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优质17篇)

时间:2023-12-16 18:44:20 作者:BW笔侠

活动方案的评估是对活动效果和目标达成情况的总结和反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活动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以下是由本站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2019年金秋助学。

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我局贫困职工子弟解决就学资金困难、实现上大学梦想,省地质工会与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

由省地质工会牵头,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爱心捐资10万元,资助2019年新考入大学的我局贫困职工子弟就学。

1、资助对象:2019年考入全日制二本以上大学的品学兼优、家庭比较贫困的职工子弟(以大学正式录取。

通知书。

为准),包括:(1)特困职工子女(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或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边缘);(2)残疾学生或孤儿;(3)待岗、单亲困难职工子女;(4)老、弱、病、残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的困难职工子女。

同等条件下烈军属子女优先。

考取军事院校及国家实行免费教育,以及获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类似捐助的学生,不作为此次爱心活动资助对象。

2、资助名额及标准:在全局新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弟中遴选贫困生20名,按照每位贫困生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1、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家长于8月10日前到省地质工会或局属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2019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金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单位(居委会)开具。

贫困证明。

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或身份证以及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调查核实。局属各单位工会对申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家庭情况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集中审核。省地质工会对收集到的贫困生资料进行综合审查,研究确定候选资助名单。

4、进行公示。各单位工会将资助名单以适当方式(如张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5、统一发放。8月下旬举行“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1、各单位工会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帮扶档案。于8月20日前将《2019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申请表》和《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上报地质工会。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将本次活动与全局其他“金秋助学”活动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要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也要避免重复资助。由局行政资助对象、局党委组织部扶助的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和省总扶助的对象等需在《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中说明。

3、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的积极意义,宣传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道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重点宣传他们克服困难、勤学上进的良好风貌,争取更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关心和帮助贫困大学生群体。

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同时,结合2019年市慈善助学金发放方案,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市本级工会系统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9年参加中考、高考,当年被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2、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二)受助条件:

1、2019年已列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

2、今年考取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的特困职工子女和去年被慈善助学的对象,今年仍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民政办申请慈善助学金,市总不再安排助学。

各级工会要对在档的困难职工子女进行排查,将其中相对比较困难的学生列为助学对象。为避免重复救助,严禁将已申请其它渠道助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列入上报对象。

符合“金秋助学”的对象,填写嘉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专项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入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经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初审,逐级复核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审批。

1、“金秋助学”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8月下旬,市总对符合助学的对象进行助学金发放,发放形式另行通知。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xx大和中国工会xx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19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19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县总工会,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各直管单位工会:

“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015。

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

2000。

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附件1、2、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站再次进行公示(。

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

第二十一届。

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一)申报程序。

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

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

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

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

提供。

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

提供。

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

提供。

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

提供。

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

提供。

医院出院。

小结。

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

提供。

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一)加强组织。

领导。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

精心。

策划助学。

方案。

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

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报分二批进行,各单位8月20日前报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材料。

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话)。

xx市总工会。

20xx。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委(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开发区工委、国电xx毛尖水电有限公司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脱困工作,县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二十一届),为做好这项惠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市总工会庆工发〔20xx〕71号要求,在做好20xx年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的同时,实施工会“金牌蓝领计划”和“圆梦计划”,并对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中(含职高)的进行助学救助。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5、困难农民工本人考取大专以上院校(包括各类成人教育)。

家庭人均收入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资助:

1、职工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

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1、市总工会分配我县救助名额4名[大学生2名,“金牌蓝领”(大专职业院校)10名、“圆梦计划”9名、高中生(含职高)10名]。“金牌蓝领计划”、高中生(含职高)由县教育工会安排上报,“圆梦计划”由县总直接上报市总进行救助。

资助标准为:大学生救助、“金牌蓝领计划”每人4000元整,高中生(含职高)救助、“圆梦计划”每人20xx元。

2、县总工会“金秋助学”(二本以上)资助标准为每人20xx元。资助对象符合本通知中第一条1-4款。

今年的助学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到9月0日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日。

2、申报阶段:大学生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4日;“金牌蓝领计划”和高中生(含职高)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18日;“圆梦计划”救助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日。

