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为话题(通用20篇)

时间:2023-11-30 21:18:34 作者:GZ才子

优秀作文的共同特点是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语句精准,能够准确表达作者的情感和思想。以下是一些获奖作文的片段,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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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绵绵细雨的时候,我喜欢站在那绵绵细雨中,在暴雨的时候,我还是喜欢站在那暴雨中傻傻的淋着雨。

那一次,他狠狠的伤了我的心,我想疯子一样站在车阵中,傻傻的'在那等待着死神的降临,朋友拉住了我,她们都说“他不值得我这样去做!”他说“我的不是,说我想要干扰他的恋情。”可是是他误会我了,我没有半点想干扰他和女朋友的恋情。我追他的时候,他没有恋爱,可是第二天九恋爱了,这我没有资本也没有权利过问,但是我主动和他女朋友成为了好朋友,因为我明白这样我才会死心,才会忘掉他,因为我明白“朋友夫,不可欺。”可是我的心很痛感觉快要死了!

可是为什么他回那么的生气,那么的绝情,难道我真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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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就是这么神奇,明明就只有这么几个子,这么个小小的棋盘,却能演变出无数精湛的阵式。棋者的性情与追求、心情的静与躁,都能在这一方小小的棋盘上展露无遗。

大厅里的人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嘈杂。而我却安静的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双手抱在胸前。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对手。

“请六年级选手做好准备,比赛马上开始。”沙哑的广播声在我左上角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我依然双手抱在胸前,面不改色的等待着,等待着他的到来。

许久,一个人影才匆匆从我眼前闪过,然后站在了我的面前。

“你是在等我,对吗?”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后便坐了下来。

“嗯。”我若无其事的回应着。

“那就开始吧。”

我越来越懒,甚至懒的回答了。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坐正身子后,便示意他开始。

棋局开始了。他出人意料的反踏“飞象穿空马”,意图扰乱我的判断。但他失算了,他并不知道我是专门解“飞象穿空马”的棋手。平炮,上车,短短几步便遏制住了他的“中枢马”。我知道,这几步够他想半天了。

但他也好歹是拥有七八年的棋手,又何曾不知下一步的走法呢?马上,一招快棋,“飞象穿空马”马上变成“天马行空”,形成与我对抗的局势。

平炮封车,解炮还杀。平炮上马,进兵退车。飞象上马,上士顶炮……渐渐地,我慢慢处于了劣势。马上,他一招快棋,上马进车,一下把我的大本营围的水泄不通。

不,一定不会输!冷静,冷静,我一定要冷静!我反复的告诉着我自己。默默擦干鼻尖上的汗珠后,我便注视着棋盘上红与黑的交织。

下将?这是唯一的出路,但与此同时我也砸断了我的后路。怎么办?怎么办?我反复问着自己。许久,我咬了咬牙,便怀着沉痛的心情把我的老将向下推了一步。与此同时,我也把我推向了“死亡”。砸断后路,不找后路,绝路也是路!

这一步扰乱了他的.判断,许久,他便走出了一步错棋,马上,破绽显露了出来。开始大反攻!上马,平炮,进兵……一连串的攻势打得他溃不成军!

“该你了。”我一招棋落。我知道,他输了。

久久的,他捏着一个棋子,不肯放下。

“裁判,我赢了!”我站起了身,双手插在口袋中后,便背对着他,以一种轻蔑的语气对他说道:“你还差的远呢!”

人生如棋,在红与黑中演变的不仅仅是招数,更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我该怎样面对我的人生?这也许是我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的答案。但就如同红与黑一样,寻找的道路不会有尽头。我爱红与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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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特别是甜蜜园小学系列里的故事。

我喜欢这些人物,有嘻嘻派、杨梅希果、卓宁洋、乐卡卡、叶俏俏、朱丽叶,我最喜欢乐卡卡,因为她有很多让人喜欢的理由,第一,她是个智斗绑匪的小英雄,第二,她是电视里的聪明蛋,第三,她耍得一身好杂技,第四,她还有一身了得的好功夫,第五,她跑步好快。就是这些,让我很喜欢看这些故事里和故事里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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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这么认为,因为读书能带给我们指示和快乐。

