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专业16篇)

时间:2023-12-07 11:18:26 作者:字海

优秀作文反映了作者对人生、社会等问题的独到见解和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

我和小公主六年级作文

清晨,柔和的阳光照进我房间,“铃……”闹钟响了,我睁开了惺忪的睡眼,伸了个懒腰,刚准备穿衣服,外婆跑进了说:“哎呦,宝贝我来帮你穿,别刚冒了。”

正在做早餐的妈妈听到了,跑过来,说:“妈,别帮她了,都四年级了,她必须自立了。”“不行、不行,孩子才这么小不能让她自己穿,要是感冒了,该多难受哇!”

“不,不要,我要自己穿。”我抱着衣服往床角躲。

外婆一边拍床,一边说:“乖,宝贝,听话,让外婆帮你穿,你还这么小,穿得又慢会感冒的,发烧了要打针,你不怕痛?不难受?”

爸爸走到门口说:“妈,让她自己穿吧,您就放手吧,这么大人了。”

我得意的'对着外婆做鬼脸:“爸爸、妈妈都觉得我能行。”外婆看着我一边摇头一边叹气。

不到20分钟,我就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拿起书包,正准备上学时,外婆又跑过来:“哎呀!别慌,把牛奶带上,让你爸送你。书包重,你背不起。”爸爸说:“我把这口吃完,你等一下,我送你去,我就担心你过马路。”我着急了:“爸爸,你刚刚不是说我长大了,要自立吗?现在你又要送我去上学。放心,我会过马路,我会小心的,你也不看看你女儿我是谁!”

妈妈笑眯眯地看着我,对我竖起了大拇指,眼睛里满是欣慰。

有了妈妈地鼓励,我信心十足,背起书包一路哼着歌。因为我长大了,我再也不做家里的“小公主”了。

我和爸爸六年级作文

妈妈出差了,做饭的任务只好交给爸爸了。

晚餐准备好后,我来到餐桌前,夹起一块红烧肉就想往嘴里送。可是没有夹好,掉在桌子上了,我又重新夹起一块。唉,爸爸煮得太烂了!我咬了一口,就直接吐桌子上了。

爸爸见了,皱着眉头说:“快把桌子上的肉吃了,这可是非常严重的浪费!”

“不就两块肉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对爸爸特别不服气。

“你知道这两块肉是怎么来的吗?没错,是猪肉。猪在没有进市场之前每天要消耗大量的食物和水,还要每天有人来照养它,农民伯伯要花费多少的心血呀。等猪长成了,还得人工运输宰割,检验合格才能拿到市场来卖,其中还要承担猪在生长过程中的生病等风险……”

爸爸像是说上了瘾似的滔滔不绝,我觉得蛮有道理的,偷偷地从桌子上把肉夹起来,吃了进去。

我又夹了一块花菜,一吃。那难吃的味儿真的用语言无法形容,跟老妈在家烧的根本没法比啊。我实在忍不住,把它吐到了碗里说:“爸,你这烧得也太难吃了,咸得要命!”

“还嫌弃,知道吗?我们小时候吃的什么?白饭拌咸菜。要是吃到一个蛋,那得高兴得到处炫耀,边上的小朋友馋得口水直流。”

我听了,也不再好意思不吃了,拿起饭碗吃了起来。说也奇怪,刚才觉得难吃的饭菜,现在吃起来竟然香喷喷的。一会儿工夫,吃完了,我把碗一推,喃喃自语:“嗯,这下吃饱了。”爸爸朝我碗里瞧了瞧,又皱起了眉头,指着我的碗里还剩的几粒米说:“把碗里的米给我吃干净了”。我听了不以为然,老爸也太抠了,就几粒米也这么宝贝。爸爸见我不动,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儿子你知道吗,要想结出一粒米,要七斤二两水。现在水源这么紧张,你想想看,你碗里这么多粒米,岂不是太浪费了吗?快点把它吃了。”

我不由得一惊,啊,原来一粒米要这么多的水!那几十年以后,水比油还要贵啊。我连忙把碗里剩下的米吃进了肚子。

今天,爸爸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使我懂得了要爱惜食物,不要浪费!

