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写人高一写人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5 00:27:13 作者:文锋

优秀作文是通过对事物深入的观察和思考而产生的,它既给人以启发,又能够表达作者独特的感悟和理解。希望这些优秀作文范文能够激发大家对写作的热情和创作的渴望。

写人高一作文

是她曾经告诉我“人”这个字写起来只有一撇一捺,但是做起来确是难。是她在我努力的做一个人的时候告诉我做人的必备条件,那就是“德”,她曾告诉我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唯一能把人区别开的不是金钱和权利,不是家庭背景和学历大小,而是“德”,如果一个人没有“德”的话那么这个人就禽兽不如。

是她曾经为了一个孩子东奔西走,为了她曾经付出了很多很多,在孩子叛逆的时期,而她却选择了忍受,也许这是她的这种伟大而又错误的溺爱,是这个孩子明白了她对他的那种爱。“爱”这个词她告诉那个孩子爱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一个字一个词,而是去用心感受,最后她让那个孩子学会了怎样去爱,也让他学会了人间的种种。

她,是一个平凡的她,在中国137053.69万人中的最普通最渺小的她。她,虽然长相并不算出众,也没有豪华的房屋、汽车,也没有丰富的文化。可是在生命的旅途中,赐予了新的生命,是她用她的爱撑起了一个家庭,是她遭受了旁人的各种白眼和嘲讽,使他的孩子像大棚里的鲜花无忧的成长。她,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她,她——就是我的母亲。

母亲,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数不清的辛酸和汗水,当我还是叛逆时期的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愿和她在一起,我嫌她唠叨,我嫌她烦,当有一天母亲独自一人在做饭,因为随着我的长大而她逐渐衰老的缘故,她的后背也累出了毛病,我看到她遍做饭边捶后背时,我那颗已经结了冰的心骤然融化了,为了母亲我的眼眶有了些湿热,我从没看到过母亲在我面前说过她后背疼,以后的我逐渐的明白了母亲的苦。

母亲的苦是为了我,有一次母亲在谈话时说出了,只要我过的比她好再苦她都觉得值,这句话让我彻夜难眠,从此我没有了小叛逆,没有了嫌弃母亲,因为母亲为我苦,为我累,我想爱你在长大了我要让母亲懂得,她当初受的苦于累是值得的,我不希望让母亲为我伤心。

可惜时光不能倒转,那么我会在你有生之年去呵护你,不会再让你劳累,我不会嫌弃你。

她,——是我的母亲!

写人高一作文

清晨,还未听见保洁工人扫地的声音,他已经起了床,准备出门。

妈妈不止一次告诉过他,家里的钱足够用,不需要捡拾外面的废品。可他始终早起,始终捡拾废品,就如母亲从未对他说过这番话一样。

一次,在上学路上看见他,见他的目光迅速地来回扫查,仿佛自己仍然是当年的士兵,正扫着地雷。他看准了一个地方,小心地踱步过去,试探性地伸出手,身子一点一点往前探去,手指伸直。我朝他的目光看去,是一个被扔在草丛中的塑料瓶,树枝将瓶子死死扣在草丛里,似母亲护着她的乳儿,决不让别人夺走。

他站在草丛的边缘,仍卖力地向前倾,他扶着自己的腰,眼里有坚定的目光。这目光如此犀利,与我平时所见到的迷离的,浑浊的目光截然不同。

忽然想起爸爸曾说过,爷爷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一个人上街卖杂货,偶尔还收卖废品,日子过得十分艰辛,后来当了兵,也只是图个饱饭。爷爷每天清晨早起拾废品已成为一个习惯,他是三十年代的缩影,他仍活在自己的时代,与我们早已没有了共同话题。

爷爷终于够到了那只包有红色包皮的瓶子,他拍拍瓶子上的泥土,放进了自己准备好的麻袋里,继续向前踱步。他没有看见我,在他眼里,只有瓶子。他活在自己的时代,不需要别人评价,他知道,我们不理解他的时代。

放学回到家,听到妈妈唠叨:“今天小李问我最近生活是不是不景气,又看见我们家老爷子到公园拾废品……”我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如果爷爷一样静默,别人不理解,说多也没有意义。

是开门声,爷爷回来了。我瞥见他裤脚上的泥土,他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裤脚上的污迹,只是转身,蹒跚走进房间,那只手依然扶着腰。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看见平日摆放整齐的储钱罐今日却有一点乱,我一边摆放整齐一边不耐烦地喊:“妈,别动我的东西行不行?”

