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8篇)

时间:2023-12-18 06:39:40 作者:影墨

在编写工作方案时,要确保所列出的工作步骤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可以在这些工作方案范文中找到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灵感和启示。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强xx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xx镇严格按照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了以下工作,现总结如下:

20xx年12月27日,xx镇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镇长付晓玲同志组织xx镇食安办、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方式开展宣传;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农家乐、超市等重点对象建立管理台帐,对重点品种如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奶及奶制品、肉制品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可疑问题及时上报xx镇食安办。

1、xx镇分别在政府门口和xx文化站两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xx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2、xx镇在各村、社区、场镇人员密集场所张贴了2000张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和投诉举报电话。

3、20xx年12月28日xx镇组织辖区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45人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会上对食品经营者的行业规范、责任做了要求和强调,对食品安全知识进行了系统培训。

xx镇食安办分别于20xx年12月24日,12月26日,12月29日联合xx食药所执法人员、xx街社区、长兴街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对辖区内超市、小食品经营店、农家乐等23家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对“云南三七”店经营的假冒伪劣食品当场进行了查封。

1、目前xx镇外出务工青年居多造成农村留守老人、小孩居多,对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的认识不够,宣传还有待加强。近期将结合春节农民工返乡高峰开展一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宣传活动。

2、xx镇辖区小商店、小餐馆、超市、农家乐多,监督检查还没有全部覆盖,争取在1月底前全部检查整治到位。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我局食用盐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用盐经营行为,按照市局印发的《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成食药发【xxxx】xxx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xxxx年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切实保障新区食用盐质量安全,我局高度重视,在收到市局下发的通知之后,立即将文件转发各镇街,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区食用盐再次进行了排查,出动工作人员xx人次,车辆xx辆,检查食品生产单位xx家,食品流通单位xxx家,餐饮单位xxx家。

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多举措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一是通过开展定点宣传,印制xxxxx份宣传单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发放,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二是利用市场巡查和文明指数测评检查为契机,对辖区的食盐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是否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从正规渠道采购食盐,是否使用亚硝酸盐、工业盐和非食用盐等不符合食盐安全标准的盐产品加工食品等情况。三是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开展了一次证照检查,严格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有力的促进了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保证了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盐“买得省心”;四是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食用盐进行含碘量快速检测,告知食品经营者合格碘盐将会呈紫色反应,若没有化学变化则可初步判断为假冒伪劣食盐,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醒经营者从正规渠道采购盐产品。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每日由所属镇街社区食品网格化管理人员负责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给各经营业主形成了威慑力,经营业主每日自觉拿出食用盐合格证明等,积极与供货商联系,提供《食盐批发许可证》或《食盐零售许可证》。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使用亚硝酸盐、工业盐和非食用盐等不符合食盐安全标准的盐产品加工食品等情况。但检查过程中仍有部分问题,问题如下:

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

2.证件过期和证件未公示。

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不清楚导致少数经营者未办理相关证件。

对存在的问题均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关商家做好整改工作,确保辖区居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局将在此次监督检查基础上,通过广泛宣传,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加强专项行动力度,督促规范安全用盐,确保人民群众用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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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工商广字〔2010〕24号)和《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21号)文件精神。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红食药监市〔2010〕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屏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继续深入整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药品广告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广告虚假违法宣传行为,坚决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确保整治工作适用法律有依据、监管措施有落实、综合治理有成效。

二、整治对象和查处重点。

本次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对象为各类媒介在屏边县发布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重点整治利用报刊、电视频道、广播、信息网站等媒体以及在药品零售网点发布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重点:

(一)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专家身份,向老百姓推荐药品服务或者介绍药品服务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的广告。

(二)、超出审批的功能范围,对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广告。主要是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发布广告、篡改审批备案内容发布广告、利用失效文号发布广告等行为;以及在广告中对产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进行夸大宣传或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广告中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几个疗程痊愈”等不科学的用语和表述功效的断言等内容。

(三)以新闻形式和健康专题节目(栏目)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以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四)处方药在指定的专业医学、药学刊物以外的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五)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进行宣传;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任意夸大疗效。

(六)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类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擅自发布药品广告;取得相关资质在互联网上发布未经审批的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性药品”广告。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

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执法水平;综合部署,切实落实各项整治目标任务,杜绝虚于监管、敷衍了事。

要健全广告监测档案、监测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构建违法广告预防机制,建立企业约谈告诫制度,定期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企业进行约谈告诫,增强企业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企业广告发布信用档案,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9月)。