我和兔子六年级作文

我家有一只兔子,它的长耳朵白白的,小白兔是个“素食主义者”,它最喜欢吃青草和萝卜了。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我和兔子六年级。

作文。

供大家参考!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比如说我家的鸡,邻居家的狗,外公家的猫等。我和他们的关系非常好,就如同好姐妹一样。每一次,它们只要看到我,就会往我身上跳,非要我抱它们一下。我家以前养过一只小兔子。我和小兔子可以说是情同姐妹,关系铁得很。

在我十岁生日时,妈妈送我一件礼物——那便是小兔子。小兔子的毛雪白雪白的。妈妈告诉我这只小兔子是刚刚出生还不到十天的。我就问妈妈,它的妈妈到哪儿去了?妈妈说:“它的妈妈去世了,小白兔现在是个孤儿了。所以你要好好照顾它,可不要让它成为真正的孤儿哦。”我毅然地答应了。我对小白兔说:“小白兔,你不要怕,我会照顾你的,你虽然没有妈妈了,可你还有个姐姐——那就是我。”

过了几天,我和小白兔的关系越来越好了。每次我放学回到家,小白兔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跳到我身上来,看看我。第二件事就是对我笑一笑,让我也忍不住发笑。有时候,它饿了,会用嘴碰一下我的手,好像在说:“姐姐,姐姐,妹妹我想吃东西了,妹妹的肚子好饿呀!”

一年过去了,小兔子和我越来越亲近了。每次,它出去玩,总要咬咬我的裤脚,似乎想让我陪它出去,看看它新交的朋友吧。就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我好像学会了小兔子的语言,能够和它亲密地交流了。

在小兔子一岁半的时候,邻居家养了条狼狗。狼狗看到小兔子总是流着口水。我心想:糟糕,狼狗肯定想吃小兔子。为了不让小兔子有生命危险,我就把小兔子关在一个笼子里。有一天,我没注意,笼子门没关好,小兔子溜出去玩了。不想正好被邻居家的狼狗看到,就把它给吃了。我知道后,痛哭了好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我真想把那只狼狗给杀了,它吃了我心爱的小兔子呀!妈妈为了不让我伤心,就买了一个兔娃娃给我。

兔娃娃现在还在我的床头。每当我看到它,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只可爱的小兔子。

两只兔子,一只是灰色的,现在它胖乎乎的,什么东西都吃,一只是黑色的,它很挑食的,头上有两块白毛,身体伸得长长的,尾巴短短的,走起路来蹦蹦跳跳,十分有趣。它们特别喜欢吃的是菜、饭、西瓜皮、红萝卜。

我把其中的一只抱了起来,抱着的时候它一动不动,我摸着它的身体暖暖的,像一个长长的小绒球一样。我仔细地看了一下,它的前腿小一点,它们的嘴巴是三瓣的,真可爱。

我觉得它们最大的特点是鼻子和那双大耳朵。它们的鼻子无论是吸气还是闻东西都是颤动的,还有那可爱的大耳朵,平时两只大耳朵是直直的,一摸就贴住了身体。

一次,我带着一只小兔子上天台玩,那只小兔子像很开心似的,一放下它,它就不知跑去了哪里玩。我看了邻居的哥哥上来了,就和他玩,突然小兔子跑到了一个小通道里面,我和哥哥想捉它出来,它就是不出来,我们就拿一些草和菜引它出来。谁知道它吃了青菜后又跑回去了。我们反复弄了很久,它就是不出来,大家都累了,后来,我拿来了一个红萝卜引它,小兔子大概看见了有新鲜的食物就出来了,我终于轻轻捉住了它,把它抱在身上。

我和小兔子之间还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呢!

我非常喜欢这两只小兔子,它们是我的好朋友,给我的生活增添乐趣。

我喜欢机智调皮的小猴子;喜欢有着“黑眼圈”的大熊猫;还喜欢老鼠的克星——小猫……我喜欢的动物数不胜数,不过我对可爱的小白兔却独有情钟。我是在五岁时养小白兔,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活泼可爱的小白兔!

