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我与读书(专业21篇)

时间:2023-12-17 21:36:21 作者:QJ墨客

我与诗经初三作文

“老妈今年33,吃喝拉撒全不愁,爱上时尚与打扮,常常半夜不回家,不回家!”这段普通话都快成为流行歌曲的前奏了,而伟大的创始人就是我啦。说起来,这一切的一切还得归于老妈呀!

今天,我刚刚醒来,大摇大摆地打了一个哈欠,准备迎接这快乐的一天,却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糟糕!是不是家里进小偷了?大事不好,我半天没想出一个办法,算了,还是单枪匹马上阵吧。

响声是从老爸老妈的房间里传出来的。屏息静立,我打开门锁,冲呀!哎,原来是老妈啊!真是虚惊一场。咦?老妈的头发怎么变色了?昨天还是黄色的怎么今天就“改头换面”染成红色的啦,跟一个大灯笼似的。哎,我都已经见怪不怪了。你瞧,从这个月起,老妈几乎每天都有新面貌去见人了!

只见老妈一手拿着打粉底拍着脸,一只手又持着口红涂着嘴,嘴里还哼着“我是美丽的小姑娘,天天上街去买东西……”不会吧,老妈把一瓶打底粉扑在脸上,也太夸张了吧。

突然,老妈的电话响了起来,接通电话以后,老妈就眉飞色舞地直到通话结束。不用说,妈妈肯定又被人约去一起购物了。

对哦,都快到吃晚饭的点了,老妈怎么还没回来?于是我打电话给妈妈,电话刚接通还没等我开口,老妈就说她去外面k歌了,让我自己在家吃饭。我一听,直接瘫坐在地上。

你瞧,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个爱臭美、购物和爱玩的妈妈。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现在有多少青少年面对读书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读书,苦啊!”不然,为什么古人读书头悬梁、锥刺股呢?可是也有不少人喜欢读书,否则怎会有人为了读书废寝忘食呢?读书好,好在书中自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爱读书。

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海伦凯勒双目失明的痛苦,感受到她对这个充满生机的世界的渴望。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

《鲁滨逊漂流记》中,塑造了一个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进取的冒险家——一鲁滨逊的形象。鲁滨逊从未放弃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和坚持,他遭遇海难后,在一个生存环境非常恶劣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感动不已。

从高尔基的《童年》中,我看到他外祖父的自私与残暴,舅父们争夺财产、愚弄弱者、毒打儿童等丑事,令人作呕。高尔基孤独的童年以一个小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顿时眼里充满了泪水。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本好书是伟大心灵的宝贵血脉,是知识的宝库,是智慧的源泉,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喜欢读书,读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它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少了它,人生必有缺陷。就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那一年,有一群老师叫奉献,有一群孩子叫纯真,有一片阳光叫温暖,有一个班级,叫永恒。

那一年,我们每天沉浸在卷海中,听窗外知了不倦的叫着。那年的数学课总是令人难忘,您诙谐的话语,总是能让我们在紧张的复习之中抽出一丝捧腹大笑的机会;那一年,还有活泼开朗的`英语老师,您的课堂,总能吸引住我们,总能让我们感受到别样的欢乐;那一年,还有语文老师的大嗓门,有物理老师的唠叨,有……,有你们所有的爱。那一年,你们呕心沥血,倾吐了自己所有的芬芳。

那一年,操场上,校园里,九三班的爽朗笑声响彻云霄。那年,班里个子最小、学习最差的你们俩,被班主任视为“废物”,差遣你们每天去倒垃圾,结果后来,全年校的老师都找你俩倒垃圾,你俩成了名副其实的“破烂王”;那年,运动场上的你,想在女生面前显摆显摆,你飞身一跃,凌空来个“大灌篮”,不料一个大跟头,摔了个满脸花,差点破了相;那年,语文课上,你正津津有味的偷吃东西,却被老师逮了个正着,罚你站了一节课;那年,三班学习从来都是倒数第一,但快乐永远是正数第一……,那年,太多,值得记忆。

辽宁大连长海县长海第一中学初三:孤沙。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记忆中,总有父亲那副坚实的肩膀为我遮风挡雨;回忆里,总有父亲那副宽大的肩膀让我挥洒无数的泪;十几年的春秋,那熟悉的肩膀一直伴着我。

疲倦时、那副肩膀任我依靠。

昏暗的街道今天显得格外的长,昏昏沉沉的我拖着疲惫的身体,行尸走肉般在街上缓缓前行。忽然听到一声轻唤,我抬起沉沉的头,看到父亲正向我跑来,我终于坚持不住了,轰然倒塌在父亲的怀中,靠着那副坚实的肩膀,竟如孩子般睡着了。

疲倦时,父亲的肩膀任我依靠。

委屈时、那副肩膀为我拭泪。

闷热的天似乎就要下雨了,心情亦如这天空般,乌云密布。强忍着眼中的泪水,回到家,父亲看出了我的异样,刚走到我面前,我就靠在那熟悉的肩膀上,眼泪涌了出来,一边哭一边向父亲倾倒满腹的委屈。

委屈时,父亲的肩膀为我拭去眼中的泪。

遇难时,那副肩膀为我解难。

一个深夜,心里如天空般闷,为了这阶段的学习。思绪飞转,不知何时,父亲坐到了我的身边,搂过我的肩膀,我望望他,便靠向那熟悉的肩膀,多么想一辈子躲在这里啊。父亲似乎知道我学习上遇到了困难。父亲语重心长的对我说,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努力就一定会成功的。他说的这些似乎谁都会说,谁都懂,可是这次,却给了我力量,以这句话为动力,我奋起直追。

遇难时,父亲的肩膀会为我解决困难。

父亲的肩膀伴我走过一年又一载,如今,那副肩膀似乎有些许的弯曲了。

依恋着着熟悉的肩膀,可我知道,我终要长大。——后记。

我理想中的学习生活三部曲是:

美丽的音符。

早晨,金黄色的太阳从那地平线上升起的时候,我学习生活的五线谱也开始描绘。听,那一间间富有文化气息的教室里传来了同学们的朗朗读书声,“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难道不是我们莘莘学子的真实写照吗?看,那一间间整洁明亮的富有欢乐的教室里传来了老师的xyz、abc。老师们开心地授课,学子们欢快地学习,共同为美好的生活欢唱,谱写出一个个美丽的音符。

动感的旋律。

中午,和煦的太阳高挂在那湛蓝的天空中。听,宿舍里传出了优雅的歌声、琴声……,同学们愉快地嬉戏着。看,操场上,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同学们你争我夺,尽享体育的欢乐,友谊的可贵,团结的力量,为美好的生活而欢呼,谱写出一曲曲动感的旋律。

