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热门18篇)

时间:2023-12-21 09:19:57 作者:笔砚

制定实施方案时,需要明确目标、确定时间和资源等方面的要求。实施方案的成功关键在于团队的合作和领导的指导,以下是一些团队合作的实施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

校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保街道内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街道党工委决定在街道内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

四中全会。

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构建“平安校园”为目标,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恶性刑事案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校园周边涉校师生事故案件明显减少,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为学校的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1.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加强学校集中区域治安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对学生进行招生诈骗、就业欺诈、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非法聚集、上访的违法行为。

2.开展对学校周边网吧和非法经营文化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和非法音像制品,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

3.开展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17号)、《县人民政府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开展校车许可审核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督查。严格查处超员、超速等违规违法现象,严厉整治“三无”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完善学校周边路设警告限速慢行、让行、人行横道等交通标志,严格查处是否有防碍交通的摊点杂物,乱搭乱建行为。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有交巡警、协警维持交通秩序。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彻底清除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摊点,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环境整洁。结合实际采取“一校一警”和“护学岗”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4.开展学校周边饮食卫生专项整治。按照《2020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强化学校饮食管理,提升学生餐饮质量。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店、食杂店、医疗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卫生和疾病的防控,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严格学校食堂、校内卖店食品卫生监管,严格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

5.开展校园周边违章建筑专项整治。一是对校园周边乱搭乱建违章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强化治理,依法拆除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全力维护校园周边整洁有序。二是对校园及校园周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三是对可能影响校园环境及师生安全的建筑工地进行排查整治,从施工围栏、防护棚、进出口通道、预警提示及防尘、降噪等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认真进行检查评价。

6.开展学校周边稳定工作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各种安全稳定隐患,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封堵不良信息的传播,消除各种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的影响,维护学校及周边的安定稳定,防止群体性事件以及政治性事件的发生。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29日)。按照统一工作部署,街道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细致排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街道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对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调查摸排。切实把校(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不留盲点和死角,为集中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集中治理(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街道与教育、公安、市场监督、城管、卫健、交通、住建、文广旅等多部门联动,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四)整治常态化。街道常态化合理安排人员到学校周边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影响校园安全及周边秩序的违法行为和乱象,要坚决依法严惩,健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定期对辖区内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对校园周边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和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务求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把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到责任人。与教育、公安、市场监督、城管、卫健、交通、住建、文广旅等部门共同参与校园周边整治工作机制,形成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三)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强化街道、相关部门和学校三方的责任,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多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促进学校周边治安各项措施的落实。

此项工作可以结合“平安校园”工作一起开展。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我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全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债务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止,朱湖办事处无政府债务。

二、工作目标。

坚决执行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兜底有方、应对有效”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牢牢守住不发生新的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方法步骤。

(一)严格流程管理。

1.严格项目审批。各部门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从严加强建设(改扩建)项目管理,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围绕脱贫攻坚主战略,突出重点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着力控制投资规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违规审批“花架子”项目。所有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决不允许脱离预算约束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未经批准、未落实资金来源、未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2.严格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业拨款机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严禁在没有预算及合法协议的情况下向企业拨付资金。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负债超过合理水平、偿债能力弱的企业,从严控制新增债务融资。严禁企业重复利用各类资产担保融资。

(二)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1.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红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政府性债务、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余人员按照岗位及职责,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穿透监管,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切实强化债务管理底线思维,严禁各部门、各单位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2.是节约开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一是严格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二是严格车辆购置及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出国(境)公务考察活动。四是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节会等费用支出。五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六是严格控制奖励补助发放。七是压缩和控制建设项目。八是行政事业单位压缩财政预算。九是加强企业管理。全方位加强支出管理,节约运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责倒查机制,从严整治违规举债乱象。

(二)强化政治担当,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盯住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完善“借用还”和“权责利”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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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集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从根本上预防涉及学校及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的发生,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及省市县精神,制定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切实把校园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将学校安全作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作用,有效运用法律、行政、社会服务、市场机制等方式,加快形成合力。

