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质17篇)

时间:2023-11-29 19:27:06 作者:琴心月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工作的回顾和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下面是一些精选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从中可以学到不少总结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深入推动全局持续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中共昆明市xx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专项组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任务清单》。制定xx区统计局贯彻实施《xx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2020-2020年)》。

二是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重点理顺健全局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三是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类主体班培训内容。建立局党组定期学法制度,专题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四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科室交流机制,要求全局公务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力争做到全员执法。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精神,根据《昆明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认真领会精神,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就马上召开党组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置和明确分工,确定了局普查中心主任、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陈莅主抓,局制度法规科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局各科室、中心、队认真做好配合。

2、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创新统计执法检查方式,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在6月份,我们就结合xx统计工作实际,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制定了《xx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局制度法规科是开展随机抽查的主体,抽查主体在抽查及相应的执法过程中使用2020年云南省执法总队下发的统一的执法检查法律文书。随机选定的执法人员履行抽查主体赋予的工作职责,抽查及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抽查主体承担。

统计执法人员参与随机抽检工作中的回避事项,按《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执法检查中抽查主体组成人员由区统计局从全区统计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被抽取的执法人员须取得省级以上行政执法证。为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的情况发生,开展随机抽查前,抽查主体应该事先进行沟通协调,排除重合的检查对象。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除检查人员选定和检查对象抽取外,检查程序和相关执法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按照《xx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当年检查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以及随机抽查所占比重,其中2020年随机抽查占整体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的比重不低于20%,今后要逐年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我局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同一年中开展常规检查和随机抽查选取的检查对象不得重合。对未发现违法嫌疑的调查对象实施检查,同一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1次。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责令被检查对象改正,或者提出检查意见;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严重失信企业,应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同时,加强与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与部门之间监管对象违法信息互联互通,作出统计行政处罚的,将统计违法企业信息和行政处罚结果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形成监管合力。

3、深入开展,成效明显。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xx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中规范的程序对辖区内36家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进行了抽查,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当前统计执法面对很多困绕,特别是在规范基层统计执法工作中,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1、基层统计执法面对经济成份多元,统计调查对象“复杂”化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各社会经济成分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民营经济已涉足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这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法律意识较为淡漠,受利益驱动,他们往往以政府开绿灯为掩护,从私利出发,拒绝向统计部门提供真实数据,严重阻挠了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

2、统计风险宽泛,统计客体复杂化。统计工作的客体日益增多,数据采集、加工、发布、使用等环节众多,社会公众对一些重要数据质疑不断,统计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潜在风险愈来愈大。基层统计执法压力就更大。

3、统计执法存在一定的干扰和阻力。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统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受到一定的干扰,使得统计法规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力。有的部门、单位领导法制观念不强,以种种理由设障碍,干扰、阻止统计执法检查;致使统计机构进行执法工作时受干扰,束缚了统计执法的手脚,难以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

4、执法力度还需要加强。一是执法手段落后、投入不足、力量薄弱,没有条件和精力在分布广泛的填报单位中开展强有力的统计法制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和大规模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二是对在当地有名气的单位(特别是央属、省属国有企业)查处难。

5、执法硬件缺乏。要想把执法工作搞好硬件也必不可少,区、县级统计局缺乏执法车辆、照相器材、录像器材、录音笔等执法硬件。缺乏这些硬件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取证尤为困难。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积极参与县组织部、普法办、人社局组织的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全局21名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全数通过。二是积极组织中层干部岗位任前法律考试。三是局党组召开2次专题会议学习法律,全局干部2次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会议,多次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指导和规范全体工作人员在统计工作中应如何依法统计、如何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依法统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四是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目前有行政执法证11本。对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严厉纪律,严格治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继续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并为持有部颁证的三名执法人员配备了三支录音笔,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全面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明确了执法主体,规范了行政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必须具有合法依据,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

