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过冬工作方案(专业13篇)

时间:2023-12-11 12:48:38 作者:碧墨

在工作中制定一个可行的工作方案非常重要,它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具体的工作方案请参见下文,希望可以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拆迁村躲迁群众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好生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领导要求,相关管理区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要不等不靠主动做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拆迁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措施落实,加强日常巡查及走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处理,有序做好群众清洁取暖工作。

一、坚持分类施策。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真正让每一户困难群众用得起煤、用得上电、安全温暖过冬有保障。要扑下身子,深入到每一户拆迁群众家中逐一走访到位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全面查看取暖、消防、饮水、用电、防疫、特殊困难群体帮扶等方面情况,详细了解掌握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存在的困难,特别是对特困群体、低保对象、鳏寡孤独等困难群众,及时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务必确保每家每户、每个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掌握了解拆迁群众的生活居住状况、思想动态。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对躲迁群众走访入户次数,及时了解、解决躲迁群众在生活生产中的困难。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强化温暖过冬,重点加强清洁能源保障工作,根据供需情况及时进行督促调运。要强化安全过冬,做好安全风险点排查治理,对天然气、燃煤等取暖设备及饮水管道、电线等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农村防疫,组织人员对房前屋后进行统一消毒,阻断病毒传播途径。要强化宣传教育,入户现场讲解取暖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增加群众安全意识。要强化应急管理,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变化,全面做好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相关分管同志要靠前“一线指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街道督导专班要盯紧靠实,深入实地督导核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要严明工作纪律,对问题发现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无保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开展温情活动。春节前,要对群众集中开展送温暖活动,进一步做细做实群众工作,确保群众过一个安全温暖祥和的节日。要以拆迁村所在管理区为主,把《慰问信》发到每一位群众手中,把党委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下一步,好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依据省、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的要求,在做好拆迁群众安置的基础上,加快安置楼房建设,让群众早日入住新楼房。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柘沟镇辖区内脱贫人口、特殊群体安全温暖过冬,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各服务区、各村按照县委及镇党委工作要求,层层传达温暖过冬工作要求。镇召开有关部门和村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县级会议部署精神,提高对脱贫户和困难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认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安监、扶贫、服务区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脱贫人口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各村居、帮扶责任人及第一书记对本辖区困难群众生。

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困难群体,扶贫科建立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加强物资储备。

由经贸科协调发改等有关职能部门,保障清洁煤炭供应,应对极端寒潮、暴雪天气。因户施策,针对性帮扶,配发取暖物;检查脱贫户20xx年冬季期间发放电油汀、电暖风、棉衣、棉被等过冬物质,特别是取暖设施状况,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抗寒、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意识。

通过帮扶责任人走访、村居两委日访、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对用煤炉、燃气炉取暖的.贫困户进行宣传,提醒他们保持室内通风和换气;加强用煤、用气、用电是安全隐患排查,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4、加强设施农业的防范措施。

加大对柘沟三村扶贫产业大棚基地、苗家庄扶贫大棚、陶土生产车间等扶贫产业项目巡查力度,现场督导进行必要的加固,覆盖棉被;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种渠道,及时通知寒潮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提醒种植户做好防范避险,大棚设施夜间加盖保温覆盖材料,压紧棚膜压线、大风时关闭通风口,防范设施棚膜受损。

5、严格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各村和相关部门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贫困人口及困难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6、加强值班值守。镇相关部门、村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紧盯天气过程发展趋势,随时掌握灾情信息,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冬季农村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20冬季取暖“回头看”,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取暖工作煤、电、油、气供应,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建立问题清单,釆取有利措施,逐项清零销号,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同时,及时关注舆论,加强宣传引导。

(二)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年冬季农村取暖工作,负责全面摸排农村群众取暖措施、设备、储煤等基本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面摸排集中供热设施设备维护、燃煤保供等基本情况,做好供热、燃气协议的签订、保障服务等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重点摸排农村脱贫攻坚领域对象的取暖措施等基本情况,研究制定特困群众今冬明春取暖保障措施。