2.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部纳入防控范畴,科学预防、系统应对、不留死角。

3.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突出制度建设和政策保障的根本性重要性,依据法治原则和法律规定,做好顶层设计,依法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与职责,形成防控学校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4.坚持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实际,区分风险的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构建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着重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

(三)主要目标。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处置体系,着力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防力量配备到位、物防技防设施先进、师生安全素养提高、校园周边治安良好、涉校案件有效遏制、安全保障机制完善、防控能力全面提升。

二、建立防控体系具体举措。

1.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校长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理责任体系,依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网格化的形式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2.全面推进安防达标建设。学校应根据规模配备相应数量且有资质的保安员,配备相应数量的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系统等防卫器材。学校的视频监控可根据需要与上级监控中心联网,入侵报警系统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3.建立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学校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防、物防、技防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师生安全教育与培训等。学校生均经费中列出安全工作相关科目,保证学校安全常规工作有序进行。

4.建立安全教育课程体系。依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建立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小学阶段的安全教育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中进行,每周不少于2课时;编写“安全自护教育读本”校本教材,将安全教育列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系列,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

5.加快安全教育基地建设。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积极与公安、消防、交通、治安以及卫生、地震等部门联系,借用以上部门已有的教育基地和资源,组织学生定期参观综合及专项安全教育场馆,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6.规范应急疏散演练。学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通过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加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有序、迅速地安全疏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7.建全联动安全工作机制。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齐心协力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坚决整治学校周边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切实落实涉校高危人员管控措施。

8.妥善处置涉校师生伤害事故。依据《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应以救人为先,事后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学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事故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关人员。

9.积极做好消防、防溺水、交通安全等重点工作,加强安全教育。一旦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极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社会影响巨大,应给予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校车和消防工作基础水平,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杜绝发生校车、消防等事故。

1.建立健全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县、校两级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体系;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下,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完善学校安全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考核,对学校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学校以及为学校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学校安全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借力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防范等级。依托智慧校园建设,推进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学校网格化责任体系和隐患查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针对安全工作实际,大力拓展学校云数据建设,强力推进基础信息采集,全面深化资源整合应用,有力支撑隐患整改和责任落实,实现学校风险防范效能的新提升。

组 长:xx 书记、校长。

副组长:xx 副校长。

xx 纪检员 工会主席。

成 员:xx 后管办主任。

xx 代德育办主任。

xx 出纳。

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人人有责。现将我校安全检查情况与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隐患:

1、学校消防器材稍有欠缺(灭火器少2个)。

2、学校门岗不达标。

3、学生课间活动。

4、校门口与公路搭界。

二、整改措施:

1、消防器材灭火器及时购买到位,全部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2、门岗为兼职教师,积极与村委教办协调,期望配备专职门岗。

3、学生课间活动安全,要求班主任加强教育、值日教师领导在岗,以免事故发生。

4、学校门口要求当日值班领导老师在岗指挥确保学生过马路安全。

5、值班领导工作要认真、准时到校(上午:7:10下午:1:20)。

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以人为本、全面防控,依法治理、立足长效,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原则,深化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教育和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坚强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依法治理、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处置和保障体系,着力形成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防力量配备到位、物防技防设施先进、师生安全素养较高、保障机制完善的防控格局,筑牢学校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

1.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公共安全教育课时数及应急疏散演练频次。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将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在幼儿园与小学低年级全面开展体育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初级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区教育研究部门确保至少1名公共安全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定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教研活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红十字会、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2.加强中小学生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一定规模的、多校区或多学段学校应酌情增加,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按照标准建立心理辅导室,为师生提供心理辅导,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各街镇)。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学校、社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区妇联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办好社区家长学校,指导家长进行科学家庭教育,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各街镇)。

4.构建广泛参与的学生安全保护网络。区教育部门健全对校园内发生的侵害学生人身权利行为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相关未成年人保护部门与学校、家长等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构建对受到伤害学生和涉嫌违法犯罪学生的心理疏导、安抚救助和教育矫正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二)着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