和谐的乐章。

傍晚,“劳累”了一天的太阳慢慢地“躲”在地平线下了。一对对夫妇挽着小孩,一群群学生拉着同学在那美丽的街道上潇洒地走着。校园里,同学们和老师在美丽柔软的草坪上谈着天,说着地,尽享和谐的欢乐。

一天的学习生活就这样在快乐中结束了,莘莘学子们带着一天的感悟与新知进入了梦乡,留着希望,期待着明天的到来。

美丽的校园,我的家,我的学习生活因你而绚丽多彩,灿烂辉煌。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仍记得,那天飘着雨。我们同在一片屋檐下避雨,在雨丝的牵引下,我们成了朋友。后来,你我被分在了一个班,成了同桌,更成了同窗好友。这就是缘分吧。

仍记得,雨天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雨飘过你我身边,钻进你我的衣领里。我们不在乎,任这些晶莹的小精灵与我们亲密接触。在这些精灵的包围下,我们竟肆无忌惮地背起书来,行人向我们投来异样的眼光,我们也不在乎,尽情享受这份快乐。

盛夏的太阳,像个火球,火辣辣的照射的大地,路边的柳树也无精打采的下垂着。

那个夏天,我报名参加了暑假训练班,“什么?让我到大街上发传单,还要招待客人喝奶茶,还1000份!”我忍不住的惊叫了起来,我彻底崩溃了。看着那一个个资历平平的人他们的工作都比我的好,特别是那个和我一个班的,长得还不如我,竟然是前台接待的,凭什么,哼!

走出训练班的我漫无目地的在街上走着,手中的一张张传单仿佛也在嘲笑我的无能,争相把他们扔在地上,街上的行人很少,过往的行人都打着太阳伞,脚步匆匆的离去,没有人理睬我,气急败坏的我,不停地直跺脚。

“怎么了,孩子?”转过头来,看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我满腹委屈地向奶奶诉说着自己的不幸遭遇,奶奶听后笑了:“好孩子,看那边。”你看他们满头大汗,但脸上却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这是为什么?”我陷入了沉思,“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的底层,但他们却不抱怨,生活得很开心,有时你换一个角度想想,如果不是他们,我们哪来这么优美的环境,所以我们才会把环卫工人叫做‘城市的美容师’。

奶奶的教诲如同警钟,把我叫醒“对啊,什么事情都要换一个角度看,也许我现在体验的工作又苦又累,但是我的服务却可以给别人带来舒心和愉快,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热情的去向每一位过路人推荐这家店的奶茶,奶茶店里的顾客渐渐的多了起来,生意也越来越红火了。

走过那个拐角,我知道了人不要太在意自己的地位和职业,只要真心付出,便会有收获的快乐。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我家原在东北,后来迁到莱州市三山岛街道的吴一村。

家里基本没有经济来源,依靠半亩多薄地打的粮食维持生活。

在我很小的时候,爸就撒手去了。大哥送给人家做养子,二哥借钱买房欠了一屁股债,嫂子整天吵着闹离婚。

妈今年也六十岁了,体弱多病(高血压、肾炎、神经衰弱、关节炎)。她身体稍微轻松一点就到地里忙活,或出去打几天工,然后就撑不住了,一躺好几天,有病也治不起啊。

妈省吃俭用,从不乱花钱。家里每月电费从没超过两元,有时两个月才花两元伍角。二哥给妈的养老费,也都让我花了,这哪里是养老,分明是在养我嘛。

家里有个小菜园,尽量不买菜吃,可妈又怕我嘴馋,种了几颗果树,省下了买水果的钱。妈每年都养几只兔子,等长大卖了好挣口醋钱。有时养了大半年,兔子好端端地死了。

去年收书钱和杂费时,妈借不到钱就坚决不让我上学了。唉!若是没有我,妈哪能这么累啊!当时正赶上妈的老病犯了,下不了床,我在家给妈做饭,伺候她。我打定注意——辍学打工(因为我在十一假期给人家剥玉米每天能挣到十元呢)。

记得小时候,我特别喜欢下雨。每次一到阴雨天,我总是不顾妈妈的劝说,跑到院子里淋雨。当雨点落到我身上时,心里觉得特别痛快,那种感觉说不出来的爽。

我不只是喜欢淋雨,也很喜欢看雨。下雨了,一边淋雨一边抬头看雨,雨点就像一个个顽皮的孩子,从云妈妈的怀抱里跑出来,一个接一个的跳到我的身体上,有一些也会跳到我的头发上。回到屋子后,就去照镜子,乌黑的头发上挂满了一颗一颗晶莹剔透的雨点,头一甩,雨点便噼里啪啦的掉到地上,但头发上仍然湿湿的像洗了一样。

慢慢长大了,但还是喜欢雨,不过更加喜欢彩虹了。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听妈妈说,看到彩虹要许下心愿,在手中画个圈,愿望就可以实现。

从那之后就盼着见彩虹,偶尔看到彩虹会高兴的不得了,每次我会闭上双眼手中画个圈。许完愿后就一个人静静的看彩虹,那抹彩虹,是那么美丽无与伦比,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真想把它握在手中,藏在心里。

时针转过了多少圈,转过了多少年,我已经记不清了。

现在的我已经初三了,每天忙着学习,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看到彩虹了。某次课间操,班里同学大叫:“好美的云啊!”抬起头看向云,突然间发现我好久没有抬头看天了。那天下雨,我闲来无事坐在窗台上等彩虹出现,等了好久好久,也没有等到彩虹。我失望的走回房间,躺在床上,脑海里浮现出以前下雨后,自己在院子里看彩虹的情景。那时的彩虹是多么的美。

走过了多少年,做过了多少梦,总会有那抹彩虹。不经意间才发现回不去以前的天空,看不到以前的彩虹。真想回到从前,把那抹彩虹握在手里,永远不松手。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读书是相伴人一生的。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一个人总能在读书中找到乐趣与宝藏。我们只有不断的探索,不断的前进,才能收获更多的知识。

我们儿时就与读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文明中外的四大名著到四书五经。读书也是一门学问。读书要读好书,书是无穷无尽的,读一本好书,收获一丝甘甜。但一眛的快速读,不起任何用处反而还浪费时间。多读几次,加深印象。及时的温习,这才是重要的。

做笔记是一种好的习惯。我们应学习做笔记,可以摘抄好词好句,名言警句。这样会避免漏洞和忘记。

读书开拓了我的视眼。它让我领略到外面世界的美丽。让我仿佛声临其境。它让我懂得世界万物的变化,让我寻找动植物共同的语言。它让我重新穿梭到了历史,探索先人所留下的文物。

