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我喜欢读书学生(精选16篇)

时间:2023-11-28 16:00:51 作者:薇儿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每天我都会捧着一本课外书津津有味地看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的翱翔,暑假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当然是《感动小学生100个故事》这本书。

书中晶晶讲故事讲得既流利又生动,点点讲故事结结巴巴的别人根本听不懂,晶晶就嘲笑点点,晶晶画画也不错,画的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就像活的一样,老师不但表扬了她,还把美丽的图画给所有的同学展示了一番,而点点画了半天也没有画好,静静再次取笑点点。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道应用题,点点的思维非常活跃,做得又快又准确,晶晶不停地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也没有做出来,记得满头大汗,点点看见了,主动走过去帮助她完成了题目。

看了这故事,我想起了《骆驼和羊》的故事,骆驼与羊都用自己的长处去嘲笑对方的短处,最后它们却怎么分不出胜负,晶晶虽然会讲故事,会画画,但是不会解应用题,而点点的应用题解很快又准确。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与短处,很多人只看见自己的长处就高傲自大起来,忽略了自己的短处。认为自己什么都比别人强,自认为了不起,还常常取笑别人。我们一定要看别人的长处,去正视自己的短处,因为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只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短处,虚心向别人学习,这样才会有将自己的短处变成长处的可能,才能慢慢地把自己培养成多才多艺的人。

书能伴随我成长,它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促进感情的递增,书是我一生必不可少的朋友。

我喜欢的歌曲六年级小学生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多姿多彩、各不相同的,每个人也都盼望自己有一个美好的童年。所以罗大佑恐怕就是按照自己的童年写的,因此很贴近我们少年儿童的生活。前几段歌词里说的小孩仿佛就是我自己了:上课了,操场上空无一人,只有几只飞累了的小鸟停在秋千上歇脚,还不时地叽叽喳喳叫几声。教室里,同学们都坐得端端正正,十分安静,连掉根针都能听见,只有那老师的粉笔在唧唧喳喳响个不停。虽然大家坐的端正,可心却早已飞出了教室:飞到稻田里,和小蜻蜓一起做游戏;飞到太阳身边,追问他为什么总要下到山的那一边;飞到山谷里,探索究竟有没有住着神仙;飞到蓝天上,用水彩蜡笔和万花筒划出一道道五彩十色的彩虹......

《童年》的歌词通俗易懂,易学易唱,唱起来朗朗上口,让人感到轻松愉快,身心愉悦。歌词最迷人的魅力还是在于它写出了我们大家的心声,所以能得到大家的共鸣。通过最后两段,我仿佛看到了:在气氛紧张的考场上,一个小朋友,嘴里咬着钢笔杆,紧锁眉头,好像被难题难倒了似的,原来是在回忆考试前的晚上,他一回家就和楼下的小伙伴做游戏,到了晚上才知道功课还没做,到了考场上才发愁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老师说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唱起《童年》,我就会想起我平日把大好时光浪费到了和伙伴们做游戏上,《童年》也提醒着我时刻都不能放任自己,玩的同时也要想着学习,做到劳逸结合,才能把成绩提高上去,这就是我喜欢《童年》的原因吧。

我喜欢的歌曲六年级小学生作文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在慷慨激昂的伴奏声中,一群人唱着《义勇军进行曲》。

我第一次听是一年级开学时,看着五星红旗冉冉升起,那铿锵有力的声音如同一个个战鼓,响彻云霄。我眼前浮现出革命烈士们冒着炮火,为了保卫祖国而一个个倒在了血泊中的身影,一股崇敬之情油然升起。

接着,一群人的声音响了起来,像无数只手紧握在一起,气势磅礴。我仿佛看到了八国联军侵华时,军官们带着士兵们挥舞着刀枪与敌人拼死决战,为保卫祖国一分一寸的疆土,不惜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敌军的炮火轰隆隆地响起,中国官兵死伤无数,即使如此,中华人民意志坚定,杀倒一波,又来一波,前赴后继,始终没有投降,直到取到最后的胜利。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多么雄壮、威严的歌曲,是啊,要是没有前辈这样努力地拼搏,那就没有我们现在这样美好的时光。现在是和平年代,但是也要我们不断奋斗,发展科技,为祖国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锻炼,不要辜负先辈对我们振兴中华的希望。