书籍对于我们来说就像食物、水一样。让我们拥有了充分的能量。古人曾经说:“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确,书中的许多知识都需要我们自己来理解。读书不能太盲目,要细细品味。把书读透了这样才能达到读书的目的。

我很爱读书,每次借到或买到好书都迫不及待的去读。我学会了读书的方法,书里的知识日然而然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慢慢地,我觉得读书带给我许多快乐。读书其实很轻松,只要你有好的方法,书中的知识一定不会忘记。

书籍是当今社会人类的好宝贝,书中的知识像宝藏一样,它等待着我的一点点的去开启、挖掘,最后获得。书是知识的源泉,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那么你就会体会到书带给你的乐趣。

书像一缕阳光,带给人们许多光明:书像一片大海,里面有许多生命之源:书还给人们无限的知识和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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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丽江下了一场大雪。房子上、树上、地上一片白。

我家门口的面包车上堆了很多白雪,我和姐姐悄悄地起床,到屋外去玩雪。

雪花在风中舞蹈着,轻轻地落在我和姐姐的头上,我们高兴地叫着跳着,跳累了就躺在雪地上。忽然,姐姐滚了个小雪球砸向我,我立刻还击,我们开心地玩起了打雪仗。

玩着玩着,手套也湿了,小手冻得很僵,可是我和姐姐玩得很开心。

我喜欢下雪,因为下雪可以堆雪人、打雪仗,还可以欣赏美丽的雪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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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们都有很多的玩具陪着我,但是我最喜欢的玩具是芭比娃娃,我有三个芭比娃娃,但我最喜欢是第三个芭比娃娃。它是我五岁时妈妈在我过生日时送的。我非常的喜欢这个时尚俏丽的芭比娃娃。

它有10个裙子,有4个是粉色的,3个是白色的,剩下的是红色和蓝色的。它的头发非常的长,可是我总是“折磨”它,把它的头发拎起来。它的眼睛非常大,和我的妹妹一样,嘴巴和鼻子是小的。它和我一样非常的瘦。它是用塑料做的。

我喜欢这个芭比娃娃,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灵灵,我希望它永远机灵。我喜欢它,因为它能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

三年级: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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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在清晨中读书,那声音好像在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声音给我无比的信心。让我好好学习。

我喜欢老师教导我们读书,老师像辛勤的园丁,我们像花朵,老师给我们浇水施肥,我们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快乐而幸福地生活在智慧的小屋。

我喜欢花,不管哪一种,我喜欢长在深山里的小野花,我觉得它们也可以为人们服务。

我喜欢浓郁的玫瑰,清香的秋菊和悠闲的百合。

我喜欢草,特别是含羞草,含羞草的叶子一碰就合拢了,含羞草就像害羞的小姑娘,生活在舒适的土壤里。

我喜欢狗,狗是一种中时而可爱的动物;狗,像一位警察,看见不认识的人就‘汪汪’的叫起来。

我喜欢柳树,春天到了,柳树披着长发,活像一位长发少女,在风中飞舞,

我喜欢生活,生活很美好,在生活的空间里,我感到无比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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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喜爱的水果是什么吗?没错,就是黄澄澄的芒果!

芒果的“衣服”好像被黄色浸过似的呢!切开芒果,它里面的汁水犹如金色的海水向你涌来。那散发着淡淡微香的果肉让你忍不住想咬一口。咬一口,那甜蜜蜜的汁水便会流进你的嘴里,从嘴角甜到心里,美滋滋的。它的样子更好玩,远远看去像一个橄榄球,近看却像个吃胖了的月亮。

它的用途也有许多。可以止渴解乏,把香气扑鼻的它削皮后放到榨汁机里,过一会儿,一杯香甜的芒果汁就好了。熟透了的芒果还可以做成芒果干,更好吃也便于携带,还可以卖很多钱呢!

