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生产总结(优秀13篇)

时间:2023-12-15 08:12:40 作者:曼珠

生产是一个综合性的活动,涉及到管理、规划、生产设备和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下面是一些关于生产的范文,供大家参考。这些范文包括了生产的定义和意义、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生产技术和工艺的应用等方面,希望能够对大家的生产实践和学习有所帮助。

年粮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

20xx年,粮食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在岭南集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以《广州市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为抓手,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和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约工作。年初集团与9个部门、11个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层层签约。据不完全统计,整个集团企业签约256份,使安全责任落到各个层级。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人。集团调整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调整了各部室、各中心、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集团和各基层单位健全和调整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和工会安全监督网络,使我集团安全管理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

(四)集团对2010年度5个先进单位和1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二、加强了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20xx年转发文54份,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3次,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据统计集团企业共出安全教育专栏墙报50期,横额标语59条,宣传挂画259幅,组织参观学习280人次,开展安全培训,全员培训1675人,专业培训138人,参加应急演练755人次。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干部进行学习,充分体现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更加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

(三)根据岭南集团《转发关于征集广州市20xx年安全生产研讨会论文的通知》精神,组织各单位积极参与,收到了不少投稿,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四)根据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始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企业品牌建设,我们制定方案,积极参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并组织材料进行申报。

(五)根据岭南集团《转发关于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广州市粮食集团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各单位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组织了16人参加班组长安全培训师资学习。各单位制定了培训方案,共有班组124个,班组长181人,全部进行了安全培训。

(六)配合工会组织广州市粮食集团20xx年“安康杯”幻灯片设计大赛,以“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作品以幻灯片为主的表现形式,紧紧围绕集团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结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工作和生活中安全生产的事例为题材,以宣传企业安全防范、安全管理、安全技能、隐患治理为主要内容。5月13日进行比赛,共11个单位,21个作品参赛,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工会主席、保卫干部及参赛选手共60多人参加了活动。储备分公司“安全生产时刻不放松”获得一等奖;接运公司“安全运输,平安接运”,“安全是金,平安是福”获得二等奖;接运公司“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油脂分公司“居安思危除隐患,预防为主保安全”和工贸公司“安全生产,和谐工贸”分别获得三等奖。

(七)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活动。上半年各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参加人员达到1171人。集团本部1月18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请广州市消防教育宣传中心张教官讲课。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2人参加6月13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参观广州市第二届职业安全健康展示体现日系列活动。

(九)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演练情况。根据上级开展预案演练周(6月13日-19日)活动的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进行。据统计,上计共组织演练18次,参加人员达813人次。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岭南集团《关于印发〈岭南集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广州市粮食集团开展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岭南集团安排20xx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率达到20%,今年在储备分公司、8字公司、南方公司、接运公司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根据《标准化》的要求,逐步完善管理制度。集团企业新增制度7项,修订制度5项,新增预案3个,修订预案2个。集团制定了《广州市粮食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

四、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治工作。

集团上半年组织检查26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4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集团企业组织日常检查209次,专业检查233次,查出隐患110项,整改费用达到142万元。

(一)根据《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节日安全大检查,南方公司放焰火检查;根据《转发关于在全市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对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春节燃放焰火的通知,琶洲会展放焰火,为了保障南方公司安全,我们制定了《20xx年春节焰火晚会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做检查和落实工作。春节启动预案,到现场检查落实措施,保障安全。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对有限空间的安全检查。

(三)组织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为了做好粮油安全工作,根据广州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要求,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主要检查各企业叠堆作业、堆垛安全和储粮化学药剂安全使用情况,以及仓库防火、防盗、防风、防洪及用电安全等措施情况。

(四)组织20xx年年中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工作,集团在11个直属单位开展目标管理,制定年度事故控制指标,专门开会和发文布置,按照《广州地区职业安全卫生考核标准》逐项对照检查落实,这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我们同集团工会组成考核小组,从5月16日至6月2日进行年中考核,认真对照《广州地区职业安全卫生考核标准》逐项考核,通过考核全部达标。

(五)贯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南沙工程邀请四个合资格企业进行安全评价邀标工作,完成了开标工作,并进行实质性的工作。企业内部审批工程,安全部门提前介入,做好“三同时”工作。

五、做好“三防”工作。

(一)根据岭南集团《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汛期值班工作的通知》(穗岭南字[20xx]131号)精神,组织学习和布置。

(二)安排讯期4月份至9月份的值班工作。

(三)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在网上进行信息交流,掌握天气情况,早做准备。

六、日学校放假期间,铲除校门通道旁七层楼天台边松散的外墙壁,防止脱落伤人;二是要求租用方对围墙危险部分进行整改;三是同德仓放轮胎仓库靠涌边墙开裂外倾,要马上进行整改。

七、主要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安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安全意识仍有待提高。二是出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很大,仍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三是设备机械老化,对生产和安全都造成影响。

粮食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今年6月是第1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叙安委〔2020〕12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本系统实际,部署并落实三项活动计划。一是抓好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在县局中心场所举办了安全生产宣传专栏一期,并要求各直属粮食企业也要相应举办专栏,县局和各公司共举办专栏4期;二是县局分别按县上的宣传标语要求,悬挂了横标一幅,同时张贴了相应的宣传标语;三是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咨询活动,按照县安办的要求,于6月16日在西外进行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共发放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总体安全情况良好,各直属粮食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各储粮所、点的责任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和检查制度认真执行,坚守岗位;储粮仓库做到绝对安全;消防器材设施完善,能够维持安全工作的需要。

粮食局安全生产上半年工作总结

抓单位内部防范,杜绝案件事故的发生。加强门卫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开关大门;同时利用各种会议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教育,确保一方平安。我局对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由于措施有力,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狠抓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在下半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克服困难,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拼搏,为使我县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粮食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一)为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股,由政工股股长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我局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了安排部署,决定从2020年5月29日至6月20日在粮食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督促检查,并以叙粮发〔2020〕10号文件印发到各直属粮食企业,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收到实效。

(三)认真检查督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活动期间,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带队,深入到各直属粮食企业进行检查督导,从2020年5月29日—6月24日止,深入全县26个粮管所、储粮点,对国有资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导。各直属粮食企业重点开展了火灾隐患和防汛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为期近1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发现不同程度大小隐患18处,已整改15处,尚有3处正在整改过程中,共投入整改资金3万余元。同时,建立了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行验收消账制度。上半年,我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年总结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库存粮食有管好、管住的责任,未接到开具的出库单,任何人都不准动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粮食安全负责。

