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写人全文(专业16篇)

时间:2023-12-17 13:58:50 作者:紫衣梦

作文是学生进行自我表达和展示的一种方式,我们要从中学会思考和反思。这些优秀作文范文是我们学习写作的好帮手,可以帮助我们提升作文水平和思维能力。

写人高一作文

此生,我想要做一个温暖的女子,清淡如水,明媚如花。

我要做一个自然美的女子,不求高贵华丽,更不要浓妆艳抹,只求简单舒适。不管心情如何,绝不会让自己颓废,每天都要干净整洁,即使不化妆也能大方得体。

我要做一个坦然的女子,诚实善良,不要伪装。对朋友真诚对待,和对手以实力相争。笑就尽情开怀;哭就嚎啕彻底;赢要光明正大;输就心服口服。

我要做一个坚强的女子,独立自主,坚韧勇敢。面对困境,或许害怕,或许失败,但绝不逃避;面对感情,或许不舍,或许无奈,但绝不纠缠;面对未来,或许无助,或许迷茫,但绝不依赖。

我要做一个简单的女子,平淡朴实,开心自然。不要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不多说无谓的闲言碎语,尽可能的不去缅怀往事,慎重真心的去爱一个人,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我要做一个淡然的女子,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更不强求;偶尔脆弱,但一般坚强;偶尔任性,但一般理智。善待自己,相信他人。绝不小肚鸡肠,争强好胜。

我要做一个健康的女子,注重身体,爱惜自己。经常运动,多看好书,保持身体和心理都不生病。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拿伤害自己作为条件,越没有人爱,没有人怜惜,就要越爱惜自己。

我要做一个爱笑的女子,要用眼睛去微笑,用心去感受生活中那些微小的幸福。不管如何失望也不会让自己绝望,始终保持微笑,始终坚信上帝是偏爱有笑容的孩子的,始终相信微笑会带给我希望。

我要做一个专一的女子,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爱上了,就一心一意,即使知道除了他之外还会出现更优秀的人,也绝不贪心,溺水三千,只取一瓢,坚定地用一颗心,去温暖另一颗心。

我要做一个聪慧的女子,收敛锋芒,虚怀若谷。学会在调皮时装傻,懂得适时的退让与宽容;尊重感情,珍惜缘分。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从容自若的去面对生活。

我要做一个幸福的女子,认真的生活,少一点幻想。寻找一个笑容干净的男子,然后爱上他,对他撒娇任性,也对他温柔体贴。偶尔吵闹,偶尔冷战,但绝不会丢下彼此,约定好相濡以沫,厮守一生。

我不是一个细腻多情的女子,永远学不会精致华丽的生活。我只想,活的比夏天还要温暖。

高一:沈楠钧

年高一写人作文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美丽的花儿之所以如此娇媚,是因为它有绿叶陪伴;蔚蓝的天空之所以如此广阔,是因为它有白云点缀;你之所以如此真诚,是因为你有美丽的心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高一写人叙事800字作文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每当我看见在街上行走的老人,我的眼前就会浮现出一位身材矮小,满头黑发的乡下妇女――奶奶。

我出生在乡下,后来由于爸爸妈妈调到城里工作,从此我就离开了自己的家乡,离开了奶奶,偶逢双休日才能到乡下去看望她。每当我我和爸爸妈妈来到奶奶家,奶奶就会颤巍巍地登上梯子把那一块块已贮存多年的腊肉去下来。也许腊肉挂在墙上太久了,上面已长满了绿色的霉,甚至还会有一些蛀虫。尽管那些霉看起来是那么的脏,但是一到了奶奶的手里就会变得干干净净,不知道奶奶用手洗了多少遍才洗成这番模样。开饭了,奶奶把早已炖好的腊肉放在桌子上,立刻一阵阵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来,陈璇,吃块肉。”只见奶奶从汤盆里挑了一块又大又好的瘦肉顺手放在了我的碗里,随后自己夹了一块没有多少肉的骨头。我用质疑的目光望着奶奶,奶奶一边吃一边笑着说:“嗯,孙儿回来了,我煮的骨头都比平时要好吃得多哟。”

前年的冬天,一场灾难不幸降临到奶奶的头上,不知道为什么奶奶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左半身麻木了,有一天,奶奶终于支持不住了,昏倒在地上。爷爷只好把奶奶送到了医院,经过七八天的治疗,奶奶就能下地了,却不能自己走路。每次爸爸和妈妈交了医药费回到病房,奶奶都要问爸爸交了多少钱,爸爸都毫不在意地说:“妈,您就安心养病吧,我们有的是钱,这一百多元算不了什么。”这时奶奶总会向爸爸投去疑惑的目光。有时爸爸和妈妈离开了,奶奶就会问我到底交了多少钱,而那个时候的我毕竟还小,什么都不懂,只记得奶奶总会叹着气说:“唉,都怪我这身子不争气,一天就要花几百元,这怎么供得起呀!”又过了一段时间,奶奶的病几乎痊愈了,奶奶坚持要出院,不管爸爸和妈妈怎样劝阻都拗不过奶奶的倔脾气,只好让奶奶提前一个星期回家。

