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筹措方案(热门14篇)

时间:2023-12-05 16:16:35 作者:碧墨

计划书是指在进行某项工作或活动前,按照一定的思维方式和逻辑结构来陈述和阐述工作或活动的目标、任务、计划、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内容。它是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或活动的重要工具。接下来是一些成功企业家们编写的计划书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示。

残疾人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20xx年市政府安排571万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各县区财政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市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xxx)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国家项目资金筹措方案范文优选

1、综合授信即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营运情况分期用款,随借随还,企业借款十分方便,同时也节约了融资成本。银行采用这种方式提供贷款,一般是对有工商登记、年检合格、管理有方、信誉可靠、同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

2、信用担保贷款目前在全国31个省、市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

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另外,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

3、买方贷款如果企业的产品有可靠的销路,但在自身资本金不足、财务管理基础较差、可以提供的担保品或寻求第三方担保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按照销售合同,对其产品的购买方提供贷款支持。卖方可以向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或者由买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卖方持汇票到银行贴现。4、异地联合协作贷款有些中小企业产品销路很广,或者是为某些大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松散型子公司。

在生产协作产品过程中,需要补充生产资金,可以寻求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对集团公司统一提供贷款,再由集团公司对协作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当地银行配合进行合同监督。也可由牵头银行同异地协作企业的开户银行结合,分头提供贷款。

5、项目开发贷款商业银行对拥有成熟技术及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或专利项目的中小企业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中小企业,将会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对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项目开发关系或拥有自己研究部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银行除了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外,也可办理项目开发贷款。

6、出口创汇贷款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提供打包贷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提供外汇抵押贷款。

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以凭结汇凭证取得人民币贷款。对出口前景看好的企业,还可以商借一定数额的技术改造贷款。

7、自然人担保贷款2002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

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8、个人委托贷款中国建设银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一项融资业务新品种——个人委托贷款。

即由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9、无形资产担保贷款依据《xxx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10、票据贴现融资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票据贴现对于企业来说,这是“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这种融资方式值得中小企业广泛、积极地利用。11、金融租赁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

设备使用厂家看中某种设备后,即可委托金融租赁公司出资购得,然后再以租赁的形式将设备交付企业使用。当企业在合同期内把租金还清后,最终还将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

12、典当融资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贷款成本高、贷款规模小,但典当也有银行贷款所无法相比的优势。

残疾人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xx年度内帮助全市940人(次)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农村残疾人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二)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

(三)退出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残疾人优先。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标准。目前中央财政下达我市项目专项补助资金47万元,补助标准按人均0.05万元标准下拨(具体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详见桂残联计财字〔20xx〕31号文件)。各县(市、区)可根据培训内容、培训天数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每位残疾人的培训补助标准。在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有当地配套项目资金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培训残疾人数。

(二)资金使用范围。补助资金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项目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授课费、场地费、资料费、印刷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补助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执行,及时拨付到位,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不得用于除培训之外的其他开支。实行公示制度,做好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督。

(一)摸底报名。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的残疾人填写《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1)。

(二)审核审批。乡(镇、街道)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身份进行审核,各县(市、区)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进行审批,筛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培训对象。

(三)拟培训人员公示。对拟培训对象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乡(镇、街道)政府进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

(四)委托培训机构。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通过恰当的政府采购方式来确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五)开班培训。各县(市、区)残联要根据当地残疾人的.自身需求,结合贫困残疾人的自身状况、培训需求和当地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就业形势,切实有效地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要注重知识传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切实让残疾人能掌握实用技能。

(六)考核发证。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要依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学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残联工作要求,制定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当地项目实施方案。

(二)确保培训质量。各县(市、区)残联要和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并严格履行协议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好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效果验收等工作,做到培训工作全程跟踪,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

(三)做好档案管理和统计汇总。承担项目培训任务的机构要做好培训方案、培训申请表、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签领表、学员培训签到表、课酬发放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等档案资料整理,汇总后送县(市、区)残联一套以备查。县(市、区)残联要将培训人员的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年度统计台账系统和实名制系统。并于当年度12月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百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残联。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残联将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项目工作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对因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市残联将给予通报批评。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2008年至2010年,在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县市。几年来,我市以中央财政整合资金为带动,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以规划为引导、以产业为平台、以统筹为核心、以创新为根本的资金整合运行机制。通过实施跨行业、跨部门整合资金,大力发展生猪生产,着力改善生猪生产防疫、粪污处理设施,取得了生猪产业化进程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及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能力逐步提升的良好效果。

1生猪养殖,实现产业升级、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为此,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2年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产业升级、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加强生猪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化发展,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创新支农方式,完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公平、透明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支农资金的整合,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农业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农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构建稳定增长、投入结构合理、政策反映灵敏的农业财政支持与保护机制,提高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效率。

三、生猪产业发展状况。

2元)的33.5%。

通过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的实施,从2008年至2010年底全市新建成100多个高标准、上档次、环保配套、设施完善的规模养殖小区(场),可年新增20万头出栏猪生产能力。全市生猪出栏在10000头以上的5户、出栏在5000头以上的20户、出栏在1000头以上的50户,出栏在500—999头的1000户以上。生猪产业成为了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农民增收的增长点、现代农业的观光点、特色农业的集聚点。

为了促进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保证肉食专供品安全,湖南蓉园养殖基地经涟源市畜牧水产局、涟源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考察论证选址,2011年在伏口镇芭蕉塘村开始建设蓉园养殖基地生态猪场,占地面积120多亩,另征地120多亩种植蔬菜、青饲料。生态猪场建设通过建设配怀舍、分娩房、保育舍、育成舍等,完善各类猪配套设施,新建栏舍1万多平方米,新增存栏基础母猪500头、种公猪50头。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出栏绿色、环保、健康生猪10000头以上。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2012年我市资金整合主要建设内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重点支持湖南涟源市蓉园养殖基地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

(一)实施范围:

重点支持湖南涟源市蓉园养殖基地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

3设;重点搞好疫病防控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绿色无公害生猪养殖,形成年新增出栏优质商品猪10000头的生产规模。

(二)实施主体:由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和市畜牧水产局组织实施,乡镇(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具体实施,农办、财政局、监察局等负责监督和检查。