2、粮食保管实行专职制,任务落实到人,粮食从接收入库、保管、到出库,保粮人员、检质人员、计量人员要负责到底,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3、坚决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积极开展“四无”(无害虫、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即帐实相符,专仓、专人、专卡,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落实。

4、对库存粮食严格执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一月一汇查,危险粮天天查和风雨下雪随时查”的查粮制度,检查中做到“有粮必查、有仓必到、查必彻底”,并做好记录,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储存。

5、认真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四不留(不留杂草、垃圾、污水、落地粮)。

6、库存的粮食必须根据入库验质、计量凭证及时建立分仓台账和保管专卡等。

7、每批粮食收发结束后,必须如实上报粮食数量、质量等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8、保管期间要广泛采用“三低”(低温、低氧、低药剂量)、机械通风、粮情电子检测、环流熏蒸等科学保粮技术,延缓粮食品质陈化,降低损耗。

二、粮食质量管理制度。

1、粮食入库时,要对粮食质量等级和品质控制指标等进行全面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和收获年度等原始数据填入粮油专卡。

2、正常储存期间要始终保持粮食品质良好,损失损耗不超过规定标准。

3、每年4月和10月要分别对库存粮油进行1次品质控制指标的全面质检,认真做好检测分析报告。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粮食局报告。

三、帐卡牌管理制度。

1、库存粮食要做到仓外有专牌,仓内有专卡,储粮有专账。

2、中央储备粮用“zc”代表,省级储备粮用“sc”代表。

3、《粮油专卡》一式三份,仓内挂一份,储备库和保管人员各一份。专卡要按实际情况及时记录。

三、粮情检查制度。

(一)粮食温度、湿度检查。

1、以检测最高水分为依据(包括进仓水分和复化水分),安全粮7天巡测一次;半安全粮3天巡测一次;不安全粮2天巡测一次;危险粮每天巡测一次,并做好原始记录,真实反映粮情变化。

2、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原粮水分放宽1%。

(二)粮情及虫害检查。

1、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间隔不能超过15天。

2、密闭桩检查虫害作查看,不作扦筛。

(三)消毒工作。

1、每年5月至11月,每月消毒工作不少于2次。

2、每年12月至次年4月期间,消毒工作不少于2次。

3、在《包(散)存粮食检查记录簿》中对消毒工作进行记录。

(四)粮食品质检测。

1、每年。

3、9月进行品质检测。

2、水分复化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间隔不超过90天。

3、密闭桩密闭前和放气后的1周内进行1次水分复化。

4、新进粮食满桩(仓)后1周内进行1次水分复化。

5、出仓粮食在出仓前必须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出仓时间超过1个月的须再扦取1次样品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

6、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的粮食样品要规范扦取,做到点多面广,具有代表性。每个样品不少于1公斤。样品扦取后详细填写《抽样单》,并又专人及时送至省检测所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

(五)粮情普查。

1、每月月末组织仓库相关人员进行1次粮食“四五”普查,仓房保管员可以结合普查进行自查,同时在《包(散)存粮食检查记录簿》中及时记录(注明普查性质为“四五”普查)。

2、仓房保管员根据自身工作,及时填写《粮情虫害普查表》,以便即使掌握储粮动态。

(六)气体检测。

1、使用常规法和动态潮解法熏蒸,在投药后72小时进行ph3浓度检测。

2、使用仓外发生器熏蒸,在投药后48小时进行ph3浓度检测。

3、ph3浓度大于100ppm,每2周检测1次;ph3浓度小于100ppm,每周检测1次。

4、ph3浓度发生异常变化,要及时分析原因。同时要经常进行查2漏补洞工作。

5、当ph3浓度小于50ppm时,要及时向分管库主任汇报。

1、局业务科每月对各库点进行一次巡查或抽查。

2、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对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机械、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3、企业员工应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重点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做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企业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对每次检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对待,坚持及时整改。

5、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6、发现问题应及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责任。

7、对查出的隐患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8、整改结束,安全员组织复查,合格后方可转入生产。

9、库级安全质量大检查必须有企业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内容:四节(元旦节、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两季(夏季:三防一降,冬季三防一保);专业检查(电气、机械、环境卫生);重点部位的检查。大检查每年不少于六次,专业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各次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指高温粮、高水分粮等有可能触发事故的因素)均应认真对待,发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五、安全教育制度。

1、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劳动保护意义,把安全教育列入企业的议事日程。

2、根据企业保管经营的特点,结合实际,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贯彻学习。

3、学习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电器和消防知识。

4、定时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职工法纪教育。

5、新职工实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填写好安全教育卡。

6、节假日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一)会议出席对象。

2、根据会议所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列席。

3、会议应设臵签到和会议记录。

(二)会议时间规定。

1、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2、遇到重大安全生产任务或特殊情况,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可以临时开会研究。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2、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对有关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期限、人员和经费。

3、研究和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及办法。

4、听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建议,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安全事故进行剖析及研究处理意见。

七、劳动保护与职工培训制度。

(一)。

劳动保护制度。

1、生产劳动保护制度。

(1)由于在粮食进出时,粉尘较多,要求作业时必需开启门窗,配备排风扇,作业人员必须戴口罩。

(2)粮食保管中需进行熏蒸杀虫处理,熏蒸是一种危险作业,必须制定和执行熏蒸管理规定,同时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对熏蒸滤毒罐进行定期更换,在熏蒸时要求必须有安全员负责监管。

(3)在设备使用上严格规章制度,对机修人员和电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配备有齐全的工具和必须的劳保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持有经营许可证的商店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有合格证,不准购买非正常渠道生产的防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制定,发放。(3)工作中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二)职工培训制度。

1、企业每年制定全面的职工培训计划,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业务水平。

2、利用空余时间进行集体学习,每月对保管员安排一次专业知5识学习。

3、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对员工自学,积极创造条件,在时间和工作上提供方便,并且对取得成绩的给予报销部分费用。

八、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仓库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定和化学危险品储存暂行办法中的规定进行设计。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动火作业制度。

3、库区禁放危险物品,燃爆物和其他易燃物品,3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4、剧毒、多毒化学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二人共同管理,实行双人双匙并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数量和领用人),同时药品房必须有严格的标记,严禁食品、生活用品与化学药品混放、同放。

5、按危险品的特点,设臵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道路的畅通。

6、对易燃易爆、有毒的化学药品,应到指定的厂家采购,对此类药品用完后所剩下的残渣应及时进行处理。

7、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放点附近不得住人。

8、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静电、重压和倾倒。

9、装卸搬运腐蚀性化学药品、毒品或进行与有毒气体接触性操作时应具有相应的保护用具,严禁直接接触,并且对保护用具定期进行检查。

10、按照危险品的性质进行正确储存,定点、定位、定人,严禁6与其他物品混淆,并安臵醒目识别标志。

11、仓库严格把好危险品的进出关,建立完善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登记制度。

12、危险品库房严禁一切明火.

