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工作总结(优秀17篇)

时间:2023-12-09 16:40:18 作者:GZ才子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对过去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找出自己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为下一个月的工作制定有效的计划和目标。通过阅读这些月工作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发现不同人在写作风格和表达方式上的差异。

住房公积金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住房公积金淮滨管理部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确领导下,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实现“住有所居”,助推淮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业务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前。

20xx年,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开展服务群众活动,真正能把“优质服务”展现在日常工作中。管理部工作人员都能坚守自己的岗位,对办事群众做到耐心、责任心,认真为其讲解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所需流程以及所需材料、注意事项,使每一位办事人员都是带着疑问而来,带着满意而归。每位工作人员都按各自的岗位职责高标准严要求,勤奋学习,定期对中心文明服务用语、服务承诺进行培训,狠抓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一)、政策宣传工作。

为了让住房公积金政策为更多的人了解,淮滨管理部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今年5月份制作了公积金宣传片,在淮滨电视台连续播放了7天,6月底结息结束后,印制2万余份《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通知单》通过邮寄的方式送到每个缴存人手中,使公积金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利用电视、报刊、户外大型广告牌位、参加社区活动、发放公积金宣传单扩大公积金政策宣传。

(二)、归集扩面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努力下,20xx年,淮滨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由原来的财政单位扩展到广大民营企业,缴存人数大幅增加。根据年初《工作报告》,xx县财政供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本上都达到10%,金融行业、国企及部分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甚至达到12%,从而带动我县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增长1200万余元。截止10月底,归集总额达亿元,当年归集万元,超额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7970万元)的;当年新增归集人数1215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1025人)的。

“储公积金筑幸福家”,20xx年,淮滨管理部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力度,应贷尽贷,已累计向全县中低收入家庭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亿元。当年共为336户家庭发放贷款万元。今年住房公积金放宽了支取条件,缴存职工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就可以办理支取业务,截止10月已累计支取7180万元。为淮滨经济建设和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产业集聚区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建立及使用情况。

20xx年,我部借抓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契机,经过多次上门宣传住房公积金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各产业单位为产业工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已有裕盛鞋厂、富贵食品有限公司、龙海雨布厂、舒美环卫保洁公司、华英分公司、天一药业6个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已有多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的优惠政策,累计发放贷款500余万元,降低了其购买住房的支付压力。

1、继续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对公积金的资金加大安全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安全运行。

2、目前,市直、浉河缴存比例都已经提高到了12%,20xx年淮滨管理部建议县政府将提高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纳入财政预算,把财供人员的缴存比例从10%提高到12%,与市直单位同列。让广大干部职工尽早享受到政策利好。

3、对产业集聚区内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排查,上门联系各单位负责人,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单、现场讲解住房公积金政策,让每位产业工人都能了解住房公积金,积极争取各单位为其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积金监管处、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x中、xx中、xx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目标,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优的发展基调,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xx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制度扩面有序推进。上半年新增缴存单位4099个,新增开户职工11.22万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64.14%;截至20xx年6月末,住房公积金已开户单位5.36万家,已开户职工204.28万人。

2、归集资金稳步增长。上半年归集总额75.58亿元,同比增长11.11%,完成年度考核指标47.39%,截至20xx年6月末,归集余额达451.41亿元。

3、提取业务按规操作。上半年提取总额49.97亿元,同比增长11.76%,其中,购建修房支取19.08亿元,离开本市支取3.48亿元,离退休支取4.76亿元,委托还贷19.84亿元。

4、个贷规模平稳发展。上半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8万户、44.55亿元,贷款发放额同比下降31.09%,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68.53%,支持职工购买住房面积99.36万平方米,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比14.72%。截至20xx年6月末,贷款余额416.34亿元。

5、增值收益情况良好。上半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2亿元,业务支出3.9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3亿元。

(一)狠抓工作源头,有效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中心始终坚持把“扩面增量”作为第一工作要务,狠抓工作源头,多措并举提高制度覆盖面。

1、宣传发动,舆论先导。中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制度影响力和政策知晓度。利用xx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上半年对793家单位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223场,有效加深职工群众对公积金制度的理解;充分发挥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的聚合传播效应,营造良好建制氛围;拓宽宣传形式,与xx地铁合作,在地铁1号线、2号线各开设3列“公积金宣传专列”,为中心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创造便利的政策环境。

2、合作联动,共同推进。市政府连续第七年以发文形式下达制度扩面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及时更新社保、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精准化的对比筛查,为增强扩面工作针对性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与金融办、上市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全面掌握和重点筛查全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努力做到应缴尽缴;强化对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指标考核,完善银行扩面考核存款奖励办法,按银行扩面工作实绩给予每月存款奖励,调动银行征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扩面效果。

3、加强执法,常态扩面。加强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促进中心执法扩面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截至20xx年6月底,中心累计发送728份设立账户通知书,促建促缴单位数共计275家,为11000多名职工办理缴存登记或正常缴存,对4家拒不建缴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累计发送催缴通知书1538份,催促500多家单位为4000多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600余万元;累计受理职工投诉246件,被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8件,累计督促77家单位为职工补缴了住房公积金。

4、主动作为,强化归集。加强托收管理,大力推进小额托收业务,上半年新增托收单位4950个,截至6月末,全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的单位有30873个,签约率为90.97%,确保了归集资金的及时进账;开展重点催缴工作,根据筛查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将50人以上的未建制企业及缴存人数比例低于30%的已建制企业作为重点单位,进行函寄、电话和上门催建催缴,帮助企业处理好自身发展与职工权益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二)突出保障作用,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中的保障作用,助力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心不断完善使用政策,优化业务程序,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使用需求。

1、保障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为配合经济适用住房及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中心本着因地制宜、持续创新的原则,增设了新的提取业务品种,4月出台了《关于补缴土地收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进一步降低公积金支取门槛,提高了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同时,中心设计了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流程,保证了正常的提取秩序,避免大批量集中办理。截至6月,中心共办理补缴土地收益提取公积金368笔,提取金额2271.34万元。上半年,用于购建修房、还贷、支付房租等住房消费的公积金提取额达40.05亿元,占提取总额的80.15%。

2、保障职工多层次贷款需求。中心根据我市房地产形势和国家调控政策,积极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房地产交易部门、楼盘开发单位和银行的合作,充分发挥公积金政策优势,支持更多缴存职工正常贷款合理购房,努力做到“应贷尽贷”。上半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贷款5282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41.3%,放贷金额15.08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3.85%;90平米以上住房贷款7508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58.7%,放贷金额29.47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66.15%,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逐步由支持刚需为主转向刚需与改善并重,有力保障了多层次的贷款需求。

(三)强化风险意识,扎实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1、严控业务风险。上半年,中心对16家热门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及我市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小户型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大修支取情况等进行了摸底调研,对容易产生问题的业务风险点进行梳理。同时,强化对担保公司抗风险能力的审查与资金监管,提出了转增实收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及停止受理纯商业贷款担保业务等要求,加大了不良贷款的回收力度,督促担保公司加强催收逾期贷款,有效履行逾期贷款代偿责任。截至6月末,贷款逾期率为0.01‰,未发生任何坏账损失。

2、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常态化的内部稽核审计制度,有效开展月度审计工作,上半年共查出61个问题,提出建议13条;组织开展20xx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宜兴分中心郭维勤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惠山分中心冯建新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项专项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

3、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多部门的监督检查,将公积金纳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实现资金“阳光操作”;主动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xx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规划,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组织第三方人员对5个营业大厅和22个银行网点进行暗访,进一步规范了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四)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健全便民服务体系。

1、柜面服务质量实现新发展。加强窗口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加强对服务工作的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考核评估,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水平;营业部积极为残疾人、困难职工及外地职工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邮寄服务,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江阴分中心实施站立服务、微笑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锡山分中心继续开展“看视频找差距”活动,通过每月集中看视频、找差距、提建议、谈体会,查找自身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并予以改进。

2、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新突破。中心根据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统一部署,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和公积金业务的突飞猛进,不断加强“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创新。一是构建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根据住建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中心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目前已形成集“12329”客服热线、免费短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于一体的服务体系。上半年,“12329”客服热线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35.45万个,总接通率为95.36%,满意率99.97%;免费短信服务覆盖率达到86.23%,全市共有101.1万人开通;中心门户网站受理网上在线咨询1561条,答复满意率100%;“xx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突破45万,目前已发送推文19次31篇,平均每月3次;网上营业厅签约单位达14600多家,覆盖缴存职工85.95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72.23%。二是完成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方便跨设区城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避免职工来回奔波之苦,中心于6月23日通过web形式成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截至6月30日,仅6个工作日已处理完成196笔转入申请、25笔转出申请。三是推进信息化“双贯标”工作。为建立数据互联互通定向化,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中心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工作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6月16日完成基础数据贯标工作,计划在7月29、30日完成业务系统升级,除3家农商行外全部银行账户纳入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并上线部分业务,预计10月接入全部业务,完成“双贯标”工作验收。四是加强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信用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要求,加快公积金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步伐,对内加强数据梳理整合,对外主动对接及时报送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对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加强征信系统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增值服务效能实现新提升。中心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的号召,深化与银行的合作层次,积极推进公积金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及小微企业公积金信用贷款业务,支持职工个人消费,减轻企业融资成本,累计至6月末,已有4万多名职工申请了公积金个人信用贷款,贷款余额13.79亿元,共有43家企业办理了公积金企业信用贷款,累计放贷842万元。

