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为话题(优秀19篇)

时间:2023-12-02 22:54:38 作者:文锋

优秀作文是在文学艺术创作中表现突出、思想深刻、语言精炼的一种文学体裁。如果你对写作有困惑,别担心,接下来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和写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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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们都有很多的玩具陪着我,但是我最喜欢的玩具是芭比娃娃,我有三个芭比娃娃,但我最喜欢是第三个芭比娃娃。它是我五岁时妈妈在我过生日时送的。我非常的喜欢这个时尚俏丽的芭比娃娃。

它有10个裙子,有4个是粉色的,3个是白色的,剩下的是红色和蓝色的。它的头发非常的长,可是我总是“折磨”它,把它的头发拎起来。它的眼睛非常大,和我的妹妹一样,嘴巴和鼻子是小的。它和我一样非常的瘦。它是用塑料做的。

我喜欢这个芭比娃娃,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灵灵,我希望它永远机灵。我喜欢它,因为它能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

三年级: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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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课余生活很丰富,看书、做游戏等等等等,但我最喜欢的是帮助妈妈做家务。

记得有一次,奶奶给我们做捞面吃。我想,吃面拌上点儿砸好的蒜该有多香啊!我拿起一头蒜,把它剥成一瓣一瓣的,再把皮儿剥掉,看着碗里白白胖胖的蒜瓣,我心里高兴极了。我打开水龙头,把蒜瓣冲洗干净,放在蒜舀里。我拿起捣蒜杵就砸。可是那些胖胖的蒜瓣好像故意捉弄我,一直往外蹦。我心想:好调皮的蒜瓣儿,我看你这次往哪跑?我对准了它,一杵下去,啊!这下子它竟跳了起来。这可怎么办啊?我想起妈妈砸蒜时的样子,先轻轻用蒜杵对准把蒜瓣砸扁,再使劲砸,直到砸成蒜泥为止。我学着妈妈的`样子砸起来,终于把蒜砸成泥了,倒上醋和香油,一股香喷喷的味儿跑出来了。我心里高兴得不得了。吃面时,倒上一点自己砸好的蒜泥,觉得这面好吃极了。

做家务,给我的课余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使我增长了知识,锻炼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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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课余生活——骑自行车。

我的课余生活——做不倒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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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喜爱的水果是什么吗?没错,就是黄澄澄的芒果!

芒果的“衣服”好像被黄色浸过似的呢!切开芒果,它里面的汁水犹如金色的海水向你涌来。那散发着淡淡微香的果肉让你忍不住想咬一口。咬一口,那甜蜜蜜的汁水便会流进你的嘴里,从嘴角甜到心里,美滋滋的。它的样子更好玩,远远看去像一个橄榄球,近看却像个吃胖了的月亮。

它的用途也有许多。可以止渴解乏,把香气扑鼻的它削皮后放到榨汁机里,过一会儿,一杯香甜的芒果汁就好了。熟透了的芒果还可以做成芒果干,更好吃也便于携带,还可以卖很多钱呢!

我喜欢芒果,喜欢它的金色和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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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有的人喜欢清新飘逸的兰花,还有的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而我,却喜欢那不怕酷暑的太阳花。

银粒儿一般的种子撒下花圃以后,我便天天俯下身子看它。可是,大半月过去了,竟丝毫没有一点动静。我心里暗想:是不是我种早了,还是埋得太深了。我闷闷不乐地回家。第二天,我又情不自禁地去看太阳花。过了几天,太阳花的种子终于破土而出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新出的芽儿,细得像针,红得像血。几天之内,就抽出了秆和叶。很快,叶叶秆秆密密麻麻连成一片,像法兰绒一般,厚厚地铺了一地。

一天清晨,太阳花开了。在一层滚圆的绿叶上边,闪出了三朵小花,一朵红、一朵黄、一朵淡紫。乍开的太阳花,像朝霞那么艳丽,像钻石那么夺目,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这三朵花是信号,号音一起,跟在后边的便一发不可阻挡。大朵、小朵、单瓣、复瓣,红、白、黄、粉、蓝,一齐开放。一块绿色的法兰绒,转眼间,就成了缤纷五彩的锦锻,吸引来一群人,围着太阳花欣赏。

