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写人全文(通用16篇)

时间:2024-02-23 04:46:06 作者:GZ才子

优秀作文是用文字打造美丽的艺术品,为读者带来视觉和心灵的双重享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些优秀作文的实例,欣赏其中的优点和亮点。

写人高一作文

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他妈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他妈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他妈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他妈,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写人高一作文

此生,我想要做一个温暖的女子,清淡如水,明媚如花。

我要做一个自然美的女子,不求高贵华丽,更不要浓妆艳抹,只求简单舒适。不管心情如何,绝不会让自己颓废,每天都要干净整洁,即使不化妆也能大方得体。

我要做一个坦然的女子,诚实善良,不要伪装。对朋友真诚对待,和对手以实力相争。笑就尽情开怀;哭就嚎啕彻底;赢要光明正大;输就心服口服。

我要做一个坚强的女子,独立自主,坚韧勇敢。面对困境,或许害怕,或许失败,但绝不逃避;面对感情,或许不舍,或许无奈,但绝不纠缠;面对未来,或许无助,或许迷茫,但绝不依赖。

我要做一个简单的女子,平淡朴实,开心自然。不要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不多说无谓的闲言碎语,尽可能的不去缅怀往事,慎重真心的去爱一个人,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我要做一个淡然的女子,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更不强求;偶尔脆弱,但一般坚强;偶尔任性,但一般理智。善待自己,相信他人。绝不小肚鸡肠,争强好胜。

我要做一个健康的女子,注重身体,爱惜自己。经常运动,多看好书,保持身体和心理都不生病。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拿伤害自己作为条件,越没有人爱,没有人怜惜,就要越爱惜自己。

我要做一个爱笑的女子,要用眼睛去微笑,用心去感受生活中那些微小的幸福。不管如何失望也不会让自己绝望,始终保持微笑,始终坚信上帝是偏爱有笑容的孩子的,始终相信微笑会带给我希望。

我要做一个专一的女子,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爱上了,就一心一意,即使知道除了他之外还会出现更优秀的人,也绝不贪心,溺水三千,只取一瓢,坚定地用一颗心,去温暖另一颗心。

我要做一个聪慧的女子,收敛锋芒,虚怀若谷。学会在调皮时装傻,懂得适时的退让与宽容;尊重感情,珍惜缘分。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从容自若的去面对生活。

我要做一个幸福的女子,认真的生活,少一点幻想。寻找一个笑容干净的男子,然后爱上他,对他撒娇任性,也对他温柔体贴。偶尔吵闹,偶尔冷战,但绝不会丢下彼此,约定好相濡以沫,厮守一生。

我不是一个细腻多情的女子,永远学不会精致华丽的生活。我只想,活的比夏天还要温暖。

高一:沈楠钧

写人高一作文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中国,他就是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中国》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中国,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写人高一作文

她的笑容很美,可我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笑了,有的也只是微微一笑。

她是我奶奶,长得微胖,身材刚刚合适,再多点就显得臃肿,少点又觉得过瘦。我家在农村,我从小就在奶奶怀里成长,和奶奶的关系就像多年的好友,不会有谁牵绊着谁的路,由于我和奶奶的特殊关系,以至于我特别喜爱奶奶,就连爷爷和我的关系都没这么好。从小,奶奶就是我朋友兼任老师,在家就是朋友,去读书之前奶奶就会教育我忍,所以我很听奶奶的话。

奶奶特别爱我,什么都向着我,小时候和二姐争抢东西,最后总会落入我的手里,而二姐总会说奶奶重男轻女,奶奶听了也只是笑笑便过去了;被雨淋湿了,奶奶会皱着眉头给我找来衣服,叫我快点穿上,若动作慢了,还会被骂,然后奶奶便把我湿透的衣服拿去洗了;感冒了,奶奶会嘲讽我几句,说“叫你穿衣服你不穿衣,现在着凉了吧,活该”但说归说,奶奶的动作可不慢,快速将治感冒的药准备好,给我驱寒,治病。当时的我还会不情不愿的反驳几句,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挺暖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从当初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长成了一名少年,班级在一年又一年上升,阶段也在不断变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现在长大了,奶奶不再限制我的行动,我在家里呆着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少,我收到的奶奶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便渐渐的淡忘了。

时光荏苒,学习的时间若光,眨眼便过去多日,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又是半月未回家,我的心是激动的,我想,家人也在盼望着我回去吧!坐上回家的班车,思绪已回到了家中,到家时,竟不知下车,差点错过了我最爱的家。车在家门前停下的,但奶奶却站立在家门口等我,世界仿佛只剩下了她的身影,她接过我的书包便进了屋,而我却站在原地,想了良久,终于进屋。或许是“太久”没见到我,奶奶对我嘘寒问暖,虽然我只是随意的应付着,但脸上挂着的笑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暖意。