我爱读书六年级学生作文

自从上了六年级,我就喜欢上看书,读书,现在才知道读书也很有趣。一天,老师教训我们说:这些题目你们耶不会,也不去多看看书,那些深圳来的人捐的书,你们不去看看,反而在这里玩,那些书,是拿来摆着看的么。我们都异口同声的说:我们还知不知道能不能向图书室的管理员借呢,我们也想看。说完,老师知道情况,叫班长去跟他借些书,借了七本,有两本是故事,有三本是关于语文了,有两本是关于数学的,我们都争着看,可是有少部分人不好学的,看两眼就丢开了,而我们都认认真真的看。我看了看那七本书,看到了那本《学雷锋故事》,我就拿起看,我看了两天才看完,有好几次都有感人的一处,我也知道了为什么雷锋叔叔会让毛主席很人们尊重,看完了这本书,我也明白了些,我也要向雷锋叔叔那样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

逐渐的我喜欢上了读书,我要读更多的书,学更多的知识,完成雷锋叔叔的愿望,成为祖国的栋梁!

我喜欢的歌曲六年级小学生作文

我最喜欢的歌曲是《龙的传人》。我喜欢它是因为他让我知道很多知识,歌词中有一句是:古老的东方有一条河。它的名字叫黄河,古老的东方有一群人,他们全都是龙的传人。

第一句话让我知道了最老的河是黄河,黄河是古老的河、黄河也是中国的母亲。是黄河的水哺育了我们,所以人们常说黄河是母亲河。第二句话让我知道了我们是龙的传人(后代),这里的龙指“中国”。我们中国人的祖先是“炎帝和黄帝”,所以我们都是炎黄子孙、是龙的传人。

《龙的传人》这首深受广大群众喜爱,老人小孩都喜欢听。它是著名歌手王力宏演唱的,他是个全能艺人,会很多乐器。会“二胡”、“笛子”、“钢琴”、“电子琴”、“吉他”、“架子鼓”等多种乐器。他的作品有《大成小爱》、《龙的传人》等很多流行歌曲。

每当我听到《龙的传人》这首歌时,我的心激动万分、心潮彭拜,听到它我就会想起祖国的过去受侵略、受破坏的情景,只要我们中华儿女团结一心就能打倒敌人。只要我们好好学习就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的更加强大和美好。

我喜欢的歌曲六年级小学生作文

一首好歌是文字与乐曲的完美结合,这是我喜欢听歌的最主要原因。我认为如果一首歌曲在一开始,就带人们走进一个崭新的世界,让人们陶醉其中,它就是成功的歌曲。

记得刚搬到玉门时,眼前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陌生,我时常感到孤单、恐惧,心里上很是排斥这儿的人和事。

有一天,我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走着,突然,一首好听的歌飘进了我的耳畔――带点轻摇滚,曲调激昂、高亢,歌词中透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仿佛看到一个在逆境中奋发进取的阳光少年,正带着胜利的微笑在向我招手示意呢!这首名叫《倔强》歌曲到现在我都一直记得,而且百唱不厌。是它帮我战胜了恐惧和胆怯,鼓励我勇敢面对一切。歌词“我不怕千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也成了我的座右铭。

走进网络世界,认识了许多当红的网络歌手。我最喜欢的是许嵩,最喜欢听他演唱的《素颜》。90后的孩子是幸福的,不缺吃不缺穿,追求时尚,不幸的是他们在追求时尚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素颜》就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现状――女生用她涂抹胭脂的改变嘲讽男生的不变,而男生却用最真实的言语回答女孩:“当年素面朝天要多纯洁就有多纯洁,不画扮熟的眼线,不用抹匀粉底液,而现在,只能怀念”。我喜欢这种歌,没有空洞的诉说,有的是心底久违的那份“纯真”。

林俊杰也是我喜欢的歌手。他的歌风格多样,再加上几近完美的声线,让他的歌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魅力。《小酒窝》给人一种甜甜的爱;《一千年以后》给人一种怀念不舍的爱;《爱与希望》则给人一种无私的大爱。他曾说,“如果有个心情极度失落的人听到了一首歌,感觉说出了她的.心情,让她感觉她不是孤单的一个人,他想写的就是这样的歌!”我很赞同他的说法,我觉得好歌就是演绎歌手和听众的心情的。好的歌曲像人的心情一样,有兴奋、有低谷,给人一种恰逢知己的感觉。林俊杰的歌正是有了这样的基调才倍受欢迎。

让我陶醉的歌曲还有很多,在不同时间里它们会给我不同的感受,我的生活因为有了这些用心唱出来的歌而更加美丽精彩!

