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飘读书心得汇集(模板20篇)

时间:2023-12-04 05:58:47 作者:纸韵

写读书心得是一种对个人阅读经历和感悟进行沉淀和记录的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优秀的读书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利波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想,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脚印。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陈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由于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一切。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制地生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优待。直到你11岁华诞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本人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端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机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目光对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宽广的天空飞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巨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生疏,幸亏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异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想方设法地想得到它。你探明状况后,与朋友们一同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英勇,面对新的一切,你需求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同时,总觉得本人也似乎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快乐,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决的信心所打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尔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布置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似乎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疑心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四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完毕了十三条性命。只要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解,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随你,让你晓得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遨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愈加慌张剧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怨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似乎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法,从你的阅历中寻求一丝抚慰,和你一同抚平心灵的伤口。

十四岁的你,在攫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制重重艰难和曲折,打败自我,以最小的年岁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本人复生。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同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明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协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我面临毕业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四周的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抬头仰视灰色的天空,天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同去背负那些繁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暗淡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本人的命运而努力。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文雅的弧度,黑色长袍悄悄地飞扬起来,姿势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同无力地哭喊,你欣喜若狂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大名鼎鼎地仓促地完毕。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意味聪慧与信心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满着罪反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贪生怕死。

三年来,每一个欢笑,每一滴泪水,每一段故事,每一次阅历,每一声打动,都使我难以忘怀。谢谢你,哈利波特,陪我走过豆蔻年华。是你教会了我要珍惜所具有的一切:勇气、自在、信仰、友谊和爱。你是一个英雄,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那些逝去的人和事像在黑白的电影胶片里默叹,回收往事,记忆犹新,那是在我记忆深处的残痕,在远远的空谷里缓缓地飘,渐渐沉静下来。含着泪笑容面对那些不可抹灭的痕迹。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使伏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幻妙的场景,奇特的魔法,有趣的事情,一直都以无法阻挡的魅力吸引着我。《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有些文人会认为这是一部粗制滥造、用来消磨时间的小说,但我反而觉得它是一部励志小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哈利波特,一位有着特殊身份的男孩,他的出生是个奇迹,他的成长时刻被魔法界关注着,走在路上,所有的人都会议论纷纷,眼中充满着异样的目光,有崇敬,有讶异,哈利波特的心情也由此变得十分复杂。他极其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了解当时所发生的事,他想弄清一切,他不想再承受这些目光,有时候他就想,他和正常人一样该多好。

跟随着主人公,我们一起开始探寻他的身世之谜。偶然,也是必然,哈利被送到了魔法学校,校园生活丰富多彩,他拥有两个好朋友,一位仁慈的校长,他们共同经历了生活中的不顺心、艰难险阻,他们一起哭过,笑过,烦恼过,也曾出现分歧,甚至要面临友谊破灭,但是他们最终依然互相依靠,同生共死,哈利波特也学会为自己身份的特殊而感到骄傲和自豪。非常羡慕哈利.波特能有如此不平凡的经历,同时更加期待能拥有如他们一般纯洁的友谊,若能如他一样活着,人生将会变得非常精彩!

电影哈利.波特系列被翻拍成电影,吸引了大量人的眼球,魔法学校的背景设置在英国的苏格兰爱丁堡,城堡的唯美的风景深深得吸引着我,哈利波特与他的朋友之间超越性别界限的友谊,独特的风土人情让我让我无限神往!因此我便深深记住了英国这个国家!迷恋哈利波特的那段时间,本站开口闭口都与英国有关,总是会情不自禁关注英国的消息,并且将自己的梦想提升了——去英国留学。在向父母自豪的宣布了这个消息后,父母嗔笑道:“崇洋媚外!”那时候对父母的话还不以为然,还总是抱怨自己的国家有多么保守,总是达不到自己所谓的要求,但渐渐地,从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我发觉中国人是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们的,中国有着5000年的博大精深的历史,它有涵养,古人的流风遗韵总归是正确的,需要我们传承下去,而不能因为外国风土人情的流入,而忘却了自己国家的文化。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把中国的文化学好,学活,我们哪样都不比别人差!

我这才发现,从一开始,我的梦想的立意便是错误的,不是为了成为外国人而去外国,不是一味的模仿,而是要去学习,去参考,把他们好的方面学回来,回国之后,加入自己的构思,为国家建设奉献力量,打造独一无二的世界强国——中国!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特别有意思的书,那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现在我准备与大家分享一下这套书里的故事以及看完这套书的感触。就在哈利波特11岁生日即将来临之际,突然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却都被撕掉了。

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

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终于在我的企盼下结束了,看着这一本又一本书,我的心中,涌起的是对人间事的无限感慨。

在第一部中,哈利以为斯内普要加害于他,但是斯内普却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个小小的片段告诉我:不要以貌取人。第一部中,哈利在面对奇洛时,我们看到的是他的信念,终于成功的将伏地魔阻止。

还记得,在分院时,哈利面对马尔福时对他的拒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事实也证明了,罗恩是哈利永远的朋友,他不因为哈利的名气尔要求哈利作什么,而是在哈利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永远支持着哈利。

赫敏是典型的好学生代表,在哈利他们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阻止他们的,就是赫敏。这也让他们避免了许多错误。在海格准备为他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打官司时,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材料,而哈利他们却忘的一干二净的。这让我们也看到:承诺的事,就要立刻去做。

在面对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开时,哈利也得知只有他毅然去死,才能救出大家,这种大义,有几人能做到呢?为了朋友们,为了世界安宁,哈利在努力着奋斗着,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扛起那份属于我们的责任!

理解是人生最大的良药,只有理解沟通才能有成功,在第五部中,由于邓不利多对哈利的躲避,才导致小天狼星的死,而这也成为哈利一生无法抹去的痛。缺少理解,缺少沟通,让哈利的人生突然残缺,我们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及时的沟通,才会最大程度上避免错误。

斯内普,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最大的好人呢?对莉莉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

幽默也是这一系列丛书的最大亮点,有了幽默,生活才会快乐。双胞胎兄弟正是幽默的制造者,这也是他们对抗乌鲁姆奇的武器之一吧,因为幽默,他们开办了韦斯莱魔法商店,令所有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惜,幽默过头并不好,因为他们不辩敌我,让食死徒利用他们的产品进入了学校。

想说的太多,有用的也太多,从我们在享受读书时,也在反思我们,升华我们。愿书本与我们常在。

狼图腾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狼图腾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一个豪迈的生命,在人类追求的世界里,它毫不起眼。它在渐渐向人类证明自己的存在。

它顽强的斗志力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想象,能形容它的,只有两个词语:豪迈,不羁。它就是姜戎笔下的狼。

在姜戎笔下,我才深知草原上的狼,有多么的不易,是这本《狼图腾》让我了解草原,让我了解所谓的狼性。狼性,并不是简简单单字面上的意思,它代表着这个顽强生命的勇敢,智慧,团结。这本书让我完全脱离了教科书上大灰狼、狼外婆的愚昧认知,让我明白了狼的精神。之所以,人类驯服得了马,猪,狗,牛等生物,可是,人类永远也驯服不了狼,狼是永远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因为它们有狼性。狼性使它们变得如此具有王者风范。

以前的我以为狼只是愚昧无知的野兽,凭借着自己的一点点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活在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狡猾的,愚蠢的,而又邪恶的。没有狮子凶狠,也没有狐狸狡猾。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像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读了《狼图腾》之后,我觉得自己以前对狼的看法几乎是非常的愚昧。它不是苟活的生命,它是靠自己努力顽强存活的生命!

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歌声,舞蹈,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

然而,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同样的,我们在生活当中,时刻不能忘记,草原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狼的勇气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它能基于每个人生的希望,处于泥金的时候,我们只要想起它们,就会鼓起勇气,向前方驰骋。

我们生活在集体社会中,是否也能学习狼一样的团队精神呢?

狼图腾的精神,在其深层意义上来讲,也从侧面表达了中华儿女的心声,中国人若是向狼一样做事,一定可以成为世界的佼佼者。

狼这一充满生气的生命,这一充满奥妙的生命,一经揣摩,发现狼是那么伟大的,神奇的生命!狼图腾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夜晚的雨声由缓到急,密密地与阳台外的铝塑窗顶迸击出有如马蹄般密集的踢踏之声,就是在这样的夜里,这样的雨声,相伴着我把一整本《狼图腾》看完了,关上电脑,窗外雨声依旧,而自己却冥冥中听到了源自于蒙古大草原的万马嘶鸣、群狼夜嗥、历犬狂吠交杂着牧民高亢、旷远的下夜驱狼之声,轰轰烈烈、惊天动地,那种恢弘的气势让我发肤之下的每个细胞都处于一种莫名的澎湃之中,一种感动久久地在心海萦徊,陡然间升腾起的那种敬畏一阵一阵袭击了我的心房。

以往动物世界里也在时刻追踪着千奇百怪的各类动物生息繁衍的形态,但是从此书中感受到的是千万年以来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呼啸而出的各种求生技艺,远非人类的思维所能超越。狼对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运用到了一种出神入画的境界;狼对气象、地形、对手的分析也到了一种登峰造极的地步;狼族中的母对子的亲情,头狼对家族的责任都让人类为之振撼;狼与草原万物的惺惺相惜的关系也让人类为自身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所造成的苦难而反思。??而狼性所展示的这一切,无一不鞭策着我们去思考,中华民族现代人类社会的文明精神的传承到底还存在哪些的疑问,中华民族在不断的进程中还会遭遇多少的考验?从雪灾到网络上各类“门”

乍看之下,狼与我们中华民族的千年文化几乎毫无关联,国人也一直以龙为尊、以龙为崇尚的神物而鼎鼎膜拜。在含毛茹血的原始时代,生产活动使人们同大自然的接触越来越宽泛,自然界作为人之外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对人们精神世界的撞击也越来越大,那些与人相处的动物的行为和变化不已的自然天象对古人来说,是无法理喻的,于是龙便以一种主宰万物的神奇来慰藉了人们对自然界懵懵恫恫的末知的恐惧。龙只是作为一种虚无的精神再支撑着人们,而只有狼却是真实地用它们的血肉之躯在亿万年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奏响了一部生生不息的顽强的进化历程。时下里人们对狼定义了诸多的一如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一系列的贬义,这其实只是人类在不同角度对一种物体的形象的扭曲,只有去伪存真,让狼性的智慧、顽强、执着为国人真正的崛起推波助澜。??乍看之下,狼与我们目前所有的动荡不安更无关联,它只是一种生长在茫茫大草原上的千万动物的一个种类,它只是为了他的生存在不停的掠夺着它所需求的食物,正因为有了它的这种需求,才在整个生物链上浓墨重彩地绘出了最为精彩的生存大格斗。在此书中,大草原上老猎手放狼、杀狼、敬狼的举措实际就昭示了生命生息繁衍过程中环环相扣,紧紧衔接的生命密码。这些年人们在通过种种灾难的提示下,越来越意识到了生物链对于环境的重要性,人为地去改变生物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将造成不可预估的灾难,很多人都在呼吁尊重生命的同时,还有更多的人们还在为他们日益膨胀的利益在不断地略夺生存的这块土地,他们为自己膨胀的虚荣不断地鼓吹他们所谓的人定胜天的理念,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已私欲一边道貌岸然地宣讲文明,一边骄奢淫逸的去生活,人性扭曲了比狼性更为可怕。??珍惜生命,更要尊重生命,让生命活得高贵,活得干净!