从初夏到深秋,花儿经久不衰。为什么呢?原来是太阳花特别喜爱阳光。在夏日相互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偃旗息鼓,美人蕉慵倦无力,富贵的牡丹也失去了神采。只有太阳花,阳光越是炽热,它就开得更加美丽迷人。

啊!太阳花,你不怕酷暑,艳丽夺目、缤纷五彩、美丽迷人。叫我怎能不对你情有独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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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就是这么神奇,明明就只有这么几个子,这么个小小的棋盘,却能演变出无数精湛的阵式。棋者的性情与追求、心情的静与躁,都能在这一方小小的棋盘上展露无遗。

大厅里的人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嘈杂。而我却安静的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双手抱在胸前。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对手。

“请六年级选手做好准备,比赛马上开始。”沙哑的广播声在我左上角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我依然双手抱在胸前,面不改色的等待着,等待着他的到来。

许久,一个人影才匆匆从我眼前闪过,然后站在了我的面前。

“你是在等我,对吗?”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后便坐了下来。

“嗯。”我若无其事的回应着。

“那就开始吧。”

我越来越懒,甚至懒的回答了。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坐正身子后,便示意他开始。

棋局开始了。他出人意料的反踏“飞象穿空马”,意图扰乱我的判断。但他失算了,他并不知道我是专门解“飞象穿空马”的棋手。平炮,上车,短短几步便遏制住了他的“中枢马”。我知道,这几步够他想半天了。

但他也好歹是拥有七八年的棋手,又何曾不知下一步的走法呢?马上,一招快棋,“飞象穿空马”马上变成“天马行空”,形成与我对抗的局势。

平炮封车,解炮还杀。平炮上马,进兵退车。飞象上马,上士顶炮……渐渐地,我慢慢处于了劣势。马上,他一招快棋,上马进车,一下把我的大本营围的水泄不通。

不,一定不会输!冷静,冷静,我一定要冷静!我反复的告诉着我自己。默默擦干鼻尖上的汗珠后,我便注视着棋盘上红与黑的交织。

下将?这是唯一的出路,但与此同时我也砸断了我的后路。怎么办?怎么办?我反复问着自己。许久,我咬了咬牙,便怀着沉痛的心情把我的老将向下推了一步。与此同时,我也把我推向了“死亡”。砸断后路,不找后路,绝路也是路!

这一步扰乱了他的.判断,许久,他便走出了一步错棋,马上,破绽显露了出来。开始大反攻!上马,平炮,进兵……一连串的攻势打得他溃不成军!

“该你了。”我一招棋落。我知道,他输了。

久久的,他捏着一个棋子,不肯放下。

“裁判,我赢了!”我站起了身,双手插在口袋中后,便背对着他,以一种轻蔑的语气对他说道:“你还差的远呢!”

人生如棋,在红与黑中演变的不仅仅是招数,更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我该怎样面对我的人生?这也许是我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的答案。但就如同红与黑一样,寻找的道路不会有尽头。我爱红与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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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我并不擅长,而在一次事件中,我突然发现我挺喜欢唱歌呢。

那时,表妹在看精灵梦叶罗丽,开头是一首好听的歌,我陶醉地听了几遍,在下一遍竟然能跟着唱下来了,“无法遗忘,这里玫瑰的盛放,一路上有你在我身旁,世间的花都在勇敢地唱歌……”那美妙的声音,我太喜欢了,我实在是忍不住,真想大声唱出来,那音调,那压韵的歌词,我喜欢唱歌。

记得一次,亲戚朋友都来到了ktv比唱歌,我没想到我唱了一首《飘洋过海来看你》就赢得他们的赞赏,我这才知道,我也喜欢上了唱歌,我觉得只要认真做,做什么都会觉得简单,也会喜欢上的。