每年认真做好执法稽查案卷评查工作,从执法稽查通知书的制作发出、执法证的出示、各阶段执法程序的流程、询问方式方法、执法文书的制作、证据的取得等等做到依法办事,促进了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2020年12月xx县的《xx茂美服饰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执法案卷被评为统计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0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公示信息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2020年一年来,县统计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未签订除用工合同外的其它合同;执法人员未发生滥用职权、越权执法、越级执法和超时限执法的现象;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强依法统计的透明度,一年来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昆明市统计局的工作布署,xx区统计局于10月中旬开始了我区2020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我局首先与12个街道办事处一一核实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之间街道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地址、名称是否有变更等情况。并与区民政局核对了xx区各街道的行政区划代码,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新增、撤销等情况,确保代码无变化。其次重点对传统涉农的街道,如:青云、茨坝、龙泉、双龙、松华、滇源和阿子营等街道和社区、村委会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和利用影像图检查,影像图重点检查完全连接和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确定乡级政府驻地和所要检查的村级驻地,判断两个驻地之间的实际建设是否连接、是否有农业用地。最后于10月底在《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完成统计用区划代码操作,并根据我们在城乡划分方案设计、城乡划分任务准备、区划资料维护、城乡属性判断、城乡数据上报等阶段的实际工作情况据实回答城乡划分质量控制问题,数据审核无误后上报至昆明市统计局。

2020年xx区区划变动情况如下:2020年12月23日,xx区召开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成立联盟街道葵花社区居委会、龙泉街道龙江社区居委会和茨坝街道青松路社区居委会。文件资料为xx区人民政府第15-83号常务会议纪要。更新维护后,xx区目前共12个街道办事处,71个社区居委会,32个村委会。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昆明市统计局对我区辖区内部分重点企业6月份数据增幅异常而要求进行查询的通知,xx区统计局于7月7日至10日对辖区内的7家重点规模以上工业和限额以上批零企业进行数据核查。

为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可靠,我局由法规科和业务科工业、商业专业人员组织核查小组,对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部、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俊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云南远安昆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2家限额以上批零企业开展数据核查。

通过核查,6家企业均无任何数据质量问题,数据增幅异常属正常情况,企业也对6月份数据增幅异常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我局已将核查情况书面报送昆明市统计局。

此次核查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核查这种方式加大对企业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时刻提醒企业不能触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这根红线,不虚报、瞒报、漏报数据,一定要确保出口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统计法律法规。要加强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和法治学习,全年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在学习记录本上有2次以上的法治内容学习。开展好法治专题学习活动、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全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二是全面落实“双普法”工作机制。根据“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同步形成统计机构“双普法”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全局各部门更好地完成组织、协调、指导、督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学习管理责任。业务科室强化对统计对象的尊法、守法管理责任,在日常统计工作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法规科组织好普法活动和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工作。

三是促进“法律六进”、“法律九进”活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法律九进”的深刻内涵,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不同实际,不同需求,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局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挖掘统计管理对象法治宣传品牌,突出创新,进一步增强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统计水平。

四是依托法治平台,提高法治宣传感染力。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参加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和全民普法考试。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力度,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统计服务对象,开展相应的法治宣传活动,把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氛围营造得更加浓厚。

五是“以案释法”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全局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掌握统计工作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邀请法治专家学者、统计法治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等法治人才,通过举办法治讲座、送法进统计机构、送法进服务对象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解疑释惑。

六是法治宣传与统计执法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序推进统计法治创建活动的新路子、新视角,促进法治宣传与统计执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有机结合,实现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动态管理,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将统计工作置于法治框架下。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文件精神,结合文化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社会管理四大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规范文化类政府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管理,对全年度制定的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对发文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做好全省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更新和维护工作。

20xx年,我局全面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文化市场稳定。一是推进日常巡查排查。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8次,出动检查人员148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07家次。开展文化市场涉恶犯罪线索排查行动4次,排查经营单位125家次。开展文物专项检查11次,检查各类文保单位184家次。全年共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38件。二是创新“双随机”工作。召开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启动仪式,联合区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发挥部门合力,全力肃清文化市场。全年组织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行动44次,包括本部门40次及跨部门4次,随机抽查文化经营单位178家。三是实行行业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发展,确保在平安、文明、卫生等各大创建工作中不失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文化市场推行分类规范化建设,实行块状分割,制订管理手册,打造示范模板,成效显著。