(五)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升公积金队伍综合素质。

1、深化廉政教育,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加强对廉政风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实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常态化,切实将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同时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提高自警自省意识。二是制定中心《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张清单”》,进一步强化廉政制度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廉政学习,观看《锦绣人生无律则覆》教育片,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

2、深化“两学一做”,党建工作成效显着。积极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完成营业部党支部换届选举、锡山、营业部支部委员增补工作,支部班子健全有力,保证党的工作有序开展;配合市委组织部、xx电视台,完成《公积金筑起民生保障墙》电视专题片录制工作,并在xx电视台《党的生活》栏目顺利播出;组织党支部书记赴南通、苏州、厦门中心学习兄弟中心党建、创建工作;组织机关、营业部党支部参观xx第一支部党建教育基地、秦邦宪烈士故居,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结对助学、春节慰问、地铁宣传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5次,募集爱心资金8485元。

3、深化学习教育,队伍建设务实高效。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基础;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党支部书记、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四德”培训、赴厦门大学参加“20xx年苏州xx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努力塑造一支业务精湛、为民务实的公积金队伍。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工作总结

2017年度,在管理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本人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守职责,务实开拓,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就一年来的工作做一简要总结:

一、认真履行共产党员义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在思想上,努力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的重要思想理论,认真学习了党的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党的各项政策、法规知识,积极用党的思想全面武装自己的头脑,解决工作生活实践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发的各类文件规定,累计抄写学习笔记五万余字,使住房公积金政策烂熟于胸,只有这样,待到用时,相关政策方可信手拈来,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才能以更高的效率服务贷款申请人。

三、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单位的其他同志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全年的本职工作。2017年度,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贷款受理。在受理贷款的过程中,我严把贷款资格审查和贷款资料审查两道关口。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全面细致地解答相关贷款政策,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帮助其填写贷款表格,完善贷款资料,确保每一笔贷款都能顺利审批;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努力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树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本年度通过我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认真落实市中心下达的各项贷款工作指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截止2017年12月底,我部住房公积金累计贷款余额达到 亿元,其中本年度发放贷款 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 %,比上年同期增长 个百分点,帮助 户职工解决了住房资金困难问题,帮助他们极大地改善了自家住房条件。

与此同时,我与管理部其他同仁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通过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等方式尽全力催收逾期贷款,通过我们的努力,2017年度全年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12‰的水平上,圆满完成了市中心年初下达的逾期贷款催收任务,控制了贷款风险。

我在2017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诸方面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一下两个方面:

1.在思想政治学习方面,存在一定的应付情绪,认为思想政治学习离生活工作太远,离实际太远,有时会有所放松。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思想。马克思说,正确的思想知道正确的实践。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思想,我们就会在工作和生活中走弯路,甚至走错路,会追悔莫及。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方面的学习力度,努力提升自己的思想政治高度,坚持正确的思想道路。

2.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懒惰思想和不耐烦情绪。公积金管理工作相对比较单调,同样的工作做久了,就会懒惰,失去激情,不耐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作出适当调整,努力需找工作中的乐趣,克服懒惰思想和不耐烦情绪,全心全意服务公积金管理事业,服务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

总之,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这与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支持是分不开的,正因如此,我将更加珍惜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但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我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克服困难,争取更大的进步。

在面对今年归集、贷款任务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我部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多举并措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范围,继续加大贷款发放力度,认真做好收贷工作,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工作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让公积金服务窗口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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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xx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下,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照年初的计划安排,通过全体职工的积极努力和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实现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并将xx年工作做以下安排。

xx年5月,为做好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二届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公报》、《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方案》等。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在解决职工购房问题,推动城市廉租房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同志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管委会全体委员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作好各项决策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监督,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朝着健康良性轨道运行,不断开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xx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机关党建工作和全面推进“创优达标”的工作目标任务,在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增量扩面工作,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加大住房公积金执法监督力度。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入手,真抓实干,使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一)加强党建工作,提供政治保障。

xx年,“中心”党委坚持以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要求为原则,以“中心”各项业务工作为中心,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搞好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为主线,以加强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关键,积极探索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把基础工作做强,把宣传平台做宽,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活,力求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夯实业务工作,促进健康发展。

xx年,“中心”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增量扩面工作。

一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今年,什邡、绵竹管理部抓住灾后重建顺利完成,企业经营状况普遍好转的机遇,通过带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与企业负责人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促使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广汉管理部坚持以多种方式强化宣传,选择部分有实力的企业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目前,已有90家非公企业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是催促个别单位解决住房公积金拖缴、欠缴问题。

三是争取调整缴交基数和提高缴交比例。各县(市、区)管理部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争取支持。今年,广汉市将经补贴纳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从10%提到12%,中江县将缴存比例提高了2个百分点。

截止xx年11月底,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12.20亿元,归集余额39.77亿元,归集总额73.25亿元,新增缴存单位88各,新增缴存人数20488人,缴存总人数219655人。

xx年,在国家严格控制房地产市场的大背景下,“中心”及时转变工作思路,既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又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满足职工的住房需要,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1)完善制度,加大对购房职工的扶持力度。

年初,经“中心”反复修正、多方征求意见后出台的《信贷管理规程》调整了部分贷款政策,提高信贷最高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通过,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依托政策优势拓展个贷业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社会认知度。今年,“中心”在搭建宣传平台,广泛利用报纸等媒体宣传的同时,通过走访开发企业、缴存单位宣讲政策,培训开发企业销售团队,为购房职工答疑解惑等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开发企业和缴存职工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积极探索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的新途径。“中心”坚持以“规范管理、争取支持、服务群众”为指导,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场占有率。

一年来,我们通过与开发企业的沟通联系,了解其真实意愿,建立合作机制,并制定了经待审小组议定下调保证金额度的政策,有效地缓解了开发企业资金困难的局面。同时,针对不同缴存职工相应调整政策。对优质缴存户,提供部分政策优惠。对困难企业职工,给予一定政策扶持。对异地缴存职工,采取上门集中办理的形式,大大提高了缴存单位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满意度。xx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占全市住房贷款市场的24%,比去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

(3)建立全方位的贷款风险防控体系。

本年度,“中心”在扩大信贷规模的同时,十分重视提高资产质量,消除贷款风险。

一是加强贷前调查,将风险前移。

二是严格执行贷款程序,实施规范化操作,确保申贷资料所填资料的真实性。

三是强化贷后管理,建立逾期催收机制。

今年,“中心”加大了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力度,建立短信催收平台,分管领导多次带队上门催收,三期以上逾期贷款下降77%,十期以上逾期贷款下降81.2%,为建立贷款催收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截止xx年11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贷总额42575万元,2792户。全市贷款总额185959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125102万元。

xx年,“中心”以建立“权责明晰、功能健全、程序标准、严格监督”的法制体系为目的,大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是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中心”制定了缓缴、减缴的`文件和办理程序,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进行了修改,并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监管办法,严肃处理了昊天房屋中介公司和什邡一地多人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事件。

二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中心”通过举办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对未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督促民营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申请集资建房的企业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是依法处理贷款严重逾期案件,防范信贷风险。为配合“中心”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特建立了处理逾期贷款的工作制度。

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全年共处理《市长信箱》和信访办的人民来信来访76件,回复率100%。名列全市前面名次。接待群众投诉、来人来访、电话来访约467件。

4、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xx年10月,“中心”对全市各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户、定期存款、委托贷款、国家债券管理情况实施了专项检查。各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均按规定存放受托银行并及时对账,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了帐表、账实相符。“中心”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资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一是精心测算,根据归集总量和归集余额的实际,制定合理的资金运用结构,确定合理的放贷、提取、定存资金的使用比例,确保资金运用的最优化。

二是严格按照资金运行规律,测算最优的定存期限,优化组合好资金存款,确保收益最大化。三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住房资金的合理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在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基础上,力争为全区的廉租住房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截止xx年10月底,全市累计转存沉淀资金227550万元。

住房公积金工作总结范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住房公积金范文(精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扶企惠民主题,突出监管服务,通过实施一系列贷款新政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防范风险,使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得到提升,为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和支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支持职工购房。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该中心按照“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适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去年底出台了公积金8大新政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提高到50万同时降低了首付比例延长了贷款期限提高缴存基数放宽了贷款资格要求。贷款新政的实施为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为让更多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贷款新政市公积金中心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广场咨询加强宣传的基础上还创新宣传方式与文联、作协联合举办“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开展公积金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放“市民手册”、“企业手册”20万份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该中心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全局,把支持企稳回升作为工作中心,对确因企业下行、经济效益欠佳的企业实行降低缴存比例、延缓缴存期限的政策。上半年为近10家企业减缓公积金缴存。与此同时,对有条件缴存公积金而未开户的单位加强催建催缴,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今年以来,针对住房信贷消费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大幅提升的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推出了8大便民服务举措。按照科学、合理、全面、高效、只填一张表的要求,实施了公积金贷款流程再造,对贷款全部流程全面梳理,注意分析每个流程中可以简化的表格、程序,重新制定了工作流程,贷款效率大大提高;坚持领导和机关人员值班制度;实行服务窗口导服制度;第一次向城区、邗江近1.5万人发放贷款对账单;向贷款人免费提供复印服务等,最近正在研究实施全市统一公积金客服热线,以切实为贷款人提供一流服务。

按照贷款量激增但贷款质量不减的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多项防范风险举措,强化对分中心、管理部逾期考核,与房管局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合作,实施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社会化试点,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排查业务运作隐患,坚决拒绝操作性风险,全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16‰以下,远远低于建设部规定指标,各分中心、管理部个贷逾期全部为零。