我喜欢

我喜欢当女孩,女孩有很多男孩没有的好处,不信你来瞧一瞧。

1、在家里,我被爸爸妈妈宠着,我要什么,他们都依着我,爸爸要去出差,我叮嘱爸爸一定买东西给我,爸爸回来时买了一个包给我,我很高兴。

2、我的外婆已经五十多岁,身体不是很健康,还要做许多家务事暑假我到外婆那去玩,经常帮外婆拖,煮饭等家务事。

3、女孩子衣服颜色是色彩丰富的,夏天可真热呀!女孩子穿着裙子一转,啊!那可真漂亮,裙子的颜色真多呀!红的',蓝的,白的……真是色彩各异。

我喜欢当女孩子,因为女孩可以穿裙子,男孩不可以,大多数女孩子会帮长辈做家务,这就是是我喜欢当女孩的原因。

我喜欢

宇宙的第一个朋友是天空,神秘的金字塔第一个朋友是埃及,太阳的朋友是光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

手一页一页地翻着,也翻着我的童年时光。如今,我已有许多朋友,但我仍忘不了第一个让我有安全感的朋友——书。

每当我感到孤单、寂寞,我就会拿起它,静静地阅读它,它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我的知识宝盒,把我所学的事及知识装进去,它,是一样永远离不开我的东西。

因为它,才让我打开了知识宝盒;因为它,让我人生更多彩多姿;因为它,我才可以有美好的一生;是它,使我没有寂寞;是它,使我没有悲伤。

它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的人生更完美。

我喜欢

我喜欢在清晨中读书,那声音好像在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声音给我无比的信心。让我好好学习。

我喜欢老师教导我们读书,老师像辛勤的园丁,我们像花朵,老师给我们浇水施肥,我们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快乐而幸福地生活在智慧的小屋。

我喜欢花,不管哪一种,我喜欢长在深山里的小野花,我觉得它们也可以为人们服务。

我喜欢浓郁的玫瑰,清香的秋菊和悠闲的百合。

我喜欢草,特别是含羞草,含羞草的叶子一碰就合拢了,含羞草就像害羞的小姑娘,生活在舒适的土壤里。

我喜欢狗,狗是一种中时而可爱的动物;狗,像一位警察,看见不认识的人就‘汪汪’的叫起来。

我喜欢柳树,春天到了,柳树披着长发,活像一位长发少女,在风中飞舞,

我喜欢生活,生活很美好,在生活的空间里,我感到无比幸福。

我喜欢

夏天,是一个雨季。面对着雨,许多人会想:怎么这么大的雨呀?还一直下不停。但是我却喜欢雨。

雨带给人们不同的心情,不同的感觉。这种光景和感受是很不好的。天空聚集了很多云,很厚的层云带着黑蒙蒙的轻纱。

午睡时,我坐在板凳上,照管那些调皮的捣蛋鬼。我被他们吵烦了,别过头,望着外面——教室的门开着,偶尔袭来一阵风,吹着挺舒服,心情也轻松!随着时间的变化,天渐渐变暗了。

空气夹杂着热气,闷闷的感觉。突然,急促的上课铃催得我们急着从走廊蹿回教室,静静地坐着,仿佛时间过得很慢,从内心的一团火中涌出来密密麻麻的汗珠。外面好像弥漫着一层薄薄的、似轻纱、隐形的雾。欢快的下课铃响了,该放学了。老师在不停地嘱咐着一些事后,我们就回家了。

雨也是个天真的孩子,永远不知道什么是错,什么是对。

我喜欢雨,它给我们带来绿色,带来清新,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生机……。

我喜欢

我心爱的物品是什么?告诉你,是一盆盆景,它是一盆含羞草。是我去巴城第九农庄游玩的时候买的。

它还很小,才8厘米高,很娇嫩。拿回家的路上,我老是担心它会不会受伤,经常要去看一看它。

它全身都是绿油油的。叶子是一小片一小片的,摸上去很柔软,而且又毛茸茸的,仿佛让我想到了我摸着的是刚刚织成的毛衣。含羞草每一片叶子形态各异,我找不到两片相同的`叶子!它的茎上也有毛,但摸上去却是粗糙得很呢!它的茎细细的,每次拿出去晒太阳的时候,我都担心它会不会被风吹断了。

