保“按清单办事、依规矩用权”意识入脑入心。

(三)抓运行,确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全镇xx个村小微权力运行的有序开展。

2、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理清基层干部权力边界,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结合实际,编印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内容涉及党务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务4大类,工程项目管理、商品物资和服务采购、财务管理及临时用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村务等共46项。把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为总的遵循,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分类、梳理,对每个事项的界定范围和容易产生矛盾问题的关键环节予以明确,对重点事项强化了监督管理,基本上涵盖了村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

3、建立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镇村两级多次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工作的开展。镇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各单位各村参加的培训会、推进会议5次。xx个村都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和培训会议,确保了小微权力运行工作全覆盖。明确确定镇党委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抓推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村级组织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工作的实施主体,党组织要带头坚决执行“小微权力”清单,村委会负责清单中涉及村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与评先树优、报酬待遇挂钩。民政民生、农办、财政、经管、审计、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有关配套制度的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和干部规范用权。建立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四)抓监督,强化责任担当。

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门承担监督任务,全程监督。明确了镇党委、镇纪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监督委员会五级责任。镇纪委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督促检查实行常态化,联合党建、经管、民政、扶贫、城建等部门,定期督查,狠抓落实,从严管理。并强化对村纪检委员工作的领导指导,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纪检”作用,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评办法,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谁来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形成了小微权力摆在群众眼前、用权过程接受严格监督,违纪乱权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机制。截至当前镇纪委已经先后监督检查xx村,支出不严格按照程序运行问题xx项需要整改问题xx项,有利的促进了该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工作成效:xx镇自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工作以来目标是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重大决策科学化、村级事务公开化。按照这个目标,在各村持续推进党员活动日活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础上,小微权力清单让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众办事与监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减料”节省流程走“捷径”、优亲厚友走“后门”更加不容易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诸如贫困户退出与纳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更高了。可以说对推进党建廉政建设、预防微腐败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一)干部群众思想观念。部分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少数农村干部将自己形同村内“家长”的作风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众积极性不高。大多数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怕给自己“惹麻烦”,不愿意监督,认为只要是个自己办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体的利益别人能过去自己就能过的去。再就是外出务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使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权力行使中业务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对流程掌握不够牢固,对于流程的运用不熟悉,甚至从未接触到。特别是工程招标、资产评估处置等业务急需要相关部门的培训。工作流程图中的46个事项,办理过程中不是每个干部都能掌握,整个事项流程熟悉起来还要需要一定的时间。

(一)加大宣传,真正实现“让权力阳光、给群众明白”。创新办法提高群众的参与知晓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权力清单与流程图,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让人民群众能够清晰了解到权力运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学习教育。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将“小微权利”清单纳入基层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小微权利”清单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权利”清单内容,营造学清单、知清单、用清单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一是全程监控。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员”、“前哨员”作用。从决策程序、政务公开、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多方面,监督“小微权力”是否按清单、按制度、按程序运行。二是多方监控。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镇和村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有问必复、有疑必释。

(四)完善权力制约链条。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和落实每项“小微权力”行使的责任主体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追究措施,将每个人的职责与小微权力流程图同步公示,责任到人,方便群众。避免“不知权或滥用权”的现象发生。二是定期调查评估。制定“小微权力”行使评估机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小微权力”行使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基层干部正确行使“小微权力”。三是严查基层贪腐。对基层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提出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我办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针对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学习,营造氛围。我办制定了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中央、省、市、区会议文件精神。学习时做好笔记,使大家进一步解读十八大精神的深刻内涵、重要意义和重大决策。通过学习,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全办党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办的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利用网站、报纸、广电等传媒和通过图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十八大精神和工作动态,努力营造学习氛围。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工作,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全办所人员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会议等一系列制度,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全办干部工作日不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整洁。

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同城不接待,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倡导全办干部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不搞铺张浪费。

四是加强廉洁自律。全办开展集中学习,不断加强道德教育,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追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通过制定请假、考勤、会议等七项制度,要求全办人员都能对照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

通过这次自查,我办全体人员都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

费的要求,积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全办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我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精神,xx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纠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我院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结合医院自身情况建立“三重一大”制度,坚持对“三重一大”事项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对医院重大决策事项、财务预决算、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大型基建项目、干部选拔任用和晋升等实行公示,保证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医院民主科学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无利用职权进行不正当交易的行为,无药品促销行为,无收受红包现象。