刚出院才一两天,奶奶就能拄着拐杖走路了,但依旧还不能干活。每当看到爷爷一个人下地干活,奶奶就会流露出一种焦急不安的表情。这不,第四天,奶奶就拄着拐杖背着背篓下地了。这下可把爸爸和妈妈急坏了。幸运的是,不久奶奶的病就完全康复了。

现在,每当空闲时,我就会站在楼房顶上望着远处飘泊的白云――那下面有可爱的家乡,我有我一直深爱着的奶奶。

在你的生命中,可曾有过这样的一个人?在你伤心时,她,会陪着你哭;在你兴奋时,她,会伴着你笑;当你迷茫无措时,她,会站出来做你人生中的导师、引路人。她,就犹如是茫茫黑夜中的那一点星光,那么美,那么亮。

她啊,有着瀑布似的青丝,樱桃似的小嘴,汪潭般的眼眸。我母亲第一眼见到她时,就把嘴伏到我耳边轻轻的说:“如果是放在往前,肯定又是一个大家闰秀。”我想起生活中她那颇有将领之风的性格,又想起母亲当时说的话,不禁咧开嘴,笑了。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早晨,一个因下完大雨而清新的早晨,我和她还只是四年级的学生,肩并肩的走在上学的路上,步伐因为泥泞的泥土而变的格外缓慢。远远的看见有一堆人围在了一个小水沟旁,走近了一看,原来是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随着围观群众的一个个离开,我也准备拉着她走进校门。回头一看,她竟在轻轻的拍打着老人因跌倒而弄脏的衣服,并用她稚嫩的童声说道:“爷爷,你没事吧?我扶您起来。”说着,就将书包一放,两只手托着老人的手臂,吃力的把老人拉了起来,并走过去问一位恰好从父亲车上下来的同学说:“这位老爷爷摔倒了,可以让叔叔帮我把他送到医院吗?”当老人坐着车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时,她竟轻吁了口气,拉着我走进了校门。看着她幸福的脸,我心里自愧不如,那一瞬间,她柔弱的身躯突然高大起来。

还记得我第一次参加舞蹈比赛,即将上台的我冷汗不断,一直在想如果失误了怎么办?会不会丢人?就在我两腿发软时,作为队友的她忽然上前握住我的手,笑嘻嘻地说:“别紧张,当评委会是萝卜白菜好啦,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看着她那明媚的笑脸,我振作了不少,“嗯!我们一起加油!”在那次比赛中,如果没有她,我想,我应该连上场的勇气都没有吧。

现在我们两人已经各奔东西,我不知道她在哪里,但每每想起她,我的嘴角总会扬起一个自信的微笑。正是因为她,我才坚定了目标。她的乐观、善良、宽容、谦让,使我从一个懵懂的孩童,变成了一个执着追求的青年。她,是我挚爱的益友,一生的导师。

大年初二,我们一家四口到外婆家拜年喽!

刚进门,我就看见外婆在和一个小姑娘玩。那个小姑娘真可爱,几缕稀稀拉拉的黑发随意地贴在她脑门上;淡淡的眉毛;最引人注目的是她那双小圆眼睛!像两颗小黄豆一样,宝石一样黑色的眸子,炯炯有神!可是,我发现她看着我们这群“不速之客”的时候,眼睛里,总是有点疑惑,小小的眼睛里,写满了好奇;胖嘟嘟的小脸蛋,让人看着就想上去好好摸摸。肉肉的小嘴巴一向不停的吃着零食。我疑惑不解地问:“外婆,这个小宝宝是谁啊我怎样没见过她。”“这是你的小侄女,此刻十四个月了。她大名叫马芊奕,小名叫优优,她按辈份得叫你姑姑呢!”外婆笑着回答我说道。“啊!姑姑我才这么小怎样就当上姑姑啦!”“没办法,人小辈份大啊!”外婆一摊手,脸上写满了无奈。

这时,姨妈走过来,跟我说道:“诗语,我去看看他们麻将打的怎样样了,你帮我照看一下优优好吗”我看优优挺可爱,应当不会惹出什么麻烦,便爽快的答应了。可是没想到,下头发生的事,让我真正的认识到了这个“小魔王”!

的到手,赶忙又举起来给我,一边叫着“开!开!开!”然后把撕开的炒米大把大把地朝嘴里塞,嘿!看来也是个小吃货啊!

吃饭时,优优见桌上有盘开心果,立刻往桌上一倒,往自我面前划拉。我也想吃几个开心果,刚碰到壳,小优优就一把推开我的手,紧紧的把一堆开心果护在自我的怀里。我心想,这小优优,才这么点大就明白霸占好东西了啊!可是,倒底还是个小孩子,被外婆一哄,又大大方方的划拉了一大半给我这个小姑姑!别看她年纪小,也还是个小能人呢,吃饭的时候,她右手握着小勺,左手拿着小碗,虽然抓勺子抓错了地方,但她却还明白一勺一勺的往嘴里送呢。举手投足之间还有着小婴儿的稚气,真是太可爱了!