在没有看《狼图腾》以前,我对于狼的印象和大家一样,认为狼是凶暴、残忍的代表。

几乎没有人喜欢狼。有人喜欢可爱温顺的兔子、绵羊;有人喜欢威风凛凛的狮子老虎,但很少有人喜欢坚强、团结的狼。在童话故事中,狼是大坏蛋,兔子和小羊都是打败敌人的机智英雄。在最近热播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灰太狼扮演了一个傻傻的、邪恶的侵略者,而喜羊羊却成了羊族的保护神。“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许多成语也都在骂狼,却没有几个人能看到狼的优点。

《狼图腾》这本书彻底颠覆了狼在我心目中的坏形象。在书中,狼是腾格里派下的草原保护神。它们的策略、勇敢、团结都让人们吃惊、敬佩。草原人从狼身上学到不少打仗的本领,没有狼就没有成吉思汗,也就没有现在的内蒙。在鼠灾来临时,是狼消灭老鼠保护了草原;在黄羊群发疯地啃食草场时,是狼把它们驱逐出境;在草原人死后,又是狼把他们送上腾格里。

除了狼的本领外,最让我感动的还有人狼之情。

小狼死了,黄黄、二郎也死了。狼群都被人打光了。老鼠、黄羊、旱獭成灾,把草原啃得只剩土皮。我伤心、愤怒,却流不出眼泪。因为我知道,那些像小狼一样的狗、狼们会在天上找到自由,而那些破坏大自然的人会受到惩罚。

这本书改变了我心中关于羊与狼的位置。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草原上的人们要把狼作为图腾了。如果再有人问起我最喜欢的动物,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狼,是自由聪明的狼。”

自古以来,人们对狼的印象就一直是坏的,这一点从成语中就可以看出来,什么狼心狗肺啊,狼狈为奸啊,狼子野心啊,似乎狼就没有什么好的,这有狼这个字眼才能诠释坏的含义,但我看到狼图腾这本书的时候,内心并没有什么过大的起伏,有的只有那深深地疑惑,为什么非要将狼作为图腾,这是哪个民族的怪癖?查看简介,这本书里写的狼方式似乎与其他的作者写狼有所不同,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他在蒙古的草原上,跟随着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狼群狩猎、看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消去他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草原精灵。这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狼图腾》中的狼,以一种颠覆传统的全新形象冲击着我们的视野,彻底颠覆了我们的世界三观:它强悍、智慧、温情以及为了自由尊严以命相拼。《狼图腾》生动地揭示了草原万物生态的内在联系,尤其是狼对整个草原和生态的巨大贡献。

或许,人们历古以来所崇尚的龙图腾,或许正是狼图腾的化身。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

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___。

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麦琪的礼物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琢磨着《麦琪的礼物》这篇经典小说,似乎也领悟到了一点感情的含义:朴实、体贴、甜蜜、伟大。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麦琪的礼物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最近,我读了《麦琪的礼物》。书上讲的是有一对贫困的夫妻,在圣诞节前一天,女主人公德拉卖掉了她那头让人骄傲的金发,为男主人公吉姆买了一条华丽的表链。吉姆买掉了他的传家宝——那只华丽的金表,为德拉买了早已梦寐以求的全套梳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吉姆和德拉,他们虽然贫困,但为了对方买心爱的礼物,不惜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给对方的礼物都用不上了,但是他们能互相关爱,深深打动着我。

爱是人间最宝贵的语言,他们的故事,让我不由的想到汶川地震时,那一个个感人的关爱场面。当大地震发生时,谭千秋老师正在上课,突然地动山摇,同学们都大叫了起来。有的女同学甚至抱头痛哭,谭老师大叫:大家先不要慌张,快点离开教室,跑到操场去!谭老师一声令下,大多数同学都离开教室,等到谭老师回到班级却发现还有三个人没离开,那时余震又开始了,谭老师把他们放进了柜子里,自己却没有躲进柜子里,而是用身体把柜子牢牢抵住。这时,一块天花板正好砸在了谭老师的后脑勺,谭老师当场死去。

]谭老师为了学生的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不是一个伟大的关爱吗?作为一个平凡人,如果能把爱洒在你需要关心的人身上,你必须会很开心,很快乐。

《麦琪的礼物》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美国欧·亨利著作。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还是,《二十年后》和〈多情女的面包〉这两个小故事,十分个性。

第一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巡警在一个路段的正中时,望见一家灭了灯的五金店门口有个男人斜靠门站着嘴里叼着根烟,巡警走了过去并问他在干什么,那个男人说,他在等一位老朋友,十分好的老朋友。之后巡警走了。过了好一会儿,那个男人的老朋友来了,男人叫他——吉姆·韦尔斯,两人选了一家餐馆一块吃饭,但是那个人发现这个人根本不是吉姆·韦尔斯,而是一位警察,警察说:“你已被捕十分钟“。原先这个男人就是芝加哥的通缉犯——鲍勃。然后鲍勃自己仔细回想,警察告诉他刚才的那个巡警就是他的好朋友——吉姆·韦尔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几年之后,好人会转成坏人,坏人转成好人,这是一种循环交化。但我们必须要做好人。

第二个故事:主人公玛莎·米吉姆小姐有一个小面包店,她今年四十岁,有两千多元的存款,有着一副慈悲心肠。有名顾客天天都来,玛莎小姐渐渐对他有了好感,但这名顾客似乎十分穷潦,每次只用5分钱买2块陈面包,但日子久了,玛莎小姐发现他是一位画家。她更加想入非非,一辆消防车从此而过,画家头掉过去望,玛莎小姐趁机在里面放了两大勺奶油。画家关上门走了,可过了不久她又回来了,嘴里不停地骂道:“你真是个蠢货……“好多的脏话,但玛莎小姐根本不明白是什么事,这个画家的同事,他叫布卢姆伯格,是位建筑设计师,因为要画新生化大楼的建筑设计,用陈面包屑将铅笔乱条乱线擦干净可却被里面的奶油一将整张刚完成的图纸转成了废纸。”说完后,玛莎小姐愣住了。

这些天闲暇收拾屋子,发现书柜里一本压藏许久的笔记本,轻弹灰尘,默默打开,读到了这篇《读麦琪的礼物有感》,想起来,当时正值寒假,妻(当时是女友)要回家(外地),怕她一个人坐车寂寥无趣,送了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并随书附上了读后感,想起这些,亦感叹时间飞逝,转眼间都已如昨日,却也带着甜蜜。遂简单整理成篇,以怀念当初的点滴。

谈起欧亨利,自然会提到这篇《麦琪的礼物》,初读此文的时候,那时还是作为一篇语文,感动至今。

没有人愿意理解这样的意外,却是最惊喜的意外,最完美的结局!《麦琪的礼物》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童话般的圣诞前夜。

小说家欧、亨利写的《麦琪的礼物》主要讲圣诞节要到了,对方都要送给对方让对方高兴的礼物,丈夫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妻子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金链,卖了自己的美发。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这已是对方所不需要的了,但是他们都已收到了对方的爱!

在小说中,女主人公在圣诞前些日子多次抽噎,她并不是因为生活的拮据,而是因为没钱去买像样的礼物送给对方。

一元八角七分,她的钱全在这了,相比之下,与那条白金表链只是一个零头。为此她哭了,又把自己那能与希巴女皇的珠宝相媲美的头发剪了,卖了。同时她的丈夫吉姆给她一套梳子,把那只能使罗门嫉妒得吹胡子瞪眼的祖传金表卖了。

也许他们的举动在富人眼里是多么的可笑。因为富人是不明白贫穷为何物的。他们能够挥金如土,能够灯红酒绿,像得拉他们为了几个小钱在那里软磨硬泡,对他们来说是天方夜谭,不屑一顾,甚至能够嗤之以鼻,而小说却把金钱这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用一支笔给我们描绘出一个穷人家庭的辛酸生活。我们在感动的同时,也感到生活的沉重。他们只是想给对方一个圣诞礼物,却也无能为力。到最后还得以牺牲自己最引以为豪的东西为代价。这就是穷人的浪漫,着就是穷人的温馨。为了送给心爱的人礼物,不仅仅要省吃俭用,扣门丢人,还要卖去自己心以为豪的东西。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德拉和吉姆的生活的无奈,但更多的是让我懂得了他们心中的爱意。生活能够让他们物质贫穷,却不能使他们感情贫穷。为了对方,他们能够牺牲一切,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贫穷不是我们不去关心别人的借口。只要我们从心底去关爱别人,那么对方必须会感觉到我们的友爱的。这样别人才会关心我们。正是友爱,人与人才会互相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温情。

最珍贵的礼物,不在于金钱的多少,而在于爱的分量。

一元八角七。德拉反复的数着,没错,还是一元八角七。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渴望能够多数出一点,可惜她再怎样数,也不会多蹦出一点钱;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期望在明天--圣诞节,能够为她的吉姆买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可惜她再怎样期望,也没有足够的钱去买一份像样的礼物。她显得这样的无助,因为她是这样的贫困......

她家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她站在壁镜前,显得那么矛盾。她一会两眼晶莹透亮的,一会又突然急速地折散头发,那头发是多么的漂亮阿,犹如褐色的瀑布,一会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然后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一两滴泪跌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谁会明白,此时的她究竟在想什么呢。再读下去,我便明白了真相。她要卖掉她的秀发,天呐,这但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但是她为了吉姆的礼物,她毫不犹豫的以二十美元卖出自己的秀发,然后疯狂的穿梭于各家店铺,仔细搜寻,每一处都不放过,最后,她发现了她想要的--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这一条链子与吉姆的金表十分搭配。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一件对他好处非凡且极其珍贵的物品。德拉花了二十一元买下了表链,然后匆匆回家。

七点钟。像往常一样,德拉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她此刻只是默默祈祷等着吉姆的出现了。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她明白是吉姆回来了,她猜测着吉姆的表情,显得十分紧张。吉姆才二十二岁,一个青春旺盛的年龄,但是他却显得那么沧桑。最后,他的眼睛与德拉碰面了,他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谁又明白他这表情呢?我迫不及待看下去,哦,原先是这样......

吉姆为了心爱的德拉卖掉了自己珍贵的金表,为她买了全套梳子。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那是德拉渴望得到却从不奢望拥有的东西,因为她明白梳子是多么的昂贵。此刻,德拉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梳子,可她的一头秀发已经不见了踪影,此刻的她,活像一个逃学的小男孩。我们明白,她的秀发换成了一条可与吉姆的金表匹配的表链。而吉姆的金表却换成了那套可与德拉的秀发匹配的全套梳子。这一切,显得那么滑稽,但是并不,他们是聪明的,因为爱,因为爱彼此,他们不约而同卖掉了对于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为的是换来送给彼此最珍贵的礼物,这样的做法,是聪明的。就像文章的最后,我们明白,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吉姆与德拉都想给对方最珍贵,于是卖掉了自己的最珍贵,其实,那最珍贵的并不是礼物,而是那颗爱对方的心,是爱。

就因为爱,世界才如此绚烂;就因为爱,我们才更加坚强;就因为爱,我们才勇往直前;就因为爱,我们才无私去给予......

《麦琪的礼物》告诉了我们如何去爱......

绿野仙踪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我刚刚读完了一本叫《绿野仙踪》,它是美国莱曼。费兰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绿野仙踪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使我回味无穷。这本书写了美丽、可爱、聪明的小姑娘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狂风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先遇上了稻草人他希望自己能有一个脑子。接着又遇上了铁皮人他想要一颗心。最后遇到了万兽只王狮子他想要胆量。他们成了一群患难的朋友。他们决定到翡翠城去寻找伟大而又善良的澳芝,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经过了千难万险和种种奇遇,大家终于各遂其愿。稻草人得到了脑子,铁皮人得到了心,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堪萨斯州,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亲人。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向小主人公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学习那种坚持不懈地精神。书中教导我们要不断努力,不可以半途而废。

多萝西和她的朋友们为了自己的理想,虽然为历尽了千辛万苦,但最后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我认、铁皮人、稻草人和狮子要寻找的东西都在他们自己身上,只是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多萝西也是因为不知道银鞋的力量,才走了那么多的弯路。但是在寻找的过程中他们才能发现自己的力量,还互相帮助,知道了团结的力量。

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

这个假期里,爸爸给我买了《绿野仙踪》这本书。通过读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这本书写了美丽、可爱、聪明的小姑娘多萝茜和她朝夕相伴的小狗托托,被一阵龙卷风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他先是遇到了被绑在一根长长竹竿上的稻草人,他希望有一个聪明的脑子,这样就不会被别人耍弄了。接着又遇到了铁皮人,他想要一颗和正常人一样的心,因为这样他才会懂得怎样去爱别人。最后遇到了森林之王——狮子,因为他的胆子很小,所以他想要胆量。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他们成了患难与共的朋友。经过商量,他们决定到翡翠城去寻找伟大而又善良的奥兹大王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经过千难万险和种种奇遇,大家终于各随其愿。稻草人得到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得到了心,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也回到了故乡——堪萨斯州,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亲人。

通过读这本书,我认识到在生活和学习中,要向小主人公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学习,学习那种团结、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中,要细心、耐心、专心,要有决心把事情做好。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下课要认真复习,遇到不会的问题首先要认真思考,查找资料,要不耻下问,不能一遇到难题就退缩或停止。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了要有爱心,做事要专心、耐心,要团结同学,要不断的运用学到的知识和智慧、勇气去面对任何事情,不能半途而废。

朋友是最珍贵的。

“十一”国庆节放假期间,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非常美妙的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个极富想象力的美国幻想故事,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多萝西和她的小狗图图卷入了扑朔迷离、危险惊奇的梦境里。在寻找回家的路的过程中,多萝西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爱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历经艰险,最终凭借着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俗话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多萝西、稻草人、铁皮人与狮子同心协力,互相帮助,共同度过了一道道难关。朋友是最珍贵的,多萝西为了救图图而奋不顾身地朝雄狮挥起了拳头,胆小的狮子为了救伙伴而毅然与虎头熊抗争,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记得在美术课上,我忘记带图画纸的时候,是徐楚睛向我递来了一张洁白的纸;记得在体育课上,我不小心摔倒了,是王雨晴帮我揉疼痛的地方……友谊的种子在我们的心中播种、发芽、开花,身边的每一个同学,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这样才可以共同进步,达成各自的愿望。