要建立广告监测主管有领导、监督有部门、监测有专人的工作机制,确定辖区内重点监测媒体,利用配备的摄像、录像等执法装备对重点电视频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重点报刊和重点广播进行定期监测和数据统计。在做好日常监测的同时,组织2次以上集中监测和检查,曝光查处一批典型违法广告品种,扩大整治效果。

要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广告的清理,及时监督各药品经营单位自行清理店内外的违法药品招贴、牍匾广告,同时对广告环节暴露出来的药品质量和药品流。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通问题,进行查处和规范。加大执行力度,监督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州局暂停销售通知,确保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到位。

对监测中发现的一般违法广告,要及时对其广告主进行约谈告诫,责令广告主或相关媒体立即停止刊播,并发布更正启事,向药监部门作出整治承诺;对监测到的或外地移送的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违法广告,要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处理,同时报州局市场科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ip地址在本辖区内的网站的检查力度,对发布严重违法药品信息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移送同级通信管理部门核实关闭;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依法认定并责令停业;对拒不改正的,报州局上报省局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

5、将每月查处的违法广告填写《违法广告统计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州局市场科。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梳理,提练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并将专项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上报州局市场科。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整治违法药品广告作为年度工作的重大事项,纳入开展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本辖区内违法药品广告的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联动,联合监管。要主动向县党委、县政府汇报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广告监测和处理报告,力争将整治违法药品广告纳入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中;要加强与工商、电信、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完善监测信息的通报、移送、查办工作程序,建立快速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药品广告监管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整顿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取得的成效,跟踪报道一批典型案件,拟写专项整治工作简讯分送人大、政协、行政督查、纪检监察和行风评议等部门,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药品安全、监督药品广告的良好氛围。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安排部署,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采取有力措施,于6月1日——9月13日,深入开展了食品小作坊的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明确职责。为确保这次整治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首先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范围。

2、摸底核实,加强宣传。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已有基础上,对旗内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底建档,通过填写《小作坊信息调查表》、《食品加工小作坊调查表》、《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表》等,对每个食品小作坊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并建立旗相应的电子档案。同时,我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向小作坊经营者印发了100余份《致全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编发食品安全短信60余条,并悬挂宣传标语5幅,张贴警示挂图60余张,提供咨询服务30余次。

3、督促检查,集中整治。这次整治集中对小作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进行核查,对加工场所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行规范,对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经过检查,目前纳入监管的11家食品小作坊均已取得卫生和工商执照等合法证件。检查同时,我局与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承诺书》、《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状》和《食品添加剂采购配料岗位责任状》,督促生产者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力求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1、食品加工作坊选址不符合卫生要求,部分小作坊加工房设在自家院内。一些条件稍好的小作坊欲扩大生产,改善条件又苦于没有合适的场所。

2、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卫生意识差,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取得有待落实,人员变动大,监管难度较大。

3、职能分工需更加明确,有大量现做现卖的小作坊需加大部门协调力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集中解决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市局《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同全区xx个街道食药监所全面开展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局积极响应,严格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的原则,着力部署,成立以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处处长为组长,以流通组成员为组员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专项领导小组,即刻制定《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场所为重点整治场所;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为重点整治对象;以集中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为重点规范行为;随即召开全区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对各街道进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时传达,要求各街道成立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小组对各街道所属辖区生产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整治,严防死守把好质量关,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让老百姓吃得更安全、更放心、更满意。

二、截至目前,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食药监所已完成了对辖区内xx家农贸市场(含零时市场)、xxxx家农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的检查;责令整改xxx家,完成整改xxx家;累计出动xxx人次,抽检农产品共计xxx批次,签订农用食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承诺书xxxx份;完成了对xx个农贸市场关于《市场设施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完善和上墙、对xxxx家农用食品经营单位的普法宣传,落实了主体责任。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发现主要问题有:部分农贸市场存在经营环境脏乱差、制度不健全、制度不透明,未做公示处理;部分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台账建立不完善,无查验记录,进货票据不全,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

