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总13篇)

时间:2023-12-04 17:07:36 作者:GZ才子

通过撰写工作报告,我们可以回顾过去的工作,发现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精彩的工作报告样本,或许能够给您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启示。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立足职责主动服务,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着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全力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社会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加大职务犯罪侦防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8件259人。持续加大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反腐朽高压态势,共查办贿赂类案件106件19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38.32万元。提升侦查能力水平,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强化诉讼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等。一年来,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5件;共派员列席法院审委会11次;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程序瑕疵67件。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改革,为全省全面推开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公务员招录、基层院政法干警定向招录等方式,不断充实人才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年来,两级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26次,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41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加重大活动25次。

重要工作安排。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着力为全市追赶超越大局服务。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领域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着力为追赶超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治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为追赶超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继续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各种职务犯罪。

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着力为追赶超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强化监督,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追赶超越提供强大动力。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抓好各项改革落实,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

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xx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

通知书。

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吃饭靠财政、建设靠项目、发展靠融资”的工作理念,紧扣财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千方百计“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积极推进财政改革,着力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84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8%,同比增收3937万元,增长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6.1%,同比增收5134万元,增长10.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8.1%,同比增支28894万元,增长12.8%。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7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2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7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92万元,调入资金4695万元,收入合计3127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173万元,上解支出67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7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43万元,支出合计3115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00万元。

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2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718万元,调入资金465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92万元,乡镇上解收入5332万元,收入合计3023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55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4583万元,上解支出67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90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581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20万元,支出合计30114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同比增收639万元,增长8.9%。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5.9%,同比减支5996万元,下降4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18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40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7万元,收入合计186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9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0万元,调出资金3768万元,支出合计1646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9.3%,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8.0%。

2.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12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3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7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0%。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7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4万元,收入合计63246万元,上年结余347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2143万元,上解支出15380万元,支出合计675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465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全县财政总决算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以强化征管、治税增收为切入点,稳步提升财政实力。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认真落实税收征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效改进征管方式方法,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建立税收征管责任制,实现任务分解到人、时间明确到日、责任落实到户。二是严格依法治税。超前谋划,积极应对“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对重点税种、税源的跟踪管理,强化税源动态掌控和征收力度,不断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完成税收收入69699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82.4%,同比增长6.8%。三是加强非税征管。创新征缴方式,强化票据管控,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全年完成非税收入14914万元,同比下降3.3%。四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全年共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等资金202295万元,同比增长12.2%。

(二)以产业培植、财源建设为支撑点,全面支持经济发展。

紧扣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目标,以产业项目为抓手,力推企业提档升级,不断壮大财源基础。一是助推工业快速发展。整合向省市级争取的520万元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和县级安排的1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工业项目申报、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节能降耗、工业循环经济等的资金补助和奖励,鼓励企业优化产能、提高效益,切实增强骨干税源对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二是推动第三产业跨越发展。加大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商贸集散、现代物流、旅游观光、医疗保健及文化体育等带动性强、聚集效应明显的项目,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三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日产300万ah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及配套项目、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年产5gw单晶硅棒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安排项目前期经费3000万元,支持各部门扎实做好项目科研、储备及申报等工作。四是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贷免扶补”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等贷款项目的贴息审核、申报和兑现工作,激发产业发展活力,挖掘新兴税源增长点,今年来共向上级申报贴息资金1497万元,兑付贴息资金1042万元。五是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共安排“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补助资金931万元,培育微型企业350户,有力助推了我县非公经济发展。六是着力推进保山产业基金申报工作,按照“51+49”的模式,出资160万元组建了资本运营公司,申报规模农业项目2个,申请基金4000万元,六大产业项目7个,申请基金27000万元。

(三)以改善民生、保障和谐为根本点,着力优化民生支出。

集中财力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等民生支出,确保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年共发放“两免一补”、普高困难学生助学金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6755万元,惠及学生34810人;不断加大校舍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改善教育办学条件,全年获批教育建设工程项目79个,下达资金7476万元。重点提高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实现学前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全覆盖等,全县完成教育支出47170万元,同比增长18.0%。二是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加快社保资金支出拨款进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补助,切实保障救灾救济、抚恤、就业再就业等支出。全县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13万元,同比增长5.1%。三是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全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全县完成住房保障支出14713万元,同比增长15.2%。四是大力发展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完善城乡贫困医疗救助管理体制,及时兑付城乡贫困医疗救助、新农合、奖优免补等资金,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县完成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73万元,同比增长21.4%,重点保障了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等经费支出。五是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强化农业基础、扶持农业产业和农村公共服务力度,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完善了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切实增加农户收入。全县共计发放各类惠农补贴3820万元,完成农林水事务支出70589万元,同比增长19.4%。六是积极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整合,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整乡推进等项目实施,创新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建立了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的竞争性资金分配机制,提高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精准性和效益性,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全年共争取上级扶贫资金7144万元,同时加快资金回补报账力度,保障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的资金需要,共回补报账扶贫资金12265万元。七是加大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力度。为政法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大案要案办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经费保障,全县完成公共安全支出9413万元,同比增长44.4%。八是切实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力度,共向上争取财政奖补资金5123万元,同比增长121.7%。九是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满意度,全年共完成节能环保支出5851万元,同比增长14.4%,完成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77万元,同比增长31.2%。

