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汇总12篇)

时间:2023-12-22 10:23:58 作者:念青松

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分析作品内容,还可以提升我们的观察和思考能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高二年级读后感

一世浮尘,一生烟雨。随生命的逝去而随之飘落,这一辈子的喜、怒、哀、乐,却只得随心灵一同陨落,那干枯的心曾极力的诉说。但无人能懂,无人能安抚那痛苦的心。

我们帮助动物中的弱势群体并没有错,错的只是我们没有看到本质罢了。如果真想拯救动物界,拯救自然界,拯救我们人类自己,那就还动物们一个天然的家,让它们像它们的祖先那样生活,那样即使是贫民,它们也会快乐,因为它们不会向人一样被金钱迷住双眼(在黑暗中四处乱撞,当腰包鼓了,也头破血流了).它们才是现在地球上仅存的纯洁!

一世浮尘,一生烟雨,随生命的逝去而随之飘落,它们走了,就留那“事迹”千人传唱,万人诉说吧!

也许它们的确没有思想!

高二年级读后感

“在这个大院儿里,人像什么?像猫,像狗,像耗子,就是不像人!”颂莲低沉冰冷的声音向观众倾诉了她对所谓“老规矩”的痛恨与无可奈何。

在整部影片中,老爷这个形象,就是“陈家规矩”的代言人,而站在“规矩”背后的,是更加庞大、根深蒂固的封建礼教。

影片由始至终都没有让观众一睹老爷的“尊容”,或者用景深镜头模糊老爷的形象,或者用画外音的方式,来表现老爷出场。导演这样安排,并非为了丑化老爷这个形象,也并非因为他是个无关紧要的配角,相反的,老爷的形象在影片中十分重要:整个故事的发生与悲惨的结局都是由他一手造成的。

老爷一次次的出场,虽然都是侧面的,但都有不同的、更深刻的表达效果。

第一次,新婚之夜,老爷说:等以后,你就知道这捶脚的好处了,你就离不开它了。老爷缓慢的语调,使本来就压抑的气氛更加凝重,话里也隐藏着老爷以统治者身份自居的那种冷漠与高傲,暗示着颂莲的婚姻必然是不幸的,也揭示了她在这个大院里被统治的地位。为后来故事的展开,营造了悲哀压抑的氛围。

在颂莲假怀孕被揭穿后,画面是四院的门前,老爷大骂颂莲的声音和家具被打碎的声音,从厚厚的墙那边传出来,彻底揭开了老爷伪善的面孔,也更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凶残、没有人性的本质。

让老爷“缺席”,暗示了在那时的社会中,封建礼教在无形之中统治者人们,让他们失去自由,甚至,失去做人的权利。这要比看得见、摸得着的统治与迫害更加罪恶,更加根深蒂固,更让人不寒而栗。

作为统治着这个“大家庭”的人,老爷看似享受这一切,实质是在替封建礼教行凶。他把自己的家、家人甚至自己都毫不怜惜的奉献出来,充当封建礼教的祭品,到头来,不过是扮演了一个小丑,是一个十足的悲剧人物。

在命运面前没有一个人是自由的,这是那个世界里,的悲哀。

高二年级读后感

“小士,看着你的花衬衫飘远,我在想,一年后,三年后,五年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呢?由于你善良,开朗又自在,你应该会更帅吧?于是,我似乎看到多年以后,你站在一扇蓝色大门前。下午三点的阳光,你仍有几颗青春痘,你笑着,我跑向你,问你好不好,你点点头。三年五年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大人呢?是体育老师,还是我妈?虽然我闭着眼睛也看不见自己,但是我却可以看见你!”

g离开了呆了6个月的班级。我是今天才发现的,已经三天了。三天前,下午放学,和朋友去书店打发时间,临旁的凉皮铺上,看到她坐着,穿着正适合这闷热的黄昏。她笑着,对面一位清瘦皮肤白皙的男生,同样腼腆地笑着——也许她离开,是在追寻某一种青春特有的东西。那天,我特意寻找了《飞鸟集》第82首:“使生若夏花之绚彩,死若秋叶之静美。”

“我叫张士豪,天蝎座o型,游泳队吉他社。”

我想认识你,张士豪对孟克柔说。张士豪只是那个打打篮球,在深夜无人时练习游泳,渴望赢一场比赛的未谙世事的少年,当青春之门开启,孟克柔迎面走来。

“如果,你17岁,你想的只是能不能上大学,不再是处男,尿尿可以一直线的话,你该是多么幸福的小朋友。”

