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等级鉴定(热门20篇)

时间:2023-12-16 17:42:17 作者:曼珠

范文范本是写作过程中的参考指南,可以为我们解决写作中的困惑和疑惑。接下来是一些范文范本的精华部分,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技能等级鉴定工作计划

1、阅卷人员和考评员必须统一严格掌握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阅卷、检测评分开始前,应由考评小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研究,统一评分标准、检测方法和标准答案。

2、阅卷、检测评分工作应在考生姓名、考号密封线的条件下进行,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擅自拆开试卷密封线,如有装订错误,应交考评小组负责人重新装订后再进行评判。

3、阅卷检测评分,记录分数要统一使用红色钢笔和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易辩,有修改之处要有文字说明并签字。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本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违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影响者,清除职业鉴定工作队伍。

1、考前要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2、考务人员考前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3、考试要按时当众将试袋开封,考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

4、技能操作考核的考件不准写有参考人员的单位、姓名和特殊记号,不准考评员参加监考。

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务人员,鉴定考试前必须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条款,违者按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后果者,清除鉴定队伍。

1、考务人员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2、站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能安排有本单位参加鉴定的考评员参加鉴定。

3、考评员要严格执行对亲属(含徒弟、学生)的鉴定回避制度,当得知有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应向鉴定站领导汇报,主动回避,退出考评工作。

1、置造宜保存和利用档案的专用库房、装具等必要设施。

2、指导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应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齐全完整。

3、按规定文件材料立卷后交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应当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据为已有。

4、档案的保密,档案等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6、凡是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7、对接收的鉴定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8、借阅和复制鉴定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9、要销毁的鉴定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鉴定的执行机构。基本职责是:

1、规定职种、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面相社会提供服务。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具体工作:

(2)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4)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

(6)每次考核鉴定完毕,向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出考核鉴定的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职业技能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1、考务人员上指职业技能鉴定所从事考场、考核业务的工作人员。

2、考务人员由鉴定所推荐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同意,由鉴定所所长聘任。

3、考务人员的主要职责上:负责接待报名、审查申报资格、检查证件、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考位、编排考号、提取试题、印刷试卷、制备试件、发卷监考、核分、登记成绩、填写证书、填报鉴定人员名单、填写成绩单等工作。

4、在实施考试、考核前,考务人员要对考场、设备、能源、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准备就绪后,向所长报告。

5、考务人员要尽职进责,廉洁奉公,严防冒名顶替、调换试卷(件)、打小抄、传纸条、交头接耳等违反考场纪律的现象发生。

6、考务人员要严格准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开卷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不准参与考评意见,不准接受参加鉴定人员的钱物。

1、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申报中级以上鉴定需持原技术等级证书),并按规定交纳鉴定费。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培训中心、就业训练中心以及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社会力量办学,军地两用人才、_劳教人员培训班的毕(结)业生由单位提前一个月报名、自学成才者提前一周报名。

2、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接待报名、检验证件、审查申报资格、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编排考号、确定考核时间。

3、职业技能鉴定所于考核前五天,将鉴定人员名单及职种、等级、考核时间、地点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复核申报资格并确定考评组成员。

4、具体鉴定工作,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监督下,由鉴定所负责实施;先进行专业技术知识考试,再进行操作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均合格者,由鉴定站填写《技能鉴定成绩呈报表》,加盖公章,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发证。

1、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资金,保证以职业技能鉴定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2、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3、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正确进行会计监督,保护资金、财产和物品的安全。

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鉴定站具体情况,制订适合本所财务工作办法,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5、建立健全财产的物品帐,监督鉴定站的物品管理,掌握清查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要积极宣传推行的职业技资格证书制度的目的、意义。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政策、标准宣传到位。

1、制订有关技能鉴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示于众。

2、鉴定的时间、地点、依据公示于众。

3、鉴定的收费依据公示于众。

4、鉴定的结果公示于众(结果出来以后汇成总表交于被鉴定单位)。

5、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制度,保证鉴定的公开、公正、公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1、参加技能培训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班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要求出满勤、不缺课,对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2、遵守培训班的课堂纪律,室内严禁吸烟,打手机违者罚款5元,认真听讲,不随便说话,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

3、讲究卫生,认真值日,教室内保持清洁,爱护公共财产。

4、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交谈,左顾右盼,抄袭他人,违纪者一律清除矿尘考场。

5、实践操作时被鉴定人员要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独立完成,不得他人代替或帮助,否则取消鉴定资格。

烟草技能鉴定

切实加强各职业标准及鉴定题库的开发建设,为行业鉴定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保证。从今年起,国家局(总公司)将全面负责各职业标准、鉴定题库以及培训教材的开发建设工作。采取国家局(总公司)统一管理,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计划组织,各省级公司配合保障,各鉴定站及企业具体落实的工作方式。

1.加快完成各职业标准的开发工作。对已制订完成的所有特有职业(工种)标准进行全面的补充和完善,对新增职业加紧完成由鉴定规范向职业标准的转换。20**年,经劳动保障部批准将完成卷烟商品营销员、烟草种植工、烟机设备维修工、卷烟包装工、烟草检验工、烟草制品保管工等职业标准的'开发工作。

2.加强鉴定题库建设,使题库在数量、质量两方面得到全面提升。题库开发严格按照模块化管理,采用招投标的方法,对投标单位推荐的开发人员资质和能力提出明确要求。结合试卷使用情况的反馈机制,加紧完善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题责任制,将题库开发列入省级局鉴定站年检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充实鉴定人才队伍,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保证队伍质量。

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信息员和专家4支队伍的建设,定期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内容的培训,重点抓好考评员和专家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组成结构,以适应新形势下鉴定工作的需要。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类细化各类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鉴定站要做好各类人员的选拔与推荐工作,严格把住入口关。同时,对4支队伍全面实行聘用制,完善培训、使用、考核、奖励相结合的优胜劣汰制度,对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淘汰。今年行业计划举办1期督导员培训班,2期高级考评员培训班,3期考评员培训班,1期专家业务培训班,1期考务管理培训班以及1期信息员培训班。

全面加强鉴定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加强质量督导和监控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检查活动。

抓紧制定《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违规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鉴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鉴定质量举报、查处、通报制度。加强对鉴定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控,进一步巩固鉴定督导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鉴定质量检查。今年,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对各鉴定站鉴定工作进行抽检。

四、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全面推进行业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与鉴定。

发挥鉴定在培养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中的主导作用,以技师培训鉴定为重点,进一步改革技师考评体系,加快技师资格鉴定步伐,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按照“行业统一标准、职工自主申报、鉴定中心鉴定、企业因需聘任”的原则,全面推进技师考评制度的改革。

1.合理放宽技师申报条件,打破资历限制,对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技师申报条件。鼓励更多具备高超技能的青年职工参加技师资格鉴定。鼓励从事生产一线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技师资格鉴定。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在今年制定出具体的申报方法。

2.健全完善以能力评价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技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考评内容采取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相结合。技能鉴定按照技师资格标准,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综合评审突出技能运用及所做贡献,重点考核工作业绩、技术革新、传授技艺及职业道德等。统筹教育培训资源,探索技师鉴定新模式。今年,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在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对包装专业进行一到两次的集中鉴定试点工作。

3.继续加强对各级、各类职业竞赛的指导、监督与服务,对竞赛内容进行标准化控制,对竞赛过程进行规范性监督,对竞赛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应职业等级晋升工作。今年将组织开展第二届烟草行业烟叶分级职业技能竞赛。

