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范文(20篇)

时间:2023-12-04 06:09:30 作者: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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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随笔

记忆是什么呢?是一缕阳光,一片飘零的黄叶,还是故乡村里那口古井、村头那棵老树?有些记忆是清晰的,有些记忆已经模糊了,有些记忆随着一些物件的消失,也随之远去了。

一、那些高粱秸秆。

在北方广袤的大地上,种植比较多的恐怕就是玉米、高粱了。到了秋收季节,田野里,山坡上,到处是一片一片成熟了的玉米、高粱,黄灿灿、红彤彤,把北方的土地妆扮得妖娆而迷人。那时,我只知道,玉米、高粱是北方人们用来果腹的主要粮食作物,岂不知,玉米掰下的皮,高粱收割后剩下的秸秆,都被那些心灵手巧的人们,制作成各种各样的用具,使用于日常生活中,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又增添了许多浪漫色彩。这些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用具,用现在的话说,既经济又环保,是宝中之宝。

秋天到了,田野里的高粱红了,人们把高粱收回家,放在院子里。把一个个沉甸甸的高粱穗掐掉,一摞一摞捆好,一层层摆放在早已搭好的架子上,晾晒、风干。日渐寒冷的农家院子里,立刻有了生动的色彩,红红火火的,点燃了一个又一个平常的日子。

我奶奶就是一个用高粱秸秆制作用具的高手,每年秋收之后,也是她最忙碌的日子。那些被掐去高粱穗的秸秆,没有了用途,堆放在一边,准备冬天用来烧火。奶奶就会从中进行选择,选择那些可用的,去掉表皮,按照秸秆的粗细、长短、曲直等分别捆成捆,放在阴凉处,让它们自然晾干,等待使用。慢慢的,秸秆的表皮会泛出或金黄、或青中带黄、或黄中染红的色泽,光滑而细腻,成为制作生活用具绝好的材料。

秋收过后,进入冬闲,男人们守着火盆或者蹲在太阳底下,抽着旱烟袋,一袋一袋地吞云吐雾,悠闲唠嗑,等待太阳偏西,吃饭睡觉。奶奶和那些女人们却开始忙碌起来,有的守着针线笸箩,行针走线,做鞋缝衣服;有的就找出那些早已准备好的材料,制作一些日常生活用具,替代旧的,添置新的,让自己家里的生活,不至于那么寒酸。

用高粱秸秆制作的,最常见的是“锅盖”。这种制作通常不需要什么技巧,只需要耐心。一根长长的针,一团细细的线,一捆选好的粗细、长短差不多的高粱秸秆,足矣。制作锅盖,是奶奶的拿手好戏。一根根的高粱秸秆用细细的线绳钉在一起,坚挺、牢固、耐用,虽然不需要什么技术,但没有一定经验的人是做不成的。我看见奶奶手指上戴着一个铜制的顶针,捏着一根长长的针,飞针走线,很快就将一排秸秆钉结实,而后,横一排,竖一排,将两层叠钉在一起,一个锅盖就完成了,就像她们每天纳的鞋底,那么从容自如,那么成竹在胸。哪一根秸秆放在中心,哪一根放在边缘处,都事先想好了。针线在锅盖上顺着什么方向行走,走出一个什么样的图案,仿佛都提前设计好了图案,不假思索,手到,针到,一线而过。看着奶奶那娴熟的样子,不由心生感叹,这就是奶奶最为平常的日子,一针一线走过,一点一滴做起,把那些艰辛的日子梳理得不悲不喜,不疾不徐。

制作一个什么样的锅盖,在选料时就已经想好了。制作完成之后,切割成什么形状,也是事先就想好了的。用针线将一根一根高粱秸秆钉在一起,只是完成了其中一道工序,最后的工序是切割,这需要经验,也需要技巧。先在制作好的秸秆上面画出一个圆圈,然后用刀一刀一刀切割,这需要特别小心。秸秆的横截面是外表坚硬,内瓤柔软,如果不能一刀切下去,就会出现破损现象,不仅影响美观,还会影响使用寿命。

高粱秸秆制作的锅盖,有大有小。使用最多的也是锅盖,它可以用来盖锅,很多时候,还可以用来盖盆,盖水缸,腌制咸菜之类的坛子……这样的锅盖取材于大自然,不用花钱,自然是经济适用。它还轻便、无异味、透气性好、结实耐用,是农人家里常常使用的生活用具。记得奶奶一生只使用这样的锅盖,她认为那些铝制的、铁制的锅盖笨重,不透气,做出饭来味道不好。特别是蒸馒头,使用铝制锅盖与用高粱秸秆的锅盖相比,那味道差远了去了。

小的时候,在奶奶家里,除了经常看见这些用高粱秸秆制作的锅盖、盆盖、缸盖之类,还会看见同样用高粱秸秆制作的“浅子”。我不知道是不是用这样两个字来描述,那里的人们都这样叫,发音是这样。这是一个用来蒸饭的用具,中间深下去,形状很美。这个用具的制作需要技巧,因为形状独特,制作的时候,秸秆与秸秆之间需要有一定的间隙,要拿捏好分寸,既要有充分的透气空间,还不能让米粒掉下去。那个时候,几乎每一个家庭都会有一个这样的用具,人们在大铁锅里将米饭烧熟,用一个“笊篱”把米饭捞出来,米饭就被放进这个“浅子”里,锅里有一个用木头制作的架子,架子下面放一点水,装满米饭的“浅子”放在架子上面,把水烧开,一顿香喷喷的米饭就做出来了。

我始终没有见过奶奶或者其他人是如何制作“浅子”的。但从形状、秸秆疏密相间的要求来看,其制作工艺的技巧,要求应该是相当高的,可以说是高粱秸秆编制技巧之集大成者,代表了秸秆制作最高技艺,集中表现了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

高粱秸秆制作的生活用具,不知始于何时何处,不知是那位能工巧匠的专利,也许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生活中的集体智慧的结晶。现在,虽然很少见到那些用具了,但并没有绝迹,在城乡人家的厨房,也会间或看见它们的踪影,时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我家里如今就有几张这样的锅盖,不是用来盖什么,是在包饺子的时候放饺子用的。包好的饺子放在上面,顺着秸秆的脉络摆放,不漆皮、不粘连,横竖成行,美观、环保。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那些曾经在家庭里常常使用过的用具,难免随岁月的流失,渐渐远离了人们的视线,成为记忆的一部分。或许,随着一代一代人的消失,最终也会被历史的尘埃封存,也会记忆不在,成为故事里的一部分。

二、摁倒了葫芦起了瓢。

这是说葫芦的,也是说瓢。葫芦是一种植物,瓢则是一种日常生活用具。

记得小时候,家里房前屋后,总会搭起很多架子。葫芦的藤蔓就沿着搭好的架子攀爬,到了盛夏季节,藤蔓爬满了架子,纵横交错。翠绿的叶子从藤蔓生出来,覆盖在架子上面,遮住了空中炎热的阳光,洒下一地浓荫,一地斑驳的光影。这个时候,人们就会在那爬满葫芦藤蔓的架子下面,摆放一张圆桌,几把椅子,沏上一壶茶,让袅袅茶香氤氲一院。家人或者三五好友,围坐在阴凉处,纳凉、品茶、谈天说地,享受一段美好时光。

盛夏过后,那些招摇的花儿谢了,一个一个小铃铛一样的葫芦,从花蒂出结出来,嫩嫩的,新鲜可爱。此时,正是光照充足,雨水丰沛的时候,那些刚刚结出的小葫芦,就像吹了气的球,眼瞅着往大里长。我们这些孩子们,就会站在葫芦架下面,手指着一个个的葫芦,大声数着“一、二、三……”数着数着,一阵风来,那些叶片被风吹翻,不知又从什么地方露出几个葫芦,在风中摇晃。孩子们乱了,再也数不清楚,嚷嚷一阵,向院外跑去。

转眼之间,天气转凉了。葫芦架上那些又大又绿的叶片,渐渐发黄、枯萎、衰败。那些吊在藤蔓上的葫芦,不再往大里长,有的颜色开始变化,翠绿渐渐变成黄色,用手指轻轻弹击,发出一种悦耳的声音,这说明,葫芦已经成熟了。

年景好的时候,一架藤蔓会结出很多葫芦,从架子上悬挂下来,大大小小,长长短短,形状各异,在风中摇来晃去,一幅很美的景致。葫芦的大体形状差别不是很大,但细微之处,就有不小的区别。有的长得很圆、很大,由一根细细的藤蔓牵引着,只有藤蔓处是细细的,然后,迅速膨胀,像极了充足了气的气球。这是人们比较喜欢的形状,不是因为形状美观,是因为这样形状的葫芦,符合人们使用的要求。成熟,晾晒之后,用刀从中间剖开,就是极好的瓢。更多的则是中间极细,两头圆圆的葫芦,很具观赏价值,这样的葫芦,从葫芦的顶部切开一个小口,可以用来灌水、盛酒、有的还用来装那些小药丸。

葫芦成熟以后,被秋风一吹,色彩就慢慢发生变化,由青绿渐渐向青白、青黄转变。这是岁月留给葫芦的礼物,也是葫芦成熟的象征。这时候的葫芦是最为美妙的了,仔细观察,那些葫芦的颜色几乎每天都在变化着,而且变化的过程只可以感觉得到,却无法看见。昨天这个地方还是青绿的,转眼之间,绿色淡去了,更多的白浮上来,或者一团一团的金黄晕染出来。那种自然天成的色泽,那样浑然一体的变化,比那精致的青花瓷不知美妙多少倍。那就是天然的艺术品,是大自然的杰作,是任何能工巧匠都无法企及的顶峰。

那个时候,家里几乎见不到铁制或者塑料的用来舀水的水舀子。家家户户使用的大都是这种用葫芦制作的水瓢。这样的用具不知是谁发明的,世世代代使用于民间。从材料记载看来,葫芦的使用,在我国已经有很长一段的历史了。在中国河南考古遗址出土的葫芦皮最早的是七至八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发现的葫芦子也有七千年的历史了,有些学者怀疑在甲骨文中就已经有葫芦的字了(卣)。中国最早将葫芦称为瓠、匏和壶。在《诗经》、《论语》中均有葫芦被提到。一个例子是《诗经.豳风.七月》中的“七月食瓜,八月断壶”。

