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热门16篇)

时间:2023-12-18 22:03:08 作者:BW笔侠

读后感是对于书籍中所陈述观点的思考和回应,能够展示读者对书籍主题的理解和个人观点。这些范文为我们提供了不同书籍的读后感,包含了各种不同的思想观点和情感体验,能够给我们的读后感写作提供丰富的案例和素材。

二年级活着读后感2

看到最后,我深深佩服于福贵对待生命的态度。没有看过过程,就不会懂他经历了什么。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鲜活地存在过,他们就想简单地活着,他们其实早参透了人生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哲理。他们勤劳能干,为了活下去坚强地支撑着。即使贫穷,即使病痛,他们也从未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

看过《活着》,就等于经历了好几场人生的急剧悲痛。每一场,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亲身跨越痛苦,无疑是艰难的。但是,跨越了,也就解脱了。而最虐人的,其实是那一直驻足在旁的作为旁观者的痛苦。是的,我说的就是福生。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最后怎么还能和他那命名为“福生”的老牛谈起有庆、二喜、家珍、凤霞以及苦根。他的“玩笑”,在我看来,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足以让人血流不止的疮疤。可是,他确实这么做了,并且笑声实为爽朗。以往的苦痛与现在简单的豁朗对比,再看看每一个真实却又已去的人,或许,这就是《活着》的寓意所在吧。

回到我的现实,分明觉得我确实离他们好远,可是,那些人物着实给予了我前所未有的共鸣。当我看到凤霞被送走时,看到福生背着有庆的尸体在夜里泣不成声时,看到二喜死前发出所有气力呼喊自己儿子名字时,看到苦根因为平时难得吃豆子而撑死时……其实还有许多我说不完的情景让我哭到沙哑。仿佛我就在书中,我就是福生,我就目睹着这一切悲剧的发生。福生哭过的地方,我哭了;他没有流泪的地方,我也哽咽了。我没有他那么坚强,但是,我是那么真切的体会到他的悲伤。

这本书的主题,不是要我们体味人间悲苦,而是从作者的字里行间看到“活着”。无论如何,活着便就成就了一切。活着,着实需要勇气和毅力,需要懂得顺其自然,继续下去。人生,不是一场童话,它现实地让我们经历种种的喜怒哀乐,甚至于只有悲愤和哀怒。但是,只要活着。活着,我们就应如期地睁开眼去迎接朝阳;活着,我们就应顺应地呼吸空气中的每一方氧气。只要活着,就不要放弃自己。

活着读后感高二作文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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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

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文化大革命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这篇,就为大家呈现到这里,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希望大家暑假过的开心。

高二年级读后感

一世浮尘,一生烟雨。随生命的逝去而随之飘落,这一辈子的喜、怒、哀、乐,却只得随心灵一同陨落,那干枯的心曾极力的诉说。但无人能懂,无人能安抚那痛苦的心。

我们帮助动物中的弱势群体并没有错,错的只是我们没有看到本质罢了。如果真想拯救动物界,拯救自然界,拯救我们人类自己,那就还动物们一个天然的家,让它们像它们的祖先那样生活,那样即使是贫民,它们也会快乐,因为它们不会向人一样被金钱迷住双眼(在黑暗中四处乱撞,当腰包鼓了,也头破血流了).它们才是现在地球上仅存的纯洁!

一世浮尘,一生烟雨,随生命的逝去而随之飘落,它们走了,就留那“事迹”千人传唱,万人诉说吧!

也许它们的确没有思想!

活着读后感高二

有没有这样一本书,它能让你看一眼标题,就觉得沉重不已:能让你产生渴望,将它一口气全都读完;能让你每读一次,就会潸然泪下……而《活着》,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余华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这种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因此,忍受与苦难造就了活着。

粪坑上去世了,母亲也相继离世,原以为命运到这里便会有一些好转,但往往事与愿违,几年平静生活过后,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最后,只剩得福贵与一头老牛在世上相依为命。那么多的灾难都发生在福贵与他的家庭身上,但当厄运袭来时,福贵并没有自怜,只是在稍许的麻木后,又开始迎接挑战,凭借着一己之力,承担着照顾这个破败家庭的重担,但他始终没有放弃生命的想法。

