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3-11-27 11:48:58 作者:HT书生

在学校里,我们体验了童年的快乐,也经历了青春的困惑。现在,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优秀学校总结的案例,看看别人是如何写好的。

学校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教职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晋升提级、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节  奖励

第四条  本学校设立如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全勤奖、续班奖、月绩效奖、年绩效奖、提成奖、突出贡献奖);

3.提供学习机会;

4.晋升提级。

第五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教学事故出现;

3.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学校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招生工作突出,按计划完成招生指标;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

9.领导有方,带领教职工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相关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学校做出贡献,董事会或校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 奖金奖惩规定具体如下:

1.全勤奖:指为奖励学校教职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无迟到、无旷工、无早退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金额为100元。

2.续班奖:指为奖励学校老师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把所教学生顺利升入高一级的班级学习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方法如下图:

续班率

奖金数目

100%

5%×续班生所缴学费

90%——99%

4%×续班生所缴学费

80%——89%

3%×续班生所缴学费

70%——79%

2%×续班生所缴学费

60%——69%

0

50%——59%

扣发当月绩效奖

50%以下

予以解聘

3.月绩效奖:指为奖励学校教职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工作突出、勤劳能干、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通过校长办公室和部门领导的考核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为200元、100元、50元。

4.年绩效奖:指为学校教职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工作突出、勤劳能干、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通过校长办公室和部门领导的考核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为1000元、800元、500元。

6.突出贡献奖:指为奖励学校教职工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能尽心尽力、兢兢业业做工作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视贡献的大小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第七条  奖励程序如下:

1.教职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所在部门同校长办公室和人事部门审核;

3.董事会或校长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八条  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没完成教学任务或招生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教学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学校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9.泄露学校秘密,把学校生源介绍给他人或向生源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学校声誉或影响教职工情绪稳定的;

11.利用职权对教职工打击报复或包庇教职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2.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校长应予以处罚的。

教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  教职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学校损失:

2.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由董事会讨论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条  各部门领导发现本部门教职工触犯以上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报告;教职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一条  校长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及时报经校长或董事会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校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校长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二条  给予教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三条  对教职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四条  受处分的教职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学校(学校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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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监督食堂工作。 

二、检查安排及职责 

周次 检查人员 周次 检查人员 周次 检查人员 

1 、 10 沈朝明 2 、 11 徐强生 3 、 12 潘淑丹 

4 、 13 孙金宝 5 、 14 李军 6 、 15 王放 

7 、 16 汪秀珍、葛柱 8 、 17 李源 9 喻越忠 

2 、每周至少抽查二次,如遇重大情况报校长室商量办理。 

三、检查、奖惩内容: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食堂卫生 

(二)饭菜质量 

2 、饭菜数量有明显不足,质量较差,有多名学生投诉的。第一次罚款 30 元,第二次 40 元,以此类推。

(三)服务态度 

(四)操作方面 

(五)、综合方面 

3 、食堂一学期评选最佳“工作人员” 2 名,奖励 200 元

学校健康活动奖励制度

一、学校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

三、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包括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健康信息传播制度、健康环境促进制度等。

四、学校实行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至少每年对全体学生 、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主要由后勤处负责。

五、学校要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宣传栏、广播、读物、报刊、杂志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六、每学期要对学校环境噪声,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要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原则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健康教育课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里面。

七、学校年工作计划、年工作总结 中要有一定篇幅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要详细、具体,能反映开课率及学生知行情况。学校要有专、兼职教师 授课,有教案 ,教案内容与教材同步,教导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八、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各班级能认真积极配合卫生室开展活动者,期末给予奖励。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班级,在期末评估时视程度不同而降等。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加强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本着以正面激励为主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二、奖励

第二条:凡一学年内品学兼优,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评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的评选,以班为单位,名额为本班人数的10%(四舍五入,下同;6-7年级为15%)以内;8-9年级优秀团员的评选,以班为单位,10名团员以内,推荐优秀团员2人,10-19名的推荐3人,20-29人的推荐4人,30人以上推荐5人;优秀团干部各班推荐1人。

具体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劳动积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思想品德品定成绩为“优秀”。

2.学习目的正确,学习态度端正,能掌握好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能力较强。各科成绩在b等级以上。

3.认真参加“两操一课”及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锻炼身体,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在b等级以上,体质健康达标。

第三条:对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担任班级或学校学生干部职务(班干部、学生会成员、团支部成员、少先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有先进事迹材料,学年末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每班1个。

第四条:思想品德品定成绩为良好以上,学科成绩都不低于b等级,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给予单项奖励,原则上每班每项报1-2个,但总数控制在30%以内。

1.勤奋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作业规范,成绩优良,能帮助学生。

2.文明礼貌之星。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礼貌待人,说话文明,表现突出。

3.文体活动之星。积极参加和组织班内校内外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4.尊师守纪之星。尊敬师长,虚心接受师长教诲,自觉遵守学校纪律。

5.爱卫劳动之星。主动积极检查督促班内卫生包干区任务的落实,积极自觉做好爱卫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6.关心集体之星。对班级集体活动非常热心,校内外活动认真负责。

7.自主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积极主动,在班级学习小组中主动帮助同学,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8.自信之星。在学习和生活中充满自信,各方面有较大进步。

除学校设置的先进星之外,各班也可另行设置**之星称号,但要在规定比例以内。

第五条:对学有特长,在中心、市、省、全国举办的各学科体育、文艺、科技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专项特长学生奖励。

第六条:评选工作坚持严格标准、民-主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弄虚作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一学年评一次。单项多元之星每学期评一次。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各单项多元之星需由班主任根据名额比例分配上报名单,学生发展部、团委审批。

第七条:所获奖励均载入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档案中,并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

学校奖励制度

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积极促进教师加强合作,面向全体,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经教职工会议讨论完善后正式实行。

一、学校每期组织两次大型考试:

段考和期考由学校统一组考。

奖励办法寄宿班与非寄宿班比较初三162与163比较初三非寄宿班与163比较。

单科奖初三设两名初一初二奖一名奖金60元段考减半。

班级综合奖综合所超分值初三奖两个班级初一初二奖一个班级奖金100元段考减半。

(严禁制卷泄密严禁学生阅卷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奖资格并在期末综合评分中依造成的影响的严重性扣10——50分不等)。

二、初三毕业会考奖。

1、考取一个一中奖800元超过一人后每录取一人加奖100元。

3、职高到位率完成学校标准奖(另定)。

4、毕业发证率第二寄宿班和非寄宿班100%奖150元和200元每少一人减20元。

三、中心学校统考。

校内奖金仍按前面方案执行如教师在中心学校统考中获奖学校加倍奖。

四、初三整体综合评价奖。

1、列全县前十名有关任课教师每人普奖200元其他教师奖100元。

2、全镇综合第一名普奖100元其他教师奖50元。

五、教研教改成果奖。

1、教学竞赛活动奖按一、二、三等奖分别镇30、20、10县50、30、20。

市80、60、40省100、80、60。

2、学生竞赛指导奖参照上述标准减半。不重复奖取最高奖。

3、教学论文奖教师撰写的论文在县以上正式认定的`部门获奖按上述标准。

4、积极上教研课的老师每堂课奖10——30元按教研组评出等第。

学校控烟奖励制度

1、学校设立控烟单项奖,用于创建“无烟学校”的奖励,学校定期开展办公室创建“无烟办公室”评比活动。

2、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带头不吸烟、不发烟并劝阻他人吸烟,办公室人员要互相监督,中层以上干部值班时要将控烟工作作为检查内容之一,检查发现凡在禁烟区内吸烟的本校教职工给予批评教育。

3、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办公室有吸烟者、违反学校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办公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4、每个教职工都有劝阻吸烟的责任。

5、考核内容

(1)办公室内成员人人知晓创建无烟学校工作。

(2)办公室包干区域内无人吸烟。

(3)办公室包干区域内无烟烟具(包括自制简易烟缸等)。

(4)告之并劝说学生家长及外来办公人员在学校内不吸烟有成效,包干区域内无烟蒂。

6、考核办法

监督小组(由各办公室控烟监督员组成)每月对各办公室进行巡视,在巡视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予以处理:

(1)提问办公室人员控烟知识,回答正确率未达60%,每人扣1分。

(2)包干区域内有教职工吸烟,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扣3分;发现三次以上,该办公室不能评为无烟办公室。