县能源局负责煤炭增产保供,重点做好供热企业、燃煤、农村洁净煤协调供应,落实煤炭限价政策,加快推进煤改电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做好煤电油气供应监测等工作,重点做好天然气协调保障。

县财政局及时安排资金,补贴到位。

县委宣传部负责关注网络舆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负责做好煤改气、生态环境执法等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煤炭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力保障供应,确保煤改电用户温暖过冬。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全县冬季取暖督查工作。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各自区域内2021年冬季取暖“回头看”工作,做好迎接省市县督查准备。

第一阶段:摸排阶段(11月7日一8日)。

11月8日中午12点前,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将摸排工作有关情况,包括现状、问题、对策、建议以及《五台县农村常住户冬季取暖情况摸底表》(见附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阶段:整改阶段(11月9日一15日)。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开展重点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县直相关部门加强本行业问题整改,做好对乡(镇)指导。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11月16日一20日)。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冬季取暖工作开展抽查,要做好迎接省市督查准备工作。

11月20日前,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将此项工作形成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整理形成总体报告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冬至,是我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我国汉族一个传统节日。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在我国古代对冬至很重视,冬至被当作一个较大节日,曾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而且有庆贺冬至的习俗。《汉书》中说:“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人们认为:过了冬至,白昼一天比一天长,阳气回升,是一个节气循环的开始,也是一个吉日,应该庆贺。现在,一些地方还把冬至作为一个节日来过。北方地区有冬至宰羊,吃饺子、吃馄饨的习俗,南方地区在这一天则有吃冬至米团也称汤团或汤圆、冬至长线面的习惯。

为进一步弘扬民俗文化,继承传统习俗,享受健康娱乐,彰显传统文化魅力。在这充满激情的十二月份,冬至节的步伐慢慢迈近,这正是我们举行活动的好时期,也是我们宣传自己,锻炼自己综合能力的大好时机。而作为新时代的代言人,大学生总是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充满着狂热的激情,对新奇的活动必定会踊跃参加,同时也是为了展示大学生的青春风采,增进思想交流,繁荣校园饮食文化,拓宽同学们的兴趣爱好。

1、在冬至来临之际,让所有在院的同学一起过节,增进大家之间的亲密联系和相互交流,也各自送上节日的问候。在集体的.温暖中度过异地的传统节日、感受家的温暖、集体的温馨。

2、通过亲自动手包汤圆、煮汤圆,让全院同学能更真切得去感受中国传统节日的内涵,了解更多具体的工艺,比如包汤圆的.方法和馅料的搭配等等,以轻松的方式进一步锻炼同学的动手能力和学习能力。

3、感受节日气氛、发扬传统文化,继承传统习俗。

理工第一食堂餐。

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系全体师生。

“汤圆”的制作及吃汤圆共庆冬至佳节。

(一)宣传:海报、横幅、广播站宣传、报名单传单。

1、海报:3张贴在宣传栏(其中三期1张,教学楼1张,食堂1张)。

4、横幅2条:内容(待定),挂在校园、宿舍醒目处、活动现场等以增加宣传力度。

(二)参加方式:组织各班全体同学参加。

1、安排人员到各班进行通知,请各班同学于21日13:00到食堂的班级定点进行汤圆的制作。

2、各班同学到各班活动地点同庆冬至,共品汤圆。

(三)邀请主持人:2名(待定)。

(四)会场所需物品:照相机4台,邀请摄影协会。一个音箱,两个移动话筒。

(五)布置场地:

1、在主教楼宣传栏及食堂宣传栏各贴一张海报场地设置指示图。

2、嘉宾席设于食堂一楼三张圆桌。

3、08、09、10、11材料系全体成员,

4、全体老师。

2、13:20各班代表团入场。

3、13:30由材料系主任张厚安老师致开幕辞。

4、各班进行汤圆的制作(过程中主持人、小游戏、)。

5、16:20邀请嘉宾入场,进嘉宾席。

6、有请嘉宾致节日庆贺。

6、16:30各班同学就席,同庆冬至佳节。

7、由请到场嘉宾致闭幕辞。

1、拍照留恋:各位领导嘉宾,学生会成员,全体人员。

2、各班班委及学生会人员留下整理现场卫生。

3、对活动的照片进行展示(待定)。

4、学生会主席及部长做工作总结。

1、横幅2条:单价80元/条2×80=160(元)。

2、预备面粉100斤:单价5元/斤5×10=500(元)。

3、活动气球:单价16元/包2×16=32(元)。

4、一次性手套:单价4元/包4×25=100(元)。

5、饮用水:单价10元/桶6×10=60(元)。

6、海报:单价80/张3×80=240(元)。

节省开支。

我们将本着最真诚的态度与您合作,愿合作愉快!!!

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系外联部。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天气日渐寒冷,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乡县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身边。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聚焦群众取暖、消防、饮水、用电、防疫等方面,确保农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迁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扶贫办、水利站、供电所、应急办、卫生院。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迁建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建立需求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

2.全面安全排查,确保村不漏户。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群众冬季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村逐户了解冬季取暖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召集本辖区供水企业安排部署冬季用水工作,确保群众冬季用水。卫生院牵头各村级卫生室做好村内消杀和冬季防疫工作。供电所对辖区内全部变压器、电表箱等电力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村镇办、应急办、卫生院。

3.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查看居住环境发现隐患,及时排查修缮,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村镇办。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困难群体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迁建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督查室、村镇办、民政办、扶贫办。

街道成立应急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应急电话0537——8891xxx。专班办公室由科级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详见附件),随时应对处置突发情况。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街道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冬季取暖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切实把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寒冬到来之际,对群众越冬情况早了解,早准备,早救助,确保所有群众能够温暖安全过冬,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樊庄、蔚洲疃两社区住户。重点关注特困对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失独家庭、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军烈属等困难对象。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区社会事务中心要迅速行动,统筹调度各方力量,指导督促樊庄、蔚洲疃社区,深入辖区650户平房散户,对温暖过冬情况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群众基本生活、取暖方式、安全隐患等,对群众取暖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要清楚、安全风险研判要精准到位、安全事故应对措施要科学合理。要根据群众的类别、真实愿望及需求,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认真填写《群众过冬生活保障情况排查统计表》,于10月20日前上报区经济运行与商务合作部。

(二)实施补贴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平房散户手中,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确保无事故发生。

(一)靠实领导责任。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要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保障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的主体责任,把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作为当前紧迫的重点任务,要求各社区建立相应台账,做好隐患排查和冬季取暖安全宣传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运营部要将华岳热点公司集中供热补贴资金及社区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列入预算,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要将补贴资金按照每户2吨生物质燃料费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三)稳定集中供热。华岳热电公司要树立社会责任和大局意识,按照省、市关于火电厂存煤量不得低于10天的要求,超前谋划,及早安排,将冬季用煤备足,确保不断档、不停气。

(四)抓好安全生产。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好平房散户的安全生产工作。华岳热电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监管和日常巡检,细致做好供热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要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供热系统正常运转,全力保障优质供热、安全供热。