(三)实施内容:新建标准化猪舍1万平方米,疫病防控设施360平(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5500平(立)方米,另外沼气池建设400立方米。分项建设内容见附表。

(四)项目建设期:2012年7月上报项目实施方案,报上级审批。项目建设期为2012年8月至2012年3月,8月至12月完成全部土建项目,2013年1月至2月引进种猪并完成其他项目建设内容,2012年3月申请项目验收。

五、资金投入概算:

1、新建标准化栏舍:共1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600元概算,共600万元。

2、新建疫病防控设施:共360平(立)方米,按每平方米722元概算,共26万元。

3、新建粪污处理设施:共5500平(立)方米,按每平方米316.3元概算,共174万元。

4、新建自动饮水设施1000米,按每米200元概算,共20万元。

5、改造自动饮水设施1000米,按每米200元概算,共20。

4万元。

6、引进种畜500头,投资150万元。

7、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投入10万元。

8、疫病防疫技术创新,投入10万元。

10、品改员培训100人次,投入3万元。

11、疫病防疫员培训100人次,投入3万元。

12、标准化养殖技术培训200人次,投入4万元。

13、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投入60万元。

14、整修养殖场公路2公里,投入40万元。

15、沼气池建设投入80万元。以上,共计投入1200万元。

六、支农资金整合方案、资金具体用途和补助标准。

(一)资金整合范围:

在维持各类支农资金投向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除救灾性和具有特殊用途的资金外,支农资金整合范围包括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各项预算内外支农资金。主要构成是:畜牧业专项资金、土地整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乡村道路建设资金、农村能源建设资金、防洪保安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和人畜饮水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及其它行业和部门管理的支农资金。

(二)整合的具体资金。

5比例不得低于1∶2∶3的要求,中央投入扶持引导专项资金200万元,市县级整合资金400万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600万元,总投入1200万元。

列入整合范围的项目资金共400万元。其中:其他渠道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畜牧专项资金38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20万元)。

(三)资金管理方法:整合资金实行“六个统一”管理模式。

1、统一制定规划。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集中财力,重点投入”的原则,以项目确定财政整合资金使用计划,集中资金用于牵动性强的养殖小区项目,确保投资一项、见效一项。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专家评审,编制整合资金规划和进行项目扩初设计,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2、统一申报立项。对扶持区域和条件、扶持项目和资金控制指标及项目申报内容等予以明确。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将项目选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好,能带动农民致富,群众积极性高的小区和养殖场。保证项目的合理性,并使之符合资金整合的要求。

3、统一下达计划。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批复的项目,将项目计划统一下达,并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进行公示,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4、统一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市畜牧水产局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同项目户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5、统一监督管理。财政整合资金实行专人、专帐、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相关主管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负责质量监督,确保工程的质量。项目竣工后,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建立验收报账制,由项目实施的乡镇或单位组织自验的基础上,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项目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有关资料和运行管护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合格工程,由验收组、畜牧水产局、财政局领导签字认可,报主管副市长审批。对所有工程一律实行财政报账制,项目验收后,由项目单位提供原始单据、决算、验收证明等向财政报账。

6、统一绩效考核。建立效益监测评价制,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效果指标和项目效益评价四个方面,强化对项目工程效益的动态跟踪调查和分析监测评价工作,保证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建立财政整合项目绩效考核指导体系,绩效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而绩效差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项目安排和资金拨付。

(四)资金补助标准。

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主体投入以镇乡(办)及受。

7益群众自筹为主,项目资金按照财政整合资金使用计划给予适当补助。

1、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小区疫病防控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疫病防控设施包括兽医室、消毒池、更衣消毒室、焚尸池或化尸池按每722元/m2给予补助,同时配备清洗消毒机一台,新装监控系统一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6万元。

粪污处理设施包括沼气池、化粪池、贮粪池、污道、净道等按316.3元/m3给予补助。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74万元。

2、整合资金和引导投入的社会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小区标准化栏舍新建及改造、自动饮水设施新建和改造、疫病防控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沼气池建设、良种引进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及创新、技术培训、龙头企业等方面。

3、财政整合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养殖小区标准化栏舍新建,共10000m2,按每320元/m2给予补助,共320万元;沼气池建设400m3按2000元/m3给予补助,由市县财政整合资金投入80万元。

4、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资金重点投入生猪标准养殖小区建设,共投入600万元,引导投入的社会资金共投入600万元,三项共投入1200万元。

七、项目目标以及预期效益。

8通过项目实施,达到年存栏优质良种生猪6000头,年出栏优质良种生猪1万头的发展目标。项目实施后,年新增出栏优质良种生猪0.5万头,按每头1600元计算,新增产值800万元;按每头纯利润400元计,农民可新增纯收入200万元。按每个劳动力养猪200头计算,可新增农村就业人员50人,加上生猪收购、销售、屠宰加工、饲料加工销售、运输等可带动就业人员500人以上。

本项目总体目标是:对养猪场粪污进行综合处理和转化,形成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生产沼渣、沼液等有机肥产品,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环境,建成集粪污处理和沼气利用、有机肥料生产为一体的能源、环境示范工程项目。本项目以沼气为核心,通过利用猪场污水和固体粪便生产沼气和有机肥,并利用沼气、有机肥和沼液用于蔬菜种植。项目将环境保护和养殖业、种植业有机结合起来,达到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目标;通过生产可再生能源缓解农村能源供需矛盾,降低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使项目区走上能源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极大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八、保障措施。

9下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的重大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成立机构,强化领导。为积极地推进我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达标,2008年我市就成立了涟源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在我市同时实施生猪产业项目和油茶产业项目,我市对涟源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由市政府谢学龙市长任组长,吕余庚常务副市长、吴景祥副市长、张良龙副市级干部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市农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扶贫办、市农开办、市农村能源办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局局长王一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畜牧水产局局长曹务金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市畜牧水产局。办公室下设项目工程组、财务组和综合服务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抓好协调,坚持以项目带动、产业带动、区域带动等方式,促进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

10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办定期召集成员开会,研究支农资金整合后的各项工作。确保支农资金投入到生猪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做到规划一片、建成一片,投资一项、见效一项。