“我什么时候进过你房间啊?自己弄乱了别推到我身上。还有,脚上的泥跺干净了才进门,下午打扫是你房间门口全是泥印子。”

果然,地上仍有剩下未扫的泥,打开钱罐,里面多了几张五角一毛。

爷爷就是这样,总是默不作声,他的感情与他的时代融合在一起,只有走进他的时代,才能发现他的内心也是火热的。他默默做着许多事情,不会告诉你。当你发现这些的时候,他仍在前面慢慢踱步,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爷爷就是我们家的怪人,他不善于言语,只管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当他的子女希望他能多享乐,少到外面“工作”时,他会一声不响地看着你,第二天仍去“工作”,他坚持的路,连奶奶都无法使他回头。爷爷这一辈子都在劳动,因此他的气色总比邻居家的爷爷好得多。

在那个奇怪的时代,他们有一条奇怪的原则:只有劳动才不会饿死。爷爷一定是他们中最奇怪的那个人,当大部分同龄人都忘记这奇怪的原则时,爷爷一个人仍在这条路上行走,尽管双眼已经混浊,但他仍不紧不慢地前进,他走在通往那个时代的路,背影渐行渐远。

写人高一作文

有些话说出口的时候,我们总以为一定能做到,有些事刚行动的时候我们总以为不会后悔。事到临头才发现,最初的坚持到现在原来这么难。于是我们开始后悔。总有那么一些些事情,坚持了却又放弃。放弃了才来后悔。最后的最后,我们都说如果能够重来一次,我一定不会重复当初的错误。其实并没有什么如果当初,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总是留下大大小小的遗憾。

人生就像一张考卷,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选择题。就像考试的时候,一个问题就有abcd四个不同的答案,但是有些事情却只有一个正确但是有些事情却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如果我们选不到那个正确的答案就是总会为某一次错过或者过错,而感到遗憾。但有些遗憾只是一时,有些遗憾却可能相伴终生。

时间这条狗拼命啃食它的肉骨头。在成长这条路上磕磕绊绊,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无法忘记,总有那么一件事让你耿耿于怀。姑母远去上海进行化疗,那时候她应该是觉得自己精神不错,有被治愈的希望。因为还没有看到表哥成家立业,所以不甘心就这样给自己留下遗憾。就瞒着我们众人再一次去了上海,却不料情况日趋恶化。那天,工作空余时间打了电话给姑父问姑母情况有没有好一点。姑父说还是老样子,没多大起色。

于是我提出视频聊天想要看看姑母和她说说话,奈何手机不给力连不上网,我有些着急又有些懊恼。本想着等下班之后立马去换个新手机之后再和姑母视频,哪知道,就是这一次的错过,再一次见面我们竟已经生死相隔。那时候,我和表哥一起跪在她的灵前。表哥哽咽着说:为什么你连见我最后一面都等不及?我当时想到视屏未果的那件事,满心的遗憾和悔恨:为什么我没有再努力努力争取早点买手机,为什么当时没有坐在电脑前?后来很长时间,我想起这件事都恨不得砸烂那个破手机或者甩我自己一巴掌。我恨手机装备差,也恨自己没有把握住和姑母见最后一面的机会。但是,遗憾既成事实,悔恨自责已经失去了意义。

现在,我只希望姑母在另一个世界安乐幸福。而我,会带着姑母对我的爱握紧手心温暖的记忆,像向日葵一样快乐自信的生活。期望,我们能够来世再续今生缘。

写人高一作文

我家没有豪华的大房子,也没有限量款的轿车,更没有过百万的人民币,但是我家里有个捣蛋鬼,他就是我天真活泼的弟弟。

我的弟弟只有三岁,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圆溜溜的,红红的小脸蛋像熟透的苹果,一笑起来还有两个小小的酒窝,一张红樱桃似的小嘴里整天吊一个奶瓶,谁要是碰一下他的奶瓶,他就会边跺一下脚,边大叫一声,以示不满。