5.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规划学校。区规划部门对学校建设规划和选址,严格执行《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上海市控详规划技术准则》等相关标准规范,在校舍建设过程中,区建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抗震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条件建设学校体育馆的,按照国家防灾避难相关标准建设;统筹规划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专门学校设施建设,保障残疾学生和专门学校学生安全参与学校活动。(牵头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防办、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6.强化学校建设质量监管和建筑风险排查。区建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校园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监管,学校切实做好校舍、设施设备使用管理与监督。区教育部门会同房管等部门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和应急保障维护机制,定期开展校舍抗震风险、教育教学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区建管委;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防办、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7.加强教育装备安全。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完善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安全地方性标准并推进实施。更新和完善学校安全技术防控设施,覆盖幼儿园内幼儿集体活动区域。(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8.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配齐配强专业安保力量。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公安部门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配齐配强校外治安辅导员;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巡逻必到点等制度,加大学校及周边区域力度;会同街镇为小学和幼儿园校门周边100米范围内配备1名社区网格巡逻保安并配防护器械;会同区交通部门及各街镇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各街镇)。

9.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将学校周边200米划设为学生安全区域,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学校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区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和玩具市场监管与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各街镇)。

10.加强网络环境建设。完善互联网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巡查监管和规范治理,建立网络举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强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学校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街镇)。

11.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区教育、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指导、监督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规范管理。特别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保障制度。学校应切实承担起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职责。(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12.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管理。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监督指导。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以及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区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贯彻落实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互通检查结果。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分类制定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预案。(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13.加强学校集体用车管理。区教育部门要加强校车管理,探索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开展校车许可审批和实时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校车年检、运行等监督检查力度。区交通部门要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和检查。学校集体活动临时用车(社会实践等),要租赁具有客运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备。(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各街镇)。

14.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级。持续推进区、校视频安防监控平台建设,实现区、校平台对接和数据交换,并接入市级平台,逐步实现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网上巡查和评估机制,建设“雪亮校园”,提高监控能力,为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和打击犯罪行为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科委、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15.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工作。区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和处置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学校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有效制止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16.加强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惩治。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依法坚决处置、严厉惩治,实行专案专人制度,同时建立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区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未成年学生及幼儿权利保护机制,细化并落实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机制。(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团区委、各街镇)。

(四)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

17.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及时整合多方力量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和救治工作,及时启动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和责任认定等工作程序。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

18.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和处理制度。发生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事故,有关部门要组建事故调查小组,依法查清事故真相、认定事故责任。区司法部门要加强案例指导,明确学生监护人职责,引导学生监护人、社会公众提高法治意识。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打砸学校财物等妨碍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置。(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

19.完善多元化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区教育部门统一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购买校方责任综合保险,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经费由区财政部门和民办学校举办者保障落实。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参加保险,分担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鼓励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镇)。

1.组织保障。建立区委领导、区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加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判学校及周边安全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细则或办法,落实本实施方案要求。由街镇牵头,会同公安、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

2.政策保障。区教育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机制,推进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区编制部门统筹编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力量。区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将公办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公共安全教育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优先安排。民办学校举办者要保障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

3.宣传保障。新闻媒体要结合季节特点、寒暑假及重大节日,加大学生防火、防溺水、交通安全、治安防范、雨季汛期安全等公共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网站、新媒体等切实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加强内容审核,禁止上传对学生有诱导、暗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健康内容。

4.督导考核。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区教育部门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学校依法办学和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分。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银行业中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深深地教育了我,给我以强烈的震撼,使我受益良多。