为扩大普法宣传效应,我局在做好日常巡查实地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开展了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普法宣传短片。在区城北商业中心电子大屏幕定期播放文化市场宣传短片;借助电影下乡活动,在影片下方滚动播放“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等宣传标语;邀请我区“法治上虞”栏目组,对我区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拍摄、采访执法人员,制成专栏,在上虞电台播放。二是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4月22日,xx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信义广场隆重举行,参加活动多达400余人。活动现场,100名学生代表签名承诺购买正版读物,发放绿书签1000余份,宣传练习册100余本。现场布置了版权保护宣传、文化创意示范、法律咨询服务、优秀读物展销和非法出版物展示六个展览区,共大家观看学习。三是文化市场宣传走进基层。8月24日,走进陈溪乡虹溪村,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活动,向村民群众讲解“扫黄打非”知识和文物保护要点,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手册和文物保护宣传册300余份。9月27日,大队执法人员走进丁宅乡学校,举办了“绿书签”讲座活动,200余名丁宅中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活动中共向师生分发绿色阅读、呵护未成年人及“绿书签”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此外还组织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和考试优良率均达到100%。

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振干部精气神,抓实工作不松劲,抓深工作创新高,利用周一晚夜学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提升干部整体素质;严格请销假制度,设纪律检查专员负责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督促检查,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队员参加xx市综合执法技能比武。为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三名骨干队员参加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充分的学习准备和过硬的基本技能,最终上虞取得了团体第一、个人第一“双第一”的好成绩,继续保持了全市执法业务能力领先地位。三是按季度开展业务研讨会。举行季度案卷评析会,评析行政处罚案卷,及时纠正案卷错误;学习办案新规则新思路,探讨执法办案疑难,分析文化市场发展新动态,随时把握执法脉动,按季提升执法本领。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法规规章按时出台。201x年,我市严格按照法规制定程序,完成了第二批法规--《泰州市绿化条例》、《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制定目标。市有关部门按照《201x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规章制定工作,《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泰州市低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管理办法》5部政府规章以及《泰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11部政府规范性文件顺利出台。所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向省政府进行了报备。

2、部门文件各具成效。201x年,市政府收到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市(区)报备规范性文件14件,组织法律专家文件点评会2次,积极参加省政府文件点评活动。通过审查,梳理出一批成效明显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如:市教育局制定《201x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学生管理提供依据;市质监局修订了《泰州市企业质量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落实企业质量责任;市卫计委制定《泰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配送管理办法》等文件,保证公共医疗资源的公益性。

3、清理评估同步推进。市政府统一部署,编委办配合协调,法制办全程督导,市住建局、经信委、商务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照《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抓紧落实,一批与“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等改革目标不相符合的文件得到清理,形成了655项文件清理清单,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清理任务。全年共对《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等5部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形成文件评估报告,为后期修订完善奠定基础。

乡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关于开展全县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金委办发〔2010〕2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讨论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结合执法人员的具体职权,组织参加执法培训,做到了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率达100%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清理未及时验证执法人员1名。重点抓好了计生委托执法工作的开展,大力开展计生政策宣传。按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综合执法资格考试,两人取得综合执法证。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通过电话、网络和新闻媒体,切实做好对重大违法行为的报道与追踪,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事项,切实做到了“有诉必查、查必到底”,努力规范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年未发生因具体行政行为被起诉的案件。五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按要求开展依法治县示范创建、法律七进和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法治社区书记推荐。及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和各类方案、报表、总结。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是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远性工作。面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高、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我县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行动,号召全县上下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与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制定印发了《xx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各镇、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对省市下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行逐一梳理,认真研究,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镇和部门,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县政府法制办每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研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推进不力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机构运转更高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1x年5月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揭牌,下设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门91项行政许可事项顺利集中过渡,按照“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的工作模式,实现了许可服务不断档不掉线、“一枚印章管审批”的目标。截止201x年12月31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对外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570件,其中,市场准入类事项办结5888件,投资建设类事项办结1682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泰州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和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全部出台,综合执法局挂牌运行。

