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我与读书(优质14篇)

时间:2023-12-08 14:07:33 作者:笔尘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仍记得,那天飘着雨。我们同在一片屋檐下避雨,在雨丝的牵引下,我们成了朋友。后来,你我被分在了一个班,成了同桌,更成了同窗好友。这就是缘分吧。

仍记得,雨天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雨飘过你我身边,钻进你我的衣领里。我们不在乎,任这些晶莹的小精灵与我们亲密接触。在这些精灵的包围下,我们竟肆无忌惮地背起书来,行人向我们投来异样的眼光,我们也不在乎,尽情享受这份快乐。

盛夏的太阳,像个火球,火辣辣的照射的大地,路边的柳树也无精打采的下垂着。

那个夏天,我报名参加了暑假训练班,“什么?让我到大街上发传单,还要招待客人喝奶茶,还1000份!”我忍不住的惊叫了起来,我彻底崩溃了。看着那一个个资历平平的人他们的工作都比我的好,特别是那个和我一个班的,长得还不如我,竟然是前台接待的,凭什么,哼!

走出训练班的我漫无目地的在街上走着,手中的一张张传单仿佛也在嘲笑我的无能,争相把他们扔在地上,街上的行人很少,过往的行人都打着太阳伞,脚步匆匆的离去,没有人理睬我,气急败坏的我,不停地直跺脚。

“怎么了,孩子?”转过头来,看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我满腹委屈地向奶奶诉说着自己的不幸遭遇,奶奶听后笑了:“好孩子,看那边。”你看他们满头大汗,但脸上却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这是为什么?”我陷入了沉思,“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的底层,但他们却不抱怨,生活得很开心,有时你换一个角度想想,如果不是他们,我们哪来这么优美的环境,所以我们才会把环卫工人叫做‘城市的美容师’。

奶奶的教诲如同警钟,把我叫醒“对啊,什么事情都要换一个角度看,也许我现在体验的工作又苦又累,但是我的服务却可以给别人带来舒心和愉快,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热情的去向每一位过路人推荐这家店的奶茶,奶茶店里的顾客渐渐的多了起来,生意也越来越红火了。

走过那个拐角,我知道了人不要太在意自己的地位和职业,只要真心付出,便会有收获的快乐。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那一年,有一群老师叫奉献,有一群孩子叫纯真,有一片阳光叫温暖,有一个班级,叫永恒。

那一年,我们每天沉浸在卷海中,听窗外知了不倦的叫着。那年的数学课总是令人难忘,您诙谐的话语,总是能让我们在紧张的复习之中抽出一丝捧腹大笑的机会;那一年,还有活泼开朗的`英语老师,您的课堂,总能吸引住我们,总能让我们感受到别样的欢乐;那一年,还有语文老师的大嗓门,有物理老师的唠叨,有……,有你们所有的爱。那一年,你们呕心沥血,倾吐了自己所有的芬芳。

那一年,操场上,校园里,九三班的爽朗笑声响彻云霄。那年,班里个子最小、学习最差的你们俩,被班主任视为“废物”,差遣你们每天去倒垃圾,结果后来,全年校的老师都找你俩倒垃圾,你俩成了名副其实的“破烂王”;那年,运动场上的你,想在女生面前显摆显摆,你飞身一跃,凌空来个“大灌篮”,不料一个大跟头,摔了个满脸花,差点破了相;那年,语文课上,你正津津有味的偷吃东西,却被老师逮了个正着,罚你站了一节课;那年,三班学习从来都是倒数第一,但快乐永远是正数第一……,那年,太多,值得记忆。

辽宁大连长海县长海第一中学初三:孤沙。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现在有多少青少年面对读书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读书,苦啊!”不然,为什么古人读书头悬梁、锥刺股呢?可是也有不少人喜欢读书,否则怎会有人为了读书废寝忘食呢?读书好,好在书中自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爱读书。

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海伦凯勒双目失明的痛苦,感受到她对这个充满生机的世界的渴望。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