弟弟不懂事,还特别顽皮,也就是因为他,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一天晚饭后,我们全家人有说有笑的坐在一起看电视,一个不注意,弟弟竟用脚踢着爷爷下午刚买的西瓜玩,那西瓜像哪吒的风火轮一样,滚动的速度极快,弟弟也躺在地上跟着滚动,大家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弟弟,而他却向我们嘻嘻笑着,一点也不知道疼;过了一会,奶奶趴在沙发上让爷爷给她的腰拔罐,弟弟却当奶奶是一匹马,在奶奶的背上威武的骑着,还像骑马的人一样打奶奶的__股,我把他抱下来,并严肃的对他说:“不许上去!哼!”而他却不依不饶还要上,奶奶眼珠子一转,不理他和爷爷到里屋去了,他竟哭的稀里哗啦的,泪水如大雨一样倾盆而下。看到他那个样子大家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还有一天妈妈要去看病,让我看着弟弟。我一直陪他玩,直到玩的精疲力尽,我就打了个小小的瞌睡。一觉醒来,家里像是被打劫一样,盘子、碗、脸盆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妈妈上午买的鸡蛋也被弟弟捉迷藏似的丢的到处都是,爷爷的烟灰缸里还躺着两个打碎了的鸡蛋,而弟弟正挥舞着小勺子忙得不亦乐乎。我怒气冲天的对他喊到:"你在干嘛?快别弄了!”弟弟却奶声奶气的说:“姐姐,我在炒鸡蛋呢!”我听了是又好气又好笑,结果,妈妈回来,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我没有看好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捣蛋鬼弟弟,既调皮又可爱!

写人高一作文

谨以此文献给一直以来像天使一样守护我、爱我的妈妈。

时光打马而过的瞬间,总有一种情感叫泪流满面。——题记。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走远,停不了,像是拼命想要抓住,却不断从指缝间缓缓流过的沙。转眼间,我已度过了18个春秋,回望这一路走过的青春岁月,总是有一个人在默默地陪伴着我,那就是你,妈妈。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却使它开出了花。从小我就是个调皮、任性、蛮横、霸道的孩子。记得小时候和邻居小男孩打架,在他胳膊上留下几个深深的牙印。

你笑脸给那阿姨陪不是,随后就是对我一阵打。妈妈,其实我不想那样的,我只是不想让人欺负我而变得坚强些。你抹着我哭花了的脸,心疼地摸着我的头说:“妈妈不打你,那阿姨的气是不会消的,以后要和小朋友好好相处……”妈妈,是你教会了我应该和人和睦相处,所以现在我有好多知心朋友呢!嘿嘿,这可是妈妈你的功劳呢!时间的年轮悄悄地转动,我看见一年又一年的光阴在我指间翻滚而过。在岁月的流逝中,少不了我和弟弟的一次次争吵。那年冬天,不记得因为什么小事,我和弟弟又吵了起来。就在不经意间推了他一下,没想到他那么弱不禁风,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到了你准备洗衣服的凉水里。你顺着弟弟的嚎啕大哭声过来,二话没说,对我又是一阵打。

你说,做姐姐的,就是应该让着弟弟,以后你们成家了,想见面都难。妈妈,你知道吗?看着弟弟湿漉漉的棉裤,我也很难过,知道自己确实做错了。从此,我很少再和弟弟吵架,时刻记着你说的,凡事都让着弟弟,也明白了亲情的可贵,要珍惜身边的幸福。妈妈,你说我是不是懂事些了呢?如今,我上了高中,2个星期才能回家一次。每次你都会准备好多好吃的,吃饭时也不停地给我夹菜。可是我呢?!除了暑假寒假,我们母女俩见面的时间又有多少呢!我不记得,咱俩已经有多久没有在一起好好说过话了,也许是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妈妈,这次回家,我们就好好谈谈心好吗?我有好多话要给你说呢!五月二日回校,你送我去路口等车,看着你向远处张望的背影,心里酸酸的。妈妈,我早就没有好好看过你了呢!你虽然不再年轻,脸上也有了深深的皱纹,可在我看来,你是最美的妈妈,没有人可以取代在我心里的位置。那天,车来的好慢好慢,我让你先回家,你就像个小孩子,偏不听,说等我走了之后再走。不知不觉,泪水氤氲了双眼。妈妈,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对我的好,现在我只有努力地学习,不辜负你对我的期望,将来考上了好大学,赚了钱,我要带你去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名胜古迹……妈妈,不会太长的,很快就到了!妈妈,如果有来生,我们还要做母女。这次就让我当妈妈,你做女儿,我也会像你一样,用我的一生去爱你!妈妈,你说,好不好?嘿嘿,母亲节快到咯!祝您节日快乐!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和你在一块的日子,我要你做最幸福的妈妈!