(四)以财政监管、依法理财为着力点,积极推进财税改革。

一是深入贯彻《预算法》,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预算执行严控新增当年支出政策,落实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的要求,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二是推动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加大非税收入统筹力度,将“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扩大pos机刷卡缴费单位及项目范围,减少现金流量。三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和规模控制力度。将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348万元全部收回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督促全县10个乡镇76个预算部门完成了决算、2016年预算及年度“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五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政府债务置换。全年共置换地方政府债务5批次,置换额度46718万元,对应置换存量政府债务135个项目,争取新增债券资金800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扶贫开发建设。六是推进减税降费,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取消、免征、降低、停征10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和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对30余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给予取消或降低标准执行,同时调整服务事项、联席商定价格、实施社保费缓缴等以规范收费行为,全力推进降成本工作。七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合理测算调度资金,确保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提高决算编审水平,做好部门决算账表及公开核查工作。深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规范全县财政收支和公务支出管理,于今年8月全面启动“乡镇一体化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加强乡镇对财政改革“新常态”的适应性,实行公务卡结算单位251家,累计办理公务卡3377张,通过公务卡累计还款29892万元;大力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监控力度,全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共预警920条支付信息,拦截资金万元。八是加大对《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法规条例和会计业务、公务机票改革、政府采购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对财政难点、疑点进行学习研究,提升全县财务工作的质量。共开展全县性的培训2批次,参加人数达432人,深入2个乡镇开展会计法规、财务管理知识宣讲,参加培训人数达143人。

(五)以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为结合点,不断加强财政监管。

一是创新督查方式,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对2个乡镇、4个县直预算单位及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全县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抽查,促进督查与会计基础工作相辅相成,促进全县预算单位及企业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二是集中力量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检查。协同相关部门重点对全县10个乡镇和13个县直单位的教育、卫生、民政、涉农补助、扶贫救灾和社会救济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推动民生资金规范高效运行,确保全县民生资金最大限度地惠及百姓。三是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管理。研究制定了《龙陵县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构建由财政部门统筹、各预算单位协调配合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稳步推进涉及民生、社会重点项目及部分预算单位年度财政资金执行情况的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财政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龙陵财政的健康协调发展保驾护航。四是强化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了《龙陵县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统一会计核算制度,严格专项资金拨付程序,保障乡镇各类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和运作。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监管考核、资产资源盘活、投融资平台建设和深化改革等工作,助推国企发展壮大。认真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财务快报、审批备案等基础性工作,对全县171个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切实提升国有资本运行效益和质量。六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出台了《龙陵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范政府采购限额,不断扩大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则(暂行)》和《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全县公务机票购买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政府采购和公务机票购买行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审批和监管职能。2016年备案审批和监管完成物资、服务、工程等各类采购989批次,完成单位申报审批采购预算资金12170万元,同比增加4102万元,增长50.8%;实际采购金额11439万元,同比增加4061万元,增长55.0%;节约资金731万元,综合节约率6.0%。

(六)以整体推进、突出服务为关键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争取和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县域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12月末,我县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95.6亿元和49.2亿元,同比增长22.3%和4.8%。二是不断盘活资产,持续做大做强平台公司,着力推进政府性融资工作。截止12月底,全县共成立投融资平台23家,业务经营范围涵盖了棚户区改造、扶贫开发、文化旅游开发、公路工程建设、水务投资、园区建设、生物资源开发等领域。在积极争取银行信贷资金的同时,探索运用债券基金、租赁、信托等直接融资方式,融资总量实现突破,全年共获批56.1亿元,较上年增长3.2倍,已到位资金49.2亿元,较上年增长4.2倍,为县域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财政平稳运行提供了有效的资金保障。三是积极发挥县非公贷款担保公司的职能作用,为县域非公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解决民营企业普遍抵押物不足的问题。截止12月末,公司在保客户43户,担保金额17243万元,担保余额16014万元,重点支持了木材加工、农资销售、石斛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四是积极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多元化、广覆盖、可持续、互联动的县域金融体系。成功引进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保山龙陵长江村镇银行,各项筹备工作正有序推进。五是积极搭建农村综合产权的流转交易平台。全县所有乡镇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均已挂牌并成功办理业务,全年“三权三证”抵押贷款发放1388万元,支持了“三农”及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六是推进涉农保险产品创新,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的能力。积极协调将黄山羊等高原特色产业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全年共计承保黄山羊16955只,较上年增加10378只,增长1.6倍,已理赔黄山羊1597只,赔付农户127万元。七是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鼓励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将我县4家公司申报纳入全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改工作。八是加快建设一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增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质量和水平。第一批已申报项目27个,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项目1个。第二批申报项目15个。