《鲁滨逊漂流记》中,塑造了一个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进取的冒险家——一鲁滨逊的形象。鲁滨逊从未放弃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和坚持,他遭遇海难后,在一个生存环境非常恶劣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感动不已。

从高尔基的《童年》中,我看到他外祖父的自私与残暴,舅父们争夺财产、愚弄弱者、毒打儿童等丑事,令人作呕。高尔基孤独的童年以一个小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顿时眼里充满了泪水。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本好书是伟大心灵的宝贵血脉,是知识的宝库,是智慧的源泉,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喜欢读书,读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它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少了它,人生必有缺陷。就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我……真的能考上一中?”

“嗯,以你的智力,再勤奋些,进一中没问题,到时候再看看能不能进实验班……”我的写作老师在qq上是这样说的,在写作课上也是这样说的。

可我总是不争气地想:以我的智力……勤奋……努力……我……可以吗?……。

每每这时,老爸老妈总是以冯老师的话鼓励我,为我加油。

我真是个不自信的孩子,至少我是这样想的。

仔细回想,我曾努力过,但是——我未曾竭尽全力。我,上课从不听讲,很少记笔记,很少微笑,经常低着头走路,从不与陌生人搭话,考试上很少检查,成绩一塌糊涂。

是的,我不是个乖孩子。他们都失望了,数学老师,英语老师,甚至于,我的朋友们……我害怕,下一个会不会是——我的写作老师。

我早已习惯众人的冷嘲热讽,可是我怕,他们失望的眼神。

那是我的曾经,九岁的我,什么都不懂的我。

再后来,我的挚友安婧辰在毕业典礼那天,对我说:“‘千瑾,我们长大以后要成立工作室,我们一起画漫画,一起圆梦……三年后,我们一中见……别忘了你‘最初的梦想’……”

一中……我梦想中的……一中?!

就算是,为了父母,为了冯老师对我的期望,还有你,安婧辰,也为了我自己——努力吧!

因为你们,我内心充盈了自信与希望,当我寂寞时,想到这一幕幕,嘴角也会露出会心的笑容;每每空虚时,想到这些,也会淡淡微笑着,仰望天空。于是,我的字典里渐渐地多了梦想与坚持这两个词。

安婧辰,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一中见!

我轻轻地对自己说:“千瑾,你要加油!!!……”

眨眼间,世界已经跨进了21世纪,中国也靠新技术向世界展示着新“黄龙”的新风采。新一代的青少年学着新知识,有了新计划,做了新行动,期待新成果,享受着新成功----无论在哪里,都离不开一个“新”字。

城市里修建了新楼房!歪歪扭扭的瓦砾房已随着历史的长流滚滚东去,所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的高楼大厦,一座座大楼高耸入云,似乎飞机的机翼都可以拂过大楼楼顶,可别笑我无知,总有一天,这大楼能修上火星。

人们换上了新衣服!红橙黄绿青蓝紫,什么颜色都有,看得人眼花缭乱。变色衣服让人随心所欲地选择衣服的颜色;纳米衣服可以随着体型变化尺寸;细菌衣服可以促进人的血液循环系统,让人们更加健康----可别笑我幻想,总有一天,高科技新衣服能带着人飞翔。

家里用上了新电器!无氟空调使屋子冬暖夏凉;移动电话让通讯更加方便;掌上电脑体积小,功能大,有光纤能上网,知世界,通天下;数字电视让我们获得到了充分的视觉享受;榨汁机让鲜美的果汁、奶昔随时享有;电子保险箱气得小偷哇哇叫----别笑我疯狂,总有一天,压缩性家用电器让人们随身携带。

新交通工具上阵了!磁悬浮列车像箭一样飞驰;地铁躲过地面上喧哗的闹市,像地下铁龙驶往前方;抗海压潜水艇让人们看到了海底奇妙的美景;超音速客机拖着长长的尾巴突破了速度的极限----可别笑我狂妄,总有一天,坐宇宙飞船已很平常。