(3)包干区域内工作人员吸烟,每人次扣2分;有烟具的,除没收烟具外,扣3分。

(4)包干区域内非工作人员吸烟,每人次扣1分,每发现1枚烟蒂扣0.1分。

(5)累计扣分达到25分,该办公室不能评为无烟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上条款由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使我校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继续加大控烟工作的力度,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学生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健康成长,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1、教导处: 负责安排控烟教育内容、课时与落实,把控烟教育安排到学校卫生工作(健康教育课)计划中,做到有计划、有教员、有课时、有教案,分年级落实,并注意充分利用学校师资和多媒体设备提高教学效益。安排教师定期更换“控烟宣传栏内”的宣传内容。通过一学年的`努力让100%的教师和100%的学生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的科学知识。

该项工作纳入教导主任学期工作考核细则之内,学期末由办公室考核评分。

2、总务处:学校总务处在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图书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或“无烟办公室”的标牌。

该项工作纳入总务主任学期工作考核细则之内,学期末有校长考核评分。

3、团支部:2015年举办一次“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仪式。举行一次控烟知识竞赛。每月进行一次控烟宣传,每月组织出版一期吸烟危害身体健康的黑板报,每学期组织一次四至六年级学生控烟知识手抄报比赛。在5月31号世界无烟日中组织部分共青团员到社区、街头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号召成人戒烟。

该项工作纳入团支部书记学期工作考核细则之内,学期末由办公室考核评分。

4、年级组:各年级组要倡导教职工“口袋不装烟,工作不带烟,办事不敬烟”。鼓励、教育教职工戒烟。年级组内如有不按期在校园内戒烟的教职工,学年不得评为优秀教研组。

5、班主任: 各班每学期召开一次“拒吸第一支烟”的主题班队会,一至三年级举手承诺不吸第一支烟,四至六年级向班主任上交书面“不吸第一支烟”的承诺书(要有家长签名)。在团支部的安排下组织学生自办一期禁烟知识手抄报,让学生深刻认识吸烟的危害。对有吸烟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大队部建立“吸烟学生档案”,并与家长签定联合教育责任书,定期调查有无吸烟行为,耐心细致地开展转化教育。各班还要通过学校创建“无吸烟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千方百计带动家庭开展控烟行动。家长开会或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时,要向家长宣传学校控烟要求,劝止家长的吸烟行为。

班级中如有一名学生一学期累计吸烟2次以上(含2次),班级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该项工作纳入班主任学期工作考核细则和班级五项评比内容之内,学期末由政教处考核评分。

6、教职工: 自2015年5月1日起,教工在校内吸烟,首次发现批评教育,再次发现扣发绩效工资10元,第三次及以后吸烟扣发绩效工资50元,并向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上报检讨书,必要时责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检讨。严禁教职工在学生面前吸烟。教职工不按期改正在校园内吸烟的行为,不得评为各级各类优秀。对屡次违纪不服从学校控烟制度的教职工,学校书面报告镇、区教委请求将其调出。

7、学生:严格禁止学生吸烟。学生在校内校外第一次吸烟,给予写反省书(抄写吸烟危害身体健康知识)一千字,停课反省一天,在班上作检讨的处理;第二次被发现抽烟,给予停课三天的反省,写三千字检查,在年级学生会上公开检讨的处理;第三次被发现抽烟,给予留校察看的处理。学生如有吸烟行为,本学期不得评选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

8、商店: 学校总务主任负责与学校商店的承包人签订《拒绝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承诺书》,并定期到店中、学生中间调查承诺兑现情况。自签定承诺书第二天起,承包人首次向未成年人售烟批评教育,再次发现提高租赁费50元,第三次及以后每次提高租赁费100元。因违背承诺书提高的租赁费当时处理当时收取,如拒不签定承诺书、拒不服从管理、拒不上交违诺租赁费,学校有权在二个月后终止商店承包合同。

9、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学校奖励制度

1、论文:获区级一等、二等、三等的论文分别奖励30、20、10元;获市级一等、二等、三等的论文分别奖励50、40、30元;全国论文获奖视具体情况进行重奖。凡在区级刊物上发表的学术文章奖20元,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的学术文章奖40元,在国家流通的刊物上发表的奖60元。

2、创优课:获校级优秀课奖励20元;获区级一、二、三等的分别奖励60、40、20元;获市级一、二、三等及纪念奖的分别奖励200、150、100、50元。在全国获奖的视具体情况重奖。

3、教学质量达标标准及奖励:

语、数、英:以各年级的区平均分为标准,达到区平均分的奖50元;每超一分加奖50元,不足一分的超出部分乘以系数(50元)。

各年级及格率达100%者奖50元。优秀率以各年级的区平均为标准,达到区平均的奖50元,每超一个百分点加奖10元;六年级毕业考试中达优者奖50元/生,六年级毕业平均分与进入前10名的由低至高分别奖励100、300、600、1000、1500、2100、2800、3000、4500、5500元。

5、教师辅导奖:教师辅导学生集体活动获区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70、50、30元;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100、80、60;获全国一、二、三等分别奖300、200、100元;教师辅导学生获个人奖的(按人次计算)区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5、3、2、1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10、6、4、2元;全国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20、12、8、4元。

6、区运动会及其他体育单项奖:凡在区运动会中取得1分奖10元;在片运动会中取得1分奖5元。团体总分进入前区八名由低至高分别奖100、300、600、1000、1500、2100、2800、3600元。其他体育单项获团体第一名的奖200元,第二名的奖180元,第三名奖160元,以次类推至第十名。获个人单项前六名分别奖50、40、30、20、10、5元。

7、学期全勤奖:100元。

8、教师荣誉奖:凡教师获得优秀荣誉称号、上级机构设有物质奖励的学校给予奖励。校级称号奖50元;区级称号奖100元;市级奖200元。

9、教改成果奖:在教育教学中通过教改获得的成果,经区级认定的奖励500元;市级认定的1000元;国家认定的设重奖。

学校奖励制度电子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师德:

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到教师“十要十不要”规定。树立以德立教,为人师表的思想,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严禁有损师德(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参与赌博、搞不团结及有偿家教等)、有损学校声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发生。

学校实行记分制,如无违反师德规定,每学期给与奖励;如有家长、学生、社会群众或上级部门来电、来信或来人向学校领导 反映有违反《规范》等的现象,并经调查核实,学校将根据社会、家长反响大小,造成的后果轻重,每次给予记分1-3分,一学期12分,根据记分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每1分扣学期师德奖还将与教师年度考核直接挂钩,超过10分,同时给予行政处罚。

二、考勤:

每一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做到有事请假,有病请假,病假三天以上同时还须医院证明及病历卡。半天假由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假应由校长批准,并交教导处备案并及时销假。如未请假则按旷工对待。

1、学校设月考勤奖,另设学期考勤奖。

事假每天扣15元,病假每天扣奖10元。产假、婚假、男教师陪产假以及未婚教师的自己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已婚教师的双方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每位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早退。教导处要对教师到校和离校情况根据及时告知和无告知按周进行统计,每周定期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布,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学期考勤奖,半天不扣,一天及以上每请假半天扣学期考勤奖。

2、长期公出学习、培训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为体现教师工作的辛劳和特殊性,特在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对全体教师分实行相应待遇政策。

4、因学校需要,指派部分教师在休息期间完成学校的限期任务,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参照同类学校的做法,每半天补贴10元,晚上补贴15元。教师之间代课,属于互相帮助,但为体现教师的劳动价值,每节代课补贴2元。

5、如学校的经费节余,则再设年终考勤奖,按照两学期的考勤情况在暑假前进行分配,原则上与学期期终奖方法同。如经费受限制,则作适当调整。

三、业绩:

全校教师要树立校兴我荣的集体主义荣誉感,为学校的集体荣誉,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档次团结协作、努力工作。

1、设立市级以上集体荣誉奖,内容包括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综合性先进集体及有关单项、专项的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评估、督导、检查等。

2、设立学校活动组织奖,各学科组织经教导处或大队部批准的学校群团(群体)活动(不含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组织的活动),按规模、难易、参与人数、组织人员的人数等因素,分一、二、三等奖。

3、设立教师参与学校活动奖,根据教师对当月活动的`参与情况,由相应的组长、负责人进行考核。如当月没有重大活动则列入当学年的考勤奖里。

教师业绩大小,体现在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学生的发展。

特设辅导 奖、辅导 学生发表文章等奖项。

五、能力:

教育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教师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做好教学“五认真”工作,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积极参加高学历进修,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业务和理论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服务。学校设以下各项奖励:

1、教师的教改论文 及经验介绍发表学校给与相应的奖励。

2、教师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

对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教学业务类的集体竞赛进行奖励。

3、教师个人上公开课,按照级别给与相应奖励。

4、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立项的获奖教育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教职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晋升提级、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节 奖励

第四条 本学校设立如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全勤奖、续班奖、月绩效奖、年绩效奖、提成奖、突出贡献奖);

3.提供学习机会;

4.晋升提级。

第五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教学事故出现;

3.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学校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招生工作突出,按计划完成招生指标;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

9.领导有方,带领教职工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相关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学校做出贡献,董事会或校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 奖金奖惩规定具体如下:

1.全勤奖:指为奖励学校教职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无迟到、无旷工、无早退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金额为100元。

2.续班奖:指为奖励学校老师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把所教学生顺利升入高一级的班级学习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方法如下图:

续班率  奖金数目

100%5%×续班生所缴学费

90%——99% 4%×续班生所缴学费

80%——89% 3%×续班生所缴学费

70%——79% 2%×续班生所缴学费

60%——69% 0

50%——59% 扣发当月绩效奖

50%以下  予以解聘

3.月绩效奖:

指为奖励学校教职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工作突出、勤劳能干、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通过校长办公室和部门领导的考核而发放的一种薪金。

发放标准为200元、100元、50元。

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为1000元、800元、500元。

打过折后除外),

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第七条  奖励程序如下:

1.教职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所在部门同校长办公室和人事部门审核;

3.董事会或校长批准。

第三节  处罚

、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没完成教学任务或招生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教学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学校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9.泄露学校秘密,把学校生源介绍给他人或向生源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学校声誉或影响教职工情绪稳定的;

11.利用职权对教职工打击报复或包庇教职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2.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校长应予以处罚的。

教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  教职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学校损失:

2.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由董事会讨论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章行为,要求处理。

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三条  对教职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四条  受处分的教职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学校(学校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家长学校表彰奖励制度

一、 实施目的:

1、规范家长的奖励行为;

2、共同构建良好奖励体系,有效地促进学生在良性机制下成才;

3、加强学校和家长、社会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

4、关注学生的每一点成绩,关注学生每一步成长的脚印,让学生时时感受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

二、实施细则:

1、奖励方式分家长奖励和学校奖励两种;

2、家长奖励由家长根据孩子在家里、学校及社会上表现的情况下,认为进步明显或者有值得奖励的行为提出,填写好申请表,购置好奖品交到班主任或学校,由班主任或校长在公开场合进行表彰,奖励不定期举行。

3、学校奖励一般一个月一次,利用每四周一周末课外活动时间奖励,

行为涉及学习、体育、艺术、礼貌、纪律、卫生、科技、劳动等各方面。由级组长、班主任根据年级情况,班级特点分阶段、有计划、有导向地确定该奖励的行为及奖励对象。奖励形式可采取抽奖、拍卖、张榜、通报家长、推荐学校表扬等形式,采用其中一种或几种由级组长统一协调安排。

4、具体奖励形式说明如下:

a、抽奖即让符合奖励的对象抽取奖票,奖票由学校统一印制,一般是一次活动,一件礼物,奖品内容由家长兑现,也可由家长承担经济上的付出并委托学校组织活动,家长无法兑现或不愿意兑现的需向班主任或学校提前说明。

b、拍卖即先给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记分,具体记分办法由班主任视本班情况确定。拍卖时,每个学生积累的分数即为拍卖本钱,学生根据各自不同的拍卖本钱竟得奖品,相应扣除奖品所值学分,剩余学分可靠积累到本学期末,可参加下次奖品拍卖。

c、张榜即把先进学生名单公布在班级光荣榜,特别突出的选入学校之星,张榜在学校的校园之星栏。

d、通报家长即把学生在学校表现比较突出的行为或进步告知家长,由学校统一印制喜报。

推荐学校表扬即班级老师认为该生有特别表现或进步明显,认为在班级、年级乃至学校有一定代表性,可推荐到学校,在每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进行口头表扬,推荐老师应该填写推荐表。

5、本细则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

一、教学人员每两个月上一次课,做到时间、地点、内容三落实。

二、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前,教师要结合学员实际,选择教案主题要有代表性,符合大多数学生与家长关心的话题。

三、教案要求书写工整,层次清楚,内容充实。

四、教师不得随意迟到,应提前十分钟进教室,仪表要端正。

五、讲课的语言要通俗易懂,板书工整。

六、认真解答学员提出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

七、每学期应举行一次统测,统测面不得低于90% 。

八、学校领导固定检查教案,并不定期抽查。

九、在教师会议上及时总结、反馈。

十、每学年结束时,领导小组对各位教师进行考核,要求先自评,再互评,最后领导评的方式进行;听取家长代表意见,对教师进行考核。

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委员会

2015-9

1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 、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 、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 、备课记录应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效果评价等项目。

5 、教师上课前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学员的学习基础,接受能力以及家庭教育中的实际情况,认真写好教案。

6 、教案中应包括教学目的要求、讲述的内容和方法,必要时可写出教学的重点、难点及关键。

7 、教师不得无教案上课或脱离教案无计划地上课。

8 、教师讲课要抓住重点,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既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又要注意启发学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他们的求知欲望。

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委员会

2015-9

为提高广大家长参与家长课程的积极性,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特制定本评选表彰制度。

优秀家长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评选:

1 、积极参加家长课程,学年内无缺勤现象;

2 、家长上课时带着家长课程教材、学习用品;

3 、熟悉教材,对孩子存在的问题了解,能主动联系班主任老师解决孩子的问题;

4 、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家长课程的建设,对家长课程有自己的认识;

5 、学习后能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对孩子进行教育并取得显著效果。

优秀家长的表彰奖励:

每学年每班评选一名优秀家长,发放证书,并聘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委员会

2015-9

家长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人员每两个月上一次课,做到时间、地点、内容三落实。

二、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前,教师要结合学员实际,选择教案主题要有代表性,符合大多数学生与家长关心的话题。

三、教案要求书写工整,层次清楚,内容充实。

四、教师不得随意迟到,应提前十分钟进教室,仪表要端正。

五、讲课的语言要通俗易懂,板书工整。

六、认真解答学员提出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

七、每学期应举行一次统测,统测面不得低于90%。

八、学校领导固定检查教案,并不定期抽查。

九、在教师会议上及时总结、反馈。 

十、每学年结束时,领导小组对各位教师进行考核,要求先自评,再互评,最后领导评的.方式进行;听取家长代表意见,对教师进行考核。

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委员会

2015-9

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备课记录应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效果评价等项目。

5、教师上课前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学员的学习基础,接受能力以及家庭教育中的实际情况,认真写好教案。

6、教案中应包括教学目的要求、讲述的内容和方法,必要时可写出教学的重点、难点及关键。

7、教师不得无教案上课或脱离教案无计划地上课。

8、教师讲课要抓住重点,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既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又要注意启发学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他们的求知欲望。

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委员会

2015-9

优秀家长评选表彰制度

为提高广大家长参与家长课程的积极性,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特制定本评选表彰制度。

优秀家长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评选:

1、积极参加家长课程,学年内无缺勤现象;

2、家长上课时带着家长课程教材、学习用品;

3、熟悉教材,对孩子存在的问题了解,能主动联系班主任老师解决孩子的问题;

4、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家长课程的建设,对家长课程有自己的认识;

5、学习后能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对孩子进行教育并取得显著效果。

优秀家长的表彰奖励:

每学年每班评选一名优秀家长,发放证书,并聘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家长学校教师奖励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强经济管理,挖掘高等学校现有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潜力,增收节支,促进教学 、科研的发展,按照1965年原高等教育 部、财政部关于高等教育 部直属高等学校特种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当前高等学校的情况,确定从1980年起,逐步地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和奖励制度。试行办法如下:

一、学校基金的来源

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要在原有收入的基础上,主动承担并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科研任务以及不增加国家财政开支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依靠广大教职工艰苦创业,广开财源,增收节支,逐步发展。学校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一)校办工厂(车间)、农(林、牧)场实现的纯利润(具体核算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协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所得科研成果转让或利润分成及出售科研产品、提供科技劳务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差旅、资料 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三)实验室、计算机和仪器设备对校外开放服务和实验室对外销售产品的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四)接受校外单位委托实验、检验、化验、解剖、设计、打样、复制、绘图、翻译和艺术院校对外演出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场租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五)学校招待所、汽车、轮船(渔轮)、放电影、绿化、冰场、游泳池、出售零星废品等收入,抵冲各该项事业支出后的净收入。上述各项收入,要认真进行经济核算,防止毛估冒提,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划清预算内和预算外收支的界限,不得以任何方式把预算内资金转作预算外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凡按财政制度规定应作为专项使用的各种资金,应交国家财政的预算收入,代管经费,其他往来款项以及应属于 个人所得的收入,均不得纳入“学校基金”。试行本办法以前历年结存的上述收入,除了专项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外,其余可纳入学校基金,主要用于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发展生产。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适当用于集体福利事业,但不得用以发放奖金。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要内外有别,合理定价,合理收费。凡是国家有统一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应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可根据实际成本,在略低于社会上同类产品价格或同行业收费标准的原则下,合理定价收费,不准任意抬高价格和收费标准。对外服务、加工项目,可酌收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二、学校基金的使用

学校基金,原则上应当分别用于教学、科研,发展生产,教职工集体生活福利和个人奖励等四个方面。教学、科研部分:主要用于改善学校教学、科研物质条件,包括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材料等开支。

发展生产部分:主要用于充实、更新校办工厂(车间)、农(林、牧)场的生产设备,新产品试制,技术改造措施,增补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新建、扩建生产用房。

集体生活福利部分:主要用于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和文化生活设施。列为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要纳入计划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奖励部分:主要用于奖励完成各项任务中劳动好、工作好、贡献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学校基金,主要应用于改善教学、科研物质条件和发展学校生产。具体分配使用比例,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的原则下,由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原则上用于教学、科研和发展生产部分不低于60%;用于集体生活福利和奖励部分不高于40%。根据“预算包干”办法从节支中提取的奖励金,可与学校基金中的奖励部分合并使用。学校基金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经校(院)长批准后使用。鉴于各高等学校的现有条件差异较大,收入来源悬殊,为了帮助和扶持一些院校建立基金,可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在所属院校基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5%范围内),用以调剂解决那些完成任务较好而收入来源少的院校发展生产资金和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个人奖励问题。

三、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精神,把教职工的政治 荣誉、物质利益和他们完成的工作、生产任务及作出的贡献联系起来,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坚决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多劳多得”的原则,反对平均主义。

(二)提奖条件和要求

凡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招生 计划及教学、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经济管理和会计 核算,遵守财政制度的学校和单位,可以按规定提取奖金。没有完成和部分完成上述任务的,应当不提或少提。奖金的提取应以有无学校基金为前提,坚持按主管部门审定的具体比例,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不准超支。要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各类人员的考核、评比和奖励办法,哪些人员该奖,哪些人员不该奖,奖多奖少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三)奖金的种类和标准

(1)奖金种类分为:综合奖、单项奖两种。教师 、干部、职员一般实行学期综合奖。生产性工人、服务性人员,学校可根据其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制定有利于鼓励先进,体现“多劳多得”的奖励办法。在一定时期内,学校对在教学、科研、生产和党、政、后勤等各项工作中成绩优秀,贡献较大的各类人员,可给予适当的政治荣誉奖和物质奖。单项奖要从严掌握,防止奖金名目繁多。

(2)奖金额的计算:在国家对事业行政单位职工的奖励制度没有统一规定之前,暂定为:全年发给教职工的各种奖金总额,包括从“预算包干”定员、定额节支经费中按规定提取的奖励部分在内,以不超过本校在册教职工一个月的标准工资额为限。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的奖金,当年使用有结余的,可以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以丰补歉”或用于集体福利事业。

四、加强组织领导

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和奖励制度,是改革学校经济管理、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加强领导。学校要指定一位领导干部分管此项工作,具体事务由有关部门办理。要加强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逐步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正规,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局(厅),中央各主管部门,可按照本“试行办法”精神,会同财政、劳动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下达所属高等学校试行。

一、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制度:

1 、家长学校设立指导委员会,有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适当分工。

2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家长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3 、充分利用学生家长所在单位的教育资源,加强家长学校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4 、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组织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二、教学管理制度

1 、 家长学校教师组成:外请专家、校领导、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2 、 家长学校授课形式:专家讲座、参加学校、年级、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交流。

3 、根据 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制定的 学校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备课,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坚持循序渐进原则,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做到备家长、备社会、备教材、备方法、备讨论实践题,选用身边的事例理论联系实际,并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4 、讲师讲课理论要讲透,事例要典型,方法要多样,语言要通俗,要具体指导实践。

5 、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定期组织刊授内容。

6 、建立教学档案。

三、家长学校班主任工作职责

1 、学校教学班级班主任担任本班家长学校家长学员的班主任。

2 、协助学校做好本班学员的组织管理工作,每次学习前及时通知学员,布置好教室。

3 、每次上课,提前 20 分钟到校,接待家长,与家长沟通思想,向家长汇报孩子在校情况,了解孩子在家表现,家校共育。

4 、掌握学员家教动态,按时向讲师反映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教学。

5 、认真组织教学,课前负责学员的点名,课上与学员一起听课,课后及时反馈学员意见,收集典型事例。

6 、组织好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

7 、负责考勤工作,组织学员考核及优秀学员的评比工作。

四、信息反馈及建档制度

1 、家长学校每次授课或活动后,教师要积极收集学员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 、认真做好家、校联系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 、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反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4 、所有家长学校教学、管理、考评等过程性资料一律归档保存。

五、学员登记、考勤、结业、表彰制度

1 、凡我校新生家长都应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成为家长学校成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 、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 、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教学活动。

4 、家长学校实行考勤制度,由班主任负责对每位家长的出、缺席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将此作为学员结业的一个重要依据。

5 、建立一定的测试制度,一次系列讲座以后,进行必要地书面测试,作为学员结业的主要依据。

6 、关心学校,为家长学校建设献计献策,努力争做合格家长和优秀学员。

7 、对出勤率高,成绩优秀的学员学校将给予奖励。

六、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 、认真学习家教理论,每年出勤率达 90% 以上,考试成绩优异者。

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家、校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 、上课专心听讲,不随便讲话,做好家庭作业,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 、运用家教理论,教子有方,家庭教育有成效。

5 、每学年中,每个班级各评出若干名优秀学员。

职业学校教师奖励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荣誉奖励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鼓励学校各团体及个人争创先进,被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的一次性奖励办法如下:

备注:

(1)先进集体奖金由主管团体负责人确定分配方案,学校综合性获奖由校长确定分配方案。获奖级别指政府各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其它社会团体获奖下调一档,既市级变县级等。

(2)同一项目评优多次获奖取最高奖,不同项目可累计获奖。

(3)综合先进指劳动模范、春蚕奖、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技术能手、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单项先进指教科研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管-理-员、先进党工团个人、先进教研组长、先进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等单项荣誉称号。

二、教科研奖励制度

为了加快科研兴校步伐,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且在各类竞赛中取得好成绩,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科研论文、通讯报道奖励办法

发放办法:

(1)论文及通讯报道奖励以原始获奖证书或上级部门文件为依据,获奖后须交论文或通讯报道复印件一份及证书复印件一份。

(2)通讯报道须发表在综合性报刊和政府及教育行政网站上,反映本校动态及办学经验之类,报刊有国家统一的刊号。网上报道奖励减半。通讯报道转载按高一级报刊及网站发表奖励,不累计发奖。。

(3)论文及教学成果获奖级别指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科院、教研室)组织的评比,教研大组或教育学会评比奖励减半。

(4)各级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课题结题县级奖400元、市级奖2000元、省级奖5000元、国家级奖1万元给课题组,奖金分配由课题负责人决定。各级教研大组或教育学会规划的课题奖励减半。课题获奖除发给结题奖金,还按论文获奖级别标准发放奖金。

