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实施方案(通用13篇)

时间:2023-11-20 17:47:44 作者:书香墨

在制定实施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调研。在实施方案的选择和设计中,以下范文为您提供了一些思考和参考的角度。

健康食堂的实施方案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食堂实施方案

为更好的为员工提供一个健康、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让大家吃的舒心、放心、安心。国华物业结合神华公司后勤系统“找、抓、促”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健康食堂的活动。

具体方案实施如下:

一是根据食堂现有人员成立食堂管理小组,食堂主管为小组组长,食堂班长为副组长,食堂操作人员为小组成员,组长定期的对食堂卫生、环境、安全、食材等进行监督指导并做好检查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要对入库的食材进行安全检查,对过期、发霉、变质的食材要隔离封存并及时处理,确保食材的卫生安全。

三是要求食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加强食堂操作员的培训学习,争取中、高级以上烹饪、服务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20%以上,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占从业人员70%以上。

四是每个季度开展食品安全和科学饮食健康的宣传。

五是确保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齐全有效。六是组织对食堂操作员的定期体检,保证不带病、无传染病上岗。

一是对清洗池、消毒池、冲洗池及洗肉池消毒设备等进行标识,标识清楚,效果可靠。

二是定期的对天花板、排气罩、灶台、操作台清理维护。杜绝瓷砖。墙皮和油漆脱落。

三是对装垃圾、泔水等容器进行密封。餐厨垃圾实施分类和减量处理。

四是设专用二次更衣室,洗手设施,冷荤食品窗口传菜,安装消毒灯,冷荤间设立门帘或幕帘并设立独立空调。

五是储存食品公用具、容器、冰箱生熟分置和使用。标志明显,对直接入口的食品采用无毒、清洁的材料包装。

六是为食堂操作员配备个人更衣柜、有洗手、洗浴消毒等设施。

一是要求食品加工做到生进熟出,确保一洗、二刷、三消毒、四冲洗。四项流程过关。

二是生与熟、原料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隔离存放。

三是加工制作过程要杜绝灰尘、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物质。

四是配菜与出菜盘不得混用。刀具无锈,定位存放,盖布洁净。加贴标识,且标识清晰。

五是对公共用具。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定位存放,采用物理化学方法洗净。消毒、清洗并密闭存放。

六是保持操作间地面、青碧、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

七是保证食品的烧熟煮透,使用时食品的温度不低于60°c并使用专用食品温度计测量。

一是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食品入库安全检查由健康食堂管理小组负责食材的验收。

二是供应商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证、化验证、哈格证)购物合同。发票齐全。

三是对食物的原料进行分类分架,先进先出,专室专用,离墙隔地,确保通风、干燥阴凉无其他污染。

四是设定专人对食品储藏室进行管理,严格做好食品的登记,责任是落实到人。

五是对运输、装卸食品的包装和容器进行定期的消毒、清洗。食品进入操作间要换掉外包装,从新包装。

一是按照国家标准提升病媒防治合格率,杜绝蚊蝇、蟑螂、老鼠的滋生。

二是做好消毒、抽查记录;定期的对病媒生物消杀并清洗消毒中央空调通风管道。

三是定期维护食堂内安装的纱窗、纱门、门帘、风幕、自动门等设施。在管道设施里安装防鼠装置。防蝇帘、防蝇等完好有效。

一是确保食品底油、低盐并在食堂醒目位置设立食品营养成分。

二是科学配餐保证饭菜品种达25中以上并对慢性病的员工设置健康干预。主要饭菜标注营养成分和食用建议。

三是收集分析单位职工每年的体检结果,建立健康人员就餐档案,针对特殊人员特殊对待。

四是加强对健康知识的宣传,设立专门的宣传栏和健康园地,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健康知识。