读书敞开了我的心灵。使我不在孤单,让我愉快的与书本交流,同时看到世界的美好。让我的情感世界丰富多彩,从而也进一步的活跃了我的思想。有了书,一切都有了灵魂,生活也变得有趣。

读书给了我们思考的空间。不断的思考,让我们每个人都在不断成长。生活中的数学原理,古时的多变计策,生物中的化学元素。这些我们发现的东西或没有的东西。扩大了我们的思考范围,促进人类寻找更大的领域空间。

读书的价值,意义非凡。我们应从中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与读书的作文初三2。

妈妈爱看书,所以我在妈妈的肚子里的时候,就和妈妈一起“看书”了。现在,长大了,我仍然爱看书。

在我小的时候,每天睡觉前都要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日久天长,我就慢慢养成爱看书的好习惯,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记得我在上幼儿园时,我一进教室就直奔教室门后的小书架,上课铃声响了我也混然不知,时常都是老师从门后揪出一个看书看得云里雾里的我。上完幼儿园时,书架上的书也差不多让我看完了。

妈妈也爱看书,在她小时候,看书是十分奢侈的一件事情,妈妈常常在帮外婆干完家务后,拿着平时积攒的零花钱、压岁钱去小书摊看书,她看的书可多了,什么《三国志》、《西游记》、《红楼梦》等许多古今中外的名著都拜读过。时间长了,那小书摊的老板都认识我妈妈了,他们每当看见妈妈来看书来就主动的把好书拿出来给妈妈看,还留一个小板凳给妈妈坐。许多年过去了,每当妈妈说起往事,还感慨不已。

现在,每当空闲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喜欢一起看书。家里最显眼的摆设是书,最主要的活动是看书,最热门的话题还是书。一有空闲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就会围坐在干净、冰凉的地板上看书。每当读到一篇写的精彩的文章或是一本好书,我们就像是“评论员”那样来评论,七嘴八舌的、指手划脚的、唾沫横飞好不热闹。有趣的是,记得有一次,我正坐在椅子上看书,爸爸讲了他看到的一个笑话给我听,结果,我一激动,仰面大笑,噢,不!我立刻摔了个四脚朝天,看,这又是一个大笑话。当我们遇到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时,就会争个面红耳赤、张牙舞爪,但是,别急,我们一家的宗旨是:胜出方以理服人。

书像一个开心果,带给爱看书的人欢乐;书像广阔无垠的海洋,让爱看书的人在知识与智慧的海洋中遨游。所以,我爱看书,爸爸爱看书,妈妈也爱看书,我们一家都爱看书。书永远伴随我成长!

我与读书的作文初三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心目中的书;“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目中的书;“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是臧克家心目中的书。而在我的心目中,书就是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

我从小就喜欢看闲书,而且常常偷着看书,现在,我就讲一个我“夜看课外书”的故事来给大家听一听。记得那是一个深夜,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妈妈让我早点睡觉,我进了自己的房间,我的枕头下压着一本妈妈今天刚给我买的《笑猫日记》,睡裤的口袋里藏着一支小手电筒,正准备秉灯夜读呢!我轻轻地抽出书,打开手电筒,一股暗淡的灯光瞬间撒满被窝,昏暗的灯光,模模糊糊地照在那密密麻麻的文字上,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书的情节像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我独自陶醉、享受在书中,陶醉于充满世间百态的童话乐园间。时间不知不觉地到了凌晨12点,可是精彩的故事让我欲罢不能,我好几次强迫自己不看了,但都失败了,因为书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

这时,门口传来了“笃笃笃”的脚步声,我心里一惊,莫非是妈妈来查夜了,我正准备关手电筒,就被妈妈发现了,当然,我不但被批评了,而且没收了我的小手电筒。

读书是好事,但大家可不要学我窃读哦!

我与读书的作文初三4。

我不喜欢看书,不过我喜欢看的是冒险类的书,我最喜欢看《冒险小虎队之鬼屋惊魂》了。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小虎们在排队进鬼屋时在楼下听见鬼屋房间里的尖叫声那一段,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以为那个小女孩看见鬼了呢!因为封面上是那样的,我是这么认为的,你们可能会说我胡思乱想,不同意我的看法,但是有可能有和我的想发相同的朋友,于是,我就迫不及待的往下看,谁知道是真的有鬼还是假的。

结果,太让我失望了!原来是老鼠,因为那个小女孩最害怕老鼠了,才尖叫起来的,不过,她说那不是普通的来鼠,是老鼠杀手!她还说那个老鼠杀手不怕人,还会主动攻击人,原来,她来到鬼屋是来享受刺激的!她不怕鬼,只怕老鼠,鬼屋一次只能让一个人进去,她想那些鬼都是用机器控制或者是人扮的,谁知那个房间里没有鬼,只有制作出来杀人的气氛,那个小女孩知道有机关控制,就想把机关找出来,当找到柜子的抽屉里时,看见了老鼠杀手,把她追的满屋子跑,还抓伤了她。

我还喜欢最后抓那两个坏蛋时的紧张气氛,就在老鼠杀手就差最后一秒就出来时,小虎把它给制服了!不过本文里没有写,只有有解密卡的朋友们才只道!我就给那些没有解密卡的人或没看过的人透露一下消息,其实小虎们吧笼子放到展览珠宝的玻璃框里了!

告诉你们我是怎么喜欢上冒险类的故事书的!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喜欢上的,自从我懂事以后,我就喜欢上了冒险类的书,也许是天意吧!

我与读书的作文初三5。

读书让我快乐。快乐在回答出很难问题的课堂上;快乐在答得十分流畅的卷纸上;快乐在和同学高谈阔论上……是书,给了我这些。

书,净化着人类的灵魂;书,让人的知识更加丰富;书,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伟大人物;书,把知识带入科技的殿堂。

《意林》告诉我做人的道理;《百科全书》让我的视野更加开阔;《上下五千年》让我汲取前人的教训、经验,继而创造美好的未来……每次在书店看到好书,都想买回家。每得到一本好书,我高兴得简直欣喜若狂。把它抱在怀里,捧在胸前,接着,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书,让我着迷。读书,让我快乐!书香飘扬。

一书是岁月的记事本,我们之所以写下文字,是对生命的热爱。读书对于写作者至关紧要。心灵是河流,书是河流上的船,你喜爱的作家就是灯塔,远远地发出呼唤。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是孤独的,在路上很少有伴侣。他不可能投机钻营,走进平庸的圈子,迎合别人的口味。他有高贵的品质,注视冷漠无情的时代,按自己的思想行动和说话。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得宠者和寂寞的艺术家。读书像储蓄一样地积累,坚持不懈地劳动,这样才能强大起来。一本好的作品是痛苦的产儿,不像昙花一现。一本时髦的作品,一时赢得成功,得到鲜花、金钱和赞美,但它不是永恒的,瞬间即逝。朴素女神的微笑,需要我们付出艰辛和生命的代价。

