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通知(模板15篇)

时间:2024-01-15 01:34:31 作者:XY字客

在下半年,我们需要调整策略和方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小编搜集了一些下半年总结的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素材。

年宁波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在报名缴费成功后3天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报考人员必须一次性选定所有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时间、《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科目联考时间可以在同一个考点内分别选择),逾期不选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根据应考人员选定的所在县(市)、区按照就近原则在有空余考位的考点中自动分配。

为了避免应考人员信息输入错误或考试时间考点选择发生错误,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要求应考人员本人操作。

报考人员在办理网上报名时,同一报考人员禁止同时打开2个及以上窗口(或2台及以上电脑)同时办理报名手续。为了确保网上缴费成功率,建议应考人员使用ie浏览器办理报名及网上缴费手续。

多人在同一台电脑办理报名手续时,每次进入报名系统前都必须刷新电脑系统,消除电脑缓存记录,以避免显示错误报名信息。同时每位应考人员报名结束并选择考点考场成功后,必须打印或下载考试通知单,以免因记错考试时间或考试地点而影响考试。

报考人员在点击缴费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点击缴费后不能再自行修改任何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个人信息有错误的,应持报考人员身份证件及时到就近的资格审核点办理修改信息手续,修改信息手续截止到2015年3月30日。

2015年上半年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本期考试全部结束10个工作日后(预计。

左右)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公布。所有考试科目同时合格人员,应当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证手续,逾期不办理领证手续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再保留。

报名考务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甬价费[2011]5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160元/人次。需要考试考务费票据的应考人员,可以在本人考试结束后向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开具,最迟在全部考试结束一周内申请开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务费票据。

宁波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

广州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一)凡符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考试报名”栏目进行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我市任一行政区划进行报名,网上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现场确认点(附件1)并预约现场确认日期。根据机位数量、考场配备等情况,每期考试均设有报名名额限制,我市所有行政区划报名额满后该期考试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考时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姓名及身份证件号不能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将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按照预约日期到现场确认点审核报名资格及缴费。考生集中的学校、单位需集体确认的,代办人员可与现场确认点联系预约受理时间。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考生来源为在职人员的,应当在表格“单位信息”栏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考生来源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应当在表格“学校信息”栏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考生来源为待业人员的,表格不需要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若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2)军人考生使用军官证或军人身份证明;。

(3)香港、澳门及台湾户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

(4)外国户籍考生使用护照。

3.非广州市户籍考生的有效居住证或全日制在校学生有效学生证原件。

(三)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打印准考证”栏目打印准考证。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负。

(四)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生成,原则上不予调整。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前须经过身份证读卡等验证环节,以确定考生身份。

(五)确认成绩。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考生点击交卷后,电脑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当场显示考试成绩,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成绩一经确认不再提供复查服务。

(六)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5日后登陆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分数。

(七)考试结果公告及领取证书。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5日后,依现场确认点告知的方式查阅考试结果公告。公告考试结果通过的人员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登录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证书领取”栏目,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按照有关流程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年延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通知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考生可在“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需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出《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于2014年3月26日至4月30日的工作日内,到报考所在地财政局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大学专科和中专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和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延边州财政局。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年延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通知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六、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政策。

1、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情节严重者,由省财政厅取消其考试成绩,且两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省财政厅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在吉林省会计网予以公告”。

(二)考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其中5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考试,不再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年梅州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通知

(一)考试通过人员可登陆上述网站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同时预约现场领证并审核信息表的时间。预约时间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不领取证书将在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诚信档案予以记录。

(二)考试通过人员在预约日期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财政局窗口办理从业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手续,资格审核须由本人到现场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在职人员准考证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生提供);。

4.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例如学历/学位证、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在职证明)。

六、注意事项。

年常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请广大考生根据报名考试时间早做准备,妥善安排。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收费,准考证的打印等事项将另行通告。请考生关注“常熟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通知。

相关考试大纲、考场规则及"江苏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新系统操作演示"均可在会计之窗查看下载。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考试与培训分离原则。有需要培训的考生可尽早自愿前往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辅导。

常熟市财政局。

2014年2月11日。

徐州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二)考试大纲。

因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新版)正处于对接和测试阶段,故我省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延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旧版),参考教材由考生自愿征订购买,在缴费界面可选择购买具体科目的书本以及数量,购书可和报名费一同在网上缴费。

(三)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的考试题型分理论和实务操作两部分,理论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部分是财务软件的操作题。

广州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为准。如财政部发布新考试大纲,以最新发布大纲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报考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时长。

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操作题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不分考试顺序,考生可任意切换,两部分题目合并计算分数。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采用财政部建设的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软件。

4.《珠算》:由理论题和操作题两部分组成,考试顺序为先作答理论题再作答操作题,两部分合并计算分数。理论题考试时长为20分钟,20分钟后不能作答理论题。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操作题在作答理论题20分钟后方能开始。操作题有加减题、乘法题、除法题。报考《珠算》科目的,第一科考试系统设定的是《珠算》,第二科和第三科考试顺序随机生成。考试用算盘由考生自备。

