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模板18篇)

时间:2023-12-02 13:25:05 作者:碧墨

会计的主要任务是记录和分析企业的财务活动,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如果你正在写一篇会计总结,以下是一些经典案例供你参考。

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通知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特别提示后,填写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都不可修改。手机号码将作为注册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的验证信息,并在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时使用,请准确填写,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二)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注册成功后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证件照,在确定报名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三)照片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由区县财政局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在照片上传第二个工作日后登录本系统点击“照片上传”查询照片审核状态。

(四)网上缴费。

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认定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人员可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回执。网上缴费前,应确认所提交的各项信息内容真实有效、正确无误,网上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不可再进行修改。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

下半年江苏南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5日至208月29日,考生可于2014年10月15日起,登陆报名时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珠算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应该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下半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4〕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访问方式。

所有考生网上报名须访问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入口,包括考生报名后期的所有操作。访问方式有三种:

(一)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点击首页飘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或首页右侧【在线申报】栏目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即可进入报名网站。

(二)访问报名网址:/cityaccount/。

考生在以上三个网址中任选其一登录报名,登录报名网址首页后,请在首页中选择具体考区,并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自行完成选定考点和考试日期等工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结束后1小时内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方为成功有效,否则网上报名信息自行失效。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并请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相关内容,准考证生成以后考生信息不予修改。

二、考生注册。

2014年8月20日开始,考生可进行网上注册。

三、报名日期

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14年10月15日起,登陆报名时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珠算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应该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为每科50元,《珠算》考试费为30元。

六、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文件,报名后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规定。

南通市财政局。

2014年8月12日。

宁波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缴费成功后应当在3天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报考人员允许在同一个考点内选择不同考试时间完成2个科目考试,但2个科目必须一次性选择完毕),逾期不选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根据应考人员选定的所在县(市)、区按照就近原则在有空余考位的考点中自动分配。

为了避免应考人员信息输入错误或考试时间考点选择发生错误,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要求应考人员自行操作。

报考人员在办理网上报名时,同一应考人员禁止同时打开2个及以上窗口(或2台及以上电脑)同时办理报名手续。为了确保网上缴费成功率,建议应考人员使用ie浏览器办理报名及网上缴费手续。

多人在同一台电脑办理报名手续时,每次进入报名系统前都必须刷新电脑系统,消除电脑缓存记录,以避免显示错误报名信息。同时每位应考人员报名结束并选择考点考场成功后,必须打印或下载考试通知单,以免因记错考试时间或考试地点而影响考试。

由于报名系统需要按规定要求设置登录密码,提请各位应考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以确保以后能够顺利重新登陆考试系统。

2013年下半年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本期考试全部结束10个工作日后(预计10月下旬左右)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公布。2个考试科目同时合格人员,应当于2014年4月30日前按照《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证手续,逾期不办理领证手续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再保留。

报名考务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甬价费[2011]5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元/人次,《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100元/人次。需要考试考务费票据的应考人员,可以在本人考试结束后向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开具,最迟在全部考试结束一周内申请开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务费票据。

报名时通过网上订购的教材及交付的快递费,不提供收费票据。

宁波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3日。

年抚顺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原则,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登陆本系统向所在地市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考试申请。

三、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者,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四、因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因存在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a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b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

注:由于考试系统现阶段为试运行阶段,考生只能选择a类考试,暂时无法选择b类考试,考生何时可以选择b类考试,待省财政厅通知。

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现行标准:每科50元。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5〕30号),进一步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根据省财政厅浙财会字〔2005〕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2.持有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临时证)的通知》(浙财会字〔2004〕89号)文件规定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临时证)的人员。

二、换证时间。

于2005年9月起至2006年6月底止。集中换证时间为2005年9月至2005年12月底止。2006年7月1日起,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律作废。

三、换证程序。

1.已注册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按规定如实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本人签名,由单位统一到同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换证手续(小型单位的会计人员也可以由会计人员自行办理换证手续),兼职财会人员将兼职情况如实填写。

