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书心得汇集(热门15篇)

时间:2023-12-09 08:45:22 作者:念青松

6、通过读书心得,我们可以记录下我们对书籍内容的理解和感悟,留下自己的思考痕迹。请大家一起来欣赏下面这些读书心得,希望能给您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狼图腾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狼图腾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一个豪迈的生命,在人类追求的世界里,它毫不起眼。它在渐渐向人类证明自己的存在。

它顽强的斗志力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想象,能形容它的,只有两个词语:豪迈,不羁。它就是姜戎笔下的狼。

在姜戎笔下,我才深知草原上的狼,有多么的不易,是这本《狼图腾》让我了解草原,让我了解所谓的狼性。狼性,并不是简简单单字面上的意思,它代表着这个顽强生命的勇敢,智慧,团结。这本书让我完全脱离了教科书上大灰狼、狼外婆的愚昧认知,让我明白了狼的精神。之所以,人类驯服得了马,猪,狗,牛等生物,可是,人类永远也驯服不了狼,狼是永远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因为它们有狼性。狼性使它们变得如此具有王者风范。

以前的我以为狼只是愚昧无知的野兽,凭借着自己的一点点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活在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狡猾的,愚蠢的,而又邪恶的。没有狮子凶狠,也没有狐狸狡猾。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像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读了《狼图腾》之后,我觉得自己以前对狼的看法几乎是非常的愚昧。它不是苟活的生命,它是靠自己努力顽强存活的生命!

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歌声,舞蹈,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

然而,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同样的,我们在生活当中,时刻不能忘记,草原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狼的勇气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它能基于每个人生的希望,处于泥金的时候,我们只要想起它们,就会鼓起勇气,向前方驰骋。

我们生活在集体社会中,是否也能学习狼一样的团队精神呢?

狼图腾的精神,在其深层意义上来讲,也从侧面表达了中华儿女的心声,中国人若是向狼一样做事,一定可以成为世界的佼佼者。

狼这一充满生气的生命,这一充满奥妙的生命,一经揣摩,发现狼是那么伟大的,神奇的生命!狼图腾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夜晚的雨声由缓到急,密密地与阳台外的铝塑窗顶迸击出有如马蹄般密集的踢踏之声,就是在这样的夜里,这样的雨声,相伴着我把一整本《狼图腾》看完了,关上电脑,窗外雨声依旧,而自己却冥冥中听到了源自于蒙古大草原的万马嘶鸣、群狼夜嗥、历犬狂吠交杂着牧民高亢、旷远的下夜驱狼之声,轰轰烈烈、惊天动地,那种恢弘的气势让我发肤之下的每个细胞都处于一种莫名的澎湃之中,一种感动久久地在心海萦徊,陡然间升腾起的那种敬畏一阵一阵袭击了我的心房。

以往动物世界里也在时刻追踪着千奇百怪的各类动物生息繁衍的形态,但是从此书中感受到的是千万年以来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呼啸而出的各种求生技艺,远非人类的思维所能超越。狼对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运用到了一种出神入画的境界;狼对气象、地形、对手的分析也到了一种登峰造极的地步;狼族中的母对子的亲情,头狼对家族的责任都让人类为之振撼;狼与草原万物的惺惺相惜的关系也让人类为自身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所造成的苦难而反思。??而狼性所展示的这一切,无一不鞭策着我们去思考,中华民族现代人类社会的文明精神的传承到底还存在哪些的疑问,中华民族在不断的进程中还会遭遇多少的考验?从雪灾到网络上各类“门”

乍看之下,狼与我们中华民族的千年文化几乎毫无关联,国人也一直以龙为尊、以龙为崇尚的神物而鼎鼎膜拜。在含毛茹血的原始时代,生产活动使人们同大自然的接触越来越宽泛,自然界作为人之外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对人们精神世界的撞击也越来越大,那些与人相处的动物的行为和变化不已的自然天象对古人来说,是无法理喻的,于是龙便以一种主宰万物的神奇来慰藉了人们对自然界懵懵恫恫的末知的恐惧。龙只是作为一种虚无的精神再支撑着人们,而只有狼却是真实地用它们的血肉之躯在亿万年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奏响了一部生生不息的顽强的进化历程。时下里人们对狼定义了诸多的一如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一系列的贬义,这其实只是人类在不同角度对一种物体的形象的扭曲,只有去伪存真,让狼性的智慧、顽强、执着为国人真正的崛起推波助澜。??乍看之下,狼与我们目前所有的动荡不安更无关联,它只是一种生长在茫茫大草原上的千万动物的一个种类,它只是为了他的生存在不停的掠夺着它所需求的食物,正因为有了它的这种需求,才在整个生物链上浓墨重彩地绘出了最为精彩的生存大格斗。在此书中,大草原上老猎手放狼、杀狼、敬狼的举措实际就昭示了生命生息繁衍过程中环环相扣,紧紧衔接的生命密码。这些年人们在通过种种灾难的提示下,越来越意识到了生物链对于环境的重要性,人为地去改变生物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将造成不可预估的灾难,很多人都在呼吁尊重生命的同时,还有更多的人们还在为他们日益膨胀的利益在不断地略夺生存的这块土地,他们为自己膨胀的虚荣不断地鼓吹他们所谓的人定胜天的理念,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已私欲一边道貌岸然地宣讲文明,一边骄奢淫逸的去生活,人性扭曲了比狼性更为可怕。??珍惜生命,更要尊重生命,让生命活得高贵,活得干净!

在没有看《狼图腾》以前,我对于狼的印象和大家一样,认为狼是凶暴、残忍的代表。

几乎没有人喜欢狼。有人喜欢可爱温顺的兔子、绵羊;有人喜欢威风凛凛的狮子老虎,但很少有人喜欢坚强、团结的狼。在童话故事中,狼是大坏蛋,兔子和小羊都是打败敌人的机智英雄。在最近热播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灰太狼扮演了一个傻傻的、邪恶的侵略者,而喜羊羊却成了羊族的保护神。“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许多成语也都在骂狼,却没有几个人能看到狼的优点。

《狼图腾》这本书彻底颠覆了狼在我心目中的坏形象。在书中,狼是腾格里派下的草原保护神。它们的策略、勇敢、团结都让人们吃惊、敬佩。草原人从狼身上学到不少打仗的本领,没有狼就没有成吉思汗,也就没有现在的内蒙。在鼠灾来临时,是狼消灭老鼠保护了草原;在黄羊群发疯地啃食草场时,是狼把它们驱逐出境;在草原人死后,又是狼把他们送上腾格里。

除了狼的本领外,最让我感动的还有人狼之情。

小狼死了,黄黄、二郎也死了。狼群都被人打光了。老鼠、黄羊、旱獭成灾,把草原啃得只剩土皮。我伤心、愤怒,却流不出眼泪。因为我知道,那些像小狼一样的狗、狼们会在天上找到自由,而那些破坏大自然的人会受到惩罚。

这本书改变了我心中关于羊与狼的位置。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草原上的人们要把狼作为图腾了。如果再有人问起我最喜欢的动物,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狼,是自由聪明的狼。”

自古以来,人们对狼的印象就一直是坏的,这一点从成语中就可以看出来,什么狼心狗肺啊,狼狈为奸啊,狼子野心啊,似乎狼就没有什么好的,这有狼这个字眼才能诠释坏的含义,但我看到狼图腾这本书的时候,内心并没有什么过大的起伏,有的只有那深深地疑惑,为什么非要将狼作为图腾,这是哪个民族的怪癖?查看简介,这本书里写的狼方式似乎与其他的作者写狼有所不同,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他在蒙古的草原上,跟随着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狼群狩猎、看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消去他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草原精灵。这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狼图腾》中的狼,以一种颠覆传统的全新形象冲击着我们的视野,彻底颠覆了我们的世界三观:它强悍、智慧、温情以及为了自由尊严以命相拼。《狼图腾》生动地揭示了草原万物生态的内在联系,尤其是狼对整个草原和生态的巨大贡献。

或许,人们历古以来所崇尚的龙图腾,或许正是狼图腾的化身。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

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___。

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利波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想,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脚印。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陈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由于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一切。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制地生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优待。直到你11岁华诞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本人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端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机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目光对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宽广的天空飞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巨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生疏,幸亏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异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想方设法地想得到它。你探明状况后,与朋友们一同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英勇,面对新的一切,你需求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同时,总觉得本人也似乎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快乐,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决的信心所打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尔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布置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似乎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疑心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四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完毕了十三条性命。只要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解,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随你,让你晓得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遨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愈加慌张剧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怨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似乎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法,从你的阅历中寻求一丝抚慰,和你一同抚平心灵的伤口。

十四岁的你,在攫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制重重艰难和曲折,打败自我,以最小的年岁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本人复生。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同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明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协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我面临毕业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四周的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抬头仰视灰色的天空,天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同去背负那些繁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暗淡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本人的命运而努力。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文雅的弧度,黑色长袍悄悄地飞扬起来,姿势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同无力地哭喊,你欣喜若狂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大名鼎鼎地仓促地完毕。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意味聪慧与信心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满着罪反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贪生怕死。

三年来,每一个欢笑,每一滴泪水,每一段故事,每一次阅历,每一声打动,都使我难以忘怀。谢谢你,哈利波特,陪我走过豆蔻年华。是你教会了我要珍惜所具有的一切:勇气、自在、信仰、友谊和爱。你是一个英雄,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那些逝去的人和事像在黑白的电影胶片里默叹,回收往事,记忆犹新,那是在我记忆深处的残痕,在远远的空谷里缓缓地飘,渐渐沉静下来。含着泪笑容面对那些不可抹灭的痕迹。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使伏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幻妙的场景,奇特的魔法,有趣的事情,一直都以无法阻挡的魅力吸引着我。《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有些文人会认为这是一部粗制滥造、用来消磨时间的小说,但我反而觉得它是一部励志小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哈利波特,一位有着特殊身份的男孩,他的出生是个奇迹,他的成长时刻被魔法界关注着,走在路上,所有的人都会议论纷纷,眼中充满着异样的目光,有崇敬,有讶异,哈利波特的心情也由此变得十分复杂。他极其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了解当时所发生的事,他想弄清一切,他不想再承受这些目光,有时候他就想,他和正常人一样该多好。

跟随着主人公,我们一起开始探寻他的身世之谜。偶然,也是必然,哈利被送到了魔法学校,校园生活丰富多彩,他拥有两个好朋友,一位仁慈的校长,他们共同经历了生活中的不顺心、艰难险阻,他们一起哭过,笑过,烦恼过,也曾出现分歧,甚至要面临友谊破灭,但是他们最终依然互相依靠,同生共死,哈利波特也学会为自己身份的特殊而感到骄傲和自豪。非常羡慕哈利.波特能有如此不平凡的经历,同时更加期待能拥有如他们一般纯洁的友谊,若能如他一样活着,人生将会变得非常精彩!