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的监管,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培训,深化经营者作为第一主体责任人的意识,扩大对营业户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经营者学法,讲法,用法的意识。最后,通过广泛宣传,科学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的消费观,形成全社会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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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围绕县委、县政府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全力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现代山水田园城镇示范区的总体战略部署和“xxxx”工作重点。按照《x县监察局关于印发xxxx年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执法监察工作实际,根据《x市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年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xxxx年x月x日开始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整治,现将前一段执法监察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x县监察局关于印发xxxx年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执法监察工作实际,根据《x市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年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为了切实抓好此项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具体落实检查工作,成员由药品器械科工作人员组成。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了整治的重点,建立健全了监督管理责任制,把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重点品种和药品零售企业比较集中的x镇等重点场镇,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确保用药、用械安全。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了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了药品质量安全的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县药品质量监管网络。

按照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对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在专项行动期间,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时上报检查信息,把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根据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手抓打假治劣,一手抓扶优扶强。采取了切实有力措施,把整治工作落在实处。

药品生产企业是我局监管重点,我局坚持每季度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检查一次,监管方式为现场检查、平台监管和上报报表审核三种形式。

一是现场检查:以gmp为依据,检查企业的执行情况,以购进原料和投料为重点,确保生产药品质量。从x月至今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xx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xx家次,对我县药品生产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达xxx%。检查中发现少数药品生产企业在执行gmp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在软件资料管理方面还不规范和完善,如一些供货企业相关资料已过期而未重新索取等;二是企业主要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档案资料没有整理归档,有些管理制度还在进一步制定和健全中;三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较差,生产管理不够规范,有的环节该履行签字手续未签字,软件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均已进行了整改。

二是报表审查:要求生产企业在投料生产时,纸质报表和电子平台相结合,向我局报送生产过程的主要数据(如主要原料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生产过程参数,检验结果,入库数量等),监管人员对以上数据进行审核,若发现上报数据有可疑情况(如投料产出比例与处方有出入、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要求),立即派人员到现场核查。这既可以全面、及时地掌握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又可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消除药品生产的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对报送数据不真实或现场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的企业,将其违法、违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时报送市食药监局,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则加强防范、重点监管,从而促使企业守法生产,强化诚信意识。

1、是严格遵守执法纪律。一是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x人;二是当场告知检查的理由,并向被检查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三是有违法情形及时查处。

2、是对县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整治。从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行动至今,我局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共出动检查人员xxx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xx家次,出动检查车辆xx台次,收缴并销毁违规广告牌xx个,违规广告宣传单xxx张,对xx家存在问题的药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处无证经营药品x家,万元。在对我县的x家批发企业的检查中暂未发现有挂靠经营情况。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按照gsp相关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执行gsp要求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在随后的复查中,基本达到了整改要求。通过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连锁企业及门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3、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县监察局关于印发xxxx年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x市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年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同时,安排部署了本次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领会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提高了认识。二是xxxx年x月xx日,我局在晋原镇十字口进行了宣传,现场发放“药品质量投诉指南”“质量关系你我他”“《药品管理法》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xxxx余份、《食品安全知识》读本xxx余本。三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每到一个药店或医疗机构,检查人员对当事人都进行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宣传国家在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观念,宣传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用药常识,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药品,维护自身健康权益。提高识别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的能力,提醒消费者从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购药品和医疗器械,以防受骗上当。

4、是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检查。从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至今,我局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xx家次,其中经营企业x家,使用单位xx家次,在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医疗器械购进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无证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和药品。但也有少数医疗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思想上不够重视;二是部份人员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未向供货方索取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或索取不全;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未进行质量验收登记或者登记不全,购货发票未按规定时间保存;四是医疗器械储存不按规定分类存放;五是医疗器械使用后未进行毁形、消毒处理,或未进行销毁登记等。我局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经复查已基本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我局工作的重点,保障广大群众合理用药用械的安全有效是药监部门工作的宗旨,我局将继续把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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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现结合本街道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办及象山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一)本预案启动后,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办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xx),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二)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街道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组成。

1、成立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包村领导xx、分管领导xx为副组长,象山村、防火办、综治办、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

2、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的要求,实行街道领导包村(居)包村(居)干部及村组干部包组包山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一)森林火灾预防。

1、街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组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街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村居单位要立即向街道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街道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内火烧出的情况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山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及现场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组:组长xx,负责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2、山火扑救组:组长xx,发生山林火灾时,负责协调发动街、村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及周边群众参加扑救,应急队员要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开展扑救工作。

3、医疗、后勤保障组:组长xx,负责做好车辆调度,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等工作。负责药品发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4、现场保卫组:组长xx,在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死灰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街道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培养文明合格驾驶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制定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市驾培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排查和治理我市驾培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是否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培训。