2021年上半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科学管理,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以“温馨、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理念,不断推进“阳光智慧公积金、品质服务你我他”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2021年5月底,市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7.6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9%,同比增长11.7%;提取住房公积金6.0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1.07%,同比增长27.44%;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3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1.69%,同比增长26.46%;实现增值收益0.67亿元,同比增长8.65%。

(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品牌带动,用好红色资源,有效促进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为群众服务的实际效果。中心领导班子及支部书记带头抓好学习教育,讲授党的光辉历史,讲述党的优良传统,先后组织了7场专题课,使学习教育更深入、更持续、更有针对性,确保党史学习教育主题主线不偏、重点焦点不散。充分发挥“阳光智慧公积金品质服务你我他”党建品牌的带动作用,通过多次互动交流树牢“温馨、便捷、安全、高效”的公积金服务宗旨。联合业内“邻居”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党史联学共建,赴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开展了向英烈敬献花篮、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落实为民服务举措,先后组织业务骨干进高新区、进企业、进社区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宣传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

(二)持续扩大归集扩面规模。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媒体、广播电台、电视传媒、各类报刊持续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关注度;利用社保、统计等部门共享数据,动态掌握“四上企业”情况,重点针对2020年新增的88家规上工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单位开展催建催缴,扩大制度覆盖面;制定出台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计划,督促委托银行协助市中心开展建缴业务,充分发挥银行渠道优势,对在本行建立基本户却未建缴公积金的企业进行宣传,选择优质客户,精准扩面。建立中心领导联系开发区(园区)扩面工作机制,成立专班、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动开发区(园区)企业建缴工作,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开户单70个,新增开户职工4353人,收缴住房公积金7.67亿元,归集指标大幅增长。

(三)大力提升服务水平。本着“流程再便捷、手续再简化”的原则,对提取、贷款等各个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收取资料,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公积金领域“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同城通办”,缴存职工可不受缴存地域限制,自行选择市或县服务大厅办理公积金业务,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初步完成开发企业网厅的建设,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楼盘准入申请等业务基本实现网上办理;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2020年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和省市部署,完成“个人申请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住房公积金开户“一网通办”,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信息变更、缴存业务等工作全程网办。

(四)不断强化风险防控能力。修订完善《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月统计分析制度》,每月对公积金收支形势进行科学分析,准确把握业务资金运作规律,合理制订资金调拨使用计划,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适度约束资产负债;扎实推进电子稽查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通过加大风险隐患疑点排查,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进行分类处置,加大整改力度,增强中心风险隐患排查能力;严格落实内部稽核制度,组织稽核小组成员完成对分中心及县管理部2020年度的内部稽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落实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每月定期发送逾期催收短信,督促担保中心逾期催收,月末定时清偿逾期贷款,上半年担保代偿3户26.83万元,司法代偿2户,48.58万元,贷款逾期率始终为0。

(五)全力营造廉洁政治生态。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抓好“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深化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对中心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全年工作主线。认真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结合中心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和规范化建设年“回头看”工作,对我们巡察发现的53个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牢制度笼子,防止问题反弹。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及参加廉政学习,营造学廉,知廉、倡廉的良好氛围,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缴存职工要求还有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制度覆盖面还要再扩大,仍有部分非公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未给职工及时足额缴存,扩面举措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二是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还要再完善,个贷率不断上升,对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隐患的监测和管理还有待加强。

下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围绕省公积金重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稳步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以开展住房公积金建制30年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推进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归集扩面“五进”活动(进园区、进企业、进机构、进乡镇、进社区),重点把开发区(园区)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拟上市企业作为主要推进对象,主动开展走访和上门服务,积极引导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对委托银行的考核督导,完善委托协议和考核办法,落实正向激励和负面清单,激发受托银行工作热情,全面提升委托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推行“管办分离”管理模式,使中心管理层和运营层之间形成互相制约,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简化受理和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更加符合未来发展趋势。以“足不出户”为目标,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服务渠道,加快信息共享工作进度,全面提升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运用效率,提高业务网上办结率。

(三)进一步推进风险防控工作。在充分满足职工住房消费需求的同时,跟踪做好贷后管理,确保逾期率控制在合理区间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内审稽核,深入查找业务运行中不规范、不合理和影响运行效率的问题以及业务办理和审核工作中的风险点,为制度研究和系统开发提供依据,不断完善内审稽核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升级系统,增设可办理业务的自助终端设备,提高离柜率;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广利用建行网点智慧柜员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就近方便群众,让群众少跑路。升级整合客户服务系统,丰富咨询、投诉、建议渠道,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谋划核心系统配套项目建设工作,设计风险管控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实施方案,实现全面化、实时化和科学化的风险防控体系,达到“申报材料零纸质、业务办理零时限”的智能档案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推进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工作。落实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任务,开展“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优化接入工作,全力推进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等服务事项与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的链接汇聚工作。认真落实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第二届主任联席会议精神,推进完成《合作推进项目清单》任务,顺利将有关事项移交下一届轮值中心。

今年以来,各处(室)、管理部、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中心党组的工作部署,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三项重点工作,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和超强举措,落实公积金各项计划指标,促进沈城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提前实现任务过半,为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回顾的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亮点:

一是公积金归集指标增速迅猛。管理中心全方位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抓政策宣传,抓新开户,抓规范缴存,抓属地化管理等措施,使得中心的归集工作再次取得历史性突破。

二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势头强劲。年初以来,中心顶住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压力,采取得力措施,降低了贷款门槛,提高了贷款额度,积极拉动房地产市场。在落实市政府25条房地产新政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公积金扩大住房消费11条新政,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经过努力,今年二季度中心个贷投放量回暖势头明显。

三是公积金异地贷款工作进一步深化,开辟了全省公积金异地贷款绿色通道。管理中心设立了异地贷款专门窗口,开通了贷款“直通车”,主动到相关城市宣传异地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周边城市职工来沈购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逐月大幅度增长。

四是优化“一站式”服务大厅环境建设,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管理中心进一步减少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优化服务流程,得到了广大贷款职工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继续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体的政策支持力度,做好低保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设立专门发放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是财务核算、财产保全工作成果显著,稽核工作力度加大。今年,中心成立了核算中心,使中心的财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经费管理、报销制度等逐步走上了正轨。保全处积极行动,在集中清理整顿了拍卖行,集中清理了逾期贷款和项目贷款,还起草了《关于集中清理项目贷款等工作的方案》,设立了集中清理项目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调度会议制度和激励机制。中心在还加大了稽核工作力度,稽核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稽核工作制度》和5个办法及3个流程,为明年有效开展稽核工作奠定了组织制度基础。

六是各项基础建设稳步推进。中心在加快新系统上线的调研论证,信息处和其他相关部门作了许多建设性工作,在今天的会上也布置了明年新系统上线的相关工作,这是中心明年工作的一件大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抓紧、抓实、抓好。中心的人事培训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人教处加大了职工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中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关培训、新进员工集中培训、业务骨干赴浙江大学集中培训等活动。此外,在,中心新民管理部营业大厅正式启用,沈河管理部办公楼购买、迁址以及铁路分中心、丹东管理部、大东、铁西管理部改造设计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七是积极推进公积金管理机构规范化工作。在顺利完成铁路分中心的接受工作之后,今年,中心积极深入电力分中心、邮电分中心、省直中心开展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为今后的接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八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中心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惠民安居”这一主题,抓住“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这个最大的实践载体,采取各种得力举措推动学习实践活动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运行。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认真研究,密切配合,积极组织,目前,该项活动已由学习调研阶段转入分析检查阶段,中心做到了规定动作得满分,自选动作得高分,取得了一系列喜人成果。

按照今年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今年明年的主要工作,突出强调了“四项重点”、抓好“五项建设”,其中,“四项重点”是指:

一是强化扩面工作,推动公积金归集额实现新增长。明年是归集工作的黄金季,要深入开展公积金普查工作,争取工商、税务和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支持,扩大普查范围,确保普查效果,为依法进行催建、促缴工作奠定基础。努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建立公积金的试点工作,制订和完善具体的政策规定,推动三资、民营企业以及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建立公积金制度,加速形成新的公积金业务增长点。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切实抓好指标分解落实和定量考核工作,通过分层次催缴、督促整改缴存比例和基数等措施,切实抓好跟踪问效,全面提高执法检查工作质量,促进公积金归集额取得新突破。

二是以个贷安全为前提,继续加大个贷和异地贷工作力度。扩大个贷和异地贷款规模和控制贷款风险,显然是一对矛盾,如果处理不好这对矛盾,很可能导致我们顾此失彼,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因此,在明年,我们要着力处理好扩大个贷、异地贷款规模与控制贷款风险的关系,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化贷款手续,优化审贷程序,缩短办理时间,真正建立公积金个贷和异地贷管理有效、灵活务实、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通过市场调研,结合住房需求实际,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个贷和异地贷政策,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贷款力度以及惠及面。通过扎实的个贷、异地贷管理与优质的个贷、异地贷服务,使公积金贷款不仅具有利率优势,而且具有市场优势,成为群众的首选和开发商的首推。

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全力推进新系统上线。明年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速实现新系统上线,推动整个新系统尽快实现全面健康平稳运行。要加强信息处建设和中心网站建设,建立开通多种公积金查询方式,增加中心网站的功能,丰富网站内容,密切公积金制度与广大职工的互动关系。要建立计算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网络系统安全。