电影哈利.波特系列被翻拍成电影,吸引了大量人的眼球,魔法学校的背景设置在英国的苏格兰爱丁堡,城堡的唯美的风景深深得吸引着我,哈利波特与他的朋友之间超越性别界限的友谊,独特的风土人情让我让我无限神往!因此我便深深记住了英国这个国家!迷恋哈利波特的那段时间,本站开口闭口都与英国有关,总是会情不自禁关注英国的消息,并且将自己的梦想提升了——去英国留学。在向父母自豪的宣布了这个消息后,父母嗔笑道:“崇洋媚外!”那时候对父母的话还不以为然,还总是抱怨自己的国家有多么保守,总是达不到自己所谓的要求,但渐渐地,从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我发觉中国人是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们的,中国有着5000年的博大精深的历史,它有涵养,古人的流风遗韵总归是正确的,需要我们传承下去,而不能因为外国风土人情的流入,而忘却了自己国家的文化。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把中国的文化学好,学活,我们哪样都不比别人差!

我这才发现,从一开始,我的梦想的立意便是错误的,不是为了成为外国人而去外国,不是一味的模仿,而是要去学习,去参考,把他们好的方面学回来,回国之后,加入自己的构思,为国家建设奉献力量,打造独一无二的世界强国——中国!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特别有意思的书,那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现在我准备与大家分享一下这套书里的故事以及看完这套书的感触。就在哈利波特11岁生日即将来临之际,突然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却都被撕掉了。

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

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终于在我的企盼下结束了,看着这一本又一本书,我的心中,涌起的是对人间事的无限感慨。

在第一部中,哈利以为斯内普要加害于他,但是斯内普却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个小小的片段告诉我:不要以貌取人。第一部中,哈利在面对奇洛时,我们看到的是他的信念,终于成功的将伏地魔阻止。

还记得,在分院时,哈利面对马尔福时对他的拒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事实也证明了,罗恩是哈利永远的朋友,他不因为哈利的名气尔要求哈利作什么,而是在哈利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永远支持着哈利。

赫敏是典型的好学生代表,在哈利他们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阻止他们的,就是赫敏。这也让他们避免了许多错误。在海格准备为他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打官司时,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材料,而哈利他们却忘的一干二净的。这让我们也看到:承诺的事,就要立刻去做。

在面对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开时,哈利也得知只有他毅然去死,才能救出大家,这种大义,有几人能做到呢?为了朋友们,为了世界安宁,哈利在努力着奋斗着,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扛起那份属于我们的责任!

理解是人生最大的良药,只有理解沟通才能有成功,在第五部中,由于邓不利多对哈利的躲避,才导致小天狼星的死,而这也成为哈利一生无法抹去的痛。缺少理解,缺少沟通,让哈利的人生突然残缺,我们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及时的沟通,才会最大程度上避免错误。

斯内普,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最大的好人呢?对莉莉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

幽默也是这一系列丛书的最大亮点,有了幽默,生活才会快乐。双胞胎兄弟正是幽默的制造者,这也是他们对抗乌鲁姆奇的武器之一吧,因为幽默,他们开办了韦斯莱魔法商店,令所有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惜,幽默过头并不好,因为他们不辩敌我,让食死徒利用他们的产品进入了学校。

想说的太多,有用的也太多,从我们在享受读书时,也在反思我们,升华我们。愿书本与我们常在。

木偶奇遇记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木偶奇遇记是意大利的儿童文学家卡洛·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与1880年。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木偶奇遇记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的记忆中,有许许多多精彩又有趣的故事,而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是《木偶奇遇记》。

这个故事说了一个老木匠做了一个可爱的木偶,这个小木偶会唱歌,会跳舞,跟真的孩子一样。可是,小木偶到处惹事生非,这可把他爸爸急坏了,终于,有一天小木偶因为贪玩把脚放在火盆上,烧坏了脚,老木匠回来后看到小木偶哭得那么伤心,老木匠决定修好小木偶,但要小木偶答应他一个要求,以后要好好读书,再也不许撒谎,小木偶答应了。老木匠开始动起它的鬼斧神工,给小木偶安上了一双脚,并用他的大衣买了一本识字课本,还做了一个软皮小书包,小木偶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但想起没有大衣冻的发抖的爸爸,小木偶下定决心要好好读书。可是在上学的途中,小木偶看见一家马戏团,马上就把可怜的爸爸和读书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它用识字课本换了一张马戏团的门票,可在看戏时,调皮的小木偶搅乱了马戏团的马戏。老板把小木偶带到了办公室,要把小木偶用来烧火,小木偶害怕的又叫爸又叫妈,老板从小木偶口中得知他的不寻常的经历,就给了小木偶5块金币,并叫他快回家交给爸爸。

可小木偶刚出马戏团就遇见了骗子,骗子告诉小木偶;有一块田,那是一块神奇的土地,种下什么就能收获什么,种下金币就可以收获许多金币,骗子用这谎言,在半路就把小木偶的金币偏走了。小木偶流落到一个人迹罕见的森林里,正当小木偶饿的奄奄一息时,仙女来了,她救起小木偶,把它送到一个叫诚实国的地方,在那儿,小木偶学会了诚实、勤劳,最后还救下了寻找它的父亲,并养活了父亲和仙女,突然有一天,小木偶成了真孩子。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做人要言而有信,不能骗人、撒谎。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教育性的书本——《木偶奇遇记》。

读了一半时,我对皮诺基奥是又有坏感又有好感。好感是在皮诺基奥获得五枚金币时,心里想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父亲买一件外套,这说明了皮诺基奥还是非常爱自己的老父亲的。坏感是皮诺基奥相信了猫和狐狸的谎话,相信种金币能和南瓜豆角一样有收获,而被骗走5枚金币。这时,我又想发自内心地对皮诺基奥说:“皮诺基奥,我知道你很爱你的父亲,但你也不能相信世界上有不劳而获的钱呀!”

等读完这本书,我认为皮诺基奥是一个心地十分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木偶,因为他看见爸爸掉入海中时,他不怕危险,跳下海去救他的父亲;为了让爸爸喝上牛奶,他甘愿每日提一百桶水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买新衣新帽,学会了编筐织席。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皮诺基奥见自己变了样子,说:“当我还是个木偶时,我的样子太滑稽可笑了,现在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我多么高兴呀!”

我相信,如果你们和我一样读了这本书,开始也会讥笑那个木偶的,最后也会为他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孩子而高兴。

《木偶奇遇记》给我们讲述了书中主人翁匹诺曹由一个木偶变成一个真正孩子的故事。

匹诺曹是个小木偶,他不仅很不懂事、很不听话,而且懒惰、爱撒谎。他爸爸很穷,为了能让匹诺曹得到一本课本,他居然在大冷天里卖掉了自己唯一的旧外套。匹诺曹当时很感动,可是就在第二天上学时,他为了买一张看马戏的门票,竟然卖掉了课本。从此,他的离奇而又悲惨的遭遇就开始了。

匹诺曹的许多缺点和坏习惯,让他有过许许多多坎坷的经历。其间,会讲话的蟋蟀苦口婆心地劝说,不仅无济于事,还为之付出了自己可贵的生命。还是善良的仙女使用魔法终于唤醒了匹诺曹的良知,帮助他改掉了很多坏习惯、坏毛病。最终让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回到了他爸爸的身边。

看了匹诺曹这些离奇又曲折的故事。我不得不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并被那些新奇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虽然书中“说谎后鼻子会变长”,“贪玩、不爱学习后会变成一头小驴”并不现实。但它让我懂得:做人一定要勤劳、诚实,才能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人,否则就如同木偶一般。

匹诺曹之所以由一个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是因为他改掉了自己的很多缺点和坏习惯。社会上有些人,虽说他们有人的外貌,有人的特征,但他们没有人的优良品德,相反地,他们的心早已沉沦在世界的浮华里,早已沦陷于人间的繁荣中,如同重庆的黑老大文强,由一个人民的公仆变成黄、赌、嫖、毒,无所不为,祸害一方百姓的败类,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被处以极刑。由人变成了木偶不如的灰烬。

人无完人,孰能无过,但只要我们时时刻刻防微杜渐,不断克服坏习惯、坏毛病,培养自己勤劳、诚实的好品德,就一定能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爱国家、爱人民的好孩子。

这本书是著名幻想小说家温斯特林格根据科洛迪的童话名篇《木偶奇遇记》改写的一部幻想小说。她借用匹诺曹这个在欧洲众人皆知的人物,为今天的我们叙述了一个生动、充满幻想、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老木匠杰佩托把木匠樱桃师傅送他的一段木头雕刻了一个小木偶,起名为匹诺曹。小木偶会跳舞,又会耍剑,还会翻跟斗。匹诺曹把脚搁在火盆上睡觉,醒来两只脚都被烧掉,他卖掉识字课本去看木偶戏,后来因为不听蟋蟀的忠告,落在了杀人强盗手里,被天蓝色头发的美丽仙女救下。匹诺曹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孩子,仙女答应了他的要求,但他必须学会诚实、勇敢、不自私自利并且派了小蟋蟀跟在他身边。匹诺曹因为说慌而遭受惩罚,鼻子变得越来越长。从木头到木偶,从木偶到长出驴耳朵到变成真正的驴子,到被推下海,给鱼吃了,重新变成木偶,然后又被鱼吞了……经过许多艰难与考验,匹诺曹终于实现了他的愿望,不再是个木偶,而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

是呀,我们只要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记得有一次老师说要进行一次语文测验,于是我就自己给自己订了一个目标,就是要考到95分以上并且拿到第一名。为了这个目标,我一有时间就复习。考卷发下来了,我一看题目非常简单,很快就把题目做完了,还检查了一遍,自以为考得不错,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可是下午试卷发下来一看,我没有考到95分以上。我很失望,我想放弃,可是妈妈告诉我只要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并且努力地去克服它,就一定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在以后的第二、第三、第四……测验中,我每次都认真对待,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我达到自己的目标,我很是开心。

《新木偶奇遇记》真是一本很不错的书,看了以后让我难以忘怀,我建议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

在我已经有些模糊的记忆中,匹诺曹已是我二三十年前所看的动画片了,那里我家还是黑白电视机,也就是在那只有黑灰白的银屏上,木偶匹诺曹深深地烙在了我记忆的最深处,如今和儿子重新捧起这本书时,儿时记忆的小木偶仿佛跨越时空般地又回到了我的脑海中。

故事讲述了小木偶匹诺曹,虽然一直想做一个好孩子,可是又经不起诱惑,他逃学,撒谎......几次上当受骗,还是屡教不改,他最大的幸运是遇到了仙女,仙女教育他不能撒谎,惩罚他每说一次谎话,鼻子就会变长一截,最后却意外地在鲨鱼肚子里与父亲相逢,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和曲折后,终于接受教训,变成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书读完了,从中悟出的道理却好多好多,它教我们做人要诚实,要勇敢,要有毅力,不怕艰苦,要充满自信,要爱学习,要有责任心,要懂得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太多的道理可能没办法让孩子一一理解,更不可能让孩子一一做到。对于他们这个最容易犯错误的年龄来说,我着重地跟儿子说了那句话:犯错不可怕,只要能够认识到错误并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就是好孩子。当然,每一个父母对于自己的孩子都具有极重的私心,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与众不同,完美无缺。但是人无完人,我希望我的儿子首先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每一个孩子甚至是成年人,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只要不放弃希望,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最终都会像匹诺曹一样取得成功的。我相信!