(二)教练员配备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和结业考核员;

是否按规定对相关教练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培训;

是否及时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是否按规定维护和检测教练车辆,是否建立健全的教练车辆技术档案;

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脱审、检测不合格等违规车辆从事教学等问题。

是否存在安全设备损坏、丢失以及无人维护管理的现象;

对于租赁的教练场地,查看租赁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培训活动情况。教练车是否按规定安装和规范使用驾培计时管理系统;

是否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是否健全(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是否使用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学员和驾校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是否主动告知、提示学员培训进程、有效培训学时、科目考试前应当完成和达到的培训学时内容要求等,让学员充分掌握其培训和预约考试动态。

市区驾校整治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与,主要核查驾校按纲施训、教练场地、教练车、岗位及人员、教学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等内容,督促各驾培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进一步梳理热线受理的驾校方面投诉和举报问题,对于涉及非法经营的黑驾校、黑教练车、黑培训点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维护驾培市场良好秩序。视情邀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各驾校驾培合同签订情况、合同执行情况、收费退费情况开展检查,及时纠正驾校违规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各区市参照市区模式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阶段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一)整治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9月下旬)。

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驾校要做好本单位宣贯工作,层层传达落实,并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针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不足的项目条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标准整改到位。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由局相关科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检查组,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联动,对市区驾培市场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净化驾培市场环境,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3.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以后)。

通过专项整治,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驾培市场监管协作联动机制,根据举报投诉,互通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促进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组织方式。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核准,限期整改;

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车辆开展经营活动。

2.管理部门集中检查,务求实效。由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辖区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公众投诉集中、事故较多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对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依法停业整顿直至退出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清驾培市场治理整顿的重要性、迫切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周密部署,加强协同,建立完善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驾培机构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车辆从事驾驶训练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讲明从事和参加“非法驾培”的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驾培”。

(四)完善机制,保持长效。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方针,从严从细构建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保证驾驶员培训市场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省食安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食安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xx省食安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区部署开展药品安全大检查,总体而言,“两节两会”期间,我区药品市场平稳、有序,购销两旺,未发生重大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根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我区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期间,分管副区长刘文科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于xx月xx日下午及xx月xx日上午两次对药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菜市场以及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节前检查,要求经营户履行药品市场准入、检测和检查职责,还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市场索证索票、消毒、活禽休市等制度,确保家禽交易安全。各街道(乡镇)也组织了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超市、菜场、企业进行节前药品安全检查。

各街道(乡镇)、各监管部门结合“两节两会”期间药品消费特点,对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强网清源”集中行动中排查出的`6项药品安全隐患,加大执法抽检、市场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同时,按照省、市关于滥用药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整治的要求,加入熟制花生非法添加罗丹明b专项治理、打击非法购销病死甲鱼及甲鱼骨以及禽类药品安全监管等内容。农林、质监、工商、城管、食药监、商务等单位重点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持照情况,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药品,是否按规定使用药品添加剂,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卫生环境等情况。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和保健品等药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6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417户次,责令整改xxx户,取缔无证无照20家(包括4家市场外无照活禽交易),查处违法行为9起,取缔流动摊贩162起,立案9起,罚没款累计xx万元。各环节快速检测药品5732批次,其中生猪宰前“瘦肉精”750批次(430头)、区属菜市场上市蔬菜抽样4764批次。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及蔬菜农残超标情况。发现问题药品3批次,共2.2kg,为二氧化硫超标的干、腌制蔬菜,对问题药品依法销毁。

各单位多角度开展“两节两会”期间药品安全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健康消费。一是通过北仑电视台,利用新闻播报期间的5秒广告,播出节日期间药品安全消费提示,并在图文频道滚动播放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和消费警示。二是利用官方微博、短信平台等多种媒介继续发布药品安全知识和警示信息,提醒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需注意饮食卫生,增强药品安全意识。三是通过4个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站和各村(社区)与大型餐饮单位的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熟制花生违法添加整治与加强禽肉购销监管。四是继续发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药品添加剂对比图片以及伪劣药品简要说明,大力宣传常见伪劣药品的辨别常识,引导消费者谨慎辨识,安全消费。

印发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阵以待,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通信畅通。妥善处置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和一般药品安全事件,落实节日期间药品安全“零报告”制度,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按《北仑区突发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上报。节日期间,各单位共受理投诉举报14起,均妥善处置,全区节日期间药品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重大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街道的领导下,我社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餐饮业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社区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工作氛围。