他,只想活着。

太多的悲惨集中在福贵身上了,但是在苦难的背后,我们会发现,余华并不是在批判,同样的故事让鲁迅来作文写会是对国民性”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控诉,但余华却无意于此。当看到有庆是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死这段情节时,可能会立马联想到这是对“官本位”思想的讽刺。但下一步,作者就告诉你,这个县长,其实是曾经跟福贵一起共过患难的好兄弟,他对此也并不知情,立马冲淡了情节的批判精神。当你以为他是在控诉赌博害人时,他转头就写了个福贵因为输了钱,而意外逃过了枪毙地主这一带有喜剧色彩的情节。

而更像是一种带有偶然性的宿命。他摆脱了古典小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限制,讨论了一个更加哲学的问题--“如果人类的命运是苦难,终点是死亡,我们该如何活着?”

我无法再像一开始那样批判福贵,将他不幸的开始归结于自作自受。鲁迅先生说人与人的悲痛交欢井不相通,没有人能真正的“感同身受”。没有亲身经历过,所有的言行,都显得十分苍白且无力。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即使在深渊,在低谷,甚至生活给了你很大的打击,但只要你想活着,活下去就有希望。这种希望不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这也是中国人“熬”的精神。

活着读后感二年级2

在寒假里,我有幸阅读了大作家余华所写的小说——《活着》,尤觉人生是艰难而又曲折的。

这部小说以一个老人的回忆拉开了故事的序幕,讲述的是主人公富贵的生活故事。富贵由一个放荡不羁的富家少爷变成了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他的家庭也由幸福美满变得支离破碎,这些有关过去50年中国历史中福贵复杂而又悲伤的经历,奠定了他在晚年落寞生活图景下的孤独。在周围环境都发生了变化的情况下,活下去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没有被剥夺的东西。因此,我想借这个机会,谈谈在生活中应有向阳而生的精神的`重要性。

歌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在长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没错,在我们人生的旅途中会布满无穷无尽的挫折。就拿这本书的作者来说,作为医生之子,余华放弃了牙医的职业而投身于写作之中。在这期间,他经历了事业的低谷期,也曾因没有写作思路在深夜里沉思,可余华并没有轻易地放弃他的写作梦,而是坚持每天阅读优美文章,甚至投进现实生活中,去寻找写作的对象,也正是因为余华的努力,这才成就了“中国的《约伯书》”——《活着》。

然而,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与余华截然相反的人。他们知难而退,在面对生活中的艰难险阻时选择了躲避,继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自杀,跳楼、割腕等悲剧日益增多,从而反映的不正是那种无法直面困难时的恐惧和无助吗?世间的事情都是如此,解决困难的最好办法就是勇于直面困难,在面对困难时积极乐观,保持自信,勇敢地与困难作斗争!

以上种种事例,无不说明了在生活中有向阳而生的精神的重要性。

因此,我觉得向阳而生的精神不仅应该体现在人的行动上,更应该深入人类思维的深处。这意义有两个方面:第一,可以使人树立正确的三观,勇于面对困难;第二,可以令人增强心理素养,在遭受挫折时不轻易颓废,沦陷。

阳光总在风雨后,没有人可以轻易地成功,只有拼到最后的人,才可以笑到最后,希望从我们00后开始,大家能对“向阳而生”有更深刻的认识和思考,让真正的“向阳而生”具体地融入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去!

活着的高二读后感

如果说,午后的清风能够抚慰这人世的躁动,山间的甘泉能够滋润这眼下的干涸,那么我就愿意去相信万物存在的意义,相信生而为人的乐趣与价值。十月的工大,向日葵开的正旺,并不见秋风萧瑟,黄叶满地的怆然。我像个无人认领的小孩,彳亍在这热闹的人群里,带着一丝恐惧与新奇。新的环境,我的好奇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会胜过不安,茫然无措感依旧强烈的萦绕心头。于是,在余华的《活着》里我试着去摸索个体独立的价值,探索人如蝼蚁的浩瀚星河,去感受“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的伟大意义。

整整四代人,只有福贵一直活到了最后,乐观的讲述着自己的故事,不是哀伤,而是淡然。就如书中所说的,“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的看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在经历了那么多生死的事之后,福贵或许早已明白,人能到这世上走一遭就足够了。他一路颤颤巍巍的走来,在夕阳下的田间和一头老牛做了伴,我想也该是他最后的归宿吧。

