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

时间:2023-12-02 08:58:45 作者:书香墨

锻炼写作能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每篇作文都是一个进步的机会。这些优秀作文范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希望能够给读者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我和爸爸六年级作文

妈妈出差了,做饭的任务只好交给爸爸了。

晚餐准备好后,我来到餐桌前,夹起一块红烧肉就想往嘴里送。可是没有夹好,掉在桌子上了,我又重新夹起一块。唉,爸爸煮得太烂了!我咬了一口,就直接吐桌子上了。

爸爸见了,皱着眉头说:“快把桌子上的肉吃了,这可是非常严重的浪费!”

“不就两块肉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对爸爸特别不服气。

“你知道这两块肉是怎么来的吗?没错,是猪肉。猪在没有进市场之前每天要消耗大量的食物和水,还要每天有人来照养它,农民伯伯要花费多少的心血呀。等猪长成了,还得人工运输宰割,检验合格才能拿到市场来卖,其中还要承担猪在生长过程中的生病等风险……”

爸爸像是说上了瘾似的滔滔不绝,我觉得蛮有道理的,偷偷地从桌子上把肉夹起来,吃了进去。

我又夹了一块花菜,一吃。那难吃的味儿真的用语言无法形容,跟老妈在家烧的根本没法比啊。我实在忍不住,把它吐到了碗里说:“爸,你这烧得也太难吃了,咸得要命!”

“还嫌弃,知道吗?我们小时候吃的什么?白饭拌咸菜。要是吃到一个蛋,那得高兴得到处炫耀,边上的小朋友馋得口水直流。”

我听了,也不再好意思不吃了,拿起饭碗吃了起来。说也奇怪,刚才觉得难吃的饭菜,现在吃起来竟然香喷喷的。一会儿工夫,吃完了,我把碗一推,喃喃自语:“嗯,这下吃饱了。”爸爸朝我碗里瞧了瞧,又皱起了眉头,指着我的碗里还剩的几粒米说:“把碗里的米给我吃干净了”。我听了不以为然,老爸也太抠了,就几粒米也这么宝贝。爸爸见我不动,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儿子你知道吗,要想结出一粒米,要七斤二两水。现在水源这么紧张,你想想看,你碗里这么多粒米,岂不是太浪费了吗?快点把它吃了。”

我不由得一惊,啊,原来一粒米要这么多的水!那几十年以后,水比油还要贵啊。我连忙把碗里剩下的米吃进了肚子。

今天,爸爸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使我懂得了要爱惜食物,不要浪费!

我和老爸六年级作文

美食节在武川公园举办了,爸爸开车载着我和妈妈去美食节玩。到了那,我迫不及待地下车便冲向大门,爸爸妈妈连忙跟着。刚走到里面,我就看到了各种各样、美味可口的美食和好玩的游乐项目。

我们来到打枪赢玩具的地方,只见,墙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小气球,边上摆着大大小小的玩具。一个阿姨正举枪向墙上的气球射去。我对爸爸说:“我想玩打枪。”爸爸说:“打枪太危险,不适合小孩玩。要不,我来打,赢的玩具归你,怎样?”我点点头。爸爸拿起枪,仔细地瞄着,一枪、二枪、三枪,都中了,我和妈妈在旁边欢呼着。这时,店老板过来碰爸爸枪杆前面的小圆圈。爸爸警觉地说:“你别碰。”那个店老板只好不碰了。爸爸接着打,一共打了十五个气球,弹无虚发、百发百中。店老板奖给我一个大嘴猴。

我一边兴奋不已地摸着大嘴猴,一边夸爸爸是神枪手。晚上,我抱着大嘴猴美美睡觉呢!

我和小公主六年级作文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叫莎拉的女孩子,她很富有,一生中,她的爸爸克鲁上尉是最爱她的亲人。在她七岁时,她爸爸把她送到一所寄宿学校,家境富裕的莎拉在学校享有公主一般的待遇。可是不久,远方传来她爸爸克鲁上尉去世的消息。

眀钦小姐——莎拉的教师,对莎拉的态度一下子改变了:她把莎拉赶到了残破的阁楼,吩咐莎拉去穿黑色短裙,让莎拉去给孩子背课文、复习功课,还要做许多脏活儿、难活儿……莎拉遇到很多困难,在不管多寒冷的雪天,眀钦小姐都吩咐莎拉独自去买她们需要的东西,如果莎拉买少了任何一样东西,都会受到眀钦小姐和厨师一天的责骂!莎拉一整天都忙个不停,仅有在晚间大家都睡觉的时候,莎拉才忙完活回到教室复习她自我的功课。

可是,即使这样,莎拉还是没有泄气、没有被击倒,她心里始终想着一句话让她提起自信,那就是——“我是一个公主”!她对她最心爱的“艾米丽”说话,她充满了幻想,她明白我是公主我应当怎样做。就这样,她一次次安慰自我,战胜困难,最终,莎拉遇上了爸爸的朋友,又使她成为了富有的小公主!