太空植物可真巨大!南瓜挖空能当城堡;对半分的草莓能当床;黄瓜像条独木舟-----出类拔萃的植物超越地球上的同类,全靠太空细菌来帮忙。可别笑我胡说八道,总有一天,优质的太空植物会成为人们舒适的居所。

新----。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我与地坛》是作者史铁生写的一篇散文。讲他与地坛的故事。

史铁生是一位残疾作家,因为双腿瘫痪而失去自我,经常一个人摇着轮椅到地坛里,那是地毯就是荒芜的如同一片野地,很少人会来这儿。史铁生把一天中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在地坛里,在地坛待的时间视乎比家还要多。他那是因为失去双腿对生活永远的热情渐渐变得绝望,甚至还想到世界上为什么会有他,他的母亲会不会因为有个残疾的儿子而感到难过呢?!事实说明他的母亲并没有这样子想。“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我的腿,她的头上开始有白头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放在给作者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总能找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在这句话中,足够表明母亲对儿子的在乎。在作者待在地坛的时候,母亲总是远远地望着他,生怕他除什么事,直到看到他的身影,母亲悬着的心也就落下。那天,母亲如同往常帮儿子备好轮椅,看着他消失在自己能看到的范围,还是送作者走的姿势。就像刚刚看着他走时的目光,在家坐立难安,决定去看看(虽说是看,但她从不打扰到他)母亲在哪儿望瞭望,没有看到作者的身影,很着急。而这是作者在草坪后面看书,那个位置正好遮住母亲的目光。母亲着急,就决定去找,地坛那么大,作者明明看到母亲寻找他那焦急的身影,但却不曾叫一下她,任她去寻找。母亲走多少条路才看到她,但是她觉得只要看到他就足够。当作者决定开始写作的时候,母亲的是鼓励他,四处奔泼,借书,找资料,和作家朋友聊天....就像当初为作者找药一样。待作者作文发表得奖的时候,他多么想和母亲分享此时的快乐啊。是呀,能与自己分享喜怒悲乐的爷只有母亲。可是母亲不在。他来到地坛哪儿,想母亲为什么那么早离开呢。文中的母亲,她不光疼爱儿子,也懂得儿子的心思。作者在地坛里想事,木琴在家肯定是坐立难安,但她从不阻止过他,早早的尾他准备好轮椅,望着他离开。他自暴自弃过,对生活绝望过,后来渐渐的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因为有这样一个母亲,让他从绝望中醒悟过来。

上天让他失去双腿,让他有这样一个母亲。上天虽然让他失去双腿,他一样有自己的才华,不是吗?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作者觉得自己来不及孝敬母亲,没有让她安享晚年,他一定很后悔吧。

这十五年来,作者的经历是我们无法体会的,也是无法想象的。

《我与地坛》初三读书心得范文4。

我与地坛——原先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扶轮问路,那么好手好脚的人,你们可曾向前方迈出过脚步?

不是想说他对生有多么繁密的念想,也不是想说他对死有多么透彻的眺望,更不是想说他对命运有多么不屈不挠的挣扎,那些语句太泛、太虚,对每一个曾被上帝无情摆弄的人都适用。我只是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真实的起伏,心灵的生生死死,生而复死,死而复生,每一次复苏,都是对“生命零度”的叩问,叩问之后的“生如夏花”,在他的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第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对下一世的“白日梦”,虽然这“白日梦”是我等健康人种所不能苟同的,但正如他所说,“期望”又有什么用呢?“期望是不是在证明必可到达的前提下才成立呢”?“期望”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可笑可悯,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无须消耗,实是人生之最大精神鸦片。

我并不认为他是多么坚不可摧的“钢铁人物”,你以为谁都是保尔柯察金?现实的刀片一般的人生,就总是要人痛了,流血了,结疤了,又复痛,复流血,复结疤,只要这血还是温的,还能流动,那么便不必在意它会痛,会流出,这样孤勇,直至最终平静理解它的冰冷与枯竭。