六年级我喜欢读书学生作文

我的爱好有很多:羽毛球、读书、骑自行车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读书了。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呢?因为,读书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而一本好书,更是可以让人恍如身临其境。

我,就常常沉浸在书籍中,无法自拔。有一次,我正在看书,这时,饭做好了,爸爸喊我吃饭。但是我还想看书,就“嗯”一声了事。几次后,爸爸见我还是不来,便有些不耐烦了。声音也变得严厉了些,我见况不妙,便只好出来吃饭了。

我最近正在读一部《明朝那些事儿》,读这部书,我认识了许多名人,有明君:朱高炽、朱瞻基、朱常洛;有名将:徐达、常遇春、戚继光;有忠臣:杨士奇、徐阶、张居正、李东阳;还有奸臣:王振,严嵩父子、魏忠贤、刘瑾。他们在整治舞台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可谓是“八仙过海dd各显神通”。这是一本好书,我一拿到就爱不释手地读了起来,一连看了2、3遍,这才罢休,而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

现在,我给你提一个问题:“你喜欢读书吗?”

小学生六年级读书笔记

六年级读书已经不少了,小编在这里整理了小学生六年级。

范文五篇,快来学习吧。

这个暑假,爸爸给我买了期待已久的哈里《波特全套》,书一回来,我就废寝忘食地看,经过两个星期的奋斗,终于看完了。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出生在一个魔法家庭,但因为魔法世界的一个黑魔头把他的父母杀了,所以他住在她姑妈家,但他姑妈对他很不好,有一天,*接到通知,让他去魔法学院上学,他去了,去了后,他知道了一个预言,这个预言说他会拯救魔法世界,于是他便踏上了打败黑魔王的路,去杀死黑魔王。

这部小说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主人公:“*”的勇气和他和朋友的兄弟情。这套书一共7册,我最喜欢的是第7册,《死亡圣器》,在第27个章节里,他和他的朋友来到了他死去的父母家,看到了他出身的地方,他的故乡,噶扎拉山谷。还有第25个章节,*和他的朋友闹了矛盾,于是他们3个人各走各的路,一路上他遇到了好多麻烦,遇到了食死徒(黑魔王的手下)的攻击,遇到黑魔王本人等。

*遇见过也看见过死亡,但他不惧怕死亡,就是则一点,让他打败了黑魔王,让他拯救了魔法世界,让他自己成了魔法界的大红人。

我要学习他永不放弃,永不放弃成就了他的一番事业,学他永不服输,永不服输让他胜利,还要学他与朋友永远也断不开的兄弟情。

我喜欢看*叔叔写的童话故事,最近,我就读了他的一本书《鲁西西和龙珠风波》。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鲁西西被文物贩子劫持后临危不惧并偷偷写信给警察的举动,鲁西西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遇到了这样的坏人,也应该像她那样保持镇静,冷静下来想方设法给警察叔叔留线索,让他们知道你的处境后尽快来救你。

还有让我羡慕的是龙珠。它能让鲁西西从一个旱鸭子变成一个游泳高手,真是太神气啦!可我转念又想:如果比赛时光凭龙珠获得胜利,那就违背了体育道德,是作弊。所以,要想有真本事,就得考平时不断地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否则只依靠一些见不的人的手段是不行的。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想迫不及待地看这本书呢?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这一切就像是我们的五彩的梦,是我们儿童所向往的世界,虽然这部童话都100多年了,但它依然在孩子们的心中绽放。爱丽丝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她也许并不聪明,但她却有一颗纯洁美丽的心灵,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是爱丽丝带我走近一个又一个神奇的世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哭没有用,只有坚强的面对它,才能战胜它;是爱丽丝让我明白无论遇到长辈还是晚辈都要有礼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遇到事情要用大脑去好好思考……爱丽丝让我明白许多。

读历史即可以读懂人类的未来,以史鉴今,可以纠正人类目前的错误。想要真正的去了解历史,就要从史书开始读啦:《史记》、《离骚》、《资治通鉴》等等,但是,这些史书由于都是用古文写的,所以,我们一般人都读不懂,但是,今天,我读了一本与众不同的写历史的书——《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关于明朝的一些故事,从明太祖朱元璋到明思宗朱由检这十七位皇帝在任时间内所发生的种种故事,特别是刻画了很多有声有色的民族英雄——抗倭英雄戚继光,抗清英雄袁崇煌等等,让我们在愉快的阅读中了解了大明王朝二百七十六年间的历史。

