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优秀16篇)

时间:2023-11-26 14:54:07 作者: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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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随笔

过年了,哪个字和年字组成一个词都显得吉祥喜庆,显得有传统佳节的特殊气氛、非常的有年味儿。年货,年面,年糕,年画,年饭,年饺,年猪……。少年时代,我在一年当中最盼望的是过年,过年最盼望的是宰年猪、吃猪肉。这最朴实最原始的一盼一吃就是365天。

年猪,顾名思义就是用于过年而宰杀的猪。

年猪从集上买来到育肥出栏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为什么叫出栏而不叫宰杀呢?那个年代,养猪户和个人绝不准许私自宰杀生猪,只有育肥出栏交到供销社,再由供销社按猪的肥瘦级别发给猪肉票,养猪户凭肉票才能买到猪肉。这一程序现如今看起来有些难以理解,自己辛辛苦苦喂养的猪没有一点自主权,是何道理?那个年月就是这么个理儿!

正月里来是新年,家家户户买猪仔儿。年猪在正月里买到家,看着圈门上贴的红春联“肥猪满圈”,童年的心里就充满了无限希望。我趴在猪圈墙上,看着摇头摆尾的小猪崽,心里头美得屁颠屁颠的,嘴上还念念有词,小猪小猪你快长大,长大长肥就过年啦。过年好哇,过年卖年猪就能吃上猪肉啦。这就是一位少年当时最真最纯的美好心愿。

越是没粮越要养,这是当时的硬道理。因为猪就是工分,猪就是粮食,猪就是零钱凑成的整钱,猪就是孩子大人一年所盼的猪肉、新衣和鞭炮!那时候养一头猪就相当于一个劳动力在挣工分。生产队根据每家猪的大小轻重和肥瘦程度,由社员代表评定工分。人多劳动力少的家庭哭着喊着挨冷受饿也得养猪,我们家就是这样的户。

喂养年猪最难熬的是春天。人都吃不饱,猪又不能喝西北风,怎么办?穷则思变,那就得钻窟窿盗洞。凡是猪能吃的都磨成粉沫,象玉米的秸秆,晒干的红薯秧子和青草,还有树皮树叶,只要是粉碎机能粉碎猪又能吃的东西,通通都是喂猪的好饲料。每天的刷锅洗碗水烧开后,沏开粉沫,再撒一把粮食,一把麦麸,或是一把红薯干粉儿,也就算是猪的美味佳肴了。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每天中午和晚上放学后,一项重要的活儿就是给猪挖野菜,剜绿叶儿。猪是杂食动物,只要是青绿的东西都能啃上一口,绝不挑肥拣瘦。

夏秋是年猪最能填饱肚子的季节,也是年猪生长发育的最佳阶段。夏日里,我和小伙伴们就能到山沟里山坡上放猪了。猪到了这地方就是到了极乐世界,见什么吃什么,一会的工夫就能吃饱啃足。吃饱肚子的年猪也会享福,摇头甩尾的跑到山泉水里,或是绕到溪水湾中,洗个凉水澡,泡个冷水泉。秋天则是年猪的最美季节。每天放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秋收后的地里去放猪。放猪这活儿对于少年儿童来说最合适。把猪赶到秋收后的田野里,你只管疯跑野玩,不用担心猪到了地里吃的好不好,或是啃得饱不饱。猪的嗅觉比人灵,哪有粮食粒儿,哪有埋着的红薯、花生和山药,它都能用嘴头拱开一道沟,或是掀开一个坑,把它要找的东西拱出来,然后像个胜利的将军一样扇耳摇尾地嚼起来。年猪嚼完了野味,还能自己找到菜地里,不管白菜帮子萝卜皮,只要能填饱肚子都能来上一口。

冬日里喂猪绝不能虚情,宁可自己饿着也不能让猪受委屈。这个季节,猪最能长大上膘,要从全家的口粮里多挤出一些食物,就是从人的牙缝里抠出粮食来喂猪,百计千方地把年猪养成。为什么是养成而不是喂肥呢?因为当时人都缺吃少喝,把猪喂肥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当年的供销社就制定一个标准,年猪喂到121斤就达到收购标准,按猪的肥瘦评定等级,分特级、一级至四级和等外六个级别。在当年,能达到特级和一级的肥猪屈指可数,大部分都在二级以下。养猪户最怕的是把猪评定为等外级,要知道,这个级别的猪价钱最低,奖励饲料粮最少,况且不给肉票。卖成猪不给肉票,也就是说,孩子大人过年了没有肉吃!

所以说,养猪户卖年猪最怕两件事,成猪不够标准,够了标准评个等外级!

最难忘的是上世纪的一九七二年,那是腊月二十七的清晨,天刚麻麻亮,母亲就将我叫起来,让我帮助父亲逮年猪。我的母亲从后半夜到这会儿已经喂过三遍猪了,黑猪瘦瘦的挺着个大肚子卧在猪圈里酣睡着。为了防止逮猪乱跑拉屎尿尿,我们用爱抚的方法将猪绑牢。我和母亲跟猪非常熟,我是放猪的,母亲是喂猪的,猪不怕我们娘俩。我给猪的肚子挠痒痒,母亲给猪挠耳朵根子,黑猪舒舒服服的就被我们捆到了小拉车上。

供销社离我们村有八里路,都是山脚下的坑洼路面,我和父亲顶着寒星冒着刺骨的寒风吃力的走着。父亲在前边拉,我在后边推,我们爷俩累得满头大汗才来到蛮子营供销社的收猪站。收猪站座落在一个小山坡的南侧,面朝东边马路的大铁门外,黑压压的卖年猪的长队排了足有半里地。此时,寒星仍在闪耀,天光已放亮,猪的嚎叫声,人的吵嚷声,乱糟糟的挺烦人,让卖年猪的人更加焦操不安。

太阳都升起老高了,收猪站的大门才慢悠悠的打开,卖年猪的人群开始躁动起来,紧接着就是寒风中的焦急等待。排在前面的人卖完了年猪,卖的级别高的,奖励粮食和猪肉票多的,乐得合不拢嘴,车把上挂着大嘟噜小嘟噜的肥猪肉,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可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都是垂着头丧着气,嘴里不干不净地嘟嘟囔囔,或是高声大嗓的骂骂咧咧。从他们的言谈话语中我感悟到,今天的收猪员是一个矮胖子,愣头青,即压级又压价,称头上还挺黑。

哎呀一声,父亲瘫坐在地上,我急的眼泪都流出来了,急忙上前拉着他的衣袖恳求他:“师傅,您再给好好看看,您再给仔细瞧瞧,这可是一头挺肥的年猪呀!”他不屑一顾的用鼻子哼了一声:“老子收猪成千上万,常吃白薯眼就是称,蒙上眼睛都差不了。

老天啊,老天!一年辛辛苦苦喂养的年猪成了等外;一年到头望眼欲穿的希望化成泡影;一年馋延欲滴的猪肉化成了滴滴泪水!

年猪哇,年猪!一生永远抹不去的心灵记忆……。

风筝杂文随笔

我是最爱放风筝的。

每年到了三月份春风吹来的时候,我都梦想有一个风筝。因为我可以像书里写的那样,在空地上尽情的放,享受快乐。可是大人并不给我买。他们多半认为这是无用的东西,没有那闲钱买别的,况且家里经济并不是那么好。可是为什么连买风筝的钱也没有呢?小小的我心里郁猝的很。

有一次上街,走过一片空地。些微冷的风吹过,忽然看见有一只风筝在地上飘。我很想把它捡起来,但我不敢。那是一只彩色的蝴蝶风筝,特别漂亮,我跟妈妈说:“妈妈,你看,地上有只风筝。”妈妈却说莫去捡。我小声道:“可是不要钱呐。”妈妈却拉着我走远了。

不用说,心里当然是很难过的。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不给我买风筝呢。

但买不了,可以自己做呀。于是再长大一些,有一天在家里,我就自己做起来了。先拿几张不要的旧的`卷子,竹片和一些胶布,还有毛线。先把竹片削好,再跟纸贴在一起,我还用线把它缝好。再在尾部贴几片纸条,再用毛线绑好,最后画一些图案,就可以了。

我把风筝拿到外面,叫妹妹托着,自己便往前跑,谁知那风筝在空中打了一个转就跌下来了。我把它捡起来,又让妹妹托着,又跑,可是风筝太重了,飞不起来。

不过有一次却是成功了的,那是我和一个男孩子合作做的一个大风筝,用的依旧是不要的旧卷子,竹片,胶布,毛线。那天风很大,我们在田野上,他叫我托着风筝,他便跑。试了几次,才终于飞了起来。他拉着线,看着风筝飞的很高,而我则跟着飞着的风筝跑来跑去,心里很欢喜。

就这么一件简单的事却是我多年的夙愿,每次看见电视里的人放风筝就特别羡慕。每次上街看到店里挂着那些蜻蜓啊蝴蝶什么的各种类的风筝就特别想往。每次总是忍不住想,要是我也能放该多好。而那次放风筝算是满足我的心愿了。看着它飞得高高的,仿佛自己也飞得高高高的一样。

而现在,那只风筝已布满了灰尘,不知到哪儿去了。以后放风筝机会也很少了吧。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快乐的时刻!那是珍贵的纪念。

风筝的记忆作文风筝的记忆随笔

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一位年轻体壮的父亲,在宽阔的田野中放着风筝,欢快的笑声在田野中飘荡,飘荡。这是童年我想到的最美最幸福的画面,只是它从不属于我,因为父亲的古怪,他的冷漠,让我恐惧,望而却步。