太久没有认真观察她了,头顶的发丝都已全白了,满脸的黄褐斑是岁月留下的伤痕;额间的皱纹是时光留下的足迹;身体的病痛是为我门操劳而留下的暗疾。

她老了,那位已被我忽略的她已经老了。

写人高一作文

《西游记》对我国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的历史起源应该是玄奘西游。书中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成就正果的故事。

一直以来,每位读者对西游记的评价不一,有人这与唐玄奘坚定不移的执念和信仰,有人爱好与猪八戒的呆头呆脑憨态可掬。有人嘉赏于沙僧的任劳任怨。我更喜欢孙悟空的知恩图报全始全终。

孙悟空本是花果山石崩裂所生,乃天生缔造,集天地之造化,日月之精华。通身的金毛,当属猴族第一美男子。

他在这部剧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当属《猴王初问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

这只小小的灵猴刚刚来到世上的时候,像极了刚出生的婴儿。无知懵懂,却又对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探究和好奇。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干当上了猴族的王。

因为担心自己和子孙后代最终逃不过死亡,所以决定漂洋过海寻师学道。后因为勤奋刻苦得到了师尊的山尽的真传,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虽然拥有了足以自保的能力,但是却因为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其为人处世,听信弱肉强食的误导变得狂妄自大故而屡犯天规。在一次又一次的欺压之下奋力反抗,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救起。

他的这一段经历,就好像一个初到世间懵懂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父无母又无人教养他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一心以为有了傲世天下的本领便可以强者为尊狂悖自大。后来,唐僧的出现我想对他来说应该是亦师亦父吧,虽然唐僧每次他做错事都对他念紧箍咒。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是为了不让他误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否则,以他那高傲的性子即便头上顶着金箍也不会就这样妥协,并且全始全终。

虽然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他却比人有情有义,虽然张狂任性,却依然明辨是非坦坦荡荡。

所以,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这只猴子。喜欢他胆大心细,喜欢他勤奋刻苦,喜欢他明辨是非,喜欢他敢爱敢恨,喜欢他有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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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总是毫不留情地在每一位老人身上留下沧桑的痕迹,偶然在街上看到那些风烛残年,被岁月积淀的老人就会感叹岁月仍然时光老去。在去年冬日所见的一位老人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落日余晖笼罩的他乡,我们见到了一位老人。老人戴着一顶破棉帽,露在帽沿处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身上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打满五颜六色补丁的棉大褂。下面还有黑色的裤子遮住了那双棉靴子的一半。老人看起来很瘦,全身没有多少肉,像老了的鱼鹰,腰上插着旱烟。走近一看,老人了全国很高,优惠的脸上布满皱纹,下线的眼窝里藏着黑褐色的眼眸。那皱纹使他的脸像榆树皮一样粗糙,估计已经是悬车之年了吧。

老人面前摆着一个摊位上面放着盛大的咸菜炒瓜子,果干,我和母亲走上前去买了点咸菜和果干。在等车之余,与老人闲谈起来,老人利索的将几包吃装进了袋子里,笑着和我们说:“这些都是我们自家弄的,纯天然的,孩子们都不在家里,就剩我和老伴,就快冬天了,地里没啥活,孩子们都不容易啊每年在外赖死累活,家里还有我们两个,不容易啊!”我听了,不由得很难过,我也感到了老人深深的愧疚以及力不从心的无奈。

深秋的寒风从背后吹来。我姐把我身体开始颤抖。老人看见了,拿起来一件军大衣,递给我,微笑着说:“孩子穿上吧!”我看到笑容,将老人脸上的皱纹挤成一团。我笑着从他手上接过那件看起来很新的军大衣披在了身上。我看到了老人的手,手背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联着,手上一层层的老茧,老人的每根指头都伸不直,看起来像树皮做的小耙子。老人又开始说“这件军大衣是大孙子的,这是大孙子军大衣中最新的一件。嫂子说给我保暖我一直也没舍得穿。”老人憨厚地笑了,我心里一震,“想想我孙子能当军人守卫国家,拿着枪保卫边疆,我心里就一阵开心!”老人又笑了,我从他脸上看到了欣慰,自豪,不言而喻的兴奋。

离开时,我感谢了那位老爷爷。坐在车上,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由得使我想了很多。