四是多措并举,在新系统上线前狠抓逾期项目贷款清收和单位、个人呆死账户的清理工作。首先,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对党和政府负责,对防范风险、保持稳定、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清收工作。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提高(项目)贷款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第三,要明确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清收工作的检查督促,对于清收不力的予以通报,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要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第四,要强化清收措施。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清收方案,督促各欠款单位制定出还贷工作具体步骤,确保还款任务完成。

“五项建设”是指:

一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的组织建设。加大理论武装力度,着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继续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坚持标准发展党员,不断扩大队伍。要充分发挥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充分结合工作需要和年青人的特点,组织有针对性的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上下要按照中央要求,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思想、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风尚。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制和平台,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要拓宽群众参与廉政建设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

伍道德水准。要进一步完善“一站式”、“一条龙”联合办公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推动窗口服务水平更上一层楼。要积极推进中心的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好中心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努力营造团结和谐、严肃活泼、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还要高度重视投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要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规范,充实和丰富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努力把制度建设细化到公积金管理的每个岗位和每个工作环节,构成覆盖全方位的“制度网”,促使内部监督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推进公积金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五是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建立干部能上能下、高效激励的管理机制。要将建立中心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列入工作计划,及早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探索和实行试用期、末位淘汰、待岗转岗以及辞职辞退、降职等办法,建立干部定期轮岗和岗位定期轮换制度,激励职工形成强烈的紧迫感和竞争意识。加强教育培训平台建设,通过学历教育、党校教育、短期培训、工作交流,以及到管理经验比较先进城市的公积金中心或银行等单位跟班学习等方式,帮助干部职工开阔眼界、增长才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能说能写能挑重担、敢闯敢试敢于创新的公积金管理队伍。

今年以来,各处(室)、管理部、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中心党组的工作部署,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三项重点工作,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和超强举措,落实公积金各项计划指标,促进沈城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提前实现任务过半,为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回顾的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亮点:

管理中心全方位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抓政策宣传,抓新开户,抓规范缴存,抓属地化管理等措施,使得中心的归集工作再次取得历史性突破。

年初以来,中心顶住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压力,采取得力措施,降低了贷款门槛,提高了贷款额度,积极拉动房地产市场。在落实市政府25条房地产新政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公积金扩大住房消费11条新政,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经过努力,今年二季度中心个贷投放量回暖势头明显。

管理中心设立了异地贷款专门窗口,开通了贷款“直通车”,主动到相关城市宣传异地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周边城市职工来沈购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逐月大幅度增长。

管理中心进一步减少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优化服务流程,得到了广大贷款职工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继续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体的政策支持力度,做好低保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设立专门发放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今年,中心成立了核算中心,使中心的财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经费管理、报销制度等逐步走上了正轨。保全处积极行动,在集中清理整顿了拍卖行,集中清理了逾期贷款和项目贷款,还起草了《关于集中清理项目贷款等工作的方案》,设立了集中清理项目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调度会议制度和激励机制。中心在还加大了稽核工作力度,稽核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稽核工作制度》和5个办法及3个流程,为明年有效开展稽核工作奠定了组织制度基础。

中心在加快新系统上线的调研论证,信息处和其他相关部门作了许多建设性工作,在今天的会上也布置了明年新系统上线的相关工作,这是中心明年工作的一件大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抓紧、抓实、抓好。中心的人事培训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人教处加大了职工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中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关培训、新进员工集中培训、业务骨干赴浙江大学集中培训等活动。此外,在,中心新民管理部营业大厅正式启用,沈河管理部办公楼购买、迁址以及铁路分中心、丹东管理部、大东、铁西管理部改造设计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顺利完成铁路分中心的接受工作之后,今年,中心积极深入电力分中心、邮电分中心、省直中心开展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为今后的接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中心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惠民安居”这一主题,抓住“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这个最大的实践载体,采取各种得力举措推动学习实践活动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运行。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认真研究,密切配合,积极组织,目前,该项活动已由学习调研阶段转入分析检查阶段,中心做到了规定动作得满分,自选动作得高分,取得了一系列喜人成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发改委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市委办相关文件,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全力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深化改革工作。我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是“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将20xx年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归集工作有所突破,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

一是借助信用“红黑榜”公布应缴未缴、应建未建的单位,必要时采取强制执行的.法律手段,促进其按规定缴存;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了人社局统一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格式文本条款;三是推进了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探索缴存帐户扣划功能,实现“不见面缴存”,提高缴存工作效率。

2、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完善公积金贷款政策。

完善了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性需求和改善性住房,禁止三次购房贷款;优化贷款流程,简化贷款材料,缩短办理周期;加强项目审查,落实集体决策,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科学统筹安排资金,保障资金安全。

密切关注公积金贷款受理变化趋势,妥善做好债务管理,对关键债务指标适时干预,确保资金有序运行,控制流动性风险;在规范缴存行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委托收款(缴存)模式;对照20xx年市审计局制发的《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存在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规范内部业务管理。

4、完善业务基础设施,加快信息化建设。

完善缴存职工个人信息录入,做好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的前期准备工作;完善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网上办理机制及通道,实施业务数据异地容灾备份,保障数据安全存放,稳妥推进“互联网+”政务;配合省住建厅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实现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实时监督。

5、强化服务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优化业务流程,制定业务清单,从20xx年年底起,制定了《市公积金中心推行“不见面审批”或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取消部分提取业务的纸质证明材料(公积金贷款首次提取、纯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提取申请免填单等便民举措,进一步做到审批更简、服务更优,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完善了内部考评机制、开展岗位练兵、推出服务明星和先进典型等途径,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今年6月起,已开通互联网+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职工可以足不出户,在线办理相关业务。

加大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激发职工的维权意识和唤醒企业的重视与责任,扩大制度影响力;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流程及实务,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强制执行的司法合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将更多群众纳入建缴,增加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量。

围绕我市经济大局,完善房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合理配置资源,探索拓宽使用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效能,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保障首次购房,支持改善性购房,禁止三次贷款购房,发挥政策功能推动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同时逐步削减债务规模,消化存量借款,存贷率逐步回归正常比值,保持资金使用率稳定可控,预计到20xx年,彻底消除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

3、构建管理体系,保障工作有序运行。

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根据新的工作要求梳理风险点、预警机制并落实相应的流程制度,明确各类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建立风险管理的持续与改进机制,保证风险控制的有效落实;建立科学的分析决策体系,从机构、职责、制度方面完善业务管理决策体系,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科学、执行有序、效果明显。

4、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集中互联,完善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工作全面发展。加快推进与市政大数据平台的接入,实现与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业务管理效能。

为了切实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我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和归集率,保证缴存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我中心执法检查科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精心准备,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利用今年十月中旬至十二月底这两个半月的时间,开展了一次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催建工作。在工作中我们实行了领导负责、专人管理、定期报告的工作制度。在主管领导的安排指示下,同志们充分发扬了团结协作精神和认真严谨工作态度,使得这次催缴催建工作开展的有条不紊,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我们小组二人分管的催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们组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们通过市劳动保险局获取了一些单位基本信息,对照我中心已开户单位,排查核实未建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从而确定了催建工作的范围。然后,我们将单位信息分类汇总,按照先国企、三资企业后集体、私营企业的工作顺序,本着“由面到点,重点突破,抓大放小”的原则,采取了电话通知、信函传真、上门宣传督促等工作方式。自十月十五日至十二月二十日,我们电话通知了上海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赛博数码科技城有限公司、佳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福祥陶瓷有限公司经营部、房银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机电仪表成套有限公司等270余家单位,并向部分单位传真了相关文件;对华正公路投资发展股分有限公司、上海迪比特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上海凯博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分公司、环祥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泛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联上海大众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联拓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主动上门向其负责人做工作,讲解公积金有关政策;对有能力缴存的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办事处、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两家单位发放了催建通知书;另外,我们还与一些从原单位分离出来的企业子弟学校,如市滹沱河学校、化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学校等单位主动联系,要求这些单位来我中心开立新账户,继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工作过程中,我们积极向各单位职工及其负责人宣传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法规,使单位广大职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认识,意识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一定成效,多家单位已与我中心联系开户事宜,目前已有29家单位来我中心登记开户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涉及单位职工1434名,累计已缴存公积金363457.31元。

有的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性质、缴存和使用认识不清,一些单位负责人认为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增加负担,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有的职工误以为缴存住房公积金会减少自己的收入,从而存在着不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现象。我们认为公积金政策宣传不够、影响不大是主要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职工还不了解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内容;更主要的还是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需要增加成本支出,因而缺乏履行法定义务的积极性,这种现象在非公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中尤为突出,部分职工的维权意识也较为缺乏,工作难度比较大;最后,执法力度不够,也是造成目前住房公积金普及率不高的原因之一。我们应以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意义的认识,强化法制观念、政策观念,使广大职工自觉地支持管理中心的执法工作。

1、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多种形式的强力宣传,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尤其要有针对性地办一些专题培训班,使有关政策深入到千家万户,以提高有关领导和全体职工的认识,使广大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与自己的密切关系,深刻认识住房公积金非搞不可,不搞就是损害职工利益,从而促使职工由不了解到了解,由抵触到支持,甚至自发地要求单位维护自己的权益,缴交住房公积金。