1.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鉴定工作的服务意识,坚持鉴定服务于生产实际、服务于企业需求、服务于职工需要的工作原则,各鉴定站在制定工作计划与开展各项鉴定业务时,要与企业充分沟通,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与计划安排,帮助企业合理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的职业资格晋级规划。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断创新鉴定工作方式,在坚持鉴定工作的基本原则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鉴定业务,鼓励企业采取校企结合、定单培训、委托培养等培训方式,根据不同的培训特点制定相应的服务措施。

2.经验,提高认识,根据行业改革形式的发。

技能鉴定成绩

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的职业资格的鉴定。

而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使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职业资格认证。

分别由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国家人事行政部、财政部、司-法-部等各相关部委通过学历认证、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目前,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官方网站:)主要是颁发商业领域内特有工种的认证,譬如运营管理师、金融服务师、会展形象设计师、咖啡师、调酒师、公共健康师、私人形象设计师、婚庆形象设计师、婚庆服务师、餐饮服务师、家政服务师、电子信息服务师、电子商务师等70多种认证。

国家人事部的认证考试主要。

是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以上职位需要通过。

职业资格认证。

后才能具备从业资格!

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的职业资格的鉴定。

而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使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职业资格认证。

分别由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国家人事行政部、财政部、司-法-部等各相关部委通过学历认证、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目前,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官方网站:)主要是颁发商业领域内特有工种的认证,譬如运营管理师、金融服务师、会展形象设计师、咖啡师、调酒师、公共健康师、私人形象设计师、婚庆形象设计师、婚庆服务师、餐饮服务师、家政服务师、电子信息服务师、电子商务师等70多种认证。

国家人事部的认证考试主要。

是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以上职位需要通过。

职业资格认证。

后才能具备从业资格!

技能鉴定成绩

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0年在原广州铁路司机学校批准设立的(粤劳社函[2000]169号,机构编号19001024号),可开展15个通用工种的初、中、高级的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承担我院大、中专学生及广铁集团下属各单位的职工通用工种的鉴定工作。随着我院专业的发展和广铁集团职工鉴定的需要,2003年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鉴定所增设车工等14个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粤劳社培就字[2003]7号),2008年11月18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函【2008】1776号)《关于公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的通知》,对我院鉴定所的鉴定工种范围及级别作了一些调整,增加了部分工种的技师鉴定资格,同时,还争取在我院设立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工种的鉴定点资格,已开展鉴定的'工种有:机械cad、电子cad、秘书、营销员、电子商务师、物流师等。

我院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原劳动部同意(劳部发[1996]442号),铁道部于1997年在原广州铁路司机学校批准设立的(铁劳函[1997]85号文,机构编号014号),可开展7个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承担我院铁路有关专业毕业生及广铁集团下属各单位部分铁路特有工种的鉴定。随着我院专业的发展和广铁集团职工鉴定的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铁道部同意我站增加21个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劳卫组函[2001]37号),经广铁集团鉴定指导站和我站申请,2006年7月铁道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我站检车员、接触网工、电力机车司机、内燃机车司机、车电员5个工种可开展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将鉴定站名称更换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鉴定站,机构编号:铁道59093058号。

我院特种作业培训点是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粤经贸安全[2001]446号),于2001年5月22日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可开展电工特种作业安装、维修的培训。证号:018,代码:12号。1、开展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和报告工作。

3、承担新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监测期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有关评估工作。

4、负责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上岗行政许可工作。

5、负责全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

6、承办省局有关部门、市局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技能等级鉴定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省厅《**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办法》(苏劳社[2008]3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程序,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中的主体作用,保证评价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一、符合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条件的企业,对本企业开展评价的主体职业进行调研、分析,确定需开展评价职业所覆盖的岗位和从业人员情况,制定本年度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工作计划(附件一),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关于印发**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劳社[2008]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填写《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认定意见》(附件二)。对审核通过的,应及时通知企业按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各市鉴定中心应帮助和指导企业制定评价工作计划,并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工作计划进行汇总,在每季度末将下季度计划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二、企业应成立相应的高技能人才评价组织实施机构,下设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应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组织对《企业高技能人才业绩评审表》中的具体评定内容进行细化、量化。

考评办公室组成人员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牵头,配备相应的企业技术骨干组成。

三、考评办公室受理企业职工申报,并指导参评人员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和相应的业绩评审材料。参评人员应按照要求,对自己的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业绩记录表》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工作表现自述表》,并撰写业绩工作总结。

四、考评办公室组织对参评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业绩进行初审,同时对通过初审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进行汇总,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五、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应将本人的工作业绩和表现情况进行整理,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工作业绩公示表》,同时考评办公室组织车间、班组对参评人员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

六、考评办公室在企业内公示参评人员的业绩,对业绩材料经公示认可者,由考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业绩评定。对业绩材料经公示有异议者,由考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疑后,参加业绩评定,如确系弄虚作假,则取消评审资格。

七、考评办公室应在业绩评定前15个工作日将业绩材料、业绩总结报告发至评审专家组成员,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达到60%以上。

八、评审专家组召开业绩评定会,评定会应组织参评人员进行面试,评审专家组根据《企业高技能人才业绩评审表》中分解的工作业绩评定内容和面试所反映的情况进行分别打分。

十、参评人员业绩评定为优秀者,由考评办公室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十一、参评人员工作业绩评定为合格者,应纳入鉴定考核范围,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考评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下,制订企业鉴定考核方案,并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于考核前15日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其中高级技师鉴定考核方案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省中心同意备案并进行抽查。

考核方案应根据生产服务岗位对技能的要求,结合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

(1)对于企业特有职业可根据《企业高技能人才鉴定考核方案编制规范(a类模板)》(附件三)的要求编制考核方案。方案中操作技能考核包括必考模块和选考模块,具体由考评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依据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参评人员岗位特点拟定,考核方式以典型工件加工、现场答辩、情景模拟答辩、作业项目评定等为主,一般可设置3-5个鉴定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应包含2个单元。理论知识考核由考评办公室依据行业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省中心《关于实施省属职业技能鉴定试卷送审办法的通知》(苏劳社鉴便函[2007]28号)有关命题技术要求组织专家命题,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后使用。

(2)对与企业生产服务实际相结合的通用职业可根据《企业高技能人才鉴定考核方案编制规范(b类模板)》(附件四)的要求编制考核方案。在国家职业标准的知识技能要求和鉴定方式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企业生产服务的实际情况,调整部分考核内容。操作技能的部分鉴定内容可结合企业的实际生产和具体设备情况调整试题,调整的项目不超过30%。理论知识考试一般不作调整,如确需调整替换,需说明理由,且替换幅度不大于30%。

2.企业应根据鉴定考核方案的要求,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订企业的考核要素,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强化培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职业能力。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在政策、专家队伍、技术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并强化过程性督导,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做好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鉴定考核方案的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工作。

3.组织命题。考评办公室应组织专家根据鉴定考核方案确定的要求进行命题。最终确定的命题,须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高级技师的考核命题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同意。

4.担任技能鉴定的专业考核组人数视考生人数确定,但每组考评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由考评办公室指定一名组长。组员由企业内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与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可或直接委派的高级考评员和技术专家共同组成。