这本书让我感悟最深的是他的写作手法。当我读到第一章上面这样写道:“此时的国,正在极其腐败的元王朝的统治下。那些来自蒙古的征服者似乎不认为在自己统治下的老百姓是人,他们甚至经常考虑把这些占地方的家伙都杀掉,然后把土地用来放牧。从赋税到徭役,只要是人能想出来的科目,都能用来收钱,过节要收“过节前”、干活有“常例钱”、大官司有“公事钱”……怕了吧,那我不出去还不行吗?不干事还不行吗?那也不行,平白无故也要钱,要收“撒花钱”。服了吧?”,心中微微一怔,心想:“原来历史还可以这样写啊!我还一直以为历史就要写成古文的形式呢!”你看,多么幽默风趣的话语,内含深深的哲理,这样的历史,谁能说他不是写的得浅而易懂?谁能说这样的历史书不好看!又是谁说历史一定是干巴巴、枯燥的呢?当年明月用这样的写作方式,将历史当成小说来写,真是让人在愉快的阅读中如临其境,进入到了历史的长河之中。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民族英雄袁崇煌被杀害的时候——多么有民族气节的一个人啊!如果仍然让袁崇煌镇守要关,清军可能就因为无法入关而放弃了入主中原的计划,大明王朝或许还可以继续啊!看看吧,这就是读历史的好处:可以读懂人心,明白那些英雄失败的原因,从历史中,我们应该明白——我们不是以成败来论英雄的,我们是看精神取向的。要看一个人是否是一个英雄,就要看他的思想,他的人生观,他的价值观!这也是当年明月这本书所带给我最大的启示。

读了这一本《明朝那些事儿》,我真是感悟颇多啊!

读一读《裤子还是白点好》吧!它会告诉你,母亲干的每一件事,母亲做的每一个动作,母亲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我们最无私的爱。

作者的家里有许多电器,可缺一台洗衣机。作者的母亲洗衣服很费力,看着母亲忙得不可开交,作者常常劝母亲:家里不是没钱,加上你也太累了,就去买一台洗衣机吧!既省心,又省力。可母亲很固执,坚决不买。有一次,作者故意生气,说把裤子洗白了,接着顺水推舟说买一台洗衣机,母亲只好答应。看着母亲的样子,作者心里不是滋味,于是对母亲说:不买洗衣机了,自己洗的衣服舒服。母亲笑了,笑得很开怀。刹那间,作者明白了,母亲坚持洗衣服,是因为母亲将浓浓的爱意倾注于肥皂泡沫之间。

是啊,母爱无私,母爱无价。母亲把世界上最真挚的爱给予了我们;母亲把世界上最无私的爱送给了我们;母亲把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赠送给了我们。

母爱很平凡的,它是我晚归时的一盏灯;母爱很无私,它是我沮丧时的那杯热腾腾的牛奶;母爱很伟大,它是我伤心时的一声安慰;母爱很纯洁,它是我失败时的信任的目光。母爱,是沙漠里的绿洲,母爱是黑暗中的明灯,母爱是久旱后的雨水,母爱是寒冷时的一件棉衣。

每一个母亲都是一片春雨,滋润这我们。母爱早已溶解在了行动中,溶解在了话语中,溶解在了物品中。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让我们学学乌鸦反哺,让我们用良好的成绩,用安慰的话语,用实际行动去回报母亲,去感谢母亲。

六年级学生读书笔记

暑假期间读了一本书,它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是一部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中,最忠厚老实,任劳任怨的是沙僧,一路上都是他默默无闻地挑着担子,没有喊一声累一声苦,他对师父忠心耿耿,虽然武艺不是最高的,但每次妖怪来抓师父的时候,他从不退缩,一马当先。

猪八戒长得肥头大耳好吃懒做,又重视物质享受,遇到困难的就喊散伙,看到好吃的东西就自己先吃,也不给师父和师兄们留一些,让他去探查路的时候都能睡着,最后回去的时候后还骗师父。

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本领高强火眼金睛和七十二变,在《西游记》中最为精彩的片段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揭穿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却以为孙悟空是在残害生命,把他赶回来花果山。但是,当唐僧被妖怪抓走,猪八戒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的时候,他不计前嫌,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利用一身的本领把唐僧救了出来。