四是加大宣传,增进理解。要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支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正确认识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正视客观存在的困难,积极开展工作,推动支农资金整合。要通过宣传达成共识,增进理解,取得支持,促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是严格督查,务求实效。整合的资金全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全部实行市级财政报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中期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推行绩效考评制度,保证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是加强监管,促进流通。为确保生产基地无公害化养殖,严格控制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坚决打击非法供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同时,市人民政府和业务部门通过严格审核把关,推荐品质优良的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进入广州市场,促进生猪产品的流通。

涟源市财政支农资金。

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政策和规定,为落实“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未下达计划和未实施通畅工程项目,逐步改善农村公路通畅条件,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县财政整合资金20xx万元,按每公里补助12万元,在全县范围内计划建设通畅工程170公里。

(一)建设范围

“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中的连通工程(乡与乡,村与村,邻省、邻县之间的断头路)、通自然村(村内达2个组以上或人口达200人以上的自然聚集区)、产业基地(村内规模较大的养殖场、种植场)

(二)建设标准

1、路基宽度5米以上,砼路面宽度4米以上,砼路面厚度0.2米。

2、施工技术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根据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规模分配(具体见附表)

(二)城区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行政村不予分配。

(三)原则上贫困村优先保证1公里的计划。

(一)农村公路管理站提供规划项目库和项目申报表(附后),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分配的里程数在项目库中安排填报。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20xx年度新建工程项目,计划项目确保贫困村优先且严格按规定的建设标准上报。

(三)县发改局负责立项,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申报项目数据的收集、汇总。

(四)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现场核实,报县政府批准后,相关单位联合下发计划文件,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按文件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不准替换调整。

(一)20xx年5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申报和汇总。

(二)20xx年5月30日之前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并报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计划项目文件(计划文件没下发之前不准擅自开工)

(三)20xx年6月上旬召开项目村工作调度会,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项目村支书、主任参加。

(四)20xx年7月10日之前项目村完成路基工程并组织验收。

(五)20xx年10月31日之前项目村完成项目砼路面建设工程。

(六)20xx年11月上旬县组织验收。

(一)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和步骤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20xx年12月31日之前未完工项目取消补助。

国家项目资金筹措方案范文优选

二、资金管理机构。

三、资金管理方式。

1/6。

第三条、财会部门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三)单位领导核准签字。

第四条、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财会部门不予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

2/6。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二)不符合批准的建设内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四)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五)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

第五条、定期做好项目资金分析。

第二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3/6。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4/6。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项目投产运行后-效益良好-对立项部门和。

5/6。

个人、xxx门和个人追加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未尽事宜由公司投资管理部提出具体办法-交公司行政办公会议议研究决定。

6/6。

抗旱应急供水项目资金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 [20xx]7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xx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洪涝灾害)使用的指导意见》(桂农厅办发 [20xx]85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9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受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深刻认识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将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指导等各个环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全力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力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稳产增收。

本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范围,主要针对自然灾害性天气导致的农业基础设施损毁、且已直接造成农作物受灾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为使受灾地区群众灾后恢复生产进行资金补助以修复农业基础设施损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的如水毁农田及设施的修复。

(一)马路镇大和村等水毁渠道修复

马路镇大和村石九渠道损毁塌方约20多米,涉及水田灌溉面积300多亩;马路社区北村渠和中林村中林坡坝水毁,需要投入资金修复。补助资金30万元。

(二)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修复工程

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4000米,影响面积1080亩,由于水利设施受损,农田水毁给归义镇新圩片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尤其今年发生的严重干旱由于水利不通使粮食等作物均发生一定程度的灾害,部分粮食作物受灾严重。补助资金20万元。

以上两项自然灾害共计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00万元。

根据受灾影响的紧急程度,对马路镇大和村等水毁渠道修复和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修复工程按受损程度进行补助,该项补助由马路镇人民政府、归义镇人民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工程施工预算、结算后直接给付施工方。

(一)强化绩效督查。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有效降低农业受灾损失,恢复生产,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资金执行率100%,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实施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确保效果”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确保完成任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要按照桂财规[20xx]1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实施内容,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四)确保档案资料完善。救灾补助资金兑付过程中,相关单位及经办人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完善好相关档案资料,包括受灾对象信息、受灾影图片、视频等资料。

(五)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结束后要及时将实施情况及实施结果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项目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吴委办[2014]35号)、《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吴开管委[2014]129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审核,现明确20xx年度专项资金目录和主管部门。20xx年开发区共设立各类专项资金21项,总体资金规模达到年度总预算的90%,主要涉及基本建设、产业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教育事业等(具体见附表)。参照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模式以及近年来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仍有部分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不充分、管理内容不齐全。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制定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意见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

1.明确部门职责。根据各专项资金的具体情况,明确涉及资金管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原则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项目的设立申请和初审、资金分配、检查验收等,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预算资金、资金拨付等。

2.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针对各自专项资金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对没有具体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不纳入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3.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对纳入目录管理的专项资金,在财政分局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前,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预算,具体内容包括专项资金实施内容、用款单位、资金额度等。财政分局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出初步意见,并报管委会审批,由管委会以文件形式下达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对连续两年未动用的专项资金,财政不再安排预算。

4.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探索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实施自我评价。在加强日常绩效管理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专项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完善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1.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根据《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分析表》,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明确设立依据和设立期限。

2.办理专项资金设立申报手续。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及时与财政分局沟通,在20xx年6月底前,填制《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由财政分局汇总后统一报管委会审批。

3、对20xx年专项资金目录中,尚未出台具体管理办法的,由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提出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时间计划,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和发文工作。原则上由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草拟资金管理办法初稿,与财政分局会商后送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管委会审定后发文。

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考点:项目资金筹措的渠道

项目资金筹措的渠道和方式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同一渠道的资金可采用不同的筹资方式,而同一筹资方式下往往又可筹集到不同渠道的资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项目资金筹措的渠道的知识,欢迎阅读。

(1)规模适宜原则;(2)时机适宜原则;(3)经济效益原则;(4)结构合理原则。

实践中常采用经营收益间接估算企业未来的经营净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经营净现金流量—经营净收益—流动资金占用的增加