小白兔的头顶上长着一对长耳朵,这可是小白兔的“信号接收器”,一有动静,它的长耳朵就会马上竖起来,像在不停地接收周围的信号。小白兔的眼睛红红的,像两颗大大的而且晶莹剔透的红宝石。小白兔的嘴形很奇特,有三瓣,它的嘴边还匀称地长着几根胡须。小白兔浑身长满了密密的、细细的、软软的毛,像穿着一件雪白的绒毛大衣。小白兔和别的小动物不一样,它前腿短,后腿长,是天生的“短跑健将”。有一次,我带着小白兔出去散步,走着走着觉得无聊,于是我蹲下来抱起小白兔对它说:“我们来赛跑,比谁跑的快,好不好?”小白兔好像听懂了我的话,等我把它放下来,它就向前跑,那时的我根本追不上天生的“短跑健将”小白兔。还好爸爸在前面捉只了它。回家之后,我把小白兔抱住放在地上,正准备要教育教育小白兔,只见小白兔用它的小嘴巴蹭着我脚,看它那可爱的样子我笑了。小白兔的尾巴短短的,像个小绒球。这样伤害牙的动物就很难捉住的它的尾巴了。

小白兔是个“素食主义者”,它最喜欢吃青草和萝卜了。有一天,我抱着小白兔,来到了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小白兔见了青草,欣喜若狂,一下子从我的怀里蹿下来,弯着身子,“亲吻”着草地。小白兔吃草的时候十分有趣:三瓣形的小嘴一咂一咂的,连嘴边的胡须也跟着颤动。小白兔吃草的时候也不放松警惕,耳朵竖得笔直,眼睛瞪得圆圆的,不停地东张西望,一有风吹草动,撒腿就跑。

这么可爱的小白兔我怎么会不喜欢呢?

我和我的学校们六年级

我今年十岁,刚读五年级。不过,我已经上过五所学校了。

五岁时,我家住在北京,我去了我的第一所学校:原子能小学。在学前班里,我学会了汉语拼音,开始读有注音的书,还学会了上百首古诗。

六岁时爸爸妈妈要出国,就把我送到了成都姥姥家。我开始上小学一年级,于是我有了我的第二所学校:玉林小学。班主任涂老师是我最喜欢的老师之一,她从来不批评我们,总是鼓励大家。她甚至还告诉家长:“大人都要犯错误的,更何况小孩呢!”在这种轻松的环境下,我认识了很多中国字,读完了妈妈出国前给我买的几大本童话书。

七岁半时,我终于来到加拿大,又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我进了英文小学,这是我的第三所小学。刚开始,我根本听不懂英文,更不敢讲话了。不过,老师和同学们对我都很好。老师经常借我一些小人书,让我回家读。还有一个蓝眼睛金头发的小姑娘她和我成为了好朋友。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终于适应了学校的生活。三年级时,我的听说读写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老师指导我写的一个小故事还在蒙特利尔的.英文报纸的版发表了。这件事给了我很大的信心,我也越来越爱学英语。可是,因为我的学校太小,政府要将它和另一个学校合并,我不得不面临又一次学。

九岁时,我读四年级,到了我的第四所学校英文学校。这一年我轻松自如,学习进步得很快。最开心的是我已经可以读英文小说了,尤其是《哈利·波特》,我爱不释手地读了三遍。在这个学校里,我又多了两个印度籍朋友,她们都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

今年我来到了我的第五所学校这是一所公立的法语学校。学校经常安排我们参加许多有趣的实践活动,比如:摘苹果、看电影、滑雪等等。在玩中学习法语,又具体又生动,一点儿也不让人感到枯燥。我现在已经能听懂日常的法语对话,读一些简单的法语书了。

六年里我就换了五所学校,虽然学了很多东西,可我真的希望不要再次离开我的学校和朋友们。

我和小公主六年级作文

黄昏时,开了一整天的玫瑰花准备睡觉了。

突然,她听见小河边传来一阵哭声,原来是爱丽丝公主在河边哭。玫瑰花轻轻地问:“爱丽丝公主,你怎么会在这儿?”爱丽丝一边哭一边说:“我是偷偷跑出来玩的,可是现在迷路了……”玫瑰花安慰她说:“不用害怕,我会帮助你的。”这时,玫瑰花看见北斗星出来了,她说:“你看,北斗星出来了,只要跟着它走,就一定能回到皇宫的。”