师父唐僧是一个心地非常善良的人,连一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但却总是犹豫不决,而且不能吸取从过去的经历中教训,常常错信妖怪。最后,师徒四人通过努力,取得了真经。

这本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鲜明的特点,每个特点都被表现的活灵活现。看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取得成功,不能光靠单打独斗,要懂得与他人合作,扬长避短才能有所成就,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六年级小学生读书心得

《你在为谁读书》的主人公是五个性格特征各不相同的五个中学生,故事从kao艺校失败的杨略开始,讲述了同蒲中学的五个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有趣的事,在“心仪”的指导下改善自我,最终成就了最好的自己。讲的内容分别为“挫折”“懒惰”“目标”“快乐”“竞争”“偏科”“恋爱”“逆反”“方法”“冲动”“沟通”“创新”“压力”和“感悟”。

我知道我们读书不为别人,就是为我们自己。书中的那五个中学生是这么的幸运,在迷茫的成长道路上有人为他们指明方向,他们失落的时候有“心仪”安慰,他们靠“心仪”将学习转苦为乐,那我们呢?我们在迷茫的成长之路上也要努力找到“心仪”,也将学习转苦为乐。呵呵,在这本书里我有很多收获。

我从这本书里感受到的是“心仪”的重要,要是那五个中学生没有什么“心仪”的引导,杨略会继续懒惰,孙甜会继续内向,陈之浩会继续冲动,袁征会继续懦弱,顾盛凌会继续逆反。所以这本书是在呼吁我们来寻找“心仪”吗?那我们找得到吗?谁会像“心仪”那样对我们如此关注并有耐心地指引我们呢?“心仪”不是谁,他应该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我看我们什么时候找到她,在她的帮助下将我们培养成优秀的人才。

“我们不能输给挫折,我们不能懒惰,我们要有目标,劳动创造幸福,爱拼才会赢,我们不能偏科,我们不能恋爱,我们不要逆反,我们要懂方法,我们不能冲动,我们要会沟通,我们要能创新,我们要能面对压力,我们要成就最好的自己”。读了这本书我是有很多收获的,我学到了如何面对那些问题。但愿我早日找到我的“心仪”。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

《围城》,一部家喻户晓的批判讽刺小说,是钱钟书所作的为数不多的长篇小说之一,更是被誉为“新儒林外史”。不得不说,这部如此高评价的小说承载了多方面的社会批判和文化讽刺,它对人物形象的塑造更是到达了我国近代文学史上的一个巅峰。

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原本以为他是个才华横溢的知识青年,能在文学界有必须的建树。可是,故事一开始,方鸿渐被他的“岳父”资助去欧洲读书。可是不学无术的他在出国的四年中倒换了三个地方,伦敦,巴黎,柏林,最终却为了应付父亲和“岳父”,用下流的手段,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假文凭。就这样,貌似载誉归来的他还受到故乡人们的赞扬和支持。

其实,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们此刻更有教育意义,方鸿渐就好似我们当今的一些没有远大梦想,不明白怎样掌控自我命运的游手好闲之徒的批判和警醒。书中的其他主角,例如学术骗子李梅亭,在如今更是数不胜数。在文化方面,中西文化冲突在书中也表现得尤其突出,有顽固旧思想的老者的迂腐,还有对西方文化的盲目借用和学习,真的都是如今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围城》中的人,各个有自我的优点,可是他们都有着自我心理的缺陷。各种各样丑陋的人性暴露在那时的社会背景下,演出了一幕幕“精彩”的“喜剧”。或许,在那时日本侵略的时候,这还真的是不是一种想象而已。

《围城》告诉了我人性的真面目,也教给我一些人生的哲学。人,活在世上,不是碌碌无为地顺应生命的消亡,而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改变自我的命运,改变社会的变革,甚至改变人类的提高。方鸿渐,一个失败的人,有些许爱国情怀的人有着悲惨的结局,我们作为大学生,抱着对人生的希冀,用自我的双手定能到达自我的目标。

人生的刺,就在那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钱钟书。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

一开始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旅行与读书的鸡汤,阐述旅行与读书这对何其古老的互照行动与观念。没想到却是一本一张图片都没有的旅行游记。简洁清爽的封面和字体,舒雅大气。陌生的作者的名字赫然醒目,然而读了简介之后惭愧于自己的孤陋。

