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汇总18篇)

时间:2023-11-30 05:58:10 作者:琉璃

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可以明确员工的权益和义务,保障组织的正常运作。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组织内部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种规则体系,它可以约束和规范成员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明确规定相关的违纪处罚措施。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修订的实践经验,希望能够提供一些思路。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为了解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经济周转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财务部对员工申请条件审查。

3.2、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清算。

4、执行程序。

4.1、文件的控制范围。

4.1.1、员工填写《预支工资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4.1.2、根据员工提交的《预支工资申请书》,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4.1.3、员工《预支工资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5、预支工资。

5.1、预支工资条件。

5.2.1、试用期员工入职十五天后方可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试用期工资的二分之一。

5.2.2、正式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二倍。5.2.3、因条款5.1.1、5.1.2所述需要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资的五倍。

5.3、预支工资担保。

5.3.1、员工预支工资需要公司内部员工做为担保人。

5.3.2、担保人的月工资需达到或超过预支人所预支工资额度,担保人人数不限。

5.3.3、担保人必需无任何借支或为同事担保行为的记录。6、预支工资清算。

6.1、从员工预支工资的当月份开始清算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分三个月清算完毕。

6.2、因条款5.1.1、5.1.2所述而预支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额度分12个月清算完毕。

6.3、因预支工资的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7、引用文。

8、记录。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面试通过,决定在本店上班,必须服从店里面的规章制度。

1、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2、要服从分配,团结同志,不搬弄事非。

3、对工作要敬职敬业,有职业道德,文明用语。

4、不许私自用店内产品及客人产品。

5、爱护店内设备,若有弄坏照价赔偿。

6、如与工作无关,发生任何事故本店概不负责。

以上几条若有违反轻者口头教育,重者按情况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立即开除(预留工资作为赔偿)。

1、每月15—16日发放上月工资,话补每月25日发上月。

2、补助发放以市场人员返回公司为准,出差起止日结算,车票日期为标准(火车票、汽车票,不包括出租车票及公共车票)。

3、话费补助正常结假日给予发放,但如果出现公司与客户与之联系不上扣除话补的百分之二十,连续出现联系不上扣除当月话补。

4、提成结算按每月实际汇入账户数字结算,特价不算业绩,有提成。

(1)注:试用期为一个月,若试用期满后,双方没有意见,就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为了双方的利益,提成做为预留工资,年终结清。

(2)成为正式员工后期限为一年,在这一年本公司必须按时发放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若有拖欠员工有权提出辞职,工资、提成一律算清。

(3)但如何合同期未满,自行离职者预留工资不发(作为培训费用)。

(4)若干满一年者有季度奖、半年奖、全年奖,奖项按业绩定。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适用于所有员工。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第一章总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四、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20%。五、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一、根据项目经理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财务室进行制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工资由财务室发放,可采用现金发放或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

三、工资发放时间:每月的5-10号发放上月工资。

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

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综上,以下原则我认为可以作为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发原则:

第一: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可以不发放加班费。

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公平合理、按劳分配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均应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包括:

(一)基本工资:职工的历史积累,反映职工的历史贡献。

(二)岗位等级工资(又称岗位津贴):根据职工本人情况及工作岗位确定,通过评介职工所具资格及公司岗位的不同职责和要求,确定职工的工资等级及水平,反映职工的技能及贡献。

(三)工龄津贴:补偿职工对国家及公司过去的劳动贡献。

(四)福利津贴:用以保证职工必需生活水平的各类国家、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

(五)公司补偿养老保险金:公司根据职工所具有资格给予职工的养老保险福利补贴,以补偿职工对国家及公司的贡献。

(六)交通津贴:补贴职工上下班的费用。

(七)特殊津贴:对从事特殊工种所设的特殊补贴。

(八)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职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过去报酬。

(九)午餐补贴:对职工上班工作给予的一定伙食补助。

(十)绩效工资(又称奖金,以下同):根据公司效益及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工作表现,所作贡献而给予的超额报酬。

(十一)公积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购买住房给予的补助。

(十二)基本养老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离、退休、养老而给予的补助。

(十三)医疗保险: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看病、就医而给予的补助。

第四条下列款项由公司在其工资待遇中代为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职工养老保险金;

(三)职工公积金;

(四)医疗保险金;

