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丝我的最爱(汇总19篇)

时间:2024-02-19 10:32:08 作者:JQ文豪

优秀作文能够通过精准的描述和生动的描写让读者感受到作者所表达的情感和意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作文典范,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起到一定的启发作用。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拿着!生日礼物!”生日前的一个晚上,爸爸把一大一小两个乐高递给了我,大的是国会大厦,小的包装上没有图片。我不知道是什么,心里充满了好奇,恨不得马上拆开包装,把它的样子拼出来。

我问爸爸:“是否可以晚上就开拼?”

爸爸说:“看在你生日的份上,破次例吧!”

我听了,心花怒放,拆开包装就开工,拼出来发现竟然是一艘迷你的宇宙飞船。不过不是很漂亮,不是我喜欢的样子。我一直琢磨着要怎么让它变得更漂亮。

一天,突然来了灵感,我把它改装了一下,样子比以前漂亮了十倍。我非常爱惜它,把它保管得特别好。脏了就洗,坏了就修,从没见它缺过一条胳膊,少过一条腿。

不知什么原因,弟弟突然想玩那艘宇宙飞船,我太清楚他的习惯了,坚决不同意。我不给,他就哭。哭这个法宝太好使了,我只好给他。当时我有一节课,便叮嘱妈妈务必要看好弟弟,别把乐高玩坏了。上课回家后,我飞快地跑过去检查乐高,却发现只剩下一堆零件,胳膊腿全断了,头也不见了。我暴跳如雷,将弟弟揍了一顿。然后忍住怒火,把零件全部找出来重新拼好,并发誓永远不让弟弟碰我的乐高了。

我在别的地方都不小气,唯独把乐高看得很紧,因为我太爱它了!

书我的最爱

阅读可以使人开阔视野:阅读可以使人升华气质;阅读可以使人结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阅读经历,今天我就来讲讲我的阅读经历吧。

小时候我是非常不喜欢看书的,认为读书就是一种煎熬,每次妈妈叫我读书,我都会以各种各样的借口逃避。我每次一到图书馆就开始抱怨,这不好,那不好的。爸爸妈妈也真是拿我没办法,直到那次,我才对读书有所改观。

那天,是个雨天,爸爸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拿着一本新书,尽管被雨淋湿,爸爸还是很开心的把他手上的书给了我,为了不辜负爸爸的一片心意,我只好勉强看了几页,谁知,才翻了几张我就就迷上这本书。

这本书的书名是《西游记》,上面讲述了唐僧取经的故事,他有三个徒弟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师兄。他们为了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披荆斩将,经历了不少磨难,最终取得真经。我在这本书中看到了另一个世界,我以前从未想象过的神奇的世界,从此我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给她拿个苹果,当时我还在看书,没有听清,最终拿了块橡皮给妈妈,妈妈看后也是哭笑不得。

感谢《西游记》这本书它使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最爱我的人

蔚蓝的天空,熟悉的街道,就连这座城市,此刻都变得无比亲切。那都是因为在这里的某个角落,有你的存在。我不累,也不会有疲惫,因为我知道,在这里,有一个叫家的港湾,会永远为我等候……我向往那种幸福的生活,做一个乖巧的小女人。

一生有你,我还有什么好奢求的呢?今生拥有你,就是给了我一辈子的幸福,一生的快乐!拥有你,我应该会更加懂得珍惜拥有。我不知道,前世的我们用了多少回眸才换来的今生相遇;又在佛前求了多少回,才换来彼此的眷恋。但我知道,自从有了你,我的生命里都是奇迹。

我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小女人,不需要太多的浪漫。你一声轻轻地问候,便会给我新的一天带来无限欢愉,在不经意间回想,心,感到融融暖意。我的爱人,今生有你真好!从此,我会把你的寂寞与孤独放在心里;把你的习惯放在心里;把你的喜忧一一记录,一生收获,用一生温暖。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这世界上最浪漫的句子非它莫属。我的人生因为有你,生活中少了很多的寂寞和烦恼,却多了欢乐和温馨。今生,没有早退,也没有晚到,遇见你真好!喜欢这首歌《一生有你》,喜欢这句话“一生有你”!也许我并不优秀,也许我还有些任性,但有一点,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我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说我最喜爱的人呀!真是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有老师。有弟弟妹妹。有同学。有爷爷奶奶。有外公……但是,我最最喜爱的人只有一个――那年过古稀的外婆。

外婆今年八十几岁了。但她脸上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下边长着一个高高的鼻子,鼻子下面长着一张不大不小的嘴。

妈妈说我小时候,每次外婆来我家里,我总问妈妈:“外婆脸上怎么有皱纹?是不是妈妈小时候常常惹外婆生气了?”但妈妈每次都说:“玩你的去吧!长大后你自然就会知道的!”