惊叹于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和丰富的旅行见闻,及其光彩夺目的人生履历。他自嘲是一个书呆子,每次的旅行都由一本或者几本图书而起,有传统的旅行指南也有一些作家的私房笔记,有观光客式的,也有走心的推荐。作者的足迹遍布了欧洲,亚洲,美洲和非洲,从城市到雪山,草原,海滨,从自然风光到人文风情,在意大利,东京,京都,伊斯坦布尔寻觅当地特色、顶级美食,行文流畅优美,内容翔实,细致入微,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想都凝固成充满色、香、味的文字,字里行间都闪烁着才华的光芒,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幅多彩而绚烂的画卷,正如腰封上写的:这是一场百科知识的脑内冲浪与日常哲思的马拉松。作者还自谦是一个年事已高的喋喋不休的返乡浪子,兴致勃勃对着那位未满二十的年轻自己叙述窥探他种人生的各色经历,这样的词句颇令人印象深刻。

作者开篇便道出了旅行与读书的关系,他说,也许只有“旅行”与“读书”能让我们拥有超过一个“人生”。读书时,固然要融入情景,因而有了另种人生的感受;旅行时,我们也要想尽办法纠缠地,假装另一种文化与生活的短暂化身。

我想,古人所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就应该如他这般。

最后,我想引用封底上的一句话:

他像一个归乡的老水手,一个博古通今的说书人,细细述说着旅行中的欣喜与失措,决定与彷徨。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于1870年出版的一部经典科幻探险小说。

讲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1866年踪海上“怪物”而被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水艇俘获,后跟随尼摩船长进行海底探险旅行。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稀奇罕见的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古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书中包含了大量的科学知识,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龙纳斯教授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来拔萃的才华和学识的钦佩。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经典文学名著是人类文明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因为它永恒的主题、经典的人物形象和独特的艺术价值而世代流传,经久不衰。阅读经典名著是对精神的一种洗涤,更是一种修身养性的途径。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充分的科学依据和对未来科技发展的准确预见以及优美流畅的文笔和大胆的.想象成就了这部经典科幻小说,至今经久不衰。

鱼把潜水艇上面的一位水手给扔进了大海。船长正要向它砍去,大章鱼突然喷出了一团黑乎乎的墨,船长几乎什么都看不见。船长又回到了驾驶舱,把船倾斜了许多,把那些大章鱼跌到了海里。

看完这本书,我觉的作者凡尔纳的想象太丰富了,他讲的故事太神奇了。它让我想到一句话: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他们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

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我同情方鸿渐的遗憾人生,我难过孙柔嘉的工于心计,我思考苏文纨的执着追求,我欣赏唐晓芙的直爽聪慧,我感叹书中无止境的斗争,我感叹人生的变幻无常。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方鸿渐的优柔寡断,玩世不恭以及苏文纨的矜持自负使他们错过了彼此。思想陈腐守旧的董斜川,“新古典主义”诗人曹元朗,方鸿渐好友赵辛楣,以及聪颖美丽的唐晓芙,在小说的一开始就上演了一出知识分子百无聊赖的宴饮大戏,这足以见到他们各自内心的“围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在这样庸俗无聊充斥着虚假笑脸的社会中,他们用这样的一座城保护自我。

方鸿渐,赵辛楣和未来三闾大学的训导长李梅亭,副教授顾尔谦和青年助教孙柔嘉在起航南下的过程中组成了“小社会”,各种矛盾和各种调侃,各种嬉戏及丑态,将人性的思想弱点描绘的淋漓紧致。之后是方鸿渐在三闾大学教书的经历。大学里,上自校长,下至学生的人事纠纷,职业上的排挤,情场上的竞争,堂而皇之的例行公事,见不得人的诽谤,阴谋诡计。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镜像逐鹿的舞台。一些学者粉末登场,他们中有李梅亭那样满口仁义道德的半旧遗老,有韩学愈那样外形木讷,内心龌龊的假洋博士,也有高松年那样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伪君子,有汪处厚那样依附官僚谋取职位的阿木林,有陆子潇,顾尔谦那样一心攀龙附凤的势利小人。这座大学,也是一座“围城”,在这一座城里,表面光鲜灿烂,而暗地里各有各的无奈虚伪。

