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等级鉴定(专业21篇)

时间:2023-12-06 18:36:53 作者:雅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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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等级鉴定工作计划范文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锡委办发[2006]119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特提出我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应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通过生产现场的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的业绩评定等方法,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要突出“三个结合”,即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评价内容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职业资格认定与使用待遇相结合。逐步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二、组织管理与分工。

1.全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对企业工作业绩评定和考核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督导,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审定。市(县)区^v^门负责做好本地区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

2.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领导下,市鉴定中心负责对企业的评价工作计划进行审查,经市劳动保障局同意备案后具体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正确领会和运用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加强企业在题库(卷库)运行、考务、考评人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对参评人员的资格、业绩评定结果的审核。

3.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负责本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制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和鉴定考核方案。组织工作业绩评定,组织实施鉴定考核并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考核场地和设施设备,承担企业试题(卷库)的开发、鉴定考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4.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内容包括:确定考评职业(工种)范围与等级,业绩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培训、鉴定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工作程序等。应于每年一季度将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工作计划报市鉴定中心备案。

5.企业鉴定考核方案包括:鉴定职业、鉴定人数、鉴定项目、命题方式、鉴定组织考核安排等。在具体评价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将鉴定考核方案于考核前15日报市鉴定中心备案,其中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核方案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实施。

6.对于尚不具备条件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由市鉴定中心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考评组,指导企业开展相应评价工作,或参加市组织实施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

三、评价等级及范围。

1.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主要是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评价。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限于企业生产技术岗位中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主体职业(工种),其他职业工种由市鉴定中心指定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

2.企业内鉴定职业的其他等级(三、四、五级),由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岗位进行分析,确定相应等级的职业(工种)。

3.全国、全省统考的职业(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属于企业内鉴定范围。

四、优先申报的条件。

持有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二年的技术工人,可申请参加技师职业资格的评价,凡在岗工作多年并且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核心骨干,除符合《关于完善我市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意见》(锡劳社培[2005]12号)中有关破格条件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经企业认定推荐的,可优先申报技师资格评价:

5.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未满二年,本职业(工种)工作累计10年以上,经企业评审确认为本企业技术骨干的。

持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三年的技术工人,可申请参加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评价。符合《关于完善我市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意见》(锡劳社培[2005]12号)中有关破格申报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五、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的条件。

1.企业领导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能按规定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2.建立了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提出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申请,并需对企业生产规模、主要生产产品、生产特点、技术含量及员工总数、技能状况等情况进行说明。

4.设立相应的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或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类同),并配备相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或技术专家、具备与鉴定工种相符的考评人员队伍。

5.具备与考评职业(工种)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备及检测手段等。

6.对各技术岗位和工种建立了明确的考核标准和条件,有能力组织专家建立与考核职业(工种)相适应的题(卷)库。

六、评价方式和内容。

建立符合企业特点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从企业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出发,突出特色,分类实施,采取工作业绩评定、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国家职业标准,重点评价企业职工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一)评价方式。

1.直接认定:对于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的参评人员,采取直接认定方式,予以确认其具备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具体的操作方法是: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以评审会的方式组织考评组对参评人员填报并经公示认可的业绩材料进行评审,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经审核后可直接予以认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具体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材料,由所在企业确认后送审。工作业绩评定的成绩分别打印在职业资格证书中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栏上。

2.考评结合:对于工作业绩评定为合格的参评人员,采取业绩考评与操作技能、理论知识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工作业绩被评定为合格人员,须参加操作技能、理论知识考核,考核合格后,经审核,可予以评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

3.重新考评:对于工作业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参评人员,待其今后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时,再予以安排重新考评。

(二)评价内容。

1.工作业绩评定:是对参评人员截止考评前在取得相应资格后,希望晋升或破格晋升上一等级资格期间的工作表现及取得的业绩和成果进行评定。主要包括所完成的主要工作项目、现场解决技术问题的情况、技术改造与革新等方面的业绩成果情况;工作纪律、工作主动性、工作质量、团结协作能力等表现情况。

2.操作技能考核:由市鉴定中心认可或直接委派的技术专家与企业评审专家共同命题。其中包括必考模块、选考模块,具体由专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参评人员岗位特点拟定,考核方式以典型工件加工、现场答辩、情景模拟答辩、作业项目评定等为主。

3.理论知识考核:由企业组织理论闭卷考试,试题由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以“1+x”形式组织考试用题。其中“1”为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从国家题库或省级题库中抽取部分试题。“x”为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岗位技术要求自行组织的试题。还没有国家题库或省级题库的职业,由市鉴定中心根据命题技术要求组织专家命题,通过审定后使用。

企业内鉴定的其他等级(三、四、五级)的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知识考核也可按照上述相应要求进行。

七、工作程序。

1.企业提出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申请,并成立相应的鉴定组织实施机构,同时提出评审专家成员的建议,报市鉴定中心审核后认可或直接委派技术专家共同组成企业考评组。

2.鉴定组织实施机构组成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组成人员应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牵头,配备相应的企业技术骨干。考评办公室应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组织对《企业高技能人才业绩评审表》(附件1)中的具体评定内容进行细化、量化。

3.考评办公室受理企业职工申报,并指导参评人员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附件2)和相应的业绩评审材料。参评人员应按照要求,对自己的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业绩记录表》《企业高技能人才工作表现自述表》(附件3、4),并撰写业绩工作总结。

4.考评办公室组织对参评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业绩进行初审,同时对通过初审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进行汇总,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报市鉴定中心进行备案。

5.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应将本人的工作业绩和表现情况进行整理,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工作业绩公示表》(附件5),同时考评办公室组织车间、单位对参评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6.考评办公室在企业内公示参评人员的业绩,对无异议者,由考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进行业绩评定。考评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达到60%以上。

7.考评办公室应在业绩评定前15个工作日将业绩材料、业绩总结报告发至考评组成员,考评组成员针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8.考评组召开业绩评定会,评定会应组织参评人员进行面试,考评组根据《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业绩评审表》中分解的工作实绩评定内容和面试所反映的情况进行分别打分。

9.考评办公室汇总工作表现考核和工作实绩评定成绩,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业绩评审表》,评定成绩为90分以上为优秀,评定成绩为60-89分为合格。

10.参评人员业绩评定为优秀者,由考评办公室送市鉴定中心审核。

11.参评人员工作业绩评定为合格者,应纳入鉴定考核范围,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考评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在市鉴定中心指导下,制订企业鉴定考核方案,并经市鉴定中心初审,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2)企业应根据鉴定考核方案的要求,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订企业的考核要素,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职业能力。

(3)组织命题。考评办公室应组织专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和企业考核要素进行命题。企业根据工作实际对国家或省级题库进行调整的内容,不得低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最终确定的命题,须报相应鉴定中心备案。高级技师的考核命题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同意。