1、认真学习交行的责任文化,积极参与责任交行责任人主题教育,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打造责任文化的现实要求。深刻认识自身岗位、职务的职责,真正达到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责任能力,规范责任行为的目标。以责任心证明自己的人品,决不做损害单位利益甚至引发重大风险和违纪违规问题的行为。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锤炼道德意志,提升道德境界,提升自己的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辩别是非的能力。只有坚持把思想政治学习常抓不懈,增强党性观念,才能拥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把握政策的能力,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时刻保持一种淡泊宁静的心理状态,剔除名利思想和追求物质享受的观念,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3、树立了廉洁从业、守规操作的职业操守,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守规操作、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保障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培育高尚的心灵,远离职务犯罪,做到廉洁从业守规操作,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在本职岗位上奉献诚挚的爱心、履行自己的使命,以务实的精神,廉洁的作风、正义的形象、优良的业绩共同创造我行更加辉煌的明天。

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本学期我校继续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结合校园特点,从增强师生安全防疫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有效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了学校的持续发展。现将本学期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我校安全工作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以学校安全为本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上级各部门安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工作计划,根据新的形势,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完善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校园安全的体系,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实施方案。

注重平时安全教育,致力防范,狠抓安全管理质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始终把全校师生的安危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三、具体工作。

1、做好开学第一天安全教育、学生良好养成教育等相关事项工作;。

5、坚持每周晨会、周一安全教育课进行安全等相关教育;。

7、制定、规范保安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学校人口流动登记;。

9、节假日利用微信电话短信传送安全教育等相关信息与家长互动。

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夏日炎炎,汛期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幼儿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坚决杜绝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5月11日上午,黄春花园长带领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深入幼儿园周边危险水域进行了拉网式专项大排查。

检查组一行来到幼儿园周边的水沟等进行排查,排查主要针对周边危险水域是否有深水洼、下水道水盖是否松动现象、周边是否有危险建筑物等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幼儿园掌握了校园周边水域安全等情况,建立了防溺水安全隐患台帐,同时也通过加强幼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没有终点,幼儿园将时刻树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理念,加大对周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为幼儿的安全增添一层有效的防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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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x等中央的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防范遇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息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领导,x镇政府成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园区安办,由农业园区副主任杨小康兼办公室主任,张浩、刘传宝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防范化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风险。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程,督促企业编制并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高风险作业风险管控;加强园区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配合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加强建筑电气设计图纸审核,严控建筑电气施工质量。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道路桥梁、污水和垃圾处理、风景管理区等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源头治理,配合做好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开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区域定量风险评估、整体性安全评价;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危化企业落实应急救援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技术。

(四)防范化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订并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实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责任制,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结合本辖区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责任,并逐一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监管,大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职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详细摸排,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入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加油站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生产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防讯抗早、地灾防范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整体与重点相辅相成、互促互进,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保障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成效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五)加强舆论引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贵阳市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和其他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安全管理培训纳入学校负责人、教师岗位培训内容,定期进行培训。

学校应当定期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负责教学、生活、生产设施的管理、操作、维护及安全保卫等特殊岗位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知识水平。

前款规定的有关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第五十一条学校应当将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预防自然灾害、防毒品及吸毒危害、防艾滋病、防触电及溺水、防煤气中毒、校内校外活动及实验课安全防护、体育运动安全规则和交通、消防等各类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培养学生安全及防范意识,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救护常识。

第五十二条学校应当聘请具有法律及安全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律师或者执法工作者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五十三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及周边环境,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地震、火灾、突发伤害事件等各类安全事故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熟悉校园及周边环境,增强师生避险、逃生、自救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不法侵害。

第五十四条学校及其教师应当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造成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生理、心理异常的,应当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第五十五条学生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心脏病、心理健康状况等病史的,其监护人应当告知学校,及时送学生到医疗机构治疗。患病学生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监护人应当向学校申请休学。

患病学生康复的,可以向学校提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书申请复学。

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下,预防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我县广大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增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良好的营养健康饮食习惯。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1.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均衡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禁无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为学校供餐。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学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依责对接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进行科学调查,按规定进行报告和通报。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继续推进“数字食安”工程建设。