正是由于这“写”,这比言语更为私密,更为透彻,更为生生不息的本事,才使得他的这生,在死的对立面上,永远存在。永远无力,但永远坚韧。

人老了,多靠回忆活着。可是还是一种情景,像他这样的情景,因着回忆随时有无可延续的悲哀,才需要这样提前透支回忆,透支情感,透支热情,若无足够幸运,幸运得不被亲友遗弃、淡忘,那么必将是春水东流的万劫不复。

那前方,便是路远山高,人亡马遥的“零度”。

他的勇气,是不畏惧这“回”,是迎向这“回”,拥抱这“回”。

原先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我家原在东北,后来迁到莱州市三山岛街道的吴一村。

家里基本没有经济来源,依靠半亩多薄地打的粮食维持生活。

在我很小的时候,爸就撒手去了。大哥送给人家做养子,二哥借钱买房欠了一屁股债,嫂子整天吵着闹离婚。

妈今年也六十岁了,体弱多病(高血压、肾炎、神经衰弱、关节炎)。她身体稍微轻松一点就到地里忙活,或出去打几天工,然后就撑不住了,一躺好几天,有病也治不起啊。

妈省吃俭用,从不乱花钱。家里每月电费从没超过两元,有时两个月才花两元伍角。二哥给妈的养老费,也都让我花了,这哪里是养老,分明是在养我嘛。

家里有个小菜园,尽量不买菜吃,可妈又怕我嘴馋,种了几颗果树,省下了买水果的钱。妈每年都养几只兔子,等长大卖了好挣口醋钱。有时养了大半年,兔子好端端地死了。

去年收书钱和杂费时,妈借不到钱就坚决不让我上学了。唉!若是没有我,妈哪能这么累啊!当时正赶上妈的老病犯了,下不了床,我在家给妈做饭,伺候她。我打定注意——辍学打工(因为我在十一假期给人家剥玉米每天能挣到十元呢)。

记得小时候,我特别喜欢下雨。每次一到阴雨天,我总是不顾妈妈的劝说,跑到院子里淋雨。当雨点落到我身上时,心里觉得特别痛快,那种感觉说不出来的爽。

我不只是喜欢淋雨,也很喜欢看雨。下雨了,一边淋雨一边抬头看雨,雨点就像一个个顽皮的孩子,从云妈妈的怀抱里跑出来,一个接一个的跳到我的身体上,有一些也会跳到我的头发上。回到屋子后,就去照镜子,乌黑的头发上挂满了一颗一颗晶莹剔透的雨点,头一甩,雨点便噼里啪啦的掉到地上,但头发上仍然湿湿的像洗了一样。

慢慢长大了,但还是喜欢雨,不过更加喜欢彩虹了。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听妈妈说,看到彩虹要许下心愿,在手中画个圈,愿望就可以实现。

从那之后就盼着见彩虹,偶尔看到彩虹会高兴的不得了,每次我会闭上双眼手中画个圈。许完愿后就一个人静静的看彩虹,那抹彩虹,是那么美丽无与伦比,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真想把它握在手中,藏在心里。

时针转过了多少圈,转过了多少年,我已经记不清了。

现在的我已经初三了,每天忙着学习,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看到彩虹了。某次课间操,班里同学大叫:“好美的云啊!”抬起头看向云,突然间发现我好久没有抬头看天了。那天下雨,我闲来无事坐在窗台上等彩虹出现,等了好久好久,也没有等到彩虹。我失望的走回房间,躺在床上,脑海里浮现出以前下雨后,自己在院子里看彩虹的情景。那时的彩虹是多么的美。

