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管理制度(实用15篇)

时间:2023-12-10 11:33:10 作者:念青松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样重要,它可以帮助成员充分理解规章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规章制度的守则是我们共同的准则,也是我们共同的底线。

工程管理制度

1)房屋装修完毕,业主以及施工方必须向物业工程管理部以及客户服务部提交房屋装修竣工申请书。

2)工程管理部和业主、装修施工方对房屋室内装修情况进行验收。

3.)验收结束后,物业工程管理部须针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填写装修竣工验收单了,督促装修施工方作出限期整改。

4)物业工程管理部对房屋验收通过之后,在装修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5)物业工程管理部要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损坏的配套设施进行按价赔偿。

6)将装修竣工验收单交由物业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核签字,同时财务室退还装修施工方的'押金并为之办理临时出入证的退证手续。

7)物业工程管理部对物业装修施工负有监督、督促的职责。

8)装修施工方以任何理由破坏配套设施或者违反规定进行装修,物业工程管理部都有权终止其装修行为。

县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

合同。

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19年1月5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

1、 井下的风门由通风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风门要实现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满足行车要求,并实现自动化。

2、 井下的永久风门要全部实现闭锁,以防止风流短路。与总回风道、一翼回风相通的'风门要实现地面遥讯。

3、 风门调节装置要牢固,灵活可靠。

4、 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安监处组织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5、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

6、 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及人为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追究责任者责任。

7、 井下风门的安装及维修实行辖区管理,安装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及时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维修,按《通风工区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8、 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工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安设好设施说明牌,并做好检查台帐。

曲靖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材料]

(重定向自tenderbond)。

投标保证金(bidbond)。

什么是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主要目的一是担保投标人在招标人定标前不得撤销其投标,二是担保投标人在被招标人宣布为中标人后其即受合同成立的约束,不得反悔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现金。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3、银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帐(即转帐支票)。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5、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的作用。

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投标人的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受要约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向招标人发出了要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

投标保证金一般定为投标报价的2%,这是个经验数字.因为通过对实践中大量的工程招标投标的统计数据表明,通常最低标与次低标的价格相差在2%左右。因此,如果发生最低标的投标人反悔而退出投标的情形,则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授标给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用该投标保证金弥补最低价与次低价两者之间的价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或减少招标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督促招标人尽快定标。

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的约束作用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这一时间即是投标有效期。如果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人不对其投标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义务。所以.投标保证金只是在一个明确的期限内保持有效.从而可以防止招标人无限期地延长定标时间,影响投标人的经营决策和合理调配自己的资源。

从一个侧面反映和考察投标人的实力。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上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的直接考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由于银行一般都对投标人进行动态的资信评价.掌握着大量投标人的资信信息,因此,投标人能否获得银行保函,能够获得多大额度的银行保函,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

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起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终点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受其约束。而在投标有效期开始生效之前(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甚至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后,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中标通知而不受任何约束或惩罚。

如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无法完成评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则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后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身也有一个有效期的问题.如银行一般都会在投标保函中明确该保函在什么时间内保持有效,当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我国的招标投标法规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但这并不意味着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到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仍然象在投标有效期内那样享有对投标保证金的追索权。

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按照目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般惯例,招标人一般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区别。

1.提交主体: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2.保证金的期限: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3.后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违反下述方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之一,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方不履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约定没收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接受方不履行合同,须向提交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4.目的:投标保证金的目的有二:其一,投标人在有效期内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一旦中标,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

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二、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直接由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

(1)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铝合金门窗、楼宇门、楼梯扶手、外墙涂料工程。

(2)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招标公司代理招标,建设单位分管经理、项目经理、材料员及集团公司审计部共同参加,邀请三家以上单位投标,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4)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付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在总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5)在工程结束后,分包单位报工程签证及结算至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确认后转建设单位。

2、由总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

(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防水、地暖、外墙保温等。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

(4)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三、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监理单位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见《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一、现场施工工程例会:

1、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

6、承包商根据月度现场施工协调例会要求,完成工程月报表的编制、完成下月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审查、审定、批准。

二、现场专题技术会议:

1、现场专题技术会议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专题技术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

6、重要的专题技术会议的会议纪要如:设计方案确认、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涉及合同技术条件变更必须报工程部、公司领导批准。

三、现场经济签证:

2、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

(1)由承包商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

(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3)业主项目经理确认签名。

(4)由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对现场签证再次确认;

3、办理经济签证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顺序:乙方代表、监理单位总监、甲方代表、甲方分管经理。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审)、监理单位一份(进度结算用)、乙方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签字(或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签证的效力: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如实填写签证单,经查实不符合实际的,监理、甲方有权拒签。

四、现场技术核定单:

4、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时效性: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