按照《白虎通》的记载,笙本来是葫芦做的(瓠曰笙)。唐朝刘恂也写过:“交趾人多取无柄老瓠,割而为笙,上安十三簧,吹之,音韵清响,雅合律吕。”《尧典》有“金石丝竹匏土革木”。直至今天在中国西南的少数民族中,依然有用葫芦制作的乐器使用,如葫芦丝。

道教认为葫芦可以凝聚气,因此使用葫芦装丹。在道教中葫芦已经超出了一般的容器,而有法器的作用。

在漫长的种植与使用过程中,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不但将这种自然植物运用于生活之中,还赋予种种浪漫色彩,创作出许多脍炙人口的美丽传说,让葫芦充满了传奇色彩。

农村种植葫芦,自然不是为了满足浪漫的想象,也很少用来盛水、装酒,更多的是用来制作一种用来舀水的用具,俗称“水葫芦”。前几年回老家,还看见不少人家的水缸里,还使用这种用葫芦制作的瓢。熟透了的葫芦外表呈金黄色,质地坚硬,有一种金属的质感,而且轻巧而坚韧。长期浸泡在水中,不腐烂、不褪色、不变形,更妙的是轻飘飘的,却是十分坚挺,无论多大的水瓢,都可以舀满满一瓢水,不颤、不抖,不会将水溢出来。用完之后,随手放在水缸里,水瓢就在水面漂着,永远不会沉到缸底。

葫芦,在千百年的里程中,由植物演变为用具,演变为艺术品。是葫芦的造化,也是劳动人民聪明智慧的体现。

那些离我们越来越远的生活用具,所承载的不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的变化,也蕴含着我国劳动人民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美好心愿呢。

《记忆》随笔

过年了,哪个字和年字组成一个词都显得吉祥喜庆,显得有传统佳节的特殊气氛、非常的有年味儿。年货,年面,年糕,年画,年饭,年饺,年猪……。少年时代,我在一年当中最盼望的是过年,过年最盼望的是宰年猪、吃猪肉。这最朴实最原始的一盼一吃就是365天。

年猪,顾名思义就是用于过年而宰杀的猪。

年猪从集上买来到育肥出栏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为什么叫出栏而不叫宰杀呢?那个年代,养猪户和个人绝不准许私自宰杀生猪,只有育肥出栏交到供销社,再由供销社按猪的肥瘦级别发给猪肉票,养猪户凭肉票才能买到猪肉。这一程序现如今看起来有些难以理解,自己辛辛苦苦喂养的猪没有一点自主权,是何道理?那个年月就是这么个理儿!

正月里来是新年,家家户户买猪仔儿。年猪在正月里买到家,看着圈门上贴的红春联“肥猪满圈”,童年的心里就充满了无限希望。我趴在猪圈墙上,看着摇头摆尾的小猪崽,心里头美得屁颠屁颠的,嘴上还念念有词,小猪小猪你快长大,长大长肥就过年啦。过年好哇,过年卖年猪就能吃上猪肉啦。这就是一位少年当时最真最纯的美好心愿。

越是没粮越要养,这是当时的硬道理。因为猪就是工分,猪就是粮食,猪就是零钱凑成的整钱,猪就是孩子大人一年所盼的猪肉、新衣和鞭炮!那时候养一头猪就相当于一个劳动力在挣工分。生产队根据每家猪的大小轻重和肥瘦程度,由社员代表评定工分。人多劳动力少的家庭哭着喊着挨冷受饿也得养猪,我们家就是这样的户。

喂养年猪最难熬的是春天。人都吃不饱,猪又不能喝西北风,怎么办?穷则思变,那就得钻窟窿盗洞。凡是猪能吃的都磨成粉沫,象玉米的秸秆,晒干的红薯秧子和青草,还有树皮树叶,只要是粉碎机能粉碎猪又能吃的东西,通通都是喂猪的好饲料。每天的刷锅洗碗水烧开后,沏开粉沫,再撒一把粮食,一把麦麸,或是一把红薯干粉儿,也就算是猪的美味佳肴了。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每天中午和晚上放学后,一项重要的活儿就是给猪挖野菜,剜绿叶儿。猪是杂食动物,只要是青绿的东西都能啃上一口,绝不挑肥拣瘦。

夏秋是年猪最能填饱肚子的季节,也是年猪生长发育的最佳阶段。夏日里,我和小伙伴们就能到山沟里山坡上放猪了。猪到了这地方就是到了极乐世界,见什么吃什么,一会的工夫就能吃饱啃足。吃饱肚子的年猪也会享福,摇头甩尾的跑到山泉水里,或是绕到溪水湾中,洗个凉水澡,泡个冷水泉。秋天则是年猪的最美季节。每天放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秋收后的地里去放猪。放猪这活儿对于少年儿童来说最合适。把猪赶到秋收后的田野里,你只管疯跑野玩,不用担心猪到了地里吃的好不好,或是啃得饱不饱。猪的嗅觉比人灵,哪有粮食粒儿,哪有埋着的红薯、花生和山药,它都能用嘴头拱开一道沟,或是掀开一个坑,把它要找的东西拱出来,然后像个胜利的将军一样扇耳摇尾地嚼起来。年猪嚼完了野味,还能自己找到菜地里,不管白菜帮子萝卜皮,只要能填饱肚子都能来上一口。

冬日里喂猪绝不能虚情,宁可自己饿着也不能让猪受委屈。这个季节,猪最能长大上膘,要从全家的口粮里多挤出一些食物,就是从人的牙缝里抠出粮食来喂猪,百计千方地把年猪养成。为什么是养成而不是喂肥呢?因为当时人都缺吃少喝,把猪喂肥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当年的供销社就制定一个标准,年猪喂到121斤就达到收购标准,按猪的肥瘦评定等级,分特级、一级至四级和等外六个级别。在当年,能达到特级和一级的肥猪屈指可数,大部分都在二级以下。养猪户最怕的是把猪评定为等外级,要知道,这个级别的猪价钱最低,奖励饲料粮最少,况且不给肉票。卖成猪不给肉票,也就是说,孩子大人过年了没有肉吃!

所以说,养猪户卖年猪最怕两件事,成猪不够标准,够了标准评个等外级!

最难忘的是上世纪的一九七二年,那是腊月二十七的清晨,天刚麻麻亮,母亲就将我叫起来,让我帮助父亲逮年猪。我的母亲从后半夜到这会儿已经喂过三遍猪了,黑猪瘦瘦的挺着个大肚子卧在猪圈里酣睡着。为了防止逮猪乱跑拉屎尿尿,我们用爱抚的方法将猪绑牢。我和母亲跟猪非常熟,我是放猪的,母亲是喂猪的,猪不怕我们娘俩。我给猪的肚子挠痒痒,母亲给猪挠耳朵根子,黑猪舒舒服服的就被我们捆到了小拉车上。

供销社离我们村有八里路,都是山脚下的坑洼路面,我和父亲顶着寒星冒着刺骨的寒风吃力的走着。父亲在前边拉,我在后边推,我们爷俩累得满头大汗才来到蛮子营供销社的收猪站。收猪站座落在一个小山坡的南侧,面朝东边马路的大铁门外,黑压压的卖年猪的长队排了足有半里地。此时,寒星仍在闪耀,天光已放亮,猪的嚎叫声,人的吵嚷声,乱糟糟的挺烦人,让卖年猪的人更加焦操不安。

太阳都升起老高了,收猪站的大门才慢悠悠的打开,卖年猪的人群开始躁动起来,紧接着就是寒风中的焦急等待。排在前面的人卖完了年猪,卖的级别高的,奖励粮食和猪肉票多的,乐得合不拢嘴,车把上挂着大嘟噜小嘟噜的肥猪肉,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可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都是垂着头丧着气,嘴里不干不净地嘟嘟囔囔,或是高声大嗓的骂骂咧咧。从他们的言谈话语中我感悟到,今天的收猪员是一个矮胖子,愣头青,即压级又压价,称头上还挺黑。

哎呀一声,父亲瘫坐在地上,我急的眼泪都流出来了,急忙上前拉着他的衣袖恳求他:“师傅,您再给好好看看,您再给仔细瞧瞧,这可是一头挺肥的年猪呀!”他不屑一顾的用鼻子哼了一声:“老子收猪成千上万,常吃白薯眼就是称,蒙上眼睛都差不了。

老天啊,老天!一年辛辛苦苦喂养的年猪成了等外;一年到头望眼欲穿的希望化成泡影;一年馋延欲滴的猪肉化成了滴滴泪水!

年猪哇,年猪!一生永远抹不去的心灵记忆……。

风筝节随笔

带着这些幻想与疑问,我踏上了通往公园的汽车,因为风筝节在公园举行。刚一下车,我就被一个巨大的风车吸引了。这个大风车足足有三米多高,我需要把头仰得很高才能够看到。它巨大的风叶就像是一把扇子,好像要帮我把燥热赶跑。可是,就在我陶醉在这个巨大的风车中时,一阵唰唰的声音吸引了我。我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顿时惊得目瞪口呆。眼前简直就是一片风车的'海洋,各式各样的风车在风的帮助下快乐地旋转着,仿佛在向我表示欢迎。

一下子看到这么多风车,对于我来说还是头一次。妈妈不停地为我拍照,可是我哪有心情拍照呢?我的精力都用在了和风车的嬉戏中。我拿起其中的一个迎风举起,風车立刻转了起来。它旋转的样子十分可爱,就像是一个高速运转的车轮,不知要奔向哪里?我从这片风车的花丛中走到另一片花丛中,又从那片花丛走到另一片花丛,那一刻,我自己仿佛也成了风车丛中的一员。

我快乐地奔跑着,高兴地欢呼着,真想把所有的风车都带走。可是,却不能,因为还有其他人要欣赏。我只能借助妈妈的手机将它们都拍了下来,这样回家之后就可以慢慢欣赏啦。一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可是留给我的快乐却一直都不会忘记。

《记忆》随笔

渐行渐远的记忆里,一帘大白布,一部放映机,一张大方桌,一台汽油发电机。这大约就是七八十年代小村电影的全部家什了。那一帧帧胶片从镜头前滑过,串成一个个喜怒哀乐的故事,它曾给了我们许许多多的`欢笑与泪水,如今早已湮没在岁月的尘埃之中了。