我会永远记得那位淳朴善良,乐于助人,关心孩子,勤劳肯干,自食其力,热爱祖国的老人,永远敬佩这样看似平凡却有无数优点的人。

老人留不住青春的容颜,但是每一位老人可以善良开朗,拥有我美好的闪光点,老人也并不平凡。

写人高一作文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20年,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10年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年人物作文高一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写作是一项复杂的活动,需要多种能力的综合,很多学生在写作上存在困难,而议论文写作对于学生来说难度更大,作文能力一般的学生对议论文的写作尤其困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描写人物的作文高一600字大全,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们家庭成员,各有各的特点,就如同动物一样,各有各的本领,给家庭生活带来了无限的乐趣,也让我的成长幸福、丰富、快乐。

麻雀——妈妈。

我妈是个“唠叨王”,唠叨起来不得了啦!那架势真如同“和尚念经”。

“起床啦!起床啦!今天也要按照计划表上的做,数学题、看书、暑假作业,还要背单词,别浪费这黄金时间了!快起来……”毫无疑问,又是“麻雀妈妈”在“叽叽喳喳”了,连暑假也不放过。妈妈见我不起来,便皱紧眉头,开始放大招,一边摇着我,一边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快点!去做暑假作业……”迫于“麻雀嘴”的威力,我只能束手就擒!但也多亏了这麻雀妈妈,才让我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蜜蜂——爷爷。

爷爷可是我们家最勤劳的人了,我们的家务活几乎全被他承包了。

绵羊——爸爸。

我们家的爸爸性格温柔随和,平易近人,每天笑眯眯的,深受小孩子们的喜爱。

有一次,我忐忑不安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想到那份考砸的试卷,我十分失落、难受,也有些害怕。“我回来了。”我垂头丧气地走进屋里,爸爸仿佛有“读心术”一样,便对我说:“考砸了?”我点了点头,爸爸温柔地说:“没事,下次努力考好呀!相信你自己,下次考试加油哦!”听着爸爸温柔的话语,我感到十分开心,多亏了爸爸这如绵羊般柔软的安慰,让我更快乐的成长。

这就是我的动物之家,有爱唠叨的妈妈,勤劳的爷爷,温柔的爸爸和可爱的我,才让我们这个“动物之家”更温馨、快乐。

秋风萧瑟,万簌俱静。月光下,独自一人仰望天空,即使您如流星般,在历史的长河中,一划而过,但您瞬间所绽放的光芒足以让世人怀念!

在秦晋围郑的紧张时刻,是您凭三寸不烂之舌,不负众望,挽救了处于危难之中的郑国。您是凤毛麟角,让多少人记住了您遗留青史的名字-烛之武!

当秦晋围郑。兵临城下之时。您,一个默默无闻的“弼马温”,被佚之狐推荐给郑伯,当郑伯来请求您的帮助之时,您的一句“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矣,”饱含了多少的牢骚与不甘!是啊,逝者如斯,可是人的一世是短暂的,人的青春就更为短暂而易逝,人的青春是何等的宝贵啊!可是您没有因为这个小事而怨天尤人,您识大体顾大局,危难之时毅然接受了这个特殊而艰巨的使命!只身一人,夜缒而出。

您,作为一个养马的小小官员,却对秦晋的历史了如指掌,对秦国国君的性格了解得如此透彻,句句打动穆公之心,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不但佩服您那令人惊叹的综合分析能力,更是佩服您心中那股强烈的爱国情怀!

可以试想,作为一个养马的小小官员的您,能审时度势,能对国家的大事了解得如此深透,能对国与国之间的利弊关系分析得如此令人折服,实在是了不起。我想,您这么一位老人家这些年来是如何熬过来的?是顶着炎日酷暑在冥思苦想?是忍受着那刺骨的寒风在焚膏继晷?不,我想您那么多年来付出的远远不至于这些。是比这更艰辛十倍?还是一百倍?我真不能想象!

曾经有那么一种说法,不要惊讶于昙花一现的绚丽与芬芳,因为它曾经为了这沁人心脾而默默付出了许多代价;不要惊叹于别人辉煌的一刻,因为他曾经为了那成功的一刻,不知走了多少泥路翻了多少大山!所以,我们也不必惊讶于烛之武取得胜利的那一刻,他曾为此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挫折!他令世人所怀念是应该的!

依旧独自一人仰望星空,那璨烂的星空中您是最明亮的一颗!即使火星西沉,时光不可逆转,但您划过长空时瞬间所绽放的光和热,会让世人铭记!让我永远怀念。

您的光,您的热,将成为我心中的烙印,我永远怀念您!

要说起兄弟来,这对兄弟可是独一无二的。

这俩娃,哥哥11岁,弟弟3岁,年龄相差挺大,你可不要对他俩有希望,只要这对兄弟玩儿起来能把一个房子给“拆”了。

弟弟长得不算太高,额头上有一个美人尖(哥哥传给弟弟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还是哥哥传给弟弟的)。

哥哥不高不矮,头发很浓。

“呜呜——哈哈——”你听着幽灵般的哭声和这惊天动地的笑声,来自于这对兄弟,如果想知道为什么,那你就去问他俩的性格吧!