13、危险品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应的防护用品,根据其理化性质,采取降温、隔热等相关措施。

九、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临时电器线路规定。

1、在生产工作需要架设安装临时线路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申请、填写“临时线路审批单”,经库主任批准,派有合格证的电工架设、安装,严禁乱拉乱接、乱挂临时电器线路。

2、电工接受安装临时线的任务前,必须凭批准手续进行使用。

3、接用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超过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4、临时线路使用期满后,必须在期满的一天内拆除,库领导负责复查并督促检查。

5、临时线路接线如发生危险,确属装臵不良,导致发生各类事故,应有承装电工负责。

(二)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企业在生产工作中,需登高作业,必须提出申请,填写“登高作业审批表”,经库领导批示,有安全措施后,方可登高作业。

2、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赤脚及穿硬底鞋、拖鞋等易滑的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登高所用的工具、器材及保护用品,必须建立登记,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检验、修理、报废等工作。

5、梯子确保牢固,有防滑措施。

6、两梯连接使用时,连接处必须绑扎牢固,严禁三梯连接。

7、在自然光线不足,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应设臵足够的照明设备。

8、高处作业地点应避开各种带电线路,避开有烟雾、气体排放处。

(三)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1、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动用明火作业由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单”,经库主任批准,有监护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3、动火审批单只能在审批时间、范围内使用有效,动火监护人如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有权制止动火。

4、如在储存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容器及设备上动火,必须切断物料,经清洗后方可动火。

十、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的运转周期及技术要求,管理人员提出修改方案,编出年度检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机械设备采用定期检查和随时保养相结合的维护方法。

3、计划检修保养的内容。

8(1)一级保养:即在机械设备停机期间以润滑、紧固制动为主,以及电器开关、插头、配电箱的保养作业。

(2)二级保养:除行一级保养作业外,还应对机械主要部分进行拆检、校正部件。

(3)修理:即在机械设备全部拆检,包括电器设备,对磨损件进行更新,以达到和接近新设备的性能要求。

一、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从事电器操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领取电工证,才能独立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准自行安装、拆除、维修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

2、建立健全电器方面的技术档案和电器设备管理资料。

3、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未经验明有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严禁带电操作。

4、因生产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路,应符合电器安装标准和临时审批手续。

5、各种电器设备装臵都符合安全要求。

6、供电气灭火用的消防器材应保持完好,合理使用。

7、易燃、易爆仓库中的电器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8、从事电器操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十。

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合理配臵各类消防器材,并实行分区承包,责任承包。

2、消防器材责任人定期(每月一次)对所辖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消防栓漏水、生锈等不能使用,灭火机压力不足等问题应及时汇报解决。

3、消防器材配备是为了火灾救援,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玩弄消防器材。

4.使用消防器材的,事后应立即向库主任汇报情况,不得拖延,并在值班记录中记录。十。

三、奖惩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奖励各级领导小组成员600---1000元:

1、无坏粮或劣变粮事故发生,2、无仓库和露天囤坍塌事故。

3、无重大设备操作事故。

4、无药剂熏蒸和保管责任事故。

5、无人身死亡和重大伤残事故。十。

四、一票否决制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主要责任者予以撤职处理。

1、违反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违规运作的;

2、没有按程序申报,或虽申请,但未获批准擅自动用粮食的;

7、用粮食作担保、抵押、从事期货交易或其它经营活动的;

8、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报表,或伪造、篡改统计报表及统计台帐的;

9、不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管理费;

10、不能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1、未经批准随意处臵资产;

12、不能配合县局对安全检查和入库确认的;

13、在防汛抗灾活动中,组织抢险不力,预案准备不充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4、违章操作、违章作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者。

15、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

16、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和及时报告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者。十。

五、经济处罚制度。

凡违反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章违纪行为,对违章违纪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1、库区范围禁烟区域吸烟者;

2、酒后作业者;

3、违章蛮干、不听劝阻漫骂现场管理人员者;

4、未经允许携带小孩进入作业区者;

5、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

6、单位机动车辆、设备未经允许私自外借者;

7、摩托车、自行车未按指定区域停放者;

8、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擅自进入特种岗位操作;

9、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整改不按时按质落实整改措施;

11、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按责任者对事故所负责任的大小和事故性质及其直接经济损失程度予以罚款。

(1)发生三人死亡(含三人)以上死亡事故,或除死亡事故以外的重大事故(事故直接损失10万零1元以上,粮食保管一次损失5000公斤以上),对全责者罚款4000-8000元,另外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2)发生1-2人死亡事故,或除死亡事故以外的大事故(事故直接损失1万零1元以上,10万元以下,粮食保管一次损失3000公斤以上),对全责者罚款2000-4000元,另外给予行政处分。

(3)1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由各库制定处罚。

12、事故处理程序。

(1)凡发生各类事故,都要立即报告,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

(3)局业务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到事故现场,会同有关人员现场取证、调查,并对发生事故的性质、损害程度调查后处理上报局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裁定。

12十。

六、企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法规等;

7、根据事故性质、等级给予最终处理;

8、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十七、直属库负责人职责。

1、贯彻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落实检查;

4、定期组织人员对管辖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八、仓储保粮人员职责。

2、对无视安全生产,强令冒险作业的生产指令有权抵制执行;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并提出安全工作改进意见;

5、发生事故苗头要头脑冷静,分析判断,作出正确的处理方式,并立即报告班长。

十九、省级储备粮轮出制度。

1、各单位根据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市场行情需要轮换时,须向粮食局申报。

2、企业依据省储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市场行情正常情况下,对小麦、杂交稻和粳稻分别把握最低库存量的前提下,及时向省储办申报。

3、各单位在获得粮食局开据的出库单后,方可安排轮出。二。

十、省级储备粮轮入制度。

1、各单位按时完成轮入计划后,首先按照国家规定扦取有代表14性样品,主动送交省粮油食品监测所进行质量和品质检测,并做好样品标识和登记工作,认真填写《省级储备粮入库(小麦/稻谷)检查抽样单》。