我喜欢芒果,喜欢它的金色和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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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看书,书里面有许多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

我家有个大书柜,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里面的内容很精彩,有《猫和老鼠》、《青蛙王子》、《灰姑娘》等等。但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勇敢的小裁缝》,内容很吸引人。讲述了小裁缝由于打死了七只苍蝇,而沾沾自喜,觉得小小的作坊太委屈自己了,便决心去闯荡世界。

小裁缝在旅途中凭借自己的机智和勇敢,杀死了两个大巨人、捉住了凶猛的独角兽、俘虏了一头很大的野猪,完成了国王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最终国王答应把自己的女儿和半个国家赏给了他。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能盲目行动,要多动脑筋,三思而后行,才能把事情做到最好。

我喜欢读书,读书带给我的乐趣是无穷无尽的,同时还能学到很多知识,所以我们都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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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雨,喜欢它的飘柔洒脱,气势磅礴。

下雨时,可以看到绿茵绽放生机,可以闻到空气中弥漫的阵阵喜悦,可以听到农民伯伯喜悦的欢呼。

下雨时,喜欢看雨滴降落湖面时激起的`水花,喜欢闻被雨滋润后泥土的芬芳,喜欢听雨滴与大地碰撞发出的清脆响声,那是大自然的交响乐。

春雨,唤醒沉睡的万物,听春之旋律,感受春雨洒脱的风采。

夏雨,驱赶重重倦意,看夏之神韵,感受夏天的雨的豪放风姿。

秋雨,滋润万物,丰收之季,闻秋之芬芳,感受秋雨的怡人风范。

冬雨,带来安静,议冬之宁静,感受冬天的雨的柔美风气。

四季的雨,给人不同的感受,当然,我也爱雨的变化莫测,爱雨的来去自如。

下雨,是鸟儿在歌唱,是花儿在欢呼。

下雨真美,我喜欢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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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我并不擅长,而在一次事件中,我突然发现我挺喜欢唱歌呢。

那时,表妹在看精灵梦叶罗丽,开头是一首好听的歌,我陶醉地听了几遍,在下一遍竟然能跟着唱下来了,“无法遗忘,这里玫瑰的盛放,一路上有你在我身旁,世间的花都在勇敢地唱歌……”那美妙的声音,我太喜欢了,我实在是忍不住,真想大声唱出来,那音调,那压韵的歌词,我喜欢唱歌。

记得一次,亲戚朋友都来到了ktv比唱歌,我没想到我唱了一首《飘洋过海来看你》就赢得他们的赞赏,我这才知道,我也喜欢上了唱歌,我觉得只要认真做,做什么都会觉得简单,也会喜欢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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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有人喜欢演艺明星,有人喜欢政治明星,有人喜欢体育明星。我喜欢的明星是姚明。原因有三:

第一,姚明爱国。他曾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世界大赛,并取得好成绩,为国争光。他在火箭队打球期间,多次响应国家的召唤,牺牲个人利益,回国参赛。

第二,姚明为世界篮球,特别是中国篮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姚明18岁加入国家队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22岁以状元秀的身份选人火箭队,成为登录中国美职篮的第二人,曾创造了多项个人记录和队史记录。他的最高单场得分41分,7次助攻,篮板22个,盖帽8个,连续6个赛季入选美职篮全明星阵容,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迹。

第三,姚明热心公益。他先后担任上海世博会和北京冬奥会的形象大使,与纳什一起举办慈善义赛,为智障儿童筹集善款,汶川大地震,他先后捐款数千万,他与火箭队队友一起宣布拒吃鱼翅,并在中央电视台做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环保公益广告。

第四,姚明极具智慧。与许多的“大块头,小智慧”不同,他是“大块头,大智慧”,这从他极高的语言天赋和商业头脑可以得到证明。在美国打球,在美国打球,最难过的是语言关,他很快掌握了英语,用英语同队友和记者交流,每次回答记者的提问,都是幽默而得体,能和外交官媲美。在美国打球的同时,他还经营着姚餐馆,后来,他还收购了上海大鲨鱼篮球俱乐部,而且运作的很成功。

可以说姚明在方方面面都是非常成功的。当然我们不能只看到他成功的一面,在喜爱他的成功的同时,我们也要记得他为自己的成功所付出的努力与辛勤。我想:不能光去羡慕别人的成功,自己也要努力付出,那么鲜花也会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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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纷纷,布满青苔的青石板上,一个如紫丁香般的姑娘,撑着油纸伞走来。