二一个人,找到一本好书,就像遇到一位师长、朋友。一本好书,决定人的命运。人们过多地依赖于电视、报纸对新书的炒作,很少注意心灵的需求。我常去的书店门面不大,它在一所高校的马路对面,透过窗子望到学校庄严的大门。我在书店里常常碰到学生们,他们手中拿着租借的书,大多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港台缠缠绵绵的言情小说。这些书的书脊和封面破损、陈旧,不知经过多少人翻看,耗掉多少宝贵的时间,赚回多少金钱。架子上摆的经典世界名著,几乎没人翻阅。他们拒绝崇高的作品,追求时尚、平庸的潮流。他们喜欢矫情的编造,远离伟大的作品。他们夹着新租的书走了,青春的身影,在门口一闪便消失。我想问他们,这样的书有何意义?难道年轻就可以挥霍、浪费生命吗?书店的老板身后的书架子上总是一排排的书:《雪莱全集》、《纪伯伦全集》、《雨果文集》……还有一盒精装的《鲁迅全集》,盒子上印着鲁迅的肖像,先生深沉的眼睛在注视。很多年前,我就学习了《孔乙己》。直到今天,孔乙己鲜活的形象,未能在记忆中消逝。那色彩,那酒香味,那涨红的脸色……每一个细节,仍然新鲜。人长大以后,对于浮华的、虚假的作品不会去碰。更愿读真实的,我们经过的痛苦,不是像创可贴似的东西能治愈的。阅读是艰难的,在找寻自己的精神的“父亲”。

四雪覆盖了大地,几幢尖顶的木屋落满了雪。屋子的旁边有一条隐隐的、蜿蜒的河水,光裸的树木和山冈呈现了雪国的宁静……新买的书画面淡雅,蕴藏无限的意义。岁末人的心思,静不下来,期待新年的钟声。今年的冬天是很少见的天气,连续几天的大雾弥漫,城市被浓雾包裹。接着一场大雪,一扫灰暗,一片洁白。雪后的空气干净、清冷,大院的篮球场铺着厚雪,我踩下第一个脚印,雪让我忘记了烦恼,回到了童年书中那个无法触及的世界。一夜好读,清晨,推开窗子,满眼银装素裹。书香伴冬雪悄然地划过,新年的钟声。

我与读书的作文初三。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清明时节雨纷纷,不知不觉,雨已淅淅沥沥洒落下来,又到了看望父亲的时候了。

一早,我懒懒的起了床,和母亲一起踏上了去往父亲坟地的路。一路上母亲都很沉默,呆滞的眼神一直不知凝望在哪里,也不知她此时此刻是怎样的心情。回想起每年的清明,好像隐约都记得母亲有同样的现象吧!只是我没发觉罢。

转眼已来到父亲的坟前,我蹲下靠在父亲的“身旁”,抚摸着那饱经岁月沧桑磨砺的石碑,无语好久母亲点燃冥币,熊熊的火焰在春风里摇曳,我似乎看到了父亲那慈祥的微笑,对着母亲,对着我,笑。

母亲开始和父亲交谈,我在一旁仔细的听着,虽然我知道父亲是听不见的,但好歹母亲也有一个精神上的寄托。她略带一点哭腔的诉说,诉说自己的悲哀,也呼唤着父亲,呼唤他要保佑我们,保佑我们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生活!

放完鞭炮,我向父亲作了几个揖,也祈祷着,祈祷母亲能永远活着,健健康康的活着,快快乐乐的活着!

在路上,母亲对我谈起了父亲,她对我说:“你老爸生前对你才好呢!就是因为有了你这个小东西他才想努力赚钱,让你有个美好未来而奋力工作才在疲劳中开车,永远离开了我们!”说完,她把我紧紧搂在怀里,又是一段沉默。

雨又悄悄来了,飘飘洒洒,和春风小子在空中追逐打闹,洒在我和母亲的脸上,凉丝丝的,但慢慢的沁入我心中时又是那般温暖,因为母亲在我身边,永远永远。

父亲是为我而去世,他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伟大的父亲;又回想母亲拉扯我长大的十几个春秋,母亲也是陪伴我日日夜夜的特殊的伟大“父亲”!

爷爷曾以咋扫帚为业,而我就搬个小凳子在一旁看着一道道工序,砍竹,洗竹,而爷爷说的,最重要的一步是烧掉多余的竹叶。

爷爷从已砍下的精心挑选的竹堆中取了一大把细的发青绿色的细竹,将它们用麻绳捆成一小捆一小捆的,堆好。在一旁烧起了火,待到火燃到最焰时,将备好的竹子一捆捆的往上撩。

竹叶在火堆中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比看过年放鞭炮还更有趣,而爷爷已将撩完火的一捆捆竹枝狠狠地在台阶上拍打。碳状得竹叶很快化成灰散尽了,只剩下一根根细长干净的长竹竿,挺拔坚硬,台阶上也被炭灰染成黑色。

可是,为什么要烧掉竹叶呢?

爷爷总说,竹叶没用。我也就不再询问,可是总觉得,绿油油的烧掉怪可惜。

时隔多年,偶然路过一户人家正在扎扫帚,远远扑面而来的便是浓浓的烟,温热的还夹杂着竹叶的清香,走进看,在熊熊的大火里,一捆捆竹子发出吱吱的响声,火星冉冉,模糊中一片片竹叶快速燃尽成灰,飘洒在空中,不知为何会想起《石灰吟》,如那般沧桑,突然想起多年前问爷爷的问题。

为什么要烧掉竹叶呢?

老人顿了顿烤好的竹竿,放在一旁,笑了笑“竹叶留着没用,烧掉了竹叶,扫起来不是更轻松,更快捷呀。说着起身,扫走了多余的灰尘。

我愣住了,竟然是完全相同的答案。

望着眼前的竹叶燃烧,作灰,散尽。我心中的竹叶是否改燃烧,作灰,散尽?