2、我们公积金管理中心自身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应该认识到《条例》是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可使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加强行政执法不仅关系到法律法规的统一贯彻执行、法制的权威不可侵性,还关系到职工正当利益的保护。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理由在单位看来可能的确“事出有因”,但从中心的角度看,职工的利益已受到损害。因此,加强行政执法,不仅可以保证公积金的高覆盖率、高归集量,充分发挥规模资金效应,还可以体现住房公积金的重要地位,加强单位和职工对公积金的正确认识。虽然这次集中开展的催建工作即将结束,但我们的工作还不够细致、深入,还有很多单位需要继续联系督促,执法检查科还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继续深入开展,我们将尽职尽责的做好以后的工作,解决剩余问题,更进一步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把我中心的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在面对今年归集、贷款任务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我部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多举并措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范围,继续加大贷款发放力度,认真做好收贷工作,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工作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让公积金服务窗口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xx年,我县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继续保持快速健康态势。截止xx年10月31日,全县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x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x%,比上年增长x%;全县当年向183户干部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x%。预计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x万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达x亿元,累计归集余额达x亿元;预计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亿元,个贷余额达x万元;当年干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x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x万元。

(一)归集扩面工作稳中求进。

我们始终把归集扩面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来抓,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不断寻求新突破,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率和支持率。我部深入双江镇社区,走访个体工商户,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共x余份。同时邀请了县经信局领导对惠龙兔业、牛百岁等重点企业做了宣传工作,对企业负责人的疑问一一做了详细解答。我部在xx县体育广场电子屏专设字幕广告,在怀化日报等媒体上的宣传,专题报道住房公积金“为民,便民”的工作理念,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加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召开住房公积金扩面座谈会。同年3月,在我部多次与教育局和财政局的衔接下,已经为xx县x名转正后的特岗老师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为这批特岗老师补缴了xx年—xx年近x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在对特岗老师的住房公积金问题上取得进展后,我部已与县委组织部积极衔接,准备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公积金缴交范围。在扎实推进宣传工作的同时,我部不断加强县级财政代扣代缴力度,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更多的职工干部延伸,积极完善缴存单位信息,规范了单位职工的信息资料,实现了缴存人数、覆盖率、归集额指标每年递增的目标。

(二)个贷发放再创新高。

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低息贷款,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是住房公积金政策惠民最明显、最直接之处。为此,我部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贷款发放的主要目的,积极塑造住房公积金惠民安居的社会形象。一是加大个贷力度。执行积极稳妥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推行了调整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担保费收取比例、“又提又贷”和对冲还贷等新政策;积极探索差别化信贷政策;增强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自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加强贷款管理。完善贷款管理制度,建立了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制度,实行个人信用一票否决,对个贷分类实行动态责任管理,贷款管理做到了“三真实,两到位,一及时”,有效地防止假按揭,降低个贷逾期率,提高了个贷质量。三是创新服务方式。针对前来贷款的缴存人员,我部改善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了贷款业务办理时间,竭力为贷款人提供便捷的服务,使广大缴存人员快乐购房、快乐贷款。

(三)收贷工作常抓不懈。

在加大贷款发放力度的同时,贷款总量和余额不断增大,信贷员的工作量不断增加,贷款管理工作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我部严格把关,防范风险,始终注重个贷的基础性工作和个贷质量,不断强化信贷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加强到时催贷工作力度,做到放贷收贷两不误。同时我部建立了期房清收明细台帐,对期房转现及时进行清理,基本清除了风险。截至目前我部个贷逾期率一直控制为零。

(四)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建设学习型单位的通知》要求,我部每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政治、业务学习,不断加强员工的政治素养、提升工作技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了资金归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等基础性管理。建立健全了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在服务大厅设立了投诉举报箱,公布了有关投诉举报电话。同时,主动接受各级各职能部门、缴存单位缴存人的监督,全面构筑“自控、互控、监控”相协调的资金风险防线,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五)队伍建设日益加强。

住房公积金管理是“窗口单位”,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队伍的建设关系到住房公积金的形象。我部采取将日常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措施,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怕吃苦、勤奋工作,懂业务、守纪律、讲团结、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努力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一是加强了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强化了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依法履职本领,更好的为当地缴存职工提供服务。二是加强了团队建设。我部通过参加xx县“机关杯”篮球赛、发展新党员等活动,丰富了单位员工的业余生活,增进了同事之间的了解,对于团队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捐赠、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三是加强了作风建设。我部严格执行《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标准》,认真落实了首问责任制度、挂牌上岗、限时办结、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等文明服务制度,加大了文明服务问责力度,坚持做到“三声、四心”,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细心、接受意见虚心”,努力使办事职工有宾至如归之感,增强管理部的亲和力。

(六)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我部始终以“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工作目标,将各项业务指标细化、量化在日常工作中,以令人满意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诠释了以人为本和以公积金缴存者满意为终极目标的指导思想,赢得了社会一致好评。一是优化服务政策。通过发放《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达到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标准、缩短办理时限的目的。二是落实服务制度。我部坚持实行“一站式”服务,将缴存、提取、贷款、贷款担保等全部集中在服务大厅,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各项业务。三是拓展服务领域。通过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主动走上街头、到房地产商开发的楼盘宣传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供咨询服务。今年以来,我部支持了“金水岸”、“锦秀新城”、“御水湾”、“富贵花园”、“嘉鑫苑”等县内重点房地产项目建设,既帮助了干部职工轻松入住住宅小区,又繁荣了房地产市场,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一)总体目标。

(二)工作措施。

1、以优化服务为主线,进一步放大住房公积金惠民效应。要结合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和职工的需求,加强贷款新政的宣传,引导职工正确的住房消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大做强个贷规模,争取明年贷款额度达到4000万元以上,从而不断放大惠民效应,拉动房市的复苏与繁荣,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要进一步优化服务,讲求办事效率,方便职工,加强跟踪管理,严格控制逾期率,提高增值收益率。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办公环境,及早实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2、以作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严格内部管理,推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3、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4、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微杜渐,增强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保证和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以来,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住建厅监管处、市管委会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惠民”服务宗旨,多措并举应对疫情影响,不断解放思想,优化流程,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平稳健康运行,主要业务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缴存。

x-x月份,全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x亿元,同比增增长x.x%。完成市考核任务目标的xx.x%,完成自治区监管处任务目标的xx.x%。截至x月末,缴存总额为xx亿元,缴存余额为xx亿元。异地转入xxxx笔,同比增长xx.x%;转入金额xxx万元,同比增长xxx.x%。

x-x月份,全中心新开户单位xxx家,新增建户职工xxxxx人。截至x月末,实缴单位xxxx家,实缴职工x万人。

(二)提取。

x-x月份,全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x亿元,同比增长xx.x%,占当期缴存额的xx.x%。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x亿元,占提取总额的xx.x%。截至x月末,全中心累计提取xx亿元。异地转出xxx笔,同比增长xx.x%;转出金额xxx万元,同比增长xxx.x%。

(三)贷款。

x-x月份,全中心共向xxxx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x亿元,同比分别上升x.x%、x.x%。贷款发放额完成市考核任务目标的xx.x%,完成自治区监管处任务目标的xx.x%。万平方米。其中异地贷款发放xxx笔、亿元,同比分别下降xx.x%、xx.x%。截至x月末,历年累计向x万户家庭发放贷款xxx亿元,亿元。个贷率x%。

(四)资金流动。

x-x月份,全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入x亿元,其中,亿元,还贷流入x亿元;资金流出x亿元,其中,提取x亿元,亿元;资金净流入亿元。截至x月末,“中心”亿元,同比上升xx.x%。x-x月份,实现业务收入亿元,亿元,实现增值收益亿元,同比增长xx.x%。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凝聚干事创业力量。

一是认真谋划xxxx年党建工作。印发《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xx年党建工作要点》,对xxxx年党建工作任务进行合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召开党员大会,逐级签订了《xx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xx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首府先锋”等平台,着力推进中心组及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建立学习登记表,严格考勤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团青年志愿者来到贺兰山岩画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共建美丽新x——保护环境绿色行”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绿色出行,保护环境卫生,播种绿色文明。到永宁县闽宁镇开展“学两会精神、促脱贫攻坚、庆党的生日”主题活动,通过观看扶贫专题片,参观扶贫展示馆及原隆村扶贫示范点和红酒街、双孢菇养殖基地,讲“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的专题党课,重温入党誓词,过集体政治生日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政治信念,凝聚力量,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全体动员开展疫情防控,严格完成各项防控任务。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迅速抽调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被x市直机关工委评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是根据市委疫情普查工作需要,抽调人员参与疫情普查抽查、督查一线工作,并圆满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同时,抽调多名干部,联合卫健委、公安局等部门,组成集中观察第五工作组入驻兴庆区星程酒店,对重点地区来(返)银xxx人进行隔离观察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输入。

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火速驰援康华社区,集中开展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知识普及等工作。抽调xx名党员干部分x队,每队x组,不间断对小区出入居民和车辆详细排查、逐一登记,筑牢社区疫情防控阻击战严密防线。

三是自x月起选派xx名党员干部职工协助市园林局支援火车站疫情防控工作,对一类地区返银人员严格筛查并进行分流疏导,严防发热病例、疑似病例等进入我市,为返岗复工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疫情期间实行电话预约,分批错峰办理,坚持做好门户网站、微博、网厅等新媒体网络平台维护及政策解答工作,大力推行“网上办”,主动加强网上办事办访力度,简化办理流程,尽可能满足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需求。

(三)持续抓好归集扩面,提高制度覆盖面。

一是加强欠缴、汇缴不及时单位的催收,提高单位缴存意识。将欠缴x个月以上的单位统计建立调账,通过打电话、下企业发放《催缴通知书》、利用xxxxx短信平台每月xx号定期给欠缴单位协管员发放催收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催收。