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丽水创建,助推社会和谐发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二、充分发挥惩防腐败职能,打造廉洁政治新常态。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法治权威。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主要任务向大会作以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各级政法工作、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597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561人,不批准逮捕36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结案率100%;追捕21人,立案监督26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件,检察建议15件;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91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55人,报市院87人,不诉15人,退查18人,已收到法院判决715人,提出纠正违法78件,发检察建议45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工作中,我们一是严格执行新的《刑事诉讼法》,既重视实体和程序的审查把关,又重视证据的审查判断,努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最高检关于部分罪名的司法解释,做到所有案件定罪准确,建议量刑得当。三是坚持办理刑事案件释法说理工作机制,把法律法规宣传、思想教育感化融入到办案的各个环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所办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坚持“严、细、快、准”审查案件原则,注重监督效果,提升办案效率,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重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县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

五年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贪腐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防并举。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肃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腐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贪腐贿赂犯罪45件75人,立案查处渎职犯罪8件2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共完成全局性、综合性预防调查49件,犯罪分析32件;开展预防咨询100件,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62场次。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一是以聚焦反腐行动、铁拳反腐行动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强化侦查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坚决惩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规范工作机制,注重办案质量。健全完善了线索管理、案件初查、侦查协作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起诉报批制度,推行“侦、捕、诉”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侦查水平和案件质量,使所立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三是多措并举,不断拓宽案源渠道。针对我县农业人口多、涉农惠民项目资金拨付量大等特点,我们将工作重心放在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上,特别是紧紧扣住扶贫建设领域内的职务犯罪,组织精兵强将,摸排线索,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贪腐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在立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农领域27件40人,涉及民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18件35人,扶贫领域11件17人。四是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看审分离,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们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果。

(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把处理涉检上访和化解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4人(次),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39次210人;受理各类案件线索356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刑事被害人43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行民行工作“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不断加大办理民事行政案件提请抗诉力度。共受理申诉案件19件,息诉17件,提请抗诉案件2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报市院公益诉讼线索5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其中进入诉前程序1件,已层报省院提请公益诉讼,省院已审批。

(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看守所安全大检查47次;针对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27次;纠正10名押员的刑期计算错误;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专项检查8次,对5名监外犯脱管、漏管现象予以纠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1件。

(四)案件管理工作:自20统一业务办案系统应用以来,录入各类案件信息897条;共接收涉案赃物1119件;办理网上预警117件;组织专项案件评查89件,公开法律文书147条,公开程序性信息979条,重要案件信息63条,通过规范管理,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

另外,政工工作、技术装备工作、办公室工作、纪检监察以及法警工作等也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四、坚持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我们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3次,积极开展岗位培训,组织各类培训、岗位练兵120余次,队伍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全院干警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17名入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已基本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三项机制”,完善我院目标考核办法,以“三项机制”为用人导向,强化对全院内部机构和干警的考核考评,对增强干警工作积极性起到了推动作用。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五年来,我们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接受政协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一是强化外部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每年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约200余名干部、群众代表走进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向“两代表一委员”邮寄书信、宣传册等,深入单位、企业、农村征求干部群众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二是深入推行检务公开,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五年来,在中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发表检察信息近篇,拍摄检察主题微电影1部,业务宣传片5部,参与制作电视台法制节目20期。全面开通合阳检察“两微一端一号”平台,发表检察动态700余条。三是围绕县委大局,打好扶贫攻坚战,组织开展了“生态合阳美丽乡村”、“两联两包”等扶贫包联活动,帮助贫困家庭400余户,为包联村争取项目资金100余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多次为贫困家庭送去生活物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四是主动深入基层,践行执法为民宗旨。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合阳”创建工作,开展平安创建、法律知识宣传,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有效的提升检察公信力,我院“两率一度”多年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院整体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多项检察业务工作和多名干警得到县委和上级院的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归功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够,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数量依然偏少;二是队伍建设还需继续加强,干警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特别是突破案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需要。以上存在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和克服。