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感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可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比较的主角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完美,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述很细腻,多数经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主角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我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我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可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我的仇人。忠于自我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感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我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明白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感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经过感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感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活力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感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感情无关。

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经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经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我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向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经过她来表达自我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感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主角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我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十分十分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十分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理解,只因为达西原能够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杯具,婚后所要应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向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感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杯具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本事,仅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主角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主角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仅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经过婚姻来为自我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述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我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能够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经过婚姻来衣食无忧,此刻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本事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向认为是自我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感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弥足珍贵!

珍,伊丽莎白一个温柔善良,一个聪敏机智,在一次舞会上,他们分别遇上了自我的爱人,珍与珍的他是一见钟情,而伊丽莎白却和达伟发生了冲突,每一次对伊丽莎白机智的回应,达伟发现自我喜欢上了这个大眼睛闪着智慧的姑娘,在他们的感情故事中,发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在那么多事情之间,最让我气愤的事就是达伟的弟弟挑拨离间,达伟帮他,从没讲过他的坏话,对他的坏事也是一字未说,可他为了钱财竟然假冒君子,让人误解达伟为达伟带来的伤害。最终,凭着两人的努力,换来了他们的幸福。正因为伊丽莎白的偏见,和达伟表面的傲慢,才使他们的爱路如此坎坷。

我看完后,回想起我对别人的误会,忽然觉得懊恼,也许,就是那一次,让我失去了一位朋友,傲慢、偏见都是致命的缺点,它能让你在别人面前注重自我的形象,拼命的去维护自我的尊严,从而起欺骗别人,甚至自我!却无视自我带给别人的痛苦。它能让你失去一切亲情、友情、感情,当应对自我对别人质疑时,要去想一想,我对他的质疑是真的存在吗?是我误会了他吗?不然,你就会像伊丽莎白一样只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去误会他人,为他人带来无限的痛苦。

应对任何事,我们要放高眼光看全面,不能因为某种,也许是环境、也许是荣誉,而傲慢,我们本是一样,不要看不起比自我地位低的人,他们不比我们卑贱,他们的品质也许比我们还要高。

傲慢、偏见,一个永远的错误!

如果,你出生在一个歧视女性的时代,你会自卑吗?会抱怨吗?会自暴自弃、一蹶不振吗?也许你会,但这本《傲慢与偏见》的主人公伊丽莎白却不会。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一生极其坎坷。她出生在一个穷牧师家庭,受尽了世人的歧视。每一天,她都要干农活、做家务,即使这样,她还时不时受到富家小姐的讽刺与嘲笑。朋友背叛了她,家人蒙骗了她,就连她朝夕相处的好朋友也利用她来获得万贯家产。但伊丽莎白没有被击垮,也没有被打败,她始终怀着一颗向往幸福的心,去抗争,去追求,最终最终得到了幸福。

是啊,只要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就能获得成功吗?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数学题,做完基础练习,还有一道思考题。我嘴巴一撇,像发现了“瘟神”,立马避而不见——思考题很难。

正当我慢吞吞地收拾书包时,脑海中浮现出《傲慢与偏见》给我的启示:“抗争!向困难挑战!"一股力量从我的身体中迸发出来,好似自我被打通了脉络,豁然开朗。我鬼使神差地从书包里抽出刚才没有完成的数学练习册,拿起笔,一遍遍的演算起来。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我的额头沁出了豆大的汗水。啊,算出来啦!我惊喜得说不出话来了,心里想:我不可能那么快就解开呀!再验算一遍吧。于是我怀着激动又紧张的心境再次拿起笔,哆哆嗦嗦地在纸上重新演算。“耶,对啦!”结果正确,我高兴地叫出了声。

我又陷入了沉思:如果我刚才没有拿起笔,鼓起勇气去和思考题挑战,而是惧怕困难,胆小懦弱,岂不是失去了成功后的喜悦和自豪?多亏了《傲慢与偏见》,没错,我们必须和困难抗争!

最近电视上经常报道有中小学生压力太大,又被人讥笑,不堪受辱,自寻短见。我再次想起了《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她过着比我们穷苦百倍的生活,却始终热情开朗、乐观向上。伊丽莎白勇于生存,善于生存,所以成为了生活的强者。

勇于抗争,勇于生存!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险境,只要怀揣着勇气与信心,便会战胜困难!

此前看过书的简介,经过细读后更是别有一翻滋味。男主角具备了高富帅,女主角自然就得是一个有内含的灰姑娘。虽少了些人情事故,但也从书中不一样性格的人物中看到了不一样角度的感情观,从而让人深思。

莎白告别了达西回家帮忙家里解决这个让人羞耻的事。哪怕和家里人一齐分担一下忧愁也是一种精神安慰吧。

事情是伊丽莎白的姨夫帮忙解决的。当然这需要很多的钱,因为那个及其不着吊的人欠了很多赌债。而那个不争气的妹妹却被感情充昏了头脑。一味的沉浸在这注定不会幸福的美梦中。结局还算是令人满意吧。之后伊丽莎白得知,是达西暗地里帮忙,为那个人还清了赌债,还答应每年都会给他一些钱做为家境补贴,还给他找了个不错的职位。好了,写到这大家也都明白已到了偶像剧的尾声了。就像所有的偶像剧结局都是圆满的一样,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一齐……哦对了,写到最终忘了介绍伊丽莎白的姐姐了,她是一个十分随和的人,把所有事情,所有人都想的那么完美,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因为所有人在她眼里都是好人,书中她和达西的好朋友相爱,也成为一段完美的佳话。还有一个妹妹也很有意思,也许是书看多了,总想把所有事情都理出个道理来。另一个妹妹年少时也有过不懂事,可是之后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影响下也变得落落大方,之后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稻草人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对我来说《稻草人》这则童话是很小的时候看过的,对他的记忆保留在了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稻草人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稻草人亲眼目睹了三件令人十分伤感的事。

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她的丈夫和儿子都得了重病死去了。老太太老眼昏花,根本看不清东西,只有靠种稻田养活自己。每年庄稼都闹灾荒,年年收成不好。今年好不容易等来了风调雨顺,稻子却被虫子吃了个精光。稻草人担心主人承受不住一年又一年的伤心,急得自己恨不得全身扑上去赶走虫子,但是却一动也不能动。

另一位妇女更伤心。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全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心里别提多难过了。来到这河岸要投河自尽。稻草人着急死了,想救她,拉住这位妇女,阻止她寻死。但是它办不到。它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罪孽!

稻草人的心地非常善良,和人差不多。它非常同情受害者,为了扑灭主人的仇敌——蛾子,他愁眉不展,像害了病似的,伤心极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茶喝,他宁可自己烧为灰烬,也在所不惜;为了挽救那名悲伤妇女的生命,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稻草人是一个富有同情心,不怕牺牲自己,一心想去帮助别人的好心人。他多想用自己的心去温暖他人,但连这他都做不到。他恨自己对每一件事情都无能为力。

但愿我们世间多一些像稻草人这样的好心人,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在茫茫人群中,在寂静的田野里,有一位身为人样,却固定在田野上的假人——稻草人。也许,他们是那么微不足道,却都可以尽自己力量,来换取一片或一粒食物的安危。这篇文章虽然不长,但震人心,对于那一夜,却无可奈何,使人唏嘘不已。

夜,悄无声息的来了,人沉沉入睡,但稻草人却不能睡,他必需尽职尽责完成自己的使命,看护田野,不过,这也许不是最坏,至少,他可以看一些奇妙的景象:他知道星星怎么眨眼,月亮是怎样笑;花草树木怎样酣睡……总之,他能看清夜里所有东西。美好的夜晚,却一点都不安宁,老妇人的田里的稻子有蛀虫,而主人却不知道,他心急如焚,但光着急,又有什么用呢?稻草人只能眼睁睁的看这里的稻子被虫子吃完。此时此刻的他,内心世界里的纠结和痛,又有谁能够明白?他是多么想自己是一个真人,一开始去把有害虫的稻子扔完,不让它们做害群之马,可幻想归幻想,但事实是那么残忍,总有一些悲痛是无法避免的,那一时,他的心在粉碎,他的心在流血。

又一夜,他看到一个渔妇,她的孩子生了重病,有气无力的呻吟着,可他的妈妈却无能为力,因为,她没有多余的时间陪陪孩子,稻草人看了,十分心疼,多么想自己变成可口的馆菜,清爽的茶水,去慰问那个可怜、无助的孩子,但不可能,他依然是那个永远不能动的“狠心人”。夜,沉沉入睡,稻草人发现了一个女人,泪流满面,抱怨无奈的生活,令人心寒,稻草人是多么想告诉女人千万别做蠢事,但无能为力,只能在心里默默流泪。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事情发生,可我们就像稻草人,只有眼巴巴的看着别人受害,自己却两手空空,无法帮助别人脱离险境。那时的我们,虽然是最聪明、最发达的人类,但在这状况下,我们却一文不值,没有任何观念所在。有一次,我偶然看到微信上这样一个信息:一个孩子的母亲疯狂地痛扁女儿,孩子有什么错?要错也错你大人身上,这么暴力地狂打孩子,孩子的底线能hold住吗?况且还是一个女孩子呢?那时,我是多么想帮那女孩脱离苦海,可两地相隔远,却又那么无奈,只能默默祝福那个小女孩。有次,我去水上乐园,忽然看见一个小男孩哭哭涕涕的,好似找不到妈妈了,我见他无助的哭着,真想帮助他呀!可是,如果我帮助了他,爸爸就找不到我了,只好在心里为小男孩送上一个祝福。呵,我们像稻草人,但我们却有无限的精力;有血有肉的肉体;有团结友爱的群体!对,我们不能改变过去,但我们可以创造未来。难道,我们真的忍心再看到这样的场面吗?忍心让暴力群再猖狂下去?我们大家可以联合起来一起制服它们,掌控它们,让它们不再危害我们大家。虽然,有些灾害不能避免,但总有解决的办法呀!难道就这样让危害、犯罪逍遥法外吗?我们大家就像一堆柴,团结像一团火,我们大家只要往团结的“火坑”跳,火,必燃烧的更旺。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我们大家要一起面对大问题,不能逃避,不能宽容,要以客观的方式来克服困难;以善良、理解、宽容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一定要行动起来!

生活于忙碌而又繁琐的都市生活的我,常常会有一个莫名的念想:我如果能过穿越到童话世界,那该多好啊!因为那童话的世界,虽有邪恶,但终究不及正义;有可怜的主人公,可他们终究会迎来雨后的彩虹……一篇篇美丽的童话故事,总能带给人心灵的洗礼和精神的触动,灵魂的震撼!

