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丝我的最爱(优质20篇)

时间:2023-12-16 05:50:36 作者:琴心月

写一篇优秀作文需要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和良好的写作技巧。以下是一些受广大读者喜爱的优秀作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阅读的乐趣。

书我的最爱

阅读可以使人开阔视野:阅读可以使人升华气质;阅读可以使人结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阅读经历,今天我就来讲讲我的阅读经历吧。

小时候我是非常不喜欢看书的,认为读书就是一种煎熬,每次妈妈叫我读书,我都会以各种各样的借口逃避。我每次一到图书馆就开始抱怨,这不好,那不好的。爸爸妈妈也真是拿我没办法,直到那次,我才对读书有所改观。

那天,是个雨天,爸爸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拿着一本新书,尽管被雨淋湿,爸爸还是很开心的把他手上的书给了我,为了不辜负爸爸的一片心意,我只好勉强看了几页,谁知,才翻了几张我就就迷上这本书。

这本书的书名是《西游记》,上面讲述了唐僧取经的故事,他有三个徒弟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师兄。他们为了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披荆斩将,经历了不少磨难,最终取得真经。我在这本书中看到了另一个世界,我以前从未想象过的神奇的世界,从此我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给她拿个苹果,当时我还在看书,没有听清,最终拿了块橡皮给妈妈,妈妈看后也是哭笑不得。

感谢《西游记》这本书它使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我的最爱土豆作文

“深藏不露睡地里,上面开着小白花,有圆有椭有大小,奇形怪状真美味。”猜猜它是啥?哈哈,它就是我的最爱——小土豆。

今天天气真好啊,小伙们在玩捉迷藏呢!石头、剪刀、布,哈哈是小白菜来找,小土豆一钻就钻到地下去了,小伙伴们藏好了,小白菜先找到了小黄瓜、小南瓜、小萝卜……最后才找到深藏土里的小土豆。

土豆的衣服可多了,有红的、黄的、还有紫的,它的外形也很有特点,有的像圆圆的乒乓球,有的像椭圆的鹅卵石,有的像妈妈背着一个小宝宝,真可爱。

土豆可是数一数二的美味呢,吃法也很多,有炸土豆、炒土豆丝、还有我的最爱——薯条,每次我都能消灭很多,特别是蘸上番茄酱,那美味足以让我飘起来。土豆还受减肥人士的欢迎,它可以为正在减肥的人带来不吃饭就能饱的神奇效果。

这就是深藏不露的土豆,美味的土豆,能减肥的土豆,你们喜欢吗?

书我的最爱

人人都应该爱读书,因为读书会让觉得快乐。

高尔基说:“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虽然读书不能填饱肚子,但们却在精神上得到了满足。书是人类文明的源泉,书是开启之门智慧的钥匙,是们进步的阶梯。书是一间五彩缤纷的展览厅;是一个硕大无比的宝库;是一件风光旖旎的百花园。书是们成长中必不可少的小伙伴,是我们前进道路上的小帮手。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因为读书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

读了夏洛蒂勃朗特的故事我们明白了:只有在求索道路上不屈不挠地努力,才能成功。《鲁滨逊漂流记》启迪我们: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青海高原一株柳》告诉我们:即使命运给予我们的是99条死亡之路,我们也要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这样生活才会产生奇迹。

书能陶冶你的情操,启迪你的智慧,增长你的知识,开拓你的视野,为你在生活道路上披荆斩棘,成为你终生的伴侣。!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又是一个秋天,我得好好珍惜,因为我又可以吃到柿子了。哈哈,我不禁偷笑起来,赶快催促家人一起到乡下去。

来到了奶奶家,树上满是柿子,我开心得赶紧跑到树下。树上有软{子,可是很难摘,就像传说中的人参果,落地就化,只能看着他们红到透亮,“啪”的一声,在秋风的逗弄下,化入土地。以我以往的经验,我摘了很多硬柿子。回家后把他们一字排开,摆满了阳台,时不时地掂掂这个,掐掐那个,看看哪个到了该吃的时候。一个小小的红囊袋,孕育着什么样的甜蜜呢?我无意用鸭梨、冰糖来催促它们快些成熟。这种闲散的、漫不经心的成熟过程,总会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惊喜。