小时候,住在甪直古街上的我早已爱上这种清新婉约的江南气息,那时的甪直没有如织的游人,没有喧嚣的汽笛声,有的只是那粉墙黛瓦、小桥流水、还有连绵不断烟雨。独坐幽窗,望着斑驳的树影,柳枝轻拂过水面,漾起层层涟漪。忽瞥见拐角处一柄久违的油纸伞,随着被风卷起的青布碎花衣袂缓缓飘过—————,————这般景色似乎只存在于我童年的记忆了。

赌墨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纳兰公子在道别卢氏后,回忆往事记忆最深的竟是在所有温馨回忆里最寻常的一个赌书泼茶的午后。

曾经那些不起眼的片段,似乎一下便涌上心头,激起无限感伤,一圈一圈荡漾我心。那些我似乎从未关心过却看着我长大的阿婆还要在摇船吗?她们还用一口吴侬软语唱着歌谣么?那些现在看来弥足珍贵的往事,当时却只道是寻常。

“诺,给。”阿婆拉住正在哭泣的我,往我手中塞了两朵茉莉花,那沁人心脾的清香好似真有魔力一般,透过千层乌云传入我的心田,我渐渐停止了哭泣,阿婆满是褶皱的脸上也似绽开了一朵花。又一次,这样的画面又出现在了我的梦境中,醒来只能无奈地浅叹。

如今,再重回古街,想找回从前的美好,可却怎么也再寻不到了,到处都是游人,街上小店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当年家对面的万盛米行也被改得面目全非—————我的童年,它窒息了。

江南烟雨依旧连绵,可那紫丁香般的姑娘,又去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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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真是层出不穷,但我最喜欢的调皮,可爱的小乌龟。

事实上,我根本不喜欢小乌龟。你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很喜欢乌龟吗?让我告诉你。有一次,我去奶奶家玩。我突然发现了一只乌龟。它有一个圆圆的头和一双滑溜溜的小眼睛。它的`背部有一个坚固的外壳,这是非常可爱的。当它站起来的时候,它就像一辆装甲车,有四条腿,就像四个小轮子;它躺下来就像一艘船,它的腿就像桨。我不禁惊呼:“哇!这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乌龟!

我看到这么喜欢,就把乌龟奶奶送给我的。我很高兴地把它放在我的手里,我舍不得放下。现在乌龟已经在我的家庭一年花了。我看出来了,打声招呼吧,它是如此深厚的感情。

我家乌龟的家人和朋友是不一样的。其他人的胆小如鼠,力气也小,但我们是乌龟不仅力大如牛,很肥和胆汁。这是一个“捕食者”,请记住,它不食草,如果你给一个菜,它会咬你的手指。我已经吃了损失。虽然它的食物很挑剔,但我还是喜欢它。

有一次,我带小乌龟去河边玩。突然,我的手滑了一下,小乌龟掉进了河里。我太紧张了,我的心在我的嘴里。突然,水浮起一个壳,我更着急了,怕小乌龟有一长两短。直到看到小乌龟把头探出水面,我的心才悬了起来。我本想用一张网把它捡起来,但我看到它的四英尺经常在上面划船。他上岸时连看都没看我一眼。这让我很奇怪。突然,我看到他伸长了脖子,以闪电般的速度吃了一只蚊子。直到那时,我才知道乌龟能吃蚊子!从此,它成了我们家的“拾荒者”。

这是我最喜欢的小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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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辆超级漂亮的自行车,它全身粉红,轮子在黑夜的时候会闪闪发光。我经常骑着心爱的自行车在小区里拉风。骑自行车的好处多着呢!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让我上学不迟到。每个周末我都会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练习骑自行车,骑上自行车就觉的我像只小鸟在蓝蓝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一般。