书中莎拉的善良也让我十分感动!在她很富有的时候,她从不去嘲笑那些别人认为愚蠢的孩子,而与受人欺负的孩子们洛蒂、贝基、埃芒加德等成为了好朋友,莎拉总是去帮忙她们、保护她们,还给她们讲神奇的故事安慰她们,让她们停止哭泣。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公主,并不是必须要有美貌的外表,也不是必须要十分的富有,而是要像莎拉一样,即使失去亲人和财富,但一向内心善良、坚强,从心里上做一个真正的公主!

我和小公主六年级作文

清晨,柔和的阳光照进我房间,“铃……”闹钟响了,我睁开了惺忪的睡眼,伸了个懒腰,刚准备穿衣服,外婆跑进了说:“哎呦,宝贝我来帮你穿,别刚冒了。”

正在做早餐的妈妈听到了,跑过来,说:“妈,别帮她了,都四年级了,她必须自立了。”“不行、不行,孩子才这么小不能让她自己穿,要是感冒了,该多难受哇!”

“不,不要,我要自己穿。”我抱着衣服往床角躲。

外婆一边拍床,一边说:“乖,宝贝,听话,让外婆帮你穿,你还这么小,穿得又慢会感冒的,发烧了要打针,你不怕痛?不难受?”

爸爸走到门口说:“妈,让她自己穿吧,您就放手吧,这么大人了。”

我得意的'对着外婆做鬼脸:“爸爸、妈妈都觉得我能行。”外婆看着我一边摇头一边叹气。

不到20分钟,我就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拿起书包,正准备上学时,外婆又跑过来:“哎呀!别慌,把牛奶带上,让你爸送你。书包重,你背不起。”爸爸说:“我把这口吃完,你等一下,我送你去,我就担心你过马路。”我着急了:“爸爸,你刚刚不是说我长大了,要自立吗?现在你又要送我去上学。放心,我会过马路,我会小心的,你也不看看你女儿我是谁!”

妈妈笑眯眯地看着我,对我竖起了大拇指,眼睛里满是欣慰。

有了妈妈地鼓励,我信心十足,背起书包一路哼着歌。因为我长大了,我再也不做家里的“小公主”了。

我和妹妹六年级作文

妹妹,我不是很喜欢她,说不出为什么,但看见她就觉得不舒服,可她看见我却亲切的喊姐,她心里很高兴,我恁,吭都不吭她。

可能是由于我的抠门,妹妹的大手大脚,使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妹妹虽是姑姑的孩子,但跟我的妈妈还亲,一般这个时候,站在我着一方得人,都会觉得母亲偏心眼,当然我也不例外。有一次,我第二天就要参加运动会了,母亲说给我和妹妹买巧克力,我就不是很高兴了,为什么要给她买,她又不参加运动会。回去的路上有买袜子的`,我挑了一双,母亲也给妹妹挑了一双,妹妹看起来很高兴,可我却很生气。回到家,我和母亲总会因为妹妹而吵嘴。我对她的印象已经坏到了极点。

妹妹的挑食更不能让我容忍。她只吃肉不吃菜,但爷爷奶奶都向着她,我总会向他们说;“我姓苗,妹妹又不姓。”“她小,你应该让着她,你是大姐。”爷爷总是这样为她辩解着。我都在烦恼着为什么要当这个大姐,为什么要处处让着他们。

在这里,我并不是刻意去说妹妹的缺点,而我觉得有些事情必须说清楚,让她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

我和老爸六年级作文

吃过泡菜不?那个味道可真是鲜美!脆脆的,带点酸辣,是早饭的好搭档。我们全家都是“泡菜爱好者”所以隔三差五地就会买些来吃。因为不放心买来的泡菜,所以老爸决定还是自个儿泡泡菜。