经营净收益=净利润+折旧+无形及其他资产摊销+财务费用

经营净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无形及其他资产摊销+财务费用—流动资金占用的增加

企业未来经营净现金流量中,财务费用及流动资金占用的增加部分将不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折旧、无形及其他资产摊销通常认为可用于再投资或偿还债务,净利润中有一部分可能需要用于分红或用作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留存,其余部分可用于再投资或偿还债务。

优先股是指与普通股股东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先权,主要指优先分得股利和剩余财产。优先股股息固定,与债券特征相似,但优先股没有还本期限,这又与普通股相同。相对于其他借款融资,优先股通常处于较后的受偿顺序,对于项目公司的其他债权人来说,可以视为项目的资本金。而对于普通股股东来说,优先股通常要优先受偿,是一种负债。因此,优先股是一种介于股本资金与负债之间的融资方式。

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没有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分散普通股东的控股权。发行优先股通常不需要还本,只需支付固定股息,可减少公司的偿债风险和压力。由于优先股股息固定,当公司发行优先股而获得丰厚的利润时,普通股股东会享受到更多的利益,产生财务杠杆的效应。但优先股融资成本较高,且股利不能像债权利息一样在税前扣除。

投资人和项目发起人的身份不同,其用于资本金投资的资金来源也多种多样。

新设项目法人项目资本金通常以注册资本的方式投入。如果公司注册资本的额度要求低于项目资本金额度的要求,股东按项目资本金额度要求投入企业的资金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通常以资本公积的形式记账。有些情况下,投资者还可以准资本金方式投入资金,包括优先股、股东借款等。

债务资金是指项目投资中除项目资本金外,以负债方式取得的资金。债务资金是项目公司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债务融资的优点是速度快、成本较低,缺点是融资风险较大,有还本付息的压力。

信贷方式融资是项目负债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中最基本和最简单,也是比重最大的债务融资形式。

国内信贷资金主要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提供的贷款。

国外信贷资金主要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以及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此外,还有外国政府贷款、出口信贷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盼贷款。

信贷融资方案应说明拟提供贷款的机构及其贷款条件,包括支付方式、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及附加条件等。

按照贷款期限,商业银行的贷款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为短期贷款,超过1年至3年的为中期贷款,3年以上期限的为长期贷款。

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有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两种形式。国外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由市场决定,各国政府的中央银行对于本国的金融市场利率通过一定的手段进行调控。

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目前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为中心,可以有一定幅度的上下浮动。中国人民银行不定期对贷款的基准利率进行调整。已经借入的长期贷款,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利率的调整在下一年度开始执行。

政策性银行贷款利率通常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有: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在2008年底改制后,成为开发性金融机构。

项目建设需要进口设备的,可以使用设备出口国的出口信贷。出口信贷通常不能对设备价款全额贷款,通常只能提供设备价款85%的贷款,设备出口商则给予设备的购买方以延期付款条件。出口信贷利率通常要低于国际上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oecd(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出口信贷利率一般要遵循商业参考利率(cirr)。出口信贷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附加费用,如管理费、承诺费、信贷保险费等。

是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为促进本国商品的出口,而对国外进口商(或其银行)所发放的一种贷款。买方信贷可以通过进口国的商业银行转贷款,也可以不通过本国商业银行转贷。

是出口商所在地有关银行,为便于该国出口商以延期付款形式出口商品而给予本国出口商的.一种贷款。

是专门的代理融资技术。为了鼓励设备出口,几家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专门开设了针对大型设备出口的特殊融资: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5~6年以上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出售给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出口商提前取得现款。为了保证在进口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出口商也能获得贷款,出口商要求进口商承兑的远期汇票附有银行担保。

也称辛追加贷款,是指由一家银行牵头。贷款银团中还需要有一家或数家代理银行,负责监管借款人的账户,监控借款人的资金,划收及划转贷款本息。

使用银团贷款,除了贷款利率之外,借款人还要支付一些附加费用,包括管理费、安排费、代理费、承诺费、杂费等。

银团贷款的具体操作方式有两种: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

目前与我国关系最为密切的国际金融组织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通常带有一定的优惠性,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可以安排得很长,但也有可能需要支付某些附加费用,例如承诺费。

imf的贷款只限于成员国的财政和金融当局,imf不与任何企业发生业务,贷款用途先于弥补国际收支逆差或用于经常项目的国际支付,期限为1~5年。

adb是类似于世界银行但只面向亚太地区的区域性政府间金融开发机构。

债券是债务人为筹集债务资金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债券一般有发行最高限额、发行公司权益资本最低限额、公司盈利能力和债券利率水平等要求条件。除了一般债券融资外,还有可转换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融资是一种直接融资。发行债券融资可以从资金市场直接获得资金,资金成本(利率)一般应低于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大多需要有第三方担保,获得债券信用增级,以使债券成功发行,并可降低债券发行成本。发行债券通常要取得债券资信等级的评级。债券发行与股票发行相似,可以在公开的资本市场上公开发行,以可以私募方式发行。

可转换债券是企业发行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债券。在预先约定的期限内,可转换债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将债权转换为发行人公司的股权。现有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通常并不设定后于其他债权受偿,对于其他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债权人来说,可转换债不能视为公司的资本金融资。通常可转换债的利率更低。

租赁方式融资是指当企业需要筹措资金、添置必要的设备时,可以通过租赁公司代其购入所选择的设备,并以租赁的方式将设备租给企业使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向承租人分期回收设备的全部成本、利息和利润。租赁期满后,将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通常为长期租赁。根据租赁所体现的经济实质不同,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两类。

抗旱应急供水项目资金方案

为了保障三建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辖区内国家和团体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建乡辖区

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采取争取有效的防御措施,把洪劳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洪水水位到达警戒水位,降雨量达200mm,或发生旱情,连续干旱,启动本预案。信号以指挥长电话通知党政办。

1、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领导机构是三建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防汛的方针政策,督促制定各种防汛措施,领导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争取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密切配合,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职责。部署有关防汛措施和督促检查各项防汛准备。

(3)督促检查重大防御洪水措施方案、调度计划、渡汛工程措施和各种非工程措施的落实。

(4)应急抢险时亲临第一线,现场指挥,调动和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投入到抢险工作中。

(5)做好灾民安置,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灾后工作。

2、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是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制定三建乡场镇防汛警戒水位。