走过了多少年,做过了多少梦,总会有那抹彩虹。不经意间才发现回不去以前的天空,看不到以前的彩虹。真想回到从前,把那抹彩虹握在手里,永远不松手。

初三读书笔记

“十个一”活动,我是选择的读一本有意义的书,而我所读的这本书便是——《绿屋的安妮》。这是一本讲述爱德华王子岛上一队老兄妹所收养的一个小女孩成长的故事,这个名叫安妮·雪利的小姑娘,有着丰富的想象力和夸张的言辞,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的眼中都妙趣横生。她活泼、好动、不拘小节,并因此干出了许多出人意料而又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她善良、聪明,十分善言,而且在学习上十分刻苦、努力,并因此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受到许多人的赞扬。

安妮喜欢从孤儿院来到绿屋这里所看到的一切,无论是绿屋周围那些五彩缤纷的花朵,还是花园前的那一条清澈的小溪,或是在日光下闪亮的湖水,还有充满绿色幻想的“情人道”,安妮都不知道有多么喜欢!她爱大自然,爱绿色,也爱幻想,她经常将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幻想的十分美满,她觉得那样似乎可以令自己的心中好受一些。比如说,她虽然身上穿着很寒酸的衣服但是她经常想象着自己是穿着漂亮的灯笼袖带着蕾丝的衣裳,她把一切都看的十分美好。就像是我们这样一些平凡生活着的人,其实在面临很多困难与挑战的时候,也应该像她那样乐观向上,而不是逃避,当然我们也不应该过于沉浸在幻想中而忽视了现实。

当安妮开始上学的时候,她就很勤奋,也很好学。直到她遇到了她的学习竞争对手——班里的尖子生——吉尔巴特,她开始更加努力地学习了。她不断地在班里与吉尔巴特暗地里展开较量,无论是吉尔巴特多么在行的课程,她都努力追赶并超越了他,就在这样的学习中,她逐渐成为一个懂得竞争的大姑娘了。她认为:只有竞争,生命才会更有意义。在准备着考入皇家学院的考试的安妮,已经不是以往那个只知道幻想的天真的女孩了,她在不断的努力中终于以与吉尔巴特并列第一的成绩考入了皇家学院,为玛利亚和马修赢得了荣誉,她自己也因此十分高兴,感觉到自己的努力有了收获。我们这些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其实在某些时候的确也应该抱着为某个目标奋斗的信念与自己的竞争对手展开较量,让我们的学校生活更加有意义,我们或许会在这学校的一次又一次竞争中抓住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吧。

在故事的最后,安妮在人生的旅途中感慨到:“冥冥之中,凡事皆有天意!但岁月轮回,美好的世界又何时不在呢?”是啊,的确是这样。我们这一路走来,也都是一直在为着某个理想而奋斗,无论我们是在什么情况之下,都应该坚信自己的信念!一直向前走!

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领悟!

初三读书心得

读书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经过认真的思索,参考有关的资料,联系社会实际或个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的实际,总会有一些见解、体会和心得,把这些体会或心得写下来,形成完整独立的一篇文章,就是读书心得,也叫读后感。所谓“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与批判。总之,读书心得是将自己阅读后的感受系统整理而形成的,与上面介绍的各种形式相比,这是读书笔记中要求更高的一种笔记形式。

写好读书心得,是理解原文内容的有效方法,也是提高写作能力的好方法,写好读书心得,需要了解其写作规律,注意其写作方法。

1.要认真阅读原文。

读书心得顾名思义就是要先读后得,要有感而发。而“读”是“得”的前提,读者之“得”则要建立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建立在精读的基础上。

2.要介绍读物的概况。

读书心得是读后之得,因何而“得”应讲清楚。这就要求在文章的开头首先介绍“读”的内容,就是概述读物的内容要点,或者主要的中心思想,或者直接引用原文的某些文字。然后,再引出自己根据以上内容的感想。这可以说是写读书心得较为固定的格式。

3.必须观点鲜明。

读书贵有新得,作文贵有新意。读书心得和原作之间的关系,从内容上说,必须紧密相连;从观点上说,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如果你赞成某个作品的观点,可以在读书心得中表示拥护、支持、称颂;如果不赞成它,则可以批评、论争、斥责、反对。无论褒或贬,都要做到观点明确,立场鲜明;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就会使文章失去说服力和吸引力。