一是设立禁止吸烟的标识,杜绝在餐厅内吸烟。

二是对就餐环境进行美化,摆放植物等并设立特殊的就餐服务区。

三是定期的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打扫、整理。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是食堂设立洗手池、卫生间,保证设备完好整洁。

五是针对食堂的`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保证大部分员工满意。满意度在80%以上。

六是对每个人进行定餐定量,节约粮食、控制成本、杜绝浪费。

健康食堂的实施方案

我校隶属乡镇中心完全小学,学校占地面积4002平方米,建筑面积2064平方米,设有一至六年级共12个班级,共有学生537人,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布局调整,我校属于农村寄宿制工程改建项目学校。目前,为了暂时解决2公里以外就读学生300余人中午就餐问题,我校利用学校闲置空地搭建临时食堂20平方米,使用教室改建餐厅40平方米。学校实施寄宿制和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后,在校就餐学生预计将达1200余人。根据学校目前现状,根本无法解决学生营养午餐问题,急需新建食堂一栋。

二、新建食堂项目预算。

1、新建食堂预计占地面积660平方米,修建厨房操作间300平方米,学生餐厅900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2、建设资金预算:预计征地1亩3.2万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需要资金120万元,共计123.2万元。

3、食堂设施设备:购买餐桌300张,每张280元,计8.4万元;食堂厨具、蒸饭车、消毒柜、冰柜、保洁柜、炉灶、学生餐具等,计12万元;共计20.4万元。

4、食堂工人工资:预计需要工人12人,每月工资1800元,共计每月需要21600元。

5、食堂建设项目共需资金143.6万元,食堂工人工资每年21.6万元。

健康食堂的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确保同学们的身体健康、不断丰富校园文化,我们的文明食堂评比活动又一次到来了,在我校迎接评估的这个关键时刻,它的举办不仅能促进同学们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加强学生同食堂的沟通与交流,提高食堂的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师生的需求,更重要的是,作为我们校园文明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他将展示我们特区大学规范化、制度化的食堂管理模式,展示我们海大学子的风采,为我校的迎评工作增添又一笔亮色。

二、指导单位:xx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共青团xx大学委员会。

主办单位:xx大学学生会。

协办单位:各学院学生会。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活动组委会。

名誉主任:符成彦(校团委书记)。

主任:樊燕(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

副主任:陈广锐(校团委老师)。

郑传宽(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经理)。

陈国强(旅游学院后勤管理中心主任)。

黄炬(第五食堂主任)。

何励(校学生会主席)。

委员: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其他领导。

骆林江(校学生会副主席兼自律委员会主任)。

各学院学生会主席:

2、成立膳食督导队。

队长:师立嘉(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生活服务部部长)。

副队长:武晓峰(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生活服务部副部长)。

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其它各部部长。

各学院学生会生劳部部长。

队员: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干部与各学院学生会生劳部干部。

3、采取队长负责制,把干部分成若干小分队,分别对学生食堂的工作和学生的就餐行为进行文明性引导和监督,并参与食堂的民主管理。

四、活动时间:10月20日~11月20日。

1、10月20日至10月23日做前期筹备工作。

2、10月24日至10月30日以海报、板块、广播和悬挂横幅及食堂内餐桌上制作公益广告及温馨提示等形式向同学们宣传活动具体内容,并且下发调查问卷,统计调查结果。

3、10月31日至11月8日,利用中午时间对食堂进行监督评比和抽查,同时对同学的就餐行为进行文明性引导及监督。

4、11月4日,前期工作小结。

5、11月18日至11月20日,进行全面,召开总结大会。

五、活动内容:

1、长期在各食堂设置“学生就餐意见薄”,及时收集,与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和各食堂主管沟通、协调,并及时反馈学生就餐意见。