3、资助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2日至9月0日。

4、逾期不予申报救助。

1、各乡镇工会上报名额见附(附1)。

2、各基层工会根据摸底情况向县总上报符合救助条的考取本科以上的困难大学生,据实申报。

3、对县总工会有下派干部的榜镇羊河村、青天乡道义村困难户家庭考取专科以上的大学生实施救助(不占其乡镇名额)。

1、《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由县总工会统一提供);

3、省总工会印制的《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附);

4、岳西县困难职工申报表(附4);

5、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6、考生的分数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和考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提供低保证复印(近期已年检)的低保户家庭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本人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如本人的会员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加盖公的证明)。

1、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附6);

2、《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网络打印版);

3、往年享受助学救助的证明材料(各基层工会组织出具);

4、20xx-20xx学年学习成绩单;

5、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身份证复印;

6、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1、搞好调查摸底。各基层工会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今年高考、中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申报条的逐一核实登记,摸清学生的人数、考试成绩和考取院校等情况;告知申请助学资助的家长不可多部门申报,以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各基层工会对上报的救助人员必须逐一核实,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各单位确定受救助的对象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收齐并签字盖上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

3、抓好规范建档。要按照“先建档、再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对今年申请助学救助的困难家庭,必须严格按标准建档、经县总审核上报市总审批后及时录入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对不建档的不予救助。

4、规范发放程序。按照全总、省总关于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采取打卡(存折)发放资助款,要求每个建档家长提供准确农村商业银行帐号。

参加20xx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三台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一)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二)父母双亡的孤儿。

(三)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四)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学生。

(五)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家庭子女。

(六)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政策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生育的女孩对象。

(七)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创新帮扶工作品牌,发挥工会帮扶资金的最大效能,真正为特困职工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金秋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宝总工发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xx年全县工会"金秋爱心助学"活动通知如下:

从8月初开始,到9月10日结束。

1、普惠性帮扶对象是户籍在xx县、且在xx地区上学,建立了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国家统一招生的被一、二、三批本科及大学专科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家庭子女。

2、一次性帮扶对象必须是考入高等院校的一本学生,并且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在多年开展"金秋爱心助学"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金求爱心助学"之"杨帆计划".计划分为普惠性帮扶和一次性帮扶。普惠性帮扶是对在困难职工帮扶档案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助学帮扶。对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积极争取省、市一次性帮扶及精准帮扶,一次性帮扶5000元。

1、普惠性帮扶:符合帮扶条件的工会组织关系在本县的困难企业职工,携带子女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困难申请等到所在企业工会领取xx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补助申报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见附件一、附件二),如实填写,在申报表上粘贴照片,单位工会初审张榜公布,父母双方单位在困难申请、申报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按隶属关系由所在镇工会或工委审查。困难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工会录入本单位电子档案系统,纸质档案随其他资料一并由基层工会于8月20日前上报县总工会审定。农民工子女在户籍所在地镇工会领取"金秋助学"申请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提供所需资料、证明交予镇工会审定,统一上报县总工会。

2、一次性帮扶:帮扶对象的.证明材料除上述普惠性帮扶要求的资料外还需单位公示照片和报告表、《xx省总工会"金秋爱心助学"之"杨帆计划"活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三)。请务必于8月8日前报县总工会。

3、对已获得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资助的,县总工会不再救助。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xxxx市总工会xx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拓展我市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国际旅游岛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子女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帮扶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帮扶对象。

今年工会帮扶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

1、必须为已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或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依档帮扶。

2、被xxxx年大专以上普通高校录取的;资助过的目前仍困难的往届高校在校生;。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必须具有一年以上进城务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4、企事业单位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330元,不超过30%)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自然灾害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工会会员子女,且已录入临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5、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得再享受本年度工会金秋助学资助。

(二)救助标准。

在助学资金发放标准上,对被xxxx年大专以上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每名资助5000元;对往年资助过现今仍然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名资助2000元。