他这个人说干就干,一点儿也不犹豫。你看,晚饭时说的事,一放下饭碗立刻上网查怎么泡泡菜去了。第二天下班就带回一只叫泡菜坛的缸来,还有一可乐瓶红色的液体,老爸说那是问四川人家讨来的正宗的四川泡菜老汤,里面富含乳酸菌的。泡菜那种酸酸的味道就是乳酸菌发酵形成的,是纯天然的。

接下来几天的晚上,他就再无一个宁时,花了一晚上仔仔细细,里里外外洗那个缸,还用烧酒消了毒,倒放着晾干。又花一晚上洗萝卜,晾干,切好,第三个晚上,他搬出那个缸,还有萝卜,一包盐,一大锅的凉开水,最后从冰箱里拿出了那瓶最重要的老汤。他先把凉开水倒进缸里,又倒了大半包的盐进去,还用筷子搅拌了好久,尝了尝,自言自语的说“差不多了”,然后把切好的萝卜一块一块的放进缸里,最后把那瓶红色的'液体全倒了进去,盖上盖子,还在盖子外面一圈倒满了水,说要与空气隔绝,因为乳酸菌是厌氧菌不喜欢氧气的。然后把缸放到了阴凉的地方,还嘱咐我不要去掀盖子,要泡好多天才能打开。噢,想不到泡个菜还有那么多学问啊!

“快点!老爸,我几个星期没吃泡菜了!你的泡菜好吃了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老爸。“快了,菜马上就要腌熟了,你看那都有气泡冒出来了,你可别偷着去打开哦”他不止一次这样回答我。

一天晚上,老爸打开了缸的盖子时,一股泡菜特有的香味飘了出来,“啊,成功了!”我大叫一声,飞也似的把筷子伸进缸里,捞出一块萝卜扔进嘴里一咬,一些酸辣的汁水滴了出来,一嚼,脆脆的萝卜加上汁水,人间美味啊,赶紧又捞了一块出来,这味道,怎么吃也吃不够。

可好景不长,一缸泡菜在老爸满脸的喜悦下很快吃完了,而新的一缸开始吃后,那原本澄清的液体上飘起了一大片白色的东西,看了有点恶心,老爸又上网查原因了。

第二天晚上,老爸极耐心地用勺子一勺一勺地把那些白色的碎沫子全部捞上来,可不管事,过了一晚又全部都长了出来。老爸又用凉开水稀释,结果弄得连萝卜上也附上了白沫。最后,无奈的老爸决定“全身换血”来救泡菜,他花了一个多钟头,先是虹吸出液体,再次清洗了缸,用电吹风吹干,防止生水进入,还特定了一双新筷子……经过他精心“手术”后,泡菜们终于起死回生了!

直到现在,我家还能天天吃到泡菜。吃着泡菜就会想起老爸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品格。

我和同桌六年级作文

我有一个人人都羡慕的同桌,她的名字叫刘家怡,虽说她是女的,但是对我很好。她戴着一双小眼睛,头发乌黑发亮,她大概有一米五,有时看着她,还是有点可爱。

她是我见过最称职的同桌,记得有一次,我的语文考试一不小心,考的七十多分,我默默的趴在桌子上,眼泪慢慢的流下来。我的好朋友有的考的不错,就来讽刺我,有的说,老姚呀,你不是说要考九十分吗,怎么考了七十分。有的说,你也有今天,没想到呀!有的好朋友,看都不看我一眼。而我的同桌,她考了九十分全班最高,她一直默默的坐在我旁边,可能是怕说一句话,就会刺激到我,她用眼神,示意来嘲讽我的人离开,过了一会,她说,姚建明,你没事吧其实一次考差没关系,成功是失败之母,圣人都会犯错,你现在放弃,只是让别人少了个对手。对自己根本没有好处,我的头慢慢的抬了起来。用那红红的眼睛,看着她。

心里充满了温暖和力量。我把泪水辉掉。重新振作起来。她的语文很好,而我的语文不好。记得期末的时候,我觉得我的语文一定考不好,她听到后。把她的所以语文家底拿出来给我复习,还告诉我重点是哪里,该复习哪些知识。怎么说我也是她对手吧。经过她帮我复习,我对战胜语文,多了几份自信。

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啰嗦了。真是谢谢她,让我的六年级时光多了几分色彩,我们毕业了,她不再是我同桌,不过,我还是很希望和她再做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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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篮球六年级作文

在暑假中的一个下午,我呆在家里,实在是无聊啊!忽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金鑫打来的,叫我和他出去玩。正好今天没事,就跟着去吧。