5.由考评办公室按照鉴定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的考核。

6.经鉴定考核合格者,由考评办公室汇总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十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企业报送的业绩评审材料、鉴定考核结果审核后,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鉴定工作计划范文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锡委办发[2006]119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特提出我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应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通过生产现场的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的业绩评定等方法,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要突出“三个结合”,即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评价内容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职业资格认定与使用待遇相结合。逐步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二、组织管理与分工。

1.全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对企业工作业绩评定和考核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督导,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审定。市(县)区^v^门负责做好本地区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

2.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领导下,市鉴定中心负责对企业的评价工作计划进行审查,经市劳动保障局同意备案后具体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正确领会和运用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加强企业在题库(卷库)运行、考务、考评人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对参评人员的资格、业绩评定结果的审核。

3.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负责本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制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和鉴定考核方案。组织工作业绩评定,组织实施鉴定考核并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考核场地和设施设备,承担企业试题(卷库)的开发、鉴定考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4.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内容包括:确定考评职业(工种)范围与等级,业绩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培训、鉴定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工作程序等。应于每年一季度将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工作计划报市鉴定中心备案。

5.企业鉴定考核方案包括:鉴定职业、鉴定人数、鉴定项目、命题方式、鉴定组织考核安排等。在具体评价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将鉴定考核方案于考核前15日报市鉴定中心备案,其中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核方案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实施。

6.对于尚不具备条件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由市鉴定中心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考评组,指导企业开展相应评价工作,或参加市组织实施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

三、评价等级及范围。

1.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主要是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评价。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限于企业生产技术岗位中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主体职业(工种),其他职业工种由市鉴定中心指定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

2.企业内鉴定职业的其他等级(三、四、五级),由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岗位进行分析,确定相应等级的职业(工种)。

3.全国、全省统考的职业(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属于企业内鉴定范围。

四、优先申报的条件。

持有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二年的技术工人,可申请参加技师职业资格的评价,凡在岗工作多年并且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核心骨干,除符合《关于完善我市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意见》(锡劳社培[2005]12号)中有关破格条件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经企业认定推荐的,可优先申报技师资格评价:

5.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未满二年,本职业(工种)工作累计10年以上,经企业评审确认为本企业技术骨干的。

持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三年的技术工人,可申请参加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评价。符合《关于完善我市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意见》(锡劳社培[2005]12号)中有关破格申报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五、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的条件。

1.企业领导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能按规定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2.建立了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提出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申请,并需对企业生产规模、主要生产产品、生产特点、技术含量及员工总数、技能状况等情况进行说明。

4.设立相应的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或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类同),并配备相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或技术专家、具备与鉴定工种相符的考评人员队伍。

5.具备与考评职业(工种)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备及检测手段等。

6.对各技术岗位和工种建立了明确的考核标准和条件,有能力组织专家建立与考核职业(工种)相适应的题(卷)库。

六、评价方式和内容。

建立符合企业特点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从企业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出发,突出特色,分类实施,采取工作业绩评定、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国家职业标准,重点评价企业职工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一)评价方式。

1.直接认定:对于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的参评人员,采取直接认定方式,予以确认其具备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具体的操作方法是: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以评审会的方式组织考评组对参评人员填报并经公示认可的业绩材料进行评审,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经审核后可直接予以认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具体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材料,由所在企业确认后送审。工作业绩评定的成绩分别打印在职业资格证书中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栏上。

2.考评结合:对于工作业绩评定为合格的参评人员,采取业绩考评与操作技能、理论知识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工作业绩被评定为合格人员,须参加操作技能、理论知识考核,考核合格后,经审核,可予以评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

3.重新考评:对于工作业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参评人员,待其今后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时,再予以安排重新考评。

(二)评价内容。

1.工作业绩评定:是对参评人员截止考评前在取得相应资格后,希望晋升或破格晋升上一等级资格期间的工作表现及取得的业绩和成果进行评定。主要包括所完成的主要工作项目、现场解决技术问题的情况、技术改造与革新等方面的业绩成果情况;工作纪律、工作主动性、工作质量、团结协作能力等表现情况。

2.操作技能考核:由市鉴定中心认可或直接委派的技术专家与企业评审专家共同命题。其中包括必考模块、选考模块,具体由专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参评人员岗位特点拟定,考核方式以典型工件加工、现场答辩、情景模拟答辩、作业项目评定等为主。

3.理论知识考核:由企业组织理论闭卷考试,试题由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以“1+x”形式组织考试用题。其中“1”为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从国家题库或省级题库中抽取部分试题。“x”为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岗位技术要求自行组织的试题。还没有国家题库或省级题库的职业,由市鉴定中心根据命题技术要求组织专家命题,通过审定后使用。

企业内鉴定的其他等级(三、四、五级)的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知识考核也可按照上述相应要求进行。

七、工作程序。

1.企业提出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申请,并成立相应的鉴定组织实施机构,同时提出评审专家成员的建议,报市鉴定中心审核后认可或直接委派技术专家共同组成企业考评组。

2.鉴定组织实施机构组成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组成人员应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牵头,配备相应的企业技术骨干。考评办公室应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组织对《企业高技能人才业绩评审表》(附件1)中的具体评定内容进行细化、量化。

3.考评办公室受理企业职工申报,并指导参评人员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附件2)和相应的业绩评审材料。参评人员应按照要求,对自己的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业绩记录表》《企业高技能人才工作表现自述表》(附件3、4),并撰写业绩工作总结。

4.考评办公室组织对参评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业绩进行初审,同时对通过初审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进行汇总,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报市鉴定中心进行备案。

5.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应将本人的工作业绩和表现情况进行整理,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工作业绩公示表》(附件5),同时考评办公室组织车间、单位对参评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6.考评办公室在企业内公示参评人员的业绩,对无异议者,由考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进行业绩评定。考评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达到60%以上。

7.考评办公室应在业绩评定前15个工作日将业绩材料、业绩总结报告发至考评组成员,考评组成员针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8.考评组召开业绩评定会,评定会应组织参评人员进行面试,考评组根据《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业绩评审表》中分解的工作实绩评定内容和面试所反映的情况进行分别打分。

9.考评办公室汇总工作表现考核和工作实绩评定成绩,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业绩评审表》,评定成绩为90分以上为优秀,评定成绩为60-89分为合格。

10.参评人员业绩评定为优秀者,由考评办公室送市鉴定中心审核。

11.参评人员工作业绩评定为合格者,应纳入鉴定考核范围,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考评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在市鉴定中心指导下,制订企业鉴定考核方案,并经市鉴定中心初审,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2)企业应根据鉴定考核方案的要求,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订企业的考核要素,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职业能力。

(3)组织命题。考评办公室应组织专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和企业考核要素进行命题。企业根据工作实际对国家或省级题库进行调整的内容,不得低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最终确定的命题,须报相应鉴定中心备案。高级技师的考核命题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同意。

(4)成立相应专业的考评组,专业考评组的组长由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领导成员担任,组员由企业内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与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可或直接委派的高级考评员和技术专家共同组成。

(5)由考评办公室按照鉴定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先后组织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的考核。

(6)经鉴定考核合格者,由考评办公室汇总送市鉴定中心审核。

12.考评办公室按照要求将业绩评定、考核结果送市鉴定中心审核后,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有关要求。

1.大力开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政策通道。从高技能人才专项经费中提取相应的费用,采取以奖代补或购买培训成果的方法,按企业高级以上鉴定合格人数给予相应补贴。鉴定费用按政策优惠减免,只收取成本费。各市(县)区^v^门要对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引导激励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积极性。