于是,她们一直朝北走去……走着走着,她们看见一座爬满爬山虎的古典风格的城堡。玫瑰花被这美丽的建筑深深吸引了。爱丽丝又蹦又跳,欢呼道:“我们到了!太好了!”这时,玫瑰花如梦初醒,说:“我送你进皇宫吧。”皇宫里,宝座上坐着一位威风凛凛的国王。他一看见爱丽丝,就开心地说:“你终于回来了!”爱丽丝说:“陛下,这位是玫瑰花,是她把我送回来的,您应该感谢她才对。”国王听了爱丽丝的话,转头对玫瑰花说:“玫瑰花小姐,太谢谢你了,现在我封你为玫瑰公主。”说完,国王亲自为玫瑰花戴上了皇冠。玫瑰花欢呼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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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妈妈六年级作文

我的妈妈个子不是特别高。妈妈有一头如同海藻一样的卷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镶嵌在一张圆圆的白白的脸上,樱桃的小嘴格外引人注目。

妈妈可是非常爱干净的。有一次我的书桌不小心多了一张卫生纸,妈妈发现了之后,连忙把我叫了过去让我把纸赶紧拿走了。还有一次,我刚一回家,妈妈就把我叫住了,小心翼翼地走过来说:“双双,你先站在那里别动,等一会儿地干了再进来。”我漫不经心地说:“妈妈,没事啦。”我走进房间后,妈妈又一声不吭地拿出拖把,将我踩过的地方慢慢擦干净。

妈妈也会非常认真地教我不会的题。“叮咚、叮咚”妈妈打开门一眼就看到了一脸愁云的我,就问我怎么了,我没有回应妈妈自己跑到了房间里去,妈妈帮我倒了一杯热乎的白开水来到我房间,我吞吞吐吐的对妈妈说:“妈妈,我……我……考得不好。”说出了心里话,我感觉心情舒畅了很多。妈妈充满关心地对我说:“把卷子拿出来给我看看吧。”我不情愿地把卷子给妈妈看,将不会的题告诉她,请妈妈给我讲一讲。妈妈刚把重点给我一讲,我眼前一亮,知道怎么做了,妈妈不但不生气,还很耐心地给我讲。

妈妈对我练琴的要求也很严格。有一次我想把其中的某一段跳过,可是妈妈的耳朵可尖了,像一只猫的耳朵一样灵,就把我给制止了,双手叉腰说:“这一遍不算,重新来。”我心里有说不上的难受,不过想到自己的做法,也就乖乖地服从了妈妈。就算发脾气,妈妈也是那样的温柔。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情感。我爱我温柔的妈妈。

我和老爸六年级作文

吃过泡菜不?那个味道可真是鲜美!脆脆的,带点酸辣,是早饭的好搭档。我们全家都是“泡菜爱好者”所以隔三差五地就会买些来吃。因为不放心买来的泡菜,所以老爸决定还是自个儿泡泡菜。

他这个人说干就干,一点儿也不犹豫。你看,晚饭时说的事,一放下饭碗立刻上网查怎么泡泡菜去了。第二天下班就带回一只叫泡菜坛的缸来,还有一可乐瓶红色的液体,老爸说那是问四川人家讨来的正宗的四川泡菜老汤,里面富含乳酸菌的。泡菜那种酸酸的味道就是乳酸菌发酵形成的,是纯天然的。

接下来几天的晚上,他就再无一个宁时,花了一晚上仔仔细细,里里外外洗那个缸,还用烧酒消了毒,倒放着晾干。又花一晚上洗萝卜,晾干,切好,第三个晚上,他搬出那个缸,还有萝卜,一包盐,一大锅的凉开水,最后从冰箱里拿出了那瓶最重要的老汤。他先把凉开水倒进缸里,又倒了大半包的盐进去,还用筷子搅拌了好久,尝了尝,自言自语的说“差不多了”,然后把切好的萝卜一块一块的放进缸里,最后把那瓶红色的'液体全倒了进去,盖上盖子,还在盖子外面一圈倒满了水,说要与空气隔绝,因为乳酸菌是厌氧菌不喜欢氧气的。然后把缸放到了阴凉的地方,还嘱咐我不要去掀盖子,要泡好多天才能打开。噢,想不到泡个菜还有那么多学问啊!