哥哥呢?一个词,开朗。

哦,忘了说事情,如想知,听我说。

中午,哥哥正在看一部电影叫《圆梦巨人》,而弟弟想看《瑞奇宝宝》,正当他们争斗的时候,正到了电影高潮,弟弟刚好看到了,哈哈大笑起来。你看这“风暴”就这样结束了,这对兄弟离得快,合得也快。

弟弟属猴儿,哥哥属牛。俗话说“家中无老牛,猴子称大王”,只要哥哥不在家,弟弟就开始“横行霸道”了。

这不哥哥到院子里玩,妈妈在房间里睡觉,而弟弟已经“不见踪影”。原来他已经“攻破了哥哥的“城门”到里边“杀人放火”起来,不一会儿,哥哥的“城都””成了“老母鸡窝”,弟弟“血洗城都”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不用想,弟弟肯定要挨打了。

他俩玩起来“天摇地动”,整个“世界不得安宁”。

“哈哈哈哈……”你听着魔鬼般的笑声,这两兄弟又开始大战了。哥哥把枕头放在床上围成一个圈,当成自己的领地,弟弟也一样,他们有时用玩具枪来攻击,有时用手榴弹“炸”掉对方的领地……玩得甭提有多开心了。

这对兄弟就是王鹏龙和王鹏冉,一对独一无二的兄弟。

高雨轩和李梓鸿是一对兄弟。别看他俩姓不同,他们关系可好着呢!这友谊都能叫“刎颈之交”了。

平时,这两个“淘气包”总是无拘无束地玩玩玩,一不小心就闯了大祸,你如果以为他们会乖乖地承认错误,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看到自己闯祸了,早就逃之夭夭了,并且打死也不会承认错误。所以他们还叫“灾星兄弟”。

高雨轩和李梓鸿又在房间里玩,但是厨房里飘来浓浓的香味吸引了他们,他们悄悄过去看。

“哇!是烤鸡翅!我的最爱!”高雨轩高兴地大声说。

高雨轩的老妈过来严肃地对他们说:“这是留着中午吃的,现在可不能吃!”

“好吧。”他们垂头丧气的出去了。

过了一会,她有事儿走了,高雨轩兴高采烈地说:“我们去偷吃一点吧!”李梓鸿兴奋地说“好啊!”他们走到放鸡翅的盘子前,立刻吃了起来,一眨眼,盘子里空空如也了。真是两个“馋猫”。

还有最有趣的一件事,让我来给你讲讲吧。

一个星期二的晚上,他们一家围在一起,高雨轩的老妈提议,让大家来表演,大家都双手赞成。

大家演了很多节目,最后是高雨轩的老爸当武松,高雨轩和李梓鸿两人扮演老虎,接下来表演节目《武松打虎》。

突然,不知从哪冒出“武松”,走路摇摇晃晃的,真像个醉汉。可“老虎”还没出来,大家转头一看,两只“凶猛”的“老虎”蹦蹦跳跳地出来了,嘴里还唱着歌:“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把“武松”都笑得直不起腰了,大家笑得前仰后合,有人笑得都喘不过气来了。大家都沉浸在欢乐的海洋之中。

这就是搞笑兄弟俩,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有趣事儿真是装了一箱又一箱,以后我再讲给你们听吧,你一定会乐得合不拢嘴!

一双圆溜溜、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高耸的鼻子,一张樱桃小嘴!美吧,这就是我的姐姐。

姐姐有不少优点,就是爱美爱得太过头了。

记得那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准备去商场购物。出发前,姐姐把我拉到房间。她打开衣柜门,花花绿绿的衣服立即展此刻我眼前!姐姐指着衣服,叫我帮她挑一间最美的出来!快要出发了,我哪还有心思帮她挑呢?我随便指了一间深红色的连衣裙给姐姐看。姐姐换上那间深红连衣裙,在镜子前仔细打量了一番。我认为穿衣服这关过了,不料姐姐忽然皱起眉头,说:“不行!这裙子色彩使我显得有点老!务必得换一件!“说完,姐姐亲自上马,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粉红连衣裙。穿上它,姐姐在镜子前转了几个圈,满意地笑了,自言自语道:“穿上粉红色连衣裙的滋味真不赖!够浪漫!”我松了一口气,最后过关了!