(4)成立相应专业的考评组,专业考评组的组长由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领导成员担任,组员由企业内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与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可或直接委派的高级考评员和技术专家共同组成。

(5)由考评办公室按照鉴定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先后组织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的考核。

(6)经鉴定考核合格者,由考评办公室汇总送市鉴定中心审核。

12.考评办公室按照要求将业绩评定、考核结果送市鉴定中心审核后,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有关要求。

1.大力开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政策通道。从高技能人才专项经费中提取相应的费用,采取以奖代补或购买培训成果的方法,按企业高级以上鉴定合格人数给予相应补贴。鉴定费用按政策优惠减免,只收取成本费。各市(县)区^v^门要对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引导激励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积极性。

2.各市(县)区^v^门要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现场一起研究、解决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和指导企业制定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和鉴定考核方案,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与服务。

3.切实加强对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依据国家或行业职业标准,组织开发反映企业岗位需求,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的教材等技术资源,尽快修订、完善和开发相应的技师、高级技师的题库(卷库),不断研究创新企业评价的方式模式,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4.加强对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质量督导。市(县)区^v^门应派遣具备督导员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督导人员对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进行督导。督导内容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制度情况;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情况、题库(卷库)管理、考务管理、考评人员管理、评审工作程序等情况。

5.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相应的组织实施机构,健全规章制度,鼓励职工岗位成才,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解决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并给予相应待遇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建立起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6.支持和鼓励企业将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和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攻关等活动结合起来,发现和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并给予特殊的奖励政策。被市^v^门确定为实施高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按高级工的标准组织的技能竞赛,经省、市^v^门确认后,应知、应会均合格的前三名选手,可直接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

技能鉴定成绩

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0年在原广州铁路司机学校批准设立的(粤劳社函[2000]169号,机构编号19001024号),可开展15个通用工种的初、中、高级的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承担我院大、中专学生及广铁集团下属各单位的职工通用工种的鉴定工作。随着我院专业的发展和广铁集团职工鉴定的需要,2003年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鉴定所增设车工等14个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粤劳社培就字[2003]7号),2008年11月18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函【2008】1776号)《关于公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的通知》,对我院鉴定所的鉴定工种范围及级别作了一些调整,增加了部分工种的技师鉴定资格,同时,还争取在我院设立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工种的鉴定点资格,已开展鉴定的'工种有:机械cad、电子cad、秘书、营销员、电子商务师、物流师等。

我院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原劳动部同意(劳部发[1996]442号),铁道部于1997年在原广州铁路司机学校批准设立的(铁劳函[1997]85号文,机构编号014号),可开展7个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承担我院铁路有关专业毕业生及广铁集团下属各单位部分铁路特有工种的鉴定。随着我院专业的发展和广铁集团职工鉴定的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铁道部同意我站增加21个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劳卫组函[2001]37号),经广铁集团鉴定指导站和我站申请,2006年7月铁道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我站检车员、接触网工、电力机车司机、内燃机车司机、车电员5个工种可开展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将鉴定站名称更换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鉴定站,机构编号:铁道59093058号。

我院特种作业培训点是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粤经贸安全[2001]446号),于2001年5月22日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可开展电工特种作业安装、维修的培训。证号:018,代码:12号。1、开展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和报告工作。

3、承担新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监测期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有关评估工作。

4、负责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上岗行政许可工作。

5、负责全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

6、承办省局有关部门、市局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技能等级鉴定工作计划

考前5天左右向考生发送准考证和注意事项。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备料清单所规定的相关物品参加评价考试。考场安排同时发布。

七、公示认定结果。

公示无异议,打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知考生领取。

九、其他。

2.考生自觉遵守考试要求,服从监考员、考评员管理。

附件:1.申报条件。

2.工作年限承诺书。

年职业技能评价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

申报条件。

1.育婴员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电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化工总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附件2。

工作年限承诺书。

姓名:,身份证号:,学历,现申请参加职业方向/工种级职业技能等级考试,从事本职业工作共年,工作简历如下:

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则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证书资格等处理。

承诺人签名:

技能等级鉴定工作计划

1、阅卷人员和考评员必须统一严格掌握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阅卷、检测评分开始前,应由考评小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研究,统一评分标准、检测方法和标准答案。

2、阅卷、检测评分工作应在考生姓名、考号密封线的条件下进行,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擅自拆开试卷密封线,如有装订错误,应交考评小组负责人重新装订后再进行评判。

3、阅卷检测评分,记录分数要统一使用红色钢笔和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易辩,有修改之处要有文字说明并签字。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本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违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影响者,清除职业鉴定工作队伍。

1、考前要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2、考务人员考前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3、考试要按时当众将试袋开封,考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

4、技能操作考核的考件不准写有参考人员的单位、姓名和特殊记号,不准考评员参加监考。

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务人员,鉴定考试前必须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条款,违者按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后果者,清除鉴定队伍。

1、考务人员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2、站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能安排有本单位参加鉴定的考评员参加鉴定。

3、考评员要严格执行对亲属(含徒弟、学生)的鉴定回避制度,当得知有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应向鉴定站领导汇报,主动回避,退出考评工作。

1、置造宜保存和利用档案的专用库房、装具等必要设施。

2、指导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应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齐全完整。

3、按规定文件材料立卷后交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应当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据为已有。

4、档案的保密,档案等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6、凡是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7、对接收的鉴定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8、借阅和复制鉴定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9、要销毁的鉴定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鉴定的执行机构。基本职责是:

1、规定职种、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面相社会提供服务。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具体工作:

(2)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4)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

(6)每次考核鉴定完毕,向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出考核鉴定的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职业技能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1、考务人员上指职业技能鉴定所从事考场、考核业务的工作人员。

2、考务人员由鉴定所推荐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同意,由鉴定所所长聘任。

3、考务人员的主要职责上:负责接待报名、审查申报资格、检查证件、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考位、编排考号、提取试题、印刷试卷、制备试件、发卷监考、核分、登记成绩、填写证书、填报鉴定人员名单、填写成绩单等工作。

4、在实施考试、考核前,考务人员要对考场、设备、能源、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准备就绪后,向所长报告。

5、考务人员要尽职进责,廉洁奉公,严防冒名顶替、调换试卷(件)、打小抄、传纸条、交头接耳等违反考场纪律的现象发生。

6、考务人员要严格准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开卷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不准参与考评意见,不准接受参加鉴定人员的钱物。

1、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申报中级以上鉴定需持原技术等级证书),并按规定交纳鉴定费。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培训中心、就业训练中心以及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社会力量办学,军地两用人才、_劳教人员培训班的毕(结)业生由单位提前一个月报名、自学成才者提前一周报名。

2、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接待报名、检验证件、审查申报资格、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编排考号、确定考核时间。

3、职业技能鉴定所于考核前五天,将鉴定人员名单及职种、等级、考核时间、地点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复核申报资格并确定考评组成员。