最欣喜的自然是期待已久的吃柿子了。吃柿子也很有讲究,一定要在吃饭之后才能吃得--仿佛它天生不是用来充饥,而是用来品尝回味的。拿一把小勺,搬把小椅子坐到阳台上,专心地吸着吃着。柿子口感很好,甜甜地滋润着你的口,柿舌头更是让你不忍心把它咽下去。不过,我喜欢的还是它那种富有北方韵味的香甜:甜,不是水甜,也不是酸甜,而是那种甘甜。水分很多,但又不像其他水果把水流得哪儿都是,它的汁水黏黏的、滑滑的、甜甜的。

吃柿子,真是一种独特的享受啊!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我曾有段时间迷恋可比克薯片,也有时候特想含着香甜滑口的巧克力,可令我最回味无穷的还是我们鹰潭的特产dd鸽鸽豆角干。

当我手拿着一包真空包装鸽鸽豆角干时,那长长的、有韧性的豆角干,在秘制的酱紧紧相拥在一起,显得团结而不死板。包装的正面左上角写着“鸽鸽”两个字,下面用行书写着小字“豆角干”,“豆角干”下方标明了它的口味dd麻辣味。仔细一看,我又发现右下角写着几个小小的字:“做良心食品,不挣黑心钱”!包装的反面还有配料:小麦粉,脱脂大豆粉,食用植物油……我才知道其实鸽鸽豆角干里有这么多的精华。当然最需关注的是它的生产日期,只见一排印刷字“生产日期:20xx年2月6日”赫然地躺在“保质期6个月”的旁边。

我早已“口水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了,于是迫不及待地扯出一根来,细细品尝。一股浓浓的辣香味在嘴中荡漾,然后溢向心田,让人感到越嚼越有劲,真是回味无穷啊。不知不觉,一袋豆角干三下五除二就干完了。我还舍不得丢掉,将豆角干的袋内舔了舔,好像要借此留住满嘴的油香味。

每次吃到这美味的“豆角干”,我都会为我们家乡能做出这样美味又健康的特产而感到骄傲,当然也希望外地的朋友,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品尝一下这舌尖上的美味!

最爱我的人

“奶奶,快过来一下啊!”、“奶奶,饭做好了没有啊!”、“奶奶,我的校服哪里去了?”、“奶奶``````”

奶奶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个从医生手中接过我的那个人,从奶奶第一次把我抱到怀里那一刻起我们就没有分开过,奶奶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小时候,爸爸妈妈工作忙,奶奶便成了我的“保姆”、“保镖”、“厨师”、“秘书”和“老师”,呵呵,每时每刻都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使我从每天拉着奶奶衣角的孩童成长成了一个有着独立思想的少年,是奶奶见证了我生命中一个又一个的成长的瞬间。

奶奶对我的爱不似妈妈那么温柔,也不似爸爸那么深沉,奶奶的爱是温暖,如冬日里午后的阳光,时时刻刻温暖着我的心房。奶奶的命很苦,在她很年轻的时候爷爷就去世了,奶奶用她的坚强、勇敢和勤劳独自一人抚养了两个孩子,她把她全部的爱都给了她的孩子们,现在她又用着无言的'行动把她全部的爱给了这个她最爱,同时也最爱她的我。

奶奶其实是很孤独的,没事的时候总是喜欢拉着我说话,年轻时的故事讲了一遍又一遍,当我认真听时她就神采飞扬,仿佛又回到了年轻美丽的时候,可当我告诉她这件事情讲了n遍后,她立刻就会伤感起来,然后就沉浸在忧伤之中。上了初中后,我的学习忙了,没有时间陪奶奶聊天,奶奶更孤独了。

岁月在奶奶的脸上洗濯,搁浅了眼角的皱纹。奶奶虽然老了,可她对我的爱却越来越深,我也越来越深爱我的奶奶。奶奶,你知道吗?看到你刻意掩饰着的孤独,我的心会痛!你知道吗?我喜欢看到你的笑容,你的笑是世界上最让人温暖的笑,当春暖花开时,奶奶还我一个微笑吧!