2.未注册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按规定如实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名,直接到同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换证手续。

3.换证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3)近期同底片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如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同,请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变更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会计岗位的持证人员,已调换工作单位,但还未办理调转登记的,属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的,需提供新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不属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范围的'还需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转移证明。

我市的换证工作将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同步进行。在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时,发放《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申请表》,培训结束后由继续教育培训点收齐《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申请表》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因学历、职称等变更的相关复印件,经培训点审核后,统一上交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复审,办理制(换)证手续。

四、换证工作有关政策衔接问题。

1.对未按规定完成每年24课时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要求先补继续教育后换证,需到指定地点补足相应课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换证。

2.对已在会计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注册和变更手续的持证人员,要求在换证时给予补办。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5〕186号)文件规定,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本收取工本费20元。

六、换证要求。

宁波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符合上述条件的宁波市户籍人员、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学生、以及在宁波市务工并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非宁波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考试违纪被限制考试的人员,在限制考试期间不得报考。

泰州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省厅统一安排,我市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1日下午5:00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有以下三种方式登录注册、报名页面:

1. 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点击首页右下角窗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或进入首页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会计管理”,然后点击“会计报名”栏目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即可进入报名网站。

2.访问泰州市财政局网站,点击首页飘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入口”。

考生在以上三个网址中任选其一登录进行注册、报名,登录报名网址首页后,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界面选择报考科目、考点和考试日期。(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填报信息,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任何信息,如有信息错误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

考生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在输入个人信息1小时内,必须付款完毕,否则考生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日期信息将与考生解除绑定,考生需重新选择考点和考试日期进行报名缴费。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苏价费[2011]47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门、珠算考试收费标准为30元,考试教材另外收费。

报名考试缴费成功后,可自行在网上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三)缴费发票的领取(此发票仅作为报销凭证)。

需要缴费发票的考生,本人在当日考试现场(考务办公室)领取。

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全省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注册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21日。

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一)考点

特别注意:根据省直管县的要求,从2015年起,泰兴市新设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区,请泰兴考生关注 “泰兴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家”栏目,考生进入报名界面后直接选择泰兴市(不再选择泰州市)报名。

(二)考试时间

全省2015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生可按我市安排选择具体考试时间。

特别注意:由于考生人数未定,避免考场闲置,我市各考点的考试场次是逐一开放(即报满后再放新的考试场次),望广大考生理解。

(三)珠算考试由珠算协会统一组织,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完成后,于10月10日起自行登录泰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开始使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新版)进行考试,参考教材由考生自愿订购,考生在报名时同时确定购买具体科目的教材以及数量。

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现场亮分方式(珠算考试除外),参加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将于12月份在泰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特别提醒:

1、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停电等),将会调整考试时间,请考生服从安排。

2、考生考试结束后,不得自行关闭电脑(若自行关闭,后果自负)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

凡根据《关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专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办理过申请手续的考生,请于7月10日到崇文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会计证书。

地址:崇文区广渠门外北三巷甲1号;

联系电话:87774361。

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会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截至报名日,年满18周岁;。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包括哪些?

高中文化程度,并不单指普通高中,而是包括中等职业技术类教育(中专、职高、技校)。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侧重实际应用,主要考核基金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涵盖基金行业概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投资管理、运作管理、销售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国际化等七部分基本知识。

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通知

20xx版新版会计证换证工作即将启动,现将关于新版会计证换证工作的重点事项说明如下:。

1、资料不全者一律不办;。

2、职称考试报名期间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结束第15日-30日,暂停办理换证、调转、年检业务。

3、20xx-20均可办理换证,新会计证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每本换证时间约为3-5分钟,请各单位、各会计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造成长时间等候。