在处理原作和感想的关系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观点不同时,不要把原作的意思扩大、缩小或断章取义,随便歪曲;另一个是观点相同时,不要以原作代替感想,把读书心得变成原文内容的复述。

4.要重点突出。

读书心得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围绕着原文的主题与中心多角度、多侧面地谈感想、发议论,也可以围绕某一角度、某一侧面集中抒写感想;既可以就读物中的某些内容充分发挥,也可以就书中的内容与其他读物加以比较,写自己的认识。但无论怎样写,都要善于捕捉和抒发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注意把笔锋集中到自己感受最深的一点或几点上,最忌讳的是面面俱到,泛泛而谈。

5.要有真情实感。

俗话说,情真才词切。一篇好的读书心得,不但可以使读者看到作者感情脉搏的跳动情况,还可以使读者跟着作者感情脉搏的跳动去寻味原作的感情所在。矫揉造作,言不由衷,甚至无病呻吟,非但不能讨好,还会引起读者的反感。

读书初三作文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我们读书为了什么?为了考试?不,读书是为了让我们增长知识,给我们未来的美好生活,给我们报效祖国打下了重要的基础。不吃读书苦,便吃生活苦。学习、读书是辛苦,但这是在你认真读的前提下,我们也要在辛苦中寻找乐趣,当你认真读完一本书,与别人说起时头头是道,别人投来那佩服的眼光,便会让你感到别人所体会不到的乐趣。

“读书”,读书,此“读”非彼“读”。所谓读书是要我们读出声来,背一背好词好句,思考书中的哲理,及时写下批注感悟,联想自己的实际经历再读一遍。这样,才能把一篇文章、一本书真正地“吃”透。

知道了方法,不会运用也是白搭。“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得好,受用一生,读得不好,不如不读,还浪费时间。学习书中的好的方面,去利用它,将书上的知识化为自己的知识,对我们各个方面都有好处。等到你真的能做到每一条学习方法,将这些方法烂熟于心,你便会爱上读书,便可以做到手不释卷、废寝忘食,便会赞同毛主席曾说过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们都知道,只要是经过毛主席手的书,上面会密密麻麻批满了文字,全是读书时感悟与心得体会。

“书籍是全人类知识的总结。”我们可以在读书中了解历史,我们也可以在读书中欣赏经典,更可以从读书中得到启发和感悟。人类的知识精华,全都记录到了书中而流传千古,有了继承,才有了更好的发展和创新!

我与诗经初三作文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遨游,是一种精神的超越,是一种智慧的沉淀,阅读经典更是一种成长的需要。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令我无比兴奋。

与书为伴我可以穿越古今。和诸葛亮谈三国,与林黛玉论人生,还能与杜甫一起吟诗诵经——在书中,有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一幅善恶美丑的生活画卷。阅读托尔斯泰的《复活》让我对聂赫留朵夫的遭遇感到同情,对当时沙皇统治社会的黑暗感到不满,对大臣与百姓不同待遇感到不公。阅读老舍的《骆驼祥子》,我不仅被那传神又通俗的语言文字所吸引,更让我对祥子人生的不幸感到辛酸,也让我对当时不让好人有出路的社会感到无奈;阅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仅让我对曲折的故事情节感到痴迷,对保尔·柯察金的人格魅力感到钦佩,也让我对苏俄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感到怜悯。通过书,我可以了解人间冷暖,洞悉人生百态。

阅读经典犹如与一位学识渊博的智者谈话,是人生的导师。是生命的养料,一本本经典好书更让我爱不释手。当烦躁时,一篇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走进我的夏至,为我抚平心中的躁动;当迷茫时,孔子的《论语》拨开雾气茫茫,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当枯燥时曹文轩的《草房子》洋溢着秸秆味道,为我还原童真的欢乐。