(五)其它必要的款项。

(三)绩效工资隔月在月初发放。

第六条职工对工资有异议时,可以提出核查。如自发生日起两年内未行使其权力的,视为弃权。

第七条基本工资。

(一)基本工资标准执行企业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

(二)基本工资评定办法按照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三)物价补贴并入基本工资。

第八条岗位等级工资。

(一)岗位等级工资标准。

(二)岗位等级工资晋升由职工每年岗位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升岗者,直接进入新的岗位等级工资;考核降岗者,以新的岗位等级工资为准。

(三)新进职工在试用期间的岗位等级工资按以下标准发给(以正式录用为准):

1、试用期限由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决定。

2、新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大专、本科生按九岗工资基数发给。

3、特殊人才及外部招聘的人员按签订协议的工资发给。

4、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5、三个月后,根据考核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

6、公司招聘、调入人员被聘于2岗及以上岗位的,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

(四)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者,按新的`岗位登记工资发给。试用期内调换工作的,其岗位等级工资不变。

(五)待岗人员的工资管理按如下办法执行。

1、待岗次月起扣除各项工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发放。

2、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由所签上岗协议确定。试用期满后,根据被聘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

(六)临时工转合同工者,其岗位等级工资视同外部招聘、调入人员进行管理。

第九条工龄津贴。

职工工龄的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龄津贴的计算=基数×工龄。

工龄按虚年计发。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起薪之日起享受。

每年一月份,根据职工工龄的自然增长,职工工龄津贴自然增长。

第十条福利津贴。

(一)福利津贴的计算=水电煤补贴+书报费+洗理衣费,以上各类费用均按国家及公司有关文件独立计算,合并到岗位津贴中计发。

(二)福利津贴的调整根据物价调整及公司承受能力进行调整。

(三)福利津贴自职工起薪之日起享受。

第十一条公司补充养老保险金。

(一)补充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办法=职工工龄×基数×系数。

(二)补充养老保险金基数、系数标准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确定和调整。

(三)补充养老保险金按公司经济效益确定。

第十二条交通津贴。

交通津贴的计发办法参照当地政府文件及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特殊津贴。

有毒有害津贴的计算、计发考核办法参照发[xx]xx号“关于调整有毒有害津贴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

加班工资的计发办法参照发[xx]xx号文《加班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审核后,按规定暂行。中夜班津贴的计发办法参照东航发[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午餐补贴。

(一)午餐补贴的计算方法=基数×出勤天数。

(二)以下情况属于出勤:

正常上班;

因公国内出差;

因献血休假。

(三)以下情况视为出勤但不计发午餐补贴:

产假;

国外出差;

按公司有关规定享受的职工带薪休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探亲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婚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丧假;

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健康疗养期;

因工伤休假;

公假。

(四)以上各类情况中出勤日数均不包含其中的法定节假日。

第十六条绩效工资。

(一)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

根据所在单位(或部门)当月经济效益情况计发。

(二)年终奖根据公司考核年度的经济效益情况发放,其总额及考核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十七条公积金。

(一)公积金的计算办法=职工月平均工资×x%。

(二)职工出资=职工月平均工资×x%。

(三)公司出资=职工月平均工资×x%。

(四)公积金的计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每一计算年度内确定公积金的最低和最高水平。

(五)具体规定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x%为国家规定的百分比例)。

第十八条基本养老金。

公司参加当地或养老保险统筹,由公司与职工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存入职工个人帐户,知道退休时使用。具体存储及提取办法按当地政府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生育待遇。

(一)假期。

1、产前假: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前执行。

2、产假:

(1)女职工:正常生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30天,产后60天。

(2)难产:加假15天。

(3)一次多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加假15天。

(4)晚育假:年满24周岁的初产妇,加假15天。

(5)自然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假期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假期45天。

(6)人工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假期14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假期30天。

3、哺乳假: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批准,可请六个半月,不申请哺乳假或产假届满的女职工,在婴儿一周岁内,每天可授乳两次,每次半小时,但往返时间需半小时以上的,只能两次合并,每天一小时。

4、女职工生育期间,丈夫可享受三天的助产假。

5、产假、产前假、哺乳假时间均包括期间的法定节假日。

(二)待遇。

1、产假、男职工助产假期间,除扣其绩效工资和午餐补贴外,不扣任何待遇。

2、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25%岗位津贴及由单位扣除其两个半月及六个半月绩效工资,其他待遇不减。

3、如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及有关规定,六个半月以后继续申请哺乳假的,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及事假。

(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如下:

1、医疗期内每日扣:(本人岗位等级工资+午餐补贴)/22,基本工资/22(在本公司工作1-3年扣除40%基本工资,工作4-6年扣除30%基本工资,工作7-9年扣除20%基本工资,工作10年以上扣除10%基本工资)。

2、医疗期外停止一切待遇。

3、因病假扣发工资后,确有生活困难者,经本人向公司申请,由公司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而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事假每天扣:(本人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午餐补贴)/22。

(三)绩效工资原则上按病事假每日扣(绩效工资/22)。具体考核由各单位(部门)根据考核标准、职工工作情况而决定。

(四)病事假时间累计计算,扣除期间的休息日、节假日。

(五)连续病、事假跨月度者,分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带薪休假。

(一)假期。

1、工龄1-5(含)年,假期每年为3天。

2、工龄5-10(含)年,假期每年为7天。

4、工龄15年以上,假期每年为14天。

(1)假期包括期间各类休息日,国定假除外。

(2)假期不跨年度使用。

(3)新调入人员。上半年调入者,可享受当年休假,下半年调入者,自第二年起享受年休假。

(4)一年内病假、事假、待岗、下岗累计超过二十二天者,取消当年休假;如已休假,病假、事假、待岗、下岗超过二十二天者,取消第二年休假。

(5)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者仍可享受当年休假。

(6)凡起疗养或休养者,其当年疗养或休养时间不足当年休假时间者,可以补休;先进工作者和职工献血奖励的疗养或由组织上安排的疗养或休养不在此列,仍可享受当年休假。

(二)待遇。

带薪休假扣除午餐补贴外不扣任何待遇,各单位不得因职工休年休假的原因扣其绩效工资。

第二十三条探亲假。

(一)假期。

1、国内探亲:

(1)探配偶,每年一次30天。

(2)探父母:未婚职工,每年一次14天;如两年一次,假期为30天。已婚职工,每四年一次20天。

2、国外探亲:

(1)归侨、侨眷职工探望配偶,每四年以上(含)一次,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1个月计算。

(2)未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以上(含)一次的,给假4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70天,一年或二年一次的按国内探亲待遇规定给假。

(3)已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0天,不予累计。

(4)父母已去世的归侨探望兄弟姐妹,每四年给假一次40天,国内会见从国外回来的亲兄弟姐妹,每四年给假一次10天。

(5)归侨、侨眷职工不能出国探亲,其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国会亲时,可改国内的抚养人、配偶的父母,其假期与国内探亲相同。

3、其他探亲情况:公司职工的配偶或父母因私出国,职工可每四年探亲一次,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4、探亲假期包括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日,路程假按实另加。

5、新参加工作人员,进公司满一年后方可享受,上半年期满的当年享受;下半年期满的,第二年起享受。

(二)待遇。

1、职工探亲路费只报销火车硬座或轮船四等舱船票,45周岁以上乘火车超过6个小时(晚上8点—次日晨7点)的可报销硬卧车费。

2、符合以上(一)1.2.款规定探亲的,探亲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25%岗位津贴,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核发其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

3、符合(一)3.(1)条规定探亲的,其待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四条婚丧假。

(一)婚假:

1、一般婚假3天。

2、晚婚给假10天;晚婚系双方初婚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二)丧假:

1、丧假给假3天。

2、丧假系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职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才享受。

(三)待遇:

婚丧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25%岗位津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核发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

第二十五条职工死亡待遇。

(一)抚恤金:

1、职工病故抚恤金为本人10个月工资。

2、工伤死亡或烈士抚恤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丧葬费:职工死亡为公司2个月平均工资。

(三)职工如有直系供养亲属,可享受困难补助如下:

1、先发6个月本人工资;

2、第七个月起:

(1)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费人均最低标准为185元。

(2)非因公死亡或因病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140元。

(四)本人工资指扣除绩效工资、午餐补贴外其它列入工资统计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职工公假。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参加社会活动、学生家长会,须凭通知,经单位领导批准,时间由具体情况而定。

(二)子女参军可享公假1天。

(三)职工公假,由各单位(或部门)根据本单位(或部门)绩效工资考核标准,视职工工作情况核发,超过三天以上起扣发午餐补贴,其它待遇不减。

第二十七条其它情况。

(一)经公司同意,脱产学习三个月(含)以上的,自上学之日起,岗位等级工资按岗位等级工资基数的70%发给并停发午餐补贴、绩效工资。

(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因严重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原则上由失职者自行承担,并视情节扣发一个月以上绩效工资或岗位等级工资。