合上这本书,心中久久不能平静。22岁青年的身体里,沸腾着鲜活躁热的血液,让我如何坐视不理?我要为有庆鸣不公,为凤霞鸣不公,为苦根鸣不公,为什么命运如此咄咄逼人,不留一丁点温存。乡间的巷子里,有庆从小护着聋哑的姐姐,势单力薄却还是与欺负姐姐的“小恶霸”拼的头破血流。为了照顾公社里的小羊,他日夜守着,悉心照料,生怕父亲卖了小羊。

所幸上天给了他长跑的天赋,让他在学校得到老师和同学肯定。可是,就偏偏要在医院被抽血致死,要用自己的命换来县长儿子的命,还被冷漠的医生丢在黑暗冰冷的小房子。看到这里,滚烫的泪打湿在黑夜台灯下的一角,悄悄抹去,可还是泪流不止。再说凤霞,懂事的她几乎扛着家庭一半的重担,在看到有一个真正疼她的人出现时,我以为她要苦尽甘来了。

可是,就偏偏丈夫在工地意外事故,生孩子大出血没人发现,失血过多而死。苦难并没有就此住手,在看到苦根欢喜地吃豆子,我就暗暗告诉自己,不要再有厄运来了,结果还是没能如我所愿。这一幕幕,都是在他们的生活渐渐有了起色之后的重创,一个玩笑接着一个进行。的确,是愤怒,可死了的人就是死了,活着的人,还要选择怎么去活,无论有多么不愿面对。想到此,内心似乎多了一分平静,这平静似乎是源于福贵,源于那些活着的人想方设法的活,心生敬畏。

我记得有人说过,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相伴人生时,我们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所以,我们更应该去珍惜和铭记那些让我们感到温暖的岁月,就比如家珍对福贵的忠贞不渝,不离不弃;部队里与老全,春生的出生入死;_子二喜与凤霞的郎情妾意……这本书里的温情,可能也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正是有这些黑暗里的点点光芒,才让苦难不那么难以忍受,才让意志不那么容易摧残,才让生命具有了存在的意义。即使人生满是苦难,满目疮痍;即使人生的最后,孤独一人,无人相伴,努力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

高二年级读后感

“小士,看着你的花衬衫飘远,我在想,一年后,三年后,五年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呢?由于你善良,开朗又自在,你应该会更帅吧?于是,我似乎看到多年以后,你站在一扇蓝色大门前。下午三点的阳光,你仍有几颗青春痘,你笑着,我跑向你,问你好不好,你点点头。三年五年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大人呢?是体育老师,还是我妈?虽然我闭着眼睛也看不见自己,但是我却可以看见你!”

g离开了呆了6个月的班级。我是今天才发现的,已经三天了。三天前,下午放学,和朋友去书店打发时间,临旁的凉皮铺上,看到她坐着,穿着正适合这闷热的黄昏。她笑着,对面一位清瘦皮肤白皙的男生,同样腼腆地笑着——也许她离开,是在追寻某一种青春特有的东西。那天,我特意寻找了《飞鸟集》第82首:“使生若夏花之绚彩,死若秋叶之静美。”

“我叫张士豪,天蝎座o型,游泳队吉他社。”

我想认识你,张士豪对孟克柔说。张士豪只是那个打打篮球,在深夜无人时练习游泳,渴望赢一场比赛的未谙世事的少年,当青春之门开启,孟克柔迎面走来。

“如果,你17岁,你想的只是能不能上大学,不再是处男,尿尿可以一直线的话,你该是多么幸福的小朋友。”

孟克柔渴望的幸福是拥有单纯的思想,是女生喜欢男生的天经地义。

年华似水,不经意地,自己开始留意某些人,衷情某些文字,流连某些画面;感动开始不期而遇,思想变得越来越复杂且不着边际,自己开始莫名地苦恼和伤感。回不去了,我的记忆开始模糊,但,不会忘记的,是单纯的幼稚的思想,即使回不来,但曾经拥有。

“如果有一天,或者一年后,或者三年,如果你开始喜欢男生,你一定要第一个告诉我。”

光阴荏苒,高二已是临近末尾。三年级教室黑黢黢没有光影。离开的已经离开,留下的还将继续。烤面包黄的午后,会突然听到“夏天都快过完了,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做,好像只是跑来跑去。”而我,却迎将第二个盛夏。

“留下什么,我们就变成什么样的大人。”张士豪说。于是我刻意给青春留下些东西,哪怕只是回忆。

末尾,孟克柔与张士豪骑着单车追逐街头。金色阳光下笑容绽放得灿烂,花衬衫与校裙飘过植物浓绿。流淌的意识下,蓝色大门缓缓开启。

经过那扇蓝色大门,我们会变成什么?