“快点!老爸,我几个星期没吃泡菜了!你的泡菜好吃了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老爸。“快了,菜马上就要腌熟了,你看那都有气泡冒出来了,你可别偷着去打开哦”他不止一次这样回答我。

一天晚上,老爸打开了缸的盖子时,一股泡菜特有的香味飘了出来,“啊,成功了!”我大叫一声,飞也似的把筷子伸进缸里,捞出一块萝卜扔进嘴里一咬,一些酸辣的汁水滴了出来,一嚼,脆脆的萝卜加上汁水,人间美味啊,赶紧又捞了一块出来,这味道,怎么吃也吃不够。

可好景不长,一缸泡菜在老爸满脸的喜悦下很快吃完了,而新的一缸开始吃后,那原本澄清的液体上飘起了一大片白色的东西,看了有点恶心,老爸又上网查原因了。

第二天晚上,老爸极耐心地用勺子一勺一勺地把那些白色的碎沫子全部捞上来,可不管事,过了一晚又全部都长了出来。老爸又用凉开水稀释,结果弄得连萝卜上也附上了白沫。最后,无奈的老爸决定“全身换血”来救泡菜,他花了一个多钟头,先是虹吸出液体,再次清洗了缸,用电吹风吹干,防止生水进入,还特定了一双新筷子……经过他精心“手术”后,泡菜们终于起死回生了!

直到现在,我家还能天天吃到泡菜。吃着泡菜就会想起老爸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品格。

我和妈妈六年级作文

一头的黑发总是盘着,在她那炯炯有神的眼睛里,不时透出一种热爱运动,热爱大自然的神情。她,就是我的妈妈。

妈妈特别喜欢骑单车。单车就是她的交通工具。因为她老是要上夜班,所以每次上夜班回来都是刚上床就打呼噜。不过,只要别人一说去骑单车,她就会精神大振,不管自己有多么的疲劳,也会领头带我们骑着单车去游山玩水。

我的妈妈呢,什么都好。不过,妈妈老是粗心大意,不是忘了带钥匙,就是忘了带乘车卡。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呀,可把妈妈给害苦了。

就说上次吧!因为我早上吃饭吃得比平时慢。所以,我们出门出得急急忙忙。出了果园区后,我随随便便地问了一句:“妈妈,你带了钥匙吗?”没想到这一问,歪打正着,妈妈马上拍了拍裤子,她想:难道我听错了吗?她又拍了拍口袋,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呀!怎么办?怎么办?”妈妈问。她的脸涨得通红,眼睛瞪得老大。我晕!我反问妈妈:“爸爸带了钥匙吗?”妈妈这才松了一口气,说:“幸好爸爸带了钥匙,不然,我们就真回不了家了。”

我的妈妈和别人的妈妈一样普通。但是,不管怎么样,我都爱她——妈妈!

我和篮球六年级作文

在暑假中的一个下午,我呆在家里,实在是无聊啊!忽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金鑫打来的,叫我和他出去玩。正好今天没事,就跟着去吧。

金鑫居然带着篮球拉我去打球,他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人不喜欢运动,特别是对足球与篮球。

我们来到二中的操场,金鑫一人跑去打球了。我放在一边,茫然地看着其他人打球。不一会,金鑫向我炫耀他的三步篮,慢跑,加速,疾速冲到篮下,拿球,跳起,漂亮,潇洒的投篮,球进了!我看着他,觉得此时的他,目光专注,而且还很潇洒。再看其他的球员,他们的步伐那么稳健。那时,那一刻,他那稳健的脚步,就仿佛战场上急促紧迫的.战鼓,惊涛骇浪之声……看着他们轻盈如燕的身影,我不禁怦然心动。第一次感受到篮球如此大的魄力。