(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区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摸底工作是否扎实、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发放是否规范及时等问题。对排查摸底结果不真实、工作推进不得力以及截留、挪用、套取民生保障资金等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全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499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xx〕345号)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深挖增产增供潜力。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签订合同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进一步释放增产潜力,做好高峰用气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二)严格履约合同。各市(区)要提前组织20xx年的天然气、煤炭、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气,对民生及民生采暖用气不足的,应补签供气合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供气、管输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对供气、管输、接收站使用等违约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惩戒,确保市场供需稳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充分发挥储气设施保供作用。各市(区)和城燃企业要按照“地方政府3天、城燃企业5%”的储气能力建设要求,加快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补齐储气调峰设施短板,加快已建成储气设施注气进度,做到应储尽储,12月底储罐存量原则上不低于60%,充分发挥lng储罐冬季高峰期多次调峰保供作用,增强应急保供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落实“煤改气”保障。各市(区)要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将“煤改气”补贴落实到位,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要按照“以气定改”原则,除列入计划和正在实施的“煤改气”项目外,严控大规模新增农村“煤改气”,有序推进工业用气项目,严禁车辆油改气。对未完成改造通气的“煤改气”用户,采暖季期间可利用原有供暖设施继续取暖。对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或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煤改气”用户,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确保群众安全取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五)做实做细“压非保民”预案。各市(区)天然气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立足应对极寒天气,进一步完善非居民可中断调峰用户压减方案,必要时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启动分级别预案,依次压减可中断用户气量。各市(区)、各企业要对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做到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严格按照实战标准流程实施,确保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六)做好天然气价格稳定工作。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查严处民生用气倒卖挪用问题,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保持居民和民生用气价格总体稳定。(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七)保障供气安全。各市(区)和相关企业要加强管道、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管道、lng接收站、燃气设施等安全检查,全力排查梳理天然气供应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加强日常巡检维护,保障供气安全稳定。(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全力以赴保障发电供热机组可靠运行。各市(区)要加强监测调度,支持企业正常供暖供能。各发电企业要切实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实现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的基础上,科学做好燃料储备,尽快将存煤可用天数提升到20天以上,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加快推动故障机组恢复启动并网,确保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规模不高于往年同期,禁止燃煤自备电厂停机单纯从公网购电。各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非计划停运(不含事故非停)机组必须提前报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原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停运。对于不执行调度指令或是有能力发电而不发电,并严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发电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在陕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二)千方百计保障全社会用电秩序稳定。各市(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xx年版)》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的能效水平,遏制高耗能行业的低水平企业不合理、无序用能,尽快将高耗能行业低水平企业的能效改造提升到行业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提升的项目,坚决限制用能,坚决淘汰;要全力做好符合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要求企业的电力热力保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用电形势分析,加强输配电设备设施巡检力度,加大西安等电力供需偏紧城市和重点用户的监控。全力保障党政军机关、军工国防、广播、电信、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点领域用户用电,非事故情况下,不得限制居民用电,不得限制煤矿、油气田、天然气管道和lng接收站、铁路的相关生产负荷。(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牵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三)确保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稳妥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配电设备巡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多措并举做好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对涉及“煤改电”的各类工单急事急办、挂牌督办,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省能源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四)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减轻取暖负担。各市(区)要切实承担保民生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补贴资金,保障电采暖用户电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五)细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坚持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原则,进一步规范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流程,确保用户提前知情,加强有序用电方案演练,确保做到快速响应、足量落实。指导用户加强节约用电管理,指导涉及有序用电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要求,足额、及时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对执行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用户,可按照程序停止供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一)各设区市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群众采暖用煤保障工作负总责,要推动符合条件的临时停产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出现停产的煤矿要及时报告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出现明显减产的地市和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要抓紧对本地区冬季采暖用煤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逐户详细了解采暖情况,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限时解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所有供热企业派出协调服务工作组,帮助解决问题,一旦出现弃供问题,要无条件临时接管,确保不影响群众取暖;要完善供热企业考核,对近年来履行保障民生责任不到位、保供问题多发的企业,要坚决纠正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对因保供亏损的,考核免除相应责任。(各设区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负责)。

(二)煤炭生产企业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陕各类生产煤矿节假日保持正常生产和销售,全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保供任务,确保煤炭中长期合同足额履约,多措并举稳定煤炭价格,坚决完成四季度煤炭生产供应任务。特别是陕煤化集团和其他国有重点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组织生产。在建煤矿要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投产,对纳入国家冬季应急保供煤矿,要加快核增产能手续办理,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坚决防范煤矿安全风险。各市(区)、各煤矿企业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管控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领导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突破安全底线。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铁路运力。要强化运力统筹,深入挖掘增运潜力,将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对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对补签的电煤中长期三方合同做到应保尽保。运力紧张时适当压缩其他物资的发运计划,优先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提高运输和装卸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一)夯实责任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区)要健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机制,增强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科学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定期调度。冬季用暖高峰期间,各市(区)要加强日监测和日调度,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能源保供高影响天气灾害检测预测和会商研判,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能源供给。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防止扩大蔓延,确保实现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建立奖惩机制。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地市和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各项能源保供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生居民用电、用气停供限供的地市和企业严肃问责。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作为今年国有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市(区)、各保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果断。