三、活动时间。

四、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条件的,由特困、困难工会会员本人向本级工会提出申请,并详细填写“xxxx市工会xx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并附有学生录取通知书和单位证明,往届回访的必须填写金秋助学回访登记表,同时提供学生的相关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盖章和工会主席签名。基层工会要通过家访调查核实情况,并将申请金秋助学的对象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一周,确定无误后再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二)各级工会要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查上报,携带以下材料:1、“xxxx市工会xxxx金秋助学申请表”(一式二份)、2、子女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未收到通知书的,需打印网上录取信息和准考证、报考卡)、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所在单位开具的困难职工证明,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第一页(贴有本人照片)复印件;5、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子女和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病历证明、残疾证明等到市工会帮扶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申报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8月底发放助学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金秋助学”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特成立“金秋助学”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xxxx(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xxx(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xxxx(市总工会副主席)同志担任,成员由xxxx(市总工会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xxxx(市总工会副主任科员、组宣部部长)、xxx(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xxx(市总工会帮扶中心主任)、xxxx(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xxxx(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部长)等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林青同志兼任,负责协调此次活动资料的发放、回收、核查、公示(电视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活动要求。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入档、归档、回访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档施助。确保顺利完成工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制订方案,落实责任。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原则上,工会组织无覆盖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申报。

3、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形式助学帮扶。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

4、各级工会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智力帮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深入报道开展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部办委局工会,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深入开展2017年度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现根据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2017年在xx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市总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

1、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

3、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名额

市总工会拟资助100名,其中各地方总工会分别呈报2名,由市总工会安排资金资助。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

三、资助标准

市总工会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县(市)区总工会资助标准视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标准。

四、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也可由xx市城区的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工会推荐申报。市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数和家庭的困难状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优先给予资助。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时间

拟申请xx市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和主管工会的申报意见、公示公告结果等,家长是农民工的,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2351)。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金秋助学”活动,要把助学活动作为市、县两级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并将助学活动融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中。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借助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工会助学帮扶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农民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2、各级工会要实施信息公开和全程阳光操作。要巩固深化去年市总开展“三千”活动成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要加强助学资金管理,建立财务专项科目,将捐资助学情况实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申请资助的人员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在推荐申报受助学生时,应对其家庭情况充分调查了解,确保受助名额真正用于贫困学生。在此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相关单位及人员市总工会将通报批评。

3、各级工会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各地开展助学活动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各地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对致力于工会爱心助学事业的爱心单位和个人要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助学氛围。

4、各级工会在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时要严格档案管理,以便做到事实清楚、跟踪抽查便捷。要按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6]36号)文件标准建立独立的助学档案。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建档主体、规范建档程序,建全查询使用制度,做好助学档案保密和备案复核工作。对全总新规定中不符合建档条件的一律不准建档资助。

5、各级工会要加强对2016年省总开展“金秋助学圆梦行动”专项资助活动的受助学生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和家庭困难状况,建立专项档案。8月10日前把受助学生上一学年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思想汇报、成绩单等)和寒暑假期间到所在社区或志愿者组织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及新学年助学申请通过帮扶系统上传,同时纸质资料报市总生活保障部审核。

6、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和总结工作。9月10日前应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连同《2017年各县市“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一并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xx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本该喜悦,但对于即将步入大学校门或在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来说,也是最困难的时候,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学费会把一个家庭压得喘不过气。

对此,易门县总工会于每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活动旨在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大学难的问题。为切实落实好“金秋助学”帮扶工作,帮助真正困难的大学生度过难关。龙泉街道工会积极参加由县总工会、工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在县纪委第四纪检组的有效监督下于8月3日―5日,对今年申报的103名“金秋助学”申报对象开展家庭情况实地调查。

为保证调查的质量和进度,调查人员分为两个调查组采取“一问、二查、三核”的方式开展调查,即:询问当事人家庭的成员、收入等实际情况,查阅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向企业或单位工会负责人核实职工工作及家庭情况。

通过为期三天的走访调查,调查组准确掌握了申报对象的实际情况,为下一步评审工作提供了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把“金秋助学”专项资金能真正、全部运用在贫困学生身上。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助力全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让贫困家庭的孩子圆梦大学,共青团xx市委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携手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8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xx市“希望工程青春圆梦”xx精准助学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部署,按照“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为贫困家庭20xx级高考优秀应届毕业生提供助学金,解决他们学费上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走稳入学第一步。

1考取“98”重点大学的学生,每年资助000—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考取“211”重点大学的学生,每年资助2000—4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其他考取一类本科大学的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000元。