2、活动过程中规定时间段,每天中午由学生组成的膳食督导队联合校园文明工程中的“小红帽”文明督导队监督食堂服务并引导同学文明就餐。

3、监督食堂开水供应情况,查看供应水的水质及烧水过程。

4、在食堂内部,主要在餐桌上制作一些温馨提示,为同学们提供一些生活常识、饮食小常识及科学食谱等。

5、在活动结束时将评出“文明食堂”“十佳服务员”“活动积极分子”。

6、在活动结束后,继续组织膳食督导队参与食堂民主管理,膳食督导队将由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生活服务部干部及各学院推优人选组成,形成长效机制。

六、评比标准:

(一)“文明食堂”方面。

1、饭菜品种齐全;

2、饭菜新鲜卫生;

3、物美价廉;

4、食堂环境卫生良好;

5、服务人员整体素质较高,无错打卡现象。

(二)“十佳”服务员评比方面。

1、服务热情主动、用语文明。

2、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佩带工作证上岗。

3、工作认真负责,无打错卡现象。

4、服装整洁。

5、头发及指甲勤剪理,保持干净卫生。

(三)“活动积极分子”方面。

1、不迟到、不早退、无缺勤情况。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3、能主动及时地解决活动中所遇问题,并提出合理、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七、奖励方法:

1、被评为“优秀文明食堂”和“十佳”服务员由后勤服务集团给予表彰。

2、“活动积极分子”由校学生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健康食堂的实施方案

以《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附后)为依据,以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职工食堂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设施设备,把传统的“吃饱吃好”的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逐步转变到“营养、安全、健康”方面上来,发挥职工食堂维护食品安全,增强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的主渠道作用,为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经过努力,到20xx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职工食堂有80%以上达到《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创建活动主要目标是:

(一)实行科学营养配餐,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使用率达20%,提高餐饮食品健康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实施健康综合干预,对就餐人群进行健康营养知识宣传,更新饮食观念,落实控油控盐指标;建立健康档案,针对不同就餐人群配备健康干预食谱,努力使就餐人群健康指标有明显提升。

(三)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基本达到b级以上标准;食品留样合格率100%。

(四)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制度,检测设施配备率和检测实施率达到100%;食堂使用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蔬菜等食品原料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的可追溯实施率达到100%。

(五)达到北京市无烟餐饮单位标准,病媒生物防制合格率100%,为干部职工提供健康营养、卫生安全、服务舒适、环境优美的就餐条件,就餐人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

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机关职工食堂的创建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在京单位职工食堂创建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凡自查达到《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的职工食堂,自20xx年起每年12月份可向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提出验收申请,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适时组织健康食堂考核验收。

经考核验收,对达到健康食堂标准的职工食堂,授予“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牌;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进行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收回标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是把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健康措施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是不断提高职工食堂管理水平和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的重要措施。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健康食堂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计划,加强管理。要依据创建健康食堂的目标、任务和标准,制定本单位创建健康食堂的计划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把创建工作与职工食堂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抓好协调,摸清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创建活动,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完善设施,夯实基础。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着力抓好职工食堂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设施和仪器的配备,认真解决设施设备落后、短缺和不配套等问题,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的'硬件基础。

(四)认真宣传,加强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创建健康食堂活动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强化创建意识,创新健康理念,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的舆论环境;要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规、健康食堂标准、营养配餐、食品安全检测、餐饮烹饪技术、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为创建健康食堂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

健康食堂的实施方案

(一)在全省遴选一批不同类别的食堂(餐厅)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建设,提升有关食堂(餐厅)营养健康服务水平,向全社会倡导并推广以"三减"为核心的合理膳食生活方式。根据统一组织的评估验收,20xx年在全省建成一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

(二)在全省遴选一批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根据统一组织的评估验收,20xx年在全省建成一批营养与健康学校。

全省21个市(州)通过遴选,确定参与试点建设工作的食堂(餐厅、学校),以下简称“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其中成都市试点食堂不少于8个(至少包含1个学校食堂和1个养老机构食堂),试点餐厅不少于8个,试点学校不少于8个;其余各市试点食堂不少于4个(至少包含1个学校食堂和1个养老机构食堂),试点餐厅不少于2个,试点学校不少于2个;三州根据本地情况在食堂、餐厅、学校中自选一类开展试点建设,试点建设单位不少于2个。国家在川单位、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参与试点建设工作。