怎样样,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我这个既可爱又有点霸道又爱捣蛋的小侄女吗。

一张枯瘦的脸上架着一副厚厚的“啤酒瓶底”,黑黑的面庞,长满了“青春美丽”痘,构成了毫无气质的他。他看上去有二十多岁,教我们语文。

他一走上讲台,放下书,便对我们说:“我姓吴,名帅,担任咱们五年级一班的班主任--”“主”字拉得异常长,他发现了我们捂着嘴在偷偷地笑。长得如此“困难”还帅呢,我这样想着,等他把最终一个字说完,我们的笑声像开了闸一样。“吴帅,无帅也,名副其实嘛!”瞧,倒挺会为自我打圆场,“我期望大家和我交朋友,今后能天天这样欢乐。”嘿,油嘴滑舌的,但不知为什么,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位教师。

和吴教师在一齐一点也不紧张。他有时做事能顺着我们的性子,挺现代派的。有一次,我们正上课,突然,一只淘气的小麻雀飞进了我们的教室,在屋子里盘旋,把房顶的尘土都碰撞下来了。“快看,麻雀!”“嘘,乖乖……”一开始大家还窃窃私语,不一会儿,教室里便炸开了锅。“安静,安静!”教师用板擦敲桌子像打鼓,可仍无济于事,看来,课是上不成了。“同学们,下头我们暂停上课,让我们一齐赶走小麻雀,好不好”吴教师大声说。同学们立即欢呼起来:“帅教师万岁--”咦,“无”字怎样去掉了大家自然明白,以前的教师是绝对不允许我们这样做的。

同学们使出各自的招数,有的站起来喊叫着,有的挥舞尺子驱赶着。帅教师也像个孩子似地和我们一齐驱赶着小麻雀。小麻雀东飞西撞,慌乱中最终从敞开的窗口飞了出去。这时,帅教师竟没有忘记他的本职:“下头,大家写一篇作文,把同学们赶小麻雀的动作、表情、语言写出来,题目叫《赶麻雀》”唉--早知如此,不如不赶麻雀了!

从此,吴帅教师就成了我们的帅教师。教师节快到了,又该给教师寄贺卡了。上头写些什么好呢我想,就这样写吧:“吴教师:真想再叫您一声帅教师,真想再和您一齐赶麻雀,真想再做一次您的学生……”

运动会刚过去不久,回想运动会,我看到了大家进取拼搏的精神,也看到了大家最美最帅的一面。如果你此刻问我谁最美,我必须会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彭思喆!”

彭思喆是一个外表娇滴滴的弱女子,但内心却是一个比汉子还汉子的女汉子。那是运动会的最终一天,天阴沉沉的,和我们的内心一样。大家都坐在地上尽情享受着零食带来的欢乐。突然广播中响起了“请参加1500米的选手到检录处检录。”听到广播后我和邓钰垚一同去检录处看看谁参加了1500米,去为运动员加油,一到那我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她,她那瘦弱的身体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了下来,并且不叫苦叫累。

彭思喆,你就是我心中最美的人!

写人高一作文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20年,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10年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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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笑容很美,可我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笑了,有的也只是微微一笑。

她是我奶奶,长得微胖,身材刚刚合适,再多点就显得臃肿,少点又觉得过瘦。我家在农村,我从小就在奶奶怀里成长,和奶奶的关系就像多年的好友,不会有谁牵绊着谁的路,由于我和奶奶的特殊关系,以至于我特别喜爱奶奶,就连爷爷和我的关系都没这么好。从小,奶奶就是我朋友兼任老师,在家就是朋友,去读书之前奶奶就会教育我忍,所以我很听奶奶的话。

奶奶特别爱我,什么都向着我,小时候和二姐争抢东西,最后总会落入我的手里,而二姐总会说奶奶重男轻女,奶奶听了也只是笑笑便过去了;被雨淋湿了,奶奶会皱着眉头给我找来衣服,叫我快点穿上,若动作慢了,还会被骂,然后奶奶便把我湿透的衣服拿去洗了;感冒了,奶奶会嘲讽我几句,说“叫你穿衣服你不穿衣,现在着凉了吧,活该”但说归说,奶奶的动作可不慢,快速将治感冒的药准备好,给我驱寒,治病。当时的我还会不情不愿的反驳几句,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挺暖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从当初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长成了一名少年,班级在一年又一年上升,阶段也在不断变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现在长大了,奶奶不再限制我的行动,我在家里呆着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少,我收到的奶奶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便渐渐的淡忘了。

时光荏苒,学习的时间若光,眨眼便过去多日,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又是半月未回家,我的心是激动的,我想,家人也在盼望着我回去吧!坐上回家的班车,思绪已回到了家中,到家时,竟不知下车,差点错过了我最爱的家。车在家门前停下的,但奶奶却站立在家门口等我,世界仿佛只剩下了她的身影,她接过我的书包便进了屋,而我却站在原地,想了良久,终于进屋。或许是“太久”没见到我,奶奶对我嘘寒问暖,虽然我只是随意的应付着,但脸上挂着的笑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暖意。