4、具体鉴定工作,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监督下,由鉴定所负责实施;先进行专业技术知识考试,再进行操作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均合格者,由鉴定站填写《技能鉴定成绩呈报表》,加盖公章,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发证。

1、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资金,保证以职业技能鉴定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2、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3、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正确进行会计监督,保护资金、财产和物品的安全。

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鉴定站具体情况,制订适合本所财务工作办法,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5、建立健全财产的物品帐,监督鉴定站的物品管理,掌握清查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要积极宣传推行的职业技资格证书制度的目的、意义。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政策、标准宣传到位。

1、制订有关技能鉴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示于众。

2、鉴定的时间、地点、依据公示于众。

3、鉴定的收费依据公示于众。

4、鉴定的结果公示于众(结果出来以后汇成总表交于被鉴定单位)。

5、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制度,保证鉴定的公开、公正、公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1、参加技能培训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班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要求出满勤、不缺课,对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2、遵守培训班的课堂纪律,室内严禁吸烟,打手机违者罚款5元,认真听讲,不随便说话,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

3、讲究卫生,认真值日,教室内保持清洁,爱护公共财产。

4、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交谈,左顾右盼,抄袭他人,违纪者一律清除矿尘考场。

5、实践操作时被鉴定人员要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独立完成,不得他人代替或帮助,否则取消鉴定资格。

烟草技能鉴定

切实加强各职业标准及鉴定题库的开发建设,为行业鉴定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保证。从今年起,国家局(总公司)将全面负责各职业标准、鉴定题库以及培训教材的开发建设工作。采取国家局(总公司)统一管理,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计划组织,各省级公司配合保障,各鉴定站及企业具体落实的工作方式。

1.加快完成各职业标准的开发工作。对已制订完成的所有特有职业(工种)标准进行全面的补充和完善,对新增职业加紧完成由鉴定规范向职业标准的转换。20**年,经劳动保障部批准将完成卷烟商品营销员、烟草种植工、烟机设备维修工、卷烟包装工、烟草检验工、烟草制品保管工等职业标准的'开发工作。

2.加强鉴定题库建设,使题库在数量、质量两方面得到全面提升。题库开发严格按照模块化管理,采用招投标的方法,对投标单位推荐的开发人员资质和能力提出明确要求。结合试卷使用情况的反馈机制,加紧完善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题责任制,将题库开发列入省级局鉴定站年检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充实鉴定人才队伍,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保证队伍质量。

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信息员和专家4支队伍的建设,定期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内容的培训,重点抓好考评员和专家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组成结构,以适应新形势下鉴定工作的需要。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类细化各类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鉴定站要做好各类人员的选拔与推荐工作,严格把住入口关。同时,对4支队伍全面实行聘用制,完善培训、使用、考核、奖励相结合的优胜劣汰制度,对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淘汰。今年行业计划举办1期督导员培训班,2期高级考评员培训班,3期考评员培训班,1期专家业务培训班,1期考务管理培训班以及1期信息员培训班。

全面加强鉴定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加强质量督导和监控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检查活动。

抓紧制定《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违规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鉴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鉴定质量举报、查处、通报制度。加强对鉴定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控,进一步巩固鉴定督导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鉴定质量检查。今年,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对各鉴定站鉴定工作进行抽检。

四、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全面推进行业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与鉴定。

发挥鉴定在培养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中的主导作用,以技师培训鉴定为重点,进一步改革技师考评体系,加快技师资格鉴定步伐,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按照“行业统一标准、职工自主申报、鉴定中心鉴定、企业因需聘任”的原则,全面推进技师考评制度的改革。

1.合理放宽技师申报条件,打破资历限制,对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技师申报条件。鼓励更多具备高超技能的青年职工参加技师资格鉴定。鼓励从事生产一线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技师资格鉴定。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在今年制定出具体的申报方法。

2.健全完善以能力评价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技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考评内容采取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相结合。技能鉴定按照技师资格标准,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综合评审突出技能运用及所做贡献,重点考核工作业绩、技术革新、传授技艺及职业道德等。统筹教育培训资源,探索技师鉴定新模式。今年,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在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对包装专业进行一到两次的集中鉴定试点工作。

3.继续加强对各级、各类职业竞赛的指导、监督与服务,对竞赛内容进行标准化控制,对竞赛过程进行规范性监督,对竞赛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应职业等级晋升工作。今年将组织开展第二届烟草行业烟叶分级职业技能竞赛。

1.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鉴定工作的服务意识,坚持鉴定服务于生产实际、服务于企业需求、服务于职工需要的工作原则,各鉴定站在制定工作计划与开展各项鉴定业务时,要与企业充分沟通,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与计划安排,帮助企业合理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的职业资格晋级规划。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断创新鉴定工作方式,在坚持鉴定工作的基本原则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鉴定业务,鼓励企业采取校企结合、定单培训、委托培养等培训方式,根据不同的培训特点制定相应的服务措施。

2.经验,提高认识,根据行业改革形式的发。

技能等级鉴定

为加强农业检测检验检疫费用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5年1月30日由农业部办公厅以办财〔2015〕14号印发。《办法》共13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办财〔2015〕14号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农业检测检验检疫费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审批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品种资源保护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兽医卫生监督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机安全监理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六个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农业检测检验检疫费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略)

2.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审批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略)

3.品种资源保护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略)

4.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5.兽医卫生监督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略)

6.农机安全监理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略)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百分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是指用于促进农业系统人力资源开发的财政专项资金。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包括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或职业技能鉴定费和档案保管费等。

第三条 农业部财务司负责制定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审核预、决算,对预算执行履行监管职责,并根据需要组织实施专项检查。

第四条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等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预算编制、申报和执行,开展会计核算、资金支付、政府采购等业务,接受农业部财务司及有关部门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农业部财务司关于编报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根据开展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的'合理需要,编制和申报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预算。

第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原则上应由本单位实施,部分业务确需相关单位协作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要与协作实施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明确任务内容、经费预算、时间进度、人员分工等。

第七条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用于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或职业技能鉴定、档案保管业务活动范围内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事业经费开支。

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协作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办理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建立项目资金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

第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编制报送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的决算。

第十条 技术等级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档案保管经费的资金支付业务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定期组织项目自查,农业部财务司组织开展实行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套娶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财务司负责解释。

技能鉴定成绩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研机构,省厅直属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加快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培训教学质量,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就培函[2015]151号,见附件1)要求,经研究,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和省技能人才开发协会联合继续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优秀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教研成果分为论文、教案、课件、课题四类。

(一)论文。论文选题要求突出职业培训技能教学特色,结合国家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及对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要求,体现教学研究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内容;重点反映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过程中,课程结构模块化、教学手段一体化、组织教学项目化、培养能力综合化、技能考核过程化等最新研究及实践成果;要突出实用性、可操作性及可推广性。