各市(州)试点食堂(餐厅)应基于以下条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具有较好的完成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条件。

各市(州)试点学校应基于以下条件: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连续2年未受过相关的行政处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落实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要求;具有较好的完成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条件。建议试点学校选择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

贯彻《四川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及健康四川行动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制定的《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附件1、2)和我省相关验收细则(附件3,营养健康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验收细则待制定后另行通知),结合各地实际,开展试点建设及评估验收工作。

(一)试点遴选(20xx年5-6月)。各市(州)在接到本方案后按要求遴选试点食堂(餐厅、学校),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牵头汇总后于6月1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附件4)。

(二)宣传培训(20xx年6月)。开展试点建设工作省级培训;各市(州)参照省级方式扩面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结合本地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相关宣传活动,对营养健康食堂的理念和标准进行倡导宣传。

(三)开展建设(20xx年6-9月)。各市(州)根据任务要求,组织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开展建设工作。

(四)自评推荐(20xx年10月)。各市(州)组织试点食堂(餐厅、学校)进行自评,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估验收的单位,推荐材料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评估验收(20xx年11-12月)。组织省级试点建设工作专家组对各市(州)推荐和省级抽选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开展省级评估验收。各市(州)参照省级做法组织本级评估验收工作,其中参与省级评估验收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本年度不再参与市级评估验收。

(六)总结挂牌(20xx年12月)。组织试点建设工作年度总结,对通过评估验收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进行挂牌。试点单位在挂牌后如出现违反国家指南、相关验收细则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的`,由验收挂牌单位取消其挂牌资格。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面协调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牵头组建专家组,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督导和评估验收。

教育、民政、商务、市场监管、体育等行政部门负责动员本系统及所主管的相关单位(企业)参与试点建设工作,遴选试点食堂(餐厅、学校),推荐相关专家组成员,根据试点建设任务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督导和评估验收。其他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和已有基础向牵头单位推荐试点食堂(餐厅、学校)。

省营养学会、省营养师协会负责动员会员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指南,积极参与本地试点建设工作,组织会员利用"全民营养周"等主题活动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理念和要求进行倡导宣传。

加强领导,密切协同。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是推动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四川合理膳食行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是将营养健康理念融入日常生活的有效方式,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健康四川"年度考评工作。各级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规范建设,鼓励创新。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家建设指南和我省相关验收细则,对照要求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本区域试点任务,协调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对试点单位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支持各地根据试点食堂(餐厅、学校)的行业特点,创新营养健康工作路径,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和营养与健康学校。

加大宣传,强化保障。各市(州)要将本项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相关宣传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平台,大力宣传推广试点建设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不断扩大此项工作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以点带面推进营养健康工作的良好局面。除省级已下达的相关经费外,各地、各单位应积极争取配套经费支持,保障试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健康食堂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引导全省居民提高食物营养与合理膳食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引导群众、餐饮业、各类食堂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通过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全省人民营养健康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各市至少要建设50家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到2025年达到每市建设不少于500家,全省不少于5000家的目标,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影响全社会形成合理膳食新风尚,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向纵深发展。

各市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以及《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标准和要求抓好落实,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建设活动。

(一)建立健全营养健康相关制度。各市及相关部门要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糖、减油(以下简称“三减”)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建立原材料采购、营养健康管理、盐油糖采购、台账等制度以及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建立盐、油、糖(包括含盐油糖的各种调味品)使用量登记制度,定期记录每餐就餐人数,监测人均摄入量,逐步减少菜品的盐油糖用量和消费者人均盐油糖摄入量。