故事仍在继续,轻轻搁笔,不知不觉,脸上有种湿润的东西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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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在家里看苏州新闻,看见了这样的新闻。有一位家境不是非常好人收养了几十名流浪汉,这则新闻让我觉得很意外,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种人的。就是这种好奇让一位从不喜欢看新闻的我继续看了下去。

当记者采访的时候,穿着破衣烂衫、常年不洗澡,在垃圾堆里拣东西吃,在马路边上商店门口睡觉,这就是许多人对流浪汉的印象。好心的人们或许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救助流浪汉,但是一般不会把流浪汉领回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在家里养一个半疯不傻、身上脏臭的流浪汉。

这则新文主要人物就是山东东营的农民李俊民,他在家里收留了40多个和自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流浪汉。

这40多个流浪汉来自各个地方。他们中有许多人或疯或傻,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尽管李俊民家里的没有什么专门的救助设施,但在这里,他们至少能吃上饱饭,住上房子。

李俊民给自己这个特殊的家取了个名字,"爱心家园"。作为家长,36岁的他主要靠回收废品的收入来维持这个家的开销。每天,流浪汉们也会帮这个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整理李俊民收回来的废旧塑料。李俊民还说道:"这些人一天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堆垃圾,两个人正常人两天就能拾掇完,这40几个人已经干了18天还没干完。"

在常人看来,李俊民收留这么多流浪汉就够令人惊讶了,但更奇怪的是,这些流浪汉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而是李俊民自己一个一个从街上领来的。

看了这些,我想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会像这为"怪人"一样的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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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姐会在我回老家时跟我一起玩儿,当时她十二岁,我五岁。渐渐的我长大了,我也成为了姐姐。与我那淘气而不失可爱的妹妹一起玩耍。正好我十二岁,她5岁。

再次见她,妹妹长得好快。一下子从一个在妈妈怀里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绝对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只是。她很淘气,性格就像男孩儿,每当它要干什么,就一定得干。如果不干,她就会说:“你要是不干,我就生气了,哼!”说完就将小嘴嘟起,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而她的亲姐姐则总会接上一句:“你生气又不会吓着谁!”“哼!”她跺着脚,扭着脑袋,背对着她姐姐。看着她那副小脾气,抬头看天,双手放身后交叉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我就忍不住大笑。一听我笑,她马上会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问我,“乐乐姐姐,你笑啥?”她两姐妹的一场口舌大战也就此结束了。

小妹妹特别喜欢玩游戏。捉迷藏是他百玩不厌的游戏,每次我玩的都快累趴下了。她总是抱着我,撒娇地说:“嗯,姐姐,再陪我玩儿嘛?”看着她天真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神,让我又不得不去陪她玩。

她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很好奇。喜欢在外婆家找东西玩,比如外婆家的手电筒、扫把、木棍都是她的玩具。她把手电筒放到水里,又拿出来。外婆正好看见了,拿过手电筒,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这个调皮蛋,手电筒有什么好玩的!”她回答说:“好玩儿,好玩儿,手电筒最好玩儿了!”接着,她又玩起了外婆家的秤,她像一个卖菜的小姑娘一样,肩上扛着秤,秤里挑着菜。来到大人们中间,吆喝着,向他们假装兜售自己的菜。“卖白菜了,卖白菜了,两块钱一斤。”她叫喊着。“一块一斤卖吗?”我妈妈笑着逗她。“一块太便宜了,多新鲜的白菜呀,一块五一斤。”小妹妹急着回答。我妈妈说:“那买一斤。”她高高兴兴地接过钱,把白菜给了我妈妈。卖完白菜,接着她又去挑了辣椒来卖。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望着她一蹦一跳的身影,心中流动着一股疼爱的暖流。

每次陪她玩完之后,我都很累,但我又特别开心,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在迷迷糊糊之中,总是浮现出她那可爱而又调皮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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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很小也很落后,只住着三十户人家。二十九户人家户户礼仪相待,除却对阿林一家。

村长在竞选村干部、村委的时候极其自然地省略了阿林的名字,就像从没出现过这个人。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阿林曾是个惯偷,做过许多错事。

村里在大半年前传得最沸沸扬扬的一件事就是阿林偷邻村便民店的东西。偷的东西价值很小,老板气愤难平,当着众人的面羞辱阿林。同村有人回来说,当时的阿林把头埋得低低的,看不见他的表情。那天,村长甚为恼怒,甚至想把他赶出村子,“他丢了全村人的脸!”村长怒吼着。小小的村子,仿佛被这一声怒喝吓得抖了抖。最终因为有人求情“他老婆孩子都在这,且还有年长的父母,就暂且饶他一次吧。”说话的是村里的长者。村长也动容了,终于同意让他留了下来。