含羞草很害羞,我一碰它的叶子或茎,它就会缩起来,好象女孩子。我问爸爸,它的叶子为什么会缩起来?可是爸爸也不知道,改天我一定要去图书馆查一查。

含羞草的家是一只可爱的“小花猫”,穿着蓝色的衣服,打着绿色的领带,还戴了一副黑框的小眼镜。

我把我的含羞草放在了书架上,每天都要看看它、碰碰它。

我爱我的含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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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植物是仙人掌。我们家养了一些仙人掌,我会去看看他们来每天放学回来。它们被放置在一个小陶瓷罐。每周我都会给他们倒水。仙人掌没有浇了很多水,因为它是一种热带植物可以在沙漠中,十分耐旱生存,不需要任何特殊照顾,好饲料。

仙人掌有各种形状和大小,有的像柱子,有的像雨伞,有的像蘑菇,有的又高又小。我想有些动物可能会住在仙人掌旁边的巢穴里,当它们遇到敌人时,它们可以躲在仙人掌下保护自己。

我们的仙人掌的家庭是浅绿色的椭圆形柱,有很多的上述红色的小高峰。还有一个顶部开设了三个漂亮的小花朵,花感觉就像纸做的一样。但浇水一定要非常小心,如果手不小心碰到了尖刺,它会伤害它。我觉得有点像刺猬仙人掌,可爱漂亮但不敢去碰它。

我猜他们把水藏在下面。这样,他们就可以在非常干燥的地方生活很长时间,口渴,多喝一些,就像沙漠骆驼一样,首先储存食物,饥饿时吃驼峰里的食物。有时我假装是生长在沙漠中的仙人掌。在金色的沙漠里,我就像一个高大勇敢的守护神。炎炎烈日炙烤着我的身体。当我渴的时候,我喝了我身体里储存的水。哇,突然我看到一只小老鼠从地上爬出来,它吓了我一跳!沙漠是个令人兴奋的地方!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去广阔的沙漠看那些有着顽强生命力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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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无所顾忌的往前冲.勇敢的往前冲.这句话,就是我的座右铭。

一个人,如果没有冲劲,只知道退缩的话,便不会成功.有了冲劲,再加上自身的努力就回成功.有了冲劲,你才会知道在适当的情况下冲动一回也是好事.一次,我参加毛笔等级考试。因为我的毛笔字并不是写的很好,我紧张的拿笔的手也在发抖,一个字也不敢写.这时,我看见了例题上的冲字,顿时眼前一亮,想起了自己的那股冲劲.对了,不要怕,向前冲.于是,我流畅的写了起来,终于通过了考试.这可是冲劲的功劳.

冲,他会使人不变的婆婆妈妈的,做事说话都很爽气.他会增加人类的勇气与信心,这就是'冲'的威力.

我最喜欢冲这个字,他会带给我信心和勇气,会鼓励我,会让我张开自己的翅膀,在天空中自由翱翔,开阔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就喜欢冲带给我的感觉,他让我明白了只有敢于去挑战,才能有机会成功.不能总是躲在一边.

冲带给我快乐;冲带给我喜悦;冲带给我自信;冲带给我力量,我享受冲在我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这是因为等我长大了,,我将要变的冷静,想法要成熟和周到,再也不会有像小孩子一样那股天真的冲劲了。

所以,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就是“冲”.

简评:一个字,蕴含着前进的动力和生活的哲理,希望“冲”能激励你无畏无惧,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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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雪,那大雪纷飞的雪景美得简直令人陶醉。那些雪沙沙地响,就好像在地上说悄悄话。雪,是那么的白,是那么的轻,慢慢地在天空中飘扬着。啊!雪是那么美丽啊!

我喜欢雨,雨分为好多种:毛毛细雨、茫茫烟雨、倾盆大雨等。下雨时,那些雨发出“沙沙”的声音,就像一只小鸟在唱歌。

我喜欢夜色迷人的夜,那热闹的街道变成了安静的街道;那快速流动的小河变成了平静的小河;那圆圆的太阳变成了半圆的月亮。街道上的树冷悄悄的站着,被风刮着,发出“呼呼”的声音。夜是多么迷人啊!