5、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报工程部、工程分管经理核定;为提高工作效率,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决定的应在一天内回复,需报至公司讨论的,在两天内回复。

五、材料价格回执单:

3、办理材料价格回执单原则:现场认价单必须在承包商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

5、如遇重大的现场认价,必须事先经由公司领导领导确认认可方可实施。

六、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的原则: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业主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设计变更:

(1)、承包商应以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

(2)、监理工程师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3)、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5)、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3、因业主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

(1)、工程分管经理下达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要求;

(3)、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七、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

1、施工图纸自审:

(2)、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5)、建设单位分管经理安排图纸会审时间。

2、施工图纸会审:

(1)、施工图纸会审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共同参加;

(2)、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

(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经工程分管经理审定同意,报公司领导批准;

3、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内容:

(6)、掌握拟建工程的建筑和结构的形成和特点,需要采取那些新技术;

(7)、复核主要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9)、建筑设备和加工定货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满足;

(11)、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

(12)、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地质地勘资料是否齐全;

(15)、图纸是否符合业主要求;

4、由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图纸会审意见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八、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

(5)、总包、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横道图计划;

(7)、技术经济指标等;

3、监理工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在收到施工组织审计三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5、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7、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实现。

九、工程进度计划:

1、编制原则:根据合同约定、施工设计图纸;

2、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

3、承包商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月度计划或单项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5、报送监理工程师在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7、监理工程师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9、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十、施工预算书。

1、编制原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编制与审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项目预算系指招标标底、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

(5)、严格审核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项目造价的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由承包商进场十五日内编制完成;

3、由工程审计事务所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不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4、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原件应一式三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十一、工程项目月报表:

1、工程月报表主要要求。

(3)、工程月报的时效性: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每月28日前编制完成;

(4)、编制项目月报表应及时报分管经理审核,由分管经理针对月报及现场的情况提出要求。

(5)、工程项目月报是工程项目月度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报表和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核算、审查,确保业主的投资利益得到保证。

十二、甲供材的采购及进场管理程序:

1、采购程序:

(1)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工程部、材料部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2)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

(3)工程部、材料部拟定《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各厂商的入围资格请分管经理审批。

(4)工程部、材料部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5)工程部、材料部、审计部有关人员实施招投标。

(6)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2、申报程序:

(1)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提包的材料、设备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用数量、需用时间、技术质量等级、供货地点、编制时间。

(2)总包单位提报的计划应先提交监理部,由总监签订后转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报材料部采购。

(1)、在甲供材料(设备)签约之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2)、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材料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4)、钢材、水泥等甲供材,材料进场后,监理单位应会同供应商,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卸货验收,并作进场记录,监理单位在每月25~28日汇总甲供材进场的数量。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均由工程部统一管理,用电单位必须持用电方案经工程部审核批准,用水单位必须挂表,并严格按批准方案认真组织施工。

3、各用电、用水单位对各自的线路、管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部将停止供电;发现水管有漏水现象,工程部将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十四、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1)、内部初验参加单位: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实施;

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承包商提交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系统技术资料、全部竣工图和工程技术档案。

十五、工程竣工移交:

1、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移交报告;

2、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3、承包商提供经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套;

4、办理移交手续,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进行正式移交;

4、同时业主和物业公司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参加交接的人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和公司领导,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二套给物业公司。

十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审核批准的工程月报表,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请单;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工程量,审计部门对结算进行核定;

(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4)、由分管经理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在工程支付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2、工程支付申请单三份,分别由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保存。

十七、工程项目结算:

3、建设单位要求审计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总体初审工作;

(3)、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实、经济签证是否确认、工程计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4、工作总监审定同意;

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分管经理在结算上确认签字: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

7、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四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及财务部;

8、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及水电费、定额管理费等,并由工程分馆经理及财务主管人员做付款清单备查。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现场材料价格回执单;

(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5)、工程竣工资料;

(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资料管理;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

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3、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以上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工程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积极认真负责的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场、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保持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责任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责任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必须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

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

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

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

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

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c)审批招标文件;

d)评定中标单位.

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

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

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

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

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

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

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

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

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

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

3.2招标前期工作。

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3.2.1.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3.2.1.2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2.1.3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3.2.1.4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

3.2.2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

3.2.3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

3.2.4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2.5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

3.3开展招标工作。

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4收标、开标工作。

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

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

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

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

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

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

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

3.5评标、定标工作。

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

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

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

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

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

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

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

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

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

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投标管理制度

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具体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免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殊处理,并详细说明理由。

3.1队伍及厂家的入围资格界定办法:。

主办工程师首先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本行业全面情况,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所作的行业评比结果,经统计分析整理出各材料及队伍的入围资格等,经工程部或配套部讨论后报公司。