金鑫居然带着篮球拉我去打球,他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人不喜欢运动,特别是对足球与篮球。

我们来到二中的操场,金鑫一人跑去打球了。我放在一边,茫然地看着其他人打球。不一会,金鑫向我炫耀他的三步篮,慢跑,加速,疾速冲到篮下,拿球,跳起,漂亮,潇洒的投篮,球进了!我看着他,觉得此时的他,目光专注,而且还很潇洒。再看其他的球员,他们的步伐那么稳健。那时,那一刻,他那稳健的脚步,就仿佛战场上急促紧迫的.战鼓,惊涛骇浪之声……看着他们轻盈如燕的身影,我不禁怦然心动。第一次感受到篮球如此大的魄力。

我不知不觉融入了他们之中,他们中又多了一个潇洒的身影。一次潇洒的投篮,我又进球了,让我明白了什么叫激情。绚丽的夕阳照耀着球场,把我们飞奔的身影拉长,我们在余辉中尽情挥洒着青春的力量。

球打完了,大家默默地下了球场。我尽管累得很,但运动后的兴奋与激动令我心神气爽,心中不由产生一种成就感。

打那之后,篮球场上都少不了我潇洒的身影,我已经爱上了篮球。在汗流浃背的球场上,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坚强,什么是毅力;在心脏的猛烈的跳动中,我体会到了什么叫激情,什么是真实;在不断提高的技术中,我体会到了什么叫成功,什么叫超越。

我和我的学校们六年级

我今年十岁,刚读五年级。不过,我已经上过五所学校了。

五岁时,我家住在北京,我去了我的第一所学校:原子能小学。在学前班里,我学会了汉语拼音,开始读有注音的书,还学会了上百首古诗。

六岁时爸爸妈妈要出国,就把我送到了成都姥姥家。我开始上小学一年级,于是我有了我的第二所学校:玉林小学。班主任涂老师是我最喜欢的老师之一,她从来不批评我们,总是鼓励大家。她甚至还告诉家长:“大人都要犯错误的,更何况小孩呢!”在这种轻松的环境下,我认识了很多中国字,读完了妈妈出国前给我买的几大本童话书。

七岁半时,我终于来到加拿大,又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我进了英文小学,这是我的第三所小学。刚开始,我根本听不懂英文,更不敢讲话了。不过,老师和同学们对我都很好。老师经常借我一些小人书,让我回家读。还有一个蓝眼睛金头发的小姑娘她和我成为了好朋友。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终于适应了学校的生活。三年级时,我的听说读写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老师指导我写的一个小故事还在蒙特利尔的.英文报纸的版发表了。这件事给了我很大的信心,我也越来越爱学英语。可是,因为我的学校太小,政府要将它和另一个学校合并,我不得不面临又一次学。

九岁时,我读四年级,到了我的第四所学校英文学校。这一年我轻松自如,学习进步得很快。最开心的是我已经可以读英文小说了,尤其是《哈利·波特》,我爱不释手地读了三遍。在这个学校里,我又多了两个印度籍朋友,她们都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

今年我来到了我的第五所学校这是一所公立的法语学校。学校经常安排我们参加许多有趣的实践活动,比如:摘苹果、看电影、滑雪等等。在玩中学习法语,又具体又生动,一点儿也不让人感到枯燥。我现在已经能听懂日常的法语对话,读一些简单的法语书了。

六年里我就换了五所学校,虽然学了很多东西,可我真的希望不要再次离开我的学校和朋友们。

我和肥仔六年级作文

雄仔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大嘴。他的毛是黑色的,当它从某个地方突然钻出来时,总能把我吓一跳。它的腿有点细,身子比较窄,比较长。尾巴向上高高翘起,尾巴上的毛长长的,蓬松的散开,就像松鼠尾巴似的可爱。

性格。

雄仔很温顺,不会咬人,但很喜欢玩。每次在花园碰见其他的狗,只要是好朋友或不对它叫的都会玩上个把小时才肯离开。它会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摔跤、打架。有时为了与好朋友多玩会儿,它会不顾我的呼喊而毅然追随着它的玩伴,尽管当它玩累了独自回家后免不了要挨一顿我妈的训斥。

吃饭。

雄仔不吃狗粮,只吃肉汤拌饭或骨头。吃饭时,它会用舌头把饭卷到嘴里,它是个“光盘”族,每次它吃完饭,它的食盆都不用洗,全舔干净了。我每次丢骨头给它时,它不是等骨头掉下来再去吃,而是在骨头刚离开我的手时,马上向前一扑,在半空中接住骨头,再轻轻的把骨头放到地上,反复嗅一嗅后便迅速的啃起骨头来。