太久没有认真观察她了,头顶的发丝都已全白了,满脸的黄褐斑是岁月留下的伤痕;额间的皱纹是时光留下的足迹;身体的病痛是为我门操劳而留下的暗疾。

她老了,那位已被我忽略的她已经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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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对我国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的历史起源应该是玄奘西游。书中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成就正果的故事。

一直以来,每位读者对西游记的评价不一,有人这与唐玄奘坚定不移的执念和信仰,有人爱好与猪八戒的呆头呆脑憨态可掬。有人嘉赏于沙僧的任劳任怨。我更喜欢孙悟空的知恩图报全始全终。

孙悟空本是花果山石崩裂所生,乃天生缔造,集天地之造化,日月之精华。通身的金毛,当属猴族第一美男子。

他在这部剧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当属《猴王初问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

这只小小的灵猴刚刚来到世上的时候,像极了刚出生的婴儿。无知懵懂,却又对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探究和好奇。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干当上了猴族的王。

因为担心自己和子孙后代最终逃不过死亡,所以决定漂洋过海寻师学道。后因为勤奋刻苦得到了师尊的山尽的真传,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虽然拥有了足以自保的能力,但是却因为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其为人处世,听信弱肉强食的误导变得狂妄自大故而屡犯天规。在一次又一次的欺压之下奋力反抗,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救起。

他的这一段经历,就好像一个初到世间懵懂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父无母又无人教养他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一心以为有了傲世天下的本领便可以强者为尊狂悖自大。后来,唐僧的出现我想对他来说应该是亦师亦父吧,虽然唐僧每次他做错事都对他念紧箍咒。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是为了不让他误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否则,以他那高傲的性子即便头上顶着金箍也不会就这样妥协,并且全始全终。

虽然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他却比人有情有义,虽然张狂任性,却依然明辨是非坦坦荡荡。

所以,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这只猴子。喜欢他胆大心细,喜欢他勤奋刻苦,喜欢他明辨是非,喜欢他敢爱敢恨,喜欢他有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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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中国,他就是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中国》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中国,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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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悲风秋画扇”。若一切只若初见,便不会有那么多羁绊,那么多牵挂、那么多不舍。时间如白马过隙,她出现在我的人生中,而现在却悄然离去。

狂风在窗外呼啸,叶子沙沙哗哗。躺在床上,望着这即将陪伴我高中生涯的宿舍,却无由地生出一股悲哀与无力。一切还是如此清晰,犹记得我与她的初次相遇。

那也是一个雨天。却不是现在的风雨协奏曲。只是淅淅沥沥的雨滴滴答答。我拖沓着步子走在陌生的街道上。好像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与父母争执,争执不过便离家出走。身无长物。我定定地站在路上,无处所去。

一个着急的步伐走去,忽地却又折了回来。——“同桌,你怎么在这里?”——“我也不知道。”

就是这样,她把我在大街上捡了回来。她把她稍稍瘦弱的肩膀借着我哭了一路。

她将她的衣服借给了我换洗。去到她的家:墙壁、地板是水泥的,家里虽然干净却很小,只有一个小厨房,三间小房间——小得摆了一张床后都已经显得太拥挤。只有一把小椅子。她叫我坐下。

“我家很小吧。平时都是我一个人住,我爸妈在离这里比较远的地方工作。这里房租比较便宜……”我怯怯地听着。“回家么?”我摇头。

晚上,忽然下起了大雨。嗒嗒的雨声打在窗户上,雨丝有些飘进来。她熟练地将一张张废纸折好塞在窗缝边。关掉灯,漆黑一片。“我怕。”“没事,我会保护你的。”

那夜那刻那一句,我仍然记在心中。“我怕。”我呢喃着。可这次,却不再有你的回应。泪落:心,好难受。“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叮。下课。我走去食堂的路上。清风拂面,后面的人跑到前面,前面的人跑到更前面。很快,只剩下我一个依旧走在路上。

落日、清风。一样的天,一样的时间,不一样的确是你不再拉着我的手跑在那路上,然后一路催促我快点再快点。这落日,寄托了我太多的回忆,也寄托了太多我对你的依赖。只知道,在那风中,有些湿了眼。

我一口一口吃着眼前的饭。我习惯性地挑出番茄还有青瓜。却才发现,那个喜欢吃番茄和青瓜的人已经不在。抿着唇,嘈杂的人声中却带来了我无限的伤怀:

曾几何时,有那么一个人在我面前谈天谈地谈梦想。罗里吧嗦地叫我吃多点,高兴了在我面前大笑,甚至把饭喷到我的餐盘里;难过了,拉着我,坐在看的到落日的窗边,什么都不说。她家很穷,但是她却用她暑假打工的钱买了我心爱的风铃;她好像一无所有,但是她却用她真挚的笑容让我不再难过;她不漂亮,却散发着光芒。她也有缺点:她从来不买超过三十的衣服,她从来不买零食,她成绩很差……想着想着,泪滴在饭上,我大口地吞下饭——你说,不许我浪费,那是用辛苦种出来的。

