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优秀15篇)

时间:2023-12-15 05:42:22 作者:雨中梧

下半年的总结对我们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总结是在下半年这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下半年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下半年总结呢?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下半年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徐州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二)考试大纲。

因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新版)正处于对接和测试阶段,故我省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延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旧版),参考教材由考生自愿征订购买,在缴费界面可选择购买具体科目的书本以及数量,购书可和报名费一同在网上缴费。

(三)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的考试题型分理论和实务操作两部分,理论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部分是财务软件的操作题。

衡阳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通知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会计电算化。

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三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3小时;三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各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在考生答完全部3个科目考试并交卷后,考试系统自动依据标准答案判断、计算考生考试得分,即时在考生考试电脑上予以显示,考生也可以在2015年12月15日后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查询成绩。

四、考试大纲及辅导资料。

年宁波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在报名缴费成功后3天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报考人员必须一次性选定所有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时间、《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科目联考时间可以在同一个考点内分别选择),逾期不选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根据应考人员选定的所在县(市)、区按照就近原则在有空余考位的考点中自动分配。

为了避免应考人员信息输入错误或考试时间考点选择发生错误,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要求应考人员本人操作。

报考人员在办理网上报名时,同一报考人员禁止同时打开2个及以上窗口(或2台及以上电脑)同时办理报名手续。为了确保网上缴费成功率,建议应考人员使用ie浏览器办理报名及网上缴费手续。

多人在同一台电脑办理报名手续时,每次进入报名系统前都必须刷新电脑系统,消除电脑缓存记录,以避免显示错误报名信息。同时每位应考人员报名结束并选择考点考场成功后,必须打印或下载考试通知单,以免因记错考试时间或考试地点而影响考试。

报考人员在点击缴费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点击缴费后不能再自行修改任何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个人信息有错误的,应持报考人员身份证件及时到就近的资格审核点办理修改信息手续,修改信息手续截止到2015年3月30日。

2015年上半年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本期考试全部结束10个工作日后(预计。

左右)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公布。所有考试科目同时合格人员,应当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证手续,逾期不办理领证手续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再保留。

报名考务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甬价费[2011]5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160元/人次。需要考试考务费票据的应考人员,可以在本人考试结束后向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开具,最迟在全部考试结束一周内申请开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务费票据。

宁波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

徐州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违反以前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定,有违规违纪行为,被禁考的考生,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年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申请参加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庆户籍人员、在重庆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重庆户籍学生、以及在重庆务工并在重庆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非重庆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并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1.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因考试违纪被限制考试的人员,在限制考试期间不得报考。

广州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

1.符合工作单位(非中央和省属在穗单位)、户籍、居住地任一条件在我市的人员。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3年第32号要求,部属及省属在穗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在省工商局登记且不在中央在穗单位、省属在穗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企业)范围内的单位在职人员。

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福建下半年考试通知

双科及三科考试实行同一考试场次连续考试的方式;会计基础、法规与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的考试时间各为70分钟。

本季度考试从2013年8月20日开始直到报考本季度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场次、座号由考试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调整。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考生在电脑上进行答卷)。

五、考试大纲、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法规与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甘肃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通知

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上一科目答题完毕,交卷后进入下一科目考试。每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连续考试,中间不安排休息。

考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变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

广州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一)凡符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考试报名”栏目进行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我市任一行政区划进行报名,网上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现场确认点(附件1)并预约现场确认日期。根据机位数量、考场配备等情况,每期考试均设有报名名额限制,我市所有行政区划报名额满后该期考试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考时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姓名及身份证件号不能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将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按照预约日期到现场确认点审核报名资格及缴费。考生集中的学校、单位需集体确认的,代办人员可与现场确认点联系预约受理时间。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考生来源为在职人员的,应当在表格“单位信息”栏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考生来源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应当在表格“学校信息”栏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考生来源为待业人员的,表格不需要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若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2)军人考生使用军官证或军人身份证明;。

(3)香港、澳门及台湾户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

(4)外国户籍考生使用护照。

3.非广州市户籍考生的有效居住证或全日制在校学生有效学生证原件。

(三)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打印准考证”栏目打印准考证。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负。

(四)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生成,原则上不予调整。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前须经过身份证读卡等验证环节,以确定考生身份。

(五)确认成绩。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考生点击交卷后,电脑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当场显示考试成绩,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成绩一经确认不再提供复查服务。

(六)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5日后登陆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分数。

(七)考试结果公告及领取证书。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5日后,依现场确认点告知的方式查阅考试结果公告。公告考试结果通过的人员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登录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证书领取”栏目,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按照有关流程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曲靖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云南省根据财政部2014年4月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基础,以新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教材为考试范围。由于2015年考试大纲为重新编写,为方便考生备考,建议考生采用新版考试教材。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方式。

全省范围实行无纸化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从国家题库中抽取题目的方式进行。考生连续抽取三个科目的考题完成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80分钟。

五、考务工作安排。

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30日。

对于报考人数较多,在上述时间确实无法安排完成考试的考区,报经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同意后,考试时间可适当延长。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科目内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这两个科目可任选一门),全部考试科目均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使用财政部统一建设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珠算》科目采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珠算无纸化考试实施方案和考试大纲》(桂财会〔2013〕11号)规定要求建设的题库。

年广东韶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考试结果于当批次考试全部结束后20日内,在市财政局网站和本网站公告。考试通过的人员按照以下流程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通过人员在预约日期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地址: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即原东南轴承厂旧厂址),电话:8877831)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领取证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领证时应当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上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6月19日;下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11月13日—11月19日。考生可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2014年上(下)半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本人身份类别(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在校学生)遵循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所属考区进行报名,并到所选择的报名考区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在所报考的考区办理从业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在邕在校学生考区划分: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6所学院的学生请选择南宁考区。除上述6所学院以外的其他在邕学校学生请选择区直考区。

2.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不存在报名条件中提到的违法犯罪行为。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资格不再进行现场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考试后无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本次考试不接受团体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个人独立完成自己的报名工作。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考生姓名和身份证等重要信息在网上缴费成功以后不能再修改。如因委托他人报名或其他各种原因导致姓名、身份证等报名信息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试不设补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注册、正确填报各种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手续。

4.实行网上缴费后,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设置现场缴费渠道。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5.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到网上报名注册选定的考区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年大连第一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以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为依据。

考生可在大连会计网(http://)下载考试大纲和模拟演示考试视频。

(二)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

2、会计基础: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分析;。

3、会计电算化:单选、多选、判断、实务操作题。为客观考察考生实际操作会计电算化软件的能力,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题以模拟真实软件环境形式实现,并涵盖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所列会计核算软件所有功能模块。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题环境为财政部统一提供的考试专用实务操作软件。

(三)考试方式:三科均为无纸化考试。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考试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登陆“大连会计网”(http://),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进入《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系统》,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并打印证书申请表、携带相关资料到考试所在地办证窗口办理。

市内办证地址: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

大连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26日。

年延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通知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考生可在“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需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出《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于2014年3月26日至4月30日的工作日内,到报考所在地财政局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大学专科和中专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和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延边州财政局。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