我还听妈妈说过我4岁跟外婆的那段时间的事呢!

跟外婆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可是个野丫头,总爱玩得一身泥。当我每次弄得一身泥时,回家我就会说:“外婆,我今天和小伙伴玩,一不小心掉到泥水里了!”外婆听了十分心疼,但没办法就马上烧水给我洗澡。正因如此,外婆稀里糊涂地被我骗了好几次呢!当然,聪明的我不会每次都说掉到泥水里,有时说掉到泥沙里,有时说掉到泥沟里,有时说……可是每次外婆都不追究原因,却一边心疼,一边帮我梳洗。

如今,外婆老了,我更应该尊重她老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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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土豆作文

“深藏不露睡地里,上面开着小白花,有圆有椭有大小,奇形怪状真美味。”猜猜它是啥?哈哈,它就是我的最爱——小土豆。

今天天气真好啊,小伙们在玩捉迷藏呢!石头、剪刀、布,哈哈是小白菜来找,小土豆一钻就钻到地下去了,小伙伴们藏好了,小白菜先找到了小黄瓜、小南瓜、小萝卜……最后才找到深藏土里的小土豆。

土豆的衣服可多了,有红的、黄的、还有紫的,它的外形也很有特点,有的像圆圆的乒乓球,有的像椭圆的鹅卵石,有的像妈妈背着一个小宝宝,真可爱。

土豆可是数一数二的美味呢,吃法也很多,有炸土豆、炒土豆丝、还有我的最爱——薯条,每次我都能消灭很多,特别是蘸上番茄酱,那美味足以让我飘起来。土豆还受减肥人士的欢迎,它可以为正在减肥的人带来不吃饭就能饱的神奇效果。

这就是深藏不露的土豆,美味的土豆,能减肥的土豆,你们喜欢吗?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滑冰吧,就是奥运会中的那个滑冰。他们都是在冰上滑的,可我们却滑不了,因为这里没有滑冰场,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体验到滑冰的快乐,那就是滑旱冰。旱冰顾名思义就是在地上滑冰,感觉肯定不逊于刀冰,刀冰里可以做的动作,旱冰也可以做,好玩极了。

我开始学习滑旱冰是在四年级,一开始是一只六十块钱的旱冰鞋速度不快,适合新手,我是在家练的,可以说是无师自通。在家里练,我劝你们不要学我,因为我学的时碰倒了一杯茶,一台电风扇,还摔碎了两个玻璃杯,结果被爸妈狠狠的骂了一顿,至今那段声音还在我耳边回响。从那以后我就小心翼翼的滑,生怕碰坏什么东西。

终于,我开始穿着旱冰鞋接触外面的广阔世界。穿上旱冰接触可跟平时大不一样,原来世界是那宽阔,这么大,路是这么的平,到处都可以滑,到处又都会摔。整个世界都隐藏着危机,又有快乐存在。我开始练了,当然是有我爸爸陪的,万一摔了该怎么办。这里可真好滑,比家里好多了,再也不怕碰到什么东西了,可以尽情的在大世界中翱翔。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在小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同桌,名叫小辉,光听名字就会觉得他是一个辉煌的人。小辉长的一表人才,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颗明亮的钻石,会发光似的。也是因为这一双亮丽的双眸,非常受到班里人的欢迎,还有他的个子不高不矮,在班上算的是一个小帅哥!

有一次,在上课,他迟到了,又没带书,我把书放在中间一起看。看着看着书就被他拿到他自己的桌上。他有许多次这样,我觉得他非常讨人厌;上课不带书,来学校做什么,枉为学生。我本以为他长的不错,应该会读书,我看错了,真令人失望。

下课了,铃声像雷声那般响亮的传来,小辉如闪电般的走了,一瞬间无踪无影,只剩下我一个人打扫教室,真是气死人啊!我对他的讨厌感又加深了。它的品质糟糕透了,他根本没有集体感,这人真没有素质,他举动真令我失望。他真是个讨厌鬼。