(3)了解、掌握气象趋势、雨情、水情、暴雨强度、洪水流量等信息工作。

(4)组织检查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

(5)组织汛后检查,查看水利设施是否完好,制定修复计划及监督防汛物质的使用和防汛经验教训的总结。

(6)检查灾民安置和救济工作的落实情景。

(7)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落实情景。

(8)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9)检查通信设备的完好情景。

(10)负责统计上报灾情情景。

(11)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推广好的防汛抢险经验。

3、日常工作机构是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三建水管所。主要职责是:

(1)制定场镇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巡查制度、请示和报告制度。

(2)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机构的批示、命令。

(3)严格按科学规律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4)收集掌握水情和灾情,按时了解雨情、水情实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了解水文、气象预报。

(5)及时请示报告,对重大汛情和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抗旱措施及时请示,对批准的方案及时执行;对授权传达的上级使命及时准确传达。

(6)对发生的重大汛情旱情要整理好记录,以备查阅,并立卷归档。

(7)对所发生的各种类型洪涝旱情要根据资料及时进行分析、整理,给领导供给决策依据。

1、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领导及指挥机构是三建乡人民政府各行政村设立相对应的领导机构,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

2、三建乡及各行政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制定各种防汛抗旱措施。部署有关防汛抗旱措施和督促检查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3、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的统一指挥、人员调度、部门协调工作。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挥组:由乡长王健同志任指挥长,谭建于、向承忠、毛磊同志为副指挥长。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调度、统筹协调防汛抗旱等工作。

2、抢险组:由向承忠同志任组长,成员为三建乡防汛抗旱抢险组全体成员。负责撤离、疏散、断电、救援受灾群众等工作。

3、安保组:由张金海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其余干警为成员。负责警戒险区交通及安全,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调用抢险救灾车辆及治安等工作。

4、救护组:由黄本国同志任组长,卫生院及计生服务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险区伤员抢救、伤员护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术服务组:由陈永翠任组长,向传兴、陈军、毛政军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的技术指导和险区界线的划定及灾后重建指导工作。

6、灾情调查组:由陶松森同志任组长,凌成英、黄均庆为成员。负责组织民政、社会事务办、农服中心等部门调查收集受灾基本情景及统计资料上报及灾后理解捐赠和救灾物质发放工作。

7、通信组:由田伍同志任组长、黎勇同志任副组长、三建电信及移动公司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通讯畅通工作,组织抢修遇险线路及设备、保障通信畅通。

8、电力抢险组:由张先林同志任组长、乡村电工员为成员。负责全乡遇险输电线路及设备的抢修、保护工作,保障输电线路和设施安全及居民用电安全。

9、供水抢险组:由黄安福同志任组长、三建供水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三建场镇供水抢险,保障人饮水安全。

(二)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气,各村及时上报旱情,坚持灾情报告制度。乡上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牵头领导:谭肖梁其红职责单位:各村委、党政办

2、特大旱情发生后,及时送水、送药品等抗旱物资。

牵头领导:向承忠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严重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随时了解疫情并采取检疫应急措施。

牵头领导:高秀珍职责单位:卫生院

4、遇到突发事件,引发纠纷,打架斗殴,及时到位制止、调解。

牵头领导:毛磊职责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5、组织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减轻受灾程度,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牵头领导:谭建于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事办、民政办、农服中心

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防汛抗旱应急机构在灾前组织水利工程管理所、农服中心、国土等部门会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及山坪塘蓄水保水的检查和巡视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监测与报告

雨情主要依靠县防洪办公室供给数据。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员随时报告给乡防汛办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办公室处置。当灾情异常严重时报乡人民政府处置,若乡人民政府不能处置,报县人民政府处置。

3、支持系统

现有的。信息监测和预警信息传递手段主要是靠电话、预警器、喇叭、传真和邮传等手段。

4、预警级别及传递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4级)、较重(3级),到达或超过警戒线时为2级,若上游出现溃坝洪水,为异常严重(1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预警行动

(1)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河堤管理,防洪调度方案实施和组织防汛抢险工作。

(2)各村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员的转移、安置。

(3)邮政、通信部门保证汛期的各种信息畅通。

(4)公安部门负责防汛治安管理与安全保卫。

(5)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助。

(6)抢险人员全部到现场待命。

(1)应急队伍保障: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可投入应急抢险人员50人、各村80人(鱼泉子15人、廖家坝30人、蔡森坝20人、绿春坝15人)、乡武装部民兵连10人、志愿者30人。

(2)交通运输保障:三建乡场镇现有“长安车”30辆、货运卡车16辆、摩托车29辆,所有车辆大都分布在三建乡场镇附近,基本能做到随用随到。要租用时,先由乡防汛抗旱办租用,然后给予适当的补偿。

(3)医疗卫生保障:以三建卫生院为主体,三建计生服务站协助,共有医务工作人员14名,卫生院和服务站设施设备都较为完善,完全能做到随要随到并开展救援。

(4)治安保障:三建派出所是中心所有足够的警力维护应急状态下的治安秩序,其次是三建乡政府机关和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村民小组及群众互助联防组成强有力的治安保障体系。

(5)经费保障:应急状态下乡政府能供给至少3万元,用于抢险救灾工作。

1、各村务必做好防汛抗旱期间水利设施状况排查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水利工程管理所。

2、各村落实职责人对水利设施的管护,异常加强病险水利设施的监控。

3、龙河流域渡口行船落实专人负责。

4、辖区内各中小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5、各村及中小学做好防汛抗旱期间的各种应急措施。

抗旱应急供水项目资金方案

今年进入7月份以来,我乡出现持续干旱天气,降雨量少,造成了部分农作物生长缓慢甚至枯死,人畜饮水紧张等情况。据统计,截止9月22日,全乡农作物累计受旱271亩,其中,轻旱95亩,重旱186亩。全乡10863亩水田中,缺水218亩,旱地缺水33亩,因旱人畜饮水困难2620人。受旱农作物主要分布在上峰、名山、平天、新安、义平、五星等村委。受旱灾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摸清旱情,采取切实可行的抗旱措施。截止9月21日,累计我乡共投入抗旱人数3020人次,投入机动抗旱设备10套,投入抗旱资金4500元(全部为群众自筹),临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3020人,解决大牲畜饮水困难82头。9月20日下了一场雨,我乡的旱情得到了部分缓解。为确保下步抗旱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我乡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乡长、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其他班子成员,抽调水管站、党政办、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乡的抗旱工作。通过打造强有力的领导小组,为全乡抗旱工作取得成效提供强力保障。