2、各单位在取得送检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及时向粮食局申报省储粮轮入确认。

一、轮入核查的主要内容。

1、省储粮轮入后,各存储库点必须准确填写《省储粮库存核查确认表》,储备粮管理中心核查人员(直属库主任为集团储备粮管理中心的现场核查人员)依据确认表的内容,进行现场核查。

2、核查内容:

(1)核查数量,通过对帐务、实物核查,认真核对相关的会计帐、统计帐和实物台帐,并逐仓核查实物库存。重点核对帐卡、帐实是否相符。

(2)核实储存情况,重点查看轮入的省储粮是否存放在计划规定的库点中,仓储保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仓储、仓卡是否齐全。仓房保管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混装现象等。

(3)核对价格。对各单位申报的入库价格,是否与会计帐面反映的实际入库成本基本一致。

二十二、建立省级储备粮轮换督查档案。

三、储备粮出入仓操作流程。

(一)出仓前准备。

1、粮食进出之前,必须做好仓房、器材、用具的检修、清扫灭虫等各项准备工作。

2、作好出入仓前,作业路线交通的整顿工作,提高车辆的运输速率。

3、做好人员的安排工作,保证在出入仓过程中,无缺劳动力现象。

(二)出仓过程中。

1、出入库的粮食都必需根据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检质人员对粮食质量负责。

2、凡是出入库的粮食都必需准确计量,计量人员对粮食数量负责。

3、凡是出入库的粮食都必需有凭有据,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

4、入库的粮食应合理存放,减少重复搬倒,节省劳动和物资消耗,降低成本。

5、不同品种、不同等级、安全和非安全水份、新陈粮食要分开存放。

6、对水分、杂质超过标准和有害虫、受污染的粮食必须整理合格后再组织进行出库。

7、粮食在出入仓中,应保证至少有一人在现场监督指导,保证16机械的有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不可让机械带“病”工作。

(三)粮食出仓后。

1、粮食出仓后要作好作业现场、仓房的卫生清洁工作。

2、出入仓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放回机械棚。

四、环流熏蒸工作流程。

(一)熏蒸准备。

1、人员组织,粮情检查并制定方案。

2、设臵气体取样点。

3、粮仓密闭,施药装臵及药剂检查、环流装臵检查、磷化氢检测仪、报警仪检查,co2气体检查。

(二)熏蒸程序。

1、开启环流机,用肥皂水检查连接部位是否漏气。

2、施药人员带好防毒面具,把药投入储药罐。

3、打开co2电加热装臵,需5分钟。期间检查所有的阀门。

是否都打开,气路是否畅通。

4、打开co2阀门,排气5分钟。

5、开启投药装臵,进行环流熏蒸。

6、当各取样点的ph3气体浓度大致相平时,关闭环流风机。

(三)ph3浓度检测。

1、施药4小时后,用ph3检测仪检测取样点的浓度,每隔2小时检测一次。到各取样点的ph3气体浓度大致相平后,改为每天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2、在投药过程中,经常用ph3报警仪进行测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补药。

在密闭时间内,当ph3浓度低于80ppm后,应进行补药,补药量应高于100ppm。

(五)散气。

密闭时间到达后进行散气。

(六)熏蒸效果检查。

1、熏蒸后检查害虫死亡率,并与熏蒸前做对比分析。

五、机械通风管理规程。

(一)机械通风的条件。

1、粮温与大气温差大于8℃。

2、大气的绝对湿度小于粮食的平衡绝对湿度。

(二)通风的操作管理。

1、通风机应逐台单独启动,严禁几台同时启动。

2、通风机自动停机时,应先查清原因,待故障排除后重新启动。

3、通风时观察风机出风口是否有异物或粮粒被吸出,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

4、每4小时至少测定粮温一次,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重新按通风条件判断是否继续通风。

5、通风结束后及时填写记录卡,并评估本次通风单位能耗。二十。

六、主要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一)输送机安全操作流程。

1、用前必须塞牢车轮,撑好支脚。

2、作业前应弄清楚联络信号和紧急停机作业。

3、开机应做到一看、二喊、三开机。

(8)电动机、变速稍过热或有异声异味不开;

5、认真遵守“六不准”:(1)不准乱用保险丝;(2)不准超载启动;

(3)不准用手推拉胶带帮助启动;

(4)不准在运转时清除胶带和滚筒上的粉屑灰尘;(5)不准带电修理;(6)不准跨越运转的皮带机。

(二)扒谷机安全操作流程。

1、操作者必须了解车辆的结构,性能及电器方面的知识,方可进行操作。

2、作业前必须作如下各项检查工作:

19(1)摆线针轮减速箱内是否注入润滑油脂;(2)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

(3)各部件和机构有否损伤、紧固件松动润滑油渗油等异常现象;

(4)其他各有关零件有否异常。

3、开机前应对减速机构及轴承装臵等部位注油,并对紧固密封部位作好密封检查。

4、把握好启动顺序:首先启动风机,后启动输送机,再启动扒头。

5、扒头插入粮堆深度以达到50t/h的产量为基础,还可以根据粮堆实际插入状况调节,但要注意铲底距离地面最小间隙不小于10mm。在扒头吸风下端必须设臵防尘布帘,使扒头吸风口下端密封布帘与输送机上物料接触密封,以阻止空气由此进入影响吸尘效果。

6、扒头箱壳底部的挡料橡胶条,应调整到与粮食承载时的输送带刚接触位臵,以防止粮粒散落。

7、除尘器的清灰和出灰需人工控制,所以操作员应按粉尘量的吸附能力定时手动清灰和抽出插板将灰尘排入到输送带上排出。

8、输送机构出料口后面在工作时用户应有可靠的输送机等接料设备,同时在出料口与被接设备间应有可靠防尘罩帘,防止粉尘外逸。

(三)包装秤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本机性能和操作堆积才能上岗操作。

2、操作前检查所有外部连线是否正确,跨接器开关是否设臵好。若一切正常,则可以插上电源插头,接通电源。

3、不可让水、油等液体进入秤体、控制柜或传感器接线盒,如有应及时清理。

4、每日班前检查缝纫机和空压机、电动机的油位,发现低于油位下限则需加油,定期对皮带输送机和包装秤的轴承加油润滑,移动车架每次移动前对轮胎的轴承加油润滑。

5、每日班前应检查气路、管道,不能有漏气现象。过滤器中的积水应及时放掉。

6、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接线端子,防止电器接触不良或断线现象的发生。

7、panther面板和机身,必须用柔软的棉布加中性洗涤剂擦洗,不能用工业溶剂清洗键盘和显示面板,也不能将溶剂直接喷射到仪表上。

8、一旦出错请先弄清楚是什么错误,而不要急于修理秤体或仪表。尽可能地根据仪表所显示的错误代码对仪表进行修理。必须定期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情况记录在案。