明天,老师批评他,他还能说会道~不停的狡辩,在这时,我对他彻彻底底的失望。

铃铃。

上体育课了。来到操场,老师叫我们踢足球,我和小辉分在同一组。这时,我组的小光暴力地踢了一球,这球像一支离弓的箭射向场外的一位女生。同时,小辉像一头猛虎,奔了过去,胸膛一挡,把球截了下来,真是太酷了!哇!英雄救美,全场掌声一片。这时的我对小辉产生了敬意,我敬佩他那勇气可嘉和舍己为人的精神,我对他有了一点喜爱。

过了一会,小光去抢小乐的球,左一拐,转一圈,再后传,再踢后球,这个动作美极了。不料要转身的时候被一块石头拐摔了,摔得手脚都在流血。小辉立刻冲过去,迅速背起小光,一边跑一边喊:让一让。如一匹骏马在绿油油的草原上奔跑。我看他背着小光,汗如雨下,把他的球衣弄的刚从水中拿上来一样,他那手臂青筋暴起,非常吃力的`把小光背到医务室,脸色苍白,我问他没事吧?他说:;没事啊!这时我对他有了深深的敬意,敬佩他那不惜自己,为他人奉献自己的高尚品质。我对他是又敬佩又喜爱,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后来,小辉转学了,我非常的想念他。他是我最敬爱的人。

我的最爱

孟郊说得好:“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在家里,一直是母亲为我们操劳,为我们心忧。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极负责任的人。哪件事做得不对了,她便要追根究底,不论你有意无意,也不论事情大小错,你都要尽全力去负责、收拾。她绝不会偏向任何人,连小弟犯的小错也要让他改了,才肯罢休。我很喜欢她这种负责的精神。她教育我,做事要做到百无一漏,要做就要尽全力把这件事做到极致、完美。母亲是极爱干净的。有一次吃饭时,我不小心把汤洒了,她便立即敲了一下了我的手,要我吃完饭后把桌子擦得一尘不染,母亲比卫生局的检查人员还严格。她的房间有条有理,干干净净;而我的.房间,呵呵,那个乱七加八糟。不过,在母亲的指导下,我努力“修炼”,终于,我和母亲联手清理了原本一片狼藉的房间。我的房间干净了,心情也舒畅了许多,而母亲是最大的功臣。我同样喜欢这样干净的妈妈,她教会我做人也要“干干净净”,不能同流合污,要能“出淤泥而不染”!

母亲有一双“火眼金睛”,每次家庭卫生“大扫荡”,母亲都能把我房间中的所有零食、玩具和漫画书都找出来,清理得干干净净。我在一旁干着急,那是我的小私密呀,怎么给我“曝光“啦?我可藏得很严实啊——书柜、书的夹层、床头、音箱后。她每翻出这些东西就会斩钉截铁地说:“你不许再买这些了!对你有害无益的,知道吗!”全是否定句!就这样,在母亲的几次“扫荡”和教导责备下,我学会了控制自己的娱乐,不再左耳进右耳出。母亲的严格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养成很多好习惯和好品质,这将是我一辈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在我心中,母亲是一个最优秀的人。我热爱她,赞美她。她的勤劳,从未改变;她对我的照顾和操劳,也从未改变。现在,就由我来爱她,理解她。相信我一定会做到的!因为,妈妈,您就是!

我的最爱

妈妈觉得孩子应该多学几种特长,于是在去年暑假的一天,她带我去培训中心学画画。

到了那里,老师把一些绘画工具发给我。我问老师:“今天画什么?”老师告诉我,今天写生一种植物。说着,递给我一张大纸。我吓了一跳,怎么要这么大呀?老师点点头,就让我自己去画。我先把花盆画好。谁知刚开始就把花盆画得有点胖了,像个小胖墩,我只好用反面画。这次我小心翼翼地画,比刚才画得好多了。我再把上面的叶子画好,就这样我画了一个多钟头,终于把叶子画好了。

老师过来检查后认为可以用水粉颜料上色。于是我按照老师的吩咐调好各种颜料备用。我先用棕色画花盆,用绿色涂叶子。还有一些叶子就用两种颜色涂……又是一个多钟头过去了,我终于画好了这幅画。我忐忑不安地把画交给老师时,老师笑着鼓励我,夸我画得真不错。我听了心里乐滋滋的,回家把那张画挂在显眼的地方。