(5)教学论文发表视该刊物级别的论文二等奖计奖(1000字以下奖金减半)。

(5)个人专著(含教材)视同该著作发行级别的论文一等奖计奖。主编、副主编、参与编写者视该著作(教材)发行级别论文的一、二、三等奖计奖,不参与编写具体内容只挂名者不给予奖励。不分主、副编的均以二等奖计奖,练习册等教学辅助资料编写出版奖励减半。专著及教材级别以组织编写单位级别为准,各大专院校的出版社视该院校级别而定,专著及教材必须有国家统一的书刊号。学校组织编写出版的著作不计奖。

(二)师生各类竞赛奖励办法

发放办法:

(1)辅导学生竞赛,团体或个人奖均发给辅导教师,同一类竞赛不累计奖,取最高奖。设团体奖只奖励团体奖,不设团体奖取个人最高奖。

(2)辅导教师与学生一起参加师生竞赛,辅导学生获奖与教师个人获奖可累计发奖。师生竞赛不评奖级只取名次的第1-2名以一等奖计算,第3-5名以二等奖计算,5名后所取名次以三等奖计算。

(3)组织评奖单位为国家政府部门(含劳动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科院、教研室),其它学科大组、教育学会、社会团体组织评比奖励减半。

(4)不设奖级只设优胜奖取同级奖二等奖发奖,鼓励奖不发奖。

(5)本校学生参加文体竞赛获奖发给平时指导教师,同一项目不累计奖,取最高奖项。体育竞赛团体第一、二名视同一等奖发放,第三、四名视同二等奖发放,第五、六名视同三等奖发放,只取个人名次不设团体奖县级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0元、20元、10元,市级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0元、50元、20元,省级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元、100元、50元,同一项目只取最高奖。

(6)教师参加各级教学比武、优质课评比、备课、说课、评课、课件制作、网叶制作、解题竞赛、演讲等各类教学比赛发奖办法同上。

(7)教师上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校级奖50元,县级奖200元、市级奖400元、省级奖800元、国家级奖2000元。校际间的交流课以活动范围的层次确定级别,外地来校听课视为县级。公开课必须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出具的证明及证书。

(8)校级教师竞赛奖励为县级各相同等级的一半奖金发放,辅导学生参加校级各类竞赛对辅导教师不设奖励。

三、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体现优质优酬的原则,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会考奖:

参加市系列统一考试中,通过率必须达到90%、通过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40元。班级人数不到25人减半,参考的学校不足3所奖金减半。

(二)专业技能考工奖:

学生参加技术等级考工。初级工考核必须100%通过;中级工考核合格率必须达到市平均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教师30元。班级人数不到25人减半,参考的学校不足3所奖金减半。

(三)高职升学奖:

设奖项目:上线人数超额奖、本科人数超额奖、优生奖、班主任奖

发放方法:

(1)上线人数奖:设人数奖及超额奖。

根据当年省招生计划及本校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各班上线率,每一上线人数奖200元,在规定上线率以上每超额上线1人奖励400元。

(2)对3+2班级设巩固奖及相应办法

(3)本科上线人数奖:1人次以2000元。第二人数为3000元,第三人数为4000元,以此类加计入。

(3)优生奖:高职考进入全省各专业总分第1名奖励4000元、2-3名奖励2000元、4-10名奖励1000元。

(4)班主任奖:经学校综合考核全学年班级管理效果,根据本班高职参考上线率情况和优生情况评出一、二等奖,一等奖发400元,二等奖发200元,不足25人的班级减半奖励。

说明:计算上线人数超额奖出现本班单课平均分低于全市本科目平均分、本科人数超额奖或优生奖出现个人单课分数低于全市本科目平均分时,本科目任课教师不拿奖,由其它任课教师分得。

四、申领办法

每学期的第十八周向办公室申报,申报需要填写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办公室统一统一造册,主任室审核发放奖金。

五、其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与本制度不相符,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解释权归主任室所有。

管理心理学认为,激励是激发鼓励,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人的动机,使之产生指向需要目标的动力的心理过程。而激励机制是指一个组织为了某种激励目的所采取的体系和制度。激励是职业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人力资源管理学提出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转变,反映了职业学校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已成为职业学校办学的主体,是实现教育目标的主导力量。如何充分调动现有教师的内在动力因素,把教师作为实现目标的主导力量落实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调整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科技水平、创新能力,以及“为人师表”的自觉性,是职业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建立合理有效的、科学的激励机制,可以优化职业学校人力资源,持续地增加教师为提高教育质量而工作的积极性。

一、激励机制建立的总体思路

建立职业学校教师激励机制,就是指学校为实现其目标而根据教师的个人需要,制定适当的行为规范和分配制度,以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达到学校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激励机制建立的实质是要求管理者树立“人性化”的观念,通过理性化的制度来规范教师的行为,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谋求管理的人性化和制度化之间的平衡,以达到有序管理和有效管理。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应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

1.建立激励机制的出发点是满足教师的个人需要。设计各种各样的奖酬形式,并设计具有激励特性的工作,从而形成一个激励因素集合,以满足教师个人的外在性需要和内在性需要。

2.建立激励机制的直接目标是为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建立激励机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谋求组织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因此,需要有一个组织目标体系来指引个人的努力方向,组织目标的设立应当适合不同教师的期望价值和期望概率,以达到最佳激励效果。

3.建立激励机制的核心是分配制度和行为规范。分配制度将激励因素集合与目标体系联结起来,即达到特定的组织目标将会得到相应的报酬与奖赏。行为规范将教师的性格、能力、素质等个性因素与组织目标体系联结起来。行为规范规定了个人以一定的行为方式来达到一定的目标。

4.建立激励机制的效率标准是使激励机制的.运行富有效率。决定机制运行成本的是机制运行所需的信息。信息沟通贯穿于激励机制运行的始末,特别是组织在构造激励因素集合时,对教师个人真实需要的了解,必须充分进行信息沟通,通过信息沟通,将个人需要与激励因素联结起来。

5激励机制运行的最佳效果是在较低成本的条件下,同时实现教师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使教师个人利益和学校利益达到一致。

二、激励的基本原则

1物质利益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人们创造财富的目的,就是为一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人们在生活、工作中,不仅要追求物质生活的富足,而且要追求精神生活的充实和满足。美国心理学家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就是这方面的论证。他认为有两种因素影响人的行为动机:一个是外部因素或称保健因素;另一个是内部因素或称激励因素。保健因素的满足只能消除职工的不满情绪,不能起到激励作用。激励因素,即工作富有成就感、领导重视、工作的责任感等。这种因素对人们的行为动机有很大的作用,能直接激励人的积极性。特别是教师这一高知识阶层,他们更注重名誉和精神上的满足。

2.适度性原则。古有“中庸之道”,《论语》有“过犹不及”的说法。需要的满足要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分配要与劳动成果相适应,奖励适度,才能服众,也才能收到激励效果;奖励要与贡献相适应;眼前利益要与长远利益相适应,把握好需要的尺度,不能脱离实际。激励太多,不加努力即可获得,产生不了内动力;激励太少,努力无效也产生不了积极性。在利益驱动上,既要保证当前利益又要兼顾长远利益;既要保持人们的当前积极性,又要对未来充满希望,产生动力。

3.时效性原则。奖励的时机直接影响激励效果。时效性原则,一是注意激励的时间性。在一个合意行为发生后就应立即给予强化。“强化”和“合意行为”之间的间隔越短,强化效果就越好。二是注意奖励频率,奖励频率过高或过低,都会削弱激励效果。奖励的时机和奖励频率的选择,要从实际出发。一般情况,对于十分复杂、难度较大的任务,奖励频率宜低;对于比较简单、容易完成的任务,奖励频率应高一些;对于目标任务不明确、需要长时间方可见效的工作,奖励频率宜低;对于目标任务明确、短期可见成果的工作,奖励频率应高一些;在劳动条件和人事环境较差、工作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奖励频率应高一些;在劳动条件和人事环境较好、工作满意度较高的单位,奖励频率应低一些。

4.公平性原则。公平性原则也是激励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提出了公平理论。许多研究证明,不公平使人们心理产生紧张和不安的状态,对人们的行为动机有很大的影响。当个人认为自己的待遇是不公平的,产生不公平感,就会表现出不满情绪和消极行为,这就要求在给予分配和奖励过程中尽量把握公平性。每位职工都是用主观的判断来看待是否公平的,他们既关注奖励的绝对值,又关注奖励的相对值,在比较中理解是否公平。