前面说到,雄仔很爱到外面玩,其实它从外面回到家里还是爱玩。我专门给雄仔买了一个网球,每次玩的时候,我坐在一个小椅子上,然后把网球扔出去很远,雄仔就飞快的冲过去,一扑,一咬,就把网球咬住了,然后跑回来把网球放到我的手里,虎视眈眈的瞪着球,时刻准备着再一次扑向我扔出去的球。有时我玩累了,想休息一下,看会儿电视,便没与它玩了。它会慢慢地挨近我,将头枕在我的腿上,见我没反应,它的一双前腿便站在我膝盖上,伸长了舌头来舔我的脸,希望以此来吸引我的注意力。如果我还是不理它,那么,它就干脆开始撕扯我的衣袖或裤脚,试图将我拖起来与它玩。每次我都禁不住它的死缠硬磨,又拿起球跟它玩了起来。

这就是雄仔,一只可爱的雄仔,一只喜欢玩的雄仔,一只好吃的雄仔,一只哪个地方都好的雄仔。

我和书六年级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和书六年级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臧克家曾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确切。

记得三、四岁的时候,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从那时起,妈妈就买了很多《幼儿画报》、《识字书》给我看。到了五、六岁,我就开始搬着厚厚的《西游记》漫画书看了。不但看书,还把里面的文字、解释一字一句地读出来。那时我识字不多,碰上完全不认识的字就问爸爸妈妈,遇到似曾相识的字就想当然地读出来。还记得一次我把“美猴王得打扮打扮”读成“美猴王得打分打分”至今还被爸爸妈妈取笑。

上了小学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的字也渐渐多了起来,看书的面也越来越广了。不仅是童话、漫画,科技书、小说也成了我书柜中的新朋友。我还订阅了很多报刊,每次我都认认真真地看,而且想一口气把它看完。我看书时比较投入,遇到自己特别爱看的书,连妈妈叫我几声也没听见,这时妈妈就会开玩笑地称我为称”书虫”,但我并不在乎,因为书让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学到了很多知识,增添了许多生活的乐趣。

书陪伴我走过了12年的岁月,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目标。我和他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我和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我出生在渭北的一个小山村,与其他尿尿和泥的山里娃唯一不同的是:我从小就拥有很多很多的书。这全都得益于我那位严厉而又慈爱的在村小学教书的爸爸。

听奶奶说因为家里穷,我的爸爸初中毕业就考取了陕西省大荔师范,十八九岁就挣工资养家糊口了。爸爸的玩伴们后来不少都上了大学,虽然,爸爸工作以后也进修取得了大学学历,但没能进入高等学府全面学习,成了他一辈子的遗憾。所以,爸爸对我寄托了很高的期望,也促使我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家的书柜里至今还整整齐齐的保留着《东方宝宝》《东方娃娃》《幼儿画报》《小聪仔》等低幼读物。妈妈经常开玩笑说,别的娃娃是含着妈妈的奶头长大的,我是在爸爸的被窝里听着故事长大的。可能,由于,小时候爸爸天天给我念书听的缘故,我比同龄的孩子说话更早,而且经常会冒出几句“经典的话语”来,我的舅爷至今还没忘在我一岁多的时候,他带我上街玩,我走到半路累了不想走了,舅爷就背我走,我说:“舅爷啊,我是不是趁人之危呢?”舅爷听了大吃一惊,逢人就骄傲地说:“雨森,这家伙,长大了一定是个上学的好苗子!小小年纪都会说话啊!”。