以后每周去学习,我都非常快乐,因为可以把画带回家,客人看到了还会表扬我。渐渐地,画画就成了。

我的小土豆

从前,有一个小土豆,它在地下闷得很,于是,这个土豆就从地下跑了出来。

这个土豆长着两条细长的腿,跑起来健步如飞。它还长着一双有力的双手,可以搬起沉重的东西。土豆一出来,就收好行李,离开了。

小土豆走着走着,遇见了一只小鸡。小鸡见到土豆,好奇地问道:“你是什么东西?”小土豆回答道:“我是一个小土豆,我想到处逛逛,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小鸡一听,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脸:“那你就做我的午餐吧!”话音刚落,小鸡就一口啄了过去。小土豆见形势不妙,快速地跑开了,可是小鸡一下子就追上来了。小土豆看见旁边有一只小兔子,立马骑了上去,躲过了一劫。

小土豆骑着小兔子到了安全的地方后回到了地里,长长地嘘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外面的世界太可怕了,我还是安心地待在地里吧!”

我的最爱

书,是我们横渡智慧柛河的一叶扁舟;书,是一首动人心弦,使人陶醉于其中的歌曲;书,乃是。

我喜欢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以前,我并不喜欢书,姐姐为我买的那些书,都老老实实地“躺”在我房间的书柜里睡大觉。

直到那一年夏天,姐姐带着我去以前读过的幼儿园。我正想着要去哪儿玩时,姐姐却把我“拖”进了附近的图书馆,落下一句:“我先出去会儿,你乖乖待在这里等我。”就自己跑掉了。

哎,没办法,只好待在这儿了。我东瞧瞧,西看看,觉得这个地方除了书,还是书。有的人身体靠在书架边看书,有的人坐在地上看书……闲着的,似乎只有我了。万分无奈之下,我只好在离我最近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书,我粗略地看了一下书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翻看起来,过了一会儿,我竟被书中跌宕起伏的精彩故事吸引住了: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海伦·凯勒,从她变成聋哑人之后,脾气就越来越暴躁。知道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才让海伦·凯勒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后来,在家人和老师的陪同下,用她坚强的意志,学会了阅读和写作,闯过一个个难关……她假想自己有三天的光明要去做什么:第一天,见到老师和亲朋好友后,将他们的外貌印在心里;第二天,她要去了解人类和自然界的真实面目;第三天,她要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度过平凡的一天……直到姐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才猛地把自己的意识从书的世界里“抽”出来。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

从那次后,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房间书柜里的书被我翻了个底朝天,去图书馆借阅室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也因为这样,我渐渐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记书中优美的词语,记描写的精彩段落。

我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如,《绿山墙的安妮》、《安妮日记》、《寄小读者》、《格列佛游记》和《骆驼祥子》等。

我坚信,书会一直陪伴着我。书,就是!

我的最爱

我最爱看的书要数漫画了,每次放学,我都会去小店看一看有没有新的漫画出版。家里的漫画更是数不胜数,整整一柜子的漫画。

在学校里,我也是对漫画情有独钟,在课余时间和同学们一起谈谈故事情节,不时会传出一阵会心的笑声,带给了我们极大的乐趣。由于同学们爱看《爆笑校园》《阿衰》之类的书,过于沉迷,严重影响学习和作业,被老师禁止在学校里看这类书,就这样,我最爱的《父与子》也被禁止掉了,只好在家里偷偷地看。

每天晚上,我都会随便拿一本翻翻,减轻一下学习了一天的疲劳,如果到了睡觉时间我还没看够的话,我就会拿出手电筒,然后钻进被窝享受着幸福的时光。

妈妈似乎看穿了我的计谋,每天晚上,妈妈都会半夜来侦查。不过时间久了,我也习惯了妈妈这个方法,只要外面一开灯,我就立马熄灯睡觉,并把这些“作战用品”藏在枕头底下。

漫画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也带给了我许多启示。有一则漫画让我受益匪浅:那是《父与子》里的一则漫画,父亲和儿子拉着一匹马在路上走,走到半路以后,这匹马突然停住了,不管父亲和儿子怎么拉,都拉不动。就在这时,儿子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找来了两个装上了轮子的塑料滑板,分别给这匹马的四只脚套上,于是,儿子和父亲拉着马走了。多么有趣的漫画呀!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敢去面对,并且要开动脑子去克服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

漫画给了我许多启迪,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漫画,你永远是!