我喜欢《绿野仙踪》,它让我有了好朋友---多萝茜;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勇气;我喜欢《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的奇遇。

她一开始是跟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住在堪萨斯州。有一天,他和小狗托托正在玩耍时,龙卷风来了,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就躲到了床底下,而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躲到了地窖里,房子慢慢的飞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房子又慢慢地降了下来,多萝茜也来到了另一个国度。

她一路上遇见了没长脑子的稻草人、生了绣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来到了翡翠城,见到了伟大的奥茨。奥茨答应他们只有杀死西方女巫,才能实现他们各自的愿望。聪明勇敢的多萝茜杀死了邪-恶的西方女巫。伟大的奥茨实现了他们的愿望,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有了一颗善良的心,胆小的狮子有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终于回到了她们的家乡——堪萨斯州,见到了亲爱的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

读了《绿野仙踪》后,我体会到朋友是很珍贵的。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我们同学就是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朋友很珍贵、很重要,我们要珍惜他,让友谊的花朵永远盛开。

从中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必须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向前驶去,在前进的道路上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勇于拼搏,最终实现理想的港湾。

暑假期间,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真是受益匪浅。

《绿野仙踪》这本书让我最喜欢的一篇是《铁皮人挥斧救皇后》,这一篇主要讲了:铁皮人求了田鼠皇后,田鼠说要报答救命之恩。稻草人让田鼠去救狮子。铁皮人用树木的大枝造了一辆大车,田鼠集合了好几千尺。大的、小的都有,而且每只嘴里都衔着一根绳子。稻草人和铁皮人用田鼠带来的绳子把它们与车连接起来,绳子的另一端绑在车子上。车子比任何一只接车的田鼠都要大数千倍。但当所有的田鼠都套上之后,它们能拉起身体非常沉重的狮子,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不一会儿,它们就把狮子挂到绿野里,让狮子尽可能地呼吸清新空气。狮子得救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的体会真是太深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齐心协力的精神,例如:拔河比赛,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拔河比赛,而我们班选出来的个个全都很矮,而对方每人都很高,所以我们都没有信心,可老师鼓励我们说:“我们虽然个子小,但我们只要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对方。”听了老师的话,我们重新鼓起勇气……比寒开始了,老师带领啦啦对员喊道:“一二三、加油。”我们齐心协力地把绳子拉向我们这边。最后我们班得了第一名。当时,我还不懂得这是齐心协力的结果。今天,读了《绿野仙踪》我才明白。

《绿野仙踪》这本书写得真好啊,她让我明白了:我们做什么事都要齐心协力,才能把事情做好。

简爱读书心得相关范文汇集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简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题记。

趁着暑假的时间我读完了简爱这本小说,这本小说讲了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作顽强斗争,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让人懂得世界道理,知道爱是什么的书。

读了简爱之后,我想起了这部书的伟大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谢谢你让我们懂得了爱是什么。

读了简爱之后,让我觉得世界的人真与众不同。例如罗切斯特有钱的时候,简爱就不嫁给他,他不好的时候简爱就嫁给他。就像是一个大财主你有钱时不会花,你没有钱时你非要花。

读了简爱之后,我觉得简爱是一个可怜又幸福的人。幼年时父母双亡,来到了唯一可以依靠的舅舅家,可不幸的她舅舅又离去了。使童年的她遭受到了巨大地伤害。舅妈把简爱送到了孤儿院,但长大的她和罗切斯特成了一生的伴侣,她可真幸福啊!

读了简爱之后,我觉得罗切斯特和简爱真像猫和老鼠一样,爱情跌宕起伏,这就是我对简爱的读后感,简爱值得我们学习。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主人公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我今天读完了《简爱》心里由衷的敬佩简爱。她是我的榜样。简爱虽然不够漂亮,但人不是因为漂亮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漂亮。高雅的气质,温柔活波的个性,有自己的见解。这些都是女人最可贵的东西。

我喜欢看简爱在罗奥德学习的那段。她努力向上的精神鼓舞着我。

还有同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故事,这是真爱的过程。人一生有一次这样大的爱就足矣。

让人感觉了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人为什么活着与人怎样活着。

前些天我终于把我一直想读但是一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读的“简爱”一口气读完了。

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在盖慈海德府被14的暴君欺负的时候,我义愤填膺;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坚持自己的感受而流落街头时,我为她而骄傲;当简爱主人公简爱把舅舅给的巨款平均分配给姐姐哥哥时,我感到可贵;最可喜可贺的是简爱终于找寻到了自己的幸福时,我由衷的感到幸福。

我觉得这本书最可贵的地方在于让我们明白了;“即使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再低,再贫穷,再弱小,他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因为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歧视任何一个人。”

简爱成功的演绎了一个灰姑娘不放弃自己,为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奋斗的经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他一样无论何时何地做自己,坚持自己,不放弃自己。

今天,看了《简爱》这部书,使我感受到了主人公简爱的悲惨命运和她那种勇敢追求自己的命运的精神。

这部书主要说了主人公简爱重小失去了父母,寄养在舅妈的家里,虽然百般努力,但是仍然难以讨得舅妈的欢喜。后来,她被送到慈善学校,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刻苦努力坚持学习,慈善学校毕业后,简爱鼓起勇气迎接新的生活,应聘到桑菲尔德的庄园当家庭教师,就在她获得爱情的时候,一桩隐瞒了15年的秘密使婚礼成为泡影,但是简爱并没有为此放弃,而是接着开始新的生活。

看了这部书,我既为主人公的悲惨命运而痛苦,又被她那种不放弃的精神所震撼,简爱告诉我们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有自己的勇气,爱和尊严。

我今天读完了《简爱》心里由衷的敬佩简爱。她是我的榜样。简爱虽然不够漂亮,但人不是因为漂亮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漂亮。高雅的气质,温柔活波的个性,有自己的见解。这些都是女人最可贵的东西。

我喜欢看简爱在罗奥德学习的那段。她努力向上的精神鼓舞着我。还有同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故事,这是真爱的过程。人一生有一次这样大的爱就足矣。让人感觉了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人为什么活着与人怎样活着。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要读一读这样的着作,以提高我们的修养、志趣、心德、能力。

高老头读书心得_读书心得范文汇集

19世纪的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写下了《高老头》,我要谢谢他,谢谢他讲述了这样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陋面孔。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高老头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在女儿出嫁时一人给了六、七十万的家产,自己只留了五六万作养老金。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对父亲产生了厌恶,把他赶出了自己的圈子。她们以父亲为耻,盼着父亲早一点死去,但表面上却说出种种托词来假意的安慰他。她们像是一个吸汁机,吸干了父亲,把剩下的残品急于扔掉。儿女都是父母养大的,女儿的所作所为,高老头都看在了眼里。这可怜的老头是那么失望、孤独,他为此可以说是已经肝肠寸断了。但无论女儿怎样做,怎样一次又一次的令他失望,他的父爱却是永恒的。当他听说他的女儿在外面欠了大笔债务的时候,他宁愿把自己最珍惜的银饰卖掉为女儿还债,也不愿让女儿为此伤半点脑筋。那银饰可是他最值钱的东西了!卖了之后,他确实哭了,但他这样做并没有换取女儿的心。

寒假里我读了巴尔扎克所著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冷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高里奥原是面粉商。()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昨天看完了巴尔扎克人间喜剧这部百科全书中的第一部《高老头》,很好奇为何巴尔扎克以这么一部作品作为他力图营造的宏大人间的开头,这是一部悲惨的作品,人间喜剧就这么从悲中开始了。

本书的故事情节倒不复杂,希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年轻人欧也纳碰巧和退休的面粉商高老头住在一个屋檐下,他误打误撞认识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并被她们吸引,依托表姐的关系,他获取了高老头小女儿的芳心。但随着他对于高老头和他两个女儿认识的加深,他看清了那两个女儿对于父亲的压榨。在高老头悲惨死去的同时,他也认识到了所谓巴黎上流社会的丑恶,也完成了他进入社会的启蒙教育。

不过,本书给我印象更深的是欧也纳这个人物,《高老头》结尾处的几句话暗示了巴尔扎克会让他在人间喜剧的后面作品中继续登场,说不定还是以他作为主线。这个人物是典型的懵懂无知的青年,他和我一般大,二十来岁,对这个社会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期待,觉得自己有能力在这个社会混的很好,凭着自己的一腔热情,一种冲动,再加上自己的年轻,帅气,他开始施展自己的力量。投靠表姐,俘获高老头小女儿的芳心,向贫困的家庭要钱打扮自己,出入各种舞会等等,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前途无量。年轻人啊,这就是年轻人,不知道社会的黑暗,不知道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也是那么丑恶。好在他并没有失去身上所有的良好品行,在高老头临死前无微不至的照料,高老头的悲惨遭遇终于让他有点醒悟了。

《高老头》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之笔,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的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且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可他的两个女儿生活放荡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当高老头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

“大革命时期,他趁荒灾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嫁上一个好人家他给两个女儿每人八十万法郎,自己只留了一万法郎。可是,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己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读到这时我的眼眶不禁泛红,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了吗?她们难道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入身影了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优秀的家庭教师,给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可到头来姊妹俩却这么对待自己亲生父亲简直可恶!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漓尽致,侧面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有多人走上社会,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威逼引诱而走上歧途,甘当金钱和利益的奴隶,敲诈勒索,抢劫这些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最后都有什么下场呢?不就是整天提心吊胆,东躲西藏,度日如年,最终都要进入黑暗的牢笼,遭到社会的舆论。

如今这个社会上金钱似乎成了万能的东西,钱可以买到一切,真相,良心,都做了金钱的奴隶,买到的都只是表面的东西。但钱买不来人心,可怜的人们,都被金钱、名利冲昏了头。人性早已泯灭,良心早己丢失……钱也不是万恶之源,只有你过分的,贪婪的,自私的去使用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

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高老头》这本书使我真正了解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在看《高老头》时总是不能顺畅的读下去,总是要反复体味,从而也想到了许多,也许是因为巴尔扎克锋锐的语言吧,或者说是一针见血的深刻。

书中最然我感慨或者应该说是让我震惊与愤慨的一句话就是“他也只能是个父亲”,不是我矫情,看到这句话时真的特别心疼,为高里奥心疼。我找不出其他字眼来表达我的感受。如此简单朴实的一句话,便揭示了高老头一生的命运,然后他的慈爱也刺痛了读者。一个父亲的爱可以这么无限放大,两个不可理喻的女儿被她这么不可理喻的爱着。可既然是感情就无法甚至无需理智来控制啊。北里志控制的情感也许是明智的,可是被理智束缚的感情却也一样很痛苦。

也许这个故事最可悲的就是高老头在林中是最后的结论“金钱可以买到一起,甚至可以买到女儿”“既然做了父亲,就应该永远有钱,应该能驾驭女儿,就像会驾驭劣马一样”。

高老头“觉悟”了,因为他太痛了。其实拉斯蒂涅克、伏脱冷、伏盖太太的所有房客们,甚至两个道德沦丧的女儿以及生活在这个不堪世界的所有人,眼睛都是雪亮的,能看清黑暗的一切,火找到纯洁的心灵加以利用,或是放任其黑暗下去,虽然之后,悲剧之后,大家又恢复了麻木与无关痛痒的状态。负罪感之后,快乐仍旧快乐。或许正因为看的太清楚了,所以才更痛苦,为了减轻痛苦而变得麻木,所以才更加悲剧,所以才更加不堪。在经历了苦痛的打击之后,有两种结果。无条件的接受一切,适应一切,麻木,就如大多数人那样,找到可以在这个不堪世界立足的方式,无论有多肮脏;或者奋起挑战与反抗这个世界,就像伏脱冷那样洒脱。

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感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可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比较的主角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完美,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述很细腻,多数经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主角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我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我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可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我的仇人。忠于自我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感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我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明白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感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经过感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感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活力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感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感情无关。

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经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经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我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向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经过她来表达自我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感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主角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我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十分十分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十分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理解,只因为达西原能够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杯具,婚后所要应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向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感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杯具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本事,仅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主角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主角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仅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经过婚姻来为自我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述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我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能够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经过婚姻来衣食无忧,此刻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本事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向认为是自我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感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弥足珍贵!