(二)教案。教案分为a、b两组。a组为公共课教案;b组为专业理论课和实习课教案。b组限定专业为:机加工、电工电子、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烹饪与宾馆服务、服装纺织、汽修汽驾、家电维修、建筑、营销、文秘、商务与贸易、美容美发。

(三)课件。课件应为原创作品,分主题素材库、教学课件、主题网页、仿真模拟设备及软件等。

(四)课题。课题类的选题要围绕国家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当前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高技能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校园文化建设及课程改革等内容),注重实用性和可推广性,要求研究视角及观点新颖。

教案和课件类作品,每篇作者不得超过2人。教案和课件可选择一门课的`1至2个课时;论文类作品,每篇作者不得超过2人,内容不得超过3000字。课题类作品,每个课题上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多人参与研究的,可以课题组名义上报。上报课题时,需附专家评审意见。评审意见不得少于3名专家签字。

参评作品需要教师本人撰写和制作,未经正式发表(已发表作品不予参评)。参评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每人每类作品限报一篇。

(二)此次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地论文、教案、课件、课题获奖的累计得分情况确定。

(一)各市及省厅直属各技工院校必须于2015年4月14日前完成初评。

(二)市教研机构(省厅直属技工院校)提交作品时间

2015年4月15日—4月25日下午5点,过期不予受理。

(三)复评时间

2015年4月29日—5月18日,省培训研究室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市教研机构要严格按照部中心文件要求(见部中心文件中的附件2)推荐评选专家。各市推荐评选专家数量(见附件3),并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本市评选专家相关信息(excel电子版)报省培训研究室。

各市及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专人具体落实;要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本市参评材料的征集和初评工作;要严肃评审纪律,认真做好初评、公示及作品提交等工作,确保全省技工院校优秀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取得积极成果。

联系人:王书良 赫伟

附件:1、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技能等级鉴定工作计划范文

摘要:近几年,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特别是2014年底启动了“百万技能人才福利计划”工程,创全国之先河,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上升到政府的意识形态和社会责任,为天津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技能人才保证。本文从天津市高技能人才现阶段发展概况分析入手,总结了该市近几年来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一些方法。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现状分析。

一、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发展概况。

近几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2015年,作为天津市行政改革“十个一”的重要内容,“一包教材管培训”进展顺利,目前首批开发成功的职业培训包已经在福利计划中试应用。2016年两会期间,天津市推出的八项举措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其中之一就是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千企、百万技能人才培养福利计划。围绕企业战略东移和新一轮的“嫁、改、调”,以及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制定政策法规,完善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快培养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产业大军,为加快滨海新区的发展,为天津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技能人才保证。

1.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宏观环境不断改善。

2006年^v^中央、^v^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将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建设工作,作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任务。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到全市人才建设总体规划中,从加快培养、完善评价、强化激励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天津市把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列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实施了《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发展统筹规划,通过有效开展高技能振兴行动,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以及“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使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有效成果。

2014年,天津市政府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天津市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实施培训补贴和津贴,引导全市、全社会、各层面的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急需的技能人才。从2015年到2017年,平均每年将有30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使全市各行各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276万人,占全市劳动者的比例超过70%。

高技能人才培养措施得力。在实施《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中进一步完善各项人才政策,从培养等多个环节加大扶持力度,带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发扬工匠精神。

人力社保部门充分引导企业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每年《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按照非常紧缺、一般紧缺和紧缺程度,经过培训并鉴定合格,可享受对应的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等六类补贴。同时,行政部门积极推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激励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热情。

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通畅,培养平台日趋完善。通过表彰先进,形成良好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通过全方位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多层次选拔各项人才。坚持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带培训,形成以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为龙头,各区县建立公共就业实训鉴定基地为依托。围绕电子信息、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及装备制造等天津六大支柱产业,立足天津,面向京、津、冀地区,辐射环渤海,影响全国的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

人力社保部门出台了《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每年开展多行业、多工种技能比武,对获得前六名的选手给予晋升。同时实施了《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政府津贴,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全市每次100名,聘用期间每人每月享受200元的政府津贴;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全市每次100名,分别给予5万、1万和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形成长效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2.高技能人才数量逐年增加。

(1)高技能人才培训规模进一步增加。一是制定了面向社会和企业在职人员培养的工作计划,充分利用高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形成有效供需和资源共享,通过采取脱产、脱产与生产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在职职工人才培训规模。

二是在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开发“一包管培训”的“职业培训包”培训模式,实现了职业培训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三是开发出“一体化”教学课程。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出发,确定培训专业方向,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将专业教学与生产有机结合,将教学、教材、教室、教师有机结合,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四是建立一支与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人力社保部门选择技术先进、技能人才密集且培养成效显著的大型企业,以及以高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多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实验基地。

(2)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政策好、措施对、用力准,使得高技能人才培养收到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开展各类职业培训540万人次,截止十二五末,全市技能型劳动者323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万人,占取证人数27%。2015年,全市共有万人参加技能鉴定,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工资格6万人,占18%,技师资格9000人,占,高级技师取证5600人。

以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在天津市确定的236家战略东移企业中,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规划等措施,促使高技能人才队伍迅速成长壮大。该公司共有技术工人6514人,东移前公司拥有高级工650人、技师96人、高级技师1人。而后,他们抓住东移契机,边建设、边生产、边培训,东移后已培训技术工人17800人,其中高级工1750人,技师300人,高级技师20人。高技能人才总量比东移前增加1323人,增长。

技能鉴定成绩

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的职业资格的鉴定。

而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使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职业资格认证。

分别由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国家人事行政部、财政部、司-法-部等各相关部委通过学历认证、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目前,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官方网站:)主要是颁发商业领域内特有工种的认证,譬如运营管理师、金融服务师、会展形象设计师、咖啡师、调酒师、公共健康师、私人形象设计师、婚庆形象设计师、婚庆服务师、餐饮服务师、家政服务师、电子信息服务师、电子商务师等70多种认证。

国家人事部的认证考试主要。

是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以上职位需要通过。

职业资格认证。

后才能具备从业资格!

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的职业资格的鉴定。

而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使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职业资格认证。

分别由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国家人事行政部、财政部、司-法-部等各相关部委通过学历认证、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目前,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官方网站:)主要是颁发商业领域内特有工种的认证,譬如运营管理师、金融服务师、会展形象设计师、咖啡师、调酒师、公共健康师、私人形象设计师、婚庆形象设计师、婚庆服务师、餐饮服务师、家政服务师、电子信息服务师、电子商务师等70多种认证。

国家人事部的认证考试主要。

是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以上职位需要通过。

职业资格认证。

后才能具备从业资格!