初三作文:我与读书

《我与地坛》是作者史铁生写的一篇散文。讲他与地坛的故事。

史铁生是一位残疾作家,因为双腿瘫痪而失去自我,经常一个人摇着轮椅到地坛里,那是地毯就是荒芜的如同一片野地,很少人会来这儿。史铁生把一天中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在地坛里,在地坛待的时间视乎比家还要多。他那是因为失去双腿对生活永远的热情渐渐变得绝望,甚至还想到世界上为什么会有他,他的母亲会不会因为有个残疾的儿子而感到难过呢?!事实说明他的母亲并没有这样子想。“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我的腿,她的头上开始有白头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放在给作者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总能找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在这句话中,足够表明母亲对儿子的在乎。在作者待在地坛的时候,母亲总是远远地望着他,生怕他除什么事,直到看到他的身影,母亲悬着的心也就落下。那天,母亲如同往常帮儿子备好轮椅,看着他消失在自己能看到的范围,还是送作者走的姿势。就像刚刚看着他走时的目光,在家坐立难安,决定去看看(虽说是看,但她从不打扰到他)母亲在哪儿望瞭望,没有看到作者的身影,很着急。而这是作者在草坪后面看书,那个位置正好遮住母亲的目光。母亲着急,就决定去找,地坛那么大,作者明明看到母亲寻找他那焦急的身影,但却不曾叫一下她,任她去寻找。母亲走多少条路才看到她,但是她觉得只要看到他就足够。当作者决定开始写作的时候,母亲的是鼓励他,四处奔泼,借书,找资料,和作家朋友聊天....就像当初为作者找药一样。待作者作文发表得奖的时候,他多么想和母亲分享此时的快乐啊。是呀,能与自己分享喜怒悲乐的爷只有母亲。可是母亲不在。他来到地坛哪儿,想母亲为什么那么早离开呢。文中的母亲,她不光疼爱儿子,也懂得儿子的心思。作者在地坛里想事,木琴在家肯定是坐立难安,但她从不阻止过他,早早的尾他准备好轮椅,望着他离开。他自暴自弃过,对生活绝望过,后来渐渐的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因为有这样一个母亲,让他从绝望中醒悟过来。

上天让他失去双腿,让他有这样一个母亲。上天虽然让他失去双腿,他一样有自己的才华,不是吗?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作者觉得自己来不及孝敬母亲,没有让她安享晚年,他一定很后悔吧。

这十五年来,作者的经历是我们无法体会的,也是无法想象的。

《我与地坛》初三读书心得范文4。

我与地坛——原先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扶轮问路,那么好手好脚的人,你们可曾向前方迈出过脚步?

不是想说他对生有多么繁密的念想,也不是想说他对死有多么透彻的眺望,更不是想说他对命运有多么不屈不挠的挣扎,那些语句太泛、太虚,对每一个曾被上帝无情摆弄的人都适用。我只是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真实的起伏,心灵的生生死死,生而复死,死而复生,每一次复苏,都是对“生命零度”的叩问,叩问之后的“生如夏花”,在他的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第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对下一世的“白日梦”,虽然这“白日梦”是我等健康人种所不能苟同的,但正如他所说,“期望”又有什么用呢?“期望是不是在证明必可到达的前提下才成立呢”?“期望”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可笑可悯,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无须消耗,实是人生之最大精神鸦片。

我并不认为他是多么坚不可摧的“钢铁人物”,你以为谁都是保尔柯察金?现实的刀片一般的人生,就总是要人痛了,流血了,结疤了,又复痛,复流血,复结疤,只要这血还是温的,还能流动,那么便不必在意它会痛,会流出,这样孤勇,直至最终平静理解它的冰冷与枯竭。

正是由于这“写”,这比言语更为私密,更为透彻,更为生生不息的本事,才使得他的这生,在死的对立面上,永远存在。永远无力,但永远坚韧。

人老了,多靠回忆活着。可是还是一种情景,像他这样的情景,因着回忆随时有无可延续的悲哀,才需要这样提前透支回忆,透支情感,透支热情,若无足够幸运,幸运得不被亲友遗弃、淡忘,那么必将是春水东流的万劫不复。

那前方,便是路远山高,人亡马遥的“零度”。

他的勇气,是不畏惧这“回”,是迎向这“回”,拥抱这“回”。

原先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初三我与地坛读书心得

有人说,读书,是为了都读到自己,可是,我并没有对这本书,也就是我与地坛产生任何共鸣,不过,也不是没有任何收获。

《我与地坛》是我国著名作家史铁生先生的作品,这本书是讲述史铁生的回忆,作者史铁生是位残疾人,双腿瘫痪,可是,在文章中很少写他的绝望,更多的是史铁生对于未来的希望。

现在,有多少人因为受不了学习或是工作上的压力,选择了死亡,他们放弃了自己健全的身体和宝贵的生命,可是,有多少人羡慕他们健全的四肢,渴望拥有健康的身体啊。史铁生虽然被永远的固定在轮椅上,但是,他依然坚持了下来。那些遇到一点小事就去死的的人凭什么有资格得到健康的身体,而那些真正热爱生命的人却。如果残疾人拥有了健康的身体,他们还会像原来一样吗?史铁生还会有那么大的成就吗?或许不会。这些人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自己得到的永远不会珍惜,永远都在追求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人,绝大多数都是贪婪的。

人生最重要的不是成功,不是胜利,而是过程,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所以,“完美”“成功”“胜利”也就有那么重要了,不是吗?可是依旧有人,并且永远不会断绝的人去追求它,因为“背了运的时候只是想走运有多么好,要是能走运有多好”,其他的一切,早已经变的不重要了。

《我与地坛》中,史铁生描写的最多的一个人物,莫过于他的母亲了,通过史铁生的描写,对于他的母亲,我的感觉就是漂亮、温柔、和蔼、宽容、大方,而且很爱自己的孩子,史铁生刚刚双腿瘫痪是,脾气暴躁,喜欢砸东西,每到史铁生发飚时,母亲便一个人躲出,默默的流眼泪,并且一直在史铁生的身边鼓励他,陪伴他,想尽办法让他多出去走走,就算是史铁生独自一人在地坛时,她也会悄悄地跟着他身后,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母爱啊,一心一意的为孩子好,却不求任何回报。

在读史铁生先生写的关于“母亲”文章中,我总会想到自己的母亲,回想起母亲为我做的许多事,平时我也经常和母亲发生矛盾,可是,当我回忆母亲时,那些与母亲之间的不愉快全都不见了,剩下的全部是母亲对我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爱护。史铁生不一样,等他醒悟过来时,母亲已经走了,我依然可以去爱母亲、拥抱母亲。所以我们一定要孝敬父母,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

珍惜生命,珍惜过程,珍惜父母,珍惜你身边的一切值得珍惜的东西,不要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就像周星驰的那句经典的台词所说的“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好好珍惜,如果能重来”,可是,人间没有后悔药,也不能重来,所以我们能做到的,只有珍惜眼前的爱,不让自己后悔,其他的我们无能为力。