孟克柔渴望的幸福是拥有单纯的思想,是女生喜欢男生的天经地义。

年华似水,不经意地,自己开始留意某些人,衷情某些文字,流连某些画面;感动开始不期而遇,思想变得越来越复杂且不着边际,自己开始莫名地苦恼和伤感。回不去了,我的记忆开始模糊,但,不会忘记的,是单纯的幼稚的思想,即使回不来,但曾经拥有。

“如果有一天,或者一年后,或者三年,如果你开始喜欢男生,你一定要第一个告诉我。”

光阴荏苒,高二已是临近末尾。三年级教室黑黢黢没有光影。离开的已经离开,留下的还将继续。烤面包黄的午后,会突然听到“夏天都快过完了,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做,好像只是跑来跑去。”而我,却迎将第二个盛夏。

“留下什么,我们就变成什么样的大人。”张士豪说。于是我刻意给青春留下些东西,哪怕只是回忆。

末尾,孟克柔与张士豪骑着单车追逐街头。金色阳光下笑容绽放得灿烂,花衬衫与校裙飘过植物浓绿。流淌的意识下,蓝色大门缓缓开启。

经过那扇蓝色大门,我们会变成什么?

活着读后感高二作文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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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

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文化大革命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这篇,就为大家呈现到这里,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希望大家暑假过的开心。

活着作文高二读后感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高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

故事。

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

文章。

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高二年级的读后感:蝴蝶梦读后感

“每一段友谊,每一种经历,似乎都在推动我们接近那更深层次的东西。我们质疑着,思考着,成熟着。上帝轻轻地推着我们前进一小步,这笃定的一小步又给了我们迈出下一步的勇气。他就是这样带领我们一步一步地前进,不徐不急,不紧不慢。”罗布的生命诠释了真正重要的不是我们的生活如何,而是我们如何生活。这本《黑暗中的舞者》是罗布的母亲罗伯塔?班迪在罗布离开人世之后写成的一本回忆录,把罗布成长的每一个过程都详细地记录下来。一路走来,风雨兼程,快乐与悲伤共存,同享生命中每一个感动的瞬间,上帝对每个人并不可能完全的公平,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化解人生路途上的每一个坎坷与挑战。上帝把罗布带到这个家庭,是为了让罗伯塔明白爱与希望同在,领悟感恩的意义。当我们遇到罗布这样的情况时,我们会像戴维还是像罗伯塔呢?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们所能感受到的是罗伯塔的感恩与拥有的幸福。罗布虽然离开了人世,但他不到30岁的生命却这个庭的每一个成员的心中永远的存在。

高二年级的读后感:蝴蝶梦读后感

你我沿着人生的轨迹前行,怀揣着一颗梦想的心灵,驶向远洋,无人知晓前途,蝶随梦想舞起。

-----------题记。

恨恨的情思夹杂着生命论色的感伤情怀,律色的黑与白,早已呈现在睽睽众目之下;怀乡忆旧的挥之不去,则如昔日未除“根”的草,掩存罪念的种子;阴霾绝望的“黑森林”将到往的纯洁拦堵,那样浓郁,那样一泄不漏。

或是享乐至上的腐俗,抑或是内心角落中的势利伪善,竟使得恬雅静丽的美好人生如烟,如絮,如粉,如沙般轻逝而去。

月气之寒,众人皆知;仅知其一,怡然赏之。

沉溺其中,手绘墨香风采,在书中感怀之处,用手中的笔尖画出道道连弧,当其时,纸张似乎在对你细腻的撒娇,心头的暖,流淌,呵,嗔嗔一笑,竟带走无限哀愁,仿若忘记一切,重头再来!

放浪形骸之外的腐化生活,也许是此曲的开端;高伏并存的音调是引人瞩目的焦点,本以为吕蓓卡的死亡意味着结束一切,谁知未曾露面几次的她,若似音容宛在。惊悚的空间定格在脑海中,惊悚的情节一次一次地重现眼帘,或许,曼陀丽庄园的毁灭昭示着黑暗的遮天蔽日,但,畸形的一切已变得无可厚非,无论是利用其情夫之手的畸形报复,还是她所承受的畸形婚姻。

淡忘是种幸福,尝试淡忘,守望幸福!