二十七、紧急应变预案。

目的为了应付储备粮安全的突发性事故,迅速控制事故危害,防止高温坏粮、洪涝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和环流熏蒸时的毒气泄漏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范围。

仓储保管区域、行政管理与辅助生产区。组织。

县局储备粮安全领导小组为储备粮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直属库库21相应设立紧急状态指挥中心,下设防治组,通讯组,调查组和应急抢险队。

职责。

1、库主任任本库应变指挥中心的现场指挥,付主任任现场副指挥。

2、现场指挥、副指挥负责事故发生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集团储备粮安全领导小组,并指挥紧急应变组织投入现场处理执行应变计划。

3、现场指挥负责事故发生时执行上级意图,现场指挥部署或紧急事件处理。

4、事故发生时必须紧急报警及联系各有关方,对内紧急通知各方应急人员迅速到达现场。

5、负责事故发生时火速赶往现场,接受现场指挥防治处理方案,负责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并投入防治工作。

6、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集团和公司汇报。

7、应急抢险队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员兼队长:作业过程中发生任何紧急情况,应急指挥员按要求进行最初的应急处理,直到更高一级的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后,方可进行指挥权的移交,当班作业人员即是应急行动小组成员。

应急指挥员应当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确保所有应急队员携带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应急指挥员若判断出事故现场有正在逼近的危险,有权改变、暂停或终止应急行动,应指定一人对所有事件过程进行记录。

8、应急抢险负责人。

22负责对应急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及其他相关内容的安全教育和训练,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在紧急情况时,协助现场应急指挥员分析现场危险程度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各种应急程序提出正确的建议。

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负责召集应急队员进行总结,并做好记录。

9、紧急情况报告人员职责:

采用最便捷可行的办法通知大家及值班领导。说话声音要平静、清晰,说明自己身份、紧急事故的地点及现场情况。

迅速采取力所能及的行动处理紧急事故。当班班长负责协调并指挥最初的应急反应。

当班班长与值班领导保持联系,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及采取的具体措施,为紧急情况提供技术和其他方面的建议和支持。

值班领导视情况保证及时通知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部门。在得知紧急情况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行动,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0、门卫人员职责。

1、台风或洪水引发的紧急事故;

2、作业区域内起火引起火灾造成的事故;

3、作业区域内的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

4、作业区域内由于熏蒸毒气泄漏引起的环境污染、中毒事故。

5、粮食保管因高温(水份、虫害)引起的事故。

23各类事故紧急应变程序。

(一)防台风应急反应程序。

1、每年进入台风季节,应24小时收听天气预报。

2、风速达到8级以上,进入应急状态。

3、关闭门窗,固定消防器材及一切作业器材。

(二)防洪应急反应程序。

1、每年雨季来临前,要对所有的排水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

2、检查排水泵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3、准备好防洪物资,如档板、防洪草包、铁铲等。

4、下雨时,及时启动排水泵。

(三)超标高水分(高温)粮应急反应程序。

1、向粮食局汇报;

(4)跟踪监测水分变化,适时调整降水措施。

(四)超标严重虫害粮应急反应程序。

1、第一时间向集团储备粮中心汇报。

2、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跟踪监测粮食虫害变化情况,确认害虫种类、密度。

24(2)及时对危险虫害粮进行熏蒸灭虫。

(五)作业区域发生火灾应急反应程序。

1、火灾事故的处理总则:当确定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和生产科室,视火情拨打火警电话119,疏散无关人员,抢救受火灾危害的伤员。

2、现场指挥员应立即指挥应急人员开启消防备用泵,选择适合火情的消防器材,采取迅速有效的灭火措施扑救。

3、应急行动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防毒面具、消防隔热服等)。

4、确定风向及安全逃离线路。

5、利用喷雾水冷却保护紧急行动人员。

6、禁止使用易燃、非防爆用品灭火,消除一切火源。

(六)熏蒸时毒气泄漏发生中毒事故及其他工伤事故的应急反应程序。

1、立即停止相关作业,疏散附近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扩大;

2、察看伤员伤情,采取适当现场急救措施;

3、联系救护车辆,送医院救治;

4、向领导报告事故概况;

5、保护事故现场,收集相关事故信息和数据,调查事故原因;尽快恢复生产(重大事故除外)。

第四十条善后处理。

1、事后由粮食局储备粮安全领导小组组成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落实预防措施。

2、待原因查清后,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尽早恢复生产。

3、事后由调查组负责将灾情的时间、地点、原因记录等报告集团储备粮安全领导小组审查并保存。

第四十一条联络方式。

1、白天事故发生时,立即报告集团及各级领导,迅速前往现场。同时各直属库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等防治人员到达后,投入抢救,并按现场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警。

2、夜晚或假日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当天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准备,接应外援防治人员。

第四十二条模拟训练。

每年进行一次紧急应变计划的模拟演习,检查应变程序是否合理、可行、同时对员工进行一次应变能力的训练。演习结束后,对整个学习过程进行总结、确认其效果,对不合理的进行修改。

县粮食局安全生产年终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县粮食局安全生产年终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县粮食局承担着全县粮食行业19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中粮食收储流通企业12家,粮油加工企业6家,粮油化工企业1家。针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市场化运作后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xx县粮食局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创新管理方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县粮食局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企业建立企业安全员制度,并在部分重点企业设立企业安全注册主任。安全管理网络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任务布置、信息反馈、检查整改及考核总结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县粮食局结合实际开展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合格培训、企业安全员岗位培训、新录用或新转岗以及从事安全生产相对敏感工作的员工岗位安全培训,同时,组织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规范、事故案例等的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

制定出台了《xx县粮食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县粮食局与全部管理对象的法人代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和职责范围,各企业负责人与各个班组、仓站及每个员工也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或岗位安全责任书,从上至下建立了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对各企业实施考核奖惩办法,内容包含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工作措施、内部责任制落入、检查整改、资料台账等九个方面。同时,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基层的一线工作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逆向监督。

一是定期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要求粮油工业企业以车间工序为重点,设置防火隔离区,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档案,明确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三是紧密结合粮食流通业务工作特点,要求粮食收储经营企业从粮食出入库、储存等各个环节入手,搞好安全生产。

粮食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1、品放心食品,享健康生活。

2、长一份知识求放心,积一份公德拒黑心。

3、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4、安全粮食联万家,粮食安全靠大家。

7、关注粮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8、情系食品安全,心铸和谐家园。

9、食品初始模型,人命关天。

10、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11、给食品多一点关注,对生命多一份负责。

12、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

13、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14、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命脉在水利,出路在科技,动力在政策。

15、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16、少吃一口垃圾食品,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18、一心一意关注食品安全,十全十美创建和谐社会。

19、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粮食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20、开展"节约一粒粮"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爱粮节粮浓厚氛围。

21、营造食品安全大环境,呵护幸福健康小家庭。

22、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生活你我他。

23、食品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24、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25、美丽河北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26、大力实施主食产业化和"放心粮油"工程,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27、全面实施粮食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8、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29、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30、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31、古往今来,粮食安全都是治国安邦的首要之务。

32、少一份粮食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

33、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食品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34、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促进河北和谐发展。

35、保障粮食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36、生命诚可贵,粮食价更高!