自行车是通过我自己的努力得到的。那是二年级的时候,我的学习成绩有所进步,爸爸妈妈为了鼓励我更上一层楼给我买了这辆车。

自行车刚买来,我就跑到楼下的空地上学习骑车。刚开始我连跨都不敢跨上去,爸爸帮我扶着车,我才有一点点勇气骑上去。可没骑多久车子就左右摆动起来,我的手也微微颤抖起来,“呯”一声,我连人带车一起摔倒了,我哭着喊着:“我不学了”,爸爸连忙把我扶起来,有些生气的`说:“你不能半途而废,你都没学会,怎么会知道骑自行车的乐趣呢!我带着两行泪水,哽咽着说:“爸爸,你帮我吧,我再试试”!爸爸听了向我竖起大拇指。接着爸爸带我来到了一个下坡的地方,他一只手扶着车,一只手扶着我的身体,朝着下坡飞快的奔跑,浙浙地,爸爸松开了手,我却没有一点感。风在我耳边呼呼作响,感到一阵阵清快的凉爽,我自己骑完了整个下坡。

当我回头往后望时,却发现爸爸松开了手,在我后面慢悠悠的走着。我有些惊讶的望着他,他却笑嘻嘻的说:“谁叫你车子骑的那么快,害得我都追不上你了”。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单手骑车,花样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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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四季,每个都不一样。春季万物复苏,燕儿回归;夏季,酷热难耐,蝉声震耳;秋季凉意渐浓,瓜果飘香;冬季寒风刺骨,白雪皑皑。在这不一样的四季中,夏,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我喜欢夏,主要有三个缘由,请大伙慢慢的往下看吧!

夏季,犹如一位青春飞扬的少年,跑完1千米的路程,爆发着他的热量。正由于他的热量,让蝉唱出了那优美的而动听的歌曲。仔细品味,它的歌声是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就如海水一般,从微波粼粼到汹涌澎湃,再由……它的歌声可真令我陶醉。

虽夏季酷热难耐,但并不影响我与伙伴们的嬉戏。说起来,我还要感谢这酷热。由于这酷热让大家放了暑假,让我和我那久别的朋友可以重聚,并一块去我家后院的小树林里玩耍。那些树木的树冠像一个个巨大的棉花糖,总会使人咬一口,尝尝那甜滋滋的棉花糖。大家在这小树林里玩什么游戏都特别高兴,什么“猫抓老鼠”啦!“木头人”啦!“捉迷藏”啦!都让大家感觉飞快乐,整个小树林里都是大家的笑声。

待夏季的黄昏时刻,每条路口旁都聚满了人。他们在这黄昏时刻享受着那凉丝丝的风,脸上尽显现出那种惬意的表情。他们有些在谈话,有些在下棋,还有一些5、六岁的小孩们,在大大家的眼前飞奔着,脸上都挂满了那种纯真无邪无邪的笑脸,讨人喜欢。在那遥远的西方,一些晚霞不知何时登上天空,它的红亮也不知在何时遍布大家的全身。这景象,是我在其它季节里所没看到过的。我感觉,夏季的黄昏时分,是一副和谐、美好的“乡村画”!

这就是我喜欢的季节——夏。虽然酷热难耐,但它给我带来的快乐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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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无所顾忌的往前冲.勇敢的往前冲.这句话,就是我的座右铭。

一个人,如果没有冲劲,只知道退缩的话,便不会成功.有了冲劲,再加上自身的努力就回成功.有了冲劲,你才会知道在适当的情况下冲动一回也是好事.一次,我参加毛笔等级考试。因为我的毛笔字并不是写的很好,我紧张的拿笔的手也在发抖,一个字也不敢写.这时,我看见了例题上的冲字,顿时眼前一亮,想起了自己的那股冲劲.对了,不要怕,向前冲.于是,我流畅的写了起来,终于通过了考试.这可是冲劲的功劳.

冲,他会使人不变的婆婆妈妈的,做事说话都很爽气.他会增加人类的勇气与信心,这就是'冲'的威力.

我最喜欢冲这个字,他会带给我信心和勇气,会鼓励我,会让我张开自己的翅膀,在天空中自由翱翔,开阔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就喜欢冲带给我的感觉,他让我明白了只有敢于去挑战,才能有机会成功.不能总是躲在一边.

冲带给我快乐;冲带给我喜悦;冲带给我自信;冲带给我力量,我享受冲在我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这是因为等我长大了,,我将要变的冷静,想法要成熟和周到,再也不会有像小孩子一样那股天真的冲劲了。

所以,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就是“冲”.

