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精选17篇)

时间:2023-11-26 09:03:05 作者:紫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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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深化统计“七五”普法,加强全县统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增强面向党政干部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实效,利用重要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和媒体、网站、微博等平台创新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方式。一是结合企业走访发放宣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律知识问答》、《致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一封信》,向新上规模企业发放《法律事务告知书》,促使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自觉学法、敬法、守法、用法。二是在“9.20”统计开放日和“12.4”“12.8”法制宣传月期间,开展统计知识微信有奖竞答,在“xx统计”的新浪微博、微信平台上发布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地毯式的连续宣传,并且通过以案说法的生动的案例的分析解读;利用xx统计信息等定期发布统计法律知识,最大限度的增强企业统计人员、全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知识的认知度、支持统计工作。三是组织统计知识竞赛。组织全县统计人员参加县统计知识竞赛,共组织了22支队伍88人参赛,获奖队伍12支,获奖个人18人,有效地宣传了统计相关业务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四是参加县普法办举办的公务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并全部通过。四是积极撰写统计法治信息,2020年共向县法制办、普法办、市统计局报送统计法制信息26篇,共有14篇被市法制办或市统计局网站采用。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统计法律法规。要加强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和法治学习,全年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在学习记录本上有2次以上的法治内容学习。开展好法治专题学习活动、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全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二是全面落实“双普法”工作机制。根据“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同步形成统计机构“双普法”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全局各部门更好地完成组织、协调、指导、督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学习管理责任。业务科室强化对统计对象的尊法、守法管理责任,在日常统计工作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法规科组织好普法活动和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工作。

三是促进“法律六进”、“法律九进”活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法律九进”的深刻内涵,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不同实际,不同需求,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局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挖掘统计管理对象法治宣传品牌,突出创新,进一步增强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统计水平。

四是依托法治平台,提高法治宣传感染力。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参加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和全民普法考试。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力度,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统计服务对象,开展相应的法治宣传活动,把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氛围营造得更加浓厚。

五是“以案释法”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全局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掌握统计工作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邀请法治专家学者、统计法治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等法治人才,通过举办法治讲座、送法进统计机构、送法进服务对象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解疑释惑。

六是法治宣传与统计执法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序推进统计法治创建活动的新路子、新视角,促进法治宣传与统计执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有机结合,实现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动态管理,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将统计工作置于法治框架下。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区级网上审批大厅建设。大力推行我局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探索负面清单制度。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昆明市xx区法治政府建设方案(2020-2020年)》要求。继续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咨询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通报制度。

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逐步推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落实《xx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落实《xx区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完成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严格开展执法活动。

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动统计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理顺统计行政执法体制。开展好执法职权职责清理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照《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追究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不合格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理顺网站管理体制,确保网站内容建设与信息公开工作协同推进,把政府网站打造成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的第一平台。

七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推进我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理顺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和监督体制。抓好《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和《xx区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考核意见》的落实,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报备机制。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年初按照上级要求及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xx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xx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主要任务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法律知识培训计划》、《xx区统计局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秋季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落实盘综治委〔2020〕6号、7号文件工作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并严格按照计划方案组织实施。

2020年完成并上报《xx区统计局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情况》、《xx区统计局政务中心窗口进驻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一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执法报表(2020半年报)》、《xx区统计局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xx区统计局“放管服”工作阶段总结》、《xx区统计局开展“双公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区统计局基层干部法治思维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0年二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总结》、《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xx区统计局落实盘综治委〔2020〕6号、7号文件的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总结》、《xx区统计局法律顾问聘任情况汇总、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情况说明》、《xx区统计局2020年三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执法情况2020年年报》、《xx区统计局2020年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情况》、《xx区统计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和《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秋季集中宣传活动总结》、《xx区统计局“2020年区委政法委重点调研文章”》和《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总结》、《xx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xx区统计局2020年政务服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等工作任务。

2、组织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了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已结束,xx区统计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均能按照要求积极上网进行法制学习,并能学够所需要的学分顺利参加无纸化考试。xx区统计局共35名在职工作人员,其中党员20人,群众15人。党员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为80.4分;群众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为78.13分。xx区统计局总积分为175126分,平均积分为5003.6分。