在童话世界中,给我最大感触的自当是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故事从孩童的角度出发,凭借朴实的语言和生动的描述,叙述了一篇篇凄美的故事。每每读来,不禁让我萌生了一次次深彻的感悟。

《稻草人》全书共包含23篇短篇童话,主要叙述了在一块庄稼地里插着的一棵稻草人,它不能动,不能说话,但作者却赋予了它灵魂,它心肠很好,总是一心想要帮助那些它看见的受苦受难的人们,但无奈自己却一动不能动。

读着,读着,我的眼泪总不知不觉得悄悄落下,不知流了多久,我才能止住。这是唯一一本能如此感动我的童话,也是在我读过的所有图书中,唯一一本能够震撼我的佳作。我为之感动,为之震撼,也为之沉思······稻草人的菩萨心肠感动了我,让我不禁陷入深深的沉思:换念想,若我是那颗稻草人,若我见到了这一件件事情,我又会怎样?我也会为之惋惜,为之自责吗?不,我想我不会。若是我,我恐怕只会在一旁袖手旁观,顶多再怨天尤人,埋怨上天不公,为这些可怜人而惋惜一下吧!在设想,若在现实生活中,普通的我碰见这些事,会伸出援助之手吗?我,犹豫了。当今社会上发生的一系列“碰瓷儿”“反咬好心人”的事儿,恐怕早已将我的援助之心抑制了,让我最先想到的总是坏的方面的后果,而不曾是应该不顾一却救人。

是啊,雷锋精神逐渐微弱,而社会中的人们也大都被自己的利益束缚,成了无情无义的“稻草人”。不,绝不可以这样,连童话中的稻草人都有一颗“爱人之心”,身为21世纪的我们怎能变得如此无情?我不是个稻草人,但我应该有稻草人的心!

叶圣陶的《稻草人》写于1922年。这是中国历史上军阀混战,人民生活很痛苦的时期。

田里的稻草人看到这么几件痛苦的事。主人在八、九年前死了丈夫,几年前儿子也死了。前面两年闹水灾。今年的收成难得好一次,又被飞蛾下的肉虫吃光了。稻草人很想看到主人笑一笑,可直到它心碎倒下,也没有看到。

渔妇的孩子病得很重。但渔妇为了生计,得半夜捞鱼,没时间照顾可怜的孩子,连孩子想喝一口热茶都做不到,只能喂他一口河水。渔妇捞到的一条鲫鱼想活下去,但终究死掉了。

还有一个可怜的女人因为要被赌钱喝酒的丈夫卖掉,投江去找她死去的孩子,死掉了。

稻草人同情自己的主人。它要尽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却做不到。稻草人同情生病的孩子、劳累的渔妇,也同情被抓的鲫鱼。它愿意帮助一切受苦受难的,却做不到。稻草人想阻止女人投江,却还是做不到。这个故事里,只有偷吃稻叶的小强盗在光秆儿上高兴地跳舞。

这是我看过的最惨痛的故事。我看过的大多数故事里,人们或者小动物们总是幸福快乐地生活着。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虽然写了一个淘金者的艰难历程,但也有一个光明的尾巴。《西顿动物记》的春田狐和红颈环虽然很悲惨,但也曾有过幸福的时光,没有这样完全的绝望和无力。《稻草人》里却没有一点光明和希望。这也许和当时人们的痛苦生活有关。作者也许和稻草人一样,看着身边一件件凄惨的事情发生,却无力改变,心都要碎了吧!

哦,不对!《稻草人》里还是有一点光明的,那就是稻草人那颗善良的心,在无边的黑暗里像宝石一样发光!这颗善良的心虽然是那么的无力,但许多颗善良的心汇集在一起,或许可以驱退一些黑暗,撑起一片光明。作者一定在想:“倘若这个最善良、最可怜的稻草人能唤起人们心底的善良,那我们终究还是有希望的。”

叶圣陶笔下的稻草人善良、尽职、不怕牺牲,是一个一心想去帮助需要帮助的好心人。

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位老婆婆,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死了,家里就剩她一个人。稻草人非常爱老婆婆,为她白天黑夜一动不动地插在稻田里“值班”。收成好时,他为老婆婆高兴。收成不好时,他又为她伤心。

看完这个故事,我在敬佩稻草人优良品格的同时感到非常遗憾,我想,如果稻草人的功能强大一些,那么他既可以帮助他人又可以保护好自己。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农民的稻田里会出现这样的稻草人:

稻草人外观很普通。他和一般的稻草人没什么区别,骨架子是竹林里的细竹子,他的肌肉、皮肤是隔年的黄稻草。竹篮子、残荷叶都可以做他的帽子;帽子下面脸平板板的,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但体内设有很多机关。

稻草人头上有一个感应器。他可以感应出三十米以外是否有没有虫子和陌生人。一旦发现有情况,稻草人的“大脑”就会发出指令,可以采取行动。

稻草人能走动。稻草人的脚下设有一对轮子,一旦接收到“大脑”发出的指令信息,脚下的轮子就开始转动,快速前行。稻草人可以走动,就可以去阻止小蛾,不让它下子;就可以为渔妇的孩子送上一杯热茶;还可以劝说跳河的女人;更可以去捉小虫,保住稻子。

稻草人有一双灵活的手。稻草人在田地间巡逻时,发现杂草,手上立即变成一把镰刀,把杂草割掉。最后把杂草放进肚子的“回收袋”里,可以做成肥料。捉虫子的时候,稻草人的手会喷出杀虫剂,立马把虫子消灭得一干二净。

如果稻草人的功能真的可以更强大,那么稻草人一定不会悲伤地倒在田地里,而是继续快乐地在稻田里工作。当然,稻草人如果只是功能强大,还是不完美的,他必须具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帮助他人,并且对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的世界该多么美好!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读完这本《穆斯林的葬礼》,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在这一本书里,你能看到人性的弱点,你能看到人生的无奈,你更能看到生命的价值。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穆斯林的葬礼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次听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是听至交好友介绍的。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也很感人,曾感动了一辈人,当然也感动了我的这位好友。书拿到了,粗粗一看封面,很平常,简单的文字和几笔图画,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洋洋数十万字,也没有感到什么奇特地方。

匆匆粗略看完这本书,才在脑海形成一个大概格局,但我再次欣赏此书时,却得到了更多的感触,惊叹于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笔触,可以让人陶醉在那样的意境里,让我真实地感觉到和主人公进行一次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欢乐,为他们痛哭,当一个个的送他们离开人间的时候,也为他们生死离别折磨的痛彻心肺。默默地,我流着泪,以特有的方式向已逝去的人表示我最沉痛的哀悼!

回族,我知道的也很少,只知道回族人都很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头上都戴一顶小白帽,而女人则是头戴黑纱,仅此而已。《穆斯林的葬礼》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在这部长达五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里,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

以及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示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及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有关穆斯林的精神生活。

和新月的坎坷命运相比较,想想其实我们还是应该感到十分幸运和满足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和平社会,有父母的疼爱,更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当看到当新月在病榻上还念念不忘学习她所钟爱的英文时,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现代人所要学习的地方吗?人啊,是应该学会满足,正所谓知足长常乐,当经历了生离死别,当看透了悲欢离合,我们最应该学会的是放弃看似重要东西。因为放弃更是一种美,而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进取、知足常乐的过程。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但一直很遗憾没有真正认真拜读过,这次偶然的机会,终于使我有幸的一睹其风采。昨天,一拿到书,就迫不及待的啃起来。书的序言是由伟大的冰心奶奶题词的。开开始阅读此书的时候,使我大为惑作者选用的是一直极为特殊的写作手法。比如说;作者在彼章写当今,而后一章又开始着重写过去。

就如此的一环扣一环的。这样的一种构思方式首先引起了我的强烈兴趣,使我开始对小说写作的一些结构、布局方式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伴随着对这本书的强烈的感知欲望,使我放下了手头上正在忙的其他作业。首先,我被书中美丽的言语和措辞深深的吸引了,不管是对于景物的描写,还是对于环境的衬托,作者运用的词语都那么的恰到好处,让人忍不住拍案叫绝。再有,作者虔诚的宗教情节也深深的感染着我。

在这之前,虽然自己对于伊斯兰教也有过一知半解,却从来没有了解有关穆斯林的那种深深的宗教情节,以及更多的有关宗教本身的内容。因此,从这方面来讲,我觉得自己又学到了不少知识,增长了见识。(对于我而言,我本身也有很深的宗教情节。在宗教这个问题上,大概受小时候还有环境的影响,知道成长到今天,使我对宗教产生了很大的困惑。

一方面,我不否认宗教在很多问题上给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使我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不至于前进的过于迷茫;但同时,宗教又给我带来了很多永远都无法知道答案的谜,这些谜有时候像紧箍咒一样牢牢的套着我,使我在人生的前进过程中停滞不前。)第三,最令我震撼心灵的是新月与楚雁潮的爱情。从一开始的师生情深,发展到最后的心灵盟友,乃至灵魂密友,在阅读他们两人的言语和对白的同时,我内心深处也被一种深深的.

同时又极为强大的情感震撼着。我不能不承认,我被这种高尚的爱吸引了,完全融入到了故事情节中,随着主人公的心情也不禁的随之变化。说实话,我很羡慕,甚至向往他们两人之间的那种相儒以沫,这样的爱情神话或许也只能发生在小说或者电视剧中吧!但不管怎样,它给人勇气和信心去追求自己内心中的爱情。即使现实生活中不会拥有如此美丽的巧合,但至少让人生多一些希望吧!