珍,伊丽莎白一个温柔善良,一个聪敏机智,在一次舞会上,他们分别遇上了自我的爱人,珍与珍的他是一见钟情,而伊丽莎白却和达伟发生了冲突,每一次对伊丽莎白机智的回应,达伟发现自我喜欢上了这个大眼睛闪着智慧的姑娘,在他们的感情故事中,发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在那么多事情之间,最让我气愤的事就是达伟的弟弟挑拨离间,达伟帮他,从没讲过他的坏话,对他的坏事也是一字未说,可他为了钱财竟然假冒君子,让人误解达伟为达伟带来的伤害。最终,凭着两人的努力,换来了他们的幸福。正因为伊丽莎白的偏见,和达伟表面的傲慢,才使他们的爱路如此坎坷。

我看完后,回想起我对别人的误会,忽然觉得懊恼,也许,就是那一次,让我失去了一位朋友,傲慢、偏见都是致命的缺点,它能让你在别人面前注重自我的形象,拼命的去维护自我的尊严,从而起欺骗别人,甚至自我!却无视自我带给别人的痛苦。它能让你失去一切亲情、友情、感情,当应对自我对别人质疑时,要去想一想,我对他的质疑是真的存在吗?是我误会了他吗?不然,你就会像伊丽莎白一样只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去误会他人,为他人带来无限的痛苦。

应对任何事,我们要放高眼光看全面,不能因为某种,也许是环境、也许是荣誉,而傲慢,我们本是一样,不要看不起比自我地位低的人,他们不比我们卑贱,他们的品质也许比我们还要高。

傲慢、偏见,一个永远的错误!

如果,你出生在一个歧视女性的时代,你会自卑吗?会抱怨吗?会自暴自弃、一蹶不振吗?也许你会,但这本《傲慢与偏见》的主人公伊丽莎白却不会。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一生极其坎坷。她出生在一个穷牧师家庭,受尽了世人的歧视。每一天,她都要干农活、做家务,即使这样,她还时不时受到富家小姐的讽刺与嘲笑。朋友背叛了她,家人蒙骗了她,就连她朝夕相处的好朋友也利用她来获得万贯家产。但伊丽莎白没有被击垮,也没有被打败,她始终怀着一颗向往幸福的心,去抗争,去追求,最终最终得到了幸福。

是啊,只要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就能获得成功吗?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数学题,做完基础练习,还有一道思考题。我嘴巴一撇,像发现了“瘟神”,立马避而不见——思考题很难。

正当我慢吞吞地收拾书包时,脑海中浮现出《傲慢与偏见》给我的启示:“抗争!向困难挑战!"一股力量从我的身体中迸发出来,好似自我被打通了脉络,豁然开朗。我鬼使神差地从书包里抽出刚才没有完成的数学练习册,拿起笔,一遍遍的演算起来。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我的额头沁出了豆大的汗水。啊,算出来啦!我惊喜得说不出话来了,心里想:我不可能那么快就解开呀!再验算一遍吧。于是我怀着激动又紧张的心境再次拿起笔,哆哆嗦嗦地在纸上重新演算。“耶,对啦!”结果正确,我高兴地叫出了声。

我又陷入了沉思:如果我刚才没有拿起笔,鼓起勇气去和思考题挑战,而是惧怕困难,胆小懦弱,岂不是失去了成功后的喜悦和自豪?多亏了《傲慢与偏见》,没错,我们必须和困难抗争!

最近电视上经常报道有中小学生压力太大,又被人讥笑,不堪受辱,自寻短见。我再次想起了《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她过着比我们穷苦百倍的生活,却始终热情开朗、乐观向上。伊丽莎白勇于生存,善于生存,所以成为了生活的强者。

勇于抗争,勇于生存!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险境,只要怀揣着勇气与信心,便会战胜困难!

此前看过书的简介,经过细读后更是别有一翻滋味。男主角具备了高富帅,女主角自然就得是一个有内含的灰姑娘。虽少了些人情事故,但也从书中不一样性格的人物中看到了不一样角度的感情观,从而让人深思。

莎白告别了达西回家帮忙家里解决这个让人羞耻的事。哪怕和家里人一齐分担一下忧愁也是一种精神安慰吧。

事情是伊丽莎白的姨夫帮忙解决的。当然这需要很多的钱,因为那个及其不着吊的人欠了很多赌债。而那个不争气的妹妹却被感情充昏了头脑。一味的沉浸在这注定不会幸福的美梦中。结局还算是令人满意吧。之后伊丽莎白得知,是达西暗地里帮忙,为那个人还清了赌债,还答应每年都会给他一些钱做为家境补贴,还给他找了个不错的职位。好了,写到这大家也都明白已到了偶像剧的尾声了。就像所有的偶像剧结局都是圆满的一样,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一齐……哦对了,写到最终忘了介绍伊丽莎白的姐姐了,她是一个十分随和的人,把所有事情,所有人都想的那么完美,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因为所有人在她眼里都是好人,书中她和达西的好朋友相爱,也成为一段完美的佳话。还有一个妹妹也很有意思,也许是书看多了,总想把所有事情都理出个道理来。另一个妹妹年少时也有过不懂事,可是之后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影响下也变得落落大方,之后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神秘岛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神秘岛》的作者是法国的儒勒.凡尔纳著名的三本名著之一。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神秘岛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对于我来讲如雷贯耳。他那一部部脍灸人口的科幻著作世界闻名,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读时如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飞天、潜海、登月、寻找藏宝、深入地心、荒岛冒险、还能学到广博的科学知识,是一种智慧的享受!自从读了他所著《神秘岛》之后,心中感触良多。

《神秘岛》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五个被俘里士满的人——工程师史密斯、记者斯皮莱、黑人仆人纳布、水手潘克洛夫和少年哈伯特企图乘坐气球逃走,不料遇到了空前的风暴,把他们刮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岛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这五人充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最终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改变了荒岛的面貌。

当我读到了他们五人流落荒岛,史密斯被海浪给冲走了,他的爱犬托普自愿扑上去救他,却和他一起失踪了;忠心耿耿的仆人纳布执意要去找他的主人,不惜冒着惊涛骇浪和大风大雨,坚信史密斯还活着,之后,使我不禁想起了五月十二日的汶川大地震。救援人员不怕疲累,不怕危险,抓紧时间抢救伤员,这不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纳布吗?在地震中,有一只小狗,守护着一位昏迷的老太太,还不断用舌头舔她的脸颊,使她有一点水份,这也不正是托普的化身吗?《神秘岛》中写了许许多多的人间真情,给了我深刻的教育。

这一次寒假,我读了神秘岛,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五人一狗在在战争中乘坐热气球逃命时遭遇飓风,其中有一人失踪。一天后,他们又相聚。他们没有火,没有饮用水,还没有房子,他们都一一克服了。他们用表盖做了聚焦镜,烧起了火,又上山找到了水源,还把石洞开凿成了一个大宅。他们又做了铁器,去开凿大宅,做了硝化甘油炸出饮水道,还有水电梯上下。他们又打败了海盗,又有了电报联系,最后还离奇般见到了尼摩船长。

如果把我放在这样一个荒岛上,我是不可能把荒岛变成这样的。

读了《神秘岛》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上面写得是:五个人怎么来到小岛,怎么过生活,怎么回故国的内容。

他们团结一致,用他们的优点在这片荒岛上过生活:赛勒斯。史密斯是他们中间最出色的一个,他勇敢,敢于冲在前锋;热代翁。斯佩菜是创作纽约时报最优秀的一位记者,她说的话头头是道;纳布是一个黑人,也是赛勒斯。史密斯的仆人,他忠诚,善良,热心;彭克洛夫是一个水手,他动手能力很强,可以一人干多人的活儿;哈伯特是一个少年,他精通数学和科学,被彭克洛夫当孩子对待。他们都是优秀的人,好像被选拔来到神秘岛上生活一样;同时,他们也是幸运的人,在小岛毁灭之时,得到了拯救;他们也是幸福的人,在岛上,因为动物不缺,他们在岛上吃到了野味。

《神秘岛》主要讲的是:史密斯、史佩莱、潘格洛夫、赫伯特、纳布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等。建立起幸福的生活。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这个人就是——尼摩船长。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五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格兰特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时,才把他们搭救了。最后他们终于回到了他们自己日夜思念的祖国!

读完了《神秘岛》,让我懂得了: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要相信命运!

《神秘岛》这本书是妈妈推荐给我的,她说这本书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了我,拿到书之后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写的太精彩了。

这本书是凡尔纳的四大科学幻想名著之一。它描写的是五个美国南北战争时南方的战俘。他们在一个风暴之夜偷偷乘坐热气球逃跑,被风吹到了大西洋的一个小岛上,他们给小岛起名叫林肯岛。林肯岛上荒无人烟,他们运用智慧和勇气,在岛上幸福生活。其中发生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在遗物角发现了一大箱生活用品;海盗驾船来攻击他们时,突然被鱼雷炸死等等。最后他们才知道是尼莫船长一直在帮他们。可是,更大的灾难在等着他们。林肯岛上的火山喷发了,整个林肯岛被毁于一旦。他们在一块安全的小礁石上快饿死的时候,奇迹又发生了。格兰特船长去塔布岛接被流放在那里12年的埃尔顿,发现了尼莫船长留在那里的求救纸条,就赶来救了他们。他们回到了美国,用尼摩船长的遗产建造了一个大陆上的林肯岛。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回味无穷。我喜欢探险,喜欢非常刺激的情节,书中有很多这方面的描写。比如说他们进行全岛勘察的时候,去达布岛救埃尔顿的时候,海盗袭击他们的时候,写得都很惊险刺激。还有,书中的人物个个都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缺一不可。书中绘声绘色的描写使我感觉人物和场景像活的一样,看书就像在看电影,好像自己也和他们在一起探险。

我非常喜欢《神秘岛》这本书。喜欢探险的同学们,我推荐你们赶快也来看这本书吧!

《神秘岛》是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纳的作品,也是凡尔纳的经典三部曲的末篇,讲述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5个不同职业的人:史密斯、史佩莱、潘多洛夫、纳步和赫伯特的故事,他们5个人想通过一个氢气球逃亡到其他国家,不料气球遇上了热带风暴被卷到了一个不知名的荒岛上,但他们却利用荒岛丰富的物产,互相帮助赤手空拳创造了各种各样的生活必需品,甚至还驯养黑猩猩做他们的仆人,可是他们无论干什么,都明显感觉到有一个守护荒岛的神秘人在暗中帮助他们,这个人就是早先一步到达荒岛的尼摩船长,尼摩船长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鹦鹉螺号的船长,后来,即将去世的尼摩船长把对荒岛的担忧告诉了他们,原来,尼摩船长居住的这个洞穴与火山岩浆的主通道道仅一墙之隔,他们带走了尼摩船长的纪念品后不久,火山爆发荒岛崩溃了,他们被甩到一块礁石上,恰好遇到了“邓肯号”游船,被救后重新回到了已经和平的美国。

这是一部让人们知道如何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如何去认识困难、克服困难的书,其中包含了大量生物学、地理学、航海学、物理学、化学等方面的知识,配合着荒岛生存这一经典的主题,娓娓道来,整部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描写了多姿多彩的美丽的海岛风光:奇趣的热带雨林,神奇美丽的溶洞,小岛多变的地形,海边优美的风光,美丽的水鸟和各种各样的动物……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而那五个人之间的团结协作,勤劳勇敢的精神更是使我难忘。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识到这样一个道理:任何困难在团结、友爱、勤劳、智慧、勇敢面前都会像渺小的尘埃一样微不足道!