童年的记忆是苍白的,没有欢乐,没有惊喜,只有父亲的呵斥和我有些木然的表情。那种孤独的感觉在我心中缠绵了好久,不肯离去。5岁时,父亲大声地谩骂母亲,我听到了母亲的抽泣声,看到了父亲恐怖的面庞。我开始恨他,恨这个残暴的家伙,让这个善良可爱的女人不停地哭泣,恨他对这个家的冷漠。从此,我开始拒绝和他说话,即使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也不会对他微笑。我讨厌他,讨厌他将我关在家里,让我看书;讨厌他不停地呵斥我,让我得不到快乐。记忆中的父亲除了呵斥、残暴、冷漠外,几乎没有感情。

然而,这种恨,这种讨厌,竟随着我的长大和父亲的沉默渐渐淡了。他或许已经不再残暴了,但我依然不敢接近他,只是偷偷幻想放风筝的美丽画面,我渴望有一天,他也能够像那位慈爱的父亲一样带我去放风筝。

不知何时,墙上突然多了一只风筝,红色的金鱼,黑亮的眸子,在墙上闪烁。我很喜欢它,总想摘下来玩一玩,可每次都被父亲严厉的目光吓了回来,不敢去碰。不久,父亲竟把那只风筝送给了小弟,我非常难过,非常气愤,为什么他不能送我一只呢?从此,我经常望着那面墙发呆,渴望出现一只风筝。

时光继续旋转,转眼间我已经13岁了,童年的大部分事情都已经忘记了,惟独那个风筝,在记忆中挥之不去。我想,这只能是一个幻想了。偶然的一天,母亲收拾东西,突然从箱子的底层我发现了那个风筝,依旧是熟悉的红色,依然是一只金鱼。看到它,我想起了童年,泪,不觉涌了上来。父亲过来也发现了它,很是兴奋,拿起来又放下,反复了好几次,还自言自语说,“我说怎么不见了呢,原来在这儿。”母亲惊奇地问:“以前,有一只风筝不是送给孩子的小弟了吗?”“不是,不是!”父亲简单地回答,我以为他又要送人了,却不料下午他竟带着我和母亲去了田野,说是要放风筝,儿时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蓝蓝的天空上,一只金鱼在飞,只是父亲的步伐已不再矫健,动作也不再灵敏,还摔了跤。母亲过去扶起他,他笑着说:“老了,老了,不行了。”这时我才注意到父亲的白发和他眼角的鱼尾纹,父亲老了,的确老了。岁月也会悄悄地滑过他的脸庞,我终于读懂了他的爱,原谅了他。

后来我才知道,父亲把那只风筝送给小弟后,见我喜欢又偷买了一只,那是他转了好几家百货店才买到的,本想早些放,却一直没有机会。我哭的一塌糊涂,原来我一直不懂父亲。

现在,我出门在外,学习很繁忙,很少回家,父亲依然不爱说话,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表达着对我的爱。回忆童年时我不再感伤,因为我会记得那段日子,有风筝,有我,有父亲。

天气一点点转晴了,春天的脚步悄悄地来了。走出门,一阵清。

新还带着新翻泥土味的春风吹在我的脸颊。看着天空飞翔的风筝,

我不禁又想起了我放风筝的经历……。

那一次,我和小伙伴商量好一起参加学校的比赛,规则是不能。

用买的风筝,一定要自己动手做,并且要飞得高。

下午,便去商店中买好了骨架和风筝线。回到家中,我把两根。

骨架截成两段,再把它用线缠成一个十字,在往上面涂上胶水,把。

骨架放在报纸上,沿骨架上画出一个四边形,再把它剪开,剪上一。

条长长的风筝尾巴,在风筝上粘上,这样一个完整的风筝就制作完。

成了。

我拿着风筝,到小区下空旷的地方试飞。我一只手拿着风筝,

一只手牵着线,慢慢跑起来,然后越跑越快。“咦?怎么不能飞?

”我又奔跑起来,可是风筝就是飞不起来,我有些不耐烦,这个风。

筝可是我做了一下午的,怎么就飞不起来呢?我又以更快的速度奔。

跑起来,突然听见咔嚓一声,风筝烂了一个小角。

我伤心极了,我是多么想让它飞翔在天空中呀,可是它就是飞。

不起来。一旁的老爷爷看到了,走过来对我说:“孩子,风筝飞不。

起来吗?”我点点头。爷爷对我说:“风筝不是这样飞的,风筝要。

在逆风中才可以飞得更高,你要朝反向上跑。”我重新鼓起勇气,

拿起风筝常逆风方向跑去,风筝果然飞起来了,而且还飞得很高。

我开心极了,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成就感。

其实生活也是这样,在顺风中的我们、受着百般宠爱的我们,

不会学会摆脱依赖,反之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成长,才能走向成功。

春天来了,天气越来越暖活,到处都洋溢着春天的气息。今天是星期日,外面阳光灿烂,爷爷决定带我到青年广场放风筝。

青年广场上有很多人,有晒太阳的大人,也有和我一样来放风筝的小朋友。因为没有感觉有风,所以爷爷让我牵着风筝的线,边跑边放,不一会儿,由于我跑动带出来的风,让风筝借此飞到了半空中,但由于气温回升,半空里没有什么风,我的风筝慢慢地从半空中飘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我的脸上感觉有微风轻轻吹过,于是我赶紧脱掉了外衣,忙着牵着风筝的线跑了起来,借助这股微风,我把风筝放得很高很高,连接风筝的线也几乎放到了头,正在我有一些洋洋得意的时候,那股微风却停了,我眼看着自己的风筝慢慢地飘落下来,心里很是难受,因为这股微风让我欢喜,也让我失望。

正当我开始慢慢地卷线,准备下次起风再来的时候,我的耳边突然响起了风声,是几乎让我睁不开眼的一股大风,从河面吹来,我那颗因为无风而失望不开心的心,又被这股意外的大风激活了,我选好地方,迎着风而跑,同时搅动着手里的风筝线,把风筝再一次放到了天空中去了,高兴得我满脸都笑开了花。快到吃晚饭的时候,我才不情愿的开始收线,做回家的准备,临要收完线的时候,风筝却出了意外---它的尾巴给树枝挂住了,我好害怕自己会失去它,因为那是我亲手做的新风筝,我一直都很喜欢它的,还好,正好姑姑过来接我们回家,她连忙去找了一根竹竿,才帮我把风筝给拿了下来。

回到家里,我才感觉自己很累,躺在沙发上,喝着开水,我回忆着下午的情形,感觉放风筝,真是一件让我快乐无比的事情!

当我看见风筝,我的心里就泛起了点点忧伤,父亲那慈祥的面容也浮现在我眼前……。

那是我童年时,在乡村里生活的事。那时,我家并不大,几十平方米的地方,昏暗的光线。生活全靠父亲当普通教师微薄的工资,家里还有五个孩子要吃喝。母亲在家织毛衣,卖出去也不过几块钱。我就是在这粗茶淡饭中一天天成长起来的,不求富贵,只求活得安稳。

一次,我在家门前玩着儿小石子。隔壁有钱的小孩拿着一只漂亮的风筝来向我炫耀,笑我“穷鬼”,连零花钱也没有。我没说什么,只是把石子踢到一边,低下头,默默忍着眼泪。这一切被父亲看在眼里,心像被刀割一样疼痛。

过了些天,我放学回家后,发现父亲桌上有一封信和几篇修改得密密麻麻的文稿。我扔下书包,好奇地打开信封,一看,是一张五毛钱和一张通知:

xxx同志,您的文章已被我社录取,支付稿费五角。感谢您的投稿!

xxx杂志社。

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涌了出来,想起父亲那布满血丝的双眼,我怎么对得起我可怜的父亲!

又过了数十日,家里多了一只漂亮的花布风筝。我走上前去,把风筝楼在怀里,紧紧地,像抱着父亲。这只小小的风筝,包含了多少父亲对我的爱啊!

在我的心里,有一只飞翔的风筝。这是父亲的风筝。它凝聚了父亲每一次对我的爱,对我的关怀,疼爱,以及无数次的鼓励。

春天到了,万物复苏,春风姑娘轻轻地吹拂着大地。柳树抽出新的枝条,伴随着春风翩翩起舞;小草也赶着出来凑热闹,长出嫩绿的小脑袋,生怕错过什么精彩的时光;桃花梨花也都开出了娇嫩的花骨朵,就像那害羞、腼腆得小姑娘。三月可是放风筝的最好时节,这么好的时光我们当然不会浪费。

星期六的上午,我带着几个孩子,来到皇城门前的空草坪上放风筝。草地上还是一片枯黄,不过泥土里都已经充满了春的气息,春的味道。我们找了一块比较干静,平整的地方停下来,开始放风筝比赛。孩子们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开始忙活起来。

说好了是孩子们之间进行放风筝比赛,可是没过多久风筝却和路边的大树比起高来,最后竟发展成了“打架”。你看,风筝用他那长长的尾巴紧紧地缠着树枝,死也不放开;大树也不甘示弱,号召他的所有家庭成员,团团围住风筝,不让他逃走。哎!真是拿他们没办法,赶紧去“劝架”,我负责拉住风筝的尾巴,孩子们负责去拉树枝,这不劝还好,一劝更了不得了,大树和风筝抱得更紧,打得更凶,死死地缠在一起,大有同归于尽的势头。不行了,看来必须采取措施,我当机立断,紧紧拽住风筝的尾巴,使劲一拉,“啪”风筝尾巴断了。一场“战争”伴随着风筝的断尾而平息了。孩子们又去快乐的进行比赛了。

一阵春风拂过脸颊,温暖,舒服,也快乐。看着孩子们那充满天真,灿烂的笑脸,心里就像春天一样温暖,幸福!