于是,在那个有人欢喜有人愁的夏天。她没有参加中考——她并没有证件。于是,她就这样去工作了——去一个工厂里七点上班,十二点下班,一个小时十二块。我读书时,她在工作;我睡觉时,她在工作;我吃着东西时,她在工作。

其实,她只比我大一年零一个月三天。

教我如何不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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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所有的事情,确实没有所谓的公平,不公平的事情,还是存在的,只是在人们抱怨不公平的同时,已经渐渐的习惯了。

一个公司只招一名员工,刚好两个人同时来应聘,一位本科学历,一位只有大专的学历,本科的那位性格好,为人处事也很好,更重要的是,非常的勤劳,可是另外一位,却什么也不干,只是一味的在玩,一味的占小便宜,也许很多人都猜到了,公司会录取哪一个人,可是结果往往是出乎意料的,公司最后竟然录取了那位无所事事的人,只是那公司所说的公平,全部都被金钱和关系给掩埋了,剩下的只是利益,当然了,这也只是一个例子,但是这种例子,生活中还是有的,只是现在的人都习惯了这种公平,不公平的待遇,不公平的人为处事。

这种事情也发生在了学校中,有的人因为关系进了所谓好的学校,有的人因为金钱叫老师好好关注那名同学,还有的人没有读一点的书,却考的如此之好,也是因为金钱,老师会对有些人特别关心,从而忽视了别人,冷落的别人,这就是中间不公平的表现,我知道,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绝对的公平,但是,我也希望每个人都可以遵守下这世界公平的规则。

每个人都想要进好的公司,好的学校,他们用他们的努力赢得了每个人的掌声,用自己的勤劳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的完美,也希望在以后那些时间,自己可以更好,可是这美好的愿望还是被打破了,就是因为金钱,就是因为关系,打破了这世界的公平,这个世界的平衡,让那些怀揣着梦想的人都只剩下了失落,他们用最好的年华,换来了却是只是这么一个令人失落的消息。

我们在这个世界,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只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让自己受到不同的待遇,可是有些人却打破了这个世界的宁静平衡,公正平等。

花儿总有凋谢的一天,她用她的开放来诠释世界的美丽,万物都是自由的平等的,总有不顺的时候,总有挫折的时刻,我们不应该就那样打破了应该有的公平,每一个人都应该自己努力,凭借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做的更好,更加的完美,而不是一味的打破公平,让那些努力的人失去了那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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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很小也很落后,只住着三十户人家。二十九户人家户户礼仪相待,除却对阿林一家。

村长在竞选村干部、村委的时候极其自然地省略了阿林的名字,就像从没出现过这个人。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阿林曾是个惯偷,做过许多错事。

村里在大半年前传得最沸沸扬扬的一件事就是阿林偷邻村便民店的东西。偷的东西价值很小,老板气愤难平,当着众人的面羞辱阿林。同村有人回来说,当时的阿林把头埋得低低的,看不见他的表情。那天,村长甚为恼怒,甚至想把他赶出村子,“他丢了全村人的脸!”村长怒吼着。小小的村子,仿佛被这一声怒喝吓得抖了抖。最终因为有人求情“他老婆孩子都在这,且还有年长的父母,就暂且饶他一次吧。”说话的是村里的长者。村长也动容了,终于同意让他留了下来。

在这件事过去之后,阿林再也没有做过错事。村民在茶饭之余连个话匣子都无法打开,晚间两口子的谈话也少了些许乐趣,甚至在河边洗衣的女人闲聊时,还会有人抱怨“怎么最近都这么太平啊!”她们厌倦了如此没有新意的日子,渴求生活中的刺激。

阿林一家在发生这件事之后,更加低眉顺眼,尤其是阿林,见了同村的人从对面走来,下意识地低着头,匆匆而过。过节请村里先生写副对联时,双手奉上的东西总是最好的。田里谁家农活干不完时,偷偷帮别人干完却不受工钱甚至不告诉别人的还是阿林。

可在有人念叨起阿林的好时,总会有更多的声音响起“那是他欠我们全村人的,他在赎罪”“他自己要去帮我们,我们又没求他,我们还嫌脏呢”“……”于是念他好的人哑口无言。

日子还是要过的,直到有一天。

那天村里老王的宝贝——电动三轮车被锁住了。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钥匙,他又急着去镇上送货,急得焦头烂额。

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村民们都议论纷纷,却又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人群中不断有人出主意,却又都被否定。突然有人说“要不请阿林来帮忙开锁吧,他之前不是做过小偷吗,这点事儿应该难不倒他。”沸腾的人群突然静默了片刻,又有人附和着“要不就叫他来试试吧,死马当作活马医。”村里的一个小伙子跑去找阿林,几乎是半拖着阿林赶过来。