奶奶,我爱你。只愿健康快乐永远伴随你!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说我最喜爱的人呀!真是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有老师。有弟弟妹妹。有同学。有爷爷奶奶。有外公……但是,我最最喜爱的人只有一个――那年过古稀的外婆。

外婆今年八十几岁了。但她脸上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下边长着一个高高的鼻子,鼻子下面长着一张不大不小的嘴。

妈妈说我小时候,每次外婆来我家里,我总问妈妈:“外婆脸上怎么有皱纹?是不是妈妈小时候常常惹外婆生气了?”但妈妈每次都说:“玩你的去吧!长大后你自然就会知道的!”

我还听妈妈说过我4岁跟外婆的那段时间的事呢!

跟外婆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可是个野丫头,总爱玩得一身泥。当我每次弄得一身泥时,回家我就会说:“外婆,我今天和小伙伴玩,一不小心掉到泥水里了!”外婆听了十分心疼,但没办法就马上烧水给我洗澡。正因如此,外婆稀里糊涂地被我骗了好几次呢!当然,聪明的我不会每次都说掉到泥水里,有时说掉到泥沙里,有时说掉到泥沟里,有时说……可是每次外婆都不追究原因,却一边心疼,一边帮我梳洗。

如今,外婆老了,我更应该尊重她老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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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我的人

蔚蓝的天空,熟悉的街道,就连这座城市,此刻都变得无比亲切。那都是因为在这里的某个角落,有你的存在。我不累,也不会有疲惫,因为我知道,在这里,有一个叫家的港湾,会永远为我等候……我向往那种幸福的生活,做一个乖巧的小女人。

一生有你,我还有什么好奢求的呢?今生拥有你,就是给了我一辈子的幸福,一生的快乐!拥有你,我应该会更加懂得珍惜拥有。我不知道,前世的我们用了多少回眸才换来的今生相遇;又在佛前求了多少回,才换来彼此的眷恋。但我知道,自从有了你,我的生命里都是奇迹。

我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小女人,不需要太多的浪漫。你一声轻轻地问候,便会给我新的一天带来无限欢愉,在不经意间回想,心,感到融融暖意。我的爱人,今生有你真好!从此,我会把你的寂寞与孤独放在心里;把你的习惯放在心里;把你的喜忧一一记录,一生收获,用一生温暖。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这世界上最浪漫的句子非它莫属。我的人生因为有你,生活中少了很多的寂寞和烦恼,却多了欢乐和温馨。今生,没有早退,也没有晚到,遇见你真好!喜欢这首歌《一生有你》,喜欢这句话“一生有你”!也许我并不优秀,也许我还有些任性,但有一点,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我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在小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同桌,名叫小辉,光听名字就会觉得他是一个辉煌的人。小辉长的一表人才,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颗明亮的钻石,会发光似的。也是因为这一双亮丽的双眸,非常受到班里人的欢迎,还有他的个子不高不矮,在班上算的是一个小帅哥!

有一次,在上课,他迟到了,又没带书,我把书放在中间一起看。看着看着书就被他拿到他自己的桌上。他有许多次这样,我觉得他非常讨人厌;上课不带书,来学校做什么,枉为学生。我本以为他长的不错,应该会读书,我看错了,真令人失望。

下课了,铃声像雷声那般响亮的传来,小辉如闪电般的走了,一瞬间无踪无影,只剩下我一个人打扫教室,真是气死人啊!我对他的讨厌感又加深了。它的品质糟糕透了,他根本没有集体感,这人真没有素质,他举动真令我失望。他真是个讨厌鬼。

明天,老师批评他,他还能说会道~不停的狡辩,在这时,我对他彻彻底底的失望。

铃铃。

上体育课了。来到操场,老师叫我们踢足球,我和小辉分在同一组。这时,我组的小光暴力地踢了一球,这球像一支离弓的箭射向场外的一位女生。同时,小辉像一头猛虎,奔了过去,胸膛一挡,把球截了下来,真是太酷了!哇!英雄救美,全场掌声一片。这时的我对小辉产生了敬意,我敬佩他那勇气可嘉和舍己为人的精神,我对他有了一点喜爱。