(三)受行政记过、党(团)警告的处分者,扣一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

(四)受行政记大过、党(团)警告的处分及以上者,扣三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

(五)受留用查看处分,在岗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被司法部门判刑、管制、收容审查或劳动教养,在岗位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生活费标准计发。

(六)被司法部门依法拘留的,按日扣除午餐补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如扣除后待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七)旷工一日者,停发一个月岗位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旷工二日者停发二个月岗位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旷工三日者,停发六个月岗位等级工资和六个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八条以上待遇的考核仅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津贴、福利津贴、物价补贴、午餐补贴、绩效工资等部分,年终奖等一次性发放的费用以及其它待遇均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以上规定所涉及的公司人均平均工资、当地人均年平均工资及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以公司办公室每年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职工申请探亲假、婚丧假、带薪休假应由各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经各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如有产假、产前假、哺乳假、疗养、病假、事假、脱产学习及其他脱产情况者,均应由有关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各单位(或部门)应如实、及时做好每月考勤申报工作,协同公司进行管理,如职工不经批准进行休假者,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暂行规定的日常管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三十二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暂行规定抵触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本暂行规定若与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均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本暂行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四、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20%。五、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一、根据项目经理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财务室进行制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工资由财务室发放,可采用现金发放或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

三、工资发放时间:每月的5-10号发放上月工资。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明确教师的福利,不断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我园保育质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工资制度:

工资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工资+考勤奖100元+教学奖200元+卫生保健安全奖200元+行为规范奖100元+福利补贴+进取奖。

1、没有接受幼师专业培训的老师入园试用期为2个月,前2个月基本工资600元/月。

2、经过幼师专业培训或有一定教学经验(至少一年教龄)入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650元/月。第二个月签订合同后基本工资为700元/月。第二年起基本工资780元/月。

3、入园第三年起基本工资为800元/月。

4、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之后可升20元基本工资。连续两学期被评为本园优秀教师的可升基本工资10元。

5、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教学工作经验的)参加本园工作后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秀教师的,可以将其以往的一年教龄累计到本园,并按制度做相应的工资补助。

1、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前教育中专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2、持有普通话合格证书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3、具备三年幼儿教育经验并持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可领取学历补助30元/月。

4、持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50/月。

1、入园前3个月每月可领取工作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4个月期可领取工作补助30元/月。

3、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教学工作经验的)前3个月可领取工作补助20元/月。

4、入园第二年起可领取补助40元。

1、试用期结束,经签订合同后,可领取教龄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二年领取补助20元/月,第三年领取补助30元/月,第四年领取补助40元/月,第五年领取补助50元/月,第六年领取补助60元/月。此后每隔两年递增补助10元;即第八年起领取教龄补助70元/月,第十年领取教龄补助80元/月。以此类推。(以18年教龄补贴120元/月为终端教龄补贴,即20年以上教龄者均享受120元/月教龄补贴)。

3、用专业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验的`老师经园务委员会证实和考核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原有的教龄适当补助。

1、春节开门红:50元。

2、三八妇女节:38元。

3、中秋节:月饼一份。

4、春节:年货一份。

5、六一儿童节:礼物一份。

6、结婚补助:138元。(在本园工作年满2年以上,必须提前2个月请婚假的才可以领取结婚补助)。

7、生日补助:50元。(生日当月补助)。

8、外宿教师可领取生活补助及交通补助:200元/月。

9、女性员工可领取特殊补助10/月。

10、美容美发补助10元/月。

11、团队旅游补助:50元/人。(必须是本园统筹安排的旅游活动)。

(一)考勤奖。

1、考勤奖金每月100元。考勤所扣从考勤奖扣除。

2、具体奖惩参照本园以往方案。

3、事假一天30元。半天20元,病假一天10元,无医生开设的证明的扣30元。

4、无故旷工半天扣30元,一天扣40元。上班时间不经请示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以上所扣金额发放给代办人员。

(二)跟车、值班奖。

1、跟车每天5元,含早晚一接一送,不接送不享受该部分补助。

2、门口值班每天5元,含早晚来园、离园各一次,必须守候所有幼儿离园。

3、跟车、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考核方可上岗。

(三)教学奖。

1、教学奖每月100元。教学惩罚所扣从教学奖扣除。

2、没有按教学计划和功课表上课。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元。若有特殊情况要临时改变功课安排,必须上报园长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修改。