那时,习惯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村人,天黑不到一会,就会躺下休息,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四周复归于天然的静寂。我做梦都盼望着,那一高一矮的放映员拉着平板车,车轮碾着高低不平的小路,吱呀吱呀的一路欸乃。电影来了,那犹如一块石子投入平静的水潭,夜晚的小村顿时鲜活起来。

饥肠辘辘的岁月里,我们这些孩子们整天没精打采,可一听到有电影,准会全身来劲,眼巴巴地等待着天黑。夕阳下,欢呼雀跃,奔走相告。傍晚,早早约好,搬着小板凳,一路欢笑着去看电影。有时徒步三五里去邻村看电影,也是件绝妙的事儿,不会感到一丝疲倦。那抵挡不住的激情,远比吃上一碗山芋干米饭,或者一个白面馒头带劲多了。

幼童看电影是无法安心的。电影开场了,他们在忽明或暗的光圈里,伸手晃动,丝毫不理会大人们的呵斥,津津有味地欣赏着那斑斑驳驳的光影。倘是秋夏之际,就更有兴致了,那些不知名儿的小虫在光圈里扑棱着,追逐着,会引来他们更热烈的嬉闹和欢呼。可这快乐是短暂的,闹够了的他们渐渐乏了,便随意找个地儿,躺下就睡,墙角处,或草剁边。散场时,找寻孩子的叫喊声此起彼伏,恰似终场之后的又一场交响乐。伴着回家的碎步,平素沉寂的小村,突然一下子喧嚣热闹起来,到处是鸡鸣犬吠。

渐渐的,电影由窄变宽,从黑白走向彩色。我读初中时,为了不影响学习,只好忍痛割爱,但心里还时刻惦记着电影。不久就开了“戒”。那是夏季的一天放晚学,学校门口正放电影,我坚不可摧的信念瞬间被击成碎片——我决定看完电影再回家。电影散场时,望着婆娑的树影才突然害怕起来,家距离学校还有五里路的光景,中间有很长的偏僻小道。听着风吹树叶的唰唰声,一股凉意涌向心头。我哼着不成调的歌儿自我安慰。偶有萤火虫飞过,忽想起戏里说那是鬼拎着灯笼在散步,我就愈加恐惧。耳边忽听一声猛喝,臭小子,别再鬼哭狼嚎了,你想把我们吓死吗?走近了,才发现是一个村上的。

2.理发那些事儿。

理发,现在在我家乡的小村还叫它“剃头”,顾名思义,但除了老人外,年轻人很少会把头发剃光。

卅多年前,那些挑着担子走村串巷的剃头匠,手里摇着拨浪鼓,吆喝着“谁来剃头了哦”,韵味十足。有人应声,让等会,手里还忙着活儿呢。那剃头匠便会放下挑儿,拿出挡刀布系于树干,或一固定所在,将剃刀在其上来回磨十数次,专等那人来。

不到一会的功夫,便会聚集一大圈人,等理发的,无需理发的,大人们围坐在一起东拉西扯,农情、趣事、天气,无所不谈。那剃头匠一边遵循着“先剪后推再剃”的顺序,忙着活计,一边还不时地插上几句。

小孩子们在边上跑跳嬉戏,见有剃了光头的老头儿,就会拍掌尖声大叫,引来家长的笑骂和叱责。光头老人丝毫不会生气,呵呵笑着,任由孩子们说去闹去,自己尽情享受着耙耳朵的乐趣,通体舒泰,身心放松,看他眯着眼睛的样儿,那感觉定是妙极了。

偶尔,还会看到哭恼着不让剃头的孩童。那时,我自己就是其中的一个。听妈妈讲,我小时第一次剃头,死活不让剃,害得为我剃头的本家大哥手忙脚乱,整整折腾了一顿饭功夫,我的嗓子都哭哑了,最后,生姜还是老的辣,他一个熟鸡蛋的计谋便降服了我。如今,大哥偶尔看到我,还会善意取笑我。

如今在城里,剃头有着许多名号,就像古人的名字一样,高贵典雅,虽然店铺只是为人理发,并非名门望族和社会名流的社交场所,却美其名曰美发沙龙,让人颇生一番联想。俗一点的也称剪头修发,甚至有的干脆叫洗头,这也比土著的剃头好听多了。至于后来有的演变成别的营生,挂着羊头卖着狗肉,失却了原味,恐是当初理发事业开创者始料未及的,不说也罢。

曾看过一理发店门口贴着这样一副对联,“进去乌发宰相,出来白面书生。”有意思得很。头发蓬乱的男人理发过后,精神抖擞,女人也会容光焕发,这全靠了理发师的手艺。想改变原生态很容易,白发的变黑发,黑发的变红发,只消一袋烟的功夫,帅男靓女就可以渲染出来。想要五彩缤纷也不难,美国nba明星罗德曼的头发呈彩色条带状,倘加几粒星,就可与星条旗媲美了。不知他的发型,会不会影响对方的球技与配合,但我想,第一次和他交手的一定会。这也许是理发史上的计谋趣事了。

“剪不断,理还乱。”理发师的命运和待剪的发一样,曾蓬乱多舛,他们被称作剃头匠,被人瞧不起。可除了天生光头,我们谁又能离得了他们?忽想起“干天下头等大事,做人间顶上功夫”的自诩,我不禁莞尔。那第一个理发事业开创者,我们是该好好纪念他。

《记忆》随笔

斜阳的最后一丝余光,从西山脚下溜走,城市迫不及待地点起华灯,让每一条街区都流光溢彩。灯!主宰了都市黑夜。说起灯自然就想到白炽灯、荧光灯、节能灯等,这并非是我想说的灯,它们不过是电力发光器而已。

灯,还得从我有记忆的六十年代说起,那时物质相对的匮乏,一家几口都挤在两间草房里,也没什么家俱,一盏铁灯,也是重要的物件了,被挂在头碰不到、且里屋和外屋都能分享光明的梁下的土墙上,晚上,母亲点亮油灯,黑黢黢的草屋瞬间就溢满了昏黄色的光芒,晃动的人影被投射到对面的墙上,上演着原始版的动画。铁灯的下面依然黢黑一片,没有一丝光亮,典故里的“灯下黑”说的兴许是这个吧。

铁灯,也叫古灯。有着几千的历史,凝聚着古人的智慧,延续着远古的光明,传承着中华的农耕文化,不过短短的几十年中,却被社会发展的快车,挤进了偏僻的角落,估计七零后认得的也不会太多了。铁灯的模样不会在我记忆里丢失,依然记得,用铁铸成的碟形小盏,直立的铸把上有一小孔方便挂起来。棉线搓成的捻子,须没入注油(食用油),使得盏边捻子出油面有豆粒大小,不得淹没灯捻,淹没了不能点燃,出油面太过则耗油。更早的时候多用灯草,为了省油一般只用一根,节庆年关才放两根,以增加光亮度。记得一则故事里,吝啬鬼为点两根灯草而不肯闭眼,也就是这个道理。点油灯还是挺费事的,灯惗吸油的同时也会烧燃自己,灰烬就成了暗红的灯花,就要时不时的将其剪去,灯惗相应也短了些,快缩进油面时,母亲就用簪子拨一下,就不会熄灭也更亮些,这叫挑灯。古词中“醉里挑灯看剑”就是这意思。

曾记得,母亲很多个夜晚,都会在如豆的昏灯下,纳着千层底,唱着:“小老鼠儿,沿灯台,偷吃油,下不来”的民谣哄我入睡,有时会被母亲的纺棉声扰醒,就忍不住问:“娘,你咋还不睡”?母亲会说:“你睡吧,等熬完这灯油”,是的,油这么贵,让老鼠偷吃了多可惜啊,心里枯燥的这样想着,不奈烦的听着乡村的不夜曲,单调的“吱……嗡嗡……吱”声伴我再入梦乡。

远古的先祖发现并使用了火,从此改善了原始的生存条件,火种不易保存性和采集的困难性,迫使先祖燧人氏发明了钻木取火,与此同时代的西方,普罗米俢斯也盗得了火种,经过几千的演变与进步,火镰、火石、与火纸这三件套成取火与保存火种的工具。一直延用至上世纪六十年代。西方在火种进化方面,比我们早了一步使用先进的火柴,让我们在痛苦中接受了这一变革的现实。火镰、火石、火纸虽然原始,但也很有趣,让童年的我好奇地曾偷出过家门,与小伙伴们也尝试了一平番取火的乐趣,燃着枯叶、烤了几株毛豆,结果母亲上工回来做饭时,找不到这几样宝贝,自然是着急,无奈之下才去了邻居家“借火”。为此付出了几巴掌的代价。记得母亲取火时,将火镰刮蹭火石的棱,璀璨的火花落在小指夹着的火纸上,先燃起一角,慢慢用嘴轻吹,直到暗火蹿燃成明火,顺势点着油灯,或引烧柴草生火做饭。需要临时保存火种时,就用细腻的火纸搓成纸绳,点燃一端熄掉明火,让其慢慢的熰,用时猛吹几下,红篮色的火苗可以很方便的焚纸烧香,引柴做饭。

七十年代初期,火柴开始普及,生产队每个月都按人发,节约使用足以点灯、生火做饭,那原始而笨拙的取火工具也随之被遗弃,以至于到现在只有火纸可见。随着煤油的供应量增加,那原始的铁灯也成了古董,代之以药瓶,铁盒,装上铁皮芯,以多股棉线作捻的油灯,显然亮度更大也更方便,记得上中学时就用这个照明,再后来用了玻璃罩的煤油灯,其优越性就更明显了。

六十年代也中国农耕文化与化石文化的分水岭,化石文化在西方捷足先登,工业革命为它野蛮的扩张打下坚实的基础,古希腊神话中,西方的火种是普罗米修斯偷得的,这一英雄般的壮举,经过几千年的精心调教,终于演化成强盗逻辑,掠夺成了西方人的天性。而我们却始终在燧人氏的教诲下,发展延续着农耕文明。化石能源的广泛应用,为化肥生产提供了保障,粮食开始增产,同时化纤成了与棉花对决的纺织材料,解决了穿衣难题,也腾出了大面积的土地,生产更多的粮食缓解食物匮乏的现实,更可喜的是电力也走进了寻常百性家,电灯成了家中的照明工具,一度让我疑惑和好奇的明光,更让油灯不敢同日而语,最终成了搏物馆的收藏,成了永久的记忆。原始的灯与火在我们这代人的亲历之中慢慢演化成过往的历史。我们的祖先,几千年中一直未能变更的灯与火,我们有幸目睹了它的变革的全过程,领略过农耕文明原始的古朴,也感受到化石时代的便捷与时尚。从灯与火变革中,我们体会到科学技术的发展,终结了原始的落后,满足了人们的贪欲,也打破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回望近几十年的发展之路,掠夺式向大自然索取,结果是尘烟茫茫污水横流,显然已走上了不可持续发展的不归路!也许,在变革发展,也许在变革中毁灭!