建材要根据检测报告内的数据,由厂家承诺其产品所达到的数值。

主办工程师根据公司批准的入围资格要求及设计销售对材料性能品质的.要求,推荐不少于三家入选单位参加招投标。

在招标时必须请各竞标单位同时到场,参加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人员组织的招标会(必要时领导参加)。并严格查验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等。主体土建工程还需要查验核定承接任务单。

投标时要求各竞标单位于标书规定日期内密封标底送达预算部,非密封及过期者为弃权。

开标时必须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参加,对各竞标单位标底进行开封评标的工作。

主办工程师负责对各单位的投标情况做出可比性分析,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标。

3.4签约:。

签约按《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义)审批表》程序执行。

主办工程师应附上招投标过程备忘,包括入围资格描述、行业现状、企业数量及等级划分、考察参加人员、考察情况、招标开标参加人员名单等。

3.5合同管理:。

合同正本我方保留不少于两份,一份在公司办公室存档,一份在预算部存档。

预算部同时要保存乙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复印件,如非法人签约应保存法人委托书正本。

3.6特急项目管理:。

由于正式合同的审批周期为两周时间,为一些特急项目需要,可按“特急项目管理细则”执行。

4.1采购合同。

5.1施工单位初选审批表。

5.2监理单位初选审批表。

5.3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5.4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议)审批表(试行)。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维护医院利益,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物品购置及基建工程质量,规范其购销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条医院成立招标委员会,人员由医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标事项进行决策。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医院招标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医院成立监督委员会,人员由纪委、工会、支部书记代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招投标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组建招标评审专家库,人员由院内外医院管理专家、院内相关科室代表、医疗、医技、医学工程、基建工程、经济师(或会计师)等学科知名专家组成,专家库人员名单由医院招标委员会批准。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招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专家参加评标。

第六条医院项目申购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办公室组织评标,公开招标采购医院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及基建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等项目。

第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认为必要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尽量减少自行招标。

第八条招标办公室受理医院内部有关科室按招标规定要求提交的招标采购项目申请,组织发标、开标和评审工作,公布中标结果,将结果转交申购科室,业务科室根据招标记录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交审计科审核后出具审计报告,建立招标档案,及时归医院档案室。

第九条凡是利用医院资金采购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及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品、印刷制作等超过一定金额的'高值项目均应纳入招标采购范围,招标金额限定如下:

(一)药品类:除参加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以外,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比较大的西药及中成药及使用量较大的化学试剂。具体招标品种目录由药事委员会根据政府有关药品招标的规定、山东省医保目录及本院临床用药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六部委文件卫规发[20xx]308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实行招标采购: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发生重大瘟疫、重大事故等;卫生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需进行紧急采购的药品。

(三)后勤物资类:单品种年用量大于2万元的后勤物资、大宗家具、办公用品、印刷品、被服、水、电、汽、暖设备及配件、油、煤类、消防器材。

(四)基建工程类:经医院批准立项,项目金额2万元以上的各类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

(五)信息设备:单台次、一次性总额招标超过及年使用量大于2万元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及耗材、电教及通讯。

(六)单项5000元以上的广告设计、发布及各类劳务技术服务项目。

(七)其它由招标委员会决定的招标项目。

第十条医院招标遵循以下程序:

(一)按照医院规定的招标范围,由各有关科室提出招标项目申请,确定招标品种、数量、预算金额,经办科室须详细填写《招标申请书》,并出具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招标项目必须经招标委员会作出决策。招标项目确定后,对于设备招标,业务科室提供技术参数、型号、功能,并由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和上报技术参数要签名确认。

(三)医院招标委员会批准后,由经办科室把填写齐全的《招标申请书》和可行性论证报告(设备要附技术参数讨论报告)送交招标办公室登记,招标办公室安排招标。

(四)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由招标委员会主任组织会议决定。

(六)招标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投标企业的资质及其产品的合法性,查看证照是否齐全、真实,并出具审核报告签名确认。

(七)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原则上必须由三家以上投标单位才能开标。对特殊行业采取竞争性谈判(例如:供水、供电、供气等项目改造)。

(八)开标前应将投标情况报院长审核,由院长办公会或招标委员会主任组织专业人士先行讨论,熟悉该次投标的单位和投标的品种型号进行讨论决定是否开标。

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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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工作由集团公司基建部负责组织实施、矿领导参与。

一、招标的基本条件。

1、工程项目总承包。

(1)完成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审查。

(2)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投资计划已经下达。

(3)现场“四通一平”基本到位,土地手续已办完。

2、单位工程招标。

(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已经审查。

(2)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按煤业公司综合折旧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标办法执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建手续已办完。

(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的方式与程序。

1、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必须经政府部门批准。

(1)招标单位即代理机构的选择。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选择。

代理机构发出邀请书。

(3)由业主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筛选,并进行实地勘察。主要了解投标报名企业状况、实力、业绩等。