“数字食安”项目工程是2019年县委、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的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工程。截至目前,全县所有学校监控点位均安装完毕。按照平台运行管理规定,所有学校务必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会实时上传至数据库中,家长通过手机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即可观看学校采购信息、加工制作流程。各学校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做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个环节,执法人员将在检查过程中对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违反平台运行规定私自进行线下采购及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严肃处理。

为保障此次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全县师生在校期间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作为当前一个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各辖区分局要参照县局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各分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消除一切可能影全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的隐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用智慧监管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电脑端。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辖区分局要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所需营养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下,预防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我县广大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增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良好的营养健康饮食习惯。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1.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均衡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禁无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为学校供餐。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学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依责对接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进行科学调查,按规定进行报告和通报。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继续推进“数字食安”工程建设。

“数字食安”项目工程是2019年县委、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的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工程。截至目前,全县所有学校监控点位均安装完毕。按照平台运行管理规定,所有学校务必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会实时上传至数据库中,家长通过手机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即可观看学校采购信息、加工制作流程。各学校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做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个环节,执法人员将在检查过程中对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违反平台运行规定私自进行线下采购及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严肃处理。

为保障此次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全县师生在校期间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作为当前一个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各辖区分局要参照县局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各分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消除一切可能影全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的隐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用智慧监管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电脑端。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辖区分局要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根据毕节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毕市食安委发[2016]17号)、纳雍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纳雍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纳食安委通[2016]7号)及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纳教字[2016]86号的和中心校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共铸食品安全。

6月11日至17日。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宣传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所取得的成果及注意事项;加大对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问题猪肉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

(五)加强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严厉打击以虚假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及促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各职能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校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刊、校刊、黑板报、班团队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一)启动仪式。6月13日,我校在本校组织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或展板,在校园展示,设立宣传咨询台引导学生宣传。

(二)深入宣传。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前、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等进行宣传,营造宣传声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分工,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校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宣传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学校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抓住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学生群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操作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学校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务求取得实效。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食药监发[20xx]9号)文件精神,我队对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有步骤分阶段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队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

本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5个学校的7家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首先,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了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未发现超许可范围制售凉拌菜情况、未发现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堂均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许可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其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等问题,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加强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营造让广大师生更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最后,检查中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7家学校食堂进行了20xx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做了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档案记录。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1、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餐厨废弃垃圾处置不规范、未坚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队执法监督人员下达了餐饮服务巡查表6份,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1、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校内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垃圾处置的管理。

3、密切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贵阳市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和其他安全管理办法

(一)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秩序;。

(三)违反规定制造噪声干扰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正常生活;。

(五)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

(六)擅自摆摊设点和随意停放车辆、设置或者张贴各类广告;。

(八)进行宗教和派别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二十五条学校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或者有其他治安隐患的,应当即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六条校园教学区和教职工宿舍区应当隔离,没有隔离的应当设置教职工宿舍独立通道。

对居住在校园内的外单位人员、教职工家属,由学校发给通行证,凭证出入。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在校园重要部位安装、完善安全防护和电子监控设备,学校门口、校内公共活动区域、学校围墙周边等均应当在监控范围内,监控录像保留时间应当在30天以上。

学校应当在学生宿舍、校门值班室等位置安装报警系统,并逐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系统联网;在校门内外显著位置设置应急和报警电话,发生紧急事件时能及时报警。

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指导学校制定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校园治安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严格实行进出人员身份证件查验登记。

学校应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负责门卫值守工作。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文明执勤,随时受理师生员工的治安求助和举报,并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应当配备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员严格管理,加强夜间巡查。

第二十九条出入校门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验证。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的,应当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中小学、幼儿园禁止校外机动车进入,其他经学校允许进入校园内的车辆,应当遵守校园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校园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用户应当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和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校园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食堂、周边流动小摊贩及小食品商店。

1

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制度落实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限期整改;

2

3

4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镇司法所定期清理流动摊贩,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并经常教育学生不卖不吃小食品商店销售的食品。

1

重视和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管理。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在检查防患未然。