一方面是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制作宣传展板2个,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次。另一方面是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成果及工作动态,为我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为抓手,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管。一是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的管理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二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加强对辖区内二类精神的药品、毒性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时上报了各类检查报表。三是开展了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的药品(基本药物)购进、使用、储存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覆盖率100%。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成工作简报,及时进行通报,要求他们加大“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力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2.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活动。按照市局文件要求,严格要求零售网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等行为,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零售药店经营行为,提高了药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购药放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

3.大力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按照街道相关文件要求,我社区及时制定方案,并宣传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要求餐饮服务网点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自查工作,并及时开展专项行动。同时,给餐饮网点及辖区居民张贴和发放食品添加剂宣传材料200余份,要求各餐饮服务网点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地沟油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奶制品、食品油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类专项检查,消除了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程度的'保障了辖区居民餐饮服务环节饮食安全。

(一)广大居民用药安全意识不高,社区居民对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

(二)我社区餐饮服务网点存在基础设施、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淡薄等现状,餐饮环节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和食品安全隐患。

(一)结合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宣传,继续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主的一系列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食品药品监管新职能,让全社会了解药监、支持药监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二)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餐饮网点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不出现重大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事故。

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按照市局《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严格执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召开了专题工作会。会上认真学习市局关于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领会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文件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要求,要与当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检查,着力规范,积极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二是制定了翔实的工作方案。根据市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分析了当前辖区内药品市场动态,药店经营非药品动态,市场监管非药品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从而制定并印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方案的制定切实可行,为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保障。召集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城区各医疗机构负责人集中宣传整治内容,提高认识,自觉清查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

三是营造了良好氛围。近期我局把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每到涉药单位现场宣传法律法规和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他们必须审查和索取供货企业资质,并建立进货台帐,与药品分开陈列,非药品标识醒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经营非药品欠管理规范者,均书面通知责令整改到位。通过现场检查和督促,进一步提升了药品经营质量水平,规范了经营非药品行为,营造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四是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我局认真按照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收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材料28份,查出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品种11个,其中标示为食品4个,标示为化妆品的1个,标示为健用字的6个,目前已经发出协查函进行协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为确保“两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现就开江县“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确保食品经营单位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督促食品提供者健全各项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二)实行食品安全分级保障制度。

对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实施三级保障,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为加强领导,落实各岗位责任,成立“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应急组、市场监管组和驻地监管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长:张林。

副组长:刘玉红黎军。

成员:潘孝烈王刚顾永军袁云波。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部署、综合协调、人员调配、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黎军为主任,袁云波为副主任。

(二)各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1.食品安全保障综合协调应急组。

组长:王刚。

成员:李兴平张昭。

工作职责: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行为调查处理。

(2)做好“两会”期间对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主要商业街、旅游景区、宾馆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实施食品安全二、三级保障。

2.食品安全保障市场监管组。

组长:潘孝烈。

副组长:顾永军。

成员:李君王东冬张军卢海燕。

工作职责:

(1)在“两会”前对城区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2)对“两会”期间重点接待的酒店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督。

组长:黎军。

成员:袁云波雷红艳张尚军潘后树。

工作职责:

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驻点监督,确保食品绝对安全。

四、具体措施。

(一)重点接待的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完善追溯体系,实行全程监管,确保提供的食品成品、半成品质量安全。驻点监督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开展工作,每天对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及储藏保管的卫生条件和加工操作卫生状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现场监测,发现问题当场纠正。要加强对菜单的审核,杜绝使用列入禁用食品名单的食品及原料。

针对“两会”期间人员集中这一特点,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充分做好技术保障、物资保障和经费保障,合理配备应急力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提前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做好有关处置工作,努力把危害降到最低。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按照省级政府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过近一年半的科学监管和大力整治,各项整治目标正扎实有序向纵深推进,全市药品市场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市药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将省卫生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办[]23号)和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好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舒建勋副市长就抓好我市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多次听取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报,委托丁香根副主任召集市药监、卫生、工商、经贸、公安五部门负责人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办于10月26日以宜府办字[2012]116号文正式转发市药监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根据省六部门赣食药监办[2012]28号文件精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及时下发了《关于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明确成立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对市直五部门的任务进行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先后召开多次联席会议,认真分析全市药品安全工作形势,就落实省直六部门、市政府文件精神,建立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纷纷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印发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监管相对人划分片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更是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市系统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分解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成立了冷社联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市局领导分片督察制、科室分工包干制和县(市、区)局属地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认真履行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汇总工作信息,推动了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我们坚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群体的关注和参与热情,发挥涉药械单位市场主体的作用,组织涉药械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为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基础。一是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业服务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社会各界虚心征求意见和建议,介绍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各相关监管部门职能划分以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措施与成效等情况,调动其关注和支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热情。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药品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报道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据初步统计,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38700万份、张贴海报85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800余条,在县以上媒体发布宣传稿件67篇,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督促涉药械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全市辖区内920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对本企业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查摆,自觉地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进行整改,100多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大中型民营医院对药械的保管养护工作更加重视,各项制度也逐步健全,各项养护设施设备也在逐步改善。