风筝节随笔

带着这些幻想与疑问,我踏上了通往公园的汽车,因为风筝节在公园举行。刚一下车,我就被一个巨大的风车吸引了。这个大风车足足有三米多高,我需要把头仰得很高才能够看到。它巨大的风叶就像是一把扇子,好像要帮我把燥热赶跑。可是,就在我陶醉在这个巨大的风车中时,一阵唰唰的声音吸引了我。我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顿时惊得目瞪口呆。眼前简直就是一片风车的'海洋,各式各样的风车在风的帮助下快乐地旋转着,仿佛在向我表示欢迎。

一下子看到这么多风车,对于我来说还是头一次。妈妈不停地为我拍照,可是我哪有心情拍照呢?我的精力都用在了和风车的嬉戏中。我拿起其中的一个迎风举起,風车立刻转了起来。它旋转的样子十分可爱,就像是一个高速运转的车轮,不知要奔向哪里?我从这片风车的花丛中走到另一片花丛中,又从那片花丛走到另一片花丛,那一刻,我自己仿佛也成了风车丛中的一员。

我快乐地奔跑着,高兴地欢呼着,真想把所有的风车都带走。可是,却不能,因为还有其他人要欣赏。我只能借助妈妈的手机将它们都拍了下来,这样回家之后就可以慢慢欣赏啦。一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可是留给我的快乐却一直都不会忘记。

《记忆》随笔

斜阳的最后一丝余光,从西山脚下溜走,城市迫不及待地点起华灯,让每一条街区都流光溢彩。灯!主宰了都市黑夜。说起灯自然就想到白炽灯、荧光灯、节能灯等,这并非是我想说的灯,它们不过是电力发光器而已。

灯,还得从我有记忆的六十年代说起,那时物质相对的匮乏,一家几口都挤在两间草房里,也没什么家俱,一盏铁灯,也是重要的物件了,被挂在头碰不到、且里屋和外屋都能分享光明的梁下的土墙上,晚上,母亲点亮油灯,黑黢黢的草屋瞬间就溢满了昏黄色的光芒,晃动的人影被投射到对面的墙上,上演着原始版的动画。铁灯的下面依然黢黑一片,没有一丝光亮,典故里的“灯下黑”说的兴许是这个吧。

铁灯,也叫古灯。有着几千的历史,凝聚着古人的智慧,延续着远古的光明,传承着中华的农耕文化,不过短短的几十年中,却被社会发展的快车,挤进了偏僻的角落,估计七零后认得的也不会太多了。铁灯的模样不会在我记忆里丢失,依然记得,用铁铸成的碟形小盏,直立的铸把上有一小孔方便挂起来。棉线搓成的捻子,须没入注油(食用油),使得盏边捻子出油面有豆粒大小,不得淹没灯捻,淹没了不能点燃,出油面太过则耗油。更早的时候多用灯草,为了省油一般只用一根,节庆年关才放两根,以增加光亮度。记得一则故事里,吝啬鬼为点两根灯草而不肯闭眼,也就是这个道理。点油灯还是挺费事的,灯惗吸油的同时也会烧燃自己,灰烬就成了暗红的灯花,就要时不时的将其剪去,灯惗相应也短了些,快缩进油面时,母亲就用簪子拨一下,就不会熄灭也更亮些,这叫挑灯。古词中“醉里挑灯看剑”就是这意思。

曾记得,母亲很多个夜晚,都会在如豆的昏灯下,纳着千层底,唱着:“小老鼠儿,沿灯台,偷吃油,下不来”的民谣哄我入睡,有时会被母亲的纺棉声扰醒,就忍不住问:“娘,你咋还不睡”?母亲会说:“你睡吧,等熬完这灯油”,是的,油这么贵,让老鼠偷吃了多可惜啊,心里枯燥的这样想着,不奈烦的听着乡村的不夜曲,单调的“吱……嗡嗡……吱”声伴我再入梦乡。

远古的先祖发现并使用了火,从此改善了原始的生存条件,火种不易保存性和采集的困难性,迫使先祖燧人氏发明了钻木取火,与此同时代的西方,普罗米俢斯也盗得了火种,经过几千的演变与进步,火镰、火石、与火纸这三件套成取火与保存火种的工具。一直延用至上世纪六十年代。西方在火种进化方面,比我们早了一步使用先进的火柴,让我们在痛苦中接受了这一变革的现实。火镰、火石、火纸虽然原始,但也很有趣,让童年的我好奇地曾偷出过家门,与小伙伴们也尝试了一平番取火的乐趣,燃着枯叶、烤了几株毛豆,结果母亲上工回来做饭时,找不到这几样宝贝,自然是着急,无奈之下才去了邻居家“借火”。为此付出了几巴掌的代价。记得母亲取火时,将火镰刮蹭火石的棱,璀璨的火花落在小指夹着的火纸上,先燃起一角,慢慢用嘴轻吹,直到暗火蹿燃成明火,顺势点着油灯,或引烧柴草生火做饭。需要临时保存火种时,就用细腻的火纸搓成纸绳,点燃一端熄掉明火,让其慢慢的熰,用时猛吹几下,红篮色的火苗可以很方便的焚纸烧香,引柴做饭。

七十年代初期,火柴开始普及,生产队每个月都按人发,节约使用足以点灯、生火做饭,那原始而笨拙的取火工具也随之被遗弃,以至于到现在只有火纸可见。随着煤油的供应量增加,那原始的铁灯也成了古董,代之以药瓶,铁盒,装上铁皮芯,以多股棉线作捻的油灯,显然亮度更大也更方便,记得上中学时就用这个照明,再后来用了玻璃罩的煤油灯,其优越性就更明显了。

六十年代也中国农耕文化与化石文化的分水岭,化石文化在西方捷足先登,工业革命为它野蛮的扩张打下坚实的基础,古希腊神话中,西方的火种是普罗米修斯偷得的,这一英雄般的壮举,经过几千年的精心调教,终于演化成强盗逻辑,掠夺成了西方人的天性。而我们却始终在燧人氏的教诲下,发展延续着农耕文明。化石能源的广泛应用,为化肥生产提供了保障,粮食开始增产,同时化纤成了与棉花对决的纺织材料,解决了穿衣难题,也腾出了大面积的土地,生产更多的粮食缓解食物匮乏的现实,更可喜的是电力也走进了寻常百性家,电灯成了家中的照明工具,一度让我疑惑和好奇的明光,更让油灯不敢同日而语,最终成了搏物馆的收藏,成了永久的记忆。原始的灯与火在我们这代人的亲历之中慢慢演化成过往的历史。我们的祖先,几千年中一直未能变更的灯与火,我们有幸目睹了它的变革的全过程,领略过农耕文明原始的古朴,也感受到化石时代的便捷与时尚。从灯与火变革中,我们体会到科学技术的发展,终结了原始的落后,满足了人们的贪欲,也打破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回望近几十年的发展之路,掠夺式向大自然索取,结果是尘烟茫茫污水横流,显然已走上了不可持续发展的不归路!也许,在变革发展,也许在变革中毁灭!

《记忆》随笔

周围的事物。

自然而然地存在于我们的记忆里。

我们人生的开始。

就是混沌记忆的开篇。

混沌,且朦胧。

却又真实地存在着。

作为人生的记载。

(二)绚丽前的序幕。

人生的绚丽。

应该从求学之路开始吧?

我,一直这样认为。

这绚丽的道路之前。

是蓄势待发。

呀呀学语,吱吱学步。

哭得畅快,笑的释怀。

在温暖的怀抱。

在和谐的港湾。

逐渐成长。

(三)绚丽之门。

绚丽的路上。

既长着美丽的花。

又长着刺人的荆棘。

因为这些荆棘。

道路才显得坎坷。

也同样因为这坎坷。

这条路才更显得绚丽多彩。

才更体现。

我们成长的历程。

(四)秋天的旋律。

秋,丰收之时也。

当我们取得重大成功时。

这就是我们人生中丰收的季节。

硕果累累的秋。

激情洋溢的秋。

到中流击水。

浪遏飞舟的秋!