(五)考试收费。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有关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收费。考试费统一使用广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进行缴费。

考试费按规定市本级与区、县级市3.5:6.5分成。

(六)成绩合格标准。

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徐州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违反以前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定,有违规违纪行为,被禁考的考生,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下半年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查分

如果正确答案不能一眼看出,应首先排除明显是荒诞、拙劣或不正确的答案。一般来说,对于选择题,尤其是单项选择题,基干项与正确的选择答案几乎直接抄自于指定教材或法规,其余的备选项要命题者自己去设计,即使是高明的命题专家,有时为了凑数,他所写出的备选项也有可能一眼就可看出是错误的答案。尽可能排除一些选择项,就可以提高你选对答案而得分的机率。

例如:如果控制风险水平初步评估为中等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

a.比评估为高水平时要多。

b.比评估为低水平时要多。

c.比评估为高水平时要少。

d.与评估为低水平时一样多。

显然,在本题中,选项b、c所表达的含义实质上是一样的,要么都对,要么都错。但这是一道单项选择题,不可能都对,于是b、c可以排除。(正确答案:a.)。

了解更多解题技巧,请点击查看原文。

方法掌握了,来两道题财经法规试题练练手吧!

1.会计法律制度由()来保障实施。

a.财政部门。

b.会计行业组织。

c.国家强制力。

d.其他相关教育。

2.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央税的是()。

a.契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企业所得税     查看完整试题。

年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6.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网址和时间。

报名网址为“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网上报名系统逢工作日开通。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变更将另行公告。

(三)报名、考试和领证流程。

1.阅读《报名须知》。考生在报名前登陆网站阅读《报名须知》,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填写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承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后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3.缴费和选位。系统自动审查考生的报名信息,通过审查的考生可按提示进行缴费和选位,并打印准考证。

4.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前须经过现场拍照、身份证读卡等验证环节,以确定考生身份。

5.确认成绩。考生考完后当场显示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须与现场监考人员双方签名确认成绩及个人信息后方可离场。

6.考试结果公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于当期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看考试结果公告。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交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公章名称须与报名信息的单位名称一致)。

7.证书领取。考生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凭《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考生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会计服务大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注意事项。

曲靖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云南省根据财政部2014年4月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基础,以新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教材为考试范围。由于2015年考试大纲为重新编写,为方便考生备考,建议考生采用新版考试教材。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方式。

全省范围实行无纸化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从国家题库中抽取题目的方式进行。考生连续抽取三个科目的考题完成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80分钟。

五、考务工作安排。

年大连第一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以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为依据。

考生可在大连会计网(http://)下载考试大纲和模拟演示考试视频。

(二)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

2、会计基础: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分析;。

3、会计电算化:单选、多选、判断、实务操作题。为客观考察考生实际操作会计电算化软件的能力,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题以模拟真实软件环境形式实现,并涵盖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所列会计核算软件所有功能模块。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题环境为财政部统一提供的考试专用实务操作软件。

(三)考试方式:三科均为无纸化考试。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考试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登陆“大连会计网”(http://),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进入《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系统》,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并打印证书申请表、携带相关资料到考试所在地办证窗口办理。

市内办证地址: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

大连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26日。

年深圳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考生须严格按报名要求及网站提示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并报考全部三个科目。

重大提醒: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内容,一经打印考生缴款通知单,请不要修改在线报考中的任何信息,也不要再点击“保存报考信息”按钮,否则会重新生成缴款通知书导致报考确认不成功。

(二)考生网上报名前先到具备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条件的照相馆照相,必须向照相馆说明是用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由照相馆上传照片信息后领取《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照相回执》(须是一年内照片)。

(三)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s:///,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按提示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及报名信息;注意填报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必须与考试时出示的证件一致。

(四)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输入相片回执上的id编码,并仔细核对输入数码相片回执编码后系统显示的相片是否为本人。具体操作可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会计管理”专栏通知公告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相片认证说明》(2008-08-26)。

(五)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后,打印《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表》(无需加盖公章)。

(六)2012年起,我市无纸化考试考务费采用财政非税系统缴交,考生必须凭报名网站打印的缴款通知书,在缴费后再亲自携带资料到确认点现场进行确认并上交资料。缴费方式有:1.持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柜台缴费;2.在建设银行或平安银行网上平台直接支付(缴费时必须根据缴费通知书填写备注栏信息,否则会导致缴费不成功)。本次报名缴费不接受网上转账。

(七)考试报名不得代报名或团体报名。考生务必保存好《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确认表》,以便打印准考证使用。

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工作人员可以要求报名者提供验证证明,如发现假证件,没收其假证件,取消其当次报考资格并记录在案。

年抚顺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为方便广大考生,满足广大考生的要求,依据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举办2013年第四季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考试的报名要求及报名程序通知如下: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原则,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登陆本系统向所在地市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考试申请。

三、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者,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四、因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因存在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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