3、根据《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要求,我局于2020年4月与昆明中智法律事务所继续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并按照要求报送了《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总结》、《xx区统计局法律顾问聘任情况汇总、统计表》。因我局2020年无招商引资、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以行政机关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文本审查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故我局的法律顾问未提供法律意见书。

4、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普及,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根据区普法办《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盘普法办〔2020〕12号)要求,xx区统计局认真着手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此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全区统计系统及广大市民进一步巩固了国家安全观,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全民共筑反奸反恐防谍长城。

5、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盘政办通〔2020〕45号)要求,xx区统计局于2020年6月起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双公示”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双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确定由局制度法规科牵头,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资料台账进行整理汇总,局信息科对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经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疏理,目前xx区统计局行政职权共6类,2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182项,“追责情形”共155项。分别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职权和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无行政许可事项。其中行政处罚有20项职权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50项,追责情形120项。

多年来,我们对辖区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为的单位一直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违法违纪单位均能及时改正错误,配合我们圆满完成工作。截止目前,xx区统计局未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过行政处罚,从而也就没有行政处罚的公示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好“双公示”工作,对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进行公示,为切实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6、认真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按照精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局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分阶段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2008年,取消统计从业资格、统计人员岗位培训两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同时将统计从业资格初审和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并根据精简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规范细化工作和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2009年,又将统计注册登记和统计从业资格初审事项以及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转为管理服务项目,并认真做好管理服务项目的规范细化工作。2020年4月,为方便企业进行劳动工资年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经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同意后,将劳动工资年审工作作为便民服务项目进驻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6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省、市统计局的通知要求,决定取消《统计注册登记》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省级行政职权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6月起,全省范围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工作停止,今后不再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7月1日起,劳动工资将不再进行年审。目前我局只有1项管理服务项目为: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为真正做到服务群众企业,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切实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对服务窗口严格管理,对办事流程进行精简,来办事的群众和企业只要资料齐全,我们都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并且办理事项均为零收费。通过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简化办事流程,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行政行为的规范、监督管理的加强、服务质量的提升,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让所有办事群众和企业均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7、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贯彻《昆明市暨xx区2020年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力争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xx区统计局于2020年12月4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东华街道办事处新迎社区瑞鼎城购物公园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向群众展开宣传,并现场进行咨询、讲解,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明了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统计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通过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努力开创统计工作发展新局面。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精神,根据《昆明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认真领会精神,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就马上召开党组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置和明确分工,确定了局普查中心主任、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陈莅主抓,局制度法规科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局各科室、中心、队认真做好配合。

2、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创新统计执法检查方式,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在6月份,我们就结合xx统计工作实际,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制定了《xx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局制度法规科是开展随机抽查的主体,抽查主体在抽查及相应的执法过程中使用2020年云南省执法总队下发的统一的执法检查法律文书。随机选定的执法人员履行抽查主体赋予的工作职责,抽查及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抽查主体承担。

统计执法人员参与随机抽检工作中的回避事项,按《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执法检查中抽查主体组成人员由区统计局从全区统计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被抽取的执法人员须取得省级以上行政执法证。为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的情况发生,开展随机抽查前,抽查主体应该事先进行沟通协调,排除重合的检查对象。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除检查人员选定和检查对象抽取外,检查程序和相关执法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按照《xx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当年检查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以及随机抽查所占比重,其中2020年随机抽查占整体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的比重不低于20%,今后要逐年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我局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同一年中开展常规检查和随机抽查选取的检查对象不得重合。对未发现违法嫌疑的调查对象实施检查,同一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1次。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责令被检查对象改正,或者提出检查意见;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严重失信企业,应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同时,加强与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与部门之间监管对象违法信息互联互通,作出统计行政处罚的,将统计违法企业信息和行政处罚结果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形成监管合力。

3、深入开展,成效明显。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xx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中规范的程序对辖区内36家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进行了抽查,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深入推动全局持续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中共昆明市xx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专项组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任务清单》。制定xx区统计局贯彻实施《xx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2020-2020年)》。

二是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重点理顺健全局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三是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类主体班培训内容。建立局党组定期学法制度,专题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四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科室交流机制,要求全局公务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力争做到全员执法。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当前统计执法面对很多困绕,特别是在规范基层统计执法工作中,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1、基层统计执法面对经济成份多元,统计调查对象“复杂”化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各社会经济成分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民营经济已涉足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这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法律意识较为淡漠,受利益驱动,他们往往以政府开绿灯为掩护,从私利出发,拒绝向统计部门提供真实数据,严重阻挠了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