4、换证第一天也是新系统运行第一天,可能存在换证系统网络拥堵、电话占线等情况,请大家仔细阅读文件,以免重复上门、长时间等候。

5、新版会计证为蓝色本,比旧会计证稍薄,首页无工作单位及学历等信息,不受理工作单位变更及学历变更申请。

补充一下,为落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年定期换证制度,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xx年12月31日前的,均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1月1日之后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换证工作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自年7月1日起,旧版证书失效,不再办理换证事宜。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报名条件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下面条件外,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且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超过两年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必须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吉林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政策。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情节严重者,由省财政厅取消其考试成绩,且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省财政厅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在吉林省会计网予以公示”。

(二)考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其中5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考试,不再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河南省洛阳市会计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河南省洛阳市会计报名时间

一、领证时间:自每批次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于每周的周二、周四领取证书,六个月之内不领取证书将视同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办理。

二、领证地点:“会计资格无纸化考场”(青山区九星电子大楼往南200米――七天酒店底店)领取。

三、领证要求: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一张与报名信息同版的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委托他人代领应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如果报考信息填写是在校生的,请开具在校证明(写明所在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到市财政局会计科1101房间审核后,再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证书。

请广大考生,在查询成绩时系统上显示“您的证书已领取”后,再按规定的时间领取证书。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0月13日。

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省直主管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3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赣财会〔20xx〕2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我省自20xx年6月1日起开始换证。换证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财政局确定。

二、为节约成本,确保换证工作有序开展,换证工作采取分年度分批进行。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前的,均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之后(含)至20xx年7月1日的,应当在2019年7月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xx年7月1日之后(含)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四、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持证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有效证明办理变更。姓名或有效身份证发生变化的,由设区市财政局收集汇总后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修改。

五、因旧版证书遗失需重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应当在我省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遗失作废,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见附件2),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证书。

六、持有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我省的人员,应在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见附件3)、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地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按本文件第二条规定换发证书。

七、持证人员换证时,必须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完成规定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不予办理证书更换手续。

八、为防替考等舞弊现象,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采用激光彩色打印照片和二维码防伪技术,各地发证窗口必须配备激光彩色打印机和具备识别和提取二维码信息的扫描枪(仪)。

九、各级财政部门应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本次换证的时间、意义和要求,及时通知到期应换证人员换证。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持证人员换证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对换证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告。

附件(略):

江西省财政厅。

20xx年5月19日。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将举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3月20日下午2:00-4:00会计基础知识。

3月27日――3月28日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9月15日至9月26日。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点附后)。

3、为方便考生报名,除密云、延庆外,各区县开通网上报名服务,考生可登录,具体办法见网上报名须知。.

4、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确认后方为有效。

四、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规定》(京价收字[]442号),报名参加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每人应交:每科考务费20元(初级电算化45元),报名信息卡及手册费5元,报名时一次付清。

五、考点安排。

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报北京市财政局后确定。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计算机排序确定。

六、考试纪律。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对作弊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取消1-2年报考资格的处理。

凡在两年内参加四门考试成绩合格者,考试结束3个月后到原报名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报名,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后公布成绩,拨打声讯台查询。市财政局不做考后试卷查阅工作。

八、考试用书。

为了配合考试,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修改了20考试用书。年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由北京中财社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发行网址:)。由指定的报名点负责征订,考生可到报名点订书。

特别提示:考生应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考生可通过自学参加考试,不强制要求参加考前培训。

查询成绩声讯咨询:16898500。

网址:

自成绩发布之日起,手机短信:编辑“cf12位准考证号码”发送到9160688.