2.各市(县)区^v^门要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现场一起研究、解决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和指导企业制定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和鉴定考核方案,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与服务。

3.切实加强对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依据国家或行业职业标准,组织开发反映企业岗位需求,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的教材等技术资源,尽快修订、完善和开发相应的技师、高级技师的题库(卷库),不断研究创新企业评价的方式模式,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4.加强对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质量督导。市(县)区^v^门应派遣具备督导员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督导人员对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进行督导。督导内容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制度情况;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情况、题库(卷库)管理、考务管理、考评人员管理、评审工作程序等情况。

5.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相应的组织实施机构,健全规章制度,鼓励职工岗位成才,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解决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并给予相应待遇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建立起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6.支持和鼓励企业将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和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攻关等活动结合起来,发现和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并给予特殊的奖励政策。被市^v^门确定为实施高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按高级工的标准组织的技能竞赛,经省、市^v^门确认后,应知、应会均合格的前三名选手,可直接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

烟草技能鉴定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劳资处,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经过各省级局(公司)和鉴定站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达到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局(总公司)的要求。是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启动的一年,为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启动、规范操作、逐步推进、再创新高”的指导思想,国家局(总公司)现对烟草行业19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必需的各项基础工作,建设好职业技能鉴定站。

年尚未做到人员、场地和经费“三落实”的鉴定站,要克服等待、观望的态度,今年必须尽早落实并开展工作。已做到“三落实”并开始运转的鉴定站,要抓好专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制订好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同时,还要开展好本省局(公司)所属企业初级工鉴定材料的编写和审定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基础工作,促进鉴定站的建设,国家局指导中心上半年将组织各鉴定站进行自查和互查,下半年对鉴定站进行抽查。检查结果按国家局(总公司)颁发的《关于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工作搞得好的鉴定站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队伍建设。

经过几年的努力,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队伍已初具规模,现已有考评员230人,但还远远不能适应技能鉴定工作发展的需要。今年,国家局指导中心将再培训考评员170人左右,同时,还将举办一期考评员师资培训班。

职业技能鉴定队伍的建设不仅要数量,还要讲质量,各省级局(公司)要选派思想觉悟高、具有相应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同时,国家局指导中心要加强对鉴定站专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总之,要按照“科学严谨、开拓进娶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十六字方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建设一支思想、技术和工作作风都过硬的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队伍。

三、规范化、程序化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国家局(总公司)要求各省级局(公司)鉴定站自1999年起,鉴定工作要积极、规范、有序地开展,11个特有工种的初级工鉴定工作年内必须完成。同时,各鉴定站要根据国家局(总公司)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中、高级工鉴定计划,并报国家局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精神,工人技师的评定不再受人数比例的限制,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学文化、学技术,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为更好地开展工人技师评定工作,使其走上规范化、正常化的轨道,自今年起,烟草行业工人技师的培训、考试和《技师合格证书》的.核发工作,由国家局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各省级局(公司)以及各鉴定站,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局指导中心《关于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申报鉴定的有关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对企业职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更不能擅自发放技术等级证书。凡未经国家局指导中心鉴定和批准,由企业或地方有关部门发放的烟草行业特有工种技术等级证书,烟草行业一律不予以承认。

四、抓紧、抓好技能鉴定编写工作,在配套、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加快编写进度。

职业技能鉴定的编写工作应适应烟草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和需要,因此,编写工作必须走在各项技能鉴定工作的前面。今年,国家局指导中心将主要组织、协调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完成烟草行业11个特有工种的鉴定规范及培训大纲,在已发布的6个工种鉴定规范的基础上,上半年再发布烟把复烤工、真空回潮工、打叶工、烟叶保管工和烟草检验工等5个工种的鉴定规范(试行稿)。

2.选择有代表性的8个机型建立中、高级工卷库,上半年完成mk8、mk9、super9/pa9、protos70、passim7000卷接机组等五个机种;三季度完成hauni制丝线以及sasib6000、gd包装机组等三个机种。其余机型的鉴定试题采取专家命题的方式。

3.继续做好国家题库的开发和建设工作,在完善已建立题库的基础上,再开发一个fock包装机组的题库。已经审稿的河南、湖北、湖南和四川省局(公司),要在上半年按审稿意见完成修改定稿和录入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材料的编写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求编写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又要求他们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各鉴定站在组织编写或推荐编写人员时,要充分挖掘本地区、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同时,还要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共同把编写工作搞好。各鉴定站在组织初级工鉴定材料时,既要严格按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鉴定规范》的要求,又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协作,避免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五、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积极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

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以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岗位技能水平为目的,使职业技能鉴定与职工培训相结合、与使用待遇相联系、与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管理相适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局选择了北京市烟草公司和徐州卷烟厂,作为国家的试点企业,进行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的试点工作。

技能等级鉴定工作计划

考前5天左右向考生发送准考证和注意事项。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备料清单所规定的相关物品参加评价考试。考场安排同时发布。

七、公示认定结果。

公示无异议,打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知考生领取。

九、其他。

2.考生自觉遵守考试要求,服从监考员、考评员管理。

附件:1.申报条件。

2.工作年限承诺书。

年职业技能评价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

申报条件。

1.育婴员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电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化工总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附件2。

工作年限承诺书。

姓名:,身份证号:,学历,现申请参加职业方向/工种级职业技能等级考试,从事本职业工作共年,工作简历如下:

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则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证书资格等处理。

承诺人签名:

厦门技能鉴定

厨师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违纪现象的.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各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乱办班、乱考核、乱发证以及各种违反考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检举。劳动者一旦发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违纪现象,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并停止其在指导中心或鉴定站(所)的工作;考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者;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违造成不良影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对乱收费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费用。没收的费用,专项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

伪造、仿制或滥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除宣布其所发证书无效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通过滥发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

涂装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制齿工、

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模型工、锯床工、

铸造、锻造、冲压、剪切、焊工、金属热处理、

维修工(摩托车、勘探机械、汽车发动机)、

修理工(摩托车调试、汽车、农机轮胎)、

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家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电梯安装)、

钳工(装配、工具、机修、模具、检修)、

检修工(锅炉本体、水轮机、汽轮机本体、电机、变压器、锅炉附属设备)、继电保护员、

维修电工、冷作钣金工、钣金工、烧结工、炉前工、轧钢工、热力司炉工、

安装工(锅炉设备、电气设备、变电设备)、变电检修工、电工、化工检修电工、

装配工(锅炉设备、电机)、锅炉操作工、

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石工、

装饰装修工(镶贴、打胶、涂裱、金属)、抹灰工、

油漆工(建筑、装饰)、室内成套设施装饰工、管工、打桩工、

供水(生产工、供应工)、测量工、线路工、

操作工(起重装卸机械、运输机、输送机等)、

驾驶员(起重机、推土、铲运机、挖掘机)、

驾驶员(汽车、起重型汽车、汽车运材)、

驾驶员(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

沼气生产工、农机修理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

维修工(照相器材、钟表、办公设备等)、机车司机、

值班员(锅炉运行、电气、汽轮机运行、变电站)、

送(配)电线路工、车站值班员、客(货)运员等、

化工(操作工、试验工、分析工)、制冷工、

仪表维修工、防腐蚀工、分离工、反应工、煤制气工、

液化石油气罐瓶检修工、污水处理工、化妆品配制工、燃气储运工等子设备装接工、

调试工(无线电、计算机)、计算机维修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

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电工)、

仪器仪表修理工(精密、电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等、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

检验工(化学、仪器、纺织纤维、食品、商品)、

制作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地毯)、贵金属首饰机制工、

机绣工、工艺品雕刻工、装饰美工、摄影师、冲印师、唱片工、

音响调音员、电影放映员、文物修复工等。

车工技能鉴定

1游戏中遇到了疑问可以先去看看游戏帮助。

2当自己实在无法解决时可以求助资深玩家。

其实很多难题都是完全可以自己解决的。

当您自己解决问题时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同时我也深信楼主的智慧。

祝您能早日找到问题答案!