待到成功时。

共用演绎秋天的旋律。

这成功的音调。

(五)心弦跳跃。

生活中,总会有一个人。

让你怦然心动。

总会有一个人。

让你成为他(她)心中的最美。

请勿,盲目追寻人海中的他(她)。

在秋天来临之前。

请,相信人生。

相信缘分。

相遇那一天,迟早降临。

不要太在意沿途的风景。

待到风景过后。

有人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六)静静地。

细水长流。

静静的。

无声无息般的恬静。

平凡中的不平凡。

油然而生的默契。

静静地。

恬然地,在一起。

(七)如雪如霜。

他,发如雪。

她,鬓如霜。

两个人。

相守,直到白发苍苍。

相守到老。

那样的宁静。

携手同行,人生之路。

足迹满天涯。

发如雪,鬓如霜。

便是最好的爱情见证。

《记忆》随笔

我有一年多没有回老家了,老家留给我的感觉就象是一扇门,只要推开近在咫尺的这扇记忆的门,满目就会是令人心动熟悉的印象,泛着青光的石壁的家屋,农家院子里特有的气息,再一想还能回忆起小小的花团锦簇的花园,母亲有时候笑得豪爽也会骂得响亮,更多的时候是从清凉凉的水缸里舀水洗衣洗菜哗啷哗啷刷锅的声音,傍晚热腾腾的饭菜上桌了,这时候就是母亲最有空歇来总结我的一天的时候,拿我的小花园做捻子来数落我的劣迹了。

这是我对少年时候的回忆,我的母亲现在守侯在自家的这个院落里。三间正房厅堂刚刚不久粉刷一新,西面是晒庄稼的平房兼厨房,夏夜顺着梯级爬上去乘凉最惬意了,平房最南边的位置是穿廊和大门,东南位置上过去的厕所已经改建成洗澡间,而东边靠墙的地方一直到正房的窗户外面,就是我少年时节经营的小花园,这两年在这个位置放着一个硕大的花盆,里面种植着一株繁茂的栀子花树。我曾经的小花园里边不仅仅是种的一些开花植株,有的时候是一棵大蓖麻树,有的时候是三棵茄子、两行辣椒、一簇西红柿,男孩子种花本来就不是什么出息,母亲对我种的这些东西看似毫不在意漠不关心,但是她对我的功课学业的督促里我觉得都是由此有感而发的,所以我刚一离开故乡她就锄走了小花园,对于那些花花草草我没敢就问,只是旁敲侧击地问道,长在墙里的那棵巨大的冬青呢?母亲只淡淡地说“生了腻虫”,其实我何必问呢,惹得母亲搪塞我,只因为这棵大树给我的印象太深了,那么茂盛地长起来郁郁葱葱的生命力更不会生虫子的。现在的这里是一棵我不熟悉的栀子花。

母亲在后院里还种了一棵耐冬树,去年我回家发现它结了两颗饱满的籽粒,我趴在后门上往里边看,母亲就烦躁地嘱托我说,“你别去动!”而有一天那几个成熟了的棕色栗子状的果核包裹不住、从壳盘里跳将出来、散落在泥土上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跳进后院里去,把它们捡出来放在后门的门台框子上,我看到母亲看了一眼似乎嘟囔了一句什么,就再也不管了,那几颗种子,还有我。

我们家的后院墙外面还有院子,原来那是大家胡同里三两家子抄近走的路,如今被母亲用乱石垒起来成了个小院落,种着一些大叶的蔬菜类还有大片的粉豆花,我知道粉豆花的种子是二十余年来一直延续繁衍下来的,从我童年以及少年的时光起,我就知道就算不加管理,每年从石缝里也有碧绿的叶芽密密匝匝地生出来,长成一丛一丛的红梗绿叶的花堆,只要有人能浇上一点水就可以了。

母亲带着上小学的外甥生活在一起,那是一个精灵淘气爱捉弄人的、跟我最亲又最敌视我的顽皮孩子,我允许他接近我只是因为他比我小时侯要聪明得多,如今提倡素质教育的情况下小小的孩子就很有些素质了,我记得妹妹给我看过他那一摞从小积攒到今天的绘画作品,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天赋的绘画才能,其素养和技法都让我有些咋舌,可是这个孩子的顽劣尽管只敢施加于我而一显身手,我还是能忘我的同时加以容忍,因为他与我自己童年性情的差异而心生一丝隐忧,不过我看到他的母亲可以把他管得规规矩矩,童心还是有所惧怕并不能随心所欲地逞凶,在人生之初抑制不住的能量与将来踏上社会对自己理性的驾御,这其间的调节和适应还是要有一个约束和节制的程序,自我性情意志的勃发与社会环境的容忍程度,在中国的教育以及父母的培育当中还是有一定的尺度可把握,中国的父母懂得适度的教育,我的童年就感到教育的压力。

不过令我感慨的还不是这些。有一天这个孩子放学回来,手持一根树枝在作拨草寻蛇状的玩耍,最后他琐定的目标是母亲的那棵栀子花,一棍下去就拦腰劈下一条主杈下来,母亲发现后怜惜地说了一句并未责难,我正偷偷等着看母亲的反应呢,童年的我是不敢如此为所欲为的,我对母亲的畏惧是发自心底而不是装的,这样我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被严加管教如我者其实是背道而驰更没有出息了,现在相对比较开放环境里的孩子的确要更加的聪明,在我自己动手搬土养花的少年时光里我却并没有完成适足的开放,现在更有活力的孩子却只对纸面上的鲜艳能够发生更加充分的兴趣了。

《记忆》随笔

20xx年10月,因为住的房子要拆迁,四处托人打听房子,近一个月之久,终于在一个朋友的帮助下找到古城的一院老屋。尽管由于久无人居,房屋有些破败,但是进入大门,依然能够感觉得到曾经居住的主人对生活的热爱,比如整齐的房屋布置,一院蒿草下鹅黄的石板地面,靠墙一溜玫瑰、月季、牡丹、芍药、盆景,真是“野渡无人舟自横”,一派郁郁葱葱的景象。尽管离城有些距离,但是我们决定住在这里了。

中秋节前夜,我们铲除了野草,清扫了狗粪,冲洗了地板后,正式入住。多年没有自己固定的居所,住在别人的房子里还是能够寻找到属于自己的气息,特别是在厨房的火炉里生起火炒菜的时候,漫起的油烟和肉香真是让人觉得安稳妥贴。

在古城里过的第一个夜晚是中秋之夜,收拾完所有的东西后,已是月上中天,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二姐买回很多月饼、水果,在院子里的小桌上摆上,并焚香三柱,拜谢皓月。

中秋节的第二天,接了女儿后回家,大门开始对我考验了,左开右开就是扭不开,等我终于战胜了门神后,一回头发现女儿坐在门口的沙堆上,怀里安然地坐着一只小小的猫咪,正吮吸着女儿的手指,安然而惬意地呼噜着。等我们走进家里,猫咪移步跟进,自己跑到厨房里,跳上沙发,看到一杯剩水,便欢快地飞奔过去滋滋饮水,然后在沙发上斜躺下来,微微摇着尾巴看着我们生火做饭。傍晚来临,我们要把咪咪送出大门让它回家,女儿已对猫咪爱之极,要求送它回家,将它抱在怀里亲自抱到大门外放下,然后我们关门进屋。在坐了一会儿之后,窗台上跳进一个小家伙,是咪咪再次回来了,它径自跳进房里,直奔水碗,滋滋饮水,然后奔回沙发上,在女儿的怀里躺下,那番自信和安然,似是久居此地再次回来。

于是当晚留宿家中,准备第二天再让它走。但是第二天它依然在家,第三天以后没有人来找,咪咪已经在家中适应无比,撵鸡逗狗的,仿佛它就是这个家里的一员,只是走失一些时日再次回家。于是我们认同了这个小家伙的存在,开始给它安排水碗食碗,一个纸箱垫几件衣物就是住所,并赐名“咪咪”,开始正名居住。

自小我们就习惯了养猫,养过近几十只感情深厚的猫咪,尽管觉得依然流离失所,但是不经意的就养了3只鸡,1只狗,亲戚送的2只兔子。多养一物就多一事,但是它们在院子里撒欢,对我们租住房屋的事毫不知情,表现出对这个宽敞的院落的无比喜爱。对这只不请自来的小家伙,我们也不觉费事。它一天一天地开始长大,变得油光水滑,眼神也由稚嫩转变为媚人的波光。我们猜这是一只母猫。

不久就验证了事实,在我们对她的性别还在猜疑的时候,它悄悄的怀孕了,并在柴房里生下3只猫宝宝,我们为其起名为大虎、二虎、小虎,看着它们一天一天长大。那时妈妈和我们一起住,她每天都去菜市场要回杂碎喂猫,以致咪咪见到母亲背起篮子出门,就充满期待,等大门一响,它就飞奔到母亲跟前。起初为了躲避家里小孩的探望,它还将宝宝们搬迁了几次,直到宝宝长大了一些,开始自己到阳光下玩耍,它才解除了戒备心,漫不经心的看着它们在院子里四窜,但是一有情况,它会立即支棱起汗毛跑过去护住它们。总之,咪咪做什么都很到位,在单身时它是美丽优雅的,做母亲的时候它又是宽容慈爱的。

后来,三只小猫在随着咪咪训练的过程中,一只不明原因地死去,一只摔到邻居家的高墙下失踪,我们总以为它会回来的,一直竖着耳朵听着动静,但是它再没回来。那时一家人心里挺难过的,于是将万千宠爱集于最后的一只“小虎”,咪咪也似乎这样,于是小虎长到很大还在吃奶,不捉老鼠,不跟人玩,十足的一个“纨绔子弟”,最后不得不送回了维西的家中。后来听父亲说它回家后变得很懂事,会捉老鼠,会跟人玩,就是家里的狗会把它追得很惨,不过每次都能顺利逃脱。

咪咪又怀孕了。由于它一直睡沙发,在临产之前我们一直没有给它准备新的箱子,一天夜里,它钻到被子里,烦躁不安地转来转去,由于睡意正浓,没有注意,直到它一下跳下床,在床头柜边发出疼痛难忍的叫声,才意识到它即将临产,等到飞速地准备好箱子等物件时,它已经在地板上产下一只小猫崽。