霍达说:“我并不认为自己的作品具有如此神奇的魅力,而更愿意相信,是因为读者在阅读中融入了自身的感悟和经历,和作者共同创造了文学。”的确,能令人内心产生巨大波澜、仿佛接受了一场心灵洗礼般的作品,总是让人爱不释手。

读罢《穆斯林的葬礼》,我宛若置身那庄严肃穆的气氛中,与书中血肉鲜明的人物共同经历了人生世事。天星在顿悟自己的爱情葬送在母亲手中时,满腔怒火,他想为他尚未来得及结果就已被厉风刮残的花朵般的爱情讨个说法,只是,他不能。他知道母亲爱他,妻子把身心都交付给了他。所以,他只能行尸走肉般游荡在街上,任凭雨点在他身上肆虐,任由无奈在啃噬他的心,放手让一切把他狠狠打击。他是家中长子,他的不满与委屈只能在这倾盆大雨中洗净,大雨过后,他还是要面对一切,但是,在风吹雨打中,他的腰杆更加挺拔傲然,证明他已是真正的男子汉了。生活之不如意十有八九,哪能一受挫就摞挑子不干呢?一场撕心裂肺过后,即使拖着残躯,也要直面挫折。惟其如此,才显得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对待坎坷坚韧。

我们赤条条来到这世上,也只能赤条条归于黄土。韩子奇在云游传教的途中,在前往麦加朝觐的途中,被虚幻的凡尘蒙蔽了双眼,在珠宝钻翠、奇石美玉中度过了自己痴迷的一生。直至弥留之际,他才醒悟过来,可是,人生的路已经不能返回去了,他只剩下一具疲惫的躯壳,一个空虚无物的灵魂,一颗伤痕累累的心。我们总会迷恋一些东西,甚至为此而干出骇人惊俗的事情来,可是我们终究会明白,刻骨铭心或如痴如醉,终会被时间洗刷得不留痕迹。正如《哈姆雷特》中所说:“谁造出东西来比泥水匠、船匠或是木匠更坚固?掘墓的人!因为他造的房子可以一直住到世界末日。”我不相信人死后会有天堂、轮回,我只知道人死了,便是死了。无论生前富贵辉煌与否,都只能化为一抔黄土。

如此一想,我似乎有点明白佛家偈语“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意味了。当你的心灵不被繁华世俗所约束时,也就无需净化心神了。

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时手上沉甸甸的,合上这本书时淡淡悲伤和压抑久久荡在心头。霍达这位伟大的女作家用她淡淡的清新的笔触向人们讲述了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开始,一直到改革开放的七十年代末大约六十年间的兴衰一家三代人的爱恨情仇、荣辱兴衰,玉与月向世人展现一幕幕哀伤的爱情悲剧。

质朴无华的葬礼让我认识了穆斯林,从未了解过的宗教与信仰也在这本书中缓缓展开在我的眼前,宗教的传统,政治的交锋,爱恨的交织。在历史的长河中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交汇与分歧构成了这个宏大又哀伤的故事。

起初读完这本书,我心底对伊斯兰教升起一股难言的厌恶感,说到底那是对这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怜惜与那个时代封建守旧思想的鄙夷和无奈,后来了解到伊斯兰教从未禁止过民族间的通婚,而造成一切悲剧,影响伊斯兰声誉的民族主义、神秘主义和宗派主义并非伊斯兰思想,也就对故事有了一种释然。穆斯林将伊斯兰教视为一种自豪,让读者对它肃然起敬。

在文章的最后:‘梁冰玉轻轻地走过去,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女儿。和那个人一样。暮色悄悄的降临,婆娑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在一起,满目雄浑的黛色,满目温馨的清香。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出现了,淡淡的,朦胧的,若有如无。’留于我心底的是对未来的一个憧憬,一个新的希望,期待着幸福与美好的明天,正如文中那个热爱生活的早逝少女。

这本最有生命力的矛盾文学奖经典作品我也记不清翻阅多少遍了,每次都为其陷入深深的沉思。最纯洁的梦想,最凄美的爱情,最痛楚的命运,它以其独特的情节和行文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代回族人之间的家庭故事.关于回民我所知甚少,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我觉得这是一部穆斯林的圣洁诗篇,充满悲剧的美感。过去的生活过去了,新的生活开始了。这本书场面十分宏大,头绪那样纷繁,通过一个玉器世家几代盛衰,唱出一曲人生的惊叹。

的确,一页一页读下来,我进入一个庄严而伟大的世界。独到《玉殇》梁亦清之死,这是一个大斧铿锵的雕塑,悲壮淋漓,令人震撼;读到《玉王》,韩子奇青云得意,勾心斗角,用笔如此老练,千万世态,游刃有余,我深为这种艺术动力而赞叹。围绕着这一条清澈而晶莹的玉的长河,梁军璧,韩子奇,各有鲜明的性格,各有独特的内心世界。但在这庞条的人生之林中,却响起一支幽幽的乐曲,它由小而大,由轻而重,由弱而强,一个形象而轻盈而出这就是新月,正是这一纯洁、幽静、美丽的灵魂。本来是一道活泼的小溪,却一下跌入人生的劫难,由梁启璧之拒绝楚雁潮波澜乍起,掀起可怕的命运的巨变......似的,正如作者所言,她是为人心作传无论是优美的还是残酷的,人的心灵,压倒一切,镇住一切。新月之死,令人悲痛欲绝。新月之死,是祝英台之死,是缠绵的,又是壮烈的,不只是柔情感人而是苍天泣血。人们的心志正是从这悲剧之美中得到净化的。

我的室友说这本小说的结局太悲惨了,但是在尾声部分,梁冰玉看到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出现在门边,洁白的皮肤,俊秀的脸庞,黑色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正吃惊地看着她新月!新月!......她一把抱住了少女似的,默默苍天,沉沉大地,过去的过去了,新的生活开始了,梁冰玉抱着的人不是新月,而是梁家的三代人,她抱住的不是一个新的新月,是一个关于未来的梦,一个希望。

梁冰玉轻轻地走过去,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女儿。和那个人一样。

暮色悄悄的降临,婆娑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在一起,满目雄浑的黛色,满目温馨的清香。

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出现了,淡淡的,朦胧的,若有如无。

背影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背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朱自清《背影》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

《背影》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文章中父亲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到亲自去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极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我拜读后,也是深深为之感动。

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细细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每次离开家和父亲从我这里离开的时候,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难以名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背影》是朱自清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却处处打动着读者的心,也让我感概万千......

作者开头写到“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从这段话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作者生活的凄凉、惨淡和社会现实的黑暗,也为下文父亲的“背影”作了铺垫。这时候,作者父亲要去南京谋事,而作者要回北京念书,本来说好父亲不送作者的,但父亲再三叮嘱仍放不下心,最终还是陪同了作者,而那时,作者已经二十岁了。作者父亲对作者的爱顿时一览无遗......到了车站,父亲还要为作者买橘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倾斜,显出努力的样子”,瞧,父亲为了儿子不顾艰辛地攀爬,曾不抱怨一句,这是多么真挚、深沉、浓厚的爱啊!而此时的作者,看到眼前的这一幕,也是十分感动,他对父亲同样充满了爱和感激。就这样,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不舍顿时涌上了心头,我也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达芬奇曾经说过:“父爱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冰心曾经讲过:“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受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在《背影》一文中,父亲对儿子的爱是无私、深沉的,而儿子也对父亲充满了关怀。在生活中,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父母亲的爱,也永远要记得多多去体谅他们,因为:父母的爱永远是神圣的、伟大的!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当我读完全文,我才明白:原来他把儿子放在心里的第一位,而他自己,都是其次。其实,普天之下,哪位父亲不是如此呢?把孩子捧在手心上,生怕化了。

文中的朱自清当时都已经20岁了,已来往北京两三次,可他就是怕朱自清口渴,就是怕朱自清一路不顺利,就是非要送朱自清去车站。他总是为儿子着想,无非就是为了和儿子在一起多待一会儿;无非就是为了多照顾照顾儿子;无非就是为了多看他几眼。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父亲。有一次他送我,我走下台阶,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等我走到了台阶最下层,直到我走远……父亲的身影才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父爱,是细腻的,缓缓流入儿女的心灵。

记忆的长河中,有些事儿我永远忘不了。我的父亲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远——500多公里,但他不辞辛劳,每周都要坚持回家看望我,路途上的时间单程都要5个多小时。路途上,窗外的风景应该烂熟于心了吧!哪里会有一座桥、哪里会有一条隧道,父亲定然都看倦了吧!他的旅途定然是无聊的吧!路途上,父亲一定会很劳累吧!他是为了谁?可以每周都要花十多个小时在单位和家之间往返?是什么在支撑着他?是爱啊!

父爱是什么?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濯洗心灵。其实,父爱更是一份对家、对亲人的眷恋,父亲的爱就在他往返的旅途上,陪伴着我,陪伴在我的成长路上!

秋雨连绵,而我,便喜欢独自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似有若无的雨声,手捧一本《朱自清散文集》,细细品味。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濛濛。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绿野仙踪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我刚刚读完了一本叫《绿野仙踪》,它是美国莱曼。费兰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绿野仙踪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使我回味无穷。这本书写了美丽、可爱、聪明的小姑娘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狂风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先遇上了稻草人他希望自己能有一个脑子。接着又遇上了铁皮人他想要一颗心。最后遇到了万兽只王狮子他想要胆量。他们成了一群患难的朋友。他们决定到翡翠城去寻找伟大而又善良的澳芝,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经过了千难万险和种种奇遇,大家终于各遂其愿。稻草人得到了脑子,铁皮人得到了心,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堪萨斯州,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亲人。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向小主人公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学习那种坚持不懈地精神。书中教导我们要不断努力,不可以半途而废。

多萝西和她的朋友们为了自己的理想,虽然为历尽了千辛万苦,但最后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我认、铁皮人、稻草人和狮子要寻找的东西都在他们自己身上,只是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多萝西也是因为不知道银鞋的力量,才走了那么多的弯路。但是在寻找的过程中他们才能发现自己的力量,还互相帮助,知道了团结的力量。

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

这个假期里,爸爸给我买了《绿野仙踪》这本书。通过读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这本书写了美丽、可爱、聪明的小姑娘多萝茜和她朝夕相伴的小狗托托,被一阵龙卷风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他先是遇到了被绑在一根长长竹竿上的稻草人,他希望有一个聪明的脑子,这样就不会被别人耍弄了。接着又遇到了铁皮人,他想要一颗和正常人一样的心,因为这样他才会懂得怎样去爱别人。最后遇到了森林之王——狮子,因为他的胆子很小,所以他想要胆量。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他们成了患难与共的朋友。经过商量,他们决定到翡翠城去寻找伟大而又善良的奥兹大王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经过千难万险和种种奇遇,大家终于各随其愿。稻草人得到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得到了心,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也回到了故乡——堪萨斯州,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亲人。

通过读这本书,我认识到在生活和学习中,要向小主人公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学习,学习那种团结、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中,要细心、耐心、专心,要有决心把事情做好。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下课要认真复习,遇到不会的问题首先要认真思考,查找资料,要不耻下问,不能一遇到难题就退缩或停止。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了要有爱心,做事要专心、耐心,要团结同学,要不断的运用学到的知识和智慧、勇气去面对任何事情,不能半途而废。

朋友是最珍贵的。

“十一”国庆节放假期间,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非常美妙的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个极富想象力的美国幻想故事,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多萝西和她的小狗图图卷入了扑朔迷离、危险惊奇的梦境里。在寻找回家的路的过程中,多萝西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爱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历经艰险,最终凭借着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俗话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多萝西、稻草人、铁皮人与狮子同心协力,互相帮助,共同度过了一道道难关。朋友是最珍贵的,多萝西为了救图图而奋不顾身地朝雄狮挥起了拳头,胆小的狮子为了救伙伴而毅然与虎头熊抗争,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记得在美术课上,我忘记带图画纸的时候,是徐楚睛向我递来了一张洁白的纸;记得在体育课上,我不小心摔倒了,是王雨晴帮我揉疼痛的地方……友谊的种子在我们的心中播种、发芽、开花,身边的每一个同学,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这样才可以共同进步,达成各自的愿望。

我喜欢《绿野仙踪》,它让我有了好朋友---多萝茜;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勇气;我喜欢《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的奇遇。

她一开始是跟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住在堪萨斯州。有一天,他和小狗托托正在玩耍时,龙卷风来了,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就躲到了床底下,而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躲到了地窖里,房子慢慢的飞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房子又慢慢地降了下来,多萝茜也来到了另一个国度。