我也是学数控刚考过中级证,挺容易,我个人觉得还是挺重要的最主要是以后出去工作,你还能亮出来说明其实你也是中级工而且既然你都选择读了数控,车工证当然要考所谓普车:指普遍通用的车床,操作相对(数控)较简单。它问世较早,现广泛用于第二产业(工业),实用性很广,很强。。数控车:它实质就是普车的优化品,他在普车的基础上增加了数控编程系统,它可使工艺复杂的车加工图形,通过电脑植入程序后,使数控车床按照程序加工复杂的零件图形,并可反复使用同一个程序,得出一个高精度,高效率的生产水平。数控车是在原来的普通车床基础上利用电脑软件控制加工的先进设备,它比普通车床精度要高进口设备因为很多都是滚珠丝杠,导轨都是全封闭,系统有很多种常用的如法拉克;西门子;三菱等,主要优点是在圆弧与角度加工上比普通设备方便加工,刀具多采用机加刀具,对光洁度有很大提高,时间有闲不多说了总之如从事机械行业在车加工上还是选择数控车在质量与产量上都会有很大提高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字控制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的各个领域,尤其是机械制造业中,普通机械正逐渐被高效率、高精度、高自动化的数控机械所代替。目前国外机械设备的数控化率已达到85%以上,而我国的机械设备的数控化率不足20%,随着我国机制行业新技术的应用,我国世界制造业加工中心地位形成,数控机床的使用、维修、维护人员在全国各工业城市都非常紧缺,再加上数控加工人员从业面非常广,可在现代制造业的模具、钟表业、五金行业、中小制造业、从事相应公司企业的电脑绘图、数控编程设计、加工中心操作、模具设计与制造、电火花及线切割工作,所以目前现有的数控技术人才无法满足制造业的需求,而且人才市场上的这类人才储备并不大,企业要在人才市场上寻觅合适的人才显得比较困难,以至于导致模具设计、cad/cam工程师、数控编程、数控加工等已成为我国各人才市场招聘频率最高的职位之一。在各种招聘会上,数控专业人才更是企业热衷于标注“急聘”、“高薪诚聘”等字样的少数职位之一,以致出现了“月薪6000元难聘数控技工”,“年薪16万元招不到数控技工”的现象。据报载,我国高级技工正面临着“青黄不接”的严重局面,原有技工年龄已大,中年技工为数不多,青年技工尚未成熟。在制造业,能够熟练操作现代化机床的人才已成稀缺,据统计,目前,我国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占3.5%,中级工占35%,初级工占60%。而发达国家技术工人中,高级工占35%、中级工占50%、初级工占15%。这表明,我们的'高级技工在未来5―10年内仍会有大量的人才缺口。随着产业布局、产品结构的调整,就业结构也将发生变化。企业对较高层次的第一线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将明显增加。而借助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当进入产业布局、产品结构调整时期,与产业结构高度化匹配、培养相当数量的具有高等文化水平的职业人才,成为迫切要求。而对于数控加工专业,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有过硬的实践能力,更要掌握系统而扎实的机加理论知识。因此,既有学历又有很强操作能力的数控加工人才更是成为社会较紧缺、企业最急需的人才。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字控制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的各个领域,尤其是机械制造业中,普通机械正逐渐被高效率、高精度、高自动化的数控机械所代替。目前国外机械设备的数控化率已达到85%以上,而我国的机械设备的数控化率不足20%,随着我国机制行业新技术的应用,我国世界制造业加工中心地位形成,数控机床的使用、维修、维护人员在全国各工业城市都非常紧缺,再加上数控加工人员从业面非常广,可在现代制造业的模具、钟表业、五金行业、中小制造业、从事相应公司企业的电脑绘图、数控编程设计、加工中心操作、模具设计与制造、电火花及线切割工作,所以目前现有的数控技术人才无法满足制造业的需求,而且人才市场上的这类人才储备并不大,企业要在人才市场上寻觅合适的人才显得比较困难,以至于导致模具设计、cad/cam工程师、数控编程、数控加工等已成为我国各人才市场招聘频率最高的职位之一。在各种招聘会上,数控专业人才更是企业热衷于标注“急聘”、“高薪诚聘”等字样的少数职位之一,以致出现了“月薪6000元难聘数控技工”,“年薪16万元招不到数控技工”的现象。据报载,我国高级技工正面临着“青黄不接”的严重局面,原有技工年龄已大,中年技工为数不多,青年技工尚未成熟。在制造业,能够熟练操作现代化机床的人才已成稀缺,据统计,目前,我国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占3.5%,中级工占35%,初级工占60%。而发达国家技术工人中,高级工占35%、中级工占50%、初级工占15%。这表明,我们的高级技工在未来5―10年内仍会有大量的人才缺口。随着产业布局、产品结构的调整,就业结构也将发生变化。企业对较高层次的第一线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将明显增加。而借助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当进入产业布局、产品结构调整时期,与产业结构高度化匹配、培养相当数量的具有高等文化水平的职业人才,成为迫切要求。而对于数控加工专业,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有过硬的实践能力,更要掌握系统而扎实的机加理论知识。因此,既有学历又有很强操作能力的数控加工人才更是成为社会较紧缺、企业最急需的人才。

南京技能鉴定

浙江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即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在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鉴定。杭州佳才劳务和国家职业鉴定中心合作在浙江省开展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上岗证,来完善企业的用工需求。

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分为四大步骤,分别是:鉴定前的组织准备、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实测、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申报。

厨师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百分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违纪现象的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各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乱办班、乱考核、乱发证以及各种违反考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检举。劳动者一旦发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违纪现象,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并停止其在指导中心或鉴定站(所)的工作;考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者;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违造成不良影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对乱收费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费用。没收的费用,专项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

伪造、仿制或滥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除宣布其所发证书无效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通过滥发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百分网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

涂装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制齿工、

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模型工、锯床工、

铸造、锻造、冲压、剪切、焊工、金属热处理、

维修工(摩托车、勘探机械、汽车发动机)、

修理工(摩托车调试、汽车、农机轮胎)、

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家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电梯安装)、