我喜欢花,不管哪一种,我喜欢富丽的牡丹、洁白的葱兰、馨香的兰花、鲜艳的芍药多种多样的花我都喜欢。它们那清香扑鼻的香味和千姿百态的形状和绚丽多彩的颜色是我喜欢花的原因。

我喜欢狂奔飞驰的马。它那像琴弦鬃毛、长长的门牙、膘肥体壮的身体可真威武啊!

我最喜欢大自然、生活给予我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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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花,如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不过,我还是最喜欢那清新脱俗,无私奉献的梅花。

梅花生长在严冬季节,它是严冬里一抹亮丽的风景,它在严冬里依然不屈地绽放,它那不屈不挠、不畏艰难的可贵品质令我折服,使我由衷的敬佩它。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梅花虽然生长的环境恶劣,但是它并没有怨言,独自在严冬中屹立,迎接新的希望,等待春天的到来,慢慢凋谢。

梅花盛开的时候,花瓣小巧玲珑,有的红如火焰般艳丽,有的白如雪花般纯洁,有的绿如宝石般高贵梅花开花时千姿百态,有的含苞待放,像个刚刚成熟的少女,清新而可爱;有的完全盛开,仿佛一个坚强的女人,依然傲立枝头。这梅花给冬天平添了一份独特的景象。也许有人觉得,这么美的景象应该是在春天鸟语花香、百花齐放的季节盛开,却不知在冰天雪地中独自绽放。

我爱梅花,爱它的不屈不挠,爱它的顽强奋斗,您留下了一抹余红装点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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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有人喜欢演艺明星,有人喜欢政治明星,有人喜欢体育明星。我喜欢的明星是姚明。原因有三:

第一,姚明爱国。他曾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世界大赛,并取得好成绩,为国争光。他在火箭队打球期间,多次响应国家的召唤,牺牲个人利益,回国参赛。

第二,姚明为世界篮球,特别是中国篮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姚明18岁加入国家队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22岁以状元秀的身份选人火箭队,成为登录中国美职篮的第二人,曾创造了多项个人记录和队史记录。他的最高单场得分41分,7次助攻,篮板22个,盖帽8个,连续6个赛季入选美职篮全明星阵容,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迹。

第三,姚明热心公益。他先后担任上海世博会和北京冬奥会的形象大使,与纳什一起举办慈善义赛,为智障儿童筹集善款,汶川大地震,他先后捐款数千万,他与火箭队队友一起宣布拒吃鱼翅,并在中央电视台做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环保公益广告。

第四,姚明极具智慧。与许多的“大块头,小智慧”不同,他是“大块头,大智慧”,这从他极高的语言天赋和商业头脑可以得到证明。在美国打球,在美国打球,最难过的是语言关,他很快掌握了英语,用英语同队友和记者交流,每次回答记者的提问,都是幽默而得体,能和外交官媲美。在美国打球的同时,他还经营着姚餐馆,后来,他还收购了上海大鲨鱼篮球俱乐部,而且运作的很成功。

可以说姚明在方方面面都是非常成功的。当然我们不能只看到他成功的一面,在喜爱他的成功的同时,我们也要记得他为自己的成功所付出的努力与辛勤。我想:不能光去羡慕别人的成功,自己也要努力付出,那么鲜花也会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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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纷纷,布满青苔的青石板上,一个如紫丁香般的姑娘,撑着油纸伞走来。

小时候,住在甪直古街上的我早已爱上这种清新婉约的江南气息,那时的甪直没有如织的游人,没有喧嚣的汽笛声,有的只是那粉墙黛瓦、小桥流水、还有连绵不断烟雨。独坐幽窗,望着斑驳的树影,柳枝轻拂过水面,漾起层层涟漪。忽瞥见拐角处一柄久违的油纸伞,随着被风卷起的青布碎花衣袂缓缓飘过—————,————这般景色似乎只存在于我童年的记忆了。

赌墨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纳兰公子在道别卢氏后,回忆往事记忆最深的竟是在所有温馨回忆里最寻常的一个赌书泼茶的午后。

曾经那些不起眼的片段,似乎一下便涌上心头,激起无限感伤,一圈一圈荡漾我心。那些我似乎从未关心过却看着我长大的阿婆还要在摇船吗?她们还用一口吴侬软语唱着歌谣么?那些现在看来弥足珍贵的往事,当时却只道是寻常。