3、家庭作业没有布置或没有认真布置(如出现错别字等)被家长投诉或被抽查发现的,每次扣除奖金10元。

4、教学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的掌握率必须达到90%,以教学突检和期末考试(学前班)为准,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5—30元,并严厉批评。

5、中班及以上班级每天必须布置家庭作业,并且要认真批改,

若发现没有批改,一次扣除奖金5元,批改错误的一次扣除奖金10元。不准出现漏发漏收现象,一旦发现,一次扣2元。

6、教师上课,必须结合班级的实际情况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根据功课表),一次扣10元。

7、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严禁私自改变作息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作息时间的,必须上报园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改变,若私自改变和没有正常作息,发现一次扣除5元。

8、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必须认真细致耐心的辅导,严禁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看电视、放碟片,接发短信等)如有发现一次扣5元。

9、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与的,根据情况一次扣除奖金10—30元。影响特别严重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0、教师上课期间没有使用普通话、一次扣5元。

(四)卫生保健安全奖。

1、卫生保健安全奖每月200元。

2、各班教室必须保持卫生整洁,窗台,墙面、电视柜、电扇等必须做到无积尘、无蜘蛛网、无乱摆乱放。突检发现有卫生死角,每次扣当班教师10元。

3、放学后突检发现门窗没关好,讲台凌乱,电器插头没有拔除,开关没有关好的每项每次扣2元。

4、当班老师没有晨检和午检,如:幼儿发烧没有及时发现,幼儿携带危险品等,给幼儿造成安全隐患的,一次扣当班两位老师每人10元。

5、要及时修理幼儿的指甲,保持警惕,如因老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应及时上报园长办公室,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5—20元。如果隐瞒情况的,造成家长投诉,经查实,一次扣除50元,并全园通报批评。

6、幼儿上厕所没有教师陪同指导,出现摔伤一次扣10元。

7、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或中途退学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20元的处罚。

8、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当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9、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幼儿掌握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造成幼儿打翻餐具,若发现一次扣5元。

10、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值日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寝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5元。

11、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特别是衣物),因教师疏忽导致幼儿衣物滞留幼儿园的,一次扣5元;导致幼儿衣物在园期间遗失的,一次扣10元。

12、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

活常规。上课前,要教导并帮助幼儿保持衣着整洁,、手脸干净、不托鼻涕、梳好头发,杜绝幼儿的物品忘在园内(发现两次往上者扣其5元)若家长投诉老师对幼儿照顾不周,一次扣5元。

13、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等),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1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5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并通知家长的,让幼儿穿着湿裤子回家,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15、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上课期间,不准关门,不准串岗,不准闲聊、不准接打与幼儿无关的电话、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照顾好幼儿,各班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教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10元。

16、幼儿在外活动时老师必须到场。严禁将幼儿一个人留在课室中,违规一次扣10元。

(五)行为规范奖。

1、行为规范奖每月100元。

2、上班时间吃早餐,吃零食每次5元,并在周工作会议上提出批评。

3、上班时间萎靡不振,趴在办公桌上或躺在桌子上睡觉,每次10元。

4、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来宾,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情绪影响园里声誉。如有违反,根据情况每次扣除5—50元。

6、教师没有穿园服、佩戴园章的,每天扣10元。

7、教师披头散发,留长指甲,涂有色指甲油的扣20元。

8、在外宣扬幼儿园内部矛盾冲突,利用网络公开评击她人或集体(含公开qq签名,公开网络视频等)视情况扣除20-60元。并全园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9、带班、跟车和带操时穿高跟鞋、拖鞋一次扣5元。

10、讲究个人卫生,日常产生的垃圾没有到指定地点处理,多日囤积,或随意乱放。一次扣除10元奖金。

(六)进取奖。

1、为幼儿园提供合理性建议,并被采纳,一次性奖励50元。

2、利用废弃物制造出适用的玩具或教具,根据成品的质量和数量一次性奖励5—50元。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每月发放工资时以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由于岗位变动基本工资发生调整的,体现在工资条上,合同上不做更改。

2奖金。

各岗位表现优秀或有特殊贡献者,可获得不同数额的'奖金,随工资发放。3年终奖。

至每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时间统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当年迟到、早退不超过15次,除公休外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次年3月1日一次性发放年终奖600元。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从整月的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工资,若工作的第一个月不是整月的,无论几号上班均无工龄工资,满一年的每月加工龄50元,满两年的加工龄100元,工龄工资100元封顶。离职的当月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工龄工资。