我与诗经初三作文

“起床啦!太阳都到头顶了,还不赶快起来!”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女高音又在我房间外吵吵。“哎呀,知道了,知道了。”我不耐烦的挥挥手,一骨碌就坐了起来,揉揉眼睛,“哈~”,伸了个懒腰打个哈切。怒了努嘴小声嘀咕着:“还没开学就这样,开了学还不知道会几点钟就把我叫起来。老妈这嗓门也是贼大的。”

吃完早餐后,我坐在房间里开着空调,哼着小曲儿玩手机。突然,老妈门都不敲就进来了,我被吓的拍拍胸脯,只听见那女高音在我耳边念叨:“你怎么还在玩手机啊,你作业都还没做完呢,上个月你去补习玩玩手机,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让你玩。现在都没补习了,你怎么还在玩啊。去去去,赶紧去做作业。”我刚想反抗,抬起头就看见老妈那双愤怒的眼睛,于是便幽幽的去做作业。

接下来的一整天,老妈都不断的给我挑刺,我不知道她最近到底怎么了,动不动就发火,太可怕了。所以我立了一条”生存”守则:珍爱生命,尽量不要惹怒老妈。

初三读书笔记

“十个一”活动,我是选择的读一本有意义的书,而我所读的这本书便是——《绿屋的安妮》。这是一本讲述爱德华王子岛上一队老兄妹所收养的一个小女孩成长的故事,这个名叫安妮·雪利的小姑娘,有着丰富的想象力和夸张的言辞,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的眼中都妙趣横生。她活泼、好动、不拘小节,并因此干出了许多出人意料而又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她善良、聪明,十分善言,而且在学习上十分刻苦、努力,并因此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受到许多人的赞扬。

安妮喜欢从孤儿院来到绿屋这里所看到的一切,无论是绿屋周围那些五彩缤纷的花朵,还是花园前的那一条清澈的小溪,或是在日光下闪亮的湖水,还有充满绿色幻想的“情人道”,安妮都不知道有多么喜欢!她爱大自然,爱绿色,也爱幻想,她经常将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幻想的十分美满,她觉得那样似乎可以令自己的心中好受一些。比如说,她虽然身上穿着很寒酸的衣服但是她经常想象着自己是穿着漂亮的灯笼袖带着蕾丝的衣裳,她把一切都看的十分美好。就像是我们这样一些平凡生活着的人,其实在面临很多困难与挑战的时候,也应该像她那样乐观向上,而不是逃避,当然我们也不应该过于沉浸在幻想中而忽视了现实。

当安妮开始上学的时候,她就很勤奋,也很好学。直到她遇到了她的学习竞争对手——班里的尖子生——吉尔巴特,她开始更加努力地学习了。她不断地在班里与吉尔巴特暗地里展开较量,无论是吉尔巴特多么在行的课程,她都努力追赶并超越了他,就在这样的学习中,她逐渐成为一个懂得竞争的大姑娘了。她认为:只有竞争,生命才会更有意义。在准备着考入皇家学院的考试的安妮,已经不是以往那个只知道幻想的天真的女孩了,她在不断的努力中终于以与吉尔巴特并列第一的成绩考入了皇家学院,为玛利亚和马修赢得了荣誉,她自己也因此十分高兴,感觉到自己的努力有了收获。我们这些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其实在某些时候的确也应该抱着为某个目标奋斗的信念与自己的竞争对手展开较量,让我们的学校生活更加有意义,我们或许会在这学校的一次又一次竞争中抓住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吧。

在故事的最后,安妮在人生的旅途中感慨到:“冥冥之中,凡事皆有天意!但岁月轮回,美好的世界又何时不在呢?”是啊,的确是这样。我们这一路走来,也都是一直在为着某个理想而奋斗,无论我们是在什么情况之下,都应该坚信自己的信念!一直向前走!

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领悟!

读书初三作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没有前人的知识积累,我们今天的见识可能依旧处在原始社会。我从小就特别喜欢阅读书籍,只要有空我就迫不及待地找来书籍认真阅读,也常常陶醉在书籍中的情景而忘乎所以。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酱油,我舍不得放下书,于是一手提着酱油瓶,一手拿着书本,边走边看,一路上由于过于专注看书,好几次差点与对面走过来的人发生碰撞,幸好乡间小巷没有大车辆。

就这样循着熟悉的小巷,踉踉跄跄的来到小店铺前,冲着店主喊道:“小二,来瓶酱油。”店主边拿着酱油边吃吃地笑着说:“小贝,准又是看书看走了神了。”听店主这么一说,我忽然回过神来,尴尬地笑了笑,接过酱油付了钱,逃也似的离开店铺。

不知过了多久,妈妈回来了,一进门,就心急火燎地嚷道:“小贝,怎么满屋子烤焦味,你是不是忘了关火了。”她边说边急步冲向厨房去把煤气灶关了。此时,我才猛然从书中醒悟过来。还好妈妈回来得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读书真让我着了迷,而我也吸取教训,避免错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读书让我的人生更加智慧。

我与诗经初三作文

小时候,我就酷爱画画。一开始,是紧紧地握着铅笔,用不太熟练的笔法,在自家的墙上,画着以点与线为中心,而组成的不知名的“几何图形”。就在我玩儿得起兴时,妈妈总是在我后面收拾“残局”。收拾什么残局?嘿,这还用问,拿着橡皮擦墙呗!

过了几年,我上幼儿园了,拥有了一支支五彩缤纷的画笔,也懂得用色彩与图像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了。可我还是改不了在墙上作画的习惯,便又开始在墙上涂鸦了:我画了人、小动物、et、ufo……却没有一个画的像的,反被妈妈称为“抽象派画家”。正当妈妈想用橡皮擦掉我“四不像”的“杰作”时,发现我是用蜡笔画的,差点气得晕倒!所以,她买来了油漆刷墙,但她刷墙的速度始终跟不上我作画的脚步——她刚刚刷完这面墙,另一面上又画满了我极富“个性”的“艺术创作”。最后,妈妈终于刷得不耐烦了,索性买来白纸并贴在墙上,我画满一张她就撕一张,费了他不少功夫!

后来,我上了小学,渐渐懂事了,终于弄清了白纸与墙的区别,也能画出一幅像模像样的美术作品了。就这样,我在绘画中慢慢成长,在绘画中获得乐趣,绘画也自然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我在空闲时光中最美好的享受。

让我们紧紧握住手中绚丽多彩的画笔,绘出自信,绘出童年,绘出更精彩的明天!