我不知不觉融入了他们之中,他们中又多了一个潇洒的身影。一次潇洒的投篮,我又进球了,让我明白了什么叫激情。绚丽的夕阳照耀着球场,把我们飞奔的身影拉长,我们在余辉中尽情挥洒着青春的力量。

球打完了,大家默默地下了球场。我尽管累得很,但运动后的兴奋与激动令我心神气爽,心中不由产生一种成就感。

打那之后,篮球场上都少不了我潇洒的身影,我已经爱上了篮球。在汗流浃背的球场上,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坚强,什么是毅力;在心脏的猛烈的跳动中,我体会到了什么叫激情,什么是真实;在不断提高的技术中,我体会到了什么叫成功,什么叫超越。

我和同桌六年级作文

我有一个人人都羡慕的同桌,她的名字叫刘家怡,虽说她是女的,但是对我很好。她戴着一双小眼睛,头发乌黑发亮,她大概有一米五,有时看着她,还是有点可爱。

她是我见过最称职的同桌,记得有一次,我的语文考试一不小心,考的七十多分,我默默的趴在桌子上,眼泪慢慢的流下来。我的好朋友有的考的不错,就来讽刺我,有的说,老姚呀,你不是说要考九十分吗,怎么考了七十分。有的说,你也有今天,没想到呀!有的好朋友,看都不看我一眼。而我的同桌,她考了九十分全班最高,她一直默默的坐在我旁边,可能是怕说一句话,就会刺激到我,她用眼神,示意来嘲讽我的人离开,过了一会,她说,姚建明,你没事吧其实一次考差没关系,成功是失败之母,圣人都会犯错,你现在放弃,只是让别人少了个对手。对自己根本没有好处,我的头慢慢的抬了起来。用那红红的眼睛,看着她。

心里充满了温暖和力量。我把泪水辉掉。重新振作起来。她的语文很好,而我的语文不好。记得期末的时候,我觉得我的语文一定考不好,她听到后。把她的所以语文家底拿出来给我复习,还告诉我重点是哪里,该复习哪些知识。怎么说我也是她对手吧。经过她帮我复习,我对战胜语文,多了几份自信。

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啰嗦了。真是谢谢她,让我的六年级时光多了几分色彩,我们毕业了,她不再是我同桌,不过,我还是很希望和她再做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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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肥仔六年级作文

“七仔”这个名字想必看过长江七号的人都不会陌生。一只可爱的太空狗,它有很大的`本领噢!我的“七仔”是一只毛绒玩具。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它头上顶着一个犄角,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嵌在毛绒绒的大脑袋上好象每天都能看到我做的一切。绿绿的身体加上四条又短又粗的腿可爱极了。我真想让我的“七仔”活起来象电影中的“七仔”一样,帮我解不会的功课;帮我把打碎的东西复原;帮我……这样一来我就不用挨妈妈的骂了。

“七仔”是我的好朋友,它陪我睡觉,给我快乐,我伤心时向它倾诉,我快乐时与它分享,它是我最喜欢的玩具。

我和肥仔六年级作文

提起我最熟悉的一个人,那一定是从小陪伴我一起长大的姐姐了。

“肥姐”,是我对我姐姐的尊称,她其实并不是很肥的哦,只是她特喜欢的就是吃零食。我叫她“肥姐”是为了时时刻刻提醒她,记得有一次,妈妈不在家,这对她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姐姐便拉着我偷偷地去外面买东西,到了超市,姐姐看见货架上放着许多好吃的零食时,眼里发出贪婪的光芒,只见她这个拿了几包,那个也拿几包,恨不得把超市搬回家,结账时候,几乎把她平时存的所有钱用完了,回到家里,姐姐迫不及待地拿了零食吃了起来,一转眼,零食一下子就被我和姐姐吃完了。她舌头时不时地舔舔嘴唇,一脸开心的.神情。我说:“你怎么那么贪吃啊,连一点点的碎片都不放过。”姐姐却满不在乎地回答道:“因为我是属鼠的嘛。”我真拿她没办法。“肥姐”的好胜心很强。每一次,我跟她下象棋,她总是会故意说了一些我的缺点来打击我,干扰我的下棋思路,结果她赢了,她就高兴得大笑,当然了,我也会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结果我赢了时,她就不服气地说:“我不服气,我是女孩子,应该让我一下。”我们俩个常常会为此大闹,爸爸妈妈也总是躲在一旁看热闹。