5饭补。

每人每个月有饭补200元,装卸工、后勤维修人员没有饭补。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天发放。

6公休。

每月出勤满25天有公休一天,由店长/主管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若当月未休,按已休息计算,公休天数多于一天的人员发放工资时计算原则同上。

7过年上班。

除夕上半天班,按一天计算,初一至初五上班的员工按基本工资的双倍发放。8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当月工资同样于下月15日发放。9新员工第一个月不参与店内分红,满一个月后正常参与分红,已符合分红条件的员工,15日之前提出离职的取消上个月分红,15日之后提出离职的有上个月分红,取消当月分红,学生工无分红。

10加班。

原则上不计加班,若因工作需要有额外工作的员工,店长/主管予以补休,有特殊情况需要计加班的由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11学生。

学生工为固定工资,不参与优秀员工的评选,不参与店内分红。12若以上规定发生变动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每月发放工资时以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由于岗位变动基本工资发生调整的,体现在工资条上,合同上不做更改。

2、奖金。

各岗位表现优秀或有特殊贡献者,可获得不同数额的奖金,随工资发放。

3年终奖。

至每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时间统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当年迟到、早退不超过15次,除公休外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次年3月1日一次性发放年终奖600元。

4、工龄工资。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从整月的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工资,若工作的第一个月不是整月的,无论几号上班均无工龄工资,满一年的每月加工龄50元,满两年的加工龄100元,工龄工资100元封顶。离职的当月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工龄工资。

5、饭补。

每人每个月有饭补200元,装卸工、后勤维修人员没有饭补。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天发放。

6、公休。

每月出勤满25天有公休一天,由店长/主管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若当月未休,按已休息计算,公休天数多于一天的人员发放工资时计算原则同上。

7、过年上班。

除夕上半天班,按一天计算,初一至初五上班的员工按基本工资的双倍发放。

8、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当月工资同样于下月15日发放。

9、新员工第一个月不参与店内分红。

满一个月后正常参与分红,已符合分红条件的员工,15日之前提出离职的取消上个月分红,15日之后提出离职的有上个月分红,取消当月分红,学生工无分红。

10、加班。

原则上不计加班,若因工作需要有额外工作的员工,店长/主管予以补休,有特殊情况需要计加班的由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11、学生。

1、目的。

为了解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经济周转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财务部对员工申请条件审查。

3.2、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清算。

4、执行程序。

4.1、文件的控制范围。

4.1.1、员工填写《预支工资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4.1.2、根据员工提交的《预支工资申请书》,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4.1.3、员工《预支工资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5、预支工资。

5.1、预支工资条件。

5.1.1、遇到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2、患有重病、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3、因子女教育需要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4、因员工个人学习再深造而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员工。

5.1.5、经公司认定在情理当中的其它情况。

5.2、预支工资额度。

5.2.1、试用期员工入职十五天后方可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试用期工资的二分之一。

5.2.2、正式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二倍。

5.2.3、因条款5.1.1、5.1.2所述需要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资的五倍。

5.3、预支工资担保。

5.3.1、员工预支工资需要公司内部员工做为担保人。

5.3.2、担保人的月工资需达到或超过预支人所预支工资额度,担保人人数不限。

5.3.3、担保人必需无任何借支或为同事担保行为的记录。

6、预支工资清算。

6.1、从员工预支工资的当月份开始清算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分三个月清算完毕。

6.2、因条款5.1.1、5.1.2所述而预支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额度分12个月清算完毕。

6.3、因预支工资的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7、引用文。

8、记录。

8.1、预支工资申请书。

8.2、预支款担保书。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适用于所有员工。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第一章总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四、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20%。五、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一、根据项目经理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财务室进行制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工资由财务室发放,可采用现金发放或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

三、工资发放时间:每月的5-10号发放上月工资。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的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用心性,本着“以岗定职、以职定薪、绩效考核”的原则,确定员工的薪资。

(二)公司薪资标准随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物价指数变化以及个人所承担的职责、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规范管理和全员的工作行为,并结合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题,努力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合理、激励的薪资体系,寻求“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新老员工具有激励性”等为原则,使新老员工均能以公司为平台,以个人技能的提升和对企业的忠诚贡献度为依据,透过定期考核为自己的付出对照薪资组成的各类标准逐步提高所得薪资总和,确保每个员工的“薪资总和”与其“个人技能提升和劳动的付出”相适应。公司为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坚持以“能”为主导,以德才“全能”型人才为重点,以“一人多岗,一岗多能”为要素,以多劳多得为薪酬激励体系,坚持奖勤罚懒。