阅读经典,如春风化雨滋润了我的心灵。笑问人间何为美?曰:与书为伴亦为美。

读书初三作文

瞧!这么多人在这儿看书啊!这是一家开在我们小区附近的书店,面积并非很大,却留有了一间供人专门阅读的房间,每天来来往往的人不知有多少,或许也就是贪图这一刻的安逸吧。而转过身后,一位身穿红格子衬衫的店员也正拿着一本书,坐在收银机前慢慢地品味着书中的精华。这里不买书,只看书的习惯已是极为普遍的了,但看她的样子,想必也十分欢迎这些看书者吧。

但这番愉悦的环境却让我想起了不久之前的一件事。

在等车之际,我来到了一家新华书店,推开玻璃门,望着每位店员的面孔又是那么得严肃,于是我头也不抬得直奔文学天地,望着每一本书的题目,突然找到了《阿q正传》,忙拿下了下来,伴着书页的哗哗声,我已逐渐沉浸在了茫茫的书海之中,渐渐忘却了时间。可是突如其来的喧哗声,将我从蔚蓝美丽的梦境中猛地扯了出来。抬头看看远方,原来是店员之间的谈笑声,在这样的书店,不是应该书香四溢,安详平静吗?可是却被一阵阵嘈杂声所淹没。于是我依旧低下头来,努力再次陶醉于自己的梦境中,突然叭,叭的脚步声从远处越逼越近,一位身穿红色西装的店员来到我的面前,只见他脸耷拉着,十分严厉地对我说:哎这位小朋友,你都看了这么长时间了,怎么?到底买不买书啊!听了这话,我顿时感到十分羞愧,涨红了脸,不知该怎样摆脱这尴尬的境地,惊慌失措中,我忙拎着书包冲了出去。

我与太公初三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与太公初三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生漫长,人事易忘。可风雨交错中。总有一些人事在心里如烙印一般深深地印了下去。

夜,黑的可怕,正在写作业的我放下笔,望着窗外发呆。尽管已经快23点了,到处却是灯火阑珊。脑海里映出了一个人影。眼眶湿润起来。

他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相处的人,原因无非是他对我好,不!不止这些,他会在我被爸妈骂时挡在我前面,那时是我最高兴的时候。看着他理直气壮的说:“你小时候跟他比起来好不到哪儿去。”看着爸妈哑口无言的样子,我只好偷笑。

他有一条黄色的老狗。那条狗非常的忠诚老实,那条狗是他从山里捡回来的。他总喜欢坐在门前的藤椅上,老狗趴在他的脚边。那时。我总会找他去玩儿。可我十分怕那条狗。他看出了我的心慌和害怕。便对我说,它不咬人的,别怕。于是我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抚摸那条狗黄色的皮毛。软软的,十分柔和。

他喜欢穿着一身中山装,这是他给我最深的记忆。他不是没有其他的衣服,可他就是不换。他总是对爸妈说这是他的信仰。他的信仰便是孙中山老先生。在他的那个年代没有大学,只有高中,他作为高材生把高中读完了。读过书的他说起话来文邹邹的。总是板着的`一张脸,全身上下透露着经历过战乱的沉稳。

还未解放时,他是豪门地主,可他并不坏。他从不虐待为他干活的工人,工钱也是按时发放。他说,就算自己吃不了饭,也要把工人工资结了。

解放后,他很艰难,很多人都整他。以前得罪过的人都来找他还债。他有苦说不出。后来还被别人下过毒。再后来,患了癌症。

他病了,却没跟家人说。他知道,解放后,家家户户都没有钱,天天叫苦连天,大家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默默地忍受着。

他知道我最喜欢吃大白兔奶糖,每次我一不高兴,他就拿着一颗大白兔奶糖在我面前晃了又晃。我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颗糖,这时,他就会帮我把糖纸撕开塞进我的嘴中。

他总是给街坊邻居和我们做一些振奋人心的事,鼓励我们好好活下去,街坊们都说他读了书,是个好人。

那天,下着雪,天冷的让人发抖,寒风刺骨。我跟着妈妈我来到了他的家屋子。刚进门,便看见他一个人睡在床上。脸煞白煞白的。我摇摇他说:“起来啦,起来了!”可是,他却发不出声音了,大家急急忙忙送往医院。原来他早已是肺癌晚期,默默地忍受着疼痛,从未在我们面前呻吟过一句,一切都在为家人着想啊!