烟草技能鉴定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劳资处,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经过各省级局(公司)和鉴定站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达到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局(总公司)的要求。是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启动的一年,为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启动、规范操作、逐步推进、再创新高”的指导思想,国家局(总公司)现对烟草行业19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必需的各项基础工作,建设好职业技能鉴定站。

年尚未做到人员、场地和经费“三落实”的鉴定站,要克服等待、观望的态度,今年必须尽早落实并开展工作。已做到“三落实”并开始运转的鉴定站,要抓好专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制订好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同时,还要开展好本省局(公司)所属企业初级工鉴定材料的编写和审定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基础工作,促进鉴定站的建设,国家局指导中心上半年将组织各鉴定站进行自查和互查,下半年对鉴定站进行抽查。检查结果按国家局(总公司)颁发的《关于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工作搞得好的鉴定站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队伍建设。

经过几年的努力,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队伍已初具规模,现已有考评员230人,但还远远不能适应技能鉴定工作发展的需要。今年,国家局指导中心将再培训考评员170人左右,同时,还将举办一期考评员师资培训班。

职业技能鉴定队伍的建设不仅要数量,还要讲质量,各省级局(公司)要选派思想觉悟高、具有相应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同时,国家局指导中心要加强对鉴定站专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总之,要按照“科学严谨、开拓进娶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十六字方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建设一支思想、技术和工作作风都过硬的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队伍。

三、规范化、程序化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国家局(总公司)要求各省级局(公司)鉴定站自1999年起,鉴定工作要积极、规范、有序地开展,11个特有工种的初级工鉴定工作年内必须完成。同时,各鉴定站要根据国家局(总公司)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中、高级工鉴定计划,并报国家局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精神,工人技师的评定不再受人数比例的限制,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学文化、学技术,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为更好地开展工人技师评定工作,使其走上规范化、正常化的轨道,自今年起,烟草行业工人技师的培训、考试和《技师合格证书》的.核发工作,由国家局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各省级局(公司)以及各鉴定站,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局指导中心《关于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申报鉴定的有关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对企业职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更不能擅自发放技术等级证书。凡未经国家局指导中心鉴定和批准,由企业或地方有关部门发放的烟草行业特有工种技术等级证书,烟草行业一律不予以承认。

四、抓紧、抓好技能鉴定编写工作,在配套、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加快编写进度。

职业技能鉴定的编写工作应适应烟草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和需要,因此,编写工作必须走在各项技能鉴定工作的前面。今年,国家局指导中心将主要组织、协调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完成烟草行业11个特有工种的鉴定规范及培训大纲,在已发布的6个工种鉴定规范的基础上,上半年再发布烟把复烤工、真空回潮工、打叶工、烟叶保管工和烟草检验工等5个工种的鉴定规范(试行稿)。

2.选择有代表性的8个机型建立中、高级工卷库,上半年完成mk8、mk9、super9/pa9、protos70、passim7000卷接机组等五个机种;三季度完成hauni制丝线以及sasib6000、gd包装机组等三个机种。其余机型的鉴定试题采取专家命题的方式。

3.继续做好国家题库的开发和建设工作,在完善已建立题库的基础上,再开发一个fock包装机组的题库。已经审稿的河南、湖北、湖南和四川省局(公司),要在上半年按审稿意见完成修改定稿和录入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材料的编写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求编写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又要求他们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各鉴定站在组织编写或推荐编写人员时,要充分挖掘本地区、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同时,还要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共同把编写工作搞好。各鉴定站在组织初级工鉴定材料时,既要严格按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鉴定规范》的要求,又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协作,避免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五、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积极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

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以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岗位技能水平为目的,使职业技能鉴定与职工培训相结合、与使用待遇相联系、与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管理相适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局选择了北京市烟草公司和徐州卷烟厂,作为国家的试点企业,进行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的试点工作。

车工技能鉴定

我校上期数控车工职业技能鉴定于5月20日在本校举行。理论考试时间上午8:00―9:30,仿真考试时间上午9:30―11:00,地点为躬行楼2403和2406,每考室20人,按准考证号的顺序编排考室,1―20号在2403考室,20―40号在2406考室;11:30开始进行实作考试,总计4场,每场10人,按准考证号的顺序编排考试场次,每场考试时间150分钟。请准时参加,不得缺席、迟到。继续教育培训处联系电话:15213008895。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培训处。

205月10日。

为期近一个月的炼铁厂天车工初中级技能鉴定考前实践培训正式拉开帷幕。来自原料、喷煤、第二高炉三个生产车间的.52名天车工参加培训。

针对此次天车工培训,炼铁厂做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不仅在练习时间与内容、考试时间与考场设置方面及时获得公司劳工部技能鉴定站确认,同时,为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参考人员分布点多面广,且均为四班三运转的生产人员,分批次合理安排训练,并选拔出富有经验的天车工班长、工段长组成管理小组,进行每天实践操作技巧等技术辅导和场地器材管理。相关车间也积极配合,原料车间克服原燃料存放场地紧张等困难,见缝插针利用供货厂家生产间隔,专门腾出一块堆放原燃料空地做为实践训练场;机修车间安排检修人员将日常生产用的行车抓斗更换为考试用标准吊钩以确保培训效果。

随着炼铁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转入正常运行,日渐增大的原燃材料进货量,日益完善的专业技术管理,对老区高炉和新区高炉各种人力、物力资源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更高标准,此次天车工技能鉴定考前培训,不仅将有效提高天车工技能素质,还将对炼铁厂各种原燃材料进货堆放、有序吊装送料、精确物料配比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数控车工技能鉴定考核培训教程(第2版)》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中数控车床操作工的基本要求,为职业技能鉴定而编写的应知、应会培训教材,在第1版的基础增加了新的技术内容。《数控车工技能鉴定考核培训教程(第2版)》的内容包括应知、应会和相应的习题。应知部分含数控车床组成与原理、数控车床编程,应会部分包括数控车床加工工艺基础和数控车床操作等内容。《数控车工技能鉴定考核培训教程(第2版)》可以作为数控车床操作工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考核用书,也可以作为中职中专、高职高专相关课程的教材(尤其是对于两年制的数控专业),也是从事数控车床操作与编程的工程技术人员的实用参考书。