(一)公司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全勤工资、业务提成、工龄工资等构成。

(二)员工工资与员工所在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职责在薪资中的体现。

(一)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潜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的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二)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根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级别。

(三)所有新进员工务必有1-3个月的试用期,若透过,则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报部门领导及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转正。

(一)计算公式:员工薪资=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全勤工资+业务提成+工龄工资。

(二)基本工资以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约定的工资金额为准。

(三)提成的计算方式如下:

1.市场业务员,电销业务员绩效考核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工程半包价在3万元以内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3%,电销业务员提成为2%;

2)工程半包价在3-8万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4%,电销业务员3%;

3)工程半包价在8-15万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5%,电销业务员4%;

4)工程半包价在15万元以上,市场业务员提成为6%,电销业务员5%;

2.主任设计师、设计师、实习设计师绩效考核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工程半包价在3万元以内的,提成为3%;

2)工程半包价在3-5万元的,提成为4%;

3)工程半包价在5-8万元的,提成为5%;

4)工程半包价在8-15万元的,提成为6%;

5)工程半包价在15万元以上的,提成为7%;

第一条公司每月发放员工工资为10日,发放业务提成为15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推迟至工作日发放。

第二条每月底各部门给财务汇总本部门业绩,未及时汇总的部门主管自行解决。第三条本制度即日起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工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用心性,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总监及以下人员。

三、定义。

四、权责。

1、管理小组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制定及解释。

2、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执行。

3、信息中心负责薪资的核算。

五、资料。

5、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规定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如技术创新、科技进步、业绩异常优秀,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体现为年终奖励,每年1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出上年年终奖励计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计划具体的执行、实施。

5、1、3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保险法规,计划生育等法规。

发放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减少浪费,降低办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管理规定所指办公用品主要是用于教学和办公的日常低质易耗品。

二、办公用品的领用以年级组和各职能处室为领用控制考核单位,总务处分别设立领用台帐。

三、办公用品控制考核时间为一年,从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四、办公用品控制费用分类:。

1、属于专用办公用品(如打印纸等)按处室工作量大小核定全年费用。

2、属于通用办公用品(如粉笔、奖品等)按年级组班级数核定费用。

3、属于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如钢笔、各类记录本等)按行政人员、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教辅人员分别核定费用。

4、办公用品费用控制考核由总务处实施,对超出控制费用,由各年级组或处室负责。

5、办公用品控制数。

年级组:班级数×100元/学期。

行政人员:人数×30元/学期。

班主任:人数×40元/学期。

科任老师:人数×20元/学期。

教辅人员:人数×10元/学期。

6、专用办公用品按上学年费用降低5%为控制指标。

五、办公用品领用流程:各年级组、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领用。需要大批量领用办公用品时,须提前一周申报计划,办公用品的领用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其他时间原则上不领用。

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第十二条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资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薪次分配原则,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屏弃计时工资的“大锅饭”心态,提高企业的整体运作效率,使本公司计件计薪方法合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按劳计酬,多劳多得;

公正、公平、公开。

3.1工程技术部负责计件单价核算,生产部做好协助工作;

3.3生产统计员负责计件数量统计及计件工资分配;

3.4财务部负责计件工资核算;

3.5总经理负责批准本制度及审批计件单价。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部所有一线员工,分厂管理人员除外,具体见附表。

总工资=计件工资+记时工资-应扣项。

6.1单价核算。

1)所有已评估工艺成熟的产品全部纳入计件产品范围内(首次试产及样品不纳入范围)。

2)计时工资=员工原岗位工资的工时价。

6.2数据统计及采集。

1)核算数字依合格品入库数量为准。

准,交财务核算工资。

6.3有效工票的条件。

1)正常工票。

正常工票需由操作工签字确认,质控部检验员对质量和数量进行确认签字,库管员进行会签,分厂厂长审核。录入员只有在上诉四人均签字确认,完整无误后方可接收,录入电脑。缺少上述四人任何一人签字确认的,均为无效工票,无效工票按作废处理。

2)无定额工票。

无定额工票除需按正常工票的生效流程进行确认外,还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录入电脑。