三、激励的方法

1通过提高奖酬对个人的吸引力,从而提高激励水平。工作和奖酬对个人的吸引力越大,激励教师积极性的作用就越大。为解决具体问题,我们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人手:一方面提高内在奖酬的吸引力。如通过工作本身来满足教师自我实现的需要或其他较高层次的成长需要;另一方面提高外在奖酬,如工资、晋升等由学校控制的奖酬的吸引力,增加教师的满意度。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对于他们的具体需求更应当从奖酬内容、奖酬制度等多方面来考虑。在现阶段,对教师而言,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同样重要,二者均需满足。在具体实践中可采取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同步进行的手段,对教师所做出的努力与成绩,要及时予以表扬和肯定。同时,职业学校应为教师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全力满足不同教师的不同层次发展需求。

2.通过树立目标,激发期望心理,从而提高激励水平。具体而言,可采取目标激励法。所谓目标激励是运用激励目标,刺激人的需要,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为,使其发挥内在潜力,为实现所追求的目标而不断地努力。有关目标设定的研究表明,设定恰当而具有挑战性的目标,能够产生强烈的激励作用:目标太低,激发不了积极性;目标太高,奋斗无望则产生不了作用。学校要提高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调整师资队伍结构,那么在评定职称、进修、考核等教师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就要恰当地提出对个人科研水平、教学质量,以及学历的要求作为个人的奋斗目标,从而达到学校总体目标的实现。职业学校的教职员工由专业教师、普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实验室教师、工勤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各个层次以及个体差异较大,所以在进行激励时,一定要区分不同的人群。对不同教师的需要,采取不同的目标激励,将会极大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例如,对于层次、素质较低的学校工勤人员,关心的重点是生活中的衣、食、住、行诸方面。这一层次的人员主动性、创新性的行为少,以单指标进行业绩考核比较易操作。对于素质较高的教师群体,既要给予物质利益的满足,更要给予精神需求的满足。就性别而言,男性与女性的基本需求也有所不同。如女性教职员工相对而言对报酬更为看重;男性则更注重学校和自身的发展。在年龄方面也有差异,一般20~30岁的教职员工自主意识比较强,渴望获得培训、深造的学习机会,对工作条件等各方面要求比较高,因此“跳槽”现象较为严重。而31~45岁之间的教职员工则因为家庭等原因比较安于现状,相对而言比较稳定。

3.通过提高期望值,从而提高激励水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其一,提高完成任务,达成一定绩效的期望值。其二,提高从绩效到奖酬的期望值。要提高期望值,关键是严格履行按绩给酬的原则,绩效评定要客观,尽量剔除主观因素,而且各项奖酬制度必须落到实处。

4.通过提高教师公平感,从而提高激励水平。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总是在与别人进行比较,并在社会比较中产生公平与不公平感,教师也不例外。教师能否得到激励,不仅取决于他们所得到的报酬的绝对数量,同时取决于他们认为自己所得的报酬与别人所得的报酬相比是否公平。因此,学校管理者在对教师管理中应特别注意坚持公平原则。第一,要有公平客观的评价标准。学校管理者要避免教师评价不公现象及其引发的负面效应,在评价中首先要按标准行事,教师评价的公平与否取决于评价体系是否科学,其中最主要的评价标准是客观与全面。第二,要保证评价过程的科学性。评价标准的合理、评价过程的科学,以及评价结果的及时公开是不可缺少的,这样才能保证公平的竞争和产生巨大的激励功能。第三,待遇和业绩挂钩,奖罚要公平合理。管理者可引入干部聘用竞争上岗、教师职务聘任制、专业技术职务阶段确认制度及分配制度上的绩效浮动工资等竞争机制,使教师在公平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从而激励其奋发进取。在处理工作任务的分配、总结评比、工资调整、奖励和晋升等实际问题时,应做到公平合理,同时坚持按劳付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5.教师参与决策是对其最大的激励。教师参与决策,发表意见,是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策具体实施的体现,从而满足人们受尊重和信任的需要。同时,增进领导和教师之间的了解,创造出一种相互信任的心理氛围,教师会产生满意感、归属感。职业学校教师参与决策,是学校管理决策正确、合理的必要条件,同时正确合理的决策本身就是一个激励源。教师参与决策,证明他们不仅仅是执行学校任务的工具,而且也是影响学校全局的主人,从而更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参与的方法有:教代会形式,参与学校大政方针的制定;征求意见制.在学校重要问题做出决策前广泛听取教师意见;直接对话,在对话中释疑、沟通;成立专家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让教师真正参与学校管理,参与重大决策,充分利用职业学校教师这个独有的智力资源,体现教师在学校事务中的主人翁地位,不仅有利于保证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同时使教师感到学校的利益和本人的事业成功息息相关,更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使职业学校教师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

学校奖励制度的意义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强经济管理,挖掘高等学校现有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潜力,增收节支,促进教学、科研的发展。按照1965年原高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特种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当前高等学校的情况,确定从1980年起,逐步地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和奖励制度。试行办法如下:

一、学校基金的来源

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要在原有收入的基础上,主动承担并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科研任务以及不增加国家财政开支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依靠广大教职工艰苦创业,广开财源,增收节支,逐步发展。学校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一)校办工厂(车间)、农(林、牧)场实现的纯利润(具体核算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协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所得科研成果转让或利润分成及出售科研产品、提供科技劳务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差旅、资料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三)实验室、计算机和仪器设备对校外开放服务和实验室对外销售产品的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四)接受校外单位委托实验、检验、化验、解剖、设计、打样、复制、绘图、翻译和艺术院校对外演出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场租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五)学校招待所、汽车、轮船(渔轮)、放电影、绿化、冰场、游泳池、出售零星废品等收入,抵冲各该项事业支出后的净收入。

上述各项收入,要认真进行经济核算,防止毛估冒提,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划清预算内和预算外收支的界限,不得以任何方式把预算内资金转作预算外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凡按财政制度规定应作为专项使用的各种资金,应交国家财政的预算收入,代管经费,其他往来款项以及应属于个人所得的收入,均不得纳入“学校基金”。

试行本办法以前历年结存的上述收入,除了专项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外,其余可纳入学校基金,主要用于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发展生产。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适当用于集体福利事业,但不得用以发放奖金。

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要内外有别,合理定价,合理收费。凡是国家有统一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应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可根据实际成本,在略低于社会上同类产品价格或同行业收费标准的原则下,合理定价收费,不准任意抬高价格和收费标准。对外服务、加工项目,可酌收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二、学校基金的使用

学校基金,原则上应当分别用于教学、科研,发展生产,教职工集体生活福利和个人奖励等四个方面。

教学、科研部分:主要用于改善学校教学、科研物质条件,包括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材料等开支。

发展生产部分:主要用于充实、更新校办工厂(车间)、农(林、牧)场的生产设备,新产品试制,技术改造措施,增补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新建、扩建生产用房。

集体生活福利部分:主要用于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和文化生活设施。

列为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要纳入计划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奖励部分:主要用于奖励完成各项任务中劳动好、工作好、贡献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学校基金,主要应用于改善教学、科研物质条件和发展学校生产。具体分配使用比例,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的原则下,由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原则上用于教学、科研和发展生产部分不低于60%;用于集体生活福利和奖励部分不高于40%。根据“预算包干”办法从节支中提取的奖励金,可与学校基金中的奖励部分合并使用。学校基金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经校(院)长批准后使用。

鉴于各高等学校的现有条件差异较大,收入来源悬殊,为了帮助和扶持一些院校建立基金,可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在所属院校基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5%范围内),用以调剂解决那些完成任务较好而收入来源少的院校发展生产资金和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个人奖励问题。

三、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精神,报教职工的政治荣誉、物质利益和他们完成的工作、生产任务及作出的贡献联系起来,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坚决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多劳多得”的原则,反对平均主义。

(二)提奖条件和要求

凡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招生计划及教学、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遵守财政制度的学校和单位,可以按规定提取奖金。没有完成和部分完成上述任务的,应当不提或少提。奖金的提取应以有无学校基金为前提,坚持按主管部门审定的具体比例,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不准超支。

要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各类人员的考核、评比和奖励办法,哪些人员该奖,哪些人员不该奖,奖多奖少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三)奖金的种类和标准

(1)奖金种类分为:综合奖、单项奖两种。

教师、干部、职员一般实行学期综合奖。

生产性工人、服务性人员,学校可根据其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制定有利于鼓励先进,体现“多劳多得”的奖励办法。