最终,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了,他进入了另一座“围城”,孙小姐“千方百计”地嫁给方鸿渐后,她的挑剔,她的心机,她的虚荣,她的势利,渐渐都映在方鸿渐眼里。最终那掷梳子的一幕,大概是让方鸿渐最悲痛的吧。毕竟他俩从确定恋爱到结婚,实在是太迅速。婚后的吵吵闹闹也许是很多青年男女婚后的故事,他俩像是一家人,又不像是一家人,两人的个性都太强,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姑妈,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叔叔,谁也不肯让谁。但也许是因为职责心,方鸿渐还是期望维持这种夫妻关系,而又因为心太软的人一出手就太恨了点,方鸿渐还是将她打走了。在这一座“围城”中,方鸿渐试图逃出来。

“天下仅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终吃。照例第一种人应当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当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可是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期望,第一种人仅有回忆。”我总觉得方鸿渐属于第一种人。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完美,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完美,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完美的梦想。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

“我定定地坐着,深深吸了一口气。自知不能逃跑,便只能稳住自己,看着漫漫尘水如何来淹没我。”

读三毛的这本《梦里花落知多少》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但在近期语文课上的一次朗诵分享中我毫不犹豫地,再一次选择了打开这本书。

三毛,一位真性情的女子。

在我的眼里,她的生活好幸福。她有时时刻刻为自已操心的亲生父母,也有着细细关心着自己的公公婆婆。可以说她在世界各地都有着一帮深深爱着自己的朋友,她在世界各地都有着家。她还有一个深深爱着自己的男人,有一个自己深深爱着的男人。她跟着自己的爱人,自己的家人们到处去冒险,去旅行玩耍她的生活过的是那样的自在而又逍遥。她大方而有率真的性子是我所喜欢的,也许正是因为她的这种性情,使得她可以收获这么多。

我羡慕她。

可是她又是那么可怜。

读这书的时候,中间有一段,令我的鼻子一酸,眼睛一湿。她没能与自己心爱的男人共白头,度一生。她送走了他。她一度为此丧失了理智,几近疯狂,变的郁郁寡欢,甚至想过跟他一起离去。她身边的人也伤心难过着,却也深深担忧着她怕她做出什么傻事。她把他收进自己的心里珍藏起来。她爱他,爱得那样的深。

在我眼里,她和他,就像两条源头不同的小溪,在世界的的某一处相遇,然后相伴彼此,流入大海。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在这本书中感受到了三毛的生活——真实的生活,她的感情——真实的情,还有她的爱——真实的爱。这份爱不仅仅是对于荷西——那个她愿意相伴一生的人,还有她的那些坦诚相待的、没有任何隔阂距离的朋友,还有她的家人,和她生活中的每一点,每一滴。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喜欢那种真实的感情,她爱谁她讨厌谁,还有她喜欢如何又不喜欢如何。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的每一处景物,似乎都是为了应呼她的感情而存在的:她去墓园看望荷西时“静静的墓园里只有蝉鸣的声音”,她在那儿可以一直“痴痴地坐到黄昏,坐到幽暗的夜慢慢地给四周带来了死亡的阴影”;当她看到自己的故乡时,感觉自己的故乡“光芒万丈地照亮了漆黑的夜空”......一切都令我感觉是那样的真实,一切都是那样深刻地打动着我,以至于当我翻开这本书,我的内心就会跌入深深地沉静之中,然后在那沉静的深谷之中,我又会为这书中的每一个经历、每一份情感掀起着海浪与暴风。

三毛是一个浪漫的人。

在我脑海中,一位有着黑色长发的女子,穿着舒适的褐色长裙,脖子上搭着一条深土黄的围巾,站在金黄的麦田中,转着,笑着。她对这个世界有着自己的感受、感情。她欣喜,她也会埋怨。

她很真实。她就是她自己。

我希望我也可以。

六年级小学生读书心得

最近我读了《做最好的自己》一书,作者李开复博士成长于美国,是时刻心系祖国大陆的少数几位在大洋两岸都取得过杰出成就的华人科学家之一。与普通科学家或企业管理者不同的是,开复博士总能在繁忙的科研和管理工作之余,将饱满的热情倾注在对中国青年学子的关怀和教育方面。

在此前几年的时间里,开复博士亲自写给中国学生的四封公开信文笔亲切,说理谨严,感人至深,开复博士亲自创办和主持的是成为了无数逡巡和徘徊在学业与生活之路上,渴望追寻理想、赢取成功的中国学子的“心灵课堂”。《做最好的自己》是开复博士专门为大学生和青年朋友们撰写的成功指南,读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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