高二年级的读后感:蝴蝶梦读后感

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年轻女伴在陪着范・霍珀夫人在蒙特卡洛的蔚兰海岸吃饭的时候带着几分瑟缩的惊慌被动地撞入到迈克斯・德温特――一个拥有古老而闻名的曼陀丽庄园的乡村贵族眼界。

《蝴蝶梦》开头对范霍珀夫人的描写是充满幽默笔调的现实中不乏这样三姑六婆的人物但跟愚蠢联系得这样天衣无缝的范・霍珀夫人却让我们面前升腾起一个活灵活现的小人物。有时候夸张有它无与伦比的魅力是任何别的手法望尘莫及的。

人总是有对比才有优势的或者这个“我”并不是出色的但在参照物范・霍珀夫人的衬托下德温特就不得不注意了我。就像水仙旁放一盆韭兰也许不被人注意但在水仙旁放一盆仙人球无论是哪盆都会起到异乎寻常的夺目效果。在这样有衬托的背景下德温特这个带着满腹心事的中年男人开始通过关注我来转移积压在他心头的无形阴影。

德温特是因为带着“逝去妻子”的“忧郁”、“伤心”引起我的注意的本性淳良的我在初开始和他相交的时候总是千方百计想回避这一点总是拿捏着十二分的小心不触动他心底的伤疤的。但是年轻的我的骨子里还有好奇又想方设法想知道得更多一点。在我没太见过世面的眼里德温特就是一个典型中世纪贵族的形象高贵、阴冷、倨傲而且有些难以接近。而我则是一个因为地位卑下常常胡思乱想喜欢把幸福放大喜欢把悲痛扩张的年轻女孩。患得患失常常使得我自己对自己失去信心因此在我的意识中我们连做朋友的可能都是微乎其微的。我们不过是两个都在旅途中稍憩着寻找个谈话伴侣的相识者而已也仅此而已。

活着读后感心得高二作文

余华的笔触细腻而有抓力,我好像也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穿着布衫,一同经历着这一生。印象很深的是文中有一处描写饿了一段时间的男主人公和儿子把作为家里唯一财产的羊卖了,换回来米,在回家的路上,月光洒在路上,像洒满了盐。读到这的时候,嘴里也咸了一下,没有经历过挨饿,就想象着连续吃了很多天的大米粥,今天突然加个冒油的咸鸭蛋,夹出一点放到粥里,有点滋味了,剩下的还要留着以后吃,我想就是这种感觉吧。书中讲羊是性价比很高的财产,能产奶能卖羊毛只吃草,男主人公的儿子每天喂羊,感情很深,但我想回来的路上,男主人公更多一点的是能吃上一段时间米的欣喜,能不被饿死的欣喜。书中像这样简单自然的描写有很多,也是在表达了对生活的态度,去承受生活中的一切。

作者余华在自叙中写道“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在小说中,看到了时代,看到了被时代拉扯着的命运,更看到了一份简单的意志,是希望,是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的人性的善良。

很感恩自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在一定的范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努力做什么就能成为什么。不用担心是否有明天,而是去想怎样让明天更好。深处其中可能不会觉得,与书中的时代相比,现在这个时代真的给了我们很多。我想无论在怎样的时代里,我们都可以作出选择,选择做个善的人,选择努力的生活。曾经想过,下辈子要做什么。想过当一棵高高的大树,骄傲的立着,看世界变迁。想过做一只国宝大熊猫,过着吃吃喝喝卖萌的生活。现在更想做人类,去接受世界,接受命运的安排,有思想有性格,去感受一切好的、不好的情感,去渡过每一天。