风筝杂文随笔

放过风筝的人都知道,风筝和人之间是通过一根线相联系着的,如果线断了,风筝就将随风而去,可能再也无法寻回。

早晨起床后翻看朋友圈,十年之前认识的姑娘一朝出阁,虽无深交,然之于相识始终抱持感念心境,默默祝福。

昨天见了超过十年之久没有见过面的.高中同学,也就是自从高中毕业之后再也没有机会见过面。最近两年虽偶有联系,但彼此交流也并不多。

相识时还是舞象之年,转眼已过而立,十年时间于人生来讲算不得短,然而回望又只是一瞬之间。

多年未见,免不得提及同窗之时的一些人事,很多人已无法立时想起,很多事压根已脱离了记忆。

一路走来,在不同的地方结识各种新朋友,同时也渐渐地失去了一些老朋友,经年之后,自始至终一直不曾疏离的毕竟寥寥数人。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何尝不是一根线,这根线有时短些,有时长远,有时不知不觉断掉了也实属无奈。

线有两端,是近是远是断也不全由一方决定,你可以努力,但也要随缘,能做到无怨无悔毕竟困难,轻松坦然或许才是较好的归属。

“天上的风筝哪儿去了,一眨眼,不见了~”

《记忆》随笔

儿子离开家乡来云南半年了,平时在说话间只要一说到火车,他就特别来劲,每次只要坐车经过火车站,他就死活拉着要进去,在里面一呆就不想出来,他不断用他那表达得不完整的字句在强调他的情感和意愿:

“坐火车”,“好远好远……好远好远……”。

最近他说这些断续句子的次数渐渐增多,

“我外婆家有好多汽车”,。

“那狗狗会咬人,(他外婆家的狗咬伤过人)”

“外婆种菜,好多菜……”

“肖峰有大汽车(他在老家的玩伴)”

我开始意识到,孩子在想家了,想他成长的家乡,想伴他长大的外婆。因回家一趟需三天两夜不容易,也在这边上着幼儿园,就没太上心。有天晚上我听到他说梦话时也在絮叨着火车,外婆,看着他睡梦中的小脸,我终于意识到,要让儿子回一趟老家了。当我第二天告诉他这个消息时,三岁的孩子竟然雀跃欢呼,眼睛里有种光亮闪动,手指来了一个不知他从哪学来的手势。我不禁叹了一口长气。

一个月后,他妈妈带他回到云南,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朋友们都说他变得活泼了,明显地看到有一种久违的生动在他的神情中流动。话也比以前多了,以前他总不愿上幼儿园,这次回来每天也不再拖拖拉拉了,到时间就自觉的去。

我于是知道了,孩子是很需要有一个他熟悉的环境,需要有一个他熟悉的亲人氛围,他的情感需求需要将他带离家乡的父母给予弥补。如今多少青壮年带着自己的孩子离开他们童年生长的环境,在另外新的环境中去工作和生活,于是年幼的孩子也跟着父母辗转一个又一个新的生活之地。每一次的迁居,父母们都得投入的新的环境适应和工作的繁忙中,根本没多少时间来照顾孩子,幼儿们就这样在一个个陌生的环境和人群中不知所措,或郁郁寡欢。我们认为他们会对一切新事物都会很快适应,因为他们就是崭新的接受体。有些孩子会在任何环境里都会快乐成长。但是当一个已经形成原始记忆和情感的孩子,我们如果没有关注的他的情感需求,将会给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无法弥补的创伤。特别是在孩子还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情感和需求的幼儿阶段。

我不敢说我就关注到了我孩子的情感需要,半年已经是太长了,对于一个三岁的孩子来说。我不知道这次将他长时间的带离会给他幼小的心带来多少影响和伤害。我真的不知道。这是我当今生活里需要不断认真观察和思考的事。

可是我要给自己的孩子一个怎样的童年?我又能够给自己的孩子一个怎样的童年?——我已经不能给予他像我童年时的田野,山脉,树林,河流,不能让他在宽广的土地上奔走,在树林间穿梭,在河流里漂浮,在泥土里翻滚……。但至少他有了外婆,有了外婆的菜园和外婆家的老房和那只白色的狗。我想,我有责任保护和让他形成一个这样的童年空间,有这样的一个完整的童年记忆,当他有一天长大,在某个不经意间他可能会和我说起他的童年,而当他在描述的时候,心底一定有着非常浑厚的情感回音和丰富的表情,这些是我希望看到和感受到的。

无奈急剧变化的时代和自我频繁选择已经将我的生活切割成一段段的时间和记忆片段,有幸我拥有一个完整的童年生活和童年记忆,这个早已成型的天然而纯净的世界可以让自己安然去面对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不至于走向迷失和激越。

如果可能的话,我更愿意让我的孩子在我童年生长的环境里自由自在成长,尽情嬉戏,随意感受一切自然事物。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礼物会比这些更珍贵长久,没有哪种对于孩子的教育能好过自然的调理,没有哪种爱能够如此轻松却丰富厚实。真的没有比这些更好了!……这是任何现代化城市条件和优越经生活都无法媲美的自然天堂。

《记忆》随笔

周围的事物。

自然而然地存在于我们的记忆里。

我们人生的开始。

就是混沌记忆的开篇。

混沌,且朦胧。

却又真实地存在着。

作为人生的记载。

(二)绚丽前的序幕。

人生的绚丽。

应该从求学之路开始吧?

我,一直这样认为。

这绚丽的道路之前。

是蓄势待发。

呀呀学语,吱吱学步。

哭得畅快,笑的释怀。

在温暖的怀抱。

在和谐的港湾。

逐渐成长。

(三)绚丽之门。

绚丽的路上。

既长着美丽的花。

又长着刺人的荆棘。

因为这些荆棘。

道路才显得坎坷。

也同样因为这坎坷。

这条路才更显得绚丽多彩。

才更体现。

我们成长的历程。

(四)秋天的旋律。

秋,丰收之时也。

当我们取得重大成功时。

这就是我们人生中丰收的季节。

硕果累累的秋。

激情洋溢的秋。

到中流击水。

浪遏飞舟的秋!

待到成功时。

共用演绎秋天的旋律。

这成功的音调。

(五)心弦跳跃。

生活中,总会有一个人。

让你怦然心动。

总会有一个人。

让你成为他(她)心中的最美。

请勿,盲目追寻人海中的他(她)。

在秋天来临之前。

请,相信人生。

相信缘分。

相遇那一天,迟早降临。

不要太在意沿途的风景。

待到风景过后。

有人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六)静静地。

细水长流。

静静的。

无声无息般的恬静。

平凡中的不平凡。

油然而生的默契。

静静地。

恬然地,在一起。

(七)如雪如霜。

他,发如雪。

她,鬓如霜。

两个人。

相守,直到白发苍苍。

相守到老。

那样的宁静。

携手同行,人生之路。

足迹满天涯。

发如雪,鬓如霜。

便是最好的爱情见证。

风筝杂文随笔

我是最爱放风筝的。

每年到了三月份春风吹来的时候,我都梦想有一个风筝。因为我可以像书里写的那样,在空地上尽情的放,享受快乐。可是大人并不给我买。他们多半认为这是无用的东西,没有那闲钱买别的,况且家里经济并不是那么好。可是为什么连买风筝的钱也没有呢?小小的我心里郁猝的很。

有一次上街,走过一片空地。些微冷的风吹过,忽然看见有一只风筝在地上飘。我很想把它捡起来,但我不敢。那是一只彩色的蝴蝶风筝,特别漂亮,我跟妈妈说:“妈妈,你看,地上有只风筝。”妈妈却说莫去捡。我小声道:“可是不要钱呐。”妈妈却拉着我走远了。

不用说,心里当然是很难过的。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不给我买风筝呢。

但买不了,可以自己做呀。于是再长大一些,有一天在家里,我就自己做起来了。先拿几张不要的旧的`卷子,竹片和一些胶布,还有毛线。先把竹片削好,再跟纸贴在一起,我还用线把它缝好。再在尾部贴几片纸条,再用毛线绑好,最后画一些图案,就可以了。

我把风筝拿到外面,叫妹妹托着,自己便往前跑,谁知那风筝在空中打了一个转就跌下来了。我把它捡起来,又让妹妹托着,又跑,可是风筝太重了,飞不起来。

不过有一次却是成功了的,那是我和一个男孩子合作做的一个大风筝,用的依旧是不要的旧卷子,竹片,胶布,毛线。那天风很大,我们在田野上,他叫我托着风筝,他便跑。试了几次,才终于飞了起来。他拉着线,看着风筝飞的很高,而我则跟着飞着的风筝跑来跑去,心里很欢喜。

就这么一件简单的事却是我多年的夙愿,每次看见电视里的人放风筝就特别羡慕。每次上街看到店里挂着那些蜻蜓啊蝴蝶什么的各种类的风筝就特别想往。每次总是忍不住想,要是我也能放该多好。而那次放风筝算是满足我的心愿了。看着它飞得高高的,仿佛自己也飞得高高高的一样。

而现在,那只风筝已布满了灰尘,不知到哪儿去了。以后放风筝机会也很少了吧。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快乐的时刻!那是珍贵的纪念。

《记忆》随笔

多少个孤独无助的日子里,是你陪我度过。一声轻轻的问候,几句淡淡的话语,似一股暖流涌进我的心里。在屏幕的另一端帮我分担忧伤,化解着情绪。

那天心情很糟糕。上线,正好你也在。你先发过来信息,我一连几个嗯和噢,你问我怎么了,我说没怎么。半晌,无语。你又问我,到底怎么了,我说没事。你说,若是真没事,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我说不想自己的坏心情影响到你。就是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可有可无的人,是个多余的人。根本没人在意。