在这件事过去之后,阿林再也没有做过错事。村民在茶饭之余连个话匣子都无法打开,晚间两口子的谈话也少了些许乐趣,甚至在河边洗衣的女人闲聊时,还会有人抱怨“怎么最近都这么太平啊!”她们厌倦了如此没有新意的日子,渴求生活中的刺激。

阿林一家在发生这件事之后,更加低眉顺眼,尤其是阿林,见了同村的人从对面走来,下意识地低着头,匆匆而过。过节请村里先生写副对联时,双手奉上的东西总是最好的。田里谁家农活干不完时,偷偷帮别人干完却不受工钱甚至不告诉别人的还是阿林。

可在有人念叨起阿林的好时,总会有更多的声音响起“那是他欠我们全村人的,他在赎罪”“他自己要去帮我们,我们又没求他,我们还嫌脏呢”“……”于是念他好的人哑口无言。

日子还是要过的,直到有一天。

那天村里老王的宝贝——电动三轮车被锁住了。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钥匙,他又急着去镇上送货,急得焦头烂额。

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村民们都议论纷纷,却又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人群中不断有人出主意,却又都被否定。突然有人说“要不请阿林来帮忙开锁吧,他之前不是做过小偷吗,这点事儿应该难不倒他。”沸腾的人群突然静默了片刻,又有人附和着“要不就叫他来试试吧,死马当作活马医。”村里的一个小伙子跑去找阿林,几乎是半拖着阿林赶过来。

阿林看到村里人这么多,心一惊赶忙想往回跑。不料被同行的小伙死死抓住,人群中不断有人说“帮帮王大爷吧,他很着急呀。”“对呀,你试试看嘛!”阿林似乎有些腼腆,脸有些红。老王拉住阿林的手恳求说“阿林呀,你就帮帮你王大叔吧!”阿林最终同意了,他轻声地说:“有钢丝吗?”话音刚落就看见有人朝里屋跑去,再递钢丝给他。阿林熟练地将钢丝折成一定的弯度,插入锁孔中,只听见“砰”的一声,锁开了。人群中从开始的欢呼声转为了最后的嘘声。阿林挠了挠头,眼里似乎有泪,无奈地笑了笑,走开了。

不知道老王的货有没有迟送,也不知道人群后来是怎么散的,只知道第二天老王的电动三轮车上又多了一把锁,村里的人的门上也都多了一把锁。

阿林变得更加寡言了,再也不愿与别人多说一句话。村民的饭后话题又多了起来,这次却是关于阿林能解锁的事情。村民又恢复了之前爱说爱笑的快乐,但是阿林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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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什么时候,天竟有些冷。我披上一件外套,才发现窗外的天空笼上了一层阴霾,雨声飘进屋子里。

雨,像无数条银丝从天空垂下来,交织出模糊的记忆,淅淅沥沥的雨声也屏蔽了杂音,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世了的爷爷。

爷爷很瘦,他的颧骨高高突起,眼睛深陷进眼眶里,闪着浑浊的微光,他的眼神里透着他的朴实、波澜不惊,谁看了都觉得心里踏实。爷爷的脸上有许多皱纹,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满脸的皱纹也像在“说话”。别看爷爷平时驼着背,不怎么说话,可他一在大街上走路来,就精神百倍像在跑一样。他最爱在家周边的街上转来转去。每次爷爷从外面回来,我都会高兴而期待地跑去迎接他,就为了看看爷爷手上又有什么买回来的好东西。爷爷的手布满了老茧,显示着他那大半辈子的农民生活中的艰辛。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爷爷的手就是一个百宝箱,总是有惊喜出现。

爷爷很干练,我小学的时候,上下学都是他接送的。跟着他走路,我就安心,不会怕周围陌生的世界,走起来也特别快。可爷爷不管我走多快,始终在我旁边,将幼小的我庇护在他宽大的“翅膀”下。在下雨的时候,他打着伞和我一起走,我却顽皮的打闹,跑来跑去。爷爷为了我不被淋湿,只顾把伞撑在我头上,自己却被雨淋湿了个透。爷爷是棵老树,他努力伸出枝桠,只为了保护我这一心向外的小鸟,无论风吹雨打,电闪雷鸣。