三、突出整治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覆盖所有涉药械单位的基础上,我市突出整治重点,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和重点行为,即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位为重点区域,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大型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生产、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对象,以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兴奋的剂、特殊药品和基本药物等7大类药品和骨科植入物、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器械产品为重点品种,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结合,着力解决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中突出问题,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在生产环节,开展非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建立企业生产工艺和处方资料数据库。对全市15家药品生产企业和2家药包材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工艺执行、关键岗位、原辅料的购进与投料、原辅料和成品的检验等环节,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立案查处3家企业。探索建立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与驻厂监督员协作的工作机制,共计实施了驻厂监督检查412人次,派驻天数为435天,并建立了驻厂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对全市9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加强了对侨明医疗器械公司生产一次性输注器具的现场检查。

二是在流通环节,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gsp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市共跟踪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3家,飞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37家,对69家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注销了5家非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换证、认证工作,全市共有23家批发企业和436家零售企业完成了gsp认证和换证。药监、工商、广电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全市共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40多件次,查处违法药品广告案件17起,对违法广告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采取了强制下架、暂停销售的措施,促进了全市药品广告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三是在使用环节,药监、卫生部门联合对各级医疗机构药械采购、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卫生部门以规范临床用药为重点,抓好用药培训,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用药行为,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全市共上报adr报表2852份、药物滥用报表13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261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和安全预警能力有所提高。

四是药监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份起,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辖区内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共1325人次,检查企业627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起,促进了全市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进一步规范。

四、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针对药品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药械市场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检查、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光明.微笑”工程药械专项检查、防治甲型流感药械专项检查、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着力破解药械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先后组织督查组赴9个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督导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形成了专项整治强大合力。高安市对全市疫苗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对疫苗采购索证不全、冷链运输不规范的问题作了限期整改。上高县开展了12次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检查违法广告药品及保健品102种。全市继续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种药械违法行为。据统计,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6189人次,立案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案件581件,案件总值121.9万元,罚没款到位金额211.27万元,有效遏制了违法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的大案子,主要有海尔思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未标明有效期抗宫炎片案,案值17.955万元,到位罚没款17.955万元;禹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小柴胡颗粒案,案值1.751万元,到位罚没款3.5万元;江南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复方丹参片案,案值0.384万元,到位罚没款1.536万元。加大了对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许可事项、现场管理、进货渠道、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8个单位给予9万多元罚款的严厉处罚,进一步整治了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五、优化政务环境,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整治规范与服务发展并重,坚持一手抓整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一手抓优化政务环境、服务医药产业发展。一方面,通过严格监管,打假治劣,规范秩序,为医药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并实施依法保护重点品牌战略,严厉打击假冒我市医药企业品牌药品的违法行为,维护我市企业合法权益和产品品牌,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市政府及时出台医药产业调整和技术创新措施,工信委等部门制定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优化政务环境,推动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市直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辟医药产业投资创业绿色通道,为全市医药企业提供了高效政务服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更是充分发挥本部门在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对医药企业的咨询服务和培训指导,指导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后劲,引导和扶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继20成功引进3个医药产业项目之后,今年又与市卫生局联合引进了佑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投资10亿人民币的重大医药项目。据初步统计,1-10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08亿元,同比增长30.45%,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的7.54%;实现利税9.4亿元,同比增长33.36%,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的8.44%。

六、抓好巩固提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们坚持将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贯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过程,对专项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提炼和完善,形成制度和规定,建立药品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健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提高联合执法水平。药监与工商、广电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器械广告;并与卫生部门通力合作,联合加强对合理用药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宣传及实施。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专项整治,确保了对易制毒药品的监管到位。二是完善药械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日常监管的有效性。在保证对辖区内药械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的基础上,关注药品安全风险、企业诚信状况,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强化监管,做到对高风险、有不良记录、投诉举报多和信用等级低的药械企业加大飞行检查频次,对其他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三是健全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了《市药品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药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分环节、分领域组织开展突发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完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规定。四是加强药械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利用市电信公司技术、人员、网络等优势,与市电信公司签定协议,在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安装动态监控设施,继续完善药械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电子监管网,加强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异常流向监控,发挥其特殊药品异常流向预警和普通药品溯源等重要功能。探索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安全监管信息采集和沟通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尽管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工作不够深入,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为契机,认真贯彻省督查组的工作要求,查漏补缺,改进不足,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继续深入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整治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专项整治责任。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有效落实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如期完成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二是继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主动协调、密切联系药品监管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联系会议制度,形成整治合力,推动药品广告监管,通过邮寄、互联网等渠道销售药品,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等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

三是继续加大稽查办案力度。针对药品市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法行为,积极探索稽查打假的新领域、新手段、新途径,集中查处一批案件,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精神,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20〕15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部门协作,压实乡镇(街道)责任,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原则,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情况,按照“三个一批”(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总体思路,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工作,2020年11月10日前,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1月30日前,开展“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整治清单台账。2022年12月20日前,按时序分步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

整治措施。

(一)积极主动,解决清理整治不力。

入园发展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环评等要求的企业,指导帮扶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一批。

整治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保护地等要求的,但不能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可通过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理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就近就地规范达标整治保留一批。

关停取缔一批。对既不符合进入园区发展,又不符合整治规范,且手续不全、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一批。

(二)摸底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结合信访举报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三)加强督查,巩固问题整治成果。

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现生产经营所在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经过整治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规划,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同时,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责令上述企业停产,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和场地修复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依法责令上述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3.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依法完成取缔及场地修复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加强“散乱污”企业日常排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

5.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和相关县级部门(单位)的属事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滞后及敷衍整治、表面整治、假装整治和搞“一刀切”的,视情节采取函告、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对需要阶段推进的,限时整治到位,坚决防止整治“一刀切”。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符合环评、排污许可等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入园发展一批”的园外分散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按时推进入园发展;

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采矿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

已建成的限时搬迁或取缔。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对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移交并配合处置。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负责入园企业的接收、管理等工作。

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监管,提升整治效果。

符合变更、吊销相关证照、许可的,应依法变更、吊销;

符合规范整治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治;

符合搬迁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搬迁入园发展;

符合关停取缔的企业,相应部门(单位)应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强化督导指导,确保整治到位。

建立健全“建立台账-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巡查回访-复核销号”的闭环长效管理模式。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台帐登记并及时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后督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开展巡查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确保整改到位。

对列入整治类企业,要建立“回头看”制度,不定期随机抽查整改完成的企业,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彻底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重生,死灰复燃。

(四)加强督导督查,确保整治实效。县政府督查办要加强对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督导督查,组织对问题整改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排查摸底不彻底、整改推进不力、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责任。对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罚。

四是严格督办落实。坚决禁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及整改“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移送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整治完成后(最迟于2022年11月上旬)应报送“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以及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亮点等。2022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整治销号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

逻辑很好。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8个方面重点问题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抓到底。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探索方法、创新形式,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行整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到底落到位。

局机关各处室、局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办发电〔2018〕39号及苏办发电〔2018〕89号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江苏、镇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情况逐条进行梳理;对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对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逐条进行梳理,评估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建立台账。要重点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要求有没有落实、问题有没有解决、现状有没有改变。对已经落实的,要抓好巩固提高;对尚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一一查明原因,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存在不扎实、不落实问题的,要区别情况予以问责。整治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进三大攻坚战,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破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解决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紧紧围绕推进“六个高质量”、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聚焦工作思路措施不当、指导推动不力,不敢面对问题、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对照“九个有没有”、“江苏发展三问”和镇江交通发展深层次问题,深查细纠精神不振、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结合深入推进解放思想、落实“三项机制”,一项一项进行整治。

特别是要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要求,聚焦不想担责、不敢定事,层层请示、层层画圈,碰到问题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庸政懒政怠政,当“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对群众意见和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等问题,抓好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中梗阻”、“弹簧门”,工作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化等问题,开展整治;党员干部要聚焦回避矛盾问题,奉行“少干事、不出事”,对工作消极应付,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部门: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聚焦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抓好整治。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查找是否存在以上问题,一一说清楚,交“明白帐”。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及工作实际,健全制度规范。对商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驻外机构公务接待、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待遇等存在制度空白的,要补充出台;对新闻报道、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住房等存在制度短板的,要完善修订;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节会论坛、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和论坛等存在“模糊地带”的,要明确细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和工作措施,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一件一件抓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主义问题大排查,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问题,深挖根源,扎实整改。重点解决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报材料,督查检查考核重“痕”不重“绩”,脱离实际向基层发号施令等问题。重视纠正将红头文件改为白头文件、明传电报、便函等“隐性文件”,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等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镇办发〔2019〕31号文件有关要求,在摸清2018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等底数,确定2019年精简目标的基础上,对上半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确保实现各部门、各单位发至县级的文件减少30%--50%,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减少50%以上,对交通运输企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等目标。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领导干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97条规定的精神,进行个人申报,干部所在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核实。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从基层反映的问题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上下联动整改。结合职能职责,对行业不正之风进行集中治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下功夫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七)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对交通运输系统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排查,不设比例、应整尽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挂点整顿,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结合整顿工作清单,制定整顿措施。研究制定整顿验收合格标准、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实效。

总结。

提升入手,重点解决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以及严重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适时启动发展党员全面排查工作。

(八)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问题清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层层谈话、评查评议等活动,全面杜绝行业监管不力、不作为或存在失职渎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局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成立工作专班和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各牵头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任务,研究相关政策,会同参与部门和单位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各参与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

2.聚焦问题,狠抓整治。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贯通于我局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全过程,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间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先动起来,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从自身找原因、抓整改,实行项目化推进,找准每个专项整治的切入点,落细落实落小,实事求是地确定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实现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在8个方面专项整治之外,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

3.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在我局主题教育开展期间,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过程评价、跟踪问效,加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4.开门整改,群众监督。采取情况通报、媒体公示等方式,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及专项整治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主题教育结束前,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面对面、背靠背地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专项整治情况的评价,以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整治效果。在此基础上,作出定量、定性的评估。

5.真学真做,务求实效。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坚持以好的作风推进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统计报表,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各牵头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xx年是市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特制订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为重点,不断增强药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长效性和规范化,努力提升药品科学监管水平,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1.落实监管责任,完善考核机制。

按照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将“药品安全监管”列入社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属地负总责、条线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2.配合机构改革,创新监管模式。

按照上级部门对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社区监管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基层药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的作用,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协管机制,完善基层组织网络。

1.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品牌、标准化基地创建等建设,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和出口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

2.药品生产加工环节:配合重点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类监管,进一步督促药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强化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药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规,加强药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

3.药品流通环节:配合药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实施和药品流通环节各项监管制度建设,增强流通环节药品抽验力度,全面推广药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组织开展各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4.餐饮服务环节:深入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探索建立小餐饮、药品摊贩长效监管机制,推进餐饮服务药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和“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强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抽验工作,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环节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5.生猪定点屠宰环节:配合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机制、责任机制和投拆机制,加强生猪屠宰环节违禁药品检测,配合积极开展跨区域猪肉流通登记备案工作,完善猪肉市场准入制度。

6.药品安全监管:注重源头控制,强化药师管理,配合抓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基本药物质量全程动态可追溯管理,大力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提升监测报告数量和质量。

1.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

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米面制品、豆制品、酒类、婴幼儿药品、餐桌主要药品和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药品小行业为重点的整治规范,深入推进打击药品非法添加和滥用药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2.全面推进药品安全整治。

配合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药品非法添加、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特殊药品等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械和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和小诊所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走票”、“”经营、出租柜台、异地设库经营等违法行为。

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xx年以来,我局对辖区内的涉药单位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购进和销售非药品类产品的行为,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接到国家、省、市相关文件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了各级文件精神,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传达给每位干部职工,为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与组织保障。

1、自xxxx年4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要求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不得经营无批准证明文件、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名以及厂址无中文标识的非药品类产品。

2、要求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所有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并留存供货商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已建立购进验收记录的,不再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的所有产品(含非药品),都应当开具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并建立销售台账。

3、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依法予以严某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按程序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整治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涉药单位150家次,共查获非药品冒充药品4个品种:风湿克星胶囊、抗手足麻木、前列康丸和花红洗液。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

此项工作将做为我局今后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为全县牧农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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