我叫姐姐快走啦,但是她还走到梳妆柜前,拿起香水往身上喷了喷,再不慌不忙地把头发梳好,拿出昨日刚买的发夹装饰上去,前后左右都看了一遍,姐姐才离开梳妆柜往外走。就在那快要走出房间时,姐姐猛地转过头,说:“我仿佛还没洗洗面奶阿!”我赶紧撒谎:“不!姐姐,你这天有洗过阿!你忘了?”“我记起来了!还没有!你想害我呀!”姐姐大声地冲我喊道。我心想:这下至少要再等十几分钟了!

爱美之心人人皆有!但是,姐姐,你那爱美的心理太强烈了!

写人高一作文

不知什么时候,天竟有些冷。我披上一件外套,才发现窗外的天空笼上了一层阴霾,雨声飘进屋子里。

雨,像无数条银丝从天空垂下来,交织出模糊的记忆,淅淅沥沥的雨声也屏蔽了杂音,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世了的爷爷。

爷爷很瘦,他的颧骨高高突起,眼睛深陷进眼眶里,闪着浑浊的微光,他的眼神里透着他的朴实、波澜不惊,谁看了都觉得心里踏实。爷爷的脸上有许多皱纹,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满脸的皱纹也像在“说话”。别看爷爷平时驼着背,不怎么说话,可他一在大街上走路来,就精神百倍像在跑一样。他最爱在家周边的街上转来转去。每次爷爷从外面回来,我都会高兴而期待地跑去迎接他,就为了看看爷爷手上又有什么买回来的好东西。爷爷的手布满了老茧,显示着他那大半辈子的农民生活中的艰辛。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爷爷的手就是一个百宝箱,总是有惊喜出现。

爷爷很干练,我小学的时候,上下学都是他接送的。跟着他走路,我就安心,不会怕周围陌生的世界,走起来也特别快。可爷爷不管我走多快,始终在我旁边,将幼小的我庇护在他宽大的“翅膀”下。在下雨的时候,他打着伞和我一起走,我却顽皮的打闹,跑来跑去。爷爷为了我不被淋湿,只顾把伞撑在我头上,自己却被雨淋湿了个透。爷爷是棵老树,他努力伸出枝桠,只为了保护我这一心向外的小鸟,无论风吹雨打,电闪雷鸣。

可是病魔无情,一个月的时间,一位健康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爷爷安静地在医院里走了,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有亲人的失声痛哭。爷爷在住院的时候叮嘱过妈妈,要我好好学习。爷爷去世的消息,想把尖刀猛地在我心头扎了一下,我的泪水划过脸颊,打湿了枕头,我的心还在颤抖着,脑海里全是爷爷的事。梦里,我梦见放学了,爷爷仍旧像以往那样站在学校后门,高高地抬起头,在学生群中寻找着我,他的心紧绷着,直到我出现。

我又走在从前的上学路上,感觉自己还是以前的小孩,在爷爷的陪同下走路,我习惯地扭过头,想着爷爷会在旁边,却只有陌生的路人。

雨还在下,打湿了树,打湿了脸颊,也打湿了雨幕中那温馨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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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悲风秋画扇”。若一切只若初见,便不会有那么多羁绊,那么多牵挂、那么多不舍。时间如白马过隙,她出现在我的人生中,而现在却悄然离去。

狂风在窗外呼啸,叶子沙沙哗哗。躺在床上,望着这即将陪伴我高中生涯的宿舍,却无由地生出一股悲哀与无力。一切还是如此清晰,犹记得我与她的初次相遇。

那也是一个雨天。却不是现在的风雨协奏曲。只是淅淅沥沥的雨滴滴答答。我拖沓着步子走在陌生的街道上。好像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与父母争执,争执不过便离家出走。身无长物。我定定地站在路上,无处所去。

一个着急的步伐走去,忽地却又折了回来。——“同桌,你怎么在这里?”——“我也不知道。”

就是这样,她把我在大街上捡了回来。她把她稍稍瘦弱的肩膀借着我哭了一路。

她将她的衣服借给了我换洗。去到她的家:墙壁、地板是水泥的,家里虽然干净却很小,只有一个小厨房,三间小房间——小得摆了一张床后都已经显得太拥挤。只有一把小椅子。她叫我坐下。

“我家很小吧。平时都是我一个人住,我爸妈在离这里比较远的地方工作。这里房租比较便宜……”我怯怯地听着。“回家么?”我摇头。

晚上,忽然下起了大雨。嗒嗒的雨声打在窗户上,雨丝有些飘进来。她熟练地将一张张废纸折好塞在窗缝边。关掉灯,漆黑一片。“我怕。”“没事,我会保护你的。”

那夜那刻那一句,我仍然记在心中。“我怕。”我呢喃着。可这次,却不再有你的回应。泪落:心,好难受。“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叮。下课。我走去食堂的路上。清风拂面,后面的人跑到前面,前面的人跑到更前面。很快,只剩下我一个依旧走在路上。