在一定时期内,学校对在教学、科研、生产和党、政、后勤等各项工作中成绩优秀,贡献较大的各类人员,可给予适当的政治荣誉奖和物质奖。

单项奖要从严掌握,防止奖金名目繁多。

(2)奖金额的计算:在国家对事业行政单位职工的奖励制度没有统一规定之前,暂定为:全年发给教职工的各种奖金总额,包括从“预算包干”定员、定额节支经费中按规定提取的奖励部分在内,以不超过本校在册教职工一个月的标准工资额为限。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的奖金,当年使用有结余的,可以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以丰补歉”或用于集体福利事业。

四、加强组织领导

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和奖励制度,是改革学校经济管理、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加强领导。学校要指定一位领导干部分管此项工作,具体事务由有关部门办理。要加强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逐步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正规,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局(厅),中央各主管部门,可按照本“试行办法”精神,会同财政、劳动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下达所属高等学校试行。

一、对“现代”的理解

“现代”,《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版)的解释:指现在(今)这个时代。

“现代”一词最先的使用,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学者以形容词的形式出现在他们的.著作中,主要用来表示事物的性质:如现在的、新近的、时髦的等。而在英文里,“现代”(modern)一词有两层意思,一是作为时间尺度,泛指中世纪以来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一个“长时程”;二是作为价值尺度,指区别中世纪的新时代精神与特征。

我国自五四运动以来,人们习惯上总将自己所处的时代称为“现代”。我们认为,“现代”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动态时程,其标准在不断提高,在时间上无确定起点和终点的一个过程。

我们认为,对“现代”两字的不同理解,往往关系到未来现代学校制度研究与建设的定位与发展方向。

目前我们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网络时代的“虚拟社会”、“地球村”等已进入人们的生活,社会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教育部明确要求通过“基础教育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我国基础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思路、途径与策略,要求各校转变办学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办学效率,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所研究的“现代学校制度”,是适应时代潮流将要大面积实施的一种学校制度,是适应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指导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制度的总称。本文中所述“现代学校制度”中的“现代”,是一种“价值尺度”,指的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能进一步推动学校制度优化发展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落脚点在“优化”二字。

二、对“学校”的理解

“学校”,《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版)的解释:学校是专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机构。

我们认为,学校即“培养人的地方”,是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教育的场所。

三、对“制度”的理解

“制度”,《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的解释:一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二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体系。《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版)的解释:办事规章或行动准则。《写作大全》(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3年版)的解释:指一个系统或单位制定的要求属下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如工作制度、教学制度、财务制度等。

我们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制度”是一组规则与规范的体系,它带有一定外在的与内在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表现在制度强制的限制性与激励性上。所谓“限制性”指它对个体随意行为的约束。在一定的社会里和特定的组织中,个体并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如果,个体行为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组织利益或他人合法的利益,有可能妨碍组织目标的实现或降低组织的效率,这种行为就被称为“非期望行为”,制度就要对这种非期望行为进行限制。比如,中小学普遍实行的考勤制度就是对教职工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进行约束的制度。 所谓“激励性”指它对个体社会期望行为的鼓励。个体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公共利益、组织利益或他人合法的利益增加,有可能导致组织目标实现程度提高或组织效率增强,这种行为就被称为“期望行为”,制度也对这种社会期望行为进行鼓励。比如,我国不少中小学制定的“优秀教师奖励制度”就是旨在鼓励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作贡献的制度。

在现代学校制度的研究中,“制度”是工作措施中的重要环节,是激励和约束个人或组织的行为准则,用来调节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人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规则。

四、对“学校制度”的理解

“学校制度”,指的是为了激励和约束学校的行为和与学校有关的组织、机构、人员等的行为而制定的教育法律、规章等成文的规则体系,以及学校、学校周边社区中的组织等规则体系。

五、对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解

从近五来的文献来看,国内专家、学者们对现代学校制度的内涵等基本的问题,目前仍然未达成共识。

为了给“现代学校制度”下一个比较恰当的定义,我们应考虑以下因素:

——制度要体现“传承性”。一种新的制度都是在传统制度的基础上形成、改造、变革和发展起来的。中国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不单要借鉴国外教育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做法,在立足中国传统教育制度的基础上,通过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与研究中不断汲取传统制度上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

——制度要体现“发展性”。这种制度必须有利于学校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学校制度的改革的根本性目的在于有利于提高学校的运行效率、规范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和有效地促进人的充分、全面的发展。因此,在学校制度改革中,要特别注意人的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性。

——制度要体现“操作性”。这种制度是现实的,具体的,可操作的,要适合学校的发展。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学校制度不是单纯逻辑的制度,而是在实践中能改进学校工作的“好的”制度,它不仅存在于理论或逻辑中,同时也存在于现实操作中,永恒不变的现代学校制度和教育理念是不存在的。

——制度要体现“法理性”。这种制度要体现学校法人制度这一主体,是一种推进学校管理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新型制度。

——制度要体现“包容性”。现代学校制度不单包括学校的内部要素的关系,同时还包括学校与政府、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与社区、学校与家庭等关系问题。如果将学校制度孤立于社会这个统一体之外,这种制度绝不是一种现代的制度。

——制度要体现“体系性”。现代学校制度是一种建立在学校法人基础上的制度体系,具有法定组织机构及由此而构成的学校管理及其运作。这种制度保证了学校教育改革,并能促进学校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机制,使学校在面向社会和市场的依法自主办学的过程中,主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国民教育的需求。

学校德育科研奖励制度

为了更好地激发我乡小学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实验、探求教育科研实验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激励机制的功能,营造“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浓郁氛围,不断推进我乡小学教育科研的深入开展,在将教育科研实验作为学期、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条件的同时,结合我乡小学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专项奖励制度:

一、奖励对象

从事教育科研活动的我乡小学教师。

二、奖励范围

1.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论文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县级以上刊物发表的;

2.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题的;

3.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课件、教学设计和会卷比赛等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

三、操作办法

1.论文发表奖励操作程序。个人论文发表后应及时通知校长办公室,并将发表论文杂志原件及论文的复印件及稿酬凭证复印件一并交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将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图河小学教育科研奖励标准”发给相应的奖金。

2.课题或论文、课件、教学设计、会卷比赛等获奖奖励操作程序。校长办公室组织参加获奖的,由校长办公室进行登记造册,然后本人将证书复印件交校长办(如证书由本人领取,则应及时通知校长办,并将证书复印件交校长办)。

四、奖励标准

1.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论文获县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40元、20元奖励;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0元、60元、40元奖励;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120元、100元、80元奖励。

2.市级课题经审批立项的,给予100元奖励;市级课题结题的,给予200元奖励。

3. 省级课题经审批立项的,给予150元奖励;省级课题结题的,给予300元奖励。

4. 国家级课题经审批立项的,给予200元奖励;国家级课题结题的,给予400元奖励。

5.论文在市级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的给予100元奖励;论文在省级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的给予200元的奖励;论文在教育教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给予300元的奖励;在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的给予400元的奖励。(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国家邮政部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

五、附则

1. 同一篇论文和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按获奖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重复进行奖励。

2. 在主课题获奖时,开展实质性工作并取得较大成果的子课题,经学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可获得与主课题相同级别的奖励。

3.教育教学管理类课件、教学设计、会卷比赛等参照教育教学管理类论文奖励标准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提升学校教科研水平,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一流学校、特色教育”的办学目标。现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校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对科研成果显著者,在评优、教师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予以优先。

第三条   受奖励科研成果范围为本年度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成果奖、论文发表奖、论文比赛奖、多媒体课件制作奖、课堂教学大赛(或课堂教学展示)奖等。

第四条   教科研成果奖,按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各级别中按有关规定可分类别等次。

第五条   本校各有关部门、处室、教科研组及教师个人,均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教科研成果奖。

第二章   奖  励

第六条   提倡实事求是的教科研道德风尚,任何被奖励的科研成果,如有弄虚作假或有剽窃他人成果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撤销并追回奖励。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   课题研究成果奖

1、课题研究成果奖用于激励取得研究成果的课题组。获奖课题必须是由各级教育主管业务部门(或学校)批准的课题,并按照程序立项、开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