于是便问你:如果有一天我永远地在你的视线里消失,你会怎样?你说:不许你消失,你要消失,我就去你家里找你,看你还敢不敢消失。

你却不曾看见屏幕这端的我,不知是委曲还是伤心的泪水,早已掠过脸颊,打湿了键盘,打湿了我零乱潮湿地心里。

我说:我真想去死。你说:不许你这么说,听到没有,不许。我只顾自己伤心,没有回应你,你就不断的发送抖动窗口,像是那颗被牵动的心在颤抖地着急。不知道你是真的着急,还是只是句玩笑话而已。但是我必须得承认,那一刻我真的被感动了。试问天下,茫茫人海,芸芸众生,终日擦肩而行,又有几人会为我着急,哪怕是虚情,哪怕是假意。

只有你。

记得跟你说过,在我的生命里,目前为至,只有两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你便是其中一个,不管你愿不愿意,我早已把你放在了那个组里。尽管我们今生都不一定有机会见到彼此,但是能时不时地聊上几句,足矣。

可是现在,渐渐地少了你的问候,没有了你的只言片语。似乎生活都失去了部分地意义。忧伤的时候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把它连同眼泪吞进胆子里。

没有你,像是生机盎然的春季,没有了鸟语花香,姹紫嫣红,风景的美丽。

像是酷热的夏季,没有了那缕清风送来的丝丝惬意。

像是秋日落叶的雨季,没有了绚丽的阳光,温暖那坠落了一地的忧忧心事。

像是冰冷的冬季,快要冻结的空气中又倍增了些许的寒意。

看到这,也许你会笑我。但这是我内心真实的感受,我不想骗自己。并且还要表扬自己,终于有勇气把它写出来。是为了让自己记住,我的世界,你曾真真切切地来过。把你认真地放在我的记忆里。

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是因为不想让你和我一样无法把它忘记。

不管,不管你会不会把我记起,在我的记忆里,始终会有个你。

记忆随笔

看了满莲同学发的初中毕业合照,我很是诧异,几乎认不出我是我了。四十三年了,那个年代,我们普遍缺衣少食,毫不夸张地说,我们都是豆芽菜。

那时的我除了瘦小还不太愿意读书,总觉得读书没什么用,所以即使离学校三里多路,也不愿读寄宿,只能天天家里,学校的跑着,特别是刮风下雨的日子,打着一把破旧的油纸雨伞或戴一个斗笠顶风冒雨前行,一身水一身泥的,实在是苦不堪言。因此,迟到便是常事,起初班主任是批评教育,次数多了,就被要求写检查。和父母商量后,我决定来学校寄宿,一是想彻底解决迟到的问题,其实我也是很想进步,很想得到老师的欢心的,二是那时开始抓教育质量了,我也想有个相对好点的成绩,能够被同学看的得起。

我的寄宿生活是从初二一学期开始的,"行要好伴,住要好邻",决定和大我一点又诚实谦恭且学习成绩很棒的光富同学搭宿,从此他便成了我初中同学之中第一个亲如兄弟的朋友。

光富于我是益友也是诤友。和他相处的日子,回忆起来至今让我感到愉快,他不仅教我打多少米蒸饭才合适,一餐吃多少菜才能按家里的要求炒一次菜吃三天,饭碗要怎么拿沙子擦才干净铮亮,而且教我衣服要重点洗领口袖子下扁才能既洗得干净又省时间……有一回,我从家里带一个鸡蛋(其实是偷来的)我们蒸着做菜吃,我把个碗放在床铺的草席上,争着要试试打蛋到碗里的感觉,我把蛋在床沿上碰了碰,然后用双手用力掰开鸡蛋壳,一使劲,"哗"的一声,蛋清夹带着蛋黄滑出了碗底,掉在光富的草席上,光富只是一脸可惜地看着我,半点也没有责怪我的意思,我也垂着两手摇了摇头看他,叹了一口气。要知道,那个时候有个蒸鸡蛋下饭是多么令人艳羡的美餐啊!就这样,我们美好的希望顷刻间化成了泡影,留下了至今的遗憾。

我是班里不认真读书且有几分调皮的少数几个之一,我和光富成为要好朋友的初衷是想借助于他帮我提高学习成绩,因为老师说进入高中要凭考试成绩,而我又还想在高中再玩两年。因此,他有时帮助我,要我改变坏毛病,努力学习,我也无条件听从他的劝告。事实上我也在变好,记得有一次数学竞赛,我还考过班上第二名,那是我读初中以来绝无仅有的一次好成绩。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考高中又有了新规定,说是农村户口百分之二十五推荐上高中,我想,要是这样的话,任由我多么努力也是白搭。因为我不仅多次违反纪律,而且经常和班主任吵架拌嘴,有时他还被我噎得只是涨红着那张长满胡须的脸,说不出话来。气急了他就会指着我凶巴巴地说:"赖鸡婆不鳌屎鳌"(人不强嘴犟的俗语)。

游米果是我们班的大哥,头大膀粗,一脸诚实,是个为人诚恳,值得交往的好同学,因为他家在马坳镇下街头,离学校只有几百米远,我经常去他家蹭个饭菜苞米什么的。他是通宿生,不需要上早晚自习,所以有时间做些捕鱼捉蛤蟆的"课外作业",当然,我特别羡慕他的自由自在。

与其羡慕,不如行动,反正高中是读不了了,不如跟我米果大哥一起混混,说不定除了好玩,还会有收获。于是缠着大哥带我去捕鱼捉蟹。有一天,下了晚自习,我和米果趁黑摸到河边,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在河边摸索前进,我轻声问,这么黑怎么不拿个电筒啊,米果哥说,被别人发现了,渔网什么的都会全偷跑了。我在黑暗中点点头,从心里佩服大哥的.智慧。到了河里,河水只有膝盖深,我们撒网,放捆钩和歪嘴钩,忙乎到大半夜才回到学校,我轻手轻脚摸到床上,生怕被人发现我的行踪。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便偷偷起床,比平时上自习起得早多了。其实昨天我一夜都没怎么睡着,心里老记挂着那河里的鱼是不是进网上钩了。

记忆随笔

那是春的味道吧?我自言自语。

这样微小的情绪积蓄在心里燥动,春季里即将落去的夕阳里引发了我无限的欢乐。我相信,春天里的一些东西,在很久以后我都仍然会记得。一个慵懒的午后,一个轻松的梦境,一束暖人心脾的阳光,像是手中细细的沙,透过我的指缝,暖暖的倾泻于这个蔚蓝的城市。

忽然间就觉得心暖暖的,流于指缝的漏光,倾斜着时间的方向。

那些纯净的少年时光。

那些仰望着未来的方向。

那些一路奔跑不曾停止的梦想。

就在这一刻肆意的张扬。

其实很多时候,我开始有些茫然,我不知道我该如何去选择一些事,接受一些事。事实上,在选择与放弃之间,有时候对我们而言,是残忍的事情,可是,我们要接受。

可是当我慢慢的看见三月的时光只有几天的时候,才发觉,一些你不曾注意的东西,已经慢慢的消失于记忆。

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很多不知道的事都被我们无情的丢于记忆里。然后,在很久之后一个春意盎然的季节里,突然间就觉得自己老了。

然后,在这个温暖的`季节了,我们感叹着,怀念着好的,坏的,有的,没有的,那些曾经看似稍纵即逝的瞬间。

时间是什么,一种美丽,还是一种哀伤,或者是两者的结合,一种美丽的哀伤。不知道是24小时太容易过了还是时间真的太短,总之我们发觉,长大了。

不是吗?

曾经单纯的小小少年,经过岁月的磨练,变成了成熟的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曾经扎着羊角辫穿着好看的花格裙子跳皮筋的小姑娘再也不会和以前一样蹦蹦跳跳的因为别人的赞美而红着脸跑开。

记忆温暖如花,我突然想到这几个字。

都已经成为有责任勇于承担的大人,偶尔也会在他们繁忙的眼光里瞥到那一抹年少时的单纯。

偶尔停下来的时候会怀念小时候互相追逐玩闹嬉戏的时光了吧?

但是常常会发现很多人把年少的美好锁紧记忆的盒,每天忙于匆匆的上班下班,每天忙于繁琐家繁琐的事情。

潘多拉的盒子打开,带来了灾难,战争,痛苦,流离,但是人类记忆的盒子不一样,它带给人们的将是无尽的欢乐,间接夹杂对流失的时光的无限感叹。

人们常说,“一年之际在于春”,或许是因为春天是一个万物苏醒,百花争艳,生机盎然的季节吧。又或者,在劝诫我们要珍惜美好的时光。

曾经为了流逝的时间而苦恼,然后,在某个春意苏醒的暖风了,忽然心门唰的被打开了。人回忆过去固然好,但是,新的时间,新的记忆,新的地点,以及新的你,随时都在提醒我这世界的前进。

所以,我们要前进不是吗?

记忆温暖如花,未来一路璀璨。

记忆随笔

接送学生是个辛苦的工作,尤其是冬天,车内外的温差极大,每当有学生上下车,我都要下车帮学生检查所带的行李,以免遗漏。为此学生和司机师傅也曾劝我不用下车,说别的老师就从来不下车,只是叮嘱他们拿好东西,注意安全。我知道他们是好心,生怕我感冒,但我天性如此,无法改变。

谁知怕什么来什么。那个冬天特别寒冷,我在周五送完学生就感冒了,周末接学生以前还在吃药打针。我本想请假休息,但考虑到学校临时派老师会因为各方面生疏影响工作,于是硬挺着去了。在车上昏昏沉沉睡了一路后,我忘记了自己的病体,又开始下车帮学生拿行李,安排座位,由此加重了病情,回来后就发烧咳嗽不止,只好利用每天的空闲时间去诊所打吊针。

一天中午,我刚刚挂上吊针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睡梦中忽然听见有人急切地喊我,勉强睁开眼,原来是李栋来看我了。就在前几天,李栋因为家中有事请假了,今天刚到学校就听说我感冒打针,告知老师一声就赶来看我。我知道那时正是上课时间,就让他赶紧回学校上课,他却死活不走,说他不放心我,要等我打完针陪我一起回去。看看再有一节课就放学了,我只好默许了他,让他陪我说话,跟他一起回校。一起看病的人看到我们如此亲密和谐,都不仅竖起了大拇指,连连夸赞李栋懂事,我会心地笑了。

时间在我和学生们的友好相处中很快地过去,转眼就到了期末。按照惯例,考完试,学校每年都要举行家长会,以期实现家校互动。为了更多地了解孩子的情况,大部分家长都按时到达学校,在听取了校长的总结、家长代表发言和学生代表发言后,家长还要随孩子所在班级到教室,查看学生作业,听取老师对各个学生的评价,之后家长会才算正式结束,家长便带孩子回去,学校也不再派车去送。

给学生开完请假条,我刚刚回到宿舍,就听到一阵敲门声,原来是李栋和他的父母。刚进门来不及寒暄,李栋的母亲就迫不及待地对我连连表示感激,说李栋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孩子,在家时稍不顺心就脸红脖子粗的一蹦三尺高,他们气得没法,就把他送到这儿。自从我接手这个班级以后,李栋渐渐变得懂事了,不但不跟父母顶嘴,还常常帮他们干活,关心他们。李栋的母亲还说,孩子经常在家夸我,说我待人和善真诚,是他见过的最好的老师,准备春节期间去看我。

李栋一家三口走后,我陷入了深思: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埋怨孩子如何不听话、如何无药可救,但我们从没有从自身找原因,我们从来没扪心自问过,我究竟为孩子付出了多少?我真的了解孩子吗?在批评指责以前,我们是否考虑过他们的自尊和感受,我们是否真的懂得他们的所思所想。其实,孩子原本都是纯真可爱的,关键看你是否能真正地看懂他们、理解他们、尊重他们,是否是他们的`知心朋友,是否把他们当朋友一般看待!