过了一会,小光去抢小乐的球,左一拐,转一圈,再后传,再踢后球,这个动作美极了。不料要转身的时候被一块石头拐摔了,摔得手脚都在流血。小辉立刻冲过去,迅速背起小光,一边跑一边喊:让一让。如一匹骏马在绿油油的草原上奔跑。我看他背着小光,汗如雨下,把他的球衣弄的刚从水中拿上来一样,他那手臂青筋暴起,非常吃力的`把小光背到医务室,脸色苍白,我问他没事吧?他说:;没事啊!这时我对他有了深深的敬意,敬佩他那不惜自己,为他人奉献自己的高尚品质。我对他是又敬佩又喜爱,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后来,小辉转学了,我非常的想念他。他是我最敬爱的人。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拿着!生日礼物!”生日前的一个晚上,爸爸把一大一小两个乐高递给了我,大的是国会大厦,小的包装上没有图片。我不知道是什么,心里充满了好奇,恨不得马上拆开包装,把它的样子拼出来。

我问爸爸:“是否可以晚上就开拼?”

爸爸说:“看在你生日的份上,破次例吧!”

我听了,心花怒放,拆开包装就开工,拼出来发现竟然是一艘迷你的宇宙飞船。不过不是很漂亮,不是我喜欢的样子。我一直琢磨着要怎么让它变得更漂亮。

一天,突然来了灵感,我把它改装了一下,样子比以前漂亮了十倍。我非常爱惜它,把它保管得特别好。脏了就洗,坏了就修,从没见它缺过一条胳膊,少过一条腿。

不知什么原因,弟弟突然想玩那艘宇宙飞船,我太清楚他的习惯了,坚决不同意。我不给,他就哭。哭这个法宝太好使了,我只好给他。当时我有一节课,便叮嘱妈妈务必要看好弟弟,别把乐高玩坏了。上课回家后,我飞快地跑过去检查乐高,却发现只剩下一堆零件,胳膊腿全断了,头也不见了。我暴跳如雷,将弟弟揍了一顿。然后忍住怒火,把零件全部找出来重新拼好,并发誓永远不让弟弟碰我的乐高了。

我在别的地方都不小气,唯独把乐高看得很紧,因为我太爱它了!

我的最爱

我最爱看的书要数漫画了,每次放学,我都会去小店看一看有没有新的漫画出版。家里的漫画更是数不胜数,整整一柜子的漫画。

在学校里,我也是对漫画情有独钟,在课余时间和同学们一起谈谈故事情节,不时会传出一阵会心的笑声,带给了我们极大的乐趣。由于同学们爱看《爆笑校园》《阿衰》之类的书,过于沉迷,严重影响学习和作业,被老师禁止在学校里看这类书,就这样,我最爱的《父与子》也被禁止掉了,只好在家里偷偷地看。

每天晚上,我都会随便拿一本翻翻,减轻一下学习了一天的疲劳,如果到了睡觉时间我还没看够的话,我就会拿出手电筒,然后钻进被窝享受着幸福的时光。

妈妈似乎看穿了我的计谋,每天晚上,妈妈都会半夜来侦查。不过时间久了,我也习惯了妈妈这个方法,只要外面一开灯,我就立马熄灯睡觉,并把这些“作战用品”藏在枕头底下。

漫画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也带给了我许多启示。有一则漫画让我受益匪浅:那是《父与子》里的一则漫画,父亲和儿子拉着一匹马在路上走,走到半路以后,这匹马突然停住了,不管父亲和儿子怎么拉,都拉不动。就在这时,儿子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找来了两个装上了轮子的塑料滑板,分别给这匹马的四只脚套上,于是,儿子和父亲拉着马走了。多么有趣的漫画呀!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敢去面对,并且要开动脑子去克服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

漫画给了我许多启迪,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漫画,你永远是!