可是病魔无情,一个月的时间,一位健康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爷爷安静地在医院里走了,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有亲人的失声痛哭。爷爷在住院的时候叮嘱过妈妈,要我好好学习。爷爷去世的消息,想把尖刀猛地在我心头扎了一下,我的泪水划过脸颊,打湿了枕头,我的心还在颤抖着,脑海里全是爷爷的事。梦里,我梦见放学了,爷爷仍旧像以往那样站在学校后门,高高地抬起头,在学生群中寻找着我,他的心紧绷着,直到我出现。

我又走在从前的上学路上,感觉自己还是以前的小孩,在爷爷的陪同下走路,我习惯地扭过头,想着爷爷会在旁边,却只有陌生的路人。

雨还在下,打湿了树,打湿了脸颊,也打湿了雨幕中那温馨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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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伯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什么文化,所以种了一辈子的田,过了简简单单却也艰辛的一生。

在我印象中,他是个迷信、吝啬、粗鲁的人——他去世之前,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他总爱把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倒点小酒,边喝酒边吹牛,呼哧呼哧地吃着东西。声音大得刺耳,又或者总是把吃剩下的打包带回家继续吃。隔了夜的剩菜总是舍不得倒,热一热继续吃。

我不喜欢他,十分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总是在我面前抽烟,熏得我只想流泪。我不喜欢他一只脚踩在凳子上。我不喜欢他在吃饭的时候高谈阔论,说得唾沫横飞。我不喜欢他在吃饭之后,拿着筷子当牙签剔牙。这一切一切,让我不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妈妈很沉重地和我说:“你伯伯得了肠癌,是晚期了。”我诧异,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肤色黝黑,微微驼背,说话中气十足的男人得了这么重的病。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我还是为他祈祷,希望他早日康复,只因为他是我父亲的亲兄长,我的亲伯父。

等我去看望他时,他已经做完了手术。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苍白的脸色,紧闭着眼睛,手里紧紧握着医院的账单。医药费几乎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亲戚朋友的援手也用尽。他的女儿们正打算为了他卖房给他治病,可是他却拒绝治病,吵着要出院。出院后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庙里,诵经拜佛保平安。

当然,这不科学的行当终究不会让他的病转好,他的癌细胞还是扩散到全身了。他看到医生怜悯的眼神就知道命不久矣。他被下了“判决书”以后,反而不去庙里了,每天躺在家门口的藤椅上,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偶尔看到我经过就拉住我絮絮叨叨的念着,他问我答,聊学习、聊梦想。没以前那种令人厌烦的嘈杂,眼神中也充满了静谧。他和我讲诉着他年轻时的故事,讲诉着我爸爸如何脱贫,而他自己为什么没接受爸爸的邀请而坚持当个农民。他说:“你爸爸当年邀我合伙下海经商,可是我坚持当个农民。不是我害怕风险,只是我觉得,人现在是越来越多,农民却越来越少,可农民总得有人去做啊,田总得有人去种啊,不然大家吃什么?伯伯没什么文化,不能干什么大事,但是我还是想为社会尽一份力,尽管我的力只有一点点,微不足道。”他的这席话给我很深的印象,深深地触动了我。

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伯父,他为什么不卖房治病或者去募捐。他躺在藤椅上,一晃一晃,闭着眼睛,轻轻地说:“募捐?别的人比我更需要社会的帮助。至于卖房嘛,伯父没什么钱了,本来积攒了一辈子想给女儿当嫁妆的钱现在也都被我花完了,我不能给女儿别的了,最起码这套房子得给她们留着,以后她们也有个去处。”他站起来,不说了,陪我去走走,我很久没去地里看看了,伯父现在干不动了,去看看也好。

我陪着他站在田埂上,天空下着毛毛细雨,我劝伯父回家,而他却说:“等等吧等等吧,我还不想离开。”

可是,不久,伯父还是离开了,留着我一个人站在田埂上。

写人高一作文

有两个女孩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相貌,给我不同的感觉和印象。虽然我们并不是十分相似,但是和她们两个在一起无论有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忘记,和她们在一起真的很放松很开心。

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冲淡,在初一我们已经是好朋友,在初二我们的友谊更进一步,在初三我们依旧亲密无间,现在到了高一,我们虽然在不同的学校,我们虽然不能经常见面,但是我们还是最最要好的朋友。

另一个女孩是在高一时认识的,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来自不同城市,不同学校的我们相遇在了18班,还做了同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活力,开朗。虽然我们只相处了七天,但是我们的友谊一样比天高,比海深。