(二)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各市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的营养健康教育,强化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培训考核,不断增强从业人员低盐、控油、少糖的膳食意识,提高厨师烹饪的“三减”技巧。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配备专职或兼职营养指导人员(注册营养师、健康管理师、营养指导员等),负责营养配餐和管理,科学指导餐厅采购、配料、加工和营养标示,帮助不同人群正确选餐。

(三)营造营养健康环境。各市及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合理膳食和“三减”、营养相关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控、节约粮食等政策和科普知识,营造营养健康的就餐氛围。要通过设立“营养健康角”,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摆放材料或播放视频,提供消费者可以自由取阅的宣传材料。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高血压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开展多种形式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和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宣传能量和脂肪的一日及三餐摄入量建议,强化公众营养健康意识。

(四)明确配餐、烹饪相关要求。配餐、烹饪要求是落实“三减”的关键环节。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营养健康的原则烹饪加工食物。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所提供的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标示,标示主要菜品的能量、脂肪和盐、油、糖含量。鼓励创新开发和提供低盐、油、糖菜品和营养套餐,供就餐者选择。支持有条件的市联合烹饪协会等,针对当地含盐、油、糖量较高的小吃,开展干预措施,减少盐、油、糖用量。可组织餐饮单位和食堂举办膳食营养健康专题讲座、知识问答和厨艺大赛,提高餐饮单位积极性和餐厨技能。

(五)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倡导从文明用餐到用餐文明。要培训服务员对消费者给出合理点餐建议,推荐“三减”菜品,引导消费者实施光盘行动,主动销售小份或者半份菜品、经济型套餐等,切实杜绝浪费。鼓励使用公勺公筷和实施分餐制,促进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养成,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是实施健康中国河北行动的重要抓手,对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培养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健全领导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齐抓共建,综合施治。卫生健康、教育、工信、民政、文旅等部门,要积极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指导本行业系统的建设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及其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指导、培训工作,为建设活动开展提供技术支持。教育部门要抓好营养健康学校建设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学生餐的.食物种类、烹调方法、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的配备等方面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健康餐厅的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餐饮行业转型升级。工信部门要推动宣传低钠盐品种,鼓励低钠盐、雪花盐、富钾盐等产品投放。民政部门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科学合理营养膳食。文旅部门要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服务经营者的指导,营造浓厚的建设环境。

(三)动员各方参与。要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合理膳食和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发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大专院校、新闻媒体以及企业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广泛宣传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构建“边建设、边宣传、边推动”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点面结合推进。各地要根据当地居民营养与健康现状,结合既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选择一批大型餐厅、机关、医院、学校食堂以及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场所等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建设活动。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扩大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营养健康建设工作覆盖面。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挂牌示范,调动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示范引领能力,全面提高我省城乡居民营养健康水平。

食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在全县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化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xx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云南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99《灭菌乳》和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小学文明食堂实施方案

一日三餐离不开食堂,食堂是大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清洁、文明、舒适的就餐环境,不仅关系每位同学的生活,而且直接体现了我们玉岩中学学生的整体形象。因此,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围绕学校“为社会引领者成长奠基”的理念,打造文明有序的就餐环境,促进,广大学生养成文明就餐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特举行“文明就餐月”活动。

活动主题“文明就餐,从我做起。

组织结构:

领导组:组长:罗洁副组长:肖萌。

执行组:组长:毛红勋。

活动时间:

食堂“文明就餐月”主题月活动时间:20xx年10月8日至11月8日。

活动内容:

主题班会文明就餐动员会:

活动目的:

宣传文明就餐,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文明就餐意识,培养文明就餐的良好习惯,使“文明就餐”深入人心。

活动方式:

发放文明就餐倡议书。

各班级开展“文明就餐”主题班会。

做好宣传标语在食堂内张贴,做好宣传活动。

健康食堂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xx〕31号)、《健康贵州行动(20xx-20xx年)》,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推动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近日制定了《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贵州战略,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为重点,针对我省面临的营养问题,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实施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建立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营养食堂,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本系统内设置有独立食堂的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成员单位,20xx-20xx年至少推荐2个单位申报营养健康食堂,作为全省创建营养健康食堂单位,取得经验后逐年在全省推广实施。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10日—20xx年10月30日)。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召开本系统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动员部署会,组织启动本系统创建工作,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创建内容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组织实施(20xx年11月1日—20xx年2月28日)。创建试点单位要按照《国家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及《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评估表》开展营养健康食堂创建,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指导本系统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三)评估验收(20xx年3月1日-20xx年4月30日)。创建单位相关指标自评达到创建要求后,由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统一向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根据《营养健康食堂评估表》进行评审验收。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根据评审验收意见,提请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创建授牌(20xx年5月1日-20xx年5月30日)。经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单位,由贵州省营养学会给予授牌。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严格对标对表,指导创建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食堂的创建工作,确保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将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落实到单位、到科室、到个人,全面抓实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措施,确保取得创建工作成效。

(三)强化工作管理。省国民营养指导委要建立营养健康食堂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各成员单位对营养健康食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贵州省营养学会要加强对授牌营养健康食堂的指导与培训,各单位要及时将督查督导及指导培训情况反馈省国民营养指导委。营养健康食堂有效期3年,每3年复评一次,期满复评不合格或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将收回营养健康食堂授牌。

学校食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xx〕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食堂食材验收实施方案

为预防项目部食堂火灾、爆炸事件的发生,保证项目部食堂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胡文俊。

副组长:夏耀斌、静国锋。

组员:孙晓义、海晓波、杨岁战、孙建斌、张烜、洋军。

王文明、吉永华。

组长、副组长职责:全面部署救援行动,负责现场指挥工作。

组员职责:当听到火灾报警,立即取用身边的灭火器和跑向距起火部位最近的灭火器设置点,提取灭火器后,迅速跑向起火部位,及时灭火;迅速跑向最近的水源,采用龙头接管的方式进行灭火;立即跑向起火部位附近的疏散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跑向起火部位的区域或本楼层安全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安全疏散。做到每个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有人引导。

1、项目部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加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项目部员工的消防知识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人人做到“四全”即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项目部员工防火、防爆自救能力。

3、定期不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确保防火、防爆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出现事故后,先立即报告防火、防暴应急小组,同时利用所学消防知识,正确使用食堂配备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自救。

2、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逐级上报、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工作。

3、如局面难以控制,应急小组专门人进行与当地消防部门的联系,请求支援。

急救电话:110、119、120。

学校食堂采购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xx〕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桂政发〔20xx〕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小学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辖区村校校长及教学点负责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县直学校及各乡镇初中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为做好标的评定工作,成立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学校代表组成。

实施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食堂每日各餐点。

2.南宁市龙翔学校、经典用谦学校学生食堂营养餐。

(二)实施时间。

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至20xx年秋季学期结束。

(一)大米及其它粮食类;

(二)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

(三)肉类、禽蛋类;

(四)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

(五)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

(六)湿米粉、蒸包、糕点(烤包)等。

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熟肉制品等不列入采购之列(采购品种及参数详见附件4)。

标的设置。

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标的设置种类如下:a标:大米;b标: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食用油、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c标:鲜湿米粉类;d标:蒸包类;e标:烤包、点心类。

为确保供货及时安全,根据合格供货商数量决定其标的摇号线路中标个数。(如供货商超过10家,则每家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如果供货商不足10家,则在确保每家供货商中标1条线路后,余下线路再组织供货商进行第下一轮摇号,在下一轮摇号中每个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直至所有线路供货商都产生。)。