我的最爱

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芭比娃娃。芭比有五双鞋子,一条项链,七条裙子,一个发夹。我让芭比穿上高贵的衣服,华丽的高跟鞋,戴上五颜六色的发夹,金光闪闪的`项链。我每天都让芭比睡在公主床上。有时候我还会带着芭比一起和我的好朋友出来玩。她真是可爱极了。

指导老师:艳爱。

我的最爱_

我曾有段时间迷恋可比克薯片,也有时候特想含着香甜滑口的巧克力,可令我最回味无穷的还是我们鹰潭的特产――鸽鸽豆角干。

当我手拿着一包真空包装鸽鸽豆角干时,那长长的、有韧性的豆角干,在秘制的酱紧紧相拥在一起,显得团结而不死板。包装的正面左上角写着“鸽鸽”两个字,下面用行书写着小字“豆角干”,“豆角干”下方标明了它的口味――麻辣味。仔细一看,我又发现右下角写着几个小小的字:“做良心食品,不挣黑心钱”!包装的反面还有配料:小麦粉,脱脂大豆粉,食用植物油……我才知道其实鸽鸽豆角干里有这么多的精华。当然最需关注的是它的生产日期,只见一排印刷字“生产日期:20xx年2月6日”赫然地躺在“保质期6个月”的旁边。

我早已“口水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了,于是迫不及待地扯出一根来,细细品尝。一股浓浓的辣香味在嘴中荡漾,然后溢向心田,让人感到越嚼越有劲,真是回味无穷啊。不知不觉,一袋豆角干三下五除二就干完了。我还舍不得丢掉,将豆角干的袋内舔了舔,好像要借此留住满嘴的油香味。

每次吃到这美味的“豆角干”,我都会为我们家乡能做出这样美味又健康的特产而感到骄傲,当然也希望外地的朋友,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品尝一下这舌尖上的美味!

我的最爱

有的人喜欢春天的生机勃勃,有的人喜欢夏天的激情火热,也有人喜欢秋天的黄昏落叶,还有人喜欢冬天的白雪皑皑。但是,在我的眼中,无论春夏秋冬,他都是最美的季节。

春姐姐总是踏着轻盈的脚步,静悄悄地来,无声无息地走,她给人一种神秘感。她所去到的地方,漫山遍野充满生机,她给大地带来了幸福,带来了欢乐。你闻,这是春姐姐带来的希望的气息,这让无助的人看到希望,让处于黑暗中的人探到了光明,多么美好呀!她总是默默奉献,却不求回报。

秋妹妹正优雅地向我们走来。她身穿一袭黄色的长裙,上面点缀着一片片黄叶,还带着硕果累累的芬芳。秋妹妹是个爱静的`小姑娘,不管躲到哪,人们都能找到他的足迹。她既带来了满满的丰收,让人们满面笑容,又落叶纷飞,也增添了不少诗情画意。

冬爷爷气势汹汹地来了。她总是那么威严、冷酷。你瞧,他给大地穿上了一套白色的冬衣,整个大地冷冷的。她把春姐姐、夏弟弟、秋妹妹的劳动成果都毁了。听,人们正在责怪她:“冬爷爷,你总是这么无情,消停会吧!”。可是我们的冬爷爷依旧我行我素,何止的洒脱、任性!

四季,!

我的最爱

写作,在我的印象中是最美好的,我喜欢写作。虽然,我的作文写的不是那么特别的好,但是我认为写作是语文中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了。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在写作时,世界才是安静的,大家才会让你默默地思考,你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人打扰。

记得有一次,我心情很糟糕,回到家后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火。我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袋——写作。老师不是说过吗,写作可以发表自己的感受又可以不让人知道。对,写作!说写就写,我立即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在作文纸上写了起来,把我的一切怨恨都发泄在纸上了。虽然那张纸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的心情好了许多。似乎那张纸会把我的一半怒火带进了垃圾桶,让我心情好许多。

写作既可以帮助我们发泄痛苦,又可以让我们把快乐讲出来。

所有的纸像是一个会聆听你痛苦与快乐的人,它不会说任何一句怨言,而写作,就是控制纸,讲出痛苦,分享快乐的最好指挥师。

你一切的快乐与痛苦都会通过而讲述,发泄,我爱写作,我爱有这种方式讲述。

写作,!