心得体会汇集

第一段:介绍主题及其重要性(2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得出的经验总结,它是我们成长和进步的重要源泉。每个人的心得体会都是独一无二的,它们蕴含着个体的思考和感悟,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汇集这些心得体会,不仅有助于个人自我进步和提升,还能为他人提供借鉴和参考,共同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第二段:心得体会的重要性及其体现方式(2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与所接触的事物、经历和人们互动中,得出的对事物本质和内涵的理解和感悟。它们从各种经验中提取出最为重要的知识和教训,形成我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和困惑,通过总结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找到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法。在人际交往中,我们通过总结心得体会,可以明确自己的定位和目标,改善沟通和关系建立。通过汇集这些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形成自己的经验宝库,为自己和他人提供借鉴和启发。

第三段:心得体会的实践方式及其效果(200字)。

心得体会的实践方式可以是自主思考和总结,也可以是参与讨论和交流。通过个人思考和总结,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问题的本质和内涵,以及自己在其中的角色和责任。而通过讨论和交流,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观点,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出路。通过实践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不断改进和提升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提高自己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增强自己的创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心得体会的价值及其共享方式(200字)。

心得体会不仅对个人自我提升和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也对他人的借鉴和参考具有一定的价值。我们可以通过分享心得体会,将自己的经验和教训传递给他人,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成长。通过共享心得体会,可以形成一种良好的信息传递和学习氛围,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阅读他人的心得体会,从中获得启发和启示,拓宽自己的思维和眼界。

第五段:总结心得体会的意义和重要性(200字)。

总结心得体会是一个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能力的过程,它不仅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和实现自我价值,还有助于共享和传承经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经历和感悟,将这些心得体会汇集起来,不仅能够丰富我们的知识和智慧,还能为他人提供启示和借鉴。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总结心得体会,形成自己的心得宝库,并愿意与他人分享,共同促进我们的个人和社会的进步。

心得体会汇集

第一段:介绍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心得体会是人们在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或者其他活动后,通过总结和回顾所得到的经验和感受。它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提升自己的能力,还可以推动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心得体会的汇集不仅是一种简单的总结,更是对自己经历的反思和思考,它的价值不可估量。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并解释为何心得体会对每个人都是如此重要。

第二段:工作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在工作中,心得体会是一个宝贵的财富。通过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我们可以找出自己的不足,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比如,我曾发现自己在团队协作方面有所欠缺,于是我开始主动参与团队项目,学习如何与团队成员更好地合作。通过心得体会,我发现要做到有效团队合作,需要互相尊重、沟通畅通和责任心等品质。随着我的努力,我的团队合作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高。因此,工作心得体会是我们成为更优秀职场人的关键。

第三段:学习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相比工作,学习是人们一生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总结学习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方式和提高学习方法。例如,我曾陷入学习困境,觉得自己学习效果不佳。通过对自己学习方法和习惯的反思,我发现自己没有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缺乏集中注意力。我尝试了一些学习方法,如番茄钟、制定学习计划等,这些方法使我更加高效地学习,获得了更好的成绩。因此,学习心得体会是我们成功的关键。

第四段:生活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生活是多彩多样的,我们每天都有新的经历和感受。这些经历和感受都值得被记录和总结。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生活态度和对待问题的方式。例如,我曾遇到一段困难时期,感到迷茫和挫败。但通过对这段经历的反思,我逐渐发现积极的心态和乐观的思维可以帮助我战胜困难并从中成长。这个经历让我明白了生活中的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以正确的态度去面对,总会找到解决的办法。因此,生活心得体会是我们走出人生困境的关键。

第五段:总结心得体会的价值(200字)。

心得体会汇集能够使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找到自己的问题和优势所在。心得体会还能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而提高自己。通过总结工作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体会和生活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在事业、学业和生活各个方面变得更出色。因此,无论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重视对自己心得体会的总结和汇集。让我们保持积极的心态,勇于总结并向前迈进。

飘读书心得汇集

人生如秋日。俗话说得好,活得像个梦,好像是个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感人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纠葛,让我们深刻理解了“爱”这个词在人的生命中占据了多大的位置,在“爱”和“被爱”之间做出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角色,让人又爱又恨。她一味的追求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就像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美好的爱情里,失去了常识。可能很多人觉得她幼稚愚蠢,但我佩服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斯佳丽没有拘泥于一种模式,突破了传统和道德的局限。她才是值得瑞特真挚爱情的人。在战争的情况下,瑞德坚持要上前线,媚兰又要生了。没有任何支援,斯佳丽带着生病的妇女和孩子独自冲出火场,向塔兰村走去。你无法想象一个高贵的女儿冒着生命危险在做什么。也许当一个人面临绝境的时候,他的内心可以强大到超越生死。

傅雷家书读书心得范文汇集

《傅雷家书》是傅雷夫妇与其长子傅聪间精神接触和思想交流的实录,由傅雷次子、傅雷胞弟傅敏选编。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傅雷家书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傅雷:一位伟大的翻译家。这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但当我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对他又有了新的了解,傅的雷同样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

《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旨,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在这本书中到处都洋溢着傅雷对儿子的教育及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父亲形象,他不断用自己的经验教育着、激励着儿子。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位十分严格、只知道批评儿子的父亲。但他心中充满了对儿子的爱。只是他将严厉化作爱,将批评化作关心,将惩罚化作呵护。

世上哪有不爱儿子的父亲?只是他们对于爱的表达方式不同。有的父亲因过肚疼爱成了溺爱,让自己的该子成了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风雨雨;有的父亲过于严格,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犯一点错误,将孩子陪养成了“追求完美者”,所以他的孩子总交不到朋友;有的父亲老是和孩子嘻嘻哈哈的,因此在孩子心中失去了威信,使得孩子过于放松,以至于影响学业。

在《傅雷家书》中的父亲可不一样他是一位教子有方、循循善诱的一位父亲,他即懂得何时让孩子学习又懂得何时让孩子放松。但有时他也因他那代表爱的严厉不能让孩子欣然接受而感到十分伤心与苦恼,但他从未在脸上流露的过,特别是在儿子面前,因为他是一位坚强的分亲,他要在儿子心中做个榜样。这也是他教育儿子的一种放式吧!

父亲是一种称呼,父亲是一种责任,父亲更是一种温暖。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最近我读了傅雷先生的《傅雷家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傅雷对儿子浓浓的爱。书中有傅雷夫妇给儿子傅聪写的近百封家书,纯真、质朴洋溢在字里行间,令人感动。从书中,我知道了,傅雷是非常细心的一个人,他对儿子的关怀无微不至,大到人生哲理,小到为人处世,傅雷爱儿子,但却不溺爱儿子,他对儿子悉心培养,希望他成为一个时刻爱国、淡泊名利的人,这样的父亲怎能不令人敬佩呢?。信中,傅雷对儿子写到:“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奇妙的说长道短,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在演奏姿态方面。”

多么真挚感人的话语,傅雷把对儿子各个方面的关怀、培养都寄托在了这一封封书信里,他希望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希望他成为“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浓浓的亲情洋溢在字里行间,仿佛父母和子女是不只是亲人,更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一潭死水;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解脱。”多么深刻的一句话啊,当我们面对成功时,要谦虚坦然,面对失败时,要积极进取,人生本就是一曲跌宕起伏的音乐,这些高潮和低潮构成了精彩的人生,坦然面对,才能真正幸福。这句话给了我深深的启迪,我一定会永久铭记。

读《傅雷家书》有感《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初看《傅雷家书》的时候,首先感到的是傅雷心切和望子成龙,字里行间句句流露出对子女的严格而深刻的教育,每封家书都映照出他对子女的爱之切和情之深。像所有中国的父亲一下,傅雷对子女的爱是热烈而又深沉的。他把行动上羞于表达的爱,当面说不出来的话通过书信传递给子女,使孩子虽然远在国外,但一样体验到父亲浓浓的爱。我在读《家书》的时候,我时常会想:我的爸爸妈妈又何尝不是这样,他们对我或者正面教育,或者循循善诱,都是因为爱!

读《傅雷家书》,我受到了很多的成长教育。傅雷先生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谦虚待人、谨慎做事、礼仪得体;遇到挫折不气馁,取得成绩不骄傲,做人要有气节、有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很庆幸在初三这个暑假读到了这本书,因为我正处于摆脱青涩,探知世界,走向成熟的人生关键阶段,还有很多内容我暂时还不能完全理解和接纳,但正像我爸爸对我所说的:“这本书值得你一直读,读一辈子!”

读《傅雷家书》,我最受震动的是傅雷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他敢于让儿子自己去闯,支持孩子有自己的选择。傅聪虽有磨难但最终成为了享誉世界的音乐家,这与其父亲支持他大胆地闯是分不开的。傅雷让孩子从小就出去冒险,接受挫折教育,独自应对国外生活的种种挑战,而不是溺爱孩子。温室里的花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我们所有人都不能依靠爸爸妈妈一辈子!

《傅雷家书》是一部“百科全书”,它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也使我更加理解和明白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的爸爸妈妈没有傅雷那样学富五车的才华,更没有文学、美术、音乐等方面的高深造诣,但是他们像傅雷深爱着傅聪一样深深地爱着我!我一定会努力,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

拿起这本也许并不太重的书,却觉得沉沉的。

了解过傅雷,为他的含冤自杀而感到同情,傅雷在学术上是一位学者,在家里是一位严厉、尽责的父亲。这些家书,有三层内容,第一层是傅雷作为一位普通父亲对远在异国他乡的儿子表达四年、关怀之情;第二层是傅雷与儿子如同益友,知己般倾心地交谈,讨论艺术;第三层就是傅雷作为一名品德高尚、学识丰富的知识分子,认真引导儿子要具备高尚人格和艺德,启发儿子的爱国情、民族情。

《傅雷家书》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提升自身修养的一本好书,在风云暗涌的年代里,傅雷通过书信亲子爱子,传达出一种高尚的品质。

爱子之情本是人间常情,而傅雷却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第一,把亲情放在第二。读了《傅雷家书》,可以看到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爱,也更突出了傅雷在艺术造诣高深,在生活对朋友爱惜尊重,政治上关心国家发展,又如益友、知己般与儿子平等探讨艺术的多个方面的个性特征,并且还能从傅雷对孩子的教育中获得做人的道理,让孩子体会父母之爱。可能如傅雷那样,对我们有着一颗期盼之心,希望我们成人成才,有一份浓浓的、毫无保留的爱。明白了父母的爱心,我们就会努力学习、成人成才。

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也是“最好的艺术学术修养读物”,更是平凡又典型的“不聪明”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深刻写照,我们可以像傅雷一样从中体会做人、学习的道理。

认真品味这本好书,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亲情世界,理解不懂得的人情世态。

编入了1954年至1966年间的家书180多封,其中大部分是父亲傅雷写给长子傅聪的,一部分是母亲写给儿子的.作为文学翻译家的傅雷,一生译著达三十二本,行文流畅,文笔传神.翻译态度严谨..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它不仅仅是家书,更是傅雷对远在万里之外的傅聪的教育的文字篇本,其中最长的家书达七千多字.只有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赶一封家书才可达到如此字数.在家书中傅雷和现实中大不相同,完全颠覆了那个冷酷的傅雷,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在1955年1月26日的信中,当时傅聪正在"得意"之时,傅雷劝戒孩子如何面对情绪上的跌宕.首先,说明控制情绪的必要,其次,冷静客观的分析前因后果引以为签,从而越来越坚强.十分真切地表达出所有'过来人"回首"过来事"的心情:苍凉而平静,沉郁而超然.这封信写在儿子取得巨大成功被鲜花与掌声簇拥的时候,激励儿子时刻保持谦卑,不惧怕孤独,要勇于攀登艺术的止境,同时他借儿子成功之机给予他更多,向他昭示出更高的人生境界保持一颗纯洁的"赤子之心".

"坚强"是贯穿这封信的内在精神.傅雷对孩子说:"只要你能坚强,我就放心了!"可见坚强对人生的重要意义.坚强有两个方面的体现:a不怕挫折,b永远保持谦卑之心.也就是胜不骄,败不馁.这也是我们可以学到的.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可以从.的字里行间中看的出来.傅雷身为一个教育家,文学家,自然想要教育孩子成为和他一样的得人.但孩子从小就不在父母身边,于是用信传达爱意的接力开始了.傅雷在每封家书中都不写白字,这是很重要的.像我们再考试时都写白字.这一点傅雷做的不错,这既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教育远在万里之外的儿子做事要认真的一个极好的机会.此外,傅雷还在信中教儿子识更多的外文,甚至整篇都用法文或英文书写而成.另外看你还会发现傅雷是个做事雷厉风行得人例如有的信就十分短小,简要地说明用意就好了.傅雷治学严谨在他的绝笔中也可以看出,事物的清单为完成的事一项一项的,一点也不凌乱,一点也不像出自面临死亡的人的手笔.从他的绝笔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他不但治学严谨,而且富有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和爱子之情.此外绝笔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不会去猜测后面隐藏的东西.从而产生新一轮的文字灾祸.傅雷一辈子坚信自己的信念,他没有死.