简评:一个字,蕴含着前进的动力和生活的哲理,希望“冲”能激励你无畏无惧,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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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虽然平日里很少给我花钱买一些玩具之类的东西,但是每当去逛文具店的时候,遇到一些我喜欢的本本铅笔之类的,哪怕价格有些贵,也都会毫不犹豫的给我买下!

记得有一次和妈妈一起逛一家文具店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特别好看的自动铅笔,是那种紫粉色的颜色,可能大多数人觉得,作为一个男生来说,用这样的自动铅笔,好像颜色有些不适合自己!

可是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却非常的喜欢,妈妈也确定我是不是就要这个颜色?我说我就喜欢这个颜色,因此,妈妈当下也就给我买了!

可是等去了学校之后,班上的一位男生就说,我用的自动铅笔是女生用的颜色,不适合男生用!

我回到家之后特别委屈的就给妈妈说,班上有一个男生说我用的自动铅笔是女孩用的颜色!

妈妈也就跟我说,其实你可以这样告诉他,用什么样颜色的自动铅笔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用自动铅笔写出一手漂亮的好字,更加重要的是,我用的这个颜色是紫粉色,而不是小女生喜欢的那种艳粉色!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我自己喜欢就可以了,跟你好像关系不大!

听了老妈特别霸气的话,自己也真的是受到很大的启发。因为自动铅笔的主要功能是用来写字的,它的颜色只是一个装饰罢了!如果我能够写出一手好字来,其实用什么颜色的自动铅笔都不重要!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我应该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用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可以了,没必要过多的去在乎他人的眼光!

在以后的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遇到一些事情,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么自己就勇敢的去做,如果遇到一些东西是自己喜欢的,那么自己就努力的去争取!

只要自己喜欢就好,没必要去过多的注意他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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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生机的大自然里,有许多可爱的动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大熊猫了!

大熊猫的样子十分可爱。它身体毛茸茸的',像穿了一件厚厚的棉袄。黑白相间的毛特别显眼。在圆溜溜的大脑袋上,长着两个三角形似的小耳朵,黑乎乎的。在圆溜溜的大脑袋下,有个胖乎乎的、圆滚滚的大身子,上半身像穿了件黑色褂子,很可爱。走起路来慢悠悠地,有些笨拙。

大熊猫不仅可爱,还贪吃!它爱吃竹子和竹笋。一只成年的大熊猫一天至少吃十几斤竹子、竹笋!吃东西要十多个小时!胃口也太大了吧!只要它知道要开饭了,一溜烟就跑来了,比谁都快。它先用爪子抱住竹子,再选出最嫩的,大口大口、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大熊猫不仅贪吃,还贪玩呢!每次有工作人员来为它们收拾餐桌上的“战场”时,它就会突然爬到工作人员腿边,紧紧抱着工作人员的小腿,像在玩游戏似的。不仅如此,它还爱在地上打滚,白色的毛都变灰了!

这就是既可爱又调皮的小明星——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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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花,如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不过,我还是最喜欢那清新脱俗,无私奉献的梅花。

梅花生长在严冬季节,它是严冬里一抹亮丽的风景,它在严冬里依然不屈地绽放,它那不屈不挠、不畏艰难的可贵品质令我折服,使我由衷的敬佩它。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梅花虽然生长的环境恶劣,但是它并没有怨言,独自在严冬中屹立,迎接新的希望,等待春天的到来,慢慢凋谢。

梅花盛开的时候,花瓣小巧玲珑,有的红如火焰般艳丽,有的白如雪花般纯洁,有的绿如宝石般高贵梅花开花时千姿百态,有的含苞待放,像个刚刚成熟的少女,清新而可爱;有的完全盛开,仿佛一个坚强的女人,依然傲立枝头。这梅花给冬天平添了一份独特的景象。也许有人觉得,这么美的景象应该是在春天鸟语花香、百花齐放的季节盛开,却不知在冰天雪地中独自绽放。

我爱梅花,爱它的不屈不挠,爱它的顽强奋斗,您留下了一抹余红装点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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