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珍爱的一本书大全(16篇)

时间:2023-12-08 12:33:05 作者:BW笔侠

优秀作文是在语文学习中展现出的写作能力的高峰之作,它能够彰显学生的思维深度和语言表达能力。逆流而上:跌倒了无所谓,重要的是能够带着笑容站起来,继续逆流而上。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的嗜好是看书。我读过许多书,可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盲哑人海伦·凯勒的自传。

这本书主要讲了:仅有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病魔无情的夺走了听力和视力,使原先活泼可爱的她生活在无声无影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当中,她与黑暗相伴。可是萨利文教师改变了这个可伶女孩的命运。小海伦在教师的指导下亲人的关爱下,在自我的努力下、步步爬上成功的巅峰。

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别人光明的人,她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可有八十七个春秋是黑暗的,是无声无光的,虽然她是盲哑人,但她毕业于哈佛大学,海伦·凯勒四处奔走,建立一家家慈善机构,帮忙残疾人,因为有海伦·凯勒这颗心,才会有这奇迹。

海伦·凯勒和拿破仑被马克·吐温称为19世纪的奇人,如果说拿破仑是叱咤风雨的英雄,那么海伦·凯勒便成一个奇迹。海伦·凯勒有一种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勇气,她是生活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的光明使者,海伦·凯勒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国语言。创作了十多本使人启迪的书本,使使人赞叹,获世人的亲眯。

在海伦·凯勒成功的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和汗水,一个盲哑人有这样的成就。需要流过多少汗水,可能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成就。她成功的秘诀就是不向命运低头,顽强拼搏的精神。

人生没有平坦的路,一路上有坎坷和绊脚石,但我们不能向这些绊脚石低头。要勇敢的跨过去,勇往直前,这样才能到达终点,才能成功。如果你被绊脚石困住了,那你永远成不了大器。海伦·凯勒成功地将那些绊脚石击退,到达终点,走上成功的高峰,如果海伦·凯勒当初放弃,此刻就没有这个奇迹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一向伴随我欢乐成长,同时更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是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指导教师点评:

小作者的这篇读后感有读有感,读感结合,以感为主。读得深,感情真,不仅仅写了自我对书中最感兴趣的资料,并且还结合所读资料发表了自我的看法,真实地写了自我的感受和体会。整篇文章语句通顺,资料具体,重点突出。

我最珍爱的一本书作文

今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小故事大启发》。回到家里,怀着好奇心,翻开了这本书。

我读完了第一篇故事就明白了这本书为什么叫《小故事大启发》。这是一个讲小猴送苹果的故事:小猴种了一棵苹果树,过了几年苹果树结果了,个个都红艳艳的,小猴就编小竹筐准备给邻居送苹果。月亮还没落山,小猴就去摘苹果,它摘呀摘呀,把几十个小竹筐都装满了,摘完了苹果,它就一家一家地送。到了傍晚,几十筐苹果送完了,它把最后一筐苹果留给了自己。小猴扛着那筐苹果回到家门口时,却发现它家的门口堆着几十只小竹筐,竹筐里也盛满了水果,有梨子、橘子、柿子等等。原来,大伙儿收了小猴的`苹果后,也都把自家的水果摘了一筐给小猴送来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私,要团结友爱。我又读了好几篇,读得都废寝忘食了。直到妈妈大声叫我吃饭,我才恋恋不舍地合上书,跟妈妈去餐厅吃饭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怪不得叫《小故事大启发》呢,我一定好好珍藏这本书。

文档为doc格式。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我最珍爱的一本书作文

今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小故事大启发》。回到家里,怀着好奇心,翻开了这本书。

我读完了第一篇故事就明白了这本书为什么叫《小故事大启发》。这是一个讲小猴送苹果的故事:小猴种了一棵苹果树,过了几年苹果树结果了,个个都红艳艳的,小猴就编小竹筐准备给邻居送苹果。月亮还没落山,小猴就去摘苹果,它摘呀摘呀,把几十个小竹筐都装满了,摘完了苹果,它就一家一家地送。到了傍晚,几十筐苹果送完了,它把最后一筐苹果留给了自己。小猴扛着那筐苹果回到家门口时,却发现它家的门口堆着几十只小竹筐,竹筐里也盛满了水果,有梨子、橘子、柿子等等。原来,大伙儿收了小猴的苹果后,也都把自家的水果摘了一筐给小猴送来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私,要团结友爱。我又读了好几篇,读得都废寝忘食了。直到妈妈大声叫我吃饭,我才恋恋不舍地合上书,跟妈妈去餐厅吃饭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怪不得叫《小故事大启发》呢,我一定好好珍藏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出自杨红樱阿姨的,她写了许多书,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笑猫日记》了。