我与诗经初三作文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遨游,是一种精神的超越,是一种智慧的沉淀,阅读经典更是一种成长的需要。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令我无比兴奋。

与书为伴我可以穿越古今。和诸葛亮谈三国,与林黛玉论人生,还能与杜甫一起吟诗诵经——在书中,有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一幅善恶美丑的生活画卷。阅读托尔斯泰的《复活》让我对聂赫留朵夫的遭遇感到同情,对当时沙皇统治社会的黑暗感到不满,对大臣与百姓不同待遇感到不公。阅读老舍的《骆驼祥子》,我不仅被那传神又通俗的语言文字所吸引,更让我对祥子人生的不幸感到辛酸,也让我对当时不让好人有出路的社会感到无奈;阅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仅让我对曲折的故事情节感到痴迷,对保尔·柯察金的人格魅力感到钦佩,也让我对苏俄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感到怜悯。通过书,我可以了解人间冷暖,洞悉人生百态。

阅读经典犹如与一位学识渊博的智者谈话,是人生的导师。是生命的养料,一本本经典好书更让我爱不释手。当烦躁时,一篇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走进我的夏至,为我抚平心中的躁动;当迷茫时,孔子的《论语》拨开雾气茫茫,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当枯燥时曹文轩的《草房子》洋溢着秸秆味道,为我还原童真的欢乐。

阅读经典,如春风化雨滋润了我的心灵。笑问人间何为美?曰:与书为伴亦为美。

我与诗经初三作文

颀长的身材,飘逸的秀发,清丽柔美的脸上,一双大眼睛透着湖水般的清澈。这就是我的老妈,你不要看她长得漂亮,可“烦人”呢。

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我还在睡梦中时,突然听见一个急促的声音,原来是我的“烦人”老妈又在喊我了。你听,她一边帮我做饭,一边喊道:“快点,快点,上学要迟到啦。”我睁开惺忪的睡眼,很不情愿地看了看钟,很不高兴地说:“才七点,不能让我多睡会儿吗?”妈妈睁着那铜铃般的眼睛,声音提高了八度,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说:“再磨蹭磨蹭,就要迟到了。”我不耐烦地下了床,嘴里还不停地叽咕了几句。当我刷完牙,准备吃早饭时。妈妈又开始唠叨了:“快点吃,上学都要迟到了。”我加快节奏,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仅剩最后一口时,我推开碗筷说:“我吃饱了,不想吃了。”妈妈望着我碗里剩下一些饭菜,很不客气地说:“吃完,不能浪费粮食。”口气带着寒光,没有一点协商的余地。

当我背着书包出门时,妈妈又在我身后唠叨着:“你去学校的路上快点走,不然要迟到的,知道吗?”我不耐烦地点了点头。在跑去学校的路上,我的手表又响了,不用看,也知道是我那“烦人”的老妈又在催我。果然,你听她说:“都7:40了,真的要迟到啦。”

第一节课终于下课了,我刚想和同学一起出去跳跳绳,这时我的手表又“叮”地一声响起,一看又是我的“烦人”老妈在提醒我,要做好课前准备。哎!又不能玩了。

这就是我的“烦人”老妈,她虽然很烦,但我知道她也是为了我好,谢谢您,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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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太公初三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与太公初三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生漫长,人事易忘。可风雨交错中。总有一些人事在心里如烙印一般深深地印了下去。

夜,黑的可怕,正在写作业的我放下笔,望着窗外发呆。尽管已经快23点了,到处却是灯火阑珊。脑海里映出了一个人影。眼眶湿润起来。

他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相处的人,原因无非是他对我好,不!不止这些,他会在我被爸妈骂时挡在我前面,那时是我最高兴的时候。看着他理直气壮的说:“你小时候跟他比起来好不到哪儿去。”看着爸妈哑口无言的样子,我只好偷笑。

他有一条黄色的老狗。那条狗非常的忠诚老实,那条狗是他从山里捡回来的。他总喜欢坐在门前的藤椅上,老狗趴在他的脚边。那时。我总会找他去玩儿。可我十分怕那条狗。他看出了我的心慌和害怕。便对我说,它不咬人的,别怕。于是我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抚摸那条狗黄色的皮毛。软软的,十分柔和。

他喜欢穿着一身中山装,这是他给我最深的记忆。他不是没有其他的衣服,可他就是不换。他总是对爸妈说这是他的信仰。他的信仰便是孙中山老先生。在他的那个年代没有大学,只有高中,他作为高材生把高中读完了。读过书的他说起话来文邹邹的。总是板着的`一张脸,全身上下透露着经历过战乱的沉稳。

还未解放时,他是豪门地主,可他并不坏。他从不虐待为他干活的工人,工钱也是按时发放。他说,就算自己吃不了饭,也要把工人工资结了。

解放后,他很艰难,很多人都整他。以前得罪过的人都来找他还债。他有苦说不出。后来还被别人下过毒。再后来,患了癌症。

他病了,却没跟家人说。他知道,解放后,家家户户都没有钱,天天叫苦连天,大家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默默地忍受着。

他知道我最喜欢吃大白兔奶糖,每次我一不高兴,他就拿着一颗大白兔奶糖在我面前晃了又晃。我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颗糖,这时,他就会帮我把糖纸撕开塞进我的嘴中。

他总是给街坊邻居和我们做一些振奋人心的事,鼓励我们好好活下去,街坊们都说他读了书,是个好人。

那天,下着雪,天冷的让人发抖,寒风刺骨。我跟着妈妈我来到了他的家屋子。刚进门,便看见他一个人睡在床上。脸煞白煞白的。我摇摇他说:“起来啦,起来了!”可是,他却发不出声音了,大家急急忙忙送往医院。原来他早已是肺癌晚期,默默地忍受着疼痛,从未在我们面前呻吟过一句,一切都在为家人着想啊!

他走之后,我在他的房间里翻出了一大包大白兔奶糖。想他时,我便会吃上一颗。吃完了,我把糖纸留起来,那里是满满的回忆和爱。

一晃就是七年,我却从未忘记,哪怕一时一刻。,脑海里一直放映着那些相处的情景,那个人就是我的太公。

读书初三作文

我家祖上世隶耕,代代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并没有留下什么深刻隽永的哲理作为家训,只有一些普通但很接地气的句子从小耳濡目染,伴我成长。如:“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懒就一事无成、勤就什么都有”,“多吃亏、多积德”,“有本事就要读书”……这些大概就算是我家的家训了吧。父母坚守这些话也几十年了,也算是守家训了吧。我也耳濡目染了十几年了,也算是继承了吧。

我的父亲,一个地道的农民工,一直在外打拼,风雨无阻,承难受累,只为养家糊口。父亲的童年是一片灰色的,在他13岁时,奶奶就去世了,那时父亲才刚上初一,爷爷便叫父亲辍学回家,板着脸对父亲说:“你也这么大了,家里就这样,过几天就找个师傅学门手艺吧。”父亲把爷爷的话咀嚼了几遍,虽然不服气也不甘心,但爷爷说的也都句句在理,便点头同意了。今年我15岁读初三,父亲说:“读书,你要读书才有出息。”我明白,时代需要知识,父亲更明白,因为失去过,遗憾过,才更珍惜、更坚守。