(4)由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经业主审核后,发送报名竟标单位。

(5)需要编制标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经业主审核后密封。

(6)确定招投标领导组和评标专家。

招投标领导组设正付组长,成员由代理方与业主共同组成。

员。其比例为3:2,应在开标前确定。

(7)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中标单位。

三名)。经招投标领导组根据候选单位的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单位。由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签订合同。由业主负责,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价进行商务(技术)合同的签订。

三、其它。

1、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业主及中介代理机构要坚守秘密的原则,严禁泄露标底。否则对责任者将严肃处理。

3、严禁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扰乱正常的招投标秩序,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4、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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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

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领导负责、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对于投标工作,各个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1、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以市场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根据招标要求配合完成投标工作。

(1)负责投标信息的获取和评审工作,形成初步评审建议;

(2)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招标文件中分的编写工作;

(4)负责组织参加投标、澄清、办理授标、签订合同等商务事宜;

(5)负责所有招投标文件的归档。

(6)负责与总经理/沟通、确认需投标的信息,了解投标单位的真实意图,如:招标单位对质量、工期、报价的期望及重视程度,以及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

(7)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招标前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的工作。

(8)负责投标价格最终定价的工作。

(9)负责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索取收据的工作。

(10)负责追踪投标情况、投标保证金追回等工作。

2、各相关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按投标方案的责任分工完成工作。

(1)技术部准备相关技术文件并按要求编写,同时提供投标文件中所需的技术资料;

(2)市场部提供投标文件所需的公司基本情况等资料;

(3)财务部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统计报表、投标保函以及资信证明等文件。

(4)其它部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3、市场部职责。

(1)负责商务标书的制作、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的整合、打印、装订、密封等;

(2)负责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打印、装订、封标等工作;

(4)负责投标保证金借款单的复印件管理;

(5)负责最终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投标单价分析的工作;

(6)负责商务标内容的编制;

(7)负责投标文件封标前的审核工作;

(8)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标后投标分析;

(9)负责定期更新投标文件中的公司资料电子版内容;

(10)负责向代理商或部门经理提供投标授权资质及其他相关支持;

(11)负责投标技术方案的编写;

(12)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编制;

4、市场部信息专员职责。

(1)及时搜集、更新、汇总行业招标信息;

(2)与领导、分公司经理沟通,确认需投标的信息;

(3)每日上报当日信息收集情况,并登记台账,格式(见附件)。

5、技术部职责。

(1)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文件、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

(2)负责项目投标文件中技术标的编制工作。

(3)协助投标技术澄清、资格比选、标后答疑、标后投标分析等工作。

(4)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技术参数等资料。

(5)通过评审会议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确定;负责技术标书方案的可行性;

(6)提供投标中需要的以往项目技术参考资料;

(7)负责标书项目组织设计、整体运营方案的编制;

(8)负责标书其他资料的提供;

6、财务部职责协助完成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公司资信证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资信、银行查证等内容的提供。

7、市场部经理职责。

(1)负责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审批工作。

(2)监控投标工作,分析外部环境,负责定标。

1、原则为最大限度的发挥、利用公司的各种有限资源,投标计划要经过慎重的可行性分析后进行。各相关部门分析参加投标项目的可行性,总经理确认,投标项目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2、参加投标的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能满足招标书中提出的资格条件(包含资质条件)及技术条件;

(2)参加投标的服务内容应符合招标书中要求;

(3)经主管领导批准参加的投标的项目。

3、招标信息的获取:市场部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招标信息:

(1)通过网络搜寻招标方正式发布的招标通告;

(2)接收由招标方发出的招标邀请函;

(4)市场部应跟踪国家的中、远期及近期招投标政策信息;

(5)走访客户了解的招标信息;

(6)其他渠道获得的招标信息。

4、投标信息的评审和确认。

(1)市场部获取投标信息后当日内进行评审,需要时可组织会议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2)市场部将评审意见报总经理,经总经理确认并批准立项后,组织进行投标工作。

5、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1)在已知将对某项目进行投标时,即对确定投标的项目进行信息跟踪;

(2)信息跟踪要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的与招标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获取对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有利的信息。

(3)公司投标工作,应在市场部、各部门充分进行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坚持守法、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开展竞争。

(4)公司投标的管理工作,按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由公司市场部和各部门负责。

(5)公司的投标工作,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6)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市场部工作。要主动的展开市场开发人员的培养工作,为下一步部门具备自主投标能力做好人才储备。

6、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市场部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按招标通告及时购买标书文件;

(2)组织召开招标工作会议,确定招标工作小组成员;

(3)制定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以标书完成表形式确定各相关部门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及责任人。