他走之后,我在他的房间里翻出了一大包大白兔奶糖。想他时,我便会吃上一颗。吃完了,我把糖纸留起来,那里是满满的回忆和爱。

一晃就是七年,我却从未忘记,哪怕一时一刻。,脑海里一直放映着那些相处的情景,那个人就是我的太公。

初三读书笔记

抬头远视,那不是范仲淹吗?他正吟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他望着“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的洞庭湖,听着“阴风怒号”的细雨连绵,他长叹一声“微斯人,吾谁与归”?听到这个,我想起了“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向前远眺,那不是孟浩然么?他站在洞庭湖边吟着“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他“遥望洞庭山水色”,发现“白银盘里一青螺”。望着“涵虚混太清,气蒸云梦泽”的岳阳楼,他低头不语。这时,我想起了“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

继续向前走,以为放荡的游人在独自饮酒,你或许已猜到他是谁?没错,他就是我国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他望着岳阳楼,吟道“楼观岳阳尽,川迥洞庭开”,便喝下了一杯酒。“举世混浊我独醒”的他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诗行。看到这个,我想到了“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一楼何奇?杜少陵五言绝唱,范希文两字关心,滕子京百废俱兴,吕纯阳三过必醉。诗耶?儒耶?吏耶?仙耶?前不见古人,使我怆然涕下!

读书初三作文

我家祖上世隶耕,代代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并没有留下什么深刻隽永的哲理作为家训,只有一些普通但很接地气的句子从小耳濡目染,伴我成长。如:“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懒就一事无成、勤就什么都有”,“多吃亏、多积德”,“有本事就要读书”……这些大概就算是我家的家训了吧。父母坚守这些话也几十年了,也算是守家训了吧。我也耳濡目染了十几年了,也算是继承了吧。

我的父亲,一个地道的农民工,一直在外打拼,风雨无阻,承难受累,只为养家糊口。父亲的童年是一片灰色的,在他13岁时,奶奶就去世了,那时父亲才刚上初一,爷爷便叫父亲辍学回家,板着脸对父亲说:“你也这么大了,家里就这样,过几天就找个师傅学门手艺吧。”父亲把爷爷的话咀嚼了几遍,虽然不服气也不甘心,但爷爷说的也都句句在理,便点头同意了。今年我15岁读初三,父亲说:“读书,你要读书才有出息。”我明白,时代需要知识,父亲更明白,因为失去过,遗憾过,才更珍惜、更坚守。

父亲从不在我面前提起他的心事,但我能读懂父亲的心声:穷则思变,变则通。在父亲心中,最好的变通就是读书,这是父亲强烈的渴望。

我的母亲同样是辛苦劳作的农民,她小时候只是读了小学,因为家里姊妹多,所以也早早辍学在家,帮衬父母,她对读书也是十分渴望的,终归是可望而不可即,只好把她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到了我身上。虽然读书少,但我母亲的思想却是超人的,她清楚地认识到社会的发展,知识起了多大的作用,一直喋喋说要读书,要读书,受教育。对于近年村里流行的“读书不如打工论”,母亲却一直坚守她的'读书观:“学的越多,能用的就越多。”

为我,为这个家操劳了几十年,父亲、母亲不再年轻,但他们始终用不坚实也不宽厚的臂膊为我撑起学习的舞台,让我尽情在学海畅游。如今我长大了,明白了责任,懂得了“读书”在父辈们心中的意义,现在的我就把“读书”作为一条家训,我会坚守着它一直走下去并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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