金银岛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金银岛》这篇小说描述了一群去寻找宝藏的人们在正义与邪恶之间的一场恶斗,揭露和抨击了人类的贪婪与凶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金银岛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暑假里,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有了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小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金银岛的地图,那里埋有价值70万磅的藏宝。于是有钱的绅士屈利劳尼先生、李甫西医生带着小吉姆一起去寻宝。海盗西尔弗也化装成水手一起去了。在岛上,寻宝者和海盗们之间展开了一次次的生死搏斗,最终机智勇敢的吉姆,在冷静果断的医生和指挥有方的船长帮助下,打败了海盗,寻得了宝藏,平安归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不能因此而放弃,不要退缩,要有信心,不断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平时我在学一门功课或练习毛笔字、画画的时候,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想退缩,就想不学。在读《金银岛》这本书时,我常常感到脸红。小吉姆遇到那么多的困难和挫折,都没放弃自己的愿望。继续一次次的努力追求。我要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坚持下去永不放弃,这样我也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这是一个比《鲁宾逊漂流记》更刺激的故事,这是一段比《绿野仙踪》更离奇的历程,作者史蒂文生的这部作品,让幽默与恐怖结合,正义与邪恶并存,史蒂文生那锐利的笔下将整个故事变得充满情义。

本书的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一张藏宝图,有钱的乡绅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帆船,准备出海寻宝,不料,在招募水手的时候,以约翰。西尔弗为首的一群海盗也充当了水手,一起随船出海,前往金银岛。

围绕先前海盗的头儿——弗林特埋藏的70万英镑,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抢宝游戏”,而吉姆在岛上数次弄“拙”成“巧”,无疑为整个故事画上了点睛之笔。

故事的结局以寻宝者的成功而告终,海盗也被流放在了小岛上,7位寻宝者只剩下了4人,他们从起航到回港共花费了68天,找到了全部宝藏,得胜而归。

这本书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并不是具体的寻宝细节,而是对约翰。西尔弗这个人特点的详细刻画,有刚开始的殷勤、恭敬、巴结到后来凶相毕露时的阴险狡诈,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几乎让人无法相信。

对于其他方面,作者依然小心谨慎,任何小小的细节都做到了完美,两个章节之间绝不用同一种方法相连,这也是引人注目的地方。

至于说到这本书所向世人诉说的真理是“不被外表所欺,不被金钱所惑”英勇的斯摩列特船长告诉我们的是: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要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只要这样,就能创造奇迹。

史蒂文生在序言中说“我还想为西尔弗而骄傲,并且至今还欣赏这个狡诈而难以对付的家伙”。所以大家也许不知道,这本书的原名是《船上的厨子》,而如今这本书已风靡全球,它就是大文豪史蒂文生的著作——《金银岛》。

《金银岛》题材新颖,情节曲折,人物生动,可以说是文学中的一朵奇葩。

金银岛这本书里,从头到尾都围绕着一个冒险故事旋转,在这里面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他无意之中发现了老海盗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但是不久,他们船中的一群水手叛变,已厨子西尔弗为首的船员设计了一条精妙的计谋,就此双方的激烈对战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凭借着各个船员的机智勇敢,不久,他们把海盗一网打尽,最后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回到了家乡。

读完这本书,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总能出现,他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利用自己的智慧制服海盗。为已经十分危险的团队送去希望。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为代表的人物,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非分、邪恶的,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丧失人性。

作品中体现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厨子西尔弗是其中的代表,开始,他抛弃了船长,船主,吉姆的正义的船员,为了宝藏杀人灭口。最后,为了能不在小岛丧生,他又装出谄媚的样子,细心为正义的船员服务,抛弃了此时弱小的海盗一方,这种墙头芦苇的人真是该死,可惜最后还是让他逃走了。相比之下,吉姆就因为善良赢得了众多好评,为自己的队伍贡献了不可没灭的贡献。

总之,书中告诉我们善良总是能战胜邪恶,善良的人终归有好报!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它叫《金银岛》,我读了很有感触,所以写了这篇金银岛读后感。

我其中最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吉姆。吉姆从小就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他正是去了金银岛探险,胆子才变得打起来,和海盗们生死拼搏,并拯救了和吉姆一起的一些伙伴,海盗们还用一些东西想收买吉姆可是吉姆看都不看宁死不屈。我这点很佩服他的勇气和正直。这本书中“陷入敌营”和“海上探险”这两个篇章最最吸引这我,其中陷入敌营讲的是吉姆前面独自离开小木屋,又回到小木屋,没想到小木屋已被敌军占领,但他毫不惧怕,他听说敌人要让他上绞刑他也不怕,还给敌人讲大道理。最后感化敌人。看到吉姆要上绞刑是我的心眼提到了嗓子眼,生怕真的被绞刑,可是好人有好报,最后吉姆杀了海盗,逃出了敌营。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想,如果吉姆是我,我能做到这些吗?我说不,如果我被海盗抓住了,我一定会投降于他们,一句话也不敢多说,所以,我长大也要做个像吉姆这样的人,做个勇敢,正直,不怕困难的人。

心得体会汇集

第一段:引言(2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一些事情后得到的宝贵经验,这些经验无疑是成长和进步的源泉。无论是生活中的点滴小事还是工作中的挑战,我们都应该及时总结心得体会,并加以汇集。本文将从个人成长、职场进阶、学习方法、人际关系和生活态度等五个方面,分享一些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个人成长(200字)。

个人成长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在我过去的成长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勤奋、坚持和自律的重要性。我们时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我们不放弃,保持积极的心态,我们就能够战胜困难。此外,我也发现了通过读书和不断学习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和见识的重要性。因此,我坚持每天读书,并把读书当作一种习惯。这些经验让我明白,个人成长是一场循序渐进的修行,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扩大自己的视野。

第三段:职场进阶(200字)。

职场是一个充满竞争和挑战的地方。在职场进阶中,我通过与同事和领导的交流和学习,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首先,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尤为重要。合作和团队精神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增进彼此的人际关系。其次,我认识到不断学习和适应变化的重要性。职场竞争日益激烈,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掌握新技能,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竞争力。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正确处理压力和挫折。在职场中,我们难免会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但只有勇于面对,敢于挑战,才能迎刃而解。

第四段:学习方法(200字)。

学习方法是我们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的关键。在我个人的学习中,我尝试了很多不同的学习方法,并从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合理规划学习时间,合理分配各个科目的学习时间。其次,制定学习计划,将学习任务分解成小目标,逐个击破。此外,我也深信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学习资源,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来查找资料、参加在线课程等。最后,重要的是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将学习当作一种习惯,保持持续不断的学习动力。

第五段:人际关系与生活态度(200字)。

人际关系和生活态度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我过去的经历中,我深刻体会到与他人的良好关系对我个人成长和发展有着巨大的帮助。我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学会了尊重和体谅他人。此外,拥有积极的生活态度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无法改变某些事情的发生,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面对和处理它们。我们要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的实力,相信未来的可能性。

结语(1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成长和进步的重要源泉。通过总结和汇集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无论是个人成长、职场进阶、学习方法、人际关系还是生活态度,我们都应该及时总结心得体会,不断改进和提升,更好地适应这个充满变化和挑战的世界。

红与黑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看完《红与黑》,内心五味杂陈,有一种悲伤的情绪笼罩在心头。读完这本书,那里的故事我并不喜欢,因为书中的故事让我觉得很悲伤。跟随于连的人生轨迹,又让我对他产生一种可怜、可悲、可恨的情绪。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红与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那个时代,是属于下层阶级的,为此,他受到当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轻视和侮辱,他痛恨所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但是他又不满他自己所属的阶层,而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往上爬。为此,他做了许多违心的事,比如说仔噶、、为了刚开始为了讨得教父的欢心,而把两部经书背诵下来,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他从来没有在他家人那里得到过家人的温暖,由于长得瘦弱,干不了重活,他便被父亲和哥哥们嫌弃,拳打脚踢更是常有的事。譬如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因为没有在干活而被父亲打骂,在于连顺利在市长德。瑞纳大人那里得到优厚的俸禄,穿着得体时,他的哥哥却嫉妒交加,痛打他一顿,全然没有骨肉之情。这也是于连多疑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吧!

再来说说他和德瑞纳夫人之间的情感。于连是多疑的,他把别人一切的活动都当成有目的性的,甚至连市长大人的孩子对他的敬爱也被当成了一种侮辱性的行为。同时,他又是极其敏感的,别人的一句玩笑,甚至只言片语也会让他内心泛起惊涛大浪,“名门子弟,教养有素”这几个字眼也能让他不痛快好一阵子,只因为自己不是名门之后。正因为这种性格,他对可以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得瑞纳夫人抱着很强的目的性的,因为市长大人对他的蔑视,所以才会借助市长夫人来达到报复市长的目的。当市长夫人握住他的手时他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在市长大人面前,当他知道市长夫人喜欢上他时,他内心不是激动,而是欢喜,他觉得一个贵族妇人喜欢上他这个出身卑微的小子,这是使他非常兴奋的。甚至在薇拉夫人和德瑞娜妇人之间,他还做了一个选择,衡量的标准居然是薇拉夫人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就是穿着得体的模样,而德瑞娜则看见了他羞涩手拿旧羊布衫的穷酸样——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因为的瑞纳夫人并没有介意他的阶级。

他将名利看重于一切,他精通拉丁语,能够背诵出经书,得到许多人的赞颂。

《红与黑》是描述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这篇作品主要写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那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此刻的肥差,从而把自我同复辟政权栓在一齐。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

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蛮不讲理。

《红与黑》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终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于连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他勇敢,出生卑微却敢于追求资产阶级阔佬的夫人:他胆怯,去巴黎面试侯爵助理的时候,凝重的气氛能够让他害怕的哭:他真实,拒绝了艾丽莎的爱慕,不为她所拥有的遗产而魑魅献殷:他虚伪,两段感情的开端都源于他的虚荣心作祟,而不是自我真实的情感:他矜持,对于上流社会的种种不为所动,不阿谀奉承,对于美丽的德·瑞纳夫人和巴黎最漂亮的姑娘玛蒂尔德·德·拉莫尔都表示了反感和被动;他伪善,为两个女人爬梯子偷情,应对深陷的感情毫无尊严;他自信,果断霸气的回复来自上层阶级的侮辱;他自馁,常常怨艾自我的卑贱身世,和自我高攀的可笑……我喜欢于连!

他的风度,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个性……这已经不是怀揣青涩和无知的少女所倾心的仅有个性和外在,没有深度和立场的男人。这是一个无比强势而又不失可爱的男性。而他的死正是因为他的强势和其后对名利的渴求到达一种过分的陷入,他因为眼前的繁华而颠倒了自我的人格。我们不能怪罪他,因为他有无比庞大的自尊心,他有太强烈的对成功的渴求!

这些都是好的东西,这些让这个年轻人显得尤为进取。而正是这些东西与那个时代令人窒息的冷漠和伪善压迫着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打击着他纯白干净的对繁华和成功的梦寐,他便毫无芥蒂的陷入陷阱。他走向成功的道路是比较迅速的,我看到的他成功的因素在于他过人的才华,可是仅有才华恐怕他也很难如此迅速的成功,他的情妇对他的辅助是很大的一个因素,和他自身的拼搏也是脱不了干系的。

而在他步步前进的时候自信心的膨胀,和对于荣耀的难以取舍也为他之后的成败埋下了祸根。有人说于连在他犯罪之后已经彻底的失败了,而我觉得他短暂的一生的成败应当是在最终成功的,因为他在监狱里深刻反省了自我。看清了所有的富贵荣华都是空洞的,看清了这个时代的丑陋,看清了自我真正爱的女人,看清了自我,他能够平静的应对死亡,能够将一切看的更宽容些。

他在这个时期在归于平静之后真正有时间思考,在审视和批判中他的人生境界有了升华。这正是任何金钱名利所交换不了的,那些表面光鲜而本质粗鄙庸俗,不会思考的富人不会甚至一辈子都不会做的,而学会思考就是人生最大的成功,就不是行尸走肉!在于连身上有着我们应当学习的精神,也有我们应当吸取的教训,也许你也会喜欢于连。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

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

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雾都孤儿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这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郎罗先生这位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过上了好的生活。可好景不长奥利弗不幸在次身陷贼窟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后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抔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青铜葵花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青铜葵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这是一部很好看的书。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铜葵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的暑假,我看了《青铜葵花》,看的过程中我多次被书中的情景感动的热泪盈眶,对这本书我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书是以农村生活为背景,让我这个城市长大的孩子耳目一新。主要讲的是一个叫青铜的农村男孩和一个叫葵花的城市女孩的故事。青铜是个憨厚的男孩,葵花是个心灵手巧的小姑娘,一次偶然的事件让他们相识并成了兄妹,他们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成长。

青铜为了妹妹上学牺牲了自己上学的机会,为了给妹妹写作业的灯,做了萤火虫的南瓜灯;为了妹妹看戏,顶了妹妹一晚上;为了给妹妹凑学费,让自己的脚走在冰冷的雪地中……葵花为了给奶奶治病宁愿放弃学习,独自来到遥远的江南捡银杏果;为了哥哥不被人看不起教哥哥认字……兄妹都在默默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付出,这种情感多么的令我感动呀。

书中青铜他们一家虽然日子过的很穷苦,但是他们家充满了快乐、温馨。这两个天真纯洁的孩子和家人经历了水灾、蝗灾,但他们依旧非常的乐观。在他们的眼里家是多么的温暖呀,有和蔼可亲的奶奶、勤劳善良的爸爸妈妈。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一家人相亲相爱一切都会过去的。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爱,这些爱都是值得我去学习去体会的,我相信爱的力量能让一切变得有希望。

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题记。

白净而干瘦的小脸上略带平静,纯朴而灵动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对面的男孩和牛,柔顺而稀少的头发在微风中轻轻飘扬。我从心里莫名的对这个叫葵花的女孩产生了好奇和好感。

葵花的爸爸终生都热爱着那最具有灵性和奇异的植物——向日葵。他热爱这那富有生机、坚贞不二、具有生命与意志的魔力葵花。

作者已经为他的死亡做了伏笔——他没来由得想急切地看到女儿。他想看看他用一生来保护的女儿,女儿身上独有的奶香味儿,光滑的皮肤,灵动的眼睛,都让他感到深深的自豪。可是读到他的死时我不禁有些愤然,难道他就这么自私的走啦?!他有没有想到自己那年幼的女儿?他那个年幼的女儿是多么的需要他,他并没有做到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女儿一个完整的父爱!