(一)总体要求。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企业或公司的经营、仓库、检测、办公等场所须在隆安县境内,且原则上申报成为一般纳税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同一法人注册的企业或公司只能用一家企业或公司进行竞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拖欠货款行为,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3.流动资金须达到如下要求:a标每条线路20万元;b标每条线路150万元;c标每条线路5万元;d标每条线路5万元;e标每条线路5万元。投标单位(人)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交投标单位(人)银行账户流水。

4.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能力(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相应的各类食品储存、运输容器、专用留样冰箱等)。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食品安全检测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

6.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他要求。

7.投标单位(人)中标后,要于1个月内在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经营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配备工作,实现供货地点网络监控智能监控,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全程可监控”,确保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可参加食品安全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连接安装、运行费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二)各标的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评审人员通过查阅投标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对投标单位(人)投标资格进行量化评分。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投标单位(人)方可进入相关标的竞标。

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

20xx年1月6发布《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将本方案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告5个工作日(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10日)。

(二)投标人报名及报送材料。

1.报名时间:20xx年1月7—10日,每天上午8:00—12:00。

2.报名地点:隆安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隆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303室)。

3.材料提交。报名时须递交如下材料一式3份(其中2份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1份核验后退回投标单位(人)留存):

(1)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供货商报名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或一般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明细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健康证;

(8)经营场所、生产车间、仓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仓库多方位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3-5张,外部毗邻环境照片3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相关提交留存的材料均应利用a4打印或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企业)公章或财务章,照片应为彩色照片原件。

(三)材料评审及现场核验。

投标单位(人)报名递交材料后,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于20xx年1月8至14日,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到投标人经营场所(含仓库)进行实地核查,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对评分低于85分的投标人,于20xx年1月16日下午前告知其未能进入竞标环节。

(四)组织竞标,确定中标人。

20xx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学校各若干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评议全过程进行录像。摇号结果经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的,中标单位(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确定为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供货商。

各学校要将确定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工作程序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一)县城所在地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县城市场平均零售价的5%以上。

(二)集镇所在地学校(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的3%以上。村校、教学点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不能高于当地集镇市场平均零售价。

(四)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价格监督小组,要定期对全县各学校食堂食品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一)确定中标单位(人)后,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供货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到县教育局交原材料质量保证金。a标每条线路5万元;b标每条线路10万元;c标每条线路1万元;d标每条线路1万元;e标每条线路1万元。供货商应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各学校与供货商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各学校应于每周五前将本校食堂次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品种、数量,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向供货商提交订货计划,注明购买食材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供货商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所需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次周将每日的食品原材料分别按约定的时间由本公司人员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供货商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供货商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三)供货商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四)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收。采购员、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五)每次供货,供货商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隆安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台账食品进货凭证(进货台账)”和其他票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及时换取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六)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供货商进行必要的检查。

(一)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

(二)付款方式。

供货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竞标时的税务登记证相符。

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审核本学校(含辖区村校、教学点)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经县教育局批准自行采购的学校,按相关工作程序进行报账,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一)主动退出。

供货商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中途主动退出的,需提前15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供货商,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二)一票否决。

供货商在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且该供货商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一年内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三)勒令退出。

1.中标后,供货商将标的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2.在合同周期内,相关学校集中反应意见大的供货商,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供货商退出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重新报名摇号产生。期间学校的供应,由县教育局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明确临时供应商。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

(二)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负责组织本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负责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出入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组织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三)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本乡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组织本乡镇辖区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四)各学校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每天采购计划,对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每学期期末,组织本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五)供货商应做到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用工规范,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要求配送食品到学校;自觉协调与学校关系,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教育局、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各学校和供货商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卫生情况、食堂管理、饮食加工、价格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好食品安全关,全面落实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做好食品需求信息报送。食品供应商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食品配送服务。对因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供货商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完善学校食品集中采购与配送工作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食品采购配送、资金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配套制度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与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招标采购配送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进行督查。食品供货商及学校在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要严守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违规违纪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逐项逐个公开集中采购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信息。要落实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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