她一路上遇见了没长脑子的稻草人、生了绣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来到了翡翠城,见到了伟大的奥茨。奥茨答应他们只有杀死西方女巫,才能实现他们各自的愿望。聪明勇敢的多萝茜杀死了邪-恶的西方女巫。伟大的奥茨实现了他们的愿望,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有了一颗善良的心,胆小的狮子有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终于回到了她们的家乡——堪萨斯州,见到了亲爱的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

读了《绿野仙踪》后,我体会到朋友是很珍贵的。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我们同学就是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朋友很珍贵、很重要,我们要珍惜他,让友谊的花朵永远盛开。

从中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必须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向前驶去,在前进的道路上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勇于拼搏,最终实现理想的港湾。

暑假期间,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真是受益匪浅。

《绿野仙踪》这本书让我最喜欢的一篇是《铁皮人挥斧救皇后》,这一篇主要讲了:铁皮人求了田鼠皇后,田鼠说要报答救命之恩。稻草人让田鼠去救狮子。铁皮人用树木的大枝造了一辆大车,田鼠集合了好几千尺。大的、小的都有,而且每只嘴里都衔着一根绳子。稻草人和铁皮人用田鼠带来的绳子把它们与车连接起来,绳子的另一端绑在车子上。车子比任何一只接车的田鼠都要大数千倍。但当所有的田鼠都套上之后,它们能拉起身体非常沉重的狮子,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不一会儿,它们就把狮子挂到绿野里,让狮子尽可能地呼吸清新空气。狮子得救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的体会真是太深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齐心协力的精神,例如:拔河比赛,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拔河比赛,而我们班选出来的个个全都很矮,而对方每人都很高,所以我们都没有信心,可老师鼓励我们说:“我们虽然个子小,但我们只要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对方。”听了老师的话,我们重新鼓起勇气……比寒开始了,老师带领啦啦对员喊道:“一二三、加油。”我们齐心协力地把绳子拉向我们这边。最后我们班得了第一名。当时,我还不懂得这是齐心协力的结果。今天,读了《绿野仙踪》我才明白。

《绿野仙踪》这本书写得真好啊,她让我明白了:我们做什么事都要齐心协力,才能把事情做好。

麦琪的礼物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琢磨着《麦琪的礼物》这篇经典小说,似乎也领悟到了一点感情的含义:朴实、体贴、甜蜜、伟大。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麦琪的礼物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最近,我读了《麦琪的礼物》。书上讲的是有一对贫困的夫妻,在圣诞节前一天,女主人公德拉卖掉了她那头让人骄傲的金发,为男主人公吉姆买了一条华丽的表链。吉姆买掉了他的传家宝——那只华丽的金表,为德拉买了早已梦寐以求的全套梳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吉姆和德拉,他们虽然贫困,但为了对方买心爱的礼物,不惜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给对方的礼物都用不上了,但是他们能互相关爱,深深打动着我。

爱是人间最宝贵的语言,他们的故事,让我不由的想到汶川地震时,那一个个感人的关爱场面。当大地震发生时,谭千秋老师正在上课,突然地动山摇,同学们都大叫了起来。有的女同学甚至抱头痛哭,谭老师大叫:大家先不要慌张,快点离开教室,跑到操场去!谭老师一声令下,大多数同学都离开教室,等到谭老师回到班级却发现还有三个人没离开,那时余震又开始了,谭老师把他们放进了柜子里,自己却没有躲进柜子里,而是用身体把柜子牢牢抵住。这时,一块天花板正好砸在了谭老师的后脑勺,谭老师当场死去。

]谭老师为了学生的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不是一个伟大的关爱吗?作为一个平凡人,如果能把爱洒在你需要关心的人身上,你必须会很开心,很快乐。

《麦琪的礼物》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美国欧·亨利著作。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还是,《二十年后》和〈多情女的面包〉这两个小故事,十分个性。

第一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巡警在一个路段的正中时,望见一家灭了灯的五金店门口有个男人斜靠门站着嘴里叼着根烟,巡警走了过去并问他在干什么,那个男人说,他在等一位老朋友,十分好的老朋友。之后巡警走了。过了好一会儿,那个男人的老朋友来了,男人叫他——吉姆·韦尔斯,两人选了一家餐馆一块吃饭,但是那个人发现这个人根本不是吉姆·韦尔斯,而是一位警察,警察说:“你已被捕十分钟“。原先这个男人就是芝加哥的通缉犯——鲍勃。然后鲍勃自己仔细回想,警察告诉他刚才的那个巡警就是他的好朋友——吉姆·韦尔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几年之后,好人会转成坏人,坏人转成好人,这是一种循环交化。但我们必须要做好人。

第二个故事:主人公玛莎·米吉姆小姐有一个小面包店,她今年四十岁,有两千多元的存款,有着一副慈悲心肠。有名顾客天天都来,玛莎小姐渐渐对他有了好感,但这名顾客似乎十分穷潦,每次只用5分钱买2块陈面包,但日子久了,玛莎小姐发现他是一位画家。她更加想入非非,一辆消防车从此而过,画家头掉过去望,玛莎小姐趁机在里面放了两大勺奶油。画家关上门走了,可过了不久她又回来了,嘴里不停地骂道:“你真是个蠢货……“好多的脏话,但玛莎小姐根本不明白是什么事,这个画家的同事,他叫布卢姆伯格,是位建筑设计师,因为要画新生化大楼的建筑设计,用陈面包屑将铅笔乱条乱线擦干净可却被里面的奶油一将整张刚完成的图纸转成了废纸。”说完后,玛莎小姐愣住了。

这些天闲暇收拾屋子,发现书柜里一本压藏许久的笔记本,轻弹灰尘,默默打开,读到了这篇《读麦琪的礼物有感》,想起来,当时正值寒假,妻(当时是女友)要回家(外地),怕她一个人坐车寂寥无趣,送了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并随书附上了读后感,想起这些,亦感叹时间飞逝,转眼间都已如昨日,却也带着甜蜜。遂简单整理成篇,以怀念当初的点滴。

谈起欧亨利,自然会提到这篇《麦琪的礼物》,初读此文的时候,那时还是作为一篇语文,感动至今。

没有人愿意理解这样的意外,却是最惊喜的意外,最完美的结局!《麦琪的礼物》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童话般的圣诞前夜。

小说家欧、亨利写的《麦琪的礼物》主要讲圣诞节要到了,对方都要送给对方让对方高兴的礼物,丈夫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妻子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金链,卖了自己的美发。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这已是对方所不需要的了,但是他们都已收到了对方的爱!

在小说中,女主人公在圣诞前些日子多次抽噎,她并不是因为生活的拮据,而是因为没钱去买像样的礼物送给对方。

一元八角七分,她的钱全在这了,相比之下,与那条白金表链只是一个零头。为此她哭了,又把自己那能与希巴女皇的珠宝相媲美的头发剪了,卖了。同时她的丈夫吉姆给她一套梳子,把那只能使罗门嫉妒得吹胡子瞪眼的祖传金表卖了。

也许他们的举动在富人眼里是多么的可笑。因为富人是不明白贫穷为何物的。他们能够挥金如土,能够灯红酒绿,像得拉他们为了几个小钱在那里软磨硬泡,对他们来说是天方夜谭,不屑一顾,甚至能够嗤之以鼻,而小说却把金钱这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用一支笔给我们描绘出一个穷人家庭的辛酸生活。我们在感动的同时,也感到生活的沉重。他们只是想给对方一个圣诞礼物,却也无能为力。到最后还得以牺牲自己最引以为豪的东西为代价。这就是穷人的浪漫,着就是穷人的温馨。为了送给心爱的人礼物,不仅仅要省吃俭用,扣门丢人,还要卖去自己心以为豪的东西。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德拉和吉姆的生活的无奈,但更多的是让我懂得了他们心中的爱意。生活能够让他们物质贫穷,却不能使他们感情贫穷。为了对方,他们能够牺牲一切,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贫穷不是我们不去关心别人的借口。只要我们从心底去关爱别人,那么对方必须会感觉到我们的友爱的。这样别人才会关心我们。正是友爱,人与人才会互相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温情。

最珍贵的礼物,不在于金钱的多少,而在于爱的分量。

一元八角七。德拉反复的数着,没错,还是一元八角七。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渴望能够多数出一点,可惜她再怎样数,也不会多蹦出一点钱;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期望在明天--圣诞节,能够为她的吉姆买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可惜她再怎样期望,也没有足够的钱去买一份像样的礼物。她显得这样的无助,因为她是这样的贫困......

她家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她站在壁镜前,显得那么矛盾。她一会两眼晶莹透亮的,一会又突然急速地折散头发,那头发是多么的漂亮阿,犹如褐色的瀑布,一会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然后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一两滴泪跌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谁会明白,此时的她究竟在想什么呢。再读下去,我便明白了真相。她要卖掉她的秀发,天呐,这但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但是她为了吉姆的礼物,她毫不犹豫的以二十美元卖出自己的秀发,然后疯狂的穿梭于各家店铺,仔细搜寻,每一处都不放过,最后,她发现了她想要的--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这一条链子与吉姆的金表十分搭配。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一件对他好处非凡且极其珍贵的物品。德拉花了二十一元买下了表链,然后匆匆回家。

七点钟。像往常一样,德拉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她此刻只是默默祈祷等着吉姆的出现了。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她明白是吉姆回来了,她猜测着吉姆的表情,显得十分紧张。吉姆才二十二岁,一个青春旺盛的年龄,但是他却显得那么沧桑。最后,他的眼睛与德拉碰面了,他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谁又明白他这表情呢?我迫不及待看下去,哦,原先是这样......

吉姆为了心爱的德拉卖掉了自己珍贵的金表,为她买了全套梳子。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那是德拉渴望得到却从不奢望拥有的东西,因为她明白梳子是多么的昂贵。此刻,德拉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梳子,可她的一头秀发已经不见了踪影,此刻的她,活像一个逃学的小男孩。我们明白,她的秀发换成了一条可与吉姆的金表匹配的表链。而吉姆的金表却换成了那套可与德拉的秀发匹配的全套梳子。这一切,显得那么滑稽,但是并不,他们是聪明的,因为爱,因为爱彼此,他们不约而同卖掉了对于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为的是换来送给彼此最珍贵的礼物,这样的做法,是聪明的。就像文章的最后,我们明白,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吉姆与德拉都想给对方最珍贵,于是卖掉了自己的最珍贵,其实,那最珍贵的并不是礼物,而是那颗爱对方的心,是爱。

就因为爱,世界才如此绚烂;就因为爱,我们才更加坚强;就因为爱,我们才勇往直前;就因为爱,我们才无私去给予......

《麦琪的礼物》告诉了我们如何去爱......