我的最爱

书是打开文学之门的钥匙,书是通往成功的铺路石,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海洋的源泉。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像交了一个新朋友,其乐无穷。

古人读书前都要先净手,把读书当作一件神圣的事,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每每捧起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敬畏与感动。李时珍尝遍百草,数十年如一日的整理,用一生凝聚了《本草纲目》这部巨著;司马迁忍辱负重,在监狱中也不忘父训,书写了《史记》的传奇;孔子周游列国,坚持不懈,从而有《论语》万代流传;李清照从小受家庭熏陶,写出了许多凄美诗词,“三瘦”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徜徉在历史长河中,渐渐地,心静了,充实了。

书,从小就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生活乐趣。从牙牙学语开始,书遍走进了我的世界。看识字本上一个个图文并茂的汉字,竟安静下来,认真地翻看着。三四岁时,认识的字不多,但总喜欢去妈妈的卧室“寻宝”。望着高高书架上的一本本书,我吵着闹着要看。妈妈没办法,只好给我拿下来。我虽然看不大懂,但还是不厌其烦地翻看着,享受“读书”的乐趣。

再大一点儿,上小学后,认识的字也多了起来,才慢慢开始品书。那些优美的语句充斥着我年少的心,使我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在与同学的交谈中,我将书中的一些趣事与他们分享,并将珍藏许久的书借给他们,在给予中享受书带给我的快乐。

六年级,渐渐喜欢上了散文,喜欢它那种独特的韵味,喜欢它那种形散神聚的美感,喜欢它给人留下无穷的遐思。随之也喜欢上了朱自清的文章。他描绘出美丽的春,迷人的荷塘月色,时间的匆匆,蹒跚的背影……诸如此类,都深深镌刻在我的脑海里,至今都能随口背出其中的一两句话。

书,带给我许多快乐,相信它会伴我一生。因为书,是!

我的最爱

说到辣椒,有些人害怕它,有些人喜欢它。但对我而言,只要一闻到辣椒那香喷喷的味道,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自动向发出味道的地方“飘”去。

我吃饭时,如果没有辣椒,即使龙肉放在面前都感觉没胃口啊。但只要有辣椒我那小肚子顿时就成了“吞饭机”,两大碗饭都不在话下,一边吃一边流汗。那感觉,别提多爽了。记得有一次,家里的辣椒吃完了,连一滴辣椒油都不剩了,我当时心里想:“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没有辣椒就吃不下饭,可是不吃饭,又会被妈妈大骂一顿,到底怎么办才好?”我急得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试图在某个角落能找出辣椒来,哪怕是一滴辣椒油也好啊。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厨房放着的大蒜上,有办法了!我把酱油和陈醋倒在一个碟子里,再把大蒜和姜切成沫,混合在一起,一尝,果然有辣味了,虽然没有辣椒的辣味那么正宗,但是也能暂时解解“辣馋”了。

还有一次,妈妈炒辣椒,那香味,简直是我闻过最香的味道了,真是“日啖辣椒三百颗,不辞长做吃辣人”,香酥的油配上火辣辣的辣椒,真是非常完美的融合。我控制不住自己双脚,就像是脚下有一股轻烟,把我往厨房托去。妈妈炒好之后,我偷偷吃了一块,辣的我嘴里直“喷火”,眼睛都快被辣瞎了。