1xx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资助发放(8月下旬):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团市委根据捐方意愿,通过银行卡、实地走访、现场仪式等方式发放助学金。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现根据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在xx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市总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

1、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

3、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名额。

市总工会拟资助100名,其中各地方总工会分别呈报2名,由市总工会安排资金资助。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

三、资助标准。

市总工会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县(市)区总工会资助标准视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标准。

四、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也可由xx市城区的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工会推荐申报。市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数和家庭的困难状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优先给予资助。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时间。

拟申请xx市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和主管工会的申报意见、公示公告结果等,家长是农民工的,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2351)。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金秋助学”活动,要把助学活动作为市、县两级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并将助学活动融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中。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借助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工会助学帮扶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农民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2、各级工会要实施信息公开和全程阳光操作。要巩固深化去年市总开展“三千”活动成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要加强助学资金管理,建立财务专项科目,将捐资助学情况实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申请资助的人员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在推荐申报受助学生时,应对其家庭情况充分调查了解,确保受助名额真正用于贫困学生。在此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相关单位及人员市总工会将通报批评。

3、各级工会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各地开展助学活动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各地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对致力于工会爱心助学事业的爱心单位和个人要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助学氛围。

4、各级工会在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时要严格档案管理,以便做到事实清楚、跟踪抽查便捷。要按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36号)文件标准建立独立的助学档案。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建档主体、规范建档程序,建全查询使用制度,做好助学档案保密和备案复核工作。对全总新规定中不符合建档条件的一律不准建档资助。

5、各级工会要加强对省总开展“金秋助学圆梦行动”专项资助活动的受助学生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和家庭困难状况,建立专项档案。8月10日前把受助学生上一学年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思想汇报、成绩单等)和寒暑假期间到所在社区或志愿者组织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及新学年助学申请通过帮扶系统上传,同时纸质资料报市总生活保障部审核。

6、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和总结工作。9月10日前应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连同《20各县市“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一并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今年在我县参加高考,具有我镇户籍,被大学专科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救助:

(一)享受农村低保,是工会会员的在职困难职工子女。

(二)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加入工会组织,农村贫困户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三)民政、教育、扶贫等政府主要助学体系尚未覆盖到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四)在工会帮扶系统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所有需救助对象的单位必须是按期交纳会费的成员单位;完成新建工会组织任务;完成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办理了互助保险业务。父母一方是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不予救助。已获得政府及有关组织救助的,县总工会不再重复救助。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通过金秋助学活动,帮助贫困职工子弟解决就学资金困难、实现上大学梦想。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活动方案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015年“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2015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为进一步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创新发展,全面深化助学、助能、助志、助业“四助”全程助学模式,进一步履行好工会帮扶服务职工的职责,省总工会今年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认真总结过去几年来助学活动的经验和不足,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增强助学帮扶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1.提前摸底调查。利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筛选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严格按照“六清”标准(家庭困难状况清、家庭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录取入学学费清、助学愿望清、就业意向清)进行分组走访,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的上学和就业情况。特别是2014年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各级工会要提早进行摸底统计,为今年顺利谋划、推进“金秋助学”有关活动提供有力依据。

2.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工会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金秋助学”活动专题调研,为期一个月,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做法、经验和体会,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市为单位形成调研报告,以此推动“金秋助学”这项工会品牌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请各市于6月16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填写上报《2014年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汇总表》;于6月20日前完成调研报告,并报省总保障部。

1.扩大救助范围。

(1)当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和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在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2)当年参加高考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2014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3)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2.提升救助标准。

(1)当年考入本专科院校的救助标准为大学本科不低于3000元、大专(含高职)不低于2000元、中专不低于1000元;对特困单亲家庭子女,应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2)自愿在承担2014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助学金。

(3)对已在上述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以及正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救助标准由各市各单位工会结合实际确定。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各级地方工会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同时要从工会经费中逐年增加“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爱心”企事业单位踊跃捐款助学,可按照“谁筹集、谁管理、谁使用、专款专用、项目化运作”的原则筹措捐款,力争每年每个设区市动员不少于20家企业,每个县动员不少于3家企业设立“金秋助学”(助学育才)资金(基金、奖学金等),资金可由本企业支配使用或明确特定救助群体,由工会组织具体运作,也可以交由市、县总工会统筹使用。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受助学生结成帮扶对子,给予困难学生持续性助学救助。