书给我带来了赞誉也给我带来过责骂。记得,上五年级时,爸爸和我到街上理发,我发现理发店里有一本《水浒传》被主人随手放到了桌边,我就借着爸爸理发的空挡,读了起来。我是阅读越有味啊,书里面的人物和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等我们理完发后,我趁店主人忙着招呼顾客没注意,把那本《水浒传》悄悄塞到了衣服里,回到家,我二妈发现我的肚子鼓鼓的,就问我:“雨森,你咋了啊,肚子咋那么鼓啊?”我支支吾吾没回答,爸爸走过来,拉开我的衣服一看,原来,我偷了人家的书,爸爸生气地说:“孩子,爱看书,爸爸给你买,不能偷别人的书,偷书也是犯罪啊!”我吓得不敢吭声生怕爸爸打我,这件丢人的事的最终结果是:爸爸领着我把书还给了理发店的阿姨,我还给人家道了歉!虽然,理发店的阿姨和我爸爸是熟人没有责备我,但我还是觉得很丢面子!心情郁闷了好几天。一天中午,爸爸从县城开会回来了,摩托车的后备箱鼓鼓的,我还以为给家里买了什么生活用品呢,就没在意,这是爸爸对我说:“四大名著!去!归你了呐!”我一听高兴地一蹦多高,抱着书躲进了我的小屋里,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由于爱读书的缘故,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尤其是作文,常常被老师在全班进行朗读,我也成为了语文老师的得意门生。我相信,书一定会像一盏明灯,照耀着我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进步,照耀着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和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小时候,我和有些小朋友一样,也讨厌看书,特爱玩。

有一次妈妈生气了,因为已经到了该睡觉的时候了,我还是在玩。第二天早晨她就跑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超薄的插画本———《灰姑娘》,并命令我必须看一小时才能出去玩。因为无所事事,时间仿佛过得特别慢,也不知在书桌上趴了多久,突然我隐隐听见了脚步声。“一定是妈妈来了!”我慌忙坐了起来,抓起书,装模作样地看了起来。

直到今天,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当我一口气将《灰姑娘》读完后,妈妈对我说的那句话。她说:“悦悦,你知道吗。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活伴侣和导师’;法国作家雨果也说过,‘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所以,读书是多么重要啊!”现在,我终于能明白妈妈的良苦用心了。

我和肥仔六年级作文

提起我最熟悉的一个人,那一定是从小陪伴我一起长大的姐姐了。

“肥姐”,是我对我姐姐的尊称,她其实并不是很肥的哦,只是她特喜欢的就是吃零食。我叫她“肥姐”是为了时时刻刻提醒她,记得有一次,妈妈不在家,这对她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姐姐便拉着我偷偷地去外面买东西,到了超市,姐姐看见货架上放着许多好吃的零食时,眼里发出贪婪的光芒,只见她这个拿了几包,那个也拿几包,恨不得把超市搬回家,结账时候,几乎把她平时存的所有钱用完了,回到家里,姐姐迫不及待地拿了零食吃了起来,一转眼,零食一下子就被我和姐姐吃完了。她舌头时不时地舔舔嘴唇,一脸开心的.神情。我说:“你怎么那么贪吃啊,连一点点的碎片都不放过。”姐姐却满不在乎地回答道:“因为我是属鼠的嘛。”我真拿她没办法。“肥姐”的好胜心很强。每一次,我跟她下象棋,她总是会故意说了一些我的缺点来打击我,干扰我的下棋思路,结果她赢了,她就高兴得大笑,当然了,我也会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结果我赢了时,她就不服气地说:“我不服气,我是女孩子,应该让我一下。”我们俩个常常会为此大闹,爸爸妈妈也总是躲在一旁看热闹。

是的,这个就是陪我快乐成长的姐姐,我最熟悉的人。

六年级我和动物作文

不知从何时起,家里多了一只小猫。一身花白色的毛,实在不怎么惹人喜爱。

一到出太阳的时候,它总是懒洋洋地爬在阳台上睡大觉。妈妈来到阳台时,总是训斥几句后将它轰走,它似乎毫不在意、又似乎有些不情愿地慢吞吞地挪到自己的小窝里,一动不动地趴在窝里继续呼呼大睡起来。

每到吃饭时,它总能嗅着鱼的香气,迈着优雅的猫步,悄悄地藏在桌子底下,睁着大大的眼睛,四处张望着,眼睛直钩钩地锁定桌子。桌子上放着一盘美味的鱼肉,它用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眼睛微眯着,一旦发现周围没有敌情,一个纵身就跃上了桌子,迅速叼住一条小鱼,飞也似地逃离了作案现场。当大家还没缓过神来时,它早已津津有味地享用了。外婆气冲冲地拿着一个毛球,扔了过去,小猫毫不畏惧,轻松地躲了过去,又惬意地吃起鱼来。这只小猫常年在家顶风作案,没有谁喜欢它。

有一次,外婆送了我一个很精致的铃铛,我十分喜欢。不料,那只小猫好奇地走了过来,它来到我的脚边,用它那小爪子蹭了蹭我的裤子,用一种乞求的眼神望着我。我想,难道它也想要这个铃铛吗!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铃铛放在了地上。没想到,它对铃铛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只见它用前心地碰触,铃铛调皮地发出响声,小猫不知是何方神圣,吓得连连后退。等没了动静再次碰触,这样反复几次,它终于不再害怕。欢快地与铃铛嬉戏起来,它时而用爪子抓着跳过来跳过去,滚过来滚过去;时而叼在嘴里拼了命似的摆头,仿佛要把铃铛咬碎似的。那模样格外地可爱,我轻轻地抚摸着它那柔顺的毛,将它抱了起来,它依偎在我的怀里,嘴里发出“喵喵……”的声音,那一刻,我对小猫竟也多了几分喜爱!