阿林看到村里人这么多,心一惊赶忙想往回跑。不料被同行的小伙死死抓住,人群中不断有人说“帮帮王大爷吧,他很着急呀。”“对呀,你试试看嘛!”阿林似乎有些腼腆,脸有些红。老王拉住阿林的手恳求说“阿林呀,你就帮帮你王大叔吧!”阿林最终同意了,他轻声地说:“有钢丝吗?”话音刚落就看见有人朝里屋跑去,再递钢丝给他。阿林熟练地将钢丝折成一定的弯度,插入锁孔中,只听见“砰”的一声,锁开了。人群中从开始的欢呼声转为了最后的嘘声。阿林挠了挠头,眼里似乎有泪,无奈地笑了笑,走开了。

不知道老王的货有没有迟送,也不知道人群后来是怎么散的,只知道第二天老王的电动三轮车上又多了一把锁,村里的人的门上也都多了一把锁。

阿林变得更加寡言了,再也不愿与别人多说一句话。村民的饭后话题又多了起来,这次却是关于阿林能解锁的事情。村民又恢复了之前爱说爱笑的快乐,但是阿林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写人高一作文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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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还未听见保洁工人扫地的声音,他已经起了床,准备出门。

妈妈不止一次告诉过他,家里的钱足够用,不需要捡拾外面的废品。可他始终早起,始终捡拾废品,就如母亲从未对他说过这番话一样。

一次,在上学路上看见他,见他的目光迅速地来回扫查,仿佛自己仍然是当年的士兵,正扫着地雷。他看准了一个地方,小心地踱步过去,试探性地伸出手,身子一点一点往前探去,手指伸直。我朝他的目光看去,是一个被扔在草丛中的塑料瓶,树枝将瓶子死死扣在草丛里,似母亲护着她的乳儿,决不让别人夺走。

他站在草丛的边缘,仍卖力地向前倾,他扶着自己的腰,眼里有坚定的目光。这目光如此犀利,与我平时所见到的迷离的,浑浊的目光截然不同。

忽然想起爸爸曾说过,爷爷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一个人上街卖杂货,偶尔还收卖废品,日子过得十分艰辛,后来当了兵,也只是图个饱饭。爷爷每天清晨早起拾废品已成为一个习惯,他是三十年代的缩影,他仍活在自己的时代,与我们早已没有了共同话题。

爷爷终于够到了那只包有红色包皮的瓶子,他拍拍瓶子上的泥土,放进了自己准备好的麻袋里,继续向前踱步。他没有看见我,在他眼里,只有瓶子。他活在自己的时代,不需要别人评价,他知道,我们不理解他的时代。

放学回到家,听到妈妈唠叨:“今天小李问我最近生活是不是不景气,又看见我们家老爷子到公园拾废品……”我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如果爷爷一样静默,别人不理解,说多也没有意义。

是开门声,爷爷回来了。我瞥见他裤脚上的泥土,他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裤脚上的污迹,只是转身,蹒跚走进房间,那只手依然扶着腰。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看见平日摆放整齐的储钱罐今日却有一点乱,我一边摆放整齐一边不耐烦地喊:“妈,别动我的东西行不行?”

“我什么时候进过你房间啊?自己弄乱了别推到我身上。还有,脚上的泥跺干净了才进门,下午打扫是你房间门口全是泥印子。”

果然,地上仍有剩下未扫的泥,打开钱罐,里面多了几张五角一毛。

爷爷就是这样,总是默不作声,他的感情与他的时代融合在一起,只有走进他的时代,才能发现他的内心也是火热的。他默默做着许多事情,不会告诉你。当你发现这些的时候,他仍在前面慢慢踱步,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爷爷就是我们家的怪人,他不善于言语,只管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当他的子女希望他能多享乐,少到外面“工作”时,他会一声不响地看着你,第二天仍去“工作”,他坚持的路,连奶奶都无法使他回头。爷爷这一辈子都在劳动,因此他的气色总比邻居家的爷爷好得多。

在那个奇怪的时代,他们有一条奇怪的原则:只有劳动才不会饿死。爷爷一定是他们中最奇怪的那个人,当大部分同龄人都忘记这奇怪的原则时,爷爷一个人仍在这条路上行走,尽管双眼已经混浊,但他仍不紧不慢地前进,他走在通往那个时代的路,背影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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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伯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什么文化,所以种了一辈子的田,过了简简单单却也艰辛的一生。

在我印象中,他是个迷信、吝啬、粗鲁的人——他去世之前,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他总爱把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倒点小酒,边喝酒边吹牛,呼哧呼哧地吃着东西。声音大得刺耳,又或者总是把吃剩下的打包带回家继续吃。隔了夜的剩菜总是舍不得倒,热一热继续吃。

我不喜欢他,十分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总是在我面前抽烟,熏得我只想流泪。我不喜欢他一只脚踩在凳子上。我不喜欢他在吃饭的时候高谈阔论,说得唾沫横飞。我不喜欢他在吃饭之后,拿着筷子当牙签剔牙。这一切一切,让我不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妈妈很沉重地和我说:“你伯伯得了肠癌,是晚期了。”我诧异,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肤色黝黑,微微驼背,说话中气十足的男人得了这么重的病。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我还是为他祈祷,希望他早日康复,只因为他是我父亲的亲兄长,我的亲伯父。