二是加大对欠缴xx个月以上单位的催收。尤其是审计部门要求整改的xx家欠缴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催缴、下单位调研等措施落实整改,完成xx家企业欠缴补缴手续,切实维护了广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网上缴存业务,方便职工缴存。越来越多的缴存单位通过网厅办理汇缴业务,节省协管员办事时间也有利于按月及时汇缴,欠缴单位数比去年减少三分之二,每月归集额都平稳保持在x.x亿元左右。

四是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宣传。走进社区、园区、走进企业提高宣传频率、丰富宣传形式,常态化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使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断向各行各业职工普及。在市民大厅dx办事大厅、各分中心办事大厅、中心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ixapp、电视等媒体上开展广泛宣传,提升公积金的知晓率。

(四)加强信贷管理,支持职工购房需求。

一是积极出台惠民政策措施。对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组织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研究出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流程、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管理、调整贷款业务受理范围等惠民政策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贷款限时办结制。防控疫情取得阶段性成效后,x房地产市场回暖,职工贷款购房需求旺盛,中心主动作为,压缩审批时限,贷款审批由xx个工作日压缩为xx个工作日办结,严格执行贷款限时办结制,方便职工办理贷款,受到一致好评。

三是加强考核培训。强化考核机制,在原有考核基础上,将贷款受理退件率、按转抵率、逾期率纳入考核评分标准,考核结果直接和委托银行资金存储挂钩,极大的调动了委托银行积极性。积极组织信贷业务培训,对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新流程、保证金系统上线使用、二代个人信用报告解读以及中心贷款操作细则进行充分讲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四是强化贷后管理,防控贷款风险。积极推进“按转抵”工作,要求各委托银行对抵押品进行梳理、核实,积极联系开发企业,督促借款人办证。协调开发企业,协助职工办理按转抵。加强逾期催收,建立逾期催收台账,笔笔细化、层层分工、责任到人,采用多种催收方式,对逾期时间较长、贷款回收风险较高的要求委托银行尽快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尽快收回。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智慧公积金”能力。

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为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是加强设备巡视和信息安全。对所有设备提高检查、监测频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保证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对各类终端设备电脑、打印机、查询机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

二是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办”业务,不断更新系统适应新功能上线。按照新“区规”梳理出的业务需求,做好系统功能的开发、测试、上线工作,结合实际加快推进业务系统的功能完善。加强xxxxx服务热线监督沟通,及时对xxxxx服务人员政策指导。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完成中心xxxx年信息化建设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运营项目、软件运行维护项目以及硬件运行维护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加快与自然资源局数据共享对接工作。各业务处室充分利用其他部门的共享数据,制定新的业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方便群众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

一是归集扩面难。随着归集扩面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基本已实现了制度全覆盖。近两年,受全市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效益不佳,加之企业本身人员流动性大,一些企业法人法治观念淡薄,履行建制意识不到位,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和归集额度增幅造成一定的影响,增加了归集扩面工作的难度。

二是贷后管理压力大。今年来,中心大力推进“按转抵”工作,办证率逐步提高,办证量逐渐增多,但从总体来看,“按转抵”工作办证率不高,特别是存量的xxxx年之前的贷款,工作推进比较缓慢;中心暂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机制,致使因一些特殊原因,如:借款人死亡、失踪能情形导致的贷款逾期问题,无法及时处理,不利于贷款风险防控。

(一)持续加强归集扩面工作。开展xxxx年度缴存基数核定工作,对下半年公布新月缴存额进行职工基数核定,重点核查职工工资基数低的缴存企业。继续加强公积金网厅推广网上汇缴,使缴存单位通过网厅自助汇缴住房公积金、办理单位及职工信息变更等业务,力求公积金网厅汇缴业务全覆盖。抓好协管员队伍建设,组织召开xxxx年度协管员表彰及业务培训会议,将公积金提取出台的新政、网上汇缴公积金业务分期分批对协管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表彰工作表现好的协管员,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保障作用。紧盯房地产市场变化,加强资金管理,深入调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坚持优先满足支持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认真做好贷款便民服务、优化服务研究,做好个人贷款的发放和本息回收工作。做好贷后管理工作,降低贷款逾期率。推进“按转抵”工作,提高贷款抵押率。采取多种方式强化贷后催收,降低个贷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持续做好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进一步丰富宣传活动方式,深入乡镇、园区、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讲活动。运用多种手段宣传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特别是“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的具体内容,让群众充分了解。广泛利用社会媒体资源,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全方位推介宣传公积金政策,使公众更加了解公积金政策。在居民小区、医院、行政单位等公共场所,利用多媒体、广告等媒介,进行贴近群众生活的住房公积金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积金政策社会知晓率。

(四)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水平。随着房地产市场变化,公积金业务面临新的形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应对措施,更好服务群众,满足群众需求。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现有的办件手续要件和流程进行梳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所需材料进行电子化管理,降低缴存职工办事成本,缩短缴存职工办理时间。

住房公积金上半年工作总结

作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对外服务的窗口,服务中心始终以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标准,紧紧围绕服务职工,积极提供便民高效服务,全力打造职工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截至5月底,服务中心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7000多笔,办理公积金转移2600多笔,为单位开户近70户,共发放各类公积金宣传资料5000余份,平均每天接待政策咨询、业务查询150余人次。职工普遍反映服务中心的服务环境优、服务态度好、服务效率高,办理业务比过去更加方便快捷,是我市住房公积金一项“惠民工程”。

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位于中山东路26号2楼,服务总面积近800平方米,主要分为宣传区、职工等候区、业务办理区三个区域。围绕便民为民,服务中心设置了醒目靓丽的办事指南、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专栏,配备了服务引导台、滚动电子屏幕、自动查询机和排队叫号系统等服务设备,摆放了自行取阅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资料,安装了接受监督的意见箱,准备了可容纳40多人休息等候的多排座椅,为前来办事职工提供了一个舒适、方便、有序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形象。

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每天要接待数百名前来咨询或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职工,每位工作人员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形象,影响着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服务中心按照“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的要求,树立“服务无小事,小事见服务”的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一是从制度建设入手,明确服务规范。通过制定出台《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明确规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仪表形象、服务用语、柜面服务、业务处理、劳动纪律和岗位分工,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服务承诺制度,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忙时与闲时一个样。

二是从队伍建设入手,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劳动纪律、行为规范、礼仪服务、文明用语、档案管理以及各项业务流程的学习培训,每月召开公积金业务分析讨论会,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

三是从畅通监督渠道入手,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公布公积金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制定投诉处理规范,对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的涉及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及时登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进一步畅通职工信息反馈和服务监督渠道,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效能。

工作中,服务中心以“尽可能为职工着想,不让职工多跑路,不让职工受冷落,不让业务有丝毫偏差,不让中心形象受任何影响”为服务准则,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人性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功能,提高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和职工满意度。

一是实行窗口服务前移。为维持良好的服务秩序,服务中心实行了窗口前移服务,将窗口的服务从柜台内向柜台外延伸,安排专人做好职工群众来访及各类咨询的接待工作,保证职工群众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事务时“等候有位坐,咨询有人答,服务有人引”。

二是实行业务初审制。为提高窗口办事效率,服务中心实行了业务办理初审服务,即在窗口工作人员正式受理业务之前,安排人员在服务等候区初步审查职工群众办理业务所需携带的材料,发现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及时予以提醒,减少了职工等候时间。

三是实行操作标准化。为最大限度减少公积金业务办理的环节,方便职工办理业务,服务中心实行了业务操作标准化服务,即通过认真梳理窗口各项业务工作流程,细化办理程序,设计出一套统一标准的操作细则,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

开展优质服务,推进科学发展,是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服务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则是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永恒主题。在今后工作中,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科学发展的服务理念,突出抓好优质服务和效能服务,不断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积极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着力打造“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的优质服务窗口,为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总结

在面对今年归集、贷款任务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我部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多举并措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范围,继续加大贷款发放力度,认真做好收贷工作,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工作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让公积金服务窗口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一、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我县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继续保持快速健康态势。截止 2017年10月31日,全县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x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x%,比上年增长x%;全县当年向183户干部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x%。预计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x万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达x亿元,累计归集余额达x亿元;预计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亿元,个贷余额达x万元;当年干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x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x万元。

(一)归集扩面工作稳中求进

我们始终把归集扩面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来抓,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不断寻求新突破,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率和支持率。我部深入双江镇社区,走访个体工商户,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共x余份。同时邀请了县经信局领导对惠龙兔业、牛百岁等重点企业做了宣传工作,对企业负责人的疑问一一做了详细解答。我部在xx县体育广场电子屏专设字幕广告,在怀化日报等媒体上的宣传,专题报道住房公积金“为民,便民”的工作理念,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加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召开住房公积金扩面座谈会。同年3月,在我部多次与教育局和财政局的衔接下,已经为xx县x名转正后的特岗老师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为这批特岗老师补缴了2017年—2012年近x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在对特岗老师的住房公积金问题上取得进展后,我部已与组织部积极衔接,准备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公积金缴交范围。在扎实推进宣传工作的同时,我部不断加强县级财政代扣代缴力度,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更多的职工干部延伸,积极完善缴存单位信息,规范了单位职工的信息资料,实现了缴存人数、覆盖率、归集额指标每年递增的目标。

(二)个贷发放再创新高

序,缩短了贷款业务办理时间,竭力为贷款人提供便捷的服务,使广大缴存人员快乐购房、快乐贷款。

(三)收贷工作常抓不懈

在加大贷款发放力度的同时,贷款总量和余额不断增大,信贷员的工作量不断增加,贷款管理工作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我部严格把关,防范风险,始终注重个贷的基础性工作和个贷质量,不断强化信贷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加强到时催贷工作力度,做到放贷收贷两不误。同时我部建立了期房清收明细台帐,对期房转现及时进行清理,基本清除了风险。截至目前我部个贷逾期率一直控制为零。