从那以后,每次我一回到家,它总是高兴地跑过来迎接我;我写作业时,它会跳到桌子上,用它的爪子捣蛋,不让我好好写字;有时还跳到我怀里撒娇似地躺着。我也经常逗它玩,每次它都会像一个顽皮的孩子,特别开心!。它渐渐成了我成长中的一个重要的小侣。

后来,小猫走丢了,再也没有回来,从此,家里似乎不再像从前那样热闹了。阳台上、窗台上、桌子下,以前随处可见猫的影子,现在都变得空荡荡的,我的心里也空落落的,就连平时不大喜欢猫的妈妈和外婆都开始经常叨念起那只猫了。

每当我看到书桌上的那个小铃铛,总会想起与我的小猫在一起的快乐时光。那段与她相伴的时光,真好!

没有我的陪伴,你过得好吗,我的小猫?

我和肥仔六年级作文

又过了两个星期,当我回到家时,不远处就听到一声短而清脆的狗叫,凭我的经验,这一定是一条小狗,我立刻冲向家门,到门口一看,嗬!一只纯黑色的小狗正向我摇头摆尾呢!至此,家里添了新成员——我给它取名为“旺仔”。

因为有了旺仔,我的业余时间就有的打发了,几乎全用在了旺仔身上,而旺仔也给了我很多乐趣,治好了我的郁闷。它还是个鬼精灵呢!

每天在家,旺仔就会轮番巡视各个房间,检查是否有“敌情”——是我每天和它玩的游戏。然后找个舒适的地方东一觉,西一觉,有一阵没一阵地睡来睡去,兴致来了,就自封“发型师”,把它的玩具“南瓜娃”咬在嘴里一通猛摇,弄出一个酷似贝多芬老先生的发型。按说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可旺仔却不安分,总觉得日子少了什么,因而对外面的花花世界有着浓厚的兴趣,一心想冲出家门,走向世界。

说旺仔精灵是绝不过分的。每每只要我们出门,不管是在沙发上神交“周公”,还是饶有兴味地研究拖把的'结构,它都会一跃而起,直冲过来。当然,我会哀求它不要在倒垃圾时跟着我——我无法容忍自己在做苦力时它在一旁摇头晃脑,幸灾乐祸的。久而久之,也就有了不成文的规定:出门务必轻手轻脚。这规矩对旺仔来说无疑是“暴政”。一觉醒来,家里莫名其妙少了几个人。几天下来,它的眼神开始忧郁。最后,全家也就妥协了。

拥抱一下,我可爱的旺仔!

我和肥仔六年级作文

“七仔”这个名字想必看过长江七号的人都不会陌生。一只可爱的太空狗,它有很大的`本领噢!我的“七仔”是一只毛绒玩具。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它头上顶着一个犄角,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嵌在毛绒绒的大脑袋上好象每天都能看到我做的一切。绿绿的身体加上四条又短又粗的腿可爱极了。我真想让我的“七仔”活起来象电影中的“七仔”一样,帮我解不会的功课;帮我把打碎的东西复原;帮我……这样一来我就不用挨妈妈的骂了。

“七仔”是我的好朋友,它陪我睡觉,给我快乐,我伤心时向它倾诉,我快乐时与它分享,它是我最喜欢的玩具。

我和肥仔六年级作文

它穿着黄色的外衣,小小的头上嵌着一双水灵灵的黑眼睛,耳朵耷拉在脑袋上,尾巴就像弯弯的月牙儿神气地向上翘着。。。。。。大家应该知道它是谁了吧?没错,它是一条狗,我的伙伴----黄仔。

记得我和西瓜哥哥第一次见到黄仔的时候,它还是一只半大的小狗,它的眼神绝对可把全世界萌翻。可是当时,我们却正是被这只半大的、喜欢上窜下跳、追逐人跑的小狗吓得从山顶跑到了山脚,引得全家人哈哈大笑!唉,这说出去得有多羞呀,接下来请大家随我一起去看看它的趣事吧!