是的,这个就是陪我快乐成长的姐姐,我最熟悉的人。

我和肥仔六年级作文

又过了两个星期,当我回到家时,不远处就听到一声短而清脆的狗叫,凭我的经验,这一定是一条小狗,我立刻冲向家门,到门口一看,嗬!一只纯黑色的小狗正向我摇头摆尾呢!至此,家里添了新成员——我给它取名为“旺仔”。

因为有了旺仔,我的业余时间就有的打发了,几乎全用在了旺仔身上,而旺仔也给了我很多乐趣,治好了我的郁闷。它还是个鬼精灵呢!

每天在家,旺仔就会轮番巡视各个房间,检查是否有“敌情”——是我每天和它玩的游戏。然后找个舒适的地方东一觉,西一觉,有一阵没一阵地睡来睡去,兴致来了,就自封“发型师”,把它的玩具“南瓜娃”咬在嘴里一通猛摇,弄出一个酷似贝多芬老先生的发型。按说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可旺仔却不安分,总觉得日子少了什么,因而对外面的花花世界有着浓厚的兴趣,一心想冲出家门,走向世界。

说旺仔精灵是绝不过分的。每每只要我们出门,不管是在沙发上神交“周公”,还是饶有兴味地研究拖把的'结构,它都会一跃而起,直冲过来。当然,我会哀求它不要在倒垃圾时跟着我——我无法容忍自己在做苦力时它在一旁摇头晃脑,幸灾乐祸的。久而久之,也就有了不成文的规定:出门务必轻手轻脚。这规矩对旺仔来说无疑是“暴政”。一觉醒来,家里莫名其妙少了几个人。几天下来,它的眼神开始忧郁。最后,全家也就妥协了。

拥抱一下,我可爱的旺仔!

我和书六年级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和书六年级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臧克家曾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确切。

记得三、四岁的时候,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从那时起,妈妈就买了很多《幼儿画报》、《识字书》给我看。到了五、六岁,我就开始搬着厚厚的《西游记》漫画书看了。不但看书,还把里面的文字、解释一字一句地读出来。那时我识字不多,碰上完全不认识的字就问爸爸妈妈,遇到似曾相识的字就想当然地读出来。还记得一次我把“美猴王得打扮打扮”读成“美猴王得打分打分”至今还被爸爸妈妈取笑。

上了小学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的字也渐渐多了起来,看书的面也越来越广了。不仅是童话、漫画,科技书、小说也成了我书柜中的新朋友。我还订阅了很多报刊,每次我都认认真真地看,而且想一口气把它看完。我看书时比较投入,遇到自己特别爱看的书,连妈妈叫我几声也没听见,这时妈妈就会开玩笑地称我为称”书虫”,但我并不在乎,因为书让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学到了很多知识,增添了许多生活的乐趣。

书陪伴我走过了12年的岁月,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目标。我和他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我和肥仔六年级作文

雄仔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大嘴。他的毛是黑色的,当它从某个地方突然钻出来时,总能把我吓一跳。它的腿有点细,身子比较窄,比较长。尾巴向上高高翘起,尾巴上的毛长长的,蓬松的散开,就像松鼠尾巴似的可爱。

性格。

雄仔很温顺,不会咬人,但很喜欢玩。每次在花园碰见其他的狗,只要是好朋友或不对它叫的都会玩上个把小时才肯离开。它会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摔跤、打架。有时为了与好朋友多玩会儿,它会不顾我的呼喊而毅然追随着它的玩伴,尽管当它玩累了独自回家后免不了要挨一顿我妈的训斥。

吃饭。

雄仔不吃狗粮,只吃肉汤拌饭或骨头。吃饭时,它会用舌头把饭卷到嘴里,它是个“光盘”族,每次它吃完饭,它的食盆都不用洗,全舔干净了。我每次丢骨头给它时,它不是等骨头掉下来再去吃,而是在骨头刚离开我的手时,马上向前一扑,在半空中接住骨头,再轻轻的把骨头放到地上,反复嗅一嗅后便迅速的啃起骨头来。