重伤鉴定等级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车工技能鉴定

我也是学数控刚考过中级证,挺容易,我个人觉得还是挺重要的最主要是以后出去工作,你还能亮出来说明其实你也是中级工而且既然你都选择读了数控,车工证当然要考所谓普车:指普遍通用的车床,操作相对(数控)较简单。它问世较早,现广泛用于第二产业(工业),实用性很广,很强。。数控车:它实质就是普车的优化品,他在普车的基础上增加了数控编程系统,它可使工艺复杂的车加工图形,通过电脑植入程序后,使数控车床按照程序加工复杂的零件图形,并可反复使用同一个程序,得出一个高精度,高效率的生产水平。数控车是在原来的普通车床基础上利用电脑软件控制加工的先进设备,它比普通车床精度要高进口设备因为很多都是滚珠丝杠,导轨都是全封闭,系统有很多种常用的如法拉克;西门子;三菱等,主要优点是在圆弧与角度加工上比普通设备方便加工,刀具多采用机加刀具,对光洁度有很大提高,时间有闲不多说了总之如从事机械行业在车加工上还是选择数控车在质量与产量上都会有很大提高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字控制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的各个领域,尤其是机械制造业中,普通机械正逐渐被高效率、高精度、高自动化的数控机械所代替。目前国外机械设备的数控化率已达到85%以上,而我国的机械设备的数控化率不足20%,随着我国机制行业新技术的应用,我国世界制造业加工中心地位形成,数控机床的使用、维修、维护人员在全国各工业城市都非常紧缺,再加上数控加工人员从业面非常广,可在现代制造业的模具、钟表业、五金行业、中小制造业、从事相应公司企业的电脑绘图、数控编程设计、加工中心操作、模具设计与制造、电火花及线切割工作,所以目前现有的数控技术人才无法满足制造业的需求,而且人才市场上的这类人才储备并不大,企业要在人才市场上寻觅合适的人才显得比较困难,以至于导致模具设计、cad/cam工程师、数控编程、数控加工等已成为我国各人才市场招聘频率最高的职位之一。在各种招聘会上,数控专业人才更是企业热衷于标注“急聘”、“高薪诚聘”等字样的少数职位之一,以致出现了“月薪6000元难聘数控技工”,“年薪16万元招不到数控技工”的现象。据报载,我国高级技工正面临着“青黄不接”的严重局面,原有技工年龄已大,中年技工为数不多,青年技工尚未成熟。在制造业,能够熟练操作现代化机床的人才已成稀缺,据统计,目前,我国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占3.5%,中级工占35%,初级工占60%。而发达国家技术工人中,高级工占35%、中级工占50%、初级工占15%。这表明,我们的高级技工在未来5―内仍会有大量的人才缺口。随着产业布局、产品结构的.调整,就业结构也将发生变化。企业对较高层次的第一线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将明显增加。而借助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当进入产业布局、产品结构调整时期,与产业结构高度化匹配、培养相当数量的具有高等文化水平的职业人才,成为迫切要求。而对于数控加工专业,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有过硬的实践能力,更要掌握系统而扎实的机加理论知识。因此,既有学历又有很强操作能力的数控加工人才更是成为社会较紧缺、企业最急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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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也深信楼主的智慧。

祝您能早日找到问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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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字控制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的各个领域,尤其是机械制造业中,普通机械正逐渐被高效率、高精度、高自动化的数控机械所代替。目前国外机械设备的数控化率已达到85%以上,而我国的机械设备的数控化率不足20%,随着我国机制行业新技术的应用,我国世界制造业加工中心地位形成,数控机床的使用、维修、维护人员在全国各工业城市都非常紧缺,再加上数控加工人员从业面非常广,可在现代制造业的模具、钟表业、五金行业、中小制造业、从事相应公司企业的电脑绘图、数控编程设计、加工中心操作、模具设计与制造、电火花及线切割工作,所以目前现有的数控技术人才无法满足制造业的需求,而且人才市场上的这类人才储备并不大,企业要在人才市场上寻觅合适的人才显得比较困难,以至于导致模具设计、cad/cam工程师、数控编程、数控加工等已成为我国各人才市场招聘频率最高的职位之一。在各种招聘会上,数控专业人才更是企业热衷于标注“急聘”、“高薪诚聘”等字样的少数职位之一,以致出现了“月薪6000元难聘数控技工”,“年薪16万元招不到数控技工”的现象。据报载,我国高级技工正面临着“青黄不接”的严重局面,原有技工年龄已大,中年技工为数不多,青年技工尚未成熟。在制造业,能够熟练操作现代化机床的人才已成稀缺,据统计,目前,我国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占3.5%,中级工占35%,初级工占60%。而发达国家技术工人中,高级工占35%、中级工占50%、初级工占15%。这表明,我们的高级技工在未来5―10年内仍会有大量的人才缺口。随着产业布局、产品结构的调整,就业结构也将发生变化。企业对较高层次的第一线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将明显增加。而借助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当进入产业布局、产品结构调整时期,与产业结构高度化匹配、培养相当数量的具有高等文化水平的职业人才,成为迫切要求。而对于数控加工专业,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有过硬的实践能力,更要掌握系统而扎实的机加理论知识。因此,既有学历又有很强操作能力的数控加工人才更是成为社会较紧缺、企业最急需的人才。

重伤鉴定等级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第二章肢体残废。

第六条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第八条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

转畸形;。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第三章容貌毁损。

第九条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

重伤鉴定等级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第二章肢体残废。

第六条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第八条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

转畸形;。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第三章容貌毁损。

第九条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

(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第十六条其他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

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舍不全,口角歪斜;。

(三)面部损伤留有片状细小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范围达面部面积百分之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百分网第四章丧失听觉〔4〕。

第十七条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第十八条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百分网第五章丧失视觉〔5〕。

第十九条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损伤后,一眼盲;。

(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第二十条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百分网第六章其他功能丧失。

第二十一条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碍障。条文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二条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复视,影响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上、下颌骨骨折或者口腔内组织、器官损伤(如舌损伤等)致使语言、咀嚼或者吞咽能力明显障碍。

第二十四条喉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失音、严重嘶哑。

第二十五条咽、食管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吞咽困难。

第二十六条鼻、咽、喉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呼吸困难〔6〕。

第二十七条女生两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能力。

第二十八条肾损伤并发肾性高血压、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二十九条输尿管损伤留有狭窄致使肾积水、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条尿道损伤留有尿道狭窄引起排尿困难、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一条肛管损伤致使严重大便失禁或者肛管严重狭窄。

第三十二条骨盆骨折致使骨盆腔内器官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三条子宫、附件损伤后期并发内生殖器萎缩或者影响内生殖器发育。

第三十四条阴-道损伤累及周围器官造成瘘管或者形成疤痕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五条阴-茎损伤后引起阴-茎缺损、严重畸形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六条睾-丸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殖能力。

百分网第七章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第三十七条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百分网第一节颅脑损伤。

第三十八条头皮撕脱伤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并伴有失血性休克;头皮损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颅盖骨折(如线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条开放性颅脑损伤。

第四十一条颅底骨折伴有面、听神经损伤或者脑脊液漏长期不愈。

第四十二条颅脑损伤当时出现昏迷(30分钟以上)和神经系统体征,如单瘫、偏瘫、失语等。

第四十三条颅脑损伤,经脑ct扫描显示脑挫伤,但是必须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四条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六条颅脑损伤引起颅内感染,如脑膜炎、脑脓肿等。

第四十七条颅脑损伤除嗅神经之外引起其他脑神经不易恢复的损伤。

第四十八条颅脑损伤引起外伤性癫痫。

第四十九条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

第五十条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实质性损害引起的症状与病征,如颈内动脉--海绵窦瘘、下丘脑--垂体功能障碍等。