37、安全粮食为大家,粮食安全靠大家。

38、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促进浙江和谐发展。

39、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40、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41、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2、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4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

44、一斤粮,千粒汗,省吃俭用细盘算!

45、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46、法行天下,食者无忧。

48、食品安全共同的心愿,社会和谐快乐的'家园。

49、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50、安全食品为大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51、己所不食,勿施于人。

53、食品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

54、想要健康到老,食品安全不能少。

57、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58、更要倍加珍惜耕地资源,要像保护文物那样保护耕地。

59、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设施装备水平。

60、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61、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63、食者无虑、饮者无忧、监管有法、安全有保。

64、学好食品卫生法,保证健康你我他。

65、精耕细作为荣,弃耕抛荒可耻!

66、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67、食品安全有保障,绿色消费享健康。

68、群策群力共创食品安全,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69、粮食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70、建食品安全体系,保护千万家健康。

71、手牵手把好粮食质量关,心连心守好粮食安全门。

72、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73、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74、保障食品安全,建设经济强省。

75、食品安全齐监督,食品安全靠大家。

76、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77、美好生活,从饮食卫生开始。

78、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79、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

80、家家关注粮食问题,人人阻截问题粮食。

81、手牵手把好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食品安全门。

82、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促进增产又增收。

83、食品安全重于泰山。

84、粮食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85、想要健康活到老,食品安全不能少。

粮食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省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省级储备粮的经营管理、监督,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级储备粮,是指省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稻谷、小麦、大豆和玉米。

第三条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省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对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省财政部门负责省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储存费用和轮换费用(含差价,下同)等财政补贴,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省级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农发行)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及时、足额提供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所需贷款,并按照信贷管理的规定,对省级储备粮贷款实行信贷监管。

第六条省审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有关省级储备粮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七条省级储备粮储存地的市(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省粮食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做好省级储备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破坏省级储备粮仓储设施,偷盗、哄抢或者损毁省级储备粮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制止、查处。

第八条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储备粮公司)负责省级储备粮具体业务管理工作,保证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销售等具体业务的组织管理;

(三)定期统计、分析省级储备粮的业务管理情况;

(四)对承储企业的省级储备粮储存状况进行检查;

(五)上报省级储备粮收购、动用、年度轮换计划执行情况;

(六)向承储企业拨付省级储备粮贷款利息、储存费用和轮换费等财政补贴款项。

省储备粮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九条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省财政部门拟订省级储备粮规模总量、品种数量、承储能力和布局的宏观调控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动用计划,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省财政部门和省农发行共同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给省储备粮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省级储备粮由省储备粮公司按照确定的宏观调控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企业作为承储企业。

招标结束后,由省储备粮公司依据招标结果,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省农发行,应当对招标的标的、标书、条件、开标、评标以及签订承储合同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承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交通便利,具备铁路专用线;

(二)同一库区内具有二万五千吨以上达到省级储备粮安全储存要求的仓房及其配套设施;

(三)仓储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五)具有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粮食保管、防治、检验等管理技术人员;

(六)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检测储备粮质量等级和储存品质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场所;

(七)经营管理和资信良好,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

第十三条承储企业负责执行省级储备粮各项业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具体义务:

(一)负责执行省级储备粮收购、储存、轮换、销售等具体业务工作;

(四)定期向省储备粮公司报告库存粮食情况,并及时提出轮换建议;

(五)执行统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保证报送的省级储备粮相关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承储企业承储省级储备粮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报、瞒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

(二)在省级储备粮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三)擅自串换品种、变更储存地点;

(四)因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等造成省级储备粮陈化、霉变;

(五)以省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六)将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

第十五条承储企业不得以低价购入高价入账、高价售出低价入账、以不符合规定质量粮顶替符合规定质量粮,以陈粮顶替新粮,虚增入库数量和成本,销售、损失、损耗不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省级储备粮贷款和财政补贴。

第十六条 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入库主要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公开采购;轮换出库主要采取竞价销售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省级储备粮的购入价格主要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招标采购形成。购入价格为招标采购中标价格,包括粮食收购价格和运输、烘干、整晒费用等。

省级储备粮的入库成本由省财政部门核定,入库数量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入库成本、入库数量一经核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八条省级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由省储备粮公司拟定,经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省农发行共同审核同意后,由省储备粮公司组织实施。

省级储备粮每年轮换的数量应当在省级储备粮储存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但应当保证每一品种粮食在正常储存年限内全部轮换一次。

省级储备粮轮出部分的轮空期限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和省农发行根据市场形势适时确定,轮空期间承储企业不再享受费用补贴,除贷款未收回外不再享受利息补贴。

第十九条动用省级储备粮应当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用计划下达动用命令,省储备粮公司具体执行;应对紧急情况时,省人民政府可以直接下达省级储备粮动用命令。

中直、省直有关部门和市(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省级储备粮动用命令的实施,应当给予支持、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省级储备粮动用命令。

第二十条收购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应当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实行入库、出库粮食质量检验制度。省级储备粮入库后、出库前,承储企业应当出具粮食质量检验报告。

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省农发行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承储企业的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的真实、准确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并出具质量抽查验证报告;抽查验证费用由省财政部门核拨,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不得向承储企业收取。

第二十一条省级储备粮的损失、损耗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农发行审核,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定额内的保管自然损耗由承储企业在储存费用中列支;

(二)因承储企业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超过定额的损耗由承储企业承担;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储企业应当在损失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储备粮公司,由省储备粮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确认后上报省财政部门和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和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省储备粮公司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认定,用粮食风险基金核销。