活着读后感心得高二作文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高二年级读后感

“小士,看着你的花衬衫飘远,我在想,一年后,三年后,五年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呢?由于你善良,开朗又自在,你应该会更帅吧?于是,我似乎看到多年以后,你站在一扇蓝色大门前。下午三点的阳光,你仍有几颗青春痘,你笑着,我跑向你,问你好不好,你点点头。三年五年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大人呢?是体育老师,还是我妈?虽然我闭着眼睛也看不见自己,但是我却可以看见你!”

g离开了呆了6个月的班级。我是今天才发现的,已经三天了。三天前,下午放学,和朋友去书店打发时间,临旁的凉皮铺上,看到她坐着,穿着正适合这闷热的黄昏。她笑着,对面一位清瘦皮肤白皙的男生,同样腼腆地笑着——也许她离开,是在追寻某一种青春特有的东西。那天,我特意寻找了《飞鸟集》第82首:“使生若夏花之绚彩,死若秋叶之静美。”

“我叫张士豪,天蝎座o型,游泳队吉他社。”

我想认识你,张士豪对孟克柔说。张士豪只是那个打打篮球,在深夜无人时练习游泳,渴望赢一场比赛的未谙世事的少年,当青春之门开启,孟克柔迎面走来。

“如果,你17岁,你想的只是能不能上大学,不再是处男,尿尿可以一直线的话,你该是多么幸福的小朋友。”

孟克柔渴望的幸福是拥有单纯的思想,是女生喜欢男生的天经地义。

年华似水,不经意地,自己开始留意某些人,衷情某些文字,流连某些画面;感动开始不期而遇,思想变得越来越复杂且不着边际,自己开始莫名地苦恼和伤感。回不去了,我的记忆开始模糊,但,不会忘记的,是单纯的幼稚的思想,即使回不来,但曾经拥有。

“如果有一天,或者一年后,或者三年,如果你开始喜欢男生,你一定要第一个告诉我。”

光阴荏苒,高二已是临近末尾。三年级教室黑黢黢没有光影。离开的已经离开,留下的还将继续。烤面包黄的午后,会突然听到“夏天都快过完了,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做,好像只是跑来跑去。”而我,却迎将第二个盛夏。

高二年级的读后感:蝴蝶梦读后感

书是蛮早看的,只知道看了就不忍放下,看完了还意犹未尽,反复翻阅着自己喜欢的那几段文字反复地再看,到了自己觉得快要背出来了才还给借我书的死党,但至今,我都没明白,rebecca怎么就变成了蝴蝶梦,特别是蝴蝶,这两个字是怎么出来的。其实,这是一个学术性的问题,我想翻译人员一定是从什么古诗词里翻出来的。

全书围绕着一个欠扁的女人rebecca,她活着的时候折磨着马克西姆,死后还成为马和“我”之间挥之不去的阴影,一个死人对活人有这么大的影响,还真的蛮佩服这个女鬼的,和贞子、迦叶子有的一拼。

猜忌、妒忌、怀疑--人与人之间只要存在着这些心理障碍,相处就会产生隔阂。

书中有大段的心理描写,大多数是“我”的,她总是怀疑家仆拿r与自己作比较,丈夫与她婚后还是怀念着已故的r,丈夫的姐姐与姐夫在见她之后拿她两人作比较;在真相大白之前,她妒忌r,妒忌到了异常自卑的地步,在豪华的庄园内,她不像女主人,反而像个工作人员什么的;我想这源于“我”的身份背景,因为她一开始就不属于马克西姆那个阶级的,身份的转变需要适应的过程,显然她不擅长,而且适应的很差。

一个女人对自己的爱情不自信到如斯的地步,作丈夫的责任很大,马克西姆在感情上不能够算是一个非常主动的人,他的爱情背负着很多,起码在他和r的婚姻里,他背负了太多非爱情的成分。在于r的婚后生活中,他知道r不是能够和自己一起生活的人,但为了家族,生意这些,他选择了忍受,忍受r在外寻欢,换来家族名誉。可是事实上他错了,这种让步不是长久的,后来他忍无可忍,到了r患癌自杀还被她摆了一道。他可以说蛮可怜的,但如果说和r的婚姻错不在他,但和“我”的婚姻里,他不是一个很好的丈夫,由于他婚后忙于工作,又不和“我”沟通,这是促使“我”不适应曼陀丽,越来越没有自信的一个重要原因。除此之外,还造成了丹佛斯太太的离间,让“我”产生马克西姆一直没能够走出r死去的阴影,也让“我”对r的映像造成偏差,觉得她是一个很完美的女人,在她死前是所有人的偶像,死后人们还不能够忘记她。

所幸书的最后,还算是一个蛮完满的结局,丹佛斯太太放了把火,烧了曼陀丽,而马克西姆和“我”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以说,r的计划失败了,她没让马克西姆坐牢,也没让马克西姆和“我”的婚姻亮红灯,功亏一篑啊!