四是医院职工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过度诊疗行为,医疗服务态度有所改善。

五是医院职工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和考察交流等出差期间,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差旅费,没有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借学习培训、学术交流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六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1、少数职工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

2、少数职工工作纪律观念不够强,有时态度欠缺,工作积极性不强,缺少上进心。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一)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分解责任,实行分级负责。

(二)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持续深化认识、细化措施、实化成效,全力以赴把党支部承担的主体责任履行好,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

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

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

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

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

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

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督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中央和省、市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我行于3月12日-16日对我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以**县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督查方案》为重点,我行领导积极安排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相关内容,同时通过与每位员工谈话,让其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针对我行自身业务特点,我行对以下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

1、文件简报精简规范情况良好;。

2、会议精简规范情况良好;。

3、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执行情况良好;。

4、会议精简压缩情况良好;。

5、经费预算管理情况良好;。

6、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执行情况良好;。

7、领导干部用车标准执行情况良好;。

8、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执行情况良好。

在全行的监督中,我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内容,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发生。

无。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2、认真履行职责,把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3、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良好形象。

通过此次自查,我行认真全面学习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内容,使得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两个责任落实到人,为进一步加强我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此报告。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通过这次核查工作,对我委从成立至今的机构沿革有了清楚的`认识,同进对文件进行了系统的归档,对缺少的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进行了收集,便于以后机构情况的。统计汇总。

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补齐了与我委机构沿革相关的文件9份:朝委发【1983】105号、北委办发【20xx】47号、北编发【20xx】6号、北编办【20xx】14号、北编发【20xx】13号、北编发【20xx】43号、《关于中共xx市纪委申请临时聘用工勤人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北编办发【20xx】4号、北编发【20xx】35号。通过人事工资20xx软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委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情况做出准确汇总:委内行政编制33人,实有在职人员23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退"二线"人员2人,占编2人;临时聘用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为了方便以后及时掌握部门内编制和人员情况,我委还及时对相关文件和与人事、编制有关的材料进行了归当,并装订成册;及时与市编制办更新人员工资台账做到了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机构编制实名制"保持一致。

通过这次编制工作核查,发现在工作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门成立至今时间跨度大,经手该项工作的人员较多,很长时间以来工作人员没有对有关人员编制及部门沿革有关的文件进行系统的归档,并且涉及的文件较多,个别文件时间较久远,查找起来非常困难,增加了编制核查的工作量。

(2)人员变动次数较多,编制台账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以致于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的记录不一致。

(3)部门下属事业单位:xx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进度缓慢,截至核查工作开始,尚未完成登记,未能及进申请到公益域名。

针对此次核算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对人员编制工作的管理:

(1)通过核查工作对部门成立至今有关人员编制部门沿革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系统归档,以方便随时核查。

(2)人员发生变动时,除正常的工资调转关系和组织关系外,还要及时上报市编办、更新台账,保持与编制办台账一致,做到账账相符。

(3)收集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过程当中所必需的文件、材料、资料,抓紧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成立于x年(编委,x编[]号文件)。xx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x牌子)(x编[]号)。

内设机构共xx个(编委,x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x牌子。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xx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名,群团事业编制xx名。(事业编制xx名)。

现实有xx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xx人,群团事业xx人,工勤xx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xx人,工勤离岗待退xx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xx人,其中编外聘用xx人,统发工资不占编xx人。占编不在岗xx人,。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xx人,高配至xx级。兼职领导xx人,xx级,所兼职务。

离岗xx人,其中:正科级xx人;副科级xx人;其他xx人。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xxx: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xx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xxxx〕45号)、《关于xxxx年度目标考核与xx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xxxx〕135号)、《关于开展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xxxx〕157号),现将肥西县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xxxx年、xxxx年、xxxx年、xxxx年和xx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xx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xx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xx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xx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xxxx年xx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xx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编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由桃林镇党委书记薛剑亲自挂帅,以组织委员张道举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镇党委政府内设9个办公室:党委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工业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下属事业单位6个: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建设服务管理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