第二十二条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时所需要的粮款由承储企业向所在地农发行提出贷款申请,由所在地农发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供贷款。

第二十三条省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按照省级储备粮实际占用银行贷款额和同期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年利率据实补贴。

储存费用由省财政部门参照中央储备粮的储存费用标准确定,并实行定额管理。

预拨的轮换费用应当实行专款专用,轮换结束后,据实清算,差价收入纳入粮食风险基金,差价支出由轮换费用列支。

第二十四条省级储备粮贷款利息、储存费用、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

贷款利息和储存费用由省财政部门在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底前拨付到省储备粮公司在农发行开设的省级储备粮专户。轮换费用由省财政部门自年度轮换计划实施前七个工作日内预拨给省储备粮公司。

省储备粮公司应当自收到贷款利息、储存费用和轮换费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拨付到承储企业所在地农发行开设的省级储备粮补贴专户。

第二十五条省储备粮公司应当于每年一月十五日前对上一年度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情况以及库存情况进行清理,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并抄报省财政部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报省财政部门;省财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认定,并完成对本年度省级储备粮的轮换费用、储存费用和利息的清算工作。

第二十六条 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省储备粮公司和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承储企业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状况;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核实省级储备粮收购、动用、轮换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调阅省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

第二十七条省储备粮公司应当定期统计、分析省级储备粮的管理情况,并将统计、分析情况报送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省发展和改革部门和省农发行。

省储备粮公司应当对承储企业的省级储备粮储存管理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省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处理或者报告。

省储备粮公司从事业务管理活动所需费用,由省财政部门参照事业单位经费标准和办法逐年核定,从省级储备粮储存费用中提取。

第二十八条 省储备粮公司应当将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制度,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财政部门备案。

省储备粮公司应当将省级储备粮收购、动用、年度轮换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月上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省财政部门备案,并抄报省农发行。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省级储备粮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并为举报单位和个人保密;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省级储备粮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一)未依法履行对省级储备粮监督管理职责,给国家造成损失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省级储备粮贷款的;

(五)未及时审核、处理省级储备粮损失、损耗的;

(七)索取、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接到举报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的;

(九)未对举报者保密的;

(十)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省储备粮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二)以任何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三)发现省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

(四)拒不组织实施或者擅自改变省级储备粮收购、动用、年度轮换计划和动用命令的;

(五)擅自变更省级储备粮品种和储存地点的;

(七)未及时审核、确认、报告省级储备粮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承储企业在省级储备粮承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质量等级和国家标准要求的;

(二)虚报、瞒报库存数量的;

(三)擅自串换品种、变更储存地点的;

(四)因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等造成省级储备粮陈化、霉变的;

(五)将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的;

(六)擅自动用省级储备粮的;

(七)以省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

(八)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和动用命令的。

承储企业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省储备粮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追偿损失,并与之解除省级储备粮承储合同。

第三十三条承储企业以低价购进高价入账,高价出售低价入账,以不符合规定质量粮顶替符合规定质量粮,以陈粮顶替新粮,虚增入库数量和成本,销售、损失、损耗不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等手段套取贷款利息、费用和差价的,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追回套取的差价,并处套取价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

承储企业挤占、截留、挪用、骗取省级储备粮贷款利息、储存费用和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的,由省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三十四条承储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一千元罚款:

(一)不执行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制度的;

(二)对省级储备粮未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的;

(三)省级储备粮财务账与统计账不符,财务账、统计账与库存实物不符的;

(五)拒绝、阻碍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省农发行、省储备粮公司的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把仓储机械管好用好,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经济效果,根据国家发改委《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仓储机械指用于粮油仓储作业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第三条 储粮单位应制定仓储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应明确规定操作前的准备工作:仓储机械必须检查的部位;机械操作运转中要注意的问题与事项;违章操作和造成损失的责任等。

第四条 仓储机械应配备防尘、吸尘装置,控制作业中的粉尘飞扬,以利于职工身体健康。

第五条 移动机械时,应切断电源,机身上不准坐人或走人,不准代替用作梯子或跳板。

第六条 机械运转作业时,不准横跨和在机身下走动、停留。

第七条 雇用的临时工,在机械作业前,应指定熟悉机械性能的人员,负责讲清机械性能和操作中应注意事项,使其懂得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才允许使用机械。并应严格要求他们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发生事故。

第八条仓储机械配备的电气设备,必须由经过持证机电人员安装检修。非操作人员不准随意动用电气设备。机械操作人员或电工,都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第九条仓储机械应经常保养维修,使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定期添加润滑油、涂刷油漆,防止受潮生锈。机械应存放在罩棚中或采取其他办法苫盖,防止日晒雨淋。

第十条仓储机械工作人员、维修人员,都要努力钻研技术,分别做到四懂三会:懂得机械结构原理,懂得工艺流程,懂得电气安装,懂得有关技术要求;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要积极进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仓储机械工作人员,对机械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存放等有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因工作失职,造成事故,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仓储机械的管理、操作、维修人员,要根据其文化、技术水平,有计划地分别组织培训,并实行定期考核。

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小结

根据**市粮食局*粮【2011】79号“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省粮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今年的秋季粮油普查工作,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下属各库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经检查我县各粮食储存库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基本健全。

经检查,各库点有专人抓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库签订了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心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和库点负责人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目前我县储粮粮温正常,粮情稳定,储粮处于安全储存状态,各库点能够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管理办法和要求。

我县粮食中心库仓储机械主要为**库点的粮食输送机,

平时库领导也十分注意机械操作的安全,仓库熏蒸操作人员基本上能持证上岗。

对于化学药剂的管理方面,我县粮食**库在**库点专门设有药剂室,**库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室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收发制度、药剂出入必须经库有关人员批准。并且做到每月检查库存情况,做好出入库管理。

我县各库点配备有灭火器,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对库区电线前几年已经进行了部分更新,用电相对比较安全。

对于防汛防台风工作,我中心密切注意日常天气预报情况,经常指导各库点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1)个别仓库残旧(如瓦房仓),储存条件有待改善;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有待提高;

(3)对未完善管理的要进一步提高、整改。

(1)要求我县各库点在2011年11月5日前整改完毕;

(2)储备库负责人常提醒仓管员除必要的日常粮情检查外,还要时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层级落实安全责任人,仓储设施、熏蒸作业等必须严格遵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仓库使用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排查,及时维修和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配件,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生产环境安全以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粮食安全生产宣传的口号

1.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生活你我他。

2.少一份粮食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

3.学好食品卫生法,保证健康你我他。

4.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5.少吃一口垃圾食品,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6.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