(五)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各市(区)要加强与新闻宣传相关部门和媒体沟通,建立网上舆情24小时监测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保暖保供个案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温暖过冬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解决涉及居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或关系居民利益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保障严寒天气期间社区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建丰社区平房区9户困难户。

(一)每户补助壹仟元整,共计玖仟元(9.000.00元)。

从社区专项资金支付。

困难申请书。

(一)召开党员居民议事会。

(二)制定实施方案。将上报建设街道党工委。

(三)公示实施方案。在社区公示栏和居民集中地方公示(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受理电话xx)。

(四)履行审核手续。

(五)组织实施。并将实施结果进行公示七天。

寒冬送温暖工作方案

春节将至,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城乡群众生活,特别是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温暖的新春佳节,按照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近期开展xxxx年春节慰问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1月25日起至春节前。

各村(社区)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

1、本次走访采取合并走访,将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一并列入走访对象,由各驻村(社区)领导、干部负责组织走访慰问,落实好慰问金、救济大米、物质的发放。

2、下发的资金、物资等由各驻村(社区)领导统筹,经村(社区)两委会研究决议,要求走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走访原则:

1、资金安排每户不超过200元,避免重复走访;

2、村(社区)干部的直系亲属不予考虑;

4、已在县民政局、镇民政办享受过临时救济的不再安排走访。

3、各村(社区)走访慰问名单的确定必须召开由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参加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会议。走访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必须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手续完备,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下拨慰问资金前,各村(社区)必须提交由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及全体村(社区)两委干部签字的专题研究会议记录并有张榜公布照片及确定的走访慰问名单,由镇民政办负责审核。

4、此次下拨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走访慰问,戴帽村(平世村、雷公井村、南岭村、麻池塘村、甫口村)必须提供10%戴帽资金用于走访的到户发放台账交镇民政办,经审核后才拨付戴帽资金。

5、下拨走访慰问资金的具体安排情况由驻村(社区)干部与镇民政办联系。资金发放后,由驻村(社区)干部把各村(社区)到户发放台账加盖公章后及时上交镇民政办。

温暖过冬方案

根据市民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宝民发〔20xx〕210号)精神,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xx〕15号)精神,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镇、村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过冬。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

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4月15日。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县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为“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专门车辆和相关人员,每周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求助电话,防止饿死、冻伤事件发生。针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在日间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制定夜间街面巡查制度,即每周周一、周三19时—23时,组织进行夜间街面巡查,以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以县社会救助站、12个福彩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镇民政办、民政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三)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县救助管理站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治疗终结后,由县社会救助站负责接回。

(五)实施关爱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协调户籍部门运用dna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加强与铁路、客运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

(六)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机构监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春节前要协调公安、卫健、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民电〔20xx〕19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加强“人防”“物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要明确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要安排经费,对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的储备,严格杜绝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温暖春运宣传工作方案

20xx年春运从2月3日开始,3月14日结束,历时40天。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压事故、

反违章、保畅通为目标,严格春运客运车辆、驾驶人资质审查,加大执勤、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治安案件。

成立由县政府代理县长黄长武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杨茂成、周传明任副组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32个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副局长冉治光任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唐勇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客运专营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春运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狠抓落实。

(一)严把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关。

实行春运“两证”制度。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对全县客运车辆和有车单位9座以上(含9座)乘用车进行一次检验,对检验不合格和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核发《春运合格证》和《春运服务证》,没有“两证”的车辆一律不准从事20xx年春运客运工作。

1、县交通运管部门和交警大队要督促客运企业(或业主)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二级以上全面保养,对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验,重点检验车辆制动、刹车、方向、轮胎等部位,检验合格后核发《春运合格证》。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一律不得核发《春运合格证》:

(1)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定期检验、维护以及审验不合格的;

(2)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3)达到报废标准的;

(4)车辆未参加保险或脱保的;

(5)非法变更车辆登记项目的;

(6)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

(7)9座以上(含9座)营运客车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安装a系统的;

(8)城市公交车辆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安装g系统或行车记录仪的。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不得核发《春运服务证》:

(1)不具备3年以上客运车辆驾驶经历的;

(2)20xx年以来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

(3)无有效驾驶证,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

(4)未参加春运交通安全教育的。

(二)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春运开始前,县安监局、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开展一次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一是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落实“三关一监督”(客运企业资质审核关、客运车辆安全状况关、从业人员资质关和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进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出站和超载车辆上路。对交通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二是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各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的客运车辆安检场地、安检人员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检条件或安检设施不达标的,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三是督促客运企业组织春运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和挂图,并进行一次集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冬季“四防”(防雨雪、防滑、防雾、防机械事故)教育。四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充分考虑民工、学生以及假期的客流特点和主要群体流动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安排充足运力。要对全县道路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理,严肃查处不按规定线路运营的客运车辆,对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线路要及时调整或取消,严禁客运车辆在等级以下公路上营运。

(三)加大路面巡控,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

春运期间,公安交警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管理中,严防、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做到严防死守。一是严格落实民警“定路段、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的“五定”勤务管理制度和大队领导分片包干管理责任制。采取持续巡逻与间续巡逻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巡控效率,增强管控能力,对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点段、危险路段和主要交叉道口等要进行重点巡控。二是坚持依法严管、严控、严罚的工作原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超车、非客运车辆载客、无《春运合格证》和《春运服务证》从事公路客运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超载客运车辆实行就地卸客转运,费用由违法车辆经营者承担。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违法驾驶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行,严禁以罚代管、只罚不纠。

(四)乡镇部门联动,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重点放在乡村道路上。一是成立由乡镇干部、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顿组,加大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巡逻和防守力度,坚决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载客行为,避免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二是对农用车辆进行集中检查,防止存在安全隐患和报废农用车上路行驶。对非法载客、屡教不改的农用车驾驶人,县交警大队要严格违法记分考核,并从重处罚。三是各乡镇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站点、路段、车辆安全工作包干制和“逢场跟场”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干部职工,每个站点、每辆车。要在重要路段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及时制止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通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春运期间每个乡镇必须设立一个以上的检查点,切实加大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力度。四是各乡镇必须在三级以下(含三级)不符合夜间(晚22时至次日6时)安全通行条件的乡村公路路口设立禁行时段标志。严禁客运车辆在四级(含四级)以下道路上载客营运。五是各乡镇和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存在事故隐患路段的治理管控力度,力争在春运开始前整治一批重点“黑危”点段,增设一批警示标牌和标志;对尚未治理到位的危险路段,各乡镇要安排人员加强巡逻守护,确保安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积极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一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和各项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是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在春运前要深入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给驾驶员上一堂春运交通安全教育课。制作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车主、驾驶人和各客运经营单位。三是各乡镇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客运交通参与者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乘坐违法车辆。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情况,营造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坚持春运工作日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春运期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上报工作。从20xx年2月3日至3月14日,各交警中队每天要收集填写《春运工作信息日报表》,于次日中午12时前报送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县政府。县交警大队要定期编发简报,通报春运工作情况,推广先进经验。设立春运道路交通违法违章举报电话(xxxx),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及时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方案

入冬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遭遇寒潮低温天气,近期大部分地区又将迎来连续降温天气,各级民政部门要把保障困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防寒工作与疫情防控,充分认清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的极端重要性,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民政部门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及省厅2020年12月31日调度会有关工作要求,逐项对标对表抓落实,坚决杜绝责任空转。