书里描写了淘气的马小跳;有思想、能听懂人说话的笑猫;温柔的杜真子;幽默大师老老鼠;可爱的地包天等。在这些故事里,相信你读后也会感动,会流泪,也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笔猫日记》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虎皮猫,你在哪里?》了。这篇故事描写了笑猫不顾千辛万苦找到了虎皮猫,可是,虎皮猫的耳朵却聋了。这对笑猫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打击呀!好不容易把虎皮猫找到了,但却没办法对虎皮猫说话,因为他的耳朵听不见,笑猫伤心欲绝。后来老老鼠告诉笑猫,在蓝山上,有一种兔耳朵草,只要让虎皮猫吃了,就能治好他的耳朵。于是,笑猫就开始了采兔耳朵草的旅程。

如果你们想知道结局如何,就请去亲自阅读这本书吧,相信你也会有收获的!

而我呢,吃穿都不用愁,我也要好好学习,凭自己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一个光辉的未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有很多书,每每打开他们仔细研读时,都能从中汲取到丰富的营养,正所谓“开卷有益”吧。然而在这众多书籍中,我情有独钟的就是那《三国演义》,一部塑造中国历史的伟大著作。“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气势,这豪迈,使我每每读起这本小说时感慨万千,思绪激荡。

通读《三国演义》,书中人物有英雄万丈,有雄才伟略,有平庸无能,有运筹帷幄,众多人物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然而在这众多英雄豪杰当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那卧龙先生——-诸葛孔明。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七擒孟获等一个个生动的'战例充分显示了他的雄才大略,神机妙算,精忠耿直,谦虚谨慎。特别是他在逆境中能从不放弃理想,一步一个脚印,凭借一颗矢志不移的心,历经风雨,不忘初心,最终促成三国鼎立的政治格局,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实现了人生的理想。

读史可以明志,正是通过研读了《三国演义》,研读诸葛孔明,让我明白了成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成功总是和失败等诸多因素维系在一起的,只有我们不忘初心,砥励前行,用多一份的自信、勇敢,乐观坦然地面对人生当中的风风雨雨,像孔明先生一样,坚定信念,跨越坎坷,超越失败,最终会走向胜利的彼岸,正如一首歌中唱道“风雨过后总是阳光”。

灯光下,我静静地翻开《三国演义》,穿越历史,品味诸葛孔明,品味人生风雨……。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那是我很久以前读的书了,《三国演义》是一本根据历史改编的一部断代体古典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系列故事。

这本书第一句说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后,楚、汉争霸,又并入汉。

在书中有两千多个人物,无数个军事谋略,作者还借着历史人物来叙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

这书中有二千多个人物,但只有武圣关云长和乱世枭雄曹操令我感触很深。

桃园三结义,结出了三位英雄好汉,排行第二的关羽谱写了一段英雄事迹。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又义释华容道。此人忠义两全,他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枭雄曹操,在这本书中虽然被写为奸雄,但是他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诸侯讨伐董卓,又使我感到了他的英雄气概。

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大度,要讲忠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的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个盲人。她两岁时因为一场大病而双目失明。她身残志坚,努力学习,成功进入了剑桥女子大学。经过几年的大学生活,她又考进了哈佛德克利夫学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书中,她说,只要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感谢她亲爱的莎莉文老师和那些帮助过她的人,并去观看那些优美的风景;第二天,她要去观看科学家们的发明和古建筑;第三天,她要体验一下平常人生活的滋味。

海伦?凯勒只要有三天光明就会如此珍惜、感恩、努力。想想我们都是健全人啊!却常常无视身边一直不断关爱、帮助我们的老师、父母、朋友,一天又一天地浪费宝贵的光阴。这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一个盲人能“看”得见,我们有眼却看不见。伟大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培育我们,还有好多人无私地为我们付出,她一个残障人能点滴感恩回报,我们这些健全人却常常熟视无睹,茫然不知。她的眼睛虽一日都无法见光,她的心灵深处却是阳光满满,光明四射。她一生奢望的这三天光明,我们轻而易举地拥有着。每当想起她的这三天光明,都让我震撼,让我惭愧,更让我奋发向上。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更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一本宝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木偶奇遇记》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一本世界经典文学名着,主人公匹诺曹从一个坏孩子到一个好孩子的整个演变过程。

小木偶匹诺曹多次听信狐狸和猫的谎话,要不是小仙女及时的搭救说不定匹诺曹早已变成坏孩子了呢,小木偶在玩具国被小灯芯骗到了玩具国变成了驴子,匹诺曹被一个杂戏团的老板买走了,杂戏团老板让匹诺曹跳圈,用头撞破纸桶,用后腿直立,还有跳舞,学不好要挨打。

这时匹诺曹才开始醒悟,在善良的小仙女宽容的帮助下匹诺曹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一个懂事、诚实、勇敢、聪明伶俐的真正的男孩子。