7、申请投标审批各部门人员得到招投标信息,应与市场部联系认定其可行并开始准备进行投标活动后,必须填写《投标申请表》(附后)并上报市场部领导审核。在确定有能力、有可能时再登记并购买标书、文件。

8、购买招标文件营销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书,并应从多渠道获得并反馈信息,包括概算,竞争对手情况等,以指导投标书的制作。

(2)需参加的投标项目由市场部投标专员安排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3)购买招标文件所需公司资质等文件(原件)由市场部人员到财务部部办理借用手续,并保证及时归还。

10、需财务部办理内容市场部取得招标文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把需财务部办理内容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如:投标保证金;银行资信证明;银行查证证明;公司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11、投标工作会议。

(1)由市场部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判定是否需要召开投标工作会议并组织整个投标会议。

(3)对招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条款的评审,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以会议形式讨论评审的内容,到场人员不发表意见视为同意投标方案。会议内容在《投标会议纪要》中记录,会议主要讨论决定的内容:

a、公司是否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和商务方面的要求;

b、投标产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12、其它要求。

(1)市场部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方案的要求组织、协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并形成正式投标文件(投标书)。

(2)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依据投标方案进行投标文件的收集、编写,经审核定稿后报送市场部。

(3)投标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包括商务、技术两大部分)。

(4)被指定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公司委托,获得法人授权及需要合作的其他制造厂商的授权。授权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中途变更,应及时说明并重新办理委托手续。授权范围必须明确。

(5)商务文件的编写要求:

a、投标书要统一编号,投标书编号应由在收到《投标申请表》时根据《投标书编号规定》提供唯一编号。

b、应按招标文件中对分的要求逐项编写。

c、招标文件如无要求或要求不明确,可参照提供的招标文件的样本填写。

(6)技术文件编写要求:

a、根据招标及评标要求编写;

b、能达到的指标尽量全面响应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各项指标;

c、充分显示业务的优势;

d、提供充分的证明资料、证明所叙述的各项性能指标的文件完全真实可靠;

e、标书中特殊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满足;

14、投标文件的汇总、审核、装订市场部对招标文件定稿进行汇总,形成投标文件正式稿,经市场部经理审阅同意后进行复印装订。

(1)投标文件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对产品有关性能、技术参数和质量指标要求的表达应当全面真实,不得遗漏或隐瞒。

(2)投标文件的审核投标文件在递交前由须经过市场部内部人员互审,市场部、负责人、技术部技术负责人审核,每个环节必须有相关的书面记录并予以保存。

(3)文件装订和密封。

a、市场部所有投标编制人员负责整个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工作;

b、开标后,如有问题澄清,在接到澄清文件后,由市场部将需澄清问题发给相关人员,由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澄清文件,直至招标单位满意。

15、投标经总经理批准并授权后,由市场部指派专人,按招标标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携带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参加投标并出席开标仪式。

16、投标过程注意事项。

(1)标书编制的基本依据如下:

a、合同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履约保函格式等。

b、技术规范,包括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评定标准,计价规则、结算办法及要求。

c、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做出的补充说明、勘误、澄清或局部修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a、投标书未密封;

b、投标书未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c、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

d、投标书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e、投标者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个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f、投标者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g、投标者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参加开标仪式;

h、投标者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市场部应领导各部门根据上述条款严格进行投标文件报送前的符合性审查,出现任何上述责任事故导致废标都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评标。

a、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主持,由有关咨询机构和经济专家等成立的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完成评标报告后,由招标单位向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评标报告按项目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核备。

b、市场部要依据“报价合理、方案可行、保证质量”的原则领导各部门做好投标文件。

c、市场部应根据上述原则就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公司的信誉品牌等,领导各部门展开积极的公关活动。确保投标文件获得全面、公正的评定或评分。

d、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请投标者就投标书的有关问题提供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标书科应做出书面答复。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将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e、评标定标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有时也采用打分制办法,无论投票或打分,都将在委员会或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和投标书充分讨论和评议后进行。市场部应领导各部门在已完和在建过程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持久的品牌、过人的业内信誉。这些将直接影响评标委员会或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评定。

f、市场部及各部门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行贿,不得泄漏公司报价情况。

g、开标仪式后,一般在15天内完成评标定标工作,并由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知所有投标者。大型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最多不超过40天。市场部、各部门应及时跟踪了解情况,以利于公司尽快做出管道或安装指导的组织准备。

17、签订合同。

(1)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由市场部指定专人按照中标通知的要求到达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合同。

(2)市场部按授标通知办理授标有关事宜。

(3)合同签订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合同由经授权的公司代表代表公司与买方签订供货合同(协议)。

(5)市场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般在1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的唯一依据是招标文件、投标书及有效的补充文件和信函。

(6)签订承包合同时,公司财务部办理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证书(简称“保函”)。合同履行后,保函金额应予收回。