各位代表: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安排部署,我院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省、市政法工作、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六个合阳”“六区建设”和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合阳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推进经济建设,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加大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为重点,切实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严肃查办职务犯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要坚定不移按照党委和上级院要求推进反贪腐斗争,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持续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加强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建立反腐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中的贪腐贿赂、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抢险救灾、医疗卫生、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要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加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开展预防调研,增强预防实效,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发展。

三、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充分发挥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重要法治保障。要坚持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警示效应;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要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行使信访权利、解决矛盾纠纷;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充分认识规范司法对全面推进法治合阳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强化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纠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问题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严查背后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探索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

五、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在党委和上级院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完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

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学习以国家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大局意识,打牢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要强化队伍专业化和素质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检察干警规范办案能力;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满意度工作,在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及时掌握民意、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见实效;要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在人民的监督中依法规范行使,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开创我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合阳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建设幸福、健康、文明、书香、智慧、平安新合阳而努力奋斗!

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文   件    之    十   八。

——200x年x月x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x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维护我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政治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全国性的集中行动、地区性的专项斗争和经常性的“严打”三种形式,积极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11件3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9件32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8%。受理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268件43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2件333人,使一批罪行较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得到了及时惩处,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从重从严。始终坚持把“严打”的锋芒对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杀人、抢劫、重伤、强奸等重大刑事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狠狠打击,绝不手软。五年来,共批捕上述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杀人8人,抢劫29人,重伤害28人,强奸18人,放火、投毒、重大盗窃等140人,提起公诉223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适时介入,提高效率。坚持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深入到刑警队、派出所等部门,及早了解掌握案情,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以抓证据为核心,将证据的难点、疑点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为受案做好准备。案件上手后,很快进入实质性审查,快速作出决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去年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办案力量,批捕起诉部门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做到一般案件在3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5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案件在10日内、疑难案件在15日内起诉法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五年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于办案,着眼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严打,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针对发案单位治安防范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26次。切实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既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机会,充分揭露犯罪,配合法庭查清案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注意通过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辩论,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据统计,五年来出庭公诉220多案,发表公诉词200余篇。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召开公捕公判大会9次,开展集中整治5次。通过办案、法律咨询、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x年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取得立案数和侦结率有新的进展,实现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和查办大要案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工作目标。推行“五个坚持”,即: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坚持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统一干警思想,保持旺盛斗志;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惩治犯罪;坚持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3件,初查不予立案59件,决定立案14件,其中贪污案8件8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通过对原顺化乡副乡长张xx贪污、破坏选举案、原县粮油加工厂副厂长xxx贪污案、原六坝林场会计xx贪污案以及原六坝卫生院院长xxx贪污案、原城建局会计xxx、滨河集团驻青海格尔木市销售部经理张x贪污案等一批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整章建制,从制度上预防犯罪。x年,抽调干警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市场,开展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和销售人员挪用滞留货款回收专项治理活动。在滨河集团市场销售点给80多名营销、财务人员上专题法制课,提出检察建议10多条,为滨河集团追回“体外循环”货款20余万元,为国企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到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全过程,采取同步预防、个案预防、教育预防、行业预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查办一起案件,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协助制定一套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访考察”的“四个一”活动。送法到企业,进课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构筑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200x年以来,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业、税务等8个重点行业及13个乡镇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5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对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

责任书。

;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28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联席会17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2002年9月,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的“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以办案为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严格审查,重点加强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等情况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8次,提出书面建议7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64名犯罪嫌疑人和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7名,追加起诉被告人8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法院判决裁定,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及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依法提请抗诉4件5人。同时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超期羁押、保外就医等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2次;共纠正处理超期羁押4人(次),切实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提请抗诉工作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24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法院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件,撤销原判、改判10件,采纳检察意见3件。并组织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检务公开。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对内监督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及时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其中来信253件,来访62件(次),均得到了准确及时处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立案复查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组织全体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深化教育整顿,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勤政廉政建设。自x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每年利用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进行“统一执法思想、征求意见、开门整风、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执法执纪作风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法执纪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教训,制定措施,实打实地抓教育整改,用检察人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武装思想、规范行为、勤政为民。进行人事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对科室局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竞争聘任制,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聘用制和落聘人员待岗制,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扶持干警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在岗学习途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掀起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止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1人,占全院干警的78%。现有14名干警参加党校、电大、北大远程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1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培训班,有25名干警参加了培训。累计60多人(次)参加了省、地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续职教育培训。