等到天亮再去看它,五只小猫咪齐刷刷地排着在吃奶了。看着咪咪疲惫的不设防的眼神,真是感动万千,人和人之间,还有人和动物之间,到底是可以用时间和交流产生感情的。

不等小咪咪睁眼,我们必须得搬家了。其实本是于心不忍的,因为我们搬出后空荡荡的房间,对于咪咪而言是不小的环境改变。

二姐一家继续住在古城。听二姐说,由于我们搬出后房门没有关上,家里的小狗时常跑去“看望”小猫咪,大猫搬了好几次家。后来听说小猫咪睁眼了,会下楼玩耍了。

由于距离,很久没有回去看望它们。却在一天,听见二姐说咪咪死了,大概是隔壁搬来了一家人,用鼠药毒老鼠,咪咪吃了半死的老鼠,大概毒性发作,它飞奔回家中,凄厉地叫拢小猫,给它们喂奶,喂着喂着就死了。二姐哭着找来衣服和旧报纸,挖了很深的坑埋葬了它。

在一个夜晚,我和女儿讲起小时候养过的几只小猫,都是极其深厚的感情和信任,后来它们都是吃到毒老鼠挣扎着死去。那晚女儿听着就哭了,她说:“小猫死掉了难过,还难过的是妈妈肯定很伤心,想着妈妈伤心,我就更加想哭。”

古城的六月再次郁郁葱葱,在这个因历史而赋予再次生命力的城堡里,我们居住了两年,有朋友认为“住在古城”很时尚。我们不觉得这样,只是安身立命、日常生活,一样的生活节奏,只是作为很小就离家的农村人来说,那宽大的院落给了我们家安全和温暖,特别是在群花盛开和冬日飞雪的时候更如此。还有对咪咪的记忆。每一个生命都有既定的轨迹,我们和它的生命轨迹彼此相交,在那一刻给我们带来的爱、温暖和信任,有时接近相依为命。

侄子给咪咪半大的孩子们起名为“霹雳”、“闪电”,很坚强的名字。在失去母亲之后,这样的名字具有很好的意义,需要它们坚强独立的生活下去。

遥望古城,在那里,有我两年的记忆,有很多家庭的气息,还有和一个猫咪共度的时光。

记忆随笔

进了自己的空间,今天又自动换了一副背景,意外的让我很喜欢:

白衣蓝裤子的少年和蓝色长裙长发飘飘带着花环的少女,一起靠在路边的栏杆上看樱花树,飘落的樱花一片片,护栏上的鸽子自在的走来走去,毫不顾忌地从少女提着的篮子里啄食。他们的身边挺着他们的单车,一切安静安详美好,我还能想象他们之后少年骑车带着少女回家的样子,少年努力挥洒汗水骑车,少女高兴地唱着歌为他加油鼓劲,让他高兴,让他开心。

我能记得那时候带你回家的样子,一路上的`桂花飘香,我骑车带你回家,一路上只有我们,我要你教我唱了一首歌,心语心愿:我要控制我自己,不会让谁看到我哭泣.......

一句一句地教我唱,你是小燕子,爱唱歌的小燕子,一定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爸爸的宝贝疙瘩,否则怎么会那么快乐呢。那时候我们都不懂爱,也许你懂,但是我不懂,到现在还是不懂。

那时候骑单车带你回家只是觉得辛苦,现在想起来,原来我也有过和少女那么浪漫的时候,会觉得特别的美好,特别的幸福,也许我早就忘了,那首歌还在我的脑海里回响。

不懂爱的一直是我,固执的只顾自己的,我向往一切美好浪漫的事情,却一件也做不到,害怕错误,害怕瑕疵,直到某一天明白,我要的美好这世界上不会有了。

听说你现在变得非常漂亮了,我虽然没有看到,但我相信,你和我一样的有着大眼睛,否则怎么会叫做小燕子呢。我不会再见到你,你也不会再见到我了,就让一切记忆模糊,曾经共同经过的风景,一起唱过的歌,就做一个记忆中的插曲,偶尔想起,微微一笑,却什么也不会在意,这样挺好。

记忆随笔

时光如水,总是从身边无声无息地流走,当你用双手轻轻擦拭模糊的双眼,转眼又是一年。记忆的那棵种子深深地埋在皖南的一个小乡———莘田,改革的大潮似大浪淘沙留下璀璨夺目的片段。昆德拉说,生活是没有排练的演出。我们永远没有机会等一切都安排好了,再过自己的生活,我们注定在茫然或者无序中穿梭于时光的隧道。

村庄。蓝天。白云。一绿无边的稻天。飞翔的鹆影。这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在心底无尽的畅想中,莘田仿佛一位安祥的老人。在时光的河流彼岸,穿过那无尽的空间,化为缕缕淡淡的轻烟,溶进那如水的月色里,静静的向我们眼前走来,期待着那份来自心底最温柔的情感交缠。想起莘田,就会首先想到那条缠绵的河,那是莘田多情而柔软的一部分。江南水乡最别致最有魅力的地方,全在那一条河上。“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是乡村永远的图画。那条河千回百转地绕着村庄,呵护着村庄。我总觉得村庄是河流哺育长大的孩子,河流是村庄的命脉,村庄从河流中汲取了乡村的精神,看似柔弱,实则坚定。从小在莘田长大的或是工作过的无不随着这条河流,在乡间田畈踩下或深或浅的记忆。莘田的河不知道灌溉过多少田地,收容过多少游鱼小虾,滋养过多少的杂草树木,承受过多少木橹船桨,这一切你都不想去记了。就饮用水一项,就已经能够看出你的慷慨大度,那是千年如一日的赠予,是不计回报的慷慨。

除了河,我也钟情于那片土地。田野中有世上最朴素也最神奇最平凡也最高贵的泥土。它最无情地吞没着一切,又潇洒地创造着一切。它是的有柔情、无情、宽容和慷慨的复合体。泥土像一条船承载着我们人类千年的文明,在岁月的河里穿行。泥土中埋着先前的祖先,埋着先前的荣华富贵,也埋着过往的酸甜苦辣。我相信泥土的深处埋着村庄的'秘密。一年四季中,孩童最喜欢夏天。那时的田野也是捕捉的乐园。从每年的五月起,我就会到稻田的水沟里,去找寻泥鳅的脚印,那时天变得一天暖和,泥鳅在田里活动。一直到八九月份,几个月中孩童们会跑遍沟沟渠渠,捕捉泥鳅,最得意的时节是在八月份。那个时节中你走到田头,哪里有浑浊的水,伸手一摸就能捉到泥鳅。

莘田的夏天是绿的海洋,一切绿的主题都归结在拔节生长上,这是莘田生命力最旺盛的季节。放眼望去,葱翠迭绿的田野溢满了褐色的土地,风起云涌的稻浪在清风下扬起阵阵匀致的波涛。晶莹的露珠点点滴滴的挂满了穗头,笔直的芒尖如宪兵列队的军帽,整齐的屹立在稻杆的顶端,田埂上一溜溜金黄色的菜花随着拂面的轻风,散发着一股透人心扉的花香。最让我感到惊奇的是,在农家两邻居相隔的院墙上,竟然长出一排饱满的菜花,我走进一瞧,堆积的砖缝里没有任何泥土和杂物,离地面也有四尺有余,在这样的环境下能生存的植物,且根须壮实丰满,实在不可思议。其顽强的生命力足让我叹为观止!

村庄里最神圣的莫过于那缕炊烟,那炊烟代表了人间的温暖,更代表了人类的善良,那是朴实,那是平淡,那是让人充满生的希望的人间烟火。那袅袅而起的炊烟,像代代相传的星火,与“良田美池桑竹”和“鸡犬相闻”,构成了一幅村庄永远的图画,宁静而美好。乡邻们总喜爱捧着饭碗在自家门口或是邻里串门边吃边聊的情景,而现在大家各自忙碌的身影似乎忘却了对它浓浓的依恋。打谷场边有个硕大的牛棚,记得几年前里面经常屯聚着几头老牛,现在去看,那些来牛群早已成了人们桌上的菜肴。越来越先进的铁牛宣告了老黄牛曾经风光八面的一个时代的终结。乡村中一茬茬的人老去,又一茬茬人来到,真有点像陈子昂的“前不见不古人,后不见来者”,只有天地悠悠,只有怆然满怀。有时候,我会想:我真的是莘田大畈里长出的一根枝桠?我真的在这样的村庄里生活了多年?那里保存着我们的童年和曾经难忘的生活?我不敢想下去。

倘洋在田头,和暖的阳光和湛蓝碧云洋溢在头顶,一种城市永远无法享受的惬意立刻蔓延全身。小河的鹅鸭比以前少了许多,原本清澈见底的河底已经被水草围困,杂乱的篙草在坍塌的河边缠乱的疯长着,河里几乎见不到鱼虾戏水的悠然,取而代之的是河面漂浮的垃圾和河底泛起浓黑的水疱。严重的污染已经从城市触摸到乡村的每一片角落。好在村里早就有了自来水和公路,小河担负饮水和运输的显赫地位已不复存在。傍晚的田野,万丈霞光一泻千里,把村里的楼影冲的很远很远,成双结对的燕子在金色的草堆前低空飞梭,远处打鸣的白鹭和鹁鸪比眼前叽叽喳喳的麻雀声要显得格外悦耳。晚上,那满天星辰的夜空,那一片久久不绝的蛙鸣,让乡村平添几份诗意。

如水的岁月中,时间仿佛就是那条河,倒映着我们所有的悲乐。河流的彼端,就是记忆中的温暖。而我,只能是那立在岸边冷冷的看着它寂寞的翩然独舞的独影。不管心甘与否,如水的年华不会为了我们的惆怅而停下匆匆的脚步。或许,记忆也是生命中最浓密的那片森林。而我们的回忆,就是组成森林的草木。或悲或喜的一点一滴的成长着,累积着丰盈我们的心底。