等我去看望他时,他已经做完了手术。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苍白的脸色,紧闭着眼睛,手里紧紧握着医院的账单。医药费几乎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亲戚朋友的援手也用尽。他的女儿们正打算为了他卖房给他治病,可是他却拒绝治病,吵着要出院。出院后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庙里,诵经拜佛保平安。

当然,这不科学的行当终究不会让他的病转好,他的癌细胞还是扩散到全身了。他看到医生怜悯的眼神就知道命不久矣。他被下了“判决书”以后,反而不去庙里了,每天躺在家门口的藤椅上,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偶尔看到我经过就拉住我絮絮叨叨的念着,他问我答,聊学习、聊梦想。没以前那种令人厌烦的嘈杂,眼神中也充满了静谧。他和我讲诉着他年轻时的故事,讲诉着我爸爸如何脱贫,而他自己为什么没接受爸爸的邀请而坚持当个农民。他说:“你爸爸当年邀我合伙下海经商,可是我坚持当个农民。不是我害怕风险,只是我觉得,人现在是越来越多,农民却越来越少,可农民总得有人去做啊,田总得有人去种啊,不然大家吃什么?伯伯没什么文化,不能干什么大事,但是我还是想为社会尽一份力,尽管我的力只有一点点,微不足道。”他的这席话给我很深的印象,深深地触动了我。

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伯父,他为什么不卖房治病或者去募捐。他躺在藤椅上,一晃一晃,闭着眼睛,轻轻地说:“募捐?别的人比我更需要社会的帮助。至于卖房嘛,伯父没什么钱了,本来积攒了一辈子想给女儿当嫁妆的钱现在也都被我花完了,我不能给女儿别的了,最起码这套房子得给她们留着,以后她们也有个去处。”他站起来,不说了,陪我去走走,我很久没去地里看看了,伯父现在干不动了,去看看也好。

我陪着他站在田埂上,天空下着毛毛细雨,我劝伯父回家,而他却说:“等等吧等等吧,我还不想离开。”

可是,不久,伯父还是离开了,留着我一个人站在田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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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没有豪华的大房子,也没有限量款的轿车,更没有过百万的人民币,但是我家里有个捣蛋鬼,他就是我天真活泼的弟弟。

我的弟弟只有三岁,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圆溜溜的,红红的小脸蛋像熟透的苹果,一笑起来还有两个小小的酒窝,一张红樱桃似的小嘴里整天吊一个奶瓶,谁要是碰一下他的奶瓶,他就会边跺一下脚,边大叫一声,以示不满。

弟弟不懂事,还特别顽皮,也就是因为他,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一天晚饭后,我们全家人有说有笑的坐在一起看电视,一个不注意,弟弟竟用脚踢着爷爷下午刚买的西瓜玩,那西瓜像哪吒的风火轮一样,滚动的速度极快,弟弟也躺在地上跟着滚动,大家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弟弟,而他却向我们嘻嘻笑着,一点也不知道疼;过了一会,奶奶趴在沙发上让爷爷给她的腰拔罐,弟弟却当奶奶是一匹马,在奶奶的背上威武的骑着,还像骑马的人一样打奶奶的__股,我把他抱下来,并严肃的对他说:“不许上去!哼!”而他却不依不饶还要上,奶奶眼珠子一转,不理他和爷爷到里屋去了,他竟哭的稀里哗啦的,泪水如大雨一样倾盆而下。看到他那个样子大家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还有一天妈妈要去看病,让我看着弟弟。我一直陪他玩,直到玩的精疲力尽,我就打了个小小的瞌睡。一觉醒来,家里像是被打劫一样,盘子、碗、脸盆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妈妈上午买的鸡蛋也被弟弟捉迷藏似的丢的到处都是,爷爷的烟灰缸里还躺着两个打碎了的鸡蛋,而弟弟正挥舞着小勺子忙得不亦乐乎。我怒气冲天的对他喊到:"你在干嘛?快别弄了!”弟弟却奶声奶气的说:“姐姐,我在炒鸡蛋呢!”我听了是又好气又好笑,结果,妈妈回来,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我没有看好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捣蛋鬼弟弟,既调皮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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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曾经告诉我“人”这个字写起来只有一撇一捺,但是做起来确是难。是她在我努力的做一个人的时候告诉我做人的必备条件,那就是“德”,她曾告诉我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唯一能把人区别开的不是金钱和权利,不是家庭背景和学历大小,而是“德”,如果一个人没有“德”的话那么这个人就禽兽不如。

是她曾经为了一个孩子东奔西走,为了她曾经付出了很多很多,在孩子叛逆的时期,而她却选择了忍受,也许这是她的这种伟大而又错误的溺爱,是这个孩子明白了她对他的那种爱。“爱”这个词她告诉那个孩子爱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一个字一个词,而是去用心感受,最后她让那个孩子学会了怎样去爱,也让他学会了人间的种种。