1.健全“金秋助学”专门档案。各级工会要将历年“金秋助学”的受助学生本人情况和救助信息建档,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同时配合省总今年启动实施的“助学育才计划”,从寒门学子中遴选品学兼优者进行建档管理,提供从入学救助到就业帮扶的全程重点帮扶服务,同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建立长期救助服务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2.健全“金秋助学”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要健全完善“金秋助学”联谊制度,建立联系卡制度,完善各项活动制度,强化对寒门学子的精神引导和素质培养。市级工会要建立联谊会,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都要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通过开展座谈会、联谊会、社会实践、主题夏(冬)令营、志愿者服务等特色活动,加强与受助学生的长期联系,注重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受助学生健康阳光、自信自强的精神品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建立健全“金秋助学”助业基地。全面深化链条式全程助学活动,在助学基础上,要着力在助能、助志尤其是助业上下功夫。各地工会要借鉴石家庄等市建立助业基地的经验,积极引导有社会责任感企业提供实习、见习及就业岗位,今年每个市要至少联系5家以上爱心企业签订助业协议或建立助业基地,帮助寒门学子早日成才、早日实现就业,帮助家庭早日脱困。

要注重选树、培养过硬典型,各地各单位都要树立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受助学生的励志典型、助学与助业相衔接的典型、捐资助学单位的爱心典型、组织活动有声有色的工会典型等各类典型,并认真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超前谋划,制定好宣传方案,加大对“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借助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介,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金秋助学”活动品牌效应及社会影响力,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金秋助学”活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工会要及时向省总报送“金秋助学”活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救助工作结束后,各级工会须填写《2014年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情况汇总表》、《2014年在校生救助情况汇总表》,9月5日前向省总保障部上报《2014年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和“金秋助学”活动总结。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的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己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广泛开展以“奉献爱心、关爱困难学子”为主题“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特困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助学时间:

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和特困单亲家庭子女。

(三)助学范围:

县总工会资助范围原则上为困难工会会员家庭子女;社会捐资、单位筹资范围,可放宽至非会员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

(四)助学程序:

1、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对照助学范围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工会初步认定后,提供如下相关材料:填写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准考证》及复印件、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困难原因证明材料等;申请人患大病的附大病证明复印件一份。

2、基层工会初审后,应指导困难职工填写《2012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报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然后由上级主管工会把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3、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办公会审定后进行救助。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6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对象的情况摸底工作,在8月10日前将整理好的材料上报到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0日——8月20日,期间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第三阶段为讨论、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讨论、审批、核定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三、助学活动相关要求。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多方协调,落实政策。各级工会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充分发挥政府助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等政策,促进助学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享受到政策优惠。

5、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6、强化宣传,弘扬爱心。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在社会大力宣传金秋助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助学先进典型,宣传助学感人事迹。如:家庭困难、品学兼优、学有所成的学子以及长期坚持、无私奉献、关爱学子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通过宣传,激发更多学子“为中华之崛起”而刻苦学习,动员全社会关注困难学生,形成全社会广泛积极助学的良好社会风气。

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争取所在单位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对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其它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农民工家庭子女予以资助。要对今年的“金秋助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务请于9月1日前将本级工会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总结材料按时报送县总工会。

社区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校在编在职(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子女,20xx年参加高考,并被国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1.“‘祝学’·启航”活动。

学校工会给所有助学对象每人发放一个行李箱,祝愿莘莘学子在求学的道路上扬帆启航、追逐梦想。

各级工会组织为助学对象中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子女入学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资助,助力学子圆大学梦想,成为有用之才。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教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帮扶资助:

1.已在我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经学校组织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者;

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入学学费者;

3.有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基层工会要将“金秋助学”两项活动内容在本单位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摸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子女录取信息,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做好条件审核工作,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认真上报相关材料。

1.报送材料:河南大学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子女高考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中教职工本人及子女相关信息复印件;河南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2.报送要求:各基层工会于8月7日—9月15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