2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造成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重大事故,除学校将追究责任人经济赔偿责任外,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提高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堂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贵阳市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和其他安全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招收全日制学生和面向青少年招生的其他培训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三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成华生态环境局自机构改革以来,在市纪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区纪委派驻区商务局纪检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成华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重点,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提供坚强保障。现将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1)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严格按照市区两级纪检组的工作安排,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学习贯彻中央和地方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创新理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强化思想作风建设。认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局干部职工必备的素质,讲政治,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底线。坚持思想上行动上的自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做到清正廉洁、勤政务实,把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3)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局内《“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在局党组会上议定。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制定全年目标计划。认真落实市派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及区纪委监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落实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明确到主管人和具体承办人,使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目标清晰明确,做到层层抓落实;组织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大会,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

(2)定期开展提醒谈话。每季度由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讨措施,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力抓早、抓小。

(三)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重点针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科级以上人员职务晋升等重要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岁末年初、重大节日等节点,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服务窗口规范服务情况、干部职工在岗在位情况、工作状态等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

(2)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制定成华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认真清理自身和本科室职权,梳理廉政风险点,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纳入监管内容,真正达到预警在先、监督防范实时的目的。

(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1)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反四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赌博敛财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整治工作,并取得实效。

(2)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征求、收集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及诉求,发动干部职工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积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实时关注本单位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收集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意见建议,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

(4)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在重大节假日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洁信息,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清风正气;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关于违法违纪行为相关通报,督促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及《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阅读《忏悔实录》、观看反腐教育警示片等反面教材。积极参加成华区纪委监委组织的“清廉成华,评政问廉”电视监督问责活动,使干部从中受教育,强化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一)机构改革以来,成华生态环境局接受市派驻纪检组及区派驻纪检组的双重领导和监督,日常工作量大,单位岗位责任风险点多,纪检监察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工作难以胜任。建议各区(市)县增设纪检监察室,指定一名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日常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

(二)部分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不能完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没有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问题。建议由市局统一安排各区(市)县,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理论知识不够扎实。建议由市局组织各区(市)县,主办纪检监察工作培训,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贵阳市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和其他安全管理办法

第六条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三)配置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办学条件;。

(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依法举办学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前款第三项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消防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执行创建“平安校园”的相关规定;。

(七)依法查处违反治安、道路交通、消防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年度计划及其考核目标,定期组织考核;。

(三)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知识及其技能培训和法制教育;。

(五)负责受理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和相关活动方案的备案;。

(六)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创建“平安校园”及处置校园安全事故的有关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培训;。

(三)依法调查处理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校园周边商业网点管理和市场巡查,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各类无证无照经营、校园内无证无照开设食品经营店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三)指导并配合学校定期对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和传染病、常见病预防知识宣传;。

(四)整顿、规范校园周边医疗服务市场,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五)配合做好学校医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职称评定工作。

第十二条文化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负责校园周边游艺、歌舞等娱乐场所和音像制品等经营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签订并落实学校及周边店铺“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指导、督促校园及周边区域建立卫生保洁机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三)依法查处校园周边修建违法建筑物及构筑物、占道经营、擅自涂写和张贴广告、社会生活噪声及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随意倾倒抛撒垃圾、违法堆放物料、违法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各类影响市容市貌和卫生秩序的行为。

第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使用登记,对设备的使用及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定期对校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限期修缮、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规范、改善校园周边公路交通条件,整治影响交通安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公路设施设备。

第十七条城乡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合理规划、调整校园布局;指导、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做好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第十八条民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约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气象部门负责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发布机制,畅通发布渠道,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并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区域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验收等工作,应当听取教育行政部门和附近学校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和保护;。

(四)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当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校长专门负责学校治安和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贵阳市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和其他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和其他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不履行监督管理、检查、评估、考核等职责的;。

(三)不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或者包庇、纵容的;。

(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学校不依法履行安全管理、教育、保护职责的,或者未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对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

第五十九条单位或者个人在校园及周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安全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对于本市无管理权限的考核对象和违法行为,报请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十一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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