2、统计风险宽泛,统计客体复杂化。统计工作的客体日益增多,数据采集、加工、发布、使用等环节众多,社会公众对一些重要数据质疑不断,统计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潜在风险愈来愈大。基层统计执法压力就更大。

3、统计执法存在一定的干扰和阻力。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统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受到一定的干扰,使得统计法规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力。有的部门、单位领导法制观念不强,以种种理由设障碍,干扰、阻止统计执法检查;致使统计机构进行执法工作时受干扰,束缚了统计执法的手脚,难以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

4、执法力度还需要加强。一是执法手段落后、投入不足、力量薄弱,没有条件和精力在分布广泛的填报单位中开展强有力的统计法制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和大规模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二是对在当地有名气的单位(特别是央属、省属国有企业)查处难。

5、执法硬件缺乏。要想把执法工作搞好硬件也必不可少,区、县级统计局缺乏执法车辆、照相器材、录像器材、录音笔等执法硬件。缺乏这些硬件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取证尤为困难。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我委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研究法治建设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2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们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将各科室责任具体化、项目化,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形成法治建设合力。今年上半年,我们进一步夯实政策法规科力量,增加至3人,制定了20xx年法治工作要点,保证法治机关建设的参与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用责任落实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确保用制度落实促进创建效果的落实,做到统分结合、协同配合。

我委着力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决策行为。对20xx年至20xx年文件进行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0件,予以废止2件,宣布失效41件,并建立继续有效文件清单制度,每年进行动态更新一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切实把职能转变到经济运行和企业服务上来,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避免选择执法。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完善经信委网站建设,将委内工作动态、经信要闻、通知公告类等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为全面推进我委“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今年上半年我委开展了一系列法律学习宣传活动。3月15日,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联合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分别赴市区国美电器、通信广场、工贸家电开展电子电器产品法律宣传活动,向电子电器营业场所相关员工宣讲电子电器产品法律法规,并向来往群众发放《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为认真做好新修订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全委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加强学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我们制定了宪法学习宣传“六个一”的活动实施方案。4月10日,市经信委举行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暨宪法研讨会,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科长领学宪法修正案,三名干部职工做了交流发言。结合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监察法》学习讨论。根据市政府推进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安排,制定了《市经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齐安律师事务所黄福军为经信委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法律参谋作用。

为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建设,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工业企业,增强工业企业的获得感,今年我委制定了法治惠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确立了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项目。对涉及工业企业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清单,通过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开办专栏,全面公开,一网打尽。通过实施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使工业企业及时全面掌握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用好用足惠企政策,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黄冈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5月28日,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市普法办主任周晓华和市经信委副主任田晓明分别带领服务企业法治宣传专班、专业律师及政协委员走访了伊利乳业、稳健医疗、兴和电力等市直重点龙头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现场赠送新修订宪法读本和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5月29日,针对走访中企业反馈的法律问题,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法律进企业知识讲座,全市80余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由齐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元授课,会后,企业代表们反响热烈,均表示宣讲内容很丰富、易懂、实用。湖北普法公众号、黄冈日报等多家媒体均报道了我委开展法治学习宣传的情况。

统计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统计法治工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力推进一流法治机关建设,我局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统计建设的领导,将依法行政和法治统计建设列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一是根据《xx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估标准操作规程》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并印发了《xx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估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深统办〔2020〕69号)和《xx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深统通〔2020〕28号),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重点工作和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提出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召开统计法治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传达中央有关文件和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对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经前期充分酝酿,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xx实际,率先在全省出台市级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市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措施、分工方案和组织保障,并明确统计工作由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分管。