高二年级的读后感:蝴蝶梦读后感

在图书馆的一排排书架间漫不经心的转着,眼神粗略扫过一个个书名,突然站住,定睛,《蝴蝶梦》,好美丽的名字,一本精致的小书,最近几日得功夫便读几业。

在图书馆的一排排书架间漫不经心的转着,眼神粗略扫过一个个书名,突然站住,定睛,《蝴蝶梦》,好美丽的名字,一本精致的小书,最近几日得功夫便读几业,虽读的不甚细致,但还是粗评一篇,毕竟我们结缘是如此偶然。

这是一本无须细品的小说,作者是英国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她的小说因多以英国西南部大西洋沿岸的康沃尔郡的社会习俗与风土人情为主题或背景,故有“康沃尔小说”之称。

在《蝴蝶梦》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颇有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的形象,虽然她在小说刚开始时就已经死去,却有时刻存在,通过女主人的感情色彩的变化,通过故事情节的发展,她的形象从一个极端到另外一个极端,似乎是由这些活人的生活一点一点挖掘吕蓓卡的全面的性格特点,由小见大,吕蓓卡放浪形骸之外的腐化生活以及她畸形的婚姻,揭露了英国上层社会的享乐至上尔虞我诈,穷尽及奢,势力伪善等现象,缠绵悱恻的怀乡忆久与阴森压抑的绝望恐怖双重气氛交叠渗透,文章如剥洋葱一般一层层显示出真相,令人意外,也加强了文章的趣味性。

很可爱的一本书,像它的名字一样美。

活着读后感心得高二作文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高二年级的读后感:蝴蝶梦读后感

“每一段友谊,每一种经历,似乎都在推动我们接近那更深层次的东西。我们质疑着,思考着,成熟着。上帝轻轻地推着我们前进一小步,这笃定的一小步又给了我们迈出下一步的勇气。他就是这样带领我们一步一步地前进,不徐不急,不紧不慢。”罗布的生命诠释了真正重要的不是我们的生活如何,而是我们如何生活。这本《黑暗中的舞者》是罗布的母亲罗伯塔?班迪在罗布离开人世之后写成的一本回忆录,把罗布成长的每一个过程都详细地记录下来。一路走来,风雨兼程,快乐与悲伤共存,同享生命中每一个感动的瞬间,上帝对每个人并不可能完全的公平,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化解人生路途上的每一个坎坷与挑战。上帝把罗布带到这个家庭,是为了让罗伯塔明白爱与希望同在,领悟感恩的意义。当我们遇到罗布这样的情况时,我们会像戴维还是像罗伯塔呢?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们所能感受到的是罗伯塔的感恩与拥有的幸福。罗布虽然离开了人世,但他不到30岁的生命却这个庭的每一个成员的心中永远的存在。

高二年级读后感

“小士,看着你的花衬衫飘远,我在想,一年后,三年后,五年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呢?由于你善良,开朗又自在,你应该会更帅吧?于是,我似乎看到多年以后,你站在一扇蓝色大门前。下午三点的阳光,你仍有几颗青春痘,你笑着,我跑向你,问你好不好,你点点头。三年五年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大人呢?是体育老师,还是我妈?虽然我闭着眼睛也看不见自己,但是我却可以看见你!”

g离开了呆了6个月的班级。我是今天才发现的,已经三天了。三天前,下午放学,和朋友去书店打发时间,临旁的凉皮铺上,看到她坐着,穿着正适合这闷热的黄昏。她笑着,对面一位清瘦皮肤白皙的男生,同样腼腆地笑着——也许她离开,是在追寻某一种青春特有的东西。那天,我特意寻找了《飞鸟集》第82首:“使生若夏花之绚彩,死若秋叶之静美。”

“我叫张士豪,天蝎座o型,游泳队吉他社。”

我想认识你,张士豪对孟克柔说。张士豪只是那个打打篮球,在深夜无人时练习游泳,渴望赢一场比赛的未谙世事的少年,当青春之门开启,孟克柔迎面走来。

“如果,你17岁,你想的只是能不能上大学,不再是处男,尿尿可以一直线的话,你该是多么幸福的小朋友。”