6.4开具无定额工票的条件及相关责任划分。

1)首次试产的产品;

2)正常工序之额外加工工序;

3)临时性配件加工;

4)新产品首次投产;

5)特殊产品及特殊工艺,无法满足计件条件经正常程序申请计时的;

6)因工艺不成熟及工艺变更,非生产责任事故引起的客户退货导致返工返修;

8)工艺不成熟或工艺资料错误导致转产或待工,计工程技术部成本;

9)因材料在正常交期内未及时到料导致转产,同上,计采购部成本;

10)因物料不良未检验出影响生产或导致转产,同上,计质控部成本。

11)以上未有涉及的产品,均列入无定额工票的范畴。

6.5计件产品主要分类。

阀芯;

同步环;

转子;

其他已转入或将要转入批量生产的产品。

6.6单价变更时间。

1)工艺流程变更,由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并重新定价,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2)产品结构变更,由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并重新定价,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工价确定后,按确定的工价暂定执行三个月。根据具体情况再做调整。

6.7无效工时条件。

3)办回用的产品或其他因生产责任导致的客户退货或返修的情况,扣除部分机加工费用,扣除费用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七条奖惩规定。

7.1在工票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从严处理并扣除当天工资的10至20倍。

7.2能在生产环节上予以不断优化,实现产量大幅增加的员工,将根据具体情况向公司领导请示予以通告奖励。

第八条计件制度正式实施日期

20xx年1月1日。

第九条附记。

此《计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以总经办作出的补充规定为准。

制定:审核:批准:

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科学控制人工成本,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总体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年终考核结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入职转正员工适用本办法。执行《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也可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负责绩效奖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财务部负责年度生产利润的测算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核算报告;生产部依据本办法按时完成生产指标。

第四条年度绩效奖金支付的原则以考核成绩为依据,顾全各方利益,以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主要目标,本着工作表现为主均衡、协调、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

月度采购计划包含根据各部门奖金额度和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管理奖金的分配,包括确定部门奖金分配方案、编制部门奖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将根据未来的薪酬福利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年度绩效奖金发放。

第五条年度绩效奖金是超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为公司赢得额外利润而产生的报酬。

第六条每年年初,由公司财务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净利润,拿出净利润的30%-50%%作为员工年终奖的支出预算。

第七条第年年初,销售部预测全年订单数量,由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数据制定生产量预测。

第八条年度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

(一)公司各部门的年终奖发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额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办公室人员年终奖金发放占总奖金的65%;公司有权根据当年生产、销售情况对比例作出相应调整。

(二)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一线员工按年度完成的`生产。

指标分别计提。生产一线员工绩效奖金占总奖金额的35%左右。

年度绩效奖金的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

公司各办公室人员年终统一发放;

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根据月度生产量核定绩效奖金,但年度总奖金不能超过公司总奖金额的35%。

第四章绩效奖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人员奖金分配按岗位职级,以个人工资为计算。

基数实行系数分配管理;(具体方案见表2)生产一线员工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条员工于当年12月31日(含)以前转正者,均予享受年终奖金,其计算式自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期。

第十一条每月15号以前(不含)入司员工,当月按1个月计算,15号以后(含)入司员工,当月不计。

第十二条临时工、未转正者及奖金发放前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终奖。

第十三条凡转正后在职者,享受年终奖金,其奖金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不含各种补助)/12*员工在职月数。

第十四条员工缺勤应扣奖金(含事假、病假及迟到、早退;不含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

(一)请假3天内(含)不扣奖金;

(二)请假4-10天(含1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五)请假超过30天,无年终奖;

(九)迟到、早退超过35次,无年终奖;

第十五条符合以下情形的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无过失单、无重大差错;

(二)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时以内的;

(三)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本人辞职或被辞退的;

(二)发生差错或重大过失的;

(三)发生刑事犯罪或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四)旷工超过一日(含一日);

(五)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条年终奖的计算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条年终奖的发放日期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发放管理制度

(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人员必须到劳动保护用品专营商店进行采购矿劳动保护用品;。

(3)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按照本矿的实际情况.按照计划进行采购。

(1)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中;。

(2)劳动保护用品要按大、中、小规格分类别进行储存;。

(3)建立劳动保护用品保管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帐簿齐全。

(1)凡从事本矿的劳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按照规定使用的时间,及时更换劳动保护用品;。

(3)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帐、卡、做到入库、发放帐、卡相符。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