落日、清风。一样的天,一样的时间,不一样的确是你不再拉着我的手跑在那路上,然后一路催促我快点再快点。这落日,寄托了我太多的回忆,也寄托了太多我对你的依赖。只知道,在那风中,有些湿了眼。

我一口一口吃着眼前的饭。我习惯性地挑出番茄还有青瓜。却才发现,那个喜欢吃番茄和青瓜的人已经不在。抿着唇,嘈杂的人声中却带来了我无限的伤怀:

曾几何时,有那么一个人在我面前谈天谈地谈梦想。罗里吧嗦地叫我吃多点,高兴了在我面前大笑,甚至把饭喷到我的餐盘里;难过了,拉着我,坐在看的到落日的窗边,什么都不说。她家很穷,但是她却用她暑假打工的钱买了我心爱的风铃;她好像一无所有,但是她却用她真挚的笑容让我不再难过;她不漂亮,却散发着光芒。她也有缺点:她从来不买超过三十的衣服,她从来不买零食,她成绩很差……想着想着,泪滴在饭上,我大口地吞下饭——你说,不许我浪费,那是用辛苦种出来的。

于是,在那个有人欢喜有人愁的夏天。她没有参加中考——她并没有证件。于是,她就这样去工作了——去一个工厂里七点上班,十二点下班,一个小时十二块。我读书时,她在工作;我睡觉时,她在工作;我吃着东西时,她在工作。

其实,她只比我大一年零一个月三天。

教我如何不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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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还未听见保洁工人扫地的声音,他已经起了床,准备出门。

妈妈不止一次告诉过他,家里的钱足够用,不需要捡拾外面的废品。可他始终早起,始终捡拾废品,就如母亲从未对他说过这番话一样。

一次,在上学路上看见他,见他的目光迅速地来回扫查,仿佛自己仍然是当年的士兵,正扫着地雷。他看准了一个地方,小心地踱步过去,试探性地伸出手,身子一点一点往前探去,手指伸直。我朝他的目光看去,是一个被扔在草丛中的塑料瓶,树枝将瓶子死死扣在草丛里,似母亲护着她的乳儿,决不让别人夺走。

他站在草丛的边缘,仍卖力地向前倾,他扶着自己的腰,眼里有坚定的目光。这目光如此犀利,与我平时所见到的迷离的,浑浊的目光截然不同。

忽然想起爸爸曾说过,爷爷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一个人上街卖杂货,偶尔还收卖废品,日子过得十分艰辛,后来当了兵,也只是图个饱饭。爷爷每天清晨早起拾废品已成为一个习惯,他是三十年代的缩影,他仍活在自己的时代,与我们早已没有了共同话题。

爷爷终于够到了那只包有红色包皮的瓶子,他拍拍瓶子上的泥土,放进了自己准备好的麻袋里,继续向前踱步。他没有看见我,在他眼里,只有瓶子。他活在自己的时代,不需要别人评价,他知道,我们不理解他的时代。

放学回到家,听到妈妈唠叨:“今天小李问我最近生活是不是不景气,又看见我们家老爷子到公园拾废品……”我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如果爷爷一样静默,别人不理解,说多也没有意义。

是开门声,爷爷回来了。我瞥见他裤脚上的泥土,他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裤脚上的污迹,只是转身,蹒跚走进房间,那只手依然扶着腰。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看见平日摆放整齐的储钱罐今日却有一点乱,我一边摆放整齐一边不耐烦地喊:“妈,别动我的东西行不行?”

“我什么时候进过你房间啊?自己弄乱了别推到我身上。还有,脚上的泥跺干净了才进门,下午打扫是你房间门口全是泥印子。”

果然,地上仍有剩下未扫的泥,打开钱罐,里面多了几张五角一毛。

爷爷就是这样,总是默不作声,他的感情与他的时代融合在一起,只有走进他的时代,才能发现他的内心也是火热的。他默默做着许多事情,不会告诉你。当你发现这些的时候,他仍在前面慢慢踱步,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爷爷就是我们家的怪人,他不善于言语,只管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当他的子女希望他能多享乐,少到外面“工作”时,他会一声不响地看着你,第二天仍去“工作”,他坚持的路,连奶奶都无法使他回头。爷爷这一辈子都在劳动,因此他的气色总比邻居家的爷爷好得多。

在那个奇怪的时代,他们有一条奇怪的原则:只有劳动才不会饿死。爷爷一定是他们中最奇怪的那个人,当大部分同龄人都忘记这奇怪的原则时,爷爷一个人仍在这条路上行走,尽管双眼已经混浊,但他仍不紧不慢地前进,他走在通往那个时代的路,背影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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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舅舅相貌平平,头发刷子般直竖着,小眼睛,高鼻梁,脸上总是泛着油光。