7.“稻”是生存之道发展之道,一米一饭关系国家安危。

8.手牵手把好粮食质量关,心连心守好粮食安全门。

9.加快推进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

10.想要健康活到老,粮食安全不能少。

11.确保储备粮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

13.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14.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心,为有限的生命多一份责任。

15.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16.长一份知识求放心,积一份公德拒黑心。

17.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18.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19.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设施装备水平。

20.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

21.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23.食品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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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特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因未履行或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出现人员重伤,财产损失十万元及以上事故)。此目标为考核否决项。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的安全生产任务,一般都需要签订责任书,那么有关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有哪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一起来看看吧!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厂长(经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十条规定》,统筹兼顾,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和宣传和培训。做到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教育职工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定期制作安全生产宣传栏,本年内只少举办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

3、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的技术防范工作。按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等安全生产设施,及时维修有隐患的仓储设施和机械设备,杜绝“三违”现象,不得违反规定超仓容装粮。

4、强化日常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对粮食储存安全,消防设施、粮仓机械、电线电路、储粮有毒化学药剂管理、施工作业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100%。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登记、建档,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控和整改。

5、严格按照储粮化学药剂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保管、使用储粮化学药剂,严防化学药品被盗,私自赠送他人或无据出库。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防范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本年内举办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在报告当地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准确向市粮食局报告事故情况。并做好善后工作,协助组织事故调查。

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出现较大事故,视其情节,依法追究单位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本年度不参加任何先进评比,法人代表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市粮食局作书面检讨和提出整改措施。若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处置。

中卫市粮食局 责任单位:中央储备粮中宁直属库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粮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粮食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单位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局行政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股)负责处理。

第五条 各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有条件的单位应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 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督促各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与其业务相应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粮食系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各单位负责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对下属单位的抽查,根据需要随时决定,不作限制规定。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帮助各单位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单位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对本单位重点岗位、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督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岗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6、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完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特大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人员,如有岗位需要,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九条 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 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考核。根据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情况进行奖罚。

第十一条 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2、立即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员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第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为贯彻落实我库安全生产职责,保护直属库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 《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粮食)结合我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直属库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直属库安全生产制度,同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科室负责人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科室必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积极配合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科室必须加强本科室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务必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提高本科室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七、各科室负责人要教育引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八、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九、仓储科安全生产工作

1、仓储科组织对仓库的安全工作,在储粮上严格按照“三.七.一”的粮情检查制度及“四无粮仓”的要求管理,严格执行《保管员职责》和有关粮情检查、检测的规定,确保储粮安全。

2、严格储粮化学药品的管理和熏蒸作业现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3、粮食出入库期间加强对外包作业队人员各机械设备的管理。

4、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防汛工作。

5、对仓房的墙体、地坪、瓦面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十、检化验科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用火、用电以及化学试剂的使用。

2、严格实验操作规程。

3、做好防汛工作。

十一、综合科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做好中控室、物资保管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单位工程施工、维修期间加强对外包作业队人员和各机械设备的管理。

4、做好防汛工作。

十二、计财科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做好财务室、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做好资金、票证的保管安全工作。

4、做好防汛工作。

十三、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按直属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奖惩。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本部门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执一份。

法人代表:

科室负责人:

月 日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范文二:

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特签订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因未履行或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出现人员重伤,财产损失十万元及以上事故)。 此目标为考核否决项。

粮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xx〕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从严管控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改善现有耕地地力、改进农田水利设施、提升防灾抗灾能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二)提升粮食种植生态质量。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改造中低产田,建设稳产高产、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对土壤质量和灌溉水质的监测和治理,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对污染源、农药生产和施用的监管,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三)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扶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改善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推广绿色、优质、高效的生产技术,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鼓励和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开展粮食收购,加强对各类收购主体的监管,促进农民增收,防止出现“谷贱伤农”和“卖粮难”问题,保障种粮基本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银行石狮市支行)。

(一)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产业经济发展活力。扶持民营粮食企业发展,从用地、用电、税费、金融等方面,加大民营企业帮扶力度,激发民营企业活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加强粮食产销协作。积极组织粮食企业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6·18”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等各种展会,进一步创新产销协作模式,深化产销合作内涵,拓宽产销协作渠道,扩大产销协作成果。鼓励本市企业到产区多渠道筹集粮源,增加本市粮源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不断培养壮大粮油产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好粮油”“泉州好粮油”行动计划,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着力开发粮食精深加工产品,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的供给。积极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广“网上粮店”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保障粮食储备充足。严格落实泉州市分解下达的'县级地方储备粮规模,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20xx年底前完成增储任务,将全市储备规模增加到4.1万吨以上,应急成品粮储备量提升至0.16万吨以上。鼓励创新储备粮轮换机制,探索储备粮动态管理模式,实现储备粮常储常新。引导和支持社会储粮,在特殊情形下,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的标准和具体时间实施,确保政府粮食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规范粮食储备管理。完善储备粮油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储备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库存、质量和推陈储新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代储、代轮换粮食企业的监管,确保储粮安全,着眼“优粮优储”,积极探索科技保粮、绿色储粮、节能储粮办法,突出绿色、安全储粮管理目标,真正做到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鼓励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轮换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及其网上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或在线协商交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三)完成粮库智能化建设改造项目。提升粮食储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储备仓库智能化项目与省级智能化管理平台互联互通,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争取在2025年前基本实现仓储信息化、管理智能化、运营高效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确保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落实好应急加工、配送、供应网点的布局,进行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应急处置功能,提升应急供应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二)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强化粮食市场预警机制,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稳定统计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夯实统计工作基础。认真落实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防范市场异常波动风险。(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三)提高大米应急加工能力。按照应急加工能力与消费量相匹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立应急大米加工生产线,确保关键时刻保障应急加工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粮食生产风险预警和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对自然灾害导致的粮食生产损失,通过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信贷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我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和培训。粮食市场供求出现异常波动时,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启动粮食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粮食供应。(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发展银行石狮市支行、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加强粮食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监管执法经费和执法装备满足工作开展需要。开展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与销售、原粮销售等活动监督检查,健全库存检查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快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加大对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持续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实验室检验人员技术,建立检验人员培训机制,提升粮食质量检测水平,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抓好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督促指导全市原粮经营者使用福建省原粮追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上传原粮追溯信息,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强化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有效解决耕地面源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扩大监测覆盖面;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粮食经营者在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技术规范,实现质量问题可追溯、责任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超标粮食质量监管。规范超标粮食处置管理,保障粮食消费安全,根据《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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