(二)《xx经济特区条例(修订草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审议。《xx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在市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调研论证,已经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贯彻了中央新要求,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统一部署的成果体现。修订草案还坚持了问题导向的思路,直面统计工作的痛点和难点,包括重大统计数据公布、统计单个个体资料保护、统计数据共享、政府统计代理、民间统计组织等问题,都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同时,充分考虑社会的期盼和要求,积极体现统计创新和服务意识,对社会和民众最关注的统计热点问题进行了具体研究。目前,《条例(修订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制定及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解读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局的规范性文件为制定布置年定报统计制度通知,遵照国家、省统计局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xx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经我局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且分别在我局门户网站和xx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登《xx市统计局关于征求〈布置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已反馈。于2020年12月6日我局以深统函〔2020〕418号文报请法制办审查,经法制办审查同意后以深统规〔2020〕1号文印发各有关单位执行,并于2020年12月13日在《xx市人民政府公报》第50期(总第1082期)上发布。二是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按照《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内部管理规范要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核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9份规范性文件,并登记造册汇总报送法制办。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解读机制。我局建立了重大规范性文件解读机制,对今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同步开展解读工作,对制发背景、主要内容、热点问题等予以详细说明。四是就法制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办法(草稿、征求意见稿)等40余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工作建议,不断提高我市法规制度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细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一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二是认真梳理,评估分析,对现有的统计行政职权权责清单以及简政放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规范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职权其他服务事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依法管理审批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并按要求在我局官网公示。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机构运转更高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1x年5月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揭牌,下设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门91项行政许可事项顺利集中过渡,按照“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的工作模式,实现了许可服务不断档不掉线、“一枚印章管审批”的目标。截止201x年12月31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对外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570件,其中,市场准入类事项办结5888件,投资建设类事项办结1682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泰州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和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全部出台,综合执法局挂牌运行。

2、审批流程更快捷。201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行政审批制度“3550”改革举措,即“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我市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3550”改革目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持续升高。开办企业中的银行开户环节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提速85%;不动产登记首次实行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实现“一次取号、一份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缴费、一窗出证”;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采用“大数据o2o审图新模式”,施工图审查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位居领先水平。

3、政务服务更全面。201x年8月,我市本级机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率已达到100%,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80%目标。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本级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改进,为建成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一体化“一张网”联动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出台了《不见面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行“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审批服务”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占比达86%,超额完成了省定的80%目标。“店小二”包办帮办服务力度持续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工业企业“两证补办”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化。

乡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对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建设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是改造服务平台。拆除便民服务中心柜台上方影响沟通交流的不锈钢防护栏,拉近服务窗口和办事群众的距离。二是优化窗口设置。根据xx镇历年业务办理情况,优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布局,设综合窗口1个,设单列窗口5个,重新选派工作人员,调剂性能好的办公设备供服务窗口使用,提高中心业务承载能力。三是拓宽服务功能。全面梳理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常办事项,将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乡建设、民政、推进城乡一体化、党员服务等6大类28项业务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派驻人员充分授权,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能办事、办成事。

(二)全面推进网络理政。坚持上网访民意、下网解民忧,加强与群众、企业沟通交流,截止目前规范处理各类网络理政问题87件。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讨论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四)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孙成兴、崔忠兴、李琼等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性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的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制度,督促顾问工作开展,确保了未发生因行政决策失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抓好计划部署,优化督查考评。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听取法治汇报,提出目标,明确方向。市政府制定出台《泰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的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表》,及时下发201x年度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综治、法治、信访、维稳”一揽子考核方式整合重组,法治绩效考核分值进一步加大,分门别类形成了考核项目清单。积极组建法制监督员队伍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充分吸收法院、检察院、组织部等第三方机关评价意见,积极开辟法治政府网上满意度调查渠道,通过日常考核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评价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奋力追赶先进典型。

2、领导重视学法,法制宣传有力。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定期学法,邀请北大法学院副院长王锡梓教授来泰授课。开展“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务专题讲座”和“法治政府大讲堂”,增强法制干部实务水平。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论坛”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广依法行政示范效应。发布《向全社会征集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的公告》,征集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建议60余条。开通“泰州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号和“泰州市推进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不断推广法治政府影响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行政展示厅、金融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制教育基地高点定位、高标谋划,“七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法治惠民影响力、法治文化感染力大幅提升。

3、落实阳光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行“精准复议”,重点推行“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和标准规范化”,分步推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伤认定、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各类案件审理标准。积极筹备复议决定文书公开,推动行政复议立案阶段先行调解,强化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职能,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201x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0件,办结200件,撤销4件。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73起,市政府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率和出庭应诉率均为100%。

总体而言,201x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依法行政工作创新思维不够活跃,向外省外市学习借鉴力度偏弱,提升法治政府影响力和公众参与感、群众获得感不太明显,立法、复议、监督、考评、培训、备案的品质有待进一步升级,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不够活跃等。