钳工(装配、工具、机修、模具、检修)、

检修工(锅炉本体、水轮机、汽轮机本体、电机、变压器、锅炉附属设备)、继电保护员、

维修电工、冷作钣金工、钣金工、烧结工、炉前工、轧钢工、热力司炉工、

安装工(锅炉设备、电气设备、变电设备)、变电检修工、电工、化工检修电工、

装配工(锅炉设备、电机)、锅炉操作工、

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石工、

装饰装修工(镶贴、打胶、涂裱、金属)、抹灰工、

油漆工(建筑、装饰)、室内成套设施装饰工、管工、打桩工、

供水(生产工、供应工)、测量工、线路工、

操作工(起重装卸机械、运输机、输送机等)、

驾驶员(起重机、推土、铲运机、挖掘机)、

驾驶员(汽车、起重型汽车、汽车运材)、

驾驶员(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

沼气生产工、农机修理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

维修工(照相器材、钟表、办公设备等)、机车司机、

值班员(锅炉运行、电气、汽轮机运行、变电站)、

送(配)电线路工、车站值班员、客(货)运员等、

化工(操作工、试验工、分析工)、制冷工、

仪表维修工、防腐蚀工、分离工、反应工、煤制气工、

液化石油气罐瓶检修工、污水处理工、化妆品配制工、燃气储运工等子设备装接工、

调试工(无线电、计算机)、计算机维修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

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电工)、

仪器仪表修理工(精密、电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等、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

检验工(化学、仪器、纺织纤维、食品、商品)、

制作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地毯)、贵金属首饰机制工、

机绣工、工艺品雕刻工、装饰美工、摄影师、冲印师、唱片工、

音响调音员、电影放映员、文物修复工等、

糕点面包烘焙工、豆制品制作工、制油工、熟肉制品加工工、冷食品制作工。

厦门技能鉴定

首先,当一批待检验的钻石送到igi实验室时,工作人员会纪录下它的送检方,数目,送交日期和需要鉴定的项目。某些钻石只需要做4c中的某几项,而有些钻石又需要做除常规项目外更多的检验,比如八箭八心。这在一开始就会被分门别类。

接下来,igi的工作人员会马上将钻石逐一称取重量,并且取到小数点后的三位(这样可以尽可能的避免钻石的混淆),然后分开单独包装,分配给每一颗钻石一个专有的编号,这个编号永远不会被重复,并伴随钻石在实验室的全程。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证将来钻石和其证书的对应。

然后钻石才会进入真正的鉴定流程,首先,是使用diamond-sure或者diamond-view鉴别送检宝石是否为真正的未经处理的天然钻石,这一步被称为钻石的第五个c,即其真实性。在这一关发现任何疑问的钻石,比如是否经过颜色和净度的优化处理,是否有可能是人造钻石,是否可能是其他仿制品等等,都会被送到igi专门部门,使用一些复杂的仪器例如拉曼光谱仪,液氮测试等确定这颗钻石所属的类型,并针对这一类型的钻石进行进一步测试。如果最终被认定为天然钻石,它们会回到鉴定流程中,假如不是,那么鉴定流程就此停止,igi将情况通知送检者。

大多数钻石顺利通过了第一关的鉴别。然后被安排依序送往igi实验室的各部门对钻石进行其他3c的鉴定。钻石首先会由电脑用软件扫描各方面的数据,确定钻石的切工形状和类型,评定钻石切工等级所需要的各个比例,如台宽比、亭深比、亭角、冠角等等,都会被精确的记录下来。电脑还会根据公式计算钻石的估算重量,在此环节与钻石重量做核对。但是电脑的各项数据仍然需要经过igi鉴定专家的确认,并最终给出钻石的切工比例等级,而对称度和抛光度这两项,至今还是由鉴定专家对每一颗钻石分别进行亲自鉴定,无法由电脑替代工作。

接下来钻石会接受颜色评定,每一颗钻石都会与一套国际通用标准的比色石进行颜色比较,比色石的大小,净度都有严格标准。比色鉴定的器具和操作也有固定的.规范,例如比色卡用纸与其它用纸不同,不能够带任何轻微的偏色;再如所用的灯具也有特定的光线;以及每次为几颗钻石进行比色后就需要参照记录检查比色石,以防出现误差;等等。为了让钻石比色的环境稳定,igi实验室终年保持暗室状态,不允许自然光线进入。颜色评定还附带对每颗钻石进行荧光测试并记录。

钻石的净度评级是4c评级中的重点。所有钻石都会先用10倍放大镜的检测,对于高净度的钻石,先用igi专利发明的显微镜深度把握钻石内部的瑕疵特征,然后再用放大镜鉴定。每一颗钻石会随机分配给至少两个鉴定专家鉴定,并且最后将会由另一个独立的资深宝石学家组进行总的质量核查。以保证每一颗钻石的评级都作到公正、严格。获得igi的鉴定师的资格首先需要专业的教育,之后必须在实验室经过将近一年的实习,在这一过程中进行反复的考核,实习期间的鉴定师是不参与证书出具工作的,之后经过专家组的审查考核,才能成为初级的鉴定师。这样严格的人才培养挑选过程在世界的实验室中是十分罕见的。

完成所有鉴定内容的钻石就可以出具igi证书了,证书记录了钻石的所有特征和信息,具体包括了其是否天然钻石、精确的重量、切工的各项数据、颜色净度等级、净度标示图标、是否有荧光、腰围或者台面上的刻字和其他特殊信息等等。igi证书从剪裁到最后的装套成形坚持手工制作,保证每一份igi证书的精美。在证书制作完成后,实验室会最后进行一遍核查,将钻石与其证书和信息一一对应,最后输入电脑,以备查询。最后钻石和证书会回到收取部门,等待送检方将它们取回。

假如某些钻石需要封存,实验室会将其基本内容和证书编号与钻石一起封存在塑料小盒中,并在背后贴好封纸,这类igi封纸一经打开无法恢复,钻石封存后,直到到达最后的主人手里之前,无论经过几道销售,都不会有人开启或调换。

这样钻石就完成了它们在igi实验室的旅程,可以被放心的送到消费者的手中了。

重伤鉴定等级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厦门技能鉴定

早报讯记者从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新增4个项目。这四个新增项目分别为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以及心理咨询师,考核方式是全国统考,合格者将获得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据了解,从2月17日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已开始接受报名,从目前的情况看,企业员工对这几个项目相当感兴趣。

近几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厦门越来越受到重视,截止到去年底,厦门已有6.5万名技术工人通过考核鉴定后持证上岗,其中仅去年一年就新增了1.6万人,全市持证上岗的技术工人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比重达到了22.8%,在全省各地市中比例较高。

3月30日举行的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宣布,今年福建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将首次实行理论统考。

实行统考后,各职业技能鉴定站不得向考生额外收费,考务费从已收取的“考核鉴定费”中提龋今年的理论统考每月开考一次,时间是每月第三或第四个星期日。厦门市岛内、集美、杏林、同安各设一个考点。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厦门市过去共有5.2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还不到青岛去年一年的数量。去年厦门工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数为82万人,按照持证上岗的`要求,还有70多万人需要通过技能鉴定。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此决定,今年将把技能鉴定站从24个扩大到40个,把一批民办高校、院校、社会团体纳入技能鉴定队伍,让技术工人想去考证,就可以很方便地就近接受培训考核。

据了解,今年厦门市将完成1.8万人的技能鉴定,其中高级工1800人,技师270人,鉴定工种将超过90个。

3月30日举行的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宣布,今年福建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将首次实行理论统考。

实行统考后,各职业技能鉴定站不得向考生额外收费,考务费从已收取的“考核鉴定费”中提龋今年的理论统考每月开考一次,时间是每月第三或第四个星期日。厦门市岛内、集美、杏林、同安各设一个考点。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厦门市过去10年共有5.2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还不到青岛去年一年的数量。去年厦门工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数为82万人,按照持证上岗的要求,还有70多万人需要通过技能鉴定。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此决定,今年将把技能鉴定站从24个扩大到40个,把一批民办高校、院校、社会团体纳入技能鉴定队伍,让技术工人想去考证,就可以很方便地就近接受培训考核。