四是重点突破,争创五好,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创五好”的思路,对照“五好”标准,寻找不足,制定争创方案,签订争创责任状,强化达标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凝聚力。在全院推行量化考核,实绩公开,动态管理的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改善薄弱环节,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赢得人民满意。在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查办案件情况以及其他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经常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上报办理进度及处理结果。虚心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认真查办督办。自觉接受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四心”和“四个一”文明接待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把便民、为民、利民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我县检察事业稳步向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深感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虽经多方努力,但由于客观上举报线索少,成案率低,主观上我们的侦查手段落后,侦查技能低,在经济领域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一些干警相关知识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工作要求,致使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没有新的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少;二是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办案装备、技术设施落后,经费紧缺,已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发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盗窃、伤害、寻衅滋事等影响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走私和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把“扫黑除恶”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挖严惩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不断把“严打”整治斗争推向深入,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项目中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加强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三大战略服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努力探索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排除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认真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及时提出抗诉;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化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改革,建立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成上下一体、反应灵敏的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要案的整体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善物质技术装备。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适应入世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职业纪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抓紧组织对现任检察官的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本素质,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保障,在新的起点上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六、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做好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查办的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县委做好各项工作。增强接受监督和制约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人大监督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检察工作。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用好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在办案力度、案件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以优良工作业绩展现作风建设新成效。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抢抓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苦干实干,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被告人*某某,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2722*0613,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务农,住**省宜都市**镇**村组。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xx年5月21日被**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xx年7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xx年7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xx年3月至5月,被告人*某某购买了**镇**村组村民*某某的一块自留山,后其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村民*某某、*某某、*某某三人帮忙砍伐林木。截至同年5月20日,被告人*某某共砍伐松树162株,立木蓄积15.413立方米;杂树102株,立木蓄积12.368立方米,合计滥伐林木264株,立木蓄积27.7813立方米。被告人宋某某因此共获利876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接处警登记表、户籍证明、林业局证明、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等书证;2.证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某某的供述和辩解;4.勘验、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检察员:。

20xx年7月22日。

附:

1、被告人*某某现住宜都市**镇**村组,联系电话138*38。

2、卷宗二册,随案移送。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坚持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有机结合,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着力营造法治化经济环境。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转型升级等角度入手,制定《为呼伦贝尔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见》,为检察工作服务发展、融入大局提供指引和遵循。

围绕防风险促稳定,积极投身平安呼伦贝尔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性的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545人,提起公诉3648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联合市公安局,金融、电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犯罪嫌疑人32人,坚决遏制蔓延势头。

围绕调结构促转型,聚焦“美丽发展”强化司法保障。严守生态底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20人,提起公诉26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查办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11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反腐朽高压态势。20共查办职务犯罪100件219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0.9%,创历史新高。其中20万元以上的贪腐贿赂大案2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1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0人。

重点查办热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围绕民生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涉牧、脱贫攻坚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五个一批”为重点,聚焦资金分配、发放管理、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依法查办侵害国家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51件135人。

注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把职务犯罪初查关、立案关、侦查关和诉判关;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强化标本兼治,实施同步预防。建成覆盖全市的网上警示宣传教育平台。组建全区首家蒙文蒙语巡回宣讲团,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提供预防服务,受到普遍欢迎。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权力运行有机结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件,目前已做出有罪判决32人。监督撤案10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0件。严格审查判断证据,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未成年等原因不批捕321人,不起诉166人。对遗漏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追加逮捕13人,追诉漏犯92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件,同比上升93.8%。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扎实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与公益诉讼试点、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相结合,推动诉讼监督全面开展。

四、坚持司法改革与精细化管理有机结合,增强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稳步承接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组织形式,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分工,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

严格审慎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5件,通过诉前程序纠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或怠于履职2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件,一系列危害生态环境、影响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主动深化接受监督机制改革。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精细化管理方案》,建立起与四级人大代表分级、分团、分组联络机制。

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工作精细化水平。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把精、准、细、严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和检务保障各个环节,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

五、坚持提高队伍素质与巩固基层基础有机结合,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通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和要求狠抓队伍纪律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根基。坚持市检察院主导、基层院主责的方针,完善定点联系、对口指导机制,巩固深化基层院“八化”建设成果。

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注重以战代训,举办全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69次。

2017年工作重点。

第一,敢于披荆斩棘,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绘就的宏伟蓝图,严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用心用情用力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二,敢于惩恶扬善,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稳定是根本大局的认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呼伦贝尔、法治呼伦贝尔建设。

第三,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营造清廉政治环境。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作为非试点地区,要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四,敢于不留情面,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