我的最爱

写作,在我的印象中是最美好的,我喜欢写作。虽然,我的作文写的不是那么特别的好,但是我认为写作是语文中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了。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在写作时,世界才是安静的,大家才会让你默默地思考,你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人打扰。

记得有一次,我心情很糟糕,回到家后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火。我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袋——写作。老师不是说过吗,写作可以发表自己的感受又可以不让人知道。对,写作!说写就写,我立即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在作文纸上写了起来,把我的一切怨恨都发泄在纸上了。虽然那张纸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的心情好了许多。似乎那张纸会把我的一半怒火带进了垃圾桶,让我心情好许多。

写作既可以帮助我们发泄痛苦,又可以让我们把快乐讲出来。

所有的纸像是一个会聆听你痛苦与快乐的人,它不会说任何一句怨言,而写作,就是控制纸,讲出痛苦,分享快乐的最好指挥师。

你一切的快乐与痛苦都会通过而讲述,发泄,我爱写作,我爱有这种方式讲述。

写作,!

我的最爱

说到辣椒,有些人害怕它,有些人喜欢它。但对我而言,只要一闻到辣椒那香喷喷的味道,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自动向发出味道的地方“飘”去。

我吃饭时,如果没有辣椒,即使龙肉放在面前都感觉没胃口啊。但只要有辣椒我那小肚子顿时就成了“吞饭机”,两大碗饭都不在话下,一边吃一边流汗。那感觉,别提多爽了。记得有一次,家里的辣椒吃完了,连一滴辣椒油都不剩了,我当时心里想:“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没有辣椒就吃不下饭,可是不吃饭,又会被妈妈大骂一顿,到底怎么办才好?”我急得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试图在某个角落能找出辣椒来,哪怕是一滴辣椒油也好啊。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厨房放着的大蒜上,有办法了!我把酱油和陈醋倒在一个碟子里,再把大蒜和姜切成沫,混合在一起,一尝,果然有辣味了,虽然没有辣椒的辣味那么正宗,但是也能暂时解解“辣馋”了。

还有一次,妈妈炒辣椒,那香味,简直是我闻过最香的味道了,真是“日啖辣椒三百颗,不辞长做吃辣人”,香酥的油配上火辣辣的辣椒,真是非常完美的融合。我控制不住自己双脚,就像是脚下有一股轻烟,把我往厨房托去。妈妈炒好之后,我偷偷吃了一块,辣的我嘴里直“喷火”,眼睛都快被辣瞎了。

辣椒,是我生活的必备品,是,辣椒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热辣红火。

我的最爱

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芭比娃娃。芭比有五双鞋子,一条项链,七条裙子,一个发夹。我让芭比穿上高贵的衣服,华丽的高跟鞋,戴上五颜六色的发夹,金光闪闪的`项链。我每天都让芭比睡在公主床上。有时候我还会带着芭比一起和我的好朋友出来玩。她真是可爱极了。

指导老师:艳爱。

我的最爱_

我曾有段时间迷恋可比克薯片,也有时候特想含着香甜滑口的巧克力,可令我最回味无穷的还是我们鹰潭的特产――鸽鸽豆角干。

当我手拿着一包真空包装鸽鸽豆角干时,那长长的、有韧性的豆角干,在秘制的酱紧紧相拥在一起,显得团结而不死板。包装的正面左上角写着“鸽鸽”两个字,下面用行书写着小字“豆角干”,“豆角干”下方标明了它的口味――麻辣味。仔细一看,我又发现右下角写着几个小小的字:“做良心食品,不挣黑心钱”!包装的反面还有配料:小麦粉,脱脂大豆粉,食用植物油……我才知道其实鸽鸽豆角干里有这么多的精华。当然最需关注的是它的生产日期,只见一排印刷字“生产日期:20xx年2月6日”赫然地躺在“保质期6个月”的旁边。

我早已“口水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了,于是迫不及待地扯出一根来,细细品尝。一股浓浓的辣香味在嘴中荡漾,然后溢向心田,让人感到越嚼越有劲,真是回味无穷啊。不知不觉,一袋豆角干三下五除二就干完了。我还舍不得丢掉,将豆角干的袋内舔了舔,好像要借此留住满嘴的油香味。

每次吃到这美味的“豆角干”,我都会为我们家乡能做出这样美味又健康的特产而感到骄傲,当然也希望外地的朋友,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品尝一下这舌尖上的美味!