人要有自己的头脑,要有自己的主见,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这个童话告诉我们大家一定要做一个好孩子,不要让坏人的谎言得逞。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问号的盒子,盒子上分别画着动物、植物、机器人、机械、星体等;反面还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是盒子呢,还是一个个方框框呢?)。

这本书的内容涉及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动物、植物等许多领域,包含的知识很多。它还颇具儿童情趣,回答每一个问题时都配有一幅漫画,真叫人喜爱,看着书上的文字和图画,不知不觉就把相关知识记住了。这本书的编辑方式好像是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问题的文字,就像他们的“台词”;每幅漫画就好像一个“小节目”,所以我看书的时候,就等于在看“联欢会”。

说起这本书,可真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次,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上找到关于蚊子的一篇,然后拿给他们看,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次,我在一本书上看到“地光”这个词,不知是怎么回事,结果也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上找到了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多种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解决了我学习上的许多问题,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介绍查理九世是我最喜爱的书,他的作者笔名叫雷欧幻想,全书已出版了20册,每一本都有一个十分刺激、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令人深思的故事。书中描写了一只有着超高智商(智商跟爱因斯坦相同)会说话的狗老大(就是本书的主角查理九世)带领着机灵的墨多多、漂亮睿智的姚婷婷、有着侦探头脑的扶幽、鲁莽而又勇敢的胡沙组成的'冒险队,去探险的故事。他们破过幽灵列车的迷案,打败了鬼公主的阴灵,去过桃源仙境,阻止过法老王的复活会,干掉了不死国的生命树,破坏了简先生的阴谋……真是机关重重、惊险连连、可谓是危机四伏呀,但是每次冒险队都凭着团结、智慧、勇敢有惊无险的闯过了难关。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地是他们登上了“海神之子”的豪华游轮,进入了亚特兰蒂斯,保护了大西洋的王者亚瑟(也就是海神之子),但却没能阻止亚瑟的家乡亚特兰蒂斯的毁灭。

在读查理九世时让我体会到了恐惧来源于自身的无知,知识、勇气和团结是克服一切恐惧、困难的根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黄金鑫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胡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名叫:《海豚在微笑》。这是一本最能让孩子体味生命的动物故事。书中展现了动物的可爱与灵动,生命力的旺盛与坚韧,能感动我们的美好心灵,使其体会到生命是多么的美好,思考人与动物的关系。里面最能让我深有感触的就是观望生命这一系列中风舞飞扬所写的`《桑巴家的骆驼》这个小故事了。

暑假时,“我”和儿子去新疆游玩,晚上投宿在桑巴家的旅馆里。桑巴老人家对“儿子”说:在这旅馆的最里面有两只骆驼,一只已经很老了,另一只还很小。第二天,“我们”两个骑着骆驼竟不知不觉地走进了荒无人烟的沙漠中。不知从哪里突然钻出几个人来。看到这种状况,老骆驼和小骆驼快速向前冲去,可是那几个人仍是在后面不停地追,还在小骆驼的后腿上和老骆驼的背上都分别插了一把匕首。终于,那伙人不见了踪影,老骆驼和小骆驼竟开始分别拔出了对方身上的匕首,并带领我们安全地回到了旅馆。可是在那天夜里,老骆驼却死了。桑巴把它放进一个大坑里,准备埋葬。可小骆驼却把铁锹甩了老远,不让埋葬。最后才流着泪不情愿地离开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泪已经哗哗地流了出来。在遇到那伙拿着匕首的人时,它们并没有丢下作者和作者的儿子,而是忍受着疼痛继续往前跑。我十分敬佩两只骆驼不惜牺牲自己来保护作者和她儿子的精神,同时觉得它们生命力的坚韧,以及坚毅的意志力也值得我学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那小小的书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但我最喜欢的只有它——《第六双足迹》。不过我告诉你这本书在书店里是买不到的。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人民日报上连载小说,解放军叔叔那英勇、刚强不屈的精神把我深深地打动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让爸爸给我买,可爸爸对我说:“这本书还没出版呢!”

于是,每当邮递员给我家送报时,我总是一口气读完,然后让大伙读,最后把故事裁剪下来,日积月累,我已经积攒了厚厚地一叠了。

有一天,我睡在床上,忽然想起今天的报纸没裁剪,便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把故事从报纸上裁剪下来,又在后面用纸裱好。

经过一段时间,我终于自己装订了一本书,我把美术书皮订成封面,又在上面写了五个精美大字——《《第六双足迹》。看着自己装订成的书,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象吃了蜜似的。

有一次,一位同学和我借这本书,因为我对这本书十分珍爱,所以嘟嚷着不愿意借给他。回家后,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说:“你虽然爱这本书,但应该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听了这话,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第二天一早,我就把书借给了那位同学。

现在,我更爱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给了知识,而且还让我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狼王梦》是,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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