第五,敢于开拓创新,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活动,努力在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第六,敢于淬火锻炼,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司法办案水平。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在连续两年狠抓严格规范司法的基础上,再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防止冤错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每一个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健全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重点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涉及民生的犯罪,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服务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健全线索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对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依法规范诉讼活动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切实加强释法说理、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形成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主动发布重要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文书、便捷查询程序性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全面增强司法能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信仰法律、坚守法治,把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办案行为。开展新一轮检察业务实训,完善与公安、法院的岗位交流锻炼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从注重办案数量向注重办案质量转变,从封闭式管理向公开透明管理转变,从侧重内部监督制约向全面接受外部监督转变,确保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在充满希望和变革的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x-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概括写明具体量刑情节),……依照刑法第×条,应当(或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院印)。

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重大部署,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根据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2020年11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区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我们扎实开展工作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工作,听取批评、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赠阅报刊杂志、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拓宽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渠道,增进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000余条,形成了集新闻宣传、检务公开、法律服务、舆情引导为一体的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阵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来访、阅卷115人次。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全年拟作撤案、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10人均交由人民监督员进行评议监督,让司法程序规范化、公开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反渎职侵权局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该局副局长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4名干警分别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能手。4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团市委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心系检察、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的要求相比,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亟待加强;二是随着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有关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技能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增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打击实效。坚决打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7人,提起公诉729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准逮捕104人,提起公诉150人);尤其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捕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案件15件17人,起诉10件12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捕4件4人,起诉4件4人);批捕涉嫌盗窃、诈骗、抢夺等涉财类犯罪案件144件179人,起诉167件230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捕30件43人,起诉45件61人),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公安部“断链”行动督办的特大网络手机游戏赌博案,引导取证,15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二)坚持宽严相济,司法保障人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或者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挽救”的工作方针,实行非羁押诉讼〔2〕,消除矛盾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共不批准逮捕62件107人,不起诉16件23人。加强捕前、诉前和解,化解矛盾8起。对5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予以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三)做好信访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畅通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工作机制,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受理举报线索1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公开审查信访案件4件。积极开展“结千村、访万户、解民忧、帮民富”活动,深入推进“大接访、大下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做好辖内信访隐患案件清理排查、分包案件处理和化解息诉工作,确保全年未发生来自区检察院的干扰。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思想,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围绕三大攻坚战和苏州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为民服务、为党分忧”的宗旨和争创“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司法办案社会效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认真落实***部署,全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3件281人,提起公诉36件201人,其中查办黑社会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对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规定“两个必查”,即查有无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有无“保护伞”存在,通过办案向“扫黑办”和公安机关移交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向监察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在全省率先开展对“软暴力”犯罪的调研分析,制定《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办理“套路贷”案件指导意见》,解决司法办案中的难题。在办理全市首例、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常熟龚品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对112本卷宗、1400余份笔录、500g电子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对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姑苏区检察院在办理史宾宾等人“零口供”非法拘禁案中,对上千条手机聊天记录逐一细致审查,筛选出犯罪嫌疑人之间预谋、分工等证据,最终查明该案为恶势力集团犯罪。

坚持打击和预防并举,遏制和减少犯罪。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60人,提起公诉19157人,全市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23件,办案总量和人均办案量全省第一。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金融秩序、侵犯公民财产安全、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办理了涉案金额逾40亿的“绿能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全国首例侵入医院网站窃取并贩卖公民健康信息案、以“酒托”形式实施诈骗等重大案件。探索全类型犯罪预防工作,将原来职务犯罪预防的理念、机制、做法延伸到普通刑事犯罪预防中,加强个案、类案分析和法治宣传。市检察院制作“失去自由”和“我们的故事”系列海报,在人流密集的地铁站进行宣传;“苏州检察发布”公众号以讲故事的形式发布典型案件,把深奥的法理转化为百姓听得懂的情理;工业园区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利用基金会非法集资问题,发出风险提示,推动省民政部门对省属基金会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弘扬现代文明法治,彰显“司法善意”。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275人、不起诉1399人。市检察院出庭公诉的肖烨、马雷贩卖淫秽物品再审案件,原审两名年轻被告人向特定对象贩卖淫秽视频云盘的账号、密码并获利300余元,分别被判处8年和1。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0年有期徒刑,检察机关认为,原审被告人未面向公众传播且获利较少,机械对照云盘中的视频数量判刑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提出改判建议,法院当庭改判两人2年和3年有期徒刑。重视被害人和弱势群体利益保护,探索开发网上“司法救助智慧平台”,方便特困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协助讨薪2000余万元;以防欺凌、防性侵为主题,开展“晓苏校园行”法治教育活动,线上线下参与学生达11万人次。在办案中注重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吴江区检察院结合办理“精神病母亲勒死幼儿”案撰写的《孩子,请你原谅》,引起网络热议,推动了全社会对“困境儿童”的关注。