(四)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建设学习型单位的通知》要求,我部每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政治、业务学习,不断加强员工的政治素养、提升工作技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了资金归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等基础性管理。建立健全了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在服务大厅设立了投诉举报箱,公布了有关投诉举报电话。同时,主动接受各级各职能部门、缴存单位缴存人的监督,全面构筑“自控、互控、监控”相协调的资金风险防线,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五)队伍建设日益加强

住房公积金管理是“窗口单位”,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队伍的建设关系到住房公积金的形象。我部采取将日常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措施,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怕吃苦、勤奋工作,懂业务、守纪律、讲团结、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努力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一是加强了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强化了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依法履职本领,更好的为当地缴存职工提供服务。二是加强了团队建设。我部通过参加xx县“机关杯”篮球赛、发展新党员等活动,丰富了单位员工的业余生活,增进了同事之间的了解,对于团队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捐赠、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三是加强了作风建设。我部严格执行《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标准》,认真落实了首问责任制度、挂牌上岗、限时办结、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等文明服务制度,加大了文明服务问责力度,坚持做到“三声、四心”,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细心、接受意见虚心”,努力使办事职工有宾至如归之感,增强管理部的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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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工作总结

年月考入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在中心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注意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了自己岗位的各项职责,现将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单位的其他同志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全年的本职工作。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俗话说的好:“打铁还得自身硬”,如果自己都一知半解又怎么能令客户满意呢?20xx年是我到大港办事处工作的一年,不同的地区,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贷款业务流程等政策略有变化,我深知,作为公积金支取的窗口人员,平时需要经常性的回答他人的问题,所以必须具备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否则就容易出问题,而只有不断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才能提高自己的整体工作水平与战斗力。

为及时了解这些政策变化,我积极领导以及向业务熟练的同事虚心求教,认真学习研究,通过不断学习与经验的积累,现在能够对来咨询的人员作出准确的解释,让每一个来咨询的职工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在公积金贷款工作中我认真负责,让每位符合条件的提取者都能及时的提取到公积金,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作出耐心明确的解释,不让他们跑冤路、说怨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扶企惠民主题,突出监管服务,通过实施一系列贷款新政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防范风险,使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得到提升,为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和支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该中心按照“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适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去年底出台了公积金8大新政,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提高到5万,同时降低了首付比例,延长了贷款期限,提高缴存基数,放宽了贷款资格要求。贷款新政的实施,为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为让更多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贷款新政,市公积金中心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广场咨询加强宣传的基础上,还创新宣传方式,与文联、作协联合举办“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开展公积金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放“市民手册”、“企业手册”2万份,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该中心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全局,把支持企稳回升作为工作中心,对确因企业下行、经济效益欠佳的企业实行降低缴存比例、延缓缴存期限的政策。上半年为近1家企业减缓公积金缴存。与此同时,对有条件缴存公积金而未开户的单位加强催建催缴,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今年以来,针对住房信贷消费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大幅提升的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推出了8大便民服务举措。按照科学、合理、全面、高效、只填一张表的要求,实施了公积金贷款流程再造,对贷款全部流程全面梳理,注意分析每个流程中可以简化的表格、程序,重新制定了工作流程,贷款效率大大提高;坚持领导和机关人员值班制度;实行服务窗口导服制度;第一次向城区、邗江近1.5万人发放贷款对账单;向贷款人免费提供复印服务等,最近正在研究实施全市统一公积金客服热线,以切实为贷款人提供一流服务。

按照贷款量激增但贷款质量不减的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多项防范风险举措,强化对分中心、管理部逾期考核,与房管局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合作,实施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社会化试点,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排查业务运作隐患,坚决拒绝操作性风险,全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控制在.16‰以下,远远低于建设部规定指标,各分中心、管理部个贷逾期全部为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中心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改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针对以上问题,需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深入研习市委、政府提出的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新路子,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合理增减信息公开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内部互相监督考核以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双重督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挖掘深度,拓宽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最大限度实行公开。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总结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待遇

4月1日起,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进行“两调整”、“一暂停”、“一取消”,并对贷款发放实行按计划轮候制度。

调整公积金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缴存职工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本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无自有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房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缴存职工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缴存职工本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认定为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上浮10%.禁止发放第三套个人贷款。

调整下岗失业职工提取公积金条件。除保留下岗失业职工中丧失劳动能力、男职工年满50周岁或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户口迁出本市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销户提取个人公积金外,取消原下岗失业职工账户封存一年即可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与此同时,装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和贷款业务由暂停调整为取消;停办缴存职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供给情况,中心城区贷款发放实行按计划轮候制度。

据悉,去年,全市共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17.9亿元,办理职工按政策提取公积金16.1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0%和44%.其中,中心城区发放贷款9.8亿元,办理公积金提取7.8亿元,均创历年之最。住房公积金资金大量投入使用,在给本市房地产市场注入活力、支持房地产去库存的.同时,也给公积金管理部门带来了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压力。为促进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防控资金流动性风险,按照去年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的“凡个贷率超过85%的城市,可适当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可暂停公积金装修使用”的精神,我市对中心城区相关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以上调整。

相关阅读。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提高购买首套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停止三套房相关贷款政策等。

《通知》明确,提高购买首套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即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0%。

《通知》明确,提高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5%;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提高至45%。

此外,《通知》强调,停止执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支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通知》(长金管委〔2016〕5号)文件中第五条的规定。即停止执行“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且自缴存之日起夫妻双方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包括提取和贷款),其家庭已有两套(含)以下住房,且住房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230平方米,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的规定。

同时,严格按《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38号)文件规定的限购区域(即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范围执行。本通知自3月20日起执行,3月20日之前已进窗登记的贷款申请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住房公积金证明

办理事项: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在本市新单位工作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要件:

1.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并按规定格式建立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表格),连同要件资料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本市转往外地。

办理事项: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到外省市单位工作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要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并按规定格式建立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表格),连同要件资料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外地转至本市。

办理事项:职工由外地调动到本市新单位工作的',可以将原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余额转移到接收单位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分中心)。

办理要件:

1.《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接收单位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一个月;

2.接收单位或职工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一式两份,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后,将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一份寄送原单位或原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四)原单位无法联系的。

办理事项:职工原单位经管理中心(分中心)核实无法联系的,由职工本人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分中心)。

办理要件:

1.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2.新单位的接收证明(只需提供原件);

3.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职工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本人携带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转至集中户。

办理事项: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分中心)。

办理要件:

1.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2.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

3.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

5.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印鉴章,连同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六)集中户转至新单位。

办理事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重新就业的,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分中心)。

办理要件:

1.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录用证明文件;

2.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3.职工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携带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七)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的。

办理事项:职工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管理中心(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按规定办理转移。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分中心)。

办理要件:

1.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2.新单位的接收证明(只需提供原件);

3.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职工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携带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实行对象是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在职职工。专项用于职工个人购、建、大修住房等。对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款时,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指定承办银行受理。

申请条件。

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和二级市场住房。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a)有购买一套自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款(买一手房)。

(b)拟购房产位于市内,首期款项(不低于评估价的40%)已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买二手房)。

7.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货款额度、期限、利率。

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2万元,贷款额度随着住房公积金存量的增长而调整。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为4.14%,5年以上的为4.59%,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的方式。

偿还方式。

公积金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方式,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也可委托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承办银行。待还清贷款本息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办理程序。

a.买一手房。

b.买二手房。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时申请表须经所在工作单位证明盖章并提交:。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2)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

(3)拟购住房售价30%以上自筹资金的证明(已预付给售房单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据原件)。

(4)售房单位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等。

(5)职工申请时,须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产进行抵押,或用有价证券质押。

注: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若申请人买的是二手房,还需提供:。

(1)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

(2)提供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评估的《评估报告》。

一.当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

二.购买,建造,翻造,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当职工离退休或户口迁出本市、出境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本人,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四.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可由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

手续。职工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经单位批准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到开户行支取审批表和支款凭证—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到银行支取住房公积金。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

(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一般的购房人只知道贷款必须偿还利息,可是,采用不同的还贷方法,利息却有天壤之别。贷款额在40万元左右、限期30年的,利息差额可以达到10万元之巨!至于这个,不少人都还被蒙在鼓里——两种还贷法利息差额大,在此摘录一篇供您参阅。

2.5万元!原因只是他们采用了不同的还贷方式。而此前,刘先生称自己对另一种还贷方式一无所知。

“在签合同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只是抱来一大堆贷款合同,密密麻麻的,然后帮你一会翻到这里、一会翻到那里,指着一些空白的地方,让你签上姓名、填上身份证号码、按上手印即可,根本没有提及还有另外一种还款方法。”

签下这份贷款合同后,刘先生自己测算了一下,利息总额高达17.6万多元。要不是亲戚提醒,刘先生还以为贷款就是这样办的,又气愤又心疼的刘先生忍不住把自己的贷款合同拿出来又仔细翻了好几遍,发现合同里的确有两种贷款方法可供自己选择,但是空白处已经被银行事先填上了等额本息还款法,根本就没有自己考虑的余地。他请朋友算了一下,如果套用另外一种还款方法,那么自己30万元、20年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总额不到15.2万元,比现在要少2.49万元。银行普遍主荐“等额法”

记者随之询问有无其他的还款方式,该工作人员说还有另一种“本金还款法”(递减法)。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从3000元左右逐渐递减到1000多元。究竟选择哪一种方法呢?以下是记者和该工作人员的一段对话:

“两种还贷方法哪一种更合算呢?”