深入抓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巩固行动”及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联同扶贫部门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动态监测、开展信息比对,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致贫返贫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进一步落实好“脱贫不脱保”、“救助渐退”、参照“单人户”施保、适当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和因病、因残、因学、就业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确保现行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主动发现的作用,主动帮助引导辖区内困难群众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确保民政领域各项救助帮扶措施用足用好。认真落实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和“先行救助”有关规定,有特殊困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各地对因寒潮降温给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要提前预判,对缺衣少粮的困难群众要第一时间给予救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各地均不得以审批程序、办理流程等为借口拖延对困难群众的及时救助。畅通社会救助咨询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好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工作,并按照职责权限、工作时限做好受理、处置及答复工作。

要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凝聚各方合力,广泛开展走访慰问,专项帮扶、送温暖等活动,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要加强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困难老年人、农村留守老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巡查探访,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御寒物资等方面的情况,查看米、面、油、御寒衣被等过冬物资是否充足,积极解难题办实事,落实相关生活保障服务措施。各地要加强对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场所的安全防范,千方百计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按有关职责分工,密切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工作协同,常态化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并给予救助,劝导、引导并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救助,为其提供衣服、棉被、避寒物资、食品、饮用水和药品。

各地民政部门对已享受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措施,但仍存在医疗、住房、教育、就业以及用水、用电、取暖等实际困难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研究多种救助措施。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好救助帮扶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责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通过召开会议综合解决急难个案,联合研究工作推进措施等促进分散在各部门的救助资源统筹整合,合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广泛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避寒物资、提供志愿探访巡视服务等方式参与救助。农村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和设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残疾人的低偿集中托养服务。对分散供养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其亲友、近邻或村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为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提供更高质量、更加丰富的社会救助服务。

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方案

(一)聚焦基本生活保障,靶向施策有精度。寒冬来临之际,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深深牵挂和关心关爱送到群众的心坎上,信阳市印发《信阳市民政系统“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市民政领域集中开展“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从8个方面细化政策措施,动员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全力为群众纾困解难。同时积极指导各县区针对疫情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全面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工作,认真落实单人保、渐退期、刚性支出扣减,重残、重病人员可依规单独纳入低保范围等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保障全覆盖。全面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确保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各项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2.54亿元,较好地保障了40.56万名低保对象和5.62万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二)聚焦特殊群体帮扶,惠民利民有温度。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疾苦放在心上、将民生福祉抓在手上、将解决急难愁盼落实在行动上,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现状,指导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动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层社工站社工和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等力量开展入户排查,及时掌握寒冷天气对他们生活造成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分散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保障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动员各级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聚焦“一老一小一困一残”等特殊困难群体,深入基层开展走访帮扶,关心关爱受疫情和极寒天气影响的困难群众和社会福利机构。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新增保障2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各级慈善组织积极整合慈善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380余万元,帮扶救助困难群众达5200余人;全市各级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入户慰问、机构走访等形式,帮扶救助的.困难群众已达4800余人;全市社工机构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已链接慈善资源20余万元,帮扶救助的困难群众已达2500余人;全市救助站街面巡查出动车辆929车次,出动巡查人员2284人次,共救助受助人员77人次,为其发放救助棉衣、棉被、食品等物资约8600元,确保流浪乞讨临时遇困人员“应救尽救”。

(三)聚焦困难群众关切,温暖服务有深度。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遭遇重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采取“先行救助”“一事一议”等方式进行救助保障。积极推行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打破户籍地和居住地申请限制,切实提高救助实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28.73万元,救助临时遇困群众1.33万人次,其中11月份以来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0.642万元,救助临时遇困群众880人次,临时救助因疫情陷入困境的群众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5万元。

(四)聚焦群众诉求回应,渠道畅通有速度。积极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建设,着力扩大线上信息共享面,加强同应急管理、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联动,实现救助数据的互通互认、互惠互享,为开展监测预警、精准救助提供数据支撑。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监测低收入人口50.2万人,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及时给予了帮扶救助。主动公示求助电话,全市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125部,安排457人值守接听;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设立群众留言版块,安排专人及时受理和响应困难群众求助;对受理的求助申请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进行交办、联办和转办,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安排专人配合接听“12345”热线求助,做到“即接即办”,确保困难群众每个诉求得到及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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