在这届学生还没有毕业时,我就离开了那所学校,开始了新的生活,但在闲暇的日子里,我总是不自觉地回想起曾经的过往和美好,想起那些可爱的学生,那段经历成了我今生最难忘的记忆。

《记忆》随笔

炎热的八月,约即将离开乐山的高中同学玉英见面,来到沃尔玛,我们碰头了,也许都不喜欢热闹的缘故,不约而同想到婺嫣街的“小屋里”。当然于我而言,这地方还有另外一种情结。

这是一家乐山特别的小书店,仅有十几平米,处在背街一个极不起眼的台阶上,因为她的主人,因为经营的内涵和宗旨与古嘉州深沉的文化那么和谐,所以大凡乐山爱书之人都知道这个地方。

十几年前,儿子在少年宫胡建老师那练毛笔字,经他推介,为儿子买练习毛笔书法的书籍来过,仅此一次,却印象颇深:小、旧、静、雅、墨。

记得这书店名取得充满文化:“文翰书店”。迈上台阶,一位五十多岁留着长发的男子(后来得知他是乐山的书法界人士王晓庄先生,这家书店的老板)正和几位年龄不一的人在悠闲地交谈着,看到有顾客到来,他慈祥地看我一眼,然后问:需要什么?报了书名后,他又缓缓站起身,从有点杂乱拥挤的书架上取下那一套厚厚的精装书来递给我说:“36元”。以为听错了,我愣了一下,这里面有八本呢!我重复问一遍“多少呢?”,他还是轻声说:“36元。”

环顾四周书籍,发现其它书店买不到的文学、艺术、人文、历史、乐山轶事稀奇书,这里好像能寻到,只是书的陈色不好,没有新华书店书那样崭新光洁。可能是面积不够,不光书架上挤满了书,而且桌子上、凳子上、平台上也歪斜地躺着一堆一堆的书,墙上挂着几幅书法作品,字迹潇洒刚劲、古朴自在,落款:王晓庄(那时不知道作者是谁)。侧耳一听,这几个人可不是随便在闲聊,而是谈论嘉州画派的一些画家、书法家、画作、书法作品,由此可以推测这些人肯定是爱书法绘画艺术者。自然这老板也在我的心里提升了形象,不是一般的书商,这书店定有来头和自身的存在价值。

十几年前匆匆几分钟于小书店的驻足,十几年后的今天留在心底的感觉还是那样清晰醇厚,就像一位载着嘉州文化的老者在召唤你的记忆。

带着昔日印象,再次走近这家书店,台阶还是从左右两边上去;招牌还是那样不显眼,只是没有了“文翰”而变成“小屋里,独立书店”,店名字迹清秀,没有洒脱古朴味,像一位小家碧玉的姑娘,登不上大雅之堂;店门还是两扇旧门,上半部两块玻璃,下半部两块木板,四周再加上两个门框,斑斑点点,紧闭双门,要不是门上挂了一块小木牌写着:营业中,open,我还以为今天不营业;门面墙还是灰色的水泥,深浅不一;推开门进去,随便一看,桌子、凳子、书架、陈设还是那样陈旧,没有原先的老板,只有一位戴着黑框眼镜大学生模样的文静妹妹坐在桌前,我们的进来没有没有引起她多大的兴趣,还是那样坐着,看了我们几眼没有招呼我们。同学有兴致,拿出手机说照几张照片,我这才慢慢发现这里原来增添了许多与以前不一样的小主题:回到乐山、旧时光、爱书的人终会相遇、明信片、低语,姑娘桌上摆着一则用红笔写的广告:七夕节买书优惠,送六张明信片。一一照下这些,感觉她似乎变了,从一个充满书卷艺术味的大家闺秀变成一个缺少城府的俗家少女,既没有文更没有翰。再看摆放的书籍,有当今小说、杂志、关于乐山各类书籍、文史资料,大部门是卖的。有几个书架上翻卷的书是供大家免费阅读的,咋一浏览,内容更适合年轻人,对于五十岁的我来说,兴致不大。两旁的两间屋子掩着,偶尔传出几声微弱的说话声,这里就是喝水看书与友独处闲聊之处。屋子还是这屋子,那种大雅和文翰却消失了,一阵失落的遗憾包裹着自己。

不过,转而一想,既然受同学提议来了,况且我们本身就不是来看书的,还是坐坐吧。

于是我们问看店妹妹是否有位置,她的回答让我们有点失望,我们两个无奈对望一眼说:只有离开另寻他处了。正当我准备离开时,屋里出来三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说要离开了,趁机赶紧进去占领这间屋子。我们分别喝了两杯柠檬冰水,三十五元。可能店主想继续保持这份旧,没有桌吧,我们的杯子就在三根老旧的长条木凳上,两张三人沙发凹凹凸不平,年代长久,坐下去软软的,可能要塌地的感觉,屋子里的书啊、杂物啊凌乱摆着。还好,她确实安静的出奇,是个会友、闲谈之处,安静中能让你轻松惬意,坐在这里你不会担心有人来打扰。接下来我们就从同学的学术谈起,然后跨到工作、家庭、子女、自己见闻等。可能我们的谈话很投入,不知不觉几个小时就过去了。

走出小屋,失落减轻了些,可能记忆中的小、旧、静还依然留着吧。

第二天,恰巧遇到教过的一位学生,她正好一直住在小屋旁,和她说起现在的小屋,我们都有同感。后来,她说:这小屋是王晓庄先生的住家屋,因为他生病忙不过来,暂时转给一个在商业银行上班的叫武叶的年轻人,转让时晓庄先生要求保存原来的风格,可后来年轻人自己没时间,就廉价请高校的学生帮看书店,自然书店的内容和经营目的就改变了,这令晓庄先生大为不满,准备到期还收回来继续经营。

这番话让我欣慰,又充满了期待。

某一天,我一定还会再来,但愿能找回最初的记忆。

《记忆》随笔

我有一年多没有回老家了,老家留给我的感觉就象是一扇门,只要推开近在咫尺的这扇记忆的门,满目就会是令人心动熟悉的印象,泛着青光的石壁的家屋,农家院子里特有的气息,再一想还能回忆起小小的花团锦簇的花园,母亲有时候笑得豪爽也会骂得响亮,更多的时候是从清凉凉的水缸里舀水洗衣洗菜哗啷哗啷刷锅的声音,傍晚热腾腾的饭菜上桌了,这时候就是母亲最有空歇来总结我的一天的时候,拿我的小花园做捻子来数落我的劣迹了。

这是我对少年时候的回忆,我的母亲现在守侯在自家的这个院落里。三间正房厅堂刚刚不久粉刷一新,西面是晒庄稼的平房兼厨房,夏夜顺着梯级爬上去乘凉最惬意了,平房最南边的位置是穿廊和大门,东南位置上过去的厕所已经改建成洗澡间,而东边靠墙的地方一直到正房的窗户外面,就是我少年时节经营的小花园,这两年在这个位置放着一个硕大的花盆,里面种植着一株繁茂的栀子花树。我曾经的小花园里边不仅仅是种的一些开花植株,有的时候是一棵大蓖麻树,有的时候是三棵茄子、两行辣椒、一簇西红柿,男孩子种花本来就不是什么出息,母亲对我种的这些东西看似毫不在意漠不关心,但是她对我的功课学业的督促里我觉得都是由此有感而发的,所以我刚一离开故乡她就锄走了小花园,对于那些花花草草我没敢就问,只是旁敲侧击地问道,长在墙里的那棵巨大的冬青呢?母亲只淡淡地说“生了腻虫”,其实我何必问呢,惹得母亲搪塞我,只因为这棵大树给我的印象太深了,那么茂盛地长起来郁郁葱葱的生命力更不会生虫子的。现在的这里是一棵我不熟悉的栀子花。

母亲在后院里还种了一棵耐冬树,去年我回家发现它结了两颗饱满的籽粒,我趴在后门上往里边看,母亲就烦躁地嘱托我说,“你别去动!”而有一天那几个成熟了的棕色栗子状的果核包裹不住、从壳盘里跳将出来、散落在泥土上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跳进后院里去,把它们捡出来放在后门的门台框子上,我看到母亲看了一眼似乎嘟囔了一句什么,就再也不管了,那几颗种子,还有我。

我们家的后院墙外面还有院子,原来那是大家胡同里三两家子抄近走的路,如今被母亲用乱石垒起来成了个小院落,种着一些大叶的蔬菜类还有大片的粉豆花,我知道粉豆花的种子是二十余年来一直延续繁衍下来的,从我童年以及少年的时光起,我就知道就算不加管理,每年从石缝里也有碧绿的叶芽密密匝匝地生出来,长成一丛一丛的红梗绿叶的花堆,只要有人能浇上一点水就可以了。