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头脑简单,从不会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也许天真是她的代名词。和她在一起虽然不是高兴到了极点,但也是很开心,上课时我们会在一起学习,有时也会开小差,下课时我们一起唱歌,什么流行歌曲啦,儿歌啦,军歌啦,只要是歌我们都唱,放学后我们一起去吃饭,连我们身边的人都对我们很无语。不要以为她就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其实她的泪点很低。因为开学时要进行军训而军训的教官只有24个,而我们要分26个班,所以学校就分了24个班,等到军训后再重新分班,那时我们就有可能不在一个班,而她因为这个哭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眼睛都肿了,她真的很重感情。

在分班的前一天,她用了一节自习课的时间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她喜欢陪我一起看月亮,一起傻傻地说:“把月亮放在心里。”她竟然不觉得无聊,我真的很感动,很感动。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她们在一起会很开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乐,也许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吧。

她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她们却不认识时彼此,真希望有一天她们可以相识,相知,我们三个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也希望我们的友谊可以像酒一样时间越久越香醇,浓厚。现在我要说shmilmymshmiljn!!!!!!!

写人高一作文

“你会磨破鞋子,但征途会让你成长。”他这样说道。

第一次遇到他,他拖着大大的手提箱,手提箱在前进的途中上下颠簸着。阳光照在他的脸上,镀上了一层柔柔的金光。

他朝我笑了笑,眉眼中透出阳光和成熟。他走到公园旁的长椅上,坐下,从怀里掏出一幅地图和一个记事本。我感到好奇,走过去坐到一边。

“嗨!”他向我打招呼。他笑起来时眼睛眯起,眼角的弧度使人感觉特别舒服。

“嗨!第一次来这里?”我问道。虽然都是普通话,他的腔调里却丝毫听不出吴侬软语的缠绵,却有一种异国风情。

“是的。早就想来江南了。江南水乡小家碧玉风景迷人,听自家老爹都说过多少遍了。今儿总算到了这里。不过我从燕京兜了一个大圈子。”

“怎么?把祖国的大好河山玩遍了?”我歪着头,半开玩笑的语气引得这个阳光一样的“男孩”哈哈大笑。

“怎么可能?中国那么大,一辈子都走不完。我是跨洋啦,坐着飞机飞了三大洋呢!”他摆摆手,惬意地靠在椅背上,也不会管那幅中国地图,任它被风吹得哗哗响。

“这么说,你是环游世界啦!你一个人啊,不害怕么?”

“大男人怕什么啊!不像你们姑娘家的。”他无语地扫了我一眼,仰头望天。

天上白云很少,蓝蓝的,是不可多得的好天气。

“旅行是我的梦想。从小到大我的老爹就喜欢给我讲各国的事儿,说得好像他去过一样。”他突然自顾自说开了,又“嗤”的一下。

“老爹是地理老师,平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周游世界。不过,他放不下学生们,没有时间,只好委托我啦!”他摊了摊手,一脸无奈。

“想我当时出发时,老妈在旁边左唠叨右叮咛,我不耐烦地听。到出发后,才发现又缺东少西,连行程都忘了,才打电话给老妈。免不了的一顿训。他的眼里露出自嘲,黑色的瞳孔像湖水一样。“现在我都能自己规划了,还有条不紊的呢!”

“害怕?怎么不怕!刚开始时一个人孤苦伶仃,就像大海上孤的唯一一根草似的。后来就习惯了。旅行是我的梦想。”他笑着说。我看到他的眼里的光。

“你以后准备怎么办,完事以后?”

“以后啊,我要当作家。这个世界那么多美好的东西,不写写怎么对得起上帝?”他开始研究地图了,在本子上写写划划。我看见上面都是行程、感悟。他的身影在阳光下泛着光,就像阳光是从他的身上发出来的一样。

“梦想的力量。”我笑了。梦想真的可以使人成长。他是用自己的脚步丈量成长。

写人高一作文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中国,他就是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中国》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中国,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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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他妈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他妈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他妈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他妈,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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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20年,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10年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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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我想要做一个温暖的女子,清淡如水,明媚如花。

我要做一个自然美的女子,不求高贵华丽,更不要浓妆艳抹,只求简单舒适。不管心情如何,绝不会让自己颓废,每天都要干净整洁,即使不化妆也能大方得体。

我要做一个坦然的女子,诚实善良,不要伪装。对朋友真诚对待,和对手以实力相争。笑就尽情开怀;哭就嚎啕彻底;赢要光明正大;输就心服口服。

我要做一个坚强的女子,独立自主,坚韧勇敢。面对困境,或许害怕,或许失败,但绝不逃避;面对感情,或许不舍,或许无奈,但绝不纠缠;面对未来,或许无助,或许迷茫,但绝不依赖。