父亲从不在我面前提起他的心事,但我能读懂父亲的心声:穷则思变,变则通。在父亲心中,最好的变通就是读书,这是父亲强烈的渴望。

我的母亲同样是辛苦劳作的农民,她小时候只是读了小学,因为家里姊妹多,所以也早早辍学在家,帮衬父母,她对读书也是十分渴望的,终归是可望而不可即,只好把她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到了我身上。虽然读书少,但我母亲的思想却是超人的,她清楚地认识到社会的发展,知识起了多大的作用,一直喋喋说要读书,要读书,受教育。对于近年村里流行的“读书不如打工论”,母亲却一直坚守她的'读书观:“学的越多,能用的就越多。”

为我,为这个家操劳了几十年,父亲、母亲不再年轻,但他们始终用不坚实也不宽厚的臂膊为我撑起学习的舞台,让我尽情在学海畅游。如今我长大了,明白了责任,懂得了“读书”在父辈们心中的意义,现在的我就把“读书”作为一条家训,我会坚守着它一直走下去并传承下去。

读书初三作文

瞧!这么多人在这儿看书啊!这是一家开在我们小区附近的书店,面积并非很大,却留有了一间供人专门阅读的房间,每天来来往往的人不知有多少,或许也就是贪图这一刻的安逸吧。而转过身后,一位身穿红格子衬衫的店员也正拿着一本书,坐在收银机前慢慢地品味着书中的精华。这里不买书,只看书的习惯已是极为普遍的了,但看她的样子,想必也十分欢迎这些看书者吧。

但这番愉悦的环境却让我想起了不久之前的一件事。

在等车之际,我来到了一家新华书店,推开玻璃门,望着每位店员的面孔又是那么得严肃,于是我头也不抬得直奔文学天地,望着每一本书的题目,突然找到了《阿q正传》,忙拿下了下来,伴着书页的哗哗声,我已逐渐沉浸在了茫茫的书海之中,渐渐忘却了时间。可是突如其来的喧哗声,将我从蔚蓝美丽的梦境中猛地扯了出来。抬头看看远方,原来是店员之间的谈笑声,在这样的书店,不是应该书香四溢,安详平静吗?可是却被一阵阵嘈杂声所淹没。于是我依旧低下头来,努力再次陶醉于自己的梦境中,突然叭,叭的脚步声从远处越逼越近,一位身穿红色西装的店员来到我的面前,只见他脸耷拉着,十分严厉地对我说:哎这位小朋友,你都看了这么长时间了,怎么?到底买不买书啊!听了这话,我顿时感到十分羞愧,涨红了脸,不知该怎样摆脱这尴尬的境地,惊慌失措中,我忙拎着书包冲了出去。

我与堂妹初三作文

那天,天色已黑,来到这个陌生的小城,我感到凉风刺骨,是你,打开门把我迎进,一下子温暖了我的心,在微黄的彩灯下,你那红润的小脸,微微笑着,拉着我谈天说地,第一次觉得,有个妹妹真好。

我在你家安住下来,不过因为我读的是寄宿制学校,一个星期才回家一次,还记得刚开始的时候,我每次回家都会有些紧张,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我又是个不擅长交流的人,每次都找些摸不着边的话题和你聊,希望拉进与你的距离,不过,谢谢你每次都会笑着回答我,没有让我觉得很尴尬。

后来,我慢慢地发现你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只要我说的与你的想法有些岐义,你就鼓着腮帮子,瞪着大眼睛,拿出孙二娘的气势,噼哩啪啪地从嘴里蹦出一大串反驳我的话,有时话里还会带些尖酸,我愕然,原来一直温柔的你也有会这样的一面,不过从那时起,我就不再相信淑女了。每次与你吵完后,我总觉得有些委屈,但你却又总会像个知错的孩子,别扭地向我道歉,还记得那次吗,你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跟我说:“我…我就是脾气有些暴躁,姐你别生气,…。”我扑哧一声,就笑了,突然,就对你气不起来,就觉得其实你有一颗最柔软的心。

后来我们慢慢熟了,我知道你的小密秘,你晓得我的小忧伤,我们一起看过星星,一起挖过红暑,一起看过鬼片,…。还记得那次在奶奶家挖红薯,我们两个疯丫头抛弃了锄头,居然用手挖,你“啊”的一声尖叫,像发现了新大陆,我上前一瞅,一个红得发紫的大红薯,静静地躲在那里,我猛地扑上前就抢起来了,你也大笑着与我搏斗,最后俩人都是灰头扑面,一身的`泥,可奶奶家的上空,我俩的笑声久久不绝。

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看你在我每次回校前为我收拾东西的样子,你低着头,手轻柔的收拾我的书包,把一本本书放进我的书包,还一边叮嘱着我快点,别迟到了,你齐耳的短发垂下,遮住脸睑,那么认真,那么上心。

得妹如此,何其幸运,唯愿下辈子还和你做姐妹。

读书初三作文

纵中华九万里之土,五千年历史,书的足迹遍布每个角落。读书,见证名人诞生无数;读书,使人的血液中流淌着智慧,闪耀光芒。

《三国演义》,观历史烽火狼烟,谁方唱罢谁登场,皆为历史沧海一粟;《水浒传》闻好汉血气方刚,自有“横枪跃马荡征尘,四海英雄难近”;《西游记》看师徒历经磨难,因“谢慈悲”故“剃度在莲台下”,“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红楼梦》赏世间人情悲欢,可谓曰“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唉,空去叹“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唯空。读书,书中有血有泪,有我们需要的求知的渡口。

文化积淀,书自成四君子:梅兰竹菊。六朝骈文元曲,唐诗宋词,自成一脉。梅吟是“桃李芳菲杏来红,冲寒先喜笑东风”,歌是“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兰,“凌云劲竹真君子,空谷幽兰绝美人”,深山古寺,“啖肉食腥腹,视绮罗俗厌”,君子自比曰“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竹,虚心有节,自是清高,竹语随风“壮志凌云几分愁?”竹只沉默,只有虚怀若谷,方能挺立如山;菊,“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自陶潜以来,天下吟菊者众多,可谓是“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读书,书中自有精神,自有意境,需要我们细细品味。

读者赞,阅读者为高洁。漫漫长夜,挑灯苦读。搂一缕墨香放在心间。是醉是醒?醉,我谓之谋;醒,我谓之智。故曰:君子多好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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