后来rebecca还被拍成了电影,由劳伦斯和琼芳登主演,劳伦斯在这部片子里很迷人,但他年纪大了之后就发福了,一点也不吸引人,在这部片子里真的很帅,气质也很忧郁,只不过电影和小说相比,还是不够出彩。

高二年级的读后感:蝴蝶梦读后感

“我觉得,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迟早会面临考验,我们大家都有各自特定的恶魔灾星,备受压迫和折磨,到头来总得奋起与之搏斗。”——这是《rebecca蝴蝶梦》开头就写到的。这本书其实对我有很强的吸力,但我总在不自觉地逃避。上次看它应该起码是二十来岁时了,现在之所以翻它出来看,是因为一下子找不到想看的书了。

其实根据这本书改编的那部电影是演得非常好的,因此这样的定型我并不反感。劳伦斯·奥利佛真是非常好的演员,而琼·芳登从头到尾都很漂亮,我在看书时常常去找书中所说的那么不漂亮不时髦的地方,但总也找不见。这是电影和书两者间唯一有落差的地方。书好像为电影写的,而电影为书而拍的。

看到一半我才注意到,男主人公要比女主人公大二十来岁。可是并没有觉得这样的差异,只是这样的夫妻是那么貌合神离,而女主人公时时流露出来的非常正常的那些想法,例如当他的女人,当他的母亲一样去照顾和安抚他,例如慈爱地去抚弄他的头发这样的细节,这些地方是非常真实的,但实际上却是遥不可及的。

我很喜欢这样。不论是你抚弄他的头发,还是你象猫一般蜷伏在他的怀里,都是一回事。你时时刻刻展现出来的就是你的本性-,你时而似母时而如女,只是因为对方,因为对方,你成了一只多变的蝴蝶,你会变幻着你的衣着,让生命多姿多彩。我现在终于明白这些状态是多么正常,一应的欲|望都是如此理所当然,其实每个人都是。

而在当时,我却因为我自然地流露而不安。实际上不是我的异常,而是你的已变。

我在信里写了真实的话,说我是如何的想你,和如何的快乐。可是我无法当面告诉你。我领会过你的猜忌和你的不在意,甚至你的偏移,或者其他。

在这次看蝴蝶梦的过程中,我常常恨不得替女主人公来说来表达。看着他捧着她的脸说:你真的快乐么?如果你快乐那就好了。——看到这样的时候,我心急如焚,你怎么不明白她呢?你怎么娶了她,却竟然不知道你就是她的世界,你的一颦一笑牵动她所有的神经,因为你的眉头微微皱起,对她来说不啻于世界末日。

我现在唯有对书中的情节感叹感伤。在真实生活中,我戴了面具,对你对你对你。我的眼睛暴露了我的一切,而我的表情掩盖了一切。如果你看不到我,那么你就永远无法得知我。这个状态是我自己将之放入的,因为你变了。

于是我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来埋你。

可是,看到这些,难道你就会明白么?我不报任何的希望,我不期望,有一天,当我在人来人往的马路上,孤独地抱紧自己的双臂,而你终于站在我的面前,而你的眼睛饱含着对我的思念,毫不隐讳。我不期望。

当然在信里,或者在心里,我会说我渴望极了,渴望极了。

我快要看到那个悲惨的化妆舞会了。我深刻清晰地记得,电影中,女主人公仪态万方地走下阔大的扶梯,而楼下的姐姐一声惊呼,那位骇然的丈夫悲痛欲绝地高喊:去!去!去脱掉这件衣服!!!

当你无地自容地逃回房间,那个-阴-森的报复者、那个无法挽回过往时光的绝望者得意地告诉你真相——你明白了么?你的一生就是在掘坑,一生。

我告诉你,我想你,你相信么?我告诉你,我快乐,你相信么?你相信在我奔流不止的眼泪下面,你的音容笑貌、你的气息味道都是我每时每刻铭刻在心的东西么?你不相信。或者说,你已经不在乎。

你告诉我这是悲哀,那么我说,这是宿命。宿命就是,我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来埋你。

来,我们说点轻松的。很久以前,我看三毛的书,死了荷西,她努力地活着。她去周游世界寻找。她找到一个湖,恍若隔梦般地她走进了那个印第安人的村子,她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似乎是重温数百年前的生,她称之为“前世”。这是三毛的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段。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她所说的所描写的就是我梦里的如出一辙,我相信我的前世在这个世界的一隅,有一天,我会找到。

那也是宿命。

这就是我的意思,你看明白了吧?

蝴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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