“诺,给。”阿婆拉住正在哭泣的我,往我手中塞了两朵茉莉花,那沁人心脾的清香好似真有魔力一般,透过千层乌云传入我的心田,我渐渐停止了哭泣,阿婆满是褶皱的脸上也似绽开了一朵花。又一次,这样的画面又出现在了我的梦境中,醒来只能无奈地浅叹。

如今,再重回古街,想找回从前的美好,可却怎么也再寻不到了,到处都是游人,街上小店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当年家对面的万盛米行也被改得面目全非—————我的童年,它窒息了。

江南烟雨依旧连绵,可那紫丁香般的姑娘,又去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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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虽然平日里很少给我花钱买一些玩具之类的东西,但是每当去逛文具店的时候,遇到一些我喜欢的本本铅笔之类的,哪怕价格有些贵,也都会毫不犹豫的给我买下!

记得有一次和妈妈一起逛一家文具店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特别好看的自动铅笔,是那种紫粉色的颜色,可能大多数人觉得,作为一个男生来说,用这样的自动铅笔,好像颜色有些不适合自己!

可是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却非常的喜欢,妈妈也确定我是不是就要这个颜色?我说我就喜欢这个颜色,因此,妈妈当下也就给我买了!

可是等去了学校之后,班上的一位男生就说,我用的自动铅笔是女生用的颜色,不适合男生用!

我回到家之后特别委屈的就给妈妈说,班上有一个男生说我用的自动铅笔是女孩用的颜色!

妈妈也就跟我说,其实你可以这样告诉他,用什么样颜色的自动铅笔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用自动铅笔写出一手漂亮的好字,更加重要的是,我用的这个颜色是紫粉色,而不是小女生喜欢的那种艳粉色!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我自己喜欢就可以了,跟你好像关系不大!

听了老妈特别霸气的话,自己也真的是受到很大的启发。因为自动铅笔的主要功能是用来写字的,它的颜色只是一个装饰罢了!如果我能够写出一手好字来,其实用什么颜色的自动铅笔都不重要!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我应该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用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可以了,没必要过多的去在乎他人的眼光!

在以后的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遇到一些事情,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么自己就勇敢的去做,如果遇到一些东西是自己喜欢的,那么自己就努力的去争取!

只要自己喜欢就好,没必要去过多的注意他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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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真是层出不穷,但我最喜欢的调皮,可爱的小乌龟。

事实上,我根本不喜欢小乌龟。你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很喜欢乌龟吗?让我告诉你。有一次,我去奶奶家玩。我突然发现了一只乌龟。它有一个圆圆的头和一双滑溜溜的小眼睛。它的`背部有一个坚固的外壳,这是非常可爱的。当它站起来的时候,它就像一辆装甲车,有四条腿,就像四个小轮子;它躺下来就像一艘船,它的腿就像桨。我不禁惊呼:“哇!这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乌龟!

我看到这么喜欢,就把乌龟奶奶送给我的。我很高兴地把它放在我的手里,我舍不得放下。现在乌龟已经在我的家庭一年花了。我看出来了,打声招呼吧,它是如此深厚的感情。

我家乌龟的家人和朋友是不一样的。其他人的胆小如鼠,力气也小,但我们是乌龟不仅力大如牛,很肥和胆汁。这是一个“捕食者”,请记住,它不食草,如果你给一个菜,它会咬你的手指。我已经吃了损失。虽然它的食物很挑剔,但我还是喜欢它。

有一次,我带小乌龟去河边玩。突然,我的手滑了一下,小乌龟掉进了河里。我太紧张了,我的心在我的嘴里。突然,水浮起一个壳,我更着急了,怕小乌龟有一长两短。直到看到小乌龟把头探出水面,我的心才悬了起来。我本想用一张网把它捡起来,但我看到它的四英尺经常在上面划船。他上岸时连看都没看我一眼。这让我很奇怪。突然,我看到他伸长了脖子,以闪电般的速度吃了一只蚊子。直到那时,我才知道乌龟能吃蚊子!从此,它成了我们家的“拾荒者”。

这是我最喜欢的小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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