人员编制情况。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招录(招聘)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编1人。接收退伍军人1人。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一)加强考核工作。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二)严格人员借用管理。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县编办备案。因而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在工作中,为做好登记档案的保存完整,我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我镇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镇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审相结合的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虽然我镇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我校为隶属**区的公办中学,举办单位为**区教育局,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市第九中学等五所学校机构编制的通知》(**编办[20xx]178号)文件精神,我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162人,学校实有人数100人;核定领导职数5人,学校实有领导职数4人;核定行政管理人数20人,学校实有行政管理人数1人;核定专业技术人员124人,学校实有专业技术人员92人;核定工勤人员13人,学校实有工勤人员5人;无内设机构;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臵核查工作。

学校人事秘书认真参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时间节点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区《关于做好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会议通知》要求,学校根据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

同时,人事秘书填写《**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调查表》、《**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情况表》、《**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沿革情况表》、《**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查表》及《**市**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核查表》等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臵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学校定期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由区教育局、区人保局统一公开招聘。做到了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设臵等诸项工作,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xxx县委编办:

根据《中共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开展20xx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委编办〔20xx〕67号)文件精神,我镇围绕督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在自查工作中,组成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自查小组,对镇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镇行政编制39个,截止20xx年6月,在编在职33名,借出2名,缺编4人;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0人,共有编制内人员15人,缺编5人,其中,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5名,现有4名,缺编1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3名,现有3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12名,现有8名,缺编4人。我镇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2、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社事中心、村镇建设中心、计生中心已登记的单位3个,已登记的单位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我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xxxx年,我镇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结合《xxxx年机构编制工作考核内容及考评细则》,逐条分析,认真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经常自查自纠,遇到不懂处,主动向上衔接,寻求办法。同时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合法合规。

1、机关按规定设置机构,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部门内设机构规范;挂牌规范,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严格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职责开展工作,增加、减少、转移职责落实到位。

3、严格按规定借出借入人员,本单位无“吃空饷”人员,截止xx月份,我单位共借出人员x名,在我镇的督促下,此x人已更新完善借调手续。

1、严格规定执行用编计划,深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按照用编计划新进人员,本单位不存在超编用人现象。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未发生过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现象,无超职数配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现象。

2、按《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设置行政事业人员岗位,确保岗位职责明确,无混编使用人员情况。

3、认真督促协助做好新进调入人员入编手续、调出人员下编手续及岗位变动聘用人员合同变更手续,并按规范建立我镇档案台账。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严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切实规范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纪律自查工作的要求,我乡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对全乡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我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乡党委政府内设11个办公室:党政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扶贫作战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计生办、交管办。下属事业单位8个: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畜牧兽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天然林保护站。

人员编制情况。基本情况:我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x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其中:行政编制x人,事业编制x人,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二、事业单位运行规范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的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

三、做好实名制管理我乡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乡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我乡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切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五、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乡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是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

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六、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今后,我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此我乡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分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严格按照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积极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学校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府办发[20xx]106号)、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基数的通知》(xx编委发[20xx]23号)、《xx县人事局关于首次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xx人专〔20xx9〕98号)文件和xx编办发【20xx】7号文件关于开展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把a小学机构编制核查情况总结如下。

我校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了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管理目标,充分调动了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编制工作的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校委会成员。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1、工作职能:依法履行义务教育阶段1至6年级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人员结构:a小学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20xx年9月报表统计口径,现有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20人,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其中小学高级职称7人;小学一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2人.

3、这20人在本年发生了如下变化:外单位借用1人(钟运美借调到尖山镇政府)。因病不能上班的1人(蒋大祥患肺癌重庆住院治疗)。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录取1人(朱定洪)。

4、我校在岗不在编的编外聘用人员有:炊事员2人,学校保安2人,共4人.

根据县编办下达的编制方案(巫溪编委发[2010]30号),本单位编制数调整为28人。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90%的规定要求,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20个,其中:管理岗位0个,占0%;专业技术岗位20个,占71%。

1、岗位设置情况:专业技术岗位28个。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2个。

2、岗位聘用情况:小学高级岗位7个,小学一级岗位11个,其中八级岗位1人,九级岗位3人,十级岗位3人,初级岗2个。

根据自查,我校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的精神设岗,没有谎报、瞒报的情况。

学校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

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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