黄仔活泼好动,经常追得鸡飞狗叫的,整个院子乱成了一锅粥。每当这时,满奶奶就会拿着一根小棒子,“恨恨”地追着惩罚黄仔。黄仔则敏捷地躲闪着,一边低声哀嚎,一边怯怯地偷瞄满奶奶,最后乖乖地蜷缩在墙角,不再声响,院里也暂时恢复了平静。

黄仔喜欢吃骨头和肉。每当我们吃饭时,它就会在椅子、凳子下穿梭着,忙活于捡拾“食物”。有一次,我不小心踩到了它短小的尾巴,它低沉地叫了一声后,即以闪电般的速度跑进了它的老窝。我满怀歉意地跑去看了看,只见它正趴在稻草做的窝里,用柔软的'舌头舔着受伤的小尾巴,眼睛里满是委屈。我轻轻地抚摸地它的头,向它道歉,它则撒娇地时而用舌头舔着我的手,时而用头在我身上蹭来蹭去,像极了一个向妈妈撒娇的孩子。。。。。。

这就是我童年的伙伴----黄仔,因为它,我的童年充满了快乐!

我和肥仔六年级作文

我的小伙伴秦康林,是一个天真、活泼、乐于助人的好学生。我和他之间有着许多共同语言。从一年级到现在,我们之间的友谊可以说是经历了风风雨雨的考验,关系如同亲兄弟一般。

他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乌黑的头发,小巧的嘴巴,高大肥胖的身材里挺着一个将军肚。圆圆的脸蛋里总是挂着一丝微笑,大家总叫他康蕃薯,这是因他爱吃蕃薯而得名。

康仔不仅天真活泼,而且乐于帮助有困难的同学。记得那是五年级的一节体育课解散时,我和赖鹏、朱之俭及黄俊华一起玩起了捉人游戏,经过激烈的赛跑,终于只剩黄俊华了,赖鹏一直在后面穷追不舍,当他快要抓到黄俊倾向时,因为跑得太快了,刹不住了,一下就把黄俊华推倒了,而且是“跪地式摔跤”,这样划出去1米多远,地上那么多石子,这样划出去多痛呀,康仔路过看到了这样的情景,跑上去把华仔扶了起来,用纸先慢慢擦掉血迹,再把他背了起来,立刻就跑去了办公室,一边跑一边安慰他,他对同学就像对自己的亲人一般,见了这样,我们也上去帮了他一把,到了办公室,他们走了进去……出来了,看到他们没事的.样子我真替他松了一口气,他们出来时,只见康仔拿着一瓶药水并扶着黄俊华出来,他说:“小心点,以后别玩那么危险的游戏,记住。”他又回头对黄俊华说:“这瓶药,一天涂一次,要涂匀,还有,这段时间走路要小心。”你看,康仔是那么爱护同学,这点细节都说得那么的清楚,从这件事中康仔给我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

直到放学后,我在公交车站看到了康仔亲自送黄俊华回家去。日落的余晖照在他的脸上,显得更美了。

我和肥仔六年级作文

上周星期六,我回浦北扫墓,那里有着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他就是我三十九叔的儿子,他肥肥胖胖的,我们就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做“肥仔,”他可调皮了,他怎样调皮呢?让我慢慢道来。

我想逗逗它,于是小心翼翼地提着“肥叽兔”的长耳朵,

它在那儿乱动,想挣脱我的手,好像在说:“干什么么?快把我放下来,好痛呀!”我连忙放下它。哥哥告诉我要好好地抱着它,它很温和。而我却怕它用后腿踢我,用嘴咬我,我连连摇头没有抱它。在哥哥的一再鼓励下,我下定决心打算抱一下“肥叽兔”。就在我抱它的一瞬间,我这才知道,“肥叽兔”在我的怀里是那样的听话,那样的可爱,那样的温柔。等我摸它的时候,它一动不动的,好柔软、好温暖、好舒服的毛呀!

有时,我们买菜去的时候,都会给“肥叽兔”带一些菜叶回来,它会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有时,它很顽皮。它偷吃过奶奶要炒的白菜叶,还偷吃过种在院子里的花草,弄得院子里乱七八糟的,一片狼藉。

我越来越喜欢这只既顽皮,又可爱的“肥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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