我的最爱

钢琴,是一种西方古典音乐。它虽然没有笛子那样音色圆润、明净,也没有琵琶淳厚、柔和的音质,更没有唢呐高声明亮的悠扬。但是它具有我喜欢的别具一格的特色:音域广阔、音色优美动听,并且是音乐世界里公认的`“乐器之王”。

三年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架钢琴,如愿了我多年的心愿。黑色的琴身,88个黑白交错的琴键,三个变音踏板,完美合成一架豪华钢琴,有了这家钢琴,优美动听的曲子不在话下。开始学钢琴,总是弹一些枯燥厌烦的练习曲和音节,“do”“re”“mi”“fa”“sol”“la”“si”“do”,天天练,不少于一小时。慢慢地,我对钢琴的喜爱也一点点转化为厌烦了。这时,妈妈就会不停地鼓励我,开导我,连哄带逼的引导我练琴,当我不练时,偶尔也会训斥我。就在这种哄、逼、训的练琴过程中,我的琴艺竟然突飞猛进了。我每天下午放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练琴。

五年级上学期,老师告诉我可以准备考级的曲子了。我的心里无比的高兴,终于可以参加考级了。在那段时间里,我渐渐领悟了钢琴美妙的一面,自己弹着钢琴也会陶醉在音乐中,我真正喜欢上了钢琴。在这个暑假中,我的家里总响着美妙动听的琴声。终于盼到考级那天,我成功过了六级。无意间,钢琴成了我的好朋友。现在,我正在准备考八级的曲子,希望我的好朋友——钢琴,能陪我顺利的考过八级。

钢琴,不仅使我成为一个爱音乐的人,而且也改变了我的品性和修养。我要说:谢谢你,钢琴——!

我的最爱

有的人喜欢春天的生机勃勃,有的人喜欢夏天的激情火热,也有人喜欢秋天的黄昏落叶,还有人喜欢冬天的白雪皑皑。但是,在我的眼中,无论春夏秋冬,他都是最美的季节。

春姐姐总是踏着轻盈的脚步,静悄悄地来,无声无息地走,她给人一种神秘感。她所去到的地方,漫山遍野充满生机,她给大地带来了幸福,带来了欢乐。你闻,这是春姐姐带来的希望的气息,这让无助的人看到希望,让处于黑暗中的人探到了光明,多么美好呀!她总是默默奉献,却不求回报。

秋妹妹正优雅地向我们走来。她身穿一袭黄色的长裙,上面点缀着一片片黄叶,还带着硕果累累的芬芳。秋妹妹是个爱静的`小姑娘,不管躲到哪,人们都能找到他的足迹。她既带来了满满的丰收,让人们满面笑容,又落叶纷飞,也增添了不少诗情画意。

冬爷爷气势汹汹地来了。她总是那么威严、冷酷。你瞧,他给大地穿上了一套白色的冬衣,整个大地冷冷的。她把春姐姐、夏弟弟、秋妹妹的劳动成果都毁了。听,人们正在责怪她:“冬爷爷,你总是这么无情,消停会吧!”。可是我们的冬爷爷依旧我行我素,何止的洒脱、任性!

四季,!

我的最爱

书是打开文学之门的钥匙,书是通往成功的铺路石,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海洋的源泉。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像交了一个新朋友,其乐无穷。

古人读书前都要先净手,把读书当作一件神圣的事,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每每捧起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敬畏与感动。李时珍尝遍百草,数十年如一日的整理,用一生凝聚了《本草纲目》这部巨著;司马迁忍辱负重,在监狱中也不忘父训,书写了《史记》的传奇;孔子周游列国,坚持不懈,从而有《论语》万代流传;李清照从小受家庭熏陶,写出了许多凄美诗词,“三瘦”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徜徉在历史长河中,渐渐地,心静了,充实了。

书,从小就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生活乐趣。从牙牙学语开始,书遍走进了我的世界。看识字本上一个个图文并茂的汉字,竟安静下来,认真地翻看着。三四岁时,认识的字不多,但总喜欢去妈妈的卧室“寻宝”。望着高高书架上的一本本书,我吵着闹着要看。妈妈没办法,只好给我拿下来。我虽然看不大懂,但还是不厌其烦地翻看着,享受“读书”的乐趣。

再大一点儿,上小学后,认识的字也多了起来,才慢慢开始品书。那些优美的语句充斥着我年少的心,使我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在与同学的交谈中,我将书中的一些趣事与他们分享,并将珍藏许久的书借给他们,在给予中享受书带给我的快乐。

六年级,渐渐喜欢上了散文,喜欢它那种独特的韵味,喜欢它那种形散神聚的美感,喜欢它给人留下无穷的遐思。随之也喜欢上了朱自清的文章。他描绘出美丽的春,迷人的荷塘月色,时间的匆匆,蹒跚的背影……诸如此类,都深深镌刻在我的脑海里,至今都能随口背出其中的一两句话。

书,带给我许多快乐,相信它会伴我一生。因为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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