2、教师以个人名义参加外单位课题组所进行研究的课题,不享受本条例。

3、课题研究成果奖以课题组为单位发奖,奖金由课题组组长代表课题组按照实际贡献分配给课题组成员。

4、课题研究成果奖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四个档次各三个等级奖。

5、课题结题奖奖励给经课题立项主管部门鉴定结题取得课题结题证书的课题。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四个档次分别奖励15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

第八条  论文(随笔)发表奖

1、论文(随笔)发表奖指教师所撰写的教科研论文在各级教育管理业务部门所主办的教育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含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在学术会议上只交流未获奖的文章不在奖励之列。

2、在各级增刊、特刊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随笔),不在奖励之列。

3、非教科研类的文章发表在报刊杂志,凭稿酬通知,给予同额奖励。

4、凡教师编写的教学辅导用书、习题集由出版社出版,以单元(章节)计算,一个单元按200元计算。

5、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刊物上发表的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300元、100元。

第九条   论文比赛奖

1、论文比赛奖指学校根据上级各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而推荐教师参加教育管理业务部门所举行的论文评比(含教案设计、案例分析等)中所获的奖。

2、教师自行参加的非教育管理业务部门所举行的各类比赛获奖不纳入本条例奖励范围。

3、论文比赛奖分县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个层次、三个等级进行奖励。

(同一文章多次参评,记最高奖,不重复记奖。若比赛设有特等奖,特等奖即对应一等奖,一等奖对应二等奖,二等奖对应三等奖。)

第十条   多媒体课件制作奖(导学案设计奖)

1、由学校教科室对获奖的多媒体课件和进行导学案设计概念界定。

2、参加多层次评比并获奖的,取最高奖励计算一次。被各级教育科研部门收录进入信息网的,以录用通知为准。

3、多人参与一起制作的,其所得奖励按实际贡献由主创人分配。

4、制作奖和设计奖分县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个层次、三个等级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与第九条第三款相同。

5、其它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6、被各级教育科研部门收录进教育信息网的课件(含导学案、论文、按降一个级别对待),以录用通知为准。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   赛课奖、荣誉奖

1、赛课奖指本校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含本校)赛课,或在校内参加教研课比赛。

2、赛课奖分县(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个层次、三个等级进行奖励。

(若比赛设有特等奖,获奖等级降一级进行对应奖励。)

3、公开课、观摩课奖励: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校)范围内进行公开课或在同级教育教学研究会议上上观摩课,每次分别奖励执教者2,000、1,000、200、100元。

4、公开课、观摩课以取得的开课证书为验证依据。交流课、研究课不在评奖之列.

5、评为全国学科带头人(含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一次性奖励1000元;评为省学科带头人(同上)一次性奖励800元;评为绵阳市学科带头人(同上,包括明星教师)一次性奖励500元;评为县(校)级学科带头人(同上)一次性奖励300元。

第十二条  科技创新活动辅导奖(含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

1、科技创新辅导奖指由学校组织或同意的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的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级各类有关评比。(所获奖须经学校审核)单项按获一、二、三等奖或相应等次、乘以相应等级获奖人数的积之和计算。集体项目获奖按获奖等级乘以二计算。(若比赛设有特等奖,获奖等级降一级进行对应奖励。)

2、辅导教师人员由学校教科室和学工处共同安排。每个项目原则上由三名教师进行辅导,由其中一人负责协调。

3、辅导学生有特大贡献学校视其含金量作特殊处理。

4、荣誉证书:一般由原任课教师保留,但应将复印件上交学校,学校同时拥有使用相关证书原件的权力。

第十三条   教科研成果发放办法

1、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如跨年度提供证明的教科研成果放到下一年度发放。

2、参评的个人或集体要持原件、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到教科室验证,填写教育科研成果申请表。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教科室存档备案。

3、教科室负责收集、提供本学期的教育科研成果统计表及奖励资金发放表,呈报校长室由校长审批后发放教科研成果奖。

4、学校对教师的教科研成果记入教师档案,作为教科研工作考核、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5、教科室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核对,杜绝重复评奖和工作简单随意。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如有上述内容之外的教研成果由学校行政会议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五条    同一教科研成果按最高档次发奖,不重复计奖。多人合写论文,只按第一、二作者颁奖。对一稿多投的情况,只按其最高级别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六条    教师的论文、教案设计、案例分析、课件等参加各级比赛的参赛费,一律自理。

第十七条    原来有关奖励办法与本条例相矛盾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集会、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 ,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育表彰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省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责 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主管副厅长、民办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厅务会议参加人员。

二、表彰奖励的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规定“民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申请国家设立的有关科研项目、课题等,享有与公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三、表彰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一)标准:

民办高校及其教师、职员在教育教学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对整个行业有引导示范作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成果能够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帮助。

(二)条件:

四、所需材料

(一)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二)评分情况。

(三)事迹材料。

五、受理

承办人(a角、b角)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和用途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注明理由,并加盖公章。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民办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讨论并出具意见,承办人(a角、b角)审核并起草意见报处长审查,处长组织召开处务会集体研究提出处室意见,呈报主管厅长签批。

(二)主管厅长签批后,提交厅务会议审定。

(三)厅务会审定后,作出奖励决定。

七、核准时限

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厅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可适当延期,并将延期原因及时告知申请人,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八、公开公示

本制度原文及相关示范文本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网站长期公布,拟核准情况和核准结果分别在该网站公示和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http://)。

九、监督检查

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教育科研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教育科研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落实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把教育科研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大兴科研的浓厚风气,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特制定教育科研奖励制度。

一、每学年召开一次全校教育科研总结大会,总结科研成果,表彰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每学年对全校教师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经验材料汇编成册,对优秀科研成果向上级部门推荐并在全校推广。

三、建立教育科研活动基金,每学年对教育科研奖励资金投入不少于4000元。

四、每学年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和优秀论文撰写者进行一次奖励,奖励标准为: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国家级:100.00元

省市级: 80.00元

县  级: 50.00元

校  级: 30.00元

优 秀 论 文 奖 励:国家级: 50.00元

省市级: 40.00元

县  级: 30.00元

校  级: 20.00元

企业员工奖励制度方案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所有员工。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销售奖励制度方案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及30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__年奖,服务20年奖及服务30年奖。

第四条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良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3、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4、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5、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奖品及奖状。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九条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2、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条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一条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三条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学校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创设“学校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关注学校安全”的良好氛围,形成师生“群防群治,自防自治”的安全防范体系,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切实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经xx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

一、全体师生既要接受和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更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人人都有参与和监督安全管理的责任,人人都有发现和举报安全隐患的义务,群策群力抓安全,上下一心保稳定,共创平安和-谐美好校园。

二、实行班级、宿舍、路队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各班设立安全信息员3-5名,各宿舍设立安全信息员1名,各路队设立安全信息员1名,常规情况下,各班、各路队安全信息员,每天向班主任 报告安全信息至少1次,各宿舍安全信息员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安全信息至少1次。若发现有安全隐患,随时报告。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接到安全隐患举报后即向主管上级报告。

三、学校设立安全隐患举报箱,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安全隐患举报箱由分管安全领导负责,每周五开启一次,及时收集安全隐患举报信息,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四、实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学校定期公布各班、各部门举报的安全隐患信息,及时研究排除师生反映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对于举报安全隐患有功人员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对于各班、各宿舍、各路队的安全信息员,根据履行职责情况,每期评选一批“安全小卫士”予以表彰奖励。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师生生命健康和学校公私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

1、学校的安全领导导小组必须定期、随时研究分析、布置、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漏洞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 ,有权力也有义务对自己所发现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按报告隐患的情况,在班级量化或教师 量化考核中给予加分,对于报告的重大隐患,由校委会决定给予奖励。

3、总务处、保卫处、团委、教导处、安全带班领导要经常巡视校园及周边环境;班主任 、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要按有关制度,履行好自己职责,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学校,对于大意失职或发现隐患视而不见造成事故,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处罚。

4、学校的文明礼仪监督员,要加强对学生在校内外生活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在往返学校途中乘坐农用车、超载车的`、打闹、下河玩水洗澡的,爬高上低到危险地方的,把危险物品、刀具带进校园的学生要及时向团委举报。

5、学校的任何部门、任何领导在接到安全隐患举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视察现场,排除隐患或向分管领导和校长报告,并做好记录,做为对举报人的奖励的依据。对于大意、失职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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