母亲带着上小学的外甥生活在一起,那是一个精灵淘气爱捉弄人的、跟我最亲又最敌视我的顽皮孩子,我允许他接近我只是因为他比我小时侯要聪明得多,如今提倡素质教育的情况下小小的孩子就很有些素质了,我记得妹妹给我看过他那一摞从小积攒到今天的绘画作品,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天赋的绘画才能,其素养和技法都让我有些咋舌,可是这个孩子的顽劣尽管只敢施加于我而一显身手,我还是能忘我的同时加以容忍,因为他与我自己童年性情的差异而心生一丝隐忧,不过我看到他的母亲可以把他管得规规矩矩,童心还是有所惧怕并不能随心所欲地逞凶,在人生之初抑制不住的能量与将来踏上社会对自己理性的驾御,这其间的调节和适应还是要有一个约束和节制的程序,自我性情意志的勃发与社会环境的容忍程度,在中国的教育以及父母的培育当中还是有一定的尺度可把握,中国的父母懂得适度的教育,我的童年就感到教育的压力。

不过令我感慨的还不是这些。有一天这个孩子放学回来,手持一根树枝在作拨草寻蛇状的玩耍,最后他琐定的目标是母亲的那棵栀子花,一棍下去就拦腰劈下一条主杈下来,母亲发现后怜惜地说了一句并未责难,我正偷偷等着看母亲的反应呢,童年的我是不敢如此为所欲为的,我对母亲的畏惧是发自心底而不是装的,这样我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被严加管教如我者其实是背道而驰更没有出息了,现在相对比较开放环境里的孩子的确要更加的聪明,在我自己动手搬土养花的少年时光里我却并没有完成适足的开放,现在更有活力的孩子却只对纸面上的鲜艳能够发生更加充分的兴趣了。

《记忆》随笔

都说人上了岁数,眼前的事过眼就想不起来了。可是有趣的是,越久远的事情却越记得清清楚楚。我现在就是这个状态。

我家胡同口住着一个哑巴老头,很凶,如果有人稍稍对他不敬,他就会大吼大叫,所以,这片儿的居民都躲着他远远的。哑巴老头喜欢拿个马扎子坐在太阳地儿,一边抽着烟袋锅,一边晒太阳。

有一天放学经过他身边,看到他没有抽烟袋锅,而是用废纸卷的烟,我就拿出我用过的废本给了他。当我走近把本子递给他时,他先是一楞,我说给你卷烟,懂了我意思后,他裂开嘴笑了,满脸的皱纹挤到了一起,哇哇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话。从那以后,每次经过他身边,他都哇哇地冲我喊,冲我笑。

有一天,一个邻居找到我让我管哑巴老头要烟袋油子,说他家孩子涨肚子,用烟袋油贴肚脐就能好。抽烟袋的很少了,而且哑巴老头很倔谁要也不给,所以找我给他要。我跟哑巴老人说了我要烟袋油,他赶紧拿出烟袋,装上烟,狠狠地吸着,年纪大了老人也很少吸烟袋锅了。过了一会儿,老人就给我抠了一块,邻居很感激。我时不时地管他要烟袋油送人,每要必给,哑巴老人也乐得睁只眼闭只眼。

后来哑巴老人被儿子接回老家了,他家亲戚给我妈妈一个小瓶,里面装满了烟袋油子,说是给我的。哑巴老头是一个心存感恩的人,我只是给了他我不用的东西,他却还给我厚重的回报!

我家对面住着一对老夫妻,我叫他们黄大爷和黄大娘。

那个时候大人们的娱乐就是玩扑克,还有就是听广播匣子里的节目,没有电视,没有麻将,四个人凑在一起打扑克,是人们闲暇时最快乐的活动。

黄大爷特别爱玩扑克,玩到兴奋的时候就站起来了。那天在我家玩,我刚好放学,进屋的时候看到黄大爷站着呢,可能是快赢了,正好我要拿箱子里的本子写作业,就想也没想搬走了黄大爷的椅子,这下可出大事,赢牌了的黄大爷,得意万分,往下一坐,摔得结结实实,大人们笑成一团,黄大爷这一摔好几天不敢走路。我也得到了教训,做什么事不敢毛毛草草,不记后果了!

女儿约我看电影,她要带我重返电影院!票是在网上买的。走进影院,仿佛进了星级酒店,红地毯,皮沙发。我选了《蝙蝠侠》,坐在舒服的椅子上,吃着玉米花,思绪回到童年。

那时候电影院特火,买票得排好长好长的队,还不时地有夹塞的。售票口很高,还只能伸进一只手,来了一场好电影,连站票都得找人买。查票员那个牛啊,拿个手电筒晃这个晃那个的,追得没买票的人到处躲。

小时的我特别爱看电影,有一次我央求妈妈领我看电影,妈妈不去,我就一个人去了,来到影院门口,只见人头攒动,吵吵嚷嚷,卖瓜子的小贩一份挨着一份,用来量瓜子的杯子外面看很大,里面却用纸厚厚地糊了一层又一层,这样就可以少装瓜子了,真是奸商!

电影快开演了,我跟着检票的人流挤进电影院,个子小,目标小,没人拦,顺利过关。我找到一个偏点的位置坐下,一会儿,我两边的座位都来人了,我就不声不响地坐在两个座位中间。左边的人以为我是右边人的孩子,右边人以为我是左边人的孩子,安然无事。

电影结束了,我走出影院大门,看到妈妈:“就猜到你来看电影!再这么野,打折你腿!”夜空一轮月亮宁静皎洁,星星诙谐地眨着眼似乎笑我顽皮。我拉着妈妈的手满足地回家了。

小时候家里经常停电,所以像油灯,嘎石灯,蜡烛家家必备,蜡烛头我就攒着。红的放在一起,白的放在一起,一攒就攒到过年。过年了姐姐们刷墙糊棚,剪窗花,贴年画,干干净净,漂漂亮亮迎接新年!

我到外面折回几根样子好看的干树枝。把积攒的蜡烛头拿出来,放到铁茶缸子里,然后在炉子上把它们融化了。化蜡烛液可是得有耐心的,蜡烛液太热了烫手,冷了又会凝固,好费心思呢。看着红红白白的蜡烛液渐渐地融化,我赶紧左手拿树枝,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插入蜡烛液里,等手指沾上了蜡烛液飞快地捏在树枝上,直到蜡烛液凉了再轻轻地抽出手指,一朵红里透着白的蜡烛花就在枝头开放了,做好了几支插在花瓶里,放在窗台,阳光照射下,晶莹透亮,别有一番情趣!

我乐此不疲,年年做蜡花,还送给别人家。赠人蜡烛花手有烫伤,为添新年乐烫伤又何妨!

岁月悠悠,每每想起童年的小事,仿佛昨日,时光带走了黑发,带走了身边的亲人,带不走的童年记忆,深深地烙印在了心底。

《记忆》随笔

是秋吧,记不得了,只是一个金色的早晨,小女孩迷糊着眼躺在床上,手习惯性地在软软的枕头下摸来摸去,直到碰到那个东西——一袋雪饼——她的早餐,她才满意地睁开眼。瞧着饼干,眼儿弯成了月牙,跳下床,头上的羊角辫睡得歪歪的,她鞋地穿反了,跑到大门口,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那个在打扫院子的女人——她的母亲,身着白色的长裙,头发柔顺地披在户头,手里拿着扫帚,听到声音,她回过头,小女孩笑着摇动着手里的饼干,仿佛那是她的战利品一般,脸蛋儿红扑扑的,门牙掉了,一笑显得甚是滑稽可爱。女人也笑了,她用手从肩头滑下的壮举发拨到耳后,露出洁白的面容,金色的阳光俏皮地落在院子里,女孩幸福的笑脸更是灿烂。

分不清那是梦是现实,十几年间的一切,都在悄悄改变……。

小女孩也不再是那个会因一块饼干而开怀的小丫头了,她长高了,长长的马尾,厚厚的眼镜,嘴角幸福的笑,仿佛长了翅膀,轻轻飞走了。

她不会再顶着睡得乱七八糟的头发到处跑,没有会认为那叫天真;她不会再笨笨地将鞋子穿反,因为那种童稚已荡然无存。

不止是可笑的童年,连现在,也如梦一般。

如一场戏剧般,女孩慢慢地走着,身边的人聚了散了。前一刻还和你有说有笑的人,下一刻也许就会在背后捅你一刀,不断地接触着各式各样的人,不断与各式各样的人分道扬镳。每个人都在笑,笑得虚伪到恶心,朋友们一个个都离席,最后只剩下满地的残渣废墟。

可是啊!无论这个世界有多么绚烂,女孩只想倾尽所有,仅用画笔将黑白漫画的记忆上色编框,让那日清晨的灿烂,定格于记忆中,永不流逝。

记忆随笔

1958年3月,我转业来到北大荒,参加了勤得利农场的建场工作。5月初,我正在山里伐木,突然接到队部的命令,调我们伐木小队回去烧荒。

烧荒那天是南风,指导员曾宪荣叫我们每人准备一把桦树枝,如果火烧出防火道,赶快打灭。早晨7点钟,下达了点火命令,看吧,一根根火柴点燃起星星之火,转瞬间便烈焰腾空,浓烟像乌云翻滚,火苗一窜一窜犹如一条火龙,翻、转、腾、挪,噼噼叭叭作响。有时风势一猛,火头便窜起丈把高,实为热烈壮观,使人不禁想起《三国演义》里火烧赤壁的故事。

我们正痴迷地看着烧荒的奇异景象,突然大风骤起,真是风助火势,火借风威,烈火腾空而走,不一会儿就烧出好远。

突然听到有人喊:“不好啦!跑荒啦!”指导员赶紧命令打火。于是我们展开了追赶火头的战斗!