我的舅舅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一天不干上几杯就浑身不自在。平时,家人聚在一起吃饭,他要么吃肉,要么喝酒,是个十足的“酒鬼”。他酒量特别大,连干几杯都是小意思。因此,他交了许多酒肉朋友。

有一次,他神秘兮兮地跟我的母亲打电话:“我告诉你件事,发大财!”接着嘀咕着那海市蜃楼般的发财大计。我的母亲还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并告诉他那都是骗人的,不能信。舅舅还想再劝劝,母亲转移了话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他的一个酒肉朋友怂恿他。母亲又急又气,随后告诉他:不要交那些无意义的朋友,天上才不会掉馅饼。但舅舅依然和那些酒肉朋友混在一起。

我的舅舅还有一大爱好:抽烟。他经常一个人在阳台上、公园里抽烟。我和我的母亲常劝他戒烟,毕竟抽烟对身体不好,容易得病。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常常在母亲不在的时候抽烟。

那天,舅舅骑自行车带我出去游玩。我当时不懂事,总把脚摆来摆去,结果右脚一不小心卡在车轮里了。那疼就像有一团火在我脚踝里烧,我忍不住叫起来。舅舅也伤得不轻——他因自行车突然停而向前倒去,肩膀上青了一块。舅舅皱着眉咧着嘴,马上爬起来,咬紧牙关,抱着我去了医院,听到医生说我的伤不要紧,他才去处理了自己的伤口。回到家后,还照常给我们做了饭菜,我看着舅舅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心里暖暖的。

现在,我的舅舅是一名大厨,十分勤快。每天起早贪黑,工作勤奋,并且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他也会抽空看一看书,给自己充充电。我的舅舅虽然有一些缺点,但他是个坚强而且善良的人。

其实每个人都不够完美,只要努力上进,诚实善良,就值得别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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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看到那本有折角、扉页上写满东西的物理书时,我便想起了存在于我记忆深处的“侯哥”——我初中的物理老师。

初见他,是在课堂上。依稀记得那是七月流火之时,天气一点点变化了,听说换物理老师了,我恭恭敬敬地将崭新的物理书放在课桌左上方。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等待着:“要是新来的老师和上次的老师一样该怎么办?”环顾四周,竟有人比我还紧张,做着一个祈祷的手势,喃喃地说:“上帝啊!麻烦您老人家给我们一个好的物理老师吧!”

我相信,若真有上帝的话,那么他一定听到了。“侯哥”果真是一个好老师。

正当我望着物理书发呆时,一阵脚步靠近了,全班一下安静了。新老师来了!抬头,只见台上的老师放下物理书,“咳”的一声,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我是你们的新物理老师。”听完这话,同学们从这平淡无奇的自我介绍中判断出了这个物理老师必定是索然无味的,一时间不免伤感了许多。但他突然再次开腔了:“孔子说: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孟子说:孔子说得对。同学们,一定要午睡啊!从今以后,你们就是我的‘猴子猴孙’,我就是你们的‘侯哥’!”同学们就像在炎热的夏天中被泼了一盆凉水般,打了个激灵,纷纷开始打量这个“口出狂言”的老师。笑声在教室里弥漫开来。

只见他穿了一件绿色的logo衫,戴着有着春天颜色的帽子,一条写着“superme”的裤子在他身上正好合身,“一身绿”在他身上青春逼人。再看看他的五官,面临秃顶的头发被帽子盖住,浓眉大眼,长得好像蜡笔小新,仔细想想他却不过26左右而已。

他听见我们的揶揄声,吼了一句:“‘信侯哥,得永生!’以后这就是咱们学物理的口号了!”我慌忙地拿出笔,把这句话写在物理书上。

这便是初见。

在领略了他无比另类但却符合潮流的开场白后,我们班掀起了一阵“物理热”也就不难理解了。他讲课形象,简单易懂,让我们全班都为物理而疯狂——他是唯一一个在家长会上教室里站满学生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被我们逼着抢占别人课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在秋游春游时被我们疯狂偷拍的老师……而此时,我的物理书上又多了一句话:“不想学好物理的学生,不是好学生。”

时之沙在手指间飞快流逝。快中考了,我们占用侯哥的时间也越来越多,大家都很舍不得侯哥的。

在最后一节物理课上,教室里安静至极,鸦雀无声,有些人甚至红了眼圈,哽咽着等待侯哥说话,可他却没有一个音节吐出。这样的沉默,大家心知肚明,算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吧。回想与侯哥的欢乐时光,教室里的沉默被“呜呜”声打破了。在下课铃响时,侯哥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一句话:“太悲伤的时候,是无法流泪的。”我默默地拿出笔,在物理书扉页仅留的空白处写了一句“我们会一直记得你的”。