18、投标文件归档市场部负责于开标结果公示后将所有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整理并归档。

(1)保证投标的保密性。

a、严格对本部门的资料保密,未经本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同意,不得将本部门资料向外泄露。

b、重要资料(量清单,招标文件,邀请书,资料领取清单,交费收据,外联单位联系方式及相关资料记录等)上锁保管。外发邮件及资料要做好登记。

(2)保证封标的严谨性。

a、在领导招标文件后即仔细阅读、分析,将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文件无效或作废的条件进行汇总,打印出来进行分发确保投标小组成员人手一份。以免在开标时被判为无效标书而“废标”。

b、投标部门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互检,对填报文件应反复校对,保证投标文件完整无缺,报价计算分项汇总均无错误。

c、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字、盖章、密封,并按规定的时间准时递交,切忌因人为疏忽而成为“废标”。

d、投标文件封标前,要保证有二人以上人员校对审核,确定无误后才封标。

e、投标前,严格检查所要涉及参加投标的人员是否到位,所需提交证件原件是否齐备。

19、投标文件的总结和评价。

(2)投标结果确定后,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结果进行分析,便于市场部、技术部了解竟争对手价格、技术。

(1)投标保证金退回公司后,由市场部、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登记存档;

(2)市场部负责投标文件的存档工作,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含商务和技术)、补遗书等;

b、投标资料,包括投标文件(含商务和技术)、澄清文件等;

c、所有与投标有关联的电子文档,包括招标文件(如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

1、纠纷处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关各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申请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法律顾问市场部将拟签署的合同文本会同审计部法律事务专员或公司法律顾问及时审核,为公司维护自身利益做出充分准备。

3、保密责任所有参与投标人员严禁泄漏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商务和技术(如投标报价,技术应答等)秘密。相关保密规定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4、监查与考核。

(1)公司总经理对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市场部总经理对投标工作进度进行日常检查。

(2)凡在投标工作中未按本制度办理,影响投标工作质量和效果者,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考核投标工作是公司创业绩的主要途径,相关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投标工作,如出现不配合的情况、由市场部申请,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对责任人进行1000~5000元的处罚。

6、对未按本制度规定执行的,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工程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工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丁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及清单以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报告等一式四份提交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公司在收到验收报告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核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通知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有关责任方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验收完毕方具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天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配合工程部向政府质检站报送“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会同质检站、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同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清单,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按照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一式四份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竣工验收时,应按要求通知质检站进行验收的监督工作。

(6)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7)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保管和维护。

3、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建设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四、工程移交

1、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项目已竣工并经质检站、人防、消防、防雷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给排水(含热水)、电气、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等已接通,信息及电话具备装机条件。(2)工程项目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室外工程完成,形成封闭环境。

2、建设项目移交工作程序

(1)工程部代表公司作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单位;

(2)工程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的7天内完成向物业公司的移交。工程部应在拟定的移交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经公司批准的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物业公司。

(3)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a)单项工程移交清单b)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c)竣工图纸一d)房屋钥匙e)各种智能卡(电、天然气、冷水、热水、暖气等)。

(4)移交验收的程序a)物业公司根据工程移交清单逐项检查核对。b)参加验收人员在工程移交清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将一份清单返回工程部验收,移交工作完成。

招投标管理制度

得少于二十日。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或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

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领导负责、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对于投标工作,各个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1、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以市场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根据招标要求配合完成投标工作。

(1)负责投标信息的获取和评审工作,形成初步评审建议;

(2)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招标文件中分的编写工作;

(4)负责组织参加投标、澄清、办理授标、签订合同等商务事宜;

(5)负责所有招投标文件的归档。

(6)负责与总经理/沟通、确认需投标的信息,了解投标单位的真实意图,如:招标单位对质量、工期、报价的期望及重视程度,以及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

(7)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招标前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的工作。

(8)负责投标价格最终定价的工作。

(9)负责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索取收据的工作。

(10)负责追踪投标情况、投标保证金追回等工作。

2、各相关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按投标方案的责任分工完成工作。

(1)技术部准备相关技术文件并按要求编写,同时提供投标文件中所需的技术资料;

(2)市场部提供投标文件所需的公司基本情况等资料;

(3)财务部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统计报表、投标保函以及资信证明等文件。

(4)其它部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3、市场部职责。

(1)负责商务标书的制作、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的整合、打印、装订、密封等;

(2)负责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打印、装订、封标等工作;

(4)负责投标保证金借款单的复印件管理;

(5)负责最终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投标单价分析的工作;

(6)负责商务标内容的编制;

(7)负责投标文件封标前的审核工作;

(8)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标后投标分析;

(9)负责定期更新投标文件中的公司资料电子版内容;

(10)负责向代理商或部门经理提供投标授权资质及其他相关支持;