百分网第二节颈部损伤。

第五十一条咽喉、气管、颈部、口腔底部及其邻近组织的损伤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二条颈部损伤引起一侧颈动脉、推动脉血栓形成、颈动静脉瘘或者假性动脉瘤。

第五十三条颈部损伤累及臂丛,严重影响上肢功能;颈部损伤累及胸膜顶部致成气胸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四条甲状腺损伤伴有喉返神经损伤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五十五条胸导管损伤。

第五十六条咽、食管损伤引起局部脓肿、纵隔炎或者败血症。

第五十七条颈部损伤导致异物存留在颈深部,影响相应组织、器官功能。

百分网第三节胸部损伤。

第五十八条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

第五十九条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条胸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一条胸部损伤致成纵隔气肿、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者气管、支气管破裂。

第六十二条气管、

厦门技能鉴定

早报讯记者从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新增4个项目。这四个新增项目分别为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以及心理咨询师,考核方式是全国统考,合格者将获得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据了解,从2月17日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已开始接受报名,从目前的情况看,企业员工对这几个项目相当感兴趣。

近几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厦门越来越受到重视,截止到去年底,厦门已有6.5万名技术工人通过考核鉴定后持证上岗,其中仅去年一年就新增了1.6万人,全市持证上岗的技术工人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比重达到了22.8%,在全省各地市中比例较高。

3月30日举行的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宣布,今年福建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将首次实行理论统考。

实行统考后,各职业技能鉴定站不得向考生额外收费,考务费从已收取的“考核鉴定费”中提龋今年的理论统考每月开考一次,时间是每月第三或第四个星期日。厦门市岛内、集美、杏林、同安各设一个考点。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厦门市过去共有5.2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还不到青岛去年一年的数量。去年厦门工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数为82万人,按照持证上岗的`要求,还有70多万人需要通过技能鉴定。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此决定,今年将把技能鉴定站从24个扩大到40个,把一批民办高校、院校、社会团体纳入技能鉴定队伍,让技术工人想去考证,就可以很方便地就近接受培训考核。

据了解,今年厦门市将完成1.8万人的技能鉴定,其中高级工1800人,技师270人,鉴定工种将超过90个。

3月30日举行的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宣布,今年福建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将首次实行理论统考。

实行统考后,各职业技能鉴定站不得向考生额外收费,考务费从已收取的“考核鉴定费”中提龋今年的理论统考每月开考一次,时间是每月第三或第四个星期日。厦门市岛内、集美、杏林、同安各设一个考点。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厦门市过去10年共有5.2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还不到青岛去年一年的数量。去年厦门工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数为82万人,按照持证上岗的要求,还有70多万人需要通过技能鉴定。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此决定,今年将把技能鉴定站从24个扩大到40个,把一批民办高校、院校、社会团体纳入技能鉴定队伍,让技术工人想去考证,就可以很方便地就近接受培训考核。

据了解,今年厦门市将完成1.8万人的技能鉴定,其中高级工1800人,技师270人,鉴定工种将超过90个。

车工技能鉴定

普通车工、管螺纹车工。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各工种的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

1.理论知识考试(分数:共30分):理论知识竞赛以笔试方式进行,竞赛内容包括车工中级职称试题内容。

2、操作技能竞赛(分数:共70分):

普通车床:加工锁紧销。

管螺车床:加工由壬。

3、两部分比赛的成绩之和,为选手的比赛总成绩(总分:共100分)。根据比赛选手总成绩,确定工种的比赛名次。

三、竞赛程序与时间安排。

车工:(附表)。

注:

1、10月29日安排专人调试好三台普通车床。

2、普通车床实际操作比赛时每3人一组同时上机操作,时间为各1小时。

第二章竞赛细则。

一、选手须知。

1.选手应熟读考试使用机床使用说明及机床参数。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进入赛场。并应按指定座位号、机位号参加竞赛。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理论知识竞赛在竞赛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赛场。

3.参赛人员应穿工作服,女选手佩带工作帽。

4.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笔、尺、普通计算器等)外,操作技能竞赛可将笔记、手册等技术资料带入竞赛现场;理论知识竞赛不准带入技术资料和任何工具书。

5.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7.在加工过程中,如遇到非人为因素造成对加工质量的影响可取手通知裁判人员,由裁判人员安排重新或下一轮进行竞赛。

8.交件前,把自己的工件核对好,方可离开。

9.交件人员完成交件后不得围观别的选手,可直接到休息室等待。

10.待赛人员,应在指定地点等候,不得擅自围观竞赛中的人员。

11.实操赛场应按操作守则摆放工量具。在竞赛过程中如遇到安全事故应马上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二、竞赛规则。

1.理论知识。

(1)理论知识竞赛以答卷(闭卷)方式进行。

(2)竞赛范围参照渤海石油职业技术学院车工中级职称试题库。

(3)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放,选手不得自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4)选手在竞赛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参赛人员姓名及参考项目。

(1)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

(2)考试前选手检查工具、量具、夹具以及刀具是否缺少或破损,若有应及时向裁判员说明。

(3)选手参加操作技能竞赛前,须按组委会指定时间熟悉竞赛场地及设备情况。

(4)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5)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竞赛时间为连续1-3小时。

(6)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加工。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7)提交试件:选手提交试件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裁判员需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需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工件上直接标识编号)。

第三章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裁判组负责。

二、理论知识竞赛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三、操作技能的成绩,由现场加工质量和安全操作两部分组成,同时参考操作规范现场实际操作表现,依据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成绩,评分与计分。

四、参加决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理论考试与技能操作两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比图纸中关键部分得分,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车工技能鉴定

本书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机械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基本规格”的要求编写的。本书系统地介绍了数控车床的分类与应用、数控车床的组成、数控车床的加工工艺、数控编程的基础知识,并结合实例讲解了fanuco-td系统、sinumerik802s系统典型数控车床加工实训,突出了应用性、实用性、综合性和先进性,体系新颖,内容详实。

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成人高校及本科院校举办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机床数控技术及应用、机电一体化等专业教材,同时也可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的配套教材。另外,还可作为本科院校学生的实践教学和有关工厂技术人员的参考书。