3.校工会审验材料后,向教职工本人或子女发放行李箱;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通知教职工本人领取帮扶资金。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7月15日,市总工会正式启动2016年度“金秋助学”活动。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首次将“二本c类学生”列入资助对象范畴,对2016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认定的一本、二本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进行资助。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帮助解决好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为:2016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认定的一本、二本院校录取的,成功录入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和与企业建立一年以上劳动关系、加入工会组织,且符合困难职工标准的困难农民工家庭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受助对象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2016年度《特困职工证》、《低保证》的困难职工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线30%以内)的困难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2015年5月以来医药费支出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收入总和的困难职工家庭;因职工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在2015年5月以来遭遇突发事件、重大意外伤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为困难职工范围: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仅由于下岗失业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拥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拥有2套以上家庭自有住房的;下岗后自谋职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30%以上,无其他致困原因的。另外,对口升学、军事院校、国防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以及其他免费师范生不在资助范围。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我局贫困职工子弟解决就学资金困难、实现上大学梦想,省地质工会与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

由省地质工会牵头,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爱心捐资10万元,资助20xx年新考入大学的我局贫困职工子弟就学。

同等条件下烈军属子女优先。

考取军事院校及国家实行免费教育,以及获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类似捐助的学生,不作为此次爱心活动资助对象。

2、资助名额及标准:在全局新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弟中遴选贫困生20名,按照每位贫困生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1、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家长于8月10日前到省地质工会或局属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金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单位(居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或身份证以及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调查核实。局属各单位工会对申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家庭情况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集中审核。省地质工会对收集到的贫困生资料进行综合审查,研究确定候选资助名单。

4、进行公示。各单位工会将资助名单以适当方式(如张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5、统一发放。8月下旬举行“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1、各单位工会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帮扶档案。于8月20日前将《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申请表》和《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上报地质工会。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将本次活动与全局其他“金秋助学”活动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要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也要避免重复资助。由局行政资助对象、局党委组织部扶助的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和省总扶助的对象等需在《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中说明。

3、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的积极意义,宣传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道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重点宣传他们克服困难、勤学上进的良好风貌,争取更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关心和帮助贫困大学生群体。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附件:《xx省地矿局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申请表》。

《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资助的就读高中(含职业中专)、应届和往届大学生,资助对象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其家长所在单位为区属建会企事业单位。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三)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四)遭受天灾人祸等突发性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五)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资助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子女。有困难学生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资助。已得到社会其他资助的,工会将不再重复资助。

“金秋助学”活动从xx月xx日开始,到xx月底前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审查上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区总调查审批阶段;xx月底前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一)做好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档案。

各级工会接到通知后,要尽快摸清本地区、本单位20xx年参加高考的和就读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的具体情况,要一个不漏上门走访,做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清、困难状况清,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待助档案。对曾获得工会资助的往届学生,要搞好跟踪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尽力帮其完成学业。

(二)整合助学资源,丰富助学内容。

各级工会要将摸底调查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的支持。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的资助。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困难职工献爱心,主动与教育、民政、慈善机构、新闻单位等联合开展助学活动,扩大助学范围。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帮困助学机制,积极推动整合各方面助学力量,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与区总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方式进行资助。要利用自身组织健全、联系社会广泛的优势,引导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特困职工子女献爱心。通过帮扶中心职业介绍平台,积极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三)加大助学力度,打造助学品牌。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的良好氛围,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四)严把审核关口,明确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申请助学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审核,条件符合者要张贴到本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急需资助的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执行实名制,被资助对象要符合规定手续。区总工会将对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虚报困难、瞒报收入等情况的,不予助学,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各镇、办总工会,局(办)、区直单位工会于xx月xx日前,将《20xx年应届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表》、《往年接受市总或区总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调查表》和《接受高中教育的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区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表格填写要保证准确、完备,漏填或错填一律无效。20xx年考入高校、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在校学生证明。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

地址:xx。

金秋助学圆梦活动方案

各县总工会,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各直管单位工会: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解决就学难问题,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15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2000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一)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和县总工会、含山县总工会、当涂县总工会根据《xx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报分二批进行,各单位8月20日前报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材料。

根据省总权益保障部要求,各单位8月31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助学活动相关统计表和总结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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