(11)负责投标技术方案的编写;

(12)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编制;

4、市场部信息专员职责。

(1)及时搜集、更新、汇总行业招标信息;

(2)与领导、分公司经理沟通,确认需投标的信息;

(3)每日上报当日信息收集情况,并登记台账,格式(见附件)。

5、技术部职责。

(1)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文件、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

(2)负责项目投标文件中技术标的编制工作。

(3)协助投标技术澄清、资格比选、标后答疑、标后投标分析等工作。

(4)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技术参数等资料。

(5)通过评审会议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确定;负责技术标书方案的可行性;

(6)提供投标中需要的以往项目技术参考资料;

(7)负责标书项目组织设计、整体运营方案的编制;

(8)负责标书其他资料的提供;

6、财务部职责协助完成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公司资信证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资信、银行查证等内容的提供。

7、市场部经理职责。

(1)负责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审批工作。

(2)监控投标工作,分析外部环境,负责定标。

1、原则为最大限度的发挥、利用公司的各种有限资源,投标计划要经过慎重的可行性分析后进行。各相关部门分析参加投标项目的可行性,总经理确认,投标项目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2、参加投标的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能满足招标书中提出的资格条件(包含资质条件)及技术条件;

(2)参加投标的服务内容应符合招标书中要求;

(3)经主管领导批准参加的投标的项目。

3、招标信息的获取:市场部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招标信息:

(1)通过网络搜寻招标方正式发布的招标通告;

(2)接收由招标方发出的招标邀请函;

(4)市场部应跟踪国家的中、远期及近期招投标政策信息;

(5)走访客户了解的招标信息;

(6)其他渠道获得的招标信息。

4、投标信息的评审和确认。

(1)市场部获取投标信息后当日内进行评审,需要时可组织会议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2)市场部将评审意见报总经理,经总经理确认并批准立项后,组织进行投标工作。

5、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1)在已知将对某项目进行投标时,即对确定投标的项目进行信息跟踪;

(2)信息跟踪要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的与招标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获取对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有利的信息。

(3)公司投标工作,应在市场部、各部门充分进行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坚持守法、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开展竞争。

(4)公司投标的管理工作,按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由公司市场部和各部门负责。

(5)公司的投标工作,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6)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市场部工作。要主动的展开市场开发人员的培养工作,为下一步部门具备自主投标能力做好人才储备。

6、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市场部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按招标通告及时购买标书文件;

(2)组织召开招标工作会议,确定招标工作小组成员;

(3)制定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以标书完成表形式确定各相关部门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及责任人。

7、申请投标审批各部门人员得到招投标信息,应与市场部联系认定其可行并开始准备进行投标活动后,必须填写《投标申请表》(附后)并上报市场部领导审核。在确定有能力、有可能时再登记并购买标书、文件。

8、购买招标文件营销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书,并应从多渠道获得并反馈信息,包括概算,竞争对手情况等,以指导投标书的制作。

(2)需参加的投标项目由市场部投标专员安排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3)购买招标文件所需公司资质等文件(原件)由市场部人员到财务部部办理借用手续,并保证及时归还。

10、需财务部办理内容市场部取得招标文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把需财务部办理内容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如:投标保证金;银行资信证明;银行查证证明;公司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11、投标工作会议。

(1)由市场部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判定是否需要召开投标工作会议并组织整个投标会议。

(3)对招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条款的评审,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以会议形式讨论评审的内容,到场人员不发表意见视为同意投标方案。会议内容在《投标会议纪要》中记录,会议主要讨论决定的内容:

a、公司是否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和商务方面的要求;

b、投标产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12、其它要求。

(1)市场部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方案的要求组织、协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并形成正式投标文件(投标书)。

(2)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依据投标方案进行投标文件的收集、编写,经审核定稿后报送市场部。

(3)投标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包括商务、技术两大部分)。

(4)被指定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公司委托,获得法人授权及需要合作的其他制造厂商的授权。授权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中途变更,应及时说明并重新办理委托手续。授权范围必须明确。

(5)商务文件的编写要求:

a、投标书要统一编号,投标书编号应由在收到《投标申请表》时根据《投标书编号规定》提供唯一编号。

b、应按招标文件中对分的要求逐项编写。

c、招标文件如无要求或要求不明确,可参照提供的招标文件的样本填写。

(6)技术文件编写要求:

a、根据招标及评标要求编写;

b、能达到的指标尽量全面响应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各项指标;

c、充分显示业务的优势;

d、提供充分的证明资料、证明所叙述的各项性能指标的文件完全真实可靠;

e、标书中特殊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满足;

14、投标文件的汇总、审核、装订市场部对招标文件定稿进行汇总,形成投标文件正式稿,经市场部经理审阅同意后进行复印装订。

(1)投标文件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对产品有关性能、技术参数和质量指标要求的表达应当全面真实,不得遗漏或隐瞒。