2020年,我市将继续贯彻纲要精神,积极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法治建设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牢记新使命,有为才有位”为精神指引,以“扩大法治影响、提升法治品质”为工作主线,以“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创新主题,学深学透法律精髓,敢闯敢干维护底线,全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将主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简政放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调整阻碍创业创新的审批事项,筛查隐性审批和变相审批,强化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联审,简化审批环节和层级,转变政府监管模式,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效率再提升、服务再优化。

2、突出改革重点,打造精品立法项目。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同步推进的原则,重点围绕重大改革事项先行先试政府立法,立足我市实际并借鉴国内成功经验大胆创新。加大立法调研的力度和广度,健全立法可行性论证机制。加大公众参与立法力度,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巩固法律文件备案审查、后评估和清理的实效,积极响应公众对政府法律文件的审查建议。

3、健全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网上考试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评价、行政执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违法案例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

4、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继续推进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扩大政务服务局面,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策解读。

5、完善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制度,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机制,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加强监察、审计监督,更加主动地接受全社会监督。

6、锻造法治队伍,增强法治工作实效。举办法治政府大讲堂暨全市依法行政骨干培训班,增强法制干部和法制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性和职业素养。充分发挥服务外包机制,积极选聘一批政府法制助理,将踏实干事、精通法律、品行优良的律师充实到法治政府建设一线。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遴选、淘汰和考核机制,择期开展专题督查和调研,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和实效性,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

7、狠抓法治品质,扩大法治政府影响力。研究出台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考评方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机制。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网络调查,对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及时发送依法行政提示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评价上下联动、全市覆盖。充分发挥“泰州市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和“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收集和宣传功能。深挖依法行政示范典型,推进法治建设创新创优。

8、深耕公众参与,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的意见》,在征集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的基础上,挖掘一批具有示范性、典型性、实效性的项目,使更多的基层代表、专家学者、行家里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广泛参与到立法制规、矛盾化解、重大决策、执法监督、备案审查、考核评估等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来,增强法治建设的公众参与感和成果获得感。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不断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一则九法”,即:《政府工作规则》《依法行政述职评议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公共资源处置管理办法》《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政务督查工作办法》和《机关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办法》,促进政府工作程序公开、运行公开、监督有力,有效规范行政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不断加强政府自身能力建设。按照《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xx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做好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迎验工作的通知》,将任务细化分解到镇和部门,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创建工作台账,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限,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被市政府表彰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机关防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了《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要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三个环节,做到情况不明不决策、未经专家论证不决策、未进行民主讨论不决策、不符合法定程序不决策,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各镇各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2020年以来,共审查各类产业开发合作、智能化网络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大论证决策事项50余次,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

(二)扎实推进“放管服”及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积极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和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在2020年版行政许可汇总目录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修改及中省市文件精神,修订发布了《xx县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20年版)》,同步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积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确定第一批划转62项、第二批划转124项、不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44项,并将22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划转集中,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效。二是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探索实行“多证合一”。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全面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各项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流程。制定出台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xx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办法》《审管分离和信息双向推送管理办法》等十二项制度,强化审批过程监督,推行跨部门、跨行业并联审批工作。通过大厅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xx县门户网站等平台将单位职能、办公电话、“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进行公示,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途径,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进驻单位26家、进驻政务服务事项302项,设立71个前台窗口、11个后台工作间、可容纳工作人员120余名的新政务服务大厅于12月26日正式启用。全年共接待办事群众79621人次,受理各类服务事项65238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分别为99.5%和99%。四是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20〕23号)要求,围绕证明事项开具的主体、数量、用途等内容开展了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我县共梳理证明事项51项,最终保留的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34项,其中:法律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6项;行政法规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15项;部委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11项;部委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2项。地方性法规设定证明事项1项,建议保留4项。无规章设定证明事项。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10项。其中,立即取消4项,2020年年底前取消6项;建议保留6项。

(三)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印发了《关于委托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指导意见》,按照合法、合理和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和镇行政执法资源的具体情况,开展委托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工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厘清镇政府执法职能,规范委托执法行为,目前我县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住建局等部门已经开展了委托执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方案的要求,积极配齐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整合部门内部执法力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支队伍执法”,成立了城建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大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等综合执法机构。同时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建立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场管理、计划生育、农林水利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相互通报工作动态,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形成了部门联动、协调一致的执法体系。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全面深化执法公开,进一步简政放权,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县公安局成立了网上公安局1个、网上派出所18个、网上警务室30余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三网并行,将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推送到县政府网络端口,向外公示。今年,全省唯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在我县率先试点运营,将我县20个行政执法单位纳入系统,目前监督平台运行状态良好。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备案审查、异议审查、定期清理等工作进行了详尽规范。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了《推行规法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审查等制度的衔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权限和程序,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制定程序不规范、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20年出台规范性文件8件,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统一公布,同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县人大进行了备案。