据了解,今年厦门市将完成1.8万人的技能鉴定,其中高级工1800人,技师270人,鉴定工种将超过90个。

车工技能鉴定

我校上期数控车工职业技能鉴定于5月20日在本校举行。理论考试时间上午8:00―9:30,仿真考试时间上午9:30―11:00,地点为躬行楼2403和2406,每考室20人,按准考证号的顺序编排考室,1―20号在2403考室,20―40号在2406考室;11:30开始进行实作考试,总计4场,每场10人,按准考证号的顺序编排考试场次,每场考试时间150分钟。请准时参加,不得缺席、迟到。继续教育培训处联系电话:15213008895。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培训处。

205月10日。

为期近一个月的炼铁厂天车工初中级技能鉴定考前实践培训正式拉开帷幕。来自原料、喷煤、第二高炉三个生产车间的.52名天车工参加培训。

针对此次天车工培训,炼铁厂做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不仅在练习时间与内容、考试时间与考场设置方面及时获得公司劳工部技能鉴定站确认,同时,为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参考人员分布点多面广,且均为四班三运转的生产人员,分批次合理安排训练,并选拔出富有经验的天车工班长、工段长组成管理小组,进行每天实践操作技巧等技术辅导和场地器材管理。相关车间也积极配合,原料车间克服原燃料存放场地紧张等困难,见缝插针利用供货厂家生产间隔,专门腾出一块堆放原燃料空地做为实践训练场;机修车间安排检修人员将日常生产用的行车抓斗更换为考试用标准吊钩以确保培训效果。

随着炼铁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转入正常运行,日渐增大的原燃材料进货量,日益完善的专业技术管理,对老区高炉和新区高炉各种人力、物力资源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更高标准,此次天车工技能鉴定考前培训,不仅将有效提高天车工技能素质,还将对炼铁厂各种原燃材料进货堆放、有序吊装送料、精确物料配比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数控车工技能鉴定考核培训教程(第2版)》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中数控车床操作工的基本要求,为职业技能鉴定而编写的应知、应会培训教材,在第1版的基础增加了新的技术内容。《数控车工技能鉴定考核培训教程(第2版)》的内容包括应知、应会和相应的习题。应知部分含数控车床组成与原理、数控车床编程,应会部分包括数控车床加工工艺基础和数控车床操作等内容。《数控车工技能鉴定考核培训教程(第2版)》可以作为数控车床操作工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考核用书,也可以作为中职中专、高职高专相关课程的教材(尤其是对于两年制的数控专业),也是从事数控车床操作与编程的工程技术人员的实用参考书。

重伤鉴定等级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第二章肢体残废。

第六条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第八条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

转畸形;。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第三章容貌毁损。

第九条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

车工技能鉴定

本书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机械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基本规格”的要求编写的。本书系统地介绍了数控车床的分类与应用、数控车床的组成、数控车床的加工工艺、数控编程的基础知识,并结合实例讲解了fanuco-td系统、sinumerik802s系统典型数控车床加工实训,突出了应用性、实用性、综合性和先进性,体系新颖,内容详实。

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成人高校及本科院校举办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机床数控技术及应用、机电一体化等专业教材,同时也可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的配套教材。另外,还可作为本科院校学生的实践教学和有关工厂技术人员的参考书。

百分网图书目录。

第一单元数控车床基础知识。

课题一数控车床概述。

一、数控加工的定义和特点。

二、数控车床的分类与应用。

三、数控车床的'结构组成。

课题二数控车床加工基础。

一、车削加工原理概述。

二、数控车削加工基础。

第二单元数控车床加工工艺分析。

课题一数控车床加工工艺概述。

一、数控车床加工的主要对象。

二、数控车床加工工艺的基本特点。

三、数控车床加工工艺的主要内容。

课题二数控车床加工工艺分析。

一、数控车床加工零件的工艺性分析。

二、数控车床加工工艺路线的拟订。

课题三工件在数控车床上的定位与装夹。

一、工件在数控车床上的定位。

二、工件在数控车床上的装夹。

课题四数控车床加工工序的设计。

一、进给路线的确定。

二、定位与夹紧方案的确定。

三、夹具的选择。

四、刀具的选择。

五、切削用量的选择。

课题五典型零件的数控车削加工工艺分析。

一、轴类零件数控车削加工工艺。

二、轴套类零件数控车削加工工艺。

第三单元数控车床编程基础。

课题一数控编程基础知识。

一、数控编程的基本概念。

二、数控机床的坐标系统。

三、数控加工程序与指令代码。

课题二数控车床的程序编制。

一、数控车床的编程特点。

二、数控车床的坐标系统。

三、数控系统的功能介绍。

四、s、f、t功能。

五、基本编程指令。

六、换刀点的设置与自动换刀。

七、刀具补偿功能。

八、固定循环功能。

九、螺纹车削加工。

十、倒角与倒圆角一。

课题三数控车削编程实训。

一、数控车床编程实训一。

二、数控车床编程实训二。

课题四车削中心的程序编制。

一、用于车削中心的辅助功能指令。

二、铣削功能。

三、车削中心编程中子程序的应用。

四、车削中心编程实例。

第四单元典型数控车床加工实训。

课题一fanuco-td型数控车床加工实训。

一、数控车床编程技术。

二、数控车床操作要点。

三、数控车床加工实训。

课题二sinumerik802s系统数控车床的加工实训。

一、数控车床编程方法。

二、数控车床操作要点。

三、数控车床加工实训。

参考文献。

百分网前言。

纵观改革开放,我国机床消费额大致和国民经济gdp增长值同步,翻了一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机床消费额为10亿美元;90年代初达20亿美元;为37.88亿美元,当年世界机床最大消费国美国,消费额为68亿美元。原预计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机床消费市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美国发表的一项调查统计报告称:全世界机床产值约310亿美元,比上年减少14.2%,但中国比上年增加20%,达56.96亿美元。我国首次成为世界第一机床消费大国和全球第一机床进口大国。.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制造企业已开始广泛使用先进的数控技术,而掌握数控技术的机电复合型人才奇缺。20,国家数控系统工程..

重伤鉴定等级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第二章肢体残废。

第六条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第八条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

转畸形;。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第三章容貌毁损。

第九条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

(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第十六条其他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

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舍不全,口角歪斜;。

(三)面部损伤留有片状细小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范围达面部面积百分之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百分网第四章丧失听觉〔4〕。

第十七条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第十八条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百分网第五章丧失视觉〔5〕。

第十九条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损伤后,一眼盲;。

(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第二十条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百分网第六章其他功能丧失。

第二十一条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碍障。条文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二条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复视,影响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上、下颌骨骨折或者口腔内组织、器官损伤(如舌损伤等)致使语言、咀嚼或者吞咽能力明显障碍。

第二十四条喉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失音、严重嘶哑。

第二十五条咽、食管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吞咽困难。

第二十六条鼻、咽、喉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呼吸困难〔6〕。

第二十七条女生两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能力。

第二十八条肾损伤并发肾性高血压、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二十九条输尿管损伤留有狭窄致使肾积水、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条尿道损伤留有尿道狭窄引起排尿困难、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一条肛管损伤致使严重大便失禁或者肛管严重狭窄。

第三十二条骨盆骨折致使骨盆腔内器官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三条子宫、附件损伤后期并发内生殖器萎缩或者影响内生殖器发育。