前面说到,雄仔很爱到外面玩,其实它从外面回到家里还是爱玩。我专门给雄仔买了一个网球,每次玩的时候,我坐在一个小椅子上,然后把网球扔出去很远,雄仔就飞快的冲过去,一扑,一咬,就把网球咬住了,然后跑回来把网球放到我的手里,虎视眈眈的瞪着球,时刻准备着再一次扑向我扔出去的球。有时我玩累了,想休息一下,看会儿电视,便没与它玩了。它会慢慢地挨近我,将头枕在我的腿上,见我没反应,它的一双前腿便站在我膝盖上,伸长了舌头来舔我的脸,希望以此来吸引我的注意力。如果我还是不理它,那么,它就干脆开始撕扯我的衣袖或裤脚,试图将我拖起来与它玩。每次我都禁不住它的死缠硬磨,又拿起球跟它玩了起来。

这就是雄仔,一只可爱的雄仔,一只喜欢玩的雄仔,一只好吃的雄仔,一只哪个地方都好的雄仔。

六年级我和动物作文

不知从何时起,家里多了一只小猫。一身花白色的毛,实在不怎么惹人喜爱。

一到出太阳的时候,它总是懒洋洋地爬在阳台上睡大觉。妈妈来到阳台时,总是训斥几句后将它轰走,它似乎毫不在意、又似乎有些不情愿地慢吞吞地挪到自己的小窝里,一动不动地趴在窝里继续呼呼大睡起来。

每到吃饭时,它总能嗅着鱼的香气,迈着优雅的猫步,悄悄地藏在桌子底下,睁着大大的眼睛,四处张望着,眼睛直钩钩地锁定桌子。桌子上放着一盘美味的鱼肉,它用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眼睛微眯着,一旦发现周围没有敌情,一个纵身就跃上了桌子,迅速叼住一条小鱼,飞也似地逃离了作案现场。当大家还没缓过神来时,它早已津津有味地享用了。外婆气冲冲地拿着一个毛球,扔了过去,小猫毫不畏惧,轻松地躲了过去,又惬意地吃起鱼来。这只小猫常年在家顶风作案,没有谁喜欢它。

有一次,外婆送了我一个很精致的铃铛,我十分喜欢。不料,那只小猫好奇地走了过来,它来到我的脚边,用它那小爪子蹭了蹭我的裤子,用一种乞求的眼神望着我。我想,难道它也想要这个铃铛吗!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铃铛放在了地上。没想到,它对铃铛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只见它用前心地碰触,铃铛调皮地发出响声,小猫不知是何方神圣,吓得连连后退。等没了动静再次碰触,这样反复几次,它终于不再害怕。欢快地与铃铛嬉戏起来,它时而用爪子抓着跳过来跳过去,滚过来滚过去;时而叼在嘴里拼了命似的摆头,仿佛要把铃铛咬碎似的。那模样格外地可爱,我轻轻地抚摸着它那柔顺的毛,将它抱了起来,它依偎在我的怀里,嘴里发出“喵喵……”的声音,那一刻,我对小猫竟也多了几分喜爱!

从那以后,每次我一回到家,它总是高兴地跑过来迎接我;我写作业时,它会跳到桌子上,用它的爪子捣蛋,不让我好好写字;有时还跳到我怀里撒娇似地躺着。我也经常逗它玩,每次它都会像一个顽皮的孩子,特别开心!。它渐渐成了我成长中的一个重要的小侣。

后来,小猫走丢了,再也没有回来,从此,家里似乎不再像从前那样热闹了。阳台上、窗台上、桌子下,以前随处可见猫的影子,现在都变得空荡荡的,我的心里也空落落的,就连平时不大喜欢猫的妈妈和外婆都开始经常叨念起那只猫了。

每当我看到书桌上的那个小铃铛,总会想起与我的小猫在一起的快乐时光。那段与她相伴的时光,真好!

没有我的陪伴,你过得好吗,我的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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