乡、村两委干部职工分片包干,带领各村(社区)群众抗旱保收。首先,乡包村工作组组织村委会干部、群众对辖区内的水渠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淤维修,使主渠的水能引水到田;其次,对地形比较高而引不入水的农田采用抽水机抽水灌溉的办法进行灌溉。再次,指导群众对无法灌溉(望天田)的旱田改种其他经济作物,按照宜种宜地的原则,改种番薯、花生等其他经济作物,使农田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乡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想方设法,多方筹集抗旱资金。

乡、村干部要全力配合县抗旱服务突击队做好抗旱指导工作。做好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服务,积极为群众提供技术、设备、资金的服务。

一是积极争取县直包乡面对旱情,突击队所在的农业局、气象局、总工会等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我乡大力的支持,其中,农业局支持抗旱资金20xx元、气象局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总工会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合计5000元,重点用于购买抗旱设备,同时,对旱情较重的社区绕城路一带、竹根垌、林村垌和义平村委瓦窑垌、那蓬垌,以及高田社区崩山垌、名山村委李高垌的水田进行抗旱燃油补贴。此外,还要充分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抗旱,采取户与户、村与村互助的形式进行抗旱。

一是争取上级资金20xx元用于修缮义平村委桃子坝,恢复引水后,解决瓦窑垌、那蓬垌的灌溉,以缓解旱情。

二是争取上级资金1000元用于修缮磨刀江水库放水涵洞水阀和水库管理员的吃水问题,加强水库值班,合理调度灌溉。

抗旱应急供水项目资金方案

今年7月以来,受持续干旱影响,全区农业生产受损,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抗早救灾保民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最大限度降低旱灾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稳定粮食生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抗旱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财农发〔20xx〕55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定市财农〔20xx〕72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定市财农〔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动员有劳动能力的受灾群众通过玉米秸秆青贮、劳务输转、就近就业、田间管理等措施开展生产自救,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和对象类别,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重点用于受灾严重的新集、白碌、石峡湾、葛家岔、鲁家沟、巉口、称钩驿、青岚山、西巩驿、凤翔等10个北部乡镇,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一)资金来源。省市财政共安排抗旱救灾资金1400万元。其中: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xx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定西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定西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投向。999.1544万元用于受灾严重乡镇的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及“三类户”抗旱救灾补助,300.8456万元用于饲草收贮主体抗旱救灾补助,100万元用于水利抗旱救灾补助。

(一)补助对象。

1.种植方面:因旱灾减产较为严重的177家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909户“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困难户)。

2.饲草收贮方面:以实施20xx年粮改饲项目的71家主体为主。

3.水利方面:引洮一期安定灌区内的巉口、鲁家沟水利工作站。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1.种植方面:“三类户”马铃薯受灾7291.7亩、每亩补助100元,玉米受灾7461.74亩、每亩补助100元,共计147.5344万元,主要用于受灾农户购置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的补助。合作社(企业)马铃薯受灾97328亩,每亩补助87.5元,共计851.62万元,主要用于合作社(企业)兑付土地流转费、务工费、入股分红、农机作业费等的补助。合计补助资金999.1544万元。

2.饲草收贮方面:对实施主体在9月10日前(含9月10日)收贮的.饲用玉米每吨补助40元,补助75212吨,共计300.8456万元。

3.水利方面:在灌区内修复的输水渠道、管道、渠系建筑物,购买的应急灌溉设备等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补助。

(三)资金拨付程序。

1.种植方面:按照摸底上报数据,9月15日前,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三类户”、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受灾面积及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供相关报账资料,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2.饲草收贮方面:9月15日前,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实施主体的饲用玉米收贮量完成自验,然后向区畜牧兽医局提出验收申请,区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对实施主体的实际收贮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核查验收主要通过现场查看饲草收贮情况,查阅饲草收购磅单和向农户支付草款的银行兑付凭证(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且必须支付总草款的30%以上;自种部分需提供流转土地和购买种子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管种植部分需提供村乡两级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计算收贮量。验收完成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3.水利方面:9月下旬由各相关水利工作站对水利抗旱救灾补助资金实施内容进行自验,自验完成后及时向区水务局申请竣工验收,水务局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验收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事关受灾农户、主体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抗早措施落实到位,补助政策落到实处,补助资金发挥实效。严禁弄虚作假,对因工作失误,引发农户不满,影响社会稳定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抗旱补助资金高质量落实到户。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和资金拨付报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及“三类户”补助报账资料收集、审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发放和绩效管理;区畜牧局负责饲草收贮主体收贮数量的审核、补助报账资料收集、审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发放和绩效管理;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作站资金使用监管、检查验收、资金报账资料及绩效管理等;区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检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补助对象确定、人员组织、公告公示、资金落实、自查自验,同时要积极督促各相关主体及时兑付土地流转费、务工费、入股分红、农机作业费等,引导受灾农户储备好种子、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抗旱补助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到户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要坚持登记造册,完备手续,规范建立资金使用管理档案,确保抗旱补助资金使用及时、安全、有效。

(四)加强公告公示。各乡镇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监督方式,充分运用乡村信息公开栏、公众号、微信群、宣传单等有效方式对抗旱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迅速、准确地将抗旱补助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认真、细致、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抗旱救灾工作的知晓度,坚决杜绝因宣传引导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等不稳定因素。

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乡镇争取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贯彻、落实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毫不动摇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使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宏伟目标的开局之年。加快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工作关系到洛阳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依据2007年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基建投资的初步安排,围绕我市“强化优势突出的经济强市、特色突出的文化强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和最佳发展环境城市”的发展战略。本着“责任落实、部门联动、奖惩兑现”的原则,特制定2007年洛阳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洛阳市关于争取政策性项目建设资金指导意见》、《洛阳市争取项目、资金表彰奖励实施办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工业强市、科教强市、旅游强市”的战略目标,突出“责任落实、部门联动、奖惩兑现”,以单位、领导的绩效考核为动力,在项目的发掘、筛选和项目前期工作上下功夫,在部门联动、上下沟通中把握政策、形成合力,在积极争取中求成效,确保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再上新台阶。