当读到葵花的悲痛,她的无助,她的孤独,她的不舍与依恋,都像一根根针密密麻麻的扎入了我的心房。我早已忘记了自己的设身处地,仿佛我就是大麦地的一名乡里人,亲眼目睹了葵花的悲伤与痛苦。

还好老天对她有所眷顾,让她遇到了青铜。这个五岁时因得了脑膜炎而成了哑巴的善良少年。

“青铜,青——铜——呵。”我反复的读着,不禁有些好笑,这个少年怎么会起了一个这么古怪的名字。

当然,青铜没有辜负这个古怪的名字,他的性格,也为之让人摸不到头脑。青铜,这个倔强而具有一丝强悍的少年,他想做的事,没有一个人可以拦着他。可是当我知道他曾是一个快乐而又活泼的小男孩时,脑膜炎夺取了他的欢乐时,心里不禁隐隐有些作痛。在古怪的行为与性格下,其实,是一种深深的自卑和不甘心吧。

能读懂青铜心理的想法,只有奶奶、老黄牛和葵花吧。提到奶奶,一头满是银发的老人,她的头发,是最美的芦花。她懂得青铜一举一动所代表的含义,她知道青铜爬上树不肯下来的原因,她也知道青铜不上学是为了葵花。她为了青铜,为了葵花,为了她们这个家,在生命的最后时期,仍然去棉花厂工作,去弹棉花!为的就是给家里赚钱和让青铜葵花有个衣裳。多么好的老人啊!读到老人快要逝去,我不禁想,可不可以让我拿出十年的光阴,让这个善良的老人重新有一个幸福的家!

读到最后的时候,青铜能冲破喉咙说出来的强烈欲望的情感时,我的眼眶迅速变红,青铜、葵花,两个人的命运可能上天早已注定了吧。暖调的葵花与冷调的青铜结合在一起,气韵无穷。一片生机,却又是一片肃穆。

在这篇纯美的小说里,我终于懂得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安武林曾说过,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一个人的人生是否能散放光彩,就要看他能否经得住苦难的磨砺。《青铜葵花》这本令人感动的小说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也让我看到了苦难中的人性美的光辉。

《青铜葵花》主要讲了葵花爸爸去世后,葵花被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收养,认识了哑巴青铜,历尽苦难,依然乐观坚强的活着,而上天开了个玩笑,又让他们在葵花12岁那年分离。

一次又一次细细的品读这本小说,却每一次都忍不住被感动的流泪。上天真的很喜欢开玩笑,让这么多苦难都一起堆在两个孩子身上,一个家庭身上。但是他们却乐观的面对着这些苦难。葵花的生活确实有着很多苦难,但是,她却也很幸福,她有着这样一个对她好的哥哥。青铜虽不会说话,但他的一举一动,都表达了他是多么的关心、疼爱葵花。当葵花被市长接走后,将近十年没说话的青铜,居然说出了话,虽然只有“葵花!”两个字!这是他第一次说出了话,虽然就只有两个字,却足以让我们感动的落泪,这,就是亲情的力量!

这个家庭给了葵花许多的爱,葵花也会去回报这个家庭。她那么聪慧,那么喜爱读书,故意考很低的分数,只为了帮生病的奶奶挣医疗费。读书,本是她最渴望的东西,是她最大的愿望,但她却能为这个家庭放弃自己最想要的东西,这又一次让我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心中不对这个年仅7岁的孩子的敬佩之感油然而生。

看着他们遭遇苦难却还仍然坚强,我不禁想起了现在的我们。我们仿佛从小就长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从来没体会过那样的苦难,却仍然身在福中不知福。这让我对他们的坚强与乐观更加敬佩。

苦难仿佛通往幸福的路上的绊脚石,它或许给你带来了许多困扰,但是,永远有一种比它更强大的东西,那就是爱!有时,要勇敢的踏上那条有着苦难的路,带着笑容,带着爱。我们相信,爱总会如温暖的阳光,使苦难融化!

岁月维艰,爱称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小说的主人公,便是青铜。火灾使他不能再说话,在无言的成长中,他对人对事对生活对自然,心神领会,聪明绝顶。不聋却哑的残疾更磨练了他正直善良、坚韧刚强、天直坦荡的品质与个性。

从主人公身上,我真切感受到:生命中没有挫折,那么人就会变得懦弱。只有你经过挫折,面对现实不逃避,才会变得坚强。小时候,我常常跟爷爷去放风筝。总认为顺风跑风筝就会飞的更高,于是拼命地跑啊跑,但是很快风筝就被大风刮倒在地。爷爷说,只有逆着风跑,风筝才能飞得高。我试了一下,果然如此。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想:人好比风筝,只有在逆境中才会飞起来,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提到更高、更远的发展。

《青铜葵花》的作者曹文轩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这种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成长”。

在书房里,在茫茫书海中,闪耀着一处夺目的光辉,那便是《青铜葵花》。每次翻开它,我的心灵便要受到一次隆重的洗礼。

这是穷孩子青铜与葵花的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失去爸爸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他们不畏贫穷与磨难,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直到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城市。

《青铜葵花》中,身为哥哥的青铜时时刻刻都在关心、谦让着妹妹葵花。每当读到这一段,我的眼前就不禁浮现起那件事……那是在五岁那年,妈妈为我买了一块大蛋糕,我们盼啊盼啊,终于盼到吃蛋糕的时间了,身为小寿星的我连忙把蛋糕上的小兔子切了下来。可是,小白兔还没放稳呢,老弟便嚷嚷起来:“小白兔是我的,我要嘛!”“这是我的呀!”我连忙双臂围成一圈,护住那块蛋糕。“我的!”“不给!”我和弟弟争吵起来,然后逐渐演变为打,可弟弟怎能打败年轻力壮的我呢?终于,弟弟被我打哭了,全家人连忙安慰弟弟,都不欢而散。

后来,我读了《青铜葵花》,不禁感慨万千:身为姐姐的我不该这么不懂事,青铜在困苦的生活中,仍旧谦让着妹妹葵花,甚至连上学的机会都给了她。从古到今,从中到外,有多少认为我们做了谦让的榜样?战国时,孔融把大梨让给了兄弟;住的司令在贫困时,把青稞面让给了伤员们;汶川大地震中,谭千秋老师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学生……看看他们,想想我自己。一只小兔子就是我们姐弟俩闹矛盾,值得吗?身为姐姐事事都应该谦让着弟弟妹妹,我们现在都是独生子女,表弟表妹就是我们最亲的人,谦让他们应成为我们的本能。因为我们长大了。

《青铜葵花》让我受益匪浅,使我的心灵受到一次巨大的震撼!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假期里,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作者用风趣幽默的笔触,将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把战争描述得淋漓尽致,让我钦佩。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明朝那些事儿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妈妈带了一套书回家,我一看是一套历史书,还是厚厚的七本,它们的书名叫《明朝那些事儿》。我心想:又是一些枯燥的历史书,还这么多,又这么厚,什么时候才看的完啊?妈妈还强力推荐:“看过这套书的人都说写的很好看,你一定要慢慢看、细细读!”我只好应着妈妈的要求,心不甘情不愿的捧起了书。

翻开《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页,我就随着作者来到了1344年。朱元璋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和尚,通过自己卓越的军事才能_了元朝的统治,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朝代——明朝。明朝从创建到灭亡经过了三百年。这本书对明朝17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对战争、_政治、当时的经济政治制度等用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进行了细细的描述。

在书中描绘了一系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雄人物。如“不世出之英雄”李如松,临危受命敢当大任的名将李舜臣,是死不退、以身殉国的老将邓子龙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被人家称为“海青天”的海瑞,百姓们为了能见“海青天”一面,可以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磨破了十几双鞋,徒步赶到京城。海瑞两袖清风,廉洁公正,想到的事就义无返顾的去做。最后他因为直言犯上,被罢官。抄家时家里只有几件补满补丁的破衣服。在百姓的心中:海瑞就是一位能为百姓着想,不屈服于的好官。

这套书作者写得也非常有特色,不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都枯燥、看不懂的。它简单、易懂、语言幽默,情节生动。作者还时不时的调侃几句。原来历史书也可以这么好玩、好看,真可谓是轻轻松松读历史,舒舒服服品古人!

在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朝代分别经历着建、兴、亡。想想五朝的勇将明君,想想宫中的风起云涌,再想想塞外的战火连城,我不由得爱上了历史,捧起了据人们说似小说般的历史宝典《明朝那些事儿》。

一翻开《明朝那些事儿》,我便被开头的朱元璋档案吸引了,如:朱元璋,又名朱八八、朱重八,人生历程:农民、乞讨、撞钟、造反(这个猛)、皇帝。仅几句话,幽默无比,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而且这套书不像其它历史学家写的书,故作高深,其实什么也不懂。而这套书的作者就不一样了,用大家的话来写历史,完全打破了看历史书犯困的现象。该幽默的地方会让你笑得停不下来,该严肃的地方会让你屏住呼吸。这也是这套书的奇妙之处。

读完这套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历史原来也是十分有趣的。洪武年间的功绩,永乐大帝的神武,王守仁的智慧,魏忠贤的奸诈,朱厚照的昏庸,朱瞻基的开明……这些人物性格特点深刻在我心中,成为了对兴亡的明朝永久的回忆!

认识了这么多人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王守仁了。在他头上,连“圣贤”都不合适了。我敬佩他的决心,十五岁就立志消灭敌兵;我敬佩他的才能,饱读诗书而百步穿杨;我敬佩他的胆量,拿少量人马跟敌方上万军队血拼……他的人生十分伟大,但他对世间的贡献汇成一句话:“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即人欲也!”他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榜样!

历史和人生一样,往往充满了遗憾。在昏暗的灯光下,在宁静的时光中,我似乎看到你孤单而又瘦削的身影一步步走来。张居正,回首相望你的人生片段,让我感受你的灵魂。

翻开大明王朝的历史,你所带来的丰功伟绩是不可磨灭的。你以少年天才的身份进入官场。你亲眼目睹了官场上为权力争夺的腐败现象。由此你逐渐变得更加睿智,冷静。最终在残酷的斗争中不但保全了自我,并且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梦想。你当上了内阁首辅,但你并不为之雀跃欣喜。因为你眼前的王朝,只是一副被掏干挖尽的皮囊。朝政的腐败、百姓的流离失所、国库的空虚,让你有了救国的决心。于是你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改革大业。错综复杂的政治舞台上,应对守旧派的重重阻挠,你力挽狂澜,不惜一切代价的让国家有一番新正之气。最终也因你的改革,让国家本衰竭的命运一度出现中兴之气。

抉择。当改革轰轰烈烈的施展开来,当国家好不容易走上正轨时,有一个巨大的磨难走向了你。你的父亲去世了,那一刻,你泪流满面。很难想象,为了朝政与抱负,你十九年从未回家看过父亲。更多的愧疚,思念,仅有在你心里更显凄凉。而更大的磨难,是你要放弃朝堂,回乡为父守孝。在梦想和道德中,你面临抉择。改革大计还未完全实施,你又怎能离开?在满朝官员的弹劾和非议中,你超越了世俗,超越了那个时代,在亲情和梦想的抉择之中,你毅然向着梦想前进。

身后名。《明朝那些事》里这么评价你“一个天才,生于纷繁复杂之乱世,身负绝学,以一介草民闯荡二十余年,终成大器。”对于我来说,你是一位孤独的英雄,你的卓越成就是无人能比拟的。但同时,你也留下了巨大的遗憾。对整个大明王朝,你的改革减慢了王朝的灭亡。当你离去,当你的改革被废除,当清太祖努尔哈赤打来时,人们不禁惶恐,不禁痛哭流涕,可世间再无张居正!就像《风雨张居正》里面所说“有的人死了,但你还活着。”你用你的人生告诉我们,良知和梦想是不会消失的,不因富贵而逝去,不因权势而凋亡。