百分网图书目录。

第一单元数控车床基础知识。

课题一数控车床概述。

一、数控加工的定义和特点。

二、数控车床的分类与应用。

三、数控车床的'结构组成。

课题二数控车床加工基础。

一、车削加工原理概述。

二、数控车削加工基础。

第二单元数控车床加工工艺分析。

课题一数控车床加工工艺概述。

一、数控车床加工的主要对象。

二、数控车床加工工艺的基本特点。

三、数控车床加工工艺的主要内容。

课题二数控车床加工工艺分析。

一、数控车床加工零件的工艺性分析。

二、数控车床加工工艺路线的拟订。

课题三工件在数控车床上的定位与装夹。

一、工件在数控车床上的定位。

二、工件在数控车床上的装夹。

课题四数控车床加工工序的设计。

一、进给路线的确定。

二、定位与夹紧方案的确定。

三、夹具的选择。

四、刀具的选择。

五、切削用量的选择。

课题五典型零件的数控车削加工工艺分析。

一、轴类零件数控车削加工工艺。

二、轴套类零件数控车削加工工艺。

第三单元数控车床编程基础。

课题一数控编程基础知识。

一、数控编程的基本概念。

二、数控机床的坐标系统。

三、数控加工程序与指令代码。

课题二数控车床的程序编制。

一、数控车床的编程特点。

二、数控车床的坐标系统。

三、数控系统的功能介绍。

四、s、f、t功能。

五、基本编程指令。

六、换刀点的设置与自动换刀。

七、刀具补偿功能。

八、固定循环功能。

九、螺纹车削加工。

十、倒角与倒圆角一。

课题三数控车削编程实训。

一、数控车床编程实训一。

二、数控车床编程实训二。

课题四车削中心的程序编制。

一、用于车削中心的辅助功能指令。

二、铣削功能。

三、车削中心编程中子程序的应用。

四、车削中心编程实例。

第四单元典型数控车床加工实训。

课题一fanuco-td型数控车床加工实训。

一、数控车床编程技术。

二、数控车床操作要点。

三、数控车床加工实训。

课题二sinumerik802s系统数控车床的加工实训。

一、数控车床编程方法。

二、数控车床操作要点。

三、数控车床加工实训。

参考文献。

百分网前言。

纵观改革开放,我国机床消费额大致和国民经济gdp增长值同步,翻了一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机床消费额为10亿美元;90年代初达20亿美元;为37.88亿美元,当年世界机床最大消费国美国,消费额为68亿美元。原预计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机床消费市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美国发表的一项调查统计报告称:全世界机床产值约310亿美元,比上年减少14.2%,但中国比上年增加20%,达56.96亿美元。我国首次成为世界第一机床消费大国和全球第一机床进口大国。.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制造企业已开始广泛使用先进的数控技术,而掌握数控技术的机电复合型人才奇缺。20,国家数控系统工程..

四川技能鉴定

近日,在全国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上,四川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被授予2007年度全国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称号,四川第一供用电国家职业职能鉴定站和四川第二供用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被评为全国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优秀鉴定站,赵金良、高宗丽被评为全国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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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裴睿)职业技能鉴定一年两次“统考”;鉴定机构要建立“红黑榜”、奖惩退出制度;将在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对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进行改革试点……今年,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进行较大改革,重点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鉴定质量管理工作上下工夫,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发展。

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今年全年,我省将新增技师、高级技师10000人,并重点抓好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通过高端带动促进我省技能劳动者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根据要求,要研究制定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考核体系的措施办法,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行业)高技能人才工作职责,规范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完善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制度。“我们还会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企业或者地区,在那里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示范工作。”据省劳动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要重点探索推广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和企业生产岗位实际的高技能人才业绩考核内容和评价方式;要在技师学院和有条件的职业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启动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工作,探索后备高技能人才评价、储备机制。

5月和11月进行“统考”

今后,职业资格认证将在5月和11月“统考”。据了解,职业资格鉴定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制度,对国家和省确定的新职业试验性鉴定,原则上全部安排在“统考日”进行;对从业人员较多、技能要求较高、鉴定考核技术及方法较成熟的有关职业(工种),也要逐步纳入“统考日”,实行全省统一鉴定。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今年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将分别举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此次统一鉴定的职业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营销师、秘书等15个项目。

此外,从今年起,我省还将在企业、各类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构建企业考评、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社会化鉴定、单项能力考核多元评价机制,加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工作,全年力争实现为55万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要组织指导2—3个地区、2—3个大型企业(行业)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定级评价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办法,组织指导3—4所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展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示范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双证书”制度。

鉴定机构将建“红黑榜”

如何保证鉴定质量呢?据悉,今年将建立鉴定质量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鉴定质量通报制度和鉴定机构“红黑榜”制度,层层签订并严格落实《鉴定质量责任书》,凡是达不到相关标准,将在黑榜上“榜上有名”。鉴定所(站)的审批也将更加严格,要建立奖惩退出机制,启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现场质量督导制度也将继续执行,并严格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派遣、使用、考核和管理,强化对鉴定现场和鉴定过程的质量控制。涉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设置、培训、考试、鉴定、发证、收费等相关活动也要进行规范清理。

要建立完善鉴定质量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空白证书管理逐步实现空白证书发放统计信息化管理。

南京技能鉴定

2019年以来,在自治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我所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计划如下:

一、强化鉴定质量管理工作。

在鉴定考试工作中,我所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操作规程进行,严格考核鉴定程序,确保了考核鉴定的质量,顺利完成本年度考核鉴定工作。考试时要求考评员做到认真、客观、公正。考试成绩合格后,将技能合格证按期下发,考后及时将鉴定材料装订成册、总结、归档。

二、鉴定工作完成情况。

1、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年共组织对电工、电焊工、钢筋工、计算机操作员、服装缝纫工、手绣工、西式面点、中式烹调等九个工种的33个批次进行了初级职业技能鉴定,鉴定人数为1421人,合格人数877人。2、专项技能鉴定工作:5月份,分别对内地的福建省和诚鞋业公司陶籍员工“汉语会话+制鞋”专项技能鉴定,鉴定人数313人,合格266人;国统电器科技(惠州)有限公司陶籍员工“汉语会话+电器装配”鉴定人数255人,合格245人;宁波百隆纺织有限公司陶籍员工“汉语会话+挡车工”鉴定人数58人,合格58人;宁海华孚有限公司陶籍员工“汉语会话+纺织”鉴定人数42人,合格42人;浙江缙云华孚纺织有限公司陶籍员工“汉语会话+纺织”鉴定人数51人,合格51人;广东东莞精成科技有限公司陶籍员工“汉语会话+电器装配”鉴定人数42人,合格41人;东莞绿洲鞋业有限公司陶籍员工“汉语会话+制鞋”鉴定人数59人,合格59人;高效电子(东莞)有限公司陶籍员工“汉语会话+电器装配”鉴定人数187人,合格人。经过专项技能鉴定,推动了农民工转移就业,并受到了各公司的一致好评。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短缺,考评员培训不能定期进行,考评员异地使用机会少,不利于考评员工作技能的提高。

2、根据市场变化增设的专业,鉴定所的鉴定工种还不能全部涉及。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强化管理,以此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

2、探索开展面对不同群体灵活多样的技能培训鉴定,符合当前形式发展的需要;

3、加大对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职业技能培训的目的是对新技术的掌握,是学生就业的一种手段。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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