这便是最后一节物理课。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侯哥。

回忆是通往过去的桥,怀念一个人,也可以不流泪不悲伤。我望着书本上“物理”二字,微笑着悠悠地在心里说:“嗯,我一定会记得你的,侯哥。”既然无法回到原点,倒不如再见。

嗯,侯哥,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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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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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端正地坐在钢琴前,不知疲倦地演奏着、修改着同一首曲子,仿佛沉浸在我们的世界里,不可自拔。“雨桐,你把《肖邦训练曲》再完整地弹一遍。”老师走过来,皱着眉头说。她无任何怨言,为着我们的梦想,动作优美地把修长的双手请放在琴键上,微闭双眸。指尖触碰到琴键的瞬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了,都在听,都在认真的倾听,那美妙的声音。一个个跳动的音符从敲打的琴弦上滑落,一段段让人难忘的音乐从琴键上跃出,飘散在四周的空气中。一曲终,围在她身边由于美妙的音乐而来观看的观众纷纷给予她最热烈的掌声。我不禁感叹:“弹得真好啊!真期望我也有一天能制造出这么美丽的音乐。”她的妈妈神色骄傲,却很谦虚地说:“还不是她每天都在练,才有这样的水平。阿姨相信你将来假如勤训练,也会这么好的。”老师皱着的眉头松开了,眼角有几丝皱纹,认可地笑了。

我后来得知,她今年8岁,每天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睡觉,练琴时间高达8小时!是什么动力支持她去做?是她的梦想,为了能在下学期能考去武汉音乐学院。她在练琴的时候,碰到一点错误就会反反复复地训练个十几二十遍;她不像其他孩子一样,一下课就到处走,而是静静地坐在钢琴前,拿出琴谱,翻到上课时老师说的那个有错误的乐章,一遍又一遍地训练。

这样坚持不懈地努力,终于有了回报。那年,她得到了自身梦寐以求的通知书;那年,她追到了我们的梦想,开始自身更高梦想的追求;那年,她9岁。

当思绪回到目前,回到琴谱上一个个跳动的音符。我在想,假如,我也像她这般努力我离我的梦想还远吗?可是,没有假如,只有努力。

追梦女孩——雨桐,你的身影慢慢地会在我的记忆里消去,但是我会记着那次你的演奏,我会永远记着,属于你的称号——追梦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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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没有豪华的大房子,也没有限量款的轿车,更没有过百万的人民币,但是我家里有个捣蛋鬼,他就是我天真活泼的弟弟。

我的弟弟只有三岁,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圆溜溜的,红红的小脸蛋像熟透的苹果,一笑起来还有两个小小的酒窝,一张红樱桃似的小嘴里整天吊一个奶瓶,谁要是碰一下他的奶瓶,他就会边跺一下脚,边大叫一声,以示不满。

弟弟不懂事,还特别顽皮,也就是因为他,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一天晚饭后,我们全家人有说有笑的坐在一起看电视,一个不注意,弟弟竟用脚踢着爷爷下午刚买的西瓜玩,那西瓜像哪吒的风火轮一样,滚动的速度极快,弟弟也躺在地上跟着滚动,大家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弟弟,而他却向我们嘻嘻笑着,一点也不知道疼;过了一会,奶奶趴在沙发上让爷爷给她的腰拔罐,弟弟却当奶奶是一匹马,在奶奶的背上威武的骑着,还像骑马的人一样打奶奶的__股,我把他抱下来,并严肃的对他说:“不许上去!哼!”而他却不依不饶还要上,奶奶眼珠子一转,不理他和爷爷到里屋去了,他竟哭的稀里哗啦的,泪水如大雨一样倾盆而下。看到他那个样子大家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还有一天妈妈要去看病,让我看着弟弟。我一直陪他玩,直到玩的精疲力尽,我就打了个小小的瞌睡。一觉醒来,家里像是被打劫一样,盘子、碗、脸盆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妈妈上午买的鸡蛋也被弟弟捉迷藏似的丢的到处都是,爷爷的烟灰缸里还躺着两个打碎了的鸡蛋,而弟弟正挥舞着小勺子忙得不亦乐乎。我怒气冲天的对他喊到:"你在干嘛?快别弄了!”弟弟却奶声奶气的说:“姐姐,我在炒鸡蛋呢!”我听了是又好气又好笑,结果,妈妈回来,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我没有看好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捣蛋鬼弟弟,既调皮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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