孟克柔渴望的幸福是拥有单纯的思想,是女生喜欢男生的天经地义。

年华似水,不经意地,自己开始留意某些人,衷情某些文字,流连某些画面;感动开始不期而遇,思想变得越来越复杂且不着边际,自己开始莫名地苦恼和伤感。回不去了,我的记忆开始模糊,但,不会忘记的,是单纯的幼稚的思想,即使回不来,但曾经拥有。

“如果有一天,或者一年后,或者三年,如果你开始喜欢男生,你一定要第一个告诉我。”

光阴荏苒,高二已是临近末尾。三年级教室黑黢黢没有光影。离开的已经离开,留下的还将继续。烤面包黄的午后,会突然听到“夏天都快过完了,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做,好像只是跑来跑去。”而我,却迎将第二个盛夏。

高二年级的读后感:蝴蝶梦读后感

《蝴蝶梦》是江江推给我的,此前一直放在kindle里,等到想起来去看的时候已经是两年后了。前几年对于悬疑类的小说过于痴迷,特别是追东野圭吾的小说有点过分了,导致我看它的时候没觉得有多悬疑,只觉得在哪里看过这种类型的书。

这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感,直到我去百度了作者达芙妮・杜・穆里埃的生平以后才恍然大悟。这是一位“深受19世纪哥特式小说以及史蒂芬森和勃朗特姐妹小说创作手法的影响”的英国悬念浪漫作家,并且因为长期在康沃尔郡居住,善于写当地的风景,自创了“康沃尔小说”体系。

没想到啊没想到,时隔6年我再次遇见勃朗特姐妹,还能被拉回大学时为了把毕业论文写完疯狂读好几遍书的梦魇――我毕业论文选的是对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中的主人公进行分析,至于是希斯克里夫还是凯瑟琳,我早已忘的一干二净,只记得那段时间脑海里对于灰暗的场景始终是挥之不去。

从此,对于英国文学,我向来敬而远之,因为实在是太“致郁”了。

小说开场描写了曼德利庄园的美丽景色,大篇幅的环境描写是英国文学的惯用写法,与其他小说不同的是它一开始就把结局先摆出来了。此后的部分,利用主人公第一视角的回忆,加上一些遐想的描写,辅以一些植物及颜色的描写来渲染神秘气氛,黑暗中带点浪漫,阴郁中带点优雅,这是典型的哥特式写法。这部小说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因为对书中没有出现但是全篇都在写她的人物――丽贝卡――这个人物的好坏难辨处理的极其巧妙。

由于这种写法我实在是太过于熟悉,反而让我不再拘泥于去了解作者的手法甚至这本书的思想内容,而是让我带着好奇和疑问去体会哥特式文学的特点。

我对于哥特式文学涉猎不多,但恰好都读到了其中的几个经典,比如说前面提到过的《呼啸山庄》,还有留学时因为万圣节而读的《德古拉伯爵》。《蝴蝶梦》和前者实在是太过于相像,以至于我觉得当年如果把毕业论文的题目换成对哥特文学流派的探讨也许更有意义。可惜没有如果,即便我写了也许不够深入。关于后者嘛,没啥感受,一部女版的“英雄救美”。

哥特文学作为英国文学其中的一个文学流派,十分注重探讨宿命论,用恐怖、厄运、家族式诅咒、超自然现象等等元素充斥整篇小说,对男性角色的描写以“黑色形象”为主,对女性角色的描写则以浪漫感性为主,不难理解为什么它始终被排斥在主流文学之外。但任何一个文学流派的出现都不是一个偶然,它是社会发展趋势的一个映射,就像如果不是因为科技的发展,科幻小说也不会因此爆火。哥特文学的产生同样因为时代的变化――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是“日不落帝国”的黄金时代。

工业革命带来的鼎盛时期,使得英国在这样快速运转的社会中产生了一些矛盾――阶级分层导致的贫富差距因此拉开。富人开始追求一些新异的事物,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哥特式建筑开始出现在大众的眼中。在这样的背景下,哥特文学也应运而生,这意味人们对于恐怖、神秘故事的猎奇心态开始占上风。