二、服务苏州高质量发展大局,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参与社会重点难点问题治理。围绕“263”行动,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447人,同比上升33%,开展了保障河长制湖长制改革专项监督。围绕“331”行动,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提起公诉291人,同比上升12.8%,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张家港市检察院开展长江流域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专项监督,常熟市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推动省海洋渔业局明确长江禁渔期干流区域范围,太仓市检察院与上海宝山区检察院建立长江口环保联动协作机制。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市检察院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刑满释放人员违反从业禁止、“重操旧业”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市食药监局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社会综合治理,吴江区、相城区检察院探索“检察官进网格”机制,精准开展风险研判、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市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成功化解李寒杰等人聚众斗殴案信访风险,促使信访人理性接受法院判决结果。

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为保障公益诉讼职能规范高效开展,市检察院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加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力度,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把重点放在诉前程序上。全年共立案1150件,提起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件。市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共同办理的“废硫酸污染大运河”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处被告赔偿环境修复费用3200余万元;张家港市检察院向该市国土局发出一份补征土地出让金的检察建议,并协助国土局通过诉讼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036万元;工业园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了旷日持久的日兴花园小区4400平方米违章搭建治理难题;姑苏区检察院与苏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公益守护联盟”,对南园包子食品安全、非机动车停放违规收费等民生问题开展检察调查。市检察院“全国首创公益诉讼新机制”,在全省130多个参评项目中,以排名第三的成绩入选“全省首批优秀法治实事项目”。

加强民营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司法理念“大学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常熟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企案件中,25家民营企业负责某知名轮胎品牌在***80%的销售网络,该院在对其中20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通过检察建议、预防教育等形式帮助企业堵漏建制,维持了该轮胎品牌的销售网络,同时也保住了一批民营企业。市检察院、昆山市检察院在办理虚开发票系列案件中,对处于从属地位、被动实施共同犯罪的民营企业依法作出从宽处理,该案入选最高检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被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挂牌成立,虎丘区检察院“学林工作室”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工作品牌。按照最高检部署,开展办理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调查和整治行动,市检察院对一起网络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作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决定,相城区检察院对一起加工销售死蟹产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法律手段保护“阳澄湖”大闸蟹品牌。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体现检察作为和双赢共赢。

增强刑事诉讼监督实效。坚持双赢共赢理念,发挥监督的过滤把关纠错作用,构建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0人,监督撤案84件,纠正漏捕45人,追诉漏犯48人,追诉漏罪17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9件,对认为应当再审的刑事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在全国重大法治事件“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案件定性,当公安机关发布撤案通告后,通过《检方发布》及时发声支持,并且发布四点分析意见,阐述该案构成正当防卫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该案对于鼓励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起到了积极作用,入选“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和最高检关于“正当防卫权”的指导性案例;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时,发现一名罪行严重、社会危险性极大的犯罪嫌疑人,因身患重病存在“羁押难”问题,影响法院判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判决。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活动,对判处实刑但未交付执行的督促收监43人,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12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74件。吴江区检察院在审查颜金花暂予监外执行案中,发现其故意以连续生育逃避收监执行,督促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将其收监。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昆山市检察院针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救火行为,向该市司法局发出减刑审查提醒,并通过同步监督,认定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开创了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成功获得减刑的先例。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专项监督,在市委政法委协调下,加快推进广济医院强制医疗项目建设,获评苏州市“关爱民生法治行”优秀项目。去年,全市有5个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张家港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再次被评为“全国示范检察室”。

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全年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97件,其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2件,法院已改判37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9件,法院采纳195件。注重监督的社会效果,结合办案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维护生效判决权威和已经稳定了的社会关系。关注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担保、破产清算等虚假诉讼“高发区”,加强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办理的金融借款领域虚假担保民事监督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经法院再审后全部予以改判。为配合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对恶意逃避债务、情节严重的失信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14人,对“老赖”形成震慑力。围绕行政强制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办理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3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件,并妥善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化解信访风险。

四、深化各项改革,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推进检察改革落地落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完成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吴中区、工业园区检察院“捕诉一体”模式,成为最高检向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推荐的调研样本。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监检衔接,共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4件,已起诉19件,对***交办的河北省政协原副***艾文礼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迅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最快速度实现新法要求与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深化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三期建设,苏州智慧检务成果在***政法委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座谈会上作了重点展示,市检察院被国家电子政务理事会评为“互联网+智慧检务”先进单位,刑事案件单轨制办案模式被评为“苏州市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创新奖”。