2、审批流程更快捷。201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行政审批制度“3550”改革举措,即“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我市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3550”改革目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持续升高。开办企业中的银行开户环节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提速85%;不动产登记首次实行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实现“一次取号、一份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缴费、一窗出证”;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采用“大数据o2o审图新模式”,施工图审查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位居领先水平。

3、政务服务更全面。201x年8月,我市本级机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率已达到100%,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80%目标。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本级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改进,为建成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一体化“一张网”联动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出台了《不见面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行“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审批服务”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占比达86%,超额完成了省定的80%目标。“店小二”包办帮办服务力度持续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工业企业“两证补办”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化。

统计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统计法治工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力推进一流法治机关建设,我局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统计建设的领导,将依法行政和法治统计建设列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一是根据《xx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估标准操作规程》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并印发了《xx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估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深统办〔2020〕69号)和《xx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深统通〔2020〕28号),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重点工作和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提出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召开统计法治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传达中央有关文件和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对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经前期充分酝酿,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xx实际,率先在全省出台市级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市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措施、分工方案和组织保障,并明确统计工作由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分管。

(二)《xx经济特区条例(修订草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审议。《xx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在市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调研论证,已经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贯彻了中央新要求,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统一部署的成果体现。修订草案还坚持了问题导向的思路,直面统计工作的痛点和难点,包括重大统计数据公布、统计单个个体资料保护、统计数据共享、政府统计代理、民间统计组织等问题,都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同时,充分考虑社会的期盼和要求,积极体现统计创新和服务意识,对社会和民众最关注的统计热点问题进行了具体研究。目前,《条例(修订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制定及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解读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局的规范性文件为制定布置年定报统计制度通知,遵照国家、省统计局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xx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经我局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且分别在我局门户网站和xx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登《xx市统计局关于征求〈布置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已反馈。于2020年12月6日我局以深统函〔2020〕418号文报请法制办审查,经法制办审查同意后以深统规〔2020〕1号文印发各有关单位执行,并于2020年12月13日在《xx市人民政府公报》第50期(总第1082期)上发布。二是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按照《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内部管理规范要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核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9份规范性文件,并登记造册汇总报送法制办。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解读机制。我局建立了重大规范性文件解读机制,对今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同步开展解读工作,对制发背景、主要内容、热点问题等予以详细说明。四是就法制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办法(草稿、征求意见稿)等40余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工作建议,不断提高我市法规制度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细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一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二是认真梳理,评估分析,对现有的统计行政职权权责清单以及简政放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规范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职权其他服务事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依法管理审批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并按要求在我局官网公示。

乡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对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建设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是改造服务平台。拆除便民服务中心柜台上方影响沟通交流的不锈钢防护栏,拉近服务窗口和办事群众的距离。二是优化窗口设置。根据xx镇历年业务办理情况,优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布局,设综合窗口1个,设单列窗口5个,重新选派工作人员,调剂性能好的办公设备供服务窗口使用,提高中心业务承载能力。三是拓宽服务功能。全面梳理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常办事项,将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乡建设、民政、推进城乡一体化、党员服务等6大类28项业务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派驻人员充分授权,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能办事、办成事。

(二)全面推进网络理政。坚持上网访民意、下网解民忧,加强与群众、企业沟通交流,截止目前规范处理各类网络理政问题87件。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讨论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四)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孙成兴、崔忠兴、李琼等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性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的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制度,督促顾问工作开展,确保了未发生因行政决策失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统计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继续大力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一流法治机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保障依法统计、依法行政,我局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培训。一是举办统计法治培训班。2020年10月,市、区统计局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共60余人参加法治培训,不仅对《宪法》、《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经济普查条例》进行了解读及要义讲解,还对统计执法进行了培训,详细讲解统计执法检查程序、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以及各专业主要统计指标执法检查方法,切实提高我市统计执法骨干执法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检查的利剑作用。二是邀请专家学者来局开展培训。局党组2020年第10期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邀请了xx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邹平学作题为“走进新时代的中国宪法”专题辅导,解读宪法修正案及其重要意义。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和《规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讨论,班子成员首先做到知法守法敬法。四是推动《意见》、《办法》和《规定》纳入市委、市府常委会议学习内容,确保市委市政府领导熟知《意见》、《办法》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有关统计违法党政同责的内容,确保《办法》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五是深入基层开展统计人员培训。以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和专题业务培训会议为平台,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企业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