《记忆》随笔

炎热的八月,约即将离开乐山的高中同学玉英见面,来到沃尔玛,我们碰头了,也许都不喜欢热闹的缘故,不约而同想到婺嫣街的“小屋里”。当然于我而言,这地方还有另外一种情结。

这是一家乐山特别的小书店,仅有十几平米,处在背街一个极不起眼的台阶上,因为她的主人,因为经营的内涵和宗旨与古嘉州深沉的文化那么和谐,所以大凡乐山爱书之人都知道这个地方。

十几年前,儿子在少年宫胡建老师那练毛笔字,经他推介,为儿子买练习毛笔书法的书籍来过,仅此一次,却印象颇深:小、旧、静、雅、墨。

记得这书店名取得充满文化:“文翰书店”。迈上台阶,一位五十多岁留着长发的男子(后来得知他是乐山的书法界人士王晓庄先生,这家书店的老板)正和几位年龄不一的人在悠闲地交谈着,看到有顾客到来,他慈祥地看我一眼,然后问:需要什么?报了书名后,他又缓缓站起身,从有点杂乱拥挤的书架上取下那一套厚厚的精装书来递给我说:“36元”。以为听错了,我愣了一下,这里面有八本呢!我重复问一遍“多少呢?”,他还是轻声说:“36元。”

环顾四周书籍,发现其它书店买不到的文学、艺术、人文、历史、乐山轶事稀奇书,这里好像能寻到,只是书的陈色不好,没有新华书店书那样崭新光洁。可能是面积不够,不光书架上挤满了书,而且桌子上、凳子上、平台上也歪斜地躺着一堆一堆的书,墙上挂着几幅书法作品,字迹潇洒刚劲、古朴自在,落款:王晓庄(那时不知道作者是谁)。侧耳一听,这几个人可不是随便在闲聊,而是谈论嘉州画派的一些画家、书法家、画作、书法作品,由此可以推测这些人肯定是爱书法绘画艺术者。自然这老板也在我的心里提升了形象,不是一般的书商,这书店定有来头和自身的存在价值。

十几年前匆匆几分钟于小书店的驻足,十几年后的今天留在心底的感觉还是那样清晰醇厚,就像一位载着嘉州文化的老者在召唤你的记忆。

带着昔日印象,再次走近这家书店,台阶还是从左右两边上去;招牌还是那样不显眼,只是没有了“文翰”而变成“小屋里,独立书店”,店名字迹清秀,没有洒脱古朴味,像一位小家碧玉的姑娘,登不上大雅之堂;店门还是两扇旧门,上半部两块玻璃,下半部两块木板,四周再加上两个门框,斑斑点点,紧闭双门,要不是门上挂了一块小木牌写着:营业中,open,我还以为今天不营业;门面墙还是灰色的水泥,深浅不一;推开门进去,随便一看,桌子、凳子、书架、陈设还是那样陈旧,没有原先的老板,只有一位戴着黑框眼镜大学生模样的文静妹妹坐在桌前,我们的进来没有没有引起她多大的兴趣,还是那样坐着,看了我们几眼没有招呼我们。同学有兴致,拿出手机说照几张照片,我这才慢慢发现这里原来增添了许多与以前不一样的小主题:回到乐山、旧时光、爱书的人终会相遇、明信片、低语,姑娘桌上摆着一则用红笔写的广告:七夕节买书优惠,送六张明信片。一一照下这些,感觉她似乎变了,从一个充满书卷艺术味的大家闺秀变成一个缺少城府的俗家少女,既没有文更没有翰。再看摆放的书籍,有当今小说、杂志、关于乐山各类书籍、文史资料,大部门是卖的。有几个书架上翻卷的书是供大家免费阅读的,咋一浏览,内容更适合年轻人,对于五十岁的我来说,兴致不大。两旁的两间屋子掩着,偶尔传出几声微弱的说话声,这里就是喝水看书与友独处闲聊之处。屋子还是这屋子,那种大雅和文翰却消失了,一阵失落的遗憾包裹着自己。

不过,转而一想,既然受同学提议来了,况且我们本身就不是来看书的,还是坐坐吧。

于是我们问看店妹妹是否有位置,她的回答让我们有点失望,我们两个无奈对望一眼说:只有离开另寻他处了。正当我准备离开时,屋里出来三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说要离开了,趁机赶紧进去占领这间屋子。我们分别喝了两杯柠檬冰水,三十五元。可能店主想继续保持这份旧,没有桌吧,我们的杯子就在三根老旧的长条木凳上,两张三人沙发凹凹凸不平,年代长久,坐下去软软的,可能要塌地的感觉,屋子里的书啊、杂物啊凌乱摆着。还好,她确实安静的出奇,是个会友、闲谈之处,安静中能让你轻松惬意,坐在这里你不会担心有人来打扰。接下来我们就从同学的学术谈起,然后跨到工作、家庭、子女、自己见闻等。可能我们的谈话很投入,不知不觉几个小时就过去了。

走出小屋,失落减轻了些,可能记忆中的小、旧、静还依然留着吧。

第二天,恰巧遇到教过的一位学生,她正好一直住在小屋旁,和她说起现在的小屋,我们都有同感。后来,她说:这小屋是王晓庄先生的住家屋,因为他生病忙不过来,暂时转给一个在商业银行上班的叫武叶的年轻人,转让时晓庄先生要求保存原来的风格,可后来年轻人自己没时间,就廉价请高校的学生帮看书店,自然书店的内容和经营目的就改变了,这令晓庄先生大为不满,准备到期还收回来继续经营。

这番话让我欣慰,又充满了期待。

某一天,我一定还会再来,但愿能找回最初的记忆。

记忆随笔

接送学生是个辛苦的工作,尤其是冬天,车内外的温差极大,每当有学生上下车,我都要下车帮学生检查所带的行李,以免遗漏。为此学生和司机师傅也曾劝我不用下车,说别的老师就从来不下车,只是叮嘱他们拿好东西,注意安全。我知道他们是好心,生怕我感冒,但我天性如此,无法改变。

谁知怕什么来什么。那个冬天特别寒冷,我在周五送完学生就感冒了,周末接学生以前还在吃药打针。我本想请假休息,但考虑到学校临时派老师会因为各方面生疏影响工作,于是硬挺着去了。在车上昏昏沉沉睡了一路后,我忘记了自己的病体,又开始下车帮学生拿行李,安排座位,由此加重了病情,回来后就发烧咳嗽不止,只好利用每天的空闲时间去诊所打吊针。

一天中午,我刚刚挂上吊针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睡梦中忽然听见有人急切地喊我,勉强睁开眼,原来是李栋来看我了。就在前几天,李栋因为家中有事请假了,今天刚到学校就听说我感冒打针,告知老师一声就赶来看我。我知道那时正是上课时间,就让他赶紧回学校上课,他却死活不走,说他不放心我,要等我打完针陪我一起回去。看看再有一节课就放学了,我只好默许了他,让他陪我说话,跟他一起回校。一起看病的人看到我们如此亲密和谐,都不仅竖起了大拇指,连连夸赞李栋懂事,我会心地笑了。

时间在我和学生们的友好相处中很快地过去,转眼就到了期末。按照惯例,考完试,学校每年都要举行家长会,以期实现家校互动。为了更多地了解孩子的情况,大部分家长都按时到达学校,在听取了校长的总结、家长代表发言和学生代表发言后,家长还要随孩子所在班级到教室,查看学生作业,听取老师对各个学生的评价,之后家长会才算正式结束,家长便带孩子回去,学校也不再派车去送。

给学生开完请假条,我刚刚回到宿舍,就听到一阵敲门声,原来是李栋和他的父母。刚进门来不及寒暄,李栋的母亲就迫不及待地对我连连表示感激,说李栋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孩子,在家时稍不顺心就脸红脖子粗的一蹦三尺高,他们气得没法,就把他送到这儿。自从我接手这个班级以后,李栋渐渐变得懂事了,不但不跟父母顶嘴,还常常帮他们干活,关心他们。李栋的母亲还说,孩子经常在家夸我,说我待人和善真诚,是他见过的最好的老师,准备春节期间去看我。

李栋一家三口走后,我陷入了深思: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埋怨孩子如何不听话、如何无药可救,但我们从没有从自身找原因,我们从来没扪心自问过,我究竟为孩子付出了多少?我真的了解孩子吗?在批评指责以前,我们是否考虑过他们的自尊和感受,我们是否真的懂得他们的所思所想。其实,孩子原本都是纯真可爱的,关键看你是否能真正地看懂他们、理解他们、尊重他们,是否是他们的`知心朋友,是否把他们当朋友一般看待!