烧过的草原一片乌黑,枯树朽木还在冒着黑烟。那时我们转业官兵,只知道服从命令,大家争先恐后深一脚,浅一脚,拼命往前追。可风越来越猛,火越烧越大,越跑越快,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累得满头大汗,追了好几个小时,还是追不到火头。追到下午两点多钟,连累带饿,实在走不动了,我们便在一棵大桦树下歇息。

我们坐下后,发现两只大鹰在头顶盘旋,一看,树上还有个老鹰窝。有人说,窝里一定有鹰蛋,何不掏下来烧着吃。于是有人来了情绪,开始爬树了。可刚爬到半截,两只大鹰怪叫着猛扑下来,吓得那人再不敢爬了。我来了虎劲,说你下来,看我的!于是,我戴好帽子,踩着战友杨长业的肩膀上树了。两只大鹰又俯冲下来,树下的`人一边呐喊一边扔棍棒,大鹰飞走了,如此三番五次,大鹰终于再不俯冲了。爬到大窝底部,我够不到窝里面,只好将窝底部的树枝一根根抽出,露出一个孔隙,我伸手一摸,湿乎乎的,掏出一看,是四、五斤重的大狗鱼,一共三条。窝里根本没有蛋,有两只家鸡大的幼鹰。我把幼鹰掏出来,扔给下边的人接住,后来拿回队里饲养,可惜都没养活。

那天晚上5点多钟,我们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队部,刚吃过晚饭指导员命令,要继续打火。指寻员老曾是汽车兵出身,他亲自开拖拉机拉着大爬犁,带领我们去追火头。可追了大半夜,也末能追上火头。

次日清晨3点左右,返回的拖拉机不慎开进了一个水泡子里,坐在爬犁上睡着了的人可倒了霉,棉裤全灌饱了,寒风一吹,一会儿又冻硬了,我们坐在爬犁上直打哆嗦。又过了两个多小时,我们才回到居住点。当爬犁离我们居住的帐棚只有五、六米远停下时,可有的人冻得不会走了,只好由别人背进了帐棚。我咬咬牙,硬是自己爬进了帐棚。

那次烧荒跑了荒,我们没有受到处分,听说别的队要开垦的荒原,也被我们这次跑荒给烧着了,省了他们的事儿。后来三分场的大部分耕地,都是在我们这次跑荒的范围内开垦出来的。

记忆随笔

进了自己的空间,今天又自动换了一副背景,意外的让我很喜欢:

白衣蓝裤子的少年和蓝色长裙长发飘飘带着花环的少女,一起靠在路边的栏杆上看樱花树,飘落的樱花一片片,护栏上的鸽子自在的走来走去,毫不顾忌地从少女提着的篮子里啄食。他们的身边挺着他们的单车,一切安静安详美好,我还能想象他们之后少年骑车带着少女回家的样子,少年努力挥洒汗水骑车,少女高兴地唱着歌为他加油鼓劲,让他高兴,让他开心。

我能记得那时候带你回家的样子,一路上的`桂花飘香,我骑车带你回家,一路上只有我们,我要你教我唱了一首歌,心语心愿:我要控制我自己,不会让谁看到我哭泣.......

一句一句地教我唱,你是小燕子,爱唱歌的小燕子,一定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爸爸的宝贝疙瘩,否则怎么会那么快乐呢。那时候我们都不懂爱,也许你懂,但是我不懂,到现在还是不懂。

那时候骑单车带你回家只是觉得辛苦,现在想起来,原来我也有过和少女那么浪漫的时候,会觉得特别的美好,特别的幸福,也许我早就忘了,那首歌还在我的脑海里回响。

不懂爱的一直是我,固执的只顾自己的,我向往一切美好浪漫的事情,却一件也做不到,害怕错误,害怕瑕疵,直到某一天明白,我要的美好这世界上不会有了。

听说你现在变得非常漂亮了,我虽然没有看到,但我相信,你和我一样的有着大眼睛,否则怎么会叫做小燕子呢。我不会再见到你,你也不会再见到我了,就让一切记忆模糊,曾经共同经过的风景,一起唱过的歌,就做一个记忆中的插曲,偶尔想起,微微一笑,却什么也不会在意,这样挺好。

《记忆》随笔

行走红尘,时光流逝,当我梦醒回眸时,才发现:故乡成了远离的记忆,亲情却是深深地烙在了心里。

——前言。

(一)童年里的焦焦馍。

在我生活的记忆里,最好吃的馍饼之类莫过于烙馍。

烙馍的锅是用铁水铸的圆形的一片,直径约一尺大小,中间凸起,下方均匀的留着三个小爪,它有一个名字叫鏊子。而烙馍则是中原百姓家最普遍的面食吃法。我一直以为它是起源于我的家乡。但看了张炜的《九月寓言》,传奇般的对鏊子的描述,我有些不确定了。

但这与我的内心情感无关,烙馍已离我远逝,它成了我对童年的怀想,对亲情的思念。

烙馍费时在和面,面一旦和好,分成鸡蛋大小的剂子,用小擀面杖擀时一分钟能擀三四张,面剂在擀面杖下神奇的转眼间薄如纸样的透明。放到烧热的鏊子上一挑一翻即熟,几分钟就是一大摞。这活需要的是麻利娴熟的技巧,不然就会是一张薄面片,一挑非破即皱。动作稍缓眨眼间黑糊过火。一大家子人吃一顿的烙馍,只要开火,也就是十来分钟的事。烙出的馍软筋耐嚼,面香可口。夹了适季的拌凉菜,更是爽口开胃,五六岁的少年,每顿也得三四张方能过食欲之瘾。

家里烙馍,是由姥姥和母亲操作。到了姐姐长到七八岁时,擀馍翻馍的手艺娴熟的程度已和母亲相当,与母亲配合默契,丝毫不乱。

每当烙完最后几张,趁着鏊子未凉的温度,母亲就会拿出三四张馍抹上油,撒上一些盐,然后对折成长条,放到未凉的鏊子上焙烤。等鏊子凉透,长条的馍上散布者点点焦花,成了烙油馍。为了方便拿着吃,母亲把馍一切两半,递到等在一边垂涎欲滴的我的手里。油馍吃到嘴里焦软酥筋香的美味层次分明,回味无穷。

另一种衍生烙馍,就是焦焦馍了。焦焦馍与烙馍的不同之处就是里面放了盐和芝麻。烙熟后晾干,吃的时候在火上烘烤一下,就成焦焦馍了。焦焦馍最主要的一样添加成分,是从鸡胗上揭下的焙干的鸡食皮粉,它的功能是对小孩积食消化有奇效。但过去的我不太知道它其实是为了哄小孩吃鸡食皮克食,却以为焦焦馍放鸡食皮是为了增加馍的焦脆酥香。

烙焦焦馍不是为了吃馍,而是为了给孩子克食,它已不是为了吃馍充饥,把它当成了哄孩子的糖块一样的零食。不管是儿童那时还是现在,糖块和焦焦馍相比,糖块都处于劣势,可口美味的程度无法与焦焦馍相比。如果不知道它的克食功效,我依然相信,因为加了鸡食皮而香酥美味。

至今想起,却知道了,这香酥美味,其实是一种母爱在心的浓浓亲情。

烙馍、烙焦焦馍成了我童年记忆里最美味的零食,成了我对童年最美好的见证。

烙焦焦馍成了我最难忘的母爱亲情!

(二)糖角里的雪花。

现在的食品店里,已看不到一种小饺子形状一样的称作糖角的食品了。然而,糖角却是充满了我对这种食品甜蜜美好的记忆。

在一个雪花飘飘的黄昏,我远在故乡的、长相和妈妈一样的姨带着满面倦容的笑脸走进了我们的家门。

姐姐兴奋地迎了上去,激动地喊了一声;妈!

我也跟着喊了一声;妈妈。

姨随意把包袱扔到了一边,抱起我说;哎。小星都这么大了,会叫妈了。好孩子,我不是妈,我是姨,叫一声姨!

妈妈。我第二声叫出,依然是妈妈。她长得和妈妈一样,还和妈妈一样亲切,有同样的气息。

姐姐说;他就知道看脸,等妈回来了,他就会叫姨了。

姨放下我,打开包袱,拿出了一个纸包,说;小星,看姨给小星买了好吃的点心,糖角。

我拿着一个糖角,咬了一半,看到糖角里藏着白色的雪花。

姨的到来,带来了故乡的甜蜜,飘着洁白的雪花。

我童年里吃的糖角,是从故乡带来的,它有一个我起的独特名字,叫糖角雪花。

以后的日子里,我依然爱吃一种叫糖角的点心,但都没有那次的好吃。到了最后剩下的碎渣,也留给了记忆里的甜蜜!

(三)魂兮归来。

在我幼年的记忆里,最温情和神秘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母亲为我叫魂。也许,这一刻神圣庄严的仪式在我呀呀学语时就已开始,一直伴我度过我的少年时代。但这美好温情的记忆,将会伴我一生。直到我有一天又开始回到母亲身边,成为她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开始享受它温存的爱抚,从新感受她对我的爱的呼唤。

小的时候,每逢摔倒,被母亲扶起后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掸土看伤,而是就地用手掌虚空抓着,嘴里轻柔温存的呼唤着;星儿不怕了,星儿回来了,星儿一起跟妈妈回家了。然后,才是掸土和擦鼻子抹泪的劝哄。那时候只要不是有太大的身体摔伤和意外,我的哭声总会在母亲的呼唤声中戛然而止破涕为笑,等母亲叫完后,幸福的跟着母亲或是被母亲抱在怀里回家。

这种简单的仪式就是叫魂,如果不做及时的呼叫,魂就会离开躯体,遗落到当地。而后,会因为惊吓产生疾病,发烧或是厌食等其他症状。小孩儿失魂最明显的症状是,半夜睡不踏实,一次次产生惊悸的颤抖。

病症出现时的叫魂,要比当时的叫魂要郑重复杂得多,那一刻也充满了母爱的温情和诗意。

夜晚,万籁俱寂,明月当空,星光灿烂。母亲牵着我幼稚的小手,走出离家门十步远的地方蹲下身,然后在地下画出一个十字,让我蹲在中间。等我蹲好后,母亲的手开始由外向里虚抓。每抓一次,轻拍一下我的胸口。抓过三遍后,第二轮再抓时,轻声地呼唤着我的小名;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然后,又是三次虚抓、呼唤。到第三轮虚抓完后,呼唤就充满了温情和欢欣,似乎看到了她宝贝儿子的回归。星儿,回来了,不害怕了,跟妈妈回家吃饭了。星儿,回来了,不害怕了,跟妈妈回家睡觉了。星儿,回来了,不害怕了,回家看爸爸了看姥姥了。

星儿不害怕了,星儿回家了,星儿回家吃鸡蛋吃大苹果了!

第二天,一切症状消失了,我真的比平时能多吃一小碗饭了。没有了不适,多了一些跑动和欢乐!

而那一个又一个的夜晚,却一次次刻在了心间;一次又一次温情庄严的场面,印在了我的眼前;一声又一声轻柔的爱的呼唤,让我重温时泪流满面!

如今的一次次魂飞天国,却不希望尽快返还,只愿看到您慈祥的笑脸!

月亮升起,星斗满天的记忆,你一次次依然在呼唤着;

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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