(二)创新形式开展学法普法活动。2020年,在制定《xx市统计局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基础上,我们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到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大课堂等多种新形式,把统计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把普法与统计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分解任务,围绕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不断推进和完善统计法律告知书制度,进一步明确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统计资料的种类、时间、方式以及权利义务责任。二是向各处(专业办)室、中心发放《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精心组建普法宣讲队伍,利用年、定报及走访调研企业机会,把统计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调查全过程。四是结合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向社会大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系列活动。于12月1日开始在全市集中开展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为宣传活动主题,以《宪法》、《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增强宪法意识,加快建设法治统计。从12月1日起至12月10日每天利用“xx统计”官网(内外网)、微博、微信、公众关注号推广宣传“宪法”、“统计法”有关条文及“法治宣传用语”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法制宣传环保袋、统计法规教育宣传资料等宣传品5000余份;12月7日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队赴坪山区,参与联合开展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三)规范法制机构人员,认真履行统计管理职责。一是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目前我局按照编制要求设立法规与监督检查处(包括统计执法稽查办),共有4名专职人员和2名统计助理,较好地完成了统计法治工作任务。二是严格管理、审批统计调查项目,保障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统计调查制度的同时,依法管理、审批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2020年度,累计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10项,并按要求在我局网站定期公布。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年报、定报统计制度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要求,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认真布置并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年、定报统计制度,逐步完善专业统计制度与企业一套表制度的衔接问题,确保联网直报上报率及统计数据质量。四是按时提交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局积极响应,认真梳理和总结,向市政府提交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同时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统计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2020年5月,我局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执法检查,以“四上”企业单位名录库为基础,涵盖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对象,随机抽取2个区4个街道2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重点了解投资项目概况、查看企业统计台账、原始凭证,核查2020年、2020年本年完成投资额等重要指标。经核查,现场核查笔录认定统计数据与相关凭证相符,结论客观、公正,个别项目报多或者报少的原因经合理解释及补证资料说明后,获得检查组成员认可,误差率均在统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报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推进落实以案释法,组织开展案例汇编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提升统计执法水平,结合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围绕建立统计行政执法案例库、统计执法案例选择标准、报送、论证及甄选方式、指导案例原则等重要内容,严格制定了《xx市统计局以案释法工作方案》,同时为不断探索创新统计执法工作,局执法办对各区统计执法部门办结的具有示范性、典型性、针对性的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收集、分类、筛选,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同的进行整理、归类、汇总,深刻剖析,提出措施,并形成有针对性、科学性、指导性的分析材料及执法稽查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三)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按照市府办、政务办的工作要求,结合省统计局及我市权责清单系统有关数据,梳理了19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包括15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针对梳理事项,完善填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流程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权力来源、实施主体性质、处罚行为种类幅度等7个要素内容,不断完善、修改要素内容,进行自查整改,按时保质地完成“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

(四)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市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为坚决遏制“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全市全面整合和健全统计执法队伍基础上,充实更新完善了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目前,市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人员有16人,基本能够保证统计执法能力在新形势下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二是组织统计执法证报考工作。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申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启动了相应工作,对全市需申领统计执法证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共14人,其中市统计局5人,各区统计局9人,并报送省局参加考试,其中10人通过考试,考试合格率达71.4%,名列全省前茅。三是围绕统计执法重点工作,结合当前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市局执法办派人多次在经济普查清查培训会、经济普查方案培训会,对普查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