她,是一个平凡的她,在中国137053.69万人中的最普通最渺小的她。她,虽然长相并不算出众,也没有豪华的房屋、汽车,也没有丰富的文化。可是在生命的旅途中,赐予了新的生命,是她用她的爱撑起了一个家庭,是她遭受了旁人的各种白眼和嘲讽,使他的孩子像大棚里的鲜花无忧的成长。她,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她,她——就是我的母亲。

母亲,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数不清的辛酸和汗水,当我还是叛逆时期的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愿和她在一起,我嫌她唠叨,我嫌她烦,当有一天母亲独自一人在做饭,因为随着我的长大而她逐渐衰老的缘故,她的后背也累出了毛病,我看到她遍做饭边捶后背时,我那颗已经结了冰的心骤然融化了,为了母亲我的眼眶有了些湿热,我从没看到过母亲在我面前说过她后背疼,以后的我逐渐的明白了母亲的苦。

母亲的苦是为了我,有一次母亲在谈话时说出了,只要我过的比她好再苦她都觉得值,这句话让我彻夜难眠,从此我没有了小叛逆,没有了嫌弃母亲,因为母亲为我苦,为我累,我想爱你在长大了我要让母亲懂得,她当初受的苦于累是值得的,我不希望让母亲为我伤心。

可惜时光不能倒转,那么我会在你有生之年去呵护你,不会再让你劳累,我不会嫌弃你。

她,——是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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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在家里看苏州新闻,看见了这样的新闻。有一位家境不是非常好人收养了几十名流浪汉,这则新闻让我觉得很意外,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种人的。就是这种好奇让一位从不喜欢看新闻的我继续看了下去。

当记者采访的时候,穿着破衣烂衫、常年不洗澡,在垃圾堆里拣东西吃,在马路边上商店门口睡觉,这就是许多人对流浪汉的印象。好心的人们或许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救助流浪汉,但是一般不会把流浪汉领回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在家里养一个半疯不傻、身上脏臭的流浪汉。

这则新文主要人物就是山东东营的农民李俊民,他在家里收留了40多个和自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流浪汉。

这40多个流浪汉来自各个地方。他们中有许多人或疯或傻,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尽管李俊民家里的没有什么专门的救助设施,但在这里,他们至少能吃上饱饭,住上房子。

李俊民给自己这个特殊的家取了个名字,"爱心家园"。作为家长,36岁的他主要靠回收废品的收入来维持这个家的开销。每天,流浪汉们也会帮这个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整理李俊民收回来的废旧塑料。李俊民还说道:"这些人一天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堆垃圾,两个人正常人两天就能拾掇完,这40几个人已经干了18天还没干完。"

在常人看来,李俊民收留这么多流浪汉就够令人惊讶了,但更奇怪的是,这些流浪汉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而是李俊民自己一个一个从街上领来的。

看了这些,我想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会像这为"怪人"一样的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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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骄阳似火的夏日,一轮火辣辣的太阳挂在瓦蓝瓦蓝的天空上。小狗伸着长又红的舌头,农田裂开了嘴……在我看来,这轮太阳仿佛贴在我的头上似的,一秒也不肯离去,把我热的汗流浃背,眼冒金星,使我忍无可忍。

于是,我到商店里买了一瓶可口可乐,坐在绿树成荫的大树下。这大树高大挺拔,根深叶茂。我津津有味的喝着手里的可乐,喝了少半瓶,忽然想去方便一下。就急忙跑回家,方便完后,洗了把手,就有坐在我们家客厅里继续喝。

不久,我想到一个主意,把可乐倒进碗里喝,我就兴冲冲地跑进厨房,拿了一个碗,咕咚咕咚得到了进去。正在这时,我听到门外有咚咚咚的敲门声,就打开门笑脸迎接,一看,原来是隔壁的小妹妹。她脸圆圆的,像个西瓜,蚕眉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水灵灵的,头上两边各扎着小辫子,显得特别可爱。她一进来就用那双洁净的小手直擦汗。

不过,她好像看到了那晚可乐,满带怀疑的问:“姐姐,你在家干什么呀?”“没干啥呀。”我坦然的回答。“那你碗里是啥东西呀?”她又接着问。我刚准备吱声,可又在犹豫——如果我告诉她那是可乐的话,她一定会喝光的,那我喝什么呢?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就说:“姐姐有点生病了,我妈给我到医院开了点中药,可是很苦的。”听了我的话,小妹妹转身就跑,我以为她被我吓跑了呢,心里得意洋洋。

不久,她又跑回来了,不同的是,这回她手里还拿了几颗糖果呢,我还真不知道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可她的话却出乎我意料:“姐姐,你说你喝的药很苦,那你吃几颗糖就不苦了。”这话使我震惊万分。

我真后悔自己隐瞒真相,她是如此的信任我,而我却骗她,我真惭愧。

从这件事我明白:人与人之间应之间应真诚相待,让我们彼此多一份信任,少一些怀疑,愿我们的生活多一份欢乐,少一些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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