在这届学生还没有毕业时,我就离开了那所学校,开始了新的生活,但在闲暇的日子里,我总是不自觉地回想起曾经的过往和美好,想起那些可爱的学生,那段经历成了我今生最难忘的记忆。

《记忆》随笔

当年麦收可是北方农村一年里最繁忙、最热闹的日子,称为“火麦天气”,一切都为麦收让路,和老天爷争时间抢速度,只有把麦子全部收进粮仓,人们脸上才会露出舒心的笑容。那些经典的最具夏收特色的标语口号“龙口夺食,分秒必争”,“抢收抢种,人人出动”,“细收细打,颗粒归仓”,“麦场重地,禁烟禁火”等等,几乎在每个村的墙壁上、麦场边都能看到。参加工作后,每年的麦收季节,厂里都会组织我们到工厂附近的村子里支援夏收,我们带上自备的磨得锋利的镰刀,奔赴麦田,参加这场大会战。一般三人一组,占九垄麦子,每人三垄,身手快、技术好的割麦能手担当中间“拱洞”重任,左手揽住三垄麦子,右手的镰刀沿着麦秸根部,均匀清脆的刷、刷、刷三声,三垄麦子变戏法般顺入怀中,随即将一揽麦子放在身体左后方,五六步放一堆,整齐有序,一路率先前行,拱开一个麦洞,相随的左右两人叫“挎翅”,紧跟上来,竞相追逐!大家比谁割的麦茬低,谁掉的麦穗少,开始还精力充沛干的热火朝天,互相打趣、说笑话,不时还吹吹牛,说他们是“慢三亩”,意思就是一天最慢都能割三亩麦子。不一会,一些吹牛者开始累的气喘吁吁,汗流浃背,耷拉着头也不说“慢三亩”了。也有一些割麦“把式”不太好的人,锋利的镰刀常常和皮肤亲密接触,不是胳膊上划了口子,就是腿上挨了一镰,但嘻嘻哈哈都不当回事。我们一些女同志、老同志做捆麦子的活计,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学会了好几种捆麦子的方法,我特别喜欢使用一种“懒钥子”捆麦子,用这种方法捆麦子比平常的那种捆法速度要快,只是没有那种捆的麦个子式样美观,但为了速度,我们大都采用这种办法。麦收时节村里会开一段时间的食堂供群众吃饭,我们也就享受几天不掏饭票的美餐,下午的晌长,村里每天到黄昏时还给我们送一趟“贴晌饭”,大家吃的那叫一个香!这种记忆至今难忘!

八十年代初,家家都分了责任田,每年六月初小麦即陆续开镰,厂里会放几天假让工人回家收麦子,我们就到集市上买几把镰刀、几顶草帽,还会买一些白糖、橘子粉等防暑用品,赶回家和家人一起参加历时十来天的麦收攻坚战。每天早上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就会听到院子里霍霍的磨镰声,我们便赶快起床,公公脚边已放了好几把磨得锋利的镰刀,它们放着幽幽的青光,在等着去施展身手。我们拿上镰刀和婆婆准备好的开水、馒头和黄瓜来到麦地里,已有不少人趁早上的凉爽开始干活了,一顶顶草帽在麦浪里交错起伏,挥舞的镰刀在宁静的田野上铿锵激越,让人萌生一种出征前的万丈豪情!我知道自己割麦不在行,便自告奋勇的去捆麦子,开始公公对我的那种“懒钥子”捆法很不以为然,把我捆好的麦子拿起来在地下摔打几次,看会不会散伙,试过后觉得还算结实,也就认可了这种捆法。其实捆麦子的活计一点都不轻松的,几天下来,胳膊上全是麦芒划的一道道红印子,汗水一渍,生疼生疼的,胳膊经过几天的暴晒,通红通红的还伴有灼烧感,几天之后会脱层皮,每年都是如此。

干到七八点钟,太阳已升的很高了,慢慢开始施展它的神威,我们浑身都是汗淋淋的,感到肚子也饿了,这时公公拿出婆婆给我们准备的食物,馍馍和黄瓜,坐在地头,一口馍馍一口黄瓜,觉得真是好吃极了,吃喝完毕,顿觉神清气爽,浑身来劲。多少年过去了,经常想起那个情景,却似乎再也没有吃过那样香甜的馍馍!

麦子割完后,还得一车车运回打麦场,有牲口的人家用胶皮轱辘车,一车能装将近一亩麦子,我们家没牲口,就用小平车拉,一亩地要拉好几车。一般是丈夫在前面拉,借助平车的背带,弯腰蹬腿使出全身力气往前行,公公在后面也是猫腰用力推,那真真是一滴汗水摔八瓣!运完麦子,丈夫的肩膀会被平车的背带勒出一道渗血的红印子,好多天才会消失。运回麦场后,为防变天下雨,得拿准备好的帐篷把麦垛子盖住,等待碾麦子,要是逢上连阴雨,长时间不能碾打,那麦子就会有些变质,蒸出来的馍馍有一种很难吃的霉味,所以每家都想用最快速度把麦子碾完,把麦颗收回家,悬着的心才会踏实。最初几年是用牲口拉石碌碡碾麦子,这是一道繁重冗长的工序,碾场这天,要提早把麦个子散开均匀的摊在打麦场,让太阳晒一会,碾的中间还要用木杈翻几次场,往往需要几天时间才能把麦子碾好,家里人手少的还得叫上主要亲戚来帮忙碾场。我们家没牲口,得等别人家的牲口闲下来才能借用,已出嫁的两个妹妹和妹夫也都赶过来帮忙。

碾完后还得“扬场”,就是把糠秕从麦颗中分离开,这不仅是个力气活,更是个技术活,需要借助风力用木掀一掀一掀撮起上扬,还要固定在一个落点,下面有人专门用扫帚捋去麦粒上的麦糠和碎屑。扬场者那一招一式,就像一个舞姿优美的舞者,每次扬起来的麦子,宛如划过一道彩虹,令人赏心悦目,一家几千斤的麦子,就这样一掀掀扬了出来。后来有的家置办了扇车,就互相借着使用,不再费力气扬场了。再后来有了大型脱粒机,更是减轻了人们的劳动强度,效率也大大提高,像我们家七八亩麦子,几个小时就好了,而且脱出来的麦粒干干净净,不需再扬场了。一般是几家合伙使用一台脱粒机,轮到脱粒这几天,几家人老少齐上阵,白天黑夜连轴干,累了就在麦垛旁边打个盹。麦场上,机器轰鸣,人声鼎沸,有一个公认的主事人,像个战场上的指挥员,指挥大家各司其职,年轻力壮的,负责将麦子均匀的喂入高速运转的脱粒机内,有几个人专门往脱粒机前转送麦个,并将捆麦子的“钥子”解开,脱粒出来的麦秸秆要旋成一个很结实的圆形的麦秸垛,这也是个技术活,一般人拿不下来,都是由经验丰富的庄稼把式完成这个杰作。有人在机器出口把脱粒出来的麦颗装进口袋。机器不停的轰隆隆响着,说话需要很大声别人才能听得见,每个人的脸上都落满了麦秸秆的碎屑,鼻孔和耳朵眼几乎都堵塞了,眉毛和眼睫毛也成了灰白色。虽然很累,但大伙兴致都不减,很大声的说着笑着。有邻家大哥很有才,四六句张口就来,大家都很喜欢听他说,每次听到他流畅的顺口溜,就让人联想到赵树理笔下的李有才。不时有人喊,来一段,解解乏!邻家大哥一句“好咧”,“张家媳妇李家婆,故事能有几大箩……”幽默诙谐的段子不假思索的就从那满是灰尘的嘴边流淌出来,大家开怀的笑声淹没在轰隆隆的机声里,疲惫也似乎飞到了九霄云外。

不久,麦地里出现一种简易收割机,是安装在手扶拖拉机上的,一块地不到一晌就割完了,效率比镰刀快多了,让我们羡慕不已,心想我们要能用这个收割麦子多好啊!但没等我们用上它,便有联合收割机进村了,用它收麦子,主家只需要拿上口袋站在地头,等它把一块地收完,将车斗里的麦颗装进口袋就算完成麦收了。家家都想用这个庞然大物收麦子,但村里只有一两台,好多年轻人就跟在它屁股后面跑来跑去,丈夫也在其中,有时好几天都轮不到自家,眼看地里的麦子都熟透了,还没等到收割机,公公背后就埋怨儿子:有等这几天功夫,麦子都割完了。但丈夫依然执着的跟着收割机,终于将收割机开进了我们家地里,片刻功夫那黄橙橙的麦颗就装了十几口袋,公公不停的感叹:这大家伙太快了,就是快!言语间眉梢眼角全是笑意,看得出他也认可了这个新鲜玩意。

转眼几十年过去了,昔日“收火麦”的情景已不复存在,人们不再为收麦子而着急上火,轻轻松松几小时就搞定了,科技的发展和进步让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还在不断的变化中,曾经的麦收已成为一段难忘的记忆镌刻在我们心中,凝成了一幅色彩斑斓的水彩画,永远都不会褪色!