第三十四条阴-道损伤累及周围器官造成瘘管或者形成疤痕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五条阴-茎损伤后引起阴-茎缺损、严重畸形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六条睾-丸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殖能力。

百分网第七章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第三十七条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百分网第一节颅脑损伤。

第三十八条头皮撕脱伤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并伴有失血性休克;头皮损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颅盖骨折(如线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条开放性颅脑损伤。

第四十一条颅底骨折伴有面、听神经损伤或者脑脊液漏长期不愈。

第四十二条颅脑损伤当时出现昏迷(30分钟以上)和神经系统体征,如单瘫、偏瘫、失语等。

第四十三条颅脑损伤,经脑ct扫描显示脑挫伤,但是必须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四条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六条颅脑损伤引起颅内感染,如脑膜炎、脑脓肿等。

第四十七条颅脑损伤除嗅神经之外引起其他脑神经不易恢复的损伤。

第四十八条颅脑损伤引起外伤性癫痫。

第四十九条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

第五十条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实质性损害引起的症状与病征,如颈内动脉--海绵窦瘘、下丘脑--垂体功能障碍等。

百分网第二节颈部损伤。

第五十一条咽喉、气管、颈部、口腔底部及其邻近组织的损伤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二条颈部损伤引起一侧颈动脉、推动脉血栓形成、颈动静脉瘘或者假性动脉瘤。

第五十三条颈部损伤累及臂丛,严重影响上肢功能;颈部损伤累及胸膜顶部致成气胸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四条甲状腺损伤伴有喉返神经损伤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五十五条胸导管损伤。

第五十六条咽、食管损伤引起局部脓肿、纵隔炎或者败血症。

第五十七条颈部损伤导致异物存留在颈深部,影响相应组织、器官功能。

百分网第三节胸部损伤。

第五十八条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

第五十九条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条胸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一条胸部损伤致成纵隔气肿、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者气管、支气管破裂。

第六十二条气管、

重伤鉴定等级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的损伤,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可以比照本标准相应的条文作出鉴定。

前款规定的鉴定应由地(市)级以上法医学鉴定机构作出或者予以复核。三处(种)以上损伤均接近本标准有关条文的规定,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为重伤或者不评定为重伤。

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肢体残废。

第三章容貌毁损。

第四章丧失听觉〔4〕。

第五章丧失视觉〔5〕。

第六章其他功能丧失。

第七章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第一节颅脑损伤。

第二节颈部损伤。

第三节胸部损伤。

第四节腹部损伤。

第五节骨盆部损伤。

第六节脊柱和脊髓损伤。

第七节其他损伤。

第八章附则。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说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肢体残废。

第三章容貌毁损。

第四章丧失听觉〔4〕。

第五章丧失视觉〔5〕。

第六章其他功能丧失。

第七章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第一节颅脑损伤。

第二节颈部损伤。

第三节胸部损伤。

第四节腹部损伤。

第五节骨盆部损伤。

第六节脊柱和脊髓损伤。

第七节其他损伤。

第八章附则。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五日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试行以来,在重伤的.法医学鉴定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各地司法机关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现将司-法-部根据各地司法机关的意见修改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印发给你们,作为法医评定重伤的标准,正式施行。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1990年3月29日。

百分网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百分网第二章肢体残废。

第六条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第八条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

转畸形;。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百分网第三章容貌毁损。

第九条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车工技能鉴定

车工实习是培养学生运用车工工艺和操作车床的技能,并到达规定技术等级标准的重要环节。在车工实习过程中需要使用超多的材料、刀具和种类繁多的量具。材料的消耗和刀具的损耗是相当大的,许多价格昂贵的量具也只有在特定工件的加工过程中才用得着。针对这种状况,很有必要探索一些有效途径减少校园的实习经费支出。笔者总结多年车工实习教学心得,归纳出车工实习过程中可节省的三个方面。现分述如下:

一、节省材料车工实习过程中的材料在实习经费中占相当大的比重,而且材料有相当大的节省空间,因此节省材料十分重要。用以下三种方法能够使材料消耗在原有基础上降低50%以上。

1、课题整合在车工实习中有很多资料比较简单的课题,若将这些课题分开实习势必造成较大的材料消耗,因此可将这些课题整合成数量较少、难度不大的课题进行实习。比如,教材上一般有这样三个课题:车外圆柱面、车内圆柱面和车内外圆锥面,可将车外圆柱面和车外圆锥面整合成车轴类工件;将车内圆柱面和车内圆锥面整合成车套类工件。将原先三个简单课题整合成两个难度不大的课题。

2、材料延续材料延续就是将前续课题的实习成品延续,作为后续课题的实习坯料。比如,将轴类工件的实习成品作为套类工件和外螺纹工件的实习坯料,将套类工件的实习成品作为内螺纹工件的实习坯料。

3、减小尺寸在不影响学生实习效果的前提下,实习工件的尺寸宜小不宜大。以上三种方法在降低材料消耗的同时,也降低了刀具的损耗和车床的电能消耗。

二、节省刀具金车刀,这种车刀的损耗部位最主要是刀头,而刀杆的损耗极小。因此,针对这种状况,对废弃刀杆进行再利用也是节省刀具的一条重要途径,具体做法有如下两种:

1、自制车刀购买刀头,在废弃的刀杆上按所购刀头的形状和尺寸在铣床上铣出刀槽,然后将刀头钎焊在刀槽内,就制成了一把焊接式硬质合金车刀。一粒刀头的价格不足整把车刀的50%,利用这种方法节省刀具的效果是相当明显的。

2、模拟训练在练习刃磨整体式普通成形车刀时,刀刃形状较难控制;在练习刃磨梯形螺纹车刀和蜗杆车刀时,刀具角度较难保证。这类课题可利用废弃的刀杆代替价格昂贵的高速钢条让学生模拟训练,待学生训练熟练后,再让他们用高速钢条练习刃磨。这样,能够避免高速钢条在刃磨训练过程中的不必要损耗。

三、节省量具对一些使用频率很低、价格昂贵的量具,若根据车床数量配置的话是不明智、不经济的,很有必要控制这类量具的种类和数量。具体有如下二种做法:

1、自制量具利用现有实习设备制造结构简单的量具,替代那些使用频率低、结构复杂而相应价格昂贵的量具。比如,车套类工件时要用到内径百分表,这种量具只有在测量精度要求较高的深孔时才用得着,而且结构复杂、使用麻烦、价格较贵。其实,在不影响测量精度的状况下能够用塞规替代,而塞规结构简单,制造容易,能够在现有的车床上自制,成本很低。

2、转换测量方法在不影响测量精度的前提下,用那些价格便宜的常用量具进行测量。比如,在测量梯形螺纹中径时,尽量采用单针测量而不采用三针测量;在测量蜗杆齿厚时,能够用单针间接测量代替使用齿厚游标卡尺(齿轮卡尺)进行的直接测量。这样能够避免使用价格很高、使用频率又很低的公法线千分尺和齿厚游标卡尺,而使用价格相对便宜、使用频率很高的外径千分尺。十分昂贵、使用频率又很低的量块;在车床上加工大偏心距(偏心距e》5mm)的偏心工件时,对工件进行找正的量具一般是量块和百分表,而其中的量块可利用车床中拖板刻度盘来替代。实践证明,在不降低教学效果的前提下,节省材料、刀具和量具能够大大降低车工实习的教学成本,最终到达节约教学经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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