纵使时光飞逝,可对于历史来说,你永远不会消逝。你的一身正气,你超越常人的智慧和决心,永远沉淀在了历史中。你是大明王朝最醒目的标志。你与历史共前进。

这本书早就听说过,但那时候一向在看《东周列国志》,没心思看这个。别的书看完了才把它翻出来看。这一看就再也看不上其他书了,全扔一边了。

能够说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读书的欣赏水平。

这本书的作者当年明月是一个非专业研究历史的公务员,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这部《明朝那些事儿》更加的平民化。有人说,历史不能够幽默不能够白话,因为历史是严肃的,这话没错,该书作者也说:“不是历史幽默,而是我幽默”。所以,那些不幽默的历史书是给专业人士看的学术论文,而不是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它就应当是幽默趣味的,精彩的说着大白话的历史书。因为现如今的老百姓们虽然大都有文化有文凭,可他们毕竟不全是历史专业出来的,没有那么多关于历史的基础专业知识,如果你给他们看的书,要先让大家伙都去预习一回历史基础课,看完通史或通鉴才能够看,这玩笑就不免开大了。而当年明月就使的我们能看到这幽默的历史“书”,读历史居然能够这样简便。

该书资料以明史为蓝本,几乎所用事件都有史可查,个别出自野史之处,皆注明,并加了作者自我的分析,说明其可信程度。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认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作者说,由于早年读了太多学究书,所以很痛恨那些故作高深的文章,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能够写得很好看,写《明朝那些事儿》就是为了证明给别人看。

而作者也的确证明了这句“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

《明朝那些事儿》从明太祖朱元璋开篇,到崇祯朝结束,前后历时二百余年,共六部。书中出现的人物、事件都是作者经过精心“海选”和“pk”的,作者说:“不是牛人不入书,不是牛事不叙述”。

这部书的主线即是明朝的十七位皇帝,按照年排列出各个重大事件及历史人物,它让我们明白历史里好看的不仅有野史,其实正史同样好看。并且让我们了解了那些我们只窥其一斑的全豹。它告诉我们,朱元璋是残暴的它登基以后诛杀开国功臣,心狠手黑。所有开国功臣,包括开国六公爵和四个手握免死铁劵的老臣,另外两张铁劵的主人,常遇春开国之初即暴病,当初拉他入伙的汤和也只因当朱元璋看到他时,这位当年英勇无畏的将军只能躺在椅子上,嘴角留着涎水,支撑着向他行礼。据说当初开国的功臣幸免的包括汤和共两人,另一个是朱元璋的外甥。并且朱元璋施行机发明的酷刑简直就是惨绝人寰,并且他还有一个历史上其他皇帝没做过,也没想过的“庭杖”——皇帝亲自拿着棍子在朝堂之上把大臣打死。但它还告诉我们朱元璋是仁慈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天下的安定,百姓的安居乐业。他的残暴只对大臣,贪污银六两者剐刑。对百姓能够说是“耶稣救世主”,在朱元璋统治时期,用今日的话说幸福指数快速的上升。

它告诉我们朱棣是篡的侄子朱允炆的权。但它还告诉我们在当时朱允炆的削藩就像是好学生要抢黑社会的刀,痴人说梦。朱棣是当时整个大明最优秀的将领他手上又有当时做强悍的军队。削藩,不可能。

它告诉我们,宦官郑和七下西洋是永乐大帝伟大英明的决定,但它还告诉我们,郑和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宦官,在朱棣造反的时候它更是一位伟大的将领,曾为朱棣立下汗马战功。

它还告诉我们,以往有一个被称为“黑衣宰相”的和尚,他极力的鼓动朱棣造反,能够说是朱棣成势的最大功臣,但朱棣登基后他却退居下层,不做高管。但他依然是那个朝代实际的宰相,所以被称为“黑衣宰相”。

等等等等。它里面有我们不明白的却十分有意思的事。

该书分六部,但前后连贯,无笔法的不一样可作为一部明史来看。到最终一向写到朱由校煤山自杀而止,全书完。

我不是学历史的,所以我不分析历史。我只是一个读者。我只喜欢好看的故事。当年明月做到了既让我看到了好看的故事,又看到了历史。

明朝,是一个变化多端的朝代,是一个十分离奇的朝代。从起始到灭亡,一切都是那么怪。

第一阶段,明兴(1328——1398),朱元璋建明。这个阶段,元末战火纷飞,民不聊生,名将辈出,各地农民相继起义,朱元璋打败张士诚和陈友谅,与元决战。元原本以为这个人只是想在战争中捞点好处的乡巴佬,元朝也太蠢了,你看看,元官吏的压迫使朱元璋家破人亡。朱元璋选二十四名将,其中有徐达、常遇春、李文忠、冯胜、周德兴、汤和等人。一举攻破大都,元灭亡。朱元璋杀开国功臣,又经历了蓝玉案、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一并称为“洪武四大案”。朱元璋用自我天才的军事和政治才能,战胜了所有的竞争者,获得了最终的胜利,直到他遇到了最终一个敌人——历史规则!

第二阶段,明盛(1403——1449),这一期间朱棣起兵造反,史称“靖难”。除此之外,他还北征了蒙古,打败瓦刺,平定安南,国力日渐强盛,又做了两件大事,即修永乐大典、郑和下西洋。先讲永乐大典,此书共3亿7千万字,它的资料包括经史子集、天文、地理、阴阳……涵盖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知识财富,它绝不仅仅是一部书,而是一座中华礼貌史上的金字塔,是文化传承、自强不息的精神。再说说郑和下西洋,郑和与西洋各国建立了良好关系,虽然彼此之间的生活习惯不一样,国力相差很大,但大明没有对这些国家另眼相看,它以自我的礼貌和宽容从心底征服了这些国家。

第三阶段,明衰(1465——1627)。这个阶段是中明三大征的发生时间,第一征土木堡,第二征京城保卫战,第三征朝鲜保卫战。这三征使大明元气大伤,晚明的灭亡无法避免。还有内斗,这期间有六名天才角逐,分别是徐阶、严世蕃、陆炳、杨博、高拱、张居正,徐阶等死了陆炳,除掉了严世蕃,却被高拱一竿子打翻,张居正又用一记黑枪结果了高拱。还搞出来个四党之争,齐、楚、浙三党构成联盟,东林党和三党僵持不下,直到汪文言的出现,汪文言以布衣之身,操控天下,最终,汪文言把三党拆解并逐个击破,东林党胜利了。

第四阶段,明亡(1627——1643)。此刻的明朝,战乱纷飞,官府疲于应付,全国大部分经济萧条,各地人民纷纷起义,重现元末景象,六个猛人被派去镇压起义军,最终奄奄一息的明朝被李自成击败,女真入关,自立国号为清。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明朝灭亡的起因有很多,有人说万历,有人说天启,有人说嘉靖,说法不一而足,但原因是官吏无能、经济萧条、皇帝不管事等等。但它还是一个十分诡异的时代,比如建文帝丢帝位后死没死等一系列谜案,明朝这个朝代,十分诡异,也十分伟大。

后记:《明朝那些事儿》共九部:《第一部·朱元璋:从和尚到皇帝》《第二部·朱棣:逆子还是明君》《第三部·太监弄乱的朝代》《第四部·妖孽横行的宫廷》《第五部·内阁不相信眼泪》《第六部·帝国,风雨欲来》《第七部·拐弯中的帝国》《第八部·人间再无魏忠闲》《第九部·1644最终的较量》。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精品范文汇集

《哈姆莱特》《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代表西方文艺复兴最高成就。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姆雷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景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此刻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仅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我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此刻,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此刻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我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悲痛,被自我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明白,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我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此刻,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个性的是,为什么他能够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能够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正因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平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明白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向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杯具,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能够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之后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因此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杯具,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貌,—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述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杯具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杯具,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这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之所以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性格存在着许多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面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面对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狠交织,面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的发生。

他,有时候显得很单纯。比如安排一场戏剧,让自己以前刻意的装疯的努力前功尽弃,比如他在国王祈祷的时候有复仇的机会,却因为迂腐而放弃了。“他现在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不,那还是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了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他,有时候又显得很虚伪,比如对于奥菲丽亚的“爱情”。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有没有爱呢?可以说有了一点,但还是忏悔多于痛苦。怜惜后悔多于爱。他其实是在看见奥菲丽亚这个昔日的无知少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失去亲人、失去理智、失去生命后,情不自禁而产生的后悔,在这种心态下,他才跳进奥菲丽亚的墓中忏悔。

他,同时又在许多时候显得很迷茫。“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刚刚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而现在,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最终落幕。奸王虽死,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母后生命的代价。我们不能以一笔交易来看待这场复仇悲剧值或不值。但是,如果哈姆雷特没死,他一定会成为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历史烟云早以将一代代王朝覆灭,一个个王侯将相堙没,时间的鸿流之中,我们还记得一部《哈姆雷特》,它给予我们永远的关于人性,关于未来的思考。

茶花女读书心得汇集

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钻出一朵茶花,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世间。

——题记。

情愁爱恨化作一江春水向东流,正因美丽的容颜带来却是无限的哀愁与无奈的悲剧。

妓女,这个几乎配不上职业的职业,在世人眼里,一谈到妓女似乎自然联想到淫荡、放纵、无耻之类的词,认为她们出卖肉体为生,为人所不齿。

这正是十九世纪中期资本主义的真实写照,是那个时期人们内心的矛盾。他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那些处身于贵族富翁位置的人们妓女,自以为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教养,一面却用他们的金钱去占有玩弄她们,表面上还装出一副正人君子之相。他们把拥有情妇作为高贵成功的标志,他们虽然在妓女身上大把花钱但是始终都是为了自我的虚荣;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自私的。而主人公玛格丽特就是被那些阔佬的虚荣品位所把玩的烟花女子之一,她被视为卖身的贱人,尽管陪的是有地位的人,自己却毫无地位可言,她们只能凭借美貌与整个资产阶级相抗衡。以狂欢狂饮缓解精神上所受的侮辱,以及灵魂的孤独。女主人公在这种环境中早趋麻木,但她终被阿尔芒真挚的爱唤醒,致使她向往过一般人的生活,和阿尔芒永远相爱,然而世俗偏见与她们所走的道路纠造就她们根本获得不了爱情的幸福,似乎就连上帝也不允许。

有关《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我就不必细说了,不过,在我看来,《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比《玛侬·莱斯特》更为悲更跌荡起伏,与《红楼梦》倒旗鼓相当。

玛侬是死在荒凉的沙漠里,但她是死在一个真心爱她的情人怀里的。玛侬死后,她的情人为她挖了一个墓穴,他的眼泪洒落在她身上,连同着他的心一同埋葬起来了。而玛格丽特呢,她像玛侬一样是一个罪人,也可能已像玛侬一样改邪归正了,但她却死在富丽豪华的环境里,死在她过去一直睡觉的床上;可是她们的心都是一片空虚,像被埋葬在沙漠里一样,而且这个沙漠比埋葬玛侬的沙漠更干燥、更荒凉、更无情。

而玛格丽特与林黛玉是多么相像啊。玛格丽特处于病态中歇斯底里的疯笑与林黛玉多愁善感的哭泣表达的都是同一种情感。玛格丽特与林黛玉的纯真之爱都是因为世态炎凉,爱人的愚昧无知再加上疾病,最终在自己的床上香消玉损,与世长辞。而她们的爱人,一个怀着忏悔的心与她最后一次相见,一个皈依佛门,不再与世俗之争。

多少女人向往玫瑰花般的爱情、热情、浪漫。玫瑰花瓣即使落了,仍是活鲜鲜的,依然有一种脂的质感,缎的光泽和温暖。当它们脱离枝头的拥挤,自由舒展地躺在那儿,似乎比簇拥在枝头,更有一种遗世独立的美丽。

而茶花令我害怕,它们生前是那样的惊世骇俗,仿佛有一层神秘的薄雾笼罩着它们。但它不问青红皂白,没有任何预兆,在猝不及防间,整朵整朵任性地、鲁莽地、不负责任地、骨碌碌地就滚了下来,真让人心惊肉跳。我大骇,从此怕了茶花,怕它的极端与刚烈。

可怜的妓女,可怜的女人啊!如果爱她们是一种过错,那么至少也应该同情她们。同情见不到阳光的瞎子;同情听不到大自然音响的聋子;同情不能用声音表达思想的哑巴。但是在一种虚假的所谓廉耻的借口之下,人们却不愿同情这种心灵上的哑巴。这些残疾使痛苦不幸的女人们变得疯狂,使她们无可奈何地看不见善良,听不到天主的声音,也无法表达爱情和信仰。

有时候,一个伟大挺身而出,用他的爱情,甚至以他的名誉来为她们恢复名誉。雨果刻画了玛丽翁·德·萝卡姆;缪塞创作了贝尔娜雷特;大仲马塑造了费尔南德。各个时期的杰出思想家和诗人都把仁慈的怜悯之心奉献给了妓女们。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这样一个可悲可怜的美丽女人,不管小说是如何地虚构,它带给了我最真挚的情感,催泪而下。但愿这朵茶花来世不再在阴暗的墙角,能整日与阳光相伴。

仰望茶花,仰望一个圣洁的灵魂,愿她今后不再像前世那样美丽而又凄惨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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