北京市财政局。

2003年9月10日。

附件:

区县单位地址电话负责人。

65233780。

西城西城区财政局会计科西直门内玉芙胡同11号62271847李惠来。

(北京市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崇文崇文区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崇文区永外大街30号67221427祁山。

宣武宣武区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宣武区广内大街223号63026580程卫国。

(回民中学西侧)63038623。

朝阳朝阳区财政局会计科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惠新东街12号64492030李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计算中心楼)。

丰台丰台区财政局会计科西四环南路58号63812919(语音)杨俊杰。

石景山石景山区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石景山区八角东路89号88925391王岚。

海淀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海淀区分校海淀区知春东里15号楼62542884熊伟。

62557101。

门头沟门头沟区财政局会计科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69844198白玉璞。

燕山燕山区财政局会计科燕山区燕房路50号69346179夏辉。

房山房山区财政局会计科房山区良乡西路14号69385969吴新红。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房山区分校)。

昌平昌平区财政局会计科昌平区东环路中段69746311孙士成。

顺义顺义区财政局会计科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7号69468490崔福义。

81516532。

大兴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大兴区分校大兴区黄村兴政西里甲1号69246760郭春山。

亦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开发区隆庆街甲3号67889640罗军。

67880047。

平谷平谷区财政局会计科平谷区府前西街18号69961606张献华。

怀柔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怀柔区分校怀柔区青春路22号69650029徐淑云。

密云密云县财政局会计科密云县东源里十巷69086763王义。

(函授学校院内北楼一层)。

延庆延庆县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延庆县新城街8号69102469吴贵生。

69143147。

会计。

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知

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三十六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工作情况,现就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

二、申领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基础上,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二)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提供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涉及单位不许外借的会计档案,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对于从业20年间在不同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需分别提交各从业单位的会计档案。

(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由当地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的注册会计师查询功能予以核实。

自2013年8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吉林省会计网,在“操作窗口”栏目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点击“证书申请”按钮,凭身份证号进入申请网页,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后,携带申领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对于年满50周岁,且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及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结算日期在2013年7月1日之前,对于在2013年7月1日之后满足规定条件的人员,不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对于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2013年7月1日的限制,只要达到规定条件即可申请办证。但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非执业会员不享受本规定的申领政策。

(三)对于年满50周岁,且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及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申请办证期截止至2014年8月1日,期满未申请者视同放弃。

(四)对于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以其满足规定条件为准,不设办证申请截止日。

(一)对于年满50周岁,且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及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应按照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二)对于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以其持有的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检盖章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到所属地财政部门现场确认,予以记录。

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根据吉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第四季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1月23日-30日。

1、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或现场交费以及当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受理。

(1)考生登陆吉林省会计网(http//),需先进行用户注册,方可填写报考信息。考生要牢记本人注册时的登录名及密码,在之后的打印准考证环节还将使用。对忘记登录名及密码的考生,可联系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重设。

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填身份证号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号,必须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内一寸红底数码相片,头部必须占相片三分之二且图像清晰,因未按要求提供相片,导致无法入场的,由考生自担责任。

在未交费前,考生信息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交费一旦成功,将不得再更改信息。

(2)选择交费方式。

选择现场交费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不可再更改。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及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为各考区现场确认地点。具体详见附件“吉林省市(州)、县(市)会计管理部门联系表”。

选择网上交费的考生,点击“交费”按钮后,按照网上提示逐步操作,待网上交费成功,考生的报考即完成。网上交费一旦成功,考生的报考科目将不得再更改,考试费用不做退款处理。考生可在吉林省会计网操作窗口下的“报考情况查询”查询本人的报考情况。

考生在已完成网上交费环节后,如遇网络拥堵无法即时显示交费成功字样时,请不要再去修改报考“行政区划”,以免给本人报考带来不便。

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以在报考之日起到考试报名结束后3天内,到当地财政管理部门开具发票,逾期不予办理。

网上交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现场交费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周六、周日休息)。采取现场交费方式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需按所选行政区划,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

现场确认时间从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4:00结束。

抚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通知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三、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者,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四、因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因存在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a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b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

注:由于考试系统现阶段为试运行阶段,考生只能选择a类考试,暂时无法选择b类考试,考生何时可以选择b类考试,待省财政厅通知。

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现行标准:每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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