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专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会议,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融党建暖检情争先锋”机关党建平台,举行“季度之星”评选和宣讲,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朗诵会,评选“突出贡献奖”和“十大青年精英人才”,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吴江区检察院党总支荣获全市“机关事业先锋党组织”。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接受最高检巡视组下沉式巡视,对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部门开展政治巡察,完善独创的“两问一督”(问勤、问绩、督促检查)工作方式,确保法律监督者自身过硬。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举行业务培训“小课堂”活动245期,开设法界名人、网络精英授课的“说道”节目12期。鼓励干警勤思多写,检察干警代表应邀参加了第***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等高端学术活动。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全市两级检察院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32次,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86次;“检察开放日”中,邀请468名代表委员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专题审议意见,促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全国首创的人民评议员制度,为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新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提供了实践样本。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深化检律交流,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担任实习检察官助理试点工作,开发“苏州检察服务中心”小程序,方便律师查询、预约和提交辩护意见。加强新媒体和检务公开工作,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26次,公开法律文书1370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2911条,市检察院在***检务透明度指数调查中名列全国第四,新媒体作品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20强”。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关于民营经济保护、公益诉讼、大吨位泥浆垃圾倾倒、“阳澄湖”大闸蟹产业保护等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52个集体、652人次获各级表彰奖励,吴江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集体一等功,姑苏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市检察院王勇同志当选“cctv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系全国检察机关及江苏地区的唯一入选者。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在服务保障苏州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苏州建设中,检察机关的手段和举措还不够多,地位、作用、影响力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侦防转隶和检察职能调整后,一些检察人员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还未完全适应;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还不够高,检察建议刚性不足,公益诉讼的社会效果没有充分显现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按照***、省委、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十二届七次***部署,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做出更大的检察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检察机关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参与对涉赌、涉黄、涉毒、套路贷、网络、专业市场黑恶势力犯罪的集中打击专项行动。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严审细查,完善深挖彻查机制,主动查找并移送“保护伞”线索。在办案中坚持依法严惩、从严从快,同时重视办案质量,不迁就凑数。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出现的新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

二是更努力地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关注涉众、涉企和涉金融风险,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积极融入网格化治理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打造检察版“枫桥经验”。防治污染方面,强化生态检察工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保司法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脱贫攻坚方面,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更积极地展现检察作为,改进办案和监督理念。继续探索全类型犯罪预防,努力压降刑事犯罪发生率。注重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与监督对象形成良性互动。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准确界定罪与非罪界限,提升民营企业信心和财富安全感。建立院外专家制度,邀请学者、律师、代表委员提供专业咨询,借助“外脑”推动检察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在共同解决问题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速裁、律师值班等制度要求。

四是更扎实地推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塑造优良作风形象。持之以恒抓好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党建的引领动员凝聚作用。针对检察改革对办案工作带来的新变化,通过“小课堂”、出庭实训等促进检察官办案能力的适应和提升。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市检察院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对办案方式进行变革探索。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和检察队伍清正廉洁。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公正司法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为人民群众守护公平正义和平安幸福,为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坚定不渝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创造无愧于***的检察业绩,为建设更加繁荣美好的苏州而不懈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1.“软暴力”(报告第2页第2行)。犯罪嫌疑人通过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从而达到犯罪目的。小额金融公司从业人员的“软暴力”讨债是此类黑恶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一般采取语言恐吓、电话辱骂、跟踪围堵、堆放垃圾等方式持续性地对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进行滋扰。

2.“套路贷”(报告第2页第4行)。犯罪嫌疑人制造出民间借贷假象,以“小额借贷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资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再通过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全部借款假象,从而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该形式还交织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等犯罪手段。

3.公益诉讼(报告第4页第8行)。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份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2021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4.捕诉一体(报告第7页第14行)。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5.人民评议员制度(报告第8页第21行)。为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办案的广度和深度,苏州检察机关在2015年以来探索的社会评议员制度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一项新制度,作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补充,由人民评议员对普通刑事案件进行监督和评议。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报告第8页第22行)。检察机关整合服务群众功能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其中实体大厅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大厅,此外还专门设立了律师阅卷室、涉案财物保管室、电子卷宗制作室、公开审查室等功能场所。

7.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报告第10页第8行)。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要借鉴“产品整体概念理论”,从检察“输出”的角度思考检察工作。具体而言,***,为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跟上变革,向社会、为人民、给国家提供创新、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8.认罪认罚从宽(报告第11页第12行)。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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