(五)健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将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监督,严肃党纪政纪问责。坚持每年向市政府、县委及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加强与上级政府的沟通,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改进。认真做好“两案”办理工作,2020年至今,县人大、政协共转交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9件、政协提案97件,截至目前,“两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二是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组建了12345便民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出台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健全了任务对接、办理流程、督办考核、回访测评、“五定一包”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现场倾听民声、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协调相关问题。2020年12月至今,我县共接收市转派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610件,目前已办结574件,36件正在按期办结中,办结率达100%。充分利用“8202034”社情民意调查系统,先后开展了精准扶贫、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秸秆禁烧等7项专项调查活动,以精准数据为领导决策和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畅通“7755555”xx热线接听渠道,广听民意,今年共接听有效来电4653件,均通过热线系统平台转办,目前转办件已全部办理反馈,通过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3.3%。三是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严格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

(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通过自查自评、县法制办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1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4142件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其中县政府法制办随机抽取行政许可类11卷,行政处罚类14卷进行重点评查。经过评查,25卷均为合格卷,合格率为100%。评查结果全县进行通报并运用到考核当中,有效的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2020年共换发证件487人,新增执法人员271人。二是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含上期结转1件),审结10件。其中维持8件,变更1件,终止1件,不予受理1件,正在审理1件。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1件,目前已审结的均被法院予以维持。三是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事务的审查和办理,协助县政府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目前,全县共有45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在法制办备案,建立了县、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基本实现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七)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制定了《深入推进“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发挥司法、道德、行政三方资源作用,构建乡村矛盾纠纷集中统一化解模式,推动乡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出台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技术指南》,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利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等一系列专项活动,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全年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83件。二是完善仲裁和行政调解机制。推进行政仲裁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土地承包、人事、劳动等仲裁工作制度、流程,方便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强化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三是切实规范信访秩序。以开展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扎实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今年以来,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81件人次,同比人次下降13%,按期办结率100%。通过“听证评议+疑难案件化解”的模式,召开信访听证评议案件20件次,推动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化解,收到明显成效,同时圆满完成了中省市“两会”和重大节庆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

(八)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县始终把法治培训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县委中心学习组、政府常务会、“太极大讲堂”定期安排专题法治讲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论述、法治理念、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等精神,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详细解读。县人大认真组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任前法律考试。政府系统开展了“一月一学法”“学法律、提能力”等系列学习活动,先后对《宪法》《监察法》《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辅导培训,并通过全县视频会议系统培训到各镇,实现了学法全覆盖。二是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各镇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将法律学习与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相结合,制定了学习方案,组织开展了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实践、讨论交流、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切实提高了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公众的法治教育。精心组织编排法治文艺节目,法治民歌剧《村官巧断家务事》先后在省、市及10个县区巡演15场次,并在陕西农村网进行直播,点击量近160万人次,受到各级高度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2020年广泛征集法治微电影、微视频25部,筹集20万元对《公公的遗嘱》和《良知》两部微电影进行拍摄,目前已上映,反响良好。印发“农村法律服务手册”送到每个贫困户手中,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志愿者,常态化开展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扶贫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文件精神,结合文化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社会管理四大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规范文化类政府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管理,对全年度制定的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对发文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做好全省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更新和维护工作。

20xx年,我局全面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文化市场稳定。一是推进日常巡查排查。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8次,出动检查人员148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07家次。开展文化市场涉恶犯罪线索排查行动4次,排查经营单位125家次。开展文物专项检查11次,检查各类文保单位184家次。全年共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38件。二是创新“双随机”工作。召开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启动仪式,联合区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发挥部门合力,全力肃清文化市场。全年组织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行动44次,包括本部门40次及跨部门4次,随机抽查文化经营单位178家。三是实行行业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发展,确保在平安、文明、卫生等各大创建工作中不失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文化市场推行分类规范化建设,实行块状分割,制订管理手册,打造示范模板,成效显著。