记忆随笔

如果天空有悲欢,那么阳光就是她的欢笑,雨就是她的眼泪。白云来到了她的世界,她笑了,白云在她的世界里消散,她哭了。人也和天空一样,悲欢离合是逃不过的情网,有笑有哭共同谱写一曲昂扬顿挫的乐曲在记忆里演奏,在心里盛开的满园春色是舞台的背景。

春色敲锣打鼓登上大江南北,粉妆玉砌的景色,带我走向遗留在角落里的花园。时光已经过去好些年,我以为被搁浅在尘世的`花园不再有花开,不再有花香,杂草丛生满目荒凉是它现在模样了吧。当春日叩响它的门时,才发现原来只是被封尘在记忆里不愿被惊扰,害怕它醒,害怕它带来挥之不去的忧愁。小心翼翼打开一道门缝,望见它依旧是满园繁花盛开,依旧是清香淡雅沁人心脾。满园的春色溢出厚厚的心墙,似乎在寻找曾经一起来赏它的人,曾经一起来过的人已离它远去,而它却依旧还在我的心间绽放。来探它的路日渐荒芜,开得再繁盛,也只能在时间里埋藏,在某时荡漾一缕芬芳时,瞬间还会泪如决堤。

一片桃花一世情,种一片桃林思念已先乘鹤归去的爱妻,没有甜言蜜语,没有牵手相拥,唯有花缀枝头情映满空,唯有深情在天地间缓缓流淌。时光带不走的爱,停留在眉梢,住进心房,陪伴皱纹爬上额头,今生今世栖息在青丝白发间。天地广袤收藏不尽情愫飞扬,茫茫人海相遇既是缘,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一眼之缘俘虏一颗心,一笑之缘惦念一生。缘聚时姹紫嫣红,笑靥如花旖旎缱绻,缘散时落花凋零,千愁万绪暗涌如泉。曾经那一眼之缘扬帆济海到我彼岸,而我却未渡到他彼岸,曾经那一牵手之缘,亦以为会等来一片桃花一世情在绽放,一旦牵手便是一生一世,或许期许太多,或许想得太唯美,所以在现实也容易破碎。转身离开走上了两条平行线,泪眼婆娑似江水,江水日夜东流带不回曾经,隔江相望浓浓烟雨笼罩,再也看不清渐渐远去的他。

人生旅途不断前行,沿途风景渐行渐远。不能一起同行,再美也只能藏于心间,曾经恋恋不舍,曾经痛彻心扉,在时光安抚下,不再波澜起伏。它就在光阴的襁褓里安静睡着,偶尔被熟悉旋律唤醒,随着婉转悠扬的歌声,思绪掀起一段段过往面纱,熟悉过的身影,熟悉过的脸庞,缱绻之情胜似春风和煦,脑海里一幕幕上映那段旧时光。分一点点时间允许自己沉沦于淡淡的忧伤中,任泪水悄无声息滑落过脸庞。生活不因惆怅的脚步而停滞不前,一段刻苦铭心的情缘,不一定能相伴一生,但一定会在时间的空隙里想起它,再一次闻到它的芬芳时,眼泪还是会流下。

且行且珍惜,今日的追求不迷途于过去中。破镜难重圆,遗失过的美好无法回到最初模样,弥足珍贵的今日更令人笑逐颜开。过去已经抒写下了人生,悲欢离合是人生的一部分,剪一段光阴在记忆里怀念,盛开在心间的花园芳香四溢。

时光浅短,遇花开,款款深情,两人摘,遇花落,落一地想念,一人踩。再回首,淡淡愁绪如烟缭绕,再怀念,一段情缘如歌如诗,美妙又伤怀,撩拨万千感慨如落英缤纷。剪一段光阴放在记忆里怀念,闻它的味道,看它的容颜,在岁月里沉淀更香了,更迷人了,流一滴泪再一次和它告别。

《记忆》随笔

你若问我最喜欢的花是什么?我一定会回答:“指甲花!”在寒冷的冬天,我仍忘不了,指甲花那粗壮的茎,那有些透明的,能看到深绿色茎丝的,粗壮的茎;我仍忘不了,指甲花那浓烈的花,那有些薄弱的,红的要刺着人眼的,汁水饱满的花;我更忘不了,指甲花后站立着的那个人,那个笑意满满的,和蔼可亲的“孩子王”。——我的启蒙老师,连老师。

还在我初懂人事,还在我不停的问“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父母把我带到了人生中第一座知识的殿堂——幼儿园。不知为什么,站在幼儿园的门口,听到同龄孩子的朗朗读书声时,我却恐惧了,如临大敌般望而却步,死活不肯步入这启蒙的殿堂。似乎这就是“阎罗殿”,进去便出不来了。

就在那消极情绪还没有平复的时候,我的心中又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抬头望去,一位面带笑容的大姐姐从幼儿园里走了出来。大姐姐脸上的笑容像是最美的花般绽放着,让人不由的沉迷于中,如泻泻清泉流入了我那幼小的心田,温馨而甜蜜,一种无忧无虑而又轻轻愉悦的感觉让我牵起了姐姐的手,释怀地走向了让我竟认为“恐惧”的幼儿园。

哦,其它的我都早已忘了,只记得那里满园的指甲花盛开着。淡淡的绿色中夹杂着火红的花朵,瞬时便吸引了我的眼,正在我发呆时,大姐姐用她那双染着纯自然红的指甲的手,抚摸着我的脸颊,并告诉我她今后就是我的老师。见我一直盯着她的指甲,笑了。对我说:“以后只要你天天来上幼儿园,我也给你染指甲!”这句话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从此以后,我风雨无阻,每天都准时去幼儿园。在接触中,我深深地被她——连老师吸引了。

那天放学,连老师把我叫了出来,给我洗了手,摘了一把小花瓣,拿一个小碟子,放在里面砸了一会,随后用牙签把一个个“小红包”按在我的指甲上,又去窗外拽了一把大叶子。我还记得,在连老师给我包时,我冷不防将鼻涕滴在了她的手上,我的脸立刻红了。她笑笑,用手捐给我擦擦鼻涕,又用手指轻轻刮了一下,弄得我挺不好意思。终于,最后一个手指包好了,她轻轻拭去了额头上的汗珠,像完成了一项重大的任务。而接着又抬起头来,与我相视而笑。从那时起,我的心里便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萌芽。我呆呆的望着被夕阳照射的指甲花,那发亮的茎秆,那娇艳的花朵,让我又痴了。

从那时起,我喜欢上幼儿园了,因为幼儿园里有连老师,有指甲花,有小朋友……也正是从那时起,连老师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给我打开了那扇学习的大门。我开始学会学习,学会写字,学会做人……连老师把我从懵懂带向成熟,从不知道什么是礼貌变为了“礼貌小标兵”……连老师带给我无数的第一次与无数的快乐。

记忆随笔

看了满莲同学发的初中毕业合照,我很是诧异,几乎认不出我是我了。四十三年了,那个年代,我们普遍缺衣少食,毫不夸张地说,我们都是豆芽菜。

那时的我除了瘦小还不太愿意读书,总觉得读书没什么用,所以即使离学校三里多路,也不愿读寄宿,只能天天家里,学校的跑着,特别是刮风下雨的日子,打着一把破旧的油纸雨伞或戴一个斗笠顶风冒雨前行,一身水一身泥的,实在是苦不堪言。因此,迟到便是常事,起初班主任是批评教育,次数多了,就被要求写检查。和父母商量后,我决定来学校寄宿,一是想彻底解决迟到的问题,其实我也是很想进步,很想得到老师的欢心的,二是那时开始抓教育质量了,我也想有个相对好点的成绩,能够被同学看的得起。

我的寄宿生活是从初二一学期开始的,"行要好伴,住要好邻",决定和大我一点又诚实谦恭且学习成绩很棒的光富同学搭宿,从此他便成了我初中同学之中第一个亲如兄弟的朋友。

光富于我是益友也是诤友。和他相处的日子,回忆起来至今让我感到愉快,他不仅教我打多少米蒸饭才合适,一餐吃多少菜才能按家里的要求炒一次菜吃三天,饭碗要怎么拿沙子擦才干净铮亮,而且教我衣服要重点洗领口袖子下扁才能既洗得干净又省时间……有一回,我从家里带一个鸡蛋(其实是偷来的)我们蒸着做菜吃,我把个碗放在床铺的草席上,争着要试试打蛋到碗里的感觉,我把蛋在床沿上碰了碰,然后用双手用力掰开鸡蛋壳,一使劲,"哗"的一声,蛋清夹带着蛋黄滑出了碗底,掉在光富的草席上,光富只是一脸可惜地看着我,半点也没有责怪我的意思,我也垂着两手摇了摇头看他,叹了一口气。要知道,那个时候有个蒸鸡蛋下饭是多么令人艳羡的美餐啊!就这样,我们美好的希望顷刻间化成了泡影,留下了至今的遗憾。

我是班里不认真读书且有几分调皮的少数几个之一,我和光富成为要好朋友的初衷是想借助于他帮我提高学习成绩,因为老师说进入高中要凭考试成绩,而我又还想在高中再玩两年。因此,他有时帮助我,要我改变坏毛病,努力学习,我也无条件听从他的劝告。事实上我也在变好,记得有一次数学竞赛,我还考过班上第二名,那是我读初中以来绝无仅有的一次好成绩。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考高中又有了新规定,说是农村户口百分之二十五推荐上高中,我想,要是这样的话,任由我多么努力也是白搭。因为我不仅多次违反纪律,而且经常和班主任吵架拌嘴,有时他还被我噎得只是涨红着那张长满胡须的脸,说不出话来。气急了他就会指着我凶巴巴地说:"赖鸡婆不鳌屎鳌"(人不强嘴犟的俗语)。

游米果是我们班的大哥,头大膀粗,一脸诚实,是个为人诚恳,值得交往的好同学,因为他家在马坳镇下街头,离学校只有几百米远,我经常去他家蹭个饭菜苞米什么的。他是通宿生,不需要上早晚自习,所以有时间做些捕鱼捉蛤蟆的"课外作业",当然,我特别羡慕他的自由自在。

与其羡慕,不如行动,反正高中是读不了了,不如跟我米果大哥一起混混,说不定除了好玩,还会有收获。于是缠着大哥带我去捕鱼捉蟹。有一天,下了晚自习,我和米果趁黑摸到河边,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在河边摸索前进,我轻声问,这么黑怎么不拿个电筒啊,米果哥说,被别人发现了,渔网什么的都会全偷跑了。我在黑暗中点点头,从心里佩服大哥的.智慧。到了河里,河水只有膝盖深,我们撒网,放捆钩和歪嘴钩,忙乎到大半夜才回到学校,我轻手轻脚摸到床上,生怕被人发现我的行踪。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便偷偷起床,比平时上自习起得早多了。其实昨天我一夜都没怎么睡着,心里老记挂着那河里的鱼是不是进网上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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