我要做一个简单的女子,平淡朴实,开心自然。不要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不多说无谓的闲言碎语,尽可能的不去缅怀往事,慎重真心的去爱一个人,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我要做一个淡然的女子,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更不强求;偶尔脆弱,但一般坚强;偶尔任性,但一般理智。善待自己,相信他人。绝不小肚鸡肠,争强好胜。

我要做一个健康的女子,注重身体,爱惜自己。经常运动,多看好书,保持身体和心理都不生病。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拿伤害自己作为条件,越没有人爱,没有人怜惜,就要越爱惜自己。

我要做一个爱笑的女子,要用眼睛去微笑,用心去感受生活中那些微小的幸福。不管如何失望也不会让自己绝望,始终保持微笑,始终坚信上帝是偏爱有笑容的孩子的,始终相信微笑会带给我希望。

我要做一个专一的女子,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爱上了,就一心一意,即使知道除了他之外还会出现更优秀的人,也绝不贪心,溺水三千,只取一瓢,坚定地用一颗心,去温暖另一颗心。

我要做一个聪慧的女子,收敛锋芒,虚怀若谷。学会在调皮时装傻,懂得适时的退让与宽容;尊重感情,珍惜缘分。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从容自若的去面对生活。

我要做一个幸福的女子,认真的生活,少一点幻想。寻找一个笑容干净的男子,然后爱上他,对他撒娇任性,也对他温柔体贴。偶尔吵闹,偶尔冷战,但绝不会丢下彼此,约定好相濡以沫,厮守一生。

我不是一个细腻多情的女子,永远学不会精致华丽的生活。我只想,活的比夏天还要温暖。

高一:沈楠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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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总是毫不留情地在每一位老人身上留下沧桑的痕迹,偶然在街上看到那些风烛残年,被岁月积淀的老人就会感叹岁月仍然时光老去。在去年冬日所见的一位老人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落日余晖笼罩的他乡,我们见到了一位老人。老人戴着一顶破棉帽,露在帽沿处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身上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打满五颜六色补丁的棉大褂。下面还有黑色的裤子遮住了那双棉靴子的一半。老人看起来很瘦,全身没有多少肉,像老了的鱼鹰,腰上插着旱烟。走近一看,老人了全国很高,优惠的脸上布满皱纹,下线的眼窝里藏着黑褐色的眼眸。那皱纹使他的脸像榆树皮一样粗糙,估计已经是悬车之年了吧。

老人面前摆着一个摊位上面放着盛大的咸菜炒瓜子,果干,我和母亲走上前去买了点咸菜和果干。在等车之余,与老人闲谈起来,老人利索的将几包吃装进了袋子里,笑着和我们说:“这些都是我们自家弄的,纯天然的,孩子们都不在家里,就剩我和老伴,就快冬天了,地里没啥活,孩子们都不容易啊每年在外赖死累活,家里还有我们两个,不容易啊!”我听了,不由得很难过,我也感到了老人深深的愧疚以及力不从心的无奈。

深秋的寒风从背后吹来。我姐把我身体开始颤抖。老人看见了,拿起来一件军大衣,递给我,微笑着说:“孩子穿上吧!”我看到笑容,将老人脸上的皱纹挤成一团。我笑着从他手上接过那件看起来很新的军大衣披在了身上。我看到了老人的手,手背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联着,手上一层层的老茧,老人的每根指头都伸不直,看起来像树皮做的小耙子。老人又开始说“这件军大衣是大孙子的,这是大孙子军大衣中最新的一件。嫂子说给我保暖我一直也没舍得穿。”老人憨厚地笑了,我心里一震,“想想我孙子能当军人守卫国家,拿着枪保卫边疆,我心里就一阵开心!”老人又笑了,我从他脸上看到了欣慰,自豪,不言而喻的兴奋。

离开时,我感谢了那位老爷爷。坐在车上,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由得使我想了很多。

我会永远记得那位淳朴善良,乐于助人,关心孩子,勤劳肯干,自食其力,热爱祖国的老人,永远敬佩这样看似平凡却有无数优点的人。

老人留不住青春的容颜,但是每一位老人可以善良开朗,拥有我美好的闪光点,老人也并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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