傅雷家书读书心得范文汇集

《傅雷家书》是傅雷夫妇与其长子傅聪间精神接触和思想交流的实录,由傅雷次子、傅雷胞弟傅敏选编。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傅雷家书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傅雷:一位伟大的翻译家。这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但当我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对他又有了新的了解,傅的雷同样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

《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旨,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在这本书中到处都洋溢着傅雷对儿子的教育及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父亲形象,他不断用自己的经验教育着、激励着儿子。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位十分严格、只知道批评儿子的父亲。但他心中充满了对儿子的爱。只是他将严厉化作爱,将批评化作关心,将惩罚化作呵护。

世上哪有不爱儿子的父亲?只是他们对于爱的表达方式不同。有的父亲因过肚疼爱成了溺爱,让自己的该子成了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风雨雨;有的父亲过于严格,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犯一点错误,将孩子陪养成了“追求完美者”,所以他的孩子总交不到朋友;有的父亲老是和孩子嘻嘻哈哈的,因此在孩子心中失去了威信,使得孩子过于放松,以至于影响学业。

在《傅雷家书》中的父亲可不一样他是一位教子有方、循循善诱的一位父亲,他即懂得何时让孩子学习又懂得何时让孩子放松。但有时他也因他那代表爱的严厉不能让孩子欣然接受而感到十分伤心与苦恼,但他从未在脸上流露的过,特别是在儿子面前,因为他是一位坚强的分亲,他要在儿子心中做个榜样。这也是他教育儿子的一种放式吧!

父亲是一种称呼,父亲是一种责任,父亲更是一种温暖。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最近我读了傅雷先生的《傅雷家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傅雷对儿子浓浓的爱。书中有傅雷夫妇给儿子傅聪写的近百封家书,纯真、质朴洋溢在字里行间,令人感动。从书中,我知道了,傅雷是非常细心的一个人,他对儿子的关怀无微不至,大到人生哲理,小到为人处世,傅雷爱儿子,但却不溺爱儿子,他对儿子悉心培养,希望他成为一个时刻爱国、淡泊名利的人,这样的父亲怎能不令人敬佩呢?。信中,傅雷对儿子写到:“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奇妙的说长道短,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在演奏姿态方面。”

多么真挚感人的话语,傅雷把对儿子各个方面的关怀、培养都寄托在了这一封封书信里,他希望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希望他成为“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浓浓的亲情洋溢在字里行间,仿佛父母和子女是不只是亲人,更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一潭死水;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解脱。”多么深刻的一句话啊,当我们面对成功时,要谦虚坦然,面对失败时,要积极进取,人生本就是一曲跌宕起伏的音乐,这些高潮和低潮构成了精彩的人生,坦然面对,才能真正幸福。这句话给了我深深的启迪,我一定会永久铭记。

读《傅雷家书》有感《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初看《傅雷家书》的时候,首先感到的是傅雷心切和望子成龙,字里行间句句流露出对子女的严格而深刻的教育,每封家书都映照出他对子女的爱之切和情之深。像所有中国的父亲一下,傅雷对子女的爱是热烈而又深沉的。他把行动上羞于表达的爱,当面说不出来的话通过书信传递给子女,使孩子虽然远在国外,但一样体验到父亲浓浓的爱。我在读《家书》的时候,我时常会想:我的爸爸妈妈又何尝不是这样,他们对我或者正面教育,或者循循善诱,都是因为爱!

读《傅雷家书》,我受到了很多的成长教育。傅雷先生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谦虚待人、谨慎做事、礼仪得体;遇到挫折不气馁,取得成绩不骄傲,做人要有气节、有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很庆幸在初三这个暑假读到了这本书,因为我正处于摆脱青涩,探知世界,走向成熟的人生关键阶段,还有很多内容我暂时还不能完全理解和接纳,但正像我爸爸对我所说的:“这本书值得你一直读,读一辈子!”

读《傅雷家书》,我最受震动的是傅雷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他敢于让儿子自己去闯,支持孩子有自己的选择。傅聪虽有磨难但最终成为了享誉世界的音乐家,这与其父亲支持他大胆地闯是分不开的。傅雷让孩子从小就出去冒险,接受挫折教育,独自应对国外生活的种种挑战,而不是溺爱孩子。温室里的花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我们所有人都不能依靠爸爸妈妈一辈子!

《傅雷家书》是一部“百科全书”,它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也使我更加理解和明白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的爸爸妈妈没有傅雷那样学富五车的才华,更没有文学、美术、音乐等方面的高深造诣,但是他们像傅雷深爱着傅聪一样深深地爱着我!我一定会努力,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

拿起这本也许并不太重的书,却觉得沉沉的。

了解过傅雷,为他的含冤自杀而感到同情,傅雷在学术上是一位学者,在家里是一位严厉、尽责的父亲。这些家书,有三层内容,第一层是傅雷作为一位普通父亲对远在异国他乡的儿子表达四年、关怀之情;第二层是傅雷与儿子如同益友,知己般倾心地交谈,讨论艺术;第三层就是傅雷作为一名品德高尚、学识丰富的知识分子,认真引导儿子要具备高尚人格和艺德,启发儿子的爱国情、民族情。

《傅雷家书》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提升自身修养的一本好书,在风云暗涌的年代里,傅雷通过书信亲子爱子,传达出一种高尚的品质。

爱子之情本是人间常情,而傅雷却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第一,把亲情放在第二。读了《傅雷家书》,可以看到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爱,也更突出了傅雷在艺术造诣高深,在生活对朋友爱惜尊重,政治上关心国家发展,又如益友、知己般与儿子平等探讨艺术的多个方面的个性特征,并且还能从傅雷对孩子的教育中获得做人的道理,让孩子体会父母之爱。可能如傅雷那样,对我们有着一颗期盼之心,希望我们成人成才,有一份浓浓的、毫无保留的爱。明白了父母的爱心,我们就会努力学习、成人成才。

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也是“最好的艺术学术修养读物”,更是平凡又典型的“不聪明”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深刻写照,我们可以像傅雷一样从中体会做人、学习的道理。

认真品味这本好书,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亲情世界,理解不懂得的人情世态。

编入了1954年至1966年间的家书180多封,其中大部分是父亲傅雷写给长子傅聪的,一部分是母亲写给儿子的.作为文学翻译家的傅雷,一生译著达三十二本,行文流畅,文笔传神.翻译态度严谨..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它不仅仅是家书,更是傅雷对远在万里之外的傅聪的教育的文字篇本,其中最长的家书达七千多字.只有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赶一封家书才可达到如此字数.在家书中傅雷和现实中大不相同,完全颠覆了那个冷酷的傅雷,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在1955年1月26日的信中,当时傅聪正在"得意"之时,傅雷劝戒孩子如何面对情绪上的跌宕.首先,说明控制情绪的必要,其次,冷静客观的分析前因后果引以为签,从而越来越坚强.十分真切地表达出所有'过来人"回首"过来事"的心情:苍凉而平静,沉郁而超然.这封信写在儿子取得巨大成功被鲜花与掌声簇拥的时候,激励儿子时刻保持谦卑,不惧怕孤独,要勇于攀登艺术的止境,同时他借儿子成功之机给予他更多,向他昭示出更高的人生境界保持一颗纯洁的"赤子之心".

"坚强"是贯穿这封信的内在精神.傅雷对孩子说:"只要你能坚强,我就放心了!"可见坚强对人生的重要意义.坚强有两个方面的体现:a不怕挫折,b永远保持谦卑之心.也就是胜不骄,败不馁.这也是我们可以学到的.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可以从.的字里行间中看的出来.傅雷身为一个教育家,文学家,自然想要教育孩子成为和他一样的得人.但孩子从小就不在父母身边,于是用信传达爱意的接力开始了.傅雷在每封家书中都不写白字,这是很重要的.像我们再考试时都写白字.这一点傅雷做的不错,这既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教育远在万里之外的儿子做事要认真的一个极好的机会.此外,傅雷还在信中教儿子识更多的外文,甚至整篇都用法文或英文书写而成.另外看你还会发现傅雷是个做事雷厉风行得人例如有的信就十分短小,简要地说明用意就好了.傅雷治学严谨在他的绝笔中也可以看出,事物的清单为完成的事一项一项的,一点也不凌乱,一点也不像出自面临死亡的人的手笔.从他的绝笔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他不但治学严谨,而且富有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和爱子之情.此外绝笔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不会去猜测后面隐藏的东西.从而产生新一轮的文字灾祸.傅雷一辈子坚信自己的信念,他没有死.

茶花女读书心得汇集

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钻出一朵茶花,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世间。

——题记。

情愁爱恨化作一江春水向东流,正因美丽的容颜带来却是无限的哀愁与无奈的悲剧。

妓女,这个几乎配不上职业的职业,在世人眼里,一谈到妓女似乎自然联想到淫荡、放纵、无耻之类的词,认为她们出卖肉体为生,为人所不齿。

这正是十九世纪中期资本主义的真实写照,是那个时期人们内心的矛盾。他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那些处身于贵族富翁位置的人们妓女,自以为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教养,一面却用他们的金钱去占有玩弄她们,表面上还装出一副正人君子之相。他们把拥有情妇作为高贵成功的标志,他们虽然在妓女身上大把花钱但是始终都是为了自我的虚荣;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自私的。而主人公玛格丽特就是被那些阔佬的虚荣品位所把玩的烟花女子之一,她被视为卖身的贱人,尽管陪的是有地位的人,自己却毫无地位可言,她们只能凭借美貌与整个资产阶级相抗衡。以狂欢狂饮缓解精神上所受的侮辱,以及灵魂的孤独。女主人公在这种环境中早趋麻木,但她终被阿尔芒真挚的爱唤醒,致使她向往过一般人的生活,和阿尔芒永远相爱,然而世俗偏见与她们所走的道路纠造就她们根本获得不了爱情的幸福,似乎就连上帝也不允许。

有关《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我就不必细说了,不过,在我看来,《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比《玛侬·莱斯特》更为悲更跌荡起伏,与《红楼梦》倒旗鼓相当。

玛侬是死在荒凉的沙漠里,但她是死在一个真心爱她的情人怀里的。玛侬死后,她的情人为她挖了一个墓穴,他的眼泪洒落在她身上,连同着他的心一同埋葬起来了。而玛格丽特呢,她像玛侬一样是一个罪人,也可能已像玛侬一样改邪归正了,但她却死在富丽豪华的环境里,死在她过去一直睡觉的床上;可是她们的心都是一片空虚,像被埋葬在沙漠里一样,而且这个沙漠比埋葬玛侬的沙漠更干燥、更荒凉、更无情。

而玛格丽特与林黛玉是多么相像啊。玛格丽特处于病态中歇斯底里的疯笑与林黛玉多愁善感的哭泣表达的都是同一种情感。玛格丽特与林黛玉的纯真之爱都是因为世态炎凉,爱人的愚昧无知再加上疾病,最终在自己的床上香消玉损,与世长辞。而她们的爱人,一个怀着忏悔的心与她最后一次相见,一个皈依佛门,不再与世俗之争。

多少女人向往玫瑰花般的爱情、热情、浪漫。玫瑰花瓣即使落了,仍是活鲜鲜的,依然有一种脂的质感,缎的光泽和温暖。当它们脱离枝头的拥挤,自由舒展地躺在那儿,似乎比簇拥在枝头,更有一种遗世独立的美丽。