为扩大普法宣传效应,我局在做好日常巡查实地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开展了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普法宣传短片。在区城北商业中心电子大屏幕定期播放文化市场宣传短片;借助电影下乡活动,在影片下方滚动播放“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等宣传标语;邀请我区“法治上虞”栏目组,对我区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拍摄、采访执法人员,制成专栏,在上虞电台播放。二是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4月22日,xx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信义广场隆重举行,参加活动多达400余人。活动现场,100名学生代表签名承诺购买正版读物,发放绿书签1000余份,宣传练习册100余本。现场布置了版权保护宣传、文化创意示范、法律咨询服务、优秀读物展销和非法出版物展示六个展览区,共大家观看学习。三是文化市场宣传走进基层。8月24日,走进陈溪乡虹溪村,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活动,向村民群众讲解“扫黄打非”知识和文物保护要点,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手册和文物保护宣传册300余份。9月27日,大队执法人员走进丁宅乡学校,举办了“绿书签”讲座活动,200余名丁宅中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活动中共向师生分发绿色阅读、呵护未成年人及“绿书签”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此外还组织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和考试优良率均达到100%。

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振干部精气神,抓实工作不松劲,抓深工作创新高,利用周一晚夜学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提升干部整体素质;严格请销假制度,设纪律检查专员负责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督促检查,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队员参加xx市综合执法技能比武。为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三名骨干队员参加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充分的学习准备和过硬的基本技能,最终上虞取得了团体第一、个人第一“双第一”的好成绩,继续保持了全市执法业务能力领先地位。三是按季度开展业务研讨会。举行季度案卷评析会,评析行政处罚案卷,及时纠正案卷错误;学习办案新规则新思路,探讨执法办案疑难,分析文化市场发展新动态,随时把握执法脉动,按季提升执法本领。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依法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积极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为规范决策行为确立了制度保障。201x年3月,市政府办与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整合优化办文系统,实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一般公文分类流转和管理,提升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201x年5月,市政府公布了《201x年泰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16项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研、论证、评估、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合理、合法。

2、科学决策意识不断提升。市政府严格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考核、评价力度,积极推广行业专家参与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审议、党组成员全程监督等创新举措,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意识不断增强。市环保局坚持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形成绿、蓝、黄、红、黑五个评价等级,为其他执法部门提供信用参考。市物价局全面落实价格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严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涨价项目。城管、住建、体育、国土、地税等部门充分履职,牢固树立决策程序意识,决策档案有据可查,决策过程更加透明。

3、决策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我市着力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完善、调整相关决策。市政府自我加压项目资金安全责任,资金监管毫不松懈。市财政局着力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惠民政策相关资金安排,严格落实先评审再招标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工程量变更管控。市审计局着力加强政策跟踪、财政金融、环境资源、固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持续关注政府债务和专项资金、存量资金、彩票公益金,不遗余力提高决策相关资金使用绩效。

统计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以法治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统计执法检查为手段,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xxxx年xx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统计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抓好统计法治工作,就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统计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顺势而为、科学作为,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基础。一是积极推进区委、区政府、部门(街道)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分别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我局先后召开统计法治工作专题会议,对国家、省、市统计系统要求通报学习的文件进行传达,铸牢依法统计的思维。二是以国家宪法宣传日、统计法治宣传日等时间为契机,加大统计普法宣传,为统计业务工作提供了法律服务保障。三是及时通过“x统计内部信息网”的统计法规栏目,汇报宣传我区统计法治工作推进情况。

(三)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严格落实统计报表制度,各专业建立数据质量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严控源头数据质量。根据x市统计局安排,全年完成xx家统计执法检查任务。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随机抽取的xx家“四上”企业开展了xx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区统计局部门开展xx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xx家企业。相关检查企业信息,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录入、公示。

(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按计划组织全局统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着力改进执法业务上的薄弱环节,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统计工作的能力。积极派符合报考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为下一步统计执法充实力量。

一是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牢固,部分统计人员不熟悉统计业务;二是企业不时更换统计工作人员,客观上对统计数据质量产生一定影响;三是个别单位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深入抓好联网直报数据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巡查台账,确保执法检查有理有据。

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弄虚作假、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是持续抓好统计法治宣传,多渠道扩大宣传力度,为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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