文学是讨论“人”的学术研究,无论是文艺复兴时期,还是今天,每一本小说中的情节都是对当时社会时事的反射,出现的人物都是对“人性”的讨论。哥特文学也不例外,只不过往往伴随着颓废的感情或者掺杂一些诅咒的形式出现。我依稀记得在看《呼啸山庄》的时候,艾米莉勃朗特简直是希斯克里夫的亲妈,赋予这个人物复仇的化身,报复这个,报复那个,看的人三观崩塌。在《蝴蝶梦》中女管家丹弗斯夫人的阴沉和偏执,反而还不如希斯克里夫那么让人有冲击感。尽管这两个人物最终都死了,可脑海里的那种灰暗场景和抑郁的感受真是让人难以出来。

哥特文学中对于人物的处理,使我感觉到他们对于人性的讨论有点浅显:女主角一定是懦弱敏感的,男主角一定是英勇善战的,反派一定是阴沉黑暗的,对于社会背景带来的影响很少涉及,这种对于人物“人性”的讨论显然是不够深入,只能说给人带来了阅读上的快感。只是这个阅读的感觉带给我的确实是一点都不怎么好,所以那个时候我读完《呼啸山庄》以后立刻去读了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果然我的三观被扭回正常了。

搁置两年的《蝴蝶梦》看完了,简单写了点关于对哥特文学的思考,先画个逗号吧,也许未来有一天我会把《呼啸山庄》和《蝴蝶梦》重新剖析一遍,不过得找个欢乐的书放在旁边。不然看书明明是这么美好的治愈,被整“致郁”的话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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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的读后感:蝴蝶梦读后感

书是蛮早看的,只知道看了就不忍放下,看完了还意犹未尽,反复翻阅着自己喜欢的那几段文字反复地再看,到了自己觉得快要背出来了才还给借我书的死党,但至今,我都没明白,rebecca怎么就变成了蝴蝶梦,特别是蝴蝶,这两个字是怎么出来的。其实,这是一个学术性的问题,我想翻译人员一定是从什么古诗词里翻出来的。

全书围绕着一个欠扁的女人rebecca,她活着的时候折磨着马克西姆,死后还成为马和“我”之间挥之不去的阴影,一个死人对活人有这么大的影响,还真的蛮佩服这个女鬼的,和贞子、迦叶子有的一拼。

猜忌、妒忌、怀疑--人与人之间只要存在着这些心理障碍,相处就会产生隔阂。

书中有大段的心理描写,大多数是“我”的,她总是怀疑家仆拿r与自己作比较,丈夫与她婚后还是怀念着已故的r,丈夫的姐姐与姐夫在见她之后拿她两人作比较;在真相大白之前,她妒忌r,妒忌到了异常自卑的地步,在豪华的庄园内,她不像女主人,反而像个工作人员什么的;我想这源于“我”的身份背景,因为她一开始就不属于马克西姆那个阶级的,身份的转变需要适应的过程,显然她不擅长,而且适应的很差。

一个女人对自己的爱情不自信到如斯的地步,作丈夫的责任很大,马克西姆在感情上不能够算是一个非常主动的人,他的爱情背负着很多,起码在他和r的婚姻里,他背负了太多非爱情的成分。在于r的婚后生活中,他知道r不是能够和自己一起生活的人,但为了家族,生意这些,他选择了忍受,忍受r在外寻欢,换来家族名誉。可是事实上他错了,这种让步不是长久的,后来他忍无可忍,到了r患癌自杀还被她摆了一道。他可以说蛮可怜的,但如果说和r的婚姻错不在他,但和“我”的婚姻里,他不是一个很好的丈夫,由于他婚后忙于工作,又不和“我”沟通,这是促使“我”不适应曼陀丽,越来越没有自信的一个重要原因。除此之外,还造成了丹佛斯太太的离间,让“我”产生马克西姆一直没能够走出r死去的阴影,也让“我”对r的映像造成偏差,觉得她是一个很完美的女人,在她死前是所有人的偶像,死后人们还不能够忘记她。

所幸书的最后,还算是一个蛮完满的结局,丹佛斯太太放了把火,烧了曼陀丽,而马克西姆和“我”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以说,r的计划失败了,她没让马克西姆坐牢,也没让马克西姆和“我”的婚姻亮红灯,功亏一篑啊!

后来rebecca还被拍成了电影,由劳伦斯和琼芳登主演,劳伦斯在这部片子里很迷人,但他年纪大了之后就发福了,一点也不吸引人,在这部片子里真的很帅,气质也很忧郁,只不过电影和小说相比,还是不够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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