而茶花令我害怕,它们生前是那样的惊世骇俗,仿佛有一层神秘的薄雾笼罩着它们。但它不问青红皂白,没有任何预兆,在猝不及防间,整朵整朵任性地、鲁莽地、不负责任地、骨碌碌地就滚了下来,真让人心惊肉跳。我大骇,从此怕了茶花,怕它的极端与刚烈。

可怜的妓女,可怜的女人啊!如果爱她们是一种过错,那么至少也应该同情她们。同情见不到阳光的瞎子;同情听不到大自然音响的聋子;同情不能用声音表达思想的哑巴。但是在一种虚假的所谓廉耻的借口之下,人们却不愿同情这种心灵上的哑巴。这些残疾使痛苦不幸的女人们变得疯狂,使她们无可奈何地看不见善良,听不到天主的声音,也无法表达爱情和信仰。

有时候,一个伟大挺身而出,用他的爱情,甚至以他的名誉来为她们恢复名誉。雨果刻画了玛丽翁·德·萝卡姆;缪塞创作了贝尔娜雷特;大仲马塑造了费尔南德。各个时期的杰出思想家和诗人都把仁慈的怜悯之心奉献给了妓女们。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这样一个可悲可怜的美丽女人,不管小说是如何地虚构,它带给了我最真挚的情感,催泪而下。但愿这朵茶花来世不再在阴暗的墙角,能整日与阳光相伴。

仰望茶花,仰望一个圣洁的灵魂,愿她今后不再像前世那样美丽而又凄惨地生活。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心得体会汇集

第一段:引言(2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一些事情后得到的宝贵经验,这些经验无疑是成长和进步的源泉。无论是生活中的点滴小事还是工作中的挑战,我们都应该及时总结心得体会,并加以汇集。本文将从个人成长、职场进阶、学习方法、人际关系和生活态度等五个方面,分享一些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个人成长(200字)。

个人成长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在我过去的成长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勤奋、坚持和自律的重要性。我们时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我们不放弃,保持积极的心态,我们就能够战胜困难。此外,我也发现了通过读书和不断学习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和见识的重要性。因此,我坚持每天读书,并把读书当作一种习惯。这些经验让我明白,个人成长是一场循序渐进的修行,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扩大自己的视野。

第三段:职场进阶(200字)。

职场是一个充满竞争和挑战的地方。在职场进阶中,我通过与同事和领导的交流和学习,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首先,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尤为重要。合作和团队精神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增进彼此的人际关系。其次,我认识到不断学习和适应变化的重要性。职场竞争日益激烈,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掌握新技能,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竞争力。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正确处理压力和挫折。在职场中,我们难免会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但只有勇于面对,敢于挑战,才能迎刃而解。

第四段:学习方法(200字)。

学习方法是我们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的关键。在我个人的学习中,我尝试了很多不同的学习方法,并从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合理规划学习时间,合理分配各个科目的学习时间。其次,制定学习计划,将学习任务分解成小目标,逐个击破。此外,我也深信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学习资源,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来查找资料、参加在线课程等。最后,重要的是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将学习当作一种习惯,保持持续不断的学习动力。

第五段:人际关系与生活态度(200字)。

人际关系和生活态度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我过去的经历中,我深刻体会到与他人的良好关系对我个人成长和发展有着巨大的帮助。我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学会了尊重和体谅他人。此外,拥有积极的生活态度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无法改变某些事情的发生,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面对和处理它们。我们要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的实力,相信未来的可能性。

结语(1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成长和进步的重要源泉。通过总结和汇集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无论是个人成长、职场进阶、学习方法、人际关系还是生活态度,我们都应该及时总结心得体会,不断改进和提升,更好地适应这个充满变化和挑战的世界。

金银岛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金银岛》这篇小说描述了一群去寻找宝藏的人们在正义与邪恶之间的一场恶斗,揭露和抨击了人类的贪婪与凶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金银岛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暑假里,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有了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小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金银岛的地图,那里埋有价值70万磅的藏宝。于是有钱的绅士屈利劳尼先生、李甫西医生带着小吉姆一起去寻宝。海盗西尔弗也化装成水手一起去了。在岛上,寻宝者和海盗们之间展开了一次次的生死搏斗,最终机智勇敢的吉姆,在冷静果断的医生和指挥有方的船长帮助下,打败了海盗,寻得了宝藏,平安归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不能因此而放弃,不要退缩,要有信心,不断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平时我在学一门功课或练习毛笔字、画画的时候,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想退缩,就想不学。在读《金银岛》这本书时,我常常感到脸红。小吉姆遇到那么多的困难和挫折,都没放弃自己的愿望。继续一次次的努力追求。我要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坚持下去永不放弃,这样我也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这是一个比《鲁宾逊漂流记》更刺激的故事,这是一段比《绿野仙踪》更离奇的历程,作者史蒂文生的这部作品,让幽默与恐怖结合,正义与邪恶并存,史蒂文生那锐利的笔下将整个故事变得充满情义。

本书的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一张藏宝图,有钱的乡绅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帆船,准备出海寻宝,不料,在招募水手的时候,以约翰。西尔弗为首的一群海盗也充当了水手,一起随船出海,前往金银岛。

围绕先前海盗的头儿——弗林特埋藏的70万英镑,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抢宝游戏”,而吉姆在岛上数次弄“拙”成“巧”,无疑为整个故事画上了点睛之笔。

故事的结局以寻宝者的成功而告终,海盗也被流放在了小岛上,7位寻宝者只剩下了4人,他们从起航到回港共花费了68天,找到了全部宝藏,得胜而归。

这本书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并不是具体的寻宝细节,而是对约翰。西尔弗这个人特点的详细刻画,有刚开始的殷勤、恭敬、巴结到后来凶相毕露时的阴险狡诈,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几乎让人无法相信。

对于其他方面,作者依然小心谨慎,任何小小的细节都做到了完美,两个章节之间绝不用同一种方法相连,这也是引人注目的地方。

至于说到这本书所向世人诉说的真理是“不被外表所欺,不被金钱所惑”英勇的斯摩列特船长告诉我们的是: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要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只要这样,就能创造奇迹。

史蒂文生在序言中说“我还想为西尔弗而骄傲,并且至今还欣赏这个狡诈而难以对付的家伙”。所以大家也许不知道,这本书的原名是《船上的厨子》,而如今这本书已风靡全球,它就是大文豪史蒂文生的著作——《金银岛》。

《金银岛》题材新颖,情节曲折,人物生动,可以说是文学中的一朵奇葩。

金银岛这本书里,从头到尾都围绕着一个冒险故事旋转,在这里面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他无意之中发现了老海盗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但是不久,他们船中的一群水手叛变,已厨子西尔弗为首的船员设计了一条精妙的计谋,就此双方的激烈对战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凭借着各个船员的机智勇敢,不久,他们把海盗一网打尽,最后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回到了家乡。

读完这本书,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总能出现,他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利用自己的智慧制服海盗。为已经十分危险的团队送去希望。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为代表的人物,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非分、邪恶的,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丧失人性。

作品中体现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厨子西尔弗是其中的代表,开始,他抛弃了船长,船主,吉姆的正义的船员,为了宝藏杀人灭口。最后,为了能不在小岛丧生,他又装出谄媚的样子,细心为正义的船员服务,抛弃了此时弱小的海盗一方,这种墙头芦苇的人真是该死,可惜最后还是让他逃走了。相比之下,吉姆就因为善良赢得了众多好评,为自己的队伍贡献了不可没灭的贡献。

总之,书中告诉我们善良总是能战胜邪恶,善良的人终归有好报!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它叫《金银岛》,我读了很有感触,所以写了这篇金银岛读后感。

我其中最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吉姆。吉姆从小就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他正是去了金银岛探险,胆子才变得打起来,和海盗们生死拼搏,并拯救了和吉姆一起的一些伙伴,海盗们还用一些东西想收买吉姆可是吉姆看都不看宁死不屈。我这点很佩服他的勇气和正直。这本书中“陷入敌营”和“海上探险”这两个篇章最最吸引这我,其中陷入敌营讲的是吉姆前面独自离开小木屋,又回到小木屋,没想到小木屋已被敌军占领,但他毫不惧怕,他听说敌人要让他上绞刑他也不怕,还给敌人讲大道理。最后感化敌人。看到吉姆要上绞刑是我的心眼提到了嗓子眼,生怕真的被绞刑,可是好人有好报,最后吉姆杀了海盗,逃出了敌营。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想,如果吉姆是我,我能做到这些吗?我说不,如果我被海盗抓住了,我一定会投降于他们,一句话也不敢多说,所以,我长大也要做个像吉姆这样的人,做个勇敢,正直,不怕困难的人。

飘读书心得汇集

人生如秋日。俗话说得好,活得像个梦,好像是个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感人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纠葛,让我们深刻理解了“爱”这个词在人的生命中占据了多大的位置,在“爱”和“被爱”之间做出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角色,让人又爱又恨。她一味的追求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就像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美好的爱情里,失去了常识。可能很多人觉得她幼稚愚蠢,但我佩服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斯佳丽没有拘泥于一种模式,突破了传统和道德的局限。她才是值得瑞特真挚爱情的人。在战争的情况下,瑞德坚持要上前线,媚兰又要生了。没有任何支援,斯佳丽带着生病的妇女和孩子独自冲出火场,向塔兰村走去。你无法想象一个高贵的女儿冒着生命危险在做什么。也许当一个人面临绝境的时候,他的内心可以强大到超越生死。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哈姆莱特》《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代表西方文艺复兴最高成就。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姆雷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景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此刻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仅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我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此刻,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此刻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我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悲痛,被自我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明白,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我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此刻,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个性的是,为什么他能够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能够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正因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平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明白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向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杯具,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能够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之后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因此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杯具,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貌,—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述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杯具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杯具,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这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之所以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性格存在着许多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面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面对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狠交织,面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的发生。

他,有时候显得很单纯。比如安排一场戏剧,让自己以前刻意的装疯的努力前功尽弃,比如他在国王祈祷的时候有复仇的机会,却因为迂腐而放弃了。“他现在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不,那还是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了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他,有时候又显得很虚伪,比如对于奥菲丽亚的“爱情”。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有没有爱呢?可以说有了一点,但还是忏悔多于痛苦。怜惜后悔多于爱。他其实是在看见奥菲丽亚这个昔日的无知少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失去亲人、失去理智、失去生命后,情不自禁而产生的后悔,在这种心态下,他才跳进奥菲丽亚的墓中忏悔。

他,同时又在许多时候显得很迷茫。“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刚刚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而现在,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最终落幕。奸王虽死,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母后生命的代价。我们不能以一笔交易来看待这场复仇悲剧值或不值。但是,如果哈姆雷特没死,他一定会成为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历史烟云早以将一代代王朝覆灭,一个个王侯将相堙没,时间的鸿流之中,我们还记得一部《哈姆雷特》,它给予我们永远的关于人性,关于未来的思考。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