目标任务:根据2007年国债及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及省基建资金初步安排,结合各部门项目建设的实际,确定2007年拟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项目6大类46个(类)项目,力争完成争取资金99099万元,其中:国家项目资金67654万元,省补助资金31445万元。确保完成争取资金6亿元的目标任务。

按行业划分拟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具体项目情况及责任单位如下:

(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种植、养植及林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拟争取国家、省资金补助项目21个(类)40104万元,其中:拟争取国家资金36474万元,省补助资金3630万元。项目分别为:

1.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7年全市计划发展户用沼气20万座,确保争取国债资金安排我市6个县(偃师、宜阳、汝阳、洛宁、孟津、新安)1.2万座,国债资金960万元。申请省财政与基建专项安排8000座,省补助资金4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宜阳、汝阳、洛宁、孟津、新安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安全饮水项目:2007年全市确保解决饮水安全20万人,力争解决25万人。拟申请资金510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3500万元,省补助资金16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3.天然林保护工程:做好栾川、嵩县、洛宁、宜阳、新安、孟津、伊川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资金1800万元,其中国家1440万元,省360万元。用于封山育林7万亩,7个县的675万亩天然林管护。

第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嵩县、洛宁、宜阳、新安、孟津、伊川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4.退耕还林工程:拟争取国家资金1375万元。项目涉及我市所有县(市)。

第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5.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要做好全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项目前期工作,拟争取国债资金8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嵩县、洛宁县人民政府。

6.乡级兽医站建设项目:做好5个县37个乡的动物防疫设施项目的上报工作,拟争取国债262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嵩县、孟津、宜阳、伊川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7.粮食产业化工程有害生物预警控制区试站项目:抓紧做好市区及伊川、偃师项目的前期工作,拟争取国债项目资金5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市、伊川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8.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加快做好金水河、丁惠、龙佛、印沟4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总投资5052万元,拟争取国债资金10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西工、伊川、嵩县、新安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9.电气化县建设项目:重点做好第四批电气化县栾川、嵩县、汝阳、洛宁建设项目的上报和争取资金工作。拟争取国债资金3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嵩县、汝阳、洛宁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0.孟西灌区项目:要加快孟西灌区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做好国家追加资金的争取工作。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7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孟津县人民政府。

11.烟草生产基础设施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3340万元,省补助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烟草局。

12.水库移民扶持项目:争取国家政策资金7900万元,做好移民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争取上级项目及资金扶持。

第一责任单位:市小浪底移民局、水利局。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新安、孟津、嵩县、洛宁、伊川、汝阳、吉利区人民政府。

13.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争取国家资金220万元(伊川、偃师)?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伊川县、偃师市人民政府。

14.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加强全市节水灌溉项目的筛选和储备。2007年重点做好偃师缑氏镇5000亩葡萄滴灌项目的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债资金1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市人民政府。

15.新一代气象雷达项目:拟争取资金1317万元,其中:国债及部委专项1047万元,省基建270万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16.沃土工程项目:拟争取国债资金4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7.种养业良种工程项目:拟争取国债资金135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8.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10.6万亩中低产田项目,总投资5450万元,拟争取国家、省资金32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农业综合开发办。

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9.沼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3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0.以工代赈项目:拟争取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3000万元,省配套5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宜阳、洛宁、嵩县、栾川、汝阳、伊川县人民政府。

21.争取国务院扶贫办、省政府搬迁移民资金35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公检法司场所建设,构建平安洛阳。重点做好市县公检法司场所项目、中心法庭项目、乡镇司法所项目等4类建设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全市拟争取国家资金2060万元,其中国家1822万元,省238万元。

1.公安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市强制戒毒所、看守所、特殊病犯监区、栾川县拘留所迁建工程的中央及省政法补助资金、禁毒专项补助经费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资金714万元,其中,国家资金476万元、省补助资金238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县人民政府(栾川县拘留所迁建工程)。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法院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市中级法院审判厅,新安县仓头法庭、五头法庭,汝阳县内埠法庭、上店法庭,宜阳县北城法庭、莲庄法庭,洛宁县大原法庭,偃师市顾县法庭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52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法院。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乡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3.检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市检察院信息网络中心、西工区检察院、偃师市检察院、嵩县检察院县区侦技楼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52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检察院。

第二责任单位:西工区、偃师市、嵩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4.司法局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全市50个乡镇司法所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积极争取市戒毒康复中心项目。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306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司法局。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三)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拟争取资金2853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0858万元,省补助资金17672万元。

1.城建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做好新安、伊川县城供水,洛宁、孟津、新安、伊川、栾川供、排水管网,宜阳污水处理工程,嵩县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26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洛宁、孟津、新安、伊川、栾川、宜阳、嵩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建委、公用局、财政局。

2.城镇供水项目:加快全市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2007年重点做好嵩县车村镇、新安铁门镇、栾川陶湾镇、孟津麻屯镇4个城镇供水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6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嵩县、新安、栾川、孟津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建委、公用局、财政局。

3.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以改善县乡公路状况,提高通行能力为目标,重点做好县乡公路补助资金项目、通村公路以及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县乡公路补助资金1793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2658万元,省交通规费15272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交通部扶贫道路项目:以改善贫困县交通状况,提高通行能力为目标,重点做好贫困县扶贫道路项目补助资金上报和争取工作。拟争取扶贫道路补助资金7400万元,其中,交通部扶贫道路资金5000万元,省补助资金24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嵩县、汝阳、宜阳、洛宁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四)加强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及旅游环境,确保和谐社会的创建卓有成效。重点做好12个社会事业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省资金877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5430万元,省补助资金3340万元。主要项目:

1.2007年职业教育打捆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8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劳动局。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加强基层计生服务站建设,拟争取国家资金2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计生委。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3.贫困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8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卫生局。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4.农村乡镇文化站、文化馆建设项目: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拟争取国家资金13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化局。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5.村村通广播电视项目:重点做好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项目建设,拟争取国家资金3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6.洛阳儿童福利院、流浪儿童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2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7.白马寺印度风格佛殿项目:计划争取2007年省基建拨款2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市宗教局。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8.旅游项目:抓住省重点做大伏牛山生态旅游机遇,继续加强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做好白云山铜河入口停车场项目,伏牛山龙白路扩宽改造工程,龙峪湾生态停车场项目,西泰山游客服务中心,洛宁金门绿竹苑项目,龙潭峡基础设施项目,311国道木札岭至合峪段工程,s331高兰线洛阳境改建工程,天池山、花果山、神灵寨新建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和上报工作。拟争取省专项资金20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发改委、旅游局。

第二责任单位:嵩县、栾川、洛宁、宜阳、汝阳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9.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县级两馆建设省补助、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和省资金19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化局。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0.文物保护项目:利用好国家大遗址保护的支持政策,重点做好汉魏故城内城墙遗址保护项目、隋唐洛阳城外廓城墙遗址保护项目、偃师二里头遗址、商城遗址项目的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资金20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1.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69万元;争取200个以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741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2.为困难的农村中小学集中配置课桌凳项目:该项目由省集中招标确定供应商,拟争取省补助资金114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协助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积极争取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1.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做好一拖公司年产2万台重柴、中信重机冶铸基地、725所5000吨海绵钛、沃德福车桥有限公司车桥、洛轴集团精密轴承、洛轴集团汽车轴承、中信重机矿用磨机及中信重机全断面掘进机产业化8个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省贴息资金28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省工业结构调整项目:重点做好一拖轮式拖拉机、新安电力碳素、沃德福重型汽车中信重机铸锻件冶铸、中信重机重型装备铸锻件冶铸基地、725所5000吨海绵钛、洛阳古城机械汽车发动机缸体、洛阳机车厂铁路养护机械、伊川电力阳极碳素、洛耐镁白云石耐火材料、洛宁0309粮食储备库年加工10万吨小麦淀粉塑料粒子等10个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省工业调整资金5845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3.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做好以下6个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硅材料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海绵钛及钛合金材料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射频同轴连接器产业化项目、洛阳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90兆瓦太阳能电池扩建项目、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凯迈(洛阳)电子有限公司嵌入式指纹识别型信息安全管理软硬件集成化设备产业化项目、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形镁合金板材新型加工技术项目。拟争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58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4.机电技改贴息、机电研发资金、外经贸促进、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拟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910万元。其中:中央部委专项资金190万元,省直部门专项资金72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

(六)抓好节能减排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1.十大节能项目:重点做好全市燃煤锅炉改造、余热气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的六个项目和中信重机公司重油炉改煤气炉、冲天炉改中频感应炉,河南省建华玻璃厂浮法二线油改气,河南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电解铝全石墨质阴级电解槽节电改造等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国家补助比例为8%,我市十个节能项目总投资4.6亿元,拟争取国家节能改造项目资金368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利用好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政策,重点抓好栾川众鑫矿业有限公司和洛钼集团三强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治理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资金6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

1.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打好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加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组成专门人员,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及时吸纳有责任心、有专长的干部,专门负责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工作。

2.把握政策,认真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认真研究国家中部崛起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及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政策,围绕国家、省建设资金的投向,谋划、筛选、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建设项目,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完善基本建设程序,为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打下良好的基础。

3.通力协作,部门联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规划、安全生产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工作,及时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加快项目资金申报相关要件的办理工作,确保我市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申请资金的各项要求。在资金的争取上,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沟通,利用各种渠道,及时捕捉政策和项目资金信息,为项目申报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争取国家及省对我市各项建设事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保持在应有的较高水平上。

4.建章立制,明确职责,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把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责任制,与单位及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挂勾。对于完成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目标任务的单位,足额拨付工作经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0%以上的单位,对超额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资金奖励;对完不成争取项目资金目标任务的,将视情况给予扣减当年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或绩效考核的相应分值。在继续办好争取项目资金半月报的基础上,实行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季度通报制度,并适时召开表彰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营造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良好氛围,促进项目建设资金的争取工作。

项目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财政工作提出的“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及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转变理财思路,通过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严格审批程序,努力堵塞漏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次清理所指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除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支出的资金外,由市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含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各项专项资金。

x年6月30日仍然设立存在的专项资金。

(一)摸清基本情况。通过清理,掌握现有市级财政各类专项资金的规模、分布、管理和使用情况;汇总、梳理有效专项资金目录,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分类清理。对已到期的或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专项资金予以撤销;对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整合归并;对支出结构不合理的专项资金进行结构调整。

(三)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在分类清理的基础上,对照《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研究制定和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管理办法。

(四)建立监督控制体系。要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结合起来,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控制体系;将绩效评价的结果反馈运用到专项资金管理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清理工作采取部门(单位,下同)自查和财政重点抽查相结合、全面清理和重点剖析相结合的方法,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成工作小组。各小组要指定负责人和联络人,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一)清查摸底阶段。

以市财政局为主,通过财政内部清查,摸清现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布、规模、种类、年限和结构。

1.拟定方案:由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的清理范围、时间安排、工作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步骤。

2.内部清查:市财政局进行内部清查,摸清专项资金设立的依据、年限、分配、管理办法及资金规模、种类、分布等情况,并将专项资金情况及下一阶段清理工作目标向市政府报告。

上述工作于x年9月20日前完成。

(二)分类清理阶段。

由市相关部门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财政局根据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提出清理意见。

1.部门自查:市相关部门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设立专项资金的专门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审批程序、执行期限、分配办法、支出管理、责任追究等情况,向市财政局提交书面自查自评价报告。

自查自评价报告内容:

(2)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或安排项目时所确立的预期目标;

(4)项目绩效自我评价:项目执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分析比较、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结果、项目经济、政治、社会效益和影响、对项目绩效实现程度的总结评价等。

2.重点抽查:对金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的专项资金,市财政局要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财务检查;对资金投入效益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专项资金撤销、归并及调整支出结构等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上述工作于x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三)整改总结阶段。

1.实施整改: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的清理情况,草拟市级专项资金清理工作意见,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具体实施。此项工作于x年11月30日前完成。

2.完善资金管理:经清理同意保留的各专项资金,要进行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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