辣椒,是我生活的必备品,是,辣椒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热辣红火。

我的最爱

听着一题目,你应该明白我写的是什么。每错是一只狗,我最爱的一只狗。我曾养过许许多多条狗,他们各有所长,但唯一令我记忆犹新是肥狗子。

想知道为啥吗,待我细细道来。我的肥狗子长得可爱,具体怎样,就不做介绍。不过他倒有一个与一般狗的差异之处,四肢短身子长,头老大老大。肥狗子最先是马路边的一条流浪狗,直至遇到我那天,他从此进入我的生活。我家住在马路边,路上车水马龙,车祸时有发生。肥狗子被车撞过三次,其中一次十分严重,他的后腿皮开肉绽,至于骨头被压断,但他并未因此倒下,几个月后,他又可以一拐一拐的走路喽。我实在佩服肥狗子的这种毅力,看来我得多学习学习。有时,我会怀疑,飞狗子是倾城之狗吗,连着好几个星期,一群狗都被他吸引过来,一次还跑到我家里来,用扫把赶也赶不走,不久,肥狗子的肚子渐渐大了,无疑是怀孕了。几个月后,我忽然听到小狗的叫声,一想,一定是肥狗子生小狗了。待我下楼,一看,这那是小狗,这分明是老鼠嘛!小狗小的连我的一个巴掌大也没有。啊呀!又吓了我一跳,是猪吗?怎么生了九只啊,我不得不叫这些小狗做怪物。另外,肥狗子还有一特点,就是胆大。见了生人,他不会马上叫或是避开,而是上前问一问这个人的气味,似乎是在用气味分辨好人和坏人呢。当我和姐姐出去时,肥狗子总是紧追不舍,,几次,我还带它去逛街呢。他总是随便进出别人家,有次还叼了一块肉出来,害得我们无奈赔了那人二十块钱。肥狗子在家老爱卖萌,我们吃东西的时候,他总是‘嗯,嗯,嗯’的叫。还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以至于我们会毫不吝啬地把食物分给他。有时我们将食物举高,他便会跳起来吃,有时还可以跳到我站起来的高度呢。一次家里十分闲暇的时候,肥狗子忽然叫起‘啊拉~阿拉……’搞得我们大笑,肥狗子竟然能像人一样,叫出‘阿拉’。于是他又有一名字便为阿拉。但是好景不长,一日早晨,传来了噩耗,肥狗子没了,他被人贩子用小汽车拐跑了。从此,肥狗子离开了我的生活。但我永远忘不了,那清脆的声音,那忠实的笑容。

肥狗子,我好想你,我永远爱你,!!!

我的小土豆

有一天妈妈让我把一快发了芽的土豆埋在土里,说是可以长出更多的土豆来。我以为妈妈在逗我玩,但我非常想自己试一试,也非常想尝尝我亲身种的土豆的味道。于是,我把土豆埋在土里,过两三天浇一次水,希望能长出更多的土豆。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天我去看土豆,土豆长出了四棵苗!我兴奋的不得了,快乐要找别人分享啊!于是我冲出阳台告诉妈妈,我的土豆长了四棵苗!妈妈走进阳台帮我拔了两棵,我心疼地问妈妈:“好不容易长的为什么拔了?”妈妈说:“花盆太小了,能种两棵就不错了。虽然我的小土豆最后不知道什麽原因死了,但是如过果能再种一次,我一定保护好它。

我的最爱

“恩饶——,别看了,要回家吃饭了!”

奶奶在叫我,她的叫声打破了我专注的大脑系统,把我从书的美梦中拽回现实。

我跟在奶奶身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想:“多比会成功吗?小新可以救精灵王国吗?”

回到家里,已经快下午一点了,妈妈埋怨我们怎么回得这么晚。

奶奶听了,向妈妈数落起我来:“饶饶半路上要去新华书店看看,我说不要去了,时间不早了。她非要进去,结果一进去,她就被一本书迷住了。我看当时正好12点,就想让她看一会儿,结果她越看越起劲,我不停地催,不知不觉,一下子就过了半个小时。她这家伙呀,就是个小书虫,看书看得饭都不要吃了!”

妈妈听了,用指尖摁着我的鼻子,狠狠瞪了一眼……。

我爱吃,爱玩,爱弹琴,爱游泳,爱画画,但最爱的还是看书。我只要手上有钱,全用来买书。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是层层叠叠的了!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像《西游记》《红楼梦》《淘气包马小跳》《福尔摩斯》这些厚厚的书,我都喜欢看。除了家里的书以外,我还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

我非常爱我的弟弟,他要是分我手中的零食吃,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但他要是撕坏了我的书,我就会大怒一场,甚至还会打他。久而久之,弟弟便不会随便搬弄我的书了,他似乎也知道,书是。

我上学已经四年多了,从老师那里,从书本上,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三年级暑假时,我去颐和园游玩,我使劲地在长廊上寻找岳母刺字的画面;游览万里长城时,孟姜女的哭声在我脑海里回荡;观赏爱晚亭时,我情不自禁地默诵起杜牧的《山行》,还联想到毛主席写的《沁园春·长沙》……书中的知识让我赏玩得更有意思和意义。

书是我一生的老师和朋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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