(2)投标文件的审核投标文件在递交前由须经过市场部内部人员互审,市场部、负责人、技术部技术负责人审核,每个环节必须有相关的书面记录并予以保存。

(3)文件装订和密封。

a、市场部所有投标编制人员负责整个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工作;

b、开标后,如有问题澄清,在接到澄清文件后,由市场部将需澄清问题发给相关人员,由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澄清文件,直至招标单位满意。

15、投标经总经理批准并授权后,由市场部指派专人,按招标标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携带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参加投标并出席开标仪式。

16、投标过程注意事项。

(1)标书编制的基本依据如下:

a、合同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履约保函格式等。

b、技术规范,包括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评定标准,计价规则、结算办法及要求。

c、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做出的补充说明、勘误、澄清或局部修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a、投标书未密封;

b、投标书未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c、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

d、投标书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e、投标者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个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f、投标者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g、投标者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参加开标仪式;

h、投标者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市场部应领导各部门根据上述条款严格进行投标文件报送前的符合性审查,出现任何上述责任事故导致废标都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评标。

a、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主持,由有关咨询机构和经济专家等成立的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完成评标报告后,由招标单位向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评标报告按项目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核备。

b、市场部要依据“报价合理、方案可行、保证质量”的原则领导各部门做好投标文件。

c、市场部应根据上述原则就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公司的信誉品牌等,领导各部门展开积极的公关活动。确保投标文件获得全面、公正的评定或评分。

d、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请投标者就投标书的有关问题提供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标书科应做出书面答复。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将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e、评标定标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有时也采用打分制办法,无论投票或打分,都将在委员会或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和投标书充分讨论和评议后进行。市场部应领导各部门在已完和在建过程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持久的品牌、过人的业内信誉。这些将直接影响评标委员会或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评定。

f、市场部及各部门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行贿,不得泄漏公司报价情况。

g、开标仪式后,一般在15天内完成评标定标工作,并由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知所有投标者。大型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最多不超过40天。市场部、各部门应及时跟踪了解情况,以利于公司尽快做出管道或安装指导的组织准备。

17、签订合同。

(1)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由市场部指定专人按照中标通知的要求到达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合同。

(2)市场部按授标通知办理授标有关事宜。

(3)合同签订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合同由经授权的公司代表代表公司与买方签订供货合同(协议)。

(5)市场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般在1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的唯一依据是招标文件、投标书及有效的补充文件和信函。

(6)签订承包合同时,公司财务部办理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证书(简称“保函”)。合同履行后,保函金额应予收回。

18、投标文件归档市场部负责于开标结果公示后将所有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整理并归档。

(1)保证投标的保密性。

a、严格对本部门的资料保密,未经本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同意,不得将本部门资料向外泄露。

b、重要资料(量清单,招标文件,邀请书,资料领取清单,交费收据,外联单位联系方式及相关资料记录等)上锁保管。外发邮件及资料要做好登记。

(2)保证封标的严谨性。

a、在领导招标文件后即仔细阅读、分析,将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文件无效或作废的条件进行汇总,打印出来进行分发确保投标小组成员人手一份。以免在开标时被判为无效标书而“废标”。

b、投标部门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互检,对填报文件应反复校对,保证投标文件完整无缺,报价计算分项汇总均无错误。

c、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字、盖章、密封,并按规定的时间准时递交,切忌因人为疏忽而成为“废标”。

d、投标文件封标前,要保证有二人以上人员校对审核,确定无误后才封标。

e、投标前,严格检查所要涉及参加投标的人员是否到位,所需提交证件原件是否齐备。

19、投标文件的总结和评价。

(2)投标结果确定后,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结果进行分析,便于市场部、技术部了解竟争对手价格、技术。

(1)投标保证金退回公司后,由市场部、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登记存档;

(2)市场部负责投标文件的存档工作,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含商务和技术)、补遗书等;

b、投标资料,包括投标文件(含商务和技术)、澄清文件等;

c、所有与投标有关联的电子文档,包括招标文件(如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

1、纠纷处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关各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申请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法律顾问市场部将拟签署的合同文本会同审计部法律事务专员或公司法律顾问及时审核,为公司维护自身利益做出充分准备。

3、保密责任所有参与投标人员严禁泄漏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商务和技术(如投标报价,技术应答等)秘密。相关保密规定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4、监查与考核。

(1)公司总经理对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市场部总经理对投标工作进度进行日常检查。

(2)凡在投标工作中未按本制度办理,影响投标工作质量和效果者,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考核投标工作是公司创业绩的主要途径,相关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投标工作,如出现不配合的情况、由市场部申请,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对责任人进行1000~5000元的处罚。

6、对未按本制度规定执行的,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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