“总的说来第二种递减法少付点钱,但是一般人都不会等到30年才还清的,如果提前还贷的话就没有那么大差距了。何况使用递减法虽然后面还得少,但是一开始压力太大了。”

“哪一种更方便呢?”

“当然是第一种等额法方便,每个月只需按月还给银行相同数额的钱就行了。第二种递减法每个月的钱数都不同,算起来也很麻烦……所以我们一般都推荐客户选择等额法。”

导致银行产生这种倾向性的原因何在呢?一位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的人士一语道破:“关键在于息差。”

“两种方法的利息差距大着哪!”该位人士以记者暗访的例子进行了一番计算,得出的结果令人震惊———同样是44万元、30年的商业性贷款,等额法的利息总额为41.4万多元,而递减法为29.7万元左右。两种不同还贷方法利息竟然相差11万元之多!

至于银行解释的“等额法比递减法方便”的理由,记者发现,使用递减法实际上也并不如想像的那么麻烦。虽然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但是具体数额并不需要人力测算,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十分轻松地便可以打印出30年中每一个月还款数据的表格,购房人只需遵照交钱就行了。

而另外一个“递减法开始还款压力大”的解释,记者通过业内人士测算发现,虽然递减法开头的还款额度的确较高,为3000元左右,但是相对于等额法2372元来说,也就高出620元左右,且持续时间也只有一年零两个月。大多数时间的还款额集中在2000多元和1000多元之间。相信600多元的差额大多数购房人都能承受,何况,这样“省下来”的利息高达11多万元,值得大多数购房人重新考虑。

银行称没占到便宜。

昨日,建行、中行、农行、民生等几家银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两种还款方法表面上看两者利息总额相差不少,而实际上两者的计算原理是一回事。

“不存在银行占便宜。首先,两种还贷方法并不是哪家商业银行自己制定的,而是央行规定的。”建行江苏省分行房地产信贷处处长丛华昌介绍说,1998年5月央行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了住房贷款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法。不管是哪种还贷方法都是符合规定的。而且实际上两种还款方法计算原理是一样的。

“简单地看,两者利息是相差一定额度,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并没有通过哪种方式多收了顾客的利息,因为这两种还贷方式都是按照客户占用银行资金的时间价值来计算的。”

据丛处长解释,造成这两种还款方法利息总额不同的根本原因,在于顾客占用银行资金发生了变化。递减还款法,由于顾客一开始就多还本金,所以越往后所占银行本金越少,因而所产生的利息也少。而等额本息还款法则不同,开始还的贷款本金较少,占用银行资金相对也较多,所以利息也会相应增加。

针对目前老百姓对两种还款方式不太了解、不太熟悉的现状,昨天一些银行表示今后在办理贷款之前,将加强告知义务。

“可能我们的部分柜面人员会觉得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是约定俗成的事,老百姓也习惯于这种还款方式,所以就没有对递减法进行解释和宣传,客户来了就照老办法给办了。”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建和在剖析上述现象时说,贷款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消费者享有《消法》赋予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银行作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两种不同的服务内容,即两种不同的还款方式。另外,还应该客观地且明确地向消费者介绍两种还款方式的不同之处,以及各自的利弊,否则,就是侵害了《消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我国《消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孙建和认为,如果银行在没有明确告知两种还款方式及其利弊的情况下,擅自替消费者作主选择其中一种还款方式,那么就违法了《消法》的上述规定,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构成了侵害。

原因在双方信息不对称。

受访的多位专家及业内人士均一致指出,购房人和银行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首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限必然可以给银行有意无意隐瞒信息、牟取更多利息收入创造有利条件;而购房人由于信息缺乏,必然处于弱势。

钱苏平律师说,消费者毕竟不是银行家,人民银行的规定也只是面对银行而设的,普通人无从得知,所以在选择购房贷款时,往往是银行说什么就是什么,具有一定的盲从心理。

陈广华律师也认为,在贷款购房过程中,银行和购房人处于明显的不平等地位。银行占有了大量消费者不具备的信息,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和条件对消费者购房作出主观引导。(记者/王海燕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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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还贷方式比较。

1、计算方法不同。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3、还款前几年的利息、本金比例不一样。“本息还款法”前几年还款总额中利息占的比例较大(有时高达90%左右),“本金还款法”的本金平摊到每一次,利息借一天算一天,所以二者的比例最高时也就各占50%左右。

4、还款前后期的压力不一样。因为“本息还款法”每月的还款金额数是一样的,所以在收支和物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每次的还款压力是一样的;“本金还款法”每次还款的本金一样,但利息是由多到少、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后期的压力要比前期轻得多。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北京提取,那么对于您住房公积金帐户中金额的使用问题,就适用北京地区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应的规定,如果您在北京地区购房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既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在外地购房,只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单纯因为辞职是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职工月工资中统一扣除,比例是工资的5-13%不等,个别单位也有3%和13%以上的,主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单位按照相同的比例同时缴存,都归职工本人所有.公积金缴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根据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关问题通知:。

在2004年7月1日之后购房且未贷款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如果你的条件符合过家规定的,你就可以提取了.提取公积金需凭房产证、完税证明等购房资料提取,这些资料只能在交易过户后取得,因此购房首付款不能使用公积金。但一次性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多次提取,每半年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对于按揭购房的,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为止。

此外,产权证上注明的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若一方购房,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即使产权证上没有另一方的名字,另一方(配偶)也对房屋拥有所有权。而一方在结婚前购房,结婚后另一方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程序:

第一步:买家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即可。如果资料齐全,开户银行在申请当天就能发放住房公积金。

第二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职工还可以委托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由单位到开户银行办理集体提取委托手续。

第三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通过以上5点就可以计算出你最高可以贷多少钱。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住房公积金

今年4月9日,住建部曾邀请数名房地产领域的专家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启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前期工作。目前住建部正在全国多地进行密集调研,了解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条例的修改正式进入全面调研阶段。

目前全国多个二三线城市开始放松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针对首套房的政策倾向愈加明确。记者昨日获悉,目前住建部正在各地就公积金条例的修改进行全面调研,公积金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另据悉,公积金针对购买首套房的扶持政策目前仍由各地自行制定,住建部暂不会对此出台统一政策。

记者了解到,就在今年4月9日,住建部曾邀请数名房地产领域的专家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启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前期工作。目前住建部正在全国多地进行密集调研,了解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条例的修改正式进入全面调研阶段。

据悉,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条例》于1999年4月颁布,2002年进行第一次修订,经过十年的发展,现有制度的效率、公平等问题已引起了政府高层的重视。二次修订后的条例,有望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修改方向是让公积金能更便利地用于包括租房、装修在内的住房消费,改善缴纳者的住房条件。

同时,尽管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尚未明确,但大量公积金闲置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变。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有望进一步放开。

不过,据上述人士透露,目前针对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还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住建部暂时不会出台统一文件予以制度化。

近日多个二三线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悄然提高。4月23日,武汉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人放宽了贷款额度,最高可以申请到八成贷款。呼和浩特也准备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及贷款额度,单身职工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事实上,近期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城市名单仍在进一步扩大。据记者初步统计,近期还有江西南昌、安徽蚌埠、辽宁沈阳、新疆克拉玛依、山东滨州、河南的郑州和信阳等多座城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额度均在15%至25%之间。

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十一条凡本条例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对象,均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且向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

新建立的单位应当自建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且在办妥缴存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

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

第十三条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变更或者注销缴存登记,并且在办妥手续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的上下限,每年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市住房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十五条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其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

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存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并且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不得逾期缴存或者漏缴、少缴。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贷款利率,每年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经市住房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且按照国家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十七条制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计划,应当优先保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和第二款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当同时注销。

第十九条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户成员或者非同户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且为提取人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或者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第二十一条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当提供担保。

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单位,在建造或者购买职工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职工或者单位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贷款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统一建设职工住房。该职工住房应当以成本价向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单位或者居住困难的职工出售。

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购买的职工住房应当用于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困难,不得营利。

使用住房公积金统一建造和出售职工住房的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可以购买国债或者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保值、增值运营,增值收益纳入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建立风险储备金。

住房公积金用于保值、增值运营的比例,由市住房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作为职工工资列入破产财产的第一清偿顺序。

第二十六条受托银行对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应当每年6月30日结算,并且向职工送交结算清单,告知职工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职工向受托银行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和单位向受托银行查询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时,受托银行应当无偿受理。

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发现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受托银行或者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受托银行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无偿受理,并且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八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委托合同对受托银行进行检查、核实,并且督促受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有关业务。

受托银行应当按期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缴存登记;。

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第三十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对单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造或者购买职工住房的情况实施监督。

职工发现单位有挪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第三十一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并且向市住房委员会报告。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定期对住房公积金进行核算,并且向市住房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应当接受财政、税务、审计和金融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于每年9月,将经市住房委员会审核同意的上一结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登报公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处理:

(五)隐瞒事实,出具住房公积金虚假提取证明的,处以违法提取金额二至三倍的罚款。

有前款第(四)、(五)项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且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追回所提金额,并且处以所提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追回所提金额,并且处以所提金额一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受托银行违反委托合同的约定或者有其他过错行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照委托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因受托银行的过错造成提取人或者借款人经济损失的,受托银行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受托银行在承办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时,违反有关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金融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由市住房委员会责令其纠正,并且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没款收入按照规定上缴国库。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联法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自每年的7月1日起